《予你狂热》来自www.wshlou.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歌剧魅影]予你狂热》 作者:爆炒小黄瓜 简介:【正文完,番外不定期更新。可当原创阅读,封面即男主人设】 【接档文《神明的野玫瑰》求收藏3】 【一】 临死前,克莉丝把初拥给了一个相貌丑陋、饱受凌虐的少年,赐予他永生和美貌。 重生后,她发现自己成为了巴黎歌剧院里其貌不扬的芭蕾学徒,意外碰上了当初被她初拥的少年。 只是,对方已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白天,他是歌剧院里神出鬼没的幽灵先生;晚上,他是远近闻名的猎魔人,正在疯狂寻找一个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吸血鬼—— 好像就是她呢。 【二】 “你知道么。”一次追捕行动中,男人的手掌扣住她的脖颈,声音低沉清冷,“为了找到你,我动用了禁术。” 她愕然地睁大眼。 “现在,”他俯身下来,微冷的双唇覆上她颈间的皮肤,“我只能闻到自己主人的气味——” “你说,我找对人了么。”他咬了下去,冷冷地说,“主人。” 【双向救赎】 【表面万人迷实际治愈小可爱女主x不信任世界只信任女主的阴郁疯狂男主】 我赐你永生与美貌,你予我狂热和忠诚。 【阅读预警】1、主《歌剧魅影》,综欧洲怪物神话等,蒸汽魔法世界,猎魔人是正当职业,普通人也知道吸血鬼的存在。 2、日更,每天晚上9:00更新,本文只借用《歌剧魅影》的人设,完全脱离原著剧情,可以当做原创阅读 3、推荐我的其他魅影同人:《野兽与金丝雀》《魔鬼的美人》 4、文中大部分配角名字及典故由来都由半月太太提供,特此感谢 推荐一下预收:《神明的野玫瑰》 【一】 坎蒂丝走进辉煌的殿堂,垂下头,戴上镶嵌着红宝石、珍珠和钻石的冠冕,手持权杖,环视向她低头的众人。 她的头发乌黑,脸孔雪白,嘴唇是热烈而芬芳的野玫瑰。她拥有令人堕落的魔力,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站到权力顶峰的女王。 然而,她仅在位三天,就被暴怒的信徒拽下了王座。 ——每个国王,必须得到神的祝福,才能登上王座; 而神,没有赐福于她。 *** 坎蒂丝逃离自己的王国后,千方百计地混入神殿,成为级别最低的神女。 失去冠冕与权势并不可怕,她有野心夺回过往的一切,但在那之前,她先要……渎神。 【二】 神没有性别,也没有欲望, 祂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神殿里供奉的神像慢慢有了五官、头发、衣袍、冠冕和权杖…… 祂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他赋予了自己明确的性别, 拥有了从未有过的欲望。 然后,他降临到她的身边,满足她渎神的想法。 【坏女人 X 至高无上光明神】 内容标签: 西方名著 情有独钟 血族 西幻 一句话简介:美人救赎怪物系列 立意:真爱不论美丑 第1章 第2章 我拢紧斗篷,走在大街上,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佛罗伦萨已经沦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却阴云密布,哥特式穹顶如同怪兽尖锐的指甲,捅破铅块般厚重的云层。记得上次来这里时,房屋还像花朵一样缤纷绚丽,现在却只剩下黑白灰三种枯燥的颜色。 仰头望去,能看见华丽斑斓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圆顶上方,却盘旋着上百头红眼蝙蝠。它们眼睛血红,獠牙尖利,上百头聚集在一起时,展开的骨翼乌云般遮天蔽日,已经成为城市的一大隐患。市政府却拿它们毫无办法。 因为这些吸血的野兽,紫色鸢尾花之都已变成藏污纳垢的阴沟。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寻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过一条泥泞的小巷,本以为能甩掉那些讨厌的尾巴,谁知,不仅没能成功甩掉他们,反而让他们离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谁让这是他们的地盘。 刚好,前面有个小酒馆,人来人往,我立刻挤了过去。不知是谁散布的谣言,说血族只吸脖子的血。于是人们纷纷戴上金属颈套,防止成为血族的盘中餐。事实上,只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只有脚脖子能啃,他们也不会在乎。 “小姐,要来一杯啤酒吗?”一个胖女人热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挂着三个啤酒桶,金黄色的酒液摇摇晃晃。我连忙摆手“不用。” 没想到这么一回答,竟让更多的人涌到我的身边“小姐,我这里有正宗的巫银颈套,保证被女巫祝福过……” “我这里有驱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这里有……” “不用,真的不用。”我皱皱眉,一边拒绝,一边用余光扫视身后。奇怪,那些尾巴怎么不见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边的人突然跑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前方传来惨叫声“吸血鬼……吸血鬼来了!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紧,抬头望过去,只见一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落在地上,化为一个四脚着地的人形怪物。它的皮肤苍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头部骨骼发生异变,鸟喙一般突起,两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么长,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头骨。它的肌肉更是怪异至极,肩部、胳膊的肌肉发达到不正常,双脚却像萎缩了一样,尾巴似的拖在身后。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这时,一辆私人马车进入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 马车越来越近。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想起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我不动声色地蹲下来,握住匕首,准备抽出来。然而就在这时,怪物突然朝我扑了过来。 ——该死! 谁说这玩意儿没有智慧的,它早就发现我了! 我单手撑在地上,一个翻身,险险地躲过它的袭击。见我如此轻松地避开它的袭击,怪物张开上下喙,愤怒地咆哮一声。腥黄色的黏液在它唇齿间拉开,恶心得令人头皮发麻。 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不敢耽搁,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两三步跳到它的头顶,双腿夹住它粗壮的脖子,举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凿穿了它的头颅! 一道鲜血飙在我的脸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溅起泥泞的雨水。 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贵妇咬咬下唇,想说什么。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着匕首的皮袋“别着急回答,再考虑一下。” 她们被我说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杀的情况下,我还挺愿意去看马戏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里,父亲是码头工,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仰仗着父亲1000法郎的年收入过日子。生活尽管贫苦,过得却还算平静,我的出生则打破了这份平静——我天生黑发红眼,父母却是金发蓝眼。因此,我母亲总是被父亲拳打脚踢。一开始,我还会心疼母亲身上的青紫淤痕,劝她离开父亲。她却辱骂我是个野种,质问我为什么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后来,我碰到了现在的养父。相较于亲生父母,养父简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给我吃,给我穿,教我识字读书,教我皇家礼仪。可惜,他是个变态——倒不是说,他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样是个暴力狂。 打个比方,他让我读《君王论》,读完必须写读后感。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他变态就变态在,若是写出来的读后感,不符合他的观念,就是一顿鞭笞加禁闭。久而久之,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 但是,他身边的走狗实在太多,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说起来,不管是在生父身边,还是在养父身边,我都从未有过娱乐活动。跳绳,捉迷藏,看马戏,于我而言都是奢望。 马车驶进圆拱形的木门,透过车窗望去,到处都是白色帐篷与幽蓝色的火把。告示栏的海报色彩鲜艳,线条夸张。离我最近的一幅海报,上面画着一头猩红竖瞳、尖嘴猴腮的红眼蝙蝠,正对着前方诡异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异的文字 召唤吸血鬼 nvocate vairi 正在上演 有意思,本吸血鬼已经不请自来。 跟在贵妇的身后,走下马车。男仆皱眉看我一眼,似乎想问我为什么戴着贵妇的帽子,还未开口,就被贵妇训斥道“看什么看,带路。” 马戏团的环境让人很不舒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与汗臭味,似乎能拧出一把腥臭的鲜血。到处都能看见锈迹斑斑的铁笼子,里面或是身体畸形的男女,或是刚生下来的小怪物,有一个铁笼甚至关着还未满月的畸形婴儿。我忍不住看了贵妇一眼,这个女人看上去如此高贵端正,竟然会喜欢看这种东西。 走进最大的一顶白色帐篷,血腥味更加浓重。还好我的自控力够强,要是自控力差点的血族,说不定已经露出丑陋的尖牙。 帐篷内部像古罗马斗兽场一般,观众席呈环形状阶梯式。贵妇的座位在最前面。不知是因为人多感到安全,还是眼前的场景令她兴奋。她放松了很多,还主动跟我搭话“你真的不会伤害我吗?” “不会。” “那就好,这是我期待很久的节目。就算你想杀了我,也请在我看完节目之后。”贵妇展开羽毛折扇,悠然自得地摇了起来。 她这句话没让我觉得好笑,反而令我有些烦躁。不知是否我多想,总感觉即将上演的马戏,绝不是小丑踩球逗孩子的那种。 我听见周围人压抑却兴奋的呼吸声,还有他们怦怦跳动的心跳。驯兽师负手站在帐篷中央,腰间挂着铁节鞭。那是一种由铁制成的鞭子,上面还有细而密集的倒刺,鞭笞在普通人的身上,能硬生生扯下一块鲜血淋漓的皮肉。驯兽师的身后,还有一口正在咕噜冒泡的油锅。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一个高亢而兴奋的男子声音响起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畸形秀!” 一个身穿绅士三件套的男人走出来,他拄着手杖,依次对着观众席行脱帽礼“首先,欢迎我们的大明星——‘恶魔之子’!” 帐篷后方,铁门“咔嚓”打开。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子手持一条长长的铁链子,款款地走了出来,引起一片口哨声。她们牵着的,是一个盖着黑布的铁笼子。 男人用手杖指了指铁笼,充满激情地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我敢保证,这绝对是你们见过的畸形之最——他拥有蛇一样狡诈的金色竖瞳、比骷髅还要恐怖的头颅、比尸体还要恶心的皮肤……他是撒旦的杰作,是可怜又可恨的‘恶魔之子’,请大家掌声欢迎!” 观众席竟然真的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与此同时,男人一把揭开黑布,露出铁笼里的“恶魔之子”。 一束白光打在“恶魔之子”的身上。所谓“恶魔之子”,其实只是一个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蜷缩在铁笼的角落里,手脚扣着镣铐,头上罩着一个牛皮纸袋,袋子被挖空两个小洞,射出两道冷漠而麻木的金黄色目光。他很瘦,尤其是手腕、手肘、脚踝这些地方,几乎是皮包骨头。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过去的自己。 生父一有不顺,就会抡起木棍敲打我的头脸。被养父收养之前,我的脸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刚好,我又是一个特别好强的人,不想给村里其他人看见狼狈的模样,每次出门都用毛巾或纸袋罩头,以为这样就没人发现被打的淤痕。 这个“恶魔之子”,心里在想什么呢? 是不是也觉得,只要藏在纸袋子的后面,就能隔绝一切恶毒、嘲讽、排斥的眼光? 这时,男人继续说道“今天,我们要表演的节目是‘召唤吸血鬼’。不过,在此之前,先给大家上一碟开胃小菜——大家想不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观众席倏地一静。 下一秒钟,人们七嘴八舌地喊起来 “这怎么可能知道,别卖关子了!”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同意!把油泼在他的身上,泼油,泼油!” 就连我旁边优雅端正的贵妇也说“我也想知道沸油泼在身上的感觉。” 我瞥她一眼。想知道的话,直接跳进油锅里不就好啦? “不要着急,答案马上为大家揭晓!”男人转身命令驯兽师,“打开笼子,把我们的大明星放出来。” 驯兽师领命,两三步走到铁笼旁边,“咔嚓”打开门锁,扯住恶魔之子的衣领,想把他拽出来。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恶魔之子反扣住他的手腕,低头狠狠咬了上去。观众席惊呼一片。驯兽师却像经常面对这种情形般,忍着痛,硬生生把他拖了出来,然后狠狠地打了他一鞭子。我看见铁节鞭扯下一块血肉,鲜血瞬间浸透了恶魔之子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撕下一截裤腿,勒紧伤口止血。骨头真硬。 驯兽师却有些恼怒,一脚把他踢开,一个箭步冲到油锅旁,用铁勺子舀起沸油,想泼在恶魔之子的身上。观众席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人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眼,观察着驯兽师的动作。 一步…… 两步。 眼看驯兽师离少年越来越近,我看不下去了,一把夺过贵妇手中的羽毛扇子,遮住脸,提高音量说道“够了!一点常识都没有。还说什么召唤吸血鬼,我看只是个骗钱的幌子罢了。” 男人连忙制止驯兽师的步伐,看向我,彬彬有礼地问道“女士,为什么这么说?” “三岁小孩都知道,吸血鬼虽然吸血,却不是什么人的血都喝,他们更喜欢美丽少女的鲜血。你们这个恶魔之子,长得这么恶心,吸血鬼会不会喝他的血都不一定,还往他身上泼沸油……”我摇着扇子,刻意停顿一下,“我看,你们是想激怒吸血鬼,把大家都害死吧?” “女士,我们绝无此意。” “没有就行。”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大家都是来看吸血鬼的,你把沸油浇在他的身上,除了把他烫熟,让吸血鬼愤怒,还有什么作用?能坐在这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才不想因为一个怪物,被吸血鬼惦记上。” 其他人纷纷附和起来。他们只想看热闹,并不想因为热闹惹麻烦。 男人沉思了一下,命令驯兽师泼掉沸油,说“这位女士说得有理有据,那我们直接开始召唤仪式,有请我们的吉卜赛女巫……” 掌声雷动。我松了一口气,合上扇子,却撞上恶魔之子冷冰冰的视线。 他一直在看我。 看我做什么? 我用一根手指顶起帽檐,在罩面黑网纱里,对他微微一笑。 第2章 他却将头低垂了下去,也不知有没有看见我充满善意的微笑。 场上,吉卜赛女巫在雷鸣般的掌声中,祭出一个水晶球,低声开始念咒。我不禁有些担心,他们这样召唤血族,会不会把我召唤上去……虽然想想挺刺激的,但并不想被那么多人当成猴子围观。 后来很多次回想起这个场景,我都忍不住感慨当时的自己实在太年轻,完全没想过还有一种可能—— 他们把追杀我的血族,召唤过来了。 当十多头红眼蝙蝠扑棱着骨翼降落在帐篷中央,化为肌肉虬结的白色怪物时,场面瞬间陷入混乱,尖叫声此起彼伏。男人一边用手杖驱赶那些蝙蝠,一边厉声喝问吉卜赛女巫“怎么回事!不是说这个咒术只能召唤蓝眼蝙蝠吗?!” 蓝眼蝙蝠是比红眼蝙蝠还要低等的存在,攻击性极弱,很少主动袭击人……怪不得这群人敢当众召唤血族,原来召唤的是这种血族。至于,蓝眼为什么会变成红眼,想都不用想,绝对跟我有关。反正先走为上。我站起身,想要离开,贵妇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几近哀求地说“求求你……带我离开……” 如果她没有发表那一番沸油言论,我说不定会大发善心带她离开。可惜,她触碰了我的底线。 我用羽毛扇子指了指她腰间的驱魔粉,温柔地说“没事,你有这个,那些红眼蝙蝠不会伤害你。” 养父曾评价我这个人善良又软弱。他还是不太了解我,我一点也不善良。因为善良的人会拯救所有人,给他们赎罪的机会,而我想救谁就救谁,全凭自己的喜恶行事。 比如,现在。 瞬移到帐篷门口,我原本想直接离开,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望过去,只见三头白色怪物围在恶魔之子的旁边。躲闪的过程中,怪物撕碎了他头上的牛皮纸袋。面容暴露的一瞬间,他困兽般嘶吼了一声,额前青筋突起,用手臂死死地捂住脸,蜷缩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怪不得畸形秀的主持说,他是畸形儿之最…… 怎么说呢。 确实长得挺丑的。 丑得我恻隐之心都发作了。这里没有人值得同情,他们虐待畸形演员,把演员当牲畜一样摆弄,甚至拿他们的性命开玩笑。召唤出红眼蝙蝠,只能说是自食恶果。但是,畸形演员是无辜的。我不可能救下所有畸形演员,却能救下眼前这一个。犹豫了一下,我跑到他的身边,一把抓住他干瘦的手腕。 “跟我走!” 他没有反应。有几头白色怪物已经注意到我,正在朝这边靠拢。没时间解释,我干脆拦腰把他横抱起来,有些调侃地说“不走也行,姐姐抱你吧。” 他还是没有反应。要不是他的手一直捂着脸颊,我几乎要以为他被吓晕了过去。 我想了想,摘下鲜花宽檐帽,扣在他的脸上。 他终于有了反应——捂住脸颊的手,改为捂住帽子。 一口气瞬移到马戏团的圆拱形木门,总算摆脱了那些白色怪物。只是,剩下的路程都得步行了。 旧血族虽然比新血族多一个能瞬移的优势,但旧血族的体力远不如新血族,这个优势在很多情况下,相当于没有。不过,旧血族的力量与速度还是能碾压红眼蝙蝠。所以,我从未把养父的追杀当回事。然而,我忘了,还有一拨人也在追杀我。 “克莉丝,陛下要是知道你如此亲近其他人,恐怕会发疯。” 白帐篷的顶端,一个男人正蹲坐在那里,面目冷漠地俯视着我。他身穿黑斗篷,典型的新血族长相,轮廓分明,唇色苍白,手握一把萦绕着魔法光芒的巫银弩,箭头直指我的心脏。 怀里的少年动了动。我以为他在害怕,低声对他说了句“别怕”,然后抬起眼,呵呵笑了一声“算了吧,你我都知道,你陛下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曾经当过我的血仆。” “跟我回去。”男人举起巫银弩,“不然杀了你。” 我直白地说“你打不过我。” “但我可以杀了你。” “你大可以试试。” 话音落下,只听“嗖”的一声,我变了脸色——没想到男人这么卑鄙,二话不说,直接朝我怀里的少年射了一箭。电光石火间,我只能徒手抓住那支巫银箭。巫银能对血族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很快,我的手掌就冒起一缕缕黑烟,传来烤焦般的滋滋声。 我皱了皱眉,刚想骂他,下一秒,手中的巫银箭被另一只手抽走,少年低沉干净的声音响起“别管我。” 他的声音动听到无法形容。我不禁愣了一下。 “你去对付他,不用管我,我可以自保。” 话音未落,又是一箭射过来。没办法,我只能再次徒手接住那支箭。灼痛的感觉重新传来。这下,我真的被激怒了。把少年放在地上,我抽出绑在小腿的匕首,跳到旁边的柴垛车上,借力瞬移到男人的身后,闪电般向他的喉咙扎去。这是必杀招,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这么死心眼,哪怕下一秒喉咙要被捅穿,他也坚定不移地瞄准少年,准备扣下扳机—— 我只好中途改变匕首方向,重重砍向他的手腕! 但是,那一箭,还是射了出去。 砍掉他手腕的瞬间,我径直跳下帐篷,冲到少年的身边,抓住那支巫银箭。手掌已经被腐蚀得不成样子,几乎能看见白骨和血肉……不管怎么说,我救下他了。我浅笑一下,正要调侃少年两句,却见他的神色陡然变了“你身后——” 晚了,刚才那一套动作已经耗尽了我全部体力。 我慢慢低下头,只见银白色的箭头从胸前穿出,鲜血汩汩流出,浸透了深紫色的衣衫。虽然没有刺穿心脏,但这个位置,几乎与刺穿心脏无异,因为结局都是必死无疑。 不过,还是有些区别的。那就是在巫银毒素侵入心脏之前,我还有一丝回击之力——把手背在身后,硬生生拔出巫银箭,我反手狠狠朝男人掷去。 在断手的情况下,他的反应远没有之前迅速。巫银箭扎穿他的胸膛,蓝色的血液溅满白帐篷。临死之前,他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直直地倒栽了下去。 这时,那些肌肉怪物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我咬牙抱起少年,向马戏团外跑去。 天色接近黄昏,浮云血红。不知为什么,我特别讨厌日落。在能独立思考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之所以厌恶黄昏,是因为有一颗诗人的心脏,看见日落就会联想到迟暮。后来才明白,讨厌的原因是生父一般都在日落时回家。我在黄昏从未有过温馨的回忆,要么在挨打中度过,要么在母亲被挨打的惨叫声度过。 可能因为才做了一件好事,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这个黄昏,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来到郊外的村庄,走在宽阔的田野里,忽然想起还没有问怀里少年的名字,我笑着低下头,却发现他一直在看我。 对上我的视线,他的目光不自然地躲闪了一下,最后,还是牢牢地定在我的脸上。 “为什么要救我。” 巫银毒素缓缓侵入心脏,头脑变得有些混乱,说话全靠本能“没有为什么,我喜欢你。”不对,“喜欢”不太准确,正要换成“欣赏”,他却已抛出下一个问题“你叫克莉丝?” 我点头“你呢,你叫什么?”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埃里克。” 我微微一笑,把他放下来“很高兴认识你,埃里克。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再见。” 他一把扣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你会死么。” 我怔了怔“什么?” “你会瞬间移动,说明你是吸血……血族。巫银能置血族于死地,刚刚那一箭差点就贯穿了你的心脏。之后,那个人就没再尝试攻击你,很可能是因为,他已确定你必死无疑。”他的逻辑冷静清晰得可怕,“所以,告诉我,你会死么。” 我愣了半天才说“……会。” 他不假思索地问道“怎样才能救你?” 原本想直接告诉他,巫银毒素无药可解,但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岁左右……这个年纪成为马戏团赚钱的工具,已经非常可怜了,没必要再直面生死。 我用最后一丝恻隐之心,说“没事,等会儿喝点血就好了。”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喝人血了,都是用动物血替代。长期饮用动物血,血族的听觉、嗅觉、视力等都会下降,不然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受伤。 听见这句话,他竟咬破了自己的手腕,递到我的唇边“喝吧。” 普通人没有犬牙,牙齿很难穿透皮肤,他却一下就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可见态度多么果断。心里感动,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喝他的血。我摇摇头,刚想拒绝,就闻到了他的血液里浓烈到让人难以抵抗的芬芳。血族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灵魂越动人,血液越香甜。 香甜到这种程度……他的灵魂究竟是怎样的动人? 尖牙无法控制地抵住下唇,我低头含住了他的伤口。 好香…… 想要更多。 腹内的馋虫被勾了出来,一时间,饥饿到肚子绞痛,只有当鲜血润过喉咙时,才能感受到一丝饱腹的满足。第一次露出丑陋的兽态,我几乎是野蛮地吸食着他的血液……等我回过神时,他已面色灰败地倒在了地上,双眼紧闭,毫无生气。来不及思考其他,我立刻咬破自己的手腕,覆在他的唇上,捏住他的双颊,强迫他大口大口地吞咽。 看着他的面庞慢慢恢复人色,我跌坐在旁边,有些头疼。 这算什么? 莫名创造出一个血族? 对于血族而言,“初拥”等于“繁衍”,是慎而又慎的事情,绝不会像我这样仓促地创造出下一代……就算决定初拥,也不会贸然吸干对方全身的血液,再交换鲜血,这是最粗蛮的创造方式,只要受过贵族教育的血族都不会这么做。像我养父,他一般会精挑细选出下一代的人选,带到荒郊的古堡,十天内循环渐进地换血,再让专门负责引导的血族,教导新人血族的基本常识,以及如何控制与利用本能。 越想越后悔,刚刚为什么要撒谎?然而,木已成舟,只能硬着头皮给他喂血。 血族可以通过换血的程度,决定自己下一代的能力。听说,把身上的血液都换给下一代,可以创造出比自己还要强大的血族。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没有试过,毕竟没人像我这么倒霉,在濒死之际创造了下一代。 换血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看见他烫伤纵横的皮肤正在愈合,枯叶般干瘪的脸颊逐渐变得饱满。他的骨相其实不差,鼻梁高挺,轮廓凌厉,只是脸上新伤旧伤实在太多,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清原来的五官……血族的自愈能力极强,甚至能治愈天生的畸形,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一个小时后,他的脸庞彻底恢复了正常。这是一张在哪里都会被称赞的面容,头发是寒夜色,眼窝极深,皮肤光滑,下颚凌厉而瘦削,轮廓精致而分明。现在,就算那些马戏团的人找过来,恐怕也已认不出他。 本想等他醒来再离开,好给他一个交代,但是,身体太虚弱了,随时都会昏过去再也醒不来。他已经够惨了,像牲畜一样在马戏团表演就算了,还被我变成了血族。不在他身边死去,是我最后的温柔。 尽管血族拥有永生与自愈的能力,但谁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况且,失去创造者的血族,和人类的孤儿没什么两样,我几乎能想象到他以后被欺负的画面。轻叹一声,我把随身携带的匕首放在了他的手掌里,低声说“对不起,愿你平安。” 回想起短暂的一生,突然发现自己不是被生父拳打脚踢,就是被养父关禁闭,少女时期难得发一次善心,捡了个新血族当仆人,对方却在转眼间坐上了血族之王的宝座,疯了似的想要杀掉我。 临死前,还抛弃了自己的后代…… 都说人在将死之时,能释怀一切,我却始终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能这么倒霉。 希望下辈子能幸运一些。 也希望,他能幸运一些。 我蹒跚着走到不远处的河边,转头最后看了埃里克一眼,然后,展开双臂,纵身跳进了闪动着粼粼暮色的河流里。 第3章 河水淹没头顶时,我似乎沉浸在一个漫长的梦境里。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你叫什么名字?”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克莉丝。” “没有血族会取这么愚蠢的名字。”他说,“不如叫嘉纳特,见过石榴石1么。” 我摇摇头。 “跟你的眼睛很像。”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说话的男人是我养父。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赫帝斯公爵,是一位活了将近三百年的旧血族。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规模不小的资产,富有到无法想象。虽然血族王一直在追杀我,却对我的养父极尽笼络,与对我的态度截然不同。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赫帝斯公爵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天神,后来才知道,他救我的原因,居然是很喜欢我的眼珠子,想把它们镶嵌在戒面上。打我骂我都忍了,这个真忍不了。听说“赫帝斯”在希腊神话中是掌管冥界的神,象征死亡与黑暗。我养父也确实够黑暗的。 可能快要死了,记忆是被打碎的镜子,反射出不同时期的画面。我站在那些碎片前,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蒙上双眼,被迫与一头体型庞大的黑钳蝎战斗。当我千辛万苦地跃到黑钳蝎的甲壳上,猛地刺穿它的头部,浑浊的浆液迸溅了一地,黑钳蝎重重地趴倒在地,我养父却指了指我,侧头吩咐侍卫“三十鞭。” 我扯下眼前的布条,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他“为什么?” 他云淡风轻地反问道“这是我的宠物,你说为什么。” 还看见曾经的自己,被迫换上石榴红的芭蕾舞裙,在黑钳蝎的甲壳上跳挥鞭转。若是我有芭蕾基础,那还好说。关键是我对芭蕾一窍不通,挥鞭转又是芭蕾舞中难度极高的一种舞姿,跳了十多个小时才跳出来,就因为他认为美女与怪物是最佳的组合。自那以后,每次歌剧院有芭蕾的表演,我都默默走远了一些。 这辈子过得乱七八糟的,死了也好。 再见。 我曾经遇见的每一个人。 …… ……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观众只在她出场的时候鼓掌,她有什么好的?” “还能因为什么?”一个女孩轻蔑的声音响起,“当然是因为她那两坨肉够大。我今天还看见她对伯爵献媚……我的天哪,你们是没看见那个场面,好笑极了,伯爵从头到尾看都没看她一眼,一直盯着她的肉咽口水,估计把她当成了肥硕的母牛。哪像我们,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 “听说交际花都这样。” “别了吧!大多数交际花的肤色比雪花还要白皙,她的皮肤又脏又黄,像抹了老鼠吃剩的黄油一样。这种人都能当交际花,除非男人们都瞎了!” 这些人是谁? 她们在说什么? 好吵。 “她好像有红种人的血统。” “天啊,那可真是太恶心了!我奶奶说红种人是世界上最野蛮的人种,喜欢吃烤白人。跟这种野蛮人待在一个舞团里,真是太危险了,不明白经理为什么不把她赶出去。” “可能她也给经理看过两坨肉吧。” 话音落下,女孩们嘻嘻哈哈地讥笑起来。 好吵。 吵死了! 我猛地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烛光微弱,映照出斑驳的墙面。这是哪里? 床板很硬,没有床垫。很久没睡过这么硬的床了,翻身起床的时候,手肘被硌了一下,几乎是一瞬间,我就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身体,太沉重,太稚嫩了,皮肤黑黄,脚趾头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对了,我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在其他人的身体里活过来? 不等我弄清楚眼前的情况,房门冷不丁被踢开,三个浓妆艳抹的女孩走进来“卡罗莉娜,听说你又去勾引伯爵了。” 听见“卡罗莉娜”,混乱的头脑总算清醒了片刻。两分钟后,根据女孩们的挑衅,和这具身体纷乱的记忆,我归纳了几点有用的信息 这具身体名叫卡罗莉娜,拉丁裔,歌剧院芭蕾学徒。长相平平,胸褡却鼓得高高的,小小年纪就洋溢着浓烈的女人味。男人们都喜欢她,女人们都看不起她。 至于我为什么会变成她,想来想去,绝对跟还魂、附身脱不了干系。 或许有人会介意自己附身在其他人身上,但我连死亡都能坦然面对,更遑论复活……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为什么不说话?”另一个女孩讥诮地说,“现在心虚是不是晚了一点。” 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不太灵活的手脚腕,走到房间里唯一一面镜子前。平心而论,这张脸长得不差,头发浓密,眉毛黑浓,双眼皮褶皱很深,虽然肤色有些粗糙蜡黄,嘴唇却丰盈厚实,泛着粉红色的水光。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她,换作是我,也愿意更青睐她一些。 拿起梳子,用力把打结的头发梳顺,我一边扎头发,一边回头笑了笑“你觉得我像心虚的样子吗?” 有句话说得好,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绝不废话。尽管这具身体的素质大不如从前,但教训三个小女孩,依然是举手之劳。 十秒钟后,我走出房间,有些迷茫地望了望天花板,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复活之前,我的日程经常被各种人安排得满满当当,很少有时间去思考人生。那时的我很喜欢抱怨没空做自己的事,现在终于有空闲了,却有些拿不准先做什么。 思考了半天,决定先去买份报纸,了解一下这是什么地方。 刚刚那几个小姑娘说的是法语,但说法语的地方太多了,我不太确定这里是不是法国。本以为很快就能走到大街上买报纸,毕竟从我居住的房间来看,这个剧院不会太大。谁知走了半天,我都还在走廊打转,眼前的景象也渐渐变得富丽堂皇,枝叶造型的壁灯流光溢彩,浮雕栩栩如生,装潢比我见过的皇宫还要华美夺目。 看来,我住的地方是这里佣人房的存在……不,可能连佣人房都不如。 半个小时过去,我放弃寻找这座剧院的出口,按照零碎的记忆找到后台。这里鱼龙混杂,应该能打探到我想要的信息。走过去,我看见身份尊贵的勋爵,抽着廉价烟草的舞女,天真烂漫的小学员,借酒消愁的过气女演员……空气弥漫着烟味、汗味、劣质香粉味,还有肥皂刺鼻的气味,是洗衣妇顾着闲聊,忘记晾衣裙,不知道搁了多久,已经沤出一股发苦的馊味。 难为那些上等人了,只能捏着鼻子和舞女说笑。 在地上找到几张没人要的报纸,有的已经印上了鞋印,有的还很完整,随手捡了几张,我倚靠在木柱子上,仔细地阅读起来。 第一张报纸,标题“巴黎猎魔人协会声称,巫银制品恐无法彻底杀死吸血鬼”。 这可是个大发现,说不定和我的复活有关系。我兴致勃勃地看到最后,却见编者写道“此事究竟是真是假,巴黎猎魔人协会究竟有没有说过这句话,小编也不知道”。 我“……” 算了,好歹让我知道了这里是巴黎。 第二张,标题“猎魔人排行榜再出新排名,第一名永远是他”。 本以为这份报纸也是三流小报,看完才知道是当地比较有权威性的一份报纸,上面的猎魔人排行榜是按照综合数据排名,除了猎魔的数量外,还会参考名望和财富。我的视线落在第一名上,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字母,g。 我不怎么了解猎魔人,只知道第一个猎魔人脱胎于地狱的烈火,他以人性中爱、怜悯和同情为代价,冒险与魔鬼做交易,换来了比血族更为强大的体魄与自愈能力,但他们无法像血族一样永生,也没有血族敏锐的五感。 第三张,标题“歧视何时能消失,血族猎魔人究竟该不该存在”。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血族……猎魔人?什么玩意儿? “吸血猎魔人都该死!”一个肥头大耳的机械师,重重地把啤酒罐子砸在木桌上,“我敢发誓,他们私底下绝对不喝动物血,也只有你们这些蠢货才相信他们不吸人血。” “上次墙鼠事件,还是g帮忙解决的,没收大伙儿一分钱。没有他,大家早就死了!你说这种话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机械师脸红脖子粗地嚷道“他那么有钱,在香榭丽舍大街都有房子,怎么会在乎我们那几十个法郎!反正吸血猎魔人都该死!” “有本事你当面跟他说去。” “他要是还敢来,我绝对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 我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男人吵架真有意思,明明毫无底气,却非要装作很有底气的样子。说到最后一句时,机械师其实已经怂了,但他看看周围,还是胆战心惊地把话说了出来。在背后说g的坏话都这么怂,真见到g本人,说不定会当场吓得尿裤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g产生了一丝兴趣。血族猎魔人,有意思。 这时,一个严厉的女声响起“安静,都给我安静!要吵架去经理那里吵,g先生马上过来,上次墙鼠的事还没有彻底解决,不想在老鼠啃人肉的声音中睡觉,就都给我老实一点!”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身穿黑色长裙,手持黑色手杖,看上去比修道院的管事还要冷漠严肃。 不知是她积威较深,还是她口中的“g先生”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不到片刻,后台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群人的脚步声传来。 最先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一个头顶稀疏、八字胡须、戴着圆眼镜的中年男人。这跟我想象的g先生差别太大了,不由有些失望。下一秒钟,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越过八字胡,走到中年女人的身边。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戴着皮手套,黑色硬领斗篷垂至脚踝,露出线条凌厉的皮鞋头。我看不见他的正脸,只能看到他漆黑的头发,瘦削的下颚角,以及小拇指上熠熠生辉的红宝石戒指。 第4章 衣摆晃动间,我看见他的领口别着一枚金色徽章,盾牌造型,上面有一条眼中镶着红宝石的粗蟒蛇,绞缠着两把交叉的骑士长剑。好像不久前才见过这枚徽章。我低头看向手中报纸,猎魔人排行榜的下面,正好是这枚徽章的黑白图,还有关于猎魔人等级的详细介绍。 猎魔人是皇室认可的正义组织,有着相当森严的等级制度,每升一个等级,都要经过重重考核,同时,还需要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等级最高的猎魔人,是金色六颗星,意味着他手上有六头史诗级非正义生物的鲜血。 什么是史诗级生物呢?打个比方,我养父饲养的黑钳蝎,传说中冥界之王的象征,我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斩杀一只,在史诗级非正义生物面前,不过是一根手指都能碾死的蚂蚁。 我看不见徽章上的星级,但g能长期霸占第一名的宝座,想必早已达到金色六颗星。 我对他的兴趣不禁越发强烈,尽管从未真正接触过猎魔人,但听说都是一群冷血无情的亡命之徒,喊着正义的口号,实际却是金钱至上。他们仇恨一切吸血的生物,无论正义与否。我一直以为除非是世界末日,否则血族和猎魔人永无联手之日,谁知一闭眼一睁眼,血族猎魔人就出现了。 “g先生,”中年女人一改严厉的模样,卑微恭敬地说道,“这点小事就劳烦您过来,真是过意不去。” “没事。”g先生回答,声音低沉清冷,犹如寂夜簌簌飘零的朔雪,涂满粼粼晚霞的海面,动听到能用一切美好的意象形容。光是听他的声音,我就懂了像他这种级别的猎魔人,为什么会管歌剧院的闲事。 g先生掀开斗篷下摆,单膝跪在地上,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凝聚起一缕幽蓝色的火焰。他随手指了指面前的墙,火焰像有意识一般,瞬间覆盖在整面墙上,熊熊燃烧起来。周围人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奇妙的景象只是开始。火势越来越汹涌,却没有产生烟雾,也没有波及木头的梁柱,反倒是砖头堆砌的墙面,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变得透明,暴露出躲在墙内的奇诡生物。 墙中之鼠。 它们长得肥硕又恐怖,毛发肮脏,黏着石灰与干涸的血迹。单看外形,已完全看不出老鼠的模样,猩红眼睛,獠牙尖利,指甲呈倒钩状。此时此刻,它们正聚集在一起,窸窸窣窣地啃食着一具还未腐烂的尸体。有人惊呼道“那是……那是机械师布凯!” “原来他没有离开剧院,而是被墙鼠拽进了墙里。”中年女人皱眉说道。 g先生站起身,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他有虐杀猫狗的爱好?” “布凯喜欢喝金酒,你们也知道,那酒能让人神志不清。每次喝完酒,他都会捉一只小猫开肠破肚……一只小猫而已,跟他的死有什么关系?”一个男人忍不住问道。 g先生抱着双臂,转动了一下小指的红宝石戒指,没有回答。我正疑惑他为什么不解释,下一刻,就有拥趸抢答道“猫捉老鼠,你说有什么关系?” 那人涨红了脸,说不出话。这时,中年女人开口问道“请问怎样才能解决墙鼠?” g先生说“简单。”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墙内巨鼠就吱吱嚎叫起来,肥硕的身体痛苦地扭动着。火焰是一把幽蓝色的刀刃,剖开它们的肚子,血红肠肉和森白骸骨蠕动着倾泻出来。中年女人嫌恶地转过头,对身后的人说“过来看看,有没有你们认识的人。” 承受能力差者,已当场呕吐起来。还有一些人面色惨白,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人和布凯一样,也经常虐杀猫狗,只是布凯虐猫的数量最多,最先被自己制造的因果反噬了而已。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天灾,只有。既然获取了虐杀的快感,就必须承受相应的后果。我完全不同情这些人,反而有些遗憾,他们没有得到和布凯一样的惩罚。 解决完墙鼠,g先生就准备离开了。临走前,剧院经理一直对他点头哈腰,谄媚地感谢他的举手之劳。g先生却不吃这套,抛下一句话“最后一次。”似乎是最后一次管剧院的闲事。剧院经理听见,面色顿时灰败如纸。 我不由有些好奇猎魔人的社会地位。虽然担任剧院经理的,不一定是上流人士,这个职位却能接触到上流圈子。若是运气上佳,说不定能觐见皇帝,为王公贵族表演歌舞。这位经理却对一个猎魔人如此伏低做小,可见猎魔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已远远超过我复活前的世界。看来,想要变成上等人,成为猎魔人是最快的办法。 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看见g先生如此受敬重,我忽然也想尝试一下当猎魔人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为今之计,是弄清楚身处的环境,和这具身体的社会关系。为此,我主动留下来,和那些仆妇一起打扫后台。 从她们的闲聊中得知,中年女人姓吉里,名不详,大家都叫她“吉里夫人”,是芭蕾舞团及舞校的管事。 那些仆妇不太好搭话,她们不怎么喜欢年轻漂亮的舞女,打扫的时候,时不时能感受到她们眼珠子鄙夷地在我身上乱转。正思考如何从她们嘴里套话,就听见一个仆妇说“你真要送你孩子去猎魔人学校?报名费可要120法郎呢,我一家四口不吃不喝一个月都攒不了这么多,你千万要想清楚。” 另一个仆妇左右张望片刻,小声说“我听外面的人说,那个g先生以前是个流浪儿……一个流浪儿都能混到这个程度,我的小孩为什么不行?这年头走在大街上,要么被吸血鬼吸成干尸,要么被犬魔撕得粉碎,攒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还不如花钱搏一搏,万一考上了,就成为上等人了。” “有道理。但是,120法郎实在太多了……” “一旦成功,就是成百上千倍的回报。”那个仆妇还想说下去,吉里夫人拄着手杖走过来,冷冷扫她们一眼。她们立刻埋头干活,再不说闲话。 120法郎,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连怎么挥霍的都不知道,但对于卡罗莉娜来说,却是她两个月的生活补贴。虽然剧院包吃包住,舞女这个行业却需要很多特殊开销,尤其是芭蕾女郎,光是足尖鞋就是一笔不小的消耗,还要打赏洗衣妇,拜托她们把衣服熨得平整一些,再加上添置香粉与发膏,每个月很难节省几个钱。 不知为什么,了解到艰难的现状,我不仅没有沮丧,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兴奋。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决定脱离养父的控制时。 几日后,通过阅读各种报刊、周围人的闲谈和不倦地攀谈与套话,我总算拼凑出了巴黎如今的面貌。现在是1870年,距离我死去已过去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间,足以令社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就是新旧血族的矛盾激化,据说导火索是血族之王派人暗杀了旧血族公爵心爱的小女儿。第一次看到这里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心爱的小女儿”是谁。足足过了十分钟,才明白指的是我,随即便是一阵难耐的肉麻。 自此,新旧血族势不两立,旧血族随着赫帝斯公爵迁移到英法两国,与猎魔人协会展开了合作。猎魔人也因此分化为两派,一派是保守派,拒绝与血族扯上关系;另一派是改革派,同意和血族合作,但拒绝改造血族猎魔人的身体,赋予他们更强大的力量。也就是说,血族猎魔人只是占了猎魔人的名头,本质上还是血族。 世界变得太快,令我措手不及。而且,这一切变化的源头……似乎是我。不过,只要用脑子想想就知道,所谓“心爱的小女儿”,只不过是一个自立为王的借口。自古以来,无论是打响战争,还是争夺帝位,都需要这么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 原本打算两个月后,就去报名猎魔人学校。一个意外的发生,打乱了我的计划。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女孩们穿着单薄的丝绸裙子,在舞台上排演幕间剧。到我上场时,仆妇们连清洁都不做了,一直对着我的胸臀指指点点,似乎对她们而言,女人只要挺胸抬头,展现出身体的曲线和女人味,就等于做了妓女的“预备役”,马上要去街上拉客了。 我非常反感这种想法,见她们看得目不转睛,故意把芭蕾跳得下流无比,时不时把裙摆撩到腿根,或是放荡地笑笑。看见她们老脸都绿了,心情顿时一片晴朗,就是招来了吉里夫人的训斥“卡罗莉娜,你以为这是蝴蝶舞厅吗?再跳得这么粗俗,明天不用上台表演了。” 吉里夫人不能惹。我立刻乖巧地点头,正要说两句保证的话,身后一个女孩突然倒在地上,浑身剧烈地抽搐着,双手死死地捂住胸口,不一会儿就晕了过去。 “梅格!” “天啊,吉里夫人,梅格晕过去了!” “怎么办,要不要叫医生?” 女孩们纷纷围了过去。吉里夫人也忘记教训我,快步走过去。昏迷的女孩是她的女儿,梅格·吉里,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是目前为止唯一对我流露出善意的女孩。 我也想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这时,女孩们尖叫一声,推挤着跑开。只见躺在地上的梅格猛然睁眼,眼珠浑浊惨白,一条暗绿色的触须从她的嘴里蠕动着钻出来,上面吸盘有生命般一张一拢,一团团脓黄色的黏液啪嗒滴落下来。 她被魔物寄生了。 第5章 记得三十年前,魔物出现得还没有这么频繁,大多数都安分地待在数千米之下的海沟里。然而近几年,它们却纷纷从海沟钻出来,漂流到岸上,开始侵占人类的地盘。没人知道它们是如何适应从海底到陆地的变化。 不过,我养父跟我说过,这些海沟魔物只是看似适应了陆地的环境,实际上还保留着深海生物的特性,比如怕热、畏惧强光、心跳缓慢等,必须寄生在陆生动物的体内才能存活。而梅格口中的魔物,正是海怪克拉肯脱落的触须。 克拉肯是一种生活在海底的史诗级怪物。传说中,它的触须能有一座小岛那么长,经常将海面的船只拽入深海。偶尔,它也会浮到海面上,伪装成一座鸟语花香的岛屿,等待过往的船只靠岸。试想一下,当水手们抛锚下船,又饥又渴地走上岛屿,希望能摘到一些野果,或猎到动物喝血解渴,谁知穿过茂密的丛林,看见的却是一张尖牙密集的血盆大口…… 幸运的是,这种恐怖的生物,暂时还没有办法抵达陆地,只能在海里兴风作浪。但它时不时会脱落一根触须,派遣它们来到陆地上,为它寻觅人类作食物。听说,只要不停地吞食人类,它就能得到在陆地生存的力量。 克拉肯触须没有智慧,不会操控人的思维,只会慢慢地侵蚀人的内脏。脱离母体后,它会化为一滩无色无味的水,直到在人的胃部落地生根。刚开始,触须的吸盘会黏附在胃的内壁上,如饥似渴地吸收养分,然后生长出一根又一根的肉芽。一年以后,这些肉芽就变成若干根触须,从人体的各个“出口”里挤出来。 梅格这个情况……触须显然已到了“发芽”的阶段,再过不久,她的身体就会彻底沦为培育触须的器皿。想要驱除触须很简单,却又不简单,必须找到一个精通魔法的猎魔人,把触须引到他的身上,让触须在他的体内生根发芽,再用驱魔火焰——g先生之前用的那种幽蓝色火焰,把触须烧成焦灰。因为猎魔人的自愈能力比血族还要强大,驱魔火焰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影响。 但是,哪里去找这种水平的猎魔人?就算找到了,对方也不一定会施以援手。毕竟这个办法并非万全之策,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哪个猎魔人会冒着被魔物寄生的危险,去救一个小小的舞女呢? 我有些复杂地望向梅格,很喜欢也很同情这个可爱的女孩子,但实在帮不了她什么。她应该必死无疑了。 “医生……医生来了!吉里夫人,医生来了!”转过头,只见一个年轻男子拄着金属拐杖走过来,他穿着白衬衫和茶色背带裤,右脚没有穿鞋,是木头与黄铜制作而成的义肢。 “医生,请你一定要治好可怜的小梅格!” “求求你!” 吉里夫人也干涩地说道“拜托您了。” 医生回答“我尽量。”他艰难地半蹲下去,打开随身携带的医药箱,取出一根装着蓝色溶液的试管,直接滴向梅格的触须。 我睁大双眼,想要阻止,却已来不及。蓝色溶液如同一颗垂落的泪珠,“啪嗒”一声,碎裂在暗绿色的触须上。像被烫伤了般,触须痉挛着抽搐着,是一条挣扎扭动的爬虫,疯了似的想缩回梅格的肚子里。女孩们都发出庆幸和惊喜的叹声,完全不知道这样才是最可怕的——梅格的肚子早已容不下那些触须,刺激触须缩回去,只会让她的肚子破裂开来。 电光石火间,我一个箭步冲上前,推开那个庸医,徒手攥住那根触须。 所有人都傻傻地望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吉里夫人更是气急败坏地呵斥道“卡罗莉娜,你这个疯子,快放开触须!你心肠怎么这么坏,是不是想让我的女儿死?快松开!” 没有时间回应她的质问。触须受到惊吓后,颤抖着想逃回宿主的身体里。我闭了闭眼,急速地搜刮着脑中储备的知识,几秒钟后,闪电般捏住梅格的下颚,强迫她张开嘴,另一只手探进她的嘴里,一把掐住触须的根部,令它暂时动弹不得。 一个女孩吓得脸都白了“卡罗莉娜……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梅格……我以为你只是贪财而已,没想到你这么坏,一定要梅格去死……” 我冷冷地扫她们一眼“想让她死的不是我,是这个庸医。”说着,转头看向那个医生,“谁教你对付克拉肯触须用267号溶液的。267号溶液能灼伤血族,却无法伤害其他魔物,只能刺激它们,令它们情绪狂暴。如果不是我及时拽住这根触须,它已经缩回去,把这个小姑娘的肚子搅成肉泥了。” 吉里夫人陷入沉默。女孩们哑了片刻,之前那个女孩弱弱地问道“医生,你手上的溶液……肯定不是267号溶液对不对?是这个小婊子乱编的……对不对?” 我静静地看着医生。他被我的目光压得抬不起头,冷汗大颗大颗地流下“我、我不知道……学院没让我们背溶液手册,我只知道这个溶液能对付魔物。对了,”他如释重负地松一口气,“我背包里有猎魔人协会编著的驱魔手册,上面肯定有这个溶液的编号,让我看看。” 然后,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戴上眼镜,拿出一本五厘米厚的书册,慢悠悠翻了起来。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他是庸医,他还真的把庸医的作风贯彻到底。很想一脚把他手里的书踢飞,但若不让这个笨蛋找到溶液的编号,这些人估计不会听我的指挥。 三十秒钟后,他失声喊道“天哪,这个溶液居然真的是267号溶液……这位小姐,你怎么知道的?” “……” 书上的知识,你说我怎么知道的? 我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胡扯说“我奶奶是远近闻名的巫医。”话音刚落,就有女孩尖声反驳道“什么巫医!你奶奶明明是愚昧的印第安人!” 我没有理她,对医生指了指箱子里粉色的溶液“把它给我。” 医生满脸犹豫“这个……小姐,你有行医证吗?这些溶液都是协会管制的器械,必须持相关证件才能使用。” 我平淡地说道“这是120号溶液,作用是镇静和缓解狂躁。另外,从你把蓝色溶液滴在触须上那一刻,这个小姑娘就成为了你的事故病人。若她死去,我有权请医疗法庭介入调查,要是被他们知道,她的死是你滴错溶液导致,不管你考取了什么等级的行医证,有无背景关系,都会被吊销。不想她死,就按我说的办。” 他握紧双拳,咬紧牙关,好半晌下定决心般,把医药箱的粉色溶液递给我。我用大拇指撬开试管的木塞,直接向触须滴去。效果立竿见影。几乎是一瞬间,扭来扭去的触须就停止了挣扎。 我不动声色地松一口气,抹掉额上细汗,再度伸手“绿色溶液。” 他却没有递过来,而是伸长脖子,远远地望了望梅格的情况,说“触须已经平静下来了,应该没事了吧?” 我无语,抓起触须晃了晃,吓得周围的女孩惊叫不止“这玩意儿还在她的嘴里,你跟我说没事了?” 他讪讪地笑笑“那你说下绿色溶液的编号和作用。” “54号溶液,麻醉和致幻。” 他翻开手册,手忙脚乱地找到绿色溶液的编号,心服口服地把绿色溶液递了过来。我平定了一下急躁的情绪,小心翼翼地把溶液滴在触须上。 “第三排第二个浅绿色溶液给我。”不等他询问,我头也不抬地说道,“37号溶液,肌肉松弛。” 三十秒钟后,他在手册上验证完毕,把试管递到我的手中,动作逐渐变得小心恭敬。周围人看我的眼神,也从怀疑鄙夷变成不可置信。 …… 一口气用了六种溶液,还差最后一种。我看一眼医药箱“第六排第三个紫色溶液,缩小魔物体型。” 他踌躇着拿起试管,又放了回去“这个太贵了……是所有溶液中最贵的一种,你们还没有付钱……” “哦。”我点点头,“那还是让她死吧,反正不是我的行医证被吊销。”说完,我准备站起身,他和吉里夫人急忙按住我。 “救救梅格,我知道你有这个本事……”吉里夫人眼中布满血丝,声音嘶哑地说道,“求求你了。” 我顿了顿,侧头看向医生,摊开手掌“给我。” 七种溶液滴下去,触须萎顿地垂下头,变成一根又软又细又小的肉条。在37号溶液的作用下,吸盘的肌肉渐渐松弛,不再黏附在梅格的胃壁上。我终于能放心地在她的嘴里拉拽触须了。 只要动作足够轻缓,不把昏迷的触须吵醒,应该能让它和宿主安全分离。这是我根据现有条件,紧急琢磨的一套方案……不知道有没有用,希望有用。不然挨了那么多道鞭子才背完的溶液学,全还给那个老变态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重新抓住触须。感受到黏腻湿滑的吸盘,不经意间擦过指腹,浑身汗毛倒竖,恶寒极了。 这一刻,演出厅彻底安静了下来,所有人大气不敢出,瞪大眼看着我的动作。 咚,咚。 我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只听“咕唧”一声,仿佛雨天胶底鞋与青石路摩擦产生的刺响,一半的触须都被我拔了出来,的,带出一滩脓黄色的黏液。 有人已忍不住干呕起来。 “好、好恶心……被这么恶心的东西寄生,梅格太可怜了……如果我是她的话,肯定恨不得当场死去。” “对对。”居然还有人附和她。 救人要紧。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来,尽量不去听那些傻瓜言论,专心致志地对付触须。 谁知,傻瓜蠢货总是扎堆出现。就在我快要把触须全部拽出来时,一个清脆高亢的女声响起“你们在干什么?怎么排演了这么久?我在后台等得快睡着了,一个幕间剧,动作能不能快一些……啊啊啊啊啊——有怪物!!!” 不愧是剧院的首席女高音,这嗓门,这音域,这气息,轻而易举地就把触须吵醒了。 前功尽弃。 ——不,也不算前功尽弃,毕竟已经把触须从梅格的身体里拽了出来。 就是……寄生在了我的手臂上。 本想故技重施,用54号溶液麻醉它。但它吃过一次溶液的亏,说什么也不肯吸收溶液,并且变得比之前焦躁十倍,吸盘牢牢地黏附在我的皮肤上,不到片刻就勒出我的血管和青筋。 很好。 新的人生依然从做好事就倒霉开始。 第6章 我虽然救了梅格一命,但并不指望其他人会救我。人性本恶,不对人性抱有期望,可以活得轻松自在一些。席地坐下,我静静地看着女孩们作鸟兽散。医生也慌张地背上药箱,一瘸一拐地逃走了,生怕我逮住他,继续挥霍他昂贵的溶液。 低头看了看变成蠕动触须的手指,我淡淡地看向吉里夫人,等待她将我扫地出门。谁知,她搀扶起梅格,走到我的身边,低声说道“跟我过来。” 不是赶我走? 我怔了怔,起身跟过去。 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我来到剧院真正的佣人房——比我的小窝果然要豪华舒适太多,桌上还有一盏莹亮的魔法灯,整个房间被映照得亮如白昼。这老女人在剧院的薪水绝对不低,魔法灯可不是什么人都用得起的灯盏。 “你想说什么。”触须已扎根在我的血肉里,针扎般的刺痛时不时传来,每平静地吐出一个字,都能感到强烈的痛楚。 吉里夫人把梅格扶到床上,用手帕擦掉她脸上的污迹,温柔地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走到衣柜前,翻出一件宽松的黑色斗篷,扔进我的怀里“梅格是我唯一的孩子,也是我坚持活下去的理由。你救她等于救了我,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你死去。” 我接住斗篷,愣在原地。 “怎么,还在怪我训斥你?你之前从未告诉过我,你会溶液学这件事,突然冲上来把医生推开,正常人都会联想到不好的事。” 我摇摇头“人之常情,我不怪你。” “我当时吓得心脏都停了,心想要是梅格出事,就拉你一起下地狱,还好,还好……虽然你的行为唐突又莽撞,但我非常感谢你的唐突和莽撞。”吉里夫人指了指我怀里的黑色斗篷,“穿上它,我带你去地下城的入口。” 地下城? 又是一个我不曾听闻过的名词。我没有多问,强忍着剧痛,咬紧牙关抖开斗篷,披在了身上。戴上兜帽,我正准备转身向外走去,却见吉里夫人一动不动,神色复杂地望着我,不由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一直在等你求助,结果……”她低叹一声,“没想到你这么坚强。看来不能以貌取人。” 我微微一笑“要是长相能决定心胸的话,那国王岂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她也笑了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凌晨时分,整个巴黎似睡非睡。街道空荡荡的,只剩下几个小酒馆还闪烁着零星的微光。男人们头戴高帽,身穿绅士三件套,腋下夹手杖,手拿石楠木烟斗,对着过往拉客的妓女指指点点。 进入幽深曲折的小巷,穿过两片光秃秃的树林,我们来到一座杂草丛生的枯井前。 “我曾帮过他一个忙……”吉里夫人站住脚,递给我一个烫着红骷髅头的信封,“只是不知道这个忙,够不够分量让你活命。这是一封空白信,你拿着它去地下城的猎魔人协会找g先生。他是否愿意施以援手,全看你自己的运气了。” “谢谢。”我想了想,又问道,“你还没告诉我,地下城是什么。” “你不知道?”她有些惊讶,“地下城是一个建筑大师设计的地底城市,为职业猎魔人和自由猎魔人居住和交易的场所。入口是这座枯井。记住,不是所有猎魔人都是好人,警惕那些穿黑斗篷的奸商。” 我点点头“好,谢谢。”没有问她为什么不跟我一起下去,能得到顶级猎魔人的人情,我已经非常意外且知足了,因为她完全可以装聋作哑不报答我。翻身坐在枯井上,我闭眼感应了片刻。下方确实有传送魔法阵的气息在涌动,她没有骗我。 把信封塞进斗篷的内袋,我屏住呼吸,直接跳了下去。 不到两秒钟,便已落地。眼前是从未见过的奇特景象空气中弥漫着灰绿色的蒸汽与雾霾,耳边回荡着机械咔咔运转的声响。头顶是用魔法制造出来的夜空假象,若是仔细看,还能看见石壁斑驳的纹路。房屋依山而建,连绵起伏。到处都是高耸的金色路灯、宏伟的石头桥梁,和用铁索拽动的升降电梯。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或是肌肉发达的猎魔人,或是穿着黑斗篷的神秘商人。 大概是因为在地下,空气质量很差,再加上剧痛的手臂,不一会儿我就有些头晕。幸好,地下城有非常鲜明的路标,不至于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我径直朝猎魔人协会走去。这时,一个斗篷商人走到我的身边,晃了晃手中的白色试管“小姐,我这里有最新款的肤色漂白剂,保证让你成为最白的绝色美女。” “谢谢,不用。我故意染的黄皮肤。” “巫银十字架,巫银十字架——小姐,看看这枚十字架,保证巫银纯度高达97。” “谢谢,我对这玩意儿过敏。”我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动物血,特制动物血,口感绝对与人血无异!” 听见这句话,我无意识吞了口唾沫,回想起那个少年血液的味道,香甜可口,甘润解渴,尝一口就无法忘怀。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否还活着。 走了将近十分钟,终于抵达猎魔人协会。深灰色的堡垒修盖在险峻的峭壁之上,外观雄伟壮丽,竖柱与彩色玻璃窗上,绘制着第一位猎魔人的英勇事迹。两个银甲侍卫驻守在黑栅栏门口,见我上前,目不斜视地说道“闲杂人等,禁止入内。” 我取出怀里的红骷髅头信件,晃了晃“我找g先生,这是他亲手寄的信件,上面还有他的专属烫印。” 一个侍卫伸出手“给我看看。” “不行,这么宝贵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给外人看。” “可是万一你造假……” “谁会造假g先生的信件,活得不耐烦了?就算我造假,见到他以后不会穿帮吗?那样造假还有什么意义。”我故作不耐烦地说道,“快让我进去,耽误了g先生的事情,有你们好看。” 侍卫和门房这种人物,都是欺软怕硬的代表。你说话的语气越强势,他们越捉摸不透你的身份,继而不敢怠慢起来。果然,我这么理直气壮地说话,他们顿时垂下高昂的头颅,右手抚胸,微微躬身,表现出十二分的尊敬……不对,好像太尊敬了一些。 一道高大挺拔的影子覆盖了我的身影。不会这么巧吧,难得说一次谎,就被本人撞见。我摘下兜帽,缓缓回头,对上一双深邃却美丽的金黄色眸子。 男人穿着深灰色大衣,戴着黑色皮手套,身姿就像旁边灰色建筑般修长笔直。他的轮廓分明,下颚凌厉瘦削,嘴唇薄厚适中,却比薄唇还要给人一种疏冷不近人情的感觉。这张脸前几天才看过一次,他冷峻的侧脸和单字母代号更是在各大报刊反复出现。血族猎魔人,g。 他淡淡地看着我“找我什么事。” 他才对我说了一句话,我就已经明白为什么总有传言说,有的猎魔人为了得到更为纯粹的力量,向魔鬼献出了爱与怜悯——我在他的眼中看不见一丝属于人类的情感,整个人就像是一台会说话的杀戮机器。 我把怀里的信件递过去“吉里夫人说我可以找你帮忙。” 他随意地瞥了一眼,没有接,走到我的前面“跟我来。” 我抬脚想要跟上去,然而刚走两步,一股强烈的眩晕冲上后脑,身子摇晃了一下,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不行,不能在街上晕倒。要晕也要在猎魔人协会的地盘上晕。晕倒在大街上,g很有可能直接丢下我不管。我咬紧牙关,用力把指甲掐进掌心,直到温热的鲜血湿润了指腹。 头昏眼花间,g似乎回头望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愕然。绝对是我的错觉,他那张冷漠无情的脸露出震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怪异。 这是我晕过去前,最后一个想法。 第7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回到了血族的王都,传说中的无昼城那索珀。相传,初代血族无法在阳光下行走,于是始祖联合魔力强大的法师,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域,创造了一座飘浮在异空间的城市,取名为“那索珀”,意思是没有日光的城市。 在那索珀,无论是天空还是河流,甚至是花草树木,都是冰冷而沉郁的深色调,如同一幅宏阔雄伟的画卷,被泼上了永远也洗不净的深蓝色墨水。 最后一次回到那索珀,是被血族之王奥古斯传召。他还是我血仆的时候,并不叫这名字,而是叫“马歇尔”,后来听从占卜师的意见,才改成“奥古斯”。表面上是为了纪念自己八月登基,实际却是在暗示众血族,他的光辉就像古罗马开国元首屋大维·奥古斯都一般耀眼摄人。 走进奢侈而宏伟的殿堂,一眼就能看见坐在王座上的帝王。他和传统血族不一样,没有漆黑的头发和苍白的唇,他留着及肩的半长发,发色是星光般充满光泽的银白色,鼻梁挺直,眼睛和嘴唇却过分文雅,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长袍,不像帝王,反倒像一个忧郁的游吟诗人。 “陛下。”与他的视线碰撞了一秒钟,我垂下头,单手抚胸说道。 “这里只有我和你,主人。” “但您始终是陛下。” 他沉默了片刻“我之前的提议,主人考虑得怎么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喜欢在我面前表现得谦恭而卑微,哪怕上一刻,他轻描淡写地剥夺了一个人的性命,对我说话也是这种小心翼翼的语气,似乎这样就能博得我的同情,达成他的目的。 可惜,我太清楚他的为人。他可怜的外表就像是海面的夜光藻,看上去美丽而震撼,却是令海鱼窒息的罪魁祸首。 “陛下,我们不是一路人,没有可能。” 听见这句话,他瞳孔突然变红,眼中露出一种几近恐怖的冰冷情绪“为什么?因为我的身份么。克莉丝,你也不是真正的公爵小姐。” 原本想说我如果真正喜欢一个人,就算他是乞丐也不会在乎,但那样说无疑会更加激怒他。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其强烈的人,从他为自己改的名字就看得出来。我想了想,决定从自尊的角度击破他对我的幻想“我不喜欢比我弱小的男人。” “我现在已经是王了!”他低吼。 “是么。”我顿了一下,笑道,“但我们的主仆契约却一直存在,知道血仆是什么意思吗?” 说到这里,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我直直地看向他的双眼,提高音量命令道“跪下!” 话落,几乎是立刻,他就从王座上站了起来,如同被人偶师操纵的木偶,膝盖不受自控地朝地面砸下去。我看见他的喉结剧烈滚动着,额前青筋突起,然而紧接着,他戴着王冠的头也低垂了下去。 “那就是不管你的力量再怎么强大,都无法凌驾在我之上。”我淡淡地说道,“死了这条心吧,马歇尔,我们没可能。”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向殿堂大门。 他沙哑压抑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总有一天,我会解除这个契约,到时候,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你都会成为我的王后。” 主仆契约一旦订下,除非一方死亡,否则永无解除的可能。我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挥挥手就离开了。似乎正是从那天起,他就开始派人疯狂追杀我。 我的死是他一手所为,不知道我的复生和他有没有关系……不过,不管有没有关系,我都不想再跟这种人见面。他还是血仆的时候,就有一种腼腆的残忍,变成血族王之后,这种残忍变本加厉。我和他观念不同,想法不同,早已无话可说。 …… 梦境结束,我睁开双眼,怔怔地看了天花板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克莉丝,而是卡罗莉娜了。回想起昏迷之前的事,我下意识地想撑起身,看看自己是否被扔在大街上。然而不知昏迷了多久,手脚始终灌铅般沉重,力气像流沙一样,用尽全力也无法凝聚。 这时,一个低沉清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醒了?” 我很少刻意记住一个人的声音,但他的声音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g先生?” “是我。”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金相间的衣摆微动,高大的身影在浓稠的黑暗里逐渐清晰。 “告诉我,你身上为什么会有旧血族的气息。” 旧血族的气息? 我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如果这具身体跟血族有关联的话,我不可能不知道。 他静了片刻,戴上黑色皮手套,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另一只手扣住我的手腕,举到我的面前,正是我用指甲刺破掌心的那只手“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仔细想想,最近你有没有接触过什么人。” 我想了很久,还是很迷惑“先生,我是一个舞女,每天接触的人不说几百个,也有几十个了……您必须告诉我,您要找的人的特征,不然我恐怕无法帮您。” 他松开我的手腕,站起身,半晌才说道“黑发红眼,锁骨处有红玫瑰的纹身。” 听见“红玫瑰纹身”,我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想起了一件不太光彩的往事。一次,我被派去刺杀一个旧血族叛徒,对方是个精明且擅长藏匿的老家伙。我打听了三个月,才打听到他的住址,本想一刀结果他,谁知还未等我走到他的庄园,他就逃得无影无踪。害我被老变态教训了很久。 第二次,我学聪明了,扮成他亡妻的模样,与他在酒馆里相遇。他亡妻最大的特征,是锁骨纹着一朵盛放的红玫瑰。这次刺杀一次成功,然而我还是被老变态狠狠教训了一顿,说我杀得不光彩,丢了他的脸。而且,纹在锁骨的玫瑰纹身,当时只顾着逼真,导致后来怎么洗也洗不掉。 不过很多血族都有纹身的习惯,我不算特立独行,记得曾碰见一个女杀手,她的嘴唇被染成深蓝色,眉毛是浅蓝色,左脸到左胸纹着一头展开双翼的蓝眼蝙蝠,把我震撼了很久。说起来,大多数旧血族都是黑发红眸,锁骨纹红玫瑰的不在少数,g这些特征说了等于没说。这样语焉不详,太不像一个顶级猎魔人的作风。 “您能不能描述得具体一些?” g停顿了很长时间,扯下黑色皮手套,轻轻摩挲着小指的红宝石戒指。光线昏暗,他的眼睛却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一般,闪烁着狩猎前夕的冷光。似乎他要寻找的人,是他等待许久的猎物。 听说人类进化的历程,就是从猎物转化为猎人。与豺狼虎豹相比,人类才是最成功的猎人,他用工具超越了那些只会赤膊上阵的野兽。我养父曾说,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虽然不太同意他这句话的意思,但不得不说,当g散发出属于猎人的强势气质时,确实吸引了身为女性的我。 谁知,半晌过去,他却像回忆起初恋往事般,露出相当纯情的表情,迟疑地说道“她……长得很美。” 原来是他的初恋情人,怪不得会露出那样震惊的表情。很想帮他,但我确实没见过这样的旧血族女性。 “抱歉,先生。” “没关系。”他转移了话题,“寄生在你手上的魔物,是克拉肯脱落的触须。克拉肯是栖息在深海的史诗级怪物,它的触须却不到铜级,用驱魔火焰都能清除。但寄生在你手上的这一条,很棘手。” “为什么?”我愕然问。 如果不是他的语气冷漠毫无起伏,我几乎要以为这是他没有找到初恋情人的报复。 “它进化了。”g回答,“想要把它从你手上彻底清除,除非消灭它的母体。” 我“……” 复生以后,猎魔人成了最炙手可热的存在。为此,我特意去打听过猎魔人的行情,听剧院里的人说,g出手一次是20000法郎,还是墙鼠那种低级的魔物。求他帮忙斩杀一头史诗级怪物,估计几率还没有我自杀后再次复活大。 不等我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说告辞,g居然主动说“我可以救你,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要求。” 我愣了愣“什么要求?” “允许我搜查你的记忆。” 心狠狠跳了一下,差点跳到喉咙口。这样的话,会不会暴露我上辈子的记忆?想要拒绝,可是好不容易重活一次,说什么也不想放弃这一世的生命。 我转了转眼珠,挤出点眼泪,可怜兮兮地说“我答应你……不过,你能不能杀完海怪后,再搜查我的记忆。不是不相信你,只是这样让我觉得有安全感一些……” “可以。”他答得毫不犹豫。 见他答应得如此轻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忍不住得寸进尺“对了,我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我想考猎魔人,你能不能……”借我120法郎。 他眉头微皱,误会了我的意思,打断我的话“外界夸大了猎魔人的地位,若你真的对猎魔人感兴趣的话,可以去领一套猎魔人的装备,跟我一起去猎杀克拉肯。拿到克拉肯的晶核后,你能破格晋升为铜级猎魔人,但同时低级任务也不再对你开放。荣耀与风险并存,你自己考虑清楚。” 幸福来得太快,我躺在床上都有些眩晕,过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自己居然走运了一回,嘴角控制不住地扬起“真、真的吗……您真是个大好人!您放心,我绝不拖你的后腿!” 他却久久地不发一言,看着我的面庞,不知在想什么。 第8章 负责管理猎魔人装备的,是一个金色三颗星猎魔人,在排行榜上是第十五名。三颗星和六颗星看上去差距不大,排名却相差那么多,看来猎杀一头史诗级怪物,远远没有g说得那么简单。 要了一卷绷带,我把被触须寄生的那只手包扎了起来,然后按照地图的指示,去猎魔人协会的武器部。谁知有地图在手,我还是迷路了。这鬼地方修得太大了,跟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有得一拼,步行在大理石地板上,可以听见源源不绝的空旷回音。 半天过去,我才走到武器部。仰头望去,最先看见的是一枚巨型徽章,蛇与骑士剑缠绕。猎魔人们身穿锃亮的巫银铠甲,手持巫银武器,有秩序地排成一条长龙。我往队伍的末尾走去,还未站定,就见前面一个男生诧异地望着我。 我一脸莫名地回望过去。男生问“美女,你猎魔人考试通过了?” 很久没被这么称呼,我差点没反应过来“还没有,上面的人叫我先来领装备。” “那你一定是被内定了,真厉害。”男生羡慕地说。 我琢磨了一下普通女孩的反应,露出一个羞涩的微笑。 这时,不远处一个梳着背头,嵌着鼻环的男人嗤笑着说“不懂现在的女人脑子里装的什么。狩猎是男人的游戏,魔物也只有男人才能对付。女人只会哭和尖叫。就算侥幸通过了猎魔人的考试,也不代表有资格成为猎魔人,怪物可不会因为你屁股够翘,就放你一条生路。” 话音落下,他旁边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一个红头发说“女人就该像我妈妈一样,在家里洗衣做饭扫地。那才是成功的女人!” 男生看他们一眼,小声对我说“那些是铜级猎魔人,手上沾满了魔物的血,手段比我们这些新人残忍多了。金银级猎魔人的武器有专门的工匠维护,从不到这里来,武器部就成了这些渣滓的一言堂。大家都习惯了,你不要理他们,等他们开够了玩笑,就不会再议论你了。” 铜级猎魔人? 我上下打量嵌鼻环的男人一番,他的块头看上去很大,脚步却有些虚浮,黑眼圈很重,呼吸毫无章法,一看就是那种靠蛮力取胜的武夫。不由有些失望,这就是铜级猎魔人么。还以为会更厉害一点。 我看向男生腰带皮袋里的匕首,问道“请问,匕首能借我一用吗?” “可以是可以,你要干什么……” “谢谢。”我抽出匕首,握在手里,走到鼻环男人的身边,直截了当地说道,“你好,你的话让我很不爽,能跟你打一架吗?” 鼻环男人愣了两秒,随即哈哈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哈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你刚说什么?” 红头发也笑得直不起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说,她说要跟你打架!” “小美女,”鼻环男人朝我暧昧地挤了挤眼睛,“你长得太丰满了,我怕打着打着,就变成了那种打架。” 听着耳边的嘲笑声,我垂下头,转了转手中的匕首,紧接着猛地扎向鼻环男人的脖颈。如果是我以前的速度,他已经横尸当场。卡罗莉娜的芭蕾基础不错,力量与肌肉都有,就是出招的速度不够,连我原来的十分之一都不及。不过,对付这个人,够用了。 鼻环男人满眼惊愕地倒退两步,用大拇指一擦鼻子,愤怒地说“臭娘们儿,来真的?” 红头发挥了挥拳头“打回去!给她点见识瞧瞧!” “鼻环,别丢了男人的脸!” “打回去,打回去!” 在这样的起哄声中,我和鼻环男人快速过了十几招。我看见他的咬肌越来越突出,额前的冷汗越来越多。他得感激与他过招的,只是一个普通女孩的身体,不然不到两秒钟就败在我的手里,对他来说,肯定是一件恨不得自杀的丑事。 鼻环男人显然没经过专门的格斗训练,几十招过去,他的呼吸已像劳作一天的耕牛般紊乱。我趁机冲到他的身后,单手撑住他的肩膀,轻盈地跳到他的肩膀上,双腿绞住他的脖子,举起匕首狠狠向他的头顶刺去! 这是必杀技,但我没有杀他的打算,只是想吓唬一下他,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女人也不是好惹的。正要偏移匕首的方向,划伤他的耳朵或脸颊,这时,一道铁链横空飞过来,重重地缠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制止了我往下刺的动作。 “哐当”一声,匕首落地。鼻环男人满头冷汗地跪了下去,双手撑地,浑身颤抖不止。我扯掉手腕的铁链,从鼻环男人的肩上跳下来,若无其事地捡起匕首,走到男生的身边,插进他的皮袋里。周围人潮水般后退,不敢靠近我。男生也一脸震惊地说“你、你好强……” 我摆摆手,回到鼻环男人的身边,蹲下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兄弟,还想跟我那种打架吗?” 他疯狂摇头,冷汗乱甩“不想了不想了不想了。” “还敢乱开黄腔么。” “不敢了不敢了不敢了……” “女人有没有资格当猎魔人?” “有资格有资格有资格。”他又疯狂点头。 我满意地拍拍手,站起身,正要去队伍末尾继续排队,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站住。那个谁,就是你,黄皮肤女孩。” 我站住脚,回过头,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金发男人走过来,捡起地上的铁链,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当众斗殴,扣十分。” 猎魔人实行学分制,想要晋级必须攒足相应的学分。通过猎魔人考试后,学员自动成为铁级猎魔人,获得100初始学分。若想要晋升为铜级猎魔人,必须攒到1000学分,银级猎魔人则需要10000学分。至于金级猎魔人,只有成为排行榜前二十名,才有资格获得这个头衔。第二十一名,不管实力再怎么强大,都是银级的头衔。 金发男人的徽章是金色三颗星,说明他就是武器部的管事,排行榜第十五名,迈尔斯。 还没有成为猎魔人,先被扣了十分。我酝酿了一下情绪,红着眼圈说“是他先挑衅我……说女人没有资格当猎魔人,我实在是气不过,才向他发起挑战。我以后不敢了,不要扣我的分,好不好?” 周围人都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迈尔斯像没听见一样,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十分换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挺划算的。告诉我你的名字。” 简直油盐不进。我擦干眼泪,说“卡罗莉娜。” “举荐人。” “g先生。” 话落,周围人再次向我投来震惊的目光。迈尔斯眯起眼,打量了我片刻,讥讽地说“有意思,他不是从不近女色,只钟情于一个女吸血鬼么。吸血鬼果然都很虚伪。”说完,他转身走向武器部,“过来拿你的装备,拿完赶紧滚。我不想看见他的人在我的地盘。” 感谢他和g的恩怨,让我走后门拿装备。坦然地走进去,本想接过装备就离开,迈尔斯却叫住我“看在你有点天分的份上,忠告你一句,离g远一点。他是个被创造者丢弃的吸血鬼,什么肮脏的职业都做过,为了利益才成为猎魔人。一个能毫不留情残杀同类的吸血鬼,品行能好到哪里去呢。小心他猎魔的时候,把你丢过去当诱饵。” 即便是人类,自相残杀的事还少么。何必因为g是血族,就用有色眼镜看待。但这样说,除了让他更加反感g外,没有任何作用。我礼貌地笑了笑,抱着装备离开了。 g把我安排在他的住所,一个能住下十几个人的豪华公寓。搬进去的时候,我收获了不少暧昧的眼光,但实际上,g几乎不回这个公寓,住下来半个月,我只见过他几次。他似乎任务特别繁重,接了许多私单,每一次回来,全身都是魔物鲜血的腥膻味。 这天,我正坐在沙发上读猎魔人手册,g突然开门进来,扶着门把手低喘了一阵子,才缓缓直起身。 直到他走过来,我才发现他穿的是灰色大衣,只是被鲜血染成了深黑色。他草草地包扎完伤口,走到书桌前,打开一个上锁的抽屉,拿出一本散发着幽绿色光芒的魔法书,将怀里的泛黄书页插了上去。做完这一切,他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了片刻,然后把魔法书锁在抽屉里,上楼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一副又要出门的样子。 我这个人对什么都看得不重,唯独好奇心极重,忍不住问道“g先生,您是不是很缺钱?” 他看我一眼“不缺。怎么了?” “那您为什么这么频繁地接任务?” “与你无关。” 我举了举被寄生的那只手,半个月过去,克拉肯的触须已完美地与我融为一体,现在我能用触须看书,用触须吃饭,除了无法忍受用触须洗澡,我已经接受了它的存在,但是,接受不代表我能与它和平共处。 “我怕您忘了我的命还在你的手上。”我诚恳地说,“如果您真的很缺钱的话,千万不要隐瞒……我别的不行,鬼点子特别多,能帮你想很多赚钱的办法。而且,您这样没日没夜地猎杀魔物,被您情人知道的话,她恐怕会很心疼。” g疑惑地说“情人?” “您要找的女子,难道不是您的情人吗?” g怔了一下,表情居然有些狼狈“不是。”他眉头微蹙,似乎想向我解释,然而过了很久,都没能想出解释的话语,“她不是我的情人。我接任务,是为了积攒功勋。” 说完,不知是羞于面对“情人”,还是时间不够,他转身朝公寓的大门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放心,我没有忘记答应你的事。过两天就出发。” 看着他修长挺拔的背影,我心中微微一动,无法控制地将手中的猎魔人手册,翻到讲解功勋的那一页。 功勋很重要么? 重要到……像g那种等级的猎魔人,都要牺牲自己的空闲时间,没日没夜地积攒? 然而,这本号称猎魔人百科全书的手册,关于“功勋”的描述,却只有短短一页。 猎魔人功勋 史诗级任务奖励,可用于兑换武器、装备、魔法书、遗落的书页。 遗落的书页? 回想起g刚刚将泛黄书页插进魔法书的样子,十有八九就是这个了。虽然不知道这个遗落的书页能干什么,但男人的目标,除了权力、美色,就是变强。大概率是为了变强。 还以为能窥探到什么大秘密呢,男人真无聊。我打了个呵欠,兴趣缺缺地合上书。 第9章 两天后,我在餐桌上看见g留下的纸条,字迹凌厉而清隽,上面说明天早晨出发,让我去购置一些需要的东西。我正琢磨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就在纸条旁边的杯子底下,发现一张面值1000的钞票。 拿起钞票的一瞬间,我手微微颤抖,忽然懂了为什么剧院那些小姑娘疯了似的想傍大款了…… 这就是不劳而获的感觉么。 也太爽了。 外界都说g冷酷无情、不择手段、血腥残忍,然而半个月相处下来,我却只感到他的纯情、善良和过于渊博的学识。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身手出众却头脑简单的战士,直到一天,我因为新溶液学一个改良的配方,困惑得不行,思考了很久,都没能找到确切的答案,于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去请教g。 当时g正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我还未走到他的身边,他突然睁开了双眼,金色瞳孔野兽一样警醒,冷漠而危险地注视着我。必须承认,那一刻我被他身上散发出的威压吓到了。 两秒钟后,那种强势到让人喘不过气的气场,才逐渐散去。g直起身,一只手撑着额头,另一只手放在深棕色的书桌上,侧头看向我“有事?” 幸好我的脸皮够厚,吓到归吓到,想问的问题还是要问。我把新溶液学的教科书递过去,说“g先生,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上面说98号溶液不能和100号溶液混合使用,为什么呢?我记得老版教材,这两个是最佳搭档,还编进了顺口溜里。新版不再详解配方,我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为什么。” “配方没有改变,是98号溶液和100号溶液搭配使用,会让患者出现呼吸困难,乃至呼吸衰竭的症状。这种症状有10到20年的潜伏期,近几年才被发现。如果你一直在学旧教材,不知道也正常。”g低声回答,手指关节轻叩了叩桌面,“不过,旧教材早在五年前,就已禁止发行。你在哪里学的呢?” 他说这句话时,一脸云淡风轻,似乎只是随便问问。我心中一跳,下意识地撒谎道“我奶奶教我的。她那个年代,应该只有旧教材吧。” g看我一眼,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g不像是一个会探究他人私事的人,我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过了两天,继续向他请教问题。我发现他的学识不是一般的广博,不仅熟记魔动植物的图鉴,连音乐、建筑和自然科学都有涉猎。如果不是他太忙,很少回这个公寓,我简直想写下十万个为什么,请他帮忙作答。 想到如此聪明,如此有钱,如此深情的男人已经心有所属,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果然,好男人永远与我无关。即便换了一具身体,男人缘还是差得离谱。算了,与其等待一个博学多金的男人拯救我于水火,还不如自己先变得博学多金。 这些天,除了发现g是个天才以外,还有一件事令我特别震惊,那就是卡罗莉娜的脸,变得越来越像上辈子的我。 那天早晨,我心血来潮,想照照镜子,突然发现右边颧骨多了一颗小小的褐痣。如果是我以前的身体,有这颗褐痣并不稀奇,但这是卡罗莉娜的身体……其次是眼睛形状发生了改变,卡罗莉娜的眼睛很大,眼尾却有些下垂,导致她看上去无辜且好欺负。褐痣事件后,我有意无意就会去照照镜子,发现她的眼角正在慢慢上翘,变得像我以前一样充满侵略性,睫毛也从直顺变得卷翘,若是捂住下半张脸,整张脸几乎与我从前一模一样。 相信不久以后,我就能变回以前的模样。能重新拥有自己的脸当然很好,但问题是,上辈子那些纠葛恐怕也会卷土重来。想起奥古斯和老变态,我立马去买了一些易容工具,遮住颧骨的褐痣,然后调整了一下上翘的眼型。不知道能瞒多久,也不知道那些“故人”是否在找我……能瞒一天是一天吧。 这些易容工具花了80法郎,还剩920法郎。我在服装店逛了逛,买了一件深色斗篷,一双做工精致的长靴,两只柔韧耐磨的牛皮手套,以及一个大容量背包。考虑到可能要出海,我又买了两个皮水壶,专门装淡水。买了这么多东西,竟然还富余810法郎。g给得实在太多了。 再一次感叹g真有钱后,我费劲把这些东西搬回了公寓。 晚上,g回到公寓。我把剩下的钱还给他,他接过以后,居然疑惑地问“你没买东西?” “……您给得太多啦。” 他难得沉默了一下“你都买了些什么。” 我老实地报了一遍物品的名字。g摇摇头“买错了,跟我来。” 他带我来到地下城的黑市,一出手就是一双镶嵌着魔法宝石的鹿角兔皮靴,810法郎瞬间变成10法郎。鹿角兔顾名思义,是一种头顶长鹿角的兔子,皮质跟鸵鸟皮差不多,却比鸵鸟皮更加耐磨。 皮靴递到我手上时,我心情复杂极了,待在老变态身边那么多年,他从来只会折磨我,而不会送我衣服鞋子。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恋恋不舍地摸了一会儿,我还给g,说道“这个太奢侈了,普通靴子就够了。” g平淡地说“克拉肯的黏液腐蚀性极强,你穿普通靴子,是想光脚与它战斗么。” “……”我默默收下了靴子。 本以为这双靴子就是今晚购物的巅峰,谁知,g又买了一件无论是质地、剪裁,还是价格都要比我那件高出太多的斗篷。临走前,他见我戴着普通的皮手套,又买了一双魔法长手套。转眼间,一千法郎就没了。如果是其他男人对我这么花钱,我肯定会觉得他对我有意思,但g这么做,我却丝毫感受不到暧昧气息。他花钱大方得吓人,即便是我富可敌国的养父,也不会像他这样花钱。他出手大方得像是……从未考虑过未来。 我很想对他说点什么,可又感觉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和g连朋友都算不上,对于他的生活方式,我能做的只有尊重。 回到公寓,g脱下黑色大衣,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上楼休息去了。我看见他手臂的绷带隐隐渗出鲜血,说明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这人不仅不在乎金钱,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过得真是太随便了。 我摇摇头,蹲在地上,把明天要带的东西放进背包里。整理的时候,不小心把g的大衣当成自己的衣服塞了进去。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拿出来,心虚地捋平褶皱,放回原位。谁知这么一塞一拿,一张画像被带了出来,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不想未经允许翻看别人的东西,但这张画像一眼看上去太熟悉了,我忍不住捡起来,仔细察看。 那是一个容貌极美的女子,因为过于美艳,眉眼间流露出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她身穿深紫色长裙,头发绾在脑后,戴着鲜花宽檐帽,黑网纱刚好罩住饱满丰盈的双唇。 当看到女子右边颧骨一颗褐色小痣时,我的心狠狠跳了跳,差点蹦出喉咙口。 这个五官,这个打扮……这…… 这不就是我吗?! 第10章 浑身的血瞬间凉了下去,手脚变得冰冷。我第一反应是,g是我养父的人。什么“触须已经进化,想要根除触须,必须猎杀克拉肯”,不过是他和老变态联手布的局。 但很快,我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个结论无法成立,因为我养父是掌控欲和嫉妒心都很强的人,g无论是学识还是身手,都与他不相上下。按照我养父的性格,碰见g这样的人才,只会毁掉而不会重用……那么,g有没有可能是奥古斯的人呢? 也不太可能。奥古斯是新血族,血族猎魔人是旧血族与猎魔人妥协合作的产物,利益关系像蛛网一样错综复杂。奥古斯生性多疑,当一个人的身份爬满了利益蛛网时,他绝不会重用。g是旧血族,又是猎魔人榜首,奥古斯对这样的人只会产生深深的忌惮,而不会笼络,更不会让他去做心腹的工作。 所以,g究竟是哪一方的人? 我皱着眉,不自觉攥紧手中画像,看看画中女子的眉目,又抬头看向二楼。 等下,武器部的迈尔斯说,g是被创造者抛弃的血族,而他又一直在寻找黑发红眸、锁骨纹着红玫瑰的旧血族,再加上画像的我,正好穿着死去时的深紫色长裙……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同一件事。 g很可能是我上辈子不小心创造出来的后裔,那个在马戏团被凌虐得不成人形的少年,埃里克。 这样一来,所有疑问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g会成为血族猎魔人,为什么他像疯了一样想找到我,为什么他会否认关于情人的调侃…… 我深吸一口气,跌坐在沙发上。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多年前一个善意的念头,一个偶然的举动,竟然彻底改变了一个人,影响了他一生的轨迹。 也许,他那么疯狂地想找到我,只是为了杀掉我,让我明白私自篡改他人命运,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又也许,他想找到我,是为了感激我赋予他永生和强大的自愈能力,可如果是后者,为什么我在他的身上看不见身为血族的傲慢?他对我这个不告而别的创造者,究竟抱着怎样的感情,是痛恨还是什么…… 头真疼。再回想起他不在乎金钱也不在乎身体的行径,感觉完全变了。之前只觉得他这人过得相当随意,有种英勇战士的无畏与洒脱,现在却感觉他过得相当消极,对一切都不在意,一切都无所谓。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是我。 因为这幅画像,我一整晚的心情都变得混乱不堪。在沙发上瘫坐了很久,才勉强打起精神,挺直背脊。起身倒了一杯热水,试图用滚烫的杯底,把画像上的褶皱一点一点熨平。但就像内心激荡的情绪,无论如何也无法恢复平静般,画像也没办法恢复原样。脑中闪过好几种补救措施,一是扔掉画像,二是藏起画像,三是放回他的口袋里,被发现了就老老实实地道歉……最后,我选择把画像放了回去。 要不要告诉g,我就是克莉丝,只是换了一具身体呢? 这样的话,他就不必再那么辛苦地寻找我,我也能顺水推舟地照顾他,弥补当年抛弃他的错误。但同时,他势必会卷进新旧血族的纷争。他那么出色耀眼,要么成为奥古斯和老变态争夺的对象,要么则像我当年一样,一人难敌两路人马,最后无奈跳河而亡。 把他变成血族是无可奈何之举,不想再给他的人生,涂抹上其他灰暗的色彩了。 可若不告诉他我就是克莉丝,要怎样才能补偿他呢。不知道别的血族对自己的后代是什么态度,一想到g是我的后代,我一颗心顿时软得像冰淇淋一样,恨不得马上给这个小可怜呵护和关爱。 虽然,当初的小可怜,已经成长为冷漠俊美的男人。 一直在想这件事,纠结到天亮才睡下。进入梦乡不到两分钟,就被敲门声吵醒,一个低沉冷漠的男人声音从门外传来“出发了。” 我睁开眼睛,迷糊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穿上这两天准备好的装备和斗篷,系上靴子的绷带,挎上背包,随意地洗了个脸,刚想走出房门,忽然想起褐痣还没有遮盖,又折返回去,涂上肤膏,顺便修饰了一下眼型。 走下楼,g正在往手臂装置巫银弩,脚边堆满了换下的染血绷带。他穿着深灰色的大衣,里面是白色叠袖衬衫,下半身是黑色长裤和深棕色长靴,靴后跟马刺造型凌厉,闪烁着锋利的寒光。 想问他的伤势怎么样了,又觉得没有询问的必要,毕竟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需要我拯救的“恶魔之子”了。金级猎魔人不是烂大街的头衔,必须声望、财富和功绩均挤进榜单前二十,才能被评定为金级,而他还是金级的榜首。 对于这样骁勇善战的战士,问他的伤势如何,更像是苍白无力的废话。可我是真的想要关心他,并不是一时兴起,到底要怎样才能弥补他呢…… 想得头疼。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克拉肯群岛1,当地虽然饱受海怪的侵扰,却并不厌恶和恐惧海怪,相反还建造了克拉肯神庙,固定节日朝拜海怪,祈祷风调雨顺。不知是因为位置足够偏僻,还是风俗足够邪门,不少亡命之徒宁愿冒着被海怪吞掉的危险,也要横穿海洋,在那里安家落户。 地图手册用红蓝两种颜色,把克拉肯群岛标注得泾渭分明,蓝色是拥有诡谲信仰的本地人,红色是鱼龙混杂的外来者。本地人封建排外,靠打猎为生,生活在雪山附近;外来者背负着复杂过去,携带魔法石、蒸汽装置和各种动植魔物,把沿海一带经营得热闹非凡。 如果手上没有触须蠕动的话,我还挺期待这次旅行的。 克拉肯群岛和法国隔了两片海洋、四个国家,必须借助飞行速度像闪电一样的翼龙,才能抵达那里。猎魔人协会内部有被驯化的翼龙,鸟喙骨翼,通体漆黑,能瞬间飞越百里。不过,租金也像它们的飞行速度般吓人。除了排行榜前十的猎魔人,几乎没人光顾这些威风凛凛的大家伙。 走进圈养着翼龙的黑暗丛林,一个穿着白衣的男子刚好从龙背上跳下来,他看见g和我走在一起,愣了一下,笑着问道“这是找到了还是没找到。” g说“还在找。” “那就好。”男子拍拍翼龙的长颈,只听一声清啸,翼龙展开漆皮般光滑的双翼,俯冲向丛林深处,“我才从捕梦谷回来,当地人称吞下捕梦兽的眼睛,能在梦中看见你正在追寻的一切。如果你一直找不到,不妨去捕梦谷碰碰运气。” g点点头“多谢。” “不客气。”男子微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去。我看见他的衣服上镶嵌着四颗钻石,组成猎户座的形状。在猎魔人协会,只有一个人有资格使用猎户座的纹样,那就是猎魔人的首领,欧恩。 听说,他的身手并不出众,连排行榜第二十名都打不过,之所以是金级的头衔,只是为了方便下达命令。但他的头脑是公认的理性优秀,除了是猎魔人协会的首脑,还是猎魔人学校的校长,和动植魔物图鉴的编者。 这样的人物,对g都是接近于殷勤的笼络态度。如果真的让g卷进新旧血族之争,绝对会成为矛盾的中心。 为了他,也为了自己以后平静的生活……不管如何,都不能与他相认。 想到这里,胸腔填满了钝痛的愧疚。这时,g用哨声唤来一头体型狭长的翼龙。那头龙的四肢像马腿一样结实健硕,翅翼宽阔而锃亮。g扯住它颈上的缰绳,翻身骑上去,居高临下地问我“会骑龙么。” 我当然会骑,但卡罗莉娜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骑龙,于是摇摇头。 g示意翼龙俯身下去,拍了拍龙背,说“上来。” 我想象了一下普通女孩骑龙的姿势,笨拙地爬了上去。 刚刚坐稳,翼龙瞬间冲向天空。手忙脚乱间,我只来得及抓住他的衣摆和鞍座后部,差点从龙背上摔下去。这人有时候体贴又细心,有时候却粗枝大叶得令人难以置信……哪有身后坐了一个女孩子还这么骑龙的,幸好我的反应速度非同一般,不然已经尸骨无存了。 克拉肯群岛位于挪威海与北冰洋之间,气候寒冷,常年被冰雪覆盖。翼龙的飞行速度极快,不到两个小时,便已越过挪威海。寒风灌满斗篷,手指被冻到失去知觉,脚下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尽管以前出过一次海,再次看见这样的画面,还是有些腿软。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尽量不去想象海底有什么。 当寒风掺杂冰碴,眼前的世界逐渐变得苍白,就知道克拉肯群岛不远了。我看见连绵不绝的雪山,五颜六色的矮屋,大大小小的帆船停泊在港口,有的已被大海拆得只剩下孤零零的白帆。这里是欧洲大陆的最北边,是邪恶信仰的发源地,亡命之徒的避难所,克拉肯群岛。 第11章 翼龙降落在雪山前的空地上,滑翔出一道长而深的雪痕。 g平稳地从龙背上跳下。不知是卡罗莉娜的身体素质太差,还是g的驭龙技术太飘逸,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下来,然后又连滚带爬地冲到一颗桦树下,抱着树干呕吐起来。 下辈子都不想这男人骑一条龙了……这技术也只有他自己能消受。一直吐到胃里空空,连胃液都干呕不出来,我才狼狈地抬起头,却发现g抱着双臂,一直在看我。心顿时“咯噔”一下,他没事看我干什么? 可能因为心里有鬼,即便g的视线疏冷不带任何感情,我还是有种被他看穿的心虚感。总觉得他察觉到了什么。 下一刻,g的声音从凛冽寒风里传来“吐完了么。” “吐、吐完了……” 我抓了把雪,抹干净嘴巴,慢吞吞地走到他的身边。g没有说话,我却感受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脸上,不知道在看什么,视线几乎有如实质。被他这么盯着,冰晶般莹润剔透的世界里,我硬生生出了一身热汗。 别看了…… 再看下去,我要忍不住说实话了。 他没有给我说实话的机会。几秒钟后,g移开视线,淡淡道“把兜帽戴上。必须在天黑前赶到港口。” 我一紧张就容易话多“为什么是天黑前?” “克拉肯原住民有海祭外人的习俗。”g说着,戴上兜帽,宽大的帽檐垂下,只露出他色泽浅淡的双唇,和线条凌厉的下颚。 大概是雪光过于耀眼,我被他美丽的五官晃得有些失神。谁能想到,如今俊美无俦的g,小时候长得比地狱魔物还可怕……不知道这副长相,有没有给他带去幸运。哪怕只有片刻的幸运,我也算做了一件好事。 往山下走去,最大的感觉是诡异阴沉。雪山附近零零散散坐落着不少矮屋,却没有丝毫烟火的气息,寂静空旷,仿佛一片死地。这里不对劲,很不对劲。但因为变回人类,感官弱化了很多,就算有不对劲,短时间内也难以察觉出来。 走出村庄,眼前的画面陡然鲜活了起来。山上和山下完全是两个世界,怪不得同一个地方,地图却用两种颜色标注。 来到山下,耳边呼啸的寒风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鼎沸的人声。我看见在细雪中摇晃的煤油灯,随手可见的水手绳与破洞渔网……黄铜色的灯光是星星点点的萤火,点燃了整片银装素裹的海岸。 一艘满载的三桅船正在缓缓靠近码头,船后拖着一条死去多时的巨型鱼怪。鱼嘴上下大张着,露出史前巨兽般狰狞的牙齿,鱼身被铁钩刺得破破烂烂,流出的鲜血染红了附近海面。浓烈的鱼腥味飘浮在空气中,熏得我又有些想吐。海边的劳工却像嗅到肉味的蚂蚁,密密麻麻地涌上去,生怕抢不到活计。 和g一起走进一家破败却热闹的酒馆,啤酒清苦的芬芳瞬间冲淡了刺鼻的腥膻味。 g找到趴在柜台上的老板,丢出一枚银币,用丹麦语说“一艘三桅船。” 老板抬了抬眼皮,懒洋洋地说“船租完了。想出海要么等明天,要么跟别人合租。”说到这里,他伸出一根粗糙蜡黄的手指,比了个“1”,“再给枚银币,我告诉你哪些人的船有空位。” g直接丢了一枚金币。 老板立刻眉开眼笑,乐呵呵地把金币扫进抽屉里,对酒馆角落里一桌人努努嘴“那一桌,全是自由猎魔人,似乎有点本事,出海是为了猎杀半鱼人。他们租了挺大一艘船,装下你们两个绰绰有余。” “谢了。”g转过身,示意我跟上。 有趣的是,还未靠近那一桌,就听见他们正在激烈地讨论g。一个灰眼男人讥讽地说“也只有你们这些小姑娘,才会觉得g有真本事。我告诉你们,他能成为猎魔人榜首,全靠的是运气!或许有那么一丢丢实力,但他真实水平绝对比不过我们这些摸滚打爬的自由猎魔人!” “对,马修说得太对了,要不是以前家里穷,交不起120法郎,老子现在也是金级猎魔人了。” 一个女孩子说“你们对g是不是有什么偏见……我看战绩榜上,他一个人猎杀了六头史诗级怪物,你们连史诗级怪物的影子都没见过吧?” “老子是实话实说!”灰眼男人恼羞成怒,“要不是旧吸血鬼和猎魔人联手,需要推出一个吸血猎魔人作为双手联手的象征,g那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榜首?” “哪样的人?你倒是说清楚。” “反正我从不说谎,以后你们有谁去巴黎总部看见了g,可以问问他,我马修说得对不对?我今天就把话撂这里了,g除了一张漂亮得跟娘们儿似的脸蛋,一无是处!老子虽然只有铜级的头衔,但打他跟打儿子一样……要是我做不到,我立马下去把那些猎海船的甲板舔得干干净净!” 不知道这啤酒用什么酿的,这么让人上头。这男人脸色看上去挺正常,说的却是一些不省人事的醉话。不过想想也是,就好比一个普通血族吸血吸得起劲,在外面痛骂奥古斯是个昏君,谁知一回头,就看见昏君本人正站在他的身后。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觉得自己能倒霉到这种程度。可惜,这老兄偏偏碰上了这种倒霉。 “胡说八道。我相信g肯定有自己的过人之处,你这样空口无凭地污蔑他,只会让人觉得你在嫉妒他的优秀。” “我嫉妒他的优秀?他有什么好嫉妒的?”灰眼男人猛地胀红了脸,咄咄逼人地提高音量道,“我是嫉妒他长得跟个娘们儿似的,还是嫉妒他是个吸人血的怪物?有意思,老子凭战功兑换的铜级头衔,就不信还比不过他那个掺水分的金级——” 话音未落,一团幽蓝色的火球倏然撞向灰眼男人。只听一声砰然巨响,几乎是一瞬间,灰眼男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在墙面上留下一个人形窟窿。 这边的动静引起了全酒馆的注意。灰眼旁边的男人紧张地站起来,舌头有些打结地问道“你、你是什么人?为、为什么……要攻击我们?” g摘下斗篷的帽子,露出冷峻美丽的面容“想合租船的人。” 第12章 对很多人来说,最先记住的可能并不是猎魔人协会的徽章,而是g俊美精致的脸庞。他的战绩过于辉煌,脸蛋又过于漂亮,已经成为比猎魔人徽章还要有代表性的标志。 所以,男人看见g的长相的一刹那,就吓得跌坐在地上“g先生……我没看错吧,您、您为什么会在这里……” 先前帮g说话的女孩也偷偷瞟过来,激动地拉扯着同伴“居然真的是g……天啊,这可是活生生的、会说话的传奇人物!” g像是没听见周围喧闹的议论声般,平静地说“没听清么。我们想和你们租一艘船。” 男人连连点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g先生想跟我们合租?欢迎,非常欢迎……不不不,别说合租,g先生直接征用我们的船都没问题!刚刚真是不好意思,我朋友几杯马尿下肚,喝得脑子不太清醒。他其实一直都十分尊敬您,把您当成人生的指路灯看待……” 可能因为阿谀奉承的话听多了,这番道歉我听得无动于衷,并没有感觉到男人有多么懊悔,他有多么畏惧g的实力倒是感受到了。这种因害怕而滋生的悔意有什么意思。如果今天被他们嘲笑的不是g,而是一个比他们弱小的人,他们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不会道歉。 我想了想,笑道“人生的指路灯?真以为g先生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你们说什么就信什么?” 男人狡辩道“这位小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朋友是真的崇拜g先生,把g先生当成想要追赶和超越的目标,所以才会不小心说出那番话……男人喝醉了都这样。小姐,你不是男人,不懂这对于男人而言,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罢了。哪个男人没开过这样的玩笑?我相信像g先生这样宽宏大量的人,不会跟我们计较这种小事的!” 我点点头“原来在你们眼中,开玩笑等于先贬低一个人的外貌,再污蔑他的实力,最后羞辱他的出身,然后再把这一切嫁祸在性别的头上。学到了,学到了。” 本来不想动手,但这人说话实在太恶心,不教训一下,我可能会不舒服一整天。拔出绑在腿上的匕首,我单手旋转了一下,不等男人反应过来,借助旁边的木凳,闪电般跳到他的身后,轻而易举地在他的脸上划了道十字。 猎魔人的自愈能力比血族还要强悍,这点小伤,半小时后就可以愈合。我这么做的本意不是想伤他,而是想羞辱他。 果然,被我耍了这么一道后,男人很愤怒“臭婊……这位小姐,g先生都没有说什么,你突然动手,不厚道吧?不能仗着你是g先生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对他笑笑,抄起旁边食客吃饭的叉子,对准他裤裆下方狠狠掷了过去。“叮”一声,他的裤裆被叉子钉在地上。叉柄微微颤抖,他的双腿也跟着颤抖起来,不由自主地跪下去,再不敢胡乱说话。 我随手捡了块抹布,擦干净匕首的血迹,插回腿上的皮袋,淡淡地说“吓到你了?不好意思,女人生气了都这样。你不是女人,不懂这对于女人而言,只是无伤大雅的玩笑罢了。” “我……我……” “你什么你。”我走到他的面前,用靴子顶起他的下巴,“抬起头,给g先生道歉!” “g先生,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错了真的错了,不该帮那个混账东西说话……对不起,g先生,我知道错了,求您让您的手下饶了我吧,我以后还想娶妻生子……” g不置一词,视线却落在我的身上,久久都没有移开。什么意思?暗示我加大力度? 我琢磨了片刻,重重踹了男人一脚“这么敷衍糊弄谁呢。对不起谁不会说?多大了,有诚意的道歉还需要别人来教?你们之前污蔑和贬低了g先生什么,先澄清再道歉!” “对不起,g先生。真的非常对不起,我们不该贬低您的长相,也不该羞辱您血族的身份,更不该污蔑您的实力,把您的成功都归功于您的运气……求您让您的手下饶了我吧,我真的知道错了,再也不敢了!” 十分钟后,男人把租到的三桅船免费让给我们,带着好不容易爬回来且满脸莫名的灰眼男,溜了个无影无踪。 我把三桅船的租牌推到g的面前,却看见他的视线还停留在我的脸上。心跳漏了一拍,正要说点什么转移话题,他却已接过租牌,用骨节分明的手指转了转“不错。” 本以为他在夸我“干得不错”,下一秒,他突然抬起头,微微一笑,说“身手不错。” 第一次看见他的微笑,呼吸不受控制地滞了一下。脑中一片空白,却自然而然地把话接了下去“哈哈,练过几年,不然怎么会有想当猎魔人的想法。” 他盯着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那种被他看穿的心虚感又出现了。不行,得拿回聊天的主动权,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刚想开口,手里突然被塞了一枚沉甸甸的金币。 冰冷而粗糙的指腹擦过我的掌心。这是他第一次没戴手套与我接触。是我想多了吗?他究竟有没有察觉到什么? 我握着这枚金币,简直像握着火炭般不自在。他却恢复了平静疏冷的模样,似乎刚刚一切异样都是我看错了或想多了“奖赏。” 奖赏? 奖赏什么?奖赏我为他出头吗? 虽然更喜欢平等一些的说法,比如“谢礼”什么的,但“奖赏”一词,代表我和他还是疏远的上下级关系,间接证明了他其实并不确定心中的发现……算了,不想了,想这么多没意义。我上下抛玩了一圈金币,对他笑了笑“谢谢g先生。” “不客气。” 这时,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怯怯地响起“不好意思,打扰一下,g先生。”转头望去,是那个帮g说话的女孩子。她的辫子像麦穗一样金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皙,穿着短裙长靴,背着长弓与箭筒,有种天真却妩媚的气质。怪不得灰眼男人昏了头似的贬低g,在这样娇小可爱的女孩子面前,哪个男人不想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 g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看向女孩时,眼中带了一丝轻淡的笑意“什么事。” “我叫丽贝卡,这是我的同伴,萨曼莎。”她的同伴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雀斑女孩,“刚刚把三桅船租牌给你们的那两个人,是我们的合租人……我过来就是想问一下,你们要出海的话,能不能带上我们?真的很抱歉,我刚去问了一圈,别的船要么人满了,要么不合租,而我们接的猎海任务,要求明晚之前完成,实在是找不到船了,才过来打扰,希望g先生不要介意。” 这姑娘的语气很诚恳,我却突然有些不舒服,说不上来哪里不舒服,心里一阵发堵。这种难以言喻的不舒服,在看见g微笑着对她点头后,达到了顶峰。 想到自己又是耍匕首又是扔叉子的,才换来他一个不到两秒钟的微笑,而这小美女只是问能不能上船,他就微笑了将近一分钟。太讨厌了,就算是区别待遇,也不至于这么明显。 得到了g的允许,丽贝卡高兴得脸颊通红,坐下来,双手撑着下巴,眼眸亮亮地询问g一些非常基础的问题。本以为以g的性格,他会冷冷地说“自己翻猎魔人手册去”,谁知他居然都耐心地回答了。 不过想想也是,之前他浑身是伤地回到公寓,面对我的十万个为什么,依然答得精准而详尽。他本就是这种善为人师的性格,我在不满和期待什么呢? 我掀开斗篷的帽子,闷闷地喝了一口水。身边的讨论声却忽然安静了下来,我抬起头,就看见丽贝卡浅蓝色的大眼睛,正满是惊讶与羡慕地望着我“姐姐身手那么好,长得还那么漂亮……怪不得姐姐能和g先生一起出任务,真的太让人羡慕啦!” 她的夸奖很真诚,我回答得也很真诚“谢谢你的赞美,但我知道,我长得一般。” “别这么说。”丽贝卡摇头,“姐姐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尤其是眼下那颗泪痣,太特别了。如果这都不算好看的话,那这个世界上没有漂亮女人了。” 我第一反应是,又是一个把脸颊痣认成泪痣的人。虽然那颗痣的位置,确实跟泪痣很接近,却是实实在在地长在脸颊上的。正想笑一笑,结束这个话题,一股寒意忽然从尾椎窜起,弥漫全身。我现在是卡罗莉娜,脸颊痣早已被肤膏盖住,她为什么可以看见我的痣? 有那么一瞬间,我忘记了呼吸,只能听见心脏“砰砰”乱跳的声音。 肤膏脱落了?什么时候脱落的?脱落了多少?g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如果察觉了,他察觉了多少? 我就是说,他之前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原来是因为伪装脱落了,我该怎么办? 第13章 冷静。 必须冷静。不能慌乱。 世界上也不是没有长得一模一样却不是双胞胎的人。况且,我现在只是眼睛和过去的自己长得相似。只要我不承认,g就没理由确定我是他的创造者。 我强迫自己放松下来,故作轻松地说道“我也觉得在眼下画颗痣,可以显得自己很特别。歌剧院的名伶都这么做,有空你也可以试试。” 丽贝卡立刻深信不疑“姐姐你还去过歌剧院!听说那些女的不用猎杀魔物就能赚钱,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听上去很奇怪。也不知道她是在凸显自己的天真,还是在显摆自己与众不同,会猎杀魔物。“是真的。有人靠猎魔赚钱,自然就会有人为猎魔买单。” 丽贝卡察觉到了我的冷淡,甜甜地说了一句“姐姐懂得真多”,就继续缠着g问一些基础问题了。 只是,可能是我的错觉,g的回答变得散漫而漫不经心。丽贝卡看起来单纯可爱,实际上很有眼色,注意到g不耐烦后,就乖乖闭上嘴巴,回到了自己同伴的身边。 随着日落西山,暮色越来越深浓,屋檐下悬挂的煤油灯纷纷亮了起来,温暖了空中轻盈飞舞的细雪。酒馆也越来越热闹,挤满了远航归来的水手。 g再没有说话。我用余光看见他低垂着头,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巫银弩的弩身和弓弦,长长的睫毛盖住深邃的眼眶,却并不显得女气,侧脸的线条冷漠而凌厉,任何女人看见这一幕都会心跳加速。 很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想法,比如,我的谎话他信了多少,到底有没有打消对我的疑虑?还是说,他已经不再怀疑我,却因为失去了一个怀疑对象,而变得情绪躁戾? 反正,g不会是一个草率下定论的人。只要他手上没有确凿的证据,直接证明我是他的创造者,我就能一直这样糊弄下去……只能这么自我安慰,不然手心的热汗都快把手套浸湿了。 吃完一顿沉默的晚餐。g告诉我一会儿就出发。这是夜幕降临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扯下手套,把汗湿的手掌晾出来透透气,思虑再三,还是叫住他,吞吞吐吐地说“那个……g先生,我要向您道个歉。” 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昨天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您口袋里的画像……画中女子的泪痣太漂亮了,忍不住加在了自己的脸上,希望您不要介意。” 最后一个字飘落在空气中,一瞬间,似乎气氛都已凝结成冰。g看了我很久,尽管没有对上他的视线,却能感受到他淡漠而侵略的目光。不知道他是喜是怒,我只能硬着头皮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请您原谅我。” “下不为例。”他转过身,漠然地说。 我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事应该算过去了。 趁还没有出发,我找了个角落,把肤膏抹了回去,然后找到酒馆老板,买了一些淡水和牛肉干。临走前,我发现很少有人买这些东西,大多数人到老板这里来,都是买一种黄铜色的胸针。那胸针造型非常诡异,上面嵌着一个半羊半鱼的怪物,背后张开一对骨翼,浑身长满了章鱼的触须。我有些好奇地问老板“这是什么?” “这是海神。能保佑你在海上顺风顺水,不遇到深潜者。不过,我没出过海,不知道深潜者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水手们都挺忌讳那东西的。小姑娘,你要买吗?” 我思考了一下,说“我买四个,能便宜点么。” 买完东西,所有人都已准备妥当。走向码头,第一感受就是腥味很重,到处都是鱼鳞,污水沟、垃圾堆、墙角边、青石路缝隙……湿腻恶臭的鱼鳞无处不在。街边堆着鱼骨和鱼内脏,已经发酵出一种古怪刺鼻的气味。 一只叼着活鱼的野猫从丽贝卡面前窜过,吓得她大叫一声,下意识跑到g的身边。然而,g却与她拉远了距离,礼貌而疏离地让她注意脚下,弄得她非常尴尬和失落。她的同伴小声安慰了她一阵子。 我想象中的三桅船,即便没有洁白的船帆,宏伟的船身,至少桅杆和船身也是结实的,现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眼前的三桅船似乎经历了上千次大海的洗礼,不仅帆上打了许多五颜六色的陈旧补丁,船身还爬满了深绿色的水苔和水草,仿佛才从海底打捞上来。这种破船都能出租,可见在克拉肯群岛上,租船业是一个多么暴利的行业。 g司空见惯地走了上去。丽贝卡和她的同伴满脸好奇地在甲板上东张西望。我看向身后的船舱,听说,克拉肯群岛的水手除非意外,一般不会到甲板上来,只有扬帆或抛锚时,才能看见他们的身影。水手们居住的地方,还有阻拦魔物入侵的魔法罩,以免租客惹事,牵连到他们。 有趣的是,这艘船有魔法罩保护,却是由蒸汽机驱动。起航的时候,烟囱会冒出浓浓黑烟,飘向阴云密布的天空。 航海没有我想象得那么有趣,站在甲板上,只能看见黑色的天空,黑色的海雾和黑色的海水。这还是一场没有目的地的航行,不知道会在哪里停下。未知的感觉让人难受,丽贝卡和她的同伴却像郊游一样轻松,一直在讨论半鱼人的长相,好像g会出手帮她们完成任务似的。 我啃干粮的时候,想起之前买的黄铜色胸针,顺手送了她们两个。丽贝卡立即声音甜蜜地道谢,我转身时,却看见她随手把胸针丢进了甲板的木桶里。她的同伴萨曼莎倒是将胸针别在了衣服上,却被丽贝卡不停地抱怨,为什么要把这么恶心的东西戴在身上。 我没管她们。反正胸针我送了,戴不戴随她们。毕竟这玩意儿要是真有保护的作用,却因为我忘记给她们,导致她们在海上葬送了性命,绝对会让我纠结很久……但如果是她们自己选择不戴,那就与我无关了。 g站在船头,静静地眺望着海面,衣领和衣摆被海风吹得猎猎抖动。 不管多少次看见他的面孔,都会被那种精致而贵气的美丽震撼到。我不禁有些怀疑,以前那个苟活在马戏团的丑陋少年,是否真实存在过,还是说只是我的错觉。 “g先生。”我轻唤道。 他没有回头“什么事?” 好奇怪,明明知道他是我的后代,却有一种在气势上被他压倒的感觉。就像现在,我本来想说,“这个胸针好像有避免深潜者的作用,送给你”,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老板说这个胸针上的怪物是海神,g先生知道这是什么海神吗?” g抱着双臂,回头扫了一眼,淡淡说“这是邪神克苏鲁1,传说中旧日的支配者,一些岛民是它的信徒。深潜者2是它的仆从。有的深潜者喜欢找人类交配,扩张和繁衍种族数量。很多人怕的不是被深潜者杀死,而是得到一个相貌恐怖的孩子。” 我诧异地问“真的有深潜者和人类的混血后代诞生下来吗?” 他却看着我,问道“你说呢。” 我说?我能说什么? 我莫名其妙地回望过去。 g的眼神瞬间变得非常冷漠。接下来,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答得不冷不热,一副不愿交谈的模样。 g的心,海底针。我把胸针塞到他的手上,满头问号地回到甲板,坐下来,打开动植魔物图鉴,打算自己寻找深潜者的来历。 但是,深潜者似乎并不属于魔物。我把海洋魔物的图鉴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它的身影。g又不肯跟我解释深潜者到底是什么。我看着深黑色的大海,简直快被好奇心折磨死。 突然,航速慢了下来,风速却没有变化,船像是驶进了一滩浓稠黏腻的沼泽里,举步维艰。我放下书,想到甲板的边缘去看看,眼前黑影一闪,一只覆满密集鳞片、指间有蹼、指甲呈倒钩状的黑色利爪,重重地扣住了船沿。 第14章 漆黑的海雾弥漫开来,我握住腿间的匕首,不动声色地蹲在地上。 黑色海面上,冷不丁亮起了两盏诡异的黄灯。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那并不是灯,而是一对探照灯般明亮的黄色鱼眼。 鱼眼似乎无法闭合,就这么直直地望向前方。我看见那两颗眼珠子左右转动着,仿佛在搜寻什么。我屏住呼吸,俯下身,匍匐在甲板上,缓缓拔出皮袋里的匕首。 海风越来越张狂,船的航速却越来越慢。这时,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了我的额上,浸湿了睫毛。下雨,出海的人最不愿意碰见的天气。雨珠一颗接一颗,每一颗都饱满沉重,溅起一朵朵水花。很快,三桅船就开始摇晃起来。闪电破开乌云与浓雾,狂风暴雨轰雷,所有糟糕的天气同时登场。 更糟糕的是,鱼眼消失了。 它去哪里了? 对了,g呢? 丽贝卡和萨曼莎呢? 这么激烈的暴风雨,他们没道理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我撑起身,想要去跟g汇合,却看见一头体型庞然的怪物跳上了甲板。它的身体像人类,却顶着一颗丑陋恐怖的鱼头,眼珠如同两颗黄色玻璃球,浮在鳞片密集的鱼脸上,诡异地左右转动着。一股浓烈恶臭的鱼腥味飘过来,令我喉咙胃里一阵难受。 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但已经来不及,它的步子很大,不到几秒钟就能来到我的身边。心念电转间,想到它似乎不会上下转动眼珠,我选择重新趴下。 一步,一步,怪物狰狞的蹼爪离我越来越近。它刀割似的鳃一张一合,腹部急速收缩着,似乎正在消化什么东西。不敢深想下去,我竭力稳住被雨水浇得颤抖的身子,看着它在我面前站定。 乌云密布,夜空透不出一丝光亮,但我还是感受到一片阴影覆盖了下来。它发现我了吗? 心跳漏了一拍。不知道能不能打过它,正要深吸一口气,一个翻身跟它拼了。怪物却后肢发力,青蛙似的跳到了不远处的木桶旁。有那么一瞬间,整个船体都被它震得晃了一下。只见它弯下腰,用铁钩般的指甲勾起木桶,甩到海里,露出里面瑟瑟发抖的女孩。 丽贝卡。 “啊啊啊啊啊——”暴露的一刹那,丽贝卡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不要,不要……不要吃我,救命啊……g先生!萨曼莎……谁来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船上那么多人,怪物却直奔她而去,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因为她丢了我送给她的胸针。 要不要救她? 雨声密集嘈杂,海雾与水雾蔓延,怪物的身形若隐若现。它的身躯绝对比红眼蝙蝠还要庞大,即使佝偻着身子,也有桅杆一半那么高。这种级别的怪物,就算是全盛时期的我,也不敢打包票能一击必杀它,更不要说现在。 可是,看着一个人在我的面前死去,又不是我的作风。 尽力吧。看看能不能救下她。实在救不了,我也没有办法。 我咬住匕首,匍匐着撑起身,学着蓄力奔跑的猎豹,把力量集中在腿上,然后借助湿滑的雨水,和在暴风雨中倾斜不定的船体,猛然滑到怪物的身后,用匕首狠狠砍向它的脚掌。这几个动作必须在两秒内完成,不然就有失败的可能。 什么都想好了,包括怪物被激怒的反应。谁知匕首挥砍过去的瞬间,居然像砍到坚硬的岩石一样,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印。很好,要么是我的匕首太劣质了,要么是这玩意儿刀枪不入。我只能对着丽贝卡大喊“——跑!!!” 她像受惊的小鹿般,面色苍白地点点头,嘴唇颤抖着,手脚并用地向船舱那边爬去。 然而,那边又有几头怪物攀上了船沿,敏捷地跳到甲板上。这姑娘逃跑都不看下方向的么。我有些无力,正要大声提醒,身边的怪物却怒吼一声,猛地朝我发起攻击。我连忙一个翻滚,躲开它尖利的蹼爪。 与此同时,丽贝卡再次发出一声凄惨的尖叫声。她也看见了那几头上船的怪物。暴雨倾盆咆哮,雨水打湿了她辫子、短裙,她一边摇头哭喊着,一边试图挽弓反抗,然而箭还未放到弓弦上,一头怪物就扑了上去,一口咬断了她的脖子。血肉模糊的筋肉被闪电照亮。一秒钟后,闪电只能照亮怪物黑色的鱼鳍。令人头皮发麻的咀嚼声响起。 除了恶臭的鱼腥味,空气中渐渐充满了铁锈血腥味。 狂风在嚎叫。可能被血腥味刺激了进食本能,怪物变得躁动起来,开始对我穷追不舍。它的追猎技巧非常拙劣,体力却持久得惊人,每一次攻击都能拥有和上一次相同的力量和速度。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被寒冷的雨水浇得头昏脑涨,体力也因为频繁的闪避,消耗得一干二净,连重新握住匕首都困难。瘫倒在甲板上,我只剩下呼吸的力气。有那么两秒钟,不想动了,也不想躲了……太累了,就让我死在怪物的利齿之下吧…… 就在我闭眼等死的前一秒钟,一支箭破开厚重的雨幕,射穿怪物的脖颈,把它重重地钉在了甲板上。 冷雾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向我走来。 我侧头望去,这个角度只能看见他窄瘦凌厉的长靴,与靴后跟雪亮锋利的马刺。 g来了。 提到喉咙的心脏终于回到了原位,我松了一口气。 同一时刻,怪物竟然抬起黑色的手掌,想要把箭支硬生生拔出来。g抬起巫银弩,瞄准怪物的手腕、膝盖、腹部,冷静果断地连射三箭,把它彻底钉死在了甲板上。 他走到我的身边,黑色手套穿过瓢泼雨幕,伸到我的眼前“起来。” 我点点头,握住他的手,想要撑起身,膝盖却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很棒,这种时候腿断了。我可真是不一般的走运。 “我可能……起不来了……”我低声说。 暴雨倾盆的夜晚,三桅船在海浪上摇晃起伏,鱼怪一只接着一只跳上船,犹如蚂蚁般密集……除非g突然拥有一颗神父般的心脏,不然我的结局多半是被抛弃在船上。 g顿了顿,慢悠悠地说“是么。那真是不妙。” 他的语气与以前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么漠然无起伏,吐字却变得有些邪异,染上了某种狂热信徒的奇特口音,似乎在他消失的这段时间,他的精神去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地域,或是听见了来自深海诡异的低语。 被怪物追杀我都不曾害怕,他怪异的精神状况,却让我的心抖了一下“g先生……” g垂头盯着我的眼睛,同时头也不抬地射出一箭,把正要飞扑过来的怪物钉死在甲板上。 “叫错了。”他伸出两根修长的手指,箍住我的下巴,“你知道我的本名,再叫一遍。” 这一刻,浑身血液的温度比雨水还要寒冷。他都知道了,还是在试探我?不对,他的眼神和语气都很不对。他是不是碰见了什么能迷惑心智的魔物,虽然成功将魔物击杀,精神状况却受到影响,产生了幻觉? 赌一把,是后一种可能。我吞了口唾沫“g先生……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又是一个怪物扑过来。这次,那个怪物跳到了g的身上,张口对准g的脖颈咬下去。g的身形却仿佛白榉般笔挺稳固,单手扣住怪物的手腕,狠狠把它过肩摔到地上。他半蹲下去,直接咔嚓一下,拧断了怪物的脖子,然后抬眼看向我。 雨水流进了他的眼中,沿着他深邃的轮廓往下淌,他却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像回归海洋的噬人鲨般从容不迫。 “是忘记我了,还是不愿回忆起我?”他看着我的眼睛,金色眸子的瞳孔紧缩成一条黑色的线,“他们都说,你是因为觉得耻辱,才选择抛弃我,是真的么。” “g先生,你认错人了。” “是么。”他用那只拿着巫银弩的手,揽住我的后腰。雨水浸湿了斗篷,身体的触感变得格外敏锐。感受到弩身和他的手掌那一刻,我浑身僵硬如石雕。 “既然你忘了我,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他低头盯着我的唇,喉结滚动着,双唇冷不丁覆盖了下来,“我是你的后代,埃里克。” 他面庞的阴影彻底将我笼罩时,我吓了一大跳,浑身一颤,倏地惊醒过来,腿上厚厚的图鉴手册砰地掉在地上。 航行一切正常,没有狂风,也没有暴雨,更没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海雾。丽贝卡和萨曼莎正在旁边闲聊……被鱼头人入侵,和被g亲吻只是一场梦?这梦也太可怕了。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梦? 我摸了摸额发,已经被冷汗打湿了。g就站在不远处,见我醒来,随口问了一句“做噩梦了?” 看见他冷峻的五官,淡红色的双唇,几乎是一瞬间,我就想起在梦中被他亲吻的画面。心跳滞了一下,我平定了许久呼吸,才能用正常的语气说话“……是啊。” g理了理袖扣,平静地说“忘记跟你说,克苏鲁虽然被封印在海底,它的精神却能抵达海面与人接触。凡是被它接触的人,要么做噩梦要么发狂。”说到这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在海上,最好不要睡觉。” 第15章 潮湿的冷风拂过,我打了个寒颤,垂下头,避开了g的视线,弯腰捡起地上的图鉴。 但还是忍不住偷偷看了g一眼。他脱掉了手套,正在调整黄铜色的望远镜。他的手指比例相当优越,不仅骨节分明,小拇指更是比很多人的无名指还要修长。不知为什么,看见他手指的一刹那,我满脑子都是被他用大拇指和食指箍住下巴的画面……完了,以后还怎么跟他正常说话。 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与异性亲密接触——以前在各种社交场合中,跟不同的男人对视、挽手或搂腰,早已是家常便饭,却是第一次因为和男人亲密接触,而产生类似心惊肉跳的感觉。是g的男性特征太明显的原因吗? 有这个可能。g和普通的男性不同,他是猎人,靠残酷的猎杀站到金字塔的顶端,如同狼群中最先享用猎物的头狼,充满了攻击性与侵略性。 把他和过去那个需要拯救的少年划上等号,是我的错误……毕竟,现在的他除了面庞美丽,小到喉结,大到骨架,都是成熟男人的尺寸。确实不该再把他当成小可怜看待。 想到这里,我叹了一口气,就像是发现孩子一夜之间长大的母亲般惆怅。突然,航速慢了下来。这种情况不久前才发生过。我有些敏感地抬起头,只见深色调的海面上,漂浮着大块大块的浮冰,湿冷的海雾迎面扑来,寒意游遍全身,三桅船驶进了北冰洋的海域。 我下意识地握住腿间的匕首,站起身,在甲板上转了几圈。除了空气冷得过分以外,没有任何异样。是我想多了么……总觉得下一刻,一只覆满黑鳞的蹼爪就要扣住船沿。 这时,船体冷不防摇晃了一下,一颗豆大的雨珠打在了我的额上。伴随着丽贝卡撕心裂肺的尖叫声,接二连三的重物落地声响起,有什么庞然大物跳到了船上……身后传来蹼爪拍打甲板的“啪嗒”声,我深吸一口气,猛然转身,果然,是之前在梦中看见过的怪物,鱼头狰狞恐怖,四肢强壮有力,尖牙与黏液都是脓黄色,背脊竖着倒刺般的鱼鳍。 眼前的场景与梦境重合了。我却没有预知到未来的喜悦,心中只有难以言喻的恐惧。这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抑或是上一个梦中的梦境? 与此同时,暴风雨斜劈过来,斗篷和靴子瞬间被冷雨灌满。闪电划破浓重的黑暗,雷鸣轰然,怪物的头颅被照亮,那是一颗恶心至极的脑袋,深绿色的皮肤布满了密集的凸起,血管与青筋根根分明,树根一样盘根交错。 牙齿在打颤,我拔出匕首,作出备战的姿势,想战斗或逃跑,心底却传来一个蛊惑的声音不用跑,这只不过是另一个梦境,站在这里不要动,被它咬死之后,自然就能醒过来。 随着怪物的身躯越来越近,浓烈的鱼腥味刺激着鼻腔,我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只见一道惨白的闪电割开雨幕,它猛然张开血盆大口,朝我扑了过来。 同一时刻,g低沉清冷的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醒醒,卡罗莉娜。你又做噩梦了。” 宛如被一盆冰水浇头,我在椅子上倏地清醒过来,几乎是惊魂未定地打量着四周。狂风消失了,暴雨消失了,甲板上一片干燥。然而,笼罩在我心头的恐惧并没有消失。 任何心理素质强大的人,被这么反复折磨,都会产生自我怀疑。此时此刻,我终于懂了,为什么g会说,被克苏鲁接触的人,要么做噩梦要么发狂了……因为,我已经在濒临发狂的边缘。 我闭了闭眼,攥紧拳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却还是能听见急促的心跳声和粗重的呼吸声“……我怎么确定,我是醒过来了,还是在梦中?” g没有立刻回答。 他戴上黑色手套,拿起巫银弩,朝我走来。脑中顿时浮现出他拿着巫银弩拥抱我的画面,不知是刚从噩梦惊醒,神经还处于紧绷的状态,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第一反应是站起身,不信任地后退两步。 g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抱着双臂,倚靠在船壁上,好整以暇地说道“你不是想分清梦和现实么。我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允许我进入你的精神世界。”他淡淡地说道,“不然还未抵达克拉肯栖息的海域,你就会因为克苏鲁的折磨,而发狂死去。” 第16章 记得以前出海的时候,一个年迈的水手曾对我说,有的水手害怕暴风雨,有的水手害怕海怪,他在船上生活了四五十年,最害怕的却是孤独。 当时的我只在海上待了半日,和热情的水手们谈天说地,完全没体会到孤独,就没把这句话当回事。直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孤独最可怕。 深黑色的海面一望无际,海平线低垂着铅块般厚重的乌云。一眼望去,看不见陆地,也看不见活物,作为渺小的人类,确实会因为孤立无援而感到恐惧。尤其是一次又一次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只不过是下一个噩梦时。 我重重地掐住掌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着g的眼睛,笑着问道“我怎么知道你是真的g,还是克苏鲁精神的化身?” g说“作为旧日支配者之一,邪神克苏鲁只会给予人绝望,而不会给予人希望。”说着,他上前一步,朝我伸出一只手,“把手给我,一切都会结束。” 先不论g进入我的精神世界后,我的真实身份是否会暴露,我注意到他的小拇指上空荡荡的,少了一枚红宝石戒指。那枚红宝石戒指,绝对是g的身上最不和谐也最不起眼的饰品。然而,他却从没有摘下来过,就连身受重伤、需要缠绷带时都没有。 事情一下变得有意思起来。我后退一步,问道“g先生,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g平淡地望着我,问道“什么问题。” “我是谁?” “卡罗莉娜。” 我故意拖长了声音“你确定?” 他皱了皱眉,冷厉地说道“我的耐心有限,卡罗莉娜。把手给我。” 我心里有谱了。 无声倒数三个数,我不动声色地撩开斗篷的下摆,握住腿间的匕首。 ——三! 我猛地拔出匕首,快速跑到“g”的身后,闪电般砍断他拿着巫银弩的手。鲜血瞬间溅满了甲板,巫银弩“砰”地掉落在地。 我顺势匍匐下去,捡起巫银弩,一个翻身躲开迎面而来的攻击,打开弩弓的保险,上箭,对准“g”的胸膛,扣动扳机—— 只听“嗖”的一声,像是经历了一次大爆炸,白光与血光轮番闪烁。眼前的画面是火红色的余烬,旋转着、飞舞着,铺天盖地朝我涌来。 与此同时,像是溺水后终于吐出积水般,我猛然从地上弹坐了起来,睁开眼睛,刚好看见一支箭破开瓢泼的雨幕,射穿鱼头怪的脖颈。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原来,多重梦境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我并不确定是否已回到现实世界…… 狂风暴雨夹杂着腥膻的血水,冲洗着我被冻得没有知觉的身体。冰冷的海雾中,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向我走来。 g来了。 只是,来的人真的是他吗? 这究竟是现实世界,还是在重复第一个梦境,抑或是一个全新的梦境? 浑身被寒凉的雨水浸透,我却在这一刻热汗直流。雨水混合着汗水流到了下巴尖,很痒,我却不敢用手擦掉,僵在原地看着g的身影越来越近。 和梦中的一样,怪物伸出黑色的手掌,想要把箭支硬生生拔出来。g抬起巫银弩,对准怪物的手腕、膝盖、腹部,冷静漠然地连射三箭,把怪物钉死在了甲板上。 他走到我的身边,长靴窄紧,马刺雪亮,黑手套穿过雨幕,伸到我的眼前“起来。” 我看见他小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如此明亮,如此闪耀。可惜,我还是无法相信他。 桅杆与船帆在惊涛骇浪中哀号。我握住匕首,小心地压抑着自己过于紧绷的呼吸声“g先生……我的腿好像断了……” 他半蹲下来,垂下头,露出修长却脆弱的颈“哪里?” 机会只有一次,必须抓住。我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拔出匕首狠狠向他的侧颈扎去。暴雨倾盆而落,连睁眼都费力,做到这一步,完全依靠的是求生的本能。 然而,我的攻势却被g轻易拦住。他眉头紧皱,夺走我手中的匕首,丢到一边“你疯了?” 刚才那一击耗光了我所有的力气。骨头被抽走般,我瘫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说“我被克苏鲁接触了。连续做了三个没有尽头的梦,已经跟疯了差不多了。” 他沉吟了一下,伸手覆住我的额头。我的身体紧绷了片刻,又迅速放松下来。随他吧,已经没有力气思考他是真的g,还是克苏鲁的化身了。 “好了。”过了半晌,g松开手,顺手解决了一个怪物,“这里是邪神与海妖的栖息地,你不是猎魔人,又被克拉肯的触须寄生,被它盯上很正常。你算走运的。” 我算走运的?什么意思?我忍不住问道“可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我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了……” “等下你就知道了。”话音落下,一头怪物扑过来,g捡起地上的匕首,玩飞镖似的一扔,把怪物钉在了船壁上。 那是我的匕首…… 我有些难受地收回了视线,问道“为什么?” “我进入了你的精神世界,等下你可以暂时拥有我的视力、听力和精神力。”大概是我的脸色过于苍白,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没怎么。” 这种独断强硬的作风,不愧是g。克苏鲁的模仿跟g本人相比,还是拙劣了一些。g想进入我的精神世界,根本不会征求我的意见。但问题来了,g进入的是谁的精神世界,我的,还是卡罗莉娜的? 精神世界不等于记忆世界,却蕴藏着大量的记忆碎片,开心的、悲伤的、恐惧的、愤怒的……虽然这是卡罗莉娜的身体,g大概率会看见卡罗莉娜的记忆碎片,我却无法保证里面只有卡罗莉娜的记忆碎片。 不知道刚刚那几秒钟里,g看见了谁的记忆碎片……如果是我的,他有没有识破我的身份? 才脱离克苏鲁的精神折磨,立刻又陷入身份即将被揭穿的忐忑。我盯着g的面庞,想要在他的脸上找到蛛丝马迹,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这时,又一头怪物扑过来,在半空中露出獠牙。g直接用弩箭把怪物射在了摇晃的桅杆上。 血水沿着桅杆潺潺流淌下来,我看见无数怪物犹如黑蚁潮水般爬上船。这一刻,我终于知道梦境与现实的界限在哪里怪物是真实的,丽贝卡的死亡也是真实的,我被怪物追到力竭也是真实的。只有一个地方有出入,丽贝卡临死前,把她的同伴也害死了,两个人一起死在了怪物堆里。怪不得g会说,我算走运的。 只是,不知道梦境是从哪一刻开始的?是从g吻我那一刻起,还是从他救我的那一刻起…… 算了,先不纠结这个。我扶着船壁站起身,问道“那个……g先生,还有多久到达克拉肯栖息的海域?” “已经到了。”g顿了顿,把巫银弩插在腰间,“准备好跳船。”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话音未落,只见他的手上幽绿色光芒闪烁,变幻出一把正在熊熊燃烧的长矛。怪物浪潮般向他涌去,他却不闪不避,反手把长矛扔了出去。 只听“噗呲”一声,几十头怪物被长矛贯穿了头颅,然后砰然炸开,红色的血和绿色的火刹那间漫天飞舞,瞬间点燃了整艘船。我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下一刻,g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跳!!” 来不及思考更多,我屏住呼吸,纵身一跃,跳进了海水里。水花四溅。第一感受是冷,难以言喻的冷。体温在快速流逝,牙齿和手指一起打颤。头顶却涌来一股热浪,海面蔓延开幽绿色的火光,三桅船被肢解成数不清的碎片。 然而,这并不是终点。三桅船尽管炸成碎片,怪物“噗通”落入水里后,却飞快地长出了残肢。一头怪物游到我的身边,鱼鳍抖动,对我张开血口。还好我拥有了g的力量,两三下拧断了它的脖子。 这时,g向我游来。我看见他对我架起巫银弩,可怕的不是他要射穿我的脖子,而是他身后那一群沙丁鱼般密集的怪物。 “嗖”的一声,我旁边三只怪物被弩箭穿透脖子。g伸手扣住我的手腕,吐出一个字“走!” 果然,现实永远比噩梦可怕。噩梦中都不曾出现的场景,现实却出现了怪物犹如望不见尽头的鱼潮,尾随在我们身后。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双双金黄色的、永不会闭合的竖瞳。随着越来越深入海底,光亮逐渐消失,黑暗覆没了视野。 g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一团白光在前方亮起,照亮前面的景象。我看见在海底屹立上万年的岩石,幽深可怖的海沟,比鲜花还要斑斓多姿的珊瑚丛。 这些都是难得一见的景色,我的视线却没有落在上面,被g的眼睛吸引了注意力。 浓墨般的海水里,他的头发随着大海的韵律上下浮动,瞳仁却像后面那些鱼头怪一样,散发出冰冷而危险的金黄色光芒。 回想起g之前说的深潜者喜欢找人类交配,扩张种族的数量,再结合g金黄色的竖瞳,以及他在水下从容不迫的表现……一个可怕的猜测浮上了心头。 “你猜得没错。”g的声音在我身侧响起,不知是否海水的关系,他的声线变得像海妖般美丽、诡异,“我父亲是深潜者的后代,我母亲生下我后,他就抛弃了我们,回到了海底。” “……抱歉。” “不用道歉。”他转头看向我,缓缓地说,“那些都是过去的事。已经有人让我重获新生了。” 第17章 显然,这又是一句试探。g绝对察觉到了什么。我当作没听见,熟练地转移了话题“对了,g先生,船上那些水手呢?” “他们有逃生专用的魔法筏。” “那就好。” 话题终结。一路无话。 穿过一道海沟,身后龙卷风般的深潜者就消失了。我却丝毫没有安心的感觉,总觉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前方,还有更恐怖骇人的生物。 海水是透不出一丝光亮的乌云,时不时有一两条冷冰冰的滑腻生物,贴着我的胳膊游过。尽管知道自己的体型是它们的十几倍,但那滑溜溜的、突起鳞集的触感,还是让我寒毛倒竖。 直觉告诉我,千万别去探究那些深海生物的长相。我和g正处于几千米之下的海底,若不是得到了g的力量,光是这将近陆地一千倍的压力,就能瞬间把我挤成一滩粉红色的血雾。那些深海生物为了适应苛刻的生存环境,早已进化为各种令人胆寒的模样。 不知往前游了多久,我忽然摸到了一块类似头骨的东西,还被沾了满手黏糊糊的水苔。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动物,明明知道尸骨不可能死而复生,还是会被这玩意儿吓到。我心跳漏了一拍,立刻松开手,甩了两下,往旁边游去,却撞到了g的胸膛上。 他一只手扶住我的腰,很快就松开“怎么了。” “我好像摸到了人类的头骨……”等下,这是几千米之下的海底,怎么会有人类的尸骨呢? g没有说话。水流微动,他似乎勾了勾手指,探路的白光化为流星,拖着闪耀的尾巴飞过来,照亮我眼前的东西。 那确实是一具死去多时的人类骸骨,头盖骨早已被藓一样的水苔覆盖,牙齿黑黄,只剩下零星几颗,身穿看不出样式的破烂黑袍。十来条薄而细长的银鱼正在它的肋骨间穿行,被流星般的白光吓得四下逃窜。 如果只有这一具骷髅,可以解释成航海意外,但是转身望去,前面竟堆积着成千上万具这样的人类骸骨。它们均身穿破烂黑袍,匍匐在泥沙上,白森森的手骨朝上,作出朝拜的姿势。 我和g对视一眼,有默契地同时往前游去。眼前的景象由一个个黑黢黢的轮廓,逐渐变得清晰。那是一座座爱奥尼亚风格的雄伟建筑,每一根石柱都近百米高,仰头都望不尽全貌。 如此宏伟巍峨的建筑,即便是善用魔法和蒸汽机的今天,也不可能建造出来。这片海底建筑群,却满是被历史洪流冲刷的痕迹。怪不得总有人因为种种不可名状的现象而疯狂。这种无法理解也无法复刻的建筑群,确实有让人头皮发麻的力量。 这时,我看见殿堂内红光一闪,正要走近一些察看,手腕突然被g扣住。一直以为像g这样见识广博、白手站到猎魔人巅峰的人物,即使这片建筑群再怎么不可思议,也不会露出震惊的神色。谁知,回头望去,他的神色竟相当惊愕,拽着我的手腕,极速往后冲刺而去。 心里“咯噔”一声,我毫不犹豫地选择跟随他。 同时,海水开始震颤起来。无数条水流是看得见轨迹的风,向那片壮观的建筑群快速涌去。飞沙走石顺着水流,飘浮着、旋转着形成漩涡。大块大块的巨石砸落下来,哪怕有浮力的缓冲,还是掀起雾气般的海沙。海水顷刻间变得无比浑浊。 电光石火间,一个想法在我脑海中闪过——克拉肯喜欢伪装成一座岛屿。 那片建筑群…… 是克拉肯! 像是为了印证我的猜测般,两盏血红色的竖瞳在廊柱间亮起,一条比原始森林的树桩还要粗壮的触须,猛地朝我们横扫过来! g一把推开我,闪电般架起巫银弩,射出一箭。魔法箭裹挟着水流,倏然冲开克拉肯的触须。这时,我看见还有一条触须向他的后背袭去。来不及告诉他,我冲刺到他的身边,拔出他腰间的匕首,狠狠砍向那条触须! 没有砍断,但为g争取了逃离的时间。他转过身,单手扣住我的腰,迅速往上游去。 低头望去,那条被我砍伤的触须正在痛苦扭动。我手掌全部张开,都不如它一个吸盘大。这就是史诗级生物么。果然,无论书中刻画得再怎么恐怖,都没有亲眼目睹来得震撼。 怪不得g独立斩杀了六头史诗级非正义生物,就已成为猎魔人的象征。这玩意儿真不是一般人能战胜的。我严重怀疑,就算是巅峰时期的我也不行。我擅长必杀技,一击不能杀死的话,只能闷头逃命。 我忍不住看向g,问道“这东西怎么可能杀得死?” “克拉肯群岛的原住民给它献祭了太多生灵,现在它的力量是以前的十倍。确实有些棘手。”g眉头微皱。 很好,我认为不可能杀死的生物,在他的眼中是“有些棘手”。他成为血族才短短三十年……这个成长速度太吓人了。 话音落下,又一条触须向我们鞭笞而来。g扣住我的后领,如同逆行的流星往上冲去,把我放在一片狭长扁平的岩石上,将手中的巫银弩塞给我“看信号射箭。” “——慢着!”我叫住他,“海里跟陆地不一样,我不怎么会玩弩,不一定每次都能射中!” 他完全进入了狩猎状态,瞳孔像蛇瞳般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线。他侧头看我一眼,抛下一句话“我相信你能做到。” 尾音还未在海水中飘散开来,他已像纺锤形的白鲨,极速冲向克拉肯的层层触须。 我深吸一口气,架起巫银弩。周围水流涌动,汇聚成一支萦绕着宝蓝色光芒的魔法箭。 不知是否太过紧张的缘故,我听见自己的呼吸在轻颤,血液潺潺流向心脏。 但是,紧张到极点,耳边的杂音反而都消失了。我伸手感受了一下海里和陆地的区别,内心有了大致的判断。 与此同时,第一个信号——光魔法光团出现,居然在g旁边的触须上。 我移动箭尖,瞄准那条触须,却在射出去之前,往下挪移了一下位置。 “嗖——” 魔法箭倏然冲出,掠过混乱的水流,几次偏离射出的角度,但最终射中了g旁边的触须。我顿时松了一口气。g却连头都没偏一下,双脚微动,灵活地往触须深处游去。 我明白过来,他想进攻克拉肯的头部或心脏,而我是他的“开路人”。 没有时间思考或顾虑其他,下一团光魔法已经出现,在g的手臂旁边。真不知是该感谢他的信任,还是该为他捏一把冷汗。海水和陆地不同,射箭需要预判,只要我预判错误,他的脑袋或胳膊就没了。虽然血族有非常强大的自愈能力,但我他妈拿的是巫银弩。巫银毒素对血族来说是致命的。 我闭了闭眼,吞了口海水味的唾沫,对准那团光,扣下扳机。 “嗖——” 魔法箭拖着无数泡泡和水流向g冲去。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呼吸都已停止。就在魔法箭即将与g擦肩而过的一刹那,他骤然转身,接住那支箭,用力往旁边一掷! 三条触须被魔法箭贯穿,海水中爆发出一股脓黄色的雾气。趁着触须吃痛搅动的空隙,g利落而果断地一蹬触须,黑色闪电般往上游去。一眨眼,他已站在那片建筑群的屋顶。 我连忙游到和他同一高度。 他等了我几秒钟,然后略微侧身,对我作了一个“继续”的手势。第三团光魔法已出现。 在那些建筑群的石柱上。 我深深吸气、吐气,心跳快得不正常,向石柱连射三箭。然而,不知那些建筑是用什么石材打造,三箭射出去,只射下来一些零碎的石块。 忽然,我看见了g身边那些正在摆动的触须,放弃射击石柱,转而瞄准一条粗壮有力、吸盘如水母巡游的触须。 “嗖——” 魔法箭贯穿触须的吸盘。触须被激怒,巨型水蟒般上下晃动。 海水震颤,气泡上浮,无数水生物慌忙逃窜。 我射出第二箭,是匍匐在建筑地基的一条触须。接着,是第三箭。这时,我没再射击触须,而是向廊柱中央射去,伪装成攻击它们后试图逃跑的活物。 两条触须同时朝第三支魔法箭发动攻击,整片建筑群被连根拔起,碎石暴雨浓雾般蔓延开来,百米石柱拦腰折断。 本想让g离开那里,没想到g的速度比我的想法更快,几乎是第三箭射出去的瞬间,他便已身形凌厉地冲向克拉肯的头部。 当一座座宏伟建筑轰然垮塌,碎石波涛般四溅,克拉肯丑陋的头颅逐渐展露了出来。 尖牙,一眼望去,全是密密麻麻的尖牙。牙齿尖锐锋利,呈一圈又一圈的旋涡状,血红色的牙床在蠕动,尖牙也像有生命般颤动着。这根本不是头,而是一张可以吞噬岛屿的巨口。 同一时刻,第四、第五、第六团光魔法依次出现,均在十分奇怪的位置。等我把箭射出去后,才反应过来,那相当于一级又一级的阶梯,通向克拉肯巨口的阶梯。 想到这里,我猛地抬头,只见g随手脱掉了黑色大衣,露出修身的白色衬衫。衣摆浮动,衬得他更像一头肌肉紧实而瘦削的白鲨。他用一只脚踏上一支魔法箭,同时靴子转动,改变魔法箭的方向,撞开一条向他袭击而去的触须。 从他踏上第一支魔法箭开始,到进入克拉肯口腔内部,只用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如果我没有得到他的视力,估计只能看见一幅不连贯的白色残影。 虽然知道以g的身手,进入克拉肯的体内,多半不会出事,但看到他被克拉肯张口吞掉的瞬间,心跳还是停滞了一下。 几秒钟后,海水像要沸腾般,无数小水泡争先恐后地往海面上涌去。下一刻,一股强劲的冲击波向我袭来。接着,我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深绿色的、脓黄色的、血红色的水雾砰然爆开。 视野颠倒间,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瞬移到我的面前,是g。 他扯住我的胳膊,侧脸上有十多道伤口正在快速愈合“克拉肯死了。走!” 第18章 上浮和下潜完全是两种体验,尤其是看着海面微光,拼命游了很久,却始终无法抵达时。 头开始眩晕,心跳脱力般缓慢,我看见自己的皮肤渐渐变苍白,血管一根一根地突起,血液迫不及待地要冲出来。糟了……g的力量快消失了。我抓住g的手腕,望着他金黄色的眸子,想告诉他这件事,张口的瞬间,却只能吐出一串水泡泡。 力量彻底消失了。 像被黑布蒙住了眼睛,眼前漆黑一片。鼻子呛水,气管火辣辣的,难受极了。眼睛和耳朵同时渗出暖暖的液体,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那是滚烫的血。 ……刚摆脱克拉肯的触须,就要死在海底了吗? 一只修长的大手扣住我的手腕,把我往前拽了一段距离。看不见任何东西,触觉也变得很迟钝,却能感觉到这只手掌很大很热,是无限接近冰点的海水里,唯一有温度的存在。我情不自禁地靠拢过去,吸盘鱼般贴附在他的身上。 下巴被抬起,两秒钟后,两片温热而柔软的东西覆盖了下来,小心克制地触碰着我的唇。 这是一个……吻。 一个唇对唇的吻。 我有些懵了。 随着亲吻时间的增加,感官依次被点亮,心跳速度恢复正常,倒灌进鼻子、耳朵的海水排了出来,血液重新流向四肢百骸。 眼前的画面由暗变亮,我看见密集如蜂群的鲱鱼群从头顶游过,犹如遮天蔽日的乌云,珊瑚丛鲜艳美丽,一条丑陋的格陵兰鲨正在不远处虎视眈眈,却因为g的身上顶级掠食者的气势,而谨慎地不敢靠近。 一线清幽的光渗落下来,g低垂着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一缕黑发飘浮在额前,勾勒出他突出的眉骨和深邃的眸。 我双手撑在他的胸前,感受到他的胸膛急促地起伏着,心跳激烈,咚,咚,如此明显,如此强烈。 我心跳也快了几拍。 总觉得在他的面前……我已经没有任何秘密了。 他静静地看了我半晌,松开我,转身向前游去“回去后,记得兑现你的承诺。” 望着他的背影,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承诺”是允许他搜查我的记忆。 他是不是已经猜到了?迟迟没有说破,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确定,还是想听我亲口承认? 想起他曾说,是我让他重获新生。一颗心顿时软了大半。其实,告诉他真相也没什么,就是事情会变得非常复杂和麻烦,不知道他是否愿意与我一起面对那些纠葛…… 浮到海面上,三桅船早已报废,只留下几片焦黑的船板。我正迷惑船没了,还怎么回克拉肯群岛,就被g握住手腕。 北冰洋太寒冷,反而衬得他的手掌滚热如烙铁。被他亲吻的画面在脑中一闪而过,我僵了一下,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冲向了脸颊。我究竟怎么了……为什么每次和g亲密接触,都会非常不自在…… 大海漆黑幽暗。他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握着我的手,游向前方,声音清冷动听“跟着我,别游错了。” “噢……好。” 太奇怪了,光是听见他的声音,都会心跳加速。我到底怎么了……以前的我只有碰见特别难攻克的挑战,才会这样。 不知游了多久,手脚都有些酸痛,总算看见一座小岛的轮廓。只是,这座小岛起码有百分之八十的面积都被银白色覆盖,一看就荒无人烟,g却毫不犹豫地往那边游去,我差点没跟上他。 半小时后,抵达小岛。g浑身湿透地走上岸,对我释放了一个干燥术,自己却地走向桦树林。我犹豫了一下,算了,反正在他面前露出的破绽已经够多了,再多一个也没事。 我叫住他“g先生。” 他停下来,侧过头“什么事。” 潮汐阵阵,繁星是夜空的脉搏,静谧却喧闹地跳动着。 我看着他凌厉瘦削的下颚角与高挺的鼻尖,心跳再次乱了。走到他的身边,能感受到他在看我,却没有勇气对上他的视线。这种体验之前有过一次,但那时是因为心虚……这次呢,我想不出原因。 我快速念出干燥术的咒语,然后转过身“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照顾自己。其他都是次要的。” g看了看身上干爽的衬衫,突然,用力地扣住我的手腕。 他的手掌是灼热的火炭,烫得我的心砰砰直跳。回头望去,寒冷夜风吹过,他的头发和衬衫都在猎猎颤动。他直视着我的眼睛,似乎想说什么,却只说了一句“谢谢你的关心。” “……不客气。” g慢慢松开我的手,身影消失在前方的桦树林中,不知道去干什么。 我平定了一下诡异的心情,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决定抛开诸多疑问,去弄点吃的。走到海边,我用g的巫银弩射杀了两条不小心游到海面的鳕鱼。去鳞,掏出内脏,这时候就体现出魔法的好处了,不用捡干柴,也不用钻木取火,只需要念出掌心火的咒语,一条鲜香美味的烤鳕鱼就做好了。 吃完鱼,正准备给g也烤一条,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抬头一看,g拖着两棵拦腰砍断的桦树,走了过来。 那两棵桦树足有二十多米长,他却拖得毫不费力,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领口两颗扣子解开,露出随着步伐节奏而紧绷的胸肌和手臂。 ……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又出现了。我放下鳕鱼,试了一下双颊的温度,有些烫。难道是因为气温太低,生病了? g把两棵桦树扔在空地上,单膝跪在地上,拔出匕首,刮去树皮粗糙的部分,然后用掌心火软化树皮,利落地剥下来,接着,将桦树分段,削平……直到他把那些平整的木材,组装成一艘小船,我才反应过来,他竟然在造船。 这里没有钉子,也没有螺丝,更没有榔槌,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居然让木头咬合得严丝合缝。造出小船的雏形后,他又用掌心火将湿润的树皮烘干,依次粘在小船的外面。不到一个小时,一艘简易的桦皮船就已完工。 看见这一幕,我震惊得说不出话。在血族的历史里,“三十”的血族年龄,跟人类的少年时期相差无几。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只会琢磨匕首,傻了吧唧地以为武力至上,尽管看过不少书,真正读进去的却很少。他却已经将建筑、音乐、魔物学和自然科学都学得明明白白,现在还露了一手精湛绝伦的木工……可能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 要是我在一座荒岛上,用匕首造出一艘船,不炫耀也会得意很久。g却不骄不躁,神色平淡地对我招招手“过来,出发了。” 感谢魔法。不然g再怎么博学多才、心灵手巧,也不可能用桦木造出蒸汽船的效果。有了魔法当推力,桦皮船的速度变得像旗鱼一样快,再加上克拉肯群岛本就在北冰洋附近,不到片刻,我就看见了灯火通明的岛屿轮廓。 原来,我和他上次来这里时,正值极昼与极夜的交替时期。在克拉肯群岛,半年才能看见一次日落。可惜的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怎么在意,还以为是正常地天黑。 就在快要靠岸的时候,g忽然侧头看着我,低声问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我愣住。 除了梦境中克苏鲁扮演的他,现实中的他……好像一次也没有叫过我“卡罗莉娜”。 一次也没有。 他是不是很早就起疑心了? 这是打算跟我摊牌了吗? 第19章 我不确定他的意思是否我想的那样,顿了顿,试探地说道“我吗?一直都在剧院生活,每个月拿60法郎的补贴,过得还行……g先生你呢?作为猎魔人的榜首,懂那么东西,还会造船……一定过得非常忙碌非常辛苦吧。” 一般男人都会想尽办法显摆自己的才能,g听见这句话,却像失去谈话的兴致般,淡淡地说道“去的地方多了,也就懂得多了。” 话音落下,他再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再主动和我说话。 我特无辜地眨眨眼,就准他试探我,不准我试探回去? 回到翼龙降落的地方,g用哨声唤回那头黑色翼龙,我正要像之前那样爬上去,却看见他走到我的身边,双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放在了龙鞍上。等我坐稳后,他才扯住龙颈的缰绳,翻身骑在我的身后。 他结实的手臂从后面抱住我一样,绕到我的面前,扯拽住缰绳。 我僵了一下,不知是否感官还残存着他的力量的缘故,不仅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轻拂过我的头发,还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和喉结滚动后的吞咽声。 回想起他还未起疑心时的态度,跟现在相比……差距也太大了吧。他真的是毫不掩饰自己的亲疏和喜恶。 g一扯缰绳,翼龙瞬间冲向天空。我立马懂了,不是以前的他针对我,而是他的骑龙技术就这么。我闭上双眼,紧紧地抓住龙鞍,希望等会儿降落的时候,不要像上次那样,吐得那么难看。 腰上一重,g用一只手臂牢牢地稳住我的腰。这一刻,我的后背紧贴着他的胸膛,没有留下任何缝隙。一定是风太大了,不然我为什么会有种呼吸困难的感觉…… 三小时后,翼龙降落在猎魔人协会的黑暗丛林,g把我拦腰抱下来,摊开手掌,露出一颗钻石般耀眼的紫色晶核。那是史诗级生物的晶核,虽然把它从史诗级生物脑子里挖出来后,就只剩下观赏的价值,但仍然是绝对实力的象征,无数猎魔人梦寐以求的战利品。 g却将这珍贵的东西放入我的掌心“拿着它去功勋部,会有专人引导你成为一名猎魔人。” 我怔了怔,握着晶核,问道“这是要把所有功劳都记在我的头上吗?和我们之前说的好像不太一样。” “一样的。”g一边说着,一边用两根手指打开怀表,看了一眼,“我还有事,先走了。成为猎魔人以后,回公寓里等我。晚上再找你兑现之前的承诺。” “……好,晚上见。” 我花了点时间找到功勋部。破格成为猎魔人的程序,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复杂,只需要上交战利品、登记一下身份信息,然后接受改造身体的“受洗”就行了。就是我手中的史诗级晶核,上交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连学院高年级的学生都跑下来围观。看着他们闪烁的眼神,就知道接下来我的风评肯定会变得不大好听。 无所谓。私底下随便这群人怎么说,但若是有人跑到我面前来唧唧歪歪,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引导我成为猎魔人的,是一位慈祥的老太太。她用布满皱纹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后背,声音温厚地说道“小姑娘太厉害了。别理那帮胡说八道的人,他们只会用恶意揣测他人的机遇。你身上有史诗级魔物的气息,我能感受得到……哪怕这枚晶核不是你取到的,你应该也出了不少力。” 我正想说这枚晶核是g取到的,老太太却摇摇头,打断了我的话“那个人把这么重要的功绩让给你,你要好好珍惜,不要辜负了他的心意。”说完,她递给我一件黑色长外套,一双质地轻软的皮靴,上面均镶嵌着铜级的徽章。我居然一跃成为了铜级猎魔人。 脱下斗篷,我穿上长外套和皮靴,感觉自己的身段一下子被拉长了不少。 “受洗”的过程则繁琐一些,需要念一篇长长的保证书,大致意思是,我自愿成为猎魔人,誓死效忠猎户座首领和猎魔人协会,但效忠归效忠,协会却只负责评估我的实力和等级,并没有约束我行为的责任,我在外面惹下的全部祸事,无论大小一律与协会无关等等……念完以后,保证书自动飞到半空中,无火自燃,同时一道柔和白光洒下,沐浴在我的头顶上,赋予我强大的体魄和自愈能力。 “受洗”结束后,身体明显轻盈了许多,似乎骨头都变成了空心,轻轻一跃,就能随着微风飘到云彩上。我扶着墙,小心翼翼地站起身,适应了半天,才找回从前的感觉。 走出功勋部,周围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一脸震惊地望着我。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才知道,经历“受洗”的新人,一般后遗症都相当严重,至少要眩晕颤抖个五六天,才能重新掌控自己的手脚。我是第一个竖着从功勋部走出来的新人。 听见这些话,我正考虑要不要躺在地上,装一下“受洗不服”,这时,两个铜级猎魔人路过,他们的对话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不明白猎户座大人是怎么想的,居然这么大张旗鼓地迎接一个吸血鬼公爵……他究竟还记不记得吸血鬼是魔物啊。” “谁知道呢,吸血鬼猎魔人都出现了,可能下一步就是把‘吸血鬼’从‘魔物’的名单上删除。” “对了,吸血鬼是不是都漂亮得跟个娘们儿似的?听说,那个吸血鬼公爵已经三百多岁了,皮肤却像小姑娘一样又白又嫩,这就算了,他的手背上居然还纹着红玫瑰……男人,红玫瑰,你说好不好笑?” “他这次过来,好像是为了拉拢g。希望协会吸血鬼占据榜首的日子赶紧结束,g和这个娘们儿公爵一起滚蛋。我真的受够了外界的嘲讽。” “别气,别气。吸血鬼虽然长得和我们人类一样,但本质上是畜生种族。你跟畜生置什么气呢?听说,那个公爵和他的养女有一腿……这种魔物没有人性,也没有道德,更没有伦理,你把他们当回事就输了。” …… 吸血鬼公爵,三百多岁,相貌阴柔,皮肤白皙,手背纹着红玫瑰。 我呼吸一滞,一个名字苍蝇似的嗡嗡回响在耳边。 ——赫帝斯来了。 即便知道他不可能马上找到我,我还是吓得转身跑回功勋部,捡起刚刚扔在地上的斗篷穿上。手指在颤抖,腿也在打颤,此时的我完美符合“受洗新人”的形象,根本不用假装。 戴上兜帽,我本来打算回g的公寓躲一会儿,但想到老变态可能会参观g的住所,我立刻停下回公寓的脚步。哪怕只有001的可能性,我也不想冒险。 本以为自己可以笑对上辈子的阴翳,平静地面对那些纷乱复杂的纠葛。谁知,连老变态的名字都没有听见,我就被吓成了一只被雨水淋湿的鹌鹑。 他对我影响实在太深太深,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出的每一个招式,都有他教导或训练的影子。或许有一天,我能忘记他的积威,把他施加在我身上的折磨加倍报复回去……但是现在,我还缺少了一点勇气,只敢像以前一样逃命。 猎魔人协会不能待了,不知道赫帝斯会在这里待几天。不止猎魔人协会,巴黎也不能待了。 我拢紧兜帽,急匆匆地跑向黑市,不小心撞到了好几个路人。来不及道歉,我找到斗篷商人,买了一瓶红色染发剂,一瓶改变肤色的溶液。 不行,不够。我又买了一小瓶恶作剧溶液,喝下去可以长出密密麻麻的雀斑,但因为是恶作剧溶液,时效比前两种溶液短很多,只能维持二十四小时,我一口气买了三十瓶。斗篷商人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 不敢回公寓,我走进一家偏僻的小旅馆,开了个房间,对着镜子把改变肤色的溶液,涂在脸颊和裸露在外的皮肤上,不一会儿,皮肤就变得像黑炭一样黝黑。把头发染成火红色后,我喝下恶作剧溶液,双颊顿时冒出满天星似的雀斑。这样一来,单看外貌,我应该是安全了。 但是以防万一,还是离开巴黎为妙。想给g留一封信,说我有急事必须离开,等风头过去再回来找他。写完信,思考了很久,又把信烧掉了。老变态是一个很谨慎很怕死的人,这次造访猎魔人的巢穴,肯定做了相当周全的准备,说不定整个地下城都已被他监视。万一,这封信落到了他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只能暂时对不起g了。反正只要活着,总有一天会和他重逢。前提是,我们都得活着。 离开巴黎的方式有很多,火车和马车太慢,不在考虑范围内,我决定去接一个多人任务,靠猎魔人协会的传送阵离开巴黎。 在任务榜单上扫了很久,只看见一个多人任务,已经有九个人报名,还剩一个名额。任务地点是捕梦村,好熟悉的地名,似乎在哪里听过。 我一边仔细回想着,一边接下了这个任务,去任务大厅与这群人会合。 第20章 任务大厅设置在地下城中央,中世纪教堂般空旷雄伟,石柱犹如远古巨兽的胸骨,根根分明撑起宏阔的穹顶。内部矗立着四座猎魔人雕塑,均手持盾牌与长剑,下颚微扬,注视着穹顶中心。每一座雕塑都是一个传送阵,时不时有队伍进出,爆发出一阵幽绿色的魔法光芒。 当然,这些都是远观的景象,走近后就会发现,这座外观宏伟的任务大厅,内里充斥着汗味、脚臭味和血腥味,以及各种溶液散发出的刺鼻化学气味。以普通猎魔人的财力,完全租得起带浴室的公寓。这不是没钱洗澡的原因,纯粹是这些人不重视个人卫生。 按照任务卷轴的指示,我找到队长,一个身高两米、肌肉发达的金发男人。他戴着猎鹿帽,眉毛浓密,眼睛小而锐利,背后插着两把大刀。 看他的外表和气质,应该是一个沉稳严肃的人。我清了清喉咙,正要自我介绍,他却突然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走过来,热情地握住我的手“小姐姐,你的头发和肤色都好有个性呀。我叫杰森,你呢。” “……莉娜。” “叫你莉莉可以吗?莉莉小姐,非常欢迎你加入我们小队,一起开启奇妙惊险刺激的探险之旅!虽然我们才认识一分钟,也是第一次并肩作战,但相信不久以后,我们会成为最默契和最忠诚的队友,变成像g先生那样长期霸占榜首的人物!” 我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说话的时候,周围有万丈金光和银色星星在闪烁。 突然,金光和星星消失了。杰森一脸正经地看着我“对了,我们小队都很崇拜g先生,不知道莉莉小姐对g先生是什么态度?如果和其他肤浅的猎魔人一样,持讨厌或反对态度的话,我们小队恐怕不适合你。” “……我也很崇拜g先生。” “那就好。”杰森又阳光灿烂地笑起来,把我引荐给其他队友。不知是猎魔人都这么奇怪,还是奇怪的人刚好都扎堆在一起。我看见绿发蓝肤的高挑美女、胳膊上饲养蜘蛛的瘦弱少年、除了头和心脏全身都被改装过的诡异男子……和他们比起来,我的红发黑肤满脸雀斑,居然显得那么正常且普通。 最后与我握手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斗篷青年。帽檐低垂,盖住他的上半张脸,只能看见他挺直的鼻梁和苍白的嘴唇。两缕银发垂落下来,搭在他清瘦却宽阔的肩膀上,散发出月光般清莹柔美的光泽。 我走到他的面前,伸出一只手。他迟迟没有反应。正犹豫着要不要放弃打招呼,他却忽然握住我的手,紧紧地,声音温和地说道“你好,莉莉小姐。” “你好。”这队伍还真的都是怪人。 “你可以叫我费戈尔。” 费戈尔? 这不是欺诈者的意思么。 我笑了笑,说“好。” 自我介绍完毕。我走到队伍的末尾,戴上斗篷的帽子,打算在进入传送阵之前,都当一个毫无存在感的透明人。这时,人声鼎沸的大厅突然安静了下来。一群人出现在门口,没有走进来。站在最前面的,是g和赫帝斯。 g穿着垂至膝盖的黑色大衣,里面是深蓝色的绸缎衬衫,领口别着象征着实力与荣耀的金色徽章。他抱着胳膊,淡淡地扫了一眼厅内的人,冷漠强势的气质,黄金般璀璨美丽的眸子,挺拔修长的身姿,让很多女猎魔人的心脏都砰砰狂跳起来。 我的心脏也跳得很快,却不是因为g,而是g旁边那个人。 他拥有一张漂亮到极点的脸蛋,但任谁第一眼看见他,都不会把他认成女人或人类。他的长发犹如乌黑的昂贵丝缎,瞳仁是艳丽的玫瑰色,肤白唇红,身穿古老而宽松的深紫色长袍。 与g相比,他的五官就像脆弱的鲜花一样毫无侵略性,我却觉得他的眼睛和嘴角都藏着锋利的刀片,多看一眼都会被割伤。 ……赫帝斯。 我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最不想见到的人。 此时,他正笑吟吟地拍着g的肩膀,长辈般和蔼可亲地说着什么。我看了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只希望他能快点离开……第一次知道,反感一个人,就是与他共处一室且相隔近百米,都会感到不适。 一个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莉莉小姐一直看那边,是因为血族公爵的魅力太大,对他一见钟情了么。” 这绝对是我两辈子听过的最恶心的话。我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斗篷青年,冷冷地说“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离我远点,谢谢。” 他怔了怔,说“……对不起。”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头,我郁闷地摆摆手,不再说话。 下一刻,安静的大厅再度喧闹了起来。一个离赫帝斯最近的铜级猎魔人,突然拔出巫银匕首,狠狠朝赫帝斯的心口扔了过去“去死吧——满手血腥的肮脏魔物,滚出我们的地盘!!” g站在一旁,没有出手,或许是知道不用出手。像是被无形的魔法罩阻拦,巫银匕首在碰到赫帝斯衣袍的前一秒钟,就化为一堆银色齑粉飘落到地上。 死寂一片。 那个铜级猎魔人倒退两步,满眼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为什么巫银匕首伤不了你,不是说只有巫银材质的武器,才能杀死吸血鬼吗?” 赫帝斯微微一笑“巫银确实能杀死血族。但并不是所有巫银都能杀死血族,最关键的还是手持武器的人。如果连你都能杀死我,那我活这么大岁数,岂不是一个奇迹。” 说到这里,他眼中的笑意淡了下去,语气也变得轻蔑起来“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整个猎魔人协会能和我打成平手的,只有g一个人,连你们尊贵的猎户座大人都不行。我之所以会选择跟你们合作,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新血族。与旧血族相比,新血族粗鲁、残忍、没有底线,也只有他们还在坚持养人畜、喝人血。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猎魔人,必须先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只有蠢货才做内斗的事情。” 话落,他冷不丁上前一步,伸出一只白皙纤长的手,凭空扣住那个猎魔人的脖颈。 只见那人双脚渐渐离地,眼球凸起,脸颊胀成猪肝色。 在场的人或同情,或麻木,或事不关己地望向那边。g眼神平静地看着这一幕,像是在看一出过于嘈杂的闹剧。 “其实,不仅诸位视血族为眼中钉,我们也觉得诸位是一群沽名钓誉的渣滓……当然,g除外。但是,为了我们共同的敌人,还请诸位暂时忍耐一下,否则这位,就是你们的下场。”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地,那人面色陡然灰败,脖颈“咔嚓”一声断裂,头颅和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赫帝斯轻描淡写地松开手,那人倏地瘫在地上,没了声息。他的同伴都异常愤怒地注视着赫帝斯,但在高出太多的实力面前,只能选择沉默。 弄死一个人后,赫帝斯终于离开了。见铜级猎魔人在血族公爵面前,像蚂蚁一样脆弱,毫无反抗能力,不少人都变得特别颓丧。毕竟不管什么群体,永远是实力低下的占大多数,大多数人还没有铜级猎魔人的实力。 我们队伍却很奇怪,关注点居然在g的穿着上。队长杰森目光冷静,沉着地说道“g先生真的好有气质啊,第一次看见男人把黑色和蓝色诠释得那么完美,他不愧是我心目中最有雄性领袖气息的男人。” 我“……” 我一阵无语。 不知是不是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杰森说到一半,蹙眉看向我,问道“怎么了,莉莉。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吗?” 为了融入队伍的氛围,我连忙摇摇头“没有没有……我也觉得g先生很有气质。”想了想,硬着头皮补充了一句,“真的好喜欢g先生哦。” 杰森放过了我。我刚要松一口气,忽然感受到一道森冷无比的目光。转头望去,除了白莲花般清新无辜的斗篷青年,什么也没有看见。可能是我的错觉吧。 不管怎么说,这支奇怪的小队总算决定出发了。 第21章 说到“捕梦”,有的人可能会联想到白珍珠、柳树箍和彩色羽毛编织而成的捕梦网,认为捕梦村是一个美好且梦幻的地方。实际上,完全不是。 捕梦兽是一种魔力不高,却能轻易置人于死地的魔物。它身材瘦长,穿着曳地黑斗篷,手持木杖,一般在浓雾天气出现。 被捕梦兽盯上的人,最初的症状为多梦、谵妄,一整晚都无法入睡,白天却非常困倦,随时随地都能睡着。如此反复几天,等猎物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后,捕梦兽才会接近猎物。 因为它的战斗力不高,接近猎物的方式都是,先让猎物看见一张熟悉的人脸,直到猎物走近后,才会发现那张脸惨白僵硬,脖颈像面条一样细长,筋肉和血管都缠绕在一根木杖上。 这时候,再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捕梦兽早已站在他的身后,黑斗篷缓缓张开,露出一张可以吞下壮年男子的嘴巴,里面密密麻麻的尖牙绞肉机般蠕动着…… 听完杰森的描述,所有人都沉默了。绿发美女问道“任务完成条件是什么?” 杰森轻快地说“六颗捕梦兽的眼睛。至于捕梦兽的外皮和手杖,我们可以自行处理。这些都是稀缺的炼金材料。任务结束后,我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500法郎。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怪不得那么多人倾家荡产也要成为猎魔人,一个工科出身的工程师年薪也才4000法郎左右,一个实力普通甚至低下的猎魔人,出十次任务就能赚到这个数。 “没有了。”绿发美女摇摇头,其他人也跟着摇头。杰森作为队长,开始填写传送阵申请表格,然后依次安排队友进入传送阵。 传送阵虽然方便,却仅限七人以上的队伍使用,而银级以上的猎魔人,除了史诗级的多人任务,大多都喜欢单打独斗,或是像g那样租一条昂贵无比的翼龙。杰森不愧是g的头号粉丝,连鼓舞队友的话都和g有关“大家任务加油哦,成为g先生那么优秀的人物后,就不用沙丁鱼罐头似的挤传送阵了!” 管理员面色阴沉地说道“我也很崇拜g先生,但是,请你知道,传送阵的造价比所有翼龙的身价加起来都高。” …… 从传送阵出来,进入眼帘的,是绿毯一样鲜亮柔软的草地,远处有连绵起伏的雪山,与依山而建的白色村落。很难想象如此清新淡雅的地方,是捕梦兽的栖息地。 因为捕梦兽的手杖可以长出不同样貌的人脸,有人提出不能再以外貌辨别队友。大家面面相觑,开始讨论方便联络的记号,讨论了半天都没有结果。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斗篷青年——费戈尔,突然摘下帽子,走出来说道“可以用气味。” 费戈尔露出整张脸庞后,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温和斯文转为艳丽夺目。 一般来说,除了血族,很少有人是天生白发,而后天通过化学剂漂染的白发,多数都显得干枯不自然。他的头发却像是夜空下流淌着月光的银溪,充满了华贵却清雅的光泽。他浓密却狭长的眉毛,冰蓝色的瞳孔,则让人想起苍凉广阔的天空下,被重重雪山包围的蓝宝石湖泊。 我听见有女生轻轻倒抽一口气。 平心而论,这张脸蛋确实挺吸引女孩子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受了杰森的影响,看见费戈尔相貌的一瞬间,我第一反应竟然是,还是g那样的长相更符合我的审美。想完以后,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一个年轻男子皱眉问道“气味?气味怎么分辨?所有人的气味不都一个样吗?” 费戈尔从容地说道“我只是一个思路,至于是否适合,还得看大家的意见。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气味。” 他走到绿发美女的身边,用戴着白手套的纤长手指,绅士地夹起她的一缕发丝,浅笑着说道“比如,这位小姐长相美艳,气味却是沙巴茉莉的香气。我相信,就算捕梦兽模仿出她美艳的面孔,也模仿不出如此干净的香气。” 发色和肤色染剂都具有时效性,绿发美女虽然发色和肤色都相当“小众”,长相却是“大众”钟爱的那款,队伍里不少男性都在向她示好,此时却被费戈尔云淡风轻地撩红了脸颊,男人们都握紧拳头,向他投去仇视的眼光。 费戈尔却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分析其他女孩子的气味,如同一个勤恳催熟番茄的农夫。不一会儿,小队的女孩都因为他的撩拨而春心荡漾,而他也来到我的身边,对我微微一笑“莉莉小姐,之前冒犯了你,非常抱歉。” 我从不伸手打笑脸人,除非讨厌到忍不住。既然他已经道歉两次,就不再与他计较之前的事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莫名的敌意和排斥。可能因为他说的那句话实在太恶心了…… “没事。”我简短地说。 他目光专注地注视着我,突然上前一步,握住我的手。 我眉头一皱,浑身爬满蚂蚁般不适,刚要甩开他的手,他就已松开我,将自己的手指,放在鼻端下轻嗅,声音低沉地说道“成为猎魔人之前,我是一名调香师,每天接触各种昂贵的香料,但是,说实话,”他抬眸看向我,“再珍贵的香料,都无法调制出莉莉小姐身上的气味。你的气味,就像路易十四玫瑰和沉香那么神秘瑰丽……对不起,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被你身上的气味吸引了,所以才会说出那些出格的话,请你不要介意。” 我狐疑地看他一眼,低头闻了一下自己的手腕,除了化学药剂的刺鼻气味,什么也没有闻到。 “够了!”一个男人不耐烦地说道,“要勾搭女人私下里勾搭去!这是正经严肃的任务,给不出确切的方案就滚一边去,不要耽误大家的时间!” 一个女生看了看费戈尔睡莲般清丽的容貌,情不自禁地为他辩解道“我觉得费戈尔的方法挺好的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你身上那股臭鱼烂虾味就挺独特的,如果我在浓雾中看见了你的脸,却没有闻到那股臭鱼烂虾味,我肯定不会过去的。” 话落,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男人脸颊涨红“肤浅的女人,如果这小子长得跟癞狗一样恶心,我不信你会帮他说话!” “你才肤浅。你也就只能用‘如果’攻击人家了,毕竟,你根本不需要‘如果’,就已经长得跟癞狗一样恶心了。” 说起来挺有意思,那个男人是一个光头壮汉,左耳戴着六只银环,臂膀的肌肉比费戈尔的大腿还要壮实,此时却差点因为一个女生的语言,恼羞得钻到草地下面去。 最后,是杰森站出来制止了闹剧。他作为g的粉丝不怎么靠谱,作为队长却是相当英明有责任感,三言两语化解了风波。因为捕梦兽只盯上落单的人,杰森建议小队里两个人为一组,互相记住对方除相貌以外的特征。 听到这里,我忽然感觉有些不妙。果然,杰森话音刚落,费戈尔就主动站出来说道“我想和莉莉小姐一组。” 第22章 我皱了皱眉,原想直接拒绝,但看了费戈尔一眼,眯着眼睛默认了。 十分钟后,小组分配完毕。杰森宣布自由活动,所有人作鸟兽散,找到自己的同伴,商量怎么应对捕梦兽。 我走到费戈尔的面前,对他勾勾手指“跟我过来。” 他愣了愣,露出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跟着我来到一棵橄榄树的后面“莉莉小姐,找我什么事。” 我看着他,开门见山地说道“我对你没兴趣,如果想找伴侣,请找其他人。” 他倚靠着橄榄树,垂头凝视着我,瞳仁分明是寒冷的冰湖色,却比牡丹色的霞光还要温柔多情,眼尾始终带着浅浅的笑“莉莉小姐好敏锐啊,一眼就看出我对你有兴趣,肯定有很多男人被你这样无情地拒绝。” “你是真的听不懂我的话,还是故意听不懂?” “我听懂了,但我对莉莉小姐是一见钟情,一见到莉莉小姐,就无法克制自己的言行,总想离你近一些,再近一些……怎么办?” 我想了想,掀开斗篷的下摆,抽出腿上的匕首,单手转了两圈,然后猛地朝他扔过去。我没有玩那种擦边扔匕首的恐吓把戏,直接对准的他心口。费戈尔的反应很快——事实上能成为职业猎魔人的人,哪怕只有铁级,反应都不会太慢,几乎是匕首扔出去的一瞬间,就侧身闪到一边。 明明身手犹如电光石火,他却像受了欺负一样,眉头轻蹙,说道“为什么对队友出手。” 我走过去,面无表情地拔出树上的匕首“你再用这么恶心的声音说话,就算是队友我也砍。” 说完,不想再跟这个卖弄风骚的男人说话,我转身准备离去,他却一把扣住我的手腕,反手把我拽了回去,欺身把我压在橄榄树上。 看着他骤然放大的精致面孔,我呼吸一滞,简直像被冷血动物缠上般难受……奇怪,轻浮的男人见过不少,还是第一次这么莫名地讨厌一个人。其实他也没有做什么,我却连他刻意靠近都接受不了…… 想要挣脱他的禁锢,却发现他的力量比我想象得还要大,即使用上全身的力气,也无法挣开他镣铐一样的手指。我侧头看一眼草地上的队友,压抑着怒气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直视着我的双眼,眼神忽然变得非常悲伤,像是透过我的瞳孔,看到一个死去已久的恋人“你为什么总是如此讨厌我呢?我愿意将一切都奉献给你,生命、金钱、地位……你想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我只想要你的心里有我,不再把我当成一条可有可无的狗。” 他的发音古老而优雅,每一个音节都吟诗般情感饱满,结果就是,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却完全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早知道队里有这么一个脑子有问题的神经病,我宁愿去面对老变态……算了,虽然费戈尔挺恶心,但是相比之下,还是老变态更恶心一些。没必要因为费戈尔恶心,就去面对一个更恶心的人。 我低声警告“费戈尔,如果你不想闹得太难看的话,最好现在立刻放开我。” “最后一个问题,莉莉小姐。” “你说。” 他缓缓问道“你真的很喜欢g先生吗?” 这人果然是个神经病。原想毫不犹豫地否认,忽然想到一点,g起疑心之后,曾多次亲密地试探过我,或握住我的手,或揽住我的腰,甚至还在海里唇对唇地吻了我……但当时,我完全没有这种类似蚂蚁爬的不适感,心脏反而疯了似的跳得很快。我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心虚,所以才会有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现在想想,那根本不是心虚,而是对优秀异性的心动。 ……这样,算喜欢吗? 不知道。但没有马上否认,已算是确切的答案。 这时,下巴一痛。费戈尔双目深沉而森冷地注视着我,用要把我骨头捏断的力道,重重地箍着我的下巴。 我生气了,真的生气了,也不管队友是否会看见,抬起双脚,猛然夹住他的腰,同时双手捧住他的下颚,朝他额头上狠狠一撞,趁他头晕目眩期间,撑住他的肩膀,翻身骑到他的肩颈上,自上而下地扇了他两个耳刮子。 草地上响起惊呼声。一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好、好利落的身手……” 我充耳不闻,一个后空翻稳稳落地,把匕首插进腿间的皮袋,冷漠地说“再对你姐姐发情,直接送你去教堂当阉伶。” 费戈尔捂着红肿的脸颊,头微微低垂,喉结滚动了两下,自嘲地笑了一声。 这事以后,队里很多男性虽然幸灾乐祸,却不敢再接近我,倒是不少可爱的女孩子,主动请求换组,想和我做队友。不知道费戈尔怎么想的,被我那样羞辱,却异常执着地要和我一个小组。 一个小组就一个小组吧,只要他别再惹我。 捕梦村就在不远处的山脚下。诡异的是,村庄的规模不小,烟囱却没有黑烟冒出。太阳还未下山,按理说,即使没有人家做饭,也应该有人洗衣或砍柴归来,街道上、小河边却连一个村民的影子都瞧不见。谨慎起见,小队没有进入捕梦村,决定在草地上露宿。 大家都不是第一次在野外过夜,确定露宿的地点后,很快就各自散去。有人去树林捡干柴,有人在周围撒上驱虫粉,还有人在树上挂了一个天气风铃,当浓雾降临时,风铃会发出示警的声响。杰森负责分发干粮,嘱咐大家保持警醒。捕梦兽的战斗力不高,却能最大限度地影响一个人的精神状况。 暮色四合,夜幕降临,篝火噼啪燃烧了起来。大家坐在火焰旁边,啃着干粮,开始谈天说地。戴着六只耳环的光头男人,拿出一根长笛,表情忧郁地吹奏了起来。绿发美女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站起来,弯腰脱下靴子,双手举过头顶,拍着手,光脚踩踏着月光和节拍,身姿曼妙地旋转了一圈又一圈。杰森抽出自己的两把大刀,像敲击定音鼓般,时不时撞击一下两面刀刃,发出清脆的金属声。 猎魔人虽然每次任务都能得到不菲的回报,但回报与风险是成正比的。回报的金额越大,任务的风险越高,每次任务都会有一两个猎魔人再也回不去。因此,除了心胸或眼界特别狭隘的,大多数猎魔人都很享受生活。 我抱着双膝,笑盈盈地看着绿发美女。人总会被特质相似的同类吸引,绿发美女的性格跟我很像,我却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笑得那么开怀。希望摆脱过去的阴翳后,我也能活得这么自由,这么随性,不再遮掩自己的容貌和行踪。 大概因为我一直盯着她,引起了她的注意,绿发美女轻盈地旋转到我的身边,朝我伸出一只手。对上她大而妩媚的棕色眼眸,我难得有些腼腆,脱下斗篷,握住她的手,站了起来。 掌声、口哨声、长笛声和两把大刀碰撞的金属声,瞬间热闹了寂寞的夜色。不知是因为绿发美女的笑容太明媚,还是光头男人的长笛声太动听,再次撞上费戈尔的眼神时,我没再像之前那样排斥,漫不经心地对他笑了笑。 他微微一笑,看似坦然地迎接着我的目光,戴着白手套的手却一直在薅地上的青草。 歌舞结束后,大家背对背靠在一起,闭目养神。我走到费戈尔的身边坐下。他看我一眼,轻声说道“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让你笑得这么开心。” 我双手枕在脑后,躺在草地上,闭上眼,不想搭理他。 “你知道么。”他温柔的声音越来越轻,如同一个疯狂阴暗的梦境,“我其实很正常,可你总能激起我不正常的。刚刚你对那些人笑得那么好看,我真想把他们的眼珠子都挖出来……” 这人是真的有病。 我捂住耳朵,翻了个身。 说起来,他种种无法解释的言行,非常像一个人……新血族的王,奥古斯。但是,奥古斯应该在无昼城处理公务才对,为什么会伪装成猎魔人,来到我的身边,又刚好跟我待在一个队伍里,是我想多了吗? 为了证明我没有多想,我翻身坐起来,一把扯过费戈尔的手腕。他微微睁大双眼,一脸受宠若惊地望着我,连呼吸都急促了几分。我有些无语,懒得理他,拔出匕首,利落地划破他的皮肤。 鲜血喷涌而出。是红色的血。 而新血族的血,是蓝色的。 真的是我想多了吗? 我扔开他的手,随意地在草地上擦了擦匕首“再对我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下次割的就是舌头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放下戒心。如果奥古斯真的想接近我,完全有能力暂时改变自己血液的颜色。就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三十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还是如此执着于我……我究竟哪里吸引他了? 我闭着眼,手按在匕首上,想要保持警醒,却还是睡了过去。不知过去了多久,一个冷漠动听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你因为他,违背了我们的约定?” 是g的声音。 第23章 真的是g吗? 还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 我悄悄握紧匕首,尽量放松身体,维持熟睡的呼吸频率。 “我知道你醒了。”g似乎靠近了一些,鼻息冰冷地喷洒在我的脸上,“你就不好奇,我是怎么找到你的么。” 我一动不动。 说真的,如果这不是g而是捕梦兽的话,想象一下那个场景浓雾四起,一颗人头从雾气中探出来,脖子又细又长,蛇一样在地上蜿蜒爬行,来到我的身边,转动着眼珠,注视着我的面庞……鸡皮疙瘩一颗一颗地冒出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小小的寒颤。 不过,我和g有搜查记忆的约定,捕梦兽是怎么知道的? “再不睁眼,我杀了这个男人。” 有意思,费戈尔和我非亲非故的,我为什么要为了他的死活睁眼?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身边就传来一声惨叫。腥膻而滚烫的鲜血,大颗大颗地滴落在我的脸颊上。 浓重的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我却已经确定,这就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费戈尔举止轻浮不假,身手却相当不错。这也是我怀疑他是奥古斯的原因之一。尽管并未与他真正交手,却能看出他的实力已远远超过在场所有人,是否包括我还不确定。即便他不是g的对手,也不会死得这么快。 见我无论如何都不上当,“g”在我的身边焦躁地走来走去,脚步声不像靴子辗轧青草的声音,倒像是有人用刀子不停地刮地上的石头和杂草,刀刃擦过石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尖锐响声。 我静静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捕梦兽的下一步动作,反倒是睡意越来越浓,很快又睡了过去。 可能因为接触了捕梦兽,我做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梦,梦到了和奥古斯第一次相遇的场景。 那时,谁也没想到,新血族会成为血族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本来是旧血族的玩物,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红眼蝙蝠那样的劣等血族。他们无法瞬移,也没有旧血族深厚的家族底蕴,血液还是令人毫无食欲的蓝色,除了顽强的生命力,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他们是当时黑市的“宠儿”,是可以随意抛售的物品。 我遇见奥古斯的时候,他已经是“三手货物”,前三任主人认为他的相貌过于精致,手脚却不怎么麻利,还有偷东西的恶习,决定如果卖不出一个好价钱,就把他当场处决。我路过看了一眼,以为他是个可怜无助的小姑娘,顺手把他买了下来,回去后才发现是个大男人。 老变态喜欢看我在名利场上斡旋,私底下却禁止我接触任何男性。我告诉奥古斯,如果想留下来,只能男扮女装。 他同意了。为了保护他不被老变态弄死,我做了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和他缔结了血仆契约。血仆的外貌和身体,可以根据主人的喜好而变化,除非一方死亡,契约将永远存在。我问了他好几遍,是否会后悔。他都坚定地摇头说“不会”。结果这王八蛋不仅后悔,还派人追杀了我几万里。 幸好,只有上半夜梦见了他,若是一整晚梦里都有他,我铁定要崩溃。 一觉睡到大天亮,被闹哄哄的讨论声吵醒。我刚醒转,就听见费戈尔欠揍的声音“你们小声一点,莉莉小姐还在睡觉。” “得了吧,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莉莉小姐对你毫无兴趣,根本不需要你小子献殷勤。” 费戈尔笑笑“不管她对我有没有兴趣,都不妨碍我喜欢她。” “对一个女人这样卑微,真丢我们男人的脸。” 费戈尔云淡风轻地说“只要莉莉小姐开心,我可以更卑微。” 我听不下去了,翻身坐起来,淡淡扫他们一眼“你们可以调侃他,但别带上我。我跟他没有一点关系,懂?” 见识过我扇耳光的男人都纷纷点头。费戈尔也煞有介事地点头,说“对,你们调侃我就行了,不要带上莉莉小姐。我不想她因为我的喜欢而苦恼。” “……” 我发现了,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当成空气。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给他眼神。 如此默念了几遍,总算克制住想要揍人的冲动。我问其他人,昨晚有没有发现异动。几乎所有人都回答自己碰见了捕梦兽,但是没有睁眼,只有那个胳膊上养蜘蛛的少年睁开了眼睛,因为捕梦兽扮成了他逝世多年的母亲。 我沉默了片刻“他现在人呢?” “恐怕凶多吉少,”杰森说,“我醒来的时候,他的蜘蛛已经死了。通过回溯术,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绿发美女拨了拨头发“在最想念的人目光里死去,已经是最好的死法了。要不是捕梦兽只能看见近两年最深刻的记忆,而我近两年最耿耿于怀的一件事,是跟人吵架吵输了,不然我也会睁开眼,看我妈妈一眼。”说到这里,她挑眉瞥向费戈尔,“你一口一个喜欢莉莉,但我猜捕梦兽幻化出来的,肯定是你上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孩。” 费戈尔面不改色地说“猜错了。捕梦兽幻化出来的是莉莉小姐。可惜,它幻化出来的莉莉小姐太温柔了,我还是喜欢原本的莉莉小姐。” 绿发美女翻了个白眼。 我没有搭理他们俩,想了想说“我们不能这样坐以待毙,要想一个解决办法。” “我说过,捕梦兽的战斗力不高,但它能最大限度地影响一个人的精神状况。我以为以大家的作战经验,都能抵御它的引诱。我没想到队里会出现一个宁愿去死,也要见母亲泡影的笨蛋。”杰森沉声说道,“是我考虑不周,小看了这个魔物,没有在第一时间制定作战计划。是我害死了队友。今晚,我会在附近撒上引魔粉,大家速战速决,争取明天就回家领赏金。” 大家应了一声。 虽然作为猎魔人,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蜘蛛少年的死去,还是让大家的心情有些低落。草草处置了小蜘蛛的尸体,绿发美女在小土堆上放了一捧野花,就去布置猎魔陷阱了。只有银级以上的猎魔人,才会像g那样面对面与魔物战斗。大多数猎魔人,都是先布置猎魔陷阱,服用暂时提高实力的药丸,然后才会跟魔物战斗。 昨晚浓雾来临的时候,风铃响了,只是响声有些微弱,证明天气风铃不是没用,而是数量不够。我利落地爬到树上,挂上一串又一串莹亮的风铃。 站在高处,可以看得更远。我看见天空苍茫,绿草绵延,高山峡谷巍然峻峭。在这样的美景之下,一切烦恼都显得琐碎而无足轻重。我闭上眼,深深地呼吸了一下。 跳下树,费戈尔刚好迎面走来。不知道他在那里看了我多久,我也没兴趣知道,径直往前走去。 他却叫住我“昨晚你听见了谁的声音?” 我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是那个g么。”他快步走到我的身边,“你不说话,我当你默认了。” “与你无关。” “怎么会与我无关。”他拦住我,将声音压得极低,“我一直把你当成可望不可即的女神,从未想过染指或玷污你。只要你不喜欢别人,我愿意一辈子追逐你,捧着你,把你当成高高在上的女王,”他喉结滚动着,几乎是哀求地,卑微地说,“只要你不喜欢别人……克莉丝,好不好?” 第24章 我错愕地抬头,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他居然真的是奥古斯。 他眼眶发红地望着我, 眼中满是悲伤的恳求。其实,他的外貌并没有怎么改变,银白色长发,冰湖色瞳孔……我早该想到他是奥古斯才对。 我细微地叹了一口气, 说道“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你认错人了。” 奥古斯立即点头, 似乎现在我让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同意一样“如果你觉得克莉丝这个身份太沉重, 有你不想回顾的过去,我可以帮你保密……你想成为莉娜, 想成为无忧无虑的猎魔人,你想成为谁都可以。克莉丝, 我现在有能力保护你了,就像当初你保护我那样……只要你, ”他的嗓音变得沙哑起来, “只要你不喜欢别人,不对其他人动心,还是以前那个美丽强大、自由自在、不被任何人束缚的克莉丝。” 听见这句话,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美丽强大、自由自在、不被任何人束缚?怪不得他对我的执念如此之深, 原来,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竟这样美好。 可惜, 我上辈子从出生开始, 就被各种条框束缚着, 后来碰见赫帝斯,更是再没有体会过自由的感觉……可能因为奥古斯一直扮演囚徒的角色,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有形的牢笼,还有很多无形的禁锢。他真的太看得起我了,哪怕是不可一世的赫帝斯,也不可能无视一切规则,活得毫无拘束。 到这个份上,再装傻已经没有意义。 我想了想,平静地说“保护我?原来你眼中的保护,就是先杀死我,让我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后,再保护我。” “不这样做,我根本无法得到你。” 我笑了“是么,那我明确地告诉你,即使你这样做了,也无法得到我。” 说完,我绕过他,准备离开。这句话不知碰到了他哪一根神经,他突然握住我的肩膀,声音压抑地说道“克莉丝,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马歇尔了……赫帝斯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而且,我不会像他那样强迫你做不喜欢的事。我们之间已经没有血仆契约了,你不必因为嫁给一个血仆而感到羞耻——” 他不提赫帝斯还好,一提我就恶心“滚!” 奇迹发生了,他的双手竟缓缓松开了我的肩膀。这种掌控感再熟悉不过,是命令血仆时的感觉。只是,再来一次就失灵了。看来转生后,血仆契约的效力并没有消失,而是变淡了许多。 我看向奥古斯,戏谑地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再杀我一次?” 他怔怔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过了半晌,双肩颓丧地垂了下去“你不知道,这三十年来,几乎每晚我都会梦见你,跪着跟你说对不起……亲手杀死最爱的人,感觉太糟糕了。你放心,我再也不会做伤害你的事。” 我点点头“你这样子跟我爸特别像。他以前每次打了我妈,也会这么卑微地道歉。” “克莉丝,我……” “够了。”我转身,“真的够了,奥古斯。如果你为我好,请装作从未认识过我。” 他站在原地看着我,眼中的光芒灯盏般依次熄灭,像被暴雨劈头浇了一身般狼狈。他这副可怜的模样,谁会相信他是无昼城雷厉风行、手段残忍的王呢?除了不谙世事的孩童,恐怕没人相信他走到那个位置,倚靠的是其他人的施舍。他扮演的卑微形象,只有他自己相信罢了。 我头也不回地爬到另一棵树上,继续挂风铃。等我跳下来时,他居然还站在那里,眼神迷茫又彷徨地望着我。 我看了看忙碌的队友,蹙眉说“我知道这次猎魔任务,对你来说就像过家家一样轻松,但对他们而言,却是搭上性命也要全力以赴的工作。你当了几十年的王,难道不明白‘在其位,谋其政’的道理么。既然决定假扮猎魔人,就要做好本职工作,去帮他们布置陷阱,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站在这里伤春悲秋。” “……好。”几十秒钟过去,他才低低地应道。 我继续挂风铃。 他戴上斗篷帽子,走到树下,仰头轻声说“对不起,我被嫉妒冲昏了头脑,一见到你就说那些难听的话。可能我在你那里,已经完全没有信用可言……但请你相信,我真的不会再伤害你。”说完,他走向杰森那边,开始帮他们布置陷阱。 我挂风铃的手顿了顿,心情有些复杂。上辈子和他相处了那么长时间,说一点感情都没有肯定是假的,但有也只有姐姐对弟弟的感情。而这点姐弟情,在得知他残忍杀害了几百个没有家族势力的旧血族后,尽数化为了乌有。 只有巫银才能彻底杀死血族,而把巫银匕首一个一个地捅进血族心脏的方法,繁琐又没有威慑力。奥古斯命令炼金术师冶炼了一池子的巫银液体,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些无辜的旧血族,全部推了进去。我赶到那里时,只能看见一张张在池中扭曲的银色面庞。 寒意窜上背脊,我握紧双拳,转身就走。奥古斯快步拦住我,美丽的脸上没有一丝愧色,只有被发现真面目的惊慌失措。他低声说“克莉丝,你相信我,这并非我的本意……如果我不这么做,不会有人服从我!” 这个人轻描淡写地杀害了那么多人,第一反应却是为自己开脱。很久以前,我就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腼腆的残忍……我的感觉果然没错。 “我理解一切残酷且不公平的现象,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行为。”我轻吁一口气,最后一次用姐姐的口吻说话,“马歇尔,我理解你对权力的渴望,但理解归理解,我永远不会认同你的行为。还有,你既然决定成为一个野蛮人,就不要想办法为你的残忍开脱。” 我和他之间,根本不是喜欢与否、爱或不爱的问题,而是没办法聊到一起……连正常地沟通都不可能,又怎么可能产生爱情呢? 挂好风铃,我跳下树,去帮绿发美女布置陷阱。奥古斯一直在偷看我,他的目光如此炙热,如此明显,几乎快烧穿我的后背。绿发美女对我抛了个媚眼,小声说“快看看那条可怜的小狗。” 我头也不抬地说“他可不是什么小狗,是一条1毫克毒液就能毒死两个壮年男子的细鳞太攀蛇。” 绿发美女以为我在开玩笑,眼睛笑成弯弯的月牙儿。 布置完陷阱,傍晚随之降临,深蓝色的天穹下,林涛送来泥土与绿叶的芬芳。这次我们点燃了三座篝火。火焰明媚,照亮半边天空。我抱膝坐在篝火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拨着干柴。绿发美女坐到我的身边,朝我微微一笑“还记得我的名字吗?不记得也没关系,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伊丽莎,很喜欢你的性格,可以交个朋友吗?” “当然可以,我叫卡罗莉娜,叫我莉娜或莉莉都可以。” “好,莉莉。”她轻笑了一下,声音非常性感,比少女低沉,比男性清澈。 我和她聊了很久,发现彼此不仅爱好一致,连童年经历都惊人的相似。她也有一个酗酒成瘾的父亲。 “我比你幸运,没有让那个老家伙活到最后。”她摘了一朵野花,轻轻抿了抿草茎,“他买酒的时候,被魔物寄生了,发狂杀死了我妈妈。我把他引到后院,用木棍敲晕了他,把他踢进了井里,然后跑到猎魔人协会,求他们帮忙。再然后,那个老家伙就被处决了。我发现这些烂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特别会道歉,特别会求饶。不知道你和费戈尔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如果他是这种烂人,请远离他。”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 话音落下,奥古斯走过来坐下,浅笑着问我们“你们在聊什么?” 伊丽莎站起来“你们聊。我去看看杰森的引魔粉撒得怎么样。” “去吧。”我对她挥挥手。 伊丽莎离开后,奥古斯眯着眼睛,森冷而阴沉地注视着她的背影。我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说“奥古斯,你不要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 他怔了怔,有些委屈地说“刚刚还说我是太攀蛇。” “你别伤害伊丽莎。” “我没打算伤害她,只是觉得她在背后说我的坏话有些不好。”说着,他又看了伊丽莎一眼。 我有些无语“我们没有说你的坏话,只是在聊各自的童年……奥古斯,你能不能别像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她过来只是想跟我交个朋友,聊什么都是我们的自由,你凭什么过来干涉。我真的快烦死你了,自从你出现后,我的新生活全被打乱了。” 他垂下头“对不起……我、我只是看你跟她聊得这么开心,有些吃醋。对不起。” 我摆摆手,已经无力搭理他。 这时,天色突然暗了下来,星星粼粼波光般闪烁,狂风吞没了火红色的篝火,噼啪声消失,只剩下林涛与虫鸣齐奏。 挂在树上的风铃叮叮当当响起来。 浓雾弥漫,很快就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我看着雾气,心中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捕梦兽会暴露心底的思念,如果让奥古斯知道,g是我此刻最思念的人…… 晚了,捕梦兽已经来了。 身穿黑斗篷的魔物渐行渐近,手中木杖长出一颗人头,脖子面条似的拉长,人头缓缓探到我的眼前,与我面对面。 那是一张冷峻美丽的脸庞,眉眼狭长,轮廓凌厉而分明,瞳仁氤氲着秋日山谷的金黄色薄雾。 他盯着我的双眼,冷冷地吐出一句话“我不是让你在公寓里等我么。” 我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捕梦兽太有意思了……上次没能诱惑到我,这次竟然痛定思痛,模仿得这么像。要不是看见人头下长长的脖子,我差点就信了。 我摸到匕首,正要干净利落砍下那颗人头。突然,一只苍白纤瘦的手从雾气中伸出来,毫不留情地拧断了捕梦兽的脖子。 奥古斯走过来,神色晦暗地看着我,眼珠逐渐染上瘆人的猩红色“……克莉丝,你果然背叛了我。” 无话可说。我摇摇头“疯子。” 说完,我撑起身,想去看看其他队友的情况。他却猛地拽住我的手腕,重重将我拽到他的身前,猩红色的眸子逼视着我“捕梦兽的幻象与人最近的记忆有关……你跟那个男人住在一个公寓?除了这个,还有没有做其他事?” “放开我,奥古斯。” 他却完全被嫉妒冲昏头脑,尖牙不受控制地伸长,抵住下唇“说,你们要在公寓里做什么……你有没有让他碰过你,回答我!” 第一次看见血族因为过于激动,而暴露吸血的尖牙。要是让反对他的旧血族知道这件事,估计恨不得刊到报纸上,满大街发放。 这时,又有几个捕梦兽过来。他看也没看一眼,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刹那间冰霜蔓延,那几个捕梦兽瞬间被冻成冰雕。 “可能在你眼里,我的感情就是个笑话。我把你当成人生中唯一的曙光,觉得主动亲吻你,对你都是一种亵渎。你却这么轻易地喜欢上别的男人……那我这么小心翼翼地追逐你,还有什么意义?” 雪花蒲公英般飘下来,落在他的眉毛、头发上。他急促地喘着气,盯着我的嘴唇,连瞳孔都变成了失控的猩红色。 我一直在试图挣脱他的手腕,但他的力气太大了,根本挣脱不掉。想了想,我握住匕首,准备在他吻下来的一刹那,给他一下,让他清醒清醒。 就在这时,一团幽蓝色的火焰从天而降,精准地落在奥古斯的头上,熊熊燃烧了起来。 他银白色的长发和精致的面庞,当场焦黑了一半,但不到片刻,又恢复了原样。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男人坐在庞大的黑色翼龙上,神色冷漠地注视着我们,戴着黑手套的修长手指上,闪烁着幽蓝色的火焰。 “放开她。”他的声音冰冷得可怕。 真正的g来了。 ……好奇怪,从听见他的声音那一刻起,我的耳廓不由自主就烧了起来,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只说了一句话。 奥古斯单手擦掉脸上的焦灰,抬头看向g“你就是g?” g没有回答,动了动手指,又是一团幽蓝色火焰,逼奥古斯松开了我的手腕。然后,他才从龙背上跳下来,走到我的面前,伸出一只手。 握上去显然会激怒奥古斯……但是不握上去,又会激怒g。相较之下,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希望g生气。思考了两秒钟,我还是握了上去。 奥古斯冷笑一声。g立刻握紧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身边,另一只手揽住我的腰,用哨声召唤翼龙下来,想要带我离开。 只听“嚓嚓”几声响,寒风与冰雪呼啸着上涌,居然瞬间把翼龙凝结成一座庞然的冰雕。回头望去,只见奥古斯银发飘动,浑身伪装都已褪去,斗篷化为垂至脚踝的黑袍,一根冒着寒气的冰杖出现在他手中“我允许你们离开了么。” g口吻轻淡地说“你以为你能命令我?” 奥古斯笑道“我是血族的王,所有血族都该对我俯首称臣。说起来,你跟赫帝斯的关系那么亲密,就不怕克莉丝讨厌你么。那可是克莉丝最厌恶的人。” 没想到他如此直白地说出了我的身份,我心虚地望向g,却见他的神色毫无变化,似乎早已知道这件事“是么。但她还是愿意靠近我,而你与赫帝斯为敌,她却没有选择你。相比之下,你真是可怜又可悲。” “放肆!”奥古斯眼神一冷,将冰杖抛到半空中,再次落下来时,已化为一把骑士长剑。他单手接住骑士长剑,极速向g进攻了过去。 我不由有些担心,g一直都是用弩作战,不知能否打过用剑的奥古斯……下一刻,g单手搂着我的腰,另一手变幻出一条长长的绳索。不知他怎么做到的,绳索居然像蟒蛇一样灵活,直接夺走了奥古斯手中长剑,抛向漆黑的树林。 但是,奥古斯的本事远不止这一点。他丝毫不生气武器被夺,脱下黑色长袍,一个箭步冲过来,拽住g的绳索。寒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冻结了一整条绳索,再砰然碎裂,变成一堆晶莹剔透的冰碴子。 g顿了顿,松开我的腰,瞬移到奥古斯的身边,一拳狠狠打向他的脸颊。奥古斯侧身躲开,唇微动,从半空中拿出一支冰箭,反手朝g的胸口掷去。几乎是冰箭掷出的一刹那,g的手心就冒出幽蓝色的火焰,一寸寸地将冰箭吞噬殆尽。紧接着,两个人赤手空拳地缠斗在一起。 以我目前的眼力,完全跟不上他们闪电似的出招速度,再加上雾气浓稠,只能看见幽蓝色火光时不时闪过,或是感到空气愈发冰寒。不知过去了多久,幽蓝色突然覆没了视野,一道强劲的冲击波震荡开来,差点把不远处的树林夷为平地,绿叶暴雨般簌簌落下。 浓雾淡去了一些,我看见g居高临下地看着奥古斯,手上的绳索逐渐收紧“你输了。” 奥古斯捂着胸口,讥讽地说道“你以为你真的打败我了?这只是我的分身而已……要不是我的身体远在无昼城,我怎么可能被猎户座的走狗打败。”说到这里,他咬着牙,不甘心地看了我一眼,“克莉丝,不管你今天选择了什么……你注定成为我的王后。我等着那一天。” 最后一个字落地,他的身体化为一缕黑烟,随风而逝。这场闹剧总算落幕,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g却走过来,用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直视着我的眼睛“接下来,该聊我们的事了。” 第25章 他分明才结束一场异常激烈的战斗, 却连呼吸都没有紊乱,除了头发被风吹下来几缕, 垂在高挺的鼻梁前,整个人显得如此平静……如果他的瞳孔没有像进入狩猎状态那样,紧缩成一条细线的话。 我下意识地吞了口唾沫“你……想聊什么?” 他看着我的双眼,手指往下移了一寸, 刚好抵在我的咽喉那里。不管对血族还是人类而言, 这里无疑是最脆弱的地方。我拿不准他想做什么,背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g先生……” “别怕, 我只想确认两件事。”他的口吻甚至称得上冷静,手指却充满攻击性地点了点我的咽喉, 警告我不要再后退,“你根本不是卡罗莉娜, 而是克莉丝,对么。” 果然, 他来找我算账了。 我点点头, 又摇摇头“这里面有很复杂的原因,我不是自愿成为卡罗莉娜的……” “不要解释。点头或摇头。” 我迟疑一阵子,点了点头。 “你曾给予我初拥, 对么。” 我对上他的眼睛, 瞳孔已彻底变成两条极细的线,不仔细看的话, 只能看见一对秋雾般金黄的瞳仁, 非常诡异, 也非常美丽。 这句话再不解释,就没有解释的机会了。我想了想,努力摆出诚恳后悔的表情,说“我不是故意把你变成血族的,当时情况十分紧急,你全身血液都被我吸干了,如果不给你初拥,你会死掉的……” 他却打断我,冷冷地说“点头或摇头。” 我有些郁闷地点头。 这时,他突然俯下身,用手掌扣住我的后颈,强行拉近了我与他之间的距离“你知道么。为了找到你,我动用了禁术。” 禁术?什么禁术? 是我认知里那个禁术吗? 电光石火间,我脑海中闪过一个画面,是在地下城晕过去前,g闻到我鲜血的气味,愕然至极的神情。还记得我醒来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的血液有一个旧血族的气息”。 血族的嗅觉很灵敏,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所以当时的我完全没有多想,现在想想,再敏锐的嗅觉,也不可能嗅出另一个血族的气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动用了禁术。 动用禁术,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记得有一次,老变态被亲信背叛,损失极其惨重。为了敲山震虎,威慑身边所有人,他对那个人动用了禁术。释放禁术的过程中,他的脸颊、颈间、手背上不停有刀割似的伤口在裂开,愈合,再裂开。这是该禁术的代价,施术者要承受被凌迟的痛苦。但比起被施以禁术的叛徒来说,凌迟的痛苦根本不算什么……反正那段时间,我一想起那个叛徒的死状就想吐。 早知道他为了找我会动用禁术,我说什么也不会对他隐瞒身份…… 我忍不住握住他的手“什么禁术?” 他却反手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进他的怀里。心脏顿时砰砰狂跳起来,这样近的距离,他肯定能听见我的心跳……下一秒钟,他微冷的双唇覆上我颈间的皮肤。 感受到他的唇擦过脖颈的一刹那,不知是否血族对脖子过于敏感的缘故,心脏几乎快跳出胸膛,全身像过电了一样,差点瘫软在地上。太奇怪了……为什么会有种身体都不是自己的感觉。 “动用禁术后,我只能闻到自己主人的气味。”酥麻的刺痛传来,他居然伸出獠牙,毫不留情地咬了下去,“你说,我找对人了么,主人。” 对血族来说,在颈间留下牙印,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宣誓所有权。而所有权并非随意宣誓,只有当碰上极其喜爱的食物或……爱人时,血族才会那么做。像奥古斯那样因愤怒而露出獠牙的血族,少之又少。g不像那么冲动的人,因激动而暴露獠牙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样,只剩下前两种可能…… 他想吃掉我。 或者,他喜欢上了我…… 想到第二种可能,浑身血液尽数逆流冲上头顶,我的脸颊一定滚烫极了。扶住g的肩膀,我刚想把他推开一些,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费戈尔,莉莉,你们没事吧……这里居然下雪了,冷死了。杰森说那些捕梦兽死得蹊跷,让我们暂时不要收集——啊啊啊啊啊!!!g、g先生,莉莉……你们……” 我顿了一下,一脸麻木地转过头,就看见一个女孩满面惊恐地看着我和g,上一次看见这么夸张的表情,还是在黑白报纸刊登的讽刺漫画上。 她颤抖地指着g的背影“莉莉,原来你真正暗恋的人是g……不对,你跟捕梦兽搞上了?不对,这是真的g先生,还是捕梦兽制造出来的幻象?” 我正要接话,g却站起身,理了理衣领,说道“我是本人。” g衣领上的金色徽章是最好的回答。金级猎魔人的徽章,全世界也仅有二十枚,纯金质地,精细雕刻,镶嵌着红宝石的蛇瞳,很少有人会冒着违法的风险,仿制这么一枚昂贵而稀有的徽章。 女孩的嘴巴张了半天,才瘪下去“天啊,居然真的是本人。”说着,她惊讶又暧昧地看我一眼。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我发现自己衣领的扣子竟然全散开了,连忙一个个地扣好。完了,我在队友眼里的形象全完了。 “对了,g先生,我们任务完成条件是六颗捕梦兽的眼睛,刚刚打斗到一半,突然下起了大雪,把捕梦兽全部冻住了,接着又起了一场大火,把它们都烧死了,不知道这样我们的任务还算不算数?”说到这里,她突然反应过来,“天啊……大雪和大火,不会都是g先生释放的法术吧?” “是我。” 女孩立刻说道“那这些都是g先生的功劳,我们不敢占用。” g摇了摇头“没事,你们用吧。” “哇,g先生您真的太好了!”女孩雀跃地说,又悄悄看我一眼,“那……这件事,需不需要我帮你们保密?” 心跳停了一拍,我看向g,本以为他会点头,或冷冷地说“这事不准让第四个人知道”,谁知他看了看我,居然开口说道“不需要保密。”他顿了一下,语气第一次变得相当玩味,“我和莉莉,是非常特殊的关系。” 有那么一刹那,头脑完全空白。我简直不知道是先震惊,他居然将“莉莉”两个音节念得如此缠绵,与冷峻凌厉的面孔完全不符;还是先震惊他口中的“特殊关系”…… 那个女孩也僵住了“好、好的,g先生。” g转过身,朝我伸出一只手“起来吧,莉莉。”他再度将那两个音节念得尤其缠绵。 心跳彻底失序,耳廓滚烫到脸颊都能感觉到。受不了了,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用这样冷漠的语气说这样动情的话……早知道他会抓着这个昵称不放,我说什么也不会同意杰森这样叫我。 明明才下了一场大雪,我却觉得空气闷热得像溽暑天。 女孩干巴巴的声音打破了沉寂“那个,莉莉,你跟g先生一起离开,还是跟我们一起?” 我站起来,同样干巴巴地说“我要回任务大厅交任务,跟你们一起吧。” “……那g先生呢?” g收回手,眉眼如此冷峻,却在用最冷静的口吻,说着最让人心跳加速的话“我和莉莉一起。” …… …… 费戈尔意外失踪,g突然加入队伍,让很多人惊喜的同时,有些摸不着头脑。杰森作为g的头号粉丝,看见g的一瞬间,居然没有冲上去要g的签名,我不由对他刮目相看。 大概是想在偶像面前表现自己,杰森提出要用回溯术查清费戈尔失踪的缘由。如果让他看见真相,我绝对会名震猎魔人协会。就在我头疼怎么糊弄过去时,g竟主动拦住杰森,说道“费戈尔是新血族的奸细,想要掳走莉莉。我路过这里时,正好看见这一幕,他已经被我处决了。” 我愕然望着他,没想到他会帮忙撒谎,更没想到他撒谎竟撒得这样自然。 猎魔人的权威发言,杰森没有任何怀疑“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一直纠缠莉莉小姐。” g与奥古斯那场战斗爆发出的力量,几乎将所有捕梦兽消灭。原本杰森他们只打算猎杀六头捕梦兽,被g与奥古斯这么一弄,竟然收获了上百头捕梦兽的尸体。 光头男人喃喃说“我们发了……” 杰森瞪他一眼“发什么,这些都是g先生的功劳,首先要问g先生的意见。” g说道“你们处置。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听说吞下捕梦兽的眼睛,可以在梦中看见正在追寻的一切……g先生似乎一直在找人,要不要拿走几个捕梦兽的眼睛试试?” “不用。”g轻描淡写地回答,“即使吞下,也只能看见眼前人而已。” 话音落下,周围人瞬间齐刷刷望向我,眼睛都瞪得铜铃般大。其实,再惊心动魄的场面也曾经历过,但莫名地,我再也抬不起头。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如此简洁的一句话,差点让我的心跳都停止。 回想起奥古斯之前那些话,当时的我只当他在发疯,并没有当回事,现在对照一下自己的反应,忽然觉得他说得不无道理,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g…… 不过,没有女人不喜欢g吧。他在我的眼中堪称完美男性,不仅外表冷峻美丽,学识也非常渊博,再生僻的领域都有涉猎。并且,为人很绅士,哪怕发现我欺骗了他,也没有过激的举动,只是报复性地咬了我一下。比起疯狗一样的奥古斯,g简直浑身都是优点。 可能因为从小到大遇见的男性太糟糕,喜欢上如此出色的男性,我突然有些不自信,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是怎样,究竟是只把我当作初拥的主人,还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女人? 如果只是初拥主人,他应该不至于动用禁术……对了,禁术,他还没有告诉我,那个禁术会对他造成怎样的影响。 我抬起头,他们已经不再看我,开始请教g怎么给捕梦兽剥皮。看见g取下黑手套,拔出巫银匕首,干净利落地剥下捕梦兽的外皮,心脏又砰砰跳动起来。不行,这样太不像我了。我深吸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g的肩膀,说“我有话对你说。” 他侧过头,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这……旁边还有那么多人…… 心跳声快要震破耳膜。我尽量无视那些芒刺般扎人的目光,弯下腰,在他的耳边小声问“那个禁术,对你的身体没什么影响吧。” 他停顿一会儿,勾勾手指示意我低头,呼吸若有若无地擦过我的耳廓“你就不好奇,禁术会为你带去怎样的影响吗?” 第26章 我的注意力全在他的气息上“……什么影响?” “等下再告诉莉莉, 可以么。”g对着手中的匕首扬了扬下巴。 ……其实,只要他忘记“莉莉”这个昵称, 不告诉我也没关系。反正以g的为人,应该不会伤害我。 我点点头,蹲在他的身边,专注地看他如何给捕梦兽剥皮。他的手法娴熟, 每一刀的位置都相当精准, 就是,队友那几双闪烁着好奇的大眼睛, 影响了我向g学习技术。不知道为什么,并不讨厌别人误会我和g有暧昧, 相反还有些喜欢,甚至在心里希望g能对我更特别一些……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真实感觉吗?太独特了。 g剥完皮, 就去给翼龙治疗冻伤了。我瞬间被队友团团围住,一个女生感叹说“原来莉莉姐姐的情人是g先生, 怪不得看不上费戈尔。” 杰森说“黄铜和黄金摆在一起, 难道你会选黄铜吗?虽然我们教科书的编著者是猎户座大人,但很多稀有魔物的标本却是g先生的。换句话说,没有g先生, 就没有猎魔人教科书。” 有男生笑道“你这话别让猎户座大人知道了。” “稀有标本算什么。大家知道吗?以前猎魔人协会未被政府认可的时候, 很多学者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抨击我们。记得有一次,一个研究自然科学的学者, 混进了我们学校, 还带了一个记者, 准备当众给我们授课老师难堪。谁知,那堂课的老师刚好是g先生……那个学者被反驳得哑口无言,恨不得钻进地洞里的表情,我至今都忘不了。” 之前撞见g咬我脖子的女孩说“嘿嘿,那堂课我也在场。g先生的头脑冷静,思维敏捷,脑中储存的知识堪称海量……那个学者应该感谢g先生,如果没有g先生,他估计这辈子都不知道,自己一句话的漏洞能有那么多。” 我算是明白了,这个小队全是g的狂热粉丝。不过,我没想到g的学识竟广博到这种程度。一般来说,学识广博的人,都不会对某个领域钻研得太深。因为人的记忆并不是无限的,学得越多,忘得越多,如果追求精研,很可能这个领域的深奥理论还没有学完,上个领域的内容就忘得一干二净。g却连专业的学者都能说到面红耳赤,说明他的智力与记忆力都相当出色,并不是普通意义的学识广博,而是传说中的全才与天才。 接下来,他们又跟我说了一些g的传闻。比如,g非常富有,不仅在香榭丽舍有房产,还是多家歌剧院的投资人;再比如,g非常善良,资助了很多贫困猎魔人,有时间还会给一些听不起高级课程的铁级猎魔人讲课……讲着讲着,他们的重点就偏离了,开始讨论g的五官与身材,最后得出结论,g不愧是g,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都是让艺术家心动不已的黄金比例。 我听了满耳朵g的好话,想起自己暂时一无所有,不禁更加不自信。这时,一个相貌甜美的女生问道“莉莉,g先生的手指是不是特别长?” “啊?”我下意识地看了g一眼,“是很长,怎么了?” “你知道g先生的手指具体有多长吗?” 我纳闷“这我怎么可能知道,总不可能和他说话的时候,拿根尺子去量吧……” 那个女生暧昧地笑笑“我们量过。上次g先生从功勋部路过时,我们用回溯术测量了他的手指长度,比杰森的手指还长两厘米哦,要知道,杰森可有两米高。” 我想了想,说道“只能说g先生各方面都很优秀。”若不是g主动承认他就是我当初救下的少年,真的很难把他和那个丑陋悲惨的少年联系在一起。想到这里,我转头看向他,他正低垂着头,轻轻抚摸翼龙瘦而长的骨翼,长长的睫毛垂下,从额头到下巴的线条如此赏心悦目。如果硬要说一个不完美,那就是他的眉眼距离太近,看人的时候充满压迫感,没什么亲和力。 再一转头,却见他们都震惊地望着我。我迷惑地问道“怎么了?” “莉莉,你当猎魔人多久了?” 我实话实说“算上昨天,也就两天。” “怪不得这么青涩。”一个女生点头,“你知道么,既然决定成为猎魔人,就要放弃俗世一些观点。我们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钱都是用命换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命就没了,所以活得比普通人要通透一些,很多世俗观念,我们都不会在意。” 我沉默了一阵子“你们想说什么?” “我们想说的是,从g先生的外表与手指长度来看,他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优越,其中可能也包含那玩意儿。” ????? “……”我顿了顿,又顿了顿,面无表情地说,“……别告诉我,是我理解的那玩意儿。” “就是那玩意儿。不过g先生太洁身自好,从不近女色,你是他唯一公开示好的女性,我们也不清楚是不是真的那么长。” 我满脸抗拒“……不想讨论这个,给我一双没有听过这些的耳朵,谢谢。” “这有什么,莉莉,你太纯情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纯情,“虽然我们不像血族那么变态,会跟自己的养女搞在一起,但也不会保守到讨论这种话题都会害羞的程度。” 我简直想逃离这群人“不,这不是保守与否的问题,私底下讨论别人的身体部位太不好了……难道你愿意走在大街上,被一群流氓评头论足吗?” 说完这句话,我决定当个哑巴,拿着匕首专心剥皮,再不理会这群人。那个女生若有所思“说得也是,那我们以后不讨论这个了。不过说起来,g先生真的改变了我的审美,我现在看见手指粗短的男人都提不上劲……”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了。虽然嘴上正直地说,讨论别人的身体部位不太好,但不管是人类还是血族,都有探究未知的心理。越是私密的东西,越让人好奇……啊,不能再想下去了。脑海中却已经有了奇怪的画面。 一个声音突然在我的头顶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临时有事,不能和你们一起回去了。” 回头一看,正好对上g窄紧的长靴,金色徽章反射着冷漠的微光。视线不由自主往上移,看见他垂在旁侧的修长手指,我连忙转头,耳根子却不受控制地烧了起来。 杰森说“好的,g先生。那莉莉小姐呢,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她和我一起。” 话音落下,我几乎能想象到这群人脑子里在想什么。听见他们脚步声渐行渐远后,我才抬起头,有些不自然地问道“什么事?” “你不是想知道禁术的影响么。”他低头看着我。 就因为这事?我忽然很不好意思,想起刚才他们说的关于g的传闻,小声说“其实,比起禁术的影响,我更想知道你这些年经历了什么。” 原以为他会简洁地提一下过去的经历,毕竟人都有倾诉的,就算他现在问我,我曾经历了什么,我也会按捺不住说两句,谁知,他居然回避了这个问题“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完。” 很复杂? 有多么复杂? 我立刻联想了很多不好的事,忍不住站起来,看着他轻声说道“可以告诉我吗?可能你并不想听我道歉,但我还是想说对不起。当初我并不是故意抛弃你,巫银毒素进入了我的心脏,我不想让你醒来后看见一具尸体,所以才会选择跳河。” 他简洁地说“我知道。”却仍没有提起过去的意思。 “没有创造者的血族,一定过得非常艰难……我不想强迫你回忆那些痛苦的过去,只是想更了解你一些。现在的你太完美太成熟了,不像我的后代,反倒像我的创造者。” “是么。”他淡淡地回答,“我也没有把你当作创造者。” 第27章 我的心砰砰跳了两下“不是创造者……那是什么?” 他却再度回避了我的问题, 唤来翼龙,翻身骑上去, 向我伸出手“莉莉相信我么。” “当然。怎么了?” “跟我去一个地方。”他单手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拽上了翼龙。翼龙冲向天空,龙吟清啸,眼前的画面瞬间由青青草地变为绵绵云彩。相较于上一次, 这次他的动作更加亲密, 牢牢地环住我的腰。看见他一只手掌几乎快盖住我的腰,想起关于他手指长度的猜想, 我顿时满脸发热。原本普通的骑龙,也染上了暧昧的颜色。 翼龙在一座岛屿城市降落时, 已是清晨时分。与位处寒带的克拉肯群岛不同,这是一座热带岛屿, 植被茂密,空气蒸笼般潮湿燥热, 连微风都不能送来清凉。不到片刻, 我就被闷了一身热汗。 g穿着长大衣、衬衫和长靴,额前颈后却一片干燥,一滴汗水都没有流下来。他的代号一直没有明确的释义, 比较受外界认同的说法是, “g”指“ghost”,因为他的性格和身手都像幽灵一样神秘莫测, 也有人直接叫他“幽灵”。 说起来, 他这体质也确实挺幽灵的, 不管是呼吸还是体温,大多时候都冷冰冰的。不过,他每次摘下手套握住我的手时,体温都会变得特别滚烫,这是否说明…… 我晃了晃头,甩掉这些莫名的想法,跟在g的身后,走进一家棕榈叶与竹子修盖而成的酒馆。g找到老板,丢下两个银币“一张参赛券,一张观赛券。” 老板没有寒暄,娴熟地收下银币,递来两张票券。g看了票券一眼,把观赛券递给我,带着我走出酒馆。我低头看向票券,上面只有一个黑色拳头的图案,时间、座位、场次都没有标注。 “这是什么?”我看向g。 g对上我的视线,缓缓地说道“你不是想了解我的过去么。这是我曾经的生存方式。” 想起他刚对老板说的“参赛”与“观赛”,我一下就懂了“黑色拳头”的含义“你……打过黑拳?” “嗯。”他扯下黑手套,在棕榈叶间跳跃的明媚光斑里,活动了一下长长的手指,“如果不是莉莉赐予我血族身躯,那段日子我必死无疑。” 他的神色过于平淡,语气也毫无起伏,一时间,我听不出这是嘲讽还是感激,只能干笑一下。 黑拳不比正规拳赛,没有规矩,没有限制,能活下来就是赢家。血族自愈能力极强,只要不被巫银匕首刺穿心脏,无论如何都能活下来……但是,无论是血族还猎魔人,都有痛觉。自愈能力极强,并不代表无敌。他打黑拳的那段日子,一定付出了非常惨烈的代价。 三十年的时间,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大半辈子;对于血族而言,就像白驹过隙那么短暂。他却用这么短的时间,从寂寂无闻的少年,成为了赫帝斯那样的人物。 没办法对这样的人说出同情的话语。我想了想,问道“他们知道你是血族,还让你参赛?这不是让其他拳手去送死吗?” “因为这是噱头。” ……也是,再贫穷的血族,都不会沦落到打黑拳的境地。观看黑拳的人,要么是为了追寻刺激,要么是想赌拳翻身。如果这时,有一个罕见且注定会赢的血族登场,绝对会引发争议,吸引大量看热闹的新旧观众。 他还在马戏团的时候,就被那些猎奇、嘲讽、不怀好意的目光包围,没想到成为血族,畸形被治愈后,仍然被那些目光包围。实在有些讽刺。 海港与岛屿向来鱼龙混杂,这座岛屿的常驻民是渔民与海盗,以及想要在这座岛上寻求机遇的各色人种。因为黑拳比赛晚上才开始,我抱着现摘的椰子果,坐在银色沙滩上,和g聊了许久。 他的过去渐渐在我眼前展开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为了躲避马戏团的搜查。一个老乞丐告诉他,一个船长特别好,愿意无偿载他们去其他国家,而且,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必须待在一个船舱里,不能发出声音影响其他船舱的乘客。 他答应了。上船时才发现,不到二十平米的一个空间,居然挤了一百多个人。空气又闷又热又湿又臭,他被闷死了无数次,然后又因为强大的自愈能力活过来。两个月后,船靠岸,舱内只剩下十几个人还活着。 走下船的那一刹那,他闻到混杂着绿叶与鱼腥味的海风,看见生机勃勃的深绿色树林,赤脚踩在银而细软的沙子上,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获得了新生。 然而下一刻,他就被船长以奴隶的名义扣上镣铐,卖到一家拳馆里。船长和老板是老熟人,每过一段时间,船长都会送一群生命力顽强的“奴隶”,到这个拳馆里来。 因为拳手是消耗品,一场黑拳比赛就会失去一个拳手,不管什么样的人,老板都会收下。因为相貌美丽,身材瘦削,g第一局比赛就收获了无数观众的青睐,几乎所有人都押他死。 而他也确实差点死了。与他打斗的拳手,虽然也是新人,但常年在码头搬运货物,轻轻松松就能将他提起来。赛场如战场,没有人会对对手产生同情和怜悯,那个拳手按住他的后颈,把他的头往地上砸了一百多下。 好几个瞬间,他都以为自己死过去了,但马上又活了过来。如此不知多少次后,在那个人弯腰查看他的鼻息时,他毫不留情地扣住那个人的脖颈,弓起身咬了上去。 尽管他的语气相当轻淡,我却像置身于现场般,呼吸都滞了一下“后来呢?” “我赢了,但暴露了血族的身份。”g说,“我不能再当挑战者,只能做擂台主。挑战我需要一个金币,每场比赛下来,我却只能拿到两个银币的辛苦费。” 不知不觉间,已经落日熔金。海面成为蓝色、紫色、金色和玫瑰色的调色盘,波光是发烫的星星,在霞光中若隐若现。 他侧过头,挡住了那些粼粼燃烧的波光,于是,那些光芒就溅进了他的眼睛里。画面如此美好,我的心跳忽然就失速了“我……你能走到这一步,真是太不容易了。” “不,莉莉。”他用一只手扣住我的后颈,离我近了一些,却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喉结轻轻地滑动着,“我能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你。” 第28章 “……因为我?” “是。”不知是否晚霞太过温柔的缘故, 他的声音也柔和了好几个调,“莉莉知道么, 深潜者是克苏鲁的下级仆从,尽管永生不死,却天生没有智慧,也没有感情, 生命中只有交配和信仰克苏鲁。目睹父亲跳海后, 我原以为,最终这也是我的下场, 变成一头依附于邪神的怪物。是莉莉改写了我的人生。” 说到这里,他松开了我的后颈, 眯着眼睛望向海洋“每天晚上,我都能听见同类的呼唤, 它们希望我能抛弃陆地的身份,回到大海, 跟它们一起信仰克苏鲁。” 他顿了顿, 回头看着我“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信仰克苏鲁,但我知道自己该信仰什么。一直以来,支撑我活下去的, 不是主也不是克苏鲁, 而是你,莉莉。” ……这算是情话吗?情话其实听过不少, 这种被击中心灵般的感受还是第一次。g太会说话了, 甚至给我一种这些话、这些往事都是他精心编造出来的感觉。 如果g是奥古斯那样的卑鄙小人, 我肯定不会相信他口中的每一个字……但是,g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呢?他的学问和品行都相当出色,不能因为他过于完美,就否定他言语的真实性。 “时间到了,走吧。”g站起来,向我伸出手。 这也是他与奥古斯的不同之处。如果是奥古斯,说了这么长一段似是而非的暧昧话语,绝对会不择手段地逼问我的感想。g却从来不步步紧逼,会和我保持安全而舒适的距离。 不过,因此我也读不懂他的想法。他似乎将我当作非常重要的人,却又对我若即若离;他似乎对我产生了无比深厚的感情,每次与我相处时,情绪却又那么冷静淡漠。 黑拳赛场设置在地下,入口在酒馆柜台的下方。老板打开入口的小木门,里面闪烁着传送阵的魔法光芒。这构造,这设计……有点像巴黎的地下城。 我弯腰钻进去,顷刻间眼前的景象便已改变四面都是阶梯式的观众席,擂台在中央,没有栏杆,下方是锯齿形状的刀山,和熊熊燃烧的火池,以防止拳手中途逃离。 我在观众席的前排坐下,看向场上的选手席,不明白g为什么要给自己买参赛券,难道是想重温打黑拳的感觉?可是,他在赛场上并不是完全无敌的。每个参赛的选手,都必须佩戴禁魔石,以确保不会有人靠魔法赢得比赛。那些选手或许不懂魔法,也不懂猎魔,更不懂格斗技巧,但他们知道如何在死斗中活下来。g想赢下这些选手,可能会吃一些苦头。 观众席前面的小桌上,有介绍常驻选手的宣传小册,我走过去拿了一本。场上,g脱下黑色外套扔到一边,接过禁魔石手链戴上,然后用白色绷带缠住手掌,走到赛场上。与体型矮壮的对手相比,他的身材高大挺拔,肌肉线条优美,却散发着浓浓的男性魅力,瞬间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目光。 “又来一个娘娘腔,这几年比赛的质量真是越来越低了。” “是啊,我们又不是来看选美比赛的。” “铁拳王,愣着干什么,上啊,弄死这个小娘们儿!” “这小娘们儿体毛这么稀疏,哪里像个男人,真的搞不懂男人长这么漂亮干什么。看见这种娘娘腔就恶心。上,给我弄死他!” 这些充满恶意的话是如此耳熟,似乎三十年前,我混进马戏团观看畸形秀时,也曾听过一模一样的话语—— “把油泼在他的身上,看见他就恶心!” 原来,无论美与丑,都不能阻拦他人的恶意。 我有些担心地看向g。 这时,g忽然转过身,对上我的视线,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抬起一只手,握拳抵住自己的左胸。 这是猎魔人向猎户座行礼的动作,代表为荣耀与信仰而战。g朝我做这个动作干什么…… 想起他之前说的,我是他的信仰。难道他想通过这个动作告诉我,他是为我而战? 耳根开始冒热气。这个人总是能相当轻易地调动我的心跳。地下赛场并不凉快,我却想戴上斗篷的帽子,再也不露出滚烫的脸颊。 g回过身面对铁拳王,神色平淡地勒紧了腕上的绷带。 大概是被观众席轻蔑的态度影响,铁拳王并未正眼看g,直接冲过来,一个上勾拳揍向g的下巴。 我知道g能赢,却没想到他能赢得那么快——只见他轻而易举地避开铁拳王的拳头,单手扣住铁拳王的脖子,“咔嚓”一声利落拧断。整个过程绝对没有超过一秒钟,视力不好的人,只能看见铁拳王冲过去,接着面条似的瘫软在地上。 “不可能,不可能!这小子作弊,用了魔法!铁拳王连赢了32场擂台赛,怎么可能死在这小子手上!” “拆开他的绷带,里面绝对没有禁魔石!” “不是作弊就是打假赛。老板穷疯了吧。” …… 群情激奋的呼声中,g从容不迫地张开双臂,接受了检查。 他绷带里面的禁魔石完好无损,铁拳王的死因也不是魔法致死,而是脊椎和气管断裂。反倒是铁拳王,赛前服用了禁药,将力量提升到1吨左右,靠作弊杀死了32位参赛的选手。 检查结果公布,观众席瞬间鸦雀无声。 g重新裹上绷带,对老板说道“继续。” 第二位拳手上场,是一个干瘦文静的青年,外号“猴子”。当然,他的干瘦是乍一看干瘦,再仔细看,就能看见胳膊和腿上一丝一缕的肌肉,因为肌肉过于紧实,几乎是紧紧地吸附在骨架上,给人造成一种瘦弱的错觉。 我看了看宣传小册,上面说猴子擅长闪避和必杀技。跟我的风格很像,不知道能在g手下撑多久。 靠必杀技赢下对手的人,最忌讳被人猜到出手方向。擂台上没有藏身的地方,想要迷惑对手,必须声东击西。猴子很聪明,躲开了g两次攻击,一时间掌声、喝彩声不断,他却没有松懈,一直在寻找主动出手的时机。这时,g暴露出一个弱点,他毫不犹豫地纵身扑过去,却被g反手扣住脖颈,身子瞬间瘫软下去,悄无声息地死在了赛场上。 猴子明显是经历过上百场死斗的老手,无论是出手的时机、速度,还是角度,都堪称完美。但是,g的死斗技巧显然比他更为纯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拦住他的攻击,反手将他置于死地。迅速而狠绝,如同狼群中猎杀经验丰富的狼王,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都是杀招。 想到他这些丰富的猎杀经验,都是独自一人在死亡的边际摸索到的,我不由有些心疼。 随着g手下的亡魂越来越多,观众席下方赌桌上,他的名字上筹码越堆越高,老板终于发觉这位选手的与众不同,连忙叫停了比赛。他们在擂台下聊了一会儿,g转过头,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困惑地站起来,在周围人移动的探究视线中走过去,还没走到g的身边,就听见他对老板淡淡地说道“她是我的主人。我打比赛都是为了她,有什么事跟她商量吧。” 老板看看肤白貌美的g,又看看红发黑肤的我,震惊地倒抽一口气。 ……我也挺想倒抽一口气。 老板希望能用一袋金子让g滚蛋。我也不想g继续打下去,他已经从死斗的痛苦中解脱了,没必要为了我再去重温那种感觉。 但也不想让这个赚人命钱的老板,如此轻松地摆脱困境。我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会儿,伸出两根手指“再加两袋金子。” 提着三袋沉甸甸的金子,我和g走出地下赛场。他并不是毫发无伤,脸颊上、手臂上有不少青紫淤痕,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消失。 找了个棕榈凉棚坐下,g随手将金子放在桌上。我抬头看向他,他身上的伤痕均已愈合得差不多,完全看不出不久前才经历了十多场恶战。 “其实……”我斟酌着说道,“你能对我敞开心扉,说起过去,我已经很开心很满足了,没必要亲自上赛场,去打败那些人。” 短暂的沉默后,他看着我的眼睛,平静地回答道“那是我当时的愿望。” “愿望?” “当时的我能力有限,打黑拳对我来说,不是战胜对手,而是从死亡的状态中苏醒。”他几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那时,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在苏醒过来的那一刻,看见唯一渴望见到的人。” 第29章 听见这句话, 我第一反应是,这个男人不仅智商极高, 情商也高得吓人。 也是,从地下不知名拳手,站到猎魔人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情商怎么会不高。只要他愿意, 任何女人都可以被他哄得心花怒放。 心里突然很不高兴。我握紧放在膝盖上的手, 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下次不要说这种话了,很容易让人误会。如果我是个不谙世事的女孩, 肯定会认为你喜欢我。” “这样。”g低声答道,骨节分明的手指轻叩了一下木桌, 许久都没有说话。 气氛陷入沉默。我却没有半点驳倒他的喜悦,开始有些后悔, 为什么要把话说得那么直白。g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应该并不喜欢我,说那些话只是想表达对我的感激, 我却突兀地把话题扯到了男女关系上……这下好了, 估计聊不下去了。 就在我试图转移话题时,g突然开口说道“是我的疏忽。我还以为莉莉知道,我在追求你。” …… 我猛然抬头, 因为过于震惊, 喉咙都有些干涩“你、你在追求我?” “不明显么。”他十指交握放在桌上,抬头望向我, “那我再重复一遍, 我在追求莉莉。” 我有些无措, 从耳根到脖子都烧了起来“你喜欢我?” “是。”他回答得毫不犹豫,“第一次追求女孩,可能会有些冒犯,希望莉莉不要介意。” 第一次追求女孩,就像情场老手一样厉害,不愧是学识广博的g……不对,重点错了。我该怎么回应他的追求呢? 我当然也很喜欢他,但冷静下来想想,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由怜悯、同情、钦佩、好奇、愧疚、爱慕等等组成的复杂感情……其中,“爱慕”的占比多大,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大概没有达到在一起的程度。 况且,喜欢很美好,在一起却不一定能延续这份美好。我亲生父母就是最好的例子。比起成为伴侣后,因为各种琐事消磨彼此的爱意,我更喜欢现在这种朦胧的悸动。 g似乎看出了我的顾虑,说“莉莉不必现在就回应我,我还有愿望没有实现。” 我撑着额头,不知道怎么回答。在他松弛有度的进攻下,头脑已不大清醒。与很多普通女孩一样,我对很多男人都产生过好感,要么因为某件绅士的小事,要么因为他们身上男性气息强烈的特征,比如眼睛、轮廓、喉结、手指等……但那些好感大多都转瞬即逝,对一个男人长时间心动,还是第一次。有些处理不来眼前的情况。 我想了很久,小声问道“还有什么愿望?” “很多。”他看了我一眼,“莉莉想知道?” “想。” “我一件一件地告诉你。” 热带岛屿的夜晚如此温暖,不仅微风带着夏日的温度,夜空都像傍晚般明亮,仿佛太阳并没有离去,而是用深蓝色的羽翼遮住了自己的光芒。我听见棕榈叶在风中晃动,浪涛撞击着礁石与沙滩,昆虫与海鸟谱写出喧嚣的乐章。 望着g金色秋雾般的眼眸,我轻轻地答道“好。” 这辈子我的那么低,原本不会和他这样的人物有交集,但命运还是把我推到了他的面前。不管是相遇还是喜欢,都相当难得可贵。与其谨慎地后退,不如往前走一步,看看他会做些什么。 如果他是真心的,谈一场恋爱也不错。留下美好的回忆,总好过错失美好。 岛上的天气说变就变,一道惨白闪电划过,只见上一刻还温暖晴朗的夜空,下一秒就阴云密布,暴雨倾盆而落。豆大的雨珠溅起水花,很快就汇成一条条湍急的小溪。 狂风挟着雨丝浇进棕榈棚,我无处可躲,浑身上下瞬间湿透。g也没有好到哪去,即便不久前才击败那么多职业拳手,面对大自然的洗礼,也无可奈何。 大概是沾了水的缘故,他的瞳孔像蛇瞳般只剩下两条细线,焕发出奇特而诡异的金黄色光芒。 意识到深潜者的特征出现后,他将头侧向一边,避开我的目光,说道“抱歉。” “没有,我不介意。”我摇了摇头,“我很喜欢你的眼睛,很特别。”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有那么一刹那,他的眼神有些讽刺,但随即白色的闪电覆没了他的脸庞。等闪电消失时,讽刺的眼神也消失了。他将湿润的黑发捋到脑后,美丽的脸上只有平静的神情。应该是我的错觉,讽刺那样尖锐的表情,似乎无论如何也不该出现在他的脸上。 这时,他忽然问道“莉莉介意跟我说说你的过去么。” “我的过去?” “嗯。” 我的过去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对我而言,上辈子就是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除非必要,我不想回忆起里面有什么,或是能给我带来什么。不过,既然g想知道,说说也无妨。我也希望他能更了解我一些。 我生父是个有酗酒和家暴习惯的人渣,养父则是个控制狂,上辈子我一直在逃离被控制的命运,不想成为他们手中的提线木偶。记得有一次,被老变态抓了回去,关了半个月的禁闭。半个月里,我试了无数种逃跑的方法,无一成功,差点崩溃在那个黑暗的小屋里。 说到一半,我发现g听得心不在焉,似乎在想什么。“怎么了?” 他若有所思地问道“莉莉很讨厌被强迫的感觉?” 我一脸莫名“没人会喜欢这种感觉吧。” “我知道了。”他答道。 我还是很莫名,完全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 聊完我的过去,暴雨还未停歇,棕榈棚檐滴落大颗大颗的雨珍珠。我们开始聊岛屿莫测的天气,再从天气聊到天体运动,又从天体运动聊到古希腊的数学家毕达哥拉斯。 虽然对毕达哥拉斯不怎么熟悉,但很多战斗技巧都涉及数学,我对数学还算有些心得,正要显摆一下自己的知识量,就听见g沉吟着说道“说到毕达哥拉斯,我最近在研究巴赫和巴洛克式建筑。” 我???? 我们讨论的数学,难道不是怎样用方程揭示魔物战斗规律,或用几何学制定出招角度,或分析推导对手综合实力吗? 聊下去才知道,数学同样适用于音乐,尤其是巴赫的曲子,精准、严密、对称、典雅,宛如精美宏伟的巴洛克式建筑,由精确的数字和玄妙的灵感组成。 听见“巴赫”,我脑中出现的场景是,金碧辉煌的大教堂,成千上万根管风琴音管,戴着银色假发身穿制服的乐师……然而,g接触音乐,却与这些画面完全无关。 我离开以后,他在佛罗伦萨的下水道住了很久。佛罗伦萨虽然沦为血族的城市,红眼蝙蝠遮天蔽日,那些恐怖离奇的怪物,却给了艺术家们大量的灵感。乐手们在街边奏响绝望却恢宏的乐曲,画家在白墙上勾勒出受难的耶稣,教堂里天籁般的《圣母颂》响彻天际。那段时间,他靠音乐活了下去。 当然,他的原话是,“靠音乐和莉莉”。我自动忽略了“莉莉”。 原来,他是在下水道里学会了音乐,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些高雅场景里……他的过去,除开那些过于悲惨的事迹,简直可以称为一宗传奇。 我想起他最初告诉我的名字“你真的很优秀。我不会说动人的话语,只能说,如果我和你拥有同样的和身世,绝对无法比你做得更好。不管你是g,还是埃里克,在我的眼里都非常非常特别。相信我,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心话……” 话音未落,他忽然伸手扣住我的手腕。我愣了一下,正要问他怎么了,下一刻,一道沉重的力量将我扯过去。我双手撑在潮湿的木桌上,愕然抬头,还没来得及发问,后脑勺被一只大手按住,一片阴影覆盖了下来,两片雨水般寒冷的唇,压在了我的唇上。 g的面孔近在咫尺。 他吻了我。 世界在一瞬间变得寂静,耳边只剩下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不同于海上梦境的亲吻,这个吻没有一丝敌意,也没有攻击性,有的只有暧昧的心动。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胸膛起伏渐渐变大,心跳和呼吸急促起来,双唇也从冰凉变得炙热。 呼吸交错。 不知过去了多久,他的唇终于离开,用额头抵住我的额头,喉结克制地滚动着“抱歉,忘记莉莉不喜欢被强迫。现在,我重新征求一下意见……我可以吻你吗?” 狂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和衣襟,雨丝倾斜着拍打进来,水珠沿着他凌厉的下颚线缓缓滴落。从来没有哪一刻,对一个男人的外表和行为如此心动,也从来没有哪一刻,因为一个男人的过去这么心疼…… 既然已经心动,就不要再退缩。 就算最后没有美好的结局,至少这一刻,我拥有了美好的回忆,不是吗?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抬起他的下巴,重重地回吻了过去。用行动回答了他的话。 第30章 他愣了两秒钟, 很快回过神,扣着我的后脑勺, 给了我一个缠绵却强势的深吻。 外面暴雨肆意横行,棕榈叶被狂风吹得哗哗作响,不一会儿,寒凉的雨水就漫过了靴头。这样的夜晚, 这样的天气, 这样的场合……却因为他的存在,而变得分外有安全感。 一吻完毕, 我捧着他清瘦的面庞,轻声说“刚刚我的话没有说完, 你这么优秀,我还没认出你是埃里克时, 就已经对你有好感。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好像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追求。” 他闭了闭眼, 任雨水从挺拔的鼻尖滑落, 声音有些喑哑地答道“……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优秀。” 这时,一颗红色混合着褐色的水珠滴在胳膊上。我看了看手背,发现深褐色的肤色淡了很多, 估计再被雨水冲洗片刻, 就会恢复原本的肤色。想到这里,我干脆走进雨中, 让大雨洗掉身上的伪装。 成为卡罗莉娜, 已经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 我曾认真地规划过这个名字的未来,想和上辈子那些人划清界限,没想到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克莉丝”的命运。至今记得前几天,听见“赫帝斯”名字时,我被吓得魂不守舍的窘迫情形。 奥古斯说我“美丽强大”,他对我的误会才是真的大。也许有时候,我在他的眼里是强大的,但大多时候,我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会逃避,会胆怯,会恐惧,遇到过于出色的男性也会心动……听见g回答他没有我想象得那么优秀时,本来想坚定地告诉他,“你真的很优秀”,想了想还是笑着说“我也一样。” 他走过来,将我揽入怀中。我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听见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我会想办法成为那样的人。” 我们在雨中散了很久的步,直到天亮才在旅馆开了两个房间睡下。次日醒来,已经是午后。我潦草地洗了个澡。伪装掉后,头发恢复了黑色,皮肤则变回了卡罗莉娜的蜂蜜色。蜂蜜般的肤色,搭配我原本的五官,有种说不出放浪。要是平时,我不会在意这些细节,但一想到g也许会注意这个变化,莫名有些害羞。 果然,一出房间,g的视线就落在了我的身上,许久都没有挪开“你今天很美。” “谢谢。” 他带着我在岛上的集市逛了逛。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岛民的态度很奇怪,似乎对g过于尊敬。也许是我想多了,g的打扮高贵优雅,小拇指戴着红宝石戒指,纽扣都是纯金打造,岛民不尊敬他才奇怪。 逛了半天,一个草编摊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摊主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却专编女孩子喜欢的草帽、草鞋和草娃娃。我走过去,拿起一顶鲜花草帽看了看,和他闲聊了几句,得知他只学了一年草编,笑着夸了一句“好厉害呀。” 他黝黑的脸颊立刻红了,挠了挠头“不、不厉害。”说着,他捡了几片棕榈叶,双手灵活地编出一朵玫瑰花,“送给你,谢谢你的夸奖。”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客气,你手艺真的挺好的。草帽多少钱,我买一顶吧。” 摊主红着脸摇摇头,刚要说什么,一个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在聊什么。”回头望过去,g站在我的身边,似乎不久前才过来。他将手中插着麦秆的椰子果递给我,随意地扫了一眼草编玫瑰花“你买的?” 这个男人也太体贴了。逛街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好渴”,他居然就记在了心里。我抱着毛茸茸的椰子果,吸着麦秆,含糊地说“摊主送的,好看吗?” g微笑着说道“很好看。” 想起摊主还没有回答草帽多少钱,我转过头,却见他像火烧屁股一样,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我问了两遍价格,他都像失聪了一样,没有理我,慌慌张张地把摊上的东西赶进袋子里,跑了个无影无踪。 我“……” 不明白摊主为什么走得这么着急。不过,我和他并不相熟,可能是家里出事情了吧。 这个小插曲很快被我抛到脑后。不知不觉间,夜幕降临,四面八方亮起篝火的颜色,晚风拂过面颊,送来瓜果熟透的芬芳,与手风琴和琉特琴欢畅的合奏乐声。 走到一处篝火旁边,我看见鼓手被蒙着眼,正在敲打鼓面,几十个人围坐成一圈,一朵红花在他们之间传来递去。当鼓声停下,花落在谁的手中,谁就要上去表演节目。 十几秒后,鼓声停止。花在一个女孩子手里。她大大方方地站起来,把花戴在耳边,走到温暖的篝火前,即兴跳了一支舞。 掌声雷动。热烈的起哄声中,一个头戴草帽的男孩连滚带爬地走上前,有些羞涩地亲了亲她的面颊。然后,两个人手牵着手,在掌声和祝福声中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忽然,我的侧脸被吻了一下。 捂着脸看过去,g刚好低下头,若无其事地理了理袖扣“怎么了。” “……没怎么。”他表现得这么淡然,我能说什么呢。 “莉莉是想问,我为什么亲你吗?”他沉吟片刻,轻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忽然就想亲了。” 耳根和脸颊有些发烫。说起来,我不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他却总能轻而易举地让我脸红……既然已经确定了关系,没必要再像之前一样,因为害怕暴露身份而底气不足。 我顿了顿,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跟你说件事。” “嗯?”他靠近了一些,疑惑地低下头。 我顺势勾住他的脖子,将他的头压低,仰头堵住他的嘴唇。他的双眼微微睁大,似乎没想到我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他。 心脏砰砰跳,我的手指也在发抖。其实,哪怕算上梦境中的亲吻,我的接吻经验也没有超过五次。让我打架,我可以利索地收拾一群人……让我亲吻一个男人,我是真的不在行。不过,普通的手段还是会一点,以前勾引刺杀对象时用过。 我犹豫了一下,用脚背轻轻碰了碰他的小腿,然后,将手指压在他的喉结上,用指甲拨了两下。按照勾引的流程,接下来是把他骗到旅馆房间,一刀子结果了他。g是货真价实的情人,肯定不能这么干。 为了不冷场,我绞尽脑汁想了一句的话“你有想过一件事吗?” 手掌底下,他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声音却平稳而冷静“什么事。” “就算加上那三十年,你也得叫我一声姐姐。” 他难得沉默了几秒钟。 就在我以为他会回避这个话题时,一个低哑动听的声音响起“姐姐。” 第31章 就在我以为他会回避这个话题时, 一个低哑动听的声音响起“姐姐。” 第一次知道“姐姐”这么普通的称呼,可以拥有如此强劲的冲击力。我半边身子瞬间软了一半。 心脏快要跳出喉咙, 我撑着他的胸膛,想要收回贴在他小腿的那只脚,他却突然搂紧我的腰,将我推到旁边的棕榈树下, 垂头盯着我的眼睛“还想听么, 姐姐。” ……不,不想听了, 心脏受不了。尤其是离他最近的那只耳朵,已经麻痹得失去知觉。心里是这么想的, 我却对他露出一个挑衅的笑“继续。” “好。” 他一只手撑在我的身侧,离我更近了一些, 学着我之前的动作,将鞋尖顶进我的双脚间。我不由自主地步步后退, 直到后背紧紧贴在树干上。 很多时候, 一些过于亲密的动作,并不会给身体带去任何快感。就像现在,要是其他人对我做这个动作, 我可能会把他整条胳膊拧下来, g这么做,却差点让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湿润的晚风拂过面颊, 我稍稍清醒了几分, 清了清喉咙, 正要转移话题,g已经低下头,轻碰了一下我的唇。很轻的一下,犹如蜻蜓点水。 “姐姐。” 说着,他又碰了一下我的唇“够了么,姐姐。” 够了,真的够了。耳根已经烧到了脖子根。他却将手指抵在我的唇上,声音渐渐透出情迷意乱“但我觉得不够。姐姐。” …… 后来,他还说了什么,我渐渐记不清了,只记得彼此的心跳越来越强烈,几乎覆没了喧闹嘈杂的人声。深蓝色的星空下,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温柔的神色,整颗心都快要融化。如果这是一个美梦,我希望在下一个美梦到来前,不要醒来。 可惜的是,美好的梦境很快被打破——红花传到了我们这边。不知道是哪个小坏蛋,用力把红花丢进了我的怀里,同时鼓声刚好停下。我抱着花,有些傻眼地走到篝火前。周围响起热闹的欢呼声和鼓掌声。g没有丝毫不悦,倚靠在树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拿到红花的人,需要表演一个节目。我穿着深色调的斗篷和长靴,腿上还绑了一把匕首,其实不太适合跳舞,但我就擅长跳舞和玩匕首,总不能当众表演一个砍人。我沉思了一阵子,走到不远处卖酒的小贩前,买了一杯泡着柠檬的棕色果酒。 再回头时,发现g已经坐到了篝火旁,手里拿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来的琉特琴。他的头微微垂下,随性地试了几个音,乐声流畅而悠扬。那双骨感而修长的手,果然是适合抚摸乐器的手,轻描淡写地就演奏出其他人练习多年,都无法演奏出的优美乐音。 试完音,他对我扬了扬下巴。我脱下斗篷,系在腰上,做成简易裙摆,然后仰头喝了一半酒液,把杯子抛进了篝火里。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明艳的火焰一下蹿高。 很多人以为音乐和舞蹈是上等人的专属,实际上苦力聚集的地方,最容易萌生动人的音乐和舞蹈。这支舞蹈,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妓女教给我的。她在塞尔维亚的小酒馆揽客,尽管年老色衰,但当她鬓插红花,高高地昂起头,撩起波浪般的裙摆时,所有人都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目光。 g看着我的舞步,手指轻拂,拨出几个灵动而富有西班牙风情的音符。 他怎么知道,这是来自西班牙的舞蹈? 这时,我看见一个女孩有手鼓,脚尖抵着脚后跟,旋转着来到她的身边,做了个请求的动作,希望她能把手鼓借给我。 这个动作是临时起意,g却毫无停顿地弹奏出相配的音乐。我有些疑惑地看他一眼,他不会是即兴创作的曲子吧? 女孩把手鼓递给我。我接过手鼓,双手举过头顶,试探性地拍打了几个凌乱的鼓点。奇迹发生了,g竟然再一次毫无停顿地演奏出了合适的音符,无论是风格,还是节奏,都和我的鼓点非常合适……但我根本不会打手鼓啊。 这个男人究竟还会什么,连曲子都能即兴演奏,若不是见识过他猎杀魔物的狠厉手段,我几乎要以为他是个过于俊美的乐手。 接着,我又试了几种古怪的鼓点,都被他的乐声衬成了完美的节拍。说起来,他的琴声轻松热烈,若是只听琴声,我一定会认为弹奏这首曲子的人,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乐手,现实却是,g不管是凌厉分明的下颚线,还是骨感修长的手指,都散发着淡漠疏冷的气息,跟感情丰富完全不沾边。 他一直如此,需要把手掌压在他的胸腔处,才能感受到他炙热而汹涌的情感。莫名地,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想看他失控的。趁着表演时间还没结束,我提着裙摆,两三步转到他的身边,把手鼓送到他的眼前,轻拍了两下。 他顿了一下,抬眼望向我。 对上他的眼睛的一刹那,想看他失控的更强烈了。我吞了口唾沫,凭着想蛊惑他的本能,把手鼓放在臀部的位置,再度拍了两下。 这一次,他的手指停滞,没能跟上我的节奏。我看见他的视线上移,停在手鼓的位置,喉结滚动了一下。 见他的情绪被我调动,这种满足感不亚于打败了一个强大的对手,或解决了一道世纪难题。我把手鼓举过头顶,他的目光也追着手鼓的影子上爬。 与他对视的瞬间,我忽然感觉这一刻的自己幸福极了。 虽然上辈子的纠葛还未结束,也许离开这座岛屿,就会陷入一些难缠的纠纷,但至少这时,我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不需要再掩饰自己的容貌和行踪,短暂地摆脱了过去的阴翳……没想到不久前才许下的愿望,居然现在就实现了,只是因为身边换了一个人。 刚好此时,表演时间到。我干脆坐进了g的怀里,将手鼓压在他心口的位置,感受到他的心跳一下一下透过鼓面“我好喜欢你呀,埃里克。” “我也喜欢你。”他不动声色地解下我腰上的斗篷,披在我的肩上,“你醉了,莉莉。回旅馆吧。” 第二天我才知道,当时我喝的并不是果酒,而是兑了少许果汁的苏格兰威士忌。怪不得把杯子扔进篝火时,火焰蹿得那么高。苏格兰人喝酒是出了名的狂野,不喝到吐血根本不会停下,他们威士忌也是出了名的灼烈。但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把他的反应当成了害羞,笑吟吟地问“回旅馆干什么。” 他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除了睡觉,还能干什么。你醉得很厉害,莉莉。” “莉莉?我不是姐姐吗?” “姐姐,你醉了。” 见他的态度那么从容不迫,我突然很不高兴,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问道“这么会说话,以前是不是跟很多女孩子来往过?” 他若有所思地说“原来这叫会说话么。我只是想说你爱听的话。” 他说这句话的神色太正经,跟讨好和谄媚毫无关系,然而正是因为这份正经,衬得他的言语相当动人。我扯住他的领子,还想继续问下去,他却一把将我横抱起来,低声劝道“好了,莉莉。真的该休息了。” “手鼓……别人的,我要还给她。” “在哪里。我帮你还。” 我指了一个位置。他抱着我走过去,把手鼓递给那个女孩。 视野颠倒间,我看见扇子般宽阔的棕榈叶,深蓝色的夜雾,满世界眨眼的星星,还有身边人结实的臂膀。原来,被人抱着是这样安全。原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这样幸福……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喜欢他。 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想应该都不会忘记岛屿上这段时光。 翌日,我和g离开了岛屿。翼龙飞向天空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岛屿,默默记住了它的位置,想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看。 本以为g会驭龙回到巴黎,没想到他带我来到了一个破败的海港小镇。 一直以为海港都是阳光充裕、植被茂密、瓜果飘香的地方,这个小镇却充满了阴郁败落的气息。明明是大中午,却阴霾四合。一眼望去,大街上看不见任何人影,只能看见一幢幢高耸的塔楼,和一栋栋散发着朽烂气息的木屋或棚屋。沙滩是灰色的,海岸也是灰色的,除了遥远的海平线,这个海港四周几乎没有蓝色的海水,比克拉肯群岛还要诡异。 “这是……”我看向g。 g看着小镇的建筑群,语气淡漠而厌倦“我的家乡,印斯茅斯1。” 很明显,他不喜欢这里。 曾听人提起过这个小镇,这里的常驻民似乎有种怪病,面目都相当畸形丑陋,身上还会散发出恶臭的鱼腥味。我一直以为是某本哥特小说的情节,或是未经过验证的怪谈,现在想想,印斯茅斯的常驻民,大概就是深潜者和人类交配的后代吧……这是一个被魔物污染的小镇。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有事要办。而且,莉莉说过,想多了解我一些。”他低声回答。 翼龙飞向其中一座塔楼的顶部。g牵着我的手,走向小镇。就像外界传闻的那样,这个小镇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建筑群均呈一定角度倾斜,窗户都是灰黑色,里面没有灯光,应该也没有人,但经过那些窗户时,会莫名产生一种被窥视的感觉……似乎有人正贴在窗户上,不怀好意地盯着每一个路人。 街上偶尔会有一辆装饰华贵的私人马车驶过。难以想象,这么荒凉的小镇,居然会有私人马车。全镇最热闹的,是一家小酒馆。与其他城镇的酒馆不同,这家酒馆的门前,晾晒着一条条眼球暴突的死鱼,鱼腥味混合着麦酒香气飘散开来,比单调的臭味,更让人难以承受。 推开酒馆的大门,气氛瞬间由热火朝天,变得接近死寂,所有正在喝酒的人,都放下手中的杯子,转头看向我们。他们的打扮各有不同,外表却非常相似,脸上都有一对死鱼般暴突的眼球。 老板走过来,笑呵呵地招呼我们“客人来啦!别理那些人——他们都是一群没见识的老家伙,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客人罢了。两位想喝点什么?” 看见老板的长相,我吓了一跳,比起那些眼球暴突的小镇居民,老板的长相才是真的恐怖。 他的皮肤松弛,毛孔粗大且密集,脸颊犹如一层一层融化的油脂,堆积在肩膀上,盖住粗短的脖子。他的眼球比其他人更为突出。也许是因为过于突出,眼皮已经无法合拢,一分钟过去,我才看见他眨了一下眼。这样的相貌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他绝对和深潜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g的反应很平静,说道“两杯麦酒。” “到我们这儿,确实应该尝尝麦酒。”老板咧开嘴角,“外面的人都以为我们这儿盛产黄金,但再怎么盛产黄金,我们也不会吃金子呀。麦酒才是这儿的畅销货。” g接过两杯麦酒,将其中一杯递给我。在酒馆找座位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老板正在偷看我们。不是斜着眼睛偷看,而是随着我们走动,一颗脑袋转来转去,当我们走到他的身后时,他居然把整颗脑袋都转到了身后,直直地瞪视着我们。更诡异的是,其他人对这个现象视而不见,自顾自地饮酒攀谈。 ……怪不得g提到这里时,语气有明显的厌倦。这里确实令人很不舒服,无论是天气、景色,还是居民,都让人有种摸到滑溜溜鱼鳞的恶心感。我也很不喜欢这里。 喝了一口麦酒,连酒液都带着鱼腥味,我皱着眉头放下。g在翻看报纸,倒是喝得泰然自若。 我凑过去看了看,都是关于打捞黄金饰品的报道。“什么时候离开?”我小声问他。 “莉莉想走了么。”g沉思了半晌,“过两天吧。办完事我们就离开。” 但具体要办什么事,他没有告诉我。 第32章 深夜, 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 旁边就是灰黑色的窗户,雨珠一颗颗拍打在玻璃上, 再歪歪曲曲地滑下去。突然,一只蹼爪重重地印在玻璃窗上,紧接着黑影一闪,蹼爪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剩下窗上湿漉漉的爪印。 看见这一幕, 我毫不意外。印斯茅斯已经被魔物污染,90的小镇居民都有深潜者的血统, 夜晚没有深潜者出没才奇怪。想到这里,我翻了个身, 打算继续睡觉,却发现对面的床是空的。g去哪里了? 从酒馆里出来, 我和他在这家旅馆住下,老板说什么也不肯给情侣开两个客房。我只好选了一个有两张床的客房。 入睡之前, 一切都很正常。g一直在看有关于沉船黄金饰品的报道。他并没有瞒着我, 还挑了几则具有代表性的报道,询问我的看法。 临睡前,他折起报纸, 扔到床头柜上, 然后俯身过来,将我一缕发丝勾到耳后“看得出来, 莉莉很不喜欢这里。很抱歉, 让你不开心了。” 我摇摇头“没事。” 他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的眼睛, 忽然问道“现在可以吻你么。” “……不用每一次都问我啦。” “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垂下头,挺拔的鼻尖擦过我的鼻尖,轻而又轻地吮了一下我的唇,“我第一次讨好女孩子,不太懂这些。以为只要说你想听的话,做你乐意看到的事,就能让你开心。原来不必事事都如此吗?” “这样的话,你不会累吗?” “不累。”他低低地说道,“我想成为莉莉想象中的人。” 这句话让我感动又疑惑,想象中的人?什么叫想象中的人?是说成为我的理想伴侣吗? 现在,我看着空荡荡的床铺,内心的疑惑再度冒了出来。什么事,非得半夜去办,不能等到天亮? 直觉告诉我,必须深究,不然会错过非常重要的真相。 与此同时,又一只蹼爪拍打在雨水密布的窗户上。本以为会像之前那样,这只蹼爪很快就会消失,谁知它居然擦了擦玻璃,勾下头,将暴突的眼珠子贴在窗户上,滴溜溜地转动着,窥探屋内的情形。 我悄悄握紧腿间的匕首,准备在它破窗而入的那一刻,翻身反击。 怪物并没有破窗而入,它趴在窗户上,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就青蛙似的蹦进了雨幕中。 睡意彻底烟消云散。我坐起来,穿上靴子,取下衣架上的斗篷,打算出门逛逛。 倒不是为了寻找g——他刻意选在半夜出门,肯定是不想让我知道行踪。在没有任何明显线索的情况下,打探一位顶级猎魔人的踪影,难度不啻于猎杀史诗级魔物。 穿戴完毕,我拿起靠在门口的黑伞,打开房门,最先看见的却是一双沾着雨水的长靴。 心跳漏了一拍,往上看,靴子的中央,镶嵌着象征着金级猎魔人的徽章,盾牌造型,一条蟒蛇缠绕在两把交叉长剑上。 g回来了。 这么巧的吗? 我刚要出门,他就回来了? g走进来。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他单手摘下湿透的黑色毡帽,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上下打量我一眼,见我穿戴整齐且要出门,并不意外“被那些东西吵醒了?” “嗯……想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我顿了顿,尽量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呢,也被那些东西吵醒了?” “不是。”g扯下黑色手套,露出小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戒指掉在了酒馆。” 我没有怀疑,然而紧接着,一个画面就从我的脑海里闪过昏暗的灯光,淅沥的小雨,他捏住我的下巴,俯身过来亲吻我,下颚线凌厉而分明,喉结突出而性感,小拇指上分明戴着那枚红宝石戒指。 g在说谎。 为什么要说谎? 如果有事必须在深夜时分去办,直接告诉我不行吗?非得对我说谎? 因为他是我后代的关系,我从未怀疑过他接近我的目的,也没有深究过他为什么和赫帝斯往来密切——旧血族和猎魔人合作对抗新血族,他作为榜首和血族猎魔人,必然会跟老变态有交集,所以,哪怕奥古斯当面挑拨离间,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目的不纯。 但是,今晚。 也许是窗外的雨声太让人烦躁,又也许是他突然说谎令我迷惑…… 我忽然感觉,他的身上谜团重重。 仔细想想,我第一次暴露克莉丝的破绽,是在去克拉肯群岛的路上,第二次暴露破绽,则是在猎杀克拉肯的时候。然而,他第一次试探我的身份,却是在克苏鲁制造的梦境中……那真的只是一个梦境吗? 当时,他看着我的眼睛,说,“是忘记我了,还是不愿回忆起我”,第二句话是,“他们都说,你是因为觉得耻辱,才选择抛弃我”。 之后,我就陷入多重梦境中。因为不知道梦境是从哪一刻开始,也就没有去怀疑他怪异的态度。 对了……后来他还说,为了找到我,动用了禁术。可是,至今都没有告诉我,禁术对我的影响是什么。 这个男人的智商和情商极高,从猎魔到音乐,堪称无所不能,又精于话术,明明每次谈话的内容都无关痛痒,却给人一种已经敞开心扉的错觉。 是我的警惕性太差,没能早点发现他的异样吗? 还有,禁术的影响到底是什么? 这时,腰上一重,g从后面环住我的腰。他的手指真的很长,瘦削而骨节分明。不知是否太过骨感的缘故,窗外惨白闪电劈过,我把他的手掌看成了白森森的骸骨。 我吓了一跳,勉强稳住心神,再看过去时,骸骨已经变成正常人类的手掌……是错觉吗?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 “莉莉的心跳好快。”g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呼吸掠过我的耳畔,“在想什么?” 听说,每个来到印斯茅斯的外地人,都会出现精神失常的症状。我是被这个地方的诡异氛围影响了吗? 我晃了晃头,挣开g的怀抱,脱下斗篷和靴子,竭力平静地打了个呵欠,躺在床上“我好困,先睡了。你早点休息吧。”说完把被子蒙在头上。我知道他一直在看我,但已经没心思去管他在想什么……今晚太奇怪了,我怕再不挣脱他的怀抱,会问出一些让双方尴尬的问题。 第二日醒来,天气已经放晴,但天空仍旧是灰蓝色的,似乎不管如何,阴沉的乌云都不会离去。桌上有新鲜的早餐,我尝了一口,没有鱼腥味,应该是g的杰作。想起他的谎言,还有他身上牛毛似的谜团,我失去了仔细品味的兴致,草草地吃了几口,就放下刀叉,洗漱后穿上斗篷和靴子,走出旅馆。 小镇的街道上,依然看不见任何活人,木屋和棚屋的窗户始终紧闭着,但走过去时,还是有被窥视的感觉。绕着小镇走了两圈,除了在一户人家的篱笆内,看见几个孩子正在玩过家家的游戏,就只有酒馆里有人。这个镇子连集市都没有。 说起来,那几个孩子也不太正常。他们在玩神甫和信徒的游戏,扮演神甫的孩子,头上戴着的却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冕饰。我看了好几眼,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过,除了头戴纯金冕饰,他们和普通的孩子并没有区别。见他们没有异常的举止后,我转身走向酒馆。 运气不错。还没有走到酒馆,就有一个喝得烂醉的中年人被驱赶出来。他搂着空空的威士忌瓶子,眼珠子灵活地转动着,不像其他镇民那样死板地嵌在脸上。 “你们……你们都是怪物!”中年人一边舔着威士忌的瓶口,一边指着酒馆老板,嘟嘟囔囔地呓语着,“你们都是怪物!你的眼睛已经闭不上了,很快就要变成怪物了!” “也许吧,扎多克。”酒馆老板冷冷地说,“这个小镇迟早成为我们的地盘。有本事你搬到外面去,远离我们这些怪物。” 等酒馆老板进去后,我走到中年人的身边,想了想,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拖拽到酒馆旁边的巷子里。中年人醉得不省人事,根本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换了一个位置。 “扎多克?”我拔出腿间的匕首,在他的眼皮底下晃了晃,然后猛地朝他甩过去。 “砰”的一声,匕首插进他身后的木板里。扎多克浑身一抖,瞬间清醒了,裤裆里散发出腥臊的尿味“我、我是扎多克……什么事。” “我们来玩个游戏。玩好了,我请你喝酒。玩不好,我送你去海里。” “什、什么游戏……您、您请说……” …… 一个小时后,我从巷子里走出来,掀开斗篷的下摆,把匕首插回腿间。 原来,这个小镇的怪异现象,均来自于一个船长渴望暴富的野心。他在一座小岛上,得到召唤深潜者的秘诀,通过献祭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换取大量的活鱼群和古怪的黄金饰品。 随着失踪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市政府察觉到这件事,把船长关进了监狱里,然而,因此也招惹了海底那些怪物。它们跳上恶魔礁,在大街上晃荡,撞开监狱的大门,把船长释放了出来。然后,闯进无辜镇民的房里,和那些镇民交配……尖叫、火光、拍门声、怪物恐怖的吠叫声,是那个夜晚最后热闹的时刻。在那之后,印斯茅斯就笼罩在深潜者的阴霾之下。 所以,“沉船黄金饰品”根本不是打捞上来的,而是深潜者的“赠礼”? g半夜出门,是为了寻找那些黄金饰品? 如果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而是选择说谎? 难道是怕我担心?他这种级别的猎魔人,手上沾着七头史诗级魔物的鲜血,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沉思着,回到旅馆的房间。g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我回来,抬眼看向我,问道“喝酒了?” “没有,和一个酒鬼聊了一会儿。”我坐下来,撑着下巴,“你呢,事情办完了吗?” “明天就能结束。”他合起报纸,丢到一边,我不经意般瞥了一眼,头版依旧是关于沉船黄金的报道,“离开这里后,莉莉有想去的地方么。” “我想回巴黎,任务还没交。” “好。”他点点头,静静地等了一会儿,见我没有继续聊天的意愿,捡起报纸重新看了下去。 我仔细打量着他的面庞。这张脸无论看多少次,都令人心动不已。他的眼睛、鼻梁、嘴唇、下颚线,无一不散发着男性的魅力。如果他没有对我说谎,如果他没有对我隐瞒那么多,我或许会走过去,勾住他的脖颈,坐在他的腿上,和他温存一会儿……可惜,没有如果。 夜幕降临,我们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已经没有力气去挑剔晚餐里的鱼腥味,我味同嚼蜡地咀嚼着,心情说不出的沮丧和郁闷。 转眼,到了睡觉的时间。我脱下靴子,正要爬上床,却被g从后面抱住“莉莉。” 刚好这时,惊雷响彻夜空,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又下雨了。 原本以为就像那些头脑发热在一起的情侣一样,我和他已经有激情退却的征兆,谁知,当他主动抱住我时,我的心脏还是抽痛了一下。 “怎么了。” “不管发生什么,”他低沉的声音如同一潭复杂的深渊,潜藏着隐秘的、疯狂的、蛊惑的深情,“我都不会伤害你。相信我,莉莉,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 听见这句话,我有些心软,但很快后背就被寒意侵占。 他怎么知道,我已经开始怀疑他对我的感情? “你的眼睛告诉我的。”他握住我的手,侧头在我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我知道,你并没有爱上我,和我在一起,只是一时冲动。但我不是,我找了你三十年,三十年的时间,足以让我认清,你是恩人还是女人。我说过,我从未把你当成过创造者。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成为你想象中的人。” 又来了。他口中的“想象中的人”,到底是什么? 我转过头,想要问出口。他却把手掌覆上我的眼睛,低声念了一段咒语,说道“睡吧。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暂时没办法陪你,等回到巴黎,我会解答你一切问题。” 困意袭来,思绪瞬间空白一片,眼皮不受控制地合拢,我倒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没想到他会对我用咒。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吵醒,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一切,猛地坐了起来。 不行,今晚我必须知道,g对我隐瞒了什么。 感谢猎魔人的体质,g的咒语并没有让我沉睡太久。翻身下床,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斗篷和靴子,拿起靠在门口的黑伞,快步走出旅馆的房间。 这次运气不错,没有撞上正好回来的g。走到旅馆的门口,我吓了一跳——换作任何一人,恐怕都会被此时的情形吓到到处都是鱼头人身的怪物,它们有的用四肢走路,有的壁虎一样飞檐走壁,有的笨拙地用双脚直立行走。 怪不得这里的房子都呈一定角度倾斜,被这些怪物长年累月地攀爬、敲打,可不能倾斜么。怪不得这里的窗户都是灰黑色,只有深色调的窗户,才能阻挡怪物好奇又不怀好意的视线。 给自己下了一个隐匿气息的咒语,我撑开黑伞,走了出去。 酒鬼扎多克说,献祭换来的鱼群和黄金饰品,都出现在恶魔礁。那是一块长长的黑色礁石,据说刻满了不可名状的魔法符文,以及许多鱼头人身的怪物。船长曾在上面举行过不少邪异的仪式,深潜者也是从那块礁石来到陆地上。 雨水把街道冲刷得泥泞不堪,时不时有啪嗒啪嗒的行走声传来。被怪物侵占的小镇,比白天要热闹百倍。 我看见几头深潜者撞开一户人家的房门,那户人家不知道为什么,还亮着煤油灯,也许是想给未归人指明回家的路。深潜者一窝蜂挤进去,竖着的背鳍扫落桌上的花瓶、碗筷。哐当哗啦几声,划破冷寂孤独的夜。 最后的画面是,一个深潜者跳上主卧的床铺,敲打声响起,男人跑到窗户前,疯狂而绝望地拍打着玻璃。然后,灯光熄灭,屋子里传来怪物的吠叫,和男人痛苦的哀号。 深潜者的动作太快,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它们就已经强行和男人交配……算了,应该死不了。我闷头继续往前走,脑中不停地回荡着那个男人的哀号,半晌终于来到印斯茅斯的码头。 一轮圆月高悬于夜空。 恶魔礁上,站着一个人的身影。 无数黑色的影子从海面跃出,攀爬到恶魔礁上。它们鱼头狰狞,四肢粗壮,尖牙密集,背脊竖着倒刺般的鱼鳍。 黑影们低着头,均手捧刻着魔法符文的黄金,依次交到那个人的手里。 惨白的闪电亮起,轰雷滚滚,暴雨倾盆而落。 我终于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与此同时,他也看见了我。 g身姿挺拔,黑色大衣被狂风吹得猎猎翻动,手上明灭着炼化黄金的诡异光芒。 他一半脸孔还是那么冷峻美丽,另一半却暴露出森白头骨,眼窟窿血肉模糊,金黄色的眼珠子冷漠地看向我。 “我不是说了,”他轻启双唇,下颚骨惨白恐怖,连着血红色的筋肉,“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会成为你想象中的人么?” 第33章 这简直是噩梦中的场景。但是,我并没有醒来。 闷雷响起, 震得乌云都在颤抖, 暴雨模糊了视线。想到自己可能看错了, 我撑着黑伞, 往前走了几步。 没有看错,g的侧脸确实变成了森白骇人的骷髅。 我蹙着眉,又往前走了两步“g, 你……是不是受伤了?” 他看我一眼“你觉得呢。” 不明白他的态度为什么突然如此尖锐。“我不知道。除了巫银,没有法术能伤害血族。不是受伤……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g没有回答。这时, 他手上的诡异光芒停止闪烁, 犹如湖面粼粼金光倒灌入银河, 那些光芒是破碎的金蝶旋转着、上升着,一片片、一块块飞到他的脸上,在骷髅的骨架上织出完整的血肉。不一会儿, 他的面容就恢复了原样。直到这时,他才转过头, 正面看向我 “莉莉害怕我了?” 他这个诡异的模样, 怎么可能不害怕。但若是回答“害怕”, 必然会激怒他。我捏紧伞柄, 努力稳定了一下情绪,尽量心平气和地说“我只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很简单的故事。”g的口吻云淡风轻,“一个注定只能苟且偷生的怪物, 被美丽善良的天使拯救, 得到了正常的相貌和永恒的生命。但是很快, 它就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摆脱怪物的命运。当接触雨水,或受到大衮召唤,它还是会暴露出怪物的丑态。” 说到这里,他缓缓走下恶魔礁,一步步朝我走来“心爱的女人认为他英俊、正直、善良、博学、谦逊、慷慨,实际上他这个人丑陋、邪恶、残忍、狭隘、自私、贪婪。” 最后一个字落下,g已站在我的面前,神情漠然,用两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我已经想尽办法成为你想象中的那个人,可惜,还是被你发现了破绽。” 他的神情、语气和思想都变得极不正常,不知道是那些诡异黄金的作用,还是这片土地带来的影响……或是,他原本就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不,不对,他应该是受到了印斯茅斯的影响。还记得在热带小岛时,尽管他的态度并不热烈,也不怎么温柔,我却能感受到他的胸腔下炽热涌动的情感……这才过去了多久。不是不能接受他丑陋恐怖的外表,而是无法接受过去的时光都是欺骗。 不知不觉间,手中的雨伞已被狂风刮跑。浑身上下瞬间湿透,刺骨的寒冷凿进骨子里。手脚不自觉颤抖了起来。我却浑然不觉,有些迷茫地思考着他的话语“破绽……什么意思?你以前对我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都是真的。”他答得毫不犹豫。 我却没办法松一口气“那你说的破绽,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美好。”可能因为已被我发现真容,无需再隐瞒什么,他的眼中充满了露骨的占有欲,“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得到你。还有要问的么。” 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短短几分钟根本无法理清思路。我震惊地看着他,晃了晃脑袋,半晌才有力气继续问下去“禁术的影响是什么?” “只能闻到你的气味。控制你,得到你,让你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我。” “什么?” 这太荒谬了。我摇摇头,想说什么,大概是我的表情太过抗拒,他忽然强势地扣住我的手腕,把我拽到他的身前。因为是暴雨天,他的手掌格外冰冷,犹如极地的寒冰,冻得我直打哆嗦。 我还在缓慢思考那句话的意思,什么叫“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闪电和轰雷交替着出现,恶魔礁上的怪物发出凄厉的吠叫。等我回过神时,他已抬起我的下巴,猛地吻了过来。 不同于之前暧昧试探的亲吻,这是一个凶狠、疯狂、野蛮的吻。暴雨声喧哗吵闹,潮汐不停地撞击着礁石,耳边是怪物的吠叫声……被他这么粗鲁地吻着,有那么一瞬间,就像是被真的怪物亲吻了一样。我终于想起反抗,摇着头,使劲推他的肩膀,他重重地捏着我的手腕,不允许我后退半分。万般无奈之下,我想起了腿上的匕首。 要跟他反目成仇吗?虽然他伪装成另一个性格接近我,但是并没有真的伤害到我……一旦抽出匕首,将锋利的白刃对准他,就没有反悔与和解的余地了。 其实,人心都有幽暗的成分,每个人都有不足,都有不完美的地方。若是他能坦诚一些,早点用真实的性格面对我就好了。毕竟,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不能接受的是,仔细一想,似乎喜欢的都是他伪装出来的优点。这样的话,我根本无法分辨,喜欢的那个人究竟是不是他。 心脏刀割般难受,不仅因为被喜欢的人欺骗,还因为莫名失去了一段珍惜的感情。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埋怨或责怪已经没有意义,只希望他能放开我,解除禁术,给彼此冷静的时间和空间。 然而,他完全没有放开我的意愿,双唇像绞缠猎物的毒蛇,每当我有分开的想法,就迅速跟过来,冰冷而紧密地贴着我的唇。 之前总觉得他这个人完美得接近虚幻,言行尽管温柔,却没有发自内心的真实感。现在,他的感情总算有了真实感,却像是炽热到烫伤人的火焰一样,让人不敢靠近和触碰。 就在我要因缺氧而昏厥过去的前一刻,他终于放过了我的唇,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双手捧着我的脸颊,低低地说道“吓到你了,对不起。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 我轻叹一声,把他推开了一些“埃里克,我有话想对你说。” 似乎知道了我要说什么,他闭了闭眼,颈间青筋猛地突起,轻颤的睫毛下,一向冷漠的眼神透出一丝脆弱。 回想起最初遇见他的情形马戏团,畸形秀,恶魔之子,沸腾的滚油,兴奋的观众……我的心软下来,拍了拍他的后背“埃里克,你不是怪物,我也从未把你当成过怪物。虽然跟你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我知道,你没有自己说得那么不堪。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彼此还没有足够了解,就仓促地决定在一起,是我不好,没有担负起做姐姐的责任。我希望……” 话未说完,就被他漠然地打断“你不想喜欢我了,对么。” “……我没有不想喜欢你。” 他不带感情地继续问“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了?” 确实不想跟他在一起了。不过,不是因为他诡谲的容貌,而是在弄清楚对他的感情前,分开是最好的选择。而且,我想知道,那个禁术的影响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果真的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那他和赫帝斯那种人有什么区别?不想把他形容得那么坏,但我真的太讨厌被强迫的感觉。 我沉默了很久,说“对不起,埃里克。” 话音落下,他的眼珠突然染上可怕的猩红色,脸颊是碎裂的瓷杯,爬上一缕缕狰狞的裂纹,很快皮肉墙皮般剥落下来,整个人变成一具高大而恐怖的骷髅。 变故突如其来,我吓了一跳,差点跌坐在地上。 骷髅冷冷地盯着我,上下颌一开一合,声音异常森冷“我放你离开。” 听见这句话,我脑中只剩下一个字逃。 再不逃就没机会了。 必须逃。 然而,无论跑到哪里,他冰水浇头般寒冷的声音,始终回荡在我耳边“你想离开我,可以。你想玩追逃的游戏,也可以。但别忘记,你是我的主人,不管你去哪里,你的灵魂将永远指引我找到你。” 第34章 一口气跑到印斯茅斯的车站, 还能听见埃里克冷冰冰的声音。 没想到有一天, 我和他的关系会发展成这样……我对他真的没什么要求,只希望他能真诚待我, 至少让我看见他真实的一面。不然真心相爱的爱人, 私底下还有另一副从未见过的面孔, 恐怕是个人都会发毛。 以埃里克的身手, 追上我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在原地徘徊了一会儿,没有看见他的身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从马厩里牵了一匹马, 留下两枚银币。我翻身骑上去,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阴霾晦暗的小镇, 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印斯茅斯旁边的城镇是纽伯里波特, 同样是个港口城镇,色彩却比印斯茅斯鲜艳太多, 一眼望去, 总算不是灰蒙蒙的天空、黑漆漆的窗户和摇摇欲坠的棚木屋了。这里的草地是鲜绿色的,花朵色彩缤纷, 墙砖是充满历史气息的砖红,每户人家的窗台上, 都种植着姹紫嫣红的风铃花。 此时, 已经接近黎明。逃了大半夜, 身上的衣服都已干透。我打算在这个小镇睡上一觉。下一步是回到巴黎, 还是去别的地方散心……一切等我醒来后再说。 可能是精神上太过疲惫的缘故, 我一睡就是两天一夜。等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黄昏。旅馆的伙计差点以为我跳窗逃跑了。我很抱歉地补交了房费。伙计摇摇头,说“算了,你也不知道自己会睡这么久。要不是知道你是个大美女,干不出拖欠房费这么无赖的事,我们早就撬门进去了。要是个印斯茅斯人,可没这待遇。” 我心中一动“你们很讨厌印斯茅斯人?” “只要是在这儿住久了的人,没有喜欢印斯茅斯的。那是个被恶魔诅咒的小镇。难道你会喜欢跟恶魔来往吗?我们这儿有句顺口溜,讲的就是马什船长和恶魔做交易的事,他得到了恶魔赐予的黄金,开了一家炼金厂,不然就那些得了脏病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变得那么有钱?”伙计甩了甩抹布,嫌恶地说,“反正我这辈子都不会跟印斯茅斯人来往。说起来,他们也挺可怜的,离开那鬼地方,想要谋生,就只能去马戏团当畸形演员……哈,不过,谁让他们长得那么恶心呢!” 这伙计明明没有去过印斯茅斯,却对印斯茅斯抱着强烈的厌恶情绪。不止他,整个纽伯里波特,几乎没人对印斯茅斯有好感。可想而知,当年埃里克作为印斯茅斯人,跟随马戏团离开,受到了多少歧视,多少恶意。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当时,我碰见他的时候,他才多大,十四,还是十五?或是已经成年,只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看不出来……他在马戏团里待了多久,除了沸油浇洗身体,是否还遭受过其他虐待…… 听他的意思,似乎是对我一见钟情。然而,有过情感经历的人都知道,“一见钟情”几乎不存在。埃里克却偏执地寻找了我三十年,宁肯自己浑身是伤,也要集齐遗落的书页,动用禁术找到我。 那么,只剩下一种情况,他会对我一见钟情……那就是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只有我对他流露出善意。 但是,怎么可能?明明他成为g以后,拥有了那么多崇拜者和追随者,怎么可能没有人对他流露出善意?还是说,他太过在意从前的阴霾,所以看不见周围人对他的善意? 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相信,我是唯一对他流露出善意的人。虽然他满口谎言,把我骗得团团转,但我还是希望,他能被温柔以待,过上正常且美好的生活,不再被过去的阴翳困扰。 纽伯里波特有一家图书馆,据伙计说,里面有不少关于印斯茅斯的藏书,陈列室还有一顶从印斯茅斯打捞上来的黄金冕饰。想起埃里克用黄金重塑血肉的场面,我情不自禁走向了那里。 一晚上过去,翻到的关于印斯茅斯的记载寥寥无几。倒是有几本杂书,绘声绘色地讲述了印斯茅斯的灵异事件。一个名词吸引了我的注意——“大衮密教”。 记得埃里克说,当他受到“大衮”召唤时,就会暴露出怪物的特征。“大衮”是什么,是神还是某种信仰的象征?要怎么样,才能帮他摆脱“大衮”的召唤? 清晨时分,图书管理员见我在馆内待了一夜,非常惊讶,愿意带我去看看那件黄金冕饰。 印斯茅斯是一个阴霾、诡异、晦暗的小镇,我想象中的黄金冕饰,也是粗糙而丑陋的,谁知,真正见到那顶冕饰时,我一下就被它巧夺天工的美丽和优雅震撼了。 无法描绘它独特的造型,也无法形容它特殊的色泽,只知道这绝对是一顶超出人类文明历程的卓绝工艺品。这是来自于深海之下的馈赠,伟大神灵的赐予,神秘文明的结晶。哪怕是俊俏犹如秋牡丹、死后鲜血化为红玫瑰的阿多尼斯,也比不上它华美的光芒。若不是管理员及时盖上展柜的绒布,我可能会当场把它抢走。 这顶冕饰让我意识到,埃里克的身世恐怕没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大衮”的召唤恐怕也没那么容易摆脱。 回到旅馆后,我洗了个澡,带着忧思沉沉地睡了过去。不知是否受了那顶冕饰的影响,我做了很多个古怪的梦,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海底,古老而宏伟的建筑,四处晃荡的怪物……最后,我梦见了埃里克。 梦中的他还是少年模样,却已经有了g的冷漠和埃里克的阴沉,一举一动都异常冷静,像是毫无感情的精致雕塑。 我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一个人伐木、削段、组装,装上自己揉搓的弓弦和箭,在苍郁的树林里奔跑,一次次地瞄准、射箭。 一开始,他只能射中固定的靶心,几乎射不中移动的活物,但是随着日头迁移,他的准心越来越精准,到最后,我都还没有察觉到猎物的踪迹,他就已经松开手指,射中一头躲在灌木丛中的梅花鹿。 他走过去,单手拔出鹿颈的木箭,眼睛微微眯起,不知在想什么,却总算有了一丝鲜活的神采。许久,他轻抚了一下梅花鹿的鹿角,低低地说“叫你克莉丝好了。” 我“……” 不是,为什么会想到我……给猎物取我的名字,怎么想怎么不妙。 这时,场景发生变化,变成佛罗伦萨的街道。埃里克走在大街上,衣衫得体,全然没有他口中“住在下水道”的狼狈和凄惨。在黑市上高价卖出自己仿制的古董后,他来到酒馆旁边的小巷里,跟一个老乞丐聊了两句,得知一个船长经常无偿带人偷渡后,他眯着眼,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之后的事情,超出了我的想象。埃里克隐秘地跟踪了那个船长一个月,重金收买了他固定光顾的妓女,给他下了一种慢性毒药,以此要挟对方带他离开佛罗伦萨——他根本不是为了躲避马戏团的搜查,才被迫离开佛罗伦萨,而是察觉到那座岛屿有利可图,主动离去的! 看来,这个梦境是埃里克真实的过去……毕竟我从未怀疑过他的口述,又怎么可能梦到呢? 因为船长被毒药控制,海上两个月,埃里克一直待在一等舱,喝淡水,吃儒艮肉。确实有一百多个偷渡者被闷死,但那是下等船舱发生的事,他连看都没有去看过。 两个月的时间,他并没有闲着,始终在观察风速、航向和海图,以免发生不测。他的记忆力极好,任何书籍只要看过一遍,基本不会再忘记。我眼睁睁看着他靠优越的酒量、力气和学识,征服了船长和水手,跟他们打成一片。那群人被他的人格魅力吸引,就像当初的我被他吸引一样。 看到这里,我好气又好笑。这人是如此工于心计,能说会道,把所有人都玩弄于股掌之中。 也是,一个精通数十种领域的全才,怎么可能沦落到人贩子的手里,又被迫打黑拳。更何况,他当时已经有了血族的体魄,不用脑子,硬闯也能逃出生天。我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会相信他的鬼话。 抵达岛屿后,埃里克和船长联手抢夺了拳馆,以雷霆手段掌管了地下赛场。但是,一个小小的拳馆,怎么可能满足他的控制欲与掌控欲。他花了一年的时间,侵吞了岛上所有势力,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通过已经成为他手下的船长,把他制造出来的溶液、机关和岛屿特产,远销海外。 机关是他制造出来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没有魔法,也没有涂抹炼金溶液,更没有用特殊木材作为主干,却拥有了任何魔法都无法带来的神奇效果。 那座岛屿上,布满了他设计的奇特机关。有可以窃听任何地方的回音墙,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室,还有让外来者闻风丧胆的镜像迷宫…… 他的头脑就像是用昂贵溶液护理的精密仪器,严谨、精密、没有丝毫误差。如果不是知道他出生于印斯茅斯,曾被我创造为血族,我简直要以为,他就是那顶华美冕饰的主人。他的智慧就像是那顶冕饰一样奇妙,洋溢着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聪明的人吗?他真的不是传说中邪异的外神? 醒来后,我在床上躺了很久很久,翻来覆去都无法入睡。不可否认,埃里克充满了魅力。虽然知道他骨子里是个冷酷残忍的人,但还是被他谜一样的智慧和经历吸引了。 可是不管怎样,他都不再是我喜欢的g,即便他的身上有g的影子。我喜欢g的优雅和绅士,喜欢他炽热却克制的亲吻,喜欢他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喜欢他在夜空下温柔地注视着我,说我是他从死亡边缘苏醒过来时,唯一渴望见到的人。 想起在岛上的时光,心里空荡荡的。我坐起来,靠着床头,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又躺了回去。 思念一旦开闸,就再也关不上。我开始想念他从后面搂住我的触感,想念他宽阔的手掌包住我的手的感觉……第一次发现,孤独是如此难以忍受。 闭上双眼,黑暗中浮现的,也都是和他在一起的画面。和他在篝火旁接吻。他明明心跳急促,却表现得相当冷静。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个冷漠严肃的人,却冷不丁被他推在棕榈树上,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姐姐”。直到我脸红得抬不起头,他都不肯罢休。 一直不太懂,为什么总有人希望时间停留在某一刻。也不太懂,为什么会有人希望一条路没有尽头。 但是现在,我突然懂了。 因为,我也隐隐希望,时间回溯到在岛上那一刻,然后永远停留。 第35章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 回到了那座热带岛屿。阳光暴烈,沙子被晒得滚烫, 潮湿的海风轻嚼着棕榈叶。我坐在沙滩上, 望着一望无际的画面, 心里很不高兴, 却想不起来为什么不高兴。 g站在不远处的棕榈树下,身姿挺拔, 静静地望着我, 却久久不肯走过来。我等了一会儿, 见他还是没有过来, 有些生气地走过去“为什么不过来?” 他沉默了片刻, 低低地说“怕莉莉生气。” 我迷惑地问“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 “我骗了你。” “那你是故意的吗?” “是, ”他顿了顿,“也不是。” 梦里的情绪变幻无常。见他回答得这么模棱两可,我突然失去了耐心, 不开心地说道“究竟是不是。说清楚。” 他扣住我的手,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海面折射出炽亮的光线,空气都被烫得蜷曲。他的黑发被海风吹得凌乱, 神色却像雕塑一样沉静,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时,我却感到了比海边阳光还要滚烫的温度。 “莉莉, 我是一个有缺陷的人。我的出生, 我的过去, 包括我这个人,都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他用另一只手捧住我的后脑,挺拔的鼻尖顶着我的鼻尖,轻声说道,“如果不说谎,我连站在你身边的勇气都没有。对不起,伤害到你不是我的本意。” ……他肯定又在说谎。 不要相信。 这个人就像一条花色斑斓的毒蛇,看上去如此美丽,有时甚至会温驯地垂下头,分泌的毒液却能一下杀死几百头牲畜。他的口中没有一句真话。他把你当成猎物,为了猎到你,不择手段。 心里是这么想,梦里的我却已经接近沦陷边缘“可是……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了。” “你可以使用读心术,”他的声音低沉温柔,“如果你愿意倾听我心声的话。这样,你就能判断我是否在说谎了。” 读心术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法术,之所以没被普及,是因为施法门槛极高,需要被施法者诚心配合,如果在施法过程中,被施法者心生反悔,双方都会受到魔法的反噬。目前仅用于警方审问穷凶极恶的犯人,并且需用高阶催眠术辅佐,以确保施法过程中不出差错。 头脑乱成一团乱麻。谈话的节奏由主动变为被动,再这样下去,肯定会不由自主地原谅他。我后退一步,想要离开,他用力扣住我的后脑,把我按近了一些,同时垂头覆上我的双唇“相信我,莉莉。” “相信你……什么?” “我爱你。”他贴着我的唇,语气有种奇异的狂热,“不是谎言。看看我的心,好么。” 他握着我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刹那间,我差点被汹涌到接近恐怖的爱意淹没。瞬间清醒,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还好,还好,只是一个梦。如果是真的,我简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已经在这地方查到了我想要的资料,没必要再待下去了。我决定从港口坐船离开,收拾东西的时候,在桌子上发现了一个黑色哨子,哨子的底部有猎魔人协会徽章的图案。是召唤翼龙的哨子。 埃里克来过。 我握紧哨子,在房间翻找了半天,在桌子底下发现了一张纸条 这条龙已经被我买下。你可以用它去任何地方。 g 我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窗外的臭水沟里,然后,收下了召唤翼龙的哨子。不要白不要,犯不着跟价值100万法郎的翼龙生气。 结清房钱,我找了一块荒无人烟的空地,吹响哨子。翼龙黑色闪电般飞过来,扑棱着骨翼降落在我旁边。真是魔怔了,居然觉得埃里克会骑在翼龙身上,被我召唤过来……真是这样的话,我可能会丢下哨子,头也不回地逃走。 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果断。明明还很喜欢他,还想见到他,却因为没办法原谅他的谎言,和面对他的阴暗面,只能一次次地选择逃避。心不在焉地爬上翼龙,我拽住缰绳,朝猎魔人协会飞去。 几小时后,我进入地下城的翼龙专用通道。飞进去的一瞬间,几乎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仰头望向我。看见我的靴子上猎魔人徽章只有铜级后,他们眼睛纷纷瞪成铜铃般大小,夸张地呼喊道“富婆,看看我!富婆!” 我擦了擦额上的汗。也是,一个铜级猎魔人骑翼龙太夸张了。别说买下一条翼龙,能租用翼龙的人都屈指可数。我骑着这条翼龙,相当于给自己贴上了“金级猎魔人情人”的标签。 ……这小子,不会就是想到了这点,才故意送翼龙给我吧。 他的心思简直像迷宫一样千回百转,连送条龙都这么弯弯绕绕,一不留神,就掉进了他布置好的陷阱里。 把翼龙放进它们栖息的黑暗丛林里,我走出来,开始盘算怎么把这玩意儿卖掉。我终究还是慢了一步,还没走到广场,就听见有人在讨论“你们知道吗?g先生跟一个铜级女猎魔人在一起了,一出手就是一条翼龙。” “编,接着编。一条翼龙多少钱,你以为我不知道?能花男人一百万法郎的女人,我至今只在左拉的小说里看过1。” “是啊,而且g那么冷静理智的人,就算跟女人谈恋爱,也不会一下花这么多钱吧……要知道,巴黎最著名的医生年薪也才30万法郎。一条翼龙真的太贵了,你别乱说。” “是不是真的,你们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回溯术已经完整还原了当时的情景,那条翼龙是g先生的专属翼龙,脚掌上还有他名字的烙印,明晃晃地在空中摆着呢。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乱说。” 我“……” 脚掌上还有名字的烙印?这小子果然是故意的。 戴上斗篷的帽子,我遮遮掩掩地去任务大厅交了任务,2000法郎到手。看来上次埃里克和奥古斯的交手,波及了不少无辜的捕梦兽。 不想在猎魔人协会待太久,这个地方充满了g的气息,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他崇拜者或反对者的声音。打算接个任务散散心。我在任务榜单前站了很久,简单的任务不想接,困难的任务又轮不到我。找了半天,一个情报任务映入我的眼帘。 任务介绍 我们正在调查一座幽灵岛屿,传闻这是一座被诅咒的岛屿,几乎寸草不生,在这座岛上死去的生魂,都将化为恶毒的幽灵。最近,我们得到情报,有人将在这座岛上进行邪恶交易。 为了维护正义与和平,我们特此发出号召,向协会征集十位志愿者,前往岛上调查情报。一条情报1000法郎,没有上限。核实情报真实性后,我们将立即打款,绝不拖欠。有意者请直接接受任务,我们将派专人告诉你注意事项。 有意思。岛屿,诅咒,幽灵,邪恶交易……一听就是个失恋散心的好地方。我想也不想地接下任务。 很快,一个金发女人朝我走来。她的头发很短,像钢针般坚硬,穿着白衬衫、黑色长裤和及膝长靴,左耳戴着两枚猫眼石耳环。她的打扮如此男性化,女性特征却相当显眼,胸臀熟透的蜜桃般,结实而饱满。短短一段路,几乎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 “你好,我叫简。”她朝我伸出手。 我和她握手“卡罗莉娜。” 简的声音清脆而利落“这次任务不是儿戏,很危险。那座岛屿名为‘幽灵岛’,是真的有幽灵存在。幽灵是一种无法察觉、无法触碰、无法轻易消灭的低级魔物,建议你考虑清楚再做决定。一旦通过传送阵进入那座岛屿,就再没有反悔的余地。” “谢谢提醒,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简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很好,跟我过来。” 已经有了八位志愿者,我是倒数第二个志愿者。等了一会儿,最后一个志愿者来了。是老熟人,曾经跟我一个队伍的绿发美女,她把肤色染回了原本的颜色,绿发辫成一条厚实的蝎尾辫,上面点缀着白色的小花,整个人比以前更加光芒四射。 我戴着帽子站在队伍末尾,她没有注意到我,拨了拨耳发,站在了最前方。 人齐以后,简重复了好几遍“这次任务很危险”。一个男生笑着说“没事,队伍里有两个大美女,死了也风流。” 简淡淡地说“不知道你想跟哪位‘风流’?如果是戴斗篷帽子的那位,劝你清醒一点,她是g的情人,能被g追求的女人,身手和头脑会差到哪里去?我敢保证,你们俩同时被幽灵盯上时,她能活下来,而你会被幽灵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没想到简这么干练的女人,也会关注g的八卦。我尴尬了两秒钟,清了清喉咙,说“谁告诉你有女人就能‘风流’的?管好你自己,别想些有的没的。” 男生涨红了脸,悻悻地闭上嘴巴。 绿发美女走到我身边,挽住我的手,亲昵地说“又见面了,莉莉。” 我对她微微一笑“伊丽莎。” “g先生呢?”她有些调侃地笑笑,“你们才在一起多久,就要分隔两地了?” 话音落下,所有人的视线齐刷刷地落在我的身上。我平静地答道“我和他分手了。” 一个男生诧异又羡慕地说“啊?原来那条翼龙是分手费啊。” “怎么,你也想要?”我挑了挑眉。 他窘迫地摆摆手,不再说话。伊丽莎也很惊讶,说了句“抱歉”,之后绝口不提“g”的名字,开始跟我聊最新款的美容溶液。其他人看向我的目光都带上了一丝同情,似乎认定我是被g抛弃了。懒得澄清这种事,我专心跟伊丽莎聊天。 时间一到,简引导我们走进传送阵。 手脚传来撕裂感,眼前的画面逐渐发生改变凄厉的寒风咆哮,阴霾四合,闪电时不时照彻黑色的大地。我们站在一片荒凉的土地上,在这里,树枝是刺破白雾的黑色利爪,杂草泛着诡异的幽蓝色光芒。没有地图,没有路标,也没有建筑。想在这里调查到有用的情报,绝对没想象得那么简单。 我往前走了一步,却不小心踩到了一样东西,弯腰一看,浑身血液瞬间冰凉。 那是一枚深红色的徽章,上面有黑钳蝎的图案。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一个人会青睐黑钳蝎这种魔物—— 赫帝斯。 第36章 “怎么了?”伊丽莎走过来,“脸色这么难看。” “这个土好熟悉……”我一脚踩住徽章,若无其事地抓起一把土,揉搓了两下,“好像在哪本书上见过。” “是吗?”伊丽莎蹲下来,也抓了一把土,有些迷惑地说道,“我怎么感觉就是普通的土?” “可能是我记错了。”我不好意思地对她笑了笑,然后,趁她站起身的一瞬间,闪电般抓住脚下的徽章,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队友们正在仔细观察四周。一个男生不小心刨出一颗惨白的头骨,吓得跌坐在地上,惊恐地喊叫了一声。有人忍不住嘲讽道“一惊一乍的干什么,不就是个头骨吗?看看队伍里两个女孩子,比你镇定多了。真丢我们男人的脸。” 男生晃了晃脑袋,指着那颗沾满黑泥的头骨,颤抖地说道“不……不是普通的头骨……里面有好多白色的小蝎子,太恶心了,真的太恶心了!不是说这座岛屿寸草不生吗?为什么还会有蝎子这么恶心的生物!” 伊丽莎翻了个白眼“胆子这么小,就不要接情报任务。”她走过去,拔出匕首,用力凿开头骨。白到透明的小蝎子潮水般涌出来,无头苍蝇似的乱爬乱钻,那个男生吓得差点晕过去,手脚并用地爬到了队友的身后。 伊丽莎耸耸肩“小蝎子都一个样,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不然可以算作一条情报了。” 这时,一个低哑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是黑钳蝎。” 这个声音很有辨识度,却是第一次听见,说明他加入队伍后,从未开口说过话。但能一眼认出刚出生的黑钳蝎,见识绝对不浅,我居然没有注意到队里有这号人物。 心中一动,我转过头,看见一个穿着灰蓝色衬衫的男人。他的领口微敞,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结实的胸肌和手臂。他戴着银白色面具,轮廓冷峻,下颚线利落而分明,眼睛是迷人的紫罗兰色,小拇指上闪烁着红宝石昂贵的微光。 很好,生怕我猜不出来是他一样,还专门留了个破绽让我猜。 我冷冷地扫他一眼,移开了视线,无视他的存在,专心逗弄地上的小蝎子。 有人问道“黑钳蝎是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种蝎子吗?” “一种魔物,传说中冥王的象征,实力能随着寿命的增加而增长。当它满两百岁时,可以拥有史诗级生物的实力。”埃里克平静地答道。 “史诗级生物?真的假的?那我们还打探什么情报,碰见一个两百岁的黑钳蝎,不就全完了?” 话音落下,周围一片死寂,大家脸上都露出明显的慌乱。埃里克却一语不发,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似乎在等什么。 我知道他在等我开口,忍了片刻,终究还是没忍住,说道“黑钳蝎的毒性很强,幼蝎却相当脆弱,比蚂蚁还要容易夭折。它活到两百岁的概率,还没有你们活到八十岁的概率大。”说着,我瞪了埃里克一下,“当务之急,是收集情报并上交,而不是制造焦虑和恐慌。” 被我讽刺了一句,他却淡淡一笑,甘之如饴地接话道“对不起,我错了。卡罗莉娜小姐说得对,我不该制造焦虑和恐慌。” 他如此轻易地承认错误,周围人都非常惊讶。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一样,没劲极了。我低下头,闷闷地咬了下唇,不再说话。 岛上有黑钳蝎,应该算一条情报。进入传送阵前,简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魔法笔记本,在上面写下情报,并且念出咒语,纸张会自动燃烧,然后出现在简的办公桌上。核实有效后,会立即记录到猎魔人档案上。回去以后,按档案的记录算钱。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条情报算谁的。挖出头骨的是胆小男生,凿开头骨、放出黑钳蝎的是伊丽莎,说出蝎子品种的是埃里克,告诉大家黑钳蝎并不可怕的却是我。讨论半天,他们最后认为这条情报应该算埃里克的。 我无所谓。埃里克却摇了摇头,低沉说道“卡罗莉娜小姐的学识显然比我更渊博,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条情报应该是卡罗莉娜小姐的。” 当恭维过于夸张,就变成了虚伪的奉承。其他人不知道他的身份,我可是知道。他这么恭维我,等于我在李斯特眼皮子底下弹了一首摇篮曲,这位钢琴大师却拍着我的肩,笑着说我的琴技已远远超出了他。奉承到这种程度,不像称赞,倒像是讽刺。 不想理他。我不客气地掏出笔记本,手指凭空划了几下,字迹自动落在纸张上。最后一个字落下,一缕幽蓝色的火焰吞噬了纸张。很快,那一页就消失不见。 过了一会儿,简的回信传来情报有效。 这么快就找到一条有效情报,所有人都精神一振,开始地毯式检查四周的动植物。有自信接下情报任务的猎魔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就连刚开始被小蝎子吓得鬼哭狼嚎的男生,都认出了一株罕见的、枯死后才会发芽的黑暗植物。 我原本也对搜集情报跃跃欲试,看见埃里克后,却瞬间失去了兴趣。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队伍的,但能肯定的是,这座岛上的每一株植物,每一种生物,小到泥土,大到气候,他绝对都认识。 在他的面前,因为发现某种罕见植物而大呼小叫,就像对坐拥凡尔赛宫的太阳王,炫耀有一克金子般羞耻。想想都觉得丢脸。 看来这次任务注定散不了心了。我戴上斗篷的帽子,走进前方的森林。 这座岛屿的气候真的很古怪,明明外面还在电闪雷鸣,森林里面却是冰天雪地,大雪是纷飞的细盐,妆裹着枯萎的黑色树枝。一只金色的蝴蝶在我旁边翩翩起舞,它的翅膀硕大,泛着琥珀般美丽晶莹的光泽。这种蝴蝶跟光明女神闪蝶很像,翅膀上的鳞片却含有剧毒,毒性比银环蛇还要刚烈。 我避开了那只蝴蝶。倒不是因为害怕它的毒性,而是它不停挥舞的蝶翅,太像一个人的眼睛。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那是黄金琥珀闪蝶。你认识它,怎么不写到笔记本上去。” 我僵硬了一下,转过身“g先生。” 他轻吁一口气“叫我埃里克。” 我不冷不热地说“怎么敢,g先生资产富可敌国,连分手费都是百万起步的翼龙。我只是一个舞女出身的铜级猎魔人,怎么好意思叫g先生的大名。”说完有些后悔,太阴阳怪气,太不像我的性格了,就差直接告诉他,“我还是非常在意你”。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分明不是斤斤计较的人,见到他以后,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要讽刺他。 他沉默了片刻,说道“别听他们胡说。不是分手费,只是一件单纯的礼物。” 话落,他上前一步,握住我的手腕。时隔几日,再度被他触碰皮肤,仍然有种被滚烫烙铁灼伤的感觉。我下意识地想甩开他的手“别碰我!” “对不起。”他却没有松开我的手,反而凑近了一些。他的颈间有种高雅的、苦涩的、辛烈的清淡香气,强势地钻进我的鼻子里。我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后背撞到一棵坚硬的枯树上。 “对不起,我知道该给你时间消气,但是,太想念莉莉了,情不自禁地跟了过来。”他低头盯着我的眼睛,不知是否瞳仁变成紫罗兰色的缘故,他整个人不再散发着冷血动物般的攻击性,宛如温润的初春植物,“这些都是真话,我发誓。” 第37章 我深吸一口气, 压低了声音“你还没发现么,埃里克。我跟你的矛盾,根本不是说真话与否的问题, 而是你的态度不够真诚。” 他停顿了一下,有些疑惑“我不明白。” 他的眼神不似作伪, 看来是真的疑惑。我想了想, 疲惫地问道“你戴面具的目的是什么?”不等他回答,我继续问道, “为了不让人认出你,对么。” 他迟疑地点点头。 “掩饰自己的相貌和身份, 这是面具的作用。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假面舞会’。舞会上,人人都戴着花哨的假面,以防自己被熟人认出来……”我叹了一声, “我想说的是, 生活不是假面舞会,我也不是你的舞伴,你没必要一直戴着面具跟我说话。既然喜欢我, 甚至爱我, 就用你的真面目面对我。” 说着,我推开他的身体, 抛下一句话“言尽于此,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我走出了风雪交加的森林。他没再跟过来。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也许在他的眼里, 整个世界都是一场假面舞会, 必须举止优雅、言语滴水不漏,才能融入进去。这无可厚非。但我想要的是爱人,而不是完美却不能交心的舞伴。如果连最基本的真诚都做不到,又怎么可能成为爱人呢? 走到空地上,我揉揉眉心,再度叹了一口气。一个性感却清澈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吵架了?” 是伊丽莎的声音。我以为她在跟其他人说话,没有回头,直到她走过来,轻拍了拍我的肩“g先生都追到这里来了,你们还没有和好?” 我愣住“你怎么知道的?” “太明显啦。”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舔了舔丰盈的嘴唇,“就他那个气质,全世界有几个男人能有?他跟这群窝囊废站在一起,就像豹子钻进猫窝一样,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的气质非同一般。考虑到他对你那么低声下气,一下就猜到了他是g先生。” 说得也是,埃里克的气质确实出众。我没再纠结这个问题,摇摇头,说“吵架是无意义的拌嘴,我和他是真的有矛盾需要解决。” “这么认真?”伊丽莎惊讶地说,“原来你和他不是玩玩。” “玩玩?为什么这么认为?” “你比我想象得还要单纯。这个社会上,连普通人都玩起了情妇和情夫,更何况不知道明天如何的我们。没几个猎魔人相信爱情。今天,你抱着一个男人爱得要死要活,也许明天他就死在了魔物任务里。大家都很忙,哪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爱一个必死的人?所以,在一起都只是为了解决需求罢了。”她拨了拨肩上的卷发,“不过,你和g先生的情况特殊,可能是真爱吧。” 听见这番话,我突然有些不确定起来“我……不知道,我以为男女在一起,都是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现在小说都不这么写了,去看看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男女主角大多都是因为肉—欲在一起。这年头,连作家都不追求灵魂伴侣了,我们还追求干什么?听我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子,只会喜欢你的脸蛋和身体,不要太在意他们的想法,不然你会受伤的。” ……这样吗? 说起来,埃里克是我的初恋,和第一个接吻对象。虽然知道时下偷情是常态,甚至有男人为了追寻刺激,会把自己的妻子介绍给年轻俊美的男子,在旁边偷看他们打情骂俏……但埃里克的气质太过冷峻禁欲,导致我从未往那方面想过。 仔细想想,他似乎从未说过,跟我在一起是为了追求灵魂共鸣,也没有说过想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只是说禁术的影响是,让我一辈子都无法离开他……我却理解成了,他想要跟我在一起一辈子,还认真思考了他不够真诚的毛病,甚至翻看了很久的郡史,想帮他摆脱大衮的控制。如果他真的只是想和我发生关系,那我还当着他的面,说出那番话……完了,想想都尴尬。 是我把“喜欢”和“爱”看得太重了么。在老变态身边时,我至少见过他对不下十个女人说过“我爱你”。我还以为他这种情况是个例。 越想越尴尬。怪不得我对埃里克说,“你的态度不够真诚”时,他回答“我不明白”。我也不明白当时的自己在想什么……居然说了那么长一段话,去分析他的性格和行为,还让他用真面目面对我。想到这里,我捂住脸,简直想刨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抬头看他,因为一看就会回忆起森林的尴尬时光。幸运的是,他也没再主动找我说话。这种僵硬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有人提议原地休息,队友们开始驻扎简易帐篷。我低着头,找了个远离队友的地方,撑起魔法帐篷。 这时,一个修长挺拔的影子出现在我的前方。不用想,绝对是埃里克。他来干什么?想告诉我,我误解了他的意思?其实他对我的喜欢,更多源自于身体,而不是心灵? 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拆开睡袋,扔进帐篷里。与此同时,他走近了一些,单手撑在我的头上,轻声说出第一句话“莉莉,你之前误解了我的意思。” 尴尬终于达到,浑身的血液都冲上脸颊。我耳根发热,猛地站了起来,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的意思!别说话!” 他怔了一下“什么?” 根本没办法看着他的脸庞说话。我背过身,对着他的影子,硬着头皮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现在没心思考虑这些,以后再说吧。” 刚好,伊丽莎过来找我。我立即松了一口气,跑到她的身边,跟她一起走进白雪皑皑的森林里。 “脸红成这样,g找你摊牌了?”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微笑着说。 我头疼地摆摆手“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估计意思差不多吧。” “没想到莉莉是这么纯情的女孩子……真是少见。”她突然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向她,“估计还没有跟男人发生关系吧。” 这句话已经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话题范畴,我哈哈笑了一下,当作没听见。她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么能装,真不知道那些男人都喜欢你哪里。” 我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伊丽莎?” 她嗤笑一声,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装什么装,这套对男人有用,在我面前却是完全没用。说真的,你哪里比得上我,为什么他会喜欢你呢?” 她的恶意来得太突然,我顿了一会儿,才试探地问道“……你喜欢g?” “谁喜欢他?”伊丽莎轻蔑地笑笑,“我爱的人是赫帝斯公爵。” 我立刻懂了“那枚徽章是你故意扔到地上的?为了试探我的身份?” “还算有脑子。你知道么,公爵找了你三十年,一直认为你没有死……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这些年,他一直坚持服用捕梦兽的眼睛,只为在梦中见到你……你跟我说说,你究竟哪里好,值得他这么情深意重?”她的眼神变得比天色还要阴冷,声音也愈发尖利,“他甚至找了个画师,把你各种神韵的画像贴满了走廊。为了接近他,讨好他,这些年我一直在模仿你的表情,学习你的举止,他却还是没有正眼看过我……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如你,见到你以后,更是觉得你一点都比不上我!” 我不动声色与她拉开了距离“赫帝斯是我的养父,我对他没有半点旖旎的心思。伊丽莎,我不是你的敌人。” “这话骗鬼去吧!”她冷笑一声,“谁不知道你们有一腿?只有那些傻男人,才会觉得你是想追求灵魂伴侣的纯情处女……能跟自己养父搞在一起的女人,能纯情到哪里去?你知道么,上午我对你说情妇情夫时,你一脸懵懂的表情,我看到差点吐出来,你就是靠这个蒙骗了公爵,对吧。也是,这么做作的神态,我可学不来。” 话音落下,只见寒光一闪,她竟然拔出匕首,狠狠朝我扑了过来。我侧身躲开,一脚踹向她的手腕。“咔嚓”一下,她的腕骨碎裂,匕首噗呲扎进雪堆里。 真是个傻姑娘。赫帝斯换女人比换衣服还要勤快,有段时间,他甚至记不住一起睡觉的女人长什么样子。跟这种人谈情说爱,还不如养一条狗,毕竟狗能记住每个喂过它的人。 太可惜了。原以为能和她成为好朋友……没想到她是赫帝斯的人。对待赫帝斯的走狗,我一向不留任何情面。 不给她反击的机会,我抽出匕首,对准她的脖子甩过去。在她转身避开的一刹那,一脚踹向她的后背。她并不是赫帝斯培养的奸细,身手远不如我,轻易地被我踹中,额头“砰”地撞到树干上,软软地瘫在雪地里。 有种欺负小朋友的感觉。我扶着额,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她。这时,只听“嘭”的一声,深紫色的烟花在阴霾的天空上炸开。她居然放了一个信号弹,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原本想杀了你,再自杀……这样,公爵就能永远记住我了……可惜,我失败了,不过……找到你也不错,我是第一个找到你的人,这样公爵也能记住我……” “好想成为你啊……我真的好想体会被公爵喜欢的感觉……” 这是她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等我察觉到不对劲时,她已经用匕首自杀身亡,鲜血从腹部潺潺流出,将雪地染成了刺目的红色。 第38章 疯子容易吸引疯子。我见过太多女人因为赫帝斯而死。伊丽莎自杀, 老实说, 我并不怎么惊讶。 或者说,已经没有力气惊讶——看见信号弹的一刹那, 我整个人就像是被判死刑的囚徒般, 差点跌坐在地上。 是我太不谨慎了。正常人看到黑钳蝎徽章, 第一反应都该是疑惑或无视, 我却是想把它藏起来, 不怪伊丽莎会察觉到我的身份。 仰头望向幽灵岛的天空, 如此深邃,如此静谧。我呼出一团白雾,开始往回走。不知道伊丽莎放出的信号弹是什么等级, 如果是最低的等级, 我还有逃走的时间……如果是最高等级, 我估计跟埃里克道别的时间都没有。 既然伊丽莎是赫帝斯的人, 那我之前应该……误会了埃里克。 穿过一丛黑色的荆棘,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前方。 他穿着深紫色的宽松斗篷,帽子垂下,盖住大半张面庞,露出修挺的鼻梁和玫瑰色的嘴唇。若不是他的身材比一般男人还要高大,气质比一般男人还要锋锐,恐怕不少人都会把他认成漂亮的女人。他是闻到香味都会死亡的剧毒鲜花, 尽管如此, 仍然有许多女人宁愿去死也要摘下他。 逃了两辈子。 两个名字, 两个身体, 两个身份。 没想到还是无法逃离他。 我取下斗篷的帽子,抬头望向他。刚好,他也抬起了眼睛。反正都要被他恶心,不如先恶心他一下。我笑笑“父亲,好久不见。” 话音落下,他瞬间移动到我的面前,单手扣住我的脖颈,大拇指摩挲着我颈侧的血管“还是我的宝贝最懂我,知道如何最快激怒我。” 狂风掀开了他的斗篷兜帽。他的瞳仁是冰冷剔透的红宝石,给人一种总处于失控边缘的感觉。 我对男女那些事一向迟钝,很多人都曾调侃过我和赫帝斯的关系。一开始,我以为他们认错人了,毕竟赫帝斯的女人多如牛毛,连他自己都记不清那些女人的相貌特征,更何况其他人。认错也正常。 直到一天,任务结束,我回公爵府交任务。交了任务后,我本想去街上逛逛,却被仆人通知,晚上跟赫帝斯共进晚餐。我琢磨着,可能又是见不得人的任务要给我,穿着带血的斗篷就过去了。 当时,赫帝斯坐在长餐桌的主位上,戴着金丝单片眼镜,长长的链条没入乌黑的长发里。 他的五官精致得接近瑰丽,身材却高大劲瘦,充满了男性的力量。他的情人不止一次跟我抱怨,公爵本人比她们还要漂亮。但当他对她们微微一笑,她们又被迷得神魂颠倒,再没有力气关注他艳丽的脸蛋。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五官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柔美,行事作风却比大多数男人还要强硬。 不知是否出生于中世纪的缘故,他的思想时而开明,时而保守。他将我当成杀手、继承人和交际花培养,却希望我能像天使一样纯洁,以及像金丝雀一样听话。这显然是做梦。 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却摇了摇头,指了指他旁边的座位“过来。” 我依言坐过去。 男仆开始上餐。赫帝斯的鼻尖耸动了两下,从一堆公文里抬头,眯着眼看向我,笑了“刚回家就想惹我生气?” 我有些迷茫“我……怎么了?” 他放下公文,俯身过来,单手扯掉我的斗篷,扔到一边“我不喜欢你的身上有其他人的气味,哪怕那个人是个死人,懂了么。”说着,他坐了回去,拆开餐巾,铺在自己的膝盖上,“希望你懂了。这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这句话中浓浓的占有欲,让我恶心了好一阵,再尝不出任何味道。一顿晚餐下来,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专门为了恶心我吗?还是有其他什么深意? 就像多年前,他醉酒后,反复摩挲着我的眼睛,恋恋不舍地说它们是世界上最美的红宝石,想把它们嵌在戒面上。清醒以后,他平静地让我别介意,说那些话,是因为他曾有一个红色眼眸的发妻。我的眼睛让他想起了她。后来,我查到他根本没娶过妻子。 他对我的感情是个谜。我始终不愿相信,他对我有男女之情。不过,他还算有些分寸,除了摩挲我的眼睛,再没有做过其他出格的事。但摩挲眼睛,显然已超过了养父女的界限。确实,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他也不可能当一个慈父……可我永远记得,是他把我带离了那个灰暗的家庭,让我知道少女的童年,除了拳打脚踢,还有脂膏、香粉和大摆裙。 有时候,我真希望他只是单纯的变态。把我当成畜生,都好过于把我当成情人。 “这么久没见到我,”他柔和却充满磁性的嗓音,将我拽回现实,“有没有想我,宝贝。” 我呵呵笑了一声,直白地答道“不想。” 他微微一笑,声音轻柔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无所谓,不管怎样,你都是要跟我回家的。”说着,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一条长长的空间裂缝出现在我们面前。 看着里面的布置,我终于感到了久违的恐惧,就像一只在天空翱翔许久的鸟儿,又看到了从前的牢笼。 “欢迎回家。”他说。 我的手指颤抖起来,牙齿也在打颤。没有人知道赫帝斯的具体住址,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资产,却在十几个国家和岛屿都有庄园,并且都修缮得一模一样。他的疑心病极重,即便是他的心腹,也不知道那些巢穴的具体方位。三十年过去,这个男人的疑心只会更重,而不会消失。我踏进去的一瞬间,突然有些害怕,自己能否再看到外面的天地。 忽然很后悔打断埃里克的话……不管他有没有那个意思,都很正常。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那方面的需求。我对他也有那种。如果时间能回溯就好了,回到埃里克找我说话的那一刻,我绝对不会跟伊丽莎走进森林,而是搂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双唇。 可惜,没有如果。强烈的恐惧和紧张使我浑身战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走了一段路,我就走不下去了,蹲下来,捂住脸庞,深深地吸气、吐气。 赫帝斯打开纯金怀表,看了一眼“给你一分钟。” 我抬头看向他。这时,他忽然朝我靠近一步,深紫色的衣摆晃动,窄紧的短靴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终于再也忍不住,垂头撑着地板,把一整天吃下的东西,都呕吐了出来。 吐到最后,胃里空荡荡的,前胸已紧贴着后背,只能呕出胃液和口水。期间,赫帝斯一直没有说话,站在一旁,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干呕。中途有好几个仆人路过,都用看死人的眼神望着我。 他们显然低估了赫帝斯的气量。这人有时候无情得接近残忍,有时候却大度得让人纳闷。见我吐完,他对一个侍女勾勾手指“带她去梳洗。” 侍女看着我吐出来的秽物,小心翼翼地说“地牢里没有梳洗的地方……” 赫帝斯哈哈大笑,眼神却森冷毫无笑意“谁告诉你,带她去地牢的?送到我的房间去,打扮得好看点,晚上她是我的女伴。” 要不是我胃里一滴都没有了,就凭这句话,我还能接着吐。 侍女将我扶起来,因为不确定赫帝斯究竟对我是什么态度,她对我也相当小心翼翼。一路上,她不停地用余光打量我。当看见我正脸的那一刹那,她捂着嘴巴,震惊地说“天哪,原来您、您就是嘉纳特小姐……天哪……您没有死!” 嘉纳特,赫帝斯给我取的名字,因为他不喜欢“克莉丝”的寓意。 我想了想,微笑着说“被你发现了。是的,我是他失散多年的女儿。” 侍女羡慕地说“怪不得公爵大人对你这么好……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公爵大人面前呕吐……他还能谈笑风生呢……” 我继续微笑“毕竟我是他最宠爱的小女儿。” 整个赫帝斯庄园修建得比皇宫还要宏伟华丽,柱廊是米白色,穹顶是金铜色,雕刻与壁画均是艺术大师的水准。穿过一条金碧辉煌的走廊,正方形大理石地板倒映出水晶吊灯和我惨白的脸色。两个侍卫打开套房的大门,深红色地毯和成百上千只白蜡烛映入眼帘。 套房内,有书房、更衣室和两间卧室,以及一个正对花园的露台。从我这里望过去,能看见葱郁茂密的树林,与潺潺流动的清澈喷泉。侍女准备带我去更衣室的浴室。我拦住她“不用那么麻烦。”说完,对着自己释放了一个清洁术。 侍女满眼崇拜“会魔法真好。”她又叫了两个侍女过来。她们把我按在梳妆镜前,在我的头发上喷香水、抹发膏,用画笔沾着粉红色的脂粉,轻扫在我的眼角和双颊上。这张脸一下变得楚楚可怜起来。她们还拿出一种紫蓝色的闪粉,看着是紫蓝色,涂在皮肤上却是清透的白色,在阳光下又会焕发出紫蓝色的粼粼闪光。不得不说,女人在变美这方面的智慧,领先了男人好几个世纪。 一个小时后,镜中的我已换了一个模样深栗色的头发被烧红的钳子烫成大卷,反射着油润发膏的光泽。眼角、双颊和鼻头均泛着楚楚可怜的浅粉色,一推就倒般柔弱。身上是淡蓝色的露肩长裙,笼罩着层层雪白的轻纱,裙摆上点缀着黄金和红宝石拼凑的欧石楠花。 确实很美。看到自己变美,心情应该很好才对,但一想到这模样,是打扮给赫帝斯看的。我胃里就一阵难受。 原以为见到老变态,就是我今天恶心的最顶峰,没想到更恶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还剩一点时间,侍女们打开一个小皮箱,掏出锉刀,要为我修剪指甲。怕我无聊,她们将宴会宾客的清单递给我,让我提前熟悉宾客的名字。翻开一看,第一个名字奥古斯。 很好,不愧是老变态。 合上清单,我心平气和地深呼吸了一下。果然,什么为了心爱的小女儿,和新血族决裂,什么找了我三十年,在走廊贴满了我的画像,坚持服用捕梦兽的眼睛……都不过是刺激奥古斯的手段。奥古斯这人起于微末,没有血亲,没有后代,我是唯一跟他有关系的血族,老变态当然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想到这里,我松了一口气,恶心的感觉总算消下去不少。比起恋恋不忘的情人、心爱的小女儿等等令人作呕的身份,我宁愿当个没有姓名的工具人。 半个小时后,我的指甲被她们修成十枚莹莹发光的贝壳片。直到这时,终于来人通知我,宴会的时间到了。 我提着裙子站起来,穿上蓬帕杜高跟鞋。两百年过去,贵族们还是喜欢用迂回且繁琐的方式,显摆自己的懒惰和财富。越是不便走路的鞋子和裙子,越能展示出身份的高贵。当裙子繁重到需要侍女提起时,说明这个女人已经站到了世界的顶端。 这些装束就像是用金线和绸缎纺织的鸟笼,让我一阵喘不过气。 走出房间。赫帝斯正在门口等我,他难得没有穿那身紫色长袍,换成了白衬衫、深蓝马甲和黑色长裤,外套是垂至膝盖的硬领黑大衣,戴着珍稀兽皮手套,大拇指戴着象征着旧血族身份的黄金戒指。 他饶有兴趣地打量了我一会儿“宝贝真好看。”说完,他抬起一只手臂,示意我挽上去。 我假笑了一下,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 他却顺势扣住我的手,五指穿过我的手指,犹如牢实的枷锁,难以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跳起来甩开他的手。 快到宴会大厅时,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赫帝斯,我懂你的意思。你想要血族之王的位置,想要奥古斯失控……你心里在想什么,我都知道。所以,能不能适可而止,别再做这些恶心你我的行为,可能你从未把我当成过女儿,但我真的曾把你当成父亲。” “你的父亲叫亨利·阿克塞尔,早已在五十年前死去。”他顿了片刻,冷冷地说道,“既然知道自己是刺激奥古斯的工具,那就忍着。” 他将我拽近了一些,不再牵着我的手,手掌却重重地扣在我的腰上。宴厅的大门被推开,水晶吊灯光芒四射,黄金铸成的烛台闪烁着迷离的微光,众血族端着高脚杯,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轻声细语地交谈,时不时碰一下杯子。 我和赫帝斯走进去后,好几个人过来打招呼。 一个女人走过来,她是旧血族,黑发高盘在头顶,珍珠耳环硕大圆润,长袍样式端正,里面却连胸褡都没有。她看看我,又看看赫帝斯“你宁愿她当你的女伴,也不要我?她哪里值得你喜欢,脸还是身体?如果是身体的话,今晚我想跟她比比,我不信她让你更舒服。” 这种对话让我厌倦。正好,这身装扮是清纯无辜型,我眨眨眼,尽量可怜兮兮地说“夫人,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是父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他专门举行这个宴会,告诉大家我回来了。” 看着女人尴尬的表情,和赫帝斯冷冰冰的脸色,我终于舒服了。一句话恶心了两个人,真爽。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克莉丝?” 回过头,是奥古斯。他穿着银纹精细的黑色长袍,长发是月光下的银色溪水,松松地系在脑后。他的眉毛狭长而浓密,瞳孔是温和的天空色,大拇指戴着可以直接进入无昼城的魔法戒指。 他看着我,像是完全忘记了那晚的不豫。当然,这些都是假象,因为他一开口就暴露了浓浓的火药味“g呢?你们不是在一起了吗?怎么不带他来见见你的养父。” 女人不明状况“是那个猎魔人榜首g吗?” “不错。”奥古斯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好整以暇地笑着说,“我喜欢公爵小姐很久了,那晚意外撞见她,本想带她回无昼城举办婚礼,她却毫不犹豫投向了g的怀抱,让我伤心了好一阵子。” 女人不可置信地看看我,又看看奥古斯“没想到公爵小姐这么有魅力……顶级猎魔人和血族之王都拜倒你的裙下。” 奥古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恐怕不止。”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半晌过去,赫帝斯拍拍我的肩,冷淡地笑了“看来你这段时间的经历,比我想象得还要丰富。” 第39章 这边的热闹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 见他们都靠拢过来, 机不可失,我忍着恶心, 亲密地挽住老变态的胳膊, 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赫帝斯眯着眼睛, 单手揽住我的腰, 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问道“又想耍什么花样, 宝贝。” 奥古斯停止晃动高脚杯,目光冷冽地望着我们。 渐渐地,周围人都走了过来, 有新血族的女伯爵、赫帝斯的旧情妇、无昼城的司法官……他们均衣冠楚楚,手持高脚杯,面带微笑。时机到了, 我立刻嗓音甜蜜地问赫帝斯“那父亲同意我和g先生在一起吗?”感受到赫帝斯的眼神一瞬间变得阴冷无比, 我吞了口唾沫, 尽量保持微笑,“我是真的很喜欢g先生呢。” 奥古斯嗤笑一声。赫帝斯盯着我的面庞,没有回答。 只有白袍女人真的认为我是赫帝斯的小女儿, 为了讨好公爵和“公爵小姐”, 殷勤地加入讨论“听说g不到五十岁, 就已经独立猎杀了六头史诗级魔物, 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战绩……想想我五十岁在干什么, 好像还自以为是小姑娘, 和几个男人不清不楚地谈恋爱,如果传闻是真的,g确实是不错的公爵女婿人选。” 我对上赫帝斯的双眼,原以为他会生气,会恼怒,至少应该推开我,走到其他女人的身边,像教训他那些不听话的情人一样,忽视她们,冷落她们。谁知,他很快平静下来,轻描淡写地说“这么说,我应该把g也请过来。你说呢,宝贝。” 挑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再挑衅下去对我不利。正要服软,却听奥古斯淡淡地说道“不错的主意。上次我和他决斗输了,这次正好赢回来。” 一个女孩子捂嘴惊呼道“陛下,你还跟g决斗过?” 奥古斯轻笑着说“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决斗很正常。”他顿了顿,将高脚杯对准赫帝斯,意有所指地说,“就怕有的人连决斗的资格都没有。” 我不想成为他和赫帝斯明争暗斗的牺牲品,瞪了他一眼,准备转移话题,却被赫帝斯重重地按进了怀里。 璀璨水晶吊灯下,他的眸子红宝石般温柔艳丽,声音却阴沉躁戾“陛下,这里不是无昼城,说话是不是不该这么随性?” 奥古斯抿了一口红酒“听不懂公爵在说什么。我这人说话一向严谨,从来都是空穴来风。”他微微笑着环顾四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不会说假话,公爵对自己的养女抱有龌龊心思,难道敢做不敢认么。” 话音落下,抽气声四起。 我倏地抬头望向奥古斯。 赫帝斯平淡地说道“有什么不敢认,她又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们是血族,不讲究人伦道德。” “原来如此。”奥古斯点了点头,“公爵一直在外宣传,说我们新血族毫无人性,养人畜,喝人血。到了自己身上,却说血族不讲究人伦,有意思。确实,我们是血族,人类是我们的食物,就像没有狮子遵循羚羊的规则一样,血族确实没必要讲究人性。但是,血族尽管没有人性,却有伦理。公爵大人爱慕自己的养女,可谓突破人与血族的底线……看来旧血族才是与人类最不相似的种族。” 气氛剑拔弩张。我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些,找侍者要了一杯红酒,不想卷入他们的争执。 “说这么多,还不是想得到她。”赫帝斯脱下手套,面无表情地旋转了一下大拇指的黄金戒指,“可惜,只要我活着,你们就没可能在一起。” “没关系,反正你也不会活很久。”奥古斯语气温和地说道,“三百岁,不管对旧血族还是新血族,都已经是高寿。年轻女孩的世界,你显然已经进不去了。” 这句话说完,赫帝斯脸色铁青,摊开手掌朝上,杯中红酒飞速涌出,凝结成一支酒红色的冰箭,箭尖直指奥古斯的胸口。 奥古斯神色淡然“这才是你邀请我的目的,对么。” 所有人大气不敢出。 一个瘦削的男人站出来,清了清喉咙“公爵殿下……陛下,真的没必要因为一个女人闹得这么难看。” 女人? 他们争夺的,从来不是女人。 对这些上位者而言,女人只是一个符号,代表资源的符号。赫帝斯有句话说得不错,“猎人气质就是男性气质”。以前我总认为这话过于偏颇,像女人当不了猎人似的。现在想想,人类文明从原始部落到现在,社会分工基本没怎么改变过,还是统治者、采撷者和捕猎手。因为男人的体能比女人优越一些,以前都是由男人充当捕猎手,所以一提到男性气质,很多人都会想到狩猎与掠夺。听上去似乎很不公平,但当他们一旦不再能掠夺资源,就会被部落淘汰。 表面上,这两个人是为了我而大动干戈,实际上他们的目的是争一个高低。谁能拿到“我”这个资源,谁就能淘汰对方。 瘦男人这时候劝架,等于找死。果然,他话音刚落,赫帝斯手上的冰箭就刺穿了他的胸口。蓝色血液飙射了一地。他跪倒在地上,捂住胸口的血洞,奄奄一息地爬到了人群的后面。 “不允许其他声音出现,公爵掌管话语权的方式,真令我大开眼界。”奥古斯将水晶杯递给随从,轻轻一抬手,餐车上水晶杯金字塔里的红葡萄酒,立即流向他的手掌,时而化为数百支冰箭,时而化为一头酒红色的翼龙,“这种马戏团小丑都不屑使用的把戏,居然是公爵震慑新血族的手段,我真的很惊讶。” “我也很惊讶,陛下也许是在无昼城住太久了,竟然不知道井绳也可以成为致命的巨龙。”赫帝斯淡淡地说道。 这句话应该只是他随口一说,他却没有想到,就在几日前,奥古斯才被埃里克用绳索勒住了脖颈。只见奥古斯脸色一变,悬浮在半空中的红酒猛地劈头浇下,在场的人瞬间变成了酒红色的落汤鸡。 我早就远离了他们,并没有被这场酒雨波及,但好几个想要接近赫帝斯和奥古斯的女孩,头发和裙子都被淋湿了。她们张大嘴巴,面面相觑,似乎不懂这场宴会为什么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陛下,”赫帝斯冷冷地看向奥古斯,酒液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落,“你这是什么意思。” “开个玩笑。我相信公爵不会跟我计较。” “只要陛下有分寸,我当然不会计较。” 我忽然想到一句话狗咬狗,一嘴毛。 可惜,他们的战况并不激烈,虽然在互咬,咬下的却只是浮毛。我想象中满地狗毛的场面并没有出现。正琢磨着要不要过去煽风点火,一个男仆走到赫帝斯身边,轻声耳语了几句。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赫帝斯竟眼神锋利地看了我一眼。 平白无故瞪我干什么,他和奥古斯吵得那么难看,我都没有插嘴,已经非常乖巧了。 下一秒,我知道他为什么瞪我了。他抬起眼,对奥古斯说“你给g发了请帖?” 只有赫帝斯本人知道他庄园的地址,所以其他人想来他的庄园,必须通过请帖附带的传送符文。为了方便宾客及其属下或家人过来,请帖会附赠“子请帖”,像奥古斯这种级别的宾客,“子请帖”能有一百多张,一般由心腹或护卫持有。赫帝斯没想到,他会把其中一张“子请帖”寄给埃里克。 “g是克莉丝的情人,他想娶克莉丝,我也想娶克莉丝,当然要给他一张请帖,跟他一起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到底把克莉丝给谁。” 赫帝斯冷笑了一声“原本我很相信我的女儿如此受欢迎,听到这里,不禁怀疑,这是否陛下又一个挑拨离间的计谋。” “相信我,我宁愿放弃这个挑拨离间的机会,也不愿意增加一个g那样强劲的情敌。” 赫帝斯缓缓地问道“什么意思。” “你信么,如果你、我和g同时在她面前受伤,她绝不会多看你我一眼,直接去g的身边。”奥古斯轻轻笑着,“你知道,我和她曾有过契约,能感应到她一部分情绪……她讨厌谁,喜欢谁,我都一清二楚。”他深深地望向我,“克莉丝,你希望我跟公爵两败俱伤,然后跟g在一起,我猜得对么。” 契约?感应到我一部分情绪? 真的假的?为什么他以前从未提过? 我顿了顿,说道“无论有没有g,我都不会喜欢你。奥古斯,你知道我的想法,为什么总喜欢让我重复。” 周围人都倒抽一口气。 本以为说完这句话,这件事就算结束,谁知,赫帝斯直接将我拽到宴厅的角落,居高临下地迫视着我“你真的喜欢g?” 他的眼神对我而言,始终充满了无法承受的压迫感。我快速地看他一眼,低下头“不关你的事。” 他将我拽近了一些,指腹轻轻摩挲着我手腕的血管,语气冰冷而危险“宝贝,所有人都知道g是我最器重的晚辈,对付奥古斯的左右臂膀……而你是我最爱的女人,你跟他搞上,相当于当众打我一巴掌。” “赫帝斯,你不要这么说话,真的很恶心。” “恶心?”他突然逼近一步,手臂撑在我的身侧,封锁了我的退路,“从什么时候觉得我恶心的呢,是我收养你的那一天,还是……”他垂着头,用手指轻刮了一下我的眼角,“我跟你表白的那一晚?” 此时此刻,我脑中只剩下一句话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赫帝斯低声念出一句咒语,布下隔音术。他抬起我的下巴,寒声问道“回答我,嘉纳特。你明知我对你有欲望,却仍然对我表明忠心,陪在我的身边,帮我铲除异己,若即若离,将我勾引得神魂颠倒,连和其他女人睡觉都想着你,现在,却反过来指责我恶心……你作为勾引养父的贱货,难道就不恶心么。” 第一次听见如此羞辱人格的言语,我气得喉咙发紧,浑身发抖。用力推搡着他的臂膀,但他的力量比千钧还要沉重。 实在没办法了,我抬头望向奥古斯,希望他能帮帮我,哪怕只是走近一些,别让我独自面对这个变态也好。他却漠然地转过了头,开始跟其他女人谈笑。他不是说契约能感应到我的情绪吗?难道他现在感应不到我有多绝望? “原来在你心里,奥古斯比我还要重要……”赫帝斯扳过我的脸,“可惜,他身份低贱,是戴着王冠也上不了台面的奴隶,并没有勇气反抗我。你记住,真正能给你荣耀,能给你幸福,能给你快乐的人,只有我一个。记得你以前说过,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为什么现在不作数了呢。” 我握紧双拳,愤怒、恶心、羞耻、恐惧等尖锐的情绪,在胸腔内翻搅回荡。这是我这辈子最脆弱、最需要拯救的时刻,但是没有人注意到我的难过和无助,一个人也没有。 我很少向人求助。 现在却希望能有个人来救救我…… 救救我。 就在这时,只听“砰”一声,宴厅大门被踹开。下一刻,赫帝斯冷不丁倒退两步,像是被什么猛地撞开。 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大厅门口。 他穿着灰蓝色的衬衫,领口微敞,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和结实的胸肌,脸上戴着银白色面具,下颚线凌厉,长靴还沾着幽灵岛的黑泥。 他看向我,朝我伸出手“莉莉。” 鼻腔一酸,泪水瞬间冲向眼眶,大颗大颗地涌出来。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扑进他的怀中,第一次觉得这个怀抱如此温暖,如此安全。 第40章 “我在这里, 莉莉。”埃里克单手搂着我的腰,轻拍着我的后背, 他没有问我发生了什么,也没有问我为什么如此难过, 他只是将我揽进怀中, 声音低沉地安慰道, “没事了。” 突然明白为什么小孩子受委屈后, 不能被安慰。因为无条件的宠溺与纵容,会放大一切委屈和难受。在他的怀里,我失去了思考能力, 失去了理性和分寸,只想用他身上清淡的香气, 驱散愤怒、羞耻和恶心等负面情绪。 一个极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嘉纳特,回来。” 浑身一僵。这个声音简直就是我的噩梦。我抓着埃里克的衣角, 不知道是否该回头。忽然想起一件事,埃里克是血族猎魔人, 如果想在猎魔人中更进一步, 必然会跟旧血族合作, 而老变态是旧血族的最高统治者。若是老变态用他的前途作要挟……他会把我交出去吗? 埃里克确实喜欢我,甚至爱我,但不一定会为我放弃前途。很少有男人将爱情看得比前途还重, 有的男人甚至会为前途放弃人性。比如上位者攻占一座城市, 明知暴戾恣睢不可取, 却仍会放纵士兵去打砸抢烧。因为作为首领, 他需要用这种手段去获取资源,去宣扬自己的权威,哪怕违背人性。 忽然不敢面对埃里克的选择,我将头埋进他的怀里,鸵鸟般闭上了眼睛。 原以为他会把我推过去,谁知,腰上的力道竟加重了一些,他低沉清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殿下,她不想回去,何必强求。” 赫帝斯顿了片刻,再开口时,每个字都带着浓浓的轻蔑“奥古斯跟我争就算了,好歹他是新血族的王,你是个什么东西?没有我的默许,你能走到今天?信不信我让你再也当不了猎魔人。” 埃里克的回答淡漠且有力“我成为猎魔人是因为想找到她。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可有可无。” 听见这句话,我突然觉得以前的自己非常过分。 毫无疑问,埃里克有时候确实不够真诚,对我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都像经过精密计算般恰到好处。所以,那天我对他说,希望他能摘下面具,用真面目面对我。但是这一刻,不知是否这些人都虚伪得令人作呕的缘故,我居然觉得,他对我戴上面具是一种变相的保护。 也许,我该了解一下,他将真面目掩饰起来的原因,而不是武断他是个虚伪的人…… “有趣。就算你放弃猎魔人的身份,你以为你能带她离开?这次在你面前的,可不是无昼城的分身。”奥古斯的声音。 “是否带她离开,意愿在她,而不是在我。若是她愿意跟我离开,赴汤蹈火,也荣幸之至。” 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让人心动的言语。胸腔内莫名的情绪快满溢出来,我抬起头,望向他瘦削分明的下颚“走吧。” 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好。” 身后传来几声恐惧的尖叫。回头望过去,是奥古斯陷入了失控的状态。他冰蓝色的眸子染上可怖的猩红,右手上变幻出一柄冒着寒气的魔杖。 他的魔法还是我亲自教的。学会魔法需要捕获元素,我悄悄带他去了一趟元素峡谷,当他捕获到水元素时,高兴了好几天。新血族禁止学习魔法,我再三叮嘱他不要暴露自己会魔法的事实。 他答应得很快,私底下却研究出一种会盛开、会凋零的魔法冰玫瑰,送到我手上。当时,我完全没意识到他已对我产生异样的情愫,加上他穿着侍女的衣服,情不自禁地抱了他一下,说了声谢谢。 想起往事,再看看现在的他……我闭了闭眼,忽然不想再忍下去,转过身,呵斥道“够了!” 奥古斯红着眼睛问道“什么够了?” “放过我,奥古斯。你根本不喜欢我。” 他的瞳仁失控地爬上冰蓝色的魔法纹路,神色阴沉,显得尤为恐怖“你是我的女神,是我低谷时唯一的曙光……我爱你爱得发狂,怎么会不喜欢你。” “不,我只不过是你站到高处的证明,跟赫帝斯一决高下的筹码。”我摇了摇头,“奥古斯,我理解你自卑于自己的身世,羡慕赫帝斯的旧血族血统……但你和他争夺我,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你现在是王,应该用王的思维思考问题。当你为你的子民谋求福祉时,他们自然会尊敬你、推崇你。争夺我除了证明你的卑劣外,毫无用处。” 赫帝斯低笑一声“不愧是我教养的女孩,她看透了你的卑劣。” 奥古斯声音压抑地打断他“她根本不懂我对她的感情!” 他的思维和行为,简直就像一个冥顽不灵的幼稚男孩。但他真的幼稚吗?还是说,他认为我的事,只配用幼稚的思维去思考,根本不值得用理性的头脑去分析。 我点点头“是么。那我给你机会证明自己,只要你答应我这个要求,我就同意和你在一起。” 他怔了一下“什么要求?” “放弃无昼城和王位。” 他动了动嘴唇,久久没有说话,半晌才开口说道“克莉丝,你明知我走到如今这个位置,筹谋了多久,耗费了多少心神……你这个要求,等于让我放弃自己的生命。” 我没有理会他的辩解,直白地问道“所以,你不可能答应这个要求,对吗?” “不是我不愿意答应,是没有人会答应这种要求。你问问赫帝斯,问问g,如果得到你的代价,是失去自己的财富和地位,你觉得他会答应吗?” 我正要说他这是诡辩,就听见一个声音从身边传来“我会。” 我倏然回头看向埃里克。 他对上我震惊的眼神,回答得很简洁,却斩钉截铁“财富和地位都可以再赚取,莉莉却只有一个。” 眼眶有些发热。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有震撼,有感动,还有心动。我揉揉红红的鼻子,对他笑了笑,然后转头望向奥古斯“虽然放弃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并不是证明爱一个人的方式,但你连口头承诺都不愿许下,说明在你的心里,王位高于一切。既然如此,就不要再装出深情的模样,把我当成奖品争夺。” “……克莉丝,我没有把你当成奖品。”奥古斯蹙着眉,“我对你的感情如何,你感觉不到么?” 我厌倦了这样的问答,平静地说道“感觉不到。” “还是说,只有我放弃无昼城和王位,你才会相信我爱你?”他低低地说,“但你知道么,若我不再是王,就算得到你,也会被其他人抢走。” 我叹了一口气“所以,我在你的眼中,至始至终都是一件没有思想、可以抢来抢去的物品?” 话音落下,赫帝斯抱着双臂,饶有兴致地笑了“尊贵的陛下,你好像彻底失去了她的好感。” 我看他一眼“父亲,我对你更没有好感。” “算了,多说无益。”奥古斯闭上眼,低声念了一段咒语,淡蓝色的薄冰瞬间凝结了宴厅的地板,周围惊叫声不断,“你今天必须跟我回无昼城。我会用余生的时间说服你,我是真的爱你。” 赫帝斯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她是我的女人,你带她回无昼城,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奥古斯没有回答,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时,瞳仁已变成了纯粹的冰蓝色。他抬起魔杖,对准赫帝斯。一团蓝色光球立即炸裂了旁边的餐车,成百上千只高脚杯砰然破碎,无数块玻璃片飘浮在半空中,尖端直指赫帝斯。 赫帝斯看也没看一眼那些玻璃片,淡淡地说道“陛下这是在向我宣战吗?” “我们早就开战了,不是么。” “很好。”赫帝斯点了点头,几乎是同一时刻,宴厅所有高脚杯、水晶灯饰、落地玻璃窗被无形的魔法力量触碰、粉碎,化为一场玻璃暴雨哗啦溅落。众血族见情况不对,纷纷作鸟兽散,大厅顷刻间空无一人。 这是绝佳逃跑的时机。我对埃里克眨了眨眼睛。他立刻意会。我和他十指交扣,转身朝宴厅走廊跑去。 然而这两人就像后背长眼睛一样,马上追了过来。手心冒出冷汗,我其实没什么自信逃离这两人,不由有些无措。埃里克将我拉近了一些,垂头在我耳边说道“莉莉,还记得我们曾联手猎杀克拉肯吗?” 我双眼失焦地看向他“嗯?” “他们的实力其实不如克拉肯。” 我诧异地说“……怎么可能?” 他笑了“怎么不可能。克拉肯是史诗级魔物,体型巨大,还有岛民为它献祭生灵和信仰,我们去猎杀它的时候,它差一点就能进化成邪神。你难道觉得,他们的实力能和邪神媲美?” 听见这话,我冷静了一些,手指却仍在发抖“那我该怎么做?” “那两个人,你更自信应付哪一个?” 这下,我真的冷静下来了。确实,他们并不是不可能战胜的。但因为对赫帝斯的恐惧根深蒂固,导致每次对上他的眼神,我都会被惶恐淹没,根本没空理智思考怎么去对付他们。埃里克的话,给我了一个新思路——如果我和他分别应付一人,或许可以逃出生天。 我沉吟了一阵子,说道“我能应付奥古斯。他和我还有微弱的血契联系,没办法反抗我的命令。” “好。莉莉真厉害。”他吻了吻我的嘴唇,“那我们等下在中心花园碰面,可以么。” 他的唇还是有些冰凉,就像他的性格一样——他分明是个淡漠无情的人,却将所有的温柔和耐心都给予了我。只要他在身边,我就能感受到温暖、力量和平静。突然有了和过去彻底告别的信心。我忍不住捧住他的脸颊,重重地回吻了上去“不见不散。” 他微笑着说道“不见不散。” 这时,那两个人刚好赶过来。赫帝斯冷漠地说道“绝命鸳鸯的戏码到此结束。嘉纳特,回到我的身边。” 埃里克摊开手掌,一把巫银弩缓缓成形。他微不可见地对我点点头,径直朝赫帝斯射了一箭“殿下来晚了,我已经和令千金私定终生。” 尽管知道这句话是为了激怒赫帝斯,我的脸还是热了一下。见赫帝斯被他引走,我抬眼望向奥古斯,说“马歇尔,我们的账该算算了。” 奥古斯凝望着我,低声问道“你真的宁愿选择这种无权无势的武夫,也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懒得回答这种问题。我提起裙摆,踢掉脚上的蓬帕杜高跟鞋,然后把手背到身后,扯下裙子的带子,将层层裙摆和鲸骨裙撑扔到一边。刹那间,身上只剩下束腰和白色衬裙。 奥古斯喉结滚动了两下,猛然侧过头“你这是干什么?” 我笑了一声,走到他的面前。他有些慌乱地闭上眼睛,耳垂和脸颊染上粉红色,哑着嗓音说道“克莉丝,我不是绅士,色诱这一套,吃亏的只可能是你自己。” 我握住他的肩膀。他的双眼闭得更紧了,脸上却露出一丝期待。 我翻了个白眼,利落地扒下他肩头的披风、腰上的匕首,狠狠地拧了一下他的脸蛋“混账玩意儿,再也不见。” 他愣愣地睁开眼,有些迷茫地看着我。我把披风披在身上,转头就跑。 他如梦初醒,想要追过来。我立即呵斥道“滚,不准靠近我!” 像是被无形的力量拦住,他不受控制地停下了脚步。但这毕竟是卡罗莉娜的身体,血契的力量有限,他很快就追了上来。 奥古斯不会出手伤我,再加上有血契的牵制,他一时半会也追不到我。相比之下,埃里克的情况比我更加凶险。我非常担心他的安危。 赫帝斯的庄园,我早已走过成千上万遍,比任何人都熟悉它的构造。不一会儿,我就到了中心花园的门口,却发现埃里克和赫帝斯已经站在了花园的上空。 埃里克擅长操纵火魔法,赫帝斯没有特别擅长的魔法元素,但他活了三百多岁,知道一些极其罕见的禁术咒语,我害怕他宁愿毁掉整座岛屿,也要斩杀埃里克。 两个人面对面,头发和衣摆猎猎飞舞。仰头望去,除了比太阳光还刺目的魔法光芒,什么也看不见。打斗过程中,时不时有魔法光芒波及到下方的树林,深绿色树叶簌簌坠落,铺满了青石路和翠绿草地。很想帮埃里克,但以我现在的实力,连他们用了哪些魔法都看不清楚,只能站在地上干着急。 “如果和他决斗的人是我,你也会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对吗?”奥古斯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盼望我死的眼神。” 我倏地回头,拔出匕首,命令道“给我后退!” 他后退了一步,有些苦涩地笑道“不用这么警惕我,你是血契的主人,我违抗不了你的命令。” 我一边紧盯着他的动作,一边观察上空的战况。赫帝斯似乎不耐烦再互相试探下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紫色的魔法符文。完成的那一刹那,一头沐浴着紫色烈焰的凤凰冲出符文,尖啸一声,极速向埃里克冲过去。 “不,不要——!!”心跳骤然停止,强烈的恐惧撕扯着神经和身体。这个魔法符文我比谁都要熟悉,它是力量最为强大的一种禁术,能瞬间清除对手体内所有魔法元素。一旦魔法元素被清除,那个人用魔法制造的一切因果,都会回馈到他的身上——比如,他曾用魔法剥夺一个普通人的性命,那么失去魔法元素的刹那,他也会被剥夺性命。 当然,这个禁术并不是无条件使用。当赫帝斯划出这道魔法符文的时候,他的脸颊、手臂和身体便已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鲜血瀑布般喷涌了出来,将下方的树林染成腥膻的暗绿色。 我眼睁睁地看着埃里克从半空坠落到地上,想到即将失去他,想到再也看不见他温柔的目光,想到再也听不见他动听的声音,浑身血液都冰凉了下去,差点跌坐到地上。好半天,才找回了四肢的知觉,跌跌撞撞地冲到了他的身边。 他银白色的面具碎裂,露出冷峻美丽的脸孔,然而从嘴唇开始,全是鲜红色的血液,浸湿了他修长的脖颈,灰蓝色的衣领。我坐在他的身边,简直手足无措,不知道能碰他哪里……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为什么我的一生如此可笑,连自己的人生都做不了主?为什么我曾经视如天神和慈父的男人,会对我产生这样令人作呕的感情?为什么这两个人口口声声说爱我,却连基本的尊重都不肯?为什么他们要杀死我生命中唯一愿意重视我、尊重我的人? 看着他们冷眼旁观的表情,我突然发现,当初埃里克选择隐瞒自己的阴暗面,只说我喜欢听的话,只做我能接受的事,是多么的……温柔。 “你别死……”第一次这么痛苦,鼻子和眼睛都已充血,泪水大颗大颗地涌出来,我轻轻拨开他的额发,发出微弱的哀求,“求你了……别死。” 赫帝斯掏出一块方巾,漠然地擦掉脸上不断喷涌的鲜血“他必死无疑。” 我握紧双拳,平定了许久情绪,才稍稍冷静下来“你们真的让我恶心。” 赫帝斯笑“最好不要有这种心态,因为难受的是你自己。即使恶心,你也要跟我在一起永生永世。” 真想杀了这个变态。我悄悄摸到埃里克手中的巫银弩,缓缓握紧,打算瞄准老变态,一箭射穿他的心脏。谁知,不等我举起巫银弩,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扣住了我的手腕。 “我不会死。”埃里克的声音。 他单手撑着草地,慢慢坐了起来,全身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他将一只手覆在右脸上,只听皮肉龟裂、剥落的呲呲声响起,大块大块的血肉掉下来,露出惨白恐怖的骨架。 他抬起仅剩的一只眼,不带感情地望向赫帝斯“神怎么会死。” 赫帝斯的眼中终于闪过一丝愕然“怎么可能。你体内的魔法元素怎么可能还在,这不可能——” 埃里克站起来,骨手上燃起一团幽蓝色的火焰“我使用的,从来都不是魔法,而是子民的信仰。” 说到这,他反手将幽蓝色火焰播撒在大地上。 火焰肆虐,映出赫帝斯不可置信的脸庞“你既然有这种本事,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来?” 埃里克平静地答道“她害怕我这个样子。” “就因为这个?” “就因为这个。” 幽蓝色的火焰熊熊燃烧,覆没了所有人的视线。赫帝斯蹙着眉,想要闯过来,但火焰的腐蚀性比巫银液体还要强烈,他只是用手指试探地碰了一下,那根手指立刻被灼烧成白骨。奥古斯召唤出水龙,试图熄灭火焰,却令火势更加势不可挡。 与此同时,黑翼龙从天而降,盘旋在幽蓝色火焰上空。埃里克拽住缰绳,翻身骑了上去,朝我伸出手“莉莉,上来。” 我看着他修长宽阔的手掌,心里一阵愧疚。 也许对他而言,整个世界确实是一场假面舞会,需要戴上面具才能融入进去,但他戴面具的理由,和其他人完全不同。其他人戴面具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更好地在名利场周旋……他却是因为只有戴上面具,才能被看见真诚和美丽。 和赫帝斯、奥古斯比起来,他的是如此单一,不要虚名,也不要利益……在他的眼中,我可以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如果这样的人,都能被认为“虚伪”,那么赫帝斯和奥古斯早已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 毕竟埃里克的面具可以摘下来,而他们的面具已经长进了血肉里。 我握住了他的手,坐到了他的身前。 赫帝斯站在幽蓝烈焰之外,死死地盯着我“嘉纳特,你选择跟他离开,等于和所有血族为敌。你知道,我对待叛徒一向不留任何情面。” “我从未想过要忠于你,为你做事,只不过是想报答你的养育之恩。”情绪大起大落后,再对上赫帝斯的眼神,我竟然心平气和了不少,不再像之前那样恐惧,“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你只有亲情。” “好,很好。”他点点头,声音居然有些轻颤。这次又有多少是真心? 就在翼龙起飞的前一刻,奥古斯神情复杂地叫住我“如果我现在放弃无昼城和王位,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不会。”我说。 第41章 翼龙冲向天空, 赫帝斯庄园的金色轮廓渐渐缩小,变成一幅华丽却破败的油彩画卷。丝缕状的云从身旁掠过, 我看着这座岛屿离我越来越远,到最后成为一颗小小的黑点, 被乳白的云雾遮盖。 ……居然真的逃出来了。我呼出一口气, 侧头握住埃里克的手“谢谢你。”却不小心握住了他那只骷髅手。 他微微一笑, 不着痕迹地收回骨手,用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掌, 扣住我的手“不客气。” 想起赫帝斯问他,既然有这种本事,为什么一开始不拿出来。他却回答, 是因为我害怕他这个样子,再联系他这个反应, 不由有些心疼。大概是我之前毫不犹豫地逃跑, 给他的刺激太大了吧……以为我害怕他骷髅的面貌。其实,我当时只是被他突然变脸惊吓到了而已,并不是无法接受。后来, 迟迟不肯接受他, 也是他不够真诚的原因, 跟他的容貌毫无关系。 我琢磨了片刻,正要跟他解释清楚, 背上一重, 他居然将整个身体的重量, 都压在了我的身上。 浑身僵硬, 心脏“砰砰”跳动起来。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就这么僵直着身子被他抱着。有什么东西渐渐浸透我的衣衫。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汗水,直到血腥味蔓延开来,才反应过来,是温热的鲜血。 一颗心顿时沉到谷底。我反扣住他的手掌,压低了声音“埃里克?” 没有回应。 各种不妙的猜测从脑海中闪过。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根本不是神。如果是神,何必掩饰自己的真面目跟我来往。而且,从没有人在赫帝斯的禁术下全身而退。或许当时,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为了能让我逃出来,才强撑着表演了那一幕,震慑住赫帝斯和奥古斯。 所以,我要失去他了……对吗? 忽然一阵头晕目眩,我攥紧他的手掌,再次轻唤一声“埃里克?” 还是没有回应。 翼龙的速度堪比闪电,云朵一丝丝、一缕缕地从我身旁掠过。阳光是金色的雾气笼罩在我的身上,看上去如此温暖,却丝毫感受不到它的温度。这一刻,我如坠冰窟般,连呼吸的空气,都像冰块一样寒冷。 我尽管不是一个善良的人,却从未故意干过坏事。为什么坏事总是降临在我的头上……为什么在我鼓起勇气和过去告别时,我最珍视的人却像睡着了般,再也不能给我回音…… 滚热的眼泪一颗接着一颗坠落,砸在我和他交握的手上。从来没有哪一刻,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命运的存在。它高高在上地俯瞰我,愚弄我,给予我希望,又将我摔入尘埃。 “埃里克……” 虚伪也好,谎言也好,言行举止都是假象也好……他是我碰见的,第一个愿意尊重我、爱护我、拯救我的人。虚伪的性格可以改变,真心却不可能捏造出来。 越想越难受。多希望他的不回应,只是我的错觉。多希望抬起头,还能听见他冰冷却温柔的声音。 下一刻,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哭了?”他摇头笑了笑,从后面抬起我的下巴,擦掉我的眼泪,“我只是太累了……忍不住睡了一会儿。” 惊喜降临得太快,我几乎是语无伦次地说“你一直不说话,我以为你……吓死我了,还好、还好你没事!” “我不会死。但赫帝斯并不是等闲之辈,一场交锋下来,还是有些疲倦。”他低喘了两声,“我知道莉莉现在,肯定很想知道我的过去……等我恢复精神后,再告诉莉莉,可以么。” “不急。你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他轻笑一下,嗓音却低哑而憔悴“我可能要睡一会儿。不用担心,我会醒来。” 我侧头摸了摸他的脸颊,轻声说“好,睡吧。我会保护好你。” 他将下巴搁在我的肩上,呼吸逐渐变轻缓,沉沉地睡了过去。我不敢让他用这个姿势一直睡,拍拍翼龙的侧颈,示意它放缓飞行速度。翼龙薄膜包裹了一下眼珠子,听懂了般,竟真的放缓了速度。我趁机将埃里克抱到身前。 只是,男性和女性的体格终究有差异。虽然“卡罗莉娜”的身体越来越像上辈子的我,我本来的身材也还算高挑,但跟埃里克一米九出头的高大身躯比起来,还是显得有些娇小。还好他的腰足够细,要是像他的肩膀一样宽阔,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搂住他。 几小时后,翼龙在巴黎郊外降落。我不确定赫帝斯说让埃里克再也当不了猎魔人,是真话还是假话。没敢贸然进入地下城。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还未靠近凯旋门,就看见一列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从我面前跑过。他们步伐齐整,动作迅速地在一棵棵树上,贴上我和埃里克的通缉令。 幸好过来时,我将埃里克藏在了一个废弃农舍里。巴黎进不去,埃里克这个状态又不适合长途跋涉……我咬着手指头,不禁有些焦灼。 回到废弃农舍,我在杂物堆里翻找半天,找到一条打满补丁的裙子。在井里打了两桶清水,我坐下来,把裙子洗干净,晾到竹竿上。然后,翻出一条还算暖和的毯子,铺在柴房的地上,把埃里克搬到了上面。不知道他还要睡多久,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但看见他的伤口都在愈合,呼吸也均匀绵长,一切似乎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试了试他额头的体温,倚靠在柴房门口,睡了过去。 中途醒了两次,都是被乱窜的老鼠和野狼的嚎叫惊醒。睡得很不好。终于挨到天明,晾在竿上的裙子也干透了,我换到了身上,将头发拧成一股,用毛巾包起来。 尽管猎魔人还没有搜到这座村庄,但迟早会搜过来。得想办法去地下城一趟,买点改变相貌的溶液。摸出埃里克的钱包,我清点了一下,20枚金币、5枚银币、10张千元法郎钞票……这小子有钱到我眼红。 从奥古斯身上扒下来的披风,显然没办法穿出去,上面不仅镶嵌着莹亮剔透的宝石,还有几颗光芒璀璨的钻石,穿到街上去,很容易变成众矢之的。他的匕首倒是能接着使用,不过把柄上也镶嵌了不少宝石,还是不能轻易拿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去柴房看了一眼埃里克,还在沉睡。将披风盖在他的身上,我关上门,在脸上抹了两把灰土,走到城门附近,查探巡逻的情况。谁知,整个城门被猎魔人和卫兵围得像铁桶般,几近水泄不通。连贵族的马车、农夫的板车,都要停下来,一一检查。贵族和平民一视同仁,这大概是整个巴黎最平等的时刻。 我两三下爬到梧桐树上,拨开茂密的枝叶,望着猎魔人和卫兵的巡逻路线,陷入了沉思。直接从城门进去,大概是行不通了,只能找机会爬到城墙上,从屋顶潜入城内。 当然,我要是孤身一人,完全可以硬闯进去,像遛狗一样,把他们绕得团团转。但埃里克还在昏睡,我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对他负责。 在梧桐树上打望了一整天,我记下周围的地形。回到农舍后,我将裙子裁短,多余的布条用来保护手肘、足踝。夜幕降临,我轻吻了一下埃里克的额头,用布蒙住脸庞,趁夜来到了城外的树林。 让我没想到的是,夜晚的巡逻比白天还要密集,看来赫帝斯给了猎魔人协会极大的压力。若不是关系到根基的威胁,猎魔人根本不会如此在乎一个旧血族的命令。 潜行到城门附近,我念出回溯术的咒语,白日经过这里的四轮马车立即出现,甚至能听见车轮辗轧石子路的声响。卫兵猛地抬头,上前查看“谁?!” 时机转瞬即逝。我轻盈地跳到城墙上,快速攀爬上去,借着夜色的掩护跃到下方的屋顶。尽管我已极力放轻动作,还是发出“砰”的一声。同一时刻,猎魔人发现回溯术的痕迹,意识到卫兵被调离城门,马上带队追了过来。这次和以往的追逐不同,容不得任何闪失。我不敢休息,不停地躲避、绕路、制造幻象……总算甩开了那些难缠的尾巴,进入地下城。 没想到赫帝斯会做得这么绝,黑市竟被禁止出售改变相貌的溶液。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黑市的存在,从来都不是为了循规蹈矩地售卖商品。多逛了几家商铺,付钱的时候暗示了几遍,再出来时,我的手上已多了几瓶染色溶液。又买了一双靴子,一件灰色斗篷,找了一家不登记身份的小旅馆换上,对着镜子染发染肤,用肤膏遮住脸颊痣,修饰了一下轮廓。这一晚,我都没有睡觉,蹲守在房间的门口,以防被巡逻的猎魔人破门带走。 天亮后,我戴上斗篷,走出小旅馆,跟着人潮走出城门。一个守卫扫了我两眼,厉声喊住我“带斗篷的,把帽子摘下来!上面有令,最近不得戴帽子和蒙面。” 我慢吞吞地摘下斗篷,露出一张头发、眉睫和瞳色都染成雪白的脸孔。周围人都倒抽一口气,对我指指点点。守卫是个普通人,被这张脸噎了一下,头疼地挥挥手,把我放了出去。 我松了一口气,快步赶到废弃农舍,推开柴房木门的瞬间,却发现地上的埃里克已不见踪影。 有那么一瞬间,脸上血色尽失,手脚冰凉。无数种不祥的猜测涌上我的心头,他是醒过来自己离开了,还是被猎魔人带走了……如果是后者,我该怎么办。他的身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能不能好转恢复,还是说,他已经被禁术剥夺了性命,连全尸都没有留下。想到最后,我差点跌坐在地上,陷入深深的绝望。 这时,一个漠然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以为你走了。” 我猛然回头。埃里克站在不远处,衬衫微敞,露出胸膛微微起伏,似乎伤势还未彻底痊愈。他的手掌已变得完好,右脸却还是恐怖骷髅的模样,眼眶内嵌着一颗完整的金色眼珠子,可以看见血丝和密密麻麻的血管,与左脸的冷峻美丽形成鲜明对比。 我却觉得这是这几天看见的最美丽的景色,忍不住跑过去,扑进他的怀中,搂住他的脖颈,仰头吻了上去。 他完好的那只眼微微睁大,另一只眼则无措地转动了一下。 第42章 我贴着他的双唇,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骷髅轮廓,小声问道“如果我亲你那半边脸,你会疼吗?” 他却侧过头,答非所问“很丑, 会吓到你。” 我将他的头转回来,注视着他金色的双眼“不管你什么样子,都不会吓到我。会吓人的只可能是丑陋的心灵,而不是外表。” 他静静地望着我, 低声问道“要是心灵也很丑陋呢。” “你说谁?”我眨眨眼,笑了,“你吗?不可能。” “我没有说笑,莉莉。”他的神色冷静,声音也很冷静, 却隐隐透出一种悲观和绝望,仿佛已经看穿了我的想法, “我的内心和外表一样肮脏。他们想对你做的事, 我也想过。” 我怔住,微微张嘴“可是……你并没有那样做。” “你想我用真面目面对你。那么,迟早都会。” 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按理说,听见这个答案, 我该恐慌才对。被控制和被禁锢的感觉,我这辈子不想体验第二次。但听见他说这些话, 我却感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心疼。他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 明明可以隐瞒下去, 继续做一个温柔体贴的情人……反正连赫帝斯的禁术都对他无效,我又怎么可能反抗他。 然而,他却选择在我最感激他的时候,说出自己的阴暗面,让我考虑清楚去留……跟那些人比起来,他连阴暗面都显得那么温柔。 我想了想,轻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是神,也不是人,只是一个血统混杂的怪物。”他不带感情地说道,仿佛在陈述其他人的身世,“之所以拥有信仰的力量,是因为曾和克苏鲁接触过。疯狂了一段时间后,我得到了它的精神力。” 疯狂了一段时间? 他怎么能说得如此轻描淡写…… 海上那段日子,我不过是被克苏鲁短暂地接触了一下,就已分不清梦和现实,差点在重重梦境中精神崩溃,即使后来清醒过来,也不寒而栗,情绪极容易波动起伏。他当时被克苏鲁接触,“疯狂”了一段时间,不难想象那是怎样折磨的疯狂。 “后来呢。”我微微皱眉,握住他的手。 “从那时起,我经常能听见克苏鲁的呼唤。它朝我灌输另一个世界的法术和知识,试图将我逼疯,以达到控制我的目的,收回留在我体内的精神力。但幸运的是,每一次我都清醒了过来。”他顿了顿,“再后来,我用它的力量接管了大衮密教,得到了深潜族的供奉与信仰。” 简单几句话,却可以想象到背后的惊心动魄。怪不得在纽伯里波特看见那顶冕饰时,总觉得它和埃里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充满了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当时我却不曾想到,那些联系,是埃里克和克苏鲁一次又一次博弈的结果。 神是怎么出现的? 从古至今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毫无疑问的是,有信仰,才能有神。有时候,即使那个魔物没有资格成神,但经过神殿和信徒的长期奉养,也能获得神明的力量。克拉肯就是一个例子。 神的力量是压倒性的、不可名状的、不可抵抗的。它不是魔法元素,可以被剥夺和被削弱。只要信仰存在,信徒存在,神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力量。 埃里克本身就是不死不老之身,头脑理性严谨,行事冷静沉着,再加上阅历丰富,见识卓绝,哪怕没有克苏鲁的知识和精神力,他也已经像神明一样无法超越。 要是一个普通人,在和克苏鲁的抗衡中,得到了胜利,获得了它的精神力,绝对会到处宣扬,吹嘘自己的本领。他第一反应却是,我会在意他血统混杂的身份。 “埃里克……”我禁不住离他近了一些,轻唤道,“不管你是人是神,或是你口中的怪物,我对你的看法都不会改变。两个人在一起,应该是互相改变,变得更加美好,而不是朝对方的阴暗面妥协。也许你自认为和他们没有区别,但在我这里有。区别是,我喜欢你,愿意等你变得更好,并且相信你不会伤害我。” 他沉默了一阵子“万一我控制不住自己,伤害了你怎么办。” 我看着他的眼睛,耐心地问道“你会怎么伤害我?” “控制你,掌控你。”他低垂下眼,捧着我的脸颊,神色还是那么冷静,淡漠眸子里却露出的冰山一角,尽管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冷静,气质还是那么清冷,眼中的情绪却狂热到让人心惊胆战,“莉莉不是说过,很讨厌被强迫的感觉么。” 我吞了口唾沫,尽量循循善诱地问“……那你会这么做吗?” “醒来后发现你不见了,我差一点就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他轻描淡写地说道,“莉莉你觉得呢。” 他眼中浓浓的毁灭欲告诉我,最好不要去深究,所谓“无法挽回的事情”指什么。 确实,哪怕他表现得再温柔,再体贴,再尊重有礼,骨子里还是一个危险分子。他是人类、血族和深潜者的混血,又得到了旧日支配者的精神力,还汲取了深潜者的奉养,已然成为了一个看得见的、真正的神明。 以他的力量,若是想要禁锢我,大可以直接将我囚禁起来……但他却对我说了这些话,什么意思? 想将一个人禁锢在身边的根本原因,是认为这个人会离开。他说这些话……是想让我说出不会离开他的承诺? 想到这里,我不由有些哭笑不得。这个人的心思也太重了一些……想要承诺,明明可以直说,他却拐弯抹角地暗示了这么久。我假装没懂他的暗示“那你希望我怎么做?” 他垂下头,将额头抵住我的额头。距离倏然拉近,呼吸交错,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原以为他会像我设想那般,说“莉莉不要离开我”,谁知,他开口却是“控制我,掌控我。” 我头脑一片空白,呆立在原地“……什么?” 他的态度平静且自然“不忍心控制莉莉,只好请莉莉控制我,不可以么。” 这句话超出了我的认知。我消化了很久,还是很懵“我……怎么控制你?” 他沉吟了片刻,似乎在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对我负责。莉莉能做到么。” 对他负责?这么简单?我不禁怀疑是否有什么陷阱,然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陷阱会设在哪里,慢慢地点了下头“……当然能,还有吗?” “别让我离开你的视线。”他问,“可以么。” 好奇怪。他的语调就像是冷硬的铁,锋利的刃,却说出需要我控制,需要我负责的话语……感觉也太奇怪了。我的脸颊微热“……可以。” “别让我认识新的人,除非经过你允许。” 我愣了愣“这样不太好吧。” 他对上我的视线“莉莉不是要对我负责么。” “但不该限制你认识其他人。” “不是限制,是让你筛选。”他轻声笑了,“莉莉认为人品过关的人,我才会去认识。这难道不是一种负责么。” 越来越奇怪了,脸颊也越来越烫。我硬着头皮点头“还有呢。” “相对应的,莉莉也该筛选自己的身边人。对我不利的,莉莉不应该去认识。莉莉觉得呢。” 三个“莉莉”说得我头晕,耳根已经热到了脖子根,我只想快点进入下一个话题“……好,还有吗?” 他摇摇头“以后再说吧。现在莉莉有什么打算?” 见他转移了话题,我松了一口气,说出昨晚和今天的见闻“现在巴黎全是猎魔人的巡逻队和守卫,到处都张贴着我们的通缉令。没有意外的话,巴黎是待不下去了。” “如果莉莉想待在巴黎,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猎魔人协会的地下城是我建造的。我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就在地下城的旁边。” 他说得这么淡然,我差点真的以为只是“顺便”建造了一座地下宫殿。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原来地下城是他建造的! “如果莉莉愿意,我们可以去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有个地方落脚当然愿意,更想去看看“顺便”建造的地下宫殿是什么样子。 我点点头。埃里克摘下小拇指的尾戒抛到空中,一个散发着红宝石光芒的魔法阵投射到地面上。他上前一步,回头朝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走进魔法阵。一瞬间,四周的场景便已改变一条幽蓝色的旋转楼梯出现在我面前,一圈一圈,像是没有尽头般,墙上每隔十米,有一盏萤火般金黄的烛台。 往下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潺潺流水声响起,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屹立在暗河两侧。河边有一艘小船,船头挂着骷髅造型的油灯。埃里克牵着我走上去,修长的手指往水面一点,水波荡漾开数圈涟漪,推着小船前进。 之前,我以为这里叫“地下宫殿”,是夸张的说法。看见这里的布置后,才知道地下真的可以修筑起一座宫殿。一路上,我看见雕刻精细的大理石柱,镶嵌着彩色玻璃画的穹顶。烛光是橘黄色的透明精灵,飞舞在镜面般的暗河之上。 半晌,船靠岸。埃里克走下去,伸出手臂。我扶着他的手臂下船。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地毯,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我看见一座教堂般宏伟的金色管风琴,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听说这种乐器被称为“乐器之王”,因为弹奏门槛极高,琴手必须调动四肢,才能用它演奏出乐声。它和钢琴完全不一样,普通贵族小姐学习钢琴,只需要一两个月就能流畅地弹奏乐曲。管风琴学习两个月,可能连踏板都不会踩,更别说记住各种音栓。 连这么复杂的乐器都会……或者说,这个男人还有什么不会的吗? 我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他笑了笑,沿着石阶走到管风琴前坐下,没有弹奏,因为这种琴的音量极大,宛如山洪爆发般震撼,一旦弹奏,方圆十里内都能听见。 他半垂着眼,注视着琴键,许久才说“一开始学那么多,是想证明自己人类的身份,后来,是为了配得上莉莉。再后来,则是被克苏鲁强行灌输的学识。” 最后一句,听得我心疼起来“没办法抵御它的入侵吗?” “没办法。”他低低地说道,“上次我回印斯茅斯,是为了得到深潜者的奉养。若没有它们的信仰,克苏鲁的精神力会让我陷入疯狂,到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我自己都不知道。” ……尽管心里清楚,他不会伤害我。听见这句话,我还是感到了一丝寒冷的危险。 第43章 住在地下宫殿的时光, 比我想象得要平静幸福。在这里, 我不用担心身份是否暴露, 也不用担心是否会被那些人找到, 每天醒来悠闲地看看书、钓钓鱼,过得相当轻松自在。 因为答应埃里克,要对他负责, 不能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他看书的时候,我就坐在一旁,翻翻书架上的爱情小说。如此过去几日, 我突然发现书架上的爱情小说, 种类似乎太过丰富了。从哥特题材到乡村题材, 再到法国作家最爱的交际花文学, 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我忍不住眯眼望向他,这人在书架上放那么多爱情小说干什么。 拿起一本书,我走过去, 伸手在他的面前晃了晃。他有些疑惑地抬眼, 望向我“怎么了, 莉莉。” 我走到他的身后,将身体压在他的背上,两条胳膊搂住他的脖颈,把书摆在他的书桌上。 这个男人有时候像情场老手,有时候却纯情得近乎青涩, 比如现在, 我只是稍微亲近了一下他, 他浑身就僵得像块木头,耳根粉红,不过神色还是很平静,仿佛身体是另一个人的反应。 我指了指那本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他快速地看了一眼“看过。怎么了?” “没怎么。”我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笑笑,“只是很惊讶,你居然会看这种小说。” 他轻吁一口气,似乎把情绪调整了过来,身体也放松下来“有原因的。”说着,他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扯到他的身前,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这样一来,脸热的人换成了我。不愧是他,学习能力强到让人嫉妒,这种事情也能举一反三。 他的胸膛在我的面前起伏,微冷的呼吸从我的额头掠过,颈间清淡却辛烈的香味萦绕在我的鼻子前。我深吸一口气“什么原因?” 他沉思了一下,说道“成年以后,有段时间总是梦见你,当时不明白原因,就买了一些书来看。后来就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问道“梦见我?梦见什么了?” 他看了看座钟,转移了话题“中午了,莉莉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不饿。你快告诉我,你梦见了什么。” 他朝我投来无奈的眼神,喉结滚动了下,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刚成年的男人,梦见曾救过他的女神,你说能梦见什么。” 我顿时明白过来,热意从脸颊蔓延到脖子根“这样……我懂了。” 他看了我片刻,眯了眯眼睛,一手揽住我的腰,另一手合上桌上的生僻语言书籍,低头在我的耳边问“莉莉懂什么了。” 他的气息疏冷,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灼热,烫得我的耳根一阵酥麻。我发现了,虽然他未经情事,有时候纯情且青涩,但当我退缩或害羞的时候,他还是会暴露猎人的本性,发起强势的进攻。 其实想想,大家都是阅历丰富的男女了,聊这种话题也正常。在我这个年纪,有个女伯爵,前男友的尸体都葬满了后花园。我一直被老变态灌输要保持纯洁的观念,对于这方面的思想,确实太保守太落后了。 不能一谈论这种话题就脸红,也不能总是这样受制于他。我想了想,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撑起上本身,调整坐姿,面对面地骑坐在他的身上。还是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男人,几乎能感受到他腰部下方骨头的形状。他的呼吸瞬间急促了几分,眼眸变成浓烈燃烧的金色,瞳孔渐渐紧缩成两条黑色的线“莉莉,你在干什么。” 我捧着他的脸,缓缓靠近他,鼻尖抵住他挺拔的鼻尖“做你梦里想做的事。” 他闭了闭眼,喉结狠狠滑动了两下,放在桌上的那只手紧握成拳,再次睁开双眼时,眼睛已隐隐泛红。 这是即将失控的征兆。玩笑开得太过火了。我正要从他的身上起来,他却单手握住我的腰,把我按了回去,仰靠在椅子上,另一只手搁在扶手上,眼里的情绪平静却可怕“那莉莉知道我梦见了什么吗?” “……什么?” “梦见你和我交换血液。” 我“……” 这要从血族的文化艺术说起。虽然在血族的历史书上,、内斗和战争占据的篇幅永远最多,但血族依然涌现了不少优秀的艺术家。其中,有一部文学作品风靡了将近两个世纪,讲述的是血族始祖和人类少女的爱情故事。后半部有个情节,少女被猎魔人催眠,在睡梦中说出血族始祖的弱点,然后在始祖被围攻的时候,因为保护他而死。疯狂的始祖屠杀了一座城市,在鲜血、暴雨和雷电中,初拥了少女,赐予她永生和不会衰老的容颜。两个人在雨中激烈地交换血液。从那以后,交换血液就成为比接吻还要庄严且亲密的行为。 我迟疑地问道“那你现在是……想喝我的血液吗?” “想。”他顿了顿,“但不想伤害莉莉。所以,还是莉莉喝我的血液吧。” 我睁大眼,还没来得及拒绝,他已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的手指,指尖燃起一缕幽蓝色的火光,按在自己的脖颈上。“呲呲”两声,皮肤立刻被灼烧出两个小洞,鲜血潺潺流淌而出。浓郁的红,寡淡的白,性感得让人心脏发麻。回想起第一次吸食他鲜血的情景,那甘甜芬芳的香味,我至今还记得,不由吞了口唾沫。 他离我近了一些,将脖颈递到我的唇边。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脖颈才是他身上最动人的部位。修长,结实,线条凌厉,喉结突出,散发着一种属于雄性的凛冽美感。 心脏“砰砰”狂跳起来,我情不自禁地凑过去,吞咽了一口。已经变成了人类,按理说应该对鲜血反感才对,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血,他自愿将全身最脆弱的部位,送到我的唇边,我的心中就充盈着一种强烈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慢慢地,他的头微微垂下,将双唇覆盖在我的唇上。血腥味在弥漫,呼吸交错,气氛愈发暧昧火热,这个吻也越来越失控。我看见他的瞳孔缩得越来越小,到最后,几乎看不到黑色的部分。他的吻也越来越滚烫,从我的嘴唇,吻到脸颊,再到脖子。我被他吻得被迫靠在桌沿上。只有这样,才能阻止身体瘫软在地上。忽然,两枚坚硬的东西抵在我的脖颈。是他的牙齿。他彻底情动了。 然而,他却猛地推开了我,站起身,狼狈地匆匆逃离“我去给你准备午餐。” 第44章 很少看见埃里克失控。相较于奥古斯,他永远都是冷漠沉稳的模样, 非常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 即使心跳失序,呼吸急促, 神色依然淡漠而疏冷。但就在刚刚, 他的眼珠居然变成了猩红色,上一次瞳孔变红,还是被我发现真面目的时候。 不知道他刚才推开我,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还有,等下用完午餐, 他是否会继续刚才的事情……越想脸颊越滚烫,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要镇定。 谁知,用完午餐,他收拾了一下, 直接去了书房。地下宫殿有两个书房, 一个在卧室, 另一个则要穿过长长的走廊, 打开机关才能进去。记得第一次去那里时, 我被里面的装潢吓了一跳,还以为走进了宏伟典雅的教堂。 穹顶是交叉繁复的肋拱造型, 上面有镀金的骷髅铜像, 中间是未完成的彩绘, 散发着颜料的刺鼻气味。水晶吊灯悬挂在半空中,金黄色的烛光映照着《基督诞生》的画作,充满了庄严而辉煌的神性。很难想象,这幅天顶画也出自于埃里克之手。毕竟,他曾说过,自己并不信神。 我走进去,他正站在半空中,手中拿着画笔,调色盘飘浮在他的面前,快速而熟练地涂抹上色。圣经题材的画作,大多色彩鲜明,人物形象精美。我在帕尔马大教堂见过一幅《圣母升天》的天顶画,连云彩都是昂贵的蓝色,天使或手持金器,或身着繁复的衣衫,环绕在玛利亚身边。埃里克笔下的圣母却坐在昏暗的地方,面庞消瘦,只有怀中的襁褓散发着金色光辉,与那些竭尽华美的圣母截然不同。 我顿时将他之前逃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好奇地问道“为什么画这个?” 他用的是坦培拉技法,一种古老绘画技法,用蛋清混合色粉调制成颜料。因为颜料干得很快,对熟练度要求极高。会这种技法的画师,都是终生为教堂天顶画服务的老画师。没想到他连这个都会。 他放下画笔,调色盘和十多支画笔自动回归原位。他走下来,在水盆里洗了下手“想事情的时候,会过来画一会儿。” “你的圣母更像一位真正的母亲。” “她本就是一位母亲。”埃里克失笑,“莉莉知道,我并不信基督。所以,我并不是在画圣母,而是一个生育后的女人。” 就像卡拉瓦乔的《圣母之死》一样,没有昂贵而雍容的蓝色衣衫,也没有细腻光滑的脸蛋,卡拉瓦乔笔下的圣母瘫倒在农舍的床上,发丝蓬乱,形容狼狈,就连身旁的使徒也是面黄肌瘦的农民。与教堂内云雾缭绕、熠熠生辉的天顶画完全不同。果然,艺术都是相通的。即使只是偶尔过来“画一会儿”,也有了和大师媲美的功底。 我哑了片刻,半晌才说“既然不信基督,为什么画圣母呢?” 问完才发觉是废话,他已经回答我了这是普通母亲。正要转移话题,他却抬眼看向我,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还以为莉莉记得,我只信仰你。” 我懵了一下“啊?这个……我记得。” 他点点头,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记得就好。一开始画天顶画,是为了打发时间,后来是为了缓解对你的思念。” 脸颊越来越烫。就在热意要蔓延到脖子根的时候,我猛地清醒过来“……不对,你之前骗了我。我在纽伯里波特梦见了你的过去,你并不是地下赛场的拳手,也没有总是徘徊于生死边缘。” “以前说谎了,对不起。”他低低地说道,“但确实是你支撑我走到现在。神不能救赎我,也不能指引我。但是,莉莉可以。” 热意已经涨到了耳根,我忍不住抬手,用手背冰了一下。这个人还是这么会说话。如果这时候退缩,那就太没意思了。我深吸一口气,故意靠近他了一些,仰头问道“既然我对你这么重要,那你之前为什么要跑呢?”你不想要我吗?这句话无论如何也问不出口。 他右手指关节抵住下巴,眼睛微微眯起“莉莉希望我继续?” 简单的一句话,差点令我的心跳停止。我浅笑着望着他,表面从容,实际上思绪已一片空白“你说呢。” “只要莉莉愿意,我都可以。” 这句话让我心跳了一整天。原来被尊重意愿是这种感觉。我说了一句“不喜欢被强迫”,他就牢牢记在了心底。的确,当时的我被亲得有些发懵,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愿意……如果他在那种情况下,强行欺压过来,我绝对会顺水推舟地同意。他却将我推开,一个人作画冷静,只是为了得到我的同意……他怎么能这么好。 不过,我当然是愿意的……这要怎么说出口啊。 一转眼,几天过去了。本以为他会克制不住,对我发起进攻。到时候我再点头同意……谁知这几天,他都泡在琴房,专心作曲,不关心任何事情。对我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是亲吻我的嘴唇和手背。我不由有些泄气,心态也从等待他主动,转变为勾引他主动。 地下宫殿有一个储存绸缎的石室,我在里面翻出了两卷亮红色的绸缎,将皮靴改成了足尖鞋。这些都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完成的,他居然没有过问,更加坚定了要勾引他主动的想法。 芭蕾舞裙的裙摆,制作过程比较繁琐,需要真丝或江珧足丝的布料。一连好几天,我都在和裙摆较劲。原以为这样他就能注意到我在做什么,然而,他注意是注意到了,重点却完全错了——他站在一旁,精准地指点我该怎么缝制裙摆。 我沉默了片刻“……你连这个都会?” “有段时间做过裁缝,不算精通。” “……” 跟全能的男人在一起真没意思。心里是这么想,对他的崇拜却多了几分。就这样,十多天过去了,我终于将舞裙和足尖鞋做好。回想起当初对奥古斯脱衣服,他以为我要色—诱他的情景。虽然这辈子都没可能色—诱他,但色—诱埃里克却可以试一下。 这天,埃里克正坐在钢琴前谱曲。半个月相处下来,我发现他作曲的时候,是最专注的时候,任何动静都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他没有抬头,羽毛笔沙沙地写字,时不时按一下黑白琴键。 已经想好了每一步该怎么做,真正行动的时候,却有些紧张。我脱下鞋子,弯腰换上红色足尖鞋,绑上缎带“这是什么曲子?” 他头也没抬“随手写的一首曲子。莉莉感兴趣?” “有点兴趣。”我转过身,将束腰的系带面对他,“可以帮我解一下吗?” 他看我一眼,单手扯掉了我束腰的系带,然后继续低头谱曲。 我“……” 这样都没办法吸引他吗? 我咬咬牙,直接将束腰脱了下来,在琴凳上换上芭蕾舞裙。与此同时,沙沙的写字声总算停止了。感受到他的视线落在我的后背,心脏差点跳出胸腔,有那么一瞬间,后背就像是被烙铁烫伤了一般,有种奇异的灼烧感,接触空气都会感到火辣辣的疼痛。 双手背到身后,我系上裙子的带子,硬着头皮站起来,对着他转了两圈“好看吗?” 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看了我很久很久“好看。”不知是否我的错觉,他的声音比以前更加低哑了一些。 心跳几近疯狂。我走上前,将距离控制在一拳左右“那你想看我跳舞么?” 我原本的想法是,等他回答“想”,然后在跳舞的时候,对他动手动脚,看他瞳孔变红失控的样子。谁知,话音落下,他就扣住我的手腕,将我拽进了他的怀里。我不由自主地跌坐在他的腿上。他垂下头,将我的发丝勾到耳后,眼珠一点一点地染上红色“不想。我想吻你。”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眨了眨眼睛,脑中一片空白“什么?” 他对上我的眼睛,眼中是强烈的侵占欲“我可以吻莉莉吗?” “……可、可以。” 他的唇瞬间压了下来。这是一个侵略性十足的亲吻,仿佛交—配前夕雄狮撕咬雌狮的颈肉。后背被他紧紧按住,感受到他比以往更加火热的掌心,我整个人都僵住了,有一种玩火的错觉。更让我僵硬的是,他注意到我的僵硬,居然停了下来,低声问道“不可以吗?” 第一次明白了脸红得快要滴血是什么感觉。“……可以。” 他点点头,继续吻我。但每吻一个地方,都会停下来吻我“可以吗”。比如,他从我的唇吻到我的脖颈,明明瞳孔已经红得吓人,却还是会停下来,压低声音问我“可以吗?” 感受到他的呼吸喷洒在我的颈间,我不自在地后退了一些,却碰到后面的琴键,“嗡”的一下,琴音共鸣悠长“可以……” 他顺势从脖颈吻到锁骨“这里可以么。”羞耻的心跳声几乎将耳膜震破,我简直想捂住脸“可以……”心里希望他别再问下去了。然而,他却不肯放过我,一只手插进我的头发,另一只手顺着我的腰往下挪。都这种时候了,他竟还在我的耳边问道“可以吗?” 我终于受不了了,一把推开他“不可以!” ……怎么会有这么不解风情的人!讨厌死了! 第45章 他有些愕然地望着我,似乎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不想看他迷惑的眼神,我直接起身离开。就这样两天过去,我和他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他在琴房谱曲,我在一旁看书。 虽然在地下的时光十分平静且幸福,但时间一久,我还是感到了乏味,开始在书架上找游记来看。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想去地面上逛逛这件事。就在我头疼不已时,他居然主动提出,要带我去其他地方看看。 我怔了怔“你怎么知道我想出去看看?” 他无奈地说道“你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我不禁有些不好意思“你准备带我去哪里呀?” 他思考了一会儿“知道精灵么。” 我诧异地说“精灵不是已经灭绝了吗?” “他们搬到了类似无昼城的异空间。” “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他笑着摇摇头,写下一个音符“我替他们建造的。你想去的话,我给他们写一封信。精灵比较排外,只接受有请柬的客人。” 精灵和人鱼一样,都是传说级别的美丽生物。因为深潜者的关系,我对人鱼的长相已不抱希望,但精灵目前还未传出任何恐怖传说……听说精灵能歌善舞,不管男女都头戴玫瑰花环,身穿绿叶和常青藤编织的衣袍,美得让人忘却尘世的烦恼。如果可以,我当然想去看看这种生物居住的地方,更何况还是埃里克建造的。 我点头答应。埃里克拿出一张信纸,写下几个字。署名后,信纸自动飞到半空中,无火燃烧成灰烬。 原以为过两天才能收到回信,谁知十分钟后,精灵的回信就来了。两只浅蓝色的蜂鸟衔着一个玫瑰色的信封,散发着百合花的清香,送到埃里克的手中,与他骨节分明的硬朗手指产生强烈对比。 他看完后,将信纸递给我“你想哪天去?” “哪天都可以。” 埃里克沉吟了片刻“就今天吧。” 像这种开辟在异空间的国度,只要有传送阵,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瞬间抵达那里。埃里克站起来,拿起大衣披在肩上,低声念了一段咒语。同一时刻,我手上的信纸长了翅膀般,飞到半空中,浮现出一个巨大的海螺图案,散发出水波般的幽幽蓝光。 光芒里可以看见苍茫蓝天、参天古树、宏阔的白色建筑群……埃里克回过头,向我伸出一只手“莉莉,来。” 和他一起走进传送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呈六角星状的白色建筑群,中间屹立着白色高塔,塔顶飘浮着四枚魔法宝石,源源不断地为这座城市供给能量。城市的周围是断崖、森林和瀑布,普通人若没有传送阵协助,无论如何都走不到城市的中心。 听说精灵诞生于生命树,天生体内就有魔法元素,背上长有蜻蜓般纤长的双翼,嗓音优美动听,擅长各种乐器,曾一度被黑市捕捉到几近灭绝。不知道埃里克是怎么接触到这些精灵的,又是怎么为他们建造了这座城市……他的身上有太多充满传奇色彩的秘密。 沿着传送阵走出去,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鲜花,连房屋的砖块都散发着甜美的芬芳。精灵们手提花篮,翅膀蜻蜓般来回扇动,顺着花瓣飞舞的轨迹,飞向城外。必须承认,在阴森黑暗的地下迷宫待久了,来到这么甜蜜明亮的城市,心情确实开阔了不少。 我回头看向埃里克,他也在看我。阳光是金丝雀的羽毛,飘落在他的头发、肩上。再甜美的风光,也温暖不了他过于冷峻的轮廓。只有我知道他的声音能温柔到骨子里“这里有不少景点,马上还会举行一年一度的情人节。你要是喜欢,我们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鼻子忽然一阵发酸。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以我的意愿为先。被赫帝斯和奥古斯通缉时,也是这样。他得知以后,并没有在意自己在巴黎的财产、房产和地位,第一反应是,我是否想继续待在巴黎。见我点头后,他才带我去了地下宫殿。 到了精灵的城市后,他还是如此,先问我是否喜欢这里,再决定接下来的行程。他对我太过温柔,已经到了无条件妥协的地步。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又怎么可能做到这种程度……可笑的是,之前我还怀疑他的真心。 已是黄昏,精灵的翅膀是透明的薄纱,折射着夕阳金色的光线,宛如空气中粼粼闪烁的波纹。 不想再让他为我妥协下去。我握住他的手,仰头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他愣了一下“我没有特别喜欢的地方。” “这里也不喜欢吗?”我忍不住笑了,“这可是你建造的城市。既然你不喜欢,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他蹙眉想了想“这里鲜花比较多,我以为女孩子会喜欢。” 可能是夕阳太过美丽,又可能是鲜花太过芬芳,心里的喜欢忽然就满溢了出来,灌满了胸腔。我扣住他的手,轻轻晃了晃“其实不用这么照顾我的感受……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会很累吧。” 他有些迷惑地说“照顾莉莉的感受,怎么会累。” 我看向他的脸庞。他是真的迷惑,不似作伪。有那么一瞬间,我有种过去的阴翳已经消失的错觉……我似乎已经翻开了新的篇章,开始了新的生活。 缘分真奇妙。这个人明明不是一个温柔的人,我却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从未感到的温柔。他明明控制欲极强,却总是以我的意愿为先,无时无刻都在妥协和退让…… “埃里克,”我轻轻道,“我爱你。”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不好意思看他的脸庞。不管他的温柔、妥协和退让是否真实……我只知道,再也不会有人,给我一份这么完美的爱。 在精灵国度这段时间,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精灵国有四种元素森林,火元素森林的气温高达50摄氏度,只有少数耐高温的魔物能存活下来;水元素森林被大雪覆盖,银装素裹,别说进去,光是靠近森林边缘都会发抖;风元素森林内有无数个风暴陷阱,稍不留意就会被飓风卷得粉碎;土元素森林由成千上万片石壁组成,是天然而复杂的迷宫,除了采石经验丰富的精灵,几乎没人敢进去。 有险境,也有仙境。水元素森林后有一座雪山,是每年情人节观赏烟火的圣地。我们来得太晚,最佳观景点已经被包下,只好站在山腰观赏烟火。 说起来,这算是我和埃里克的第二次约会,第一次是在热带小岛。他的手指交扣住我的手,牵着我走到山腰,脱下外套铺在地上,让我坐下。 繁星闪烁,烟火璀璨,是无数颗悬挂在夜空的晶亮钻石。看过很多次烟火,但没有哪一次比这次更幸福,更美好。我下意识地握住他的手,本想说“我爱你”,话到嘴边,却有些害羞。看着他耐心等待的神情,我想起之前以失败告终的亲热,小声唤道“埃里克……” “在。” “你……想拥有我吗?” 这句话消耗了我全部的勇气,双颊发热,再说不出一个字。本以为他很快就能明白我的意思,谁知,他居然答道“你已经拥有我了。” 我“……” 他完全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不由涨红了脸“不是这个拥有。” 他疑惑地问道“那是什么?” 为什么这个人有时候比情场老手还撩,有时候却纯情得让人无从接话。我想来想去,干脆搂住他的脖子,仰头吻了上去。我的接吻经验太少,只会那几个固定的动作,他却被我吻得语调都有些不稳“莉莉……” 我将手指压到他的喉结上,又问了一遍“你想拥有我吗?” 他的喉结克制地滚动了两下,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神却小心而不自信“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 “我怕……控制不好力道。” 刚好这时,焰火在夜空砰然绽放,他的侧脸也被印上虚幻而美丽的色彩。多说无益,我摇摇头,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的唇上,另一只手伸进他的衬衫里,环住他的腰。 这一刻,所有情绪就像冲上夜幕的烟花,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或许他的温柔是虚假的,妥协是虚假的,退让也是虚假的……但就像他性格冷漠,却唯独对我一人温柔般。他是如此尊重我,呵护我,迎合我,即使我是一块石头,也该被他捂化了。 又一束烟花蓬然炸开,是斑斓的日光,缤纷的流星,坠落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他反客为主,将我推到在外套上,吻上我的脖颈。做这个动作时,他顿了两秒钟,似乎在思考什么。不好的预感从心中升起,果然两秒后,他在我的耳边问道“莉莉,可以么。” 不想因为这种事跟他生气。我扣住他的后脑勺,轻声回答“我允许你做一切想做的事情。” 话音落下,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压抑已久的欲潮铺天盖地朝我涌来。他单手扣住我两只手腕,举过头顶压在地上,用一条腿压住我的双膝,倾身覆了过来。 理智消失了,头脑一片空白,只剩下占有和被占有的本能。完全被控制的姿势,我却难得没有反感,反而希望他能近一些,更近一些……直到灵魂沉沦,潮汐交激,彻底融为一体。 …… 离开精灵国以后,我们去了很多很多地方。在挪威观看了极光。上辈子我的人生被安排得繁忙无比,几乎没有仰望天空的时间,还是第一次看见绿色火焰般的极光。之后,我们租了一艘船,徜徉在漂浮着白色冰块的海面上。凡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深潜者。它们是克苏鲁最忠诚的信徒,感受到克苏鲁的精神力后,纷纷浮上海面,为我们献上神秘的黄金冕饰。埃里克确定冕饰没有任何问题后,将它戴在了我的头上。 我们的出行没有目的地,走到哪里就是哪里。离开挪威后,我们乘坐黑翼龙,来到了巴塞罗那,参观了海洋圣母教堂。因为我和他对基督都不感兴趣,只是在教堂外围逛了逛,并没有进去聆听神甫的教诲。 在巴塞罗那住了一段时间。这天,遇见暴风雨,狂风吹得窗户啪啪作响,雨珠一颗颗打在玻璃上,快速而扭曲地滑下。这样恶劣的天气,睡在他的身边,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 我蜷缩在被子里,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在他的颈间呼吸“埃里克。” 他回答得很快“我在。” “我好幸福。” 他垂头对上我的双眼“我也是。” 现在这样真好。和最爱的人一起周游世界,看以前看不了的风景,听以前听不了的钟声,感受以前从未感受的悠闲……虽然知道还有麻烦等着我,也知道那两个人绝不会如此轻易地放过我,但在他的怀里,我只想享受今天,做一个没有忧虑的小女孩,鸵鸟般待在他为我创造的乌托邦里…… 希望分别那一刻,永远不要到来。 转眼间,一年过去。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醒过来,忽然失去了味觉。刚开始,我以为是感冒了,没有放在心上,直到触觉也失去了,才意识到不对劲。 一年来,我和埃里克走遍了欧洲,曾去过世界的最北端,看着圆滚滚的旅鼠成群结队地游向大海,也曾在热带小岛的沙滩上,沐浴着暴烈的日光,捧着椰子果解渴;还曾去过上百座大教堂,观看了上千种彩绘和壁画,被唱诗班纯净无瑕的歌声涤荡烦恼。 现在,我和他定居在摩纳哥城,一座拥抱悬崖的城市。本以为突然过上慢节奏的生活,他会有些不适应。毕竟,他之前不管是在猎魔人协会,还是在热带小岛,都是养尊处优、被众人仰望的人物,吃穿用度无不奢侈,没想到他比我适应得还快,不到两天,就和渔夫们打成一片,教他们如何编织最结实的渔网。 几个月过去,他冷白的皮肤被晒成蜜色,很少再穿繁琐的外套或大衣,经常只穿一件薄而修身的白衬衫,就走上街头。纽扣只扣中间几颗,露出性感的锁骨和腰腹,有一种随性而健美的优雅。 和他一起出门的时候,总有靓丽的少女偷偷看他。有一次,我没忍住,调侃了一句“这么吸引女孩,真想把你关起来,只给我一个人看。” 海边阳光炽烈,他高高的鼻梁上是墨晶眼镜“只要莉莉喜欢,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又来了。 但我就是吃他这套。 还以为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有尽头……然而,这一天还是来了。 不知道是那两个中的谁动的手脚。我一边思索着,一边放下洒水壶,走到二楼,想将洗好的衣服抱出来晾干,但不知为什么,衣服总会从怀中滑落。几秒种后,我发现了原因——我的手掌竟然和空气融为一体了! 不止手掌,过了一会儿,身体也变成了空气的颜色,无数颗细小的金粉从我身上掉落,飞向未知的远方……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克莉丝,我找到你了。” 是奥古斯。 这个阴魂不散的畜生!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定激烈起伏的情绪,转身跑向书房,想给埃里克留下只字片语。但实在跑不过身体消失的速度,还未走到书房,双脚就已消失了大半,整个人都飘浮了起来。 终于,手指一根根穿过了门把手,化为金色的齑粉飘散在空气中。我恐慌地垂下头,下半身也化为金粉随风而逝。到最后,我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能看见满屋子打转的金色齑粉,以及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埃里克回来了。 刚好和他错过。 意识陷入无尽的混沌,我像是死去,又像是重生。数不清的回忆是奔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涌入脑海,甜蜜的、快乐的、幸福的、充实的……却通通化为虚无。从来没有哪一刻,像这样痛恨奥古斯这个畜生。想要杀了他,想要将他赋予我的痛苦,全部施加在他的身上…… 仿佛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中的我回到了无昼城,抬头是深蓝色的天空,低头是深黑色的土地。这是一座压抑、阴沉、黑暗的城市,在这里连花草和湖泊都是冰冷的深色。红眼蝙蝠展开骨翼,在圆月前盘旋、嚎叫。 惨白的月光下,是宏伟却阴森的宫殿。那是血族之王居住的宫殿。高耸的塔尖刺破阴云,每一块砖头上,都有象征着至高王权的浮雕。殿内的高度足有三十多米,需要仰头才能看见穹顶华丽的彩绘。 “克莉丝。” “克莉丝。” “克莉丝……” 我猛然睁开双眼。 不是梦。我真的回到了无昼城。 我撑起身,还没来得及察看身体的情况,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奥古斯温柔清澈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你终于回到我的身边了,克莉丝。开心么,这是你以前的身体。” 以前的身体? ……怪不得卡罗莉娜的身体会消失。 他还在低语“赫帝斯去摩纳哥城找你了,他不知道你已经回到了我的身边……我帮你逃过一劫,你是不是该奖励我?” 最初的惊慌后,我冷静了下来,淡淡地说道“奥古斯,你这么迫切地把唤回从前的身体,不就是想分开我和g么。但你是不是忘了,回到原来的身体后,血契的效力也会回来。” 他怔忡片刻,然后苦笑“我没忘。” “没忘就好,滚到一边跪下。”我推开他,嫌恶地说。 第46章 命令落下的一瞬间,奥古斯不由自主地站起来,走到旁边,“砰”的一声,直直地跪了下去。 要是以前的他,绝对会觉得屈辱,现在却露出一抹我无法理解的浅笑“自从上次你被g带走以后,我就下定决心,再不会对你放手。无论你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你。” 他这副故作深情的模样令人作呕。懒得理他,我撑着大理石地板,艰难地站了起来。一年多过去,重新掌控自己的身体,竟有太多不适应。十几分钟后,我才隐约找到过去的感觉,低声念出一句咒语,一团紫色的雷电凌空劈下,将光可鉴人的地板砸出一个小小的球形坑。 奥古斯轻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得到以前的力量,开心吗?” 这句话令我的情绪沸腾起来。我再也忍不住,瞬间移动到他的面前,一把扣住他的脖颈“马歇尔,我受够了。曾经我容忍你种种幼稚且下作的行为,是因为我将你当成弟弟……但现在,你和我只剩下一种关系,那就是仇人。” 他睁大眼看着我,神色竟有些天真“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恨我。” “你杀了我。” 他的声音很轻“可你并没有死,而是在卡罗莉娜的身体里重生。现在,你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克莉丝,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将你送回原来的身体里。” 有一种鸡同鸭讲的愤怒。回到原来的身体,尽管得到了从前的力量,却也变得容易被激怒。我冷冷地看着他,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看着他的脸色渐渐灰败。再这样下去,他会死在我的这里。可那又怎样,反正他能复活。 只见他的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歪头倒在了我的手背上。他被我活活掐死了。然而,一秒钟不到,他又猛然抬起头,活了过来,重重地咳嗽道“消气了么,克莉丝。只要你能消气,你想让我死多少回都没关系。” 他的复活唤回了我的理智。我松开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马歇尔,我本来一点也不讨厌你,甚至同情你。你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是你的造化……但我没想到你这么不争气,即使拥有无昼城,登上了王位,也依然改不了骨子里的卑贱无耻。” “是么。你知道做奴隶的感觉吗?”他闭了闭眼,低声说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上前一步“既然知道做奴隶的感觉不好受,那你为什么还要将类似的痛苦强加在我的身上?你和赫帝斯把我当成一件物品,争来抢去,这跟把我当成随意处置的奴隶有什么区别?” 他低低地笑了“类似的痛苦?克莉丝,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痛苦。从出生开始,所有人都告诉我,我不是人,只是一头牲畜,服从主人是我的天性。我不必有思想,也不必有意愿,只需要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战战兢兢地服侍第一个主人十多年,还是被驱逐出庄园,货物一般被抛售,卖到了其他人的手里。然后,再次被抛弃。”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凝视着我“如果没有碰见你就好了……如果没有碰见你,我就不会知道自己有多么可悲,也不会知道……做人是什么感觉。” “所以,你就对我恩将仇报,对么。” “是你先折磨我的!”他眼中流露出一丝恨意,压抑地低吼道,“你让我有了思想,有了,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你保护我不受伤害,让我意识到平等的美好,你带我认识了这个世界……你让我知道,人生原来有无限种可能。你给了我,却不肯解决它。那我当然要想办法满足自己的需求!” “你已经得到了王位和无昼城,还不满足吗?” “很久以前,我以为整个世界只有一座庄园那么大,直到我走出庄园;我以为天空永远都是深蓝色,直到我离开无昼城;我以为自己永远都是一头没有思想的牲畜,直到你教会我。”他平静了下来,“是无穷的。你不让我得到你,我就永远找不到的尽头。” 我转过身,想要离开“弱者屈服,强者征服。你征服不了自己的,这辈子都将是一个无能的弱者。” 他轻轻笑了两声“只要能看见你的身影,当一个弱者也无妨。无昼城已经被我下了禁制,除非我亲自解开,否则你永远也别想离开。” 差点没忍住拿起身边的黄金烛台砸过去。想起自己刚刚说过的话,只有弱者才屈服于。不想被他嘲笑,我深深吸一口气,握紧拳头,头也不回地走出大殿。 怎样才能离开这里…… 杀了奥古斯? 如果无昼城当真被他下了禁制,杀了他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被他的臣子送上处决台。而且,就算杀死他以后,我成功脱身,无昼城最后肯定会落入赫帝斯的手中。到时候无异于雪上加霜,赫帝斯可不会像奥古斯这样,形容卑微地对我求爱。 我揉了揉眉心。不知道埃里克那边怎样了……他会认为我是失踪了,还是不告而别?真希望能快点离开这里。我和他还有好多地方没有去…… 奥古斯没有撒谎,整个无昼城都被他下了禁制。我走了半天,发现只有他的寝殿对我开放。 有些无语。算了,反正他无法违抗我的命令,只要他不觉得难受就行。我走进去。殿堂是金色的,地上铺着深蓝色的地毯,茶几上、餐桌上堆着鲜红的玫瑰花。烛影幢幢,整座宫殿犹如油画中的教堂般辉煌。 奥古斯坐在寝殿中央的沙发上,穿着黑色的丝缎睡袍,颈上挂着一个黄金镶嵌石榴石的吊坠,衬得月光色的长发格外醒目。见我过来,他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等你很久了。你刚回到血族的身体,肯定很饥饿。想喝什么味道的鲜血?” 我抱着胳膊,勾起嘴角“你的就行。” 他露出受宠若惊的神色,点点头,指了指茶几上的瓷杯。只见杯子凭空飞到他的面前,他并指为刀,划破手腕。蓝色的血液滴落下来,在瓷白的杯底绽开一朵蓝色郁金香。 想要得到一杯血族的血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伤口愈合的速度,远远超过血液滴落的速度。没过多久,他就得重新划破手腕。这样重复了十多次,一杯蓝血才递到我的手中。 “请用。”他有些虚弱地轻声说道。 我对他的血液没有任何兴趣。毕竟,一眼就能看出他这个人的灵魂毫无品尝价值。我的目的是为了羞辱他。 接过瓷杯,我对着烛光转了转杯子,走到寝殿门口,朝一个银甲侍卫招招手“你,过来。” 银甲侍卫雕塑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回头对奥古斯说“你叫他过来。” “克莉丝小姐的命令,等同于我的命令。她让你过去,你就过去。” 银甲侍卫走到我的面前。 我命令道“摘下头盔。” 侍卫利落地摘下银色头盔,抱在怀中。 我将瓷杯递给他,浅笑着说道“喝掉。” 奥古斯的命令在前,侍卫不敢违抗,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好喝么。” 侍卫迟疑了一下,似乎不知道怎么回答。 短暂的沉默后,奥古斯的声音响了起来“够了,克莉丝。羞辱到此为止。” 回头望去,是奥古斯。他走过来,眼神冷冽地注视着侍卫,抬起一只手,似乎想处决对方。我对着地板扬了扬下巴“住手,跪下。” 他不得不放下手,垂下头,双膝弯曲,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哐当”一声,是侍女手中的银盘砸落在地。侍卫愕然张大嘴,臂弯里的银色头盔也掉在地上,跟着跪了下去。一眨眼的时间,寝殿内外,除了我,所有看见这一幕的人都跪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 奥古斯轻轻地说道“……你羞辱我一次,这些人都得死。值得么。” 听见这句话,侍卫浑身抖如筛糠。 我笑“他们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要杀他们,你不用拿他们的性命威胁我。要怪,只能怪他们跟了一个昏庸的君主。对了,既然他们迟早都要死,那你就跪在这里,提前为这些无辜的灵魂祈祷吧。” 话音落下,我理了理衣襟,抬脚走进寝殿,不想再看这个人一眼。这事确实是我欠缺考虑,只想阻拦他杀死侍卫,却没想到牵扯了那么多人进来。 但我也没那么蠢,会因为他的三言两语,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说到底,我是被他掳到这里来的,血液是他自愿给的,也是他让侍卫听从我的命令,那些人的死活最终也是由他决定。我不可能替他承担杀人的责任。 一夜过去。第二日清晨,我醒过来,拿起梳子,边梳头发边走到寝殿门口,看见奥古斯、侍女和侍卫还跪在那里,维持前一晚的模样。我从他的身边走过去,随手抓了个侍女,问道“浴池在哪里?” 侍女看看奥古斯,又看看我,颤声答道“……在、在寝殿西边。” “准备一套干净的衣裙鞋子送过来。” “是。”侍女全身僵硬地问道,“请、请问……还需要准备什么吗?” “你看着办。”丢下这句话,我转身走向寝殿西边。路过奥古斯时,他伸手握住我的脚踝,微蹙着眉望向我,冰蓝色的眼眸是受伤的寒湖“克莉丝,我错了。我不会杀他们,你让我起来。我帮你准备衣裙和沐浴用品,她们不懂你的喜好。” 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你跪在这里,就是我的喜好。” 身后传来闷响,是侍女听到这句话,吓得跌倒在地。见我注意到她,她惊惶失措地不停摇头,低喃着“我什么也没有听见”,提着裙子飞快地跑远了。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变得这么吓人。但只要听见奥古斯的声音,我就无法控制胸中翻腾的戾气。想起和埃里克在一起时,每一天都过得温馨而充实,我的心情也愉快平和……才离开他一天,我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终于懂了自己为什么那么依赖他。原来,决定和一个人在一起一生,不是因为他能给我怎样的生活,而是他能让我变成一个怎样的人。 我和奥古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一起,不光因为他曾经杀死过我,还因为他没有让我变得更好的能力。 待在他的身边,我只会变得愤怒、暴戾和冷血。 我不想看见这样的自己。 第47章 从浴池里出来, 我光脚踩在瓷砖上,捡起浴巾, 裹在胸前, 走到唯一的镜子前。 镜面已被水蒸气模糊,我伸手抹掉。 尽管到最后,卡罗莉娜已有七八分像我,但跟真正的我比起来,还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比如, 我的眉眼距离比她更近一些, 也比她多了几分不讨喜的侵略性, 再加上瞳仁和嘴唇都是绛红色, 怪不得刚刚只是看了侍女一眼,她就吓成那个样子。 我叹了一口气, 走到旁边,开始挑选衣服。侍女似乎不知道该准备什么衣服,将能找到的样式都送了过来。有紧身胸衣、鲸骨裙撑、露肩长裙, 也有丝绸睡袍和女子骑装,甚至还有深蓝色的男装。除此之外, 还送来了上百种女士礼帽和头饰, 有路易十六时期的高塔假发,也有风靡整个英格兰的宽檐帽子, 还有罩面黑蕾丝和鲜花宝石头花。送来的裙子中, 有窄得迈不开步子的包臀罗马长袍, 也有五六米宽的浮华裙摆。 我挑了件宽松的长袍, 拿起一顶宽檐帽扣在头上,穿上轻便的短靴,走出浴池。守在门外的侍女看见我,脸颊一下变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道“克……克莉丝小姐。” 我低头一看,原来忘记了系长袍的带子。系上以后,对她说道“把奥古斯叫过来。” “……是将陛下请到这里来吗?” “不。我在寝殿等他。” “是。”侍女单手抚胸,提着裙子小跑过去。 我向寝殿走去,还未走到门口,就听见一个女孩子清脆甜美的声音“我想跟陛下多说一会儿话,求求陛下不要赶我离开……好久不见陛下,人家真的好想陛下哦。” “你先离开,过会儿找你。”奥古斯的声音,平静而淡漠。 “我不。我要在这里陪伴陛下。已经半个月没见陛下了,真的好想好想陛下……想念陛下结实有力的臂膀……”女孩的语气越来越甜腻诱人。 我打了个寒战,甩了甩胳膊,却甩不掉上面的鸡皮疙瘩。 走进去,奥古斯正坐在寝殿的沙发上。一个黑发女孩坐在他的腿上,她穿着露肩长裙,长相美艳,嘴唇鲜红,颈间、耳垂和手腕均戴着淡粉色的珊瑚首饰。这种珊瑚珍贵至极,有“天使般肌肤”的美誉,女孩的肌肤却比粉珊瑚还要娇嫩。 女孩搂着奥古斯的脖子,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饱满的红唇几乎快凑到他的脸颊上。奥古斯有些头疼地撑着额,似乎不知道拿她怎么办。 这时,女孩突然轻轻摇晃奥古斯的脖子,娇俏地说“陛下,有个姐姐过来了。她的眼神好吓人,人家看了好害怕哦……女孩子这么不温柔,真的好吗?” 我看向奥古斯。他立刻推开女孩,站了起来“她是我豢养的血宠。我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血宠”,顾名思义,为血族血液的宠物,也被称为“人畜”。 女孩愣了愣,脸上血色尽失,嘴唇颤抖了一会儿,却没有开口,默默站到了一边。 我对他的私生活毫不关心,伸出手“无昼城的戒指给我。” 他沉默了片刻“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不然呢。快给我。” 他垂下头,缓缓摘下大拇指的魔法戒指,递到我的手中“戒指不能解除禁制。” 我当然知道戒指不能解除禁制。为了将我留在这里,他设置禁制时,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血契可以命令他的行为,却不能窥探和改变他的思想。打个比方,我可以命令他跪下,却不能命令他向埃里克表达忠诚。同样地,我能命令他释放冰矛术,却不能命令他释放一个冰系魔法。因为后者过于笼统,血契只能执行明确且直接的命令。想解除他的禁制,必须先知道他的禁制包含了哪些法术。 我接过戒指,转身向书房走去。走到一半,一直没有说话的女孩忽然开口喊住我“……那个姐姐,等下!”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怎么?” “你不能和陛下多说说话吗……”她微蹙眉头,神色哀伤,“我服侍陛下那么多年,从未见过他用这么失魂落魄的眼神看一个女人……他很爱你,你应该珍惜他的感情。” 我想了想,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只有二十岁。” 女孩不解地望着我“什么意思。” “二十岁,说明在你十几岁的时候,就被掳来当血宠,金丝雀般豢养在这座宫殿里。你不仅不恨罪魁祸首,反而帮他说话,没想过为什么吗?” 她愣住,半晌才说道“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我是自愿待在陛下身边的!” “无所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是你的自由,与我无关,但我不喜欢你要求我也喜欢他的行为。”我转过头,继续往前走,“我没有粪里淘金的爱好。” 女孩被我说得委屈不已“……陛下,这个女人是谁呀!她、她……她怎么能那么说您……陛下,您说句话呀。” 从头到尾,奥古斯都没有开口说话。 后面女孩还说了什么,我渐渐听不清了,也没有兴趣去听。走进书房后,我在书桌前坐下,仔细端详手中的戒指。 这枚戒指充满了厚重的历史气息,由纯度极高的黄金打造,戒身的珐琅工艺精美而繁复,正面立着一只黄金鹈鹕,口中衔着一颗硕大的魔法蓝宝石。就是这枚戒指,让旧血族、新血族和猎魔人陷入长达几十年的混乱纷争。权力真的有那么吸引人吗? 我闭了闭眼,将戒指套上大拇指,脑中顿时浮现出无昼城的景象,纤毫毕现。这就是这枚戒指的用处,可以监视无昼城内任何一座建筑,任何一个角落,连人们私底下的窃窃私语都能听见。假如我成为无昼城的王,甚至能用它随意前往城内任何一个地方。 成为王? 我心中一动。 不知是女性天生对权力少根筋,还是什么的缘故。我拿到这枚戒指的时候,毫无杂念,感受不到任何掌控权力的喜悦,只觉得手中握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因为若是我成为王的话,绝不会容忍“血宠”的出现,更不会让那个女孩认为成为大人物的血宠,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荣幸。 相较于为王,我更想回到摩纳哥城,在阳光、海滩和红砖屋内,和埃里克继续过平凡而温馨的生活。 我要来这枚戒指,也不是为了监视新血族的动向,而是为了早日找出奥古斯禁制的漏洞。 待在书房里,不吃不喝地琢磨了一个多月,我总算琢磨出一点名堂。就像结构精密且复杂的钟表般,奥古斯设下的禁制堪称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几乎找不到可以突破的弱点。若想要强行破解,只能一层一层地分析他设下了哪些禁制。 中途,我找到奥古斯,试图命令他说出那些禁制的名称。 当时,他正在举办血宴,倚坐在高高在上的王座上,手中端着水晶高脚杯,银发倾泻在黑色丝缎长袍上,在觥筹交错间散发着寂寞却高贵的美丽。一个女孩乖巧地匍匐在他的脚边,颈间还有尚未愈合的伤口。看来,他杯中的血液是女孩的。 “奥古斯,”我走到他的面前,“告诉我第四层禁制,和第六层禁制的名称。” 他摇晃了一下高脚杯,声音轻飘飘的“为什么要告诉你?好让你离开我么。” 我顿了顿“你果然有办法违抗我的命令。” “我说过,我花了很大的代价,才让你回到自己的身体,也花了很大的代价,设下这个无法让你离开的禁制。”他低笑一声,“你却从来没有问我,我花的代价是什么。” “你又不是小孩,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问不出禁制的名称,多说无益,我转身想离开,他却站起来,叫住我“克莉丝,那天你看见我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心里一点波动都没有吗?” 我微微一笑,回答“有。” 他上前一步,眼中闪过一丝亮芒,像是看见希冀般“那你当时……在想什么?” 我看向他脚边的女孩“我在想,怎样才能让她们回归正常的人生。她们应该痛恨你的禁锢,而不是崇拜和依恋你。” “……只有这个吗?”他低声呢喃了一句,然后猛地提高了音量,“只有这个吗?!你难道一点都不嫉妒吗?每次想到你和g形影不离一年多,我都嫉妒得快要发疯,若不是赫帝斯在旁边虎视眈眈,我真的恨不得倾尽无昼城的兵力,抓住他,将他一点一点地折磨到死……” 我静静地看着他。 他苦笑了一下“我像条狗一样,在你的脚边摇尾乞怜,你却连看可怜虫的眼神,都不施舍给我。” 我无话可说“你知道就好。” 话音落下,他突然扣住我的手腕,反手将我推到王座上。我倏地睁大双眼,命令道“滚开!” 他双目泛红,没有听从这个命令。血契的反噬瞬间回馈到他的身上。他的脸颊、颈侧和手背立刻绽开千万条伤口,蓝色血液瀑布般喷涌出来,大颗大颗地落在我的裙子上,将红裙摆染成深黑色。他发狠地注视着我,意志与血契的效力互相博弈,我看见他的青筋、血管和骨头一根根暴突而起。最终,他的意志在这场斗争中占据了上风,俯下身来,在我的唇上印了一个吻。 “啪——!!” 巴掌声响亮清脆。 他被我打得脸偏向一边,喉结狼狈地滚动着。 乐手停止演奏,宴厅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奥古斯低声一笑“这下,他们都知道我是你的狗了。” “既然决定做狗,就不要抱怨为什么没人把你当人。” 说完,我向宴厅的出口走去。人群中,一个年轻男子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大声道“我想起她是谁了!她是赫帝斯的小女儿,克莉丝。这女人是个祸害!旧血族和猎魔人为她打得天翻地覆……这种只会捣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女人,应该送上断头台,而不是把她留在无昼城。” “原来她就是克莉丝,确实有几分姿色,怪不得能把g和赫帝斯迷成那样。” “听说那个g为了她,在猎魔人协会内部发起了内战,牺牲了将近一半的同类,争夺到首领的位置,现在在诺曼底和赫帝斯打得难舍难分。” “陛下把她留在身边,应该是想用她作要挟,坐拥渔翁利。” 听到这里,我回头看了奥古斯一眼。 他也在看我。水晶吊灯的灯光虚幻而辉煌,不知是否角度的原因,他大半张面庞都沉在阴影里。我看不见他的眼神,只能看见他逐渐握成拳头的右手。 不再看他。我走到宴厅门口。这时,他的声音终于响起,一下将喧闹的人群镇压得鸦雀无声“闭嘴。我如何处置一个女人,难道还需要你们指点吗?” 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陛下,之前我们面对旧血族处于劣势,是因为他们和猎魔人联手。现在旧血族和猎魔人起内讧,打得不可开交,正是我们占据优势的好时机。只需要把这个女人带到诺曼底,当着两军的面杀掉……” 奥古斯口吻冰冷地反问道“你是在教我怎么为王吗?” 所有人顿时噤若寒蝉。 我直接走了出去。 虽然没能知道禁制的名称,却意外得到了埃里克的消息。他发动了内战,成为了猎魔人协会的首领,在诺曼底和赫帝斯对战……诺曼底靠近英吉利海峡,只要有海水,埃里克就是无法打败的。我不担心他的安危,只担心其他人是否会利用我在无昼城这一点,将他置于危险的境地。 不管如何,“埃里克”这个名字一出现,瞬间驱走了我内心尖锐的戾气。一个月来,无时无刻都绷紧的神经,总算松缓了下去。回到寝殿的书房,我继续研究奥古斯的禁制。 一周后,我终于将奥古斯禁制前六层的名称,都尝试了出来,只是第七层禁制,无论如何都试不出来,正准备去试探一下奥古斯,他却已坐在了寝殿中央的沙发上。 这是一个水晶兰孤独盛放的夜晚。苍穹是寒冷的深蓝色,没有星星,月光溪水般通透明亮。殿堂内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侍卫和侍女都消失不见,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金色茶几上摆放着两个高脚杯,一条纯白色的长裙,一副点缀着钻石的头纱,一枝鲜红欲滴的玫瑰。 他抬起头,朝我微微一笑“克莉丝,他们来找你了。” 他们? 埃里克来了? 沉寂许久的心终于狂跳了起来。 我走过去,压低了声音,快速地问道“他……他们在哪里?” “你的心跳真快。”他轻笑一下,声音听上去很平静,却有一种压抑到极致的疯狂,“你在我的身边待了那么久,心跳从来没有这么快过,眼睛也没有这么亮过……你真的爱上了他。” “你想说什么。” “克莉丝,我不想再等下去了。”他站了起来,拿起茶几上的头纱,“我等太久了。上次在赫帝斯庄园没能回答上你的问题,是我日日夜夜都难以忘怀的遗憾。现在,我终于有机会重新作答——我愿意放弃无昼城和王位,和你在一起。” 我不由自主后退一步“那个问题早已不作数了。” “作数与否,都没关系。哪怕被血契反噬到灰飞烟灭,我也要迎娶你为妻子。”他抓住我的手腕,一把将我拽过去,强行把头纱笼在了我的头上,“克莉丝,嫁给我。” 第48章 头纱从我的眼前坠下, 模糊了奥古斯疯狂而扭曲的神色。 他将茶几上的红玫瑰塞进我的手中,一字一顿地说道“不要怪我, 克莉丝。要怪只怪你太善良,愿意给一个疯子希望,愿意告诉他, 这个世界不止有黑夜, 还愿意告诉他, 他也可以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有抱负的人。只可惜,你给了他希望, 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他陷入绝望……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因果。” 我抬起手, 想要掀开头纱“你疯了。” 他拦住我的动作, 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两团银蓝色的光芒,有生命一般,沿着我的脚踝往上游走, 黑色的睡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纯白色的、厚重的、华丽的长裙。裙摆上点缀着千万颗璀璨的钻石, 在夜色下显得尤为夺目。 做完这一切,他摊开手掌, 变幻出一条细而精致的银色镣铐。 镣铐飞过来, 牢牢地锁住我的手脚。 他站在原地, 凝望着我,神情时而悲伤, 时而欣喜“克莉丝, 你终于要成为我的王后。” 说完, 他拽着我,走出寝殿,径直向最北翼的皇家剧院走去。 无昼城宫殿群的结构跟凡尔赛宫相似,外观雄伟奢华,泛着富丽堂皇的黄金色。听说这里每一块砖头,都镀着货真价实的金子,堪称穷奢极侈。 一路上,我无数次试图命令他松手,然而,他宁愿被血契反噬得鲜血淋漓,也不肯松开一根手指。穿过一条画廊,来到空旷的皇家广场,再走一千米,即是皇家剧院。 剧院外,水晶兰白色海洋般寂寂绽放。走进去,地上早已铺上厚实而鲜红的地毯,走廊两旁全是热烈盛开的红玫瑰。穹顶上,杀死亚伯的该隐冷漠地凝望着我们。身穿白袍的神甫站在剧院的舞台上,手捧圣经,有些畏缩地望着我们。 ……他居然找来了神甫,真是讽刺。 走到神甫的面前,因为过于兴奋,奥古斯的双目彻底变成了猩红色。他将我扯到舞台上,然后轻轻一挥手,寒冰立刻冻住了神甫的双脚。他对上神甫惶恐的眼神,冷冷地命令道“为我们证婚。” 我忍不住讥讽地说“该隐是被神憎恶的人,无昼城是被阳光遗弃的城市,你身为血族之王,却找神甫证婚,是否过于可笑?” 他听完这句话,思考片刻,漠然地说道“你说得对。”接着,再度一挥手,夺走了神甫的性命。白袍神甫连话都没说一句,就瘫倒在皇家剧院的舞台上。 奥古斯转身看向我“按你的意思,不需要证婚人,直接举行婚礼吧。” “……你真的疯了。” 他闭了闭眼,急促地呼吸了几下,然后猛然睁开双眼“克莉丝,我也想成为一个正常人……可是,我生而为奴,最开始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鲜红的血从神甫身下蔓延开来,染红了大理石地板。这座剧院异常宏阔,有一千零八十个座位,此刻都蛰伏在暗处,沉默地注视着我和他。黑暗、死寂、玫瑰、死去的神甫、溅血的婚纱……再加上头顶该隐杀死亚伯的画作,显得如此血腥,如此不祥。没有人会选择这里举行婚礼。有些事,从一开始就错了。再继续下去,只会错上加错。 我疲惫地闭上眼。 他却逼近一步“一头羊披着狼皮,欺骗自己和天敌,站到了头狼的位置。为了活下去,他抛弃了自己的天性,放弃了自己的良知,每次狩猎完都是第一个品尝同类的鲜血……你却让他放弃头狼的地位。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你猜会发生什么?” “我没有让你放弃身份地位,”我揉了揉眉心,“我只希望你能放过我。” 他声音沙哑地笑了笑“晚了,克莉丝。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只有你了。” 怪不得一路走过来,没看见任何侍女和侍卫。看来,无昼城已经被埃里克或赫帝斯攻下。 ……也对,若不是穷途末路,他怎么会放弃无昼城和王位,直言要选择我。 我沉默了半晌,用最后的耐心说道“奥古斯,我不是物品。我不属于任何人。” 他却像是没听见一般,定定地注视着我“不,你只属于我。” 完全没办法沟通。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忽然特别想念埃里克。 他是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人。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亲自绘制当地的地图,将暗巷、小路标注得清清楚楚。他书架和桌子上的书籍,也从来都是按字母顺序排列,就连五线谱上的音符,符头大小都极其相似。这样一个习惯掌控一切的男人……却从未对我说过,类似于“你只属于我”这种话。 他深知我不喜欢被束缚的本性,所以从未勉强过我做任何事。每当他做决定时,都要问一句,“莉莉觉得呢”。有段时间,我觉得他这样有些啰嗦,忍不住埋怨道“这种小事你做决定就好啦。”他却摇了摇头,口吻轻淡地说“万一莉莉不喜欢,决定不就白做了么。” 仔细想想,他和奥古斯有太多相似点都曾出身低微,都曾站到高处,也都曾被众人仰望……控制欲和征服欲也是同样强盛。但是,在面对我时,埃里克选择控制,而奥古斯选择追逐。 拥有过自由如飞鸟的爱情,怎么会再自愿入牢笼。 所谓“狼皮”,不过是权力与金钱的遮羞布。奥古斯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因为权力而疯狂,到头来却告诉别人,这是他无法选择的事情。他的自白,就像是假面舞会上的浮华面具般可笑。 我可以肯定,他突然放弃无昼城和王位,绝对是因为无昼城已被埃里克或赫帝斯攻下……穷途末路之下,他才想起了我。 说起来,他这辈子就是一个往上爬的过程,每一步都在竭力证明自己的存在。成为新血族的领袖、攻下无昼城、登上王位、更名为奥古斯、解除我和他的血契、疯狂地追求我……他的就像是深不见底的海沟,幽暗、深邃、没有尽头。即使是羊,他也是一头充满野心、不择手段的羊。因为没有羊,会为了生存而爬到头狼的位置。 或许是他前半生受到了太多欺压的缘故,以至于他就算站到了无昼城的最高处,也并不满足。 本没有错,但我不想成为他释放征服欲的对象。 这时,他突然牵起我的一只手,单膝跪下去“克莉丝,嫁给我。我会永远爱惜你,保护你,尊重你,无论顺境或逆境,都会对你不离不弃……成为我的妻子,好吗?” 他眼中深沉的爱意是真的,悲伤是真的,渴望是真的,浓浓的征服欲也是真的。 我叹了一口气,正准备抽出手,告诉他答案,一个低沉冷漠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很可惜,她已经是我的妻子。” 第49章 听见这个声音, 心跳开始紊乱。 我回过头。 埃里克站在剧厅的入口, 身姿高大挺拔, 穿着修身的黑色军装,深蓝色的斗篷垂至脚踝,领边、袖口和腰带均镶着黄金边。他五官冷峻而美丽,气质出众, 看向我的一刹那,眼中却流露出足以浸软骨头的温柔“莉莉, 我来了。” 见面后,才发现是如此想念他。光是看着他的轮廓,就开始怀念他手掌的温度。我动了动嘴唇, 正要回应他, 奥古斯却站了起来, 把我拽到他的后面“你来晚了,她早已和我步入婚礼的殿堂。” 埃里克淡淡地说“自欺欺人有意思么,陛下。” 奥古斯眼睛布满血丝,急促地笑了一声“自欺欺人?这身婚纱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转头看向他的面庞, 平静地说“奥古斯, 你只能强迫我穿上婚纱,却不能强迫我成为你的妻子。” 奥古斯倒退两步, 后背抵在舞台上的三角钢琴上, 单手捂住脸, 眼眶已经通红, 喉结和胸膛不停起伏着, 像负伤的兽般低吼“……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得到你,是吗……” 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情景那时,他也是这么颓丧地跪在蓝血贩子的脚边。当时,血族还没有新旧之分,新血族一律以“奴隶”、“那玩意儿”、“蓝血的东西”称呼。有的贵族有虐待奴隶的喜好,所以蓝血奴隶的自愈速度,也成为蓝血贩子评定奴隶的条件之一。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正在被蓝血贩子鞭笞,一个贵族买家站在一边,高高在上地审视着他伤口的愈合程度。布满倒刺的铁节鞭甩在他的身上,蓝色血液大颗大颗地涌出,浸透了他简陋的衣衫,他却一声不吭,红着眼,拼命咬着牙,任由汗水和血液流淌一地。 现在,他的神情和当年的模样重合了。 我再度叹了一口气。 奥古斯有些敏感地抬起头,眉头微蹙“你在同情我么……我不需要你的同情。” 我摇头“我从来没有同情过你。” 他怔忡了片刻,低低地笑了一声“原来如此,我连被同情的资格都没有。” “不。”我继续摇头,“是因为你没什么好同情的。”说到这里,我走过去,伸出双手,露出手腕上的银色镣铐,“解开它,我告诉你原因。” 他破罐破摔般,念出咒语,镣铐应声化为乌有。 我活动了一下十根手指,摘下头纱,扔到一边,然后对上奥古斯通红而悲切的双眼“还记得你是怎么坐到王位的么。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你偷了赫帝斯的印章,以公爵之名,收缴了二十多名蓝血贩子手中的奴隶。然后,花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感化、训练他们,带他们占领了一座小镇,得到了第一个据点。再之后,你利用法术在无昼城广场的上空演讲,当着所有旧血族的面,告诉他们,你们并不是‘蓝血的东西’,也不是‘奴隶’,更不是‘畜生’,是新生的血族,是平等而鲜活的性命。你知道那时的我有多么骄傲吗?因为你将我的话记在了心里,亲自争取到了想要的权利。” 他垂下头,握紧了一只拳头,没有说话。 “再后来,你如愿以偿,将新血族的崛起,写进了每一位血族的记忆,成为无昼城自建立以来,唯一一个流着蓝色血液的王。”我走到他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望入他湿润的蓝眼,“告诉我,这样的你,哪里值得同情?” 他看我一眼,又快速看了埃里克一眼,将头侧向一边“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已经成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我气笑了“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马歇尔,你派人将我杀死的时候,我都不觉得自己是失败者。现在你死了吗?” 埃里克走到我的身边,揽住我的肩,居高临下地看着奥古斯“多说无益。既然他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你继续说下去,他只会更加自怨自艾而已。” 这句话让奥古斯的眼眸瞬间血红“你不过是个窃取神格的杂种,有什么资格如此高高在上地评价我——!!” 话音落下,他直起背脊,右手闪电般变幻出一柄冰蓝色的魔杖,镶嵌着魔法宝石的杖头直指埃里克。刹那间,成百上千支透明冰箭朝我们袭来。 埃里克微眯着眼睛,伸手一抛,冰箭尾端立刻燃起幽蓝色的火焰,只听“呲呲”两声,冰箭顿时化为无数条白烟坠下。 奥古斯不甘地握紧双拳,接连念出十多个攻击咒语,然而都被埃里克化解于无形。最后,奥古斯魔力耗尽,膝盖一软,跪倒在舞台上。 尽管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间,但还是给这座剧院带去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彩绘玻璃窗全部粉碎,暴雨般倾盆砸落,壁毯被烧焦,天顶画大块大块剥落,大理石地板被魔法光团腐蚀出上百个小坑,高高的穹顶下,水晶吊灯摇摇欲坠。 我想到一句话败局已定。 其实,能从奴隶站到如今的位置,他已经相当了不起。可惜,他的欲念太多,想法太杂,总是想去证明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如果他不那么执着于得到我,抹去自己曾经身为奴隶的屈辱……或许能成为一个名留青史的理智君王吧。 奥古斯看了看自己的手掌,缓缓紧握成拳“……失去无昼城的力量,我竟然变得这么弱。” 我闭上眼,吐出一口气。 算了,埃里克说得没错,他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只会自怨自艾而已。 我握住埃里克的手,轻声说道“我们走吧。” 埃里克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裙子,眯着眼说“等下。” 说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轻点了两下,一缕清风向我拂来。只见层层叠叠的白纱大摆裙,像被寒风吹散的羽毛大雪般,在空气中融化、消失,变回了原本的黑色睡袍。做完这一切,他脱下深灰色的长斗篷,披在我的肩上“走吧。” 我点点头。就在我们快要走到门口时,奥古斯抬起头,轻轻地说道“克莉丝,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将你召回这个身体么?” 我顿住脚步“你想说什么。” “你来我的身边,我悄悄告诉你。” “你想说什么,直说即可。” 奥古斯突然笑了“直说?你确定我可以当着你身边人的面,说出一切的真相吗?我怕他杀人灭口。” 我看向埃里克,他抱着双臂,倚靠着剧厅的门框,神色淡漠地看着奥古斯,似乎并不在意他的话,于是说道“你想说什么直接说,不要挑拨离间。” 奥古斯轻笑两声,捂着胸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你应该感激我……我将你召回从前的身体,是为了让你摆脱他。为此,我消耗了半个无昼城的魔力……不然怎么会如此不堪一击。”说到这里,他的喉结滑动着,战栗似的笑了几声,语气苦涩而嘲讽,“我至今不明白,他和我是同一类人,并且卑劣比我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你宁愿选择他,也不选择我?” 不知是否我的错觉,埃里克似乎轻握了一下拳头,又迅速松开。我皱皱眉,回头望向奥古斯“什么意思?” “你从前的身体,被他下了禁术。” 原来是这件事。我不动声色地松了一口气“这个我知道。还有呢?” “你知道?”奥古斯从容地微笑道,“我不信你是真的知道。那个禁术,会让你的想法、情绪、喜好、厌恶……在他的面前完全透明。然后,他就能伪装成最适合你的情人,让你爱上他,离不开他。只要他有耐心一直伪装下去,你们就能一直在一起。是不是很可怕?他得到了你真挚无瑕的感情,你得到的却是虚伪、卑劣、肮脏的伪装。” “够了。”埃里克冷冰冰地打断道。不知什么时候,他的手上出现了巫银弩,锋利的箭头对准奥古斯。 奥古斯轻笑道“看吧,他慌了。克莉丝,你是那么聪明,绝对能分清我是否在说谎……这个人不值得你喜欢。” 后面他还说了什么,我渐渐听不清了,耳边只剩下“嗡嗡”的响声,脑中更是空白一片。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接吻,身份被识破,了解他的过去,暴雨中的告白,情不自禁地接吻……一切是那么水到渠成,哪怕后来发现他的真面目,我也从未怀疑过,这一切都是设计好的陷阱,只等我走进去、爱上他。 记得我曾问过他,禁术的影响是什么。当时他回答,“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得到你”,又说“让你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我”。 那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还以为他口中的“得到你”,是指禁锢或囚禁,心想只要逃跑就好了……却没想到真正的答案是,他成为最适合我的情人,让我从情感上无法离开他…… 越是深想,我的手脚越是冰凉。大脑一团乱麻,连呼吸都在打颤。 情感能被控制吗? 似乎可以,又似乎不可以。 一开始,我被他吸引,是因为他过于广博的学识;更进一步,是因为愧疚和同情他悲惨的过去……真正和他在一起,则是因为被赫帝斯掳走,他突然现身于赫帝斯庄园,打败赫帝斯和奥古斯,拯救我于水火。再之后,我以为他死去,心急如焚……接着,在巴黎郊外的农舍里,他对我坦白了身世,我自以为真正了解了他的过去,自然而然地和他在一起……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情流露,当然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真的是真情流露吗?还是……早就设计妥当的精致牢笼? 如果是,我该怎么办?继续和他在一起,还是……跟他分开? 为什么我光是想想后一个选项,心就开始剧烈疼痛。是禁术的影响,还是我真实的感受? 想到这里,我深吸一口气,战栗着,不由自主倒退几步。思绪停转,头脑中只剩下一个场景雪地上,一只麻雀沿着谷粒的方向,慢慢地、毫无知觉地走进猎人备好的鸟笼。 “莉莉。”手被握住,我茫然抬头,对上埃里克深邃的双眼。 他的眼神还是那么包容,还是那么温柔,我却突然无法再相信他眼中的温度。 “我……你让我冷静一下。”我晃了晃脑袋,掰开他的手指,语无伦次地说,“我需要冷静……你给我一点时间……我好好想想。” 第50章 记得上一次想要逃离他,是因为发现了他的真面目,惊慌失措之下才选择逃跑。 那么,现在算什么……再次发现他的真面目?以后我还怎么相信他……? 不敢再和他对视,我推开他,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砰”的一声,后背撞在剧厅的大门上。 奥古斯低笑起来,双肩轻颤,笑声逐渐高昂放肆,回荡在空旷的剧厅“看到她像讨厌我一样厌恶你,我就放心了。” “闭嘴。”埃里克冰冷透顶的声音。 奥古斯轻拍了拍手,讥嘲道“失败者的怒火,好吓人。” 埃里克冷冷看他一眼“陛下,如果我是你,注意力会放在无昼城易主的事,而不是我的妻子为什么讨厌我。” “不瞒你说,我这个人就喜欢研究别人的妻子。你的妻子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不仅要研究怎么让她讨厌你,还要死皮赖脸地追求她——” 话音未落,埃里克眯着眼,抬起巫银弩,利落朝他射出一箭。 奥古斯迅速躲开,变幻出冰箭,反手投掷回去。埃里克直接将那支冰箭击落在半空中。 冰箭与巫银箭对撞,巨大的魔法冲击波轰然炸开,将剧厅内烛盏、座椅、三角钢琴、镀金雕塑尽数粉碎。摇摇欲坠的水晶吊灯,终于“砰”的一声砸下,掀起浓雾般的尘土。两个人在断垣残壁中对视一眼。一个人举起巫银弩,另一个人变幻出冰箭,居然还要继续打斗。 简直是一出闹剧。我看不下去了,转身走出剧厅。 穿过剧院的回音廊,经过皇家广场、花园和画廊,我回到奥古斯的寝殿,翻箱倒柜,找到自己原本的衣服。 我习惯将匕首、金币和传送符文装在腿上的皮袋。打开皮袋一看,传送符文果然还在里面。拿出来,仔细检查了一遍,还能用。之前因为奥古斯的禁制,我一直没考虑用传送符文离开无昼城。现在,无昼城易主,禁制自然不攻自破,正是离开这里的最佳时机。 将皮袋绑在腿上,我脱掉睡袍和埃里克的斗篷,换上轻便简约的骑装,穿上牛皮短靴。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埃里克的斗篷。戴上斗篷的帽子,我拿出一张传送符文,正要念出咒语,一抬头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埃里克。 他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轮廓深隽而立体,双目是绮丽的金雾,头发是落寞的夜色。 心里忽然一阵绞痛。但在我弄清楚他的伪装是怎么一回事之前,“分开”是不可回避的选择。 我斟酌了一下言语,说“埃里克,我没有讨厌你,也不是想要离开你……只是想去散散心。最近发生了好多事,很累很疲惫……你让我一个人冷静冷静,好吗?” 他沉默着,没有回答。 就在我以为他要拒绝我,或者强行将我留下时,他走到我的身边,低头理了理我的衣领“想去哪里,我帮你安排。” 熟悉的退让,熟悉的体贴。在一起生活一年多,他曾无数次这样退让和妥协……以前的我把这些退让当成尊重的表现,现在想想,尊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他这么做,更像是为了不让我离开,而精心设置的陷阱…… 还没和他在一起时,我就觉得他这个人聪明到可怕的程度,头脑像精密严谨的仪器,充满了人类无法探索的奥秘与精粹。他什么都了解,什么都知道,几乎没有他未曾涉及的领域……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用温和的言语、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修养,征服任何一个想要征服的人。 曾经,我以为和他在一起自由如飞鸟,现在才知道,所谓“自由”不过是假象。飞鸟翱翔于蓝天,却不知蓝天是更广阔的牢笼。 越想越疲倦。我摇摇头,避开他的动作,倒退一步“我……我还没想好去哪里。” 察觉到我的抗拒,他放下手,与我保持适当的距离“若是需要什么,随时联系我。” 多么体贴的一句话。我第一反应竟然还是,又是一个陷阱。 不行,真的要分开一段时间,必须分开一段时间……如果一直有怀疑他的想法,根本没办法继续和他在一起。到最后,说不定连听他说话,都会成为一种负担。 不再回答他的话,我念出咒语,用掉了手上的传送符文。四周布置逐渐变淡,一座座圆顶建筑拔地而起,金色阳光泼洒在砖地上,广场宏阔雄伟,身穿托加长袍的教徒与我擦肩而过。这是一座历经风霜却仍然辉煌的城市,意大利的首都,“永恒之城”罗马。 幸运的是,尽管周围人潮涌动,大多数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教皇的纪念碑上,并没有察觉到身边凭空多了一个人。 我拉低帽檐,匆匆往外走去,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米开朗基罗创作的《哀悼基督》。听说这座雕塑让25岁的米开朗基罗一举成名。后来,他还完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壁画《创世纪》,将后半生奉献给了神圣的教堂……1 建筑、雕塑、壁画……都是那个人擅长的领域。真讨厌,随便传送到一座城市,都能想到他。会这么多,怎么不像米开朗基罗一样,将一生都奉献给教堂。 这么想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幼稚,然后更生气了。都怪那个人。 因为确实没想好去哪里,一路上,我走一会儿停一会儿,走到哪里算哪里。广场人来人往,教徒特别多,到处都是宏伟的雕塑和神圣的十字架,连白鸽扑棱的翅膀,都染上了过于庄严的气息。看见这一切,我心里想的却是,他曾对我说,我是他的信仰。 ……停下,不能再想下去了。 情感却不听理智的教诲,一直在回放往事。走上石桥,我撑着额头,想在和煦的微风里冷静一下,却看见有人在桥上贩卖淡水贝壳,一下想起和他在大溪地开珍珠贝的经历。 当时,明知道小贩不可能将优质珍珠贝拿出来贩卖,我还是禁不住抽奖的诱惑,连开了十多个贝壳。虽然确实开到了珍珠,但都是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巴洛克珍珠”,一颗圆珍珠都没有。 小贩劝我再试试。围观的行人却笑着说“小姑娘,你被骗了。这人卖珍珠贝之前,会把圆珍珠挑出来,专门骗你们这些外行人。” 小贩翻了个白眼“乱说什么,昨天还有人开到黑珍珠了呢!如果我事先把珍珠挑出来,怎么可能让他开到黑珍珠。” 两人争论不休。我本意是开着玩,并没有真想开出圆珍珠回本,正要说话,埃里克却走过来,挽起白衬衫的袖子,坐在我的旁边“我可以试试么。” “当然可以。”小贩看了他片刻,拿出一串禁魔石手链,“不过,你得戴这个。你长得太像那个猎魔人,戴个手链以防万一。毕竟我们是小本生意,不赚钱。” 埃里克点点头,戴上禁魔石手链,修长的手指在贝壳堆里翻了翻,挑出几个灰扑扑的珍珠贝。小贩掰开一看,贝里竟然都躺着圆滚滚的白珍珠,脸色不由有些发白。 接下来,埃里克又挑了几个贝壳。依然都是白珍珠。最后一个贝壳,竟然开出了罕见的、圆润的、光滑的黑珍珠。 一颗黑珍珠,比几串珍珠项链还要昂贵。小贩的脸庞涨成了猪肝色,眼中全是肉痛之色,却因为周围挤满了围观的行人,不便反悔,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拿走了那颗黑珍珠。 我失笑道“都是珍珠贝,怎么可能开到黑珍珠?他被你欺负得都快哭了。” “我没有欺负他,确实开到了黑珍珠。而且,”他顿了顿,“我不是为了欺负他,才去开珍珠贝,是为了讨好你。” 说着,他牵起我的手,将那颗黑珍珠放在我的掌心里,低声问道“我讨好成功了么。” 当时,我只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会说话,双唇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烙铁般滚烫,光是听着就一阵脸热。现在想想,他能看见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情绪,明白我的喜恶,通过言语让我脸红心跳,是极其轻易的事情……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过往的、美好的、珍贵的回忆,全变成了让人避之不及、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凶猛毒蛇。 抬头望去,这里的建筑、雕塑、壁画、石桥、河流……甚至连路人的手指,都让我想起他的掌纹和体温。 一直知道,思念比疾病还要可怕,却是第一次知道,是可怕到这种程度的疾病。 连呼吸空气,都能想到他胸膛的起伏。 记得最后一次被他拥抱,是在被奥古斯唤回去的前一晚。那时,我已经躺在床上,而他还在看书。我凑过去,把头枕在他的手臂上。他翻了两页,忽然问道“莉莉喜欢什么颜色的宝石?” 我愣了愣“粉色、红色和蓝色……怎么了?” “想给你做一枚戒指,”他若无其事地继续翻书,“婚礼上用。” 我点点头,顺着他的意思说了下去“那就红宝石吧。我更喜欢红色。”过了一会儿,我突然反应过来,“等下……刚刚你在向我求婚吗?” “没有,只是问问。” 我的拳头瞬间硬了。但他下一句话,又让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对莉莉求婚,不会这么不正式。” 相较于正式的求婚,我更想看他单膝跪地,询问我是否愿意嫁给他。然而,不管我怎么翻滚,怎么请求,他都是摇头,态度异常坚定,不肯说出那句话。 闹到最后,他无奈地放下书,从后面抱住我,声音低沉地说道“莉莉愿意嫁给我,我很高兴,非常高兴。如果可以,我希望明天就能结婚。但比起我个人的意愿,我更希望莉莉以后回忆起被求婚那天,是美好而幸福的。我想让你拥有最美好的回忆。” 他做到了。 成为他的爱人,我得到了最美好的回忆,和最残酷的真相。 第51章 我在罗马城郊住了几天,察觉到有人跟在身后, 立即换了一座城市。 就这样, 辗转了大半个欧洲, 更换了十多个姓名。最后, 我在那不勒斯定居下来。 银色海滩月牙般环抱蓝色海洋, 天际线白云如同漂浮在海面的冰川。住在海港, 时不时能听见蒸汽船的轰鸣,和潮汐撞击礁石的声响。我时常穿着白衬衫, 戴着墨晶眼镜, 去海边漫步, 任由海风鼓满袖子。小镇生活简单而悠闲,不像巴黎、罗马般人山人海,车马辐辏成行。在这里, 除了庞贝古城的遗迹,几乎看不见雄伟壮观的建筑,也看不见香车、鲜花和珠宝, 只有活蹦乱跳的海鱼,与肤色黝黑的渔夫。 不过现在, 我很少再去海边。因为一到海边, 看见渔夫手里简陋的渔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人。他是那样聪明,连最简单、最廉价、最不起眼的渔网, 都能改造成最结实和最牢固的捕鱼工具。 不愿回忆起他, 却总能因为各种事物, 想起关于他的回忆……这种感觉真痛苦。 为了不坐吃山空,我找了份工作,在子爵府上做家庭教师。他们住在那不勒斯海湾一个较为富有的小镇,白色独栋别墅,种满蔷薇、雏菊和郁金香,后院还有一个天然温泉池。 两个月下来,我了解到子爵名叫劳尔·夏尼,是法国最负盛名的古老家族的后代,先祖曾是海军上将。夏尼子爵自己也非常热爱航海,还未成年,就登上了“布尔达号”环球旅行。后来,受他的兄长邀请,在巴黎歌剧院结识了一位舞女,也就是现在的子爵夫人。两人一见如故,不顾夏尼伯爵反对,毅然决然地逃离了巴黎,登上前往意大利的轮船,来到那不勒斯海湾,在神甫温和的注视下,结为夫妻,并生下一儿一女。 转眼间,十多年过去。老伯爵曾数次漂洋过海,找到他们,希望子爵能回到巴黎,继承先祖的巨额财产。但夏尼子爵被大海和爱情迷了眼,宁愿在小镇清贫一生,也不愿回巴黎纸醉金迷。 知道这些后,我就特别好奇,夏尼子爵夫人是一个怎样的女人,竟然比繁华都市还要有吸引力。然而,夏尼子爵夫人本人,却是一位温婉和气的女性,没有妩媚艳丽的容色,也没有凹凸有致的。她身材清瘦,皮肤白皙,发色是圣洁天使的颜色,眼睛是蔚蓝的晴空,声音纤细而清透,犹如将玫瑰染红的夜莺。 她的学识并不广博,对音乐却颇有见解。熟悉后才知道,她的父亲是著名的小提琴家。她曾经特别喜欢唱歌,父亲去世后,歌喉却莫名变得嘶哑难听。一日,她在屋内悼念父亲时,黑暗里,忽然传来一个神秘动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 她当时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回答“……克、克莉丝汀。” “克莉丝……”神秘的声音似乎这么低喃了一句。 巴黎、音乐、克莉丝、歌剧院……不用她多说,我也猜到了她当时碰见的是谁。我一下攥紧了乐谱,心里明白不能再追问下去,却鬼使神差地出声道“然后呢。” “在那之后,每次我去祭拜父亲时,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夏尼子爵夫人轻声说道,“他像是隐藏在阴影里的神明,几乎是无所不知,随口几句指点,就能让我受益匪浅。不过,他好像得了重病,并不是一直都是清醒的……经常在黑暗中胡乱呓语,喊着‘克莉丝’……我想,那应该是他心上人的名字吧。他会教导我,大概也是因为我和他心上人的名字相似。” 心脏像被什么击中般,莫名的、滚烫的、熟悉的感情快要满溢出来。理智一直在说停,停下,不要再问了。我却无法忽视内心真正的想法,继续问道“后来呢?” “不知道。”她摇了摇头,“我顶替剧院名伶演出玛格丽特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听说你在加尼叶歌剧院待过一段时间,那应该认识吉里夫人吧。吉里夫人曾警告过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他的存在……我猜,他大概是一位声名远扬的音乐家吧,不得已在剧院里休养。说起来,这些年我一直想跟他道谢,若不是他的指点,我不可能拿到玛格丽特的角色,也不可能和劳尔相见。” 听完这番话,我久久无法平定情绪。毫无疑问,指点夏尼子爵夫人的是埃里克。除了他,没有人能“像是隐藏在阴影里的神明”,也没有人能“无所不知”,更没有人会一直呼唤我的名字……那时,他应该不是得了重病,而是得到了克苏鲁的精神力,思绪陷入疯狂和混乱,不得已才藏身在歌剧院。也怪不得后来吉里夫人会说,她曾帮过g的忙。 这么想想,我不禁有些心软。他为什么要喊我的名字,为什么要指点和我名字相似的舞女……难道在那时,他就对我有了无法释怀的执念吗? 夏尼子爵夫人见我脸色不太好看,站起来,倒了一杯热茶,递到我的手里,柔声说道“抱歉,光顾着倾诉我的过去了,没注意到你的身体。莉莉娅小姐,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可以先回去,明天再过来。” “……没有,我没有不舒服。”我喝了口热茶,迟疑片刻,还是低声问道,“夫人,我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吗?你和子爵先生结婚这么多年,感情一直这么和睦,是有什么诀窍吗?” 她笑了“谁告诉我和劳尔的感情和睦?” 我愕然问道“难道不和睦吗?怎么会?你和子爵先生都是非常温和的人,感情应该特别美满才对。” “劳尔的性格确实温柔,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脾气。”她想了想,吩咐女仆去把家猫抱过来。那是一只黑白色虎斑小猫,圆头圆脑,面貌神气十足,性格却相当温顺,抱起来不吵也不闹。她将小猫放进我的怀里,让我抱一个小时。我一脸迷茫地接过小猫,不知道她在卖什么关子。 就这样,半个小时过去,小猫突然躺倒在我的腿上,开始捉玩自己的尾巴。刚开始,我并没有在意,以为猫咪的天性如此。直到它开始啃咬我的手指,然后双腿一蹬,跑了个无影无踪。 夏尼子爵夫人浅笑道“看见了吧,哪怕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动物,也有暴露本性的时刻。它待人温顺,并不代表它永远待人温顺。起初,我和劳尔确实感情和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暴露的缺点越来越多,我们的矛盾也变得越来越多……就像这只小猫一样。我能做的只有接受。” 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接受?” “因为人性非常复杂,人的想法每时每刻都在改变,温和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都是温和的,暴躁的人也不可能一辈子都是暴躁的。爱一个人,不能只爱他美好的一面,也要接受他阴暗的一面。” “要是……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阴暗面,至始至终都用美好的一面对待你,你会怎么办?” 她思考片刻,摇了摇头“不会有这种人存在。或许是我见识浅薄,莉莉娅小姐,你想想,你能永远不对亲近的人发脾气吗?就连劳尔,偶尔也会和我争吵不休。” “……万一有一天,子爵先生为了讨好你,想尽办法探听你的想法,始终以你的意愿为先,说你想听的话,做你想看的事。你会怎么看待他呢?” “我……不知道。”她眉头微蹙,“他应该不会这么害怕失去我……我和他在一起很久了,他知道我不会离开他。” 听见这个答案,我愣了很长时间。 原来这一切的源头……是因为他害怕失去我吗? 我不喜欢控制欲强盛的男人,于是他将内心幽暗的蛰伏,小心地窥探我的心声,戴上温柔体贴的面具,用谎言和欺骗铸成牢笼,引诱我喜欢他、爱上他……永远都无法离开他。 他的爱炙热到可怕,让人恐惧,让人胆寒,也让人悲伤。 我要么接纳他的,要么改变他的。 只是,我怎么相信他是真的改变了……还是新的伪装? 告别夏尼子爵夫人,我回到自己租下的公寓,还未打开白漆护栏,就在红玫瑰般热烈的夕阳下,看见了一个人颀长的身影。 他的身材高挑,容貌昳丽,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斗篷,脸色却极其苍白,黑发凌乱地贴在清瘦脸颊两侧。瞳仁是艳丽的血红色,鼻梁秀美高挺,气质却凌厉而肃杀。 ……赫帝斯。 我没有逃跑。他看上去状态极差,没什么战斗力,嘴唇纸一样惨白,双颊泛着死尸般的青紫色,斗篷凝结了大片大片的紫色血块,却因为他的神色过于坦然自若,而仿佛专门设计的深紫色花纹。 我后退一步“父亲。” 他朝我微微一笑“g真不中用,竟然没能把你留在无昼城,放任你到处乱跑……他不知道在外面像我这种坏人特别多么。” 我叹了一口气“父亲,你都要死了,说话还这么恶心。” 赫帝斯大笑,笑着笑着,咳出一滩黑色鲜血“谁让我喜欢你,见到你就忍不住想逗你。” “放过我吧,尊贵的公爵大人。我承受不了您的喜欢。”我转过身,闪电般打开护栏,钻进去,准备反锁。 他却忽然正色问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对不起,我不想知道变态的心路历程。”说完,我径直朝公寓的大门走去。 与此同时,他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你前世是我的妻子。” 第52章 我扯扯嘴角“父亲, 您不会是想说,我上辈子是您的妻子,您爱我爱得不能自拔, 却因为尊重我的意愿,没有将我变成血族。等我自然老死后, 您找到我的转世, 本想再续前缘,却不想我先一步爱上了别人。”说到这里,我不带感情地笑了笑,“这种情节早就过时了, 你换种说法, 我说不定会相信。” 他上前一步,握住公寓的护栏。我立刻拔出腿上的匕首,对准他,厉声道“离我远点!” 他松开护栏, 倒退两步, 苦笑一声“找到你的时候, 你还太小,我就算是禽兽,也不可能对那么小的你下手, 只能慢慢将你抚养成人。我从未将你当成女儿, 是你把我误认成了养父。”他轻轻地叹息一声,“前世是爱妻, 今生是养女……最残酷的惩罚不过如此。”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老变态这个人我太了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既没有廉耻心, 也没有道德观, 做梦都想登上权力的巅峰。情爱对他而言,不过是无聊时的消遣,所以他从不禁欲,见一个爱一个,情妇多如牛毛。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会相信。 “既然我前世是你的妻子,那你是怎么对待你妻子的?”我淡淡道,“把她训练成杀手,让她的双手沾满血腥,为你在名利场和不同的男人周旋。一旦有逃离你的念头,就会被关禁闭。请问,这是妻子还是仇人?” 他轻吐一口气“对不起,嘉纳特。我的占有欲太强了。” 我背过身,厌恶地说“到此为止吧,赫帝斯。不管我前世是你的妻子还是仇人,这一世我对你只有父女之情。赶紧离开这里,不要逼我对你起杀心。” 话落,我打开房门,走进公寓,正准备关门,这时,赫帝斯突然抬头,双眼颜色逐渐加深,变成浓烈的紫色。这是他释放魔法的征兆。我吓了一跳,马上念出魔法护壁的咒语,金色圆形护壁立刻挡在我的面前。然而还是晚了一步,有什么东西明显钻进了我的体内。 恐惧在胸腔内疯狂翻涌。我瞬移到他的身前,一把扣住他的脖颈,咬牙切齿地说“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巫银毒素已经蔓延到你心脏了。赫帝斯,你死到临头了,还要恶心我一把?!” 他望着我的眼睛,轻笑着说道“实力、权势、地位、性命……我都输给他了。你是我最后的宝贝,最后的筹码……我不能让他得到你。” 话音落下,他用力推开我。这一下,似乎用光了他所有力气,往后踉跄了好几步,后背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急促而疲惫地低喘着。 这个变态活了将近三百年,从来都是意气风发的年轻男子模样。可是这一刻,他却实实在在地暴露了老态。让人嗟叹,也让人痛快。他垂头低喘了片刻,再次咳出一滩黑色的鲜血。 他抬起手,满不在乎地擦掉黑血,抬眼望向我“今晚你就会想起前世的一切。我不在乎你是否会恨我,也不在乎你是否会和我在一起……我只要你和g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疯子。”我冷冷地说。 “我是疯了。”他笑,“我输掉了一切,但在你这里,我必须做一个胜利者。” 最后一个字落下,他再度朝我微微一笑。夕阳如此火红,如此热烈,是玫瑰色的海洋,飘浮在街道、砖屋和远方山脉的上空。这样美好的景色里,他的背影却像耄耋老人般孤独而苍老,蹒跚着、虚弱地离开了。 我看着他的身影,忽然有些恍惚,他真的会死吗? 他是我所有恐惧和痛苦的源头。他死了,是否代表我就解脱了? 只是,这个坏人真的会这么轻易地死去吗? 今天晚上,我又会想起什么呢? 究竟是怎样的过去……会让我永远都不可能和埃里克在一起?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闭上双眼,想要睡觉,却无论如何也进入不了梦乡。 纷乱的画面在我脑海中接连浮现,寒夜、马车、森林、悬崖、城堡、蝙蝠……我看见一个女孩提着裙摆,慌张地跳下马车,跌跌撞撞地跑进森林。那是我的前世,嘉纳特,一个公爵的女儿,参加皇家舞会时,被敌国的刺客追杀,惊慌失措之下,闯进了一片诡异的森林。 蝙蝠盘旋在森林上空,密密麻麻的骨翼几近遮天蔽日,惨白的月光照彻它们的尖牙与红眼。不知跑了多久,一座哥特式古堡出现在嘉纳特的面前。正当她不知所措时,古堡的大门打开了。一个相貌昳丽、气质轻佻的男人站在门口,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那是一百年前的赫帝斯,俊美、轻狂、意气风发,浑身散发着高贵却邪恶的气息。嘉纳特被他引诱,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古堡。 当时,赫帝斯正在举办血宴,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全是供他食用的人类男女。他们是惨白的蜡像,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她。这种情况下,赫帝斯居然对她伸出一只手,邀请她共舞。 她胆战心惊地和他跳完一支舞。结束时,他盯着她,双眼逐渐染上深紫色,森白的尖牙抵住下唇。他对她产生了。她却误以为他想要吃人,吓得连连后退,后脑勺磕在烛台上,昏倒了过去。 醒来以后,她本以为自己会断手断脚,谁知竟然毫发无伤。她对赫帝斯的恐惧稍微减弱了一些,但还是想要逃跑。就在这时,猎魔人协会包围了城堡,试图围剿赫帝斯。 是夜,趁着赫帝斯加固城堡的防御魔法罩时,嘉纳特悄悄跑到了后花园,准备翻墙逃出去。一个猎魔人发现了她,见她身上全是价值不菲的金银珠宝,以为她是赫帝斯的情妇,立刻将她掳为人质。 繁星璀璨,月色黯淡。城堡周围浮动着幽暗的蓝光,那是猎魔人的驱魔火焰,能烧死一切非正义的魔物。赫帝斯站在城堡上空,居高临下地望着猎魔人,冷冷命令道“放了她。”挟持嘉纳特的猎魔人,却在她的颈上划了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这无疑是挑衅。赫帝斯的双眼瞬间变成深紫色,快速念出一段咒文。刹那间,猩红的火焰覆灭了一切,周围森林被烧焦,枯枝咔嚓碎落在地。火势肆意而张狂,猎魔人丢下武器,纷纷逃窜,却被火光无情地吞噬。 如此可怕的火焰,却没有伤害嘉纳特一根毫发。她抱着肩膀,怔怔地看着赫帝斯走过来,将她揽入怀中。 他救了她的性命。她自然而然地对他产生了感情,再没有想要离开城堡的想法。从那天起,他只和她相拥,只和她接吻,再不和其他女人亲密接触,也再不吸食其他女人的鲜血。现实中,我冷眼旁观这一切。前世的我——不,嘉纳特,却被这种让浪子回头的成就感取悦了。 他带她回到无昼城,当着众血族的面举行了婚礼。一个两百岁的血族公爵,和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人类女孩结婚,轰动了整个无昼城。有人反对这段感情,有人歌颂这段感情。然而不管外界的凡响如何,他娶嘉纳特为妻的念头,从未有过动摇。 可能世事就是如此,没人珍惜一帆风顺的感情。一对情人越是被反对,越是被阻拦,感情反而会越发浓烈。罗密欧与朱丽叶用生命证实了这个真理。 如果往事到这里就结束,没有后来那些事,这确实是一段绮丽如梦的爱情。 嘉纳特三十岁的时候,撞见了赫帝斯出轨。他将那个女人带回了城堡,在主卧跟她亲热。被嘉纳特发现时,他从女人白皙的颈间抬起头,神色自若地擦了擦唇边的血迹,声音蛊惑地问道“一起?” 我猜得没错,老变态这人心里只有权力,情爱对他来说,不过是消遣。在他的眼里,女人是资源而不是伴侣。他不可能为了一个资源禁欲。 嘉纳特消沉了很久,偷了赫帝斯书房里的传送符,离开了无昼城,打算重新开始。赫帝斯却追了过来,握住她的手,跪在她的面前,低头认错。她心软原谅了他。然而没过多久,又发现他出轨。这样反复几次后,她彻底心灰意冷,服下消除气息的魔药,同时买了好几张目的地不同的轮船票。自以为这样,他就永远无法找到她。 也就是这时,我终于明白,赫帝斯为什么会说,“我只要你和g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赫帝斯发现了嘉纳特逃跑的意图。劝说无果后,他给她扣上沉重的镣铐,将她囚禁在第一次见面的古堡的阁楼里。转眼间,十多年过去,她在阁楼里虚度了最珍贵的年华,美丽的面庞上逐渐爬上皱纹。他终于感到了内疚,想要将她转化为拥有他一半血脉的血族,却被她漠然拒绝。 他一向独断专行,说一不二。见她不肯转变为血族,丢下一把匕首,面无表情地说道“两条路,要么死,要么永生。” 嘉纳特选择了死亡。 我脑海中最后一个场景,是古堡阁楼的窗外,波光潋滟的湖泊,冷色调的靛青晨曦,蝙蝠与飞鸟齐飞。嘉纳特捡起地上的匕首,在赫帝斯骤然睁大的双眼里,决绝地扎进了自己的心脏。 一刀毙命。 我浑身冷汗地坐了起来。 尽管对我来说,嘉纳特是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完整的人,我不可能是她,她也不可能是我,但那种被囚禁、被控制,最后不得已选择死亡的强烈心悸,却一直在我心中来回翻腾。 怪不得赫帝斯说,他不在乎我是否会恨他,也不在乎我是否会和他在一起。 他只想当一个胜利者,赢下和埃里克的对决。 ……这个变态,这个疯子,这个恶心的畜生! 但有一点,他说对了。 除非埃里克解除禁术,放弃控制我,和窥探我的想法…… 否则,我和他,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 第53章 回想起前世, 似乎没给我的生活带去任何变化,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有什么悄然发生了改变。 现在, 每一晚,我都会因为梦见被囚禁而猝然惊醒。梦里, 我变成了被禁锢在阁楼的嘉纳特, 手脚戴着令人屈辱的镣铐。自由于我而言,就像窗外隐约的雪山般遥不可及。 几日过去,我终于禁不住噩梦的折磨,对赫帝斯产生了强烈的杀意, 决定一刀结果这个老变态, 彻底铲除前世的心结。然而,不管我怎么搜寻他的气息,都找不到他的踪迹。会出现这种现象,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他死了, 死人当然不会有气息, 二是他还活着,并且恢复了全部实力,隐藏了自己的气息。 第二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 他是……死了吗? 毫无疑问, 赫帝斯不是一个好人,在我两辈子的记忆里, 他从未做过一件值得称颂的好事。他是彻头彻尾的恶徒和野心家,是在烈火中被烧掉人类部分的阿喀琉斯, 用同情、怜悯和良善换取了炙手可热的权柄。 他无情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就连弥留之际, 内心都只剩下胜利的念头。这样一个坏到极致的人,真的会如此轻易地……死去吗? 我不知道。 半个月后,我放弃寻找赫帝斯的踪迹,告别夏尼子爵一家,换了一座城市定居。这次,我没再做贵族的家庭教师,用攒下的存款,在意大利中部的乡镇,买下一个面积不大的小农场,每天喂鸡、放羊、除草、浇花、种田,过得还算惬意自在。除了有时候,还是会从噩梦中惊醒。 我仍会想起埃里克。可能因为太久没见到他,又可能因为最近发生了太多事,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次回想起他的面容,竟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似乎上一次和他在世界各国旅行,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其实,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我都会问自己,埃里克和赫帝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真的没办法接受他的控制欲吗?我无法保证赫帝斯不会伤害我,却能保证埃里克不会伤害我……但只要一想到,在他的面前我如同透明人。他能看见我的真实想法,而我从他的口中听不见一句实话,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监视,就始终无法跨过心理那关。 这日,我喂完走地鸡,拿着簸箕,沿着乡间小路回家,却看见一个人站在我家门口。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他是谁。他是镇上唯一有爵士头衔的人,也是镇上唯一年收入达到有钱人标准的绅士,在自家庄园举办过几次舞会,可谓门庭若市,不少太太都盼望着他能娶自己的女儿。我参加过两次他举行的舞会,因为他亲自把请柬送了过来,盛情难却,只好过去。 我一手搂着簸箕,另一手摘下头巾,擦了擦颊边的汗水“怀特先生?” “莉莉娅小姐。”他单手抬了抬软毡帽的帽檐,不经意般露出大拇指上的黄金戒指,“又见面了。” “您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送请柬的。”他将一个金色信封递给我,“顺便想知道莉莉娅小姐的行程。过两天会有个马戏团在附近巡演,听说他们驯养的野兽极其罕见,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莉莉娅小姐。” 我有些茫然“嗯?为什么会想到我?” 他笑笑“可能因为莉莉娅小姐身上有一种野性美吧。每个见到你的男人,都忍不住想要靠近你、征服你,包括我也是如此。” 我嘴角抽了抽,想起了被奥古斯和赫帝斯纠缠的恐惧,忙不迭说道“谢谢你的邀请,但我对马戏不感兴趣,而且我的羊要生产了,我得去给她接生。” 怀特先生皱皱眉“这种事交给仆人就行了。莉莉娅小姐的双手如此纤嫩,不该操劳这种事务。”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怀特先生和我不熟,不知道我对家畜的热爱。在我们家,家畜是可以上桌吃饭的。我曾经请过一个仆人,因为受不了我家到处都是牧草和羊粪,当天就请辞离开了。所以,我家没有仆人。如果怀特先生能给我介绍一个接受羊粪的仆人的话,我愿意陪你观看马戏。” 听见这番话,怀特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好……我回去问问我的朋友。” “真的吗?太感激您了!怀特先生,您真是一位热心的绅士!” “……不、不客气。”说完,他几乎是仓惶地翻身上马,匆匆逃走了。 见他走远,我收敛了感激的笑容,打开护栏,走进院子里。家里没有牧草,也没有山羊,只有一只整日呼呼大睡的长毛白猫。我怀疑它已经忘记了我的模样,只记得食碗和水碗的位置。 走进厨房,我打开一块地板,从冰窖里取出一个冒着寒气的瓷壶,倒了一杯用魔法储存的新鲜羊血,然后走到二楼的露台,对着夕阳缓缓啜饮。因为长期饮用动物血,我的视力、听力和反应速度都严重下降。一头黑色翼龙从远处漂移过来,我还以为那是乌云,连忙放下羊血,纵身跳到院子里,拿起衣篮子收晾晒的衣服。等我把衣服都收进篮子里后,才发现那是埃里克的坐骑。 没想到和他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我穿着乡下最常见的白棉布裙子,因为才从农场回来,腰上系着灰色的围裙,上面还沾着点点污泥。他却穿着剪裁精细的黑色大衣,里面是深蓝色的绸缎衬衫,领结镶嵌着明亮的红宝石,腿长而笔直,长靴由名贵的珍稀兽皮制成。 我仰头望向他,落日是玫瑰色的烈焰,在他黑色的发梢上燃烧、跳跃。他的眼眸幽深,静静地凝视着我。 尽管知道他不会在乎这些,有那么一瞬间,我还是感到了难以言喻的自惭形秽。 我把衣篮子放在地上,扯下头巾,尽量自然地说道“好久不见。” 他沉默了片刻,轻巧地跳下黑翼龙,朝我走来“散完心了么,莉莉。”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动听,还是那么低沉。过去几百个日夜里,我都是枕在他的手臂上,听着他这个冷漠却温柔的声音入睡。每次他说话时,喉结和胸腔都会轻微震动,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性感和魅力。他比我高,肩膀也比我宽阔,我特别喜欢他从后面抱住我,这样不仅能感受到他胸膛的起伏,还能感受到被他珍视的安全感。 但是,这一刻,被他高大的身影笼罩时,我再也感不到那种被珍视的感觉,只有即将步入牢笼的惶恐。 我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强笑道“……没有,还有些事没想明白,能再给我一些时间吗?” “你想离开我了,对么。” 是问句,却是陈述的语气。 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句话,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想法。我摇摇头,再度后退一步“……不知道,再给我一些时间,可以吗?” 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低声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可以告诉我吗?” 听见这句话,我忍不住有些生气“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不知道自己在生气什么,或许是想听见他回答,“我是真的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解除了禁术”,然而,他安静了两秒钟,却说“我只知道你在想什么,却不知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有那么一瞬间,一颗心跌入谷底。我几乎是强行露出一个笑“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因为我是真的不知道该让你做什么……埃里克,有时候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在你的眼里究竟算什么,一本随时可以翻阅的书吗?当书上显示不出文字时,你就不知道怎么对付我了,对吗?” 他却答非所问“我只是希望做一个合格的情人,让你开心。” “够了,埃里克。”我摇摇头,“我不要合格的情人,我只想要一个活生生、货真价实的情人!很久以前我就说过,我不在乎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只在乎你的态度是否真诚。现在我连你的话真假都不能确定,还怎么和你在一起?”说到这里,我有些疲倦,“我是真的爱你,也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但若是你只愿意让我看见虚假的你,而不愿意让我触碰你的灵魂……我们可能永远都没办法在一起,成为真正的灵魂伴侣。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先回屋了。” 说完,我捡起衣篮子,头也不回地走向房屋。埃里克一直沉默着,几十秒钟过去,他的声音才从我的背后传来“你不会喜欢真正的我。” “我连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背对着他,压低了愤怒的声音,“你利用禁术窥探我的想法,想尽办法地讨好我,的确塑造出了一个完美情人的形象。但你有没有想过,长此以往,我可能爱上的不是你,而是那个虚假的形象。这样的结果,你甘心吗?反正我是不甘心。” 话音落下,我走进屋子里,反手关上房门。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黑翼龙的低鸣声和骨翼挥动的声响。 他离开了。 埃里克的到来,打乱了我原本的生活节奏。一连好几天,我都梦见了他,睡眠质量变得极差。一周过去,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找到一个在人类世界觅食的新血族,威逼利诱地让他回无昼城买了几份报纸。 就像我猜想的那样,埃里克加冕为无昼城的新王,不过,他没有像一般新王一样,立即整顿无昼城,发布集中王权的法令,而是第一时间组织了内阁,将王权分散了出去。这么做的好处是,对王位虎视眈眈的老贵族不再只针对他一人;坏处则是帝王失去了独断专制的话语权。 然后,他将猎魔人协会迁移到无昼城,允许新旧血族成为猎魔人,晋升规则实行功勋制,谁功勋高,谁的地位就高。这样一来,并非贵族出身的血族,也能得到晋升的机会,不再受老贵族的压迫。这个法令让他收获了大量的拥趸。神奇的是,老牌贵族也很赞成这个法令。想想也是,贵族同样可以利用功勋晋升,并且,因为他们家底深厚,法器、符文多如牛毛,晋升起来比普通血族更加轻松。这是一个三赢的法令,他们当然不会抵制。 凭着这三条法令,他竟然一跃成为历史上反对声最少、改革最成功、拥趸最多的新王。 果然,天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天才。 我放下报纸,有些骄傲,也有些怅然地叹息了一声。 除了埃里克的到来,这个月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尤为震惊——怀特先生竟然真的找到了一个愿意生活在牧草和羊粪堆中的仆人。 得知这件事时,我简直哭笑不得“……辛苦你了。” “不辛苦。”他摇了摇头,“莉莉娅小姐跟其他女孩不一样,值得男人多费一些心思。就是不知道我这份心意,能否邀请到莉莉娅小姐一起观赏马戏。”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不想反悔,却实在不想赴约,思考片刻,找了个借口“你说个时间吧。就是那天我不一定有空。” “不知今晚,莉莉娅小姐是否有空?”他微微一笑,“莉莉娅小姐刚从牧场回来,不会还有约吧?” 这人是有备而来。我只能扶着额,苦笑着点头“……没有。你等我一下,我去换衣服。” “感谢莉莉娅小姐赏脸。”怀特先生露出胜利的笑容,“那么,我在这里等你。” 我叹了一口气,进屋换了一条干净的棉裙,披上灰蓝色的长披肩,走了出来。没有戴首饰,怕他误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他却误解为我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立即吩咐男仆送上来一串金珍珠项链。 “莉莉娅小姐应该没有见过这种珍珠吧?”怀特先生含蓄而不失傲慢地微笑道,“这是天然金珍珠,非常珍贵。” 我抽了抽嘴角,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是的呢,第一次见。刚刚我还在想,这些珍珠为什么是金色的。” 他哈哈大笑。 原以为只是普通地观看马戏,谁知观看马戏时,怀特先生一直想办法往我这边靠拢,还时不时发表一些让人无言以对的见解。比如“那是蓝眼蝙蝠,它们和吸血鬼有血缘关系,是世界上最凶猛的蝙蝠。我曾经被这种蝙蝠咬伤过,镇上的医生都说我没救了,结果我靠着惊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 我“……” 我只好故作震惊地捧场道“那您真是太厉害了!” 又比如“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孩,应该没有听说过畸形秀吧。那是几十年前流行的节目,我母亲是畸形秀最忠实的观众。她曾对我说,男人若想变得勇猛,就必须直面这些丑恶的人类。我一直深以为然。可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政府禁止了畸形秀的表演……真是遗憾。” 我忍了很久,才忍住没有一拳打扁他的脑袋。 半小时过去,马戏结束。走出马戏团的帐篷,我谢绝了怀特先生要送我回家的请求,转身想离去,他却扯住我的手腕,靠过来,轻声细语地说“让女人一个人回家,是绅士的失职。莉莉娅小姐,作为合格的绅士,我绝不可能让你独自面临危险。” 积攒一晚上的不满终于爆发了。我皱着眉,用力甩开怀特先生的手,正要怒斥他自说自话的行径,怀特先生却骤然瞪大双眼,像看见恐怖的幽灵般,惊叫了一声,连连后退,连滚带爬地往后跑去。然而,没跑多久,一条萦绕着幽蓝色魔法光芒的绳索就飞过去,牢牢地捆住了他的双手双脚。 记忆中,只有那个人擅长使用绳索。 我回过头。 果然,他就站在不远处。 埃里克神情冰冷,金眸逐渐染上可怕的猩红。他一只手拿着巫银弩,另一只手散发着强大的魔力,缓缓向怀特先生走去。 怀特先生看看我,又看看埃里克,当即反应过来“我……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别杀我!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怕她路上出危险,想送她回家而已……别杀我……” 埃里克却充耳不闻。我闻到了他身上浓浓的酒味。他喜欢品酒,地下宫殿有一个专门的酒窖,窖藏着上百桶珍贵的名酒,但他从不酗酒,每次都是点到即止地小酌。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喝得这样烂醉,连双眼都失去了焦距。醉成这样,可能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喝醉的人通常是失控的。怀特先生尽管讨厌,却罪不至死。我连忙喊住他“埃里克!” 埃里克停下脚步,转过头,定定地凝视着我“你宁愿跟这种人在一起,也不愿意接受我?” 我有些无奈“我没和他在一起。” 他却像听不见般,眯着眼,朝我逼近一步,压低了声音,阴沉而妒忌地说道“你让他摸你的手。” “我没有……” 他走到我的面前,握住我的手腕,交扣住我的五指,将我拽到他的身前。我不得不对上他猩红而混乱的眼眸。他已经彻底失控了“克莉丝,你到底想要我怎样,可以告诉我吗?” 我闭了闭眼,疲惫地说“我不是说了么,我只想看见真正的你。” “你讨厌被控制,”他语气毫无起伏地指出,“而真正的我一定会控制你。” “所以,你就用禁术窥探我的内心,伪装出我喜欢的样子……”说着,我想甩开他的手,然而他的力道就像是沉重的枷锁,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开。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恐惧、烦闷、忧郁、焦虑等情绪泄洪般,纷纷冲了出来。我终于忍不住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提高了音量“埃里克,你还不明白么?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是,我也爱你,并不是只有你爱我……但因为你的欺骗,你的不真诚,我已经无法确定这段感情是否真挚……在我想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认为我们最好不要见面了,这样对彼此都好。” 他眼神痛楚地注视着我“不要……见面?” “对,不要见面了。”说到这里,我也有些哽咽,“除非你愿意做出改变,让我看见真正的你。但你真的能改变吗?” 他抬手擦掉我的眼泪,轻声问道“怎样才算改变?” “……我不知道,”我捂着额头,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已经不确定,你说的这些话,是真话还是假话……就算是真话,是发自内心的真话,还是为了讨好我而说出的真话……你太聪明,我已经没有勇气再当你的对手。” “我太聪明……?” “对,你太聪明。刚才我一直在想,你愿意做出改变,是因为你真心想改变,还是因为看见了我的内心,发现我只能接受你做出改变……埃里克,你告诉我,一对情人失去信任后,还怎么在一起?” 说完这句话,我深吸一口气,用手背擦掉泪水,正准备跟他好好告别,他却忽然念出一段陌生而繁琐的咒语。 我以为这是他要禁锢我的咒语,有些警觉地按住了腿上的匕首。谁知念咒完毕,他的脸上竟爬满了碎瓷般的纹路,皮肤、鲜血和血肉犹如被风霜侵蚀的墙灰般,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 我被这一幕震慑住,半晌才不可置信地出声道“你……你在做什么?” “给你看真面目。”他说。 这简直是比噩梦还恐怖百倍的场景,我亲眼看着他将自己变成了一具白森森的、冷冰冰的骨架。做完这一切,他转动着骷髅的头颅,用漆黑空洞的眼窟窿,直勾勾地盯着我。因为失去了发声器官,他的嗓音变得沙哑、诡异、不带任何感情“这就是我的真面目。莉莉还想我做什么?” ……疯子。 我张了张嘴,许久说不出话。不等我回答,他自顾自地点了点头,低沉而冷漠地说道“我知道了,还有解除禁术。禁术是不可解除的,但我会想办法满足莉莉的要求。” 说完,他再度念出那段咒语。 就像他说的那样,禁术是不可解除的。想要解除,必须付出释放禁术时百倍千倍的代价。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凝聚了铅块般厚重的乌云,闪电是惨白的鲨鱼鳍,在阴霾的云层中若隐若现。狂风吹乱了他骨架上的黑色大衣,他漆黑的眼洞始终一动不动地望着我。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解除禁术的场面,只能用一个词语形容,那就是“活剥”。 血红色的禁术符文,犹如附在他骨架上的灵魂,被硬生生拉扯、剥离了下来。随着禁术符文的脱落,他的骨手、肋骨和骨腿也依次化为白色齑粉,然后又因为信仰的力量重生。第九层地狱的景象,也不过如此。 “禁术解除了。”经历了这样残酷的折磨,他的口吻却平淡而轻松,“莉莉还想我做什么?”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他从来都是一副冷静、理性、克制的模样,不管做任何事都点到即止,自制力极强,从未崩溃过。就连对我表达爱意时,都相当会拿捏分寸,不会让我感到过界。 今晚,他却像压抑到极点,再也无法压抑一般,将心底最狂热、最恐怖、最可怕的感情,血淋淋地暴露在我的面前,就差亲口告诉我,他有多么爱我,他的感情有多么真挚。 说实话,我有些被吓到了,只剩下摇头的本能“不要了,不要了……” 话未说完,他再一次自问自答地说道“我知道了。我太聪明。那么,克苏鲁的精神力也不要了。” “不,不不,不行!埃里克……停下——!!” 我不知道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他这个模样还活着,绝对跟深潜者的信仰离不开关系……他将克苏鲁的精神力剥离身体后,是否意味着他会直接死去? 强烈的恐慌侵袭了心脏,有那么一刹那头皮发紧,手脚冰凉,我慌忙握住他的骨手,想要阻止他疯狂的举动,他却已经念出了那段咒语。 轰雷响起,震耳欲聋,闪电照彻天地。 暴雨酝酿已久,终于倾盆而落。 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后,他尽管没有死去,却变得不堪一击,虚弱地跪倒在泥泞不堪的草地上。 雨水沿着他的骷髅头急速往下淌,冰冷地冲刷着他的眼窟窿。他握住我的手掌,仰头望向我,平静地说道“我做出改变了。现在,你可以相信我了。” 第54章 后来, 无数次回想这一晚,都觉得这是我生命中最疯狂的一晚。 我颤抖地回握住他的骨手,因为雨水过于冰凉,就像触碰到泡在海水里的礁石。看着他完全失去人类特征的脸孔, 胸腔内翻滚的恐惧几乎快满溢出来。没有了克苏鲁的精神力和深潜者的信仰, 他会怎样……会不会死去?如果他死了, 我该怎么办? 能在我的面前伪装那么久,他怎么可能是一个冷静理性的人……只有疯狂而极端的人,才做得出这种事。若是我早知道这一点, 他是否就不会如此偏激地解除禁术? 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有难过,有后悔, 还有对他自残的愤怒。眼泪涌了出来,很快又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我握紧他的骨手, 几乎是压抑着怒气,低吼道“……我不是让你停下吗?!你这样伤害自己, 跟威胁有什么区别?你这样是逼迫, 是胁迫, 是要挟我原谅你!我为什么会喜欢你这么卑鄙无耻的人——” 话未说完,我一阵头晕目眩,捂着头, 跌坐在地上。 很少感到绝望。当初直面死亡时, 也不过是觉得自己有些倒霉。然而,这一刻, 我却感到了实实在在的绝望, 似乎无论做什么, 都无法挽救这糟糕的局面。 头一次难过到想要痛哭, 但因为坚强太久,早已忘记如何嚎啕。我难受半天,只发出了几声嘶哑的抽泣声“你以为我不想接受你么……谁不想要善解人意的情人,谁不想要永远不会争吵的伴侣?但我更希望看见真实的你,一个放松的、快乐的、会反对我的你,而不是小心的、紧绷的、说句话都要三思的你。我知道你爱我,我也爱你,正因为我是爱你的,所以我希望你能摘下面具,活得像自己……埃里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许久,我听见他声音沙哑地说道“我不想要自己,只想要你。” 这么幼稚的回答,简直不像他会说的话。我盯着他,愤怒地说“可是我想要你!我想要你活得有意义,想要你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了讨好我,为了留住我,一昧地妥协和退让!尊重是互相的,如果你只会对我妥协,这不叫尊重,这是服从。我不喜欢被强迫,更不喜欢强迫别人!” 他低低地说“可是,我想被你强迫。” 这人怎么像小男孩一样无理取闹。我扶着额,叹了一口气。火发了,道理讲了,人也骂了。但似乎他还是没懂我的意思。我俯身过去,捧起他的头,对上他黑窟窿般的眼睛“你想怎样都行。我只是希望你能改变,并不是要求你必须马上改变。我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我会守着你,等你慢慢变好。” 他终于有了人的气息,细长的手指骨箍住我的手腕,低而哑地问道“你不离开我了么。” 我苦笑一声“我本来就没想离开你,只是想分开一段时间,彼此冷静一下。哪知道你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 他很缓慢地垂下脑袋“对不起,莉莉。” 本来已经不生气了,听见这句话,又忍不住激动起来“我不要你的道歉,我只要你重视自己的身体,重视自己的意愿,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越说越生气,我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头顶,“听见了没有?下次再做这样极端的事,我不会再跟你说一句话,也不会再让你找到。我会直接消失,去一个你永远找不到的地方,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不会管——” 他突然重重地抱住了我,有些颤抖地打断我“我知道了。你别走。” 感受到他骨架的触感,我再说不出一句重话。真的是栽在他身上了。经历了这种事,我怎么可能还要离开他,放任他伤害自己。看见他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会特别反感他的控制欲,特别害怕重演上辈子的结局……看见他之后,才知道相较于这些,我更害怕失去他,害怕看见他极端地伤害自己。如果是别人这么要挟我,我可能会上去补两刀,再踹两脚。对他却是完全没辙。 他赢了。 我投降了。 我轻拍了拍他的后背,又叹了一口气“我不走。”说着,我想起了什么,站起来,走向不远处晕死过去的怀特先生。埃里克也摇晃着身体,站了起来,跟在我的身后。本想让他坐回去,想了想还是随他去了。 用一个小魔法让怀特先生忘记今晚的一切后,我回头望向埃里克,朝他伸出一只手,有些无奈地说“回家吧。” 他牵住我的手,垂头低声说“对不起。” “我说了,我不要你的道歉。我只要你记住我说过的话。” “我会记住。” 我看着他宽阔却细长的骨手,迟疑片刻,还是问道“你失去了深潜者的信仰……身体不会出问题吧?” “不会。”他摇了摇头,“莉莉放心。” “你这样,我怎么可能放心!”忍不住凶了他一句。他始终垂着头,没有反驳,也没有讨好。我又心软下来,缓和了语气“就算身体出问题了也没关系,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 “谢谢莉莉。对不起。” “不许再道歉。” “好。对不起。” “……” 回到家后,我打开壁灯,接了一壶水,用魔法加热。家里忽然进了一个陌生人,惊醒了正在大睡的白猫。它灵敏地跳下餐桌,有些警觉地绕着埃里克走了两圈,耳朵时而立起,时而紧贴头皮。半晌过去,它最终没能按捺住好奇心,去嗅了嗅埃里克的脚踝,发现是一根又白又粗的骨头,当即“吭哧”一口咬了上去。 我正在给他准备热毛巾,回头一看,猫已经把埃里克当成了磨牙棒,抱着他又啃又咬又挠。 他有些茫然,无措地问我“我该怎么办?” “它挺喜欢你的。晚上你和它一起睡觉吧。” “我想和你睡觉。”他顿了顿,小声说,“你说的,我应该尊重自己的意愿。” 我蹙眉看向他。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他的改变是我想要的,但不知为什么,有种吃亏的感觉。我拧干热毛巾,走到他的身边,擦掉他的头骨、骨手和锁骨的污泥“早这样不好么?” “以前没自信。”他动了动下颌骨,“现在我会学着自信,为了你。” 这句话听上去颠三倒四,我却莫名听出了一种深沉的、炙热的、没有底线的深情。 他的爱是如此极端,如此疯狂,如此偏执。想要他变得正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此之前,只有接受了。 ……也只能接受了。 想到这里,刚要告诉他,“我原谅你了”,就听见他问道“莉莉想看我的心么。”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问道“怎么看?” “这样看。”他低声念出一段咒语,手掌上立刻出现一颗血红色的、怦怦跳动的心脏。我整个人都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疯了吗?!!快收回去!!!” 他注视着我,眼中是我无法理解的、甚至有些惧怕的疯狂爱意“你之前说,不确定我说的话是否发自内心。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告诉你,莉莉,我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心话。” 这番惊人之语,直接把我听傻了。我强忍着怒意,哄着他把心脏收了回去,然后一巴掌狠狠地打在了他的肩上。 帮他清洁完身体,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想要睡觉,但只要想到他在我的身边,还做出了那么多疯狂的举动,就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这时,他的声音忽然在我的耳边响起“睡不着么。” 我猛地睁开眼,第一反应是他又在窥探我的想法,过了片刻才想起禁术已经解除了。我翻了个身,面向他,轻声说道“埃里克,有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会不自信?我总觉得,和你在一起,不自信的人应该是我才对……你比我出色太多,和你在一起,我时常觉得自己不够聪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这样的我,你根本没必要感到不自信。” 他沉默了很久“你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有些疑惑“是吗?可我好像什么也没有做。你这么聪明,即使没有我,也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会。”这一次,他沉默的时间更长了,“被克苏鲁影响的那段时间,我经常梦见另一个自己。那个我从出生起,就在被驱逐,被凌虐,被追杀,最后被迫躲在了歌剧院的地底,爱上了一个芭蕾舞女。为了追求她,他埋下了可以摧毁半个巴黎的炸药。但不知为什么,他放弃了,让她离开了。他一个人孤独地死了。醒来后,我有种直觉,那就是我没有遇见你的一生。莉莉,你改变了我的命运,赐予我完整的面容和人生。对我而言,你就是神。”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几秒钟,将下颌骨放在我的肩上,贴近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信徒在神的面前,怎能不自卑。” 第55章 一周过去, 我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一具骷髅架子。不过,习惯归习惯,我始终没放弃寻找让他恢复以前模样的方法。用各种渠道搜集了许多塑造血肉的书籍, 但不知道为什么, 对他均是无效。 我不由有些头疼“难道你天生就是这样吗?” “对。”他正在垂头看书,听见我的问话,抬头看向我, 细长的骨指轻轻摩挲了一下书页,“或者说, 这是我的惩罚。我不愿信奉密教, 那些教徒便诅咒我的身体永远溃烂、丑陋、恶心。随着时间的流逝, 我身上的溃烂会越发严重, 到最后暴露出骨头,化为白骨死去。如果没有遇见莉莉的话,我现在应该已是一具尸骨。” 我眉头微皱“别这样说, 就算没有我, 你也会有自己的机遇。” “不。”他低下头, 继续看书, 云淡风轻地答道, “莉莉就是我最大的机遇。” 他最近特别喜欢讲这种句式的话。比如,我问他住在这里习不习惯。他想了想,说道“莉莉的家,怎么会不习惯。” “油嘴滑舌。” “真心话,莉莉不信么。”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森白的手掌。自从那天亲眼看见他将心脏掏出来, 我就非常害怕他提到“真心”两个字, 连忙握住他的手“好了好了, 我相信你,我相信你!” 他失笑道“放心,我不会再做让你害怕的事。只是想拿支笔。” 他在卧室里休息了两天,就开始帮我打理农场。 尽管失去了克苏鲁的精神力,他却还是聪明得吓人,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农场内所有需要亲自动手的事务。有一些经验性的问题,他学不了,也拿不准,第二日一早,就戴上帽子和面具,穿着垂至脚踝的黑色大衣,戴着手套,用一个银币买下一个老农夫一整天的教学。虽说教学的时间是一整天,但他中午就学完回来了。当天,他就给农场的母山羊成功接产。看着他半跪在仓库的地上,熟练地挑拣牧草,然后用火魔法烘干,我摸着下巴,有些怀疑地问道“你怎么还是这么聪明?” 他微怔“我聪明吗?” “你现在打理农场比我还熟练,这不叫聪明吗?” 他迟疑片刻,说“克苏鲁的精神力,只会向我灌输其他世界的知识,让我的感官变得极其灵敏,预知未来或回忆起过去……所以,失去克苏鲁的精神力,不会改变我的学习速度。如果莉莉不喜欢我这样,我可以……” “停!”我举起手,无奈地打断道,“我没有不喜欢,只是有些好奇,你继续吧。”对这个人越来越没辙了。 两日后,怀特先生上门拜访。差点忘了这号人物,看见他大拇指上的金戒指,我才想起他的姓氏。埃里克正在看书,似乎没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我用半边身子挡住门,轻手轻脚地挤了出去,问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怀特先生单手压住棕色软毡帽,小幅度地往前倾了倾身体“我是来道歉的。上次看完马戏,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昏了过去,家仆把我送回去后,我休养了几天才能下床。错过送莉莉娅小姐回家的机会,我内疚又惋惜,真的很对不起,把你一个人丢在荒郊野岭。” “不用对我道歉,你并没有送我回家的义务。”这时,脚步声从我的身后传来,埃里克已走到了门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正准备下逐客令,怀特先生却打断我道“莉莉娅小姐的所有观点,我都愿意赞同。唯独这句话,我实在无法同意。我是莉莉娅小姐的追求者,当然有义务送你回家。” 这句话让我头皮一紧,果不其然,怀特先生话音落下的一瞬间,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就在门后响起“莉莉的追求者?” 我“……” 怀特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莉莉娅小姐,你屋里有男人?” 即便没有开门,我也能感受到埃里克淡漠却充满穿透力的目光。我捂着额头,头疼地说道“不好意思,忘记跟你介绍了,门后那位是我的丈夫。他之前在外地做生意,没时间回来,所以农场一直是我一个人在打理。” “原来你已经嫁人了,为什么不早说?”怀特先生涨红了脸,有些恼羞成怒,“还是说,你不愿舍弃我的家世和财力,想从我身上捞一笔?没想到你是心机这么深沉的女人。还好我这人比较有远见,从不送女人贵重物品。你一定以为,已经在我的身上捞着好处了吧。告诉你,大错特错了,上次送你的金珍珠首饰是仿品,我怎么可能送真的金珍珠给你……” 我揉揉眉心,正要拎着怀特先生的领子,把他丢到白漆护栏外,又一个声音响了起来“王后陛下……?这个男人是谁,陛下呢?” 还有比这更混乱的场面吗? 一个年轻男子站在护栏前,他是埃里克的手下,尤西,也是最早获益于功勋制的新血族。因此,他极其崇拜和拥护埃里克,哪怕埃里克现在已经是一堆白骨,他也坚定地认为,这堆白骨是他要誓死效忠的国王。 尤西身穿黑色军装,手腕、手肘和膝盖均裹着镀金护具,腰间挂着一把骑士长剑,再没有见识的人,也能看出来他是一名级别不小的军官。怀特先生见到他,愤怒的音量一下弱下去不少,用余光瞟了瞟我,又不确定地望向尤西“你刚叫她……什么?王后陛下?” “你没有听错。”尤西走过来,单手按住骑士长剑的剑柄,漠然地说道,“和王后陛下讲话,需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低头弯腰,使用敬称。你刚才对王后陛下如此不敬,若是被陛下知道,可以直接治你死罪。” 怀特先生冷笑道“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这个世界上有住在农场的王后吗?那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寒酸的王后。据我所知,任何一个国家的王室,都不可能直接治大英帝国的爵士死罪,你们敢……” 说到这里,怀特先生忽然再吐不出一个字。他慌乱地四处张望,捂住喉咙,试图发出咳嗽的响声。 同时,埃里克的声音响起“尤西,让他离开。” “是。”尤西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恭敬地答道,然后走向怀特先生,直接拎起他的领子,将他丢出护栏。怀特先生往后爬了两步,见我们没有追杀他的意思,脱缰的野马般跑了个无影无踪。这时,尤西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王后陛下,有些话我不吐不快,陛下为了您,变成了那副模样,您居然还有心思和其他男人调情?” 我挑眉“谁告诉你,我和他在调情?” “您和那个男人的谈话距离如此之近,难道不是在调情么。您是王后,是陛下的妻子,应当自觉和其他男人保持距离。这些话本不该由我来说,我只是一个下属,但陛下对您太过纵容,我觉得我有必要对您进行忠告——” 话未说完,房门被打开,埃里克站在门口,冷冰冰地扫他一眼“你逾矩了,尤西。向王后道歉。” “……属下知错。”尤西额角流下一颗冷汗,单膝跪在地上,“请王后陛下宽恕,我不该干涉王后陛下的行事。” 埃里克淡淡道“以后来这里,要事先告诉我。王后隐居在这里,没有告诉任何人。你这么做,等于暴露她的身份和位置。” “是,属下知错。请陛下责罚。” “回去自己领罚。” “是。”尤西停顿了一下,摊开手掌,一本厚重的金边书册出现在他的手上,迟疑地问道,“……陛下,我就在这里汇报吗?” “你觉得呢。” 尤西立即打开书册“……这个月报名猎魔人的旧血族数量下降29,新血族则增长31,新血族人均收入相较于上半年下降215,但并无不满声音出现,民间反新王组织的活跃度也明显下降……还有,关于奥古斯的判决书,国会已签字同意,他将在南极洲罗斯岛的冰牢服刑150年,于2021年8月5日结束刑期……” 血族尽管不老不死,感官却与普通人无异,能感受到冷热。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也会难以生存。在南极洲服刑150年,相当于在濒死的状态中度过150年……直到刑满释放,守狱人将他从牢狱里带出来。 但就像对他说的那样,我从来没有同情过他。哪怕他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我也并不同情他。 他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旧血族历史的拐点和新血族历史的。如果没有他,新血族或许永远都没办法和旧血族平起平坐。这样一个人,就算失败,也不该被同情。他应该被写进历史书里,成为浩渺洪流中的一块石碑,供后人瞻仰。 而且,是他自己导致了这样的结局。既然如此,就该学着接受。 或许有一日,我会遇见出狱的他,跟他在路边的酒馆小酌两杯,聊起百年前的荒唐过去。 ……希望那一日,他能放下对至高权力的渴求,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未来。 等我回过神,尤西已经离去。已是黄昏时分,天空是金色的汪洋大海,云彩是浅紫色的小船。埃里克走到我的身边,揽住我的肩膀,低头问道“在想什么?” 本想告诉他我的想法,张开嘴那一刻,我却忽然想起了很多很多。脑中浮现出无数个令人刻骨铭心的画面前世的死、亲生父母、赫帝斯、第一次摸到匕首、第一次斩杀魔物、第一次杀人、出任务、遇见奥古斯、救下埃里克、中箭、跳进河里……不到两年的时间,我经历了死亡,也经历了新生,曾在斑斓焰火下,和挚爱之人灵魂交融,也曾在暴雨如注的夜晚,眼睁睁看着他化为一具白骨,朝我掏出真心…… 那些令我恐惧或厌烦的旧识,死去的死去,入狱的入狱。 命运是一条无法预测的江河,我和其他人都不知道未来会驶向何方。但幸运的是,埃里克还在我的身边。 我想了想,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微笑“我在想,我很幸福。” 他漆黑的眼窟窿静静地注视着我,半晌低下头,轻轻碰了碰我的唇“我也是。” 可能因为白天想起了前世,尽管只有一瞬间,一个画面,我还是梦见了嘉纳特。 不过,这个梦,跟赫帝斯让我看见的过去……有些不一样。 第56章 梦的主角并没有改变, 还是赫帝斯和嘉纳特。后半段的走向,却和我之前看见的截然不同。 嘉纳特三十岁的时候,赫帝斯没有出轨, 相反, 他变成了无昼城内远近闻名的、爱妻如命的男人。 嘉纳特不喜欢无昼城漆暗的夜空,他就带她定居在人类世界, 辗转数个国度,寻找她偏爱的城市。英法德三国的资产, 也是从那时积累起来的。 他纵容嘉纳特到了夸张的地步。嘉纳特喜欢与她同名的石榴石,他就悬赏重金, 买到了纯度最高的石榴石,请当时技艺最高明的工匠,给她打造了一张华丽的大床。 看见她惊喜万分地扑到床上,抚摸着红宝石般透亮的床头,他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 眼神宛如一个世界只剩下爱情的大男孩。与我认识的赫帝斯, 完全是两个人。 转折的到来,是嘉纳特发现自己脸上有了第一根皱纹, 而赫帝斯还是当年的模样。她不想成为血族,却无法对消逝的青春美丽释怀。她一天变得比一天敏感,直到有一天,看见赫帝斯和一个年轻女孩站在一起。 尽管赫帝斯并没有多看那个女孩一眼,她却还是产生了强烈的嫉妒,甚至觉得他和那个女孩已经有了一腿,只是碍于她还在身边,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搞。 她为这种想法感到困扰, 于是留下一张纸条,去他国散心了,打算整理完心情,再回来找他。在路上,她偶遇了多年未见的父亲,老公爵。看见老公爵已是满头霜白,前所未有的汹涌愧疚淹没了她。她抱着老公爵哭了很久,跟着他回到了以前的庄园。 谁知,老公爵晚年变得极其迷信,不仅出钱建造了供奉巫灵的祭台,还将黑发紫肤的女巫请了回来。等嘉纳特感到不妙时,已经晚了。女巫悄悄将她杯中的水,变成了浓度极高的巫银水。她喝下后,顿时冷汗直流,腹痛如绞。这时,女巫不紧不慢地对老公爵说道:“令千金体内全是吸血鬼的邪气,需要圣火才能驱除干净。” 不管嘉纳特如何哀求,最终,她被老公爵囚禁在庄园的阁楼里。 三日后,女巫声称一切已准备就绪。老公爵立刻命令守卫,把嘉纳特从阁楼里拖拽出来,送往花园临时搭建的火刑架。 没有任何奇迹发生。嘉纳特被绑在十字架上,亲身体会了耶稣的苦难。她挣扎着,惨叫着,看见自己的脚趾被火舌吞没,看见自己的长裙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尖锐的灼痛爬满了她每一寸肌肤。她想要弓起身,蜷缩起来,却因为火刑架的存在,而不得不张开双臂,直面炙烫的火焰。 老公爵站在她的面前,怜悯地说道:“圣火烧完了就好了。” 望着老公爵虚伪的脸孔,她忽然很后悔——为什么没有答应赫帝斯将她转化为血族的请求? 赫帝斯抵达公爵庄园时,她已经被圣火烧得奄奄一息。 他没有理会其他人的警告,径直走进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把她抱了出来,然后轻轻一挥手,收割了在场所有人的性命。 但是,这么多人死去,也换不回嘉纳特的生命。即便马上将她转化为血族,也无法消除她身上圣火的烧伤。到时候,她一定会生不如死。 他看着她,第一次感到了无力和无措:“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乌黑的发丝被烧得焦黑,雪白的脸孔已看不出曾经的美丽,上面全是狰狞而猩红的伤痕。被烧成这样,连活着都是一种折磨。她靠着他的胸膛,轻轻地说:“……我不想活了……赫帝斯。” 他轻点了点头:“……好。”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下辈子……如果有,你可不可以找到我……把我变成血族……我不想再像这样窝囊地活着了……” “好。” “……谢谢你。”她在他的怀里,闭上了双眼,“你的眼睛真美……真想天天看见你的眼睛。” 嘉纳特死了,梦境却没有结束。 赫帝斯静静地看了她很久很久。他横抱着她,走向花园里唯一一片白玫瑰花田,将她放在了花丛里,然后,他瞬移到庄园里,翻出一条白色长裙,回到花园,仔细而小心地穿在她的身上。 我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看见他如视珍宝的举动。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如此温柔的老变态,他对待任何女人都不曾这般细心。 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在夜色下念出咒语。疯狂的火焰吞噬了宏伟气派的庄园,将嘉纳特、老公爵、女巫、白玫瑰、常青树席卷为灰烬。 他站在烈火中,冷漠地看着庄园的灯光时明时灭,仆人们的尖叫刺破了漆夜。他们是热锅上的蚂蚁,拼了命想要跑出来。他却轻轻地摆摆手,把这些人永久地困在了这座燃烧的坟墓里。 在那之后,赫帝斯回到无昼城,开始宵衣旰食地处理公务。他并没有为嘉纳特禁欲,无数年轻漂亮的女孩都曾坐在他的腿上,跟他亲密地接吻。 几年过去,他似乎已彻底忘记嘉纳特的存在。然而,夜深人静时,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注视着那颗硕大的石榴石,神色非常寂寞。 我在他的身边待了那么久,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表情。 有他的地方,从来都是觥筹交错、灯火辉煌。 他不该这样寂寞。 对了……我自出生起,就是红眼,而我的父母却是金发蓝眼。以前我以为这是被诅咒的原因,现在想想,似乎是因为嘉纳特那句话—— 你的眼睛真美,真想天天看见你的眼睛。 于是,他给了我一双……和自己相似的眼睛。 我想得没错。这一世,我刚出生,赫帝斯就找到了我。他本想立刻将我带走,但看见我躺在生母的怀里,依恋地吮吸着她的手指。他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那么做。他用魔法将我变成黑发红眼,既实现了前世对我承诺,也方便未来有理由把我带走。 临走前,他在门前放了一袋金币,希望我的父母能好好地照顾我。谁知,我的父亲是个赌鬼和酒鬼,发现金币后,他在赌场逍遥快活了两天,然后被老板发现身怀重金,威逼利诱地抢走了他的金子。回到家后,我生父看见我异常的发色和瞳色,立即将被抢劫的不快怪在了我和母亲的头上,开始对母亲拳打脚踢。 赫帝斯看不下去了。他本想等我成年后,再把我带走。但计划跟不上变化,他只好提前带走了我,想等我长大后,再告诉我前世的一切。毕竟过往太过沉重,他不想毁掉我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 然而,令他措手不及的是,我把他当成了真正的父亲,眼里只有孺慕,没有一丝爱恋。 他不止一次想过,要不就把我当成女儿养算了。可是,午夜梦回,想起前世的爱意与欢愉,总是心有不甘。 在这样极端矛盾的感情下,他既想远离我,又想亲近我,把我派去执行难度最高的任务,却会悄悄跟在我的身后,看着我手起刀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厌恶他的掌控,开始想要逃离他。但每一次逃跑,都会被他亲自抓回来。 最后一次逃跑,他望着我的眼神,甚至带上了淡淡的恨意……当时,我并不懂他为什么要恨我,现在却忽然明白了过来…… 醒来后,已是黎明时分,天光将亮未亮。我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轻手轻脚地走下床,来到庭院里,看着日头东升,将青灰色的大地逐渐染上璀璨的黄金。 ……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赫帝斯究竟是死是活? 梦里的一切,究竟是真是假…… 他对我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如果梦境是真实的,他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因为看见前世的爱人,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心有不甘么?所以,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刻,宁愿让我对他产生恶感,也要扳回一城,带着胜利去死? 我不明白。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和嘉纳特不会是一个人。 就算老变态曾真心爱过我,也爱错了人。 这时,一件长长的外套披在了我的肩上。埃里克走过来,在我的旁边坐下,轻轻揽住我:“怎么醒了?” 我闭上眼睛,靠在他的肩头,低声回答:“做了一个噩梦。” 我已经有了新的人生,新的爱人,新的生活,前世的真相到底如何,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赫帝斯是死是活,也与我无关了。 1871年8月4日,一个普通而平静的午后,奥古斯被扭送至南极洲的罗斯岛。踏进魔法传送阵的前一秒,他突然暴起,用冰魔法伤害了数十名精英护卫。然而,他并没有逃跑,只是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想见我最后一面。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正在监督刚出生的小羊羔走路。低头想了想,答应了这个要求。护卫问我要不要换身衣服。我看了看身上的碎花围裙,笑着说:“那个人不值得我换衣服。” 跟随护卫来到无昼城,我走进宏阔的殿堂,一眼就看见了被团团围住的奥古斯。护卫们警觉地注视着她,将巫银枪尖对准他的胸膛。他双手双脚被镣铐束缚在一起,却丝毫不影响魔力的释放。我却看出他魔力的消耗已到了极限,再过一会儿,他就会瘫软在地上。 我穿过重重护卫,走到他的面前:“找我什么事。” 听见我的声音,他松了一口气般,大汗淋漓地倒在了地上:“没什么事,只是想见见你。” “就这个?” “就这个。”他撑起身,慢慢地站了起来,挺直背脊笑道,“一百五十年的刑期……我总要给自己留点念想。” 我转过身:“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克莉丝。” 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怎么了?” 奥古斯的声音在我身后低低地回荡:“我好像做了很多错事……事到如今,悔过已经晚了……但我还是想说,对不起。” 我头也不回地挥挥手,离开了殿堂。 1871年8月5日,奥古斯被送至南极洲罗斯岛的冰牢,刑期正式开始计算。随着往事的逐一落幕,生活似乎回归了平静。 虽然坚信前世是前世,与这辈子的我毫无关系,但不知为什么,总会梦见关于前世的事情。醒来后,虽不至于因为一个梦境,就对赫帝斯产生异样的情愫,却免不了一顿伤感。为了从这种状态中走出来,我开始潜心研究元素魔法,试图找出让埃里克恢复正常的办法。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安静地陪伴在我的身边。偶尔,我从小山似的魔法书籍中抬起头,能看见他就在不远处批改无昼城的公文。这种生活很好,希望能一直持续下去。 时光飞逝。转眼间,半年过去,一个雪花飘落的夜晚,我终于找到了让埃里克重新长出血肉的办法。正常情况下,除非得到克苏鲁的精神力,利用深潜者的信仰重塑肉身,否则他永远无法长出真正的血肉。但他是我的后代,体内曾流淌我的鲜血,只要我想办法将自己的血肉分给他,他就能重获新生。 有了明确的方向,我很快就研究出了相应的法术。刚好,那天是精灵国一年一度的情人节。我打算在烟火绽放的夜晚,将这个法术作为礼物送给他。 于是,还是白天时,我就不停暗示他,想去精灵国看烟火。对我的要求,他从来只会答应,而不会拒绝,当天就撇下尤西和公务,打开精灵国的传送阵,来到观看烟火的雪山顶上。 这次,我们来的时间刚刚好,烟火还未冲上夜空。埃里克带我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观景点,低头看向我:“说吧,莉莉想给我什么惊喜。” 我僵硬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有惊喜要给你?” 他轻笑:“这半年来,你经常会抬头看我一眼,时而露出苦恼的表情,时而恍然大悟。难道不是在研究关于我的事?”见我不说话,他摩挲了一下自己的下巴,“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闷闷地说:“你就不能假装不知道吗?” “好。”他的声音低沉纵容,“原来莉莉喜欢精灵国的烟火,我记住了。以后每年都会带你来这里。” 我哼了一声,握住他的骨手,念出早就背好的咒语。与此同时,橘红色的光束冲向夜幕,砰然炸响,驱散了无边无际的黑暗。无数灿烂的光点,是下坠的星星,沉没在冰霜覆盖的白色森林里。 施法的过程,有些痛苦,毕竟是真的在往他的身上转移血肉。时明时灭的焰火,遮盖了我过于苍白的脸色,和不停往下流的冷汗。察觉到我在颤抖,他眉头微蹙,有些疑惑地握紧我的手,低声问我在做什么。我没有回答。 过了片刻,他看见自己的手掌缓缓生长出血肉,不可置信地望向我,喉间发出嘶哑而愤怒的声音:“……你把你自己的血肉分给了我。这就是你为我准备的……惊喜?” “聪明。”我虚弱地笑道,“从此,我们算是真正的密不可分了。” 血肉从他的手掌,渐渐往上爬,覆盖到手肘、胳膊、胸膛、腰际,然后是大腿、小腿、脚掌,最后是肩膀、脖颈和脸孔。没想到他完全恢复正常后,第一个表情是无法压抑的愠怒。他紧皱着眉,反握住我的手,小心地让我躺进他的怀里,声音却散发出浓浓的怒意:“这种法术对你伤害极大,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第一次看见他发这么大火,我忍不住笑了:“告诉你,你就不会让我这么做了。” “还笑?”他似乎非常生气,冷冰冰地说,“克莉丝,你知不知道任何法术都有失败的风险?像刚刚那种级别的法术,要是失败,就算我耗尽了无昼城的力量,也救不了你。我不需要礼物,你改变了我的命运,就已经是对我最好的礼物……我是个卑鄙的人,为了和你在一起,用尽了下作的手段。失去正常的相貌,是我的报应,你不该为了我这样的人,付出如此痛苦的代价……” 话音未落,我仰头勾住他的脖颈,堵住了他的唇,吞掉了他还未发泄的怒意。他闭了闭眼,苦笑了一声,低声说道:“克莉丝,你好像给了我永远也无法偿还的东西。” 我轻轻地说:“那就用你的永远来报答我吧。我们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们是有永远的。” 很久,我才听见他的回答:“好。” 他看起来像是被哄好了,回到家后,却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就连睡觉的时候,都紧皱着眉头,像是吃了天大的亏似的。为了让他开心,我乘坐黑翼龙,去巴黎买了两枚钻戒,准备向他求婚。来回只要两个小时。到家时,我看见一个邮递员正好从我家门口的邮筒离开。 我以为是尤西的信件,没有理会,准备打开白漆护栏进去,经过邮筒时,却闻到了一股诡异的、幽暗的、刺激的芬芳。那香味是如此熟悉,立刻让我浑身一僵。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我打开邮筒,里面躺着一枝新鲜红玫瑰,底下有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只有一行简短的文字: “再见,嘉纳特。” 赫帝斯…… 他还活着…… 手一抖,信纸飘然落地。 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去捡信纸。这时,衣兜里的钻戒盒子也滚落在地。想起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冷静了不少。他当时伤成那样……不可能还活着,即便活着,也不可能再威胁到我。以他的性格,这封信很可能是他还活着时,就已经写好,此时出现在邮筒,不过是为了扰乱我的心神。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早已过上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忘记他,向前看。 把钻戒盒子放进衣兜里,我看着信纸在手中逐渐燃烧为灰烬,然后打开护栏,走了进去。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 按照我的写作习惯,这并不是最终的结局,只是故事暂时的结束,接下来会有番外。因为是血族,番外可能会写到现代。 这篇文写得并不顺利,中途曾崩溃过无数次,因为人物太多,每一个都有非常复杂的过去……他们做下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我反复思考。而之前的我,还处于只会刻画核心人物的初学者阶段。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坚持写到了结局。写的时候,我尽量不去看越来越少的评论数量,越来越低的点击量,把自己沉浸在故事里。第一次临近结尾时,我没有感到厌倦,反而觉得它越来越完整,越来越精彩,似乎还能继续写下去,衍生出无数种可能……但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正文停在这里最好。 前段时间,我特别焦虑,不停地在问朋友,这本有没有进步。写文对我来说,是理想,也是职业,如果没有进步,我比入不敷出还要受打击。现在正文完结了,这个问题似乎有了答案。 谢谢大家的陪伴和鼓励。 推荐一下预收:《拯救黑化光明神(文名待改)》 【一】 坎蒂丝走进辉煌的殿堂,垂下头,戴上镶嵌着红宝石、珍珠和钻石的冠冕,手持权杖,环视向她低头的众人。 她的头发乌黑,脸孔雪白,嘴唇是热烈而芬芳的野玫瑰。她拥有令人堕落的魔力,却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站到权力顶峰的女王。 然而,她仅在位三天,就被暴怒的信徒拽下了王座。 ——每个国王,必须得到神的祝福,才能登上王座; 而神,没有赐福于她。 *** 坎蒂丝逃离自己的王国后,千方百计地混入神殿,成为级别最低的神女。 失去冠冕与权势并不可怕,她有野心夺回过往的一切,但在那之前,她先要……渎神。 【二】 神没有性别,也没有欲望, 祂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神殿里供奉的神像慢慢有了五官、头发、衣袍、冠冕和权杖…… 祂不再是这个世界上至高和至纯净的一团光, 他赋予了自己明确的性别, 拥有了从未有过的欲望。 然后,他降临到她的身边,满足她渎神的想法。 【坏女人 X 至高无上光明神】 第57章 1912年4月10日, 英国,南安普敦港。 从福特车上走下来,我扣上牵牛紫色的宽檐帽, 仰头望向前方的巨轮。这艘号称“永不沉没”的邮轮, 如同一头史诗级的庞然怪物,喧闹地蛰伏在蔚蓝色的海面上。 海港上人山人海, 到处都是挥帽摆手的人。难以想象,才过去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 人类就建造出了足以搭载两千多人的巨型交通工具。这在我出生的年代——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不过, 跟不上时代的,只有我而已。不知是否学习能力极强的关系,埃里克对任何新事物都接受得很快。前几天,他甚至亲手把福特公司的汽车改装了一下。刚才司机还奇怪地问,汽车发动的速度怎么快了那么多。 他没有回答。我却一下明白过来,他在等我的夸奖, 于是忍俊不禁地说:“我先生改进了一下点火装置, 厉害吧。”司机顿时惊叹不已:“没想到老爷还懂汽车。”我浅笑道:“他什么都懂。” 这时,一件驼色大衣披在我的肩上, 打断了我的回忆。 埃里克走过来,帮我理了理衣领,眉头微皱说道:“你穿得太少了。” 自从我把自己的血肉分给他后,我们的地位就彻底颠倒了——以前的他从不舍得管教我,现在却开始限制我各种行为。比如,即便是早春,也不准穿单薄的裙子。我对他的改变又喜又忧,喜的是, 他总算肯表现出自信而强势的一面,忧的是,凭什么不能穿单薄的裙子啊?我又不怕冷。 与其他头等舱的乘客不同,我们的行李只有两个十厘米厚的手提皮箱,让集散站的负责人大失所望。他似乎不敢置信,头等舱的乘客只有这点行李,反复查看了好几遍乘客名单,直到一个尖利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不用检查啦,我知道他们。他们曾经和布朗夫妇登上过一张报纸,是矿业公司的老板。”话音落下,四周传来稀稀拉拉的哄笑声。 这是一个神奇而特殊的年代,交通、矿产、建筑业发展迅速,股票经济前所未有地活跃,人们渴望赚快钱,做梦都希望有一座金矿砸在头上,醒来后却对那些投机家十分鄙夷,傲慢而嫉妒地把那些人称为“New money”。我对这种称呼毫无异议,作为一个“old”到不能再“old”的女人,被称为“New money”,只会让我感到愉悦,而不是失落。 我没有理会旁边人的嘲笑,浅浅一笑,打开钱包,拿出半镑金币,递给负责人:“辛苦你了,我们在美国也有住所,不想太大张旗鼓。” 哄笑声消失了一半。 负责人接过半镑金币,点头哈腰地说:“理解理解,等下领船员会带你们去特等套房。” 哄笑声彻底消失了。 头等舱的船票不到25英镑,有点家底的人都买得起。这是一艘名副其实的“富翁之船”,走在头等舱的甲板上,抬头就能看见一位有头有脸的百万富翁,幸运的话,还能撞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甚至世界首富。这种情况下订到特等套房,不仅代表财力雄厚,还代表人脉广达。 乘坐升降梯到B层甲板,若不是耳边还回荡着海浪撞击船体的声响,根本无法想象这是在船上。脚下是锃亮的实木地板,窗户敞亮明净,周围摆放着名贵花草,散发着生机勃勃的植木芬芳。 领船员笑道:“这是特等套房的私人甲板,两位可以在这里散步、侍弄花草、眺望风景。我们承诺,私人甲板绝不互通,拥有绝对的私密性。两位若是有健身的需求,可以乘坐升降梯去G层的壁球场和F层的游泳池,我们会为两位配备最优秀的健身教练。” 我点了点头。领船员等待了片刻,见我们没有其他问题,正要离开,这时,埃里克倚靠在窗边,看着蔚蓝海面,忽然开口问道:“吊艇柱上只有十六艘救生艇?” 或许是没有乘客询问这种问题,领船员愣了一会儿,才答道:“先生放心,我们担保这艘邮轮永不会沉没,那些救生艇只是摆设,绝对不会派上用途。” 埃里克用修长的手指轻叩了叩窗沿,没有说话。我给了领船员小费,见他走远后,回头问埃里克:“十六艘救生艇有什么不对吗?” 他轻描淡写地答道:“这艘邮轮有两千多名乘客和船员,一艘救生艇能搭载七十个人,十六艘救生艇最多只能救下一千一百二十个人。” 言下之意,如果发生海难,有将近一半的乘客及船员都会死去。 我想了想,说道:“杂志上不是说,这艘邮轮有两层船底,十六个水密隔舱,就算上帝亲自动手,也弄不沉这艘船吗?” “但愿。”他低下头,拢紧我肩上的驼色大衣,然后推开套房的房门,“不说这个了。进去,我给你换件衣服。” 我:“……” 大概有种冷,叫你丈夫觉得你冷吧。 中午十二点整,泰坦尼克号鸣笛离开了南安普敦港口,同时,侍者吹响象征就餐的小号。 我站在等身镜前,有些不自在地拨了拨肩上的白貂毛,闷闷地说:“这里到处都有暖气,你这样会把我热死的。” 埃里克瞥我一眼:“有暖气的地方,我帮你拿着,至于其他地方,给我乖乖穿上。” “……”我只好拿出杀手锏,“埃里克,我讨厌你的控制欲。” 可惜,四十多年过去,他早已不吃我这套。这个男人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走到门边,推开房门,朝外扬了扬下巴,示意我先出去,声音低沉而平缓:“作为唯一一个会生病的血族,莉莉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我说这些么。” 我:“……” 午宴在大楼梯餐厅举行,还未走进去,就听见轻柔却辉煌的交响乐。一般来说,餐厅有小提琴手和钢琴手,就已足够。白星公司却配置了一个专业的乐队,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三个。 走到门口,侍者俯身拉开橡木门,自然天光从圆弧形玻璃天窗倾泻而出。大楼梯的台阶与栏杆,均由名贵橡木制成。尽管这座大楼梯比不上加尼叶歌剧院的豪华,却已是目前邮轮能达到的最豪华配置。绅士淑女来来往往,均身着黑色燕尾服与华丽长裙。时尚叫人捉摸不透,曾风靡十八世纪的古希腊与罗马风格的长裙,最近又流行了起来。 相较于女士们五花八门的头饰和五彩缤纷的裙子,男士们的打扮相当单调,燕尾服、白衬衫和白领结。埃里克虽然也穿着燕尾服和白衬衫,外面却罩着一件银灰色长大衣,不知是他的身高压过了在场大多数男性,还是他当了几十年血族帝王的缘故,当他出现在自助餐桌前,整个餐厅都是一静。无论男女,都情不自禁地瞟向他。 我不禁来了兴致,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小声问:“你妻子知道你这么有魅力吗?” 他看我一眼:“莉莉觉得呢。” 这个回答真没劲。我正要用手肘撞撞他的腰,让他明白我的意思,就听见他慢条斯理地说道:“如果我没有魅力,莉莉会选择我这个有家室的男人么。” “哐当”一声,一位女士的银勺掉在了餐盘上。她对我们尴尬地笑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摆摆手,拿起糕点盘,匆匆地离开了。 “……”被这么一打断,差点忘了自己想说什么。我放下手中的餐盘,勾住他的脖子,亲了亲他的嘴唇:“你不懂我,我最喜欢你这种疼爱妻子的男人了。只要你还喜欢你的妻子,就永远对我有魅力。” 他低笑了一声。 后面却跟着传来一声嗤笑。回头一看,是一个头戴蔷薇红羽毛、身穿金色长裙的女孩。见我看向她,女孩扬起嘴角,语气轻蔑地对男伴说:“谁说头等舱没有下等人的?我怎么觉得到处都是下等人,不仅有一夜暴富的暴发户,还有这种不知廉耻的情.妇。我妈妈说,暴发户都是投机取巧的小偷,偷走了那些不擅长投资的人的钱。这种人根本没资格和我们一起用餐,他们哪里懂红酒、杜松子酒和交响乐的美妙,估计连地板是什么木头做的都不知道。” 女孩的男伴连连点头附和。我看见女孩的手臂上戴了三个翡翠手镯,两个黄金手镯,稍微一晃手臂,就会叮当作响。因为新兴行业发展迅速,贵族要么落魄得身负巨债,要么赚得盆满钵满。这女孩如此嚣张,想必是赚得盆满钵满的贵族后代。 没兴趣和小女孩斗嘴。我朝她微笑了一下,脱下貂毛披肩,递给埃里克,露出里面的紧身长裙,然后,当着她的面,用玫瑰色高跟鞋的鞋尖,轻勾了勾埃里克的小腿,音量不大不小地说:“我记得夫人是晚上七点钟在瑟堡港上船吧。” 他故作沉思了片刻,答道:“好像是。” “那我们还剩七个小时的时间,”我扯住他的领带,“不要浪费,和我回屋去吧。” 他往前倾了倾身体,任由我将领带拽得散乱,顺从地说道:“都听你的。” 那个女孩气得直撅嘴,不停地跟同伴抱怨,怎么会有我这种不要脸的女人。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埃里克用手背试了试我额头的温度,确定我是真的不冷后,俯下身,在我的耳边低声说:“越活越回去了,姐姐。” 这句话太要命了。我双颊顿时热了起来。 这时,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请问……是埃里克先生吗?” 只见一个男子快步走过来,朝我们热情地伸出手。他的背头乌黑油亮,穿着标准的绅士三件套,露出两截镀金表链。 埃里克站在原地,手上还抱着我的貂毛披肩,却像等待臣子禀报的帝王般,淡漠而威严:“你是?” 意识到自己太过冒失,男子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收回手,在裤兜那里轻蹭了两下,又伸出来:“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泰坦尼克号的总设计师,托马斯·安德鲁,也是白星公司旗下哈兰德·沃尔夫造船厂的总经理,更是您的忠实粉丝。非常抱歉,请原谅我的唐突,我实在是……太过激动了,没想到能在邮轮上看见您。” “安德鲁先生,”之前嘲笑我们的女孩,挽着男伴的手臂走了过来,“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记得这位先生是一家矿业公司的老板,靠开采金矿赚钱,和布朗夫妇是一类人,怎么会是你的偶像呢?矿业公司……船舶设计师,怎么看都扯不上关系呀。” 第58章 女孩的口气不乏鄙夷, 似乎矿业公司在她的眼里,跟卖力气的洗车工没什么区别。 安德鲁笑着道:“看来这位小姐极少关注建筑行业。埃里克先生是非常著名的建筑大师,巴黎歌剧院发生大火后, 政府一直想修复这座世界上最豪华的歌剧院, 却因为无法解决6公尺深的地下河,而搁置了下来。没办法, 政府只好像找查尔斯·加尼叶一样,举办了竞选。埃里克先生一举夺得了头筹……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 埃里克先生还是那么年轻,而我已经开始见老了。上帝对天才真眷顾。” 女孩质疑道:“你真的没有认错人吗?加尼叶歌剧院1890年①发生火灾……难道他十几岁的时候, 就参加了加尼叶歌剧院的修复工程?这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她扯了扯男伴,故作娇俏地对男伴说道:“你是罗马学院建筑艺术的高材生,告诉他们,你都没办法做到的事,这个矿老板更不可能。” 男伴连连点头:“……没错没错, 十几岁就修复加尼叶歌剧院, 确实是太夸张了,但不排除这位先生是天才的可能……”话音未落, 他被女孩狠狠地掐了一把,立刻乖乖闭上嘴巴。 见偶像被怀疑,安德鲁打开皮夹,抽出夹在里面的黑白报纸:“这是当年竞选的照片。小姐,我以泰坦尼克号总设计师的名头担保,埃里克先生是一位相当出色的建筑大师。” 报纸上,埃里克神情疏冷而平静,身材高大挺拔, 身穿深灰色大衣、白衬衫和茶色长裤,一只手插在衣兜里,另一只手拿着沉重的奖杯。他的身后,是辉煌却萧瑟的巴黎歌剧院,地上铺满了无人打扫的枯萎枫叶,罗马柱上残缺的海报在秋风中轻颤。 任谁看见这张报纸,都不会再怀疑埃里克的身份。女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像被打了一巴掌般。男伴看看报纸,又看看埃里克,嗫嚅着惊叹道:“好厉害……”话落,又被女孩掐了一把。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不少人侧目。一个面相精明的中年男人走过来:“安德鲁,你在跟谁说话?” 安德鲁连忙引见道:“埃里克先生,这位是白星公司的主席,伊斯梅先生。伊斯梅先生,这位是参与加尼叶修复工程的埃里克先生,这位女士是他的……”他停顿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介绍我。 我笑笑,正要自我介绍,女孩却像找到反击机会般,急忙打断道:“她是这个男人的情.妇!刚才她亲口承认的!” 气氛陡然陷入死寂。 安德鲁搓搓手,尴尬得说不出话。有钱人会找一两个情.妇,是公开的秘密,但几乎没有人会拿到明面上说。他干咳两声,似乎想要帮忙打圆场,埃里克淡淡看女孩一眼,单手扣住我的腰,将我揽进他的怀中,声音低沉而有力:“让诸位见笑了,她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年纪还小,喜欢开玩笑,那位小姐听见的,应该是我妻子的玩笑话。” 我斜戴着宽檐帽,穿着红茶花色的长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绝不是一个“年纪小”的女人,他却用纵容小女孩的态度对待我,说出的每个字都令我心情愉快。有时候,真不知道他是擅长取悦女人,还是擅长取悦我一个人。 伊斯梅不愧是白星公司的董事,对于这种程度的尴尬,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笑着伸出手:“幸会,幸会。不知道埃里克先生,对这艘‘永不沉没’的巨轮是否满意?” 一般来说,这种寒暄只需要附和即可,埃里克却语出惊人地说道:“永不沉没?我看不一定。” 伊斯梅的脸色微微变了。 安德鲁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埃里克先生,‘永不沉没’并不是一句广告词,而是货真价实的承诺。您或许是建筑界的权威,但在船舶设计的领域,还是一张白纸。这艘邮轮拥有十六个水密舱,就算其中两个——甚至四个都灌满了水,她都不会沉没。几乎所有媒体都承认,她是继埃菲尔铁塔后,工业时代最伟大的奇迹,您若是没有像埃菲尔铁塔那样的作品的话,最好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话。” “就算不相信安德鲁的设计水平,也该相信我们船长。他是我们白星公司最有经验的船长,这是他退休前的最后一次航行。相信我,这位船长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不会让这艘船沉没。”伊斯梅说道。 他没有刻意压低音量,这话一出,周围人纷纷朝我们投来敌视的目光,更有人直接讽刺道:“什么建筑大师,我看,就是一个没文化的矿老板!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不会说出这么无知的话。” “亚利桑那号撞上了冰山都没有沉没,泰坦尼克号比亚利桑那号坚固了不知多少倍,怎么可能沉没?这人估计是个想要哗众取宠的小丑。安德鲁先生不要生气,我们欣赏你的设计,大楼梯餐厅设计得比凡尔赛宫还要华丽,泰坦尼克号是当之无愧的梦幻之船。” 安德鲁摇摇头,为难地叹息了一声:“唉,别这么说……我相信埃里克先生没有恶意,他只是不懂船舶设计而已。” 我在报纸上读过他的人生经历,他是由自费学徒,一步一步爬到白星公司旗下造船厂总经理的位置,性格比一般人要圆滑太多。即便埃里克说话如此不客气,他也不愿得罪埃里克。 然而,出乎安德鲁意料的是,埃里克并不领会他的好意:“今年从格陵兰岛脱落的冰山格外多②,记得提醒船长,注意冰情警告。” 伊斯梅终于被激怒了,冷笑一声,说道:“先生,我们计划横渡大西洋,又不是计划往北极开③,横渡北冰洋。没见识也要有个限度。” 安德鲁擦了擦汗水,仍然打圆场道:“每年大西洋确实会有很多冰山漂流,但要知道,我们的船长可是史密斯船长,传说中的‘安全船长’。他应对冰情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埃里克先生真的多虑了。” “但愿。”埃里克回答。 谈话不欢而散。 临走前,一个年轻男子站出来,愤怒地说:“建筑大师又怎样?建筑大师懂大海吗?建筑大师会开船吗?竟然在船上宣扬会沉船,这么没眼力见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希望你们夫妇不要来参加我们的宴会了,你们不配。” 我一直没说话,是因为相信埃里克足以应付一切,现在却不想沉默下去了。转过身,我摘下宽檐帽,朝年轻男子微微一笑:“这位先生,我丈夫拥有剑桥大学机械工程和海洋科学的双博士学位,建筑设计是他的爱好,而不是他的主业。另外,他考过船上航行执照,会驾驶邮轮,也会设计船舶,只是没有专门去考学位而已。不管怎样,我无条件相信我的丈夫。他说这艘船会沉,就一定会沉。至于宴会,参加与否,是我们的权利。你有资格置喙吗?” 双博士学位,如同一巴掌清脆打在了年轻男子的脸上,他涨红了脸颊,半晌说不出话。 就在我们即将走出餐厅时,年轻男子恼羞成怒般,大喊道:“既然觉得这是一艘注定会沉的船,那你们还上来干什么?!你们的所作所为,和你们说出来的话,简直自相矛盾!” 我顿了顿,笑道:“与其质问我们,不如先问问伊斯梅先生,如果发生海难,吊艇柱上的十六艘救生艇该怎么分配?” 伊斯梅连忙安抚众人:“别听她胡说!绝对不会发生海难!泰坦尼克号不需要救生艇,她本身就是一艘巨大的救生艇。④” 走出餐厅,海风迎面拂来,吹走了身后七嘴八舌的议论声。 我仰起头,有些迷惑地问埃里克:“为什么你那么笃定这艘船会沉?” 他沉默片刻,轻轻笑了一下:“原来莉莉并不确定我的话是否正确。” 我奇怪道:“当然不确定,我又不懂邮轮。” “你就不怕我预测错误么。” “不怕,我相信你。”我想了想,说,“我的埃里克是无所不能的。” 话音落下,他忽然上前一步,扣住我的手腕,将我压在走廊的护栏上。午餐时间,其他人要么在餐厅用餐,要么在吸烟室抽烟,走廊上只有寥寥几位侍者。他们训练有素,即使听到这边的动静,也没有往这边看一眼。他另一只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腰。不知为什么,他的情绪起伏得非常强烈,哪怕隔着一层衣料,也能感受到他手掌炙烫的温度。 “我真幸运,能娶到莉莉这样的妻子。”他压低了声音,在我的耳边说道,“每次你帮我说话,我都想把你藏起来。” 有些受不了他这么说话,耳根一阵发热。我把他推开了一些,深吸一口气,抱怨道:“你在那些人面前,有现在一半会说话,就不至于被赶出来了。” 这个人情商极高,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跟任何人成为知心好友,可惜不知是否年纪越来越大的缘故,这几年,他说话做事越来越不留情面,得罪了不少人。所幸,他一直都是无昼城的王和猎魔人协会的首领,就算得罪人也无所谓。 “为什么要在那些人面前会说话?”他低低地反问道,“我又不需要讨好他们,我只需要讨好莉莉一个人。” 有那么一瞬间,半边心脏都被他的言语撩得麻痹了。 在他这里,我明白了一件事:原来,甜言蜜语是听不腻的。 作者有话要说:试试日更 - 注释①:历史上是1873年 注释②:出自纪录片《泰坦尼克号》:“这是五十年来冰山最多的时候,向南进入航道。” 注释③:同上,伊斯梅原话:“居然以为我们会往北极开?” 注释④:“她本身就是一艘救生艇”,依然是伊斯梅原话。 第59章 当晚, 泰坦尼克号全速行驶,速度达到了21英里每小时。 潮汐是大海的脉搏,沉重而缓慢地跳动着。狂风比浪涛声还要喧嚣。站在顶层甲板上, 我双手撑着护栏, 望着无边无际的海洋,忽然觉得脚下庞然的巨轮, 是如此渺小,如此脆弱。那些黄金般闪耀的灯火, 被无垠大海一对比,就像是倒扣住萤火虫的玻璃罩般微弱。 不少人在露天甲板上抽烟。他们一边闲聊, 一边时不时瞟我一眼,然后发出几声大笑。毫无疑问,他们在嘲笑埃里克午宴时的言论。 埃里克去F层参观锅炉房了。他不在我的身边,我顾忌少了很多。从钱夹里拿出纯银烟盒,我抽出一支香烟,没有用烟嘴, 直接咬住了香烟。 我走到那些人的旁边, 微微笑道:“借个火?” 一个年轻男子愣了愣,不由自主掏出打火机, 凑过来,想要为我点火。一个中年男子却拦住了他的动作,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慢着,想借火可以,先给大家道歉。” 我眨了眨眼,无辜地问道:“道歉?为什么?” “你的丈夫当众诅咒泰坦尼克号,你作为他的妻子,难道不该为这番狂妄的言论道歉吗?” 年轻男子试图劝架:“算了, 算了。她一个女人,哪里懂沉船不沉船的。不要为难她了,让她借完火离开吧。” 不远处,一个头戴金羽毛、身穿罗马式长裙的女子,摇晃着羽毛扇子,轻笑道:“我们知道这位夫人长得很漂亮,但也不用这么帮她说话吧。再蠢笨的女人,也知道在船上,海难、海盗和海妖是绝对的大忌,没有人会去触这个霉头。这对夫妇却在邮轮航行的第一天,就发表会发生海难的言论。不道歉真的说不过去。” 年轻男子看我一眼,犹豫着说道:“好像是这个道理……夫人,要不你给大家道个歉吧?他们并不是要故意为难你,是你丈夫说的话太过分了。” 我想了想,对年轻男子勾勾手指:“过来。” 他挠挠头,不明所以地走过来。我脱下貂毛披肩,扔进他的怀里:“帮我拿一会儿。”然后,我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香烟,走向中年男子,问道:“真的不借火吗?” 中年男子冷笑道:“先道歉。不道歉的话,别怪大家对女人不客气。” 我点了点头,咬住香烟,朝中年男子伸出手。他愣了愣,不屑地扬起嘴角:“少来这套,漂亮女人我见过太多,美人计对我没用。”我没有理会他,直接抓住他的手腕,干脆利落地向后一扳。中年男子立刻往前踉跄了两步。与此同时,我重重地踹向他的膝弯。只听“砰”的一声,他顺势跪在了地上,有些痛苦地哀嚎起来。他身边人见状,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马上离我十米远。 我弯下腰,从他的上衣兜里,翻出打火机,“咔嚓”一下,点燃嘴里的香烟。 整个过程中,周围死一般寂静,只剩下风声、浪涛声和中年男子痛苦的喘息声。 在夜空下抽了一口烟,我对中年男子吐出烟雾:“作为一位绅士,居然拒绝女士的借火,真不礼貌。” 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哀嚎道:“……你、你力气这么大……好意思说自己是女人?” “力气大就不是女人了?”说到这里,我看了一眼刚刚嘲讽我的金羽毛女子,“再蠢笨的男人,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有力气小的女人。发表这种歧视女性的言论,不道歉真的说不过去。” 见我借用她的句式嘲讽中年男子,金羽毛女子的脸颊涨红,重重地跺了跺脚。 有人站出来,正义地说道:“这位女士,绅士应该礼让淑女,尽可能为淑女提供所需,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请你知道,礼让是义务,而不是责任。就算这位绅士不借火给你,你也无可指摘他的行为。作为一位淑女,在公共场合把男人打成这样……真的太难看了!你已经借到火了,赶紧放开他,对他道个歉吧。我相信以这位绅士的教养,一定会原谅你失礼的行为。” 我缓缓点了点头:“好啊,我放开他。”说完,松开了手,接着,一脚踩在了中年男子的背上。 这下,众人纷纷朝我投来谴责的目光:“这位女士,你真的太过分了!” “头等舱怎么会出现这么粗鲁的女乘客?” “女士,请你立刻放开他,不然我就要去叫乘警了!” “随意。”我漫不经心地吸了一口烟,“在你们去叫乘警这段时间,有些话,我想对你们说。第一,别再让我听见,你们羞辱我丈夫的言论。我的耳朵很好,哪怕是悄悄话也能听见。所以,别抱侥幸心理。羞辱我丈夫的人,我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 说着,我环顾了一周。有的人在我的目光下,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有的人吞了口唾沫,惶恐地后退了一步;还有人梗着脖子,继续指责我道:“不管怎么样,你打人就是不对!这位绅士做错了什么吗?他只是不借你火而已……你就、你就像个流氓一样,把脚踩在他的背上,这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我淡淡地说道:“忘记说了,第二,不打人是我的义务,而不是我的责任。我这人记性不好,一生气就容易忘记履行义务。” 听见这句话,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哑口无言。 “第三,”我顿了顿,摘下香烟,弯下腰,在中年男子的眼前晃了晃。他以为我要用烟头烫他,满脸屈辱,疯狂挣扎道:“救我……快把我从这个疯女人手下救下来啊……” 有人看不下去了,摇摇头,走远了一些;有人气愤地攥紧拳头,怒视着我,却无可奈何。年轻男子愣愣地抱着我的貂毛披肩,似乎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我笑了一声,直起身,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第三,我不是淑女,也不是贵族,只是一个有钱的女人。所以,别拿你们那套绅士淑女的规则约束我。”说到这里,我抬起脚,“滚吧。” 中年男子立刻连滚带爬地滚到另一边。众人连忙把他搀扶了起来。他踉跄着直起身,理了理凌乱的衣衫,恶狠狠地刮了我一眼:“你这个女人给我等着!泰坦尼克号这么大,你最好不要落单——” “是么。”我露出一个微笑,“那么,你也是。” 中年男子被我恐吓得瑟缩了一下,再放不出狠话。他沉着脸,命令其他人拍掉他背上的脚印,气冲冲地离开了。闹剧结束,年轻男子将貂毛披肩还给我。我对他说了声谢谢。他抖了抖,慌张地摇摇头,也匆匆离开了。转眼间,所有人该走的走,该溜的溜,这片区域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仰头抽了一口烟,只觉得寂寞如雪。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你刚才那番话说得很好。” 回头一看,是一个脸庞圆润、气质温厚的中年女人。她穿着深棕色的长裙,领口是高领白蕾丝,颈间挂着一串闪耀的钻石长项链。她走过来,对我笑道:“吃完饭的时候,听说了你们夫妻的事迹,我就想见你们一面,可惜一直找不着机会。现在可算见到了。” 她的气质温润而厚重,像没有棱角的白珍珠,令人如沐春风。我一下就对她有了好感,不好意思地笑笑:“您是?” “玛格丽特·布朗。随你怎么叫,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不是淑女,只是一个有钱的女人。” 我更不好意思了:“我胡说的。” “我不觉得是胡说。”布朗夫人说道,“这些人把男女分为‘绅士’和‘淑女’,表面上是为了尊重女性,礼让女性,实际上,他们只肯尊重和礼让比自己柔弱的女性。遇见像埃里克夫人这样英勇的女性,他们只会否定你女性的身份,然后像受欺负的哈巴狗一样,夹着尾巴跑掉。那些淑女,并不知道自己无形中低人一等,还像葛朗台般坚守着自己淑女的身份,不允许我加入她们的谈话。”她爽朗地笑道,“说实话,她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她们。” 我终于想起这位布朗夫人是谁。她的丈夫是一家矿业公司的合伙人,因发现了一座金矿而名声大噪。人们对他的奇遇又惊又羡又嫉恨。午宴时,从那些人对我和埃里克的态度就知道,布朗夫人肯定没少遭受他们的白眼。 这位布朗夫人出身平凡,在嫁给布朗先生之前,甚至在工厂工作过,还做过不体面的缝纫工。这些经历,却没有对她的气度和眼界造成任何影响。她的丈夫暴富后,她曾去过很多地方,开拓自己的眼界,还创办了妇女俱乐部,用财产帮助了不少贫困的妇女和工人。 我和她一见如故。 布朗夫人临走前,对我眨了眨眼:“这是最好的时代,到处都是发财的机会。很多人一夜暴富,跻身上流社会,又一夜破产,沦落街头乞讨。这种情况下,谁是绅士,谁又是贵族呢?所以,绅士与淑女那套理论早就过时了。坚持你的想法,我们不是淑女,只是有钱的女人。” 布朗夫人离开后,我莫名开心了好一阵子。和她聊天太愉快,就像是洗了个热水澡般舒适。 埃里克回来后,见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时不时露出微笑,不禁有些疑惑:“在想什么,这么开心?” 我抬头问道:“埃里克,你觉得我是淑女吗?” “那要看淑女的定义是什么。” 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我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对淑女的定义,是美丽善良的女子,你当然是淑女。”说到这里,他看见我的吊带袜铜扣有些松开,蹲下来,低头帮我扣好,“但如果对淑女的定义,是需要绅士保护的女子,你当然不是。我知道莉莉非常坚强,任何事都能独当一面。” 他答得过于滴水不漏,让人找不到瑕疵。我不由很郁闷:“说错了我又不吃人,你回答得那么仔细干什么。” “答得很仔细吗?”他站起身,在我身边坐下,“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因为才从锅炉房出来,他难得没有穿厚重的外套,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线条凌厉的锁骨,和略微湿润的胸膛。一颗汗珠从他的喉结滚落下来,没入他的领口。我看着他,喉咙突然有些发干。 可能是我太久没说话,他微微眯了眯眼:“莉莉?” 我回过神,从烟盒里抽出香烟,用指尖火点燃。辛而烈的烟雾顿时冉冉升起,缭绕在我和他的面前,模糊了他冷峻美丽的面容。 我咬住烟,坐在他的大腿上,搂住他的脖子:“埃里克。” 他的喉结动了动,声音有些哑:“嗯?” 我吸了一口烟,垂下头,贴上他的唇,渡进他的口中,轻轻地说:“我困了……想和你睡觉。” 话音落下,他的心脏瞬间“砰砰”跳动了起来,一下一下,比潮汐撞击船身的声响还要强烈。 他似乎有些无措,狠狠地闭了闭眼,扶住额头,停顿了片刻,才哑着嗓子答道:“我抱你回去。” “你还觉得我是淑女吗?” 他睁眼看向我,几乎是无奈地苦笑了一声,低声说道:“莉莉,你这样……我真的没办法思考该回答什么。别再考我了。” 我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啦!夸我! -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蓝色山雀关进你的瞳孔 9个;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寧君、喝奶茶吗朋友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今天也要开心 25瓶;20centuryboy、落落 10瓶;sjnsj 5瓶;江海行舟 3瓶;兔子兔子 2瓶;lingling酱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0章 两天后, 不知是谁把船上有人散布沉船谣言这件事,告诉了史密斯船长。这位须发霜白、双目像鹰隼一样锐利的船长,立即赶到大楼梯餐厅, 命令二副在二等舱、三等舱选出乘客代表, 召开了辟谣会议。 “泰坦尼克号不会沉没,无论何时, 她都不会沉没。”他缓缓地说道,“希望某些乘客不要再散布谣言。” 毫无疑问, “某些乘客”指的就是我和埃里克。这下,不仅头等舱不再欢迎我们, 连二等舱、三等舱的乘客都向我们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我并不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反正不管船沉与否,他们于我而言,都是记不住名字和长相的陌生人。只是,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没想明白:“难道船长没收到冰情警告吗?” “他收到了。”回到套房, 埃里克脱下深灰色大衣, 挂在衣架上,淡淡地说道, “但在这个季节,所有计划横渡大西洋的船只,都会收到冰情警告。” “所以,他没有当回事,继续全速前进?” 他却摇了摇头:“全速前进不一定是船长的命令。船长虽然在船上象征着绝对的权威,但在这艘船上,还有一个人的级别比船长更高,说话更有分量, 船长不会盲目听信他的话,但肯定会参考他的意见。” 这样的人,只有一个。 ——白星航运公司的主席,托马斯·伊斯梅。 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他制造出了世界上最大最豪华的邮轮,联系各家媒体,将泰坦尼克号宣传为“永不沉没的轮船”和“工业时代的奇迹”。若是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谣言,就放缓航行速度,这样即使安全抵达目的地,也会成为业界的笑话。他极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劝说船长下达全速前进的命令。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感叹。半个世纪过去,人类用蒸汽、机器和科学覆盖了魔法的痕迹。随着猎魔人协会迁入无昼城,魔物、血族和猎魔人渐渐变成了坊间传说,科学家和实业家的照片,取代了教科书上猎魔人徽章的图案。人们不停地寻找矿藏,开采石油,将煤炭投入锅炉,看着浓浓黑烟冲向天空,自以为成为了自然界的霸主。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伊斯梅这种自信到自负的商人,真是再正常不过。 转眼间,又是两天过去。海面一直像镜子一样平静。 人们看见“海难”两个字,总是先想起阴霾的乌云、倾盆的暴雨和摇晃的船只,因此海面越平静,他们越高兴,以为这是平安无事的征兆。埃里克却告诉我,风平浪静,意味着瞭望员很难用肉眼观测到冰山,更何况,他们还没有望远镜。 我愕然地看着他:“没有望远镜?甲板上的乘警都有望远镜,瞭望员怎么会没有呢?” 埃里克正在看书,听见这句话,冷峻的眸里露出一丝淡淡的嘲讽:“这就要问上帝了。” 像泰坦尼克号这种级别的轮船,望远镜不可能只有一副。船长、伊斯梅、大副、二副,甚至三副和乘警手中都有一副。然而,最该配备望远镜的瞭望员却没有。 为什么? 似乎确实只有上帝才能解答。 午宴的号角吹响,我沉吟了一下,站起身,换了一条浅蓝色的裙子,领边、袖口和裙摆均绣着波浪般轻盈的粉色真丝。然后,走到埃里克的身边,抱着他的手臂,将他从沙发上拽了起来:“别看书啦。走,吃饭去。” 他只好合上书,低而无奈地说道:“你啊,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突然出现在大楼梯餐厅,不少人都对我们露出警惕的表情。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伊斯梅却拿着巴卡莱特高脚杯,神态自若地走了过来:“又见面了,预言家夫妇。” 埃里克点点头,像是没听见他的讽刺般,不冷不热地回应道:“伊斯梅先生。” 伊斯梅啜饮着红酒,自满地环顾四周:“怎么样,我说得没错吧?这艘船不可能沉没,她是工业时代的奇迹,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蒸汽机比三层的楼房还要高大,这样一艘巨大的、奇迹的、梦幻的邮轮,怎么可能沉没。希望你们夫妇不要再散布谣言了,可以么。” 我不禁笑道:“伊斯梅先生,我丈夫从未说过这艘船一定会沉没,他只是提醒船长,注意冰情警告而已。难道让船长注意冰情警告,也算散布谣言吗?” “女士,我可是亲耳听见你说,你无条件相信你的丈夫,‘他说这艘船会沉,就一定会沉’这句话。” “我确实说过。”我不紧不慢地回答,“但我的丈夫并没有说,这艘船一定会沉呀。” 伊斯梅滞了一下。 但他很快调整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么说,是我误会二位啰?” “我还是那句话,”我走到自助餐桌前,拿起一杯鸡尾酒,“伊斯梅先生与其费尽心思地澄清关于沉船的谣言,不如先想想,当海难发生时,十六艘救生艇怎么分配吧。” 伊斯梅的脸色猛然一沉:“女士,我说过很多遍,这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轮船,那些救生艇只是摆设而已!” 我对他举了举高脚杯:“是么。那祝你的梦想实现,梦想家伊斯梅先生。” 伊斯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转身离开了。 自助餐桌的另一边,一个女孩子对男伴抱怨道:“怎么会有这种女人?所有人都希望这艘船平安,她却一直诅咒这艘船沉没。你说,船沉了对她有什么好处?” 我晃了晃高脚杯,反唇相讥道:“原来航海平安与否,只需要‘希望’就好,那你现在回房‘希望’大西洋的冰山全部融化吧。泰坦尼克号说不定会因为你的诚心祈祷,而逃过一劫。” 女孩气得手指都在发抖:“你——!” 热闹看得差不多了,我放下高脚杯,挽住埃里克的手臂,对这些人挥了挥手:“诸位,晚上见。”说完,不管他们如何谩骂与诋毁,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这船到底会不会沉,但埃里克有来自深海的血脉,他曾经得到过克苏鲁的精神力,被深潜者一族奉若神明,即使后来失去了那些信仰的力量,他也依然能感受到大海的脉搏和呼吸。 当晚,接近十点钟时,我洗完澡,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他忽然抬起头,眯着眼睛,低沉地说道:“还有五十英里。”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船距离冰山,还有五十英里。 现在,泰坦尼克号仍在全速前进。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轮船就会与冰山相撞。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这个,想试试失忆梗w 这章掉落二十个红包~ -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蓝色山雀关进你的瞳孔、Lemon 2个;快乐小周、Cheese、寧君、SenSama、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他和她 26瓶;情态 20瓶;Alpha 14瓶;Holland、晏、Victor、防水防爆、不予星迟 10瓶;小南咸 9瓶;沉沉沉香、麇麇 5瓶;堂吉。、方方土 3瓶;拉拉拉拉拉拉 2瓶;天然大丸崽、lingling酱、春泥又护花十全大补药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1章 我停下擦头发的动作, 推开橡木门,走到私人甲板上。窗外,海面平静如镜, 夜空一片深蓝, 繁星静谧地闪烁着。除了公共甲板偶尔传来的欢笑声,一切就像是史前般寂静。谁能想到如此祥和的深夜, 马上就会有一场灾难降临。 这时,我手上的毛巾被埃里克接过, 他走到我的身边,低头仔细地擦拭着我的湿发, 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莉莉在想什么?” 感受到他的手指时不时穿过我头发,有种奇异的痒。我忍不住晃了晃脑袋:“他们没有收到冰山的坐标吗?怎么还在全速前进?五十英里的距离……现在停船还来得及。” “你知道我为什么说这艘船做不到‘永不沉没’么。”他扣住我的脸颊,固定住我乱动的脑袋,动作温柔,声音却像寒冰一样冰冷,“首先是材质, 锅炉房那里有许多没有用完的铆钉。我检查后发现是3号锻铁铆钉, 而不是4号。一字之差,价格却相差不少。这种铆钉杂质较多, 一旦遭受强烈撞击,船身用铆钉衔接的地方会迅速解体。白星公司一开始就采用了次等钢材,却打出‘永不沉没’的旗号……”他轻嗤了一声。 我侧头吻了吻他的手指:“还有呢。” “还有最重要,也是最致命的一点,”他顿了顿,继续擦拭我的湿发,“在沉船流言四起的情况下,轮船还在全速前进——” “傲慢, ”他冷漠而讽刺地说,“这才是这艘轮船注定沉没的原因。” 一个小时后,轮船还在全速前进。此时,距离冰山,只剩下15英里。 据我所知,泰坦尼克号的无线电技术是最发达和最先进的,而周围还有许多轮船,一般来说,轮船与轮船之间会互相提供冰山和冰原的坐标。船长应该早就收到冰情警告才对,为什么还不停船? 转过头,再次望向窗外,不祥的感觉愈发强烈。深蓝色的苍穹几乎与大海融为一体,看不见任何波涛起伏。这样一来,别说毫无特殊能力的瞭望员,就连我都差点看不清前方的情形。 或许这艘船,从决定首航的日期起,就已经注定沉没。因为进入电气时代,工厂林立,实业家辈出,人人都想成为工厂老板,越来越多的烟囱平地拔起,冒出滚滚黑烟,冲向阴霾的蓝天。因此,今年从格兰陵岛脱落的冰山前所未有的密集。这一点,除了有海洋血脉的埃里克,几乎没有人知道。 除此之外,洋流也出现了异常。拉布拉多洋流汇入墨西哥暖湾流,因为它的存在,冰山变得极难消融。可以说,如果没有拉布拉多洋流,冰山不可能漂流到泰坦尼克号的航道,也不可能维持庞然的原状。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巨掌,将这艘“永不沉没”的轮船,推向了沉没的终点。 仿佛命中注定。 但真的是命中注定吗? 我摇了摇头,吹了一会儿海风,回到了套房。 接近十二点钟时,瞭望台传来了惊慌失措的叫喊声:“冰山——是冰山!前面有冰山!” 过了片刻,桥楼的灯光全部亮了起来,如同大海睁开了一只眼睛。我转头望向埃里克。他正在昏黄灯光下看书,神色看上去云淡风轻,实际上手指已在185页停留了一个小时之久。 这人现在的心情,恐怕和我一样复杂吧。明知前方有冰山,也在各种场合提醒了船长注意冰情警告,轮船却还是没能逃过撞击冰山的命运。 “莉莉在想什么?”他冷不丁出声,“是不是在想,我有能力救下全船的人,却没有出手,是一个非常冷血的人。”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愕然看着他,“不管你是否选择救下他们,我都尊重你的决定。而且,你不是神,没有救下所有人的责任。” “但是,我可以救他们。”他垂头翻了一页书,视线却没有落在书页上,“船长正在休息,大副负责指挥驾驶室。他一定会下达紧急减速、左满舵的命令,试图绕开冰山。如果我现在闯进驾驶室,夺走船舵的操控权,让船头直接撞上冰山,这样就可以避免沉船的结果。” 我哑了片刻,问道:“为什么?” “船头有防撞舱壁和钢墙,可以将被撞击的损失降到最小。” 说话间,桥楼车铃尖锐打响,船头缓慢偏离了轨道。大副果然下达了左满舵的命令。 一座庞大的、寒冷的、黯淡无光的冰山与舷窗擦肩而过。 没有任何一个乘客发出尖叫声,就连轮船本身都没有颠簸和响动。 冰山似乎只是与这艘船打了个照面。 埃里克却缓缓说:“撞到了。” 我怔了怔:“撞到哪里了?” “右舷底部。”他闭了闭眼,“现在,船正在以每分钟400吨的速度进水。①大海告诉我的。” 这时,外界终于有了动静。一个男子披着外套,匆匆走到公共甲板上,大声询问船员:“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船员答道:“我们遇见冰山了,先生。” “见鬼,居然真的被那个乌鸦嘴说中了。船没事吧?” “目前来看一切正常,先生。” “那就好,那就好。”男子拍了拍胸口,愤怒地说,“都怪那个死乌鸦嘴!我明天绝对会给他点教训尝尝,让他知道在船上乱说话是大忌!” 套房内,埃里克放下书,站了起来:“他明天不会见到我们了。这艘船会在两个小时内沉没。”他走到衣架旁,取下深灰色大衣,披在身上,戴上红宝石袖扣,然后朝我伸出一只手:“跟我去一个地方,莉莉。” 我隐隐猜到了他想做什么,握住他骨节分明的大手:“去哪里?” 他走过来,将白貂毛斗篷围在了我的肩上,轻抚了一下我的脸颊:“你在我的身边,我不应该表现得这样冷漠。”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要去救下那些认为他是乌鸦嘴的人。 前往船长办公室的路上,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所有船员都被派去疏散乘客了。还未靠近船长办公室,就听见伊斯梅暴跳如雷的声音:“这艘船不可能沉没!她是永不沉没的!你一定是收了那小子的钱,才这么说的对不对?他给了你什么好处?” 总设计师安德鲁无力的声音:“……五个水密舱都进水了,如果只有四个,那还好办。五个……确实无力回天了,伊斯梅先生。这艘船注定沉没。” “怎么会这样?我该怎么向乘客交代?我还在公共场合信誓旦旦地保证过,这艘船绝对不会沉没,还反驳了那小子关于救生艇数量的质疑,说她不需要救生艇,她本身就是一艘救生艇……我该怎么跟乘客交代?”伊斯梅的声音几乎有些颤抖,即使看不见他的样子,也能想象出他冷汗直流,恨不得钻进船缝里的表情,“你告诉我,你是不是被那小子贿赂了,然后来故意恐吓我?肯定还有挽救的办法,对不对?当初你设计她的时候,明明说过她是不会沉没的!” “我说的都是真话,伊斯梅先生。”安德鲁艰难地开口,“我记得……埃里克先生曾多次让我们注意冰情警告……周围船只应该也有发来冰山坐标才对,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还会撞上冰山……” “够了。”史密斯船长苍老而疲惫的声音,“安德鲁先生,我们还剩多少时间?” “最多两个小时。”安德鲁呢喃着说道,“也许两个小时都没有……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挽救两千多条性命……真的太难了,太难了。埃里克夫妇说得对,我们准备的救生艇太少了。” 这时,埃里克忽然穿过众高级船员,直接走进了船长办公室。伊斯梅双眼立即射出仇恨的光,冲了过来,抡起拳头想要砸在埃里克的脸上:“你还敢来?!如果不是你诅咒这艘轮船,她根本不会沉没!” 埃里克看也没看他一眼,轻描淡写地一挥手,伊斯梅的拳头顿时停在了半空中,整个人石雕般动弹不得。他又惊又怒地看向埃里克,语气充斥着愤怒、震惊和恐惧:“你对我做了什么?” 埃里克没有理会他,直视史密斯船长:“想要救下这两千两百个乘客么。” 伊斯梅尖锐地驳斥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讽刺我们不如你有先见之明,预知到前面有冰山,还想说我们的救生艇数量不够,有将近一半的乘客都会死在这艘船上。你的想法我都看透了!收起你耀武扬威的心思吧!我们已经知道你是个乌鸦嘴预言家了!” “够了!”史密斯船长沉声道,“先听听这位先生的想法。” “他说得没错,救生艇的数量远远不够。”埃里克平淡地说道,“想要救下全船的人,必须联系附近的船只。告诉我,离泰坦尼克号最近的轮船是谁。” “加利福尼亚号,不到二十英里的距离。”史密斯船长叹息道,“我们已经发出了无线电报,但他们一直没有回应。” “给我一艘救生艇,”埃里克的口吻冷静且斩钉截铁,“我帮你联系加利福尼亚号。” 话音落下,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下来。 伊斯梅最先反应过来:“别信他的鬼话!这小子想一个人逃跑!” 我看不下去了,挥手一道魔法封住了他的嘴巴。只见白光闪过,伊斯梅尖利的声音瞬间消失。他惶恐地瞪大了眼睛,眼珠子拼命转动,却再也吐不出一个字。冷汗打湿了他的头发、胡须和衬衫,他吓得手脚直发抖,不停地吞咽唾沫,肢体却纹丝不动,始终维持着要揍谁的姿势,整个人宛如一尊滑稽可笑的雕塑。 史密斯船长终于意识到不对,紧蹙眉头,警惕地望向我们:“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我走过去:“如您所见,我们并不是普通人,不用救生艇也能抵达加利福尼亚号。不过,我们并不想因为这事暴露身份,而且,我们曾因为提醒您注意冰情警告,而被其他乘客质疑了那么多天,现在也想让你们体验一下被质疑的滋味。用被质疑,换取两千多条鲜活的性命,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交易,您觉得呢?” 伊斯梅用鼻子呼哧呼哧地吸气、出气,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动着,似乎在说:不要相信她的鬼话! 史密斯船长满脸惊愕,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到底是谁?” 我微笑着,走到埃里克的身边,勾住他的脖子,吻了吻他的唇。他表面上十分配合我的动作,心脏却狂跳到几近失序,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一对恩爱又好心的夫妇,”我侧头对史密斯船长说道,“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①:不是大海告诉他的,是《泰坦尼克号》这部纪录片告诉我的。 第62章 走出船长办公室, 我站在栏杆边,在海风中点燃一支烟,吸了两口。自上而下望去, 海面就像墨水般浓黑。人们在船员的疏散下鱼贯走出船舱。 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拉住船员, 小声问道:“轮船真的撞上冰山了?” “非常抱歉,女士。轮船确实撞上了冰山。”船员小心地搀扶着她, “船长已经下达了命令,妇女与儿童优先登上救生艇, 请跟我这边来。” 老太太满脸茫然地跟他走了两步,然后, 突然挣开了他的搀扶,回头朝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跑去:“我上了救生艇,我先生怎么办?我要和他待在一起!” 老人一手杵着手杖,另一手环住老太太的腰。他像哄小女孩一样,轻抚着老太太的后背,低声安抚她。船员站在旁边, 不知所措。老人叹了一口气, 对他说道:“你先去通知其他乘客吧。” “可是,船长的命令……” “没事, 我们已经老了。”老人缓缓道,“把活命的机会让给年轻人吧。” 另一边,一个男人扒拉着救生衣,不耐烦地说道:“什么情况,船长喝多了吗?这么冷的天气,让我们所有人到甲板上集合。我太太身体不好,要是她生病了怎么办?” “这位先生,请冷静……”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我的女仆呢, 去哪里了?我想喝热茶,怎么还不送过来?” “这件救生衣完全遮盖了我的曲线,我可以不穿吗?” “先生,可以让我的女仆回去拿件外套吗?这里实在太冷了……再这样下去,我恐怕会发烧。” 七嘴八舌的人声沸腾了寒冷的子夜。负责安抚乘客的船员满脸无措,这时,安德鲁走了出来,对那个船员挥了挥手:“把第一艘救生艇留给这位先生。”说着,他侧过身,露出身后神色淡漠的埃里克。 船员应该已经接到了相关通知,没有任何犹豫地点了点头,将命令传达了下去。旁边的人却发出抗议:“我们在这里吹了这么久的冷风,凭什么让这小子先上船?” “我想起来了,他是那个预言泰坦尼克号最终会沉没的乌鸦嘴!” “等下,难道说……这艘船真的撞上冰山了?” 与此同时,一个恐慌到极点的声音响了起来,打断了他们的议论:“我的上帝啊……各位!快看船头!” 说话间,船艏竟然在朝海面倾斜,形成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坡度。整艘船如同一头即将缓缓沉入海底的巨鲸。 一时间,恐惧犹如瘟疫蔓延开来。 有人立即抛弃了家人,争先恐后挤到船员旁边,拼命往船员手里塞钱,不停地说好话,想要第一个登上救生艇;有人惶恐地抱紧了身边人,不敢再看一眼船艏的情景;有人将手拢在嘴边,开始呼唤亲人的名字。尖叫与叫骂声刺破了静谧的夜晚。这一刻,泰坦尼克号是一座辉煌却令人恐惧的坟墓。人们尖叫着,哭喊着,像被火灼伤翅膀的飞蛾,仓惶地想要逃离这团华贵的火焰。 但不管他们如何请求如何谩骂,船员都坚持让埃里克第一个登船,并且,那艘救生艇,只让他一个人乘坐。 有乘客崩溃了:“凭什么?他到底出了多少钱,我出双倍!” “我出十倍……二十倍!让我上去……我在美国有两座庄园,三家工厂,让我上去……我想活下来啊。”一个大男人竟当众痛哭起来。 …… 安德鲁一直冷眼旁观,这时也看不下去了,出面说道:“请冷静,先生们!埃里克先生并不是要乘船逃跑,而是去通知附近的船只过来救援……” 一个男人涨红了脸颊,挥拳道:“你当我们是傻子吗?通知其他船不用电报,让一个乘客划船去通知?他能划多快?一小时能划一英里吗?求求你们不要再说谎了!” “让我上去……我是划船冠军,我一个小时能划两英里,让我上去……” 安德鲁嘴唇抿得死紧,掏出手帕,颤抖地擦着大颗大颗冒出的冷汗。他转过头,近乎哀求地望着埃里克,希望他能快点登船离开这里,不然场面就要控制不住了。 埃里克却侧头,低声对船员说了几句话。 船员不可置信地睁大眼,问道:“……真的要这么做吗?” 埃里克点了点头。 船员只好吩咐下去:“把救生艇放下去——” 这句话落下,后面的乘客立刻骚动了起来。他们是嗅到肉腥味的苍蝇,蠢蠢欲动,想趁埃里克登上救生艇时,冲刺过去一起上船。谁知,船员居然直接将救生艇放了下去。只听“砰”的一声,水花四溅,救生艇摇晃着落在了海面上。 想要登上救生艇的乘客瞬间傻眼。 一个年轻男子悲愤地嘶吼一声,重重地抓起船员的衣领,高举着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少一艘救生艇,就少七十条鲜活的生命……你们这群人渣!为了钱连良心都不要了!这个人到底给了你们什么好处?” 有女孩啜泣道:“我记得这个人……他曾经在大楼梯餐厅说,船上的救生艇数量不够,只能救一半的人,现在还少了一艘救生艇……呜呜,我们会不会都死在船上啊?早知道这艘船真的会沉没,我就在爱尔兰下船了……” 女孩的抽泣声激起了所有人的悔恨。难以言喻的后悔与自责,是啃噬血肉的黑蚁,侵蚀着每一个人的内心。他们都曾听过埃里克的预言,都曾嘲笑过他异想天开,都曾信誓旦旦地说过这艘船永不沉没,现在却后悔得连肠子都绞缠在一起。早知道这艘“永不沉没”的轮船注定会沉没,他们说什么都要提前下船! 这时,伊斯梅一手压低毡帽的帽檐,另一手拢紧大衣,低垂着头,悄悄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安德鲁的身边:“托马斯,借一步说话。” 安德鲁却厌烦地甩开了他的手:“伊斯梅先生,不要打扰我,我要协助船员疏散乘客。” “伊斯梅”的名字一出现,不亚于一滴清水掉进了油锅里,周围人立刻叫骂着,愤怒地寻找起他的踪影:“伊斯梅?他还敢现身?他不是说这艘船不需要救生艇,这艘船本身就是一艘救生艇吗?” “伊斯梅在哪里?让他滚出来!” “让他出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到甲板来,是不是想乘坐救生艇偷偷离开?不行,不能让他离开!要死,大家一起死在船上!” 这句话吓得伊斯梅脸色惨白,双腿直打哆嗦。他当即松开安德鲁的袖子,过街老鼠般抱住头,慌里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被一个愤怒的男乘客揪住了衣领:“原来你在这里!” 安德鲁漠然地看着伊斯梅被一群人暴打,对他的遭遇毫不同情。他走向埃里克,卑微而讨好地问道:“请问您什么时候上船?” 埃里克看了看手里的怀表,低声说道:“我在等我的夫人跟我道别。” 安德鲁愣住:“您的……夫人?” 我有些无奈。从船长办公室出来后,他就和安德鲁离开了。我以为他马上就会回来,所以没有追上去道别。谁知,他竟然一直在等我的道别。 没办法。我掐灭了烟头,从顶层的甲板走了下去,分开闹哄哄的人群,走向他。 他似有所感般,慢慢抬起头,精准无比地望向了我。黄褐色的灯光在他冷峻的脸孔流转,他的气质是锋利而雪亮的刀刃,将世界一分为二,一半是嘈杂喧闹的人群,一半是静谧宏阔的海洋。 在他的面前站定。他低头牵起我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我笑着点头,旁边却传来讥笑声:“他在说谎!他不会回来了!” 我没有理会那些人的嘲讽,反扣住他的大手,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双唇:“注意安全。” 他闭上眼,喉结动情地滚了两下:“我知道。”顿了顿,他轻唤我的名字,“莉莉。” “嗯?” “再吻我一下。” 我摇头笑了笑,捧住他的脸颊,重重地吻了上去。周围是如此吵闹,哭喊声、尖叫声、谩骂声、质疑声、船员的呵斥声、海洋沉重的呼吸声……吻上他的双唇的一刹那,那些声音却骤然消失了。不管和他接吻多少次,我的心跳都像第一次接吻般急促而有力。只要他在我的身边,哪怕是在一艘即将沉没、弥漫着人性腐朽气息的轮船上,我都能嗅到爱情生机勃勃的气味。 一个年轻男子本来都抬起了脚,准备一脚踹在伊斯梅的背上,看见我们的动作后,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他回过头,望向蚂蚁般拥挤的人群,大声喊道:“露丝……”话落,一个褐色卷发、身材丰腴的女子扑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爱你。” 一个中年女人已经挤到了最前面,看见那对情侣拥抱在一起后,犹豫了片刻,开始慢慢往回走,把穿着睡袍的小女孩搂进了怀里,痛哭道:“妈妈错了,妈妈不该丢下你……” 一个男人半跪下来,打开随身携带的琴盒,拿出红棕色的小提琴,用松香擦拭着琴弓,然后站起来,闭目演奏了起来。 “看见了吗?”我环住埃里克的脖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你的决定是对的,你拯救了所有人。” 他却摇了摇头:“这个决定对错与否,都和我没有关系。我选择救下他们,是因为你在我的身边。” 说完,他垂下头,最后亲吻了一下我的唇,然后,站在船沿上,在周围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纵身跳了下去。 “上帝啊……”一个中年男子喃喃道,“他会摔得尸骨无存的……” “是啊,这艘船有一百多英尺那么高……” “你们看,你们看!这位先生还活着!”一个年轻女子捂着嘴巴,兴奋地指向大海。所有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嘴巴。只见那艘需要四个人划动的救生艇,像有螺旋桨推动般,朝一个方向急速驶去。 “这……怎么可能?” “他难道是传说中的术士?” “绝对是,绝对是!不然怎么可能成功预言这艘船会沉没,可笑你们还嘲讽人家!” 有人冷笑道:“说得像你没嘲讽过一样。” 不知是谁笑着喊了一句:“这么快的速度,我们有救了!听说加利福尼亚号离我们只有不到二十英里的距离,大家都有救了哈哈哈哈哈哈!” 欢呼声、起哄声、喜极而泣声顷刻间响成一片。几个贵妇走过来,一边擦泪,一边脱下手腕上的金镯子,想往我怀里塞。我连忙摆手婉拒了她们的好意。这时,又有几个富豪走过来,询问埃里克的名字。我摇摇头,转身想离开。他们却误会了我的意思,争先恐后地说道:“我们没有别的意思,我们只是想感谢你丈夫的善举,想要投资他的公司!” “对对对!”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人高高举起支票簿,“你知道我吗?是银行家古根海姆,请务必要让我知道你丈夫的名字!” “滚!”另一个富豪笑骂道,“我是阿斯特四世,比这老家伙更有名,无论他给你什么奖励,我都你们翻十倍。” 这些人确实都是德高望重的富豪,在其他人拼命往前挤的时候,他们却沉默地后退,将活命的机会让给了妇女与儿童。我招架不住他们高昂的热情,转身瞬移到了瞭望台上。 “那位女士呢,怎么不见了?” “不知道,再找找……” “看,她在瞭望台上!” “她是怎么上去的?” “我知道了!”有人提高声音喊道,“这对夫妇是上帝派来拯救我们的天使!” 天使? 我摇了摇头,撑着栏杆望向远方。不,我和埃里克都不是天使。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一颗心变得越来越冷硬,尽管还是会给教区和修道院的孤儿乳母捐款,却不再有拯救所有人的雄心壮志。不管埃里克救不救这些人,我都不会责怪他。 但是,他救了,因为“你在我的身边,我不应该表现得这样冷漠”。 他说的这句话像一把火,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熄灭的、象征着善良的火种。 大概夫妻的意义就是如此,一起向往光明,而不是一起堕入黑暗。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半个船头都沉了下去,海水已经灌满了下等舱。人群再次骚动起来,有人开始大声质问,有人重新陷入绝望,有人穿上救生衣,不管不顾地跳进了冰凉的海水里。 这时,一个稚嫩的童声响了起来:“那个大哥哥回来了!” 抬头望去,只见一艘巨轮冒着黑色浓烟,缓缓向泰坦尼克号驶来。轮船的前方,是一艘白色的救生艇。 埃里克站在上面,身姿挺拔,是一棵笔直的松。 他回来了。 【番外:泰坦尼克号(完)】 7 1982年的仲夏之夜(1) ……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好像做了一个漫长无比的梦……梦里的我,活了一百多年……甚至乘坐过已沉没的泰坦尼克号…… 等下,泰坦尼克号……? 那不是1912年的事情吗?我为什么会梦见1912年的轮船?等等,现在是几几年? 我猛然睁开双眼,却先被明媚的阳光灼了一下眼睛。脑子还有些迷糊,我捂住头,坐了起来,揉了揉疼痛的眉心。床上一片凌乱,有廉价的布娃娃、皱巴巴的蓝色连衣裙、脏兮兮的白色连裤袜、彩色蜡笔…… 这些东西绝不是我的。 可是,如果不是我的的话,那又是谁的呢? ……对了,我到底是谁? 这个想法刚从脑海中闪过,一条信息就浮现出来:卡罗莉娜·梅里曼,1964年9月2日出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某镇,今年刚满18岁,已被好几所历史悠久的名牌大学同时录取。 18岁? 我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不该这么年轻。 忽然,“砰”的一声,窗户被小石头砸了一下。 我顿时从床上一跃而起,半跪在地上,单手撑住地板,警觉地摸向腿上的……腿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短而紧绷的睡裤。我……到底怎么了?从醒过来就有些不对劲。 我站起来,倒了杯冷水一饮而尽,然后晃了晃脑袋,走向窗边。楼下是一个小花园,翠绿草坪上站着一个男孩,两个女孩。一个头发羊毛般蓬松、穿着吊带热裤的女孩正朝我用力挥手:“卡罗莉娜,你还要睡多久?今天说好去鬼屋探险的!” 第63章 我站在百叶窗后, 仔细打量这三个人。男孩穿着条纹针织衫,深灰色长裤,戴着黑色耳机, 正在摇头晃脑地听歌。羊毛卷背着亮粉色的单肩包, 满脸不耐烦地看了看手表,跟同伴抱怨道:“这婊.子每次都这么拖拖拉拉的, 要不是看她有点小钱,能帮我垫付有氧运动的报名费, 我才不愿意搭理她。” 另一个女孩穿着荧光绿背带裤,棕色皮肤, 戴着透明框眼镜。她似乎以羊毛卷马首是瞻,讨好地说道:“不要生气了,莉莲。你要是真看不惯卡罗莉娜,等会儿我们进鬼屋后,把她的丑态拍下来,洗成照片寄给同班同学, 让她意识到没有时间观念的严重性。你说呢, 布莱克——喂,别听歌了!我问你这个主意怎么样。”透明眼镜扯下男孩的耳机。 布莱克冷淡扫她一眼:“别烦我, 我又不玩鬼屋。我是来找卡罗莉娜要钱的,她答应送我最新款的随身听。” “天啊,那个超级贵!”透明眼镜捂住嘴,又惊又羡地说道,“卡罗莉娜对你可真好。” “因为她在追我。”布莱克露出一抹自信又讽刺的笑容,“丑女想追帅哥,当然得付出昂贵的代价。” 听到这里,我第一反应是, 难道他们不知道我能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吗?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三楼的卧室,而他们在一楼的花园,怪不得敢肆无忌惮地说我的坏话,因为按照常理,我不可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但我确实听见了,还听得特别清楚……难不成我有什么特异功能? 先不管这三个人,我转身走向梳妆镜。 镜中的女孩一头毛躁的金发,雀斑满天星般洒落在鼻梁两侧,嘴唇略厚,因为胸部比同龄人挺翘,她有一些含胸驼背。 看见这张脸孔,我更加确信,这不是我的身体。 但如果我不是卡罗莉娜,我又是谁呢? 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答案。 这时,楼下再度传来催促声。我想了想,拿起梳妆台的梳子,用力将毛躁的发丝梳顺。然后,走向衣柜,挑了一条黑色连衣裙,套上过膝半筒袜,用皮带和金属扣固定住。 18岁的女孩已经有了不少化妆品,我一眼扫过去,几乎是一瞬间,就想起了这些东西的用途。用刮眉刀剃掉眉毛多余的杂毛,我在脸上拍了一层薄薄的粉底,遮住眼下的青黑,接着,勾出浓黑上翘的眼尾,用口红抹出两片绛红嘴唇。不知是卡罗莉娜的底子不错,还是我的化妆技术太好,这么一修饰,竟有了几分我以前的模样。 ……等下,我以前长什么样子? “卡罗莉娜,你再不出来,夏令营我们不带你了!” “对呀,快下来吧!布莱克都在等你呢,你的架子也太大了吧!” “这婊.子真不知好歹,等会儿一定要给她点教训。”这句话是用私底下聊天的音量说的。 不知为什么,我完全不在乎即将到来的教训是什么,也不知我哪里来的底气。 我随手拎起一个挎包,打开卧室的房门,走下楼。在客厅里忙活的黑人保姆看见我,震惊得手里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我的天啊,小主人,您今天也太漂亮了!” “谢谢。”我答道,“有喝的吗?” 奇怪,我对保姆的态度自然得可怕,似乎经常被人侍奉一般……我失去记忆前,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刚煮的黑咖啡。”保姆将马克杯推到我的面前,“外面那些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喝了一口,不自觉皱紧了眉头。难喝极了,又苦又涩,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一般我对什么东西表现出明显的不喜,立马就会被换掉。保姆却像没看见般,迟迟没有动作。看来我以前的生活条件比这儿好,至少仆人的素养要高很多。 我放下马克杯,用小拇指勾走桌上的钥匙串:“谁知道呢,我把他们当朋友,但他们似乎只当我是钱袋子。我走了,晚上不一定回来。” 保姆愕然道:“你明知道他们没安好心,还要跟他们出去?” 我回过头,对她微微一笑:“因为我也没安好心。” 玄关的柜子上,有一副墨镜,我顺手戴在了脸上。走出去,那三个人已等得极不耐烦。透明眼镜提议道:“要不我们不等她了吧?” 羊毛卷听见这句话,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她:“不等她,来回的车费谁出?住宿费谁给?你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妈妈是洗衣工,你觉得你出得起这些钱吗?” 透明眼镜臊得脸颊通红,眼睛已经湿润,却还是讨好地说道:“我错了,你别生气……我也是为你好嘛。”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为我好?为我好就乖乖等着,怪不得你妈只能在干洗店打工。女儿这么弱智,当妈的肯定也聪明不到哪去。” 布莱克插着裤兜,垂着头,一直在听歌,对她们的争执视若无睹。 我看见透明眼镜眼中压抑着愤懑、不甘和屈辱,原来她并不是心甘情愿当羊毛卷的狗腿子。 我走了过去。但不知是否变化太大的缘故,他们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还在不耐烦地看向三楼。我只好摘下墨镜,说道:“我来了,走吧。” 整个小花园瞬间一片寂静。 羊毛卷睁大双眼,上下打量着我:“你……你是卡罗莉娜?” “我是。” “我不信,我不信。”羊毛卷飞快地摇摇头,“你肯定是她的姐姐,卡罗莉娜没有你这种气质的。别开玩笑了,快让真正的卡罗莉娜出来。” “她是卡罗莉娜。”一个声音在羊毛卷身后响起,是想让卡罗莉娜买最新款随身听的布莱克,“卡罗莉娜没有姐妹,就算有,眼角的痣也不可能一模一样。”他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不得不说,他确实很帅,一头半长的金发犹如阳光般闪耀,蔚蓝色眼睛,嘴唇棱角分明。只是,我对这张帅气的脸蛋毫无兴趣。重新戴上墨镜,我转头看向羊毛卷:“你们说的鬼屋在哪里?” 布莱克僵在原地,饶有兴趣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似乎无法相信对他迷恋至深的卡罗莉娜,会忽视他的主动搭讪。 羊毛卷愣了愣,说道:“是郊外的一栋废弃别墅……很多人都在那里看见了幽灵。” “幽灵?”我问。 “是啊!”生怕插不上话般,透明眼镜快速地接话道,“你知道学校的骷髅乐队吗?他们的吉他手曾去那里探险,结果吓得癫痫都发作了,要不是有人及时发现,估计他已经被吓死了。回来以后,那个吉他手变了个人似的,经常胡言乱语,说自己看见了骷髅……” 一时间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压低了声音,缓缓说道:“……骷髅?” 与此同时,一个陈旧的画面在我脑海中闪过。我穿过长廊,走到尽头的卧室,推开两扇沉重的房门。卧室很暗,很冷,没有开灯。一个低哑冰冷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出去,莉莉。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却无视他的警告,径直朝他走去。 时值严冬,落地窗外雪花飘扬,雪光镁粉般明亮。男人坐在窗边,一条长腿支起,手臂搁在膝盖上。他穿着剪裁精致的灰色大衣,里面是黑衬衫,身材高大挺拔,手掌、手腕和脚掌却不是正常人的模样,而是森白恐怖的骨头。 按理说,我应该害怕,应该逃跑,但不管是失去记忆的我,还是回忆中的我,都没有产生恐惧的情绪。我走到他的身边,半蹲下来,搂住他的脖子,轻笑着说:“你知道你这样子像什么吗?” 他低垂着头,头颅也是骷髅的样子,动了动下颌骨:“像什么?” “像想被姐姐安慰的大男孩。”我扣住他的下颚,笑了一声,倾身吻了上去。寒风灌进窗户,雪花飞舞着、旋转着,降落在我和他的中间。他做不出表情,只能怔怔地望着我。 我吻了吻他的眼洞,轻声说:“我们在一起多久了,有一百年了吧……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怎么还觉得我会讨厌你这样子?我喜欢都来不及。” 说着,我扣住他的骨掌,亲吻着他白森森的骨指:“我喜欢你,埃里克。” 他在黑暗中轻颤了一下。 我顺势握住他的肩膀,欺身压上去,迫使他直视我的眼睛:“我爱你,你呢。” 我听不见他的呼吸、心跳,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察觉到他已经动情。这是相处一百多年的默契。正要再接再厉,让他的负面情绪彻底烟消云散,这时,手腕被他握住,他另一只骨手插.进了我的头发里,扣住我的后脑勺,然后反客为主,将我压在了地板上。 “我也爱你。”因为没有发声器官,他的声音沙哑、冰冷、不带任何感情,我却听见了浓烈如火的眷恋与爱意,“……姐姐。” 就像是将灵魂献给了恶魔,我纵容了他一切粗鲁与野蛮的行为。他的手掌始终寒冷如冰,却给予了我比夏日阳光还要炽热的温度。他没有双唇,亲吻的力度却丝毫未减,比狂风暴雨还要密集急切。最后,他拉下了我裙子的拉链,把手伸了进去,在我耳边哑声问道:“可以么,姐姐。” 我忍不住瞪他一眼:“……你说呢。” 他低低地说道:“我怕你生气。”动作却一点也不像怕我生气的样子。即使在骷髅的状态下,失去了最重要的器官,他依然拥有让我大汗淋漓的魔力。热汗沿着额头滑落下来,滴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浑身发热,情不自禁仰起头,承受他过于强势的侵略。眼前雪光闪过,脑中只剩下一个画面:他用两根手指揉碎了淡黄色的花蕊,接着,把手指放进了自己口中。 …… …… “卡罗莉娜,卡罗莉娜,你在想什么?我们决定出发了。”羊毛卷的声音将我拽回了现实。 我回过神,脸颊、耳根已通红一片,连忙掩饰性地戴上了墨镜。 回忆中的骷髅是谁……我、我……我为什么会和他做那种事情…… 是我以前的爱人吗? 我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很有性格的人,却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性格到这种程度,连爱人是骷髅都不在乎。 回想起记忆中,骷髅修长却冰冷的手指,有那么一瞬间,耳根滚烫到发麻。对了,这些人要去的鬼屋,好像出现过骷髅。会是我记忆中的……爱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低调低调。 这章依然掉落20个红包3 -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蓝色山雀关进你的瞳孔 3个;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 2个;寧君、Cheese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有鳍三千 19瓶;bykgt 10瓶;子无一 7瓶;江海行舟、故里、Holland、刘至舒 5瓶;桂魄、啻、今天娄运峰醒了吗、春泥又护花十全大补药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4章 羊毛卷她们原本打算乘坐长途汽车去郊外, 却因为布莱克的加入,改变了想法——这个男孩不知发什么疯,一定要加入这次探险, 还将家里的汽车开了出来。透明眼镜一脸惊讶:“布莱克, 原来你家这么有钱,这可是‘克莉丝’!” 我有些敏感地回头:“克莉丝?你们在说什么?” “你忘了?之前历史课老师讲过, 这是法国最出名的汽车牌子,就像德国的BMW一样, 二战前就有了。因为它的工厂在德国,纳.粹还想过征用它生产军事车辆, 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又不了了之,成为战时唯一一家照常生产民用汽车的工厂。很多历史学家都曾猜测过它和纳.粹的关系,最后得出结论,这家汽车公司的老板是当时影响力巨大的隐形富豪,富有到连纳.粹都不敢得罪的程度。” 羊毛卷鄙夷道:“这种野史你也相信?历史老师还说过, 希特勒在二战大开杀戒, 是因为他的外甥女自杀了,而他迷恋自己的外甥女。你信他的话?” 透明眼镜委屈极了:“我……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听着她们的争执声, 又一个画面从我脑海中闪过:一辆亮黄色的敞篷汽车停在我的面前,底盘很低,复古式长车头,轮胎、后视镜和车前灯均镀着明晃晃的镍。 我穿着睡袍,站在炽热的阳光下,还有些迷糊:“这是公司的新产品吗?” “不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与以往不同——天知道他以往是什么模样,今天的他穿得非常随性,一件色调偏暗的深蓝色衬衫, 袖子挽到手肘关节处,领子敞开,露出略微汗湿的锁骨与胸肌。他轻叩了一下引擎盖,低声说道:“这是专门为你设计的。” 我根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注意力全集中在他的身材上。阳光是一簇簇金黄色的花团,坠落在他的头发、手臂上。他的肌肉线条结实而优美,散发出强烈而独特的男性气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我的吸引力只增不减。多看他几眼,都会令我心跳加速。 我情不自禁走过去,环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轻唤他的名字:“埃里克……” “嗯?”他的胸膛在我身前轻轻震颤。 盛夏似乎拥有让爱意更为浓厚的魔力。阳光在鲜绿的树叶缝隙间跳跃,草坪的洒水机喷洒出粼粼水色,鳞波是不小心坠落湖面的白日星光……放眼望去,一切都在闪烁。在这样明亮而炽热的景色下,爱欲无法避免地膨胀。我扣住他修长的手掌,将他推倒在引擎盖上。 他有些无奈,却没有反抗:“莉莉,我等下有个会议。” “推掉。”我蛮横地吻上他的唇,“什么会议比取悦妻子还重要。” 他苦笑着说道:“没有事比你更重要。我只是觉得今天这一天,我恐怕什么都做不了了。” “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下一秒,我和他位置彻底颠倒,他单手扣住我两只手腕,压在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接着,一个东西抵在了我的腰上。想起他还是猎魔人G时,因为手指长得离谱,成为了不少女猎魔人的谈资,很多女人都曾幻想过他那玩意儿的长度,记得当时的我因为经验太少,还曾害羞过……想到这里,我对他眨了眨眼睛,将身体贴过去,轻轻蹭了两下。 他深呼吸了一下,心跳瞬间急促了不少。 很快,我就尝到了这么做的恶果。他一只手禁锢着我的双手,低下头,近乎粗暴地吻上我的唇。尽管彼此已经非常默契,却还是不太能适应他的进攻。有那么一瞬间,心脏像被数不清的蚂蚁乱爬乱咬。不知是阳光过于滚烫,还是他的体温升得太高,我的理智被蒸发得一干二净,渐渐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想融化在他坚实的怀抱里。 …… …… 等我回过神时,羊毛卷她们已经开始讨论谁坐副驾驶了。布莱克看向我,欲言又止。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见识了回忆中的男人身材和相貌,怎么可能还对这种高中男孩感兴趣。 就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会有两个爱人……一个是正常人的体貌,另一个却是骷髅的模样。他们知道彼此的存在吗? 还有,我为什么会失去记忆……难道是因为他们其中一个,知道了对方的存在,对我展开了报复?有这个可能。虽然没有回忆起太多关于他们的事,却能感觉到他们都是嫉妒心极强的人。我大概率是被其中一人报复,才附到卡罗莉娜的身上。 想到这里,我越发想找到骷髅,了解从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耐烦再听羊毛卷和透明眼镜的争论,我拉开后座的车门,坐进去,摇下车窗,淡淡对她们说道:“划拳。谁输了谁坐前面。” 羊毛卷有些不服气:“为什么是输的人坐前面?” “那你坐前面好了。”我一脸无所谓,“反正在我家,副驾驶是保镖和仆人的专座。” 话音落下,两个人瞬间变得安静无比,按照我的提议,划拳决定了座位。 我这话当然是骗她的。都什么年代了,以前保镖和仆人坐副驾驶,是因为上个世纪的富人大多都不会开车,不管去哪里,都有司机、保镖和仆人跟着,于是副驾驶就变成了家仆的专座。现在连高中生都会开车了,副驾驶怎么可能还是仆人的专座。这两人太没见识,我说什么就信什么,也不知道卡罗莉娜为什么会被她们欺负。 开车去郊外的废弃别墅,需要四个小时的车程,中途加了五块钱的汽油。负责加油的中年男人,一听我们是去那栋别墅,摇头叹气道:“又是几个作死的年轻人。” 透明眼镜好奇道:“除了我们,还有人去哪里吗?” “小姑娘,永远不要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中年男人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今天至少有三辆开往那里。我还以为是哪个倒霉学校举办的夏令营。听我一句劝,现在回头还来得及,那地方真的有鬼出没。” 羊毛卷嗤笑道:“危言耸听。说得像你见过鬼一样。” 中年男人冷笑一声:“不信的话,尽管往那里开吧。你们会后悔的。” 羊毛卷耸耸肩。布莱克没什么表情,发动汽车,驶出了加油站。透明眼镜不停回头看中年男人:“那里不会真的有鬼吧……我们会不会死在那里。” 羊毛卷好笑地说:“怕什么。你要是死了的话,我们帮你通知父母收尸。” “莉莲!”透明眼镜红着眼叫了一声,“我说真的……我们不会死在那里吧……我真的好害怕,我们学校那个吉他手,胆子已经很大了……却还是吓得癫痫发作。就算鬼没有杀死我,我也会被吓死的……我、我可不可以回家……” “回家?你开什么玩笑?因为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你就害怕到想要回家?我怎么会有你这种孬种朋友。”羊毛卷看我一眼,“你看看卡罗莉娜,多冷静,她都比你强。” “可是,我真的好害怕……” 车子突然停了下来。布莱克俯身过去,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那你下车,自己走回去。”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不说话了。 抵达废弃别墅时,已是傍晚时分。说是别墅,其实称呼为“庄园”更合适。绿化带被布置成复杂的几何图案,尽管因为缺乏修剪,已变得杂乱不堪,却依然能看出从前的精致宏伟。花园的中心,是仿荷兰罗宫的地球仪喷泉,旁边已有人在那里撑起了帐篷,点燃了篝火,笑嘻嘻地和同伴聊天打闹,看不出任何恐怖氛围。 羊毛卷嘲讽地看了透明眼镜一眼。透明眼镜的脸红得快要滴血,惭愧地垂下头:“我、我不知道那个人说的是假话……” 布莱克看了看腕表:“我们没带帐篷,估计要在车上过夜了。” “嘿,帅哥美女们!”这时,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你们也是来鬼屋探险的吗?要不要加入我们!” 回头望去,是一个穿着吊带热裤的金发女孩。同样是吊带热裤,这女孩的身材却比羊毛卷更加凹凸有致,在场的男孩都恨不得将眼珠子粘在她的身上。羊毛卷不高兴地噘起嘴。布莱克却看向我,问道:“卡罗莉娜,你想跟他们一起吗?” 我摆摆手,走向别墅的正门:“我无所谓,你们决定。” 这栋别墅和“克莉丝”汽车一样,都给予我非常强烈的熟悉感,似乎我曾经在里面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走上珍珠色的台阶,我看向右侧的落地窗,深红色的窗帘低垂紧闭,毫无烟火气息。 鬼使神差地,我握住了金属质地的门把手,想要推开大门。 “——你现在不能进去!” 金发女孩一个箭步冲过来,拍开我的手:“你必须等我们商量好进去的时间后,才能进去。” 我摘下墨镜,侧头直视她的眼睛:“为什么?” 她看见我的脸庞,愣了一下,底气不再像之前那么足:“你在里面失踪的话,我们会浪费很多时间找你。” “我不会失踪,我比你们熟悉这里。”我随手指了别墅侧翼几个地方,“一楼是餐厅,二楼是客卧和书房,三楼是画廊和图书室,顶楼是空中花园和琴房。你们等会儿可以进去验证。” 说完,我绕过愣神的她,推开大门,直接走了进去:“就算我不熟悉这里,你也无权阻拦我,这并不是你的房子。” 作者有话要说:克莉丝:原来我失去记忆,是因为我脚踏两只船。 这篇文的字数已经超过《魔鬼的美人》啦!开心!!下一本我一定要写得更长!!! -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蓝色山雀关进你的瞳孔 2个;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懒癌晚期患者、寧君、Cheese、微微一笑桃花开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朱颜23333 50瓶;Patri、楚怜吖 15瓶;Alpha、夷则 10瓶;秃鱼 9瓶;刘至舒 8瓶;nothingIiv、情态、57777777 2瓶;桑、tian.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5章 走进这栋别墅, 熟悉感更加强烈。右侧是古老而奢华的餐厅,四壁挂着描画奥维德诗歌的壁毯,只是华美的金线已蒙上一层厚重的灰。镀金吊灯布满了蛛网, 桌椅东倒西歪。 我情不自禁扶起一只椅子。恍惚间, 似乎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喜欢么。上次带你去阿培尔顿的罗宫,你在那里流连了很久。可惜, 女王很喜欢那座宫殿,不然可以买下来送给你。” 罗宫是奥兰治皇室的避暑宫殿, 他却轻描淡写地说,若不是女王喜欢, 可以买下来送给我。我忍不住转过身,捏住他的下巴晃了晃:“这话跟我说说可以,千万不要告诉女王陛下,小心她把你送上火刑架。” “我心目中的女王陛下,只有你一人。” 其他男人说会显得蹩脚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 却变得极有说服力。可能因为他是王, 他本身就是说服力。 我脸颊微热,转身说道:“那你带我参观一下这里, 让我看看跟罗宫有什么不同。” “首先,这里比罗宫小。”他一本正经地答道。 我不禁笑出了声。他也微微笑了一下,垂头吻了吻我的额头:“但大体的布置没什么区别,除了没有国王花园和文物展览室外。” 我笑着,还想说什么,一回头却只能看见被灰尘覆盖的餐厅。原来刚才那些对话,只是回忆而已。 难以言喻的怅然袭上心头。 走上二楼,破败感更为突出。走廊尽头的窗户下, 堆积着枯黄蜷曲的枫叶,红地毯已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蛛网织上了栏杆的每一个缝隙。闭上眼睛,我却能想象出它们从前辉煌华丽的模样。 这是曾经的爱人亲手铸造的黄金屋,他让我成为了爵士时代最为闪耀的女郎。 一路走上顶楼,玻璃花房在落日中折射出火焰的颜色,里面种植的郁金香、白蔷薇和红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野草还在疯长。花房内有一架三角钢琴,已经和这些生机勃勃的绿植融为一体,葱绿草叶从黑白琴键间探出来。我走过去,试探性地按下一个琴键,差点被久未调试的琴音送走。 这里真的很久没住人了。虽然我失去了记忆,却还有一些常识,爵士时代指的是20世纪20年代,而现在已是1982年……至少也过去了53年。我的爱人,应该早已死去。 至于,为什么我还活着……我也不知道。 我更希望自己已经和他一起死去。 这时,三楼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这里真的有画廊和图书室,你输了,五十美分拿来。” 金发女孩不情不愿的声音:“那女的绝对偷偷来过这里。” “这里不会真的有鬼吧?” “肯定有鬼。”一个男孩笃定的声音,“没有鬼的话,这里早就被洗劫一空了,怎么可能还被保存得这么好。” “……你别吓我,我胆子小。” “哈哈哈哈,骗你的啦,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那个男孩笑着说道,“这里值钱的东西应该早被拿光了,剩下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 话音落下,一楼突然传来嘶声力竭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这里有鬼——!!!有鬼!!!” 随即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所有人都赶了过去。我皱了皱眉,也走向一楼。只见透明眼镜蜷缩在墙角,抱着双臂,声音颤抖地哭泣道:“有鬼,真的有鬼……我刚看见一个骷髅站在那里……我不要待在这里了!我这么年轻,我还不想死!” 羊毛卷蹙眉说:“早知道她胆子这么小,就不带她来了。” “现在怎么办?”布莱克一脸事不关己,“我不可能送她回家,太浪费时间。你们有谁要回去,捎她一程?” 没人回答,甚至有人耸耸肩,转过身继续探索别墅。我走过去时,刚好听见金发女孩抱怨说:“胆子这么小还玩鬼屋,真扫兴。”旁边的人讨好地说:“是啊,不是每个女孩都像你这样胆大又漂亮。”金发女孩抬起下巴,自信地拨了拨头发,见我过来,朝我打了声招呼。 我没有理会她,走到透明眼镜的身边,蹲下来,低声问道:“你在哪里看见的骷髅?” 透明眼镜含着眼泪,小心翼翼地指了一个方向:“……那里。” 羊毛卷诧异地说道:“你相信她的胡话?” 金发女孩嗤笑道:“也许想显摆自己的胆量吧。” 我顺着透明眼镜的手指望去,墙上挂着一幅两米高的油画。画中的女子梳着法式波波头,戴着珍珠、金线和红宝石编织而成的羽冠,脸颊上方有一颗小小的褐痣,双唇艳红,身穿古希腊式紧身长裙。因为五官过于浓艳,她的眉宇间有一丝不讨喜的侵略性,让人想起蓄势待发、美丽却危险的猎豹。 有人被吓了一跳:“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幅画?” “她长得好漂亮……” 金发女孩仰头看了一会儿画像,酸溜溜地说道:“那个时期的女人不都长这样吗?我感觉挺一般的啊,还没有我学校的漂亮女孩好看。” 羊毛卷翻了个白眼:“你姥姥也是从那个时期过来的,怎么没见你遗传到那个时期的美貌。” 金发女孩的脸颊涨红:“你——” 这时,布莱克看了看我,又看向画像,低声说道:“卡罗莉娜,你有点像画里的女人。” 我看着那幅油画,只觉得周围的讨论声离我越来越远,油画在扩大,上面干涸的颜料扭曲着、旋转着,变幻为旧日的影像。那天,我正在花房晒太阳,楼下忽然传来尖叫声和凌乱的脚步声。我连忙跑下楼。果然,他又变成了森白骷髅的模样。 这都要从克苏鲁说起。尽管他早已剥离克苏鲁的精神力,却并没有摆脱克苏鲁的控制。这位旧日的支配者,不止一次入侵他的精神世界,让他陷入混乱,暴露出畸形可怖的原形。转移血肉的法术也对他失去了作用。不过,自从我将血肉分给他,成为唯一会生病的血族后,他就禁止了我那么做。 “埃里克……”我走到他的面前,握住他白森森的骨手,“埃里克……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低垂着骷髅头,声音沙哑地应了一声。 我担忧地看着他,其实很想劝他接受克苏鲁的精神力。时间能治愈一切,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像当初那样介意他窥探我的想法,他却坚持要履行从前的承诺。这人有时候聪明得可怕,头脑比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还要敏锐,有时候却堪称冥顽不灵,不肯变通。 我叹了一口气,在他的身边坐下,眼看着鲜血慢慢浸透了他的衬衫。血腥味弥漫了整个房间。终于,一个小时过去,他彻底变成了可怕的骷髅。 我忍不住握紧他的手掌,正要说话,下一秒,手腕被他反扣住,眼前天旋地转,整个人被他推到了墙上。他盯着我的眼睛,漆黑的眼洞燃烧着嫉妒的火焰:“……赫帝斯是你以前的情人?” 我僵了一下。最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克苏鲁将我的过去告诉了他。 我不由吞了口唾沫,努力镇定地说:“准确的说,是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我并不爱他,只爱你一个。” 他用两根骨指捏住我的下巴,不带任何感情地问道:“这辈子……只爱我一个?” 我懂了他的意思,立刻甜腻腻地说:“不止这辈子,下辈子也爱你,永远都爱你。”说着,用双腿勾住他空荡荡的腰身,充满讨好地轻蹭了两下。 要是平时的他,绝对无法抵抗我的糖衣炮.弹。然而,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后,他整个人都变得冷漠无情起来:“是么。我不相信。” “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 他的上下颚开合着,一字一顿:“我要你发誓。” 我只好无奈地说:“我发誓,我发誓永远只爱你。” “不够。”他忽然抬起我的下巴,粗暴而野蛮地吻上我的唇,眼中压抑着妒忌、愤怒和占有欲,“……不够。” 他这样子却让我一阵心疼:“怎样才能让你消气?” “怎样都不能。”他冷冰冰地说道,“赫帝斯应该庆幸他已经死了。” 这句话充斥着货真价实的杀机,他没有在开玩笑。以我对他的了解,若是赫帝斯还活着,绝对会将世界上最严厉的酷刑都体验一遍…… 我凑过去,亲了亲他硬邦邦的颧骨,轻声哄道:“好啦,不要生气啦,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只属于你一个人。” 一整天过去,总算把他从极端嫉妒的状态中哄了回来。负面情绪消失后,他的血肉也长了回去。只是,这种状态并不长久。只要他陷入负面情绪的旋涡,又会变成森白恐怖的骷髅。 为了让他的状态稳定,也为了让他相信我是真的不会离开他,我想过利用催眠或魔法,安抚他焦躁不安的情绪。但他对我的占有欲超出了我的想象。原来,这些年,他的情绪并不是真的稳定了下来,只是学会了克制和隐藏。 他的占有欲强到可怕,并且无时无刻都在嫉妒——我夸奖男仆时,我跟上流社会的绅士说笑时,我朝陌生人微笑时……得知我上辈子的情人是赫帝斯后,他嫉妒得接近疯狂。克苏鲁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他一遍遍地体会被剥夺血肉的痛苦。 没办法,我只好进入他的精神世界,试图亲自安抚他的情绪,谁知撞上了克苏鲁残存的精神力。 那一刻,我才明白,被克苏鲁入侵精神世界,是一种怎样残酷的折磨……恐惧、焦虑、杀意、痛苦、悔恨,人类能感受到的所有负面情绪在我内心翻搅。有那么几秒钟,我恨不得马上结束自己的生命。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整个人已经变成了卡罗莉娜。 只是,不知道我是真的变成了卡罗莉娜,还是做了一个附身卡罗莉娜的梦…… 至此,丢失的记忆全部找回。 我捂着额头,低笑一声,环顾四周。周围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面对一幅画像这么激动。 一般来说,破解梦境最好的办法,是暴力破坏。但若是我暴力破坏眼前的一切,就落入了克苏鲁的圈套——这一切极可能不是梦境,而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如果是梦境的话,我身边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是现实或内心的投射,但羊毛卷、布莱克和透明眼镜,甚至金发女孩,怎么看都不像投影,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我如果暴力破坏,很可能杀死他们。 克苏鲁最喜欢看人陷入无序的疯狂……我如果杀死他们,接下来肯定是一番拷问良心的折磨。 不管怎么说,不是梦境也好。这样更容易找到埃里克。 想到这里,我摘下墨镜,扔到一边,在众目睽睽之下,摊开手掌。一团幽蓝色的火焰在我的手心燃起。这是埃里克独创的法术,只要我念出这段咒语,不管他在什么地方,都会出现在我面前。惊呼声四起,金发女孩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手心的火焰:“这、这是魔术吗?” 我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很快,火焰落地,一路蔓延开来。屋内瞬间化为幽蓝色的火海。男孩女孩们慌乱逃窜,透明眼镜吓得浑身僵硬,羊毛卷瞪大双眼,捂住嘴巴,吐不出一个字。布莱克眼神复杂地看着我,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腰间的随身听。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火海中缓缓走出。他穿着黑色硬领斗篷,帽檐宽松垂下,露出惨白的骷髅下颚。 他看着我,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是谁。” 第66章 没想到他居然忘记我了。奇怪的是, 我并不生气,也不难过。或许是因为知道,就算重来一次, 他也会爱上我。 旁边传来透明眼镜惊叫声:“骷髅……我之前看见的骷髅就是他!我没有撒谎, 你们都看见了吧……这里真的有骷髅!” “怎么办……”有人声音颤抖地问道,“没想到这里真的有鬼……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 布莱克紧紧地盯着我, 上前一步:“卡罗莉娜,你不害怕吗?还是说, 这个骷髅就是你召唤出来的鬼魂。我就知道,你以前那副懦弱相是装出来的, 真正的你绝没有那么白痴。” 我没有搭理他。克苏鲁不会无故剥夺他人的性命,我能进入卡罗莉娜的身体,证明她已经死了。她为什么会死,我不知道。但她的身边人都不知情,大概率是自杀。能让一个花季少女悄无声息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些人的冷暴力绝对逃不了关系。布莱克一边把卡罗莉娜称为“丑女”, 一边向她索要昂贵的随身听……他将她推入了绝望的深渊, 却以最了解她的模样自诩。实在令人作呕。 同时,埃里克走到我的面前, 沙哑的声音听不出丝毫情绪:“你叫卡罗莉娜?” 我抬起头,朝他嫣然一笑,摊开的手掌缓缓握成拳。刹那间,所有幽蓝色火焰消失,别墅又变回了奢华却破败的原样。男孩女孩们停下逃窜的脚步,瞠目结舌地望向我。我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弯下腰,捡起之前扔掉的墨镜, 拍掉灰尘,重新戴在了脸上。 直到这时,我才回答了他的问题:“你猜。” 他沉默了片刻,竟然一板一眼地说道:“猜不到。” 我气得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但余光瞥见他高大却孤独的身影,又不由自主走了回去。他一直静静地看着我。其实很想问他,在这里等了多久,为什么不过正常人的生活,而始终以骷髅的形态示人。话到嘴边,却只想给他一个久违的拥抱。 这么想着,我也这样做了。我仰起头,伸手解开他黑色斗篷的纯金纽扣,露出里面苍白的、冰冷的、骸骨般的躯体,然后抱住了他。我听见周围人恐惧的抽气声。他没有在意那些人惊恐的目光,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我眨了眨眼睛,问道:“看我干什么。” “你……”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言语,“我好像认识你。” “是么。”我笑笑,“但我不认识你,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他如果有眉毛的话,一定蹙眉了。 趁着他回忆的空隙,我将手伸进他的斗篷里,轻轻地描画着他的骨骼。骷髅状态下的他,明明不能也不需要呼吸,我却听见他粗重地倒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力地扣住了我的手腕。 我顺势反扣住他的手掌,轻吻了一下他的指尖。他被我吻得倒退两步,空荡荡的眼窟窿近乎无措地看着我。一个骷髅竟然露出了无措的表情。 我强忍着笑意,说道:“真轻浮。” 他有些迷惑地问道:“什么?” 我扯住他的衣领,他不由自主地低下头。踮起脚,亲了一下他的下颚骨。他不自在地偏了偏头。我捧住他的骷髅头,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轻笑道:“我说你真轻浮,第一次见面就让陌生女人又亲又抱……你肯定背着你的妻子有很多外遇,对不对?” “我……没有。” 我眯着眼,又亲了他一下:“还说没有,那为什么我可以亲你?” 他垂着头,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被我捧住的地方,却开始缓缓长出血肉。整个过程就像是特效逼真的惊悚片般恐怖。透明眼镜尖叫一声,被吓得晕了过去。羊毛卷颤抖地捂住嘴巴。就连强装淡定的布莱克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血肉生长的速度很快,看来他的实力并没有受到影响,我和他分开的时间也不长,只是莫名其妙失去了从前的记忆。 不一会儿,他就恢复了从前的长相,五官冷峻而美丽,脸颊清瘦,轮廓分明,尤其是下颚角的线条凌厉而清晰。能做出表情后,他眼中的迷惑更加明显:“你到底是谁。” 我对他勾了勾手指。他顿了一下,还是靠了过来。我用两条胳膊环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耳边小声问道:“想知道答案?” 他点点头。 “那就自己去找。”我一把推开他,“找到再来见我。” 说完,我转过身,准备离去。布莱克冲过来伸出手,似乎想抓我的胳膊,却在埃里克冷冰冰的注视下缩回了手:“卡罗莉娜……你、你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这里离你家那么远……我、我开车送你。” 我摆摆手:“不用,你觉得我像是搭不到顺风车的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卡罗莉娜这么说,绝对会被布莱克狠狠地打击嘲讽,但我这么说,他竟然一声也不吭,连反驳都没有。明明我还是卡罗莉娜的模样。看来不管什么长相的女孩,都必须先对自己有自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走出别墅,天色已经全黑,我按照记忆回到了卡罗莉娜的家。期间撞见了几个小流.氓,全部被我顺手解决。黑人保姆见我回来,给我切了两片蜜汁火腿,做了一个三明治送了上来。我道了声谢谢,咬了一口后瞬间失去了兴趣。我讨厌黄瓜,这里面夹了好多细细的黄瓜丝。 将三明治放到一边,我脱下连衣裙、过膝半筒袜和固定袜子的金属皮扣,随手扔在地上,光着脚踏进浴缸里,看着滚热的水蒸气渐渐漫过双腿。 这时,外面传来窗户被打开的声音。 我忍不住笑了。他果然跟过来了。 就是不知道在外面看了多久。 我想了想,直接水淋淋地从浴缸里走出来,打开浴室的门。埃里克正站在书桌前,头微微低垂着。一缕黑发落在他的额前,勾勒出他突出的眉骨和挺直的鼻梁。他在翻看卡罗莉娜的东西。真是一个理直气壮的贼。 我倚靠着浴室的门框,开口问道:“找到答案了吗?” 他头也没抬,低声答道:“你不是卡罗莉娜。”说着,他抽出一张纸,转过头,“如果你是她,历史成绩不可能只有B……” 话音未落,他手中的纸页飘然落地。 我忍了很久,才没有大笑出声。他这个愣怔的表情,让我想起了当年向他求婚的情景。那时,他因为被我转移血肉一直闷闷不乐,不管做什么,眉头都轻皱着。无昼城的尤西向他汇报公事时,连大气都不敢出。以前汇报完公事,尤西还会留下来和我闲聊两句,那时汇报完,只恨不得化为一缕青烟原地消失。 我揣着钻戒盒子走进屋子时,他正在面无表情地阅读公文。我走过去,轻轻叩了一下他的桌面:“半个小时后,到楼上来。” 他垂着头,低沉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走到楼上,我将事先买好的红玫瑰插进花瓶里,点燃了两支香薰蜡烛,把香槟泡在冰桶里。一般人都不会在求婚方面有太多经验,我也一样。所以,不管怎么布置房间,总觉得差了一点意思。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我放弃了把房间布置成求婚圣地的想法,换了一袭亮红色的长裙,在他开门的一瞬间,挂在了他的身上。后来听他说,当他闻到我发间玫瑰花的香气时,就彻底忘记了生气的念头,完全是硬撑出来的冷漠表情。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以为他还在生我的气。握住他的手腕,我将他推到墙上,把声音压得很低:“都过去这么多天了,怎么还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许久,他才语气平淡地答道:“我没有不高兴。。” 然而,他无论是脸上还是眼中,都写满了不高兴。我只好换一种问法:“怎样才能让你不生气?” 他停顿了一会儿:“解除转移血肉的法术。” “不可能。”我答得斩钉截铁。 “那我也不可能不生气。” “是吗?”我坏笑一下,突然拿出婚戒盒子,当着他的面打开,“这样也不可以吗?” 他骤然睁大眼,极度愕然地看着我。 那时他的表情跟现在一模一样。 我正要调侃他愣怔的样子,下一秒钟,他忽然瞬移到我的面前,脱下身上的外套,披在我的肩上,动作粗暴地裹住我裸.露的身体。 做完这一切,他冷冷地看着我,金色的眼珠有些泛红,声音压抑着寒冷刺骨的嫉妒与怒意:“每个闯进你家的陌生男人,都可以看见你的裸.体?” 作者有话要说:克莉丝:好家伙,原来你知道你是闯进我家的陌生男人。 这章所有留言都有红包,更晚了抱歉抱歉orz -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人为刀俎我为五花肉、Cheese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你总是充满期待 20瓶;Lemon 16瓶;我就爱吃炸鸡蜂蜜芥末、ごみ 10瓶;Victor 5瓶;谁知道呢 2瓶;索隆十郎、夏普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