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侧写》来自www.wshlou.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 《犯罪侧写》作者:廿色 第一卷 七宗罪 第1章 回国 假如上帝确实不存在,那么就有必要创造一个出来。 ——伏尔泰 音乐的音量被调到很小,像从远处传来一样,似清泉轻轻流淌。 除了循环播放着的音乐,整个屋子没有其他声音,衣服杂物等被随意地扔在沙发里,甚至地上。厨房里更是乱成一团,灶台明显长时间没清理过,水池被堵塞住,漂浮着黄色油污,里面堆叠着用过的碗盘。 餐桌上,食物洒得到处都是,横七竖八地扔着几个空盘子。唯一的一张椅子上,一个瘦到脱形的人仰头靠着椅背,睁着双眼,无神地注视天花板。 双手双脚都被捆在椅子上,勒出深深的红痕,嘴巴张得非常大,塞满没有咽下去的食物。 屋内无声无息,只有淡淡伤感的男音不停地在唱: “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 , 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 , People writing songs that never share ” —— 接到报警后,史柯迅速带人赶赴现场。虽然在电话里已经知道这次的事件不同寻常,但在看到尸体后,史柯还是大吃了一惊。 鉴证科拍照取证时,史柯叼了根烟在外面沉思。 “史队,你说是不是他自己吃多了,撑死的?”许解凑到史柯跟前,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史柯的反应是踢他一脚,没好气道: “我看你才是吃撑了,现场都勘查完了吗?” 许解笑嘻嘻躲开,一点不怕队长的威严,“该查的我都查了,这不怕妨碍鉴证科同事干活,我给挪地方了嘛。” 许解虽然跟了史柯有一年,但年纪尚小,挺机灵的一个小孩。就是嘴上老把不住门,爱胡说八道,史柯有心好好带他,平常对他就比较严格。听到他这样说,便随口出了个问题考他: “既然查完了,那你说说看,凶手是怎么杀人的?” “呃,”许解挠了挠后脑勺,不开玩笑,老实地说出自己的观察,“根据屋里的物品推断,死者应该是一个人住。也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所以很有可能是凶手骗开了门,然后趁死者不注意制服他,之后实施杀人。” 史柯表情淡淡地听完,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吸了两口烟,弹了下烟灰,对慢吞吞地开口给出一句评价:“你这全是废话,说了等于没说。” “史队——”许解委屈地喊了声,史柯一阵恶寒,忍不住抖了抖。 “喊‘活队’也没用,你说说你学了这么久,怎么就没点进步呢。这个犯罪现场,一看就是凶手故意摆出来给人看的,你是一个弯都没拐地撞了进去。” 许解不服地嚷嚷,“那史队你说凶手是谁?” 史柯最后烟了一口烟,将烟蒂往鞋底摁了下,扬手投入前方不远的垃圾桶。他看向屋里——尸体已经被从椅子上解了下来,塞进装尸体的黑色袋子。史柯的声音深沉而低缓: “凶手是死者的熟人,至少,他了解过死者。” 许解惊奇地瞪大眼睛,眼里有崇拜的光,“史队,你怎么知道的?” 史柯瞥他一眼,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高深莫测地说了一句,“我只是略学到一点皮毛而已,真正的专家很快就要来到。” 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一名青年单手举着手机贴在耳边,认真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相比其他人的来去匆匆,这名青年显得很安静,即使是在嘈杂的机场大厅,他的举止和神态,都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宁静而美好。 “我自己找得到,您不用担心。嗯,我知道,您放心。不用,单位有宿舍,我住宿舍。好的,一有时间我会去看您的。”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什么,青年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后,才重新开口,声音低下去。 “我本来就是一个人,在国外这么多年,都能照顾好自己,现在也可以。” 青年又静静地听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有些秀丽的眉目舒展开,声音柔和带点软糯,听着很是乖巧。 “好的,老师,再见。” 史柯回到局里,召集了底下的人讨论案情。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二起凶杀案,且死法同样离奇,他们加班加点了一个礼拜,案情毫无进展,包括史柯自己在内,都不免有些焦躁起来。 丹藤市好几年没出现这样奇怪的案件了,就是在犯罪鼎盛的时期,这样独特的杀人手法都是少见的。而能想的出这样的杀人手法,并成功实施了的人,一定是变态。 难道丹藤市又要迎来变态横行的时期了吗? “你好,请问史柯警官在吗?” 清亮的声音打断了史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他回头向门口望去,顿觉眼前一亮。 门口站着一个长相堪称漂亮的年轻人——或者说是大男孩,外表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长得特别乖巧,就是表情有些冷淡。 清爽的头发,前额有一点微卷,长长的睫毛下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清清冷冷地看着你时,仿佛春雨过后一丝微凉轻风拂过。他穿着一件格子衬衣,外搭驼色毛衫,浅蓝色紧身牛仔裤将两条大长腿的优势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年轻人手里拉着一个浅蓝色行礼箱,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面对整个屋子的打量眼光,没有半点不自在。 “是,我是史柯,你是——”不动声色打量完后,史柯虽然已经猜到来人身份,但还是礼貌性地询问一句。 年轻人定定望了史柯一眼,那双漂亮的眼睛流动着清泠的光,史柯觉得身上微凉,有种被看透的感觉。 他神情平静,一点没有长途跋涉后会有的疲累,身上有种他这个年纪所没有的沉稳,缺乏年轻人应有的张扬。他的语速不快,声音有着少年人的清亮,压低声线时却透出一丝疏离冷意。他看着史柯,认真说道: “你好,我是庄笙。” 讨论由于庄笙的到来而暂时中断,为了表达没有派人去接的歉意,史柯亲自将庄笙送到宿舍。 “庄博士,你好好休息,有什么需要给我打电话。明天来局里报道,到时再介绍你给大家认识认识。” 史柯告别离去,庄笙在房间中间静静站了一会儿,环顾整个房间,只有简单的家具陈设,收拾得倒还算干净。他默默打量这个房间,半晌过后,轻轻垂下眼眸,神情悲喜难辨。 第二天一早,庄笙来到警局,径直找到刑侦队办公室。他走进去最先看到的不是在桌上趴着睡觉的警员,而是白板上贴着的照片和案情分析。 两张一看就是现场拍摄的照片,一张猛一看以为是坨炭,其实是个烧成炭的人;另一张是对着正面拍的,仰躺在椅子上,眼睛大睁,嘴巴张开,似在无声地喊着什么。 张诗语,女,25岁,死亡时间:3月21,死因:吸入过多浓烟; 蒋伟,男,26岁,死亡时间:3月28,死因:胃破裂。 下面画了个问号,写着“未找到关联性,不排除两名凶手作案的可能”。 “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同一名凶手所为,作案手法不一样,两名死者也没什么交集。之所以将这两起凶案放在一起,主要是时间太接近了。丹藤市虽然犯罪率颇高,但一周内同时有两名凶手犯案,还是很少见的。” 庄笙转身,看到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头发有些发白,表情严肃,有一双精明而深沉的眼睛。庄笙看到对方的胸牌,写着“孔东宁”三个字,他知道这是刑侦队的队长。 “孔队长。” 孔东宁点点头,绕过庄笙走到白板前,默默盯着上面的照片看了一会儿,没有回头地问道: “看出什么了吗?” 庄笙抿了抿唇,声音断然地说道:“凶手是同一个人。” 孔东宁本是随口一问,没想到他给出这样一个回答,略为惊诧地回过头来,看着年轻新人严肃的面容,不由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庄笙顿了顿,再次给出一个让孔东宁意外的答案,“直觉。” 孔东宁愣了愣,面部线条忽然柔软下来,笑了笑说道:“你让我想起一个人。”他没有说是谁,只是一脸欣慰地看着庄笙。 庄笙却似乎知道他说的是谁,表情微微一变,眼神冷了下来,他抿紧嘴唇,带着点倔强意味地说道: “我不是他。” 第2章 现场 最近几天跟案子跟得太紧,好些个警员都不回去睡觉,直接睡办公室。庄笙住单位提供的宿舍,离这儿不远,步行几分钟就到,他来得早,到刑侦办公室便看到一个趴桌上睡的警员,没一会儿,刑侦队队长就来了。 简单聊了一会儿,孔东宁叫来一名女警员,让庄笙跟着她先把相关手续办了。等办完手续,差不多已经快到十点,庄笙回到办公室,看到刑侦大队的人基本都在。 孔东宁拉过庄笙,简单地给队里的人做了介绍。 “这位是庄笙博士,犯罪行为分析的专家,曾在FBI实习过两年,是局里特聘回来的技术人才,以后将与大家共事。” 听到犯罪行为分析这样的字眼时,下面的刑警面色都有些异样,盯着庄笙的眼神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有的还彼此交换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从他们的眼神中,庄笙看到了疑虑和些许抗拒。 是抗拒他本人,还是抗拒他将在警队中担任的角色? 庄笙不知道,也不在意。 副队史柯翘腿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脸上一副没睡饱的表情,听到孔东宁喊他的名字才晃了晃脑袋,坐正身体。 “史柯,小庄刚进队,对这里不熟,你先带他一段时间。”孔东宁说着扭头看向庄笙,“小庄啊,最近正好有命案发生,就先不给你接风,等把案子破了再说。” “队长,我能参与到这次案件中吗?”庄笙根本不在意什么接风不接风的事,知道有命案发生,他不可能还置身事外慢慢地去做熟悉环境这样的事情。 “当然。”孔东宁点头,让史柯将两起案件的资料全部拿给庄笙看。 史柯将所有相关资料拿过来,包括现场勘察的笔录和照片、尸检报告、第一位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调查等。 史柯将厚厚的一叠资料往庄笙面前一放,转身看向孔东宁说道:“孔队,我想再去现场查看一下。第一位死者的屋子被烧得面目全非,没留下多少有价值的线索。第二名死者的尸检报告刚出来,我想回到现场再对照探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漏下的线索。” 孔东宁点头,指着庄笙说道:“可以,你带小庄一起,他见过的犯罪现场不比你少,让他跟你一起去,或许能够提供新的思路也不一定。” 看了眼快速翻动资料的庄笙,史柯不自觉皱起眉头,“孔队,他今天才来,就让他先在局里了解情况,把之前的资料都看一遍,熟悉案情之后我再带他出勤。” 孔东宁还未回答,庄笙抬头看了史柯一眼,说道:“不用,再给我几分钟我就能看完,或者让我带到车上看也是一样。” 史柯沉默了一下,看向他似乎是看完后放到另一边的资料,有些不相信地问道:“那些都是你看完了的?” 庄笙点了下头,表情平静淡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是,我看到你们通过排查,已经针对第一名死者锁定了几名嫌犯。是要把这两起命案当做两个不同的案子来查了吗?”他在说话时,眼睛依然盯着手上的资料,扫描仪一样几秒钟就翻页,史柯盯着他的动作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目前还没有找到确实证据,证明两起案件是同一个人所为,所以,就只能暂时当两件命案来查。”孔东宁回答了庄笙的问题,他对庄笙的阅读速度倒没表现出太诧异的样子,只是点点头,感到很满意。“那就这样,一会儿史柯你带着小庄去现场。” 史柯耸耸肩膀,没有再说什么。 不一会儿,史柯驾车带着庄笙前往第二次命案的现场。 这是一个居民区,受害人住在二楼,楼下有防盗门,一楼的用户也都装了防盗窗。 第二起命案,发生在前天,技术人员对现场已经勘察取证完毕,但因案情未破,里面的一切依然保持原状。 “死者蒋伟,死亡时间28号晚十点,尸体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左右发现的。报案人是对面楼里的住户,无意间通过窗户看到厨房里的情形,于是报了警。” “警察来时,门是锁着的,门窗都未遭到破坏,这说明是死者开门把凶手放进来的。” “能让死者自己开门,一般来说,要么是送快递或外卖的工作人员,要么是认识的人。尸体上没有发现防卫性的伤口,所以,死者没有反抗。” 史柯试图还原案发时的情境,他从门口一路缓步走到厨房,餐桌旁的椅子还在,“死者就是被绑在这里,凶手往他的嘴里塞入大量食物,最后把胃撑破导致死亡——为什么选择这样奇怪的杀人方式,这对凶手来说有什么特别意义吗?”史柯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一般的凶杀案,作案工具都是比较常见的刀具绳索或钢管之类,用食物作为杀人工具,史柯还是第一次遇上。 “还有,尸体解剖后医生说存在脱水和严重的营养不良情况,这是被饿了几才会出现的状况——凶手绑架死者关在某个地方,几天不给他食物和水,然后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强迫他大量进食,撑破他的胃致死亡。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史柯越说越疑惑,觉得这桩案件简直诡异。忽然想起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自言自语说了这么多,庄笙却始终一言不发,史柯都快要忘记他的存在。史柯扭头去找,发现庄笙正在检查冰箱。 冰箱里放着一些啤酒,还有一些其他食物。 “看起来蒋伟是个酒鬼。”史柯看着那成排的啤酒,不由啧啧叹了声。 “他是否有长期酗酒或饮食不规律的情况?”庄笙开口询问,他的视线还停留在那些食物上。 “你想到了什么?”史柯一边掏电话,一边随口追问一句。 庄笙摇摇头,没有回答。 史柯耸肩,电话接通后,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许解,你能查到蒋伟的消费情况吗?” “柯队,他如果用现金消费的话,我是没办法查到的。” “嗯,我知道,你试试看吧。” “我需要去查看两具尸体。”庄笙站起身,看向史柯说道。 史柯顿了顿,盯着他眼睛再次问道:“你想到了什么?” 庄笙依旧摇头,不过这次回答了他一句,“我还没有确定。” 看着庄笙转身走开的背影,史柯生出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那种让人有点抓狂,有点恨得牙庠庠的感觉。 “最讨厌话说一半留一半的人了。” 因为猜不透的时候,会让人有种自己智商不够的感觉。 史柯小声嘀咕一句,跟在庄笙后面离开。 停尸房。 被解剖过的尸体被白布遮盖着,庄笙掀开白布,先是观察了一圈尸体的头部,然后抬起死者四肢仔细检查。 除了手脚上被捆绑的痕迹外,没有其他伤痕。也就是说,凶手是以饥饿的方式来虐待死者,他本可以直接将人饿死,却没有选择这样做。而是在蒋伟快饿死前,以填充食物的方式将其撑死。 “在蒋伟死前,是否有醉酒情况发生?”庄笙问一边负责尸检的医生,医生翻了翻尸检报告,说道:“血液里确实存在酒精成分,只是不好推测醉酒的程度。” “查明死者是一个酒鬼,这对案情分析有什么帮助吗?”史柯问庄笙,一小时前许解将查到的资料发到史柯手机上,上面全是蒋伟刷信用卡在网上订购啤酒的记录。 “凶手很了解蒋伟,所以很有可能是借送酒进入屋内,然后将他灌醉,捆绑起来。蒋伟长期酗酒,没有固定工作,缺少朋友,所以才会被囚禁在自己家中数天而无人发现。” “等等,你怎么知道他是被关在自己家里?难道那几天凶手也一直待在蒋伟家里?”史柯打断庄笙,他双手抱胸看着庄笙,下巴微抬,一副“我看你能说出什么花来”的样子。 庄笙对他透着蔑视的态度完全不以为意,他用比平时说话稍快的语速,语气没什么起伏地继续说下去。 “如果先将人绑走,饿上几天又带回到蒋伟家中将他杀死,风险太高,没有这个必要。凶手知道蒋伟住的地方除了送外卖的基本不会有人来,所以他将蒋伟囚禁在自己家中,并且为了随时知道他的情况——或者说亲眼看到他受折磨,自己也留在屋子里。 “报案的邻居称,他是因为对面楼的窗帘拉开了,才看到厨房里的情况,窗帘之前一直是拉着的。显然凶手一直在,直到蒋伟死亡,他离开前拉开窗帘,目的,就是想让人发现蒋伟的尸体。” 史柯越听越惊奇,“为什么?” 庄笙沉默片刻,脑海中浮现另一具尸体的样子,已经完全烧焦——但她却不是烧死,而是吸入大量浓烟,窒息而亡。 “因为他杀这些人,不管为了什么目的,都不是想把尸体藏起来,而是想要公开,让很多的人知道。” “这些人?你的意思是说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所为?你有什么证据?”史柯眉头皱起来,不满地向庄笙提出质疑。第一起凶手案,他们查了一个星期,基本已经锁定作案嫌疑人,庄笙不过才跟他查了半天,就说两起案件是同一个人所为。 不会是在FBI呆过两年,所以只要看到两个以上的死者,就以为是连环杀人案了吧? 庄笙默默地看他一眼,没有因为他的质疑而生气,而是盯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说出一句。 “等到第三个被害者出现,你会看到,想要的证据。” 第3章 神曲 回警局后,庄笙向孔东宁报告了自己的想法。不同于史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庄笙,对他的推测充满怀疑,孔东宁则是倾向于相信庄笙的。 孔东宁召集大家共同商讨案情,让庄笙对大家说出他的看法。 “我认为两起命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并且,接下来还有五起命案发生。” 庄笙第一句话便如石子投入安静的湖里,在下面坐着的警员中惊起层层波澜。 “你有什么证据?” 像史柯第一次听到时的反应一样,其他警员也向庄笙提出了这个问题。 “大家先看几张图片。”庄笙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用投影仪放出一张图片。 灰暗的色调下,一群赤裸的人相继前行,他们走入前方的烈火中,被烈火炙烤着人痛苦地挣扎着,却没有人试图逃离。 画面切换,瘦得不成样子的一些人趴在地上,头顶是结满果子的树和流动的甘泉,他们伸长手臂却怎么也够不着那些果子。 “这是但丁《神曲》中炼狱第七层和第六层描述的场景。人类七大原罪,淫欲,暴食,贪婪,懒惰,愤怒,妒忌,傲慢,但丁将他们按罪行的轻重程度排序,分别在不同的炼狱层悔过洗涤罪恶。” “等等,你是说凶手把自己当成上帝,杀人是为了惩罚他们的罪恶?”有人提出质疑,相当惊奇的语气。不全然是怀疑庄笙的推测,还有一种啼笑皆非的荒谬感在里面,似乎觉得庄笙做出这样的推测是异想天开。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座的人中,除了庄笙,只怕谁也没有读过《神曲》这本书,甚至可能连但丁这个名字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将之与凶杀案联系起来,那对他们来说,太不现实。 倒是有名年轻的刑警曾经看过电影《七宗罪》,一面觉得庄笙说的有些道理,一面又想是不是自己电影看太多。 面对众人的质疑,庄笙面色不改,语气依旧淡定,有条不紊地继续说下去。 “七宗罪源自天主教的教义,犯了其中一种罪的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淫欲者,在火焰中熏闷而死;暴食者,强迫进食而死。凶手将天主教的教义与但丁的《神曲》结合起来,对他选定的受害者施予惩罚。”庄笙看向史柯问他道: “你们怀疑的第一名死者的嫌疑人是谁?” 史柯定定看着庄笙,看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回答:“她的丈夫。” “为什么怀疑他?”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死者张诗语有外遇,并且外遇对象不只一个。她丈夫知道自己妻子出轨却没有跟她离婚,但是为此吵过架,然后分居……” “凶手不是死者丈夫。”不待史柯说完,庄笙打断他,他的声音虽然不高,语气却非常坚定。 “你凭什么这样说?!” 问话的不是史柯,而是另一名警员,就是他查出张诗语有外遇的情况,现在正寻找搜集张诗语丈夫犯罪的证据。辛辛苦苦这么多天,现在被庄笙简单一句话否定,心里自然不服。 庄笙看他一眼,冷静地不带丝毫个人感情。 “死者与丈夫已经分居两个月,在夫妻关系中,刚发现一方出轨时,愤怒值最高,张诗语的丈夫第一次知道妻子出轨时与她争吵,说明他是愤怒的。这个时候,他选择的发泄方式是言语攻击。如果张诗语的出轨行为不停止,而两人还一直处在同一个屋檐下的话,直面刺激源,愤怒会升级,或许最后会出现杀人的情况。 “但是,死者丈夫选择搬了出去,这是逃离放弃的信号。尤其分居后他很快有了自己的情人,这是另外一种发泄和报复的形式。到这个时候,对于妻子的背叛,死者丈夫的愤怒基本已全部发泄出去,即便还有不满,也不足以让他做出杀人这样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事情来。” 庄笙说到这里停顿片刻,看向那名警员。 “你询问过死者丈夫,在知道自己的妻子被害后,我想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诧异,然后表现出幸灾乐祸的样子,甚至可能怀疑凶手是死者外遇的对象之一,骂几句‘活该’此类的话。” 那名警员完全愣住,因为当时的情况与庄笙说的完全一样。听到妻子的死讯,男人很意外,反应过来后就像知道了什么好消息一样笑起来,嘴里还说着“我就知道她会有这样的下场,她早晚会死在那些男人手里。” 那几名外遇者最开始也是警方的怀疑对象,只是后来发现他们在案发时都有不在场的证据,而没能拿出明确不在场证据只有死者丈夫,这才被定为重点嫌疑人。 质疑的声音低下去,庄笙继续之前被打断的分析。 “张诗语出轨,犯了淫欲之罪;而蒋伟酗酒,犯了暴食之罪。这是凶手选择他们并用不同方式杀害的原因之一。” 庄笙再次切换图片,屏幕中出现一群人匍匐于地,亲吻着地面,他们五体投地趴在路面上,似乎身体跟地面长在一起,连头都抬不起来。 “第三宗罪,贪婪,施以油煎之刑。”庄笙说出这句话时,在座的人忽然感到心莫名地颤了颤,耳边听得那位刚来的新人专家用有些淡漠的语气说着。 “如果凶手确实是按照《神曲》的顺序来,那么我们很快会有第三具尸体,投入油中,煎熬而死的尸体。” 解散后,孔东宁将庄笙叫到办公室,开门见山地问他:“小庄,既然你已经知道凶手的作案手法,那么你能推测出凶手是什么人吗?” 庄笙闻言沉吟片刻,对他摇了摇头,“孔队,凶手很谨慎,他在受害者屋子里待过那么多天,却没有留下什么线索。不过,他那么严格地遵从《神曲》的描述来作案,可见有一定的强迫症,生活中应该是一个非常注意细节,有类似强迫行为的人。” 孔东宁沉吟半晌,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所以,想要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我们只能等凶手下次作案,下具尸体出现?” 庄笙顿了顿,神情沉肃:“恐怕是这样。”默然半晌,又说道,“连续作案,会让凶手越来越自信,同时,也会暴露更多。目前的两宗凶杀案,无法判断凶手与死者之间是否存在个人感情,我们需要找出死者之间的联系,这是凶手找上他们的关键。” 孔东宁点点头,沉吟不语。 一般的凶手案都会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入手,逐个进行走访排查,那是一项非常琐碎而繁杂的工作。电视上看到鼠标一点就能从庞大的数据库里交叉对比挑出所需要的信息,那都是编剧虚构出来的。现实中,即便信息化程度最高的M国,也还做不到那种地步。 警队能用到的人都已经撒了出去,尽可能挖掘出与死者相关的所有信息。案情未破前,不知哪一条有用,所以,不管是怎样无关紧要的小事,都不能够忽略。 庄笙一直在警局待到很晚,回宿舍后,他也没有马上休息。 昨天刚回国,时差还没倒过来便投入到紧张地办案中,庄笙的身体其实已经很疲乏了,精神却隐隐兴奋着,是那种他刻意压制隐忍,也都不能压下去的兴奋。 宿舍没怎么整理,显得有点空,庄笙的私人物品不多,以后有时间他再慢慢添置。庄笙在书桌前静静坐了一会儿,将放在桌面那本黑皮封面的书打开,从书页里拿起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名少年和一个孩子。孩子像受到惊吓的小动物般,大而明亮的眼睛怯怯地向镜头望来,而少年按着孩子的肩膀将他搂在怀里,脸上的笑容非常灿烂。 庄笙怔怔看着那张笑脸,很久都没有动一下,时间凝滞,连身体都似乎僵住。房间里灯光昏黄,似散发出浓浓暖意。不知过去多久,庄笙动了,他抬手抚上那张笑脸,神情似怀念,似感伤,嘴唇微微动了动,像在呼唤什么,然而,房间里却没有响起一点声音。 第二天,庄笙是被电话给吵醒的,他脑子昏昏沉沉的,扭头看了眼床头的闹钟,6:37。 抓过电话,庄笙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他揉了揉太阳穴,赤脚踩在地上走到窗边拉开帘子。 电话里,孔东宁的声音显得严肃而沉重: “小庄,发现了第三具尸体。”顿了顿,似为了缓解某种情绪,孔东宁声音低沉地继续说下去,“尸体被丢弃在一个堆放垃圾的地方,是早上的环卫工人发现的——死者,被油煎过。” 庄笙沉默不语,虽然再一次出现的尸体,印证了自己的猜测,他却没有半点高兴。 孔东宁似乎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沉沉地叹了口气,只是告诉庄笙地址让他尽快赶过去。末了,不知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庄笙说话,孔东宁低喃着说出一句: “或许,我们应该找那个人来帮忙。” 第4章 再见 洒吧的声音很嘈杂,音乐开得震天响,史柯人高马大,挤过重重人群并不是件难事,但对庄笙来说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小胳膊小腿,脸又长得嫩,虽然脸上没有露出什么怯场的表情,相反还挺高冷,还是有偷偷的摸他,趁机捏个手什么的。于是庄笙的脸就更黑了。 “在那儿,我们过去。”史柯兴奋地大喊一声,扭头往后一看,愣了下,差点没笑出声。 庄笙落后他几步远,被几个女人拉住,他冷着一张脸挣脱,又不想太粗鲁,结果就是被人拦住出不来了。 有种拐好孩子出来玩的感觉。 史柯欣赏了会儿庄笙的窘态,直到庄笙朝他瞪过来他才慢慢走过去,“不好意思几位美女,我弟还没有成年,今天只是带他出来长些见识。”史柯一边笑着一边将庄笙拉出来,一脸自然熟稔地跟人打招呼。 一名长头发波浪卷的女人闻言掩唇笑了起来,“我就说嘛,小孩子家家来这种地方,没有家长陪同被卖了也不知道哦。” 庄笙的脸已经黑得快与夜色融为一体的程度,史柯怕他真的发飙——虽然几天相处下来他觉得这个庄博士的脾气其实还挺不错的。 “小庄,人就在那边,走,我给你好好介绍介绍。”史柯也跟孔东宁一样,叫起小庄来,庄笙对别人的称呼并不在意,只是在史柯伸手来拉他的胳膊时缩了缩,面无表情地走了过去。 史柯只以为他还在为刚才的事心里不痛快,也没强求,领着庄笙来到酒吧一个角落。 虽然是角落,这里却是全场位置最好的地方,不仅侧对着舞台,能将上面的表演看得一清二楚,地形也比周围低出一些,隔开舞池,显得没有那么吵闹。 圆形的沙发上坐着好几个年轻的男人,看起来就是那种有钱又会玩的主儿。这几人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似乎很随便,但只要是明眼人就能看出,哪伯是一件背心也是定制高档货,更别说他们戴在手上的表是全球限量版了。 显然那是一个自己的小圈子,而且不太好靠近,酒吧里差不多一半以上的女性目光都盯着那儿,却没有人主动过去。 ——因为坐在那些人身边的女人,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都稳压她们一线,她们不想金龟婿没钩成,反而丢了人现了眼。 那几个人之中,坐在中间的男人身边没有任何陪客,手里端着一杯酒,眼神迷离,神态有几分懒散。尤其衬衣上面的扣子都开了,露出性感的锁骨,头发也有些微微凌乱,整个人看起来透着一种颓废阴郁的气质。 往这边投过来的目光,有一大半是集中在他身上。 当史柯领着庄笙走过去时,很多人都注意到了,看到又是两个优质男人——或者说一个男人和一枚美少年,纷纷在心里感慨。 果然是物以类聚,帅哥他总是扎堆的。 “孟组长。”史柯走到孟衍面前,抬高了音量大喊一声,站姿端正,就差立正敬礼了。 孟衍看到他,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懒洋洋举着酒杯晃了晃,“我已经不是什么组长,你还是叫我孟二哥吧。” 其他人因为史柯的突然出现,都不解而好奇地看着他,史柯这才反应过来。孟衍确实已经离开刑警队,他只是叫太顺口,一下子没改过来而已。 孟衍在家里行二,和他比较熟的人都喊他孟二哥,或二哥。史柯与孟衍的关系还不错,私下里也叫一声“孟二哥”,刚才是想太多案子的事,脑子一抽这才将“孟组长”这个称呼喊了出来。 “孟二哥,我找你是想跟你说个事。”看了下周围嘈杂的环境,史柯不自觉皱起了一点眉头,这可不是一个谈话的好地方。扭头时看到跟在身后安安静静的庄笙,史柯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刚才见到孟衍稍微激动了点,差点忘记他还带着一个人了。 “孟二哥,这是我们局里新来的同志,做你以前一样的工作,姓庄,庄笙。”史柯一把将庄笙拉到跟前,还将他往孟衍面前推了推,“小庄,这位是孟衍,算是你的前辈。他的名字你应该听过。” 乍然看到被推到面前的庄笙时,孟衍刚要喝酒的动作顿住,杯口抵住嘴唇却没有进一步动作。红色的液体在杯中轻轻晃荡,孟衍的视线透过玻璃杯沿的上方,直直落在那个静静站立的人身上。 周遭喧嚣的声音像潮水一样褪得干干净净,连那些恼人的光线也似乎消失了。安静的少年站在他世界的尽头,无悲无喜地向他看来。 “孟二哥,二哥。”连续的呼唤让孟衍回过神来,他的手停顿了下,终是将杯子放到桌上,目光深深地看向庄笙,嘴里向史柯缓缓问道:“局里来的新人?” 史柯觉得孟衍的语气有哪里不对,看着庄笙的眼神也有点奇怪,可是他又说不出到底奇怪在哪里。于是,只得愣愣地应了声。 庄笙看着孟衍的表情很平静,他在史柯介绍完后,非常有礼地说道:“孟先生,你好,见到你很高兴。”语气客气而疏离,一听就是那种寻常陌生人见面时的常用语。 不知为何,孟衍脸色变了,笑意隐没,沉下脸来的样子无端让人感到有点害怕。 史柯舔了下嘴唇,以为孟衍还是不同意那件事情,心里也没底。之前孔东宁在电话里跟孟衍沟通过,被一口回绝了,孔东宁才派了史柯直接找到孟衍,让他当面跟孟衍谈。 “孟二哥,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谈谈好不好,这也是没办法了,不然也不会来打扰你。”史柯不愿就这样放弃,硬着头皮跟孟衍再次提起,本以为会再遭到拒绝,史柯腹稿都打好了,如果孟衍说出拒绝的话他就打感情牌,追忆两人当年的并肩作战的交情。 “好。” “……”猝不及防的答应让史柯一肚子话憋了回去,险些憋出点内伤来。不过,明明在跟他说话,眼睛一直看着庄笙是怎么回事?难道看到有了新人所以想培养出自己的接班人来? 孟衍带着史柯与庄笙两人来到酒吧的二楼,这里一般不对外人开放,史柯上来才发现原来这个酒吧还有包厢。 等服务生放下酒和果盘离开,史柯一脸严肃地看向孟衍,开始他说服工作。 “孟二哥,这次的案子恐怕真的有些棘手。你知道,我们办常规的刑事案件还在行,遇到一些变态精神病,就两眼一抓瞎。这次凶手的作案特征,还是小庄发现分析出来的。” 史柯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话,将案情从头到尾介绍了个清楚,就为了引起孟衍点兴趣,这样他答应的可能性也会大点。只是他说的口干舌燥,孟衍却从头到尾连一个字都没应一声,甚至连眼神也没分给他点,垂眸静静坐在哪里,眼神若有若无地扫过他对面的庄笙,也不知史柯说的话他听进多少。 直到史柯说道完最后一句话,孟衍终于赏了他一个眼神,“来的新人很能干嘛,这才来多久,就遇上这样的案件,还分析得挺到位的。” 史柯连忙谦虚说“哪里哪里”,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完全忘了当初接机时故意迟到的事情了。“小庄其实前天才回国,都还没休息过来就遇上这样的案子。别看他脸嫩,人家可是博士呢,还在FBI实习过。这不怕他刚回国,对国情不了解,所以这也是请孟二哥你帮着点他的意思。” 史柯说话时偷偷观察庄笙表情,怕他这翻话引起庄笙心里不痛快,不过见庄笙只是低头吃水果,一副乖乖学生的样子听着他们聊天,史柯便放下些心来。 虽然不怎么擅长打交道,但脾气不错,不是个爱计较的人——这个新人其实真的很不错。史柯再次在心里确认道。 注意到史柯看庄笙的表情,孟衍的脸色不知为何,忽然又沉了下来,连带对史柯说话的语气也冷了一些。弄得史柯莫名其妙而又忐忑不已,小心翼翼地看着孟衍,不知自己是哪里说错了。 “我走趟洗手间。” 庄笙忽然站起来,说了一句话后走出包厢。史柯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包厢内本来就不高的温度,在庄笙出去后似乎更加降低了几度。 咦,难道是空调坏了? 史柯狐疑地抬头看了看。 庄笙来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推门进去,拧开水龙头洗了把冷水脸。对着镜子拍了拍有点僵有点热的脸,庄笙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 对着镜子看了好一会儿,确定心情已经完全平复下来,不会因为控制不住泄露任何不该有的情绪,他眨了下眼睛,神情平静地推门出去。 不待步子跨出,庄笙被迎面而来的人抓住手腕推到洗手间里面的墙上,来人力气颇大,似乎隐含着怒气却又怕伤害到他,动作隐忍而克制。 庄笙被推到墙上,背部紧紧与墙壁相贴,男人一只手抓着他的手,一只手撑在他耳边的墙壁上,欺身逼近,几乎鼻子碰着鼻子。 “为什么偷偷跑回来,嗯?” 那一个“嗯”字,显得十分克制,似乎将十二万分的怒气压缩在一起,变成一分。克制而浓烈,仿佛随时会暴发的火山。 第5章 验尸 庄笙被挤压在墙壁与孟衍之间,男人说话时吐出的气息喷到他的脸上,庄笙不适地偏开头,他抿了抿唇,定下神来,镇定地道:“放开。” 孟衍不为所动,他定定地盯着庄笙看了好一会儿,见他始终不肯正视自己,神情看起来淡漠到极点,仿佛他只是个普通陌生人一样。 那一刻,孟衍不知心里是什么感受,抓着庄笙的手忽然感到滚烫,他受惊一般放开,退开一步拉开彼此的距离。再开口,语气不知是感慨还是怀念。 “笙笙,你长大了。” 从见面开始就表现得像个陌生人一样的庄笙,哪怕是刚才孟衍将他压在墙上,迫人的气势将他整个笼罩住,庄笙依然维拉着冷淡的外表。这时,这样一句轻声的感叹,却让他脸上的镇定出现一丝裂缝,眼睛瞬间红了起来。 庄笙依旧倔强地不肯看孟衍,他抿紧嘴巴,就像一个闹脾气的小孩子。这样的庄笙,让孟衍有了几分熟悉的感觉,他身上的气势瞬间收起,表情也跟着柔和下来,微笑着揉了揉了庄笙的头发,笑叹道: “为什么回国不告诉我,还自己偷偷跑去当警察?怎么,几年不见,就已经完全把我给忘记了吗?” “八年。”孟衍一愣,就见庄笙终于肯转过头看他,神情已经恢复平静。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平静而冷漠,看着孟衍的眼神复杂到孟衍根本解读不出来。 “八年三个月又十七天。”庄笙一字一顿看着的孟衍的眼睛说着,他的声音并不大,每一个字却像淬了冰的刀扎进孟衍的心脏,令他在那一刻痛到失去说话的能力,只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庄笙看。 “你说的对,我已经长大了,既然长大了,当然可以自己作主,也当然,不需要再有别人来插手我的生活。” 庄笙说道完上面这句话,垂下眼眸,不再看孟衍,他客气有礼地说道:“孟先生,请让一让,我该回去了,毕竟还有命案要查。” 孟衍像被人打了一拳似的,脸色白了白,几乎是踉跄着退开步子。庄笙没有再看他,神情冷淡地整理了下自己的衣领和袖子,推门走了出去。留下孟衍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很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庄笙去包厢跟史柯打了声招呼,便自己离开了酒吧。 史柯不知道两人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庄笙去洗手间后不久,孟衍说有点事也走出了包厢,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然后不等他再施展舌绽莲花的神功,就说同意协助他们查案——但只是做为顾问协助,并不回归警队。 对此,史柯已经感到非常满意了,连连说着感谢,没看出孟衍的心不在焉。 庄笙离开酒吧后并没有马上回警局,而是一个人在街上静静地走着,为了让自己思绪平静下来,他强迫自己忘掉刚才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专心思考案子。 每当心绪不平或是难过的时候,庄笙都会通过思考案情或是背书的方式来让自己平静下来,多年来,这个习惯已经深深地印刻到骨子里。不管陷入怎样难过的情绪,只要将自己看过的案件全部在脑子里过一遍,就一定能够走出来。 如果不行,那就过两遍。 几乎将国内外各种知名案件记下来的庄笙,只是快速简略地全部在脑海中过一遍,那都需要花不少时间。 今天不知是不是因为见到那个人的缘故,或者是靠太近,身上沾上了那人的气息,搅得庄笙的心绪始终不能平静下来。 走了大半个小时,心不仅没有重新平静下来,反而还更加烦躁。庄笙猛然停下脚步,抿紧嘴唇站在马路边,神情看起来认真而严肃。 他静静站了片刻,掏出手机拨打一个号码。 “尸体已经解剖完了吗?不用,我现在就过去。” 挂掉电话,庄笙招来一辆出租车,矮身钻入出租车后座,车子疾驰而去,汇入都市夜间依旧川流不息的车流里。 停尸房。 本来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下班的美女法医,因为庄笙的一个电话不得不延长加班时间,所以在看到局里这个新来的警员时没有好脸色,哪怕庄笙长得很好看,也只是让她五十度黑的脸色减少到四十七度黑而已。 “喏,这是解剖报告。”女法医递给庄笙一个文件夹,庄笙一边道谢着一边接过,三两下翻看完毕。他这时候眼里只有躺在解剖台上的尸体,根本没注意到旁边女法医又黑下几分的脸色。 说是什么海龟,这么敷衍了事,一点都不尊重她的劳动成果,连装样子看看都不装,就那么随便翻两下,以为自己是扫描仪么? 心里更加不满的女法医,弹了弹刚涂上去的鲜红指甲,挑高一边柳叶眉看着认真观察尸体的年轻人。打算一会儿不管这个新人开口第一句说什么,都要给他怼回去,然后潇洒地跟他拜拜下班。 眼睛长头顶上的小鲜肉,肉体再美好老娘也不粉,哼! “解剖报告上说,根据外层皮肉的脱落及骨折情况,判断受害者是活着时被放入烧滚的油锅中。但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显然不是案情现场,尸体被移动过,那么,这些损伤也有可能是在移动过程中造成的。这一点,做出区分来了吗?” “……”正摩拳擦掌的女法医。 庄笙一点没注意到女法医陡然被咽住的表情,他掀开尸体头部的白布,动作顿了顿,然后面色冷淡地用两根手指扒开已经完全融掉的嘴部仔细查看。 被完全烧焦的尸体,看起来就是一坨黑炭,撕开外层的皮肤或许能看来一些鲜红的肉,这已经够恶心可怖的了。然而,当烧焦的尸体与被油煎过的尸体相比时,任是再资深的法医也宁愿选择解剖十具焦尸,也不愿面对炸麻花一样的炸过的尸体。 女法医自认心理素质已足够强大,在解剖这具尸体时还是强忍着恶心,克服了不少困难。现在见这位年纪轻轻的新刑警,居然在看到最恶心的头部还面不改色,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他手下捏着的真是一朵麻花。 真是日了狗了。 “尸体被破坏的太严重,就算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也发现不了。采取这样极端的杀人手法,即便是为了遵从七宗罪,也有些过了。”庄笙一边看一边喃喃自语,似乎已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人,他先前的话与其说是问法医,不若说是推测案情时的自言自语。 “这个,受害者的死因很明确——”女法医举起一只手发言,想为自己找点存在感,顺便表明一下自己的业务素质。 “虽然凶手目前为止没留下任何能表明情感倾向的物质性证据,但是从他选择这样的作案手法,已经可以看出,对死者,凶手内心定然是充满负面情绪。” “……”女法医的手伸在半空收不回来,吐出的半句话轻烟一样散入空气中,一点水漂都没有溅起。 “死者确实是被活活煎死,这比用沸水煮更加困难。凶手选择这样费力又费时的作案手法,难道真的只是为了与七宗罪的处罚应对而已吗?更何况,事后凶手还将尸体捞出来,抛弃在垃圾堆旁……”庄笙站直身体,盯着白布下的尸体陷入沉思。 旁观这样的过程,或许如同封建社会百姓观看犯人砍头一样,能带来一定的刺激感。但,前者造成的冲击,绝非砍掉脑袋鲜血喷涌飞溅的画面可比,没有几个人能承受得住。 如果凶手竟然冷静地观看了整个过程,那么,其心理究竟扭曲到何种程度,只怕世上最变态的连环杀手都未必及得过。 “那个——”女法医再次试图发言,但兀自沉思的庄笙已经把她当成了空气,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我、说、你、够、了、吧!” 女法医终于爆发,背后仿佛冒出一丛丛黑烟,加上她此时有些变形的五官,真有种魔王复醒的惊悚感觉。 “……”庄笙眨眨眼,转身望向一脸发飙样的女法医,似乎很意外身边还有一个人。 “咦,你还在?” “!” 女法医的怒气值顿时飙升十个百分点,差一点点就到满值。她刷地伸出一根手指,几乎点到庄笙鼻头,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等到终于喘匀一口气,咬牙切齿地丢下一句: “你给老娘记着!” 之后霍然转身,踩着十厘米高的细跟鞋,鼓点一样急促“哒哒哒”地走出停尸间。 庄笙一脸懵懂地看着那个气乎乎的背影消失,不明白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疑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转头视线重新落在解剖台的尸体上时,接着刚才的思绪,再次陷入对案情的分析当中。 第6章 家属 第三名死者的身份,在尸体刚发现时就已经知道——并不是靠用DNA比对来搜索人力资源库发现的,而是在尸体被丢弃的现场,警员们还找到了其他一些东西。 死者的衣服和随身之物,包括钱包。 翻看钱包内的身份证,第一时间知道了死者身份,之后再通过DNA比对,确认死者正是身份证上的人无疑。 蔡明辉,28岁,企业高管,刚结婚一年,妻子全职家庭主妇。 蔡明辉三天前接到公司通知去外地出差,之后便一直联系不上。因为他出差的地方是较为落后的山镇,有时会遇上信号不好的情况,加之蔡明辉这个人可以称为工作狂,工作起来非常讨厌被打扰,所以公司和家人都没有多想。 “他妻子还不知道自己丈夫已经遇害了吗?”庄笙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边翻看资料一边不抬头地问道。 史柯手把在方向盘上,目视前方,闻言点点头,语气略有些沉重,“我们先从蔡明辉工作单位确认的,他们跟出差地的人取得联系,那边说蔡明辉根本没有到达目的地。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在出差途中被凶手盯上,继而遇害。”史柯说到这里一顿,声音更加低沉。 “这些,他的妻子还都不知道。” 庄笙不再说话,车内陷入一片静默中。 史柯与庄笙是要去通知死者家属,也询问些基本情况,看能不能推知出凶手盯上蔡明辉的原因。 车子驶进一个高档小区,需要刷卡才能进入。史柯亮出警员证,门口的保安一脸看稀奇的表情放行,还故作小心压低了声音悄悄问道: “警官,这小区出什么事了?不会是住了一个杀人犯吧?” 史柯要笑不笑地扫他一眼,开玩笑道:“就算是杀人犯,你也会放进来的吧?” 保安双眼一瞪,摆着手叫屈,“犯人脸上又不会写字,我也不像警察先生你一样,有火眼金睛,看得出谁是犯人。只要是这小区里的合法住户,当然只能放进来啊,这可跟我没关系。” “也没说跟你有关。”史柯踩下油门,车子往小区里滑进去,他一边开车一边摇了摇头,叹着气说道: “如果所有凶手脸上真的写了字就好了,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地查案,也不会有那么多破不了案子而凶手逍遥法外了。” 庄笙看了眼史柯,淡淡地说了句,“要真是那样,也就不需要警察的存在了。” 史柯愣了下,尔后笑着点头应道:“也是。” 蔡明辉的家在十五楼,这里是新落成的高档住宅区,蔡明辉不是这里的租户,在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做婚房。 庄笙与史柯站在防盗门前,看着上面贴着的“喜”字,内心都有些复杂难言。 按响门铃,过了会儿里面传出一个女声。 “谁啊?” “是唐女士吗?我是之前跟您通过话的史警官。” 防盗门被打开,露出一张二十来岁化着淡妆,身穿白色裙子的女人,她看了看门口的史柯与庄笙,视线往史柯拿着的警员证瞄了瞄,表情很是忐忑——是那种预感到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却又无法确定不好到什么程度的不安表情。 “你昨天在电话里问我老公的行踪,明辉他、出什么事了吗?” “唐女士,可以进屋去谈吗?”史柯表情严肃,尽量用温和的语气问道。 女人将两人迎进屋,又倒了水放在玻璃桌上,之后坐在单人沙发里,双手无意识地搓着大腿,神情紧张地望着史柯与庄笙。 史柯看了庄笙一眼,见他表情比自己还要严肃,不由收回视线,决定只好自己来。他先将身上的执法记录仪打开,然后清咳一声,凝目注视斜对面的女人,缓缓开口说道: “唐女士,我们已经找到您的先生了,很抱歉,您先生他,已经遇害。”史柯又简单解释了几句,之后便停下,留给女人缓冲时间。 女人的眼睛慢慢睁大,看着史柯的眼神茫然而恍惚。 “你、你说什么?” 史柯没有再次强调,只是定定地望着她,在他毫不偏移的眼神中,女人慢慢意识到那不是自己听错了,更不是一句玩笑话。泪水在眼眶里积聚,终于坠落下来。 没有歇斯底里的嚎啕大哭,整个人仿佛被抽空般默默地流着泪,看得史柯更加难受。尤其这个女人长得还不错,本身就有种柔柔弱弱的气质,这样突然被击垮失去灵魂般双眼空洞的模样,更加惹人怜惜。 史柯嘴巴动了几下,都没有说出其他话来。庄笙看他一眼,转开视线后往前倾了倾身,对默默流着眼泪的女人说道: “唐女士,蔡先生是被人杀害,我们需要你的配合,以尽快找出凶手。” 女人像是没有听到,眼泪流得更加汹涌,庄笙微蹙了下眉头,还待再次劝说,被史柯按住手阻止。庄笙望向史柯,史柯对他轻轻摇了摇头。庄笙抿了抿唇,默然坐回自己的位置。 史柯手按耳朵,似乎在倾听什么的,引得庄笙看了他一眼。过了一会儿,史柯放下手,朝女人坐近一点,从纸盒中抽出几张纸巾递过去。 “唐女士,我看到门口贴着‘喜’字,是贺你们的新婚之喜,还是乔迁之喜?”或许是史柯温柔低缓的声音起到了一定安抚作用,又或者是这个问题令人想起美好的事情,女人擦掉脸上的泪,虽然泪水依然没有止住,她也抬头看向了史柯,声音哽咽地开口说道: “是祝贺我们搬新家,本来我们打算是搬进来后再举办婚礼的,因为装修的问题推迟了,蜜月旅行也押后。明辉说,以后会补给我,我们、我们有了一个家,其他的、其他的都会好起来的……”说着说着,又是泪如雨下。 史柯静静地等她哭过这一阵,期间将水杯递到她手里,待女人的情绪再次缓和下来,才开口说道: “唐女士,能跟我说说你最后一次见到蔡先生的情形吗?” 女人闭了闭眼,缓缓开口诉说起来。 在她的诉说中,蔡明辉是三天前的早晨离家出差,女人给他收拾的行礼。一切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异常的事情发生。因为蔡明辉的工作经常出差,出差时他并不会每天给家里打电话,所以即便三天没有联系,家里的妻子也没有多想。 等到女人说完,史柯请求看一下他们的卧室和蔡明辉的书房。 起身离开沙发时,史柯几不可闻地呼出一口气,庄笙瞄了他一眼,视线在他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定了片刻,之后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从卧室装修与摆设可以看得出来,主要是由妻子布置,没有太多体现男主人的东西存在,只除了床头的一本书:《卡耐基人性的弱点》。 书房完全是工作办公的样子,桌面上放着一些公司的文件。排满一面墙的书架,书类名目杂乱,有历史哲学类的书籍,也有时尚书刊杂志,还有很多的讲管理与人际交往方面的书。 庄笙一排排看过去,从最上层抽出一本《史记》,还是精装版,封面非常新。庄笙随手翻了两页,皱眉道:“没有看过。” 史柯正检查桌上的文件,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视线瞄到封面上的书名,不由笑道:“明显是拿来装点门面用的,现在这个社会,除了那些文史专家和爱好者,谁还会真正去读《史记》啊。”说着用手指点了点中间那排书架,“很明显,他的真爱是那些。” 庄笙看过去,眉头皱得更深了点。 摆在中间书架上的,全是那些成功励志方面的书。 回去的路上,庄笙显得很沉默,史柯开着车,时不时看他一眼,在快要回到警局前,他率先开口说道:“庄笙,刚才的事希望你不要介意。”顿了顿,他忽然笑了下,“其实我和你一样,都不擅长安抚女人的情绪。” 庄笙抿了下嘴巴,知道史柯说的是之前在蔡明辉家里,阻止自己要继续追问蔡明辉妻子的事情。庄笙并不在意这点,但他沉默着,没有说话。 对庄笙的沉默,史柯不以为意,笑着继续说道:“还好有孟二哥帮忙,他懂心理学,又懂女人,在处理类似事情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做得比他更好。” 史柯开车目视前方,没留意到身边的庄笙在听了他的话后,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嘴巴抿得更紧了,几乎抿成一条直线。 “啊,对了,孟二哥还提醒说,我们要尽快找到那个箱子。”史柯握拳在方向盘上捶打了一下,声音略有些兴奋起来,“蔡明辉的老婆说他出门时带着一个黑色的箱子,可是我们在尸体旁边并没有发现什么箱子,说不定是被凶手藏了起来。或许箱子里有什么秘密,这是我们的突破口。” 相比史柯的兴奋,庄笙比他要冷静得多,终于开口,淡淡地说道:“箱子被凶手丢掉了。” “呃——”史柯兴奋到半道被截断,他愕然地看了庄笙一眼,想问为什么,视线触及到他脸上冷淡的表情,到嘴的话又咽了回来,好在庄笙自己说了下去: “凶手的目标是蔡明辉,他抛尸时故意留下死者随身之物,表明不在意让我们知道死者身份,甚至可能是有意让我们知道的。箱子体积较大,不易搬动,对凶手也没什么用,所以凶手会选择将那个箱子半路丢弃。” 沉默了一会儿,史柯试探性地发问,“那你的意思,是不用找那个箱子了?” 庄笙瞥了他一眼,虽然没什么表情,史柯却感到了一丝丝鄙夷。 “当然要找,凶手是在蔡明辉去机场的路上绑架了他,他应该会就近处理箱子。所以,找到箱子被丢弃的地方,至少能大概推算凶手的行车路线。” 史柯点点头,眼睛注意前方,好半晌后,漏出一个单音节词。 “哦。” 到了警局,史柯将车停好后招呼庄笙和自己去吃饭,却见庄笙推门下车,仿佛没听到一样径直往里走去。 史柯以为庄笙是真没听见,提高音量又喊了一遍,“庄笙,时间不早了,附近有家餐馆,我请你。” 庄笙脚步未停,头也没回,举起手摆了摆,说了句,“我回去查资料。” 看着庄笙的背影没入警局大门,史柯愣了片刻,喃喃感慨一句: “这么努力。” 第7章 新闻 庄笙没有回宿舍,他来到办公室,将案情分析板拉出来,一条一条地往上添加新的线索。然后找出所有死者的资料,包括其他警员调查取证时获得的各种视频和笔录资料,有些背景调查是从网上得来的,所以还包括大量的电子资料。 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名死者,确定了凶手的作案手法与选择受害人的类型,然而,却还没有找出几名受害者间的联系——总不至于是在所有触犯七宗罪的人群中随机挑选的吧? 这种类似上帝审判一样的罪名,不像身上穿的衣服那样明显,不特意去查根本不会知道。凶手所选择的三名死者,都基本贴合他给他们断定的罪,凶手没有乱扣罪名,说明他对死者是做过调查的,还是长期跟踪的那种调查,他很了解他们。 跟踪调查是很费心力的一件事情,凶手不可能随便定一个目标,调查发现不符合后又再换一个。 他一定,有自己特定的目标,在深入调查后,分别给他们套上更贴近自己的罪名。 没错,庄笙认为凶手是先搂过来几条鱼,通过观察,再给每条鱼贴上符合的标签。 毕竟,像出轨、酗酒、暴饮暴食、功利心重等,不是极个别的现象,标准稍微放宽一点,每个人都触犯了七宗罪的其中某条,甚至数条。 那么,这些被先搂起来的鱼,彼此间有什么相同点呢,曾经在哪个池子一同出现过吗? 庄笙陷入沉思,一片安静中,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庄笙盯着手机看了两秒,拿过来接起。 “庄笙,你看新闻了吗?”电话一接通,史柯略显暴躁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带着质问的语气。 庄笙皱了下眉头,“没看,怎么了?” “三起案件都在新闻里报了出来,而且跟七宗罪联系到了一起,跟你说的一模一样!” 庄笙抿唇顿了顿,淡然问道:“你以为是我透露的?” 史柯一顿,似乎因为庄笙的直接而有些尴尬,“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新闻上说得那样详细,我虽然听你说过一次,却也必能知道那么多,所以——”他顿住不说,庄笙却明白他的意思。 他是第一个将案件起七宗罪联系起来的人,别人知道的都不比他多。现在新闻里详细报道出来,局里内部人员报料不会那么详尽,只有做出这个推测的他才会知道那么多。 庄笙挂掉电话,直接打开新闻看,不光是网络,电视上也有报道。网络报道得更为详细,有死者生平资料,以及他们的罪与罚。庄笙看的是本地头条,一目十行快速浏览。 第一名死者张诗语,属于奉子成婚,但与丈夫并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孩子生下来后扔给公婆带,自己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去玩。常常是与一群闺蜜约着做头发,深夜才回,有时甚至彻夜不归。 配图是张诗语和几个同样打扮精致的女人,在一家美发店发的自拍照。图片下有一行小字: 婚内出轨,所犯淫欲罪,戒之在色,火焰罚之。 第二名死者蒋伟,不仅酗酒,还有浪费食物的习惯。他因酗酒失去了女朋友,失去了工作,却不思悔改,反而更加自甘堕落。 配图是垃圾筐里塞满的食物,以及地上散落的酒瓶,下书: 浪费可耻,所犯暴食罪,戒之在馐,饥饿罚之。 最近一名死者蔡明辉,企业高管,对金钱与权力有着狂热崇拜。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甚至让自己的老婆陪领导睡过。 配图是蔡明辉站在一张铺满粉红色钞票的桌子前,表情痴迷。下面同样有一行小字: 利欲熏心,所犯贪婪罪,戒之在贪,伏卧罚之。 看完之后,庄笙陡然明白过来什么,拨通史柯电话。电话一接通,史柯的语气与刚才判若两人。 “哎,是小庄啊,有什么事情吗?” 这样一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的口吻,让庄笙顿了顿,慢慢开口问道:“史队,给媒体报料的人,找到了吗?” 史柯打着哈哈,“报料?什么报料?这些个媒体,就喜欢捕风捉影,什么搏眼球写什么,一点公德心都没有。”史柯拉拉扯扯说了一堆有的没的,庄笙越听越沉默,直到史柯挂电话,他没有再说一个字。 另一头,史柯按掉电话,抹了把额上虚汗,对沙发上翘腿坐着的男人说道:“孟二哥,这样欺骗小庄,不太好吧?” 孟衍背靠沙发,手上端杯红酒,懒洋洋看着前方墙上的幻灯片投影——现场照片与新闻报道一张张切换。听了史柯的话,孟衍轻飘飘扫他一眼,“怎么,这个案子有我插手还不够吗?还是你想要那个留过学的小博士?” 史柯听着这话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他不敢得罪孟衍把人推出去,于是只得陪小心,“孟二哥说的哪里话,有孟二哥出手,几个博士生都抵不上。”他小心翼翼观察孟衍表情,试探道,“不过,我看小庄人不错,虽然是新人但在FBI实习过两年,有孟二哥再带带他,保管局里以后又多一名虎将。” 孟衍眼色微沉,酒怀“哐”地一声搁桌上。史柯不知哪里说错话,忐忑不安地看着他。 “你和这新人关系不错?”孟衍横了眼史柯,语气低沉,听不出喜怒。 史柯:“还、还好吧。” 孟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收回视线,目光再次移到前方投影上研究起来,“行了,就这样吧。” 史柯眼神茫然,就这样是哪样? “孟二哥,那这个案子?”史柯语气小心,孟衍思绪被打扰,嫌弃地看他一眼。 “我会远程协助你破案,之后所有案件进展情况,你只向我汇报即可。至于新人,就该有新人的样子,我看先整理文案就不错——你们当年不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史柯在心里吐槽,人家这个“新”是有含金量的“新”,跟他们纯粹的新人可不一样。但他也只敢腹诽,不敢说出口。 “对了,把蔡明辉的妻子带到局里问话。”在史柯临走前,孟衍突然补充一句。 史柯:“问什么?不是已经问过了吗?” 孟衍:“从凶手报料的情况来看,他与死者都有过接触。尤其蔡明辉,那样隐密的事情都知道,可见不是一般接触,那个女人是很好的突破口。” “等、等等——”史柯完全跟不上孟衍思路,“什么叫‘凶手报料’?新闻上报出来的那些东西难道是凶手——”史柯说到后面蓦然瞪大双眼。 孟衍看了看瞪大眼睛的史柯马上收回视线,嫌弃地皱眉头,“一点都不可爱,学人家瞪什么眼——我问你,新闻上报出来的事情,跟警方查到的比,哪个更详细?” 史柯还来不及因孟衍的嫌弃而心塞,听到后面的问题心神陡然一紧,喃喃自语,“能比警方知道的更多,除了凶手,还会有谁?” 孟衍在旁边补充,“即便不是凶手,也跟凶手脱不了干系。” 史柯精神大震,“我知道了,多谢孟二哥!” 史柯兴奋地离去,孟衍视线落在墙壁投影上,心神却不在案情上面。 幻灯片一张一张切换,最后出现一张跟案件完全无关的照片——那是一名笑容灿烂的少年,笑起来嘴角有个浅浅的酒窝,甜蜜而可爱。 照片定住不动,沙发上的人也坐了很长时间没有动。 第8章 怠惰 庄笙再次见到唐芳芳时,女人还是那副沉浸在悲伤中的柔弱模样。她看到庄笙有些意外,眼神怯怯的,似乎怕他再带来什么不好的消息。 庄笙这次盯着女人的脸仔细看了几秒钟,发现了上次没注意到的地方。唐芳芳不自在地摸摸自己的脸,声音透着不安。 “庄警官,怎么了?哪里有不对吗?” 庄笙垂下眼,去看女人的手,白皙光滑,保养得很好,指甲涂了一层漂亮的透明色——上次见到,涂的是带点浅金的粉色。 一个女人,在闻知丈夫死讯后,不仅有心情做指甲,脸上妆容也经过精心修饰——与表现出来的悲痛外在完全不符。 “唐女士,上次你说了谎,其实第一天,你就发现不对了,对吗?”庄笙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唐芳芳变了脸色,她脸色苍白地看着庄笙,眼中含泪将坠未坠,似乎因庄笙的质疑而受到了伤害。 “庄、庄警官,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楚楚可怜的姿态非常引人怜惜,但年轻的警官显然完全不懂怜香惜玉。他盯着女人的眼睛,声音冷静而清晰。 “你没有工作,与丈夫的关系属于服从一方。你的丈夫是个支配欲很强的人,他无法容忍三天不联系自己的妻子,这会让他觉得你脱离了他的掌控。更何况——”庄笙说到这里顿住,沉吟片刻后继续道: “他让你做的事情不适合别人知道,应该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为此,如果有可能,我想他会直接将你关起来,不让你见外人。” 唐芳芳放在膝盖上的手无意识握紧,庄笙每多说一个字,她脸上的血色便更少一分,到最后庄笙话音落下,她的脸色一片惨白。 “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女人强撑着一丝笑容回答。 庄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看得她脸上的那丝笑容挂不住,淡声说道:“其实只要查下你以往的通话记录就能知道。蔡明辉不管出差去哪里,一定会每天跟你保持沟通。所以在他失踪的第二天,你其实已经察觉到不对,不仅没报警,还在接受调查时选择隐瞒。” 唐芳芳的身体一下软了下来,身体微微颤抖。 庄笙问:“为什么撒谎?” 唐芳芳咬着嘴唇不说话,庄笙神情跟方才一样冷静,语调毫无起伏,“你有作案动机,但无作案时间,所以,你是在维护凶手吗?” “难道他不该死吗?难道他那样的人还配活着吗?!”唐芳芳激动地大喊起来,她看着庄笙,眼里溢满浓浓的怨恨,“不管是谁杀了他,我都感激,因为他让我获得了自由,是他救了我。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帮你们去抓他?” 庄笙静静地看她一会儿,问道:“可是你又怎么知道,这个凶手,他不会来杀你?” 唐芳芳一惊,从激动的情绪中平复下来,不解地望向庄笙,“你说什么?” 庄笙:“你看过新闻,知道凶手选择的目标类型,你跟第一名受害者属于同等类型。”看到唐芳芳想要反驳,庄笙抬手往下一压,阻止她开口,“你想说你们是不一样的?但对凶手来说,主动和被动,你觉得他会在乎吗?” 唐芳芳一愣,脸色渐渐难看起来,庄笙添上最后一把火。 “这是个道德容忍度极低的人,有这样一个清道夫潜伏在身边,只要你行差踏错一点,他就会像垃圾一样把你清除——这样,你还把他当救世主吗?” 唐芳芳有些慌乱,“可、可是我真的没有见过凶手,不知道他是谁啊。” 庄笙垂眸,语气笃定,“不,你见过,只是不知道而已。” 与唐芳芳有过交集,并可能知道她秘密的人并不多。 由于长期处于蔡明辉掌握下,唐芳芳得了抑郁症,蔡明辉不许她看医生,于是她只好参加一些互助小组。这些小组聚集了跟她差不多的人,只是大家具体的问题不太一样而已。在这里,没人知道他们各自的身份,他们可以畅所欲言,将自己最隐秘的事情说出来。 唐芳芳已经积累了太多情绪,必须有个渠道发泄出来,而这里便是她最好的选择。 蔡明辉对她做的事,包括她陪那些老板的每一个夜晚,像恶梦般堆积在她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她有当众说起过的自己的经历,也曾向小组里的某个人抱怨过自己的丈夫,但事后回忆起,却又不记得自己有明确向哪个人说过那些经历。 “……大家只是想要倾诉,并不在乎听的人是谁,反正所有人都差不多——”庄笙听到这里打断她,“‘所有人’是指什么人?” 唐芳芳顿了顿,思考片刻后回答道:“跟普通人不太一样,经历过一些特别的事情,或是身上有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 庄笙认真问道:“你仔细回想一起,那里面是否有人让你觉得不舒服或者表现奇怪。比如大家都在倾诉或发泄情绪,而他的关注点却是别人。” 唐芳芳仔细回想,表情先是茫然,尔后一点一点变得诧异起来,她霍然转头看向庄笙,“是有一个人,在我印象中他好像从来没发过言,一直在听别人说。我说话的时候他好像还特别多看了下——”唐芳芳说着说着,忽然觉得毛骨悚然起来,慢慢捂住自己的嘴。 “有一次我从那里离开回家,发现他在身后,当时我以为是顺路——难道他是在跟踪我?” 庄笙精神一震,身体微微前倾,追问道:“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唐芳芳摇头,表情有些疑惑,“我不知道,他好像一直坐在光线很暗的角落里,还戴着口罩,我没看到他长什么样子。”唐芳芳努力回忆,“不过,年纪应该不是很大,个子很高。对了,他的手背上似乎有刺青,当时光线实在太暗了,我没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庄笙想了想,掏出两张照片递过去,“看看这两个人,认识吗?” 唐芳芳视线扫过,目光在第二张照片上定住,她仔细看了半天,不确定道:“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互助会见过一次,我不是很确定。” 庄笙又问几个细节,最后见实在没什么可问的了,起身告辞。唐芳芳将他送出门前,最后问了他一句话。 “庄警官,你说凶手,是我引来的吗?” 如果不是她暴露了那些事情,那名凶手也不会找上门来杀了蔡明辉吧。 庄笙在门口驻足转身,望着忐忑等他答复的唐芳芳,神情略为复杂。女人脸上的表情既像是后怕,又像是在求证什么,最后庄笙只说了这样一句话。 “凶手给自己圈好了狩猎场,里面的都是他猎物。到他下手时,可能是你,可能是别人,这取决于他定下的评判标准。” 所以,所有人在凶手眼中,都是贴上标签待处理的物品。而能够评判所有人的凶手,自然不再视自己为人类一列,他高高在上,俯瞰人类,点评众生。 他视自己为,上帝。 “这人怕不是有病吧?” 听完庄笙的所有分析,许解张口结舌,最后忍不住骂了一声。 虽然锁定了嫌犯可能出现的场所,搜索起来还是要靠人力。庄笙从唐芳芳家离开后回到市局,将调查到的东西报告给史柯,并提供自己的分析。 “唐芳芳参加过的互助会,流动性较大,所以除了常驻的几名人员外,还需要调查所有曾参加过这个互助会的人。”庄笙说到这里停下,眼神认真地看向史柯,语气也带上严肃意味,“凶手作案时间在缩短,下一起案件很快就会发生。按照之前的分析,下一个罪行是‘怠惰’。所以要尤其注意那些习惯偷懒、浪费时间、懦弱逃避或缺乏责任心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将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 庄笙的话刚一说完,许解夸张地“哇哇”大叫起来,“什么,偷懒都是罪?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史柯本来面对庄笙有些尴尬,听到许解的叫嚷,顿时一记暴粟敲过去,“凶手就是要杀这样的人,你说让不让活?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偷懒,不然叫杀人犯惦记上,才知道后悔。” 许解摸着额头不满地嘟嚷,“我哪里有偷懒,最多偶尔犯下拖延症嘛。” 史柯打趣许解只为化解尴尬,毕竟他之前敷衍的态度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更何况庄笙不仅不是傻子,人家还是高智商博士生。 见庄笙不像要追究的样子,史柯便也干脆假装没那回事,开始抽调人手对唐芳芳提供的地址和几个人名进行调查。 一切安排妥当后,史柯想了想,还是趁庄笙不在的时候给孟衍去了个电话。 将事情始末交待清楚,史柯在电话里请示,“孟二哥,小庄这个年轻人脑子转得特别快,有他参与对案件的进展帮助很大,所以你看——” 电话那头,孟衍沉吟片刻,声音压得低,听起来有些沉闷,“可以找他分析案情,但尽量不要让他出外勤。” 史柯挂掉电话,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这孟二哥对新人的态度确实有些奇怪哈,不像是排斥阻挠他办案,倒有些像是保护。 莫非,这俩人认识? 史侦探陷入无限臆想当中。 第9章 三杀 经过走访排查,没有得到更多嫌犯线索,倒是找出好几个潜在受害者——按照凶手的评判标准,这几人很可能登上凶手的目标名单。 其中有一个属于懒癌晚期患者,懒到哪种程度呢? 先来说一个故事。 有这么一个人,他非常非常得懒。有一天,懒人的娘要出门走亲戚,怕把儿子一个人丢家里饿死,于是娘想出一个办法。她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饼挂在儿子脖子上,这样儿子饿了只要低下头就能吃到饼。 娘很放心地走了,几天后她回到家,发现儿子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饿得只剩一口气。那张大饼还很好的挂在脖子上,只有正前方缺了道口子,咬过几口的样子。 当娘的抹着泪问儿子:儿啊,你咋不动动脖子呢?你动动脖子就能吃到饼了。 儿子虚弱地回答:懒得动。 这名懒癌晚期患者,患病程度与这位儿子也是不遑多让。 史柯调查清楚后,立马派人去几位潜在受害者家,他更是亲自前往去保护这位懒癌晚期患者。 史柯到了地点,周围探查一圈没发现任何异样,便叫了几个人在门口布控,他则一手端枪,一手敲门,高声喊道: “有人在吗?我楼下的,你们家漏水了,都滴我家床上了。” 喊了好几遍,没反应,史柯使了个眼神,让开位置让旁边的物业拿钥匙把门打开。那物业以为屋里住着歹徒,开门时战战兢兢,手抖着插了好几下才插对位置。 待到开了锁,史柯拿脚一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然后保持双手举枪姿势,雕像一般呆滞住。 —— 地下光线昏暗,只有应急灯散发出的橘黄色光,本该给人温暖的光色,此时却显出几分诡谲来,配着不知从哪传来的歌声,直令人毛骨悚然。 庄笙拿手机照明,一步一步往里走。静谧的环境中,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便只有那若有若无的歌声。地道里有回声,因而听不分明,只是感觉着像是一首儿歌。 歌声渐渐清晰,庄笙听清楚了,那唱的确实是一首儿歌,还是一首颇为欢快的儿歌。 “一个呀和尚挑呀嘛挑水喝,嘿嘿挑呀嘛挑水喝。两个呀和尚抬呀嘛抬水喝呀,抬呀嘛抬水喝呀,三个和尚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你说这是为什么呀,为呀为什么……” 童稚的嗓音,加上欢快的调子,本该令人会心一笑的歌曲,此时听在庄笙耳中,却让他的心脏被一股巨大的恐惧掘住,双腿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前方的通道似乎已经走到尽头,吊在门口的灯泡轻轻晃荡,过道里明暗晃动,好像整个世界也在摇摆似的。 庄笙的手按在门板上,留着条缝隙的门只须轻轻一推便能推开,看清门后的世界——然而站在门前的青年,微垂头颅,仿佛不堪重负似的,安静的通道里只有压抑到极点的低低喘息声。 额上有细密的汗珠渗出,然而双手冰凉,似乎将门那头的寒意透过门板传到身上。 庄笙定了定神,终于轻轻推开了那扇半关着的木门。 —— 史柯挂断电话,然后满脸一言难尽表情地望向屋子正中那张床上——在他闯门进屋,又搜查一翻打过两通电话后,床上那人的姿势是一点都没变。要不是眼珠会转动,用咬在嘴里的吸管时不时吸口水,简直就跟一尸体没什么两样。 真有人能懒到这种程度,史柯实在是大开眼界。 所有日常用到的东西都摆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手机连着充电器用支架固定在正前方,床头柜上摆满各种零食,撕开的包装被随意扔在地上。最绝的是地上放着一小桶水,上面插着吸管,吸管的另一头含在那人嘴里。 因为之前闯进来时连问好几个问题,那人只是有气无力地“嗯嗯啊啊”几声,史柯不打算再浪费口水,挥手准备带队走人。 他刚转身往外走,还没迈开步子,身后响起一个半死不活的声音。 “劳驾,帮我接点水。” 史柯不可思议地回过身,视线在床上躺着的人和地上装水的小桶间转了两圈。那人说了一句话似耗费了极大力气,没有再说第二遍,只稍稍抬了抬下巴,示意史柯往小桶里倒点水。 那小桶里的水只剩一点,屋里有大桶的桶装水,撕了封口剩一半左右。 史柯摇摇头,不知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有点恍神地走过去扛起大桶往小桶里倒满了水。离开前,那人投给他一个眼神,用感激的眼神代替了口头道谢,史柯却宁愿自己没有看懂。 其他几个点陆续传来消息,都没有发生异常情况。 “难道是猜错了?”史柯嘟嚷着上车,刚坐进车里伸长手准备关门时,手机响了起来。 “孟二哥,我们正要收队回局里。哦,小庄,没跟着一起来啊,不知道。” 史柯用肩膀夹着电话,关上车门准备启动车子。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什么,车子刚一启动就猛地踩下刹车,发出刺耳的声音,史柯差点脑门磕方向盘上。 “什么!小庄可能去会凶手了?” 电话另一头,孟衍说话带着些微喘息,他一边快速地说着,一边赶时间快速地走着。 “之前的推理并没有错,只是缺失了一个环节,补足这个环节后就可以给出比较全面的侧写。凶手并不是通过互助会选择受害者类型,而是确定了受害者类型后向他们提出参加互助会的建议,这也是为什么前三名死者未全部出现在名单上的原因。” 史柯越听越糊涂,不得不打断孟衍的快速解说,“如果凶手不是通过互助会选择目标,那他又是从哪里得知这些死者的情况,还能根据不同的症状对目标施以不同的杀人手法?” 电话那头安静下来,似乎对方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声音也稳定了许多。 “很简单,因为凶手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所以他可以接触到许多有心理问题的人。好色、好吃,贪婪、懒惰,每个人身上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一些不良习性,只是症状一般不会影响到日常生活。而有的人比较严重,演变成一种心理疾病,他们自己或许也想寻求解决办法,于是求助于心理医生。” 史柯听到这里已然明白过来,却又有些不敢置信的荒谬感。 “既然是找医生治病,治不好就算了,怎么还要把人给杀掉呢?” 孟衍一顿,低沉的噪音仿佛贴着心脏随心跳声往外蹦出。 “因为他把人当作病灶,病灶不需要治疗,而应予以清除。” 史柯的心脏“咣”地一下,沉到了底。 —— 随着门被推开,里面的情形清晰地呈现在庄笙眼前——虽然光线依旧不足,但庄笙还是第一眼看到那三副肤色惨白表情狰狞的面孔。仿佛经历极恐怖的事情,眼睛瞪大到极致,嘴巴张大,似死前还在呐喊,身体呈现不自然的痉挛姿势。 比这更可怖的死像不是没见过,然而此刻庄笙站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只觉四肢冰凉,浑身的暧气都被抽离。 地底凝滞的寒气,似混杂着某种可怕的恶念,一遍遍从人的身体冲刷而过,带走所有令人眷念的美好和温暖。 不知过去多久,庄笙拖动仿佛失去知觉的双腿,一步一步向那个角落走去。 那是一个旋转门一样的装置,被隔成三扇,将三具尸体分隔开,一起笼罩在一个大玻璃罩中。庄笙看到,在靠近墙的那边,下方的玻璃开了道口子,但最多只能容人的手臂伸出。旋转门是可以转动的,置身其间的人向前推动自己的那扇门,整个装置就可以旋转——但也仅是旋转而已,并不能够使人逃离。 庄笙慢慢走近,能看清离他最近的那具尸体,身上并无明显伤痕。忽然,那只垂落身旁的手微微一动,庄笙眼角微跳,向前疾走两步。 ——跨出的步子停在半道,庄笙所有的动作被冻结住。 有什么东西从手臂下滑行而出,三角型的头慢慢升起,冰冷的竖瞳盯着外面,猛然发动攻击却一头撞在玻璃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庄笙倒退两步,呆呆望着,浑身的血液也信念随之凝结。 ——那是一头色彩斑斓的毒蛇。 懒惰,戒之在惰,奔跑罚之。 庄笙眼前出现一幅画面:看不清面目的人被丢入蛇坑,悲哭嘶号,而群蛇耸动,昂首吐信,缠绕住人的四肢。 第四宗罪,怠惰。 第四起案件如期而至,无论是死者身份还是凶手作案手法,都与所料相同,然而庄笙却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他猜到了凶手,猜到了死者,却猜错死亡数目。 这次案件,凶手一下杀掉三人。 之前在排查唐芳芳给出的名单时,庄笙心里始终存在一些违和感。他翻出所有相关人员的笔录,细细看了一遍,然后终于明白过来那丝违和感的来源。 凶手无疑很聪明,不仅聪明,还非常能体察人的心理。他选择的那几名死者,除了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外,还衍生出了真实的罪恶。 第一名死者,婚内出轨,导致家庭冷暴力,从而对他们幼小的孩子造成心理创伤。小小的孩子已经确诊为自闭症,快三岁了不曾开口说过一个字。 第二名死者长期酗酒,存在家庭暴力情况,导致妻子多次住院。 第三名死者对妻子有极强的控制欲,导致妻子出现严重心理问题。 互助会对有心理问题的人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倾诉场所。但那毕竟还算是一个公众场合,人内心里一些极度阴暗的念头和过往,是不会拿到这样半公开的场合说的,有些人甚至为了隐瞒或炫耀,而编造一些自己没做过的事情。 这样,从互助会得到的信息就不一定真实,也不是凶手想要的。 而有一种人,不管病患是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会让他们把自己内心深处,连自身都未曾察觉的念头宣之于口。 那就是,心理医生。 有个做笔录的人,提到是自己的心理医生建议他来互助会。看似一条毫不相关的记录,庄笙顺着直觉查下去,最后在这位心理医生的诊疗名单上,意外又不意外地,看到三名死者的姓名赫然列在其中。 而他追查到这里,是因为医生的记录本上写着,要为病人进行最后阶段的诊疗。后面一行小字,用红色的笔写着: 怠惰者,清除。 第10章 不怕 幽暗静谧的地底世界,只有庄笙自己的呼吸声。忽然不知哪里的开关启动,挂在墙上的屏幕自动亮了起来,一阵信号不稳的闪现后,显出清晰画面。 庄笙扭头看向屏幕,便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 画面是无声的,却更惊心动魄。 三个人被关在旋转门的玻璃里,开始的时候他们不停敲击玻璃,寻求出路。脸上的神情并无慌张,似乎有些迷茫。之后不知是听到了什么,变得不知所措起来,其中一个人不小心推了下门,旋转门转动起来,差点将另外两个毫无准备的人推倒。 忽然其中一人不知看到什么,拼命推动起自己前面的那扇门,转了小半圈后又定住不动。另外两人不明所以,不停地问着什么,那人只是抱头蹲在地上,用身体卡住门不让门转起来。 没过多久,另外两个人终于明白过来第一个人为什么推门,庄笙也看到了。 ——在靠墙那侧有个大的玻璃箱,玻璃箱的一头正对着旋转门下的那道口子,箱子里的东西可以通过口子爬进旋转门里。 不知是被活人的气息还是嘈杂的声响惊动,箱子里的东西慢慢爬了出来——那是一条条或黑或白,或色彩斑斓的蛇。 为了不被蛇咬到,每一个人都拼命推动旋转门,想要让自己所在的位置与蛇出入的通道隔离开。然而,无论旋转门怎样转动,都会有一个人暴露在蛇口之下。要想自己不被咬,就只有在自己背离那个位置时让门停下。 于是,一当离开那个位置便不想动,拼命想让旋转门静止。可那个转到有开口位置的人,却卯足了劲想要推动门转开。 在这种情况下,三个人只得不停地随着旋转门转动,同时警惕着蛇什么时候从那个口子爬过来。 终于,蛇爬过来了,一个人被咬了,却没有马上毒发死去。在恐惧的驱动下,他跑得更快,爆发出极大的力气,逃离那个位置。 接着,第二个人,第三个人。他们精神恍惚,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咬,又或者全然忘记了为什么要绕着这道旋转门跑。 终于,三个人精疲力竭,毒液扩散,动作越来越迟缓,最后终于倒在了地上,再也不动。 画面定格,三具尸体无声无息地倒在地上,几条跑出来的蛇藏身在温暖的人体下。如果不是偶尔有一截蛇鳞自衣服下滑行而动,会让人以为画面是被按了暂停键。 一阵电流乱窜,画面颤动,再恢复时屏幕上已换了画面。 洁白如雪的长袍,头部没有拍出来,只到胸口位置。那人坐在桌前,面前摆着餐盘,干净修长的手指捏住刀叉,一点点切割盘里的牛排。牛排最多一层熟,能看到上面的血丝。 每一刀的力度和间隔都没有变化,切出来的牛肉丁像是用模子印出来似的,方方正正,大小相等。每切好一粒,那人便用叉子拨到旁边,整整齐齐地排列好——从后面的背景看,是在这间屋子里拍摄的,甚至在角落里,能看到那个旋转玻璃门。 “可惜未能见面,我本想等上一等,后来一想,还是将见面的机会留在最后的好,这样你我都能将期待留至终局。”从画面里传出的声音有些失真,但还是能听出声音的主人非常闲适,仿佛和老朋友聊天般的口吻,既淡且定。 而在背景音里,似乎有人的哀嚎声。 “其实这三个人本不用全死,至少能够活下两人。可惜的是,没人愿意做那个唯一牺牲的人,所以只好全死了。”语气似有遗憾,牛肉切出十粒,那人停下切割的动作,插起一粒牛肉丁送进嘴里。 “如果让我来选,我也不知道谁更该死,所以只好将选择权交给他们自己。其实选择三个人的决断并不好下,他们来找我的时间虽然有前有后,但该说的基本都已经说给我听——罪行虽不一样,却都达到了该‘清除’的程度。”刀叉往后一指,语气随意。 “这个,发现工厂机器有故障,却因不是本职嫌麻烦懒得上报。最后导致事故发生,财产损失上千万,罹难者达九人。没有人知道他事先察觉,因为他没跟任何人说,所以也就不用背负任何责任。 “他跟我忏悔,说希望能够弥补,我告诉他:你可以去死,他却不敢——啊,断气了。” 那人转回头,继续一边吃牛排,一边慢条斯理地说着。 “还有一个,妻子待产,催他去医院总说‘再等等’。结果妻子难产,死在去医院的途中,一尸两命。 “至于最后一个嘛,你肯定想不到。他路过看到一起交通事故,四名伤者躺在地上,周边无人。他说因为没带手机,没办法打求救电话,继续慢吞吞往前走。直到看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才打了急救电话——然而,那几名伤者早就死透了。来咨询时我问他,说如果你跑快点的话或大声呼救是不是那四个人还有可能救活,然后他回答——”男人停下进食的动作,虽看不到头部,但能感觉到他似乎正凝视着镜头。 “跑快做什么,又不一定能救活,我都已经帮打电话了,还要我怎样。” “呵,我该‘怎样’他呢?我也没让他怎样,那个时候没跑,就让他现在多跑跑好了。彼时他本可以为别人的命而跑,现在让他为自己的命而跑,看,我多公平。” 盘子里的牛排被吃干净,连蔬菜都切成同等大小吃掉。男人将刀叉整齐摆在餐盘两侧,用过的餐巾也叠成原本形状好好地放在桌面。那双修长干净的手轻轻平放在桌面,摆出正式谈话的架势,目视正前方,语气多了几分郑重意味。 “和你说这么多,其实是希望你能够理解我,毕竟只有一个人的信仰,难免孤独些。而对于我的所作所为,哪怕别人不理解,我相信你是可以理解的。” “对吧,孟衍组长。” 画面归于黑暗,身周重新陷入沉寂,可怕的沉寂。 屋中孤立的身形,在那一刻仿佛即将被重力压折,弯曲了背脊。瘦弱的背脊,只要再有一点点外力就会跨掉。 庄笙忽然急促喘息起来,他紧紧抓住自己胸口,仿佛喘不过气来似的,脸上血色霎时间褪得干干净净。 与世隔离的地下世界,除了幽暗的灯光就只有三具惨白的尸体,让人只觉身处地狱——仿佛下一刻就会有厉鬼从地底爬出,拖着他一起堕入深渊。 全身的力气流失,踉跄两步,身体往后软倒,却没有跌在冰冷的地面上,而是跌进一个温暖宽阔的怀抱里。 “笙笙,别怕,我在这里,没事的,没事的。”一遍一遍的轻柔安抚,令庄笙的身体回暧,飘离的意识也渐渐回笼。 他没有回头去看身后抱着自己的人是谁,那样熟悉的气息,哪怕时隔多年也依然能够分辨。 “我不怕。”半晌过后,不知是反驳还是说服自己,庄笙抿了抿唇,说了一句。停顿片刻,又加强语气再次重复一遍。 “我不怕。” 身后,孟衍眼神复杂。他的视线扫过屋子里每个角落,最归还是落在怀中之人略显苍白的脸上,无声叹息。他扳过青年的肩膀,让他面对自己,语气可谓苦口婆心。 “笙笙,你听话,不要参与到这样的事件中来。你如果真的喜欢查案,我帮你开家侦探事务所,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好不好?”最后的语气已经用上诱哄口吻,庄笙只是垂眸默然不语,却也没有挣脱他的怀抱。 两人仿佛都已忘记此时的姿势,又或者太习惯这样的姿势从而谁都没有动,只其中一方在努力地试图达成良好沟通。 见青年始终低头不看他,也不对他的话有所回应,孟衍眼中的叹息之色更浓。他的手掌抚上庄笙头顶,轻轻摩挲,庄笙眼神微颤,手指蜷曲着握了起来。 “笙笙,这个世界有很多黑暗的角落,那是任何光明都驱散不了的。人一旦被同化,就只能堕入深渊。所以,不要试图靠近,更不要去接触它,答应我,好吗?” 男人略带哀求的口吻终于让怀中的青年有了反应,他抬头,看到男人眼中的痛色一闪而逝,神情怔忡。 “你是因为害怕,所以才选择隐退的吗?” 庄笙的话一出口,孟衍怔住,愣愣地望着他清澈见底的眼眸——这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一如当年,那样的干净纯粹,没有什么东西能污染其分毫。 很多年前,也是这双眼睛,望着自己,满是信任,相信他能打倒世上一切怪物。 而现在,还是这双眼睛,看着他,眼睛的主人却问:你是害怕了吗? 男人没有回答,庄笙垂眸想了片刻,再次抬眼凝视他,眼神已经变得坚定起来。 “你可以,你们可以,我也可以。” “笙笙。”孟衍的手微颤,轻轻抚上他的脸。当年那么小的孩子,现在长大了,看起来还是那么小,脸还没他巴掌大,他展开手掌便将半张脸庞盖住了。 庄笙没有拒绝这样亲昵的举动,他甚至无意识地轻轻蹭了蹭男人的手掌,脸上露出满足而又脆弱的表情来。 看着这样依恋自己的庄笙,孟衍的动作不由放得更加轻柔,生怕弄疼了青年嫩豆腐一样白皙的脸——只是那一蹭,仿佛就蹭到了心底,痒痒的,还泛起丝丝缕缕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想把青年搂得更紧,揉进骨血里再也不分开。 第11章 猜错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将沉浸在奇怪氛围中的两人惊醒。庄笙往后一退,退出孟衍的怀抱,孟衍没有伸手挽留,却觉怅然若失。 “嘿,孟二哥,还是你快一步。”史柯一看到孟衍便大着嗓门嚷起来,往里走了没两步,猛然看到屋里的三具尸体,顿时浑身一抖,如临大敌般举枪四顾。 “凶、凶手真的在这里?哪儿了?给我出来!” 孟衍淡淡扫他一眼,“别喊了,人早走了。” 史柯收起枪,看了看那三具尸体,脸色完全阴沉下来。 凶手身份得到确认,然而市局撒出大半警力,却遍寻无果,那人仿佛从这座城市蒸发了一样。 咨询室所有资料被带到局里,找出这些年前来就诊的所有病患记录,然后根据前几起案件受害人的特征,从中筛选出凶手可能选择下手的目标。 即便有孟衍与庄笙把关,也只是把目标受害者的范围缩小到十五个——还只是可能,并不绝对。这十五个人当中,很可能存在凶手剩下三起罪行的惩罚对象:愤怒,妒忌和傲慢。 然而警力有限,根本不可能分派人手将所有潜在受害者保护起来。好在凶手是个极度自律而严谨的人,这让他在犯案时严格遵从七宗罪的排序,所以很容易推断出,凶手下一步惩罚的罪行是愤怒。因此,当前警方只要将跟“愤怒”挂钩的求诊者保护起来就行。 而更让史柯松口气的是,十五人中,症状跟“愤怒”有关的只有一个,可以重点布控,守株待兔。 “这样事先周密防范,如果还让他得手或者跑掉,老子就脱了这层皮!”史柯重重一拍桌子,喊得唾沫星子乱飞,坐他旁边的许解嫌弃地往旁边挪了挪。史柯没注意他的动作,往静坐一边的孟衍看去。 “孟二哥,你说这林深是不是脑子有病?不仅公然跟二哥你叫板,暴露身份居然也一点不慌张,还要继续实施杀人计划。”林深,便是那位心理医生的名字,如今逮捕令上的在逃杀人犯。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许解小声嘀咕,瞥了眼见史柯没注意自己,又将视线定在人群外安坐椅上的男人身上,眼睛闪闪发亮。 传说中的孟组长,特别调查组行为分析的创办人。在职期间,破获重案要案无数,以一己之力拉低整个丹藤市的犯罪率。无论多凶狠的罪犯,到了他手中都跟绵羊般顺从。 据说,这个男人曾跟一名连犯十起杀人案的嫌犯一起走进快餐店,一个小时后嫌犯手持枪走出来,缴械自首。 据说,他曾打入一个穷凶极恶的犯罪组织做卧底。一年时间不到,把组织老大掀下宝座,自己成了组织的领头羊,然后一举将所有组织成员送进监狱。 据说,那些被他亲手抓住的犯人,对他不怨不恨,反而还相互之间攀比,谁跟他过的招数多。比赢了的人,在众狱友当中地位瞬间会得到提升。 多年来,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市局的定海神针,是敌我双方都不要逾越的高峰——可惜,不知为何一年前悄然隐退,连分析组都被解散。他调到市局刑侦队也不过一年,缘悭一面,竟是错过了。 扼腕!叹息! “想什么呢?”一记爆栗敲在头顶,许解回过神来时便看到史柯瞪过来的眼睛,“让你交叉对比所有跟林深有过联系的人,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社交平台,看看是否有被我们遗漏的人。” 许解摸着脑袋,皱眉嘟嚷,“干嘛老是打我的头,智商都被你打掉一截了。” 史柯作势再敲,“再啰嗦,打到你智商掉底。” “好了好了,我已经在查了。”许解抱着电脑窜到另一边,远离因为逮捕不到嫌犯而暴躁的男人。这些天他都是在做类似的数据对比,所以只要稍加整理调出来就可。 许解的数据还没有调出来,一直安静不说话的庄笙忽然开口,“没有遗漏的。” 许解动作一顿,有心想问,看到自进来后便跟摆设一样占把椅子玩深沉的某人眼神微动,头稍稍侧过来一点——虽然眼睛没看过来,但这是一个侧耳倾听的姿势。 总觉这位新来的庄博士跟前行为分析组孟组长之间,气氛怪怪的。看起来像是认识,回到局里后却隔老远坐下,不仅不说话,连眼神交流都没一个。 一个看起来像闹别扭,一个像是在——宠溺纵容? 许解猛摇头,像是要把脑子里的怪异想法晃出去。 “你怎么知道没有遗漏的?那么确定林深将要下手的目标都在那十五个人里了吗?”史柯皱眉问道。 面对史柯的质疑,庄笙表情未变,保持之前那样低头谁也没看的姿势,“我不确定。”史柯听了眉毛一拧,正要追问他既然不确定怎么还说的那样肯定,就见一直低着头的青年抬头向他直直看来。 “我看过所有的纸质资料,筛选出来的结果就是十五个。以林深的性格,重要的事他一定会记在纸上,所以用网络筛选一遍,结果也是一样的。”顿了顿,蹙眉补充一句,“如果有遗漏,那一定是没有任何记录,只存在于他心中。” 庄笙的话说完,史柯下意识地看向孟衍。男人眼神深沉地望着庄笙侧颜,微微蹙着一点眉头,看不出心里在想什么。这时,许解已经把要的数据调出来,他看了眼说完话后又变安静的庄笙,语气有些奇怪地报出结果。 “结果一样。”顿了下,着重加了句,“确实没有遗漏。” 令许解惊讶的并不是庄笙在他未用电脑查出前知道正确答案,而是他得出这个答案的方法。跟着一起去咨询室搜集资料的许解非常清楚,那间面积不算小的咨询室里有多少资料,光是病人的档案就有好几个纸箱子。而短短一天时间里,这个人竟然全都翻看了一遍吗? 那是怎样的一种阅览速度? 史柯也很惊异于庄笙的阅读速度,不过这种事情,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把重点放在那十五个人身上好了,尤其是下一个动手目标。”史柯拍拍手站起来,环视一周,给累了一天的同伴们鼓励,“大家打起精神来,这回我们设好了套等那小子钻,只等人钻进来收紧袋口绳子就完工,再坚持坚持。” 众人稀稀拉拉地应了几声,不过加班加点这么多天,总算看到胜利的曙光,疲惫中带着点欢欣之意。 作好明天的工作安排,史柯让大家回去休息,转身看到落在后面的两人,都一副有心事的模样。尤其庄笙,神游天外不知在想些什么,差点撞到旁边的花瓶,还是孟衍眼疾手快地扶了他一把。 “怎么了?在担心吗?”史柯走过去拍拍庄笙肩膀,一副老大哥口吻,“你就放心吧,我都部署好了,只要林深敢来,保管叫他插翅难飞。” 庄笙皱了皱眉,眼底浮现忧色,“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林深在自己和目标双双暴露的情况下还坚持之前的顺序作案,明知有陷阱还跳,这不是自信,是愚蠢。而林深,并不是个蠢人。” 史柯觉得小青年毕竟经验少,事到临头难免想太多,拍着庄笙的肩膀安慰道,“林深自己是暴露了,可他并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他下一个要动手的目标是谁。信息不对等,踩陷阱来是必然的事,对吧?”说着还转头向站旁边的孟衍寻求支持。 孟衍抬眼,淡淡扫了眼史柯放庄笙肩膀上的手,那目光如有实质,史柯也不知怎么回事,手不自觉就收了回来。孟衍垂眸,淡声道:“你想的太简单。”完了也不管史柯一副被噎住的表情,低头看向庄笙,放柔了语气道: “笙笙,你晚饭没吃,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不、不是,孟二哥,孟组长,你都这样说了哪里还吃得下饭。难道我们猜错了?那还照之前的安排来吗?是不是要改变应对措施?”眼见孟衍揽着庄笙肩膀就要走出大门,史柯伸长手做呼唤状,一时话都说不利索了。 孟衍在门口脚步一顿,侧首望来,眼神一派沉稳。 “在无法准确得知嫌犯具体动作前,目前安排是最合适的。” 说完这句话,便携着庄笙一起离开了市局。 史柯孤单地站在走廊,背影看着有些凄凉,他眼神幽怨,小声地抱怨一句。 “都什么时候了,吃饭难道比办案更重要。” 可惜这句话他也只敢在背后说说,不敢当着孟衍的面讲出。 庄笙满脑子装着案情,根本不知道身边站的是谁,稀里糊涂被孟衍带到外面,夜里的冷风一吹才回过神来。回过神来的庄笙立马站住不动,双拳微握,抿紧嘴唇,摆出抗拒姿势。 手下的身体蓦然僵硬起来,孟衍稍稍一想便明白庄笙抗拒的原因所在,眼底滑过叹息。他抬手揉了揉青年黑色的头发,还像小时候一样,软软的,带着暖意。 当年只到胸口的孩子,现在已经长到超过下巴,不过看起来还是那么纤细瘦弱,只要轻轻一拢,就能整个拢进怀里。 “笙笙,听话,案子虽然重要,但身体也要顾惜。我带你去吃点东西,然后回去好好休息,不然胃又要不舒服。” 本来没有反应的青年听到后面这句话,蓦然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我有胃病?” 被庄笙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孟衍一顿,脸上闪过些微不自在,皱了皱眉,摆出一副担忧的模样,“哦,你有胃病吗?看,一定是不好好吃饭闹的。你们年轻人呐,总不把身体当回事,落下毛病难受的不还是自己吗?” 熟悉的数落口吻,让庄笙眼睛发热,他快速低下头,不服气道:“你也没比我大多少。” “是是是,笙笙现在长大了嘛,用不着衍哥哥了。” 或许是那个熟悉的称呼,又或许是那人一如既往哄小孩儿般的口吻,仿佛中间隔了八年的时光不复存在。 庄笙乖乖地跟着孟衍走,乖乖地坐下来吃饭,又乖乖地被他送回宿舍。 离开前,孟衍揉揉庄笙的头发,眼里的笑含着令人沉溺的暖意。他低头看着今晚一直垂首不与他对视的青年,眼底滑过一抹无奈。 “去睡吧,做个好梦。” 庄笙抬起头时,那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过道,而那声低沉醇厚的“好梦”,却一直萦绕耳边不去,伴他入眠。 第12章 猜错 孟衍回到车里,正准备启动车子时电话响了。他看了眼屏幕,神情淡淡的,戴上耳机,点了接通。 “你去了市局?”电话那头的女声,语调平平,虽是疑问,却给人一种强硬不容辩解的感觉——那是习惯发号施令的人所拥有的口吻。 “嗯。”孟衍随意应了声,启动车子,滑入旁边的马路。 电话那头的人似也能察觉到他敷衍的态度,沉默一瞬,缓声道:“你已经离开那个地方,就不要再回去了。” “别担心,只是去坐了会儿,吃了顿饭。”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孟衍也不出声,目视前方,安静地开车。 “小衍,我不是要干涉你的决定,但是你应该比我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 孟衍沉默下来,眼神变得幽深,往事烟云浮光掠影般闪现,很快又归于沉寂。 “我知道。”他如此回答。 那边似叹息一声,语气软了些,不再与他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只说道:“有时间,回家吃顿饭。” “好。” 孟衍挂断电话,受这一通电话影响,勾起些不愉快的记忆,气势骤变,周身温度都冷了下来。忽而眼前闪过一双纯澈湿润的眼眸,心里的烦躁之意被慢慢抚平,重新变得安宁起来。 相对局里紧张的气氛,第二天显得有些风平浪静。队里所有人手几乎都散布出去,只有队长孔东宁坐镇局里,再加一个许解和庄笙。 副队史柯亲自带队蹲点,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与任务目标接触,只守在附近。唯一的“愤怒”罪目标是重点,因为不可能对十五个怀疑目标全部监控,所以庄笙又重点筛选出几个作为监控目标。 半天时间过去,无论是史柯带队蹲守的目标,还是其他几个地方,都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更别说发现林深的身影。 已经死了六个人,孔东宁心里非常焦急,上头指令,让他务必将凶手抓捕归案,绳之于法。 尤其这次的案件被媒体曝光,引起了一些不良反应。有骂警方无能不作为的,有凶手变态残忍的,还有一些却是站在凶手的角度,说那几个人死有余辜,凶手是在替天行道。 “出轨,家暴,被钱权腐蚀,冷漠自私,这些社会的毒瘤,律法惩罚不了他们,现在有人出手惩戒,难道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吗?我还真有点不希望凶手被抓住,这样给那些道德败坏甚至毫无道德心的人时时以警戒,让他们做什么事时不要太肆无忌惮。” “楼上偏激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不讲求个人崇拜。况且凶手手段如此残暴,难道不比死者行为更令人发指吗?” “难道重点不是凶手自诩上帝给罪人降下惩罚的行为吗?他有什么资格来做出评判?还施加刑罚?那些为凶手叫好的人,如果哪天这些刑罚降临到你们自己头上,你们还能给凶手摇旗呐喊,我敬你是条好汉。” “杀人者,重度中二疯子;被杀者,无可救药神经病,鉴定完毕。” 许解在网上闲逛,刷着各种评论,内心有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他想找人来分享此刻心情,和自己最搭的史小伙伴不在。许解扭头看看会议桌前一脸严肃的孔大队长,又瞧了瞧绷着脸站案情分析板前一动不动的庄大博士,抿了抿嘴唇,肩膀垮下来,最后选择了放弃。 “小庄,你现在有什么想法?”孔东宁走到庄笙身边问道。 白板上钉着死者以及那十五人的照片和基本资料,庄笙一直盯着看,几乎没挪过脚步。他听到孔东宁的问话没有回头,而是反问一句,“孔队,如果是你,在知道警方有可能知悉自己下个动手目标的情况下,还会去做吗?” 孔东宁神情严肃,沉默一会儿,慢慢说了句,“丧失人性的凶手,不能以常理度之。”顿了顿,又道,“况且所谓的动手目标,只是我们的推测。万一我们错了,所有的防范都是枉然。” 许解在旁听了,心时顿时一急。基本上有关凶手和受害者的侧写,都是庄笙给出来的,孔队当着庄笙的面这样说,难道不怕人家一气之下撂挑子不干吗? 庄笙并没在意孔东宁的话,脸上表情看起来很平静,细看之下,那是一种压抑之下的平静。 “我们虽然知道了凶手的目的,却还是没办法阻止他。” 孔东宁拍拍庄笙的肩膀,叹气道:“我们虽是警察,但也不是万能的,时有无能为力,尽力就好。” 气氛一时有些沉重,许解敲击键盘的声音都小了下来。 安静没多久,一阵刺耳的铃声响起,是办公室的座机。 在场三人心里都咯噔一下,这个时候打来的电话,总让人心里有种不好预感。孔东宁与庄笙对视一眼,走过去拿起电话。 “喂,我是孔东宁。” 孔东宁只说了一句话,接下来脸色便“刷”的变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神情越来越凝重。 放下电话,见庄笙与许解都望着自己,孔东宁嘴巴动了动,声音有些艰涩地道:“有人报警,在一个冷冻库发现具尸体,死者——眼睛被缝上了。” ——咕嘟。 许解咽了口唾沫,声音大的把自己吓一跳。 经过庄笙科普,他已经不是那个对七宗罪一无所知的少年,所以一瞬间便明白了孔队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 妒忌者,戒之在妒,缝眼罚之。 犯了妒忌罪的,所施惩罚,是被投入冰水之中,活活冻死。 这次凶手杀的,不是排在第五宗的“愤怒者”,而是跳过“愤怒者”,杀掉了第六宗的“妒忌者”。 半晌后,庄笙问,“死者身份确认了吗?”他虽然竭力维持镇定,但紧绷的声线还是暴露出他此刻内心的震荡——仿佛一根拉紧的琴弦,稍一用力琴弦就会断掉。 孔东宁打了几个电话,当他挂断电话看向庄笙时,庄笙从他的眼神里知道了答案。 是名单上的人,他没有划错范围,只是没弄对顺序。 “史柯那组的监控目标安全,无异常情况。”顿了顿,孔东宁又说道,“我现在将他召回,只留两人原地待命。” 庄笙闭了闭眼,神情还算平静,他看向仿佛呆住了的许解,语气平静地说道:“查几个人的状态,最好能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说着报出几个名字,是十五人名单上,对应“傲慢”的人。 许解神情肃然地点头,双手快速在键盘上敲击起来。孔东宁明白庄笙的用意,也打起了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孔东宁说电话的声音压的很低,并且大多数时候是对方在说,他在听。倒是许解“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异常清脆响亮。 “查到了。”许解眼睛一亮,高声喊起来,孔东宁这时恰好挂断电话,与庄笙一起望向他。 “其他人和平常一样,上班的上班,养家的养家。有个叫‘莫霏霏’的人,之前一直在外地拍戏,今天到丹藤市,好像是要参加一个真人秀节目。”许解一边说,一边搜这个“莫霏霏”的资料。 “不过从网上的评论来看,这个莫霏霏的名声还不错,除了偶尔有几条耍大牌的新闻流出,没有其他黑料。” “莫霏霏?一个明星?”孔东宁还有些在状况外,许解便现场给他科普起来。 “一个流量小花,拍过几部电视剧,经常演那种高冷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角色。包装出来的人设是完美女人型,可惜我有自己的女神了,不然还可以粉一粉她。”许解盯着屏幕上的照片,语气带点疑惑,“虽然明星一般会摆点架子,可能还有些傲,但还不至于到触犯七宗罪要被惩罚那么严重的程度吧?” 看过一眼便不会忘记的庄笙,闻言没有说什么,只是抽出一份档案摆到许解面前。 “‘咨询记录,咨询者,莫霏霏’。”许解对着上面的字一个一个地念,翻开看了两眼就念不下去了,他放下档案向庄笙看去,表情看来有些委曲,像是控拆庄笙打破他美好幻想似的。 “打骂助理?威胁恐吓同行逼至退圈自杀?庄博士,我们看到的,真是同一个人吗?” 庄笙只是淡淡看他一眼,没有说话。许解肩膀垮下来,回望电脑上那张照片。 “既然这样,还费那么大事干嘛呢?直接把这些黑料爆出去,不就狠狠惩罚到了吗?” “你忘了?这不是个人之间的恩怨,而是一方以上帝之名,对世人降下的惩罚。” 莫霏霏是公众人物,没办法实施隔离保护。更何况,庄笙之前错了一次,警方将那名“愤怒者”当成重点保护对象,结果却是徒劳,反而让凶手杀掉其他人。这次庄笙指出莫霏霏是凶手下一个目标,希望警方重点保护。孔东宁让他拿出凭据,他却说是靠直觉。 庄笙的理由说服不了他人,加之这次的目标身份特殊,稍有疏忽使消息泄露,必会引得媒体蜂拥而至。到时连环凶杀案成为全民消遣话题,将对社会造成极大不良影响。 如果不听从庄笙建议,对莫霏霏没有采取重点保护措施,结果令其死于凶手刀下,警方将难辞其咎; 如果听了庄笙的话,将莫霏霏重重保护起来,却跟上次一样,因为对其他可能目标疏于防护,让凶手完成他的第六宗惩戒——多死了一个人,而依然没能抓住凶手。 孔东宁陷入两难选择。 第13章 节目 莫霏霏看着眼前身形修长的青年,皮肤白皙,相貌精致,更难得是脸上没有任何动刀的痕迹——这在现今的娱乐圈已是相当少见。只是,表情冷了些,既然是来参加真人秀的,却一点融入集体的热情表现都没有。 ——不过,谁叫人家有后台呢。 莫霏霏脸上保持完美笑容,朝庄笙伸出手,“管家先生,接下来的两天,请多多指教啦。” 庄笙淡淡扫她一眼,伸出手,“请指教。” 莫霏霏捂嘴轻笑起来,“哎呀,节目还没开始录制呢,小庄弟弟不要这么严肃嘛。”说着微微倾身,贴近庄笙耳边笑语一句,“如果管家先生这样严厉的话,人家可是会害怕的。” 庄笙身体微僵,忍着没后退,他望着眼前笑吟吟的女人,心情有些微妙。 虽然在经过沟通,莫霏霏意料当中的拒绝停止录制节目,甚至还将其当成一个恶作剧。考虑到莫霏霏的身份,以及这两天她所待的拍摄场所,根本没办法实施有效监控和保护。节目组工作人员与嘉宾自带的人手,加起来有小一百人,加上拍摄基地人来人往,根本没办法控制排查相关人员。 几经思量之下,庄笙决定将自己安插到节目组,就近保护,同时找出可能潜藏在身边的凶手。 当得知庄笙这一决定时,孟衍提出反对,宁愿自己出马也不让庄笙冒险。庄笙只一句话便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言辞。 “凶手认识你,他是冲你来的。” 那盘录相的最后,凶手直接喊出了孟衍的名字。如果凶手将这一切当作游戏,显然孟衍是他唯一认可的对手。 这种情况下,孟衍出现在节目组,很难说凶手会不会改变计划,另换其他目标。 “我会抓住他的。”庄笙目视前方,定定地说道。不知是说给别人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孟衍神情复杂地凝视他,末了叹口气道:“笙笙,答应我,不要硬来,有任何情况都要先告诉我,好吗?”自两人重逢以来,孟衍发现自己叹气的次数越来越多,可无论心里有多不情愿,他都没办法真的拒绝这个人。 庄笙眸光闪动,抬头看向他,“你认同我的判断?” 孟衍沉默下来,没有说话。 “你也认为,凶手会选择莫霏霏?”庄笙固执地问,似定要得到一个答案。 孟衍凝视他的眼睛一会儿,点头,“是。” 得到回答的庄笙并没有露出高兴表情,抿了抿唇,重新低下头。 他实在不喜欢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在这个人面前,总表现的像个孩子一样。即便他不认同又怎么样呢?在国外这么多年,不管遇到再难的事情,自己不都一样解决了吗? 不该有的软弱,不该有的娇气,统统都该丢掉。原来自己一个人时是怎样,现在还是怎样。 抱着这样决心的庄笙,在用什么身份进入节目组时遇到麻烦。既不能让莫霏霏知道真实身份而打草惊蛇,又最好能尽量多的跟莫霏霏待在一起。之后在孟衍的帮助下,让他以空降嘉宾的身份进入节目组。 这样的帮助,庄笙没法拒绝。至于孟衍是怎样让节目组接受他的加入的,则不是庄笙所考虑的问题了。 为了不露出马脚,庄笙事先对莫霏霏参加的节目进行了解。 这是一款叫作《奔跑吧,灰姑娘》的真人秀综艺节目,由七名女明星和一名明星组成。男星实则打酱油,重点是七名女星进行各种比拼,决出优胜者,由灰姑娘进化为公主,坐上南瓜马车接受皇冠加封。 庄笙看完之后心里唯一的想法是: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而他担任的“管家”角色,则是负责指导七位“灰姑娘”日常事务兼作裁判。“灰姑娘”们通过学习做家务晋级成为“公主”,至于不会做家务的是“公主”会做家务的才是“灰姑娘”这种逻辑,是不需要考虑的。 在庄笙来之前,节目已经录制过一段,之前的扮演管家的男星“身体不适”,于是庄笙空降替代了他。庄笙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平时也不关心娱乐新闻,自然不知道自己的横空出现对节目组的人员造成什么样的冲击,私底打探不到他的底细时又变得更加敬畏。 他先是将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单都过了一遍,暂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倒是跟那个莫霏霏接触短短时间,发现她的本性确实与对外塑造出来的人设相差甚远。 “你是猪吗?说过一次的话为什么还是记不住。我能和她们用一样的东西吗?”化妆室里,莫霏霏一边涂指甲油,一边训斥自己的助理,语气并不如何激烈,而是透着一种漫不经心——只是那明晃晃蔑视的眼神,时不时往旁边飘去一瞬,仿佛看地上尘埃似的。 “是,我这就去换。”助理垂头不敢辩解,把台上一款粉底收了起来。 助理匆匆离开,莫霏霏的经纪人走了进来,看她不高兴的样子,忙哄了几句。连哄带夸的,莫霏霏脸上终于见了点笑容。 “真是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邀请,要不是早签了合同,我才不会自降身价跟那些人一起做节目呢。” “是是是,这不节目需要有大伽压阵吗?我们霏霏最是善良,陈导都求到跟前了,这个忙自然是要帮的。”经纪人知道莫霏霏喜欢听什么样话,于是将实情拆开,进行任意地编排。 莫霏霏这话听得舒服,忘记刚才的不快,笑容真实了些,“不过,那驾马车做的倒是漂亮。” 最后成为公主的人,会坐上那驾南瓜马车,在城堡外巡视一圈——其实就是在跑道上走一圈。 或许是为了贴合灰姑娘的主题,那驾马车做的确实不错,又豪华又漂亮。轮子是用精钢打造,上面还有镂刻画纹。高大宽敞的马车用两匹白马拉动,坐在上面别提多舒服了。 七名女星在看到马车的第一眼便被迷住,粉红少女心全然苏醒。录制节目什么的丢一边,以各种角度各种姿势跟南瓜马车狂拍合照。 为此,莫霏霏还生了好一会儿气,因为她是节目组内定的冠军,最后能坐上马车的只有她。 庄笙换上一身黑色燕尾服,更显得腰细腿长,中世纪古堡精英管家的气质扑面而来,一众围观女性捧脸尖叫。 今天要PK的是厨艺,几位女星多多少少都会一点——即便不会,摆个样子拍几下还是没有问题的。 倒是庄笙,真正的厨房杀手,黑暗料理界的佼佼者。不管看多少菜谱或做菜的视频都是枉然,导致他在国外那么多年,硬是靠外卖和泡面支撑了过来。 所以,于厨艺而言,庄笙动手能力为负,但理论知识扎实。他想来只动动嘴教别人应该很容易,但实际情况却是—— “放20毫升油,10克盐。” “……那个20毫升是多少?” “……” “火力控制在180摄氏度,水烧到70摄氏度就可。” “……70摄氏度是多热?” “……” “萝卜切成4*4厘米方块状,在排骨炖半个小时后放入。” “……那是——多大?” “……”庄笙沉默一会儿,掏出把直尺递过去。 众人:“……” 问到后来那几名女星已经张不开口,因为每次问题问出,年轻管家默默看过来的眼神,都让她们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傻子,所以才会问出如此弱智的问题。 一节课下来,老师和学生俱都身心疲惫。然而导演却觉得这一段播出去说不定会爆,容貌精致的青年,一本正经用做实验一样的严谨态度,教漂亮的女人做菜。若不看现场只听青年的声音,谁都不会想到这是厨艺教学,还会以为是在实验室里做严谨的化学实验。 休息时,其他人想过来跟庄笙联络下感情,好让接下来的拍摄更顺利些。只是不等走近,就看到年轻的管家接起电话,匆匆往外走去。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位管家小哥不像是来录节目,好像有其他事情的样子,录节目只是走过场。”一位女星对旁边的人小声说道。另位一个人意外地看她一眼,惊呼道: “教得那么认真还是走过场?你对录制综艺节目有什么误解?” 走到无人处打电话的庄笙并不知道身后有人议论他,他静静听电话那头的人说完,神色愈发冷肃。 “好,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他没有马上离开,站着没动。过了会儿手机震动了下,有新的邮件发送过来。庄笙打开邮件,一目十行快速看完,神色更冷。 最新那名死者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死亡时间是凌晨四点左右。考虑到冻死所需要的时间,他至少在冷冻库待六个小时。也就是昨晚十点前,林深就已经绑架了死者——那个时候,他正在跟孟衍吃夜宵。 庄笙的手无意识握紧。 凶手仿佛是在嘲笑他:看,我给了你线索,你还是抓不到我。 在邮件最后,有这样一行字: 若要长寿,得享幸福,就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 ——那是凶手留下的,针对死者的判词,出自《圣经》。 第14章 轮裂 犯妒忌罪的死者,在生活和工作上都不如意,喜欢抱怨,但他并不敢与人正面争锋。他有自己的发泄方式——藏身于网络,用激烈恶毒的言辞四处攻击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键盘侠。 他所有留在网上的言论,都充满了负能量。无论看没看过的电影,皆打零分,并写下“编剧脑子有病,导演就是骗观众钱”诸如此类的留言;看到好人好事类的新闻,便说是作假或说“明明那么有钱,却只捐那么一点,小气!”这样的话;小说全部看盗版,并在看完后特意跑到原作者文章下评论,“作者小学没毕业,写的全是一堆狗屎”,还要打上负分。 在他眼里,做慈善都是炫富,努力工作的是笨蛋,积极乐观的是傻逼。所有人他都看不顺眼,认为对方不配得到所拥有的东西。同事升个级,他能开小号跑对方微博下骂一个月脏话,还有各种诅咒,逼到对方删号才罢休。 这种人,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叫“红眼病”。所以他在被冻死前,眼睛被缝上了。 “在看他网络上的发言时,我心里其实一直憋着股邪火,有种想要砸电脑的冲动。后来记起,这个人已经死了,死得还比较惨,心里竟然觉得很解气。史队,你说我这样想是不是很不应该?”许解问旁边的史柯,脸上的表情有些迷茫。 史柯正在看监视器,百忙中抽空瞅了许解一眼,“知道前面几名死者的底细后,是不是同样感到有些解气?” 许解愣了愣,仔细回想一下后,脸上表情更加羞愧。 “即便他们有罪,也不是某个人可以评判的,更不应该由个人,施加惩罚。”史柯说着回头看向许解,拍拍他的肩正色道,“所谓国家机器也是由人组成的,是人就有情感和偏向。你可以保留自己心底想法,但记住,我们穿上这身衣服,就要做对得起这身衣服的事。” 许解低头想了许久,再抬起头来时,脸上已经一片坚定神情,“史队,我知道了。” “知道就快干活,那么一个大活人,不信就找不到一丝痕迹。” “遵命,长官!” 节目录制并不需要庄笙全程参与,他只在需要的时候出现即可,重点是拍摄七名“灰姑娘”怎么在节目组这个“后妈”的刁难下,完成各种日常任务。 一天的拍摄即将结束,姑娘们将根据综合排分选择自己今晚住宿的地方。第一名的住处是酒店豪华套房,配有按摩浴缸,累了一天的七位女星,都想住豪华套房放松一下。 导演宣布分数,听到自己只是排在第二名,莫霏霏的脸色当下就变了。属于第二名的住处其实也不错,是充满异域风情的特色客栈。 但在莫霏霏想来,既然有最好的,那当然只能留给自己。她也没闹,说第一名应该是自己之类的什么的,只摸了摸自己的脸,用不咸不淡的语气说道: “差的环境会让我皮肤过敏,我就不住节目组提供的房子了,自己掏钱到酒店订一个房间。” 话音落下,空气变得寂静起来。导演和另外六名女星都有些尴尬,导演试着说服莫霏霏。 “霏霏啊,你们入住后还有一小段拍摄。你的那间房特别的漂亮,我去看过真的,很符合你的气质啊。” 莫霏霏轻飘飘抛过去一个眼神,“你的意思是,我有非常符合第二名的气质?”说这话时,加重了“二”这个字的发音,导演瞬间明白过来症结在哪里,不由更加为难。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排名按分数来,今天每个人得多少分都有记录的。”意思是不好再改,莫霏霏看着他,但笑不语。 庄笙站在人群外围,他没有去看莫霏霏,而是留心观察周围的人。大多数人跟着导演一起着急,因为录完最后这一段他们就可以下班了,这样僵持下去,他们也得跟这儿耗着。 还有一些人,眼神不耐,脸上露出“又来”的表情。 看来莫霏霏这样的行事不是一次两次,庄笙得到一个结论。 扫视一圈下来,庄笙发现莫霏霏的助理不在这里。 僵持了一会儿后,得第一名的女星提出跟莫霏霏换房间。莫霏霏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眉毛一挑,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的语气。 “酒店房间是给冠军住的,我作为亚军住进去,名不符实吧。” 得第一的女星性格有点大大咧咧,“哎呀,这个节目本来就是为了好玩,名次不重要。霏霏姐要喜欢,第一的名次也让给你好了。” “让给我?”莫霏霏跟着重复一遍。 女星愣了下,福至心灵地说了句,“不是让,霏霏姐这么厉害,第一本来就该是你的。” 莫霏霏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对方的赞美,还有名次跟房间。 庄笙跟着莫霏霏来到入住酒店,却在大厅看到了她的助理,看起来像是早已等在那里的样子。 这个莫霏霏难道一开始就知道别人会把房间让给她? 庄笙看着莫霏霏进了房间,便在她对面订了间房住下。 晚上吃饭时,庄笙在餐厅遇到莫霏霏与她的助理。小助理不知又犯了什么错,正在低头挨训,莫霏霏端着杯红酒,一边喝一边数落。一顿饭时间下来,小助理什么都没吃,倒是莫霏霏酒喝得有点多,脸颊绯红,有了醉意。 小助理扶着莫霏霏回房,经过庄笙身边时认出了他,似乎吓一跳。像受惊的兔子般眼睛红红看他一眼,又快速低下头去。 庄笙看她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每次被莫霏霏骂时只低着头不说话,从来没反驳过。再看莫霏霏靠在她肩膀上,几乎快要睡过去。 “回去后吃点东西,就早点休息吧。”庄笙干干巴巴叮嘱一句,说不出更多安慰的话。 小助理有些意外地看他一眼,有些感动的样子。 “谢谢。” 莫霏霏离开餐厅后,庄笙也没什么食欲,随便吃了点填肚子,便起身回房。 电梯在十一层停下,门“叮”地一声打开,走进来一个人,看到庄笙在里面吓了一跳。 “庄、庄先生。” 这小助理的胆子看起来真的很小,难道是被莫霏霏骂太多? 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庄笙对小助理点了点头,视线落在她的手上——是一盒面膜。 “霏、霏霏姐要的,我忘记给她了。”小助理低着头,不敢与庄笙对视。 小助理住在十一层,庄笙与莫霏霏住十二层。想来是将莫霏霏送进房间后,莫霏霏清醒过来要敷面膜,于是差遣小助理回自己房间去取。 到了十二层,电梯门打开,迈步出去前,庄笙忽然开口问道: “你跟了莫霏霏多少时间?” 小助理吓一跳,反应到庄笙问的什么后,回答的声音细若蚊蝇,“三、三年。” 看小助理脑袋几乎要垂到胸口,庄笙没有再问什么。 小助理走到莫霏霏的房门前,边敲门边喊,喊了好几声门才打开。莫霏霏似只给小助理开了门没搭理她,小助理站在门外有些尴尬。她转过头朝刷了卡还没进去的庄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己推门走了进去。 庄笙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这个莫霏霏的性格,实在有些糟糕。 这一夜,庄笙又没怎么睡着,总觉得门口有动静似的,他甚至爬起来看了好几次。早上不到六点便起了床,洗漱好后去餐厅吃早点。出门时他特意朝莫霏霏的房间看了眼,没有动静,应该是还没起来。 庄笙吃完早点回房,呆到七点半左右,外面响起敲门声。庄笙打开门,看到小助理站在门外,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庄先生,我喊了半天,霏霏姐一直没开门。” 庄笙心里咯噔一下,面色微变,快步走向莫霏霏房门前,“你打她电话了吗?” “打了,电话一直没人接。”小助理眼睛红红的,急得快要哭出来。 庄笙敲了几下,无人回应,他果断打电话叫来酒店的人开门。 房间里很干净,看起来是收拾过的样子。只是梳妆台比较乱,瓶瓶罐罐摆满了,上面还随意丢着用过的面膜。 床上的棉被随意掀开一半,似乎是主人起床后没有叠被子。 庄笙检查一圈下来,没发现任何外人闯入或打斗挣扎痕迹。 “会不会是提前去拍摄基地了?”庄笙问小助理。拍摄九点钟开始,明星一般会提前半个小时去做准备。 “不、不知道。”小助理的表情看起来茫然而又害怕,“霏霏姐以前没有这样过。” 庄笙心里不详的预感愈浓,打电话给导演简单说明情况后,赶往今天要拍摄的地点。 二十分钟后,庄笙在拍摄基地门口遇到同样赶来的导演等人,一行人急匆匆往里走去。到处找了一遍,没看到莫霏霏身影。这时有人说道: “我之前看霏霏姐很喜欢那驾南瓜马车,会不会是看马车去了?” 庄笙的心莫名一紧,不知想到什么,脸色瞬间苍白起来。 马车没有套马,放在临时的库房里,库房很大,用来存放节目组不好随身携带的设备和道具。 门刚打开,一股浓烈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一个女生在看清里面的情形后,顿时崩溃般地尖叫起来,其他人逃也似地往外冲,扑到墙边呕吐不止。 庄笙浑身冰凉,一颗心沉到谷底。他迈着沉重的步伐往前走,慢慢看清库房里的情形。 一地鲜血和尸块,延伸到马车车轮之下。精钢打造的车轮已经变形,上面挂着看不出形状的肉块,将轮子堵塞住——那是人体被塞进轮子,轮子滚动将人体活活绞碎造成的。一颗人头被绑在上面,滴滴答答淌着血——头颅被鲜血浸透,几乎分辨不出五官。 在旁边的墙壁上,用暗红的血写着几个英文字母:DO YOU LIKE THIS ——这是,轮裂。 第15章 审讯 被绑在马车车轮上,处以“轮裂”之刑的正是莫霏霏。 里面的情形太过惨烈可怖,有一名女生被吓得昏了过去。莫霏霏的助理看起来那么胆小,在见到那副场景时,也是骇然欲绝,虽然没有昏倒,却也是瘫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所有人中,或许只有庄笙看起来稍微镇定些。他掏出电话打给孔东宁,简单将事情讲了,然后挂断电话,依旧直直站在那里,眼睛盯着车轮上那摊血肉,半天没眨一下。 身后不知何时变安静起来,只剩下庄笙一个人,他恍然未觉,只是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庄笙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他的视野里只有一片刺眼的腥红,那浓稠的血味像要黏在身上一样,钻入皮肤,挥之不去。 被血浸过的头发糊在脸上,露出半只眼睛,直直望着庄笙。似乎还在痛苦地嘶嚎,责问他,为什么现在才来。 庄笙只觉整个人被泡在冰水里,那么那么冷,冷得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不知在这样的酷寒中煎熬多久,一股轻柔的力道将他拢住,后背贴上温热的胸膛。宽厚的手掌轻轻盖住他的眼睛,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轻哄: “笙笙,不要看,不要再看了。这不是你的错,不是。” 热量慢慢恢复,注入四肢,身体不再那么冰冷。眼睛虽然被挡住什么都看不到,却觉得非常安心。 “衍哥哥。”庄笙嘴唇轻启,喊出了那个被压在记忆深处的称呼。 “嗯,我在。”孟衍将庄笙紧紧搂在怀里,眼中满是心疼和一丝隐藏的愧疚。 “衍哥哥。”庄笙又轻轻喊了声,似乎从这一声声呼唤里汲取着力量,无何何种境地,只要念着这个名字,就可以坚强起来。 “我在,我在。”孟衍被他喊得心脏揪痛起来,然而除了一遍遍回应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庄笙慢慢恢复力气,扳下孟衍的手,转身仰头看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会抓倒他,我一定会抓到他。”轻缓的语气有着不容忽视的坚定,孟衍凝视他半晌,最终大掌盖上他的头,轻轻揉弄了下,含笑说道: “好,我帮你。” 青年的眼睛一下明亮起来,像璀璨的宝石散发出光芒。 史柯很快带人赶到,将现场封锁起来。庄笙回到酒店,调取酒店的监控。 “凶手一定在酒店出现过,将莫霏霏从酒店带到库房,期间没有任何人察觉,他是怎么做到的?” 庄笙从昨晚八点的监控开始看,那正是他在餐厅吃饭看到莫霏霏的时候,之后就是在小助理给莫霏霏送面膜时又见到一次——不,那次莫霏霏只是开了个门没露面,所以,并不确定门后是不是站着莫霏霏本人。又或者,根本没有人。 庄笙刚看了没几分钟,猛地站起来,满脸震惊。 “怎么了?”孟衍看到画面里那个小助理扶着莫霏霏从电梯里出来,没看出哪里不对。 庄笙脸色微白,看着他,声音有点干,“莫霏霏的房间在十二层。” 这下,孟衍的神色也变了。他刚刚看得很清楚,那两个人从电梯走出来时,亮着指示灯的数字是——“11”。 监控视频里,小助理将莫霏霏扶进一个房间。过不几分钟从里面出来,然后又拐入旁边一个房间,出来时手上便拿着庄笙所看到的面膜。 庄笙的脸色一点点变难看,很显然赵晓雨在电梯与他的“偶遇”是刻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不起疑,以为莫霏霏一直待在自己房间。 大概半小时后,那个房间的门被打开,一个戴着黑色帽子和口罩的男人走了出来,手里拖着一个灰色拉杆箱。 男人不慌不忙,显得镇定而从容,他缓步走在过道里,就像一名出来旅游的人,举止间透着股优雅闲适。 进电梯前,男人停下脚步,偏头向摄像头的位置看来——虽然男人戴着口罩看不到表情,但庄笙就是知道,望向摄像头时,那个男人在笑,好似在问。 ——喜欢吗? 那是,林深。 —— 作为最后一个见过莫霏霏的人,小助理在开始时就被警方问询过。她当时的说辞是,给莫霏霏送完面膜后就回了自己房间,还是庄笙给她做的证。 现在想来,这位小助理的演技一点都不比做为演员的莫霏霏差。 “赵晓雨,我再问你一次,你最后见到莫霏霏是什么时候?在做什么?”审问室里,史柯紧紧盯着小助理的眼睛,对她进行审问。 赵晓雨还是那副胆小懦弱的样子,史柯声音稍大一点都能把吓到。坐进审问室快半个小时了,始终低着头未发一语。史柯的耐心快要耗尽,打开手边文件袋,将一叠照片丢到她眼前,拍着桌子问: “我问你,他是谁?你为什么把莫霏霏送进这个男人的房间?你是与他串通好了吗?你们什么时候勾搭上的?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你说还是不说!”最后一问史柯猛地一拍桌子吼了出来,吓得赵晓雨瑟缩一下,然而她还是保持低头姿势,一个字不说。 史柯看得心里窝火,简直恨不得给她动刑。 外面,庄笙与孟衍通过玻璃看着里面的情形,越看,庄笙眉头越是皱起,但他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庄笙的手机震动起来,他接起来听了一会儿,说了句“我知道了”便挂断。 孟衍朝他看来,庄笙对他点了下头,然后闭了下眼,平复下身上的焦躁,然后推开审问室的门走了进去。 庄笙没有坐下,他站着望向赵晓雨,神色淡然,语气听来很是平静。 “赵晓雨,周娜是你的姐姐,对吗?” 一直没有反应的女孩,蓦地抬头望向庄笙——史柯这个时候才看清她的表情,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里面闪动的不是害怕,而是伤痛和一丝茫然。她此时瞪大眼睛看着庄笙的样子,更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泪珠挂在睫毛上,仿佛下一刻就会掉下来。 “周娜?周娜是谁?”史柯不解地问了一句。 庄笙缓慢回答,眼睛却还是看着赵晓雨,“四年前,周娜与莫霏霏同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艺人,获得的资源都差不多。一次,两人同时竞争一个电影角色,周娜赢得了这个角色。但是,她并没有演出。因为电影开拍后不久,曝出周娜靠潜规则上位,与多位合制作人导演等存在不正当关系,还流出一些不雅照片。网上舆论一边倒,纷纷喊着周娜滚出娱乐圈。”庄笙说到这里顿住,神情复杂地看着此刻泪流满面的赵晓雨。 “事件最后的结果,周娜退出娱乐圈,不久后在家自杀身亡。” 史柯听完后心情复杂,他虽然没直接接触过娱乐圈,但那个圈子里的事情还是听过一些。那个圈子里发生的事情,还真不比他每次办案遇到的干净多少。 庄笙看着赵晓雨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出最后的话,“周娜,是你同母异父的姐姐,你为了给她复仇,所以才来到莫霏霏身边做助理的,是吗?” 赵晓雨一下子崩溃,冲庄笙喊起来,“那个女人难道不该死吗?!她容不得别人比她优秀,姐姐只是获得一个配角角色而已,她就故意曝出那些黑料,还找人抓住姐姐,逼她拍那种照片。” “拍那种照片?”史柯眉头拧成一团,有点难以置信。 “她以为自己是真的女王吗?可以随意欺辱人?把人逼出圈子还不够,非要逼死了才甘心。这样的人,难道不更应该死吗?!” “那么,你等了三年的时间,为什么不自己动手,还要等到与林深合谋?”这是史柯心中的疑问。 赵晓雨情绪暴发得快,收起来也快,她再次闭上嘴巴,撇开头露出倔强的神情。 庄笙神色一黯,声若叹息,“你下不去手,是吗?” 赵晓雨眼珠微颤,嘴巴抿得更紧。 “你想为自己姐姐报仇,却下不去手杀人。直到林深找到你,你只要稍微配合一下,林深会替你惩罚莫霏霏,并保证她死得痛苦。”虽然是推测,但庄笙的语气却淡然中透着肯定。 史柯听完,睁大眼睛看着赵晓雨,“人虽然不是你杀的,但做为从犯,你还是要被判罪坐牢的。” 赵晓雨回答他的,只有固执的沉默。 庄笙在史柯身边坐下,他看着赵晓雨,轻声问:“告诉我,林深在哪里?” 赵晓雨单薄的身体似乎轻颤了下,她竭力避开与庄笙对视,不对他有话做出回应。庄笙没有生气,神情依然平静。 “他需要你做的事情,你已经做完了;你希望他帮你做的,他也已经替你完成。你没有必要再为他隐瞒,难道你真想在监狱里过一辈子吗?” 赵晓雨似乎有所触动,想要说什么,嘴巴张开动了下,又把头垂了下去沉默不语。史柯等得心焦,站起来身体前倾,几乎半个身体压在桌面上。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林深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他杀了莫霏霏,还会再去杀其他人。明知道这样,你难道还要袒护他吗?你为了自己姐姐复仇害了一个人还不够,还要去害更多的人,那这样跟刽子手又有何不同!” “我不是!”赵晓雨脸色发白地喊了一声,顿了顿,加重语气重复一遍,“我不是。”她抬头看向庄笙,眼里透着固执的神气,“他帮了我,我不能帮你们抓他。” 见赵晓雨如此冥顽不灵,史柯气得狠踢椅子,发出“哐当”巨响。审讯室的门应声打开,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史柯一看到他赶紧把腿收回站好,送上一个讨好笑容。 “孟二哥。” 孟衍往地上淡淡扫了一眼,史柯反应很快,扑过去将踢倒的椅子扶起,还很狗腿地用手擦了擦。孟衍见此没有多说什么,他直接走到赵晓雨身边,低身俯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 赵晓雨的眼睛蓦地瞪大,震惊地扭头看向孟衍。 而孟衍神色淡淡,好像什么都没说一样。 第16章 烟火 拿到赵晓雨给出的地址,史柯赶紧带上一队人马出发。 车上,史柯开着车却显出坐立难安的样子,不时透过头上的镜子看向后座。孟衍与庄笙一起坐在后座,从上车到现在,两人谁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压抑。 又过了几分钟,史柯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静,问出刚才就想知道的答案。 “孟二哥,你到底跟赵晓雨说了什么,她为什么就松了口呢?”之前他与庄笙轮翻审问那么久,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硬是抵住压力,咬死不说。结果孟衍只一句话,便让她乖乖说出了地址。 组长不愧是组长,虽然特别组已经不复存在,但只要组长出马,什么事都不在话下。 孟衍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看向身边仿佛情绪有些低落的庄笙。 “笙笙想到了吧?” 庄笙耷拉着脑袋,看起来有些泄气,闻言看了孟衍一眼,然后又低下头,轻轻点了点。孟衍摸着他的头安慰: “你经验不足,想不到是应该的,不必为此感到丧气。” “我应该想到的。”庄笙还是不开心。 孟衍叹了口气,“笙笙,你虽然有心理学博士学位,通知人的心理,但那是一般人的心理。而世上有一部分人,心里在想什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那是无迹可循的。” “可是你知道。”庄笙说。 孟衍沉默下去,不知想到什么,眼神有些幽远。衣袖被扯了下,孟衍回神,对上庄笙担忧的眼神,他顿了顿,轻笑着回道:“那是因为,我已经跟这些人,打过多年交道。” “我说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一个人的存在?”前方传来史柯不满的抗议声,“可怜一下我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思维迟钝,没办法跟上你们这种天才的思路——所以,孟二哥你当时到底说的是什么?” 孟衍抬头扫了史柯一眼,语气冷淡地道:“我告诉赵晓雨,林深最后要杀的一个人是谁。” 史柯听了一急,顾不得如此明显的差别对待,追问道:“是谁?” “林深。” 史柯把在方向盘上的手一滑,差点跟旁边的车撞上,“你说谁?林深?他要自己杀自己?!” 孟衍垂下眼帘,声音也低沉下来,“最后一宗罪,愤怒,滥用正义心,惩罚他人,是林深自己所犯下的罪。” 史柯凌乱了,“不是,他不是把自己当什么上帝使者,是替天行道吗?怎么又把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愤怒’挂上钩,要杀掉自己做惩罚呢?难道是因为自责?” “天降责罚,他是执行者。同时,他也是凡人之躯,执行过程中以身触戒,当然也要受到惩罚。林深的信仰疯狂而纯粹,他不认为这是杀掉自己,而只是杀掉那具肉身。”回答的是庄笙。 史柯听了不寒而栗,“肉、肉身?他不会以为死后还有灵魂,能上天什么的吧?” 说完后看后座两人谁都没回答,然而脸上神情似乎是默认了,史柯只觉自己三观受到了强烈冲击。 疯子很可怕,搞封建迷信的疯子更可怕。 —— 赵晓雨给出的地址是一栋暂停施工的建筑楼。二十多层的高楼已经初步成形,只是两边的墙还没建成,也没有装上门窗。 车子在大楼前的空地停下,除了孟衍和庄笙外,史柯还带了十几个人,分散开来准备搜查大楼。 庄笙站在楼前,打量这栋半成品高楼,四周随意散落着一些废弃的施工建材,地上铺满水泥灰。很安静,没有机器轰鸣,周围也看不到一个人。 但,庄笙有种感觉,林深就在这栋楼里,等他们来——确切地说,他等的是孟衍。 孟衍将庄笙护在身后,两人一起爬向楼顶。虽然两人之间没说一句话,却很有默契地将视线投向顶楼。 因为还没建成,自然没有电梯,所以两人只能走楼梯爬上去。二十多层楼,庄笙爬得有些吃力,于是到后来孟衍伸出一只手拉他,便没有拒绝。 十分钟后,两人终于爬到楼顶,孟衍站在庄笙前,伸手慢慢推开前面的门。 楼顶有风,看起来要比地面干净。天台边缘,一个披着黑色风衣的男人背对他们坐着,似乎在欣赏远方的风景。 “你们来了?”男人开口,庄笙一下便听出是那天录像里的声音,不由有些激动地想上前,被孟衍抓住手。 孟衍将庄笙拉到自己身后站好,向前走了几步站定,神色淡淡望着那个背影,语气波澜不惊。 “你想见我,直接来找我不更快。” 林深坐着没动,“那样不就太没意思了。何况我请你来,是想送你一个小小的惊喜。” 孟衍问:“什么惊喜?” 林深答:“别急。看,这不就来了吗?” 前方不远处响起“咻咻”破空声,那片带着浅浅灰色的天空,在庄笙眼中,炸开五颜六色的花。一朵又一朵,热烈而热闹。 白日烟火,依然也能照亮天空。 “请你看烟花。” 烟花在空中炸开的“啪啪”声中,林深的声音清晰响起。 “你来的有些晚,不过还好没错过这场烟花。” 孟衍的声音依旧平静,“你邀请人的方式,可以更直接点。” 林深讶异地回过头看向孟衍,“我告诉了赵晓雨,难道你没问她?” 他们自是问了,只是赵晓雨谁都没告诉而已,直到孟衍出面。 庄笙瞪了眼林深,他有些意外,做出那样丧心病狂事情的人,看起来竟这样平静,显得非常彬彬有礼的样子。 而他显然只拿赵晓雨当工具,根本不顾她的死活。 “赵晓雨因为你帮了她,一直不愿说出你的下落。而她之所以告诉我们你在这里,是知道你要自杀,希望我们能够阻止你。” 庄笙语气里的不满让林深挑了挑眉,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一瞬,勾唇笑了笑,意味深长地看向孟衍,“你本该不受束缚,却情愿自己套上枷锁,那样平泛无味的生活,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地方吗?” 庄笙听得眉头大皱,听不懂他是什么意思,想冲上去问,被孟衍挡住。 孟衍安抚地握了握庄笙的手,神色没什么变化,看着林深哼笑一声,“我没你那么重口味,错把炼狱当人间。”他垂眸,眼底浮过幽幽冷光,“你有自己的乐趣,我,自然也有我的。” “哦,是吗?”林深可惜地叹口气,把头转了回去,语气淡淡,带着一丝可惜,“我还以为,我们是同一种人呢。” 庄笙猛地看向孟衍,不知为何,听到林深这句话他心里莫然有些不安。孟衍不动声色,眼中却划过冷光,“同一种?哪种?” “自然是——”林深猛地抬高音量,调子拉长,从地上站了起来,缓缓转身,慢声吐出三个字。 “非常人。” 话音落下,他掀起身上披风往后一扔,黑色的披风像旗帜一样在风中展开,飘落。 庄笙与孟衍两人在林深站起来扔掉披风时,脸色俱都一变——只见在林深的脖子与四肢上,都有一根钢丝缠绕住,钢丝的另一头在他身后延伸到楼顶边缘。 庄笙意识到了什么,心脏仿佛被一只手给捏住,有种喘不气的感觉,他下意识紧紧抓住孟衍的胳膊。 七宗罪里,与愤怒对应的惩罚是——活体肢解。 ——这个人不但要杀死自己,他还想出这样极端的法子,要把自己活生生肢解掉,如同古代的五马分尸之刑。 这是怎样疯狂的一个人。 或者,他还能称其为“人”吗? 孟衍感受到身后之人的轻颤,他握紧那只抓住自己胳膊的手,眼睛依然还盯着前方的林深。 “或许你我有些跟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但,不管你觉得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你所犯的罪行,我便是会抓你的人。” 林深张开双手,脸上慢慢浮起笑容,他笑得夸张,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整张脸看着有些扭曲——直到此刻,这个人终于显出一点和本性相符的癫狂。 烟花不知何时已经放完,天空恢复宁静——然而此时的宁静,却没有让人觉得安宁,反而让人感到一阵心悸。 一片寂静中,林深的声音清晰而响亮。 “是吗?你要判我的罪?这世上,无人可以判我的罪!”他说着往后退,脸上夸张的笑容仿佛变成面具一样贴在上面剥离不去。 “孟衍,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只有我的选择才是有意义的。” 他说着向后一仰,身体一晃,眨眼从庄笙的视野里消失。 庄笙有一瞬间的呆愣,然后突然反应过来似的往前扑去,还没扑到天台边缘,孟衍将他扯了回来按在胸口。 “笙笙,别过去。” 庄笙整个人有些虚脱,软软地靠在孟衍身上——如果不是孟衍腾出只手扶住他,他恐怕连站都站不稳。 “他跳下去,会怎样?”庄笙声音轻飘飘地问。 孟衍看着眼神发直,所有力气仿佛被抽离的庄笙,又担忧又心疼,哪里还管得了别人跳楼会怎样。 “笙笙,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之后的事情你不要再管,我送你回去休息。”怀里的人面色苍白,眼底青黑,明显这几天都没睡好。 庄笙用力闭眼,又睁开,努力控制呼吸,强行让自己镇静下来。 “七宗罪,终究还是、完成了。”庄笙深呼一口气,力气一点点回到身体,他推开孟衍自己站好,目光落在林深跳下去的地方。 “在这个案子里,我什么都没做到。没能够阻止凶手杀人,就连凶手,都是自我了结的,没能将其抓捕。我——”庄笙闭了闭眼,声音压抑而苦涩,“比不上爸爸,也比不上你。” 之前凶手在眼前跳楼表情都没怎么变化的孟衍,此时听到庄笙这句话,脸色顿时一变,变得紧张起来——尤其看到他逼迫自己冷静起来的样子,心里更是一阵揪痛。 当年那个他捧在手心,连水果刀都舍不得让他拿的孩子,未想多年之后,竟要一再直面这样的血腥场景,还不敢露出害怕表情——他那么保护在意的孩子,没了自己的保护,被生生逼迫着长大,而他看在眼里,却一点没感到欣慰。 孟衍不由在心中问自己,当年那样的选择,到底是对是错。 “你这孩子,说什么傻话呢,有你这样比的吗?”孟衍双手把住庄笙肩膀,低头看着他的眼睛,“无论是庄叔叔,还是我,从来没想过让你选择这条路。但如果你喜欢,我也不会反对。只是你要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不是所有的罪都能够被发现和阻止,也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我进入这行十多年,抓过的凶徒不计其数,可还是有破不了的案子,抓不住的罪犯。” 孟衍说到这里抬起庄笙的头,望着他湿润的眼睛,看他像小时候那样受了委屈强忍住不哭,心底不由一片柔软。 “笙笙,这件案子,你已经做到自己该做的,就不要再有任何愧疚和自责。” 庄笙望着眼前这个男人,温柔的眼神显得温柔而可靠。这样静静凝视自己的样子,仿佛眼中只有他一个人。 这人从来这样强大,弱小的总是自己。 他必须更加努力,让自己像男人一样变得坚不可摧——只有那样,才不会再次被送离这个人身边,也才可以,一直一直,守着他。 看着打起精神,眼中莫名燃起斗志的青年,孟衍虽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很快将其抛之脑后,为青年的重新振作高兴起来。 看来他虽然隐退一年,功力还没退化,做起思想工作来,成效还是很不错的嘛。 —— 史柯带着人搜遍整栋大楼,后来在烟花响起时,跑去把放烟花的人抓住。一问才知道,人家只是收了钱按吩咐到点在这里点火而已。 返回大楼后,看到楼顶有人,立马带人冲上去。冲了不到一半,有东西从楼上坠落,拉着长长的钢丝,钢丝上坠着东西。 从史柯所在的位置,正好看到其中一根钢丝吊着只血淋淋的胳膊,因惯性作用高高向上弹起,鲜血挥洒半空。 史柯跑到边边,探出头往楼上看,然后就吐了。 从楼顶垂下五根长度不一样的钢丝,每一根钢丝上都吊着血淋淋的尸块,分别是人的四肢——挂在最上面的,是颗血淋淋的人头。 地面上摔成肉泥的,是一具没有四肢和头颅的躯干。 但我还要守多少诺言,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眠,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安眠。 ——罗伯特.弗罗尼斯特 第二卷 末日谈 第17章 夜林 被理智抛弃的幻想,制造出不存在的怪兽。 ——弗朗西斯哥.戈雅 夜晚的森林安静辽阔,在朦胧月光的笼罩下,森林里所有的生物都沉睡了——嗯,只除了,有数不尽精力挥洒的年轻探险者们。 一片空旷的地带,燃起明亮篝火,旁边扎起三顶帐篷。几个年轻人围坐在篝火旁,吃着,喝着,兴奋地聊着天,不时还一起欢唱几句。 “这才是真正的野营,在公园里扎个帐篷睡觉,还不如直接睡大街呢。” “就是,所谓的自然景色人工开发痕迹大重,又或者去的人多了,早失去了那种、那种——野趣,对,野趣的味道。” “所以不枉费我们刻意绕开森林管理员,专找没路的地方走,腿都快走断了,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无人踏足过的地方——到了晚上,怎么喊都没人管。今天到的时间有些晚,等明天天亮后,我们要好好去探险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岩洞之类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古墓呢。” 红红的火光映照下,几张年轻的面孔显得非常有活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手中啤酒喝多了的缘固。 时间已经不早,但几个年轻人似乎越说越兴奋,半点要睡觉的意思都没有。热闹的讨论声中,有人刻意压低声音神秘地说道: “嘿,你们有没有听过一个传闻,说这片森林里隐藏着可怕的怪物,专挑落单的旅客吃掉。所以千万不要一个人进入森林,万不得已时,就烧一堆火,越大越好,这样怪物就不敢靠近了。” 这人的话音刚落,他的同伴发出整齐的嘘声。 “这种骗小孩子的话还拿出来说,幼稚不幼稚。” “不要污蔑小孩子——这连小孩子都不相信了好吧。” “也不是完全骗人的吧,如果没有一点事实依据,也不会有这样空穴来风的传闻——今天中午吃饭时我听当地人聊天,说每年都会有人进来了却不见出去。我上网查了下,也确实提到过这样的事。” “这片森林面积这么大,被开发过的不到十分之一,谁知道那些跑来玩的人,是不是像我们这样另外找了条路离开。再说了,那些热门景点都会发生些意外,这么大的森林,真发生点什么,也不算稀奇事吧?” 最后这句话,引发新一轮的讨论——或者准确来说,更像是讨伐。 “别动我的酒,我去撒泡尿,回来继续。”有人站起来,酒喝的有点多,需要放出去一点,人也有点摇摇晃晃。 他背着火光,走入黑暗的森林。 剩下的人继续喝着,因为有些喝高,话题越来越天马行空,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时间慢慢流逝,有人感觉到不对劲。 “只是去方便一下而已,怎么要这么久,难不成还自己挖了个茅厕?” 开始时还有人调侃,随着时间越来越长,终于所有人都感觉到不对劲,热烈的讨论声停下来,彼此对望。 “不会是喝醉,倒在哪里睡着了吧?” 最后他们提议去找人,因为同伴中有两个是女生,被留下来,另外三名男生往先前那人离开的方向去寻找。 三人拿着手电筒,一边往前走一边喊那人的名字,没有听到任何回应。就在他们以为那人可能真躺地上睡着了时,身后传来一声尖叫。 是营地方向。 三人也顾不得找人了,赶紧往回跑。他们本来没走多远,所以很快回到营地。只见两个留下的女生,一个仿佛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满脸惊恐。另外一个,也有点受惊,但更多是茫然的表情。 “发生了什么事?”其他人问那个还没回过神来的女生。 女生哆哆嗦嗦指着前面,气息不稳地说道:“我、我看到那边有东西。” “是什么?” “不、不知道,一眨眼就不见了。” 一个男生大着胆子往那边照了照,只有灌木丛和树枝,其他什么也没有。 “你是不是看错了?” 虽然同伴回到了身边,女生还是有些惊魂未定,“不、不会,我看到了那双眼睛,好像、好像野兽一样。” 想起还有一名同伴没回来,余下的人都沉默了。 接下来的找人行动,两名女生都不敢再留下,于是五个人一起出发,这次他们只敢小声地呼喊。 手电筒的光四处乱晃,突然,好像晃到了什么东西。 “在那里!” 几人奔过去,手里的光也一齐照过去。 “啊——” 比之前更大声,更凄厉的尖叫响起,穿透了森林的黑暗。 只见地上确实躺着一个人,正是那名去方便的同伴。他此时躺在地上,却不是醉酒睡倒——眼睛睁得很大,耳朵被什么刺穿,血液汩汩流出,汇成一小滩。 —— 庄笙坐在食堂,面前摆着油条、包子和米粥。他一手抓油条,一手拿资料,一边吃早餐一边看以前的案件资料。 刚回国就遇上连环杀人案,庄笙根本没时间熟悉适应环境就投入工作。现在案子结束,他一边找出丹藤市这些年来破获的大大小小案件看起来,一边算是调节心情。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丹藤市不愧是长年占据犯罪率榜首的城市,不仅犯罪事件发生频繁,案件性质都不太普通,与他在国外所见的那些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很多人都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研究过,丹藤市的犯罪率为什么这么高,或者说那些犯罪为什么喜欢扎堆丹藤市。但都没有得出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最后是一条既不科学也不严谨,一看就是胡扯的理由反而得到一致默认。 ——风水问题。 “怎么还跟小时候似的,吃东西还看书,伤胃又伤眼睛。”头顶响起一道低沉嗓音,随即手上拿着的纸档被取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旁边坐下。 “……”庄笙保持手举在半空的姿势,眼神愣愣的,有些没反应过来,“——孟衍?” “没大没小。”男人笑骂一声,揉了揉庄笙的头,将带来的早点放下推到眼前,“这是你喜欢的灌汤包,尝尝看,味道有没有变。” 庄笙还没从愣神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下意识接过男人递到手里的包子咬了一口,熟悉的味道在口腔弥漫,让他瞬间有种回到儿时的感觉。 孟衍面上装的若无其事,实际在小心观察庄笙表情,看他咬了一口后仿佛怔愣住,似乎忘了嚼,不由紧张起来。 “怎么,不好吃吗?还是你小时候吃的那家店,只是做包子的师傅换了,不过我吃着还成。”说到后来语气明显有了不确定,他自己捏了个包子往嘴里送,吃完后脸上浮现些许疑惑,小声道,“是一样的啊,难道是我吃太多味觉失去敏感度了?如果不喜欢就——” 转头正要劝庄笙吐出来,就见青年木着一张脸慢慢嚼了起来,鼓起的腮帮子像小仓鼠一样嚅动着,更别说他转过脸用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直直望着他——孟衍下半句话就那样夭折在张开的嘴巴里。 “喜欢就多吃点。”夹了个灌汤包放在青年餐盘里,然后一脸满足地看着他吃。 “好吃吗?”孟衍含笑问道。 庄笙吃的嘴上不得空,似乎愣了下,然后看他一眼点点头。 青年脸上没有明显表情,吃得很认真,仔细看的话,眼睛也比平时亮一点。孟衍看得更加心满意足,手指有点痒,他顺从心意再次抚上青年的脑袋,轻轻揉了揉。青年乖乖地任他揉,于是孟衍脸上的表情更加满足,像极一头餍足得要打瞌睡的狮子。 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的手感,被投喂时也还是一样反应变迟钝,像被顺毛的小奶猫似的朝你露出肚皮,同时伸出肉垫跟你玩。 重逢第一次见面时的尖锐,以及在之后办案过程中时不时表现出来的别扭和抗拒,此刻都已不见踪影。 这是他一手养大的孩子,陪伴着从童年长到少年。虽然很遗憾错过少年到青年的转变,但孟衍相信,庄笙初时的尖锐只是出于孩子对家长长时间缺席的小小怨气和叛逆,只要他好好哄一哄,两人多相处些时间,相信很快就会回到从前。 ——这不,笙笙已经吃完他买的包子了吗? 孟衍眼中的笑意愈加浓郁,他轻咳一声,打算说点什么跟庄笙联络感情。 “笙笙——” 青年蓦然站起,仿佛忘记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端起盘子潇洒地转身而走。 伸出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 孟衍看着庄笙离开的背影,表情有些僵硬,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他需要点根烟冷静冷静。 至于端盘子走人的庄笙,心里远没有脸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在走出食堂确定对方看不到自己时,脸上淡定稳重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鼓着腮帮子有点气呼呼的。 “哼,就算还记得我小时候爱吃的包子,也别想用几个包子就收买我。把我一丢八年,才没那么容易原谅你——不过那个灌汤包真的很好吃啊。” 一边回味包子美味的庄笙,一边慢慢往单位走。快到大门时接到一个电话,庄笙方才轻松的表情霎时全都不见,变成一片肃然。 又出命案。 第18章 再现 “死者头部被利器从耳朵刺入,耳朵是头部最软的位置,所以刺得很深,导致当场死亡。”屏幕上播放着当地派出所放过来的照片,许解负责解说,他有点不太敢看那副血淋淋的尸体。可惜,谁让他算半个对外联络员了,队长偷懒,这种事就只能交给他去做了。 “死者身份确认了吗?”底下有警员提问。 “确认,因为报警的就是他朋友,他们是在旅游中遇袭。同行共六个人,死了一个,失踪一个,另外四人都有不同程度受伤。不过——”史柯说到这里停了下,脸上表情有点奇怪,“这几个人的伤并不是凶手所为,而是他们在慌乱逃命中自己摔的。另外,据他们当时口供称,袭击者可能是人,也可能是怪兽,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 许解说着自己都觉荒谬,尤其那几个报警的人情绪不太稳定,说话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偏偏一个个都特别激动,声称自己看到的绝对是真的。 在许解看来,这几个人也是作死,好好的常规路线不走,非要为了追求刺激搞什么探险。结果夜里不知看到什么,把自己吓个半死。 如果不是因为死者的伤确实不像意外,或是野兽造成的,许解觉得,这起所谓的森林月夜遇袭,根本是他们幻想出来的。 “失踪的人还没找到吗?”庄笙问道。 “是的,那边已经组织搜救队进入森林搜救。但那时是夜晚,几个年轻人受了惊吓慌里慌张地逃命,那人失散了,谁也不知道他跑去了哪里。”许解回答,他自己年纪比那几个人还要小点,却老气横秋叫人家“年轻人”,一种浓浓优越感油然而生。 庄笙皱了皱眉,“时间已经过去十二个多小时,又是在深山老林,那人可能掉到哪里失去行动能力,也可能——” 他没有说下去,但在座的人都听明白了他的意思,也不觉得他担心多余。毕竟,顺利跑出森林的那几个人,其中受伤最重断了一条腿的,可不就是黑灯瞎火,加上害怕恐惧,自己给摔的吗? 松县因大片森林资源而成为旅游胜地,离市区驱车也就两个半小时左右路程。因为还有救援任务,在快速开会讨论过后,史柯便带着庄笙和许解出发前往案发地。 刑侦大队队长虽然是孔东宁,但他还兼着另外一个队的队长,所以史柯虽为副队,但实际上跟正队无异。像这种带队出外勤支援地方的事情,更是很早之前就已经在做了。 车里,许解在开车,史柯坐副驾驶座上,庄笙坐在后座。 “小庄,你对这个案子怎么看,说说你的想法。”史柯开口问庄笙。 庄笙似乎在想着别的事情,一时没反应过来,抬头“啊”了一声,然后才回答道:“目前线索太少,无法做出推断,等到地方后,我需要跟那几个报案的人谈谈。” 史柯点点头,“等到了后,许解跟当地的人聊聊,看看能不能收集到些有用线索,我跟搜救队进山一趟找人,顺便查勘下案发现场。至于小庄,就和那几个年轻人聊聊,看看能问出点什么。” 庄笙与许解两人都应下。 —— 两个多小时后,三人到了地方,先去了松县当地派出所。那几个报案的人因为身上有伤,加上受了惊吓,此时都在医院里,有两名民警一起陪着。 庄笙便从派出所转到医院,他事先看过那几份笔录,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四个人,三男一女,都说林子里有什么东西存在,只是不确定是人是兽。其中,三个成年男人的说辞各不相同,听起来还很玄幻。 一个说是看到一头狼,是这头狼咬破了同伴的脑袋,还追着他们跑; 一个说是有着绿色眼睛的怪物,趁着同伴去方便时袭击了他,还要吃掉他的头。 还有一个,说是森林里闹鬼,要抓他们做替身,如果不是跑得快,他们就那另外两个人一样,永远出不来了。 在庄笙看来,这只是受到极度惊吓后,脑中产生的幻觉。夜半深山,同伴离奇死亡,在恐惧的催生下,害怕什么便会看到什么,然后信以为真。 而四人中唯一那个女孩,说的虽然也很脱离现实,但某些细节却不像幻想出来的。 比如说,她吓得瘫倒在地根本站不起来,只顾埋头尖叫。那个东西靠近过自己,似乎想要抓她,被她发疯似地胡乱踢打,给打跑了。 那个东西靠近自己时,发出过奇怪的声音,既不像野兽也不像人。她当时太害怕了,所以根本没认真去听。 综上,女孩或许是唯一接触过“那个东西”的人。 ——但庄笙需要帮她正确回忆。 女孩的脸上手上都是刮擦出来的伤痕,躺在病床上,还没有完全从惊吓中恢复过来。看到庄笙与民警一同出现,女孩顿时激动起来,抬起身抓住被子急切地问: “你们找到琳琳了吗?她怎么样?有没有事?” 庄笙顿了顿,尽量摆出和蔼亲切的表情,“暂时还没有。” 在女孩看来,眼前这个年轻英俊的警官,脸上的表情冷静而严肃——像极了电视上那些通知家属噩耗的公职人员,不由一下子悲从中来。 “琳、琳琳是不是出事了?不要担心我承受不住,请告诉我实话吧。” “……”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有些发蒙的庄笙,努力尝试解释,“还没有消息,搜救队的人正在找。” “真、真的吗?”女孩不是很相信地问。 庄笙顿了顿,回忆相处过前辈们这种时候应该会说的一句话,于是点头道:“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不知算不算被安慰了的女孩。 终于结束庄笙不擅长的寒暄,一进入正题,他身上那种拙于交际的不自在感便消失了。庄笙与女孩面对面坐着,盯着她的眼睛认真道: “我需要你再次回忆一下昨晚的情形。” 或许是心有余悸,留下了阴影,女孩有些抗拒,“之前已经有警官问过话了,还要再问一遍吗?” 庄笙看着她说道:“人在恐惧下,大脑处于混乱状态,看到的并不一定为真。我会让你回到当时的情境中,你可能会发现一些当时没注意到的细节。” “回、回到那个时候?”女孩哆嗦了下,用可怜的眼神望着庄笙,脸色又白了几分。 庄笙犹豫一下,伸手握住女孩的胳膊,“不要怕,你现已经安全了,只是回忆一下而已。”顿了顿,他试探地提出一句,“如果实在害怕,你可以抓住我的手。” 从女孩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昨晚发生的事情确实给她留下不小阴影,她可怜兮兮望着庄笙,“是不是我这样去做了,就可以快点找到琳琳?” 庄笙看她一会儿,认真点头,“是。” “好,我、我们开始吧。” 女孩按照庄笙的话闭上眼睛,睫毛抖个不停,可见比她表现出来的还要紧张。庄笙几乎是在女孩闭眼的瞬间便进入状态。 “你们在森林夜宿,晚上的温度怎么样?有风吗?” 女孩开始回忆,“有点冷,不过我们生了火,坐在火堆旁还好。昨天晚上也没有风,我跟琳琳靠着坐在一起,她比较怕冷,还多披了件外套。” 庄笙问:“外套是她自己的吗?” 女孩摇头,脸上表情渐渐放松起来,“不是,是张简的衣服,他一直都对琳琳献殷勤,琳琳不太想理他。” 庄笙的声音轻而柔缓,“为什么不想理他?” 女孩皱了皱鼻子,轻哼一声,显得有点娇俏,“琳琳有男朋友了,而且张简很喜欢跟女孩子暧昧,琳琳不理他,他竟然还敢把目标转向我。” 女孩已经回到当时情境,庄笙把话题往自己需要的地方引,“你们围火而坐,背对林子,你和大家说着话,听到林子里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但——”女孩语气有些迟疑,脸上露出困惑表情,“我总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就好像、好像被什么东西盯着一样。” “之后呢?” 女孩脸上现出挣扎,眼皮下的眼珠颤动不已,“之后张简去方便,去了很久没回来,大家提议去找,我跟琳琳两个女孩留下。琳琳正在跟我抱怨张简的纠缠,突然看着前面大叫一声,吓得我心脏快跳出来。” 庄笙语速加快,“她看到了什么?” 女孩呼吸越来越急促,手无意识地用力抓紧庄笙的胳膊,叙述开始变得断断续续,“不、不知道,但她吓坏了,怎么都不肯再留在原地,于是我们一起去找张简。我们找到了张简,他、他满头是血的倒在地上。林、林子里有东西,大家吓得往回跑,手电筒丢了,我们跑错了方向。那个东西、一直、一直在追我,我拼命喊救命,可是大家跑散了,只剩我一个人。” “是什么在追你?”庄笙此时的声音显得冷酷极了。 “我、我不知道,他抓住了我的手,我拼命尖叫挣扎。然、然后,他捂住了我的嘴——”女孩蓦然睁开眼睛,目中满是不可思议,“……说了一句话。” 庄笙瞳孔微凝,“什么话?” 女孩愣愣看向他,神情怔忪,语气飘忽。 “他说——嘘,安静,不要发出声音,你会把它们引来的。” 第19章 红K 史柯进山一趟,搜救无果。那片森林面积太大,还有许多地方人类没有踏足的地方,想要进行地毯式搜索根本不可能实现。 哪怕组织当地居民帮忙,也只能将附近搜索一遍,太深入的地方根本没办法进去。 下午的时候,庄笙与史柯一起去当地住民那儿了解情况。 许解也将自己上午查到的情况告诉了他们。 他在当地一家旅馆坐不到两小时,听了一耳朵八卦,除了未经查实过有人失踪的消息外,其他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比如谁家遭了贼,谁家种的菜被动物给啃了。因为离山近,山上时不时会有动物跑下来,闯进家里搞破坏。不过,一般都是些小动物,丢的东西也是不值钱的,就是些食物衣服什么的,想来是被什么动物给叼走。 除这些外,还有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或者说,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有两个版本,关于山上住着山神的故事。 其中一个版本,是说山神是在保护森林,以及进入森林里的人。那些在森林里迷路的人,几天都走不出来,手机又没信号无法联系外界,在饿得半死之际,山神现身给他们送来了食物和水,还给他们指引出来的路。这种说辞因为他们被人发现时的精神状态而未被采信,认为那不过是他们饿到极至产生的幻觉,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一样。 其中有一个人,对山神保护世人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他亲眼见过山神。 “他是在进山挖药的时候不小心摔断腿,失血过多意识渐渐模糊,他一直在喊救命,希望有巡林人或是驴友发现他。在他觉得血快流尽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山神——” “等等,他怎么确定自己看到的是山神而不是一个单纯救了他的人类吗?”史柯打断许解的话问他。 许解露出了然的笑容,“我也这样问他,他说——”许解的眼神变得奇异起来,“那看起来像一个人,但披着头发,脖子上缠着蛇,手上还拿着弓箭——那些志怪里的神不就长这个样子吗?” “最后这人是怎么下山的?”庄笙一直认真在听,这时问了一句话。 许解拍下巴掌,眼睛微微发亮,语调也不觉抬高了些,“神奇就神奇在这里,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家中的床上,腿上的伤口也做了处理,附近的人谁也没看到他是怎么回来的。然后他发现,家里少了几块腊肉,觉得这一定是山神救他索取的祭品。”许解说完后自己砸吧着嘴嘟嚷。 “难道神的口味变了,不吃新鲜的供品,喜欢熏过的腊肉?” 史柯眼一瞪,照着他的脑袋拍下去,“听故事听傻了,说不定是哪个路过的人救了他,只是不愿露面而已。” 许解摸着脑袋敢怒不敢言,憋屈道:“那路人能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史柯作势要再打他脑袋,许解抱头窜到庄笙后面,探出一半脑袋,“我这是提出合理质疑,说不过就动手打人,只有未开化的野人才会这样!” 史柯卷袖子,“来,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野人是怎样的。” 许解一下缩回另外半边脑袋。 庄笙拦住史柯,思路一点没被两人的打闹带偏,转头问许解,“另一种版本呢?” 看庄笙这么认真的样子,许解也不好意思再胡闹,重新坐好。 “另外一个版本里的山神是坏的,邪恶的,他会吃掉迷失在森林里的路人。所以一个人时,千万不要在山里过夜,不然被恶山神抓走,连尸体都找不到。” 史柯听完手又发痒,“你打听了一个上午,就只打听到这些?” 许解快速白他一眼,小声说道:“这个地方本来就人员流动性大,连失踪都无法明确,能打听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换别人去问,还不一定能问到这些呢。” 在史柯动手前,庄笙抓紧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失踪的都是孤身一人,没有同伴吗?” 许解一呆,他没往这方面想,现在庄笙一问,想想好像还真是。他打开电脑,快速查了一下,“哎,虽然说的是故事,但官方备案的失踪好像都是一个人时发生的——难道山神也欺软怕硬,专挑落单的下手?” 庄笙沉浸在自己思绪里,周边杂音自动屏蔽,直到被一阵手机铃声惊醒,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 “你的。”许解指指庄笙口袋。 庄笙从口袋掏出手机,屏幕上亮着一个名字。 ——孟衍。 再看名字旁边,好几个未接电话。 庄笙犹豫了下,拿起手机接通电话。 “你在哪儿?” 电话那头传来那人低沉的嗓音,熟悉孟衍的庄笙知道,这人现在一定浑身低气压。但他向来有火都会压着不发,谁惹了他,会从其他方面找补回来。 “嗯,松县。”庄笙拿着手机一边讲话,一边往外走,假装没看到史柯与许解两人投过来的好奇视线。 男人在电话里轻笑了一声,“呵,笙笙,你现在真是很不乖,越不让你做什么你就越要做什么——要把小时候没调的皮补回来,是不是?” 庄笙耳朵尖有点痒,他顿了顿,把手机拿开一点,语气淡淡,“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我说过让你多休息几天再办案,你就是这么听的话,嗯?”最后一个字的尾音加重,仿佛一根羽毛搔在庄笙心尖,他睫毛颤了颤,努力维持住声音里的镇定。 “你什么时候说过?再说,我长大了,为什么还要听你的话?” 电话那头沉默一瞬,孟衍的声音再响起时,多了丝深沉的无奈,“笙笙,当年不顾你的意愿把你强送出国,是我不对,我和你道歉。你不要再跟我赌气,拿自己身体开玩笑。” 这样仿佛纵容任性小孩的口吻,让庄笙听的眉头大皱,抿着嘴不说话。 孟衍从电话那头的沉默体察到庄笙的倔强,口气更加无奈,几近叹息,“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十五年,但我知道,你一直没有忘记过。你小时候看到别人受伤都会做恶梦,要我抱在怀里哄着才能睡。这次看到那样的血腥现场,单只几天又怎么能够缓得过来。”到最后,孟衍叹出声。 “让你搬回来住又不肯,你小时候的房间一直在——笙笙,不要让我担心啊。” 男人叹气般的话语,让庄笙听得几乎落下泪来,他闭了闭眼睛,努力平复呼吸——再开口时,声音已听不出任何异样。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要挂了,还有案子要查。” 孟衍沉默片刻,咽下所有要讲的话,只声音低柔地嘱咐,“那好,你自己小心,任何时候不要一个人行动。如果遇到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知道了吗?” 庄笙应了声,孟衍又不厌其烦地叮嘱他好好吃饭,注意休息。庄笙没有打断,安静听他说完,最后挂掉电话时,他低垂的头慢慢抬起,露出发红的眼眶。 小时候之所以要人哄,是因为知道有人可以依赖。当只有一个人生活时,再做恶梦又能如何呢? 再可怕的恶梦总会醒来,熬过去之后才会发现,原来不到一个人时,就发现不了自己能够坚强到什么程度。 ——我还是会害怕,可是,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害怕。 孟衍挂断电话后,盯着手机若有所思。 他还是不放心,想起那天青年在库房里的样子,瑟瑟发抖,四肢冰凉,像小时候每次发作一样,脆弱得不堪一击。 如果知道青年独自一人时是这个样子,他无论如何都狠不下心把人送走。 孟衍决定,还是去那人身边看着才安心。 车子慢慢驶出小区,经过两道安保才出的大门。在路上开了没一会儿,他的手机响了,孟衍本没有在意,随意扫过去一眼,目光便凝住了。 如果不是他反应快,车子性能又好,差点没刹住车撞旁边的护栏上。 孟衍双手把在方向盘上,眼睛盯着亮起的手机屏幕,神色一片冷凝。 屏幕上没有名字,而是一串数字——不像是任何正常的手机或座机号码。 孟衍面无表情接起电话,耳中传来异国他乡的语言。孟衍一直安静听着对方说话,没有出声。 这通电话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分钟不到,电话那头便挂断了。两个人全程之间没有任何交流,然而当电话挂断瞬间,孟衍脸上布满寒霜,浑身散发着冷气,车子里几乎结冰。 手机震动一下,传来一张照片。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倒在血泊里,衣裳整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双手交叠放在腹部,神态安详,仿佛熟睡一样——躺在自己的血水里熟睡。 女人交叠的手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样东西。 那是一张,扑克牌。 ——红桃K。 第20章 寻山 第二天的时候,庄笙也加入搜寻队。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但只要还没看到尸体,就不能放弃。 史柯借来了猎犬,准备向更深入的地方搜寻。 庄笙跟在大部队后,走得有些吃力。前面有老练的巡林人带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头发已经发白,但走起路来比庄笙要灵活得多。 老人自己带了条狗,土狗,看起来跟主人一样老,还瘦。垂头塌耳,没什么精神气地跟在老人脚边,不像其他猎犬一样奔开了四肢撒欢。 “这片区域已经很少有人进来,也不用做维护,我一年也就走一两次。平时就在外面点巡查,看着不要有人跑太深,免得迷了路出不去。”老人微驼着背,走路时并不怎么看脚下,却如履平地,走了小半天,都不带气喘的。 许解除了出外勤,平常也是死宅一枚,此时跟庄笙两个喘得不相上下。偏偏他嘴上闲不住,气都喘不匀了,还要开口说话。 “大、大爷,你平时巡山,都、都这个速度吗?” 老人转头看他一眼,露出慈祥的笑容,“哎哟,小伙子,你这是缺少锻炼啊——哪能跟现在一样快慢,按这脚程,一天都巡不完一半呐。” 许解听得咂舌,“比现在还快?那不跟猎狗一样了。” “臭小子,胡说什么呢。”史柯一巴掌拍在许解脑门上,转头望向老人,“大爷,您是这儿的看林人,你做多长时间了?” “那就长喽,从我父亲时就守在这片山林,到我接过手,少说二三十年了。” 许解发出“哇”的一声,史柯眼神也有些意外,没想到老人居然看一片林子能看了这么久——虽然这片林子有些大。 “您照看这片森林这么久,想必对这儿的地形也很熟悉。”一直安静听着的庄笙忽然插口问道,他的体力比之许解还要更差些,到这时已经气吁吁,但竭力保持话语的稳定。 老人对这个干净乖巧,一看就是好学生的年轻人很是喜欢,尤其听说人家还是博士。爱学习成绩好的孩子,总会得到长辈更多喜爱。老人微笑着看向庄笙,对他说话时语气温和。 “是呀,年轻那会儿,我跟黑子每天都要往山里跑,几天不会回去。可以说是去过每一个犄角嘎达,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回去的路。现在老了,很多地方走不动了,只能在外围看看。像今天走到了这里,已经是好几年没来过的地方了。”老人说完看着那条黑色的瘦狗,眼睛里的感情即使庄笙也能感受的到。 瘦狗仿佛能感知主人的心情,挨过来用头蹭蹭老人裤腿,发出呜咽的声音。 许解少年心性,注意一下被狗吸引,眼睛闪闪发亮,“大爷,您这狗也多很年了吧,是什么品种?是不是传说中的守山犬?” 老人用关爱的眼神看着他,语气更加慈祥,“就是普通的土狗,跟我相依为命几十年,也是老家伙喽。” 许解忽然对狗暴发极大热情,兴致勃勃地跟老人讨论着。 史柯注意到一旁庄笙的沉默,从听完老人的话后,脸上便一直是那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这表情史柯莫名觉得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来也没再想,他向庄笙挨过去问道: “怎么,想到什么了吗?” 庄笙从沉思中回过神,没什么情绪地盯着他。“张简是被人用利器从耳朵刺入脑部致死,身上没有防卫性伤口,说明凶手动作干净快速,没有一丝犹豫。” “是啊,刺得又狠又准,可见是个老手。”史柯有些莫名其妙,不知庄笙现在把这些大家早已知道的又说一遍有什么用意。 庄笙垂眸看着脚底的路,轻声而缓慢地说了句,“当时是夜晚。” 史柯愣了下,终于明白过来庄笙的意思,不由瞪大眼睛,脚步不知不觉停了下来,“你是说——” 庄笙也停下脚步,回首望向他,清冷的眸子中毫无情绪波动,“月黑风高,能做到悄无声息杀人,必然对地形极为熟悉。” 史柯慢慢转动头颅,愣愣地看向前方微驼的背影,思维似乎有些短路。庄笙没有看发傻的史柯,自顾说下去。 “那样干净利落的动作,凶手绝不是第一次杀人。对这里的地形熟悉,说明凶手也经常来这里,甚至有可能就藏身在这片山林。”庄笙的话音落下,史柯一个激灵醒过神来,转过头瞪视庄笙的眼睛。 “你该不会是怀疑‘他’吧?”史柯用眼神示意前方,声音压得很低,表情有些一言难尽,“虽然说确实存在对执法痴迷的杀手,他们会自己参与到调查中去,就为了确定警方知道多少。那会让他们觉得很强大一切在控制下,这是有条理性自大狂杀手的特征——眼前这个怀疑对象,倒还真是有蛮多地方符合的。” 史柯说着说着声音渐渐下小来,最后终至无声——因为庄笙在用看智障一样的眼神在看他。 “虽然你所说的怀疑对象确实有很多地方符合凶手侧写,但他缺少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庄笙的语气毫无起伏,但史柯觉得自己听出了其中的讽刺意味,虽然知道等着自己的不会是什么好话,他还是问了句: “什么东西?” “半截身体入土的人,哪来刺穿太阳穴的力气?”庄笙并没有借机讽刺他什么,只是认真地说出自己的推论。 “凶手或许从事过巡林人一类的工作,又或者,曾长时间待在荒野森林,所以对地形很熟,即便是夜晚也不影响行动。除此外,凶手是一名年龄不会超过三十岁的男性,身高在1米75左右,体格偏瘦,力气很大。他杀人时的冷酷和警告行为自相矛盾,说明凶手或许存在某种精神方面的问题。”庄笙说到这里停下,眉头微蹙。 “目前就只知道这些。” “就只知道这些?”史柯的声音不自觉抬高,他用奇异的眼神看着庄笙,嘴里啧啧赞叹,“你只差说出凶手的名字了。果然你们这门手艺,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而我无论见过多少次,都还是觉得自己在见证奇迹。” 庄笙认真纠正他,“这不是手艺,这是一门学科,行为分析学科。” 史柯:“……” 走了这么久,史柯看庄笙额头冒汗,面色有些发白,正要提议就地休息一下,前方忽然传来一阵骚动,伴随狗的叫声。 “怎么回事?”史柯跑过去大声问。 许解的表情有些兴奋,指着前方说道:“是黑子发现了什么。” 其实不用许解指,史柯听着声音望过去已经看到了。那条瘦如干柴的老狗,突然像迅疾的闪电般跑动起来,而在场所有人中,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是年纪最大的看林老人。 老人一边追着狗,嘴里一边在叱责着什么。他喊的是当地土话,庄笙听不懂。 其他人追在黑狗后面跑,跑得跌跌撞撞,有人一不小心就摔倒了——如果不是黑子一直在叫,他们铁定跟丢。 当众人终于追上黑子,看到那条狗所发现的东西时,因剧烈动作而火热起来的身体瞬间冷了下去。仿如被人兜头浇上一盆冰水,寒意直透骨髓。 ——那是一具尸体,一具已经开始腐烂,耳朵部位被刺了个洞的尸体。 “我想,我们需要增援了。”史柯看着地上的尸体,脸色阴沉,淡声说了句。 两具尸体,同样的伤口,已经不是搜寻救援一个可能失踪人员那么简单——他们要搜寻的,或许是一个杀人狂魔。 在等待增援的过程中,庄笙被要求返回当地派出所,同样回去的还有许解。深林路险难走,可能还潜藏着专捅人太阳穴的恶魔,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小年轻,自然还是待在安全的地方为好。 庄笙有自保能力,但他什么都没说,一路沉默地回到派出所。 在路上时,许解看他脸色不好看,当然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勉强笑着说话,“有点恶心是不是?” 那具尸体已经长蛆,白色的虫子在伤口蠕动,既难看,又难闻。除了史柯忍住恶心靠近去检查了一番外,其他人捂着鼻子,一副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的样子。 庄笙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似乎没有听到许解的问话。许解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以缓解紧张心情,抬头看到庄笙表情,选择了闭嘴。 那种仿佛进入到一个普通人到达不了的世界,凡人的声音已经无法入耳的表情,一看就知道脑子正像一台高效率的机器在高速运转着。 许解生怕自己多余的声音干扰到这架机器的运转,连喘气声都刻意控制下来。 庄笙回到所里后,在桌上摆成堆的资料里翻找起来。这些资料里,除了他们自己到来后收集到的相关线索外,更多的,是当地的笔录档案。 许解不知庄笙要找什么,不敢出声打扰,乖巧地蹲坐在一边的椅子上。 过了十几分钟,庄笙快速的动作慢下来,他不再翻看。 许解眼睛一亮,从椅子上蹦下来,凑过去问:“找到什么了?” 庄笙看向他,缓缓说了一句。 “可以发布侧写了。” 第21章 邮件 史柯回到所里,恰好增援的人也到了,介绍完基本情况后,出发前,庄笙向众人公布自己的侧写。 “凶手有末日妄想精神疾病,他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斥着怪物的末日世界里。为了逃避这些怪物,和其他可能存在的危险,于是躲入深山。 “他害怕人群,因为在他看,那或许已经不是同类,而是某种幻想出来以人类为食的怪物。凶手所有的攻击行为,在他眼中,不是杀人,而只是自卫。” 许解举手提问,“庄博士,凶手是认为自己活在《生化危机》或者《行尸走肉》那样的环境里吗?那他杀掉的人,是不是被他当成丧尸啦?” 怪不得伤口都在一个地方,打丧尸就是得打头啊。 因为某些原因,庄笙没看过末日丧尸类题材的影视作品——但是他看过文字描述和相关影评,所以能够想像得出来那是什么样的背景。 不过,凶手有没有看过这些就不知道了。所以庄笙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认真解释道: “凶手产生的幻觉,可能来源于他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也可能完全出自内心,没有原型参考。从他选择避世以及杀人的手法来看,他所认知的世界已经沦丧,人类转变成怪物,只有小部分人幸存下来。”庄笙说到这里,抬头扫视在座众人,神情严肃地交待。 “凶手很危险,因为他把人当成怪物,下手毫不留情;但同时,他也依旧心存善意,如果遇到其他‘幸存者’,他不会杀掉对方,甚至如果对方遇到麻烦还会出手相助。 “他是一名极恶的凶徒,同时也是一个扶危济困的好人。 “这并不矛盾,因为他前者针对的是‘怪物’,后者针对的却是‘人类’。” 还是许解举手,“那凶手是怎么区分‘丧尸’和‘人类’的呢?” 庄笙没有纠正许解对“丧尸”的说法,或许在凶手眼中,那些被他杀掉的确定是啃食活人血肉的“丧尸”。 “……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凶手对怪物和人的界定依据,只是从几宗失踪案来看,落单的人更容易被当成怪物清除掉。所以,在搜寻过程中,最好两人组队,一定不能分散。” 在庄笙说话时,除史柯许解两人外,其他人都以一种看新奇的眼神看着他。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你编,你继续编,我看你脑洞到底能有多大。 如果不是碍于史柯这个市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在,或许他们都不会坐在这里安静听庄笙说完。 只是,他们虽然不信庄笙的说辞,但这片地区至少发生了两起命案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不管是脑子有病幻想世界被丧尸占领的疯子,还是犯下多起命案逃窜山林的杀手,反正都是他们要逮捕的目标。 思想虽未统一,行动却是一致。 不影响大局。 —— 史柯带队再次搜山,这回他不仅借来了警犬,还申请了一种探测仪器,专门用来探测地下是否埋有尸骨。 搜索范围主要集中在那两具尸体发现的方向。 这次,庄笙提出随队进山,史柯没有同意。他对庄笙的态度很和善,对庄笙在本案中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只是,不管庄笙怎么请求就是不松口,最后急了脱口而出。 “如果让你跟着,万一出了什么事我没法跟孟二哥交待。” 庄笙:“……” 自知失言的史柯露出懊恼神色,最后索性破罐子破摔,全都抖了出来。 “小庄啊,你跟孟二哥认识怎么不早说。他特意交待过我,不能让你参与有危险的行动,如果实在有必有,他会亲自出面。”其实史柯更感兴趣的是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明明上次在酒吧见面时两人装作谁也不认识谁,结果转头孟衍就像照顾儿子似的背地里嘱咐他多次。 庄笙不说话了,史柯看他表情摸不准他生气没生气。想着孟衍在电话里特意交待,说这孩子自尊心强,要他最好别说出来,就算保护也尽量做到自然无痕迹——人家是博士,又不是真的小孩子,根本瞒不住嘛。 心里抱怨又有些忐忑,如果庄笙非要跟去,史柯也没什么办法了——总不能拿根绳子把人给绑上吧。 “小庄,你就在这里给我们提供技术性支持好了,一有消息我会立马通知你的。”最后安抚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史柯便带着其他人走了。 等到史柯离开,庄笙安静地坐了片刻,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没人接,最后自动挂断。庄笙皱了皱眉,类似这种情况对他来说不算陌生,小时候,他经常面对,并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庄笙打了一次没打通便将手机收了起来,不想他上山正好他还有其他事情可做。他把松县历年来发生的人口失踪案做了统计,根据时间,地点,结果等进行筛选,看能不能找出有用的线索。 —— 在庄笙给孟衍打电话时,他正拿枪指着一个男人的后脑勺。 昏暗的废弃地下停车场,墙面剥落掉灰,到处还有涂鸦的痕迹。男人双膝着地跪在水泥地上,两手向后抱住脑袋,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却不敢用手去擦。 “我不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求求你别杀我。”一个大男人,哭成这副怂样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相反,他看着拿枪的男人,眼睛里流露出真实的恐惧。 孟衍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这人在他面前哭了快有十分钟,他也没有不耐烦,眼中只有一片漠然——这样的他,仿佛抽离了身上所有感情,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动摇他的心志。 握枪的手稳如磐石,在男人的哭泣求饶中,孟衍开口说话的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动,也没有任何感情。 “再问一次,他在哪里?” 男人哭得更大声,“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只是让我汇报你的情况,我们都是通过邮件联系,我不知道他人在什么地方!” 孟衍的话更简洁,“邮箱地址。” 男人一边哭一边哆嗦,脸上现出挣扎之色,似乎在痛苦死与痛快死之间做抉择。孟衍拿枪的手向下微垂,男人顿时崩溃般大喊起来: “我说!我说!” 孟衍收回枪,从口袋里掏出钢笔和记事本递过去,男人抖着手在上面写下一串东西。他一边写,嘴里一边低喊着,“他会杀了我的,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孟衍神情漠然,毫不为所动。 等到接过男人递回的记事本,孟衍放在口袋里装好。他一身银灰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与这里潮湿灰暗的环境格格不入,更像是去参加高端商务酒会。 皮鞋“哒哒”的声音在空旷的地下车库响起,由近及远。 望着孟衍渐渐远去的背影,男人呼出口气,胡乱用袖子抹了把脸。 那个人的气势太可怕了,虽然有过心理准备,但真正面临时还是控制不住身体本能的反应——刚才那样,他有一半是演的,一半是身体的真实反应。 男人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脸上方才紧张害怕的表情已经不见。他也不急着离开,从兜里掏出根烟点上,一只手拿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接通,他也不等那头的人说话,语气恭敬中带着一丝谄媚。 “已经按您的吩咐告诉他了。” 电话那头不知说了句什么,男人的表情更加谄媚,说话时配上了点头哈腰的动作。 “不辛苦,不辛苦,我的荣幸。” 电话被挂断,男人还有些意犹未尽。他吸了口烟慢慢吐出烟圈,像是完成一件什么骄傲的事情般,双手插兜,叼着烟摇头晃脑地朝往走。 往外走着的身形忽然定住,然后缓缓向后倒去。 嘴里的烟还含着,没有掉出来。 男人双目圆睁,直直望着天花板。 在额头正中,有一个小小的洞,温热鲜红的血慢慢流了出来。 ——死不瞑目。 —— 孟衍回到自己车里,掏出手机一看,才发现上面有一个未接。他盯着上面的名字,嘴角微勾,神情不自觉放柔下来。前一刻身上那种淡漠孤绝的气息顿时消散了,仿佛从某个阴冷黑暗的地底世界,重回洒满阳光的人间。 犹豫了一小会儿,孟衍没有马上回拨,他先编辑一条短信发了出去。短信发送成功,然后才回到刚才界面,手指轻轻一触,点亮那个名字。 电话刚响两声,便被接了起来。 孟衍眼中的笑意更加明显,声音温柔得仿佛能滴出水来。 “笙笙,你找我?” 电话那头的庄笙还没回过神来,愣了一会儿,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看,确定是那个人的名字——他刚才查找资料太过认真,铃声响起时想也没想下意识接起,听到这个声音才反应过来打电话的是谁。 这时的庄笙已经差不多忘了自己为什么会打那个电话,现在听到孟衍在电话里问,便下意识应了声。 “啊?” ——这个时候,他脑中其实充满有关手头案子的信息,习惯性高速运转着,只分出一点精力应付这通电话,思维难免迟钝了些。 “怎么,想我了吗?”随口调笑,唇边的笑意一直没有淡去——孟衍仿佛能想象得出青年此时呆愣的样子,一定是像小时候那样写作业写得太认真,嘴里被喂进吃的也毫无反应,只是无意识地咀嚼。 “没有,在想案子。”下意识答了一句,庄笙的思绪才终于慢慢从繁杂的案件信息中抽离出来,明白自己此时是在跟孟衍通电话。 “……案件棘手?” “有点。”顿了顿,庄笙在电话里问,“你要听吗?” 孟衍的声音似含着清浅笑意,“笙笙说,我就听。” 庄笙抿了抿唇,沉默一会儿后,开口简单将案件陈述一遍。末了,语气淡淡,带着点倔强意味说道:“虽然听起来荒诞,但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嗯,我也相信笙笙的判断。”孟衍的回答那是一点迟疑都没有,甚至都不用过大脑,他语调温和轻柔,像在哄自家可人疼的小孩。 小时候一哄就好的庄笙,长大了就没那么好糊弄了。至少,几句话后他终于想起自己给孟衍打电话的用意。 “是你叫史柯看着我的?” 电话那头可疑的沉默一瞬,庄笙抿了抿唇,露出点不高兴的样子。 无论遇到何种复杂情况都游刃有余的孟大组长,被庄笙一句话问得答不出话来,支吾一阵干脆顾左右而言其他。 “笙笙,你既然回来了,到家吃顿饭吧,大姐想你了。” 对方抬出大家长,轮到庄笙沉默。他本来也不是要质问孟衍,当时想打电话,或许也只是想像现在一样听这个人说句相信而已。 “等忙完,我会去拜访的。” 电话挂断,想着对方最后那句明显客套疏离的话,孟衍怅然若失。 八年的时光,还是改变了很多东西。 过了一会儿,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孟衍脸上的惆怅还未完全散去,眼底的温度却降了下来。 他拿起手机点开看,是一串乱码似的字符。 孟衍打开一个邮箱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在密码处输入那串字符。 点击登录。 邮箱干干净净,只躺着一封未读邮件。 看到这种情况,孟衍没有露出丝毫意外表情,他打开那封邮件。 这封邮件和邮箱一样干净,只有简简单单一行短字: ——I’m ing . 第22章 夜莺 王琳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她眼睛被蒙着,双手绑在身后。那人会定时给她喂食物和水,头上的伤也已经做过处理,虽然还有点痛,但早就不流血了。 身下凹凸不平的地面和硌人的石头让王琳知道,她或许是在一个山洞里。她尝试着大声喊救命,能听到的只有自己回音。 虽然脚是自由的,但王琳不敢自己离开。一是怕那人发现她逃跑追来,到时被抓住或许就没这样好的待遇了——虽然被绑着,至少有吃有喝。 二来,她不知自己处于山中哪个位置,在身上有伤的情况下,光凭她自己根本走不出这片深山老林。 那个把她抓来的人也警告过她,外面很危险,让她不要乱跑。 耳朵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正在石壁上磨绳子的王琳马上坐好,把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南南,你先自己去玩会儿,哥哥去看看那个阿姨。”说话声近在咫尺,听着很年轻,并且声音意外地温柔好听。王琳已经震惊过了,但每次听到还是有一种浓浓的违和感——好像对方是温馨的家庭郊游,而她却在玩密室逃脱,最后学玩脱了。 ——至于那个称谓,大学刚毕业的王琳表示,听着听着,也就习惯了。 脚步声靠近,一只手动作轻柔地揭开她头上纱布。 “今天有好些了吗?我只有这些药,如果头还晕的话,只能多休息了。” 王琳看不到那人的脸,光听声音感觉对方是个非常温柔的人——看他对自己妹妹细微的照顾也能知道。 只是,什么样的情况会让一个年轻人带着自己年幼的妹妹住在山里面呢?而且他明明救了自己,却要蒙住自己的眼睛绑住自己的双手。除此之外,还时不时会说些让她听不懂的话。 比如现在。 “不知道你的朋友里有没有医生,如果你们自己有医生有药的话最好,否则只能靠你身体的修复力了。” 王琳不明白,有伤去医院就好了,为什么要自己治? 她不敢问,因为到目前为止,虽然这人没表示出伤害她的意图,但毕竟他杀了自己的朋友。而且现在也算是,囚禁了自己。 “我已经好多了,你、你什么时候让我走?”王琳舔了舔略为干燥的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虽然有吃有喝,但这人似乎特别小气,每次都只给她一点,所以王琳时常感到干渴和饥饿。 黑暗的世界中,王琳听到那人起身离去,很快又回来,一个瓶口放在了自己嘴边。 “喝点水吧。” 王琳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就着这人的手喝水,还没喝几口,水瓶被收了回去。耳边响起年轻男人带着点可惜的声音,“喝这么多呀。” 果然是小气。 “你真的会放我走吗?”喝完水后嗓子舒服很多,王琳再次问道。 “别担心,等你伤好些,我会送你离开。不过,在你离开后,我希望你不要透露这个地方。”那人语气温和地要求,并且自动作出解释,“南南年纪小,我不想她被吓倒,只要她平平安安长大就好。” 王琳有些无言以对,不就是为了预防这点,早就把她眼睛蒙上了,她还怎么透露啊。再说,这里难道是桃花源,她误入其中,不足为外人道? 王琳晃了晃脑袋,本意是要告诉对方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却不想用力过猛,头顿时晕眩起来。 “我、我不会说的,我只是想回家。” “回家?你称那种地方为‘家’吗?”年轻人的语气不知是嘲讽还是失落。或许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他的情绪低落下来,不再和王琳说话,起身走开。 王琳很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眼睛本来就被蒙住什么都看不到,再听不到任何声音,这种极致安宁让王琳非常没有安全感,让她很是惶恐不安。 所以虽然这人绑架了自己,但王琳还是希望有对方陪伴,不要把她一个人丢在这个山洞里。 除了他们两人外,山洞里还有一个人是年轻男人的妹妹。只是那个孩子好像是哑巴,王琳没听她开口说过话。 那孩子虽然不能说话,但她有一个非常耐心的哥哥,会哄她,陪着她,给她讲故事。 现在,这个年轻男人不理自己,去到他妹妹身边,小声陪着她说话。 “南南,最近这些天哥哥不能陪你出去玩了,我们就待在这里好不好?哥哥给你念童话故事书,南南想听什么?” 王琳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可能是打开了一本童话书。 “南南要听这个故事吗?那好,哥哥这就给你念。”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琳被迫听了一遍又一遍的童话故事——是的,那人只念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作《夜莺》。 不知道是小女孩喜欢听,还是这人手头只有这一本童话故事书,他读完了一遍又接着读一遍,听得王琳都快能背下来了。 “……它歌唱那安静的教堂墓地——那儿生长着白色的玫瑰花,那儿接骨木树散发甜蜜的香气,那儿新草染上未亡人的眼泪。 “死神这时就眷恋地思念起自己的花园来,于是他变成一股寒冷的白雾,在窗口消逝了……” 迷迷糊糊睡过去前,王琳在心中感叹: 这个小哥哥的声音,真的好温柔,好催眠啊。 —— 史柯带队搜山,一天下来并不是毫无成果——他们又找到两具尸体,致命伤都在耳朵部位。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粗略估算死亡时间,最早的至少也死了有两三年。 尸体摆放得很整齐,像是特意整理一样。本该带在身上的背包不见了,但手表和戒指等值钱东西都在。尸体虽没有掩埋,却被厚厚的落叶覆盖,如果不是有狗和探测仪器,即便走近也发现不了。 那么这些尸骨,将会与这座森林融为一体,永不为人所知。 看着三具尸体被起出,封装抬走,史柯脸上凝重的表情就一直没下去过。他抬眼望向茫茫森林,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看起来绿意盎然——然而这片勃勃生机的森林里,却不知还埋藏着多少尸骨。 史柯想起被他留在派出所的庄笙,他觉得这个时候,需要专家的分析——其实他更想找的是另外一个人,但从上次的案件他算是看明白了,那人之所以答应帮忙,完全是看在庄笙的份上。更或者,他只是借帮忙破案之机,想把人留在身边看着而已。 嗯,就像个看到儿子从事危险工作的操心老父亲一样。 史柯在心里如此想到。 大佬他是请不动了,但小的留学博士还是可以依赖的。 拨通庄笙的电话后,史柯将自己的发现全都告诉他。末了,他在电话里感慨道:“小庄,我现在有点相信你说的,凶手是有那什么末日幻想症了。他不仅有幻想症,简直是要占林为王啊。我都不敢想像,如果能把整座森林都搜一遍的话,到底能找出多少具尸体来。” 庄笙:“……” 所以之前一直是没相信他说的话么? “把发现尸体的坐标发给我。”庄笙没有计较史柯之前的不信任,在听完他的陈述后提出一个要求。 史柯虽然不明白庄笙要做什么,但这次他没有多问,直接把坐标发了过去。 在这么大座森林中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挥针,史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这不像是在文明社会,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有迹可查。在这片森林的海洋里,就算找来最优秀的野外生存专家,也不一定找得到那个人。 所以在挂电话前,史柯对庄笙感情充沛地说了句。 “小庄啊,我可就全靠你了。” 庄笙:“……” 不信任的时候把他的话当耳旁风,现在自己没办法了,就说全靠他——庄笙没想到这个史副队长,还真是非常得能屈能伸啊。 第23章 失联 搜查工作进行了好几天毫无进展,几乎已经翻遍半座森林,除了又再到几具尸体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蛛丝马迹。 被厚厚落叶覆盖,尸体已腐烂化作白骨。 守林老人这几天都跟着帮忙,他养的那条黑狗比警犬还有用,几具尸体差不多有一半是这条黑土狗发现的。 没有想到自己看守的山林埋藏了这么多具尸骨,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浮现悲哀,这些天话都少了许多。 老人沉默地拿着烟杆抽烟时,那条土狗就安静地蹲坐在他身旁。 一人一狗,望着远处连绵的山脉。 之后两天庄笙也参与了搜寻工作,他在发现尸体的几个地点细细探查了一翻。史柯问他看出了什么,庄笙没有立时回答。 “已经七具尸体了,致命伤全在一个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幻想,能让一个人变身杀人狂魔?”史柯的语气满是不解,他是非常普通的正常人,理解不了这些变态们的思维。 庄笙从地上站起来,视线依旧盯着地上,“不是一开始就这样。” “什么?”史柯没听明白。 庄笙抬头望向他,没有像他那样义愤填膺,神情很平静,“凶手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动作利落,他也是慢慢磨炼出的杀人技巧。” 史柯听得眉头大皱,“只有真正穷凶极恶的罪犯才会去磨炼什么杀人技巧,他的幻想世界里到底有什么,让他隐居深林还能杀这么多人?” 庄笙沉默了下,说道:“他杀的不是人,是他眼中的‘怪物’。” 史柯眼一瞪,声音陡然抬高,“那只是他一人眼中的‘怪物’,实际却是活生生的人啊。这样看来,这个藏在深山老林的凶手,才是真正的怪物。” 庄笙不说话了,他没有史柯这样疾恶如仇。望着这片遮天蔽日与世隔绝的森林时,他在心里想,如果是自己孤身一人躲在这种地方许多年,还要受幻想折磨,一定活不下来。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为了旅客的生命安全,该景区已经关闭。还在是淡季,人不怎么多,但一具具从山上抬下的尸体,还是在小县城引起轩然大波。 有人失踪是一回事,看到人死了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森林里住着一个杀人狂魔的消息不胫而走,那些来此游玩的人不仅没被吓走,反倒兴趣盎然地留了下来,说是要围观警察抓捕杀人狂。 松县县城里,一部分人担心着,一部分人兴奋着。担心的是本地居民,毕竟他们长年住在这里,身边就隐藏着个杀人狂魔谁不害怕;兴奋的则是来旅游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反正他们又不会留在这里。 因为森林的面积太广,人手不足,市局再次派来了增援。 七名死者中,已经全部确认身份——这项工作并不难,因为凶手没有拿走他们的钱包,而钱包里,基本都装着身份证。 这几名死者分别来自不同省市,性别,年龄,体形,工作等各有不同。可以说,除了是孤身进山外,没有任何其他共同点。 其中年龄最小的,是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才参加完高考,暑假时自己背包出来玩。当年高考成绩下来后,男孩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他也填报了自己心仪的大学。 谁知,最后录取通知书下来了,男孩却没有回去。他考上了自己喜欢的大学,却永远也去不了那所学府。 这些年,男孩的家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尤其是他的姐姐,利用所有工作之余的时间寻找自己的弟弟,至今迟迟未婚。可她并不知道男孩确切的游玩路线,只能按照弟弟喜欢去的地方,一个地点一个地点寻找。 除此外,只要一听到哪里有发现身份不明尸体的消息,她也会第一时间赶去。辨认出不是自己的弟弟后,露出松口气的表情。 这一次,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弟弟。虽然尸体已经腐烂到根本辨认不出样貌的程度,但她还是第一眼认了出来。 ——那是她寻找了四年的弟弟。 尸体找到了,凶手也有了,只是还没有抓到。在得知自己弟弟被杀害的原因后,姐姐不能接受。 “小辉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他从来不惹事,不跟人打架。这次因为是高考完,辛苦三年家人希望他好好放松一下。本来我是要陪他一起的,但临时工作有变,去不了。小辉还劝我,工作不要太拼命,他先去探路,记下哪些地方好玩,下次……下次再跟我一起……”姐姐说着说着潸然泪下,语不成调,声音里充满痛苦和自责。 “……那次如果我陪他一起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迷路……就算迷路,也不会、被杀害。” 还有受害者家属不相信警方说辞,认为正是他们的不作为才导致自己家人失踪遇害。如果他们反应快些,积极些,找到人,又怎么会让失踪者死在深山老林,这么多年才被发现。 “如果当初失踪的是当官的或有钱人,警方的破案效率不会这么慢,说不定不到二十四小时就找到了,哪里还会让他们被一个疯子杀掉!” 对于凶手是名有末日幻想的精神疾病患者,更是有人嗤之以鼻。觉得是警方拿来糊弄人的借口,以掩饰他们根本没查到凶手的无能行为。 “把人当丧尸杀掉?电影看多了吧。你们是警察破案,不是写小说——就算编也请编一个像样点的理由。” 家属情绪激动,甚至有过激行为,作为执法人员只能跟他们讲道理。庄笙尤不擅长这个,激烈的情况对他来说是种困扰。他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子里,将外面的声音隔绝开,闭目坐在椅子上,在脑中构建走过的地形图。 庄笙的空间记忆力很好,能在脑海中完整构建三维地形图。他将几处发现尸体的地方做上标记,发现除第一具尸体外,其他几名死者都是在山的另一面。他们搜寻了山这边的森林,另外半边却很少涉足。 条储存在脑中的信息被调用出来,进行筛选匹配。如果庄笙的大脑具化为电脑的话,现在就可以看到一股庞大的数据流在屏幕上快速往下落。 史柯进来看到庄笙闭眼坐在椅子上,以为他睡着了,还忍不住感慨了句。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连睡觉都坐得那么笔直。 想着这两天他跟搜索队天天往山里跑,肯定是累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要紧事,史柯便不想打扰他休息。正要轻手轻脚退出去,坐在椅子上的庄笙忽然睁开了眼睛。 史柯顿住,以为自己吵醒了庄笙,尴尬地笑了笑。 “凶手不是一个人。” 庄笙一开口,史柯表情顿时一变,站直身体盯着他问:“你说什么?还有另一个凶手?” 似乎现在才发现屋里有另外一个人,庄笙转头看向他,“不是另有凶手,而是凶手不是一个人。” 史柯听糊涂了,皱眉问:“‘凶手不是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庄笙垂下眼帘,声音也低了下来,“和凶手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孩子,应该不超过八岁。”他抬头看向史柯,眼神严肃,“山上必然有洞穴,找到洞穴,就能找到他们。” 史柯表情迷茫,感觉自己和庄笙不在同一个次元,所以才完全听不懂庄笙的话——他一个疑惑没得到解答,马上又产生新的疑惑。 为了不为难自己那点智商,史柯决定不耻下问。他也不怕问烦庄笙,不管多少问题,哪里不懂问哪里。 “为什么说凶手和一个孩子生活在一起?那样的环境,成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孩子。” 好在庄笙虽有天才的大脑,却无天才的自负,别人有不懂问他,他便耐心认真回答。 “我看过当地近十年的案卷,其中有几起入室盗窃案,丢失的不是财物,而是一些日常用品,以及衣服和食物,其中有小孩子的衣服。五年前,县上唯一一家奶粉店被人撬开门,收银机里的钱没动,只是拿走好几罐奶粉。” 史柯还是没明白,“怎么确定那就是凶手偷的?” 庄笙沉默一下,看了史柯一眼,慢说道:“你没看过吗?那家奶粉店老板当时在店后的小屋睡觉,听到声音出来查看,被人从后面用钝器砸破脑袋。店主当场死亡,但凶手还是补了几下,把半边脑袋砸烂才停手。这种过度杀戮行为,如果不是因为私人恩怨泄愤,那就是杀人者以为,只有那样才能彻底将人杀死。” “更何况——”庄笙停顿下,慢慢说道,“这么多年避世而居,若只是孤身一人,只怕早就疯掉。但若有需要照顾守护的人,或许才能坚持下来。” 史柯:“……” 不,等等,看我那一眼是几个意思?五年前的旧案,在不知道跟本案有关的情况下谁会去翻阅?再说,就算翻,那么多案卷,谁能短短几天里看完,并且记住? 虽然对庄笙的话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但在案件进展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史柯也只好宁可信其有。 ——他们改变了搜查方向。 —— 远在丹藤市的孟衍,忽然接到史柯从松县打来的电话。 电话甫一接通,史柯焦急忙慌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孟二哥,不好了,庄笙失踪了。” 孟衍蓦地从沙发上坐起,一字一顿,声冷如冰。 “——你再说一遍。” 第24章 图穷 史柯也很无奈, 上午的时候庄笙才跟他分析完凶手可能的藏身处,然后和他一起带队进山搜查。 在入山前,庄笙问守林老人,哪里有适合居住的山洞。老人愣了下,然后摇头说不知道,他没有看到过,还语气疑惑地反问: “这里有山洞吗?” 史柯当时以为, 既然老人说没有,那应该就是没有,毕竟人家可是巡了几十年山林, 对这儿跟自己家一样熟悉。但庄笙听了这个回答后却皱起了眉头。 “这里多石灰岩,属于喀斯特地貌,容易形成喀斯特负地形,比如溶沟和岩洞。怎么会没有山洞?” 老人听不懂他嘴里说的那些词, 但至少知道庄笙是在质疑自己,当下脸一拉, 有些不高兴,“老头子我踏遍青山,不说能记住每一块石头,但住人的山洞如果有的话怎么可能看不到。再说, 这就是片林子,树啊草啊的很多,石头少,没有山洞很正常。” 庄笙被反驳也没有生气, 只是接下来他给老人和史柯上了半个小时的地理课。最后如果不是史柯借口把他拖走,老人都要听晕过去了。 之后进了山,庄笙也不要老人带路,自己走在前头。老人在后头喊那边路不好走,有危险不要去,庄笙不听,气得老人“哇哇”大叫,胡子都翘起了。 本来很喜欢的后生,这下变成讨人嫌的小子了。 “年轻人怎么这么不听劝,不吃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休息时老人气呼呼地抽着烟,对坐在不远处的庄笙瞪了好几眼。 史柯在旁边劝老爷子消气,“大爷,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嘛。不撞南墙不回头,让他们多碰几次壁就好了。” 老人掀眼皮看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也是年轻人。” 史柯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这时,庄笙起身说要去前面看看,史柯以为他是被老人瞪得不好意思,想要坐远点,便没有多说。 当时那么多人在,还有几条狗,又是大白天,谁能想到会出事。庄笙走的时候,史柯还一直盯着他背影看,见人确实走了没多远便停下,只要他一抬头就能看到,就没太在意。 哪知,就在他回头跟人说几句话的功夫,再转头去看时,那里已经没有庄笙的身影。 史柯的心咯噔一下,立马想起在这片森林发现的第一名死者,就是在去方便时遇害的。他马上过去找人,看看庄笙是不是又走远了点才看不到。 结果,他们所有人把周围方圆五里都搜了个遍,愣是没看到人影。 史柯这才慌了,一颗心直往下沉。 最后,他不得不拨通了孟衍的电话。 —— 在等待孟衍到来的时间里,史柯带人扩大范围又搜了遍,还是什么都没发现。那么大一个活人,就在他眼前不见,史柯心里自然难受。 尤其是他根本想不出来庄笙为什么会不见,他甚至不能确定是不是庄笙发现什么自己走远的,还是有人抓走了他。 和史柯一样难受的,还有那位守林老人。在发现庄笙不见了后,老人那一刻的表情有些难以描述,仿佛震惊,又仿佛很自责,之后更是埋头找人,一个字都没再开口说过。 史柯抬头看到老人仿佛在瞬间又苍老许多的面容,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由出言安慰,“大爷,这不怪你,我们这么多人在,不也谁都没看到小庄是怎么不见的吗?” 老大爷默默转头看他一眼,没有说话,那表情史柯有些看不懂。 搜查小队原本失踪的人没找到,还把自己的一个人给弄丢了,大家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片愁云惨淡中,众人头顶传来声音,越来越响,很快出现在眼前。 史柯抬头,有些呆滞地望着头顶上一架直升飞机悬在半空。巨大的气流扫得底下的树猛烈摇晃,史柯的衣服和头发被吹得乱飞起来。 直升机的舱门打开,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探身出来,抓住垂落的绳子往下滑。 直到男人稳稳落地,径直走到史柯面前,史柯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人呢?” “孟二哥?”史柯声音像在作梦,孟衍淡淡扫他一眼,史柯顿时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哦,我们一直在找,但——” “人是在哪儿不见的?”孟衍的表情明明很平淡,但不知为何,史柯就是感觉他现在肯定耐心奇差。连忙把注意力从天上的飞机拉回,一边领着孟衍往前走一边将当时的情况介绍了一遍。 直升机在孟衍落地后,在空中打个飞旋,慢慢调转方向飞走了。 很多人直到飞机飞走还没完全回神,机身上那个醒目的标识很少有人不认得,那是全国有名的大财团的LOGO。还有前面那个从天而降的男人,一身正装深入山林,显然来得仓促,连衣服都来不及换。 ——来不及换衣服却有时间调用一架直升飞机,果然贫穷能限制人的想像力吗? 那边,孟衍蹲在庄笙之前站过的地方,在地上细细查勘,史柯屏息站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片刻后,孟衍站起身,眸色深沉望向前方,冷声道: “他被人带走了。” 史柯小心看他一眼,“孟二哥你确定么?” 孟衍冷冷瞥他一眼,史柯瑟缩了下。虽然人不算是他弄丢的,至少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出的事,他还是难逃其咎,受冷眼也是应该的。 “他之前让你们往哪个方向搜寻?” 史柯不明白孟衍为什么这么问,但这个时候他不敢多说,抬手指了指。孟衍往那边看了眼,朝史柯微一颔首,“你继续。” 他说完后长腿跨开大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史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抬高声音问道:“孟二哥你去哪儿?” “带他回去。” 最后一个字音落下,孟衍的身影已经消失在繁茂的枝叶间。 所以是知道人在哪儿了吗? 史柯颇为郁闷,为什么不告诉自己一起去,怕他拖后腿吗? —— 庄笙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头顶是密密的树叶,挡住大半光线,使得周围有些阴暗且湿冷。 身体绵软无力,庄笙费力抬起胳膊摸了摸后颈。晕过去前感到脖子后一痛,马上就失去了意识。这种无力感,是被注射了肌肉松弛剂。 嗓子有种火烧的感觉,庄笙试着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身上的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都被摘掉了,武器也被拿走。 既动不了,也说不出话,失去通讯工具被丢在这深山老林里,换作旁人,这会儿只怕早被吓得六神无主。庄笙却愈发冷静,他确认自己最多只能抬抬手,爬行几步后,他开始观察周围。 在他晕过去前,时间大概是三点左右。庄笙抬头望了望天,好在今天有太阳,可供他判断时间和方向。 现在时间大概过去一个多小时,天很快就要黑了,到时候,就算没有野兽的威胁,光是夜间低温也够他受的——更何况,那人使他失去行动力和声音扔在这个地方,应该不会是吓他这么简单。 庄笙坐了一会儿,力气恢复点,他扒着旁边的一棵树慢慢站起来。 有什么东西从身上掉落。 庄笙定眼看去,目光蓦然一凝。 一张扑克牌,一张特制的扑克牌。 红桃K。 扑克牌的背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 末日逃亡游戏,记时开始。 —— 孟衍在山林间穿行的速度宛如猎豹,那些伸出的枝桠和蔓延的藤蔓似乎对他毫无影响,最老练的猎人也无法跟上的他的脚步。 身上昂贵的西装被树枝划破,孟衍毫不在意,他目视前方,眼神凌厉得好似追捕猎物的雄狮。 忽然,快速奔跑的身形顿住,凝神细听片刻,猛地转身往某个方向跑去。 扒天浓密的灌木丛,在厚厚的落叶地上,躺着一只手机,一边响铃,一边振动。 ——那是,庄笙的手机。 孟衍的眼神在一霎那如出鞘利剑,他顿了一下,俯身捡起手机。闹铃声还在继续响,孟衍等了几秒,正要摁掉,响铃声突然停下来,跳出一个倒计时界面。 00:29:59 孟衍瞳孔微凝,握着手机的手猛然用力。要不是醒悟得快这是庄笙的手机,收力及时,手机只怕就要被他捏爆了。 30分钟倒计时。 失踪的庄笙,庄笙被丢弃的手机。 这是给什么作倒计时用,不言而喻。 那一刻,孟衍身上的煞气浓郁得几乎要化为实质,眼神黑沉,不见一丝亮光。 ——必须尽快找到他! —— 森林里安静极了,只有风吹过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响。被层层枝叶过滤一道的日光,温度已大大降低,随着太阳渐渐西移,从树梢落入山头,林子里越来越冷。 庄笙扶着树杆费力挪动脚步,好一会儿之后,也不过才走出十来步,却已经气喘吁吁,额头冒出大颗汗珠。 他不确定那个所谓的逃亡游戏是不是恶作剧,但在这片区域,如果他不幸正好撞进某个领地范围,那么,他确实需要逃亡。 身上不断出冷汗,后背已经湿了,这是注射药剂的后遗症。 又走了一会儿,庄笙终于看到一个适合藏身的地方——不错,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逃,不说他现在的状态体力,哪怕是正常情况下,如果是“那个人”的话,他也一定不是对手。 正面硬抗,他毫无胜算,而现在这种情况,不胜,则死。 庄笙靠在身后的岩石上闭目休息,他手里抓着一块半路捡到的石头。闭眼靠在岩石上,看似已经累到睡着,实则上庄笙全身紧绷,全神贯注倾听着周围动静。 林中已经慢慢暗下来,层层叠叠树木相加,视线受阻,根本看不到稍远点的地方。 风吹林动,草木作响,安静极了。在这样静谧的世界,稍微一点异动便显得尤为清晰。 咔嚓—— 那是,脚踩在树枝上发出的声响。 庄笙蓦然睁开眼,便看到一团黑影闪电般扑来,他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上的石头砸过去,然后就势往旁边一滚。 石头砸在了黑影身上,让那人身形微滞,似乎愣了下。但很快,那个人又扑了过来,他压在庄笙身上,举起手中□□就往脑袋扎。 庄笙在这个时候暴发前所未有的力气,他挡住那人的手,奋力往上推。 僵持之际,庄笙看清黑影的面孔。 一个年轻的男人,面容白皙,头发有些长,但是打理得很干净。他此时的表情是一种极致的冷静,情绪没有丝毫起伏,看着庄笙的眼神没有丝毫感情,就像在看死物。 ——庄笙对他而言是“丧尸”,是人类的敌人,杀掉一只丧尸,自然不需要有什么感情。 庄笙的力气根本无法与他相抗,身体的疲软让他的手下一刻就会松掉,到时那根闪着寒光的尖刺便会扎进他的脑袋。 庄笙一眨不眨盯着那人的眼睛,那里面的冷酷漠然让他心生绝望。 他的手开始发抖,嘴唇开开合合,喉结上下滑动,终于挤出一点声音。 “我……是……人……” 声音沙哑而轻微,但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已经足够两人听清。 手上的力道蓦然一松,那人脸上显出极度震惊的表情,呆呆盯着庄笙看,似乎眼睁睁着看着一个大活人变成怪物——不,在他眼里,应该是“怪物”变成活生生的人。 年轻男人张了张嘴巴,似乎想要说什么。 身后蓦然一股劲风袭来,年轻男人顿时警觉,刚要转头便被一脚踢飞出去,砸在最近的一棵树上。碗口粗的树被撞得摇晃不已,扑簌簌飘下许多落叶。 “笙笙!”孟衍的心脏几乎停跳,如果他再晚来一步,那人的利刃是不是就会刺入庄笙的头,届时他纵有再大本事也无法挽留逝去的生命。 孟衍抢步上前,想将人搂进怀里却一时不敢下手,因为不知这人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 “笙笙,你没事吧?对不起,我来晚了。”男人声音里有细微轻颤,看着地上青年苍白的脸色,浑身狼狈,眼中满是沉痛。 庄笙呆呆望着蓦然出现在眼前的人,有些反应不过来。 近旁的一道呻吟惊醒两个对望的人,孟衍眼中快速闪过一丝戾气,他猛地转身,浑身杀气凛然——这一刻的男人,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然而,不等他迈开脚步,衣角被一丝轻微力道攥住,不用力都可以挣脱。然而,男人的脚步却一点也迈不出去了。 “别、别杀他。” 嘶哑的嗓音出口,孟衍脸色顿时一变,“你嗓子怎么了?”话音落下,他再顾不得别的,将庄笙全身上上下下检查一遍,见他只是浑身无力,手臂上有些擦伤外便没其他伤口,提着心终于放下一点。 庄笙无力说话,轻轻摇头,他心情起伏过大,现在更加没有力气。 从之前遭遇袭击的紧张刺激,到看到男人突然出现的惊喜,庄笙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来。不过,有了这个人的出现,即便现在他依旧全身无力,却一点不害怕了,感到格外安心。 正要说话的庄笙眼角余光往旁边一瞥,要说的话顿时咽下,攥着男人衣角的手微微用力,格外费劲地喊了出来,“他要跑了、追……” 孟衍看都没回头看一眼,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披在庄笙身上,淡声问:“冷吗?天马上要黑了,我们回去。”说着将庄笙往自己身边拢了拢,将他拢到了自己怀里。 庄笙眼睁睁看着那人身形踉跄地爬起来,跑得不见踪影。因为过于意外惊讶,他甚至都没注意到此时两人之间过于亲密的姿势。 庄笙收回视线,眨了眨眼,满怀费解地望向一脸淡定的男人,“你——” 孟衍看庄笙实在说话困难,干脆伸手捂住他的嘴,皱了皱眉,“嗓子难受,就不要开口说话了。”好像完全忘了他们进山是来干什么的。 ——不对,自己进山是为了搜索嫌犯,这个人,大概,或许,只是来找自己的。 想到这截的庄笙不由沉默下来,然后发现自己几乎整个人躺在这人怀里,顿时有些不自在。他扭了扭身体,那点微弱的力道对于孟衍来说可以忽略不记,为了让怀里的人更舒服些,他还腾出手调整了下姿势。 庄笙还是无法任由撞到眼前的凶手跑掉,嘴巴一得自由,立马忍不住开口,“我——”孟衍一个眼神让他再次乖乖闭上嘴。 庄笙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个人在生气,还是非常气那种。想到刚才这人出现时,脸上那种以为他受了伤紧张到害怕的表情,庄笙心里不由感到一阵愧疚。只是这股愧疚中掺杂着一丝丝窃喜,这让庄笙自责更甚,不禁低下头去。 “我先顾好你,才能顾其他。” 孟衍仿佛是叹息了一声,他见庄笙低眉垂首,恹恹的模样,以为他是难受了。孟衍抬手探探庄笙额头,又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嗯,软绵绵,摸起来很舒服,如果不是隔着衣物就更舒服了。 面上维持住正经表情,孟衍清咳一声开始数落,“每次一没看到就出事,是不是要我把你锁起来才听话?抓嫌犯这种事情是可以自己一个人去做的吗?” “没有一个人。”庄笙小声反驳了句。 孟衍顿了顿,垂眸瞥他一眼,“还学会顶嘴了?”庄笙头垂得更低,霎时安静如鸡。孟衍又说了几句,一边说一边动作非常熟练自然地将人抱了起来。 而垂着脑袋挨训的庄笙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还习惯性往里缩了缩,像小时候一样小小一团窝在男人怀里。 一见庄笙就变絮絮叨叨的孟衍,看似训斥实则关心的说了一大堆后,紧张的心终于慢慢平复下来。 熟悉的怀抱,熟悉的声音,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而又刺激的庄笙酝酿出困意,眼皮变沉重,最后在那个越来越温柔的声音中闭上了眼睛。 孟衍看庄笙终于放松睡着过去,小声地叹了口气,沉默不发一语。 快走出森林时,睡梦中感受不到一点颠簸,而熟悉的怀抱还是那么温暖而令人心生眷念。庄笙无意识往孟衍怀里钻,手攥着他胸前衣服不放,发出轻微呓语。 第一句话时孟衍没有听清,于是他停下脚步,将耳朵贴近庄笙嘴边。这次他听清了,脸色瞬时一变。 庄笙在睡梦中喊得是: “别不要我,我会乖的,会乖的……” 当年将这个还不满十六岁的孩子送去国外独自生活,原来竟给他造成这么大心理创伤吗?这么多年过去,还让他依然在睡觉时会如此不安? 孟衍凝视怀中人的眼神,温柔而沉痛。 他不由收大手上力道,将人抱得更紧,像抱着珍稀宝物一般,动作小心而又充满怜惜。 在庄笙再次呓语出声时,孟衍将嘴唇贴近他的耳朵,轻声保证道:“别怕,不会不要你的。这一次,我不会再给你选择退出的机会。” 沉睡中的庄笙似乎得到安抚,安静下来,他的头微微动了下,耳朵碰上孟衍的嘴唇。孟衍没有动,好半晌之后,轻轻抿了下庄笙的耳垂,然后将嘴唇移到他的额头,缓缓印下一个轻吻。 —— 庄笙再一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洁白的病房里摆着各种仪器,一看就不是小县城所有拥有的设备。 孟衍趁自己睡着时把他从松县带走了? 庄笙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松软无力的感觉已散去大半,庄笙感觉自己恢复得差不多,抓过床头外套便往外走。 推开门撞到一个人怀里。 孟衍捏着手机,因为刚才的电话而面色沉郁,下意识接住从里面撞进自己怀里的人。低头看了看庄笙,熟睡醒来后的脸挂着淡淡红晕,此时微张嘴巴仰头看着他,一副没从睡梦中完全清醒过来的样子。 孟衍一手举手机,一手把住庄笙肩膀,眉头微皱,“刚起来又要往哪儿跑?” 庄笙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怎么开口。人家好意送他来医院,他难道要苛责对方把自己带离现场吗? 孟衍一看庄笙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作解释。他收起手机,慢条斯理地给庄笙整整衣服,扣子一颗颗扣上。 “穿好衣服再出门,生病了怎么办?” 庄笙乖乖站好让他整理衣服,等最后一颗扣子扣上,他抿了抿唇,低声而倔强道:“我要回松县。” “好好好,回松县。”孟衍完全一副哄小孩子的口吻,庄笙皱了下眉,抬头看他,盯着他眼睛以表示自己的认真。 “我要回松县。”他又重申一遍。 孟衍满意地看着裹严实的庄笙,轻捏下他的脸蛋,笑道:“没让你不回。”说着无比自然地牵起庄笙的手,拉着他往外走。 庄笙:“……” 一觉醒来发生了什么?是他穿回小时候了吗? 等看到前面停着的直升机时,庄笙眼睛一点点睁大,更懵了。 虽然知道这人底蕴深厚,可他从来工作是工作,家族是家族,工作不是从来只靠自己,与家族的界线划得很清吗?现在这又是怎么回事? 在庄笙还很茫然时,孟衍推着他上了飞机,给他系安全带时,才凑在他耳边解释了句。 “走吧,我送你去。” 本只想自己搭车前往松县的庄笙,此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沉默。 直升机起飞的轰鸣声中,男人的声音低沉而清晰。 “从现在起,我要和你寸步不离。” —— 一直到松县,庄笙始终沉默着,孟衍也没有说话。等下了飞机两人前往派出所,快到时,一直沉默的庄笙猛然回头,盯着孟衍的眼睛说道: “你知道是谁袭击的我?” 他这里说的袭击,并不是那位隐居深林有末日幻想症的嫌犯,而是偷袭他把他独自扔到嫌犯活动范围的那个人。 孟衍看着他,脸上有些犹豫,他沉吟片刻,对庄笙说道:“这事跟你没有关系,你是无妄之灾。”庄笙眉头一皱,再要说什么,孟衍扳着他的肩膀转个方向,推着他往前走。 “好了好了,不要再想了,你现在应该做的,是尽快把现在这个案子了结。” 本来要反驳的庄笙,听了孟衍这句话,当即沉默下来。 他背对孟衍,所以看不到那一刻,男人脸上温柔的笑意悉数收起,眼中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冷光。 史柯看到庄笙回归,同时附赠一个孟衍,大大地表示了欢迎。两人将各自情况一碰,史柯他们找到更多尸体,庄笙进一步缩小搜查范围。 “迄今为止,共找到十五具尸体,因为夜间行动不便,所以明天会继续搜山。”史柯说着叹了口气,语气沉重,“凶手藏在那片区域多年,这些年来也不知杀了多少人。如果不是这次案件暴露,以后还不知有多少人丧生在他手里。更可笑的是,这些人恐怕致死都不知道,他们之所以被杀,只是一个疯子将他们当成了一具具行尸走肉。” 庄笙听后沉默了下,没有就此说什么,只是问他,“陈天佑呢?” 陈天佑就是那位守林老者,史柯反应了下才明白过来庄笙问的是谁。 “哦,我看时间不早,就让大爷回去休息了。毕竟他上了年纪,这些天跟我们跑来跑去的,身体恐怕会吃不消。” 庄笙又沉默了下,微垂眼眸,开口缓缓说道:“把他找来。” 史柯一愣,下意识看向旁边的孟衍。 孟衍正盯着做起正事来就特别投入的庄笙看,注意到史柯的眼神,分了点余光给他。用眼神问: 看我做什么? 史柯抖了抖眼角: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那个老大爷有问题? 孟衍再瞥他一眼:问我做什么,我就是来看着我们家笙笙。 史柯眼角抽搐,卒。 庄笙一点没注意到两人的眉眼官司,一心沉浸在案件中。他看史柯迟迟未动,抬头看他一眼,给了个疑问的眼神。 史柯再偷瞄孟衍,见他八风不动如老僧如定般,始终站在庄笙身后作门神状。他那颗单身三十年的弱小心脏遭受暴击,嘴角抽搐地飘着走了。 守林老人很快到来,这次他身后没有跟着那条土狗。看到庄笙安然无恙,老人似乎很高兴,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些。 庄笙却不等寒暄,单刀直入,他盯着老人眼睛问了一句。 “他在哪里?” 史柯尚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老人却瞬间睁大眼睛,一副惊诧到极点的样子瞪着庄笙。史柯看到老人这副表情,顿时明白了些什么,于是到嘴的话咽了回去,沉默地看着。 庄笙眼睛一眨不眨盯着老人,语气称不上严厉,而是认真地继续问道:“他在山林住了多久?和他一起的是谁?你知道他杀了多少人?这些人都被扔在什么地方?”庄笙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抛出,老人脸色以肉眼可见速度白了下来,脖子仿佛不堪重负,慢慢弯折下去。 周围安静极了,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望着老人。 令人窒息的长久沉默后,老人一点点抬起头,脸上平日那种慈祥的表情不见,眼中透露出一丝恳求地望向庄笙。 庄笙眉头微皱,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从一开始,你就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在哪里,而你故意把我们带去相反方向。后来我自己推测出正确范围,你想要阻止,却不知该怎么做,所以才那么生气。” 老人眼中并没有被戳破的惶恐,反而悲哀之色愈浓,嘴唇轻颤。 史柯看得心生不忍,但一想到森林落叶之下的累累白骨,那点同情便飞走了。 “你这是包庇杀人犯!还有一个姑娘落在外头,你知不知道,多耽搁一分钟,那姑娘就多一分的危险。你虽没有参与杀人,但这跟你自己动手又有什么区别。你的良心难道不会不安吗?” 面对史柯的质问,老人脸上闪过深深愧疚之色。他抖着手拿出烟杆点上,颤巍巍吸了一口,神情慢慢平静下来。 “小莫是个好孩子,他不会伤害那个姑娘的。” 史柯皱眉,“你怎么知道他不会伤害人姑娘?他已经杀了那么多人,连那姑娘的朋友都是他杀的不是吗?” “因为王琳在他眼中,是幸存的人类。”回答的是庄笙,他说话时依旧注目老人,“你知道他的身份?” 老人摇摇头,他独自背负了这么久并不轻松,现在全部说出来反而是种解脱,“我只知道他姓莫,八年前在巡林时第一次见到。” “八年前?”史柯咂舌。 老人慢慢抽着烟,将过往娓娓道来。 “小莫防备心很重,那时我并不知道他就住在山上,以为只是年轻人体验山野生活。大概一年后,我巡林时不小心摔断腿,我没有手机,无法与外界联系,当时只有黑子陪着我。我以为自己会那么饿死在山中,没想到,再次遇见了小莫。他给我包扎伤口,还给了我吃的和水,之后把我送回家。” “那个时候,你没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吗?”庄笙问。 老人停顿一下,慢慢回答道:“我看出他有些不对,他特意等到天黑才送我下山,一路小心避开旁人,显得非常紧张不安。开始时,我以为他是通缉犯,逃到深山里躲避追捕。到家后我留他吃饭,他说有人在等他回去,不能久留,临走前问我有没有小孩子的衣物。” 史柯听到这里忍不住问:“他真带着一个孩子?你见过那个孩子?多大了?是他什么人?” 一连串问话让老人不知如何回答,他顿了顿,最后摇头道:“我没有看到过那个孩子,也没有去过小莫住的地方,只是巡山时偶尔会碰上。我会带些东西送给他,小莫也会向我要些小孩子用到的物品,除了衣物和玩具外,还有童话书。对了,他还特意问我有没有《安徒生童话》,说他的妹妹特别喜欢。” 老人顿了顿,眼中的悲伤弥漫开来,“我开始不知道他杀人,后来经常有旅客失踪,我跟随搜救队找了几次。有一次,我跟个年轻小伙子组队,我带着他往森林深处寻找。小莫突然窜出来,卡着那个小伙子的脖子拿刀捅进他的头,然后抓过我的手拉着我跑,一边跑一边说:快走,它们很快会聚过来,如果被围住就逃不出去了。” 老人的声音越来越沉重,好像每一个字出口都要耗费他莫大力气,“他以为,我被怪物绊住,为了救我,所以杀了那个人。”老人抬头望向庄笙,短短时间里,仿佛又苍老了十岁,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我不知道,他会杀掉那么多人。” “小莫只是病了,他并不想杀人。只要是他判定不是怪物的人,他不仅不会伤害,还会出手相助的。” 史柯听得心情莫名沉重,有点不知该说什么。他扭头看了看庄笙,见这位年轻的庄博士脸上倒没露出什么明显表情,不由在心中感慨,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生病了,就该去该去的地方,让他留在这片森林,和放任他杀人有什么区别。”庄笙语气平静地说道,史柯听得连连点头。 “就是啊,虽说他以为自己杀的是‘怪物’,可那实际上是人啊。”史柯说到这里一顿,想起什么似地问道,“话说他到底是怎么判定人和‘怪物’的?总不能是看心情吧。” 老人愣了愣,似没想到他问这个,沉默片刻后摇了摇头。 这个他还真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小莫。 “是声音。”庄笙再次回答,他说话时微垂着头,手指蜷曲微握,显是想起什么不好经历,“人会开口说话,怪物,不会说话。” 一直默默守在他身后的孟衍,见此握住他的手。男人手掌宽厚,轻轻一握,就将青年的手整个包住。 庄笙挣了下没挣开,便索性由他去了。好在这个时候大家都沉浸在案情中,没人注意两人私底下的小动作。 “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他,长久与世隔绝,脱离社会,他的精神状态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到他承受的极限,他会崩溃,届时,他会再次走向一个极端。”庄笙说道。 史柯问:“什么极端?” 庄笙垂眸,声音轻而稳,“与他所认为的‘怪物’,同归于尽。” 顿时,所有人的背脊一阵发寒。 —— 有了老人提供的线索,在他们进山抓人前,嫌犯的真实身份很快有了突破。对照嫌犯的年龄,还有同时失踪的一两岁女童,筛选七八年前的失踪人口数据,果然找到了符合侧写的人。 莫问东,二十六岁,八年前从家中失踪,一起失踪的,还有他刚满周岁的妹妹。 当天正好是莫问东十八岁生日,一家人开开心心过完生日。却在第二天邻居发现莫问东的父母满身鲜血躺在床上,两人头部被利器刺穿,流出的血染红整张床。 父母被杀死在床上,家里的两个孩子不见了——满周岁的女童,和刚成年的莫问东。 邻居报了警。 这宗案子在当时引起过轰动,因为不仅入室杀人,还有两个孩子失踪。由于家中值钱东西都没少,门窗也没有外力破坏的痕迹,十八岁的莫问东成了最大嫌犯。只是后来没有直接证据,凶器也一直没找到。加上莫问东失踪不见,最后这起案子便不了了之,成了悬案。 未想多年之后,案情真相会以这种方式大白于天下。 “就是他。”庄笙指着档案上的照片,语气笃定。 莫问东,就是那个躲入深山,有末日幻想症的嫌犯。 知道嫌犯身份,只是解答部分疑惑,最重要的,还是要将人找到。 在守林老人的配合下,史柯带队,带上所有来支援的人,全副武装地进了山。 庄笙这次随行,本来史柯想让他留下。毕竟他之前才被绑走过,还被注射了肌肉松弛剂,没完全恢复过来。只是他见孟衍没说什么,一副庄笙走哪儿他跟哪儿的样子,于是选择了沉默。 有了守林人带路,庄笙他们这次进山又更容易了些。 还是昨天庄笙指出的方向,老人也不能给出太精准的范围,他只是知道莫问东的活动范围而已。 “大家小心点,小莫会在他活动的地方做陷阱,用来捕猎。”老人提醒道,他话音才落,人群中响起一声惨叫。 顿时所有人如临大敌。 不是踩到陷阱,而是不知从什么方向飞来一支箭,插在一名警员手臂上——本来这支箭是朝庄笙飞来的,孟衍眼疾手快拉他一把,箭便射在了庄笙身后那人手上。 老人脸色变了变,四周环顾一圈,大喊出声,“小莫!” 众人屏息静气,紧张地等待。 周围安静极了,微风拂过山岗,拂过繁盛茂密的枝叶,拂过人们略为躁动的心头。 寂静中,前方不远处巨树后转出一个人影,手上拿着张复合弓。张弓搭箭,蓄势待发,箭尖闪着寒光。 那人头发很长,垂下来遮住半边眉眼。头发后,那双漆黑的眼睛犹如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困兽,布满是孤绝和伤痛。 他盯着守林老人,用略显怪异的沙哑声音,一字一顿地道: “你还是、把他们带来了。” 第25章 匕现(一更) 看到莫问东的一瞬间, 所有人下意识举起枪。守林老人在看到莫问东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却在众人举枪对准他时下本能地大喊出声。 “等一下,住手,不要开枪!”他一边喊一边挥舞手臂,好似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替那人挡子弹。 “小莫,小莫你别激动,你听我说。”老人一边高声说着, 一边试图走近——他叫别人不要激动,自己却激动地暴露在枪口下也毫不在乎。 史柯这个时候显出沉稳气度,将手往下一压, 让人把枪口朝下,先不要轻举妄动。 一群严阵以待的人中,孟衍卓然而立,表情淡漠。他微微侧着身, 将庄笙整个挡在背后,还拉住了他的手不让他挣脱——因为方才那一箭, 孟衍此刻眼神冰冷,大半视线落在庄笙身上,偶尔投向前方的目光,冷淡不带一丝情绪。 老人一步步朝前走, 怕惊扰到什么似的,语气小心极了,“小莫,我不是带人来和你作对的。你生病了知道了吗?他们是来帮助你的。” 无论老人言辞如何恳切, 莫问东无动于衷,在老人踏出人群向他靠近时,手一松,箭矢飞射而来,钉在老人脚尖前的地面。 老人猛然顿住,一脸沉痛地看着保持射箭姿势的莫问东。 “再往前一步,射的就是头。” 莫问东说完这句话,便不再看老人一眼,他冷冷扫视所有人一圈,倏忽转身没入浓密树林。 “追上去,别让他跑了。”史柯抬手一挥,率先追了过去。 庄笙也要跟上去,被孟衍抓住手猛地一顿,撞进孟衍怀里。 “笙笙,接下来的行动,你不要参与了。”孟衍抓住庄笙的手臂担心地说道,追逃双方都有武器,他怕庄笙被误伤。 庄笙皱了下眉头,脸上隐有急色,他抓住孟衍的手用力扯开,“都到这种时候了,我怎么能半途而废。” 男人的手稳如磐石,不管庄笙怎么用力都纹丝不动,庄笙不由急了,“你松手!” 孟衍拧眉看他,“你一定要去?” 既然是自己参与的案子,自然要有始有终。庄笙眼神坚定,“当然。” 庄笙话音才落,顿时一阵天旋地转,等他反应过来时,整个人已经趴在孟衍背上。 “抱好。” 淡淡的嘱咐在耳边响起,不等庄笙消化这句话的意思,男人已如猎豹般在山林间奔驰起来。两边的景色急速后退,耳边响起呼啸风声。庄笙原本是抓着男人衣服,之后改为抱住脖子。 滚烫的温度通过两人相贴的肌肤传递,不知热了谁的心肠,燃烧了谁的碧血。 果然山林中如孟衍所担心的那样,埋设了许多陷阱。大部分是用于捕猎,然而还有一些明显针对人,危险系数直线上升。 孟衍身形灵活,快速奔跑时眼睛也如老鹰般锐利,避开一个又一个陷阱。甚至他改变路线绕开一个陷阱时,庄笙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直到再一次惨叫声传来,孟衍脚步微顿,挂在脖子前的手往声音传来方向一指,孟衍当即调转方向奔去。 史柯带的人四散开来,不仅没围困住目标,还让己方警力分散。追击过程中莫问东时不时反手一箭,虽然躲开了致命处,但还是有两个人受了伤。再加上防不胜防的陷阱,追捕行动严重受阻,受伤的人也慢慢变多——这样一来,莫问东便将整个队伍的仇恨值拉满了。 “去他妈的,别让老子逮住,不然定要让他好看!” “这人是猴子变的吗?树林里跑这么快,石头上一蹦就过去了。” 孟衍与庄笙赶过来时,便看到一名警员踩中捕兽夹,旁边的人为他费力掰开,将鲜血淋漓的脚抬了出来。 “该死的,到底有多少陷阱!”史柯狠狠咒骂一声,安排人将伤员送回,追捕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庄笙敲敲孟衍肩膀,示意他放自己下来。孟衍不知是没明白还是因为其他什么,托着庄笙的屁股往上凑了凑,把他箍得更紧。 “……”庄笙不得不开口说话,“放我下来。” “哦。”孟衍顿了下,那语气听起来有几分意犹未尽。 庄笙从孟衍背上跳下来,缓步走到那个陷阱旁边查看,末了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史柯假装没看到刚才那一幕,走到庄笙旁边很自然地问道:“怎么?” 庄笙没有先回答,而是问他道:“人往哪个方向去了?” 史柯刚要指出,动作忽然一顿,露出尴尬表情,“这个,我方向感不太准,追一半追丢了,不知人往哪边跑的。” 庄笙没有嘲笑他,沉吟片刻,指着那几个陷阱说道:“你没发现吗?他是故意引我们来的。” 史柯愤愤道:“他当然要把我们往陷阱处引,这人太坏了!” “……”庄笙无语看他一眼,弄得史柯心中非常忐忑,不知说错什么,下意识往一直沉默的孟衍望去。 ——这一看之下,史柯差点想戳瞎自己双眼。 只见孟衍根本没听他二人在说话,而是以一种令史柯起鸡皮疙瘩的眼神注视着庄笙,嘴角挂着抹神秘微笑。 史柯忍着心中不适多看了几眼,努力解读孟衍的这个眼神。最后觉得,非常贴近老父亲看到儿子出息了时的欣慰眼神。 如果不是年龄对不上,史柯真觉得庄笙就是孟衍的私生子了。看看刚才,爸爸背着儿子的画面多么温馨。 ——如果孟衍知道史柯此时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或许会揍得他叫爸爸。 “……陷阱到处都有,不唯独这个方向。我的意思是,他把我们引向这边,一定有什么用意。”庄笙淡声解释道。 史柯猜错了不免有些尴尬,但他向来心大脸皮厚,假装自己没说过刚才那句话,沉稳地问道:“什么用意?” 庄笙微眯起眼睛,往来时方向回望一眼,“狡兔三窟,这个方向一定与他住的地方偏离。但我们已经搜索到这里,住处暴露是迟早的事,所以把我们骗开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他这么做的用意,就只能是想展示什么东西给我们看。” 史柯沉默地想了下,喃喃低语道:“末日幻想症患者想展示的东西?不会是什么丧尸标本展览吧?” “……跟上去看看就知道了。”庄笙看着这位史副队长,心底泛起一股轻微的无力感。 史柯毫无所觉,一脸率直地问道:“怎么跟?” 这次庄笙没有答话,而是侧头看了一眼孟衍。仿佛一直神游天外的孟衍二话不说,弯下腰将庄笙再次往背上一抛,又开始之前的奔行。 庄笙趴在孟衍背上,回头看了眼似乎呆住的史柯。他凑到孟衍耳边,放低了音量跟他说悄悄话,“这位史队长一直这样么?” 温热气息打在耳朵上,仿佛羽毛在心尖轻搔,痒到了心底。孟衍努力保持平稳,不让背上的人受颠簸,面上维持镇定表情,“什么样儿?” 庄笙又回头看了眼终于反应过来,跟在后来跑的史柯,继续和孟衍咬耳朵。 “就是,傻呆傻呆的。”或许是不习惯背后说人,庄笙说完后轻咬了下嘴唇,往后缩了回去。 孟衍这个时候满脑子是庄笙跟他咬耳朵说悄悄话时的可爱表情,想像他吐出“傻呆”两字时脸上划过不好意思的表情,萌得心脏颤动,恨不能立马把人放下来抱在怀里。这样既能看到他脸上表情,又能想揉就揉。 至于史柯,那是谁? 庄笙对这副背并不陌生,初时的不适淡去后,他在孟衍背上简直跟自己走路一样自在,于是全情投入搜索工作中。 很快叫他发现了什么。 庄笙拍拍孟衍肩膀,不等他开口说话,孟衍便背着他转了个方向,往他有所发现的地方而去。 ——这样纯天然,无污染,有血有肉有温度,靠心灵指挥的代步工具,可以说是非常棒的了。 等到庄笙他们靠近,才发现那是一个人,一个蒙着眼睛,嘴里绑着布条,双手被捆住的年轻女人。 “王琳?”庄笙一口叫出女人名字,史柯反应了下,也很快想起这是那名失踪的女性。只有孟衍似乎有点不高兴,托着庄笙大腿的手轻轻掐了下。力道很轻微,庄笙注意力都在那名失踪人员身上,甚至都没发现。 孟衍捻了捻手指,一时不知是该郁闷还是庆幸。 在孟衍将庄笙放下来前,史柯加速奔过去解开王琳。王琳嘴巴一经重获自由,都来不及看清救自己的是谁,嘴里急声喊了起来。 “快给我解开,快给我解开。” 史柯一边摘下她眼睛上的布,一边安慰道:“你别怕,我是警察,我来救你了。” 王琳身体扭来扭去,声音有点急不可耐,“你快点,你快点。” 史柯以为这姑娘吓到了,继续安慰,“别害怕,坏人已经被我们吓跑了,你安全了现在。” 王琳眼睛重见光明,却没有激动地喜悦,反而眼红红地瞪着史柯。史柯被吓一跳,手忙脚乱安慰她,“哎,你别哭呀,没事了,我们来救你了。” 一旁的庄笙终于看不下去,指了指王琳手上的绳子,轻咳一声道:“我想她的意思,是让你快点解开绳子,她或许有点急。” 史柯一脸茫然,“急?急什么?我们不都已经来了?” 王琳终于忍无可忍,冲着史柯的脸咆哮起来,“老娘内急啊,你他娘的能不能手脚麻利点!” 被喷一脸口水的史柯:“……” 第26章 骸骨(二更) 王琳一大早被莫问东带出山洞, 因为眼睛一直蒙着,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被带往哪里。只是那个声音好听的小哥哥说,接她的人来了,不能让他们在这里见面,所以要把自己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不知走了多久,期间王琳被背着走了一段路。当到了目的地后,手上的绳子和眼睛上的布都没有解开, 那个小哥哥只对自己说了一句话就走了。 他说的是,“等着。” 既不能走动,又看不见, 时间变得非常难熬。王琳眼中一片黑暗,她要忍受不知名的恐惧,时间过得非常漫长。等的人一直没来,而她越害怕, 越紧张,某个生理现象便越突出。 当她觉得自己就快要重温一岁尿床时的耻辱时, 终于等来了解救自己的人。只是没想到来人那么婆妈那么没眼力见儿,非得她一个女孩子把这种事情喊出口才明白。 间歇性彪悍症发作过的王琳,在解决完个人三急问题后,期期艾艾回到史柯身边, 用一脸劫后余生的感激表情看着他,眼里闪着崇拜光芒。 “警察同志,真是多谢你了,你救了我,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表示感谢才好。” “……”史柯一言难尽地望着她,实在不知该摆什么表情来面对。 庄笙打断两人莫名的对视,问了王琳几个问题。最后确定她是真的不辨方向,加上急于找到莫问东,便将人交给史柯,他与孟衍两人继续追捕。 史柯看了眼此时一脸柔弱状的王琳,心里一点没放松警惕,默默掏出对讲机。他叫来两名警员,让他们负责送王琳下山。 谁知王琳不愿走。 “你们是不是要抓那位小哥哥?我跟你们一起。” 史柯皱了皱眉头,不解地问:“你不是没见过他人,怎么知道他多大?”叫一个绑架自己的犯人“小哥哥”,这姑娘莫不是脑子有毛病? 王琳仰着头望他,一脸认真地回答,“我能听声音啊,声音好听的小哥哥,不受年龄限制。”顿了顿,补充道,“警察同志的声音很像大叔哦,不过你别担心,就算是大叔,也是非常成熟有魅力的大叔。” 史柯:“……” 完全没觉得有被安慰到。 “我们是抓坏人,很危险的,你跟去做什么?”史柯越发觉得眼前这姑娘,脑子不是有病,就是有坑,更加不愿让她跟着。 王琳眯起眼,声音淡淡地威胁道:“你如果强行送我走,我就到处跟人说,你偷看女生上厕所。” 史柯:“!” 天降黑锅,无妄之灾! ——现在史柯觉得,比起他们正在追捕的莫问东,这名叫王琳的姑娘更像有精神疾病的患者。 就在史柯心头烈火熊熊燃烧,考虑着要不要干脆打晕这姑娘先拖回去再说时,忽然一声枪响,惊起飞鸟无数。 听声音离此地不远,史柯脸色微变,眼神沉下来。 枪响意味着交火,交火则很可能有伤亡。 虽然之前匆匆一面,没看到莫问东身上有枪,但就算是己方开的枪,史柯也不想什么都没问嫌犯就这样被打死。 王琳悄咪咪看了眼史柯脸上表情,然后拔腿就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史柯顿时气结,脸都黑了。 照这姑娘性格和行事作风,她不被绑谁被绑。 心中虽然气怒,但作为公职人员却不能不管,史柯只得认命跟上。 庄笙与孟衍默默对视一眼,刚才那么一会儿时间,两人都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庄笙没让孟衍继续背,自己跑着追上史柯。 现场一片鸡飞狗跳,守林老人倒在血泊里,那条土狗呜咽着站在旁边,时不时用脑袋去拱老人的身体。老人气息奄奄睁着眼,眼珠转动,似在寻找什么。 他的视线落在庄笙身上,眸光微微一亮,手虚弱地抬起。 庄笙快步上前,在离老人一步时突然站住,想去握他的手却而不敢,怔怔踟蹰地站着——老人腹被被捅了一刀,浓稠血色漫延开来,刺得人眼睛生痛。 孟衍靠过去胸膛贴住庄笙后背,轻握住他的手给予无声支持。 庄笙抿了抿唇,稍稍施加力道回握了下孟衍的手,慢慢蹲下身。 “你想说什么?”他握住老人骨瘦如柴的手,轻声问。 老人此时已是出气多,进气少,嘴巴嚅动几下,发出弱不可闻的气音。 “不、不怪他,小莫、是、是个、好孩子。” 庄笙垂下眼帘,眼中悲伤弥漫。 最先跑来的王琳,看到这种情形,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她捂住自己的嘴,压下冲之欲出的尖叫。 史柯在旁边轻声问明情况。 除了老人外,还有一位受伤的警员。只是相比伤重的老人,他不过手臂被划了道口子,并不严重,此时也顾不得处理伤口,只拿手用力捂住。 “都怪我。”年轻的警员低着头,语气充满愧疚自责,“大爷是为了救我,冲过来抢刀时被伤到的。如果我再警醒些,早点发现凶手,就不会被偷袭,大爷也不会为了救我而挨刀子了。” “不、不怪你。”老人气若游丝,却还是努力转动眼珠朝说话的警员看去,为他分辨,“他以为我有危险,为了、解救我才、才偷袭你,跟、五年前一样。” 受伤警员听得满头雾水,不解地问:“什么跟五年前一样?” 知道内情的史柯,听后顿时更沉默了。片刻后,庄笙平板的声音响起。 “五年前,有人跟他组队进山找人,被莫问东当成‘丧尸’杀掉——就跟今日情形一模一样。” 那警员听后满目愕然。 老人缓缓眨了下眼睛,眼神空茫地盯着虚空,声音越来越低,“他只认得我,记得我,我身边的,被当成怪物。小莫、很辛苦,别怪他,他只、生病了。”老人的眼睛慢慢闭上,声音轻不可闻。 “我也不怪他,这是我欠……” 最后那个音没有听清,不知说的是“他”还是“他们”。 老人彻底闭上了眼睛。 黑子呜咽一声,头朝老人方向趴在地上,再也不动,眼睛变得湿漉漉,流出透明的液体。 史柯让受伤警员留在原地等待支援,自己继续追捕。 “刚才那一枪他被打中了,一定走不了多远。”庄笙指着地上的血迹说道。血滴一路向前延伸,他们只要循着血迹肯定能找到莫问东。 刚走出没几步,史柯转过头,皱着眉语气不耐,“你还跟来做什么?” 在他眼皮子底下被夺走一条人命,史柯现在心情很不好,没耐心再照顾小姑娘。 王琳咬了咬唇,有点不敢看史柯,但还是坚持开口说道:“我要亲眼见一见这个人,还有、还有南南。” 被她这一提醒,想起中枪的莫问东还有个幼年妹妹,史柯眉头不由皱得更紧。最后他没再说什么,默认了王琳的跟随。 路上,史柯问了王琳几个有关小女孩南南的问题。但王琳一直被蒙着眼睛,只能靠听的,所知有限,也问不出什么。 想到一会儿不知怎么面对一个或许从未见地外人在山林中寂寞长大的小女孩,史柯只觉脑袋都痛了起来。 庄笙一路沉默听着,没有插口,只是不知想到什么,眼中先是闪过一抹惊愕,然后慢慢化作一种深沉的悲哀。 时刻关注着庄笙的孟衍,察觉到他情绪变化,没有说什么。只是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身边更靠近了些,之后也没再松开两人相连的手。 血迹间隔越来越短,落在地上泅开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可以想见,往回走的莫问东,速度慢慢降下来,最后几乎是拖着脚步前行。 庄笙的眼神越来越深,他变得更加沉默,一路上半个字都没说。 暗红色的血迹一路延伸,直到前方的洞口消失不见。 王琳愣愣地看着那个黑幽幽的山洞,喃喃低声道:“就在这里。”虽然没有亲眼看见过,但她被莫问东带着进进出出几次,凭直觉能肯定,自己这两天待的地方,就是这里。 史柯举起枪,示意几人跟在自己身后,微躬起身,警惕地向山洞慢慢走去。孟衍把庄笙拉到自己身后,将他挡得严严实实,安抚地摸了摸他的头,便与史柯一前一后摸向洞口。 被丢在后面没人管的王琳:“……” 洞中有微光,等到走近了,听到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像是有人在读书,只是气力不济,声音显得很虚弱。 “……可怜的皇帝几乎不能呼吸,他的胸口好像有一件什么东西压着,他睁开眼睛,看到死神坐在他的胸口上。” “死神戴上了皇帝的金王冠,一只手拿着皇帝的宝剑,另一只拿着皇帝的华贵令旗。四周有许多奇形怪状的脑袋从天鹅绒帷幔的褶纹里偷偷地伸出来,有的很丑,有的温和可爱……” 走在前面的孟衍与史柯对视一眼,史柯顿了顿,把枪放了下来。 几人继续前进,终于看清昏暗灯光下的情景,脚步顿时停下,空气仿佛在刹那凝固。 王琳走在最后面一时没看到,见前面三人反应,心里着急,推开挡在前面的史柯看过去,眼睛倏忽瞪大到极点,然后整个人就僵住了。 只见山洞最里面,挂着一盏老式煤油灯,灯光昏黄如豆,照亮那一个角落。 长发散乱的年轻男人背靠山壁,身上的衣服被血水浸透,他毫无所觉,只是用轻柔的力道拍怀里抱着的一团,语气温柔地讲着,那则安徒生的童话故事。 ——他怀里抱着的,是一具小小骸骨。 第27章 逆鳞 在看清山洞情形的那一刻, 所有人都暂时失声。尤其王琳,整个人都是懵的,觉得自己一定是眼睛被蒙太久,人都蒙傻了——不然,她为什么会看到有人对着一具尸骨讲童话故事的幻觉? 可是,声音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故事还是那个熟悉的故事。只要闭上眼, 就跟这两天在山洞里发生的情形一样。 王琳无法欺骗自己,她使劲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来时, 眼前的情景没有丝毫变化。 王琳走到莫问东身边,史柯不放心,跟了过去。 “这就是南南吗?”王琳咬了咬嘴唇,轻声问道。 她的到来打断莫问东的故事, 但他丝毫不在意,点了点头, 微笑着回答,“是啊。” 王琳看到他嘴角笑意,眼眶不知为何有些发热,她用力抹了把眼睛, 依旧紧盯着没有停下拍抚动作的莫问东。 莫问东嘴角的笑意慢慢淡去,显出真切的担忧,他微微侧头,看向王琳, “你喜欢小女孩吗?” 王琳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顿了顿,点头认真回答,“还好,乖的喜欢,太调皮的不大喜欢。” 这么列举细致的回答,让一旁听的史柯满头黑线。倒是莫问东听了,眼睛明显一亮,露出松口气的表情。 “南南很乖,也非常地听话,如果她不高兴了,只要给她读《夜莺》的故事,她就会重新高兴起来,还会对你笑。”他说到这里停下,认真地望着王琳,眼中带着真切的恳求。 “所以,请你以后收养南南,可以吗?” 有人抱着具尸骨对你说,请以后收养我怀里的这个孩子吧。换作其他人,大概都会感到些毛骨悚然。 王琳不知是这两天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和这具尸骨待久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听完莫问东的请求后,她不仅没感到害怕,反而眼睛一红,眼泪“刷”地掉了下来。 “她是你的妹妹,为什么要我来收养啊?”王琳哭着说道。 莫问东的神情很平静,因为觉得是自己弄哭了王琳,眼中含了一丝歉疚。 “因为我就要死了。”他语气平静地说着,没有半点害怕与怨恨,“我死之后,南南就没人照顾,很可怜,她会活不下去的。” 停顿片刻,他的目光在洞中所有人身上扫过,最后定在哭得抽噎不已的王琳身上,眼中歉意更深。 “我知道这很辛苦,我坚持了八年,已经到极限了。如果——如果太勉强,你可以放弃的,因为我不知道,让南南继续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对她是好还是不好。” “这样的世界又怎么了?不过是空气差了点,污染严重了些,捡到钱也不交警察叔叔了,老奶奶过马路也没人扶了——可就算这样,我也好好地长到二十四岁,怎么就不能活了。” 王琳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对着莫问东抱在怀里的小小尸骨,居然一点不觉害怕。 史柯:“……” 明明很沉重的气氛,被这姑娘一哭,忽然就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了。 还有,两人牛头不对马嘴地讲半天,居然谁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劲。 莫问东一脸宽容放纵地望着王琳,好像看着自己长大后的妹妹。 “你比我坚强,所以南南跟着你,一定可以平安幸福长大。”莫问东的生命随着血液慢慢流逝,力气也一点一点消散。他缓缓闭了闭眼睛,声音里满是坚持不下去的疲惫。 “我要去见爸爸妈妈了,答应他们的事情没有做好,他们,会骂我的吧。”莫问东最后看了眼王琳,眼皮越来越沉重,四肢充塞着寒意,让他觉得冷。 “虽然没有做好,但总算坚持了这么些年,只是我现在累了,真的累了——”他说着慢慢闭上眼睛,头向旁边垂落,放在尸骨上的手滑落下来。 “还有,对不起——” 最后一句话几不可闻,没有人知道,他最后想道歉的是谁。 王琳“哇哇”大哭起来,本来悲伤难言的气氛,被她这样一哭,便都散了。史柯无语地瞥她一眼,然后走上前倾身探了探莫问东颈侧脉搏,回首冲孟衍摇了摇头。 人已经断气。 史柯眼神复杂地望着莫向东的尸体,至死还牢牢抱着那具小小骸骨。那具骸骨看来也就一两岁的样子——如果真是他的妹妹,那么,在他来到这座森林没多久,那个女童便死了。 至于死因,不能深想,否则便要感慨这命运叵测,世事寒凉。 但只要想到,莫问东数年来抱着一具慢慢腐烂化为白骨的尸体,将其当作自己活着的妹妹朝夕相处温柔以待,夜夜念着同一则童话故事——便令人不寒而栗。 尤其是,想到他父母的死。 莫问东直到最后也没有清醒过来,始终认为自己身处荒凉末世,父母在被他杀死前已经成为他认知里的怪物——他并未弑亲,所杀的,只是夺去自己父母身体的怪物。 这对他来说,或许已是命运所给予的,最后的仁慈。 庄笙默默看着史柯打电话叫人过来收拾现场,看着那个叫王琳的女孩明明害怕却一边哭着一边去讨要那具孩童尸骨。他眼神空茫,还似蒙着淡淡血色。 凶手被找到并且击毙,他却一点没觉得高兴。 或许是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又或者,是因为知道,抓到一个,还有更多在外面,逍遥法外,不为人知。 冰凉的手被牵起,握进温热掌心。孟衍把着他的肩将他转过来,不让他对着尸体方向,微低了头望进他的眼里。 “笙笙,案子已经结束了,我带你离开这里。” 庄笙像是没听明白,怔怔然抬头望他,眼中却分明没有焦距。孟衍忍不住蹙眉,摸了摸他的手,又试了试他的额头,温度有些低,眼里不由浮现担忧。 “你说你那么多条路不走,偏偏选择最难的一条,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嘛。”看似抱怨的话,实则暗含忧虑。孟衍跟史柯打了声招呼,牵着木头人似的庄笙离开。 庄笙每次结束一则案子身心都会感到特别的疲惫,既不想动,也不想说话。在国外时,他都是游魂般回到自己住处,往床上睡一整天才有所恢复。 刚回国,接连两起案件,都没有缓冲的时间。这次又有熟悉的气息环绕在侧,庄笙便更不想动了。 孟衍纵容地捏捏他的手,牵着他走了几步,看前面的路又崎岖起来,便又将人背在了背上。 背上的人软棉棉趴在他身上,头无力垂落,侧脸挨着他脖颈。随着他走动步伐起落,身上的人一摇一晃,脸擦着脖颈,细腻的触感清晰传来,令他心猿意马,心中矛盾不已——既想走得稳些减少晃动,又想加快步伐使震动的幅度更大些。 这样走了不多远,脸上竟然隐隐见汗。 孟衍痛并快乐着,甘之如饴背上这个甜蜜的负担。 —— 这回孟衍没把庄笙送回宿舍,而是直接带回了自己家。庄笙没机会表现抗拒,因为还在半路时,他就躺在孟衍背上睡着了。之后一路被抱着上飞机,坐到车里,直到进了家门被放在柔软的床上,他还是没有醒来。 孟衍抱着庄笙在房门前犹豫了一秒钟,最后还是将人抱进自己的房间。 ——笙笙的房间虽然一直给他留着,但这么久没住人,还是等好好收拾后再让笙笙搬进去。在此之前,只好在他的房间将就了。 孟衍如此想着,将人轻轻放到床上,帮他脱去外套和长裤,掀开被子盖好。离开熟悉的怀抱,令人心安的气息还在,并且身下躺着的变得更加柔软。庄笙除了在刚开始时蹙眉轻哼一声外,就再也没发出过半点声音。 “傻孩子。”孟衍站在床头,静静凝视庄笙的睡颜好一会儿,宠溺地笑骂一声,然后弯下腰,在眉心落下一个轻吻。 轻手关上房门,径直走到阳台,一边走,一边扯下领带随手扔沙发上,又解开衬衣上面的几颗扣子。他点了根烟放嘴里吸了几口,这才拿出手机,拨通那个有好几次未接的号码。 孟衍一手拿烟,一手拿手机,随意斜靠在阳台,看外面华灯初上,城市点亮万家灯火。这繁盛人间烟火,使得此刻神情冷淡肃杀的男人,也染上几许烟火气息,不太显得与尘世格格不入。 被轻烟笼罩的眉眼,褪去冷厉,显出一种慵懒疏淡来。 电话接通,男人慵懒的姿态,漫不经心的语气,仿佛微醺之后随口品论美酒——任谁都看不出,他此时是在与一个以追捕臭名昭著连环杀人犯为主的国际刑警通话。 不知那头说了什么,孟衍的神情始终淡漠中带着一点点漫不经心。 “你之前提到的合作,我答应了。” “原因?”孟衍弹去烟头上的灰,转身正面望着整个城市的灯光,语气淡淡,“中国有句古话:龙有逆鳞,触之即死。人,也是有逆鳞的。” 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什么,孟衍面无表情地扯起嘴角笑了下,凉意直透眼底。 “我或许没有逆鳞,但我有谁也动不得的宝贝。谁动了,我自然要还回去。” 孟衍沉默地听电话那头说了好一会儿,挂电话前,他抬了抬眼皮,将烟头摁灭在旁边的烟灰缸里,缓慢而低沉地说道: “我的诚意,你很快会看到。” 第28章 日常 庄笙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他是在一阵食物的香气中被饿醒的。睁眼的时候庄笙有些恍惚,不知身在何处,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意识越来越清醒,记忆慢慢回笼,庄笙的眼色变深沉起来。他心中有一个猜测,却又别扭地不愿去印证,甚至想鸵鸟般躲进被子里不去面对。 门口传来一声敲门脆响, 庄笙猛地把被子从脑袋上扒下,抬头望去,便看到身着浅紫衬衣的男人倚门而立, 笑吟吟望过来。 庄笙脸“腾”得红起来,他讪讪地把被子拉下来在胸口放平,然后眨着无辜地眼睛向孟衍望去。 这副“我很乖,我什么都没做”模样把孟衍逗笑了。小时候的笙笙每次闯祸, 都会用这招对付他,只要看着那双大眼睛眨巴着, 充满依恋地看着自己,天大的祸事也心甘情愿给他兜着。 怀念的滋味袭上心头,孟衍一时感慨万千,眼里的笑意淡了, 却有种更深刻的感情印在其间。 孟衍走过去揉揉庄笙的脑袋,语气温柔含笑,“小懒虫,起床了。” 庄笙眨眨眼, 慢吞吞地小声说道:“……这不是我的房间啊。” 孟衍一本正经道:“给你准备的床单被套没洗,先在我房里将就一晚。等把你的东西收拾好,再搬过去。” 不知想到什么,庄笙的脸愈发红了,眼睛忽闪忽闪,里面似含了最清澈的泉水。他不敢看孟衍,垂眸盯着被子,声音更小了,“我也没说要搬回来啊。” 孟衍不知是真的没听清,还是故意的,俯身下去挨得极近,鼻尖几乎碰着鼻尖,呼出的气息染红青年脸上的肌肤。 “嗯?笙笙说什么,我没听清。” 床上的青年已经快要缩成一团,想要努力削减自己的存在感。在男人灼热视线的逼迫下,委屈巴巴地重申一次,“我没说搬回来。” 似乎觉得这个样子的庄笙有趣,无法控制的恶趣味从心底升起。男人更近一点,目光落在青年抿得红润的唇瓣上,眼神深沉。 “不搬回来,那你想住哪儿?” 毫不知危险临近,只莫名觉得脸红心跳加速,庄笙咬了下唇,委屈地眼里泛出水色。 “我有单位宿舍,我就住宿舍。” 小时候这个样子笙笙觉得非常可爱,想抱在怀里揉脑袋;长大了的笙笙,现在露出可怜委屈的模样,他依然还是觉得可爱,想要抱进怀里,然后—— 孟衍打住自己肮脏的念头,视线却黏在那双胭红润泽的唇瓣上撕不回来。 “我说过,从现在开始,要对你寸步不离。笙笙,你都记不住我说的话吗?” 庄笙沉默下去,不知想起什么,眼里水色越来越清亮,睫毛轻颤,黑漆漆的眼瞳对上男人深沉的双眸。 “可是,是你不要我的,是你把我赶走的呀。”发红的眼眶一滴泪水滑落,带着哭腔的声音瞬间撞飞孟衍脑中所有旖旎思想,全数化为心脏处的绞痛。 手臂微一用力,将床上的人连人带被搂进怀里,紧紧摁在自己胸口,男人的声音也带上一点嘶哑。 “笙笙,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有不要你,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庄笙忍住眼泪,攥着他的衣服哽咽地控诉,“我说了不走,说了不要去国外念书,可你非要送我走,怎么求都没有用。” 孟衍的心都要碎了。 怀里的人就算是控诉也没有很大声,带着湿意的软糯腔,细声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却始终带着种小心翼翼。 或许是小时候就失去双亲的缘故,这个孩子比同龄人总是多出一分懂事。不管受了多大委屈,连状都不会告,最多红着眼睛原原本本把事情说一遍。 从小就不爱哭,可那样拼命隐忍落泪的样子,看得更让人心疼。 这次一定是委屈大了,才会回来后都不愿理自己。现在终于把心里的委屈说出口,却听得他心脏一阵阵绞痛。 异国他乡,八年以为被抛弃的孤独生活。也不是没有怨恨过,但最终留在心底的,还是只有被抛弃的惶恐和悲伤,以及对往昔的眷念。 “我以为是自己不好,所以妈妈不要我,爸爸也走了,最后、连你都要把我送走。我以为如果自己好好表现,变得很优秀了你就会接我回去。可是,你连看都没来看过我一眼。” 庄笙眼里的泪水终于还是没忍住,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滴到孟衍的脖子,烫得孟衍瑟缩了一下。心口好像被剜去一个大洞,只用拼命将怀里这个人揉进身体里才能填补上那个空洞。 “对不起,对不起——”孟衍只能一遍遍道着歉,沉浸在自己情绪里的庄笙听不到,或者是好不容易说出了口,就要一次性说完。 “如果最终还是会不要我,当初又为什么把我带回来?所以、所以,如果你不要我了的话,我也、我也就不要你了。”庄笙抽抽噎噎地终于说完,他从孟衍脖颈处抬起头,脸上满是泪水地望着他。 最后好不容易放句狠话,却因为发红的眼眶与湿漉漉的脸,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孟衍这个时候,恨不能有架时光机器,好回到八年前抽死那个脑子进水的自己。以为只要隔远了就能躲开,以为躲开了对两个人都好。 可最后事实证明,八年来受折磨的,从来不只是自己。 他抬手温柔地拭去庄笙脸上泪水,而庄笙话说完,情绪稳定下来,便有些不好意思,想要躲开他。孟衍捧着他的脸,双眼凝视着他的眼睛,不让他逃避。眼神温柔坚定,却又有一种悲伤在其中弥漫。 “笙笙,你听好,我从来没有不要你。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绝不会有。” 我所害怕的,是你不要我啊。又或者,我害怕承担不起,那个要你的代价。但如果自以为安全的分隔会让你这样难过,那从今往后,只要你不说离别,我将永远相随。 哪怕,那意味着将隐秘心事封印掩埋,独守自己酿出的苦果,一辈子套在自己设下的枷锁里永不得解脱。 只要你能重展笑颜,喝一辈子自酿苦酒我也甘之如饴。 因为哭得太投入,情绪起伏太大,庄笙更加饿了。他本来懒洋洋赖在孟衍怀里不愿动,而孟衍这个时候,哪怕庄笙说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让孟氏财团发射颗卫星,把庄笙的名字刻上去。 就在这个温情洋溢的时刻,庄笙的肚子叫了起来。 将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空腹发出的轰鸣声非常响亮。庄笙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连耳根都染上一抹胭红。他推开孟衍的怀抱,一下扎进被窝里,不愿抬头。 为了不让庄笙真躲进被子里一辈子不愿出来,孟衍控制好面部表情,好似没听到那声腹鸣一样,拍了拍被子下的那一团,眼神宠溺,含笑说道: “我煮了面条,还买了你爱吃的灌汤包,再不起来吃,就都要凉了。” 庄笙一点点拉下被子,脸红红地看向他,不好意思地问:“有荷包蛋吗?” 孟衍眼里笑意加深,忍不住揉了下他的脑袋,又捏了捏那滑嫩嫩的脸蛋,点头,“有,我亲手煎的,要吃吗?” 情绪发泄过后,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任性了的庄笙乖乖任揉脑袋,任捏脸,一点都不反抗。听到孟衍的回答,他轻轻点下头,更加不好意思地说了一个字,“要。” 比起外卖灌汤包,他当然更喜欢这人亲手做的食物。 孟衍:“……” 眼神一下变得幽深起来,他凝视此刻脸红扑扑乖巧任揉捏的青年,刚建立起来的自制摇摇欲坠。 不行,一定要把持住,不能再吓到笙笙了。 从今天开始的同居生活,对他而言已经不是期待,而是一种折磨。 非常能够想像,在这之后水深火热的日子。 但,即便这样,他还是舍不得再叫人搬出去了。 毕竟是从小生活过的地方,庄笙转了一圈,洗漱过后,从床上醒来时的那点不自在便彻底消失了。 庄笙坐在餐桌前,很新奇地摸了摸椅子,又摸摸桌子。在看到孟衍端着早点出来时,快速收回手。 孟衍眼里闪过一抹好笑,他没有戳穿庄笙的动作,只装作不经意地说道:“椅子换过一次,之前的那套扔掉了。特意找的同款式,不过还是有细微色差,笙笙能看出来么?” 庄笙在椅子上坐好,摆出小学生听课的端正姿势,“有点没看出来,不过之前有把椅子,被我不小心倒上颜料,没太洗干净。”他顿了顿,抿唇道,“这几张椅子都很干净。” 孟衍坐下,把面条和包子推到庄笙面前,拿筷子放到他手里,笑着点点头,脸上露出回忆的表情,“是啊,那还是为了你参加市里的油画赛,我特意托人从国外买的颜料。” 庄笙正用筷子挑起面条,闻言眼睛一亮,“你还记得?” 孟衍顿了顿,朝庄笙看过来,“跟笙笙有关的事情,我都记得。” 庄笙低头不说话了,乖乖吃面条。他吃面条的时候非常中规中矩,把碗挪到面前,身体微微前倾,每次挑起三根面条放进嘴里,用筷子夹着一点点往嘴里送。 孟衍自己没吃,看他看得津津有味。电话铃响起时,看也不看接起来放到耳边,很快就又挂掉,继续目不转睛盯着庄笙。 庄笙有点吃不下去,咬着筷子抬头疑惑地看他。孟衍面含微笑,用一种很自然随意的语气说道: “笙笙,大姐喊你回家吃饭。” 庄笙一下没反应过来,完全怔住了,咬在嘴里的筷子松开,表情呆呆的。 “——啊?大姐?” 第29章 日常 在庄笙的记忆里, 扮演重要女性角色的由始至终只有一位。虽然彼此间并无血缘关系,但对方在他心里,是非常值得尊敬,而他也由衷敬爱的大家长。 从他有记忆起,母亲的角色便一直缺席。所以自被孟家收养后,那名优雅端庄,又果敢强悍的女性, 便成了他心目中最向往的母亲形象。 受了委屈,他还能冲着孟衍发发小脾气,但在那位大家长面前, 就只想拼命做到最好,不使对方失望。在那样一个人面前,哪怕对自己露出最轻微的一点失望表情,也比万人唾弃好不到哪里去——虽然她, 罕有直白表达情绪的时候。 庄笙一路忐忑,到孟宅时整颗心“扑通”“扑通”快跳到嗓子眼, 紧张得都同手同脚了。 头顶传来一声闷笑,略微汗湿的手被握住,肩膀被扳过去对上男人成熟英俊的面孔,眼里含着明显笑意。 “怎么, 这样紧张?” 庄笙愣愣地看着他,下意识点了点头。孟衍又是一声轻笑,伸长手指刮了下他鼻头,“有什么可害怕的, 大姐最宠的不就是你?上次你要去节目组做卧底,她砸钱把你换进去,可是眼睛都没眨一下。” 最后那个综艺节目还没能播出,那些投进去的钱可说是干干净净地打了水漂。 庄笙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孟衍说的是什么,他望着孟衍眨了下眼睛,“啊,那是大姐吗?我以为是你。” 上次七宗罪的案子,为了就近保护莫霏霏,顺便找出凶手下落,庄笙需要一个不引人怀疑的身份进驻节目录制组。最后他是以嘉宾的身份参加了节目录制。 庄笙一直以为是孟衍插手,毕竟那个时候,孟家大姐可是连他已经回国的消息都不知道呢。 孟衍神色懊恼地点头,“本来是我准备投钱,被大姐抢先一步。她还拿到了节目组的拍摄视频,把你的镜头全剪了出来,自己坐家里看了几遍,夸你上镜好看。” 庄笙越听头垂得越低,脸上冒热气,心里也被一股股暖流熨烫着,鼻子有些发酸。 大姐向来不干预小辈的事情,路是对是错全由他们自己走出来。当年孟衍坚持送他出国,他哭着不走,大姐什么都没说。 只是后来在机场送别他时,那个向来从容镇定,对小辈要求严格,在任何场合都非常注重礼仪的女人,把他搂在怀里抱了好一会儿,最后说了句: “笙笙,如果实在想家,大姐去接你。” 可惜那个时候,他一心沉浸在最终被抛弃的伤痛里。去到国外,更是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心里堵着一口气,换掉所有通讯方式,没有捎回半点音信。 他把自己藏进乌龟壳中,一边期待着从国内来的信息,一边自顾自地失望着。最后收敛起所有失望伤心,表面若无其事,内心已是一片荒凉。 看见青年眼里的伤怀悲痛,孟衍的心又开始揪痛起来,他没有说话,伸手将青年揽进怀里,慢慢走进孟宅大门。 有着一双碧色眼睛的管家先生,身姿挺拔地站在门口恭迎。 “孟,你回来了。”说着视线转向被孟衍揽着肩膀的青年,脸上的笑意加深几分,“这位就是小笙笙吧,果然长得很可爱。” 虽然是外国人,普通话却说得很好。 孟衍顺着庄笙推拒的力道收回手臂,颇为无奈地看了年轻力壮的管家一眼,“安东尼,大姐给你看笙笙小时候的照片了吧?他现在长大了,不能用‘可爱’这样的形容词。” 就算事实如此,也不能说出口啊,没见人眼里的不情愿那么明显,却礼貌地没表露出情绪吗? 两人默契地交换一个眼神,安东尼眼中浮现一丝意味深长,没有再说话。孟衍见他领会,四下环顾一圈,问道:“大姐呢?” 安东尼表情微变,神色似温柔了许多。 “董事长在厨房,说是要给小笙笙亲自做盘点心。” 庄笙抬眼偷偷打量了下这位管家先生,他离开的时候孟宅管家是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想来是年纪大退休了,后来换上的这位看起来更像保镖的白人管家。庄笙直觉感到这位叫安东尼的管家不简单,手上是沾过人命的,擅长枪械,有军人背景。但看孟衍跟他那么熟稔的样子,应该不会有威胁才对。 正这样想着,孟衍低下头附在他耳边讲悄悄话。 “笙笙看出来了吧,这人的背景。本来是请他做段时间保镖,现在赖着不走,死活要抢了管家的活儿干。” “喂,我说二位,不要当我不存在啊。”将孟衍“悄悄话”听个一清二楚的管家先生,清咳一声以提醒自己的存在。 孟衍若无其事站直身体,好像什么都没说一样。 就在这时,厨房方向走出一位着旗袍的成熟女性。头发高高挽起,更衬得脖子修长,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虽然在厨房奋战了一个小时,头发却一点没乱。 时间仿佛在她身上停驻,模糊了她的年龄。肌肤娇嫩如二八少女,从容悠然的气质却是岁月沉淀下的收获。 她站在那里,那里便似铺陈开一幅水墨画卷,扑面而来一种淡雅悠远的气息。 ——这就是孟烟,孟氏财团的掌舵人。 “笙笙,过来,大姐抱抱。”女人微笑着张开双手,一开口打破那种神秘古雅气氛。 庄笙局促不安地慢慢走过去,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喊了声,“大姐。” 话音刚落,已经被搂进一个充满馨香温暖气息的怀抱,“你这傻孩子,居然真狠心一走这么多年,大姐也不要了吗?” 明明已经比对方高,可这样被抱着时,又好像回到了小时候。这双并不有力的柔弱臂膀,在他眼里,却是可支撑起天来的神奇存在。 抱了一会儿放开,孟烟仔细打量庄笙,眼神感慨而欣慰,“果然长大了,比我高了。” 庄笙此时不安尽褪,脸上绽开极灿烂的笑容,“您却一点没变,看起来还更年轻了。” “贫嘴。”孟烟笑骂一声,转身抓起庄笙的手往厨房走去,“来尝尝我给你做的点心,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甜的,你来尝一下,不够甜我还能加糖。” 她跟庄笙说完话,然后头也不回地下了两道命令。 “孟衍,你去把之前我给笙笙准备的衣服拿一套下来,在家里穿舒服些。” “安东尼,打电话问问订的菜送来没有,没有的话就催催。” “好的,大姐。” “是,董事长。” 两个大男人同时应声,然后彼此对望一眼,都能从对方眼中看到一丝无奈。 “我只在笙笙还没出国前,吃过大姐亲手做的点心。” “……这是我第一次见董事长亲自下厨,之前我一直以为董事长不会厨艺。” 两个比惨的男人再次沉默下来,孟衍有庄笙加持,还没有太惨,管家先生垫了底。 —— 餐桌上。 “来,笙笙,多吃点菜,看你瘦的,一看就知道没照顾好自己。”孟烟坐在庄笙身边,不停给他夹菜,一边夹,一边说话。 “我跟你衍哥哥说过好几次,让他劝你搬回来住,你说你一个人住在宿舍像什么话。万一生病,感冒发烧,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我怎么能放心。” 庄笙努力消灭源源不断夹进碗里的菜,听到这里小小声插口说一句,“我已经不住宿舍了。”说着看了坐对面的孟衍一眼。 孟家大姐停下话头,顺着他的目光也看过去——没人夹菜只能自己吃自己夹的孟衍,筷子刚伸进盘子里,一下承受两道目光,一时之间感到压力颇大。 孟衍顿了顿,沉稳地把菜夹到自己碗里放好,刚要开口说话—— “就知道吃吃吃,笙笙既然已经搬到你那边去了,怎么就不告诉我一声。”孟家大姐数落完孟家二弟,干脆利落地转开目光,视线重新落在庄笙身上。 “笙笙啊,你看这样好不好。他一个大男人哪里懂得照顾人,你干脆搬来这里,跟姐姐住好啦。” 被嫌弃怀疑是不是亲生的孟衍:“……” 听到这个要求措手不及的庄笙:“……” 还有站角落当壁花的管家先生:“……” 三道沉默视线看向孟家大姐,然后被她冷着脸轻哼一声,齐刷刷收了回去,其中两道又落到了庄笙身上。 庄笙顶着两道视线压力,和孟家大姐期待的目光,略显艰难地开口拒绝,“大姐,我住在那边就好,那边,嗯,离我上班的地方近。” 孟家大姐听了有些失望,却也并不强求,“也不知道你怎么就选择了这项工作,难道真是印证了子承父业的说法?可要是你受了伤发生意外怎么办?我怎么向庄叔交待。”说着说着,看到庄笙情绪明显低落下去,显然是因为她提到的那个人。孟烟顿觉懊恼,连忙安抚着他扯开话题。 “你看我,真是年纪大了,人也变啰嗦起来。笙笙,你可别嫌大姐烦啊。” 庄笙慌忙摇头,还嫌不够,连连摆手。他怎么敢嫌大姐烦,还有,记忆中的孟家大姐,好像也不是这样的画风啊。庄笙的视线隐密地瞥向孟衍。 ——大姐现在变了平常也这么多话吗? ——不,她只是对你比较啰嗦而已。 孟衍面无表情地回他一个木然眼神。 果然,孟家大姐下一刻转头看到孟衍的动作,柳眉一竖,冷声道:“不许扔,吃掉。” 挑出碗里芹菜准备扔旁边碟子里的孟衍,手上动作顿了顿,然后一声不吭地把筷子移回碗里,夹进嘴里慢慢吃掉。 望着孟衍明明不想吃,却又不敢吐出来勉强吞咽的动作,庄笙面上表露出一丝同情。他默默吸了口气,用一种豁出去的表情夹起自己碗里的一片胡萝卜放进嘴里,忍着那股怪味慢慢咀嚼——无论动作表情,都与孟衍如出一辙。 “笙笙,我记得你是不爱吃胡萝卜的。不喜欢就别勉强,我下次给你做胡萝卜馅儿的点心,这样吃起来会好些。”旁边忽然传来孟家大姐的声音,庄笙的动作僵住,视线对上同样抬头望来的孟衍,顿时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孟衍:“……” 看来不是亲生的已经不需要再证明了。 第30章 日常(二更) 庄笙在孟宅这边也有自己的房间, 晚上陪着孟家大姐聊了好一会儿天后,他才回到自己房间。一应洗漱用品都是全新的,拉开衣柜看,里面满满的衣物,分门别类,四季的都有,简直像他一直住在这里似的。 连笔记本电脑和平板都有, 而且全都是最新款式,开机就能使用。 ——简直不能更贴心。 庄笙看的鼻子发酸,在房间怔怔站了好一会儿, 然后去了浴室洗澡。洗完澡才发现自己忘拿睡衣,庄笙只好裹着浴巾出来开柜寻找。 但他打开衣柜翻找一圈后却愣住了,因为里面全是常服,没有一件睡衣。 以大姐的细致, 应该不会忘记这样的事情啊。 庄笙有些费解,正想着要不干脆拿件T恤穿算了, 房门响了两声被推开。 “笙笙,跟你说下我待会儿有事出去趟,你——” 声音戛然而止,孟衍站门口抬头望向庄笙站立的方向, 似乎有些发怔。 湿漉漉的头发还在滴着水,身上也没有完全擦干,拿浴巾像毯子一样随意披肩膀上,只盖到膝盖以上, 膝盖以下全部裸露在外。 修长白晳的小腿因为刚洗完澡而泛出淡绯色泽,光滑嫩白的足踩在毛茸茸地毯上,圆润脚趾陷入其中,不自在地动了动。 把浴巾披在身上的青年,看起来平白小了几岁,像个未成年。因为男人的突然闯入,受惊小动物一样看过来,眼神又软又水润。 孟衍不动声色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然后若无其事走进房间,非常自然地拿过沙发上搭着的毛巾走到庄笙身边,按着他肩膀坐下,温声责道: “怎么头发都不擦干,感冒了怎么办?” 感受到头部轻柔的动作,庄笙眨了眨眼睛,慢慢回过神来,“……忘记拿睡衣了。” 孟衍动作一顿,视线不由自主往他肩部一落——或许是因为在自己房间,浴巾并没有裹得很严实,锁骨完全露了出来,滴落的水珠往下滑,落入更要命的地方。 孟衍赶紧拉回视线,只盯住青年毛茸茸的脑袋。 “哦,睡衣,等会儿我拿件过来。”声音有些莫名喑哑,孟衍清咳一声,镇定地继续说道,“你小时候不也常穿我的睡衣么?之前的都没扔,还收着,我给你找一件。” 庄笙抿了抿唇,总觉得坐着的地方有些痒,却又不敢随意乱动,想起刚才孟衍进房之前说的话,不由问道:“你刚才说,要出去?”抬头看了眼房间里的钟,眉头微皱,“这么晚了还要出去吗?” 孟衍仔细地给青年擦着头发,声音耐心而温柔,“嗯,有点事,别担心,很快就回来。” 庄笙抿着嘴不说话。 这人的事很少会让自己知悉,虽然对他从来是有问必答,但都是修饰过的回答。轻描淡写,加春秋笔法,无论什么样的故事都已经变得白开水一样平淡,做睡前故事听来催眠都无妨。 那时他小,要受保护,现在—— “不要多想,只是去跟个朋友打声招呼,说不定回来你才刚把被窝暖好。”头发擦得差不多,孟衍轻轻揉了下庄笙的头,手指伸入发丝里捋了捋,顺滑又柔软。 “……”庄笙转头默默看向他。 被他眼里的控诉逗笑,孟衍曲指轻刮下庄笙鼻子,含笑道:“好了,我去给你拿睡衣,早点换好早点休息。” 不一会儿,孟衍便拿了件浅色的纯棉睡衣来。庄笙看了一眼,沉默了。 那是孟衍十三岁时穿的睡衣,他十五岁拿来穿时有些大,现在穿——嗯,刚好合身。 看庄笙情绪不大高的模样,孟衍摸摸他的头,再嘱咐了几句,转身出了房间。 等到房间里只剩自己一个人,庄笙并没有听孟衍的话早早上床睡觉,他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脑。 很好,几个常用的聊天软件都安装了。 庄笙用自己的账号登录其中一个。 刚一上线,屏幕便被弹出的消息盖满了,所有消息全部来自一个昵称叫“一顿不吃饿得慌”的人。 “到了吗亲?在哪儿落脚?” “见到人了不?还记得你不?计划进展的怎么样了亲?” “进行到哪一步了?有空上来知会我一声啊亲,不知道我等后续等得有多望眼欲穿。” “还活着吗亲?活着的话吱一声。” …… 庄笙扫了一眼,略过那些无营养的废话和抱怨,提炼出一个中心问题。他想了想,打出一个回复: 庄生晓梦:“计划还没开始。” 本以为至少得过些时间才有回应,他正打算输入自己要问的问题,对话框下面实时弹出一条消息。 一顿不吃饿得慌:“居然还、没、开、始!!!那你回国这么久都做什么了?!” 庄笙顿了顿,删掉先前输入的文字,重新输入。 庄生晓梦:“办了两个案子。” 一顿不吃饿得慌:“我天!你在这边办的案子还不够,回国还扑案子上。忘了你当初选择这行的原因了,亲,你本末倒置哇!(痛心疾首.jpg)” 庄笙望着那个表情,沉默了下才继续打字。 庄生晓梦:“没有忘,只是正事也要做。” 那边停顿片刻,不知是情绪太激动要控制,还是在消化庄笙的回复。过了两秒,回复里出现咆哮体。 一顿不吃饿得慌:“正事!你的正事只有一件!亲,那就是拿下那个男人!与这件正事相比,其他所有乱七八糟的事情都不在此列!!” 这次庄笙沉默的时间更久,直到对方发来好几个窗口抖动,他才慢吞吞输入一行字。 庄生晓梦:“可是他只拿我当小孩子,跟哥哥照顾弟弟一样。” 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不信!我不信!有你这样专情痴傻而又软萌一根筋的弟弟,谁还愿意当你哥哥。你把回国后你们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给我细细道来,我不相信你个情商为零的人做出的判断。(斗志昂扬.jpg)” 庄笙顿了顿,然后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简述了一遍。 那边看的很快,几乎是他刚打完最后一个字发送过去,新的回复就来了。 一顿不吃饿得慌:“我赌一根辣条,其中必有奸情。(奸笑.jpg)” 庄笙想了想,迟疑地回复: 庄生晓梦:“……是因为我存心不正吧?” 连着弹出三个吐血表情,庄笙看得有些心累,对方思想太过天马行空,他时常没办法跟上对方脑洞。 一顿不吃饿得慌:“你这么乖这么白甜你的衍哥哥知道吗?哎哟不行了,老娘的血槽都要被你蠢萌空了——谁家哥哥还会动不动把自家成年的弟弟背着啊,你是巨婴吗?不是的就闭嘴!哎哟我居然从你那作为网文定会扑街到死的叙述里看出萌点和基情,一定是太久没受小黄文的滋润,萌点都降低了。” 庄笙打过去一个问号和省略号。 一顿不吃饿得慌:“哦,看不懂你就忽略吧,本着腐女的最后一丁点良心,新世界的大门就不向纯洁的孩子们敞开了。好了我们言归正传,要知道一个男人对你是亲情基情还是其他什么情,有个非常简单粗暴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 庄笙跳过那些让他觉得莫名其妙的话,直接问道: “什么方法?” “亲,可以色诱哟亲~~” —— 孟衍并不知道在他走后,庄笙和大洋彼岸的某个人进行了一翻单方面激情四射的对话,从而针对他制定了新的攻略计划。 他离开孟宅前,经过熄灯的客厅,黑暗中伫立着一个高大身影,手上似端着一个碟子。孟衍不惊不语,与他擦身而过,低声嘱咐了句: “替我看好家里。” 黑暗中响起一口标准伦敦腔: “No problem .” 孟衍隐于夜色,驱车一路来到繁华街区的某栋办公大楼。时间很晚,除了上面挂着的招牌霓虹灯外,整栋大楼又黑又暗。 直接把车停在大门口,孟衍的步伐没有半点迟疑。 旋转玻璃门已关闭,孟衍走到侧门,横腿猛地一踹,玻璃“哗啦啦”落一地。整栋大楼响起警报声,孟衍充耳不闻,径直走到电梯。 电梯还未停动,按下上行按钮,电梯门打开,孟衍径直迈入。 进到电梯后,他看也没看,直接摁了最上面的按钮。 电梯缓缓上行,整座电梯里只有孟衍一个人。他面无表情,浑身气势凝定,身上还是一系正装,只是外套脱了扔在车里,上半身只着衬衣打着领带。 电梯上方角落的摄像头偶尔闪一下,显示其正常运作。 孟衍一边缓缓挽着衣袖,一边直直往摄像头看去一眼。 那一眼毫无情绪,平静到极点,却让监视器前的人后背一阵发麻,额头滴下冷汗。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电梯门缓缓打开。 隔着电梯门外面传来一阵嘈杂脚步声,仿佛有许多人在跑动,脚步急促,身体相互推挤。杂乱声中,却无人说话,一片静默。 跑动声由远而近,朝着电梯而来。 电梯里,孟衍不为所动,神色淡定。 他把衬衣袖子叠了两层,折到手腕处妥帖抚平,没有一丝褶皱。 ——门完全敞开。 孟衍站在电梯内,掀了掀眼帘,抬眼向前方望去,目光凉气森然。 而后,他缓缓朝前伸出手指往回勾了勾。 扬唇一笑。 第31章 好人 门, 完全打开。 电梯内外,壁垒森严。 里面,只有一个人;外面,一群壮汉虎视眈眈。 然而,那一个人,气定神闲,漫步前行的姿态仿佛是在散步;一群人则个个如临大敌, 紧张地额头冒汗,手指攥得发白。 不知是哪一个人先动,触发了开战的信号, 一群人“嗷嗷”叫着冲男人扑了过来。他们有的赤手空拳,有的挥舞着警棍,个个发了狠似的面色显得非常狰狞。 第一个人扑到男人面前,他横腿侧踢, 此人叫都没叫一声地飞出去贴到墙上,再翻滚在地。口吐白沫, 肋骨不知断了几根,双眼翻白,趴在地上起不来。 左侧劲风袭来,男人眼睛未眨, 头往后平移,棍棒贴着耳朵掠过,然后“啪”地一声,木制的棍棒破裂开了花。男人挥出去的拳头其势不改, 亲吻上那人侧脸,将他揍飞出去。 仿佛一组慢镜头,男人闲庭信步,动作优雅,行止间充满节奏感——不像是打架揍人,而像是在指挥乐队演奏,一拳一脚,和着韵律。而那些壮汉的惨叫声,便是这场演奏的配乐。 前面的人倒下去了,更多的勇士往前冲。 终于,所有人都倒下了,男人也从电梯口走到过道尽头的门前。那扇门被漆成了一张扑克牌,一张大大的红桃K。 男人整理了下有些略有凌乱的衣领,将翻出的袖子重新挽好,然后轻轻推开扑克门。 —— 看着全屏污力满满的信息,庄笙默默地拿起手机发了张照片过去。 不断弹出文字的对话框诡异的安静了下,然后对方发过来一个卖萌表情。污天污地的气息随之一收,仿佛空气都变清新起来。 一顿不吃饿得慌:“啊哦,你要打扑克牌吗?升级还是斗地主?” 庄生晓梦:“你一紧张就忘记说‘亲’。” 一顿不吃饿得慌:“哦亲你说什么呢亲?我怎么听不懂。” 庄笙沉默下,打字,“你不告诉我,我自己去查。我想现在,我已经有能力自己去调查一些东西了吧。” 对方也沉默片刻,突然正经起来。 一顿不吃饿得慌:“两年前我阻止不了你进FBI,两个月前我阻止不了你回国,那么现在,看来也同样阻不了你调查这件事。我会把所有我了解的资料打包给你发过去,但你要跟我保证,任何时候都不可参与太深。” 庄笙顿了顿,非常直白地回复:“我不能保证。” 这次轮到对方发来一串省略号。 一顿不吃饿得慌:“……跟孟衍有关对不对?扑克牌是发给他的?” 对方很快猜到真实原因,画风转变得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顿不吃饿得慌:“世上人有千万种,你知道哪种人可怕吗?上了赌桌的赌徒。因为他们如果不自己输得倾家荡产,或把别人赢得倾家荡产是不会下赌桌的。而更可怕的是那些不在乎输赢,只想在赌桌上玩尽兴的赌徒,这样的人,不会有任何底线。” 庄笙静静看完对方打出的字,神情很平静,并没什么震惊意外表情,他输入自己的疑问。 庄生晓梦:“你的意思,有人想找孟衍玩牌?” 一顿不吃饿得慌:“……可以这么说。” —— 门的背后,意外干净。 除了几台电脑,便只有墙上挂着的一面大大的显示屏。 几名工作人员抱头蹲在地上,其中有两个高鼻深目的外国友人,一米九的身高,缩在桌子底下,看起来委屈极了。听着一门之隔传来的痛苦呻吟声,那几人身体有些抖,却谁也没抬头去看那个从门口慢慢走进来的男人。 皮鞋踏在光滑地板上,声音清脆响亮。每“咔哒”响一下,那几人的身体便会跟着抖动一下,像身上安了什么神奇的开关被控制着一样。 孟衍没看地上蹲着的人,径直走到那几台电脑前,扫了几眼,双手快速在键盘上敲击起来。蹲在孟衍脚边一个瘦高黑种男人,似乎想要站起来阻止孟衍,才站起来一半便被身边戴眼镜白白胖胖的同伴给扯了回去。 同伴给了他一个警告眼神,黑种男没看明白,却也不敢再轻举妄动。 孟衍在几台电脑上各操作一阵,最后停下来往最近的椅子上一坐。两条长腿交叠,一手撑住下巴,一手在椅子扶手轻轻敲击,目光在地上蹲着的几人身上淡淡扫过。 地上的人顿时感到一阵寒意笼罩。 “来,我们聊聊。”孟衍朝几人勾勾手指。 那几人抬头望向他,齐齐摇头,脸上露出拒绝表情。 孟衍身体前倾,视线扫过一遍,落在那名戴眼镜的白胖子身上,他伸出手指点了点。 “你,过来点。” 白胖子猛摇头,盯着孟衍的眼神好像在看诱拐小红帽的大灰狼,既害怕,又带点警惕不安。 孟衍点了点椅子扶手,轻叹口气,“我就是想问问,莫问东的事,庄笙的事,你们谁在跟进。” 他语气淡然,浑若不在意,但听在那几个人耳中,身体却是齐齐一抖——尤以白胖子抖得更厉害,身上肥肉跟着颤动,像在跳肚皮舞一样。 孟衍视线扫过去,“看来是你?” 白胖子已经不再是抖,而是整个人都哆嗦起来,眼睛向下耷拉着,感觉随时会哭出声。 “不、不、不是的,我只是个小喽啰,听命行事的那种。你、你要算账,应该找使用工具的主人,而不是那把工具。” 孟衍仿佛被逗笑了,嘴角微勾,然而眼中殊无笑意,“好好的吉祥物不当,偏要作一件死物,是有多想不开。”叹息般的声音刚落下,“咔嚓”一声脆响,黄花梨的木把手被掰了下来。 “真是不结实。”孟衍随意瞥一眼,淡淡说了句,便把那截木头扔掉了。 白胖子双腿一软,瘫倒在地,这下是真的哭了出来。 “你、你、你不能对我动手。” 孟衍淡淡看他,很有礼貌地问:“为什么?” “因为、因为——”白胖子“因为”了半天,急得脸上肥肉都挤在一起,仿佛刚出笼的小笼包,最后脱口喊道,“因为你是公务员,所以要做个好人!” 孟衍静默了下,眼中浮现真诚的疑问,“欺负别人的时候,自己做坏人做得那么开心;等到被欺负了,就要求别人做好人——‘好人’会被你们玩坏的吧?” 白胖子往后缩缩,不敢搭话。好在孟衍也没想让他回答,他收回视线,坐直身体,叹了口气慢慢说出一句。 “可我已经不是公职人员了。” 白胖子差点又要被吓哭,生死危机关头,灵机一动,激动地喊道:“曾经是公务员,永远是公务员,你要做好人民的表率,克己奉公,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目光往地上那截木头瞥去一眼,连忙又补充了句。 “偶尔破坏人民固定资产什么的,不、不算什么。” 孟衍沉默好一会儿,白胖子看不出他脸上表情,心中更是忐忑不安。直到孟衍似乎结束沉思,点了下头道: “有点道理。” 白胖子刚要心中一喜,便见那个心思难辨,武力值爆表,动手前毫无征兆绝不逼逼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站了起来,缓缓朝自己走近。 白胖子的身体拼命往后缩,想要减少存在感,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更是恨不能钻桌子底下去。 看对方老鼠躲猫一样的架势,孟衍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定,居高临下望着缩成一团的肥肉,轻轻叹口气,“我只是,想让你给你们老板带句话。” 白胖子瑟瑟发抖地望着他,鼓起勇气问了句,“什、什么话?” 孟衍没有马上回答,他抬首,眼神淡漠地望着前方,声音里没有什么情绪。他缓缓伸出手,在半空中打了个响指。 “告诉他,这回的挑战,我接下了。” 在白胖子还没弄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时,孟衍已经跨步朝外走去。随着皮鞋踩在地面的“咔哒”声重新响起,所有电脑屏幕顿时一黑,变成一团乱码,当即有人喊出声。 “有人黑了我们的系统,里面的数据没了!” 一边叫一边扑过去想要抢救,孟衍扫了他一眼,当即将那人定在原地。孟衍也没有说什么,收回目光,继续慢慢向外走。 过道里还躺着一地伤员,抱头抱脚抱胳膊哀号不已。见到孟衍出来,一个个全往墙角边缩,九尺大汉团成婴儿状,似乎怕被再补上一两脚。 孟衍走到门口,身后忽然响起一阵吱吱电流乱窜的声音,然后仿佛“啪”地一下,墙上那个大屏幕亮了起来。 顶着一头红毛,披了一身蓝毛的啄木鸟出现在大屏幕上,随之响起的,是一阵充满节奏感的诡异笑声。 “哦呵呵呵呵,哦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空气突然寂静下来。 魔性的笑声不断循环往复,在静谧的大楼显得异常清脆响亮。 停在门口的孟衍,在静默几秒钟后,神色没有丝毫起伏变化。他慢条斯理操起脚下的灭火器,也不回头,反手往后一扔,只听“哗啦”一声响,屏幕碎成片片,彻底暗了下去。 ——世界安静了。 第32章 醉酒(二更合一) 庄笙在孟衍怀里哭了一场, 算是冰释前嫌,不再抗拒搬回去跟孟衍同住。何况,他还有新的计划要执行。 庄笙本来就没在宿舍住几天,回国后也没添置什么东西——他宿舍里的东西,完全无法跟孟宅里给他置办的比。所以,孟衍一车,便将他连人带行礼打包了回去。 两个人都不太会买东西, 孟家大姐大手一挥,便将孟宅里买给庄笙的一部分,打包送到了孟衍的住处。 对于那天晚上孟衍到底去了哪里, 两人有志一同没有提起。而庄笙在孟衍走后偷偷做了什么事,他当然也不会告诉孟衍。 为了庆祝庄笙重新搬回来(or同居?),当天晚上,孟衍亲自下厨做了一顿大餐。庄笙一眼扫过去, 全是自己小时候爱吃的菜——嗯,现在长大了也爱吃。 看到庄笙取出一瓶葡萄酒打开, 孟衍走过来从他手里拿走,挑了挑眉,语气委婉道:“笙笙,你不爱喝这个, 今天我们就不喝了吧。” 庄笙抱着酒瓶不放,抿了抿唇道:“要喝。” 孟衍眉头微蹙,想要再次拒绝,看到庄笙眼里隐约的期待, 到嘴的话就又咽了回来。 罢了,大不了倒杯子里让他尝几口,剩下的自己喝掉。 庄笙乖巧状坐在餐桌前,看孟衍拿了两个杯子出来,一个放到他面前把酒倒上。他放在座位下的手有些紧张地握住,微微冒汗。 虽然聊天记录被他删除了,但作为有着过目不忘记忆的人,庄笙把那些内容一字不落地全记在了脑海里。想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心里非常紧张,只好借酒壮胆。 虽然酒量还是没有,但也不再是少时那种沾酒就倒的人了。 庄笙抬头偷偷看了眼对面的男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 孟衍举杯,“来,笙笙,你毕业我没能去给你庆祝,今天一并给补上。学业上你已经取得很好的成绩,那就祝你事业有成,每天都能平安顺心,幸福快乐。” 呵,这种长辈对晚辈的祝酒词,说得还真是顺溜啊。 庄笙心中好似扎进一根刺,拔出来连血带肉,不拔会在里面发脓溃烂。他面上保持淡淡笑容,举杯跟孟衍碰了下。 “嗯,虽然没有衍哥哥在身边督促鞭策,但我也还是记着爸爸的话,努力做一个有用的人。长大后能像衍哥哥一样,为社会做贡献。那祝衍哥哥身体健康,福寿绵长。” 庄笙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孟衍牙疼似的吸了口气,一下没看住,便叫庄笙将那杯酒喝到了个底朝天。但庄笙一副没事的样子,伸筷到盘子里夹菜,放到嘴里,眼睛顿时眯起来。 “呜,好吃,跟以前的味道一样。” 孟衍注意力瞬间转移,脸上露出得意笑容,也伸手夹了一筷子菜。 “是吧,好吃吧,你走后我可是刻意练过——”仿佛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孟衍及时闭嘴,给庄笙夹菜扯开话题。 “既然已经决定回国发展,笙笙想过以后吗?” 庄笙正吃着菜,闻言抬头警惕地看他一眼,“什么以后?” 孟衍没有看庄笙脸上表情,他垂眸盯着杯子里的红酒,一边轻轻晃荡,一边略艰涩地说道:“你年纪也不小了,在国外时,有没有走得近的朋友?”顿了顿,解释了句,“异性朋友。” 庄笙眼眶瞬间红了,胸口起伏,盯着孟衍看。但孟衍似沉溺于研究红酒中,压根没抬头与他对视。 庄笙赌气的收回视线,恨恨地拿过旁边的酒瓶子给自己满上,一仰脖子豪爽地干了下去。末了用手背抹了下嘴巴,话不过脑子,气呼呼地说出口: “当然有,不仅走得近,我们还曾经住在一起过,她对我非常好,我也非常喜欢她!” 孟衍放在桌下的手猛地攥紧,只觉一股怒气直冲心头,想要将那个诱拐自己宝贝的人揍到生活不能自理——然而不行,那是笙笙很看重的人,是他不在身边时,代替他的位置,照顾笙笙的人。 用强大的意志压下心头乱窜的怒气,忍得心肝痛,面上却还要强颜欢笑,作出若无其事的表情来。 “嗯,笙笙有人照顾,我也就放心了。”孟衍没照镜子,不知道此时自己笑得有多难看,他下意识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喝完后尤觉得不够,便又倒了一杯,再次仰头喝光。 于是这晚所谓的庆祝宴,便在两个各怀心事的人,一杯接一杯的苦酒中耗过去了。 —— 等到庄笙稍稍恢复点意识,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四肢被牢牢禁锢住,脸也被按在某个怀里,有点呼吸不畅,他挣扎了起来。 “乖,笙笙,别闹。”孟衍迷迷糊糊摸到庄笙的头,安抚地揉了揉,便闭着眼睛继续睡。 或许是因为不舒服,孟衍的衬衣脱掉了,光裸着胸膛。庄笙身上的衣服还很完好,被孟衍牢牢抱在怀里,都没皱一下。庄笙挣动时,脸便贴在孟衍肌肉分明的胸膛摩擦,沉睡中的孟衍皱了皱眉,而庄笙,脸悄悄地红了。 他趴在孟衍身上不敢乱动,脑中闪过某个女人噼里啪啦打过来的文字。那细致深入的描述,简直让人如临其境,哪怕庄笙是个完全的小白,也能根据这傻瓜式指南一路操作下来。 现在的问题是,做还是不做? “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生物,欲望是其最本能的需求。要测验一个男人对你是亲情还是爱情,只要看他对你硬不硬得起来就知道。如果他能对着你硬,那什么兄弟情都是瞎几把扯淡;如果他无论如何对你硬不起来,那恭喜,你们之间确实是纯纯的亲友情——哪怕他单方面如此。” “所以,不要怂,正面上啊亲。” 言犹在耳,字如当面。 庄笙被酒精熏染过的脑子,此刻晕晕沉沉,只剩那天的聊天记录。 “先抚摸,从胸口一路往下。再亲吻,不直接对嘴,可以从脖子吻起。吻的时候,最好用点力,轻轻吮吸——吮吸?” 庄笙像个认真听课作笔记小学生一样,一边口中念念有词,一边按照指示去做。念到这里,他迷茫地眨眨眼,不太确定这个动作要领是怎么操作的。 他趴在孟衍身上埋头苦干,本来喝了酒就有点热,现在感觉更热了,便动手脱掉自己身上的衣服——脱衣服时没有停下手中的“作业”,只腾出一只手来胡乱扯一通,“作业”做的相当认真。 庄笙在孟衍身上,又是摸又是动来动去的,嘴巴埋在脖子毫无章法乱啃一通——孟衍就算是个死的,也被他闹醒了,何况他只是稍微喝多了一点,有点醺然而已。 睡了这么一会儿,那一点醺醉也已经完全醒了。 睁眼便看到一个毛茸茸脑袋埋在自己胸前拱动,脖子处传来带着湿意的舔咬,意识到那是什么后,孟衍霎时间全身僵硬如雕像。 “笙、笙笙?”孟衍艰难地开口,手抚在青年头顶,似乎想要把他从自己身上撕开,又不敢用太大力。 “嗯?”庄笙从孟衍胸口抬起头,双眼迷蒙,里面含着润泽水意。他愣愣盯着孟衍看了一会儿,忽然凑过去“吧唧”一口啃在他唇上。 “!” 孟衍五雷轰顶,完全僵住了。 庄笙全然不知孟衍此时的心情,他啃了那薄唇一口后似乎有些疑惑,于是又伸出舌头舔了下。然后望向已经石化了的孟衍,嘟起嘴有些委屈地控诉道: “不一样。” 被庄笙眼里的水汽一激,已然石化的孟衍寸寸开裂,身体恢复自主能力,却连一根手指都不敢乱动。 “什、什么不一样?” 庄笙歪着头想了想,但已经糊成一锅粥的脑子彻底失去思考能力。他眨了好几下眼睛,眼里的委屈满得几乎要溢出来。 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这人会不知道,还要问自己呢? 现在的庄笙,跟个两岁的孩子差不多,无法逻辑清晰得表达自己的意思。于是他又低下头,在孟衍锁骨舔了舔,抬起头抿抿唇,一副认真品尝的样子。在孟衍还没回过神来时,他又凑过去在他嘴巴上啃了一口,再次舔舔自己的唇,点头加重语气确认道: “不一样。” 孟衍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庄笙这是把他当成什么点心来品尝,觉得胸膛的味道和嘴唇的味道不一样吗? 完全没想到喝醉了的笙笙会是这个样子,年龄退化到宛如稚童,让心底升腾起欲火的孟衍生出深深的罪恶感。他尽量压抑身体的反应,不敢乱动免得增加身体的摩擦而让那把火烧得更旺。 然而,这种摩擦是他想停就能停得了的吗? 庄笙已经忘了前面的事情,只依稀记得自己似乎有份作业没完成。加上身体的莫名热意让他感到不舒服,于是一边扒拉自己的衣服,一边趴在孟衍身上蹭蹭蹭。 孟衍:“……” 感觉自己快要憋到爆炸了。 庄笙动了动,忽然觉得某个地方有点硌,并且热得发烫。他停下动作,好奇地用大腿蹭了蹭,还要伸手去抓。身下的孟衍倒吸一口长气,捉住庄笙作乱的手,终于忍无可忍将他翻转过来压在自己身下——刻意避开某个尴尬部分。 “笙笙,不要再闹了,快点睡觉!” 如果庄笙此时是清醒的,就可以听出他的声音有多么克制低哑,里面涌动着仿佛随时会喷涌而出的滚烫岩浆。 以为自己被训斥了庄笙,黑亮的眼睛里霎时涌出点点泪光,充满信任和委屈地看着身上这个男人,脸因为醉酒而泛着淡淡绯红,抿着唇不说话。 ——真是要命! 看着这样对自己一点不设防,毫无保留信任依赖的目光,孟衍此刻心中纵有再多躁动,也不得不强行压下去,又怎么舍得用哪怕稍微重点的语气对庄笙说话。 他将人轻轻一拢抱在怀里,轻拍着青年的背,声音软下来安抚道: “好了,不是骂你,笙笙最乖了,闭上眼睛睡觉吧。” 孟衍一遍一遍拍抚怀里的人,搂着他轻轻摇晃,像小时候庄笙刚来孟家睡不着觉时一样,当时他也是用这样的方式哄小小的庄笙入睡。 不知是折腾累了,还是熟悉的安抚方式让人心安。浓浓的睡意袭来,庄笙睁了睁眼,仿佛确认了下抱着自己的是谁,然后便安心地闭上眼睛,安静地睡着了。 孟衍又抱着哄了好一会儿,确定庄笙是彻底睡熟不会再突然醒来,这才小心翼翼把他放下,仔细盖好被子。 ——然后,他走进浴室冲了很长时间的一个冷水澡。 —— 庄笙第二天醒来时头有些痛,他揉着额角坐起,记忆里关于昨晚最后的画面是孟衍把他抱去房间休息。 ——糟糕,酒喝多断片了,那他的攻略计划肯定也夭折了。 庄笙握紧拳头,狠狠一击掌,扼腕极了。 唉,醉酒误事,酒精害人。 孟衍不知去了哪里,给他留纸条说早餐在锅里,让他端出来自己吃。 庄笙撇撇嘴,还为昨天孟衍说的话有点不高兴。他一边发泄似地吃着早餐,一边在心里恨恨地想:如果这人真要自己娶妻生子,他就,他就——他就说自己有病,对着女人硬不起来! 不知想到什么,青年耳尖有点发烫,他赶紧低下头,认真快速解决早餐。 直到庄笙出门上班,孟衍还是没有回来,庄笙心里有些失望。 来到市局,其他人都状态正常,只见许解恹恹地缩在角落,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庄笙瞥过去一眼,脚步顿住站在原地思考了几秒钟,觉得许解可能心情不好想自己待着,于是继续迈步来到自己座位坐下。 莫问东案还有一些后续,那天将莫问东与他怀里抱着的骨骸一起带回去检验,证实那确实是他的妹妹。从尸骨上看,没有什么明显外伤,所以很有可能是生病死的。 莫问东携带其妹,躲入山林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已不可知。倒是当年的莫家惨案,从今时今日情形可推测出一二。 庄笙扫过桌上铺陈的各种档案资料,打开一本空白文案,开始伏案疾写。 ——嗯,每次结案后需要写报告,这种文字工作以前是市局刑侦队一些人轮流来做。现在庄笙这个博士生来了,于是史柯便将写报告的事扔给他,此举获得队里上下一致赞同。 刚写没两行,恍惚觉得面前多了团阴影,庄笙停笔抬头,乍看之下差点没把手中的钢笔直接扔过去。 ——许解蹲坐在椅面,耷拉脑袋,眼神幽怨地望着他,像一朵长在角落发了霉并散发着黑气的小蘑菇。 这人什么时候飘过来的? 庄笙莫名其妙与他对视两秒,见许解只瞪着眼望他,也不说话,便收回视线准备继续手头的工作。 “小黑死了。” 身边的人突然冒出一句。一心二用的庄笙一边写报告,一边在大脑里搜索“许解”与“小黑”这两个关键字。没有符合条件的结果,于是大脑自动将许解这句话视为垃圾数据扔去回收站——通俗来讲,就是纯属发泄毫无意义的废话,一般不会要求听者有反馈。 根据经验之谈,庄笙于是心安理得地专注于手头报告。 半天没等到回应的许解不由瞪圆眼睛,怎么队里的老人不理自己算了,这个新人居然也这样无视自己!他气哼哼地跳下椅子,用手盖住庄笙的报告,等庄笙抬头不解望向他时,许解得意地昂了昂头。心想,小样儿,还治不了你。 “你想写?” 庄笙看他一阵,似乎明白过来许解用意,于是将报告往他身边推了推,还将笔递过去。 “……”许解触电般弹开,那模样仿佛庄笙递的不是一只钢笔,而是什么手榴弹。 “鬼才要写这个!” 平时只有谁要受处罚时会把报告丢给他写,再不然就抽签,谁抽到谁倒霉。他会有多想不开,自己主动站出来写这种死无数脑细胞也憋不出八百字的苦差事! 庄笙眉头微蹙,被他的举止搞糊涂了。许解看着庄笙一副“有什么事吗没事我要继续工作了”的正经表情,顿觉泄气,一屁股坐回椅子上,鼓着脸一口气说完。 “小黑死了,它守在老大爷的坟墓前,不吃不喝两天,昨天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没气了。” 庄笙眼睛微亮,终于将许解口中的名字对上号,他看向许解认真纠正道:“黑子。” 许解正兀自伤心着,听了庄笙的话茫然看过去,“什么?” 庄笙耐心解释,“那条土狗,它的名字叫作黑子。” 许解:“……” ——想找个人一起好好哀悼下都不行! 望着许解气呼呼来去如风的背影,庄笙眨眨眼,脑门上挂一个问号。 兀自思考一阵无果,庄笙继续埋头写报告。 莫问东一案,前后共从那片山林挖出二十七尸体,其中有七八具被扔在一处断崖。莫问东这些年来的活动区域在森林东南一带,为了保证居住地的安全,给与他幻想中妹妹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他会清除周边一切威胁。 那些无意中闯入他活动范围的人,若是孤身一人默默找路,大多会被当成怪物清理掉。 莫问东的母亲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莫问东在十几岁时也已经有所显现。家里有两名精神病患者,莫父的压力可想而知。他虽不会爆粗口动手,但冷暴力成为常态,更是曾数次想抛弃家庭离开,又因为各种原因回归。 小南南的出生可以说是个意外,但却是濒临破裂的莫家往好的一面发展的转机。莫母的病情有所缓解,而还未成年的莫问东,则非常努力地维持着家庭的完整。 意外发生在莫问东成年那天,近段时间三天两头不着家的莫父回来给儿子庆祝生日。或许是喝了点酒,莫父不小心说出自己在外面另外有了家庭,一个精神正常的温柔女人,一个即将出生的儿子。 莫母只会抹眼泪,请求莫父再住一晚,至少等今天儿子的生日过了再走。 于是当天晚上,莫问东在他们熟睡后用刀刺入头部杀死了两人。 至于之后莫问东是如何携带一名女婴逃至松县深山,而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因时隔多年,已经无法查证。 “代尝丧失导致局面失控,患者陷入臆想中的世界,感知与现实世界隔离开来。幻想中的美满家庭,因为末日来临分崩离析,完美的父亲母亲形象,刻印在篡改过的记忆里。 “幻想与真实无法区分,痛苦的记忆被取代,现世的幸福无法凭空捏造,虚幻表象处在岌岌可危的边缘。 “哪怕被幻想所制,也亦然坚持着心底的善意,与幻想中的怪物作斗争,搭救扭曲理智分辨下的生者。 “——他是一名,行恶的极善之人。” 行文至末,散发清香的黑色墨水从笔尖流淌,画上一个标准句号。 此案终结。 没有家庭,一个人,孤独于世,瑟瑟发抖,无处取暖。 ——佚名 第三卷 几个我 第33章 招呼 世间生灵之中, 当属人最残酷。因为只有人在施加痛苦时,还能沉迷于其中的乐趣。 ——马克.吐温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 So fine When they get to the part Where he’s breaking her heart It can really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悠扬的音乐静静流淌,橘黄色的灯光给室内一角增添暖意。 墙上挂着一盏油灯,与灯火相近的腊黄色灯罩,将光线聚拢在角落的木质架子上。架子上摆放着一些小东西,看起来像手工制品。一只瓷白色的汤碗垫在园艺绣花的方巾上,仿佛还冒着热气。 略显伤感的歌声从这间屋子飘向那间屋子, 辅着毛茸茸地毯的过道安静极了。有屏幕散发出的微弱白光从半掩的房门透出,静谧的空气中只有歌声流淌…… —— 年轻的夫妻迎来结婚周年日,热爱浪漫的妻子早早下班回家, 准备好了烛光晚餐。丈夫为了避开晚高峰,特意弃车坐地铁回家,途经小区门口,去旁边的花店取来特意订的玫瑰花。 门铃响起, 正在摆放餐具的妻子脸上立马笑开来,快步跑到门边将防盗门拉开。 “Surprise!” 一大束玫瑰花出现在眼前, 鲜红的玫瑰花瓣上还沾着水滴,看起来娇艳极了——正如妻子此刻挂着甜蜜笑容的绯红脸蛋。 “年年都送花,还算什么惊喜。”妻子娇嗔道,却伸手接过花抱在怀里, 脸上娇羞的表情愈加明显。 “宝贝,你真美,什么花都比不上你现在娇艳的脸色。”丈夫说着将妻子搂过来抱在怀里,也顾不得门没关, 站在门口两人抱一起交换了个热情缠绵的拥吻。 丈夫的呼吸加重,手沿着衣摆伸进去,一边用力抚摸,一边喘着粗气。另外一只手盖上妻子前面的柔软,轻轻揉弄起来。妻子被吻的娇喘吁吁,在丈夫有更进一步动作时,按住那只越来越往下的手,嗔怪道: “这么性急做什么,还没吃晚餐呢。” “美色当前,还吃什么饭。”丈夫虽然这样调戏,手上动作却停了下来,伸脚往后一踢,将给门给关上。他搂着妻子往餐桌走去,短短几步路还偷了好几个香。 红酒,蜡烛。 鲜花,牛排。 还有优美深情的音乐。 餐桌上的盘子没有收拾,没有吃完的食物被随意地扔在里面。一只高脚酒杯里还残存着淡红色的液体,另一只杯子不知去向。 卧室的门虚掩着,从客厅能看到大床一角,几件衣裳零乱地扔在地上,最上面是一件女人的内衣。木地板铺着厚厚的地毯,人踩在上面几乎不会发出声音。 被锁上的门,把手忽然向下转动了一下。 房间里春意正浓,夫妻俩并没有去床上,而是站在窗口边直接做了起来。窗帘没有完全拉上,只要对楼的住户这个时候探出头来,就能清楚看见窗口边发生的一切。 这样随时会暴露的风险,更加增添一种偷情般的刺激。 房里的梳妆台镜子,映出两具交叠的白花花肉体。 妻子被压在窗玻璃上,双手搂住丈夫的脖子,嘴里发出愉悦的呻吟声。忽然,她拉起埋在自己胸口的丈夫,在猛力的撞击下娇喘着说道: “我、我好像听见什么声音。” 埋头苦干的男人根本无暇他顾,拉下女人的手十指交叉按在墙上,动作更加凶猛起来。 “还有精力关心别的,看来是我不够卖力。” 妻子很快彻底沉沦在火热的欲望中,再无暇分出心思关注其他。 客厅的音乐还在继续播放,玫瑰花被插在装了水的玻璃瓶中,像是刚采摘下来似的鲜艳欲滴。几片花瓣落在桌面上,似被两根手指捏起来掐过,红色的花汁沾在透明的桌面上,看起来像鲜红的血滴。 餐桌上的盘子干干净净,和同样干净的高脚玻璃杯整齐地摆放在一起。 房门被缓缓关上,不知过去多久,再没有其他动静,只有淡淡伤感的女声不知疲倦地唱着,悠扬的歌声回荡在每个角落。 光滑的镜面上,用鲜红的血画着一个倒转的五芒星。上面血迹未干,有淡色血痕顺着镜面缓缓滑落。 左右各一条血痕,乍看起来像是镜子哭泣流下的血泪。 —— 城西的织井街以北,是一个城中村,同时也是丹藤市著名的混乱区,集齐各种三教九流,什么样儿见不得光的事都能在这里看到。市里曾想过办法整顿,但除非把这一片区域的人清空,否则根本起不到有用的效果。 在这里,一个看似捡破烂的干瘪老头,没准就是某个帮派的头目;面容和善的卖水果大叔,或许手底管着几十号从事特殊交易的男男女女。 在不了解的人眼里,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在歪歪斜斜的小巷子里迷了路,逮着一个骑三轮车的大爷问,人家会很和气给你指路——丝毫不知道这个大爷,三轮车上用编织袋拉装着的,可能是从哪里来的走私物品。 而在了解的人眼里,这里,藏龙卧虎,是个不敢大喘气的地方。某些个慕名而来的人,无论在外面有多大地位与名气,都要夹起尾巴做人。不然可能第二天,就可能发现自己与身体的某个部位分离。甚至运气更差点的,直接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刘权本来是想到这个地方躲一阵,之前他也确实过得很舒服,这里的环境对他来说,简直如鱼得水。 然而现在,他却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跑路。 脏乱的后街,迷宫般的小巷,藏身时是个理想之地,跑路的时候,却成了夺命连环call。 他跑得满头大汗,脚步却丝毫不敢减缓。一边跑一边不住回头,好像后面有什么凶猛的野兽追赶一样。 穿过七拐八拐的巷子,前面就是出口,刘权抹了把头上汗水,重重松了口气。拐过最后一个弯,寂静的马路已经赫然在望,然而刘权却一个紧急刹步,一脸见鬼表情地瞪着前方。 路口的槐树下,一个男人穿黑色风衣的男人,两指夹住一根烟在那儿吞云吐雾。他没有往刘权这边看,似乎都没注意到突然跑出来的人,非常专心地抽着烟。动作神态,看起来有那么几分颓靡和阴郁。 刘权及时刹住车,掉头就往回跑。 又是一翻气喘吁吁的跑路,这次刘权选择往更乱更闹的地方去。 烟雾缭绕,充斥着各种异味和骂声的麻将馆,任何一个时间来都人满为患。不是说一滴水的最好隐藏方式,就是藏在海里么?他现在藏身人群,总不会那么容易被找到了吧。 这个念头刚在脑中转过,揉着发疼胸口喘粗气的刘权,无意间一抬头,便看到热闹人群中一人独立角落,吸了口烟,朝着他的方向缓缓吐出。 满场那么多人,环境又那么嘈杂,然而就是第一眼看到那个男人,所有人在他身后虚化为背景板。 刘权撑着膝盖“呼呼”喘着气,张开嘴无声地骂了句,然后一脸痛苦表情地再次转身,继续跑路。 当刘权累成死狗状,好不容易跑回自己临时租住的小屋子,就看到站在屋子正中的男人抽完最后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然后随手一弹,烟头便落到某张扔满烟头和杂物的报纸上。 刘权当下腿一软,瘫倒在地,狗一样伸出舌头大喘气——他是再也跑不动了。 “跑啊,怎么不继续跑了。”孟衍居高临下望着死狗一样坐在地上喘气的刘权,语气堪称温柔——相比此人的狼狈,他简直就跟刚散完步回来一样。 “你、你到底要怎样?你不是、不是离职休养去了吗?”如果知道这个人会出手,他根本就不会回到这个地方,再重温一遍当年猫戏老鼠的活动——而他还是那只被戏的老鼠。 孟衍没什么情绪地看着他,“对付你,一个买菜的空档就可以了。” 刘权眼睛倏忽睁大,仿佛不明白孟衍的意思。孟衍也没有解释的意思,抬手看了眼表,眉头微蹙,低声说了句,“要赶不及回去炖汤了。” 在刘权愣愣地没反应过来前,孟衍突然出手,卸了他的两条胳膊。刘权惨叫着滚倒在地上,嘴里大喊出声,“我这次一点都没反抗,你凭什么还废我两条手臂?!” 孟衍怜悯地看他一眼,“几年不见,你的智商已经跌停了么?不仅逃跑路线毫无新意,还问出这么智障的问题来。” 刘权不去反驳自己逃跑路线次次被料中是因为对方太变态,而不是自己智商不够,却执意要得到后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怎么就智障了?” 孟衍弯腰盯着他的眼睛,声音没有起伏地一字字说道:“废你胳膊,当然是因为,我高兴啊。” 刘权:“……”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孟衍不再管躺在地上的刘权,他边掏出手机边往外走。 “丹藤市的这个我已经帮你截住,你派人来提。名单上其他几个人,详细资料都已经给你发过去了,自己解决。这次若再叫人走脱,我会直接取消你合作者的资格。”他说完挂上电话,跨出门口时,刘权在后面拉开嗓子大声问了一句: “所以你是要复出了吗?” 孟衍竖起风衣的领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从不曾离开过。” 回到自己车旁,孟衍打开车门,将放在坐椅上的两根葱拿起放到后备箱,和里面的萝卜排骨放在一起。在他关上车后盖时,手机震动,响起收到信息的提示音。 摸出手机点开微信来看,是一张图片——准确来说,是一张犯罪现场的照片。 赤裸的尸体被肢解成一块一块,摆成两个字母。 两条大腿和手臂,摆成“H”;头被砍下来,放在躯干上方,形成一个“i”。 组合起来仿佛有人在打招呼,说了声—— Hi. 第34章 创伤(二更) 史柯看庄笙躺在之前尸块横陈的地方——尸块虽然已经被收走, 但地毯上的血迹还在,庄笙却仿佛一点不在乎,平躺在那里,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安详地宛如要睡去。 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史柯没话找话地问道:“小庄,你说凶手将尸体摆成那样是给谁看的呢?这么残暴的杀人方式, 真是很多年没见过了。” 庄笙仿佛没有听到史柯说话,他平静地睁眼望着天花板,之后视线缓缓移动, 直视前方的梳妆镜。看了一会儿,他突然往后退了一步。 史柯看得满头雾水,但至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打扰庄笙,遂控制住说话的欲望闭上了嘴巴。庄笙躺在地上装尸体, 他便屋子里四处走动,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线索。 除卧室, 其他地方都很干净,没有受到破坏。似乎凶手把活动限定在卧室,男主人被一枪射死,尸体就倒在窗口下, 全身赤裸着。 被分尸的是屋子女主人,身上布满施虐的痕迹,脖颈处有明显掐痕。下身开裂,可见死前受过暴力侵犯。床上和房间的地毯上到处都是血, 从现场看,都是女主人的血。凶手直接在卧室肢解的女主人,然后把尸块摆成“Hi”两个英文字母。喷溅的血把整床被子都浸湿了,因而流在地板上的血就没那么多。 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也就是凶手用来肢解死者的工具,所以推断应该是凶手自己带来的,杀人肢解之后又带走了。 屋子里血腥味刺鼻。凶手离开后将门留了道缝,邻居通过那道门缝闻到屋子里浓重的血腥气,已经还在播放的音乐,心里起了疑。进去查看时才发现屋里的两人被杀害,这才报的警。 当时卧室里的画面对那位邻居来说冲击太大,现在被吓得躺医院里还没有出来。估计今后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离不开心理医生了。 史柯正四处看着,一条信息涌入手机,他点开来看,血淋淋的照片下面只有短短两个字: “他呢?” 史柯都不用过脑子,自动自发把这个“他”代入某人。他朝某个方向看去一眼,竖起手机又拍了张照片,然后点击发送。随后还附着一句自己的感慨: “你们搞侧写的,办案方式都这么清奇吗?”曾有幸见过孟衍侦破案件的过程,所以史柯倒是对庄笙在现场的举止没有感到疑惑,大概能猜得出来他躺地上做什么。 发过去的信息一如既往地没有得到回复,史柯已经见怪不怪了。若是哪天孟衍在不提及某个人的情况下回复了他,他一定会怀疑那个孟衍是被掉包了的。 等到史柯收起手机回头去看时,却发现庄笙不知何时已经从地上起来,站在那里盯着镜面上的血色五芒星一动不动。 “看出什么来了吗?”史柯走过去问。整起凶杀案,除了异常血腥残忍、冷血暴力加变态外,就是镜子上的那个五角星让史柯感到最不解。 正着的五角星,他很清楚其中的含义,可是倒着的,史柯表示,没有研究过不懂。 “凶手肢解完尸体后,是故意对着镜子摆放那两个字母的,并且和尸块躺在一起,看留在镜子上的标记。之后他站起来,稍微走远点,与尸块及镜子保持一条直线,欣赏自己创造的杰作。”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动,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客观的冷静,描述凶手残暴行为时没有掺杂进去一丝个人情绪。 史柯想像着那个画面,不由得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能做下这一切的凶手,一定是精神有问题的疯子吧。” 庄笙淡淡看他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即使是疯子,也是一个冷静的疯子。” 史柯听得皱眉,“疯子还分冷不冷静?” 庄笙在专业问题上向来有问必答,“分的。”说着指了指放在房间柜子上的酒杯和剩半瓶的红酒,“和餐桌上的酒杯一样,杯子里都没有液体剩下,整齐地摆放在一起,可见都被凶手喝干净了。” 史柯赶紧伸手拦住他往下说,“等等,你怎么知道杯子里有剩余的酒,又是被凶手喝掉的?” 庄笙又淡淡看了他一眼,说道:“餐桌上杯盘的摆放方式,和房间里酒瓶杯子的摆放方式一样,这种方式跟屋子的整体风格不一致,所以应该不是主人家自己放的,而是凶手所为。” “……再等等。”史柯略显艰难的开口,“什么方式,为什么我没看出来,顶多桌子上被收拾得挺干净而已。” 这回庄笙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不错,凶手有一定的洁癖和强迫行为。卧室这么多血,客厅却一点没沾上。进行肢解行为时,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溅上死者血液,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凶手肢解死者后换过衣服。此外,凡是凶手动过的东西他都会收拾整理好,而每一样物品的摆放间距都是一样的,这家的主人则不太爱收拾,物品摆放比较凌乱。”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受害者应该无心收拾这些东西才对。” 史柯:“……” 虽然被赞了可一点没感到高兴。 以及,那种情况——想到两名受害者都赤身裸体,以及身上可疑痕迹,史柯顿时更加沉默了。 庄笙神色依旧平静,继续在现场揣摩凶手的行为和心理。 “凶手有自恋倾向,他不仅在施虐中获得快感,还通过展示尸体来炫耀。留下独属于自己的标记,是一种宣示,同时也是一种挑衅。” 史柯越听眉头越皱得紧,可不就是挑衅么?用这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两名死者,犯案后还留下标记。尤其那个用尸块组成的“Hi”,简直就是对他们办案人员赤裸裸的嘲讽! 不过—— “那个五角星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五角星。”庄笙摇头,“是倒转的五芒星,在西方文化中代表黑魔法,一般用作恶魔撒旦的标记。” 史柯愕然,“西方?撒旦?难道杀人的是个外国人不成?”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语气平板极了,“信上帝的不一定是教士,拜佛祖的不一定是僧侣。画个倒的五芒星,不代表凶手就要是个外国人了。更何况——”庄笙说到这里顿了顿,垂眸声音低下来。 “这种作案特征,确实有一名国外的凶手非常符合。” 史柯听了顿时眼睛一亮,“是什么人?” 庄笙抬眼看向他。 “理查德.拉米雷斯,恶魔的首席门徒,已经死了。” 史柯悚然一惊。 “所以,这是模仿杀人吗?” —— 庄笙工作到很晚没下班,他联系了以前的同事,要来有关拉米雷斯的资料查看。看得越多,发现凶手留下的作案特征越是与其相似。甚至一些当年不曾向公众披露的细节,也非常的吻合。 理查德.拉米雷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人犯之一。作案特征是潜入室内,将里面的男人杀害,女人和孩子则会遭到暴力侵犯。之后把人杀死,肢解,最后留下一个倒转的五芒星标记。 这次发生的凶杀案基本与之吻合,除了用尸块摆字,以及进食过后将餐具收拾摆放整齐等行为外。 因为很晚没回家,导致孟衍亲到局里来接人,强行把他押了回去。 坐在餐桌前,喝着孟衍亲手炖的排骨汤,庄笙还在怔怔地出神,一口汤喝完了还举着勺子,半天不放下。 孟衍看了庄笙好一会儿,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将他的勺子拿走。庄笙终于有了反应,怔怔地向他望来,眼中浮现迷茫。 “笙笙,虽然命案的发生不受我们控制,但我们的生活还是可以自己掌控。你想把自己的生活,变成只剩案子吗?” 庄笙眨眨眼,似乎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 孟衍将庄笙的汤碗盛满,勺子重新塞到他手中,“无论多么暴虐的凶手,他的外表总与普通人一样,或许平时也是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他抬头看向庄笙的眼睛,“他们是恶魔,也是凡人,与我们擦肩而过时,你可能都不会注意到他。” 庄笙的眼神一点点清醒过来,他望着孟衍连眨了好几下眼睛,语气不确定又隐藏着一丝窃喜,“你要教我查案了吗?” 孟衍静静地看他一会儿,心中在叹息,脸上却分外温柔平静,“你既然宁愿忍着心理的惧怕也要选择走上这条路,我又怎么能再拖你的后腿。” 庄笙听明白他话中所指,下意识就要摇头否认,被孟衍用眼神阻止。 “到底是痊愈还是假装无事,难道我会看不出来?笙笙,你我只是暂别八年,而不是将你从我的记忆彻底抹去。你心里在想什么,以为我真的会不知道吗?” 听到前面有些感动的庄笙,当孟衍最后一句话问出时,他几乎想冲口而出。 “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这么多年来,你真的清楚过吗?” 但他忍住了。 如今两人回到过去的相处模式,在没有一定把握前,庄笙不想破坏这份于他而言,失而复得的温暖。 压下心底的冲动,庄笙想起一直盘旋在心底的疑问,之前因为种处原因无法出口,现在正好可以借机问出来。 他放下手中汤勺,抬头认真望向孟衍,一字一字清晰地问道: “那么你呢,你受到的心理创伤已经好了吗?经过一年多的休养,你还是没有选择复职,是不是说明,你也还没有完全痊愈?” 第35章 夜游 孟衍听到庄笙的问题, 手一松,夹着一块排骨顿时掉进碗里。他顿了下,面上表情波澜不惊,若无其事重新夹起排骨放到嘴里咬了口,慢条斯理地咀嚼,直到完全咽下去才慢吞吞说了句。 “你听谁说的,我有心理创伤?” 庄笙紧盯着他的眼睛, 寸步不让,“没有谁说,你的档案里这样写着。” 孟衍愣了下, 似没想到这个回答,望着庄笙近乎执拗的目光,他无奈地笑了笑。 “当时需要一个理由,我就填的这个了。”说完后, 见庄笙还是用一种不信任的目光看着自己,他耸耸肩, 笑容里的无奈意味更重。 “笙笙,你看我现在,像是有心理创伤的样子吗?” 庄笙盯着孟衍毫无破绽的笑脸看了好一会儿,不得不挫败地承认, 哪怕他已长大,并习得一些本事,还是看不透眼前这个男人。 小时候父亲离世后,当时还是少年的男人便用势不可挡的强悍温柔与略显笨拙的呵护照顾取代了父亲的存在。支起了他几欲倾倒的世界, 也给他阴冷而又黑暗的心田注入光与热。 那灼热到令他生痛的一道光,支持他走过八年踽踽独行的荒芜时光。 可是现在,他以为自己已经成长到可以与对方并肩时,却连他真实的过去都无法探寻到。 望着莫名情绪低落下去的庄笙,孟衍皱了皱眉,心中颇为郁结。清了清嗓子,有心想说点什么,庄笙已经低下头,拿勺喝起汤来了。 “笙笙——”孟衍刚喊一声,庄笙看他一眼打断他未出口的话,说了句: “我明白。” 说完这三个字,他也不管孟衍一脸等待下文的表情,继续埋头喝汤。 孟衍:“……” 汤比本人受欢迎,他不知道该不该高兴。以及—— 小宝贝啊,你到底明白什么了啊你就说明白? 可惜小宝贝专心致志地喝汤,看样子是不打算再理他了。 —— 第二天,庄笙去验尸房查看尸体,顺便找法医询问两名受害者的死亡情况。 美女法医一身白袍,脸上手上都很素净,只涂了层唇膏。庄笙进来时,她正对着拼在一起的尸块取病理切片。意识到有人进来,也没看是谁,直接递出去一只手。 “手术刀。” 庄笙四下找了找,看到旁边盘子里摆满各种手术用具,便拿起其中的镊子放到她手里。 女法医收回手继续工作,没过一会儿又递出只手,“镊子。” 庄笙默默递过去。 直到做完手头工作,女法医一回头看到庄笙的脸,顿时被吓一跳。 “怎么是你?” 庄笙不解看她一眼,虽然不明白这个女法医怎么一惊一乍的,但还是认真道明自己来意,“我来看验尸结果。” 女法医一脸憋不住想怼过去的表情,“我当然知道你是来看验尸结果,我想吐槽的是,怎么又是你来看验尸结果。” “?”庄笙回她一个疑问表情。 女法医顿感一阵无力,这种沟通不在一个频道上的感觉,真是比她连着解剖一天的尸体都还要累。庄笙不知道她此时丰富的内心活动,已经在旁边自己查验起来,看到不解的地方便径直发问。 “死因是什么?在被肢解前还活着吗?”尸体是被肢解的,看不到其他明显致命伤。而另一位男性受害者死得非常清楚,被从后脑一枪射入,当即毙命。 “……”女法医深深地看了庄笙一眼,见他沉迷于研究尸体,根本连余光都未分给她半点,心中顿时翻了无数个白眼。 很好,我记住你了。 职业素养让她无法在工作时赶人,所以只能不去看庄笙那张虽然长得好看但一脸无趣表情的面孔,宁愿转身盯着切块的尸体看,当自己在做报告。 “根据死者切口来看,她先是被砍下左右两条胳膊。你看这里,皮肉紧缩,筋骨稠粘,鲜血四涌,说明那个时候她还活着,剧痛之下肌肉的本能反应。之后凶手砍下死者双腿,她应该是在这个时候死亡的,死因判断为大量出血而亡。最后凶手砍下死者头颅,死后截头,筋不伸缩,创口处的血也比较少。” 女法医故意说得非常详细,一边说还一边指着相应切口给庄笙看,想着吓不死你也要恶心到你。结果她说完回头一看,就见青年白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盯着尸体看。见她望过去,平静地把视线转过来,眼神似乎在问:说完了吗?没等到回应,便又将目光转到尸体上去。 “……”女法医迷惑了,这反应到底是被吓到还是没吓到啊。 女法医暗自撇撇嘴,只好继续说下去。 “……死者身上有两个人的精液,一个是死者丈夫,一个应该就是凶手。”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低下去,脸色也变阴沉许多。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般女性受害者大多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可纵使已经见得多了,还是无法减弱心底的排斥与厌恶。 对庄笙的恶感淡去,女法医看向庄笙认真道:“无论如何,请一定将凶手绳之于法。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庄笙什么话都没说,回她一个同样认真的眼神,然后问道: “凶手是在死前还是死后侵犯的受害者?” 女法医听到这个问题,猛然瞪向庄笙,对上庄笙显得过于平静的眼神,她慢慢败下阵来,瞬间如斗败公鸡。 “有时候,是真恨你们这些办案人员的犀利,是见过多少类似事件,才能在新的案子中如此平静地问出这种问题。”她说着两手一摊,颇为光棍地道: “我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但从一些细节可以侧面推断,那种行为在死者死后也有过。” 庄笙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目前为止,诸多细节都与拉米雷斯吻合。模仿杀人很难看出凶手本身的特征,模仿度越高,对凶手的识别就越困难,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反侦查手段了。 而大多数模仿杀人,都是崇拜者所为。 从这个角度切入,或许能找到些有用线索也不一定。 庄笙找来许解,让他帮忙搜集这些年来对拉米雷斯表达过崇拜的人。而他也想办法,看能不能拿到当年拉米雷斯关在监狱时的访客记录以及通信。 —— 两名死者属于低危人群,无论工作还是生活方式,都在一个安全范围内。凶手选择他们下手,并且入室杀人,可见其横行无忌狂妄到什么地步。 只是,在杀死两名受者后,凶手仿佛就此销声匿迹,无论警方如何搜查,都没能找到一丝踪迹。庄笙找到了拉米雷斯的访客记录以及通信,其中确实发现许多拉米雷斯的崇拜者,有些甚至是狂热粉丝。 但,这些人基本都是拉米雷斯的本国粉,都在国外——总不至于,凶手千里迢迢跑到另外一个国家来作案吧。 如果凶手不在这些粉丝中,那么他又在哪里? 织井街南段,属于一个半废弃的老城区,因为建设新区这里有一半商户都搬走了。一些办事机构也随之搬到了新建成的开发区,所以这片区域就显得有些空荡荡。尤其入夜之后,除了一些混混和个别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在外游荡外,几乎看不到普通行人。 十九岁的小爱跟家里闹翻,跑出来已经有一年多。这一年来,她跟着那些社会上的人混,勉强养活了自己,同时,也染上了诸多不良习性。 因为长的还有几分姿色,之前都是有男人养着她的,但随着她的瘾越来越大,那些男人已经不愿意继续在她身上花钱,至少不愿意供她全部的开销。没办法,小爱只好自己想办法,通过一个认识的姐妹,她学会了“自力更生”。 每天晚上只要出来晃上那么几圈,运气好的话碰上肥羊,之后一个礼拜的量都够了。她有时候会去酒吧,有时候直接在街上守株待兔。 今天晚上她的运气不怎么好,街上比较冷清。已经出来一个多小时,除了两个搭讪想白占便宜的穷屌丝外,连根羊毛都没看到。 “呸,没钱还想玩女人,活该自己撸一辈子。”小爱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朝前走。她想换个地方,前面有条步行街,一水的酒吧歌厅,夜里出来玩的人,都喜欢去那儿。 这片区域的小巷子多,纵横交错,不熟悉的人进来很容易迷路。今晚有些雾气,巷子里也没有灯,所以一路走来光线比较暗淡,一眼看过去黑黢黢的,有点瘆人。 小爱裹紧身上衣服,不由加快脚步,已经能看到前面的辉煌灯火。她心中一喜,觉得今晚肯定能钓到条大鱼。 正这样想着,后面传来脚步声,有人跟了过来,声音温柔地叫了她一声。 小爱一喜,想着这么快大鱼就自动上钩了。她面上挂起甜美笑容,一脸笑意地转身,还没看清前面男人的脸,便只觉肚子一凉,有什么冰冷的东西扎了进去。 脸上的笑容来不及收起,男人上前将她抱进怀里,附在耳边的声音温柔而深情。 “晚上好啊,亲爱的。” 第36章 开膛(二更) 收到报警时是在凌晨时分, 史柯为上一个案子焦头烂额才睡下不久。一听又发生命案,立时瞬意全消,他立刻带着人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途中他打电话通知了庄笙。 赶到现场时——虽然同行的大都是老刑警,但在看清案发现场时,还是有两个人当场吐了,许解吐得尤其厉害,吐后便不敢再多看一眼。 史柯也脸色苍白, 强忍着呕吐的感觉。 尸体被弃在巷子里堆放垃圾的地方,血溅得到外都是。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不仅喉咙割破, 腹部被剖开,肠子肝脏等都被拉出来,一部分挂在死者肩膀,一部分扔在案发现场。 除此之外, 她的鼻子和耳朵也不见了,现场只找到一只被割下扔弃的耳朵。还有一小部分内脏也不翼而飞。 流出的血把尸体身下的垃圾全部染红, 垃圾的臭味混杂着浓重的血腥气令人直欲作呕。这样的画面,只能用人间炼狱来形容。 这次,不需庄笙提醒,史柯自己就想起来, 这样的犯罪现场,与历史上哪个凶手一样。 开膛手杰克。 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连环杀手,民众耳熟能详的变态杀人狂。 所以,这一次, 又是一起模仿杀人吗?那么,是出现了两个模仿者,还是同一个人,模仿了两起凶案? 庄笙来到案发现场时,后面跟着孟衍,是孟衍开车将他送来的。下车时,看到血淋淋的现场,孟衍动作一顿,搭住庄笙推开车门的手。 “笙笙,如果太勉强,回去也没关系。” 庄笙回头冲他笑了笑,“你不是才要教我吗?我又怎么能未战而逃。” 看着庄笙慢慢往血腥现场走去的背影,孟衍一时之间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把庄笙护在羽翼下远离所有黑暗好,还是放他自由飞翔经历风雨好。 看到庄笙过来,史柯也注意到了孟衍的车,见只有庄笙一人走来,随口问了句,“孟二哥也来了吗?怎么不下来看看。”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他还在休养,暂时不接案子。” 史柯:“……” 之前不也接了吗?再说,这人都到现场了,下来看一眼又怎样,有那么脆弱吗? 庄笙没管史柯在想什么,径直走到尸体旁。仿佛顿了下,神情倒没什么变化。 “开膛手?”庄笙一眼看出现场特征,史柯在旁略有些激动地说道: “是吧,是吧,我也看出来了,这又是一起模仿杀人案,模仿的还是大名鼎鼎的开膛手。不过,是不是同一个凶手还不确定,但是的可能性更大。”毕竟在同一区域出现这种级别的凶杀案,是两名凶手所为的概率非常小。 庄笙没有接史柯的话,现场走了一圈,将各个细节纳入眼底,末了眉头微皱,“少了一只耳朵和鼻子,一半肝脏也不见了。” 史柯点头,“在附近找了下没找到,看来是凶手带走了。”说话时视线落在那具尸体上,虽然免不得还是被那血腥惨状激得胃酸翻滚,却是有更多不忍。 庄笙绕着尸体走了一圈,看了看周边环境,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小庄,你去哪里?”史柯在后面喊了一声,庄笙充耳不闻,自顾往前走。史柯皱了下眉头,刚要跟上,便见孟衍打开车门,跟在了庄笙后面。 “不是说不下来吗?”史柯小声嘀咕了句,便没再去管,继续勘察现场,寻找附近看有没有目击者。 庄笙一路走出巷子,在前面街道停下,他左右看了看。往左去是更荒凉的旧城区,往右去则是繁华的新城区,临街一片歌舞厅和酒吧。 死者身上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但从衣着与随身物品,可以判断出她大概从事什么职业。那么,夜间揽客应该会往热闹些的地方去,比如酒吧。 孤身一人走在巷子里,或许她是要去前面的某家酒吧,又或者是想守在门口。无论哪种,她从这条巷子走过去,必然经过一段人烟稀少的路程——但,即使人流量少,并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人。尤其那个时间点,正是一些人出来玩的时候。 凶手是把死者带到更僻静的垃圾存放处杀掉,那便意味着,他接近死者时或许会有人看到。 庄笙环顾四周,现在已是早晨,这条街道反而显得有些冷清。两边的商铺门都关着,现在那条巷子的两头拉起警戒线,路人看不到里面真实的情况。 宁静的早晨,有人推着推车开始卖早点。上班路过的人会停下来买一份,然后步履匆忙地继续奔赴不知名的方向。而昨晚狂欢过的人,现在都还在睡着,没有醒来。 正思考出神的庄笙,忽然脸颊被一个气呼呼的东西碰了下,他惊醒回头。 “早上要吃早餐,不然血糖低会减缓思考速度。”孟衍提着一袋包子,将豆浆递到庄笙手里。 庄笙愣愣地接过,还没有从案情分析中完全回过神来。孟衍索性把吸管插入杯口,直接送到庄笙嘴里,“喝吧。” 庄笙眨了两下眼睛,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两手捧住豆浆杯,一口一口地抿起来。 “不要光喝豆浆,吃点包子。这附近没看到有卖灌汤包的,就给你买的小笼包,可以么?” 庄笙喝着喝着,思绪又转到案子上,只分了一点心神给身边的孟衍,反应的速度便稍微慢了点。闻言顿了顿,慢吞吞地说道:“也不是总要吃灌汤包的。” 再好吃的东西,如果一直吃的话,总会吃腻的。这个道理,庄笙还是懂得的。 “那就好。”孟衍勾唇一笑,捏了个小笼包喂到庄笙嘴里,看他脸一鼓一鼓地咀嚼着,心里感到非常的满足。 庄笙一边吃早餐,一边思考案情。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吃了东西的缘故,他感到自己的思维比刚才更清晰了些,思考的速度似乎也加快了点。 难道早起不吃饭,真会低血糖降智商?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庄笙捕捉到了另外一道亮光。 若凶手真是完全模仿开膛手杰克,那么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凶手应该也不会漏过。 写信到警署公然挑衅。 现在毕竟不是以前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了,如果现在这个凶手还敢这么干,他必然会留下线索。 史柯那边传来喊声,庄笙将最后一口豆浆喝掉,转头过去正好看到几名警员拦着人流浪汉略显激动地说着什么。庄笙迈步走过去,走出两步,想起什么似乎的,顿住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孟衍。 孟衍负手而立,冲他微微一笑,庄笙便收回视线,安心地朝那边去了。 “你一直睡在这里吗?那昨天晚上有没有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流浪汉是名老者,看不出具体年龄,头发杂乱纠结,遮住半边眼睛,看人的时候视线闪烁,神情充满不安。他靠墙根而睡,只有一床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棉被。被史柯盯着问话,他的身体一直往后缩,似乎想把自己藏起来。 史柯连着问了几个问题,流浪汉瑟缩着哑巴一样看着他,仿佛他是什么吃人的怪物,不免感到有些心浮气躁。 “哎,我说你倒是说话啊,我又不会吃了你,就问几个问题而已。” 流浪汉被吓一跳,顿时瑟缩的更厉害了。庄笙看的皱眉,他看出来了,这名流浪汉精神有些不正常,如果他昨晚真的看到了什么,不知是否能准确表达出来。 “哎,史队,我看他有点怕你,不然换我试试。”另外一名警员朝史柯挤挤眼睛说道。史柯吊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什么都没说,默默移开了位置。 那警员掏出不知什么时候买的包子递过去,脸上和蔼亲切地说道:“老人家,不要怕,我们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 流浪汉盯着他手中包子好一会儿,慢慢伸手过来,试探性碰了碰。见他脸上笑容不变,“刷”地一下抢了过去,然后打开袋子狼吞虎咽起来。 警员:“……” 史柯:“……” 史柯死鱼眼看着那名警员,警员尴尬地咳了咳,装作没看到史柯眼神,看着流浪汉再接再厉。 “昨天晚上大概九点到十点钟,你有没有看到什么?”警员说着还抬手指了指,“就在那个方向,一个烫着卷发穿短裙发姑娘,你看到她了吗?” 流浪汉吃包子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姑、姑娘?” 见他终于开口,史柯脸上顿时一喜,那警员眼睛一亮接着问道:“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你昨晚看到了吗?当时有谁跟她在一起?” “小、小姑、姑娘——”流浪汉双眼发直,包子也不吃了,仿佛受到极大惊吓似地缩在一团,“有、有鬼,恶鬼来索命了,恶鬼吃、吃人。” 史柯与其他警员面面相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目击者,却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满嘴胡言乱语。 在史柯感到悻悻然时,在旁看了好一会儿的庄笙在流浪汉面前蹲下,看着他的眼睛慢慢问道:“你看到恶鬼了?那恶鬼长什么样子?” “不!我没看我看不到恶鬼的样子,恶鬼索命,不要索我的命!我看不到他们,看不到!”流浪汉吓得更厉害,一个劲儿往墙角缩。 庄笙放弃询问,站起来凝神思考。史柯眉头大皱,叹了口气,“哎,好不容易找到个可能目击者,却是名疯子,只会疯言疯语,什么都问不出来。” 庄笙看向他,“并不是什么都没问出来。” 史柯眼一瞪,诧异地问:“难道你问出什么来了?” 庄笙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缓缓说道: “你没听到吗?他说——‘他们’。” 第37章 邮件 经过一天的走访调查, 警方并没有找到其他有力目击者。凶手就像暗夜里的雾一样,飘忽而来,杀人开膛,而后又飘忽而去——只除了一个半疯流浪汉留下的疯言疯语。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作案手法,模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这给警方破案带来了困难。 庄笙找到两名被模仿者的资料,全心投入地研究, 希望能找到突破口。模仿他人作案,是一种有效的反侦查手段,因为凶手自己留下的特征少了, 警方破案就会受到阻碍。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庄笙想起他在查阅孟衍破过的案卷时,也看过一两起模仿杀人案,均被孟衍破获。孟衍在写报告时留下的一句话让庄笙印象深刻: “有越多相似之时, 越要找其不似之处,前者是迷惑人的假像, 后者才是凶手隐藏着的真面目。” 所以,庄笙通读所有那两起案件的详细资料时,就是为了找出模仿者不经意间留下的独特痕迹。 在连嫌犯都无法锁定的时候,警方只能加大力度维护案发地附近的治安。因为凶手作案一般都会有舒服区, 史柯推断,不管是模仿也好,还是自己杀人,凶手如果会再继续作案, 那么他选择同样地点的可能很大。 于是,史柯派出警力,将第一起案件中的小区,以及第二起案件的街区都给监视起来,同时也加大周边巡视力度。 找不到凶手的庄笙有些焦躁,泡在市局很晚,再次被孟衍押着回去休息。 车上,孟衍问庄笙晚上想吃什么,庄笙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似的,侧头愣愣地望着孟衍,呆呆地说了句:“随便。” 孟衍无奈,抬手揉了揉他的头,“那好,就给你煮点饺子吧。”他本来是想做意面的,但想起今天现场看到的情形,估计任何长条状和带颜色的东西,庄笙都可能吃不下。 途径超市,孟衍将车停下,扭头问了庄笙一句,“笙笙,我要去买点东西,你跟我一起去还是坐车里?” 庄笙眨了下眼睛,想了想,“坐车里吧。” 孟衍轻笑着摇了下头,叹着气说道:“不要老是想着案子,偶尔换下脑子,可能会更有效果。” 目送着孟衍一身笔挺西装走进超市,门口进出的全是拿布袋或挎篮子的中老年妇女,高挑精英范儿的男人被衬得特别显眼。引得附近的小姑娘大妈目光全往他身上瞟,他却浑若不觉,信步闲庭般走了进去。 被这一打岔,庄笙的思绪还真从案件中抽离出来,他透过车窗,无意识地看着外面人来人往。 看到外面人有些多,庄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末,上班上学的都放假了。手牵手的情侣,肩挨肩的小伙伴,一起出来逛街吃饭。有些商家店主,趁着这个时候做活动,门口摆着宣传海报,有的是打折满赠,有的则搞起了抽奖。 其中有家书店,似乎在做签售活动,门口排起了不短的队伍,人人手中都捧着一本书,一脸兴奋激动神情。 离得有些远,庄笙看不清那些人手中拿的什么书。瞅了眼海报,了解了,是个叫“伏草”的作者,出了本《头骨去哪儿了》的书。看书名,倒有些像恐怖小说之类的。 无论是恐怖小说还是恐怖电影,庄笙都不怎么感兴趣。或许是因为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和常人眼中的“恐怖”挂钩了吧。 正想的入神,车门被从外面打开,孟衍提着购物袋坐了进来。鼓鼓囊囊一大包,除了饺子外,还有许多零食。 “看什么呢?”随口问了句,孟衍挺直上半身,将购物袋放到后面的车座。 庄笙摇摇头,看着他放东西,“没什么。” “有三鲜和猪肉白菜馅,回去后都煮点,喜欢哪个吃哪个。”孟衍放好东西坐回来,见庄笙还在盯着他看,不由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掰开一小半直接塞进庄笙嘴里。 “先吃点垫垫肚子,回去就能吃晚饭了。” 庄笙鼓着嘴,眼神控诉地看了他一会儿,默默收回视线。 回到家中,孟衍拆了包零食给庄笙,把他按在电视机前坐下,调出《米老鼠和唐老鸭》的动画片,才卷起袖子进厨房。 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庄笙,拿着零食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好一会儿,眨了眨眼睛,然后默默地撕开包装袋,慢慢地吃起来。 因为买的是速冻饺子,很快便煮好了,孟衍装盘端出来喊庄笙洗手吃饭。庄笙乖乖放下零食,走进厨房去洗手。 能再次像小时候一样照顾养着庄笙的孟衍,感到非常满足,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笑容。尤其笙笙还是像小时候那么乖那么听话,从来不会顶嘴调皮什么的,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正摆着餐具,门口的可视电话响了起来。孟衍走过去,通过小小的屏幕看到楼下单元大门口站着一个邮递员模样的人,不由微微皱了下眉头。 他从来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也没什么人给他寄东西,怎么会有邮件? 按下通话键,邮递员礼貌而不失热情的声音响起。 “请问是庄笙先生吗?有您的邮件。” 笙笙买东西了吗?还是谁给他寄了什么? 刚要回头问庄笙的孟衍,忽然想到什么猛地顿住,眼神变了变。他看了眼厨房方向,庄笙抽了张纸巾擦着手出来,见他站在门口,投过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笙笙,你先吃,我下去取点东西。” 孟衍说完这句话,拿了手机,抓起挂在门口衣架上的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庄笙在原地站着思考了三秒,然后抿了抿嘴唇,默默走到餐桌前坐下,慢慢地吃起来。 邮件是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装着,里面鼓鼓的,似乎用纸包了几层,不知是什么。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并且名字和地址是打印好贴上去,而还是手写的。 孟衍签收后,没有立马上楼,他来到楼道口,对着信封检查一遍后,然后摸出口袋里的小刀子,小心将封口切开。 用来包东西的是报纸,孟衍扫一眼,认出是当天的晚报。其中正好有关于今早凶杀案的报道,只是比较模糊。除了一张看不到尸体的现场配图外,只有寥寥数语的描述,没有对细节的描述,似乎只是在报道一则普通案件。 报道最末记者写道:目前该案警方正在调查中,有线索者可拨打文章下的热线电话。 这则报道正对着孟衍,只要收信者打开信封就能看到,仿佛一种无声嘲讽。孟衍瞥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轻嗤冷笑,他动作毫不迟疑地打开信封,然后一只血淋淋的耳朵便呈现在他面前。 孟衍的眼神在那一瞬间冷到极致,他静静盯着那耳朵看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等到孟衍上楼进门,庄笙已经快吃完了。他听到开门声抬头望过去,便看到孟衍一脸无事表情地走了进来,神色与出门前相比毫无异样。 看着庄笙投过来的询问眼神,孟衍笑了笑,一边脱外套,一边走过去。 “没什么事,签了一份文件。笙笙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庄笙默默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慢慢摇了摇头。 他知道孟氏财团虽然是孟家大姐在管理,但孟衍也会参与一些集团管理的事。当年他跟孟衍住在一起时,这样的情况遇到过很多次,所以现在听孟衍这样说,便也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与此同时,单身加班狗史大队长,还在灯火通明的办公室苦逼的工作。虽然之前接连破获两起案件,受到上头嘉奖,但在新的案子发生时,上头还是会勒令他尽快破案。尤其,这次的案件性质又与以往不同。 模仿杀人,还是模仿的两个连环杀手,这或许也意味着,两起凶杀案也还只是个开始。 虽然这次案件不像是仇杀,史柯还是对三名受害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现在,他就要对反馈回来的调查报告做整理。 繁琐而重复的日常报告,史柯看得头都大了一圈,这个时候,他无比怀念起庄笙在的时候——可惜孟衍把他早接走一步,而面对孟衍似笑非笑的表情时,他根本不敢开口留下庄笙加班。 无人嘘寒问暖的史柯,饿了只能泡面吃,还是他不喜欢的泡椒味,他喜欢的麻辣牛肉味不知被队里的哪个臭小子吃完了。这种时候,他又怀念起许解那小子来,让他跑跑腿出门左转买碗热的牛肉面什么的,吃起来不知有多享受。 ——可惜,他被早上的血腥现场吓到了,史柯怕他留下心理阴影,便早早赶他回了家。 孤苦伶仃的史柯吃着面,一边翻阅调查报告,办公室里静悄悄只剩他一个,看起来格外凄凉。忽然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你好,请问史柯在吗?” 史柯被吓一跳,嘴里叼着叉子回头,便看到一位穿制服的邮递员站在办公室门口。 “我是,谁给我寄东西了吗?”史柯捧着面桶,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邮递员递给他一个大的牛皮纸信封,史柯接过掂了下。 嗯,不重。 看了看信封,是打印出来粘上去的地址。 “谁会给我寄东西?不会是恶作剧吧?”拿小刀划开封口,史柯抽出里面的报纸,好像包着什么的样子,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将报纸摊开。 一只血淋淋的鼻子,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出现在眼前。 ——嘴里的面掉到地上,史柯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青。终于干呕一声,转身冲向卫生间,将晚上吃的泡面,全部吐了出来。 第38章 升级(二更) 寄到局里的邮件与寄到孟衍住处的邮件有些不一样——后者只有报纸包着的耳朵, 而前者,却多了几行字: 死亡,可怕吗?不,死亡并不可怕,它吓不到我,却能吓到你们这些愚蠢的羔羊。人终有一死,与其活着时害怕下地狱, 不如我送他们上天堂。 第二天庄笙来到局里,看到这封信,顿时沉默了。 模仿犯虽然复制了寄信流程, 但显然内容属于原创。这或许,代表了模仿犯本人的意志。 史柯告诉庄笙,将收到的耳朵和鼻子送去检验,证实确为第二起案件死者所有。 “鼻子和耳朵?两个部位吗?”庄笙一听, 眉毛微蹙。历史上的开膛手每次只寄去一样受害者部位,这位模仿者在这一点上也进行了修改吗? 史柯顿了顿, 面上犹豫一阵,最后还是咬了咬牙说道:“送来局里的只有鼻子,耳朵——是寄去给孟二哥的。”孟二哥把东西交给他时,只叮嘱了一句别告诉庄笙说是寄给他的, 但没说连耳朵的事情都不能提。 所以——他也不算是违背孟二哥的意思吧? 庄笙听后顿了顿,想起昨晚孟衍那次下楼。他垂眸,眼神变得幽深起来。 史柯见庄笙听完不说话,一时不摸不清他听了之后有什么想法, 不由有些忐忑。同时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在搞什么鬼,这样遮遮掩掩的干什么,大卸八块的尸体都见过了,还怕一只耳朵吗?他正吃着泡面呢,看到那只鼻子不也就是吐几下没事了吗? 干他们这一行的,难免看到些恶心场面,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 “关于目击者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吗?”庄笙突然开口问道。史柯见他并不纠结于那只耳朵到底寄给谁的问题,当下松口气,但提起案件进展,又不由垮下肩膀,叹气道: “没有其他目击者,附近也没有监控,那个流浪汉还是疯疯颠颠的,说的话颠三倒四,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史柯说到这里顿住,想起什么似的看向庄笙,略带疑惑地问道: “你上回说问出来点东西,那流浪汉说了句‘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吗?总不至于凶手行凶时是一群人吧?” 庄笙很干脆的摇头,“我不知道。” 史柯瞪了眼庄笙,顿时满头黑线,这是在玩他吗?还真看不出小庄也有开玩笑的天赋呢。 庄笙似乎知道史柯在想什么,认真解释道:“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但我相信,在流浪汉那里一定有。我们如果能解开这个谜团,案件一定能取得重大进展。” 史柯默默看他两下,没有说话。把一个疯子的话当成什么重要谜团。 ——呵呵,你高兴就好。 —— 织井街一带加强巡逻,然而打警方脸的是,第二天晚上又发生一起案件。死的是一名孕妇,她当晚跟自己的丈夫开车路过织井街,男的喝了点酒,所以是怀孕的妻子开车。 男的醉的迷迷糊糊,缠着妻子要亲热,妻子不得不把车停下安抚他。之后男的又要上厕所,妻子扶着他跌跌撞撞地下车,四处找厕所。 当丈夫上完厕所,躺在公厕的地板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后来被冻醒,酒也醒了一般,醒来后却找不见自己妻子,打电话没人接。之后他在厕所附近的地上找到妻子的手机,顿时整个人都慌了起来。 到处寻找怀孕的妻子时,丈夫碰上附近的巡警,将事情一说,巡警当即通过对讲机告诉周边所有巡逻的警察,发动大家一起找。 过了不久,他们在离公厕不远的一个偏僻后巷,发现了那名孕妇的尸体。 看清妻子当时的惨状后,丈夫疯了一般连滚带爬地冲过去,十几步的距离跌倒了好几次,额头上都见了血却一点不在乎。 他扑倒在腹部被剖开一个大洞,浑身血淋淋的妻子身上,发出凄厉而绝望的惨号。一边哭,一边以头抢地,若不是在场的警员拉住他,恐怕他会一直把自己磕死。 这个晚上,很多人都听到了那惨烈的悲号声,仿佛失群的孤雁,又或者陷入绝境的困兽。让人听了,也不觉潸然泪下。 庄笙赶到的时候,现场几乎还维持原样没有动。死者的丈夫在发泄过后,整个人的灵魂仿佛被抽离了,呆呆地坐在地上,谁去都没有反应——在他手上捧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用死者的衣服包着。 知道那是什么的警员,有意无意远离呆坐的男人,心头的寒意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庄笙凝目注视了片刻,用力抿了抿唇,然后将视线转开,落在地上那具女尸上。 现场与上一次非常相似,一样的开膛破肚,一样的割喉挖脸——只是这一次,死者的面部被毁得更加严重,五官几乎都被挖了出来,脸上还划了许多刀。 整个腹腔完全被挖空,内脏扔得到处都是。肠子扯出来搭在肩膀上,绕着脖子围了两圈,一头塞进裂到耳根的嘴巴里。子宫被拿了出来,随意丢在地上——已经空了。 庄笙看得一阵阵寒意直往脊背窜,浑身冰凉,却一点没有移开视线,直到将所有细节观察完毕记在心里。 被割掉的耳朵和鼻子洒落在尸体旁边的地上,凶手没有带走。这次,他带走了其他东西。 “眼睛和心脏不见了。”史柯声音干涩沙哑,不知是因为半夜被叫起睡眠不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刚与发现尸体的巡警交谈完,现在想要点根烟冷静冷静。 史柯掏出根烟给庄笙递过去,庄笙沉默地摇了摇头。史柯倒转手,将烟放进自己嘴里,用打火机点上,狠狠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一圈白烟。 “死者有四个月的身孕,老丈人生日,做女婿的便陪自己岳父多喝了几杯。本来是要留在丈人家住一晚的,男的怕第二天上班迟到,便让妻子开车往回赶——中途下车方便的事情,他已经不太记得了。”被烟熏得嗓子更哑,史柯却说一句抽一口,一根烟很快见了底,声音也就更沙哑了。 “凶手把内脏扔得到处都是,将子宫里的胎儿拿出来,却用死者的衣服垫着放在地上,还盖上了半边衣服。”史柯说着朝地上一指,“就是放在这里,刻意避开血污。那衣服上的血,都是胎儿本身沾上的。” “……凶手改变行为模式,杀戮升级,说明胎儿或孩子对他有特殊意义。”庄笙咽了下口水,让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干涩,“他对死者的过度杀戮已经超出模仿范围,所以一定有什刺激到了他。这名死者也不在原受害者范围内,选择选择她不在计划内。可能是那个时间点出现的死者刺激到了凶手,让他放弃完全模仿,转而对她下手。 “对待母体和胎儿方式的不同,说明是两个不同的象征。胎儿或许是象征凶手自己,在他某个孤弱无助的阶段;孕妇,可能让他想起某个自己仇恨的对象。当年无力反击,现在便施加报复在这个替代品上。” 史柯听后沉默了好一会儿,开口问道:“如果他这么仇恨孕妇,为什么不干脆专找孕妇下手?反而之前还模仿别的杀手,第一个杀掉的是妓女。难道,上次的案件是为了迷惑警方调查而故意为之?” 庄笙脑中隐隐有什么闪过,但太快他没抓住。 “从凶手上一次作案来看,他不会是第一次杀人。所有杀手都是通过不断杀人磨炼自己的技巧,到最后臻于成熟,比如开膛手杰克。而这个模仿者表现出来的,不管是那起入室杀人肢解,还是夜间杀人开膛,都不像第一次作案。” 史柯听得眉头大皱,“那个入室肢解的凶手,和这个杀人开膛的凶手,确定是同一个人吗?”问完之后不等庄笙回答,他自己又立马说道,“同一地区出现两名模仿犯的可能实在很小,并且在这两起——三起案件中,可以看出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外科水平的,就算不曾做过医生,也一定受过专门训练。” 庄笙听完史柯所说,沉默片刻,垂眸喃喃自语。 “凶手,凶手真的是一个人吗?” —— 光线昏黄的室内,只有油灯照亮。一个人缩在沙发一角,抱着头瑟瑟发抖,嘴里在不停念叨着什么。 “你不该杀她的,你不该杀她的,不是说好只杀妓女吗?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根本不是……”他忽然抬头,露出过于苍白的脸,双眼瞪大,布满血红色丝线,眼神惊恐地盯着角落里黑暗的阴影。 “不!不是我!我没有,我才没有想要杀她,是你,是你!”他愈发痛苦地抱头呻吟,声音里满是痛楚,“你没有遵守规则,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你不能再出去了,对,你不可以再出去了。” 声音慢慢平定下来,沙发上的人缓缓抬头,脸上痛苦的表情已经消失不见,他直直望着前方,咧嘴露出一个苍白笑容。一字一句,异常缓慢地开口说道: “是啊,最近都不要再出现,就好啦。” 第39章 巡视 男人抱着那团血肉怎么都不肯撒手, 若有人强行从他手里拿开,他能瞬间从虚弱状态转为暴力状态。已经有两名警员被他暴力过了,其中一个还被他在脸上抓了一把受了伤。 最后把他的亲友找来——也就是他的岳父——可怜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得知自己怀孕的女儿遇害的消息时,孕妇的母亲当场就晕了过去。而同样头发花白的老丈人,颤巍巍配合警员劝说女婿将那团胎儿放下之后,便再也支撑不住倒下了——之后再没醒来。 老丈人有心脏病, 这一刺激下,便直接跟女儿去了。 两位老人的情况让男人彻底清醒过来,他本就是个孤儿, 好不容易有个幸福美满的家,一夕之间,散去大半,生活对他来说, 已经没了意义。 作为爱害者家属,以及当晚最后一个见到她的人, 男人理所当然要受到询问。史柯担心他的精神状态,便也庄笙一起前来医院问男人的话。 两人到医院时,男人额头上的伤已经上药包扎好,他呆呆坐在医院走廊的凳子上, 盯着自己的两只手出神——那上面曾沾过他妻子与未出生孩子的血,现在虽然洗干净了,可是总感觉上面血迹尤在,怎么都洗不掉了。 史柯与庄笙默默对视一眼, 最后史柯上前,站在男人面前。 “谢先生,关于你妻子遇害的事情,我们想跟你谈谈——不知,你现在方便吗?” “妻儿。”男人,也就是谢牧,声音嘶哑得说道。他没有抬头看出现在面前的人,依然盯着自己双手看。 史柯愣了愣,一时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便听男人用哑得不像话的嗓音,一字一字,极其缓慢地解释道: “遇害的,是我的妻子,和孩子。” 史柯瞬间沉默,张了张嘴,要问的话却有些问不出来。 “谢先生,你昨晚跟妻子从岳父家离开,是你妻子开车的对吗?她为什么会在那个地方停车?”一道平缓冷静的声音插入,或许是受庄笙脸上的平静所染,谢牧顿了顿,情绪没出现太大波动,沉默一会儿后,低声慢慢说道: “是的,我老婆开的车,我坐在副驾驶座。因为喝了酒,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她,平时对我都挺纵容。”男人的声音越来越低,慢慢染上深彻的痛楚,脊背仿佛无法挺直,一点点弯折下去。 “如果不是我胡闹太过,她不会把车停下,之后、之后又是因为我要方便,她才不得不下车扶我出来。是我,是我害了她,害了我们的孩子,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为什么凶手带走的不是我?!”谢牧一下一下捶打自己的头,史柯用力拦住他的手。 “谢先生,这点怪不得你,凶手本来就只杀女性——” 史柯的话未说完,谢牧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史柯被他那一刻的神情所慑,顿了一下,然后盯着他的眼睛,一字字用平稳的声回答,“我说的是,你的妻子并不是第一名受害者。在她之前,已经有一名女性被用同样的方式杀害。凶手专门选择女性下手,所以,即使你想替代你的妻子,也是不可能的。” 谢牧一点一点抬起头,盯着史柯的眼睛,每一个字都咬了重音,再次问了一遍。 “你说什么?” 史柯不说话,只是坦然地与他对视。男人瞬间跳起来,双目冒火,如发怒的公牛般瞪着史柯质问: “已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你们为什么没有抓住凶手?如果你们早点抓住了他,我的老婆和孩子又怎么会死?!” 庄笙站在史柯身后,闻言眉头微皱,踏前一步看着谢牧认真道:“我们正在加大力度侦查,凶手作案的那片区域也增派了警力,一定可以尽早将凶手捉拿归案。” 听了庄笙的话,谢牧不仅没得到安慰,反而更激动志来。 “你们早就知道那里有杀人魔出现,为什么不将消息公布?如果知道那里夜晚危险,我们就不会从那里经过,更不会在那个地方停车!”他越说越激动,一边咆哮着,一边挥舞双臂朝庄笙冲过来。史柯脸色一变,横过来拦住他。 “谢先生,你冷静冷静。发生这样的事我们谁也不愿意,但你现在这样激愤也于事无补,你只有好好配合警方调查,早日将凶手抓获,才是对你死去妻儿的最好安慰。” 谢牧在史柯手中拼命挣扎,但他整天坐办公室的身体怎么比得上专门训练过又实战无数次的史柯。加上自昨晚起,大悲之下滴水未进,身体早就虚弱无力了,这一翻闹腾下来顿时站都站不住,慢慢滑倒在地。 愤怒的质问慢慢变成喃喃低语,他坐在地上,头无力地靠着墙,抬起手臂横在眼睛上,温热的泪水缓缓流下。 “如果早知道,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对家属的问话进行不下去,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不只一人声称自己看到过那个杀人魔——昨晚凶手作案时间提前,加上巡警大肆搜寻,引起路人注意,当晚见过案发现场的,更是不只一人。 杀人魔出没的消息传开来,本就萧条的旧街区一时之间变得更加空旷。晚上除非必要,基本已经不会有人单独在那片区域夜行。 而根据几名目击者所说,当天晚上他们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路边纠缠,但这种情况在织井街算常见,所以谁都没有在意。 对于凶手的长相,几名目击者证词出现偏差。一个说那是名中等身材,短头发的男人;一个说凶手长得比较高,看起来有些瘦,还戴着顶黑色帽子;甚至还有人说,凶手根本不是人,是头上长角的怪物,乘夜而来杀人,事后化作白雾散去。 庄笙把这些人的证词都过了一遍,不由默然。 所谓的中等身材短发男人,根本就是死者丈夫,而怪物的说法,比之前流浪汉的话更加荒唐。所有的证词中,都没有提到凶手的脸,只说看到的是背影。 这些所谓的目击者,有的是知道凶杀案后,嫌着没事来凑热闹的,稍微追问之下便漏了底。倒是那个说凶手戴帽子的,证词还有些可信。可惜,他也只是隔着远远看了眼,当时又没太在意,所以无法做出更具体描述。 —— 之后连着两天,织井街风平浪静。甚至因为增派警力的缘故,原本的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都变少了,不法分子们都夹起尾巴,生怕自己被扫到台风尾。 为了抓捕凶手,警方在织井街区域好几个点派遣警力,设立监视点,不分昼夜轮流职守,就为了凶手再次作案时可以第一时间赶到。 庄笙也参与了巡视,两天时间下来,他已经把这片区域的大小巷子摸熟——但依然没办法做地理侧写,因为第一起的入室杀人案,跟这条街区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庄笙并不确定,凶手下一次作案,会不会依旧选择织井街。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们没有足够的警力散布全市,也不可能对整个丹藤市布控,所以只好暂且将连续发生两起案板的地点做为重点监视区。 第二个晚上在庄笙巡视时,听到对讲机里说发现可疑人物,地方正好离他不远,他便过去了。结果到了那里一看,所谓的“可疑人物”居然是那位死者的丈夫。 “谢先生,你在这里做什么?”庄笙皱了下眉,示意和自己组队的警员不用紧张,在对讲机里简单说明情况,一边走了过去。 谢牧盯着庄笙看了一会儿,似乎才认出他来,便又转开了视线,目光在周边如探照灯般来回扫动,“我在找他,我要把他找出来。” 庄笙蹙眉更深,看出他精神状态不太好。在之前的接触中,他已经知道谢牧在这座城市没有其他亲人,妻子丈人相继过世后,现在就只有还躺在医院的丈母娘。 “谢先生,抓凶手的事警方会来做的,你还是回家去吧。”想了想,庄笙又补充了一句,“你的岳母还在医院,她需要你的照顾。” 谢牧现在的反应变得有些慢,看起来就很恍惚的样子。在庄笙说话时,他的视线一直盯着路过的行人,眼神显得神经质。 “不,我要亲自抓到他,给我老婆孩子报仇。报了仇,才有脸见她老人家。”虽然说话的语速比较慢,但逻辑还很清晰,对别人的话也还有反应。表情比起一般经历过大悲大痛的人来说,甚至还称得上平静。 但庄笙总有点不放心,最后让身边的警员把谢牧送回家。谢牧并没有表现出抗拒,劝他跟着警员回家,他便也就上车了。 望着警车渐渐远去,庄笙揉了揉额头。这两天一直没睡好,他的脸色也有些苍白,让孟衍看了脸上泛起心疼之色,更加卖力地给他做好吃的。 想到孟衍,身上的疲惫似都轻了一些,庄笙打起精神,重新投入到案件中去。 第40章 一个(二更) 在庄笙巡夜时, 孟衍换上一身长披风出了门。这次他没有自己开车,而是打了个出租车。出租车驶入织井街停下,孟衍推开车门,投入到前方五光十色的步行街。 孟衍来到一家卖民族工艺品的店面,各种布制木制的饰品摆在里面,看起来非常有韵味。胖胖的老板娘坐在柜台前,手里织着毛衣, 听到门口风铃声响也没有抬头,织毛衣织得非常投入。 “我来拿去年织的围巾。”孟衍径直走到柜台前说道。 老板娘闻言抬头看他一眼,手中动作没有停下, 织打的速度也半点没降,“多长的?” “三尺三寸。” 听了孟衍的回答,老板娘又看了他一眼,不过没再说什么。她伸手在放毛线的筐里拨拉拨拉, 拿出一样东西丢给孟衍。 “303房。” 孟衍拿到手里一看,那是一张房卡。他点点头, 穿过柜台来到后面楼梯,一路蹬到顶楼,也就是三楼。尽头处的房间,挂着的门牌号正写着:303 刷卡进门, 里面除了张椅子外空无一物,只有四面白白的墙壁。孟衍神色自若地在唯一那张椅子坐下,翘起长腿,安静等待。 过了大概两分钟, 白色的墙壁忽然一阵闪动,上面出现一个穿花色马甲男人的投影。男人微胖,脸上的笑容有点喜庆,看起来就像一尊弥勒佛似的。 “什么风把孟组长吹来了,稀客稀客。” 孟衍掀了掀眼皮,淡淡扫了眼屏幕上的男人,神色间毫无波动,“我只是来问你一点事情,不会干涉织井街自身的运行。” 弥勒佛似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更真诚了些,“孟组长说哪里话,您是什么身份,怎么会把一个小小织井街放在眼里——您要问什么事?” 孟衍没有半点委婉,径直说出,“我要那两天外人出入织井街的记录。” 弥勒佛脸上的笑容微滞,不过他很快掩饰过去,露出为难的表情说道:“孟组长是指发生命案那两天?这恐怕有些难办。那里有很多地方要拆除,根本没装监控,我们又怎么能注意到每个进出织井街的人呢。” 孟衍神情不为所动,淡然道:“普通人你们或许不会注意,但那名凶手,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记得。” 弥勒佛露出好奇表情,“为什么?难道孟组长已经知道是什么人?” —— 与此同时,庄笙交完班正要回去,他走到街口位置,打算坐出租车。等车的时候,庄笙将这两天查到的线索串联起来,思考着案情。他思考得太过投入,过了几辆出租车都没看到,更忘记招手。 忽然,一阵警笛鸣声将他惊醒,庄笙打了个冷战,心“砰砰”跳了起来。他掏出手机立马拨打史柯的电话。 “喂,小庄,西城又发生一起入室杀人。凶手在肢解的时候被回家的儿子撞见,丢下凶器跑了。我正在往那边赶,你自己过去吧。”史柯一接通电话便“噼里啪啦”全部说了出来,他说的又急又快,说完之后不等庄笙回答,“啪”地便把电话挂断了。 庄笙的神色一下变得冷了起来,他隐隐约约听到警笛声,似乎都在往西边汇聚。当下不再耽搁,庄笙叫了辆出租车往那边快速赶过去。 等庄笙赶到现场时,那里已经拉起警戒线,许多看热闹的群众团团围住,向其中一栋房子张望。 凶手这次选择的是平房,翻墙就能进出的那种。 还没走到门口,浓浓的血腥味已经飘了出来。等庄笙进屋,看清里面的情形时,眼睛倏忽睁大,脸上露出些许震惊之色。 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太太,肚子被剖开,肠子拉出大半扔在地上。她的一只手已经被砍断,另外一只手也被砍了很多刀,只有一层皮连在上面。老人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是极痛苦的表情,显然是被凶手活活折磨死的。 尸体流出的血把半个堂屋都流遍了,在堂屋的墙上,用鲜红的血涂满了倒转的五芒星标记——那上面,甚至还能看到黑色的内脏碎片。 —— 孟衍与屏幕上那人对话还在继续。 “身高1.76到1.80之间,体格健壮,手臂上能看得出肌肉。穿黑色外套,背一深色棒球包或公文包。走路的时候会不自觉避开行人,不会与人对视,除非搜寻猎物时。会时不时地自言自语,神情毫无预兆变激动起来,又瞬间冷静下去。”孟衍说到这里顿了顿,望着屏幕上表情越来越怪异的弥勒佛,淡定地说道: “这样的人,你手下的小老鼠只要见过就不会忘,而我,要所有关于他的消息。” 直到孟衍说完,弥勒佛摇摇头惊叹了一声,“果然不愧是孟组长,凭一些蛛丝马迹就能推断出凶手完整的画像。孟组放心,这样的人出现在我的地盘,我整天也是提心吊胆的,生意都没心思做。”说到这里,他点了下头保证道,“我一定配合警方尽快将他抓住。” 哪知孟衍摇了摇头,“不必,有消息直接通知我就行,我会把钱划到你的账号去。” 弥勒佛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加热情起来,笑得见牙不见眼,“哎呀,孟组长能照顾我的生意,真是荣幸,说出去,在道上也倍儿有面子。” 孟衍最后扫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起身离开了那个房间。 孟衍走出那家店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步行街的人不算多,但也三五成群,时不时与孟衍擦肩而过。如果是小姑娘,或者年轻点的女人,等到走出几步,往往会回过头来盯着他的背影看几眼,然后与同伴压低声音交谈几声,发出莫名的笑声。 孟衍对发生在身后的事情毫不在意,他一手插兜,一手举着手机,闲庭信步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跟人打着电话。 简单将最近几起案件情况说明后,孟衍淡声道: “我怀疑他到过丹藤市,他曾在这里潜伏了三年,谁也无法知道他暗地里埋下了多少引线。现在他已经点燃其中一根,在这颗‘炸弹’爆炸前,我们或许可以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藏身所。” “之前那些不过他扔掉的弃子,他随时可以发展出一批新棋子供消遣。一旦觉得不好玩,无论当初花费多大气力培养的棋子,都会被他毫不犹豫地丢弃。” “不,你们的人先不要出现,他非常警觉,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销声匿迹。如果他又蛰伏起来,我不想再等个一两年。” “我知道,这次不同以往,我会比之前,加倍的小心。” —— 由于血流得到处都是,在鉴证科取证完成前,庄笙都不能进屋下脚。他与史柯站在院子的围墙下等待,这一次,史柯抽烟抽得更厉害,沉默地抽完两根烟才哑着嗓子开口说话。 “凶手,到底有几个?” 第一起案子,入室杀人肢解,第二起第三起都是开膛剖腹。而这是第四起案子,死者虽然与前几次的受害者类型都不相同,可不仅被剖腹,同时还被肢解。现场弄得鲜血淋淋,标记涂得到处都是,简直——就像两个凶手在狂欢一样。 这样血腥画面的冲击,让受害者儿子乍一撞见,顿时吓得肝胆俱裂,惊尖声冲破屋顶。才踏进门口腿便软得迈不动,扶着门框吐得天昏地暗——那样的情况下,哪里还有心思去关注凶手长什么模样。 所以这一次,虽然有人直接撞见凶手作案,但那名目击者此时还躺在医院里,被吓得神智不清,恐怕需要做好长一段时间心理治疗——即使那样,也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康复。 庄笙勉强把心神从刚才的血腥场面收回,但虽然只有匆匆一眼,那里面所有细节却仿佛都已经印刻在他心里,现在如一帧帧画般在他面前闪现。 每一滴血喷溅的大小和方向,每一块内脏和肢体的摆放位置,甚至墙上那些涂鸦的形状和数量,都被放大,清晰地呈现在他脑海。 之前想不通的问题,此刻霍然解开。 从来没有几个凶手,凶手—— “只有一个,一直是一个——但,也可以说,至少有三个以上。” —— 房间里依旧光线昏暗,一个人发了疯似的打砸房里的物品,他一边砸一边大声叫喊道: “你们都疯了,你们都疯了!明知道这几天警察多,为什么还要出去杀人?这次好了,被人看见了,就等着警察来抓我们吧!” 他气呼呼地发了顿脾气,忽然平静下来,面对墙壁,弯腰从地上不知捡起什么,拿在手里轻轻擦拭。一边擦,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急什么,你不也看得很开心?没有我们,你能有现在?看来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又蠢又浮躁,懦弱自私的本性丝毫未改,专做过河拆桥的事情。” 他顿了顿,举起手里的东西对着灯光照了照——那是一个头骨做成的碗,还是半成品。他把头骨擦干净,小心摆放在旁边的木架子上。 抬头的刹那,露出半张染血的脸,像是喷溅上去的,血迹已经干涸。 他伸出一根手指搓了搓脸上的血痕,歪着头,嘴角缓缓地扬起一个弧度。 “怕什么,看一群蠢警察全城乱转,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吗?” 说完,指头伸进嘴里,轻轻地吮了一下,眼睛眯起,脸上露出陶醉表情。 第41章 多重 西城发生凶杀案时, 谢牧还在织井街附近游荡着——他被送回家一趟,却在送他的警员离开后,再一次跑了出来。 谢牧满脑子是找到凶手为家人报仇的念头,有了这个信念支撑,独自一人游荡在深夜的街巷里,心里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有种豁出去的绝然勇气。 他这次出来, 揣了把水果刀在身上,打算用来对付凶手。 这个点,在外行走的人已经很少了, 尤其知道最近不安全,即便那些习惯夜晚开始生活的人也改变了作息,又或者,换个寻欢作乐的地点。因此, 谢牧在街上晃了好一段时间,碰见的人十根手指都数得完。 警局听到的话再次回响在耳边。 “凶手是名高个子男人, 戴着一顶黑色帽子,棒球帽还是针织帽来着?穿着长长的风衣,戴口罩遮住半边脸,一看就不像好人, 不然谁夜里还戴口罩在街上晃悠?” “对,我也看到了,身材有点胖,好像有点驼背。走路的时候谁都不看, 不小心跟人撞着了,那看过来的眼神怪瘆人的。”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我看到的才是真的,那是一个头上长角的男人,他的眼睛在夜里会发光的!” 谢牧的视线探照灯般,每过来一个路人,他就盯着人家紧看,被骂神经病也毫不在意。有个别脾气暴躁的,握起拳头想给他一拳,被同伴拉住,小声快速地说几句加快脚步远离这个神经病样的男人。 谢牧想,我不是神经病,我只是想找到凶手给自己妻儿报仇而已。 发生凶杀案的地方虽然在同一个方向,但离织井街有段距离。谢牧听到了警笛声,却没放在心上。在他看来,那个残忍杀掉自己妻儿的凶手,不会离开这个地方,他还会继续在这里寻找下一个猎物。 谢牧甚至希望,凶手能把他当成下一个猎物,这样,他就不用费心寻找凶手了。 “喂,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我看你在这里游荡很久了,快点回去吧,现在这个地方不安全。喂,我就说你了,听到没有?” 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朝谢牧走了过来,年纪不大,还是个大男孩,走路一颠一颠的。脖子上挂着幅耳塞,穿黑夹克,破洞牛仔裤,头上戴一顶黑色棒球帽。嘴巴上,戴着口罩。 他手里提着一袋药,说话时不时咳几声——看起来是感冒咳嗽,大晚上跑出来买药的。 谢牧慢慢转头看向他,眼神有些呆愣,盯着他的脸,眼睛一眨不眨。 难得发回善心,却碰上个精神有问题的。小混混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提醒一句也就够了,他还没那个耐心将好事做到底,送人回家。 “快点回家吧,碰上杀人魔可不是好玩的。” 说着转身不再理谢牧,自己回家。 杀人魔? 所以是用这样的方式接近受害者的吗?假装关心的靠近,在对方放松警惕时断然下手?没想到做出那样残酷事情的凶手,竟然长了副大男孩面孔,怪不得警察怎么找都找不到。 看,报仇的事还是要自己来做才好,不然,今晚不就又让凶手逃掉了吗? 谢牧一边想,一边靠近那人背后,那人有所察觉,扭过头来问他:“你跟着我干——” 声音戛然而止,他瞪大双眼望着谢牧,然后视线缓缓往下,看着那把插进肚子的匕首,慢慢抬起头又看向谢牧。 “你——” 谢牧把匕首抽出来,再次扎进去一刀。 那人只说了一个字便又被截断,再发不出半点声音,手里的药“啪嗒”掉在了地上。 —— 几乎半城警力搜索一夜,依然没有找到那名凶手。孟衍在离开那条步行街后,也很快得知凶手再次作案的消息,他打了庄笙的电话没人接,当下没有丝毫迟疑地赶往案发现场。 堂屋里,尸体已经被搬走,只是满地的血没有擦洗,血腥味恐怕要很长时间才能散尽。史柯进去的时候屏住呼吸,四下里扫视,却被那些血淋淋的符号刺得眼睛生痛。 “他留下这么多五角星到底有什么用意?这满墙的五角星肯定花了很长时间,否则的话,这家儿子回来时,恐怕凶手已经完成肢解了。” “是倒的五芒星。”庄笙面色虽然有些发白,神情看来却还算平静,他听了史柯的话纠正一句,看向认真解释,“西方古文化中,人们迷信五芒星可以阻止恶魔和恶灵的侵犯。而尖角向下的倒五芒星,在基督教内指代地狱,是邪恶的恶魔符号,亦代表撒旦。”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近那堵涂满血色符号的墙,抬头一排排扫过去,“理查德.拉米雷斯崇拜魔鬼,认为自己是魔鬼家族的一员,杀人前逼迫受害者发誓热爱撒旦。凶手作案时诸多细节与拉米雷斯一致,他或许是模仿拉米雷斯,或许不是。” 史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或许是又或许不是?还有你之前说的‘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几个’又是什么意思?” 庄笙回头看向他,很平静地问:“你还不明白吗?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而他不只是模仿历史上著名凶手那么简单——他的身体里同时存在着几种人格,而这几个人格,或许把自己当成了那些杀手本身。”庄笙顿了顿,在史柯越来越惊愕的表情中,缓缓说道: “所以,这不是模仿,而是多人作案——虽然这些‘人’存在于同一个身体里。” 史柯完全惊呆了,脑子一下都转不过来。 “多、多重人格?” 庄笙平静地点点头,没有去管震惊迷茫中的史柯,转身继续研究墙上的符号。 孟衍来的时候,便正好看到一脸傻相的史柯站在堂屋中间,深受打击回不过神来的样子。他只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视线定在屋里另外一个人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一圈,见庄笙无事,在心里松了口气。 “笙笙。”孟衍一声轻唤,惊醒沉思中的庄笙,回头看到门口站着的孟衍,眼中惊喜一闪而过。 “你怎么来了?”嘴角勾起似乎要笑,又被他矜持地拉平,人也站在原地没动。 孟衍毕竟在市局待过那么多年,虽然是退位休养,但局里大半警员都认得他,并对他的崇拜之情依然不减,所以孟衍很顺利进到案发现场,来到庄笙身边。 史柯看到孟衍出现,刚抬起手要跟他打招呼,孟衍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走了过去。 史柯手尴尬地举在半空,嘴巴张开一半,僵了有那么一小会儿。他眨了几下眼睛,装作若无其事地摸向自己嘴巴,用以掩饰被无视的尴尬。 另一边,庄笙已经把自己的分析说给孟衍听,末了垂下头情绪有些低落地说道:“虽然大概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可对他的真实身份还一无所知。不能在现实中找到凶手,侧写的再精确也无济于事。 在如今这个讲求证据的年代,有多少杀人犯逍遥法外并不是无人知其罪行,而是无法找到定罪的证据。 “笙笙,你不能这样想。如果你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样的人,就能反推他的行为,走进凶手心里,想凶手所想,终后总能抓住他。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在孟衍开解庄笙时,史柯接了个电话。接通电话时他一脸解脱表情——终于可以不用夹在那两个人当中作隐形人了,他也是很有存在感的,有人会打电话找的那种。 孟衍还在继续开导庄笙,“……更何况,破案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笙笙,你不仅要相信同伴,有时候,也要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 庄笙听得有点莫名,最后这句,是指要寻找目击者证人的意思吗? 正想着,耳边忽然响起一道压抑不住的惊呼声。 “有线索了!之前凶手逃跑的时候,有人看到他上了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史柯拿着手机,一脸惊喜地看向庄笙孟衍两人。 庄笙:“……” ——这就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吗? —— 地上的人已经彻底不再动弹,血从身上慢慢泅开,很快汇成一大滩。 谢牧踉跄地站起来,愣愣地看着地上流血的尸体,眼神变得有一点清明起来。他低头,看向手上染满鲜血的匕首,被吓到般猛地扔了出去。 手上的血还在,温热的感觉跟那晚他抱住自己的妻儿一样。 对,他是报仇,杀了这个人是为他惨死的妻儿报仇。 一遍一遍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谢牧一边后退,一边拿衣服用力擦手上的血。脸上神情一会儿惶恐,一会儿狂喜,一会儿又哀戚起来。 夜深人静,街道上无人。 一辆白色货车开过,过了片刻又缓缓退回来,停在谢牧身边。 谢牧听到一个礼貌的声音问: “嗨,要搭个顺风车吗?” 第42章 线索(二更) 这一晚, 注定是个不平静的夜晚。 庄笙在这个现场的勘查还未结束,又接到报警,说是织井街发生命案,有人被当街捅死。 获得群众线索的喜悦之情还未完全点燃,就被今晚的第二起命案给打灭了。 庄笙感到非常意外且震惊,凶手才在这里作案被人撞见,这个时候该想尽办法躲起来才是。难道他胆大妄为到这种地步——或者说他其中某个人格属于肆意妄为型, 逃跑途中还顺手杀个人? 当看到尸体的时候,庄笙知道,这次行凶的另有其人。 死者腹被刺十几刀, 且从刀口看,手法凌乱,显得慌张,与之前那名老练冷酷的杀人魔完全不同。而这种明显的过度杀戮, 是纯粹的私人情感宣泄,说明凶手和死者之间或许存在私人恩怨。 “不是同一个凶手。”史柯在看过死者身上伤口后, 表情阴沉。第一名凶手还未找到,又出现另一个杀人犯,这让他心里压力大增。 这次的凶杀案看来像新手所为,现场没有经过任何处理, 连凶器都被任意丢弃在尸体旁边——看来就像是凶手杀人后,极度慌张之下的行为。这也就说明,这个凶手绝不是之前那个。 “谁还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杀人?难道是凑巧?”史柯皱眉嘀咕, 如果真是这样,抓到人他还真想揍一顿,杀人是好玩的吗?也来凑什么热闹。 庄笙蹲在地上检查尸体,而孟衍绕着现场走了一圈,两人都是同样平静微冷的表情。庄笙从地上站起,孟衍从旁边走回来,抬头对视一眼,眼中同时浮现一丝凝重。 看到那两个仿佛明白什么却一切尽在不言中的人,史柯心中又泛起一股不合时宜的多余感。但现在不是玩你猜我猜大家表演默契的时候,他清咳一声,强行插入。 “你们看出什么来了?” 庄笙与孟衍同时转头看他一眼,又一起收回视线,彼此对视。 “死者是住这附近的人,因为感冒出来买药,然后被人杀掉。” “他和凶手应该有过交谈,在他转身走的时候,凶手从背后拿匕首刺入,之后连捅十几刀将其杀死。” “死者没有第一时间没有反抗,身上也没有防卫性伤口,说明他对凶手没有防备,所以凶手一击而中。” “或许是因为认识,也或许是凶手做过什么,才会让死者对他放松警惕。” “在这种特殊时期,死者是生病不得已出来买药,凶手又是因为什么原因深夜还出现在这里?” “说不定——” “也许是——” 你一句我一句,中间毫无停顿,流畅的仿佛是一个人在说话。史柯几次张嘴都没能插进去,最后见那两人终于有停口迹象,偏偏却停在最要命的地方。 你们两个心有灵犀,老子可没有啊! 史柯终于忍无可忍,大喊一声。 “喂,我说你们俩够了!老子虽然智商比不上你俩儿,但脾气还是有的!” 那两人不约而同向史柯看来,如出一辙的清冷目光,让史柯火气瞬间降下,受气小媳妇般讷讷道:“你们、你们也顾忌顾忌其他人的感受呀,不要你俩什么都明白了,我们还在云里雾里呢。” 庄笙看了眼孟衍,抿了抿嘴唇,似乎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在跟孟衍一起分析案情,而他们两人能完美地跟上对方思路,完全不会跑偏。 脸有点发热,心跳也骤然加速了怎么办? 庄笙又抿了抿嘴巴,不敢再看孟衍,慢慢低下头,装作研究地上血液流动痕迹。看了一会儿,感受到一股令人窒息的沉默,以及投注在自己脸上的灼热视线,庄笙不得不又重新抬起头来。仿佛想到什么,他转头看向史柯说道: “打电话问问谢牧的去向。” 史柯不解,“找谢牧干什么?” 庄笙还未回答,孟衍收回视线不满地瞪了史柯一眼,“废话那么多做什么,让你找就找。” 史柯:“……” 他真是何苦来哉! 乖乖掏出电话拨出去,无人接听。史柯默默看了眼庄笙与孟衍,渐渐感到有些不同寻常,他又打了另外几个电话。挂断电话后,史柯脸上已是一片肃然。 “谢牧不见了,家里没有,医院没有,哪里都找不见。”他说着抬头看向庄笙,皱了皱眉着一字字问道,“你们怀疑这事眼谢牧有关?人是谢牧杀的?” 庄笙也眉头微蹙,将晚上看到谢牧在街上游荡的事简单说了一遍,然后包好那把凶器递给史柯,“拿去化验吧,上面说不定就有凶手的指纹。” 史柯沉默接过,神情变得更加严肃。 —— 化验报告一时半会儿出不来,根据之前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他们可以调出织井街周边所有有监控的视频,逐个逐个找那辆白色厢式小货车。 “当时光线不太好,我没太看清,就看到凶手跳上一辆白色的厢式货车,车牌号没看到。哦没看清怎么确定那是凶手?我、我虽然没看清他长什么模样,但我看到他身上有血,并且从那个案发地跑出来啊。对了,他还戴着个黑色帽子,手里抓着个黑色公文包。” 史柯在听完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后,突然就不那么肯定了。说的细节方面虽然有很多地方跟庄笙侧写的符合,可说话的样子,比之前几名目击者看起来还要假啊。而且打扮得流里流气的样子,一看就是街头混的,最多也就是个小头目。 ——这真是见义勇为有热血有正气的热心群众? 在史柯心里犯嘀咕时,那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走出警局大门,还没走多远,便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 “老大老大,俺完成任务了。哎哟,这个市级公安局可真是气派哟,比俺们经常进的那个派出所要大的多,也亮堂的多。穿制服的那个警察同志哦,也要有气势的多。” 电话里响起一阵咆哮,把听筒远远拿开都能听得到。 “个小兔崽子,叫你去做什么目击者,把话带到就行,别尽整些妖蛾子。” “好的好的,老大,我可全是按孟组的意思说的,您放老鼻子心吧,我演的可真真儿哪,绝对不会穿帮。” 要不是那位孟组长不让多说,更不让他自由发挥,他能演得比现在更好。 哎,作为一名被混混事业耽误的好演员,有时想想他自己也挺扼腕的。 虽然调出了当天晚上的监控视频,也查到了一辆白色货车,但还是看不到车牌号。更糟糕的,只在几个监控区拍到,而凭这几个监控区的视频,根本无法判断车子开往哪里。 后来是庄笙提出,将之前发生命案的那几个晚上周边马路的监控视频都调出来。如果凶手每次作案都会开车,那么在那几个夜晚也一定能找到这辆白色货车的踪影。 ——找是找到了,还不只一辆,共十辆相似车型。 如果凶手是其中一辆,那么他们筛选的范围限定在这十辆车中,难度已经降低很多。如果没有,那又要重头开始。 与此同时,警方对外发布了连续几起凶杀案嫌疑人的侧写。 “他或许外表比较普通,走在人群中也不会引人注意,平时看起来也非常温和,可能还有点内向。不是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因此是一个人住,可能从事一些不必太多社交技巧的工作。” “除了作案,他很少出门,而他杀人时会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自信而掌控一切。” “在周围的人看来,他或许有些奇怪,比如时不时自言自语,身边明明没有人,却好像在跟什么交谈一样。被惹怒的时候,会变得很可怕,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他有一辆白色的厢式小货车,平时不太会开,只有在作案时候才会开出来。” 发布侧写后,照例附上电话,让群众提供线索。 —— 当地的晚间新闻,播报出目前这些案件的一些进展,比如几起手法残忍的案件系同一名凶手所为。并呼吁广大群众最近不要单独出门,尤其是夜间,最好结伴而行。 记者还采访了其中一位受害者的家属,那位至今躺在医院里的丈母娘。在哭诉一阵女儿的惨状与凶手的残忍后,这位憔悴的老人提到了自己了女婿。说他的孝顺与对妻子的爱护,他有多么期待这个孩子的降生。她失去的女儿和丈夫,而这个男人失去了他的家,她不该将痛苦怨恨发泄到他身上。 记者问到女婿的现况时,老人流下了眼泪。 “这孩子已经两天没来医院了,之前的相处中我一直把他当自己儿子,现在,我们更是彼此唯一的亲人。所以,他如果能看到这段采访,我希望他不要计较我之前的态度,快点回来。” 电视“啪”地被关掉。 男人坐在桌前,慢条斯理地进餐。他前面摆了两盘菜,一盘西兰花炒的不知什么肉,一盘更加看不出什么食材的东西拌西红柿,上面还洒了番茄酱。 旁边的高脚杯里倒着红酒,他喝一口酒,吃一口菜,脸上表情非常享受,仿佛吃着人间至尊美味。忽然享受的表情微变,露出点不耐烦来。 “在我进餐的时候,你们最好闭嘴。我可不像你们一样,屁股后面总会留下烂摊子。至于我吃什么——不正好可以激发你的灵感么?” 他说完,又喝了口杯中酒,砸吧着嘴叹气道: “果然还是对半兑更好,尤其是现喝现取,余温犹在。”放下酒杯,又夹起西兰花里的肉放里嘴里慢慢品尝,末了,侧首望向旁边说出自己的评语。 “肉还是老了点,不如你妻子的味道好。”说着,筷子伸进那盘有西红柿的菜,夹了一块泛着血丝的肉放进嘴里,脸上顿时露出满足表情。 “唔,果然,还是这里的味道最好,生吃更佳。不过下次,试着拌点鱼子酱。当然了,最美味的,还是要留到最后啊。” 他抬头看向侧旁,慢慢地勾起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房间的另一边,浑身赤裸的谢牧被吊着,大大的铁勾穿过他的琵琶骨,血延着勾子一点点往下滴。在他心口位置,被剜去一块肉——不是大块剜掉,而是用小刀一片一片割下来的。 从胸口的起伏能看出人还活着,只是似乎连抬头的力气都没了,脑袋被剃成光头,耷拉在胸口。 听到男人的话,他发出“啊啊”的声音,似乎想要抬起头来,却因挣动而让身上的血流得更厉害了。 第43章 放松 寻找一天一夜, 没有发现谢牧行踪。那把被送去化验的匕首,果然检测出谢牧的指纹,于是谢牧被当成杀人潜逃的通缉犯,警方发布追捕令。 史柯很是郁闷,怎么也想不通谢牧为什么会杀人。而他杀人之后,又是怎么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在他要对谢牧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想挖掘死者和谢牧的关系时, 庄笙阻止了他。 “没有关系。”庄笙声音平静,好像只是在说今天有雨一样。 史柯瞪眼看他,“你怎么能确定?” 庄笙看着他认真解释道:“谢牧杀他, 是因为在他看来,那个人是残杀他妻子的凶手。” 史柯更加糊涂了,“为什么?” 庄笙垂下眼眸,“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 加上一点似是而非的描述,以及谢牧当时的精神状态, 共同造成了这场悲剧。” 史柯除在当晚案发时见过谢牧外,之后就没怎么见过,印象中那是一个痛失所爱悲痛欲绝的男人——对他的精神状态变化,不如庄笙感受深。 “可是, 照你这样说,以他当时的精神状态,在杀人后又怎么能悄无声息地离开。他能躲到哪里去?家里和单位都查过了,他也没有开车, 根本不可能走太远。可是在附近问了一圈,也调了能调到的监控,根本找不到人影。”史柯说完摊摊手,神情有些疲惫,他最近被这几桩凶杀案折腾的精疲力竭。 庄笙顿了顿,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悲凉,“所以,他或许不是自愿消失的。” 史柯眼睛慢慢睁大,“小庄,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庄笙看向他,“他或许是,被真正的凶手带走了。” —— 在庄笙看那些车主资料时,他听到外面走廊传来一阵争吵声。 “我女儿这回确实是失踪了,她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你们找找她呀,找找她呀。” 庄笙推门出来,看到走廊里围着好几个人,其中一名穿着朴素而面容憔悴的妇女,正拉着一名警员的袖子不断哀求着。那名被拉住的警员,一副想推开又忍耐的模样。 “怎么回事?”庄笙走到许解旁边,压低了声音问他。 许解回头一看是庄笙,耸耸肩做了个无奈表情,靠近庄笙耳朵低声说道:“这位阿姨有个女儿,性格嘛,可能比较崇尚自由。还在上中学,但基本没在学校待过,总是跟着外头一些人混,搞得她妈妈隔个十天半月就来警局报回案。” 庄笙听到这里有些稀奇,看了眼那位母亲,红着眼着急的模样,就差跟她前面的警员跪下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许解眉毛一扬,“都快一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帮她找,结果发现那女孩不是在网吧跟人打游戏,就是在什么歌舞厅酒吧和一群人嗨。我还帮着教训了几句,可回家待不了几天,就故态复萌。这阿姨是我们当成看孩子的了,可我们是刑警,是抓犯罪的,又不是什么福利机构,哪有那个时间天天帮她寻找失足少女。” 许解说完啧啧了两声,开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同情过这位母亲,可这就是一出现代版狼来了的故事。这阿姨也是找警察找顺手了,上次她女儿跟一个小年轻私奔,都跑来警局说有人拐带她女儿。 那位母亲已经流下了眼泪,看来是真急。 “警察同志,这回是真的,湘湘她迷上了一个什么什么大神,给人家寄了许多信过去。后来收到一封回信,她高兴坏了,说是要跟偶像见面。我拦着她不让去,她还发了顿脾气,后来趁我不在家,偷了家里五百钱就跑了。”这位母亲说着说着,眼泪越流越急,话也急了起来。 “我知道以前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这次湘湘离家出走,我自己找了一段时间,把她平时会去的地方都找遍都没找到她。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后来直接关机——我、我是做母亲的,女儿有没有事我会知道。她这次、她这次,一定是真的遇上什么事儿了。最近不是有个专杀女孩子的杀人魔吗?湘湘她、会不会——” 说到最后这里,她再说不下去,一个劲地流眼泪。 不是专杀女孩子,是专杀妓女,也不对,是其中一个人格专杀妓女。 许解在心里这样说道,虽然觉得这次听起来理由更充分了些,然而这位母亲实在“前科”太多,或者说那个女儿“前科”太多,他们又是破案的关键时刻,实在抽不出多余警力去为这位妈妈找女儿。 正这样想着,忽然听旁边的庄笙语气认真地问道: “这位女士,你说你女儿去跟偶像见面,那你知道她的偶像是谁吗?” 正在抹眼泪的妇人闻言一顿,毕竟哭诉这么久都没人理她,她已经做好失望离开的准备。抬头看向庄笙,虽然没穿警服,但看他一脸认真神情,莫名比她抓着的警员更让她觉得心安。 松开被自己抓皱的袖子,她转向庄笙,表情有些忐忑,“好像是什么作家,我、我也不是很清楚。” 庄笙抿嘴,沉默片刻后,再次问道:“你说你女儿收到了回信,回信写着什么你知道吗?” 妇人的眼睛一点点亮起,听到庄笙的问题愣了会儿,然后一边点头一边慌忙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有有有,当时我把她的回信给没收了,本以为这样她就能打消念头,没想到——”她一边说着一边把纸递给庄笙,脸上充满期待神情。 看到这样的展开,许解与其他警员都有些面面相觑。 ——这是,一案未破,一案又起?的杀人犯的时候,还要帮这位母亲找见偶像的女儿? 庄笙没去看其他人的表情,他展开那张皱巴巴的信纸,眼神微凝。所谓回信,不过是一张打印好的A4纸,上面的内容看起来像是摘抄自某段文字,在信末附着这样一句话: 追寻真相的过程,往往需要付出莫大勇气,只要迈出一步,即可到达彼岸。 “这什么意思?看着——略中二啊。”许解伸过脑袋看,完了嘀咕一句表达感想。 庄笙把信还给妇人,“你女儿的偶像既然是名作家,那家里应该有这位作家的书吧?” “有有有。”妇人连连点头,突然又是顿,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我、我没读过什么书,认不得几个字,所以那些书上写着什么,我完全不懂。” 庄笙听后点点头,没有露出什么表情,“那好,方便的话我跟你回去一趟,看看能找到什么线索。” 妇人惊喜万分,忙不迭点头。 “好好好,方便,方便。” 见庄笙一副要给人家认真找女儿的架势,许解顿感茫然。难道是手头这个案子压力太大,觉得破案无望,所以放弃了? “庄博士,现在这个案子你不查了吗?” 庄笙不解地看他一眼,“为什么不查?” 许解挠挠头,指了指那名带着小心翼翼神情的妇人,一脸疑惑,“那你现在要跟这位阿姨走?还是说,你要串并侦察?” 庄笙点头,安抚地看了眼那名妇人,然后转头对许解认真说道:“即使毫无关联,有时候跳出来换个脑子,放松一下,也有利行目前案件的侦破。”顿了顿,他补充道,“你放心,任何一个案子,我都不会懈怠的。” 望着说完话跟着妇人离去的庄笙的背影,许解抓了抓后脑勺,眼神中满是茫然。 放松?换另一个案子侦查,是放松的方式? —— 庄笙很快来到那对母女住的地方,一套狭窄的两居室,但打扫得很干净,收拾得井井有条。在客厅摆着一幅黑白照片,是名中年男人,照片前供着三柱香。 注意到庄笙的视线,妇人有些局促地解释道:“湘湘他爸前年出车祸去了,湘湘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的,是我没教好她,我对不起她爸。”说着又忍不住抹起眼泪来。庄笙顿了顿,语气没什么起伏地说道: “带我看看你女儿的房间。” 朝南的大房间是女儿住的,一看就是典型叛逆少女的风格。烟熏妆的海报,骷髅饰品,以及一张张重金属摇滚唱片。除此之外,房间倒是收拾得很干净,应该是女儿离开后妈妈给收拾的。 庄笙扫视一圈,目光落在书桌上。各科课本被随意堆在桌面,封面看起来还非常簇新,几乎不曾翻动过。而摆在正中的几本书,却用书皮小心包着,但从内页可以看出,这几本书翻看过不只一次。 庄笙目光闪动,拿起最上面那本。 “哎,那个、庄博士,您小心点拿,弄坏了湘湘要生气的。”妇人看到庄笙动作,在旁小声喊了起来。 庄笙顿了顿,看向她点头道:“放心,我会小心的。” 翻看扉页,庄笙看到书名:《头骨去哪儿了》。 下面写着作者名,两个字: 伏草。 第44章 催稿(二更) 钱陌最近心情不好, 作为一名编辑,他每天最大的任务是对自己手底下的作者催稿。虽然从事编辑工作很多年,却一直不温不火。曾经手底下也出过一位比较火的作家,但热度只维持一阵,很快就冷了下去。钱陌觉得是题材的原因,奈何那位大作家宁愿抱着冷题材冻死,也不愿换题材随波逐流。 要不是他积累了一批忠诚粉丝, 这些年来在这个题材上也颇具知名度。销售榜上排不上号,但出版销路还是不愁的。 冷题材就冷题材吧,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 厚积薄发,说不定就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除了难火起来,其他都不用操心的作者, 最近竟然拖起稿来了。钱陌打十次电话,对方最多接通三次, 接起也说不了几句话就给他挂断。 出版商那边早就谈好了的,眼看截稿日期一天天临近,稿子却没半点进展。钱陌最后实在无法,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这是一栋老式的住宅楼, 没有电梯,也没有监控的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老旧。背后是个大型垃圾场,前面本来是个菜市场, 后面菜市场搬迁,这里便荒废了,成了附近居民饭后散步聊天的地方。 钱陌这是第三次来,所以还算熟门熟路。他走到二楼左侧的门前,伸手按了门铃,然后发现上次坏了门铃这次依然是坏的,只好用手拍门板。 拍了很久没人开门,如果不是确定住里面的人是个死宅,他还真要以为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掏出手机拨了个号,还是无人接听。他发条短信,然后再接着继续拨,一边拨电话一边拍门。 就在钱陌担心邻居会被扰得要报警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拍时,门从里面“哗”地打开了。一个站在门后的阴影里,沉默地望着他。 钱陌被吓一跳,反应过来是自己要找的人开了门时,呼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嚷嚷起来。 “我的伏草大大,你这是要吓死我。虽然你是写悬疑侦探的,但也别把自己整得跟小说里需要潜藏的逃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挺自来熟地往里走,进去后东张西望了下。 “怎么你这里还是这么暗,灯坏了一直没修吗?你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手机关静机听不到吗?稿子写的怎么样了?最近这个故事构思很有意思,能写多少字?多久可以完成?”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一直没听到回应,转身往后一看。便见这屋子的主人还站在门口,保持之前开门时的姿势,像是站着睡着了一样——虽然是个死宅,一副不想跟人多说话的样子,但把捯饬的挺整洁的,除了皮肤白一点,眼神比较死寂外,一点不像总是关在屋子里不见阳光的人。 钱陌叹了口气,觉得这人真是一点儿没变,他若不是能写文养活自己,可怎么活下去哟。 做着编辑的活,操着老父亲心的钱陌,在客厅里转了一圈,遵守基本的礼貌没有跑去房间直接搜稿子。 客厅跟他前两次来看时差不多,虽然也算干净,但看起来还是有些乱。主要是屋子里的摆设显得杂乱,非常不协调,有些东西看起来还很不合时宜。 比如光是抱枕,就有文艺风、古典文以及抽象派风格几种;比如沙发区放着几盏煤油灯,灯罩不是用玻璃做的,而是皮制品,使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黯淡。 桌子上摆着碗筷,看来这人刚才正在吃饭。钱陌瞅了眼碗里扒到一半的饭,顿时生出小小的愧疚,但很快被另一种熊熊燃烧的工作热情盖过。 “好了,我人现在站在这儿了,如果你今天不交出稿子,我是不会回去的。”钱陌插腰站在客厅中间,挑眉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人,一脸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决。 男人在门口站了会儿,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不请自来的客人看,眼珠毫不转动,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表情。钱陌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心里隐隐有种发毛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时,站在门口的人终于动了。他似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把门关上,朝钱陌走了过来。 “在这里等一下。” 钱陌一听,知道他是去取稿子——这位作者每次交稿,都是打印好了的纸质版,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发电子版——明明也是用电脑写的稿,却死活不让用U盘拷贝,发邮件也不干。 或许写这种类型小说的作者,思维与常人不同吧。钱陌没有办法,只得拿回去自己再输入电脑。 他站在客厅等,有些无聊,瞟了眼桌子上的菜,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钱陌摸摸自己肚子,从杂志社一路赶来,他有点饿了。 过了一会儿,男人拿着一叠纸出来,递给钱陌。钱陌赶紧接过翻开看了看,足足有二十多页。他随意扫了扫上面的文字,慢慢兴奋起来——延续以前的作风,短短几行字便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一样。 “嘿,还别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实录呢,简直像真的一样。”钱陌啧啧赞叹,看了几页有点不忍释卷,可时间紧张,他还得回去再打一遍呢。 钱陌收好稿子正准备往外走,刚抬起脚像想志什么似的,退回看向男人说道:“对了,你还欠我一样礼物呢,这次我亲自来了,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上回给男人办签售,效果还不错,去了很多忠诚粉。签售是钱陌一手策划办起来的,完事后他开玩笑说男人应该送他件礼物表示感谢,男人当时很认真地点头应下了,并且说回去给他。 钱陌倒还是贪图自己手下作者的礼物,而是觉得“礼尚往来”,一来一回,可以维系加深彼此间的感情。这是他扰住手下作者的不二法定。 男人抬头盯着钱陌看了会儿,钱陌摸不清他还记不记得,正想说算了,男人动了。他似乎扯了下嘴角露出个极浅的笑意,淡淡说了句: “等着。” 然后再次转身回房。 真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啊。 钱陌在心里感慨,视线跟着男人转动。男人进了房间,房间里的光线比客厅更暗,可能是开着电脑码字,有屏幕幽光透出。没过多久,男人拿着一串风铃样的东西走了出来。 “给你。”把东西塞给钱陌,男人便又不说话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吗,很漂亮啊。”钱陌用一种带点欢喜的声音说着,不全是恭维,而是本身觉得这个礼物还不错。 造型和市面上的那些风铃不太一样,每串铃铛下都挂着一截小骨头样的饰品,看起来非常可爱。 听到钱陌的夸赞,表情一直有些寡淡的男人抬头明显笑了下,慢慢说了句,“是吗?你喜欢就好。” 钱陌也笑了,很真诚地说道:“会自己做饭和手工的男人,真是非常少见了,你用这个人设去见读者,得到的粉丝一定会更多。”他说着,又往桌上看了眼。 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像肉又像豆腐,钱陌实在猜不出来是什么。而他素有“老饕”之称,就爱尝些没吃过的东西。 男人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要尝尝吗?”说着把盘子直接端到钱陌面前,请他品尝。 钱陌经不住诱惑,伸手拿了一块像是炸过的豆腐放里嘴里。嗯,有点香,有点粉,像是豆腐又不是豆腐。钱陌舔了舔手指,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男人沉默地望了他一会儿,慢慢地笑了。 “你猜。” —— 庄笙从那对母女住的地方离开时,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掏出手机刚准备打电话,才发现上面有条未读短信,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停顿片刻,庄笙点开那样短信,然后神情一点点变了。 想要救林湘湘,就自己一个人来,给你一个小时时间。 林湘湘,那个失踪少女的名字。 庄笙握着手机,神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仿佛做好决定似的,毫不犹豫地跨步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把庄笙送到局里然后说要回去给他准备午餐的孟衍,正提着食盒往市局赶,手机铃响提示他收到一封邮件,孟衍当下脚步一顿,脸色微变。 那是他给某个邮箱特别设置的提示音。 孟衍把食盒放好,拿出手机打开,果然是那个只有一封邮件的邮箱——现在是两封邮件了,一封已读,一封未读。 孟衍点开邮箱,还是简洁明了的风格——整封邮件只有一句话。 破坏游戏规则自身下场,开启惩罚机制。 下面又是一个倒计时钟表,时间—— 59:59 第45章 人皮 孟衍一边加快油门, 一边给史柯打电话。 “庄笙去了哪里?” 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史柯给问懵了,“小庄?不就在核查车主资料?”然后不知旁边有人说了什么,他喊地喊了一声,“他刚才出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 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 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 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 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 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 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收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 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 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 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 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 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头骨去哪儿》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 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 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收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收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收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彩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 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 半天没动一下。手机那头的人也没有催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按下数字“5”键,然后点击发送。 做完这一切的庄笙,身体有些发软,四肢感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下休息, 再次抬手看了眼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内救人, 显然另有含义。 一片静谧中,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 神情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 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口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紧,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谁?” 那人粗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 粗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庄笙说完,电话里传来两声“啧啧”赞叹。 “说得可真委婉,那又为什么说是母亲?”话刚问完,对方自己反应过来“哦”了一声,“——是因为那首儿歌?” 庄笙的声音依旧沉静,“是的,从几样私人物品来看,手机主人并不是那种有童心的人。那么她设置儿歌作手机铃声,很大概率是自己有孩子。” “所以你就赌了一把?幸运的是你赌对了。”对方的语气听来有些调侃,庄笙闻言默然不语,表情没什么变化。 “嘀嗒——嘀嗒——嘀嗒嘀——还有最后三分钟,我给你两个选择:来找我,或者去救林湘湘。” 庄笙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点点握紧,他问:“怎么救?” 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很简单,你们虽然知道凶手是谁,可一时半会儿还没查到具体地址吧,我可以直接将地址告诉你。”顿了顿,漫不经心地补充了句,“如果去得及时,或许还能保住她的头皮。” 庄笙一听,瞳孔骤然缩了一下,目光快速闪动,在心里权衡。 他既想救人,也不想放过这个难得可以见到对方的机会。从那天传来的资料看,掌握这个人的行踪,比阻止他犯罪更难。 更何况,种种迹象显示,他所针对的,似乎一直是那个自己最在意的人。 仿佛听到他内心的挣扎,电话里的那个声音像诱惑小红帽的狼外婆。 “我想,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吧?这么多年来,我可是第一次主动邀请人,连孟衍都没有这个待遇哦。” 庄笙没有说话,面上表情紧绷,显然正在进行艰难抉择。对方虽然看不到庄笙脸上表情,但似乎能猜到他此时的心理活动,好整以暇地再次抛出诱饵: “这样吧,我再退一步。门口的椅子下有一只注射器,你给自己打一针,我便同样把地址告诉你。” 留给庄笙的时间不多,他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点头说了一个字。 “好。” “注射好后,出门左转,看到一辆出租车开门坐上去。”庄笙拔出针头,头立刻感到有些晕眩,那人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是把地址告诉孟衍了吗?我想他应该正在来找你的路上,即便看到那个地址,也许他也不会改变方向——毕竟现在,他已经不是警察了,不是吗?” “不,他会的。”庄笙下意识反驳,他感到自己的思绪已经迟缓起来,可听到那样的话,不用思考话便自己说出了口,“我相信他。” 电话那头的声音沉默了下,片刻后带点感慨的声音叹息道: “我知道他有很重要的人,可惜藏得太深一直找不到。今日终于见到,才明白过来当年他要把你藏起来的心情。好了,小朋友,把手机扔掉吧,让他追踪到这里就好。我可不想他继续追过来这么快把你带走呢。” 随着车门关上,一只手机被扔出车窗外,砸在地上滑出好一段距离才停下。 手机质量不错,并没有被摔坏,屏幕闪了几下,慢慢归于黑暗。 —— 孟衍看到地图上的那个红点已经停留在一个地方很久没移动过,不由再次加速,车子开得几乎飞起。 就算不去看地图,孟衍也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他估算了下路程,以现在的速度,最少也还要五分钟。 笙笙,等着我。 男人面沉如水,眼里仿佛凝聚着万年寒冰。手机一直在响,他充耳不闻,眉毛都没动一下,只瞥了眼看清号码便只专心开车。 手机不知疲倦响了十来分钟,最后终于停歇。不过却没安静多久,又是一道提示音,这次是信息。孟衍用余光扫了眼,眼神骤然凝住,用力踩下刹车,响起一阵刺耳的声音。 信息很简单,只有短短两句话: 衍哥哥,去救人。 下面是一行地址。 孟衍紧紧盯着第一行六个字,仿佛要将其盯出一个洞来。 那一刻,他浑身的迫人气势尽数收敛,温柔深情凝聚在身化为实质,几乎要溢出来。男人双手握住方向盘,额头抵在上面,低低笑了起来,仿佛无奈,却又有种极致的温柔缱绻。 “真是拿你没办法。” 车子短暂停了片刻,之后再次发动,调转方向以同样的速度飞驰而去。 —— 史柯现在是焦头烂额,急得仿佛要原地爆炸。他烦躁地再次拨拉已成鸡窝状的头,朝许解吼道: “给我继续打,直到打通为止!”吼完一扭头,冲另外一方向继续吼。 “查,给我死命查!查出是谁泄的密,老子天天请他来这里喝茶!妈的,那些个媒体也是不长脑子,全是黑心肝的,什么都敢往外捅。” 在史柯暴躁的咒骂里,一个声音怯怯地响起: “史队,只有几家媒体同意撤下消息,其他的,说、说——” “说什么!”史柯正火上心头,这时候看到手下吞吞吐吐的样子,火气升级,暴烈脾气根本控制不住。 那队员被吓一跳,说话顿时利索起来,一口气不带停顿的。 “他们说人民有知情权我们不能因为警方自己的无能和不作为就剥夺他们作为一名公民的基本权利。” 史柯的脸一下子黑如锅底,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憋了半天,狠狠一砸桌子,暴出一句: “老子去他妈屁的知情权!” 史柯一句暴粗口,周围顿时安静如鸡。就在这个人人屏息的时候,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 “谁他妈的电话!”此时的史柯简直一颗不点也会爆的人形炸弹,办公室里的人被他吼得大气不敢喘。 许解缩了缩肩膀,指了指桌上小声道:“史、史队,你的。” 史柯表情一滞,黑着脸拿起手机,等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后表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喷火霸王龙变成受气小白兔。 “哎哟我的孟二哥,你可算打电话来了,你都不知道现在外面乱成什么样子了?” 电话里,孟衍的声音听来淡定而沉稳。 “发生了什么事?” 史柯一顿,声音猛地提高,“不是,孟二哥,你真不知道现在发生了什么?” 淡定的声音加了一丝冷锐,“说。” 虽然看不到孟衍表情,但史柯直觉感到孟衍此时心情并不美好,于是也不废话,将事情来龙去脉简单说了一遍。 归结起来就一句话,有人将近段时间这些案子发给各媒体进而公之于众了。种种细节非内部人员不可能知道,并且里面还提到孟衍与庄笙,一个前行为分析组组长,一个留学归来的博士生。 在这位爆料人口中,因为警方的无能案件迟迟不能侦破,人民生命受到威胁。甚至因为警方的故意隐瞒,导致更多无辜者枉死。 在文章最末,矛头隐隐指向已隐退一年多的孟衍。说这位曾经的人民保护者,脱下警徽之后,是否也脱掉了曾经那股一往无前的锐气。 网上舆论有呈一边倒之势,指责警方各种办事不力,实事不干,掩盖事实粉饰太平一把好手。 同时还有许多人表示,自己住的城市发生如此可怕的事情,希望警察叔叔们这次给力点,早些抓到凶手,好让他们睡个安心觉。 孟衍静静听史柯说完,期间不曾插口打断一句。等史柯说完之后,他用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淡淡说道: “我知道了,这事先不要管,我另有事情要你去做。” 自己急得跳脚,当事人之一却是这样一副反应,史柯不知该摆什么表情。 这个时候,有什么比揪出泄密者,堵住悠悠众口更重要的事情吗? 显然在孟衍心里是有的。 他顿了顿,他淡淡地,声音毫无起伏地,说出要史柯去做的事情。 “你去织井街后巷71号,找到所有庄笙留下的痕迹。” 第47章 抓凶(二更) 开膛案, 杀人肢解案,相关细节被披露。甚至有一些是警方内部人员也未必清楚的内情,比如凶手除了喜欢开膛肢解外,还非常热爱剥下人皮做手工艺品,或者在人体上取材烹煮美食。 各种细节被披露后,还有各种配图。除了血淋淋的作案现场和尸体外,还有些画风非常不一致的小物品。 罩子上有手绘图的油灯, 一些骨头部件制成的风铃,手链等——看着比某宝上的类似工艺品精致好看得多。 钱陌对着电脑坐了半天,把取回的稿子输入电脑完毕, 开了网页打算浪一会儿休息休息,然后就看到了那些图片。 他开始时还抱着一种看稀奇的心态,等到越往下拉,看得越多, 表情渐渐变了——由开始的看热闹兴奋,慢慢变成惊恐。 最后, 他整个人“哐”地一下从椅子上掉了下来。 钱陌坐在地上,脖子跟生了锈的机器一样,僵硬地一点一点往上抬起,直到视线对上桌面摆放着一串风铃——那是他不久前刚拿回来的礼物。 想起礼物, 不免便想起在那里尝过的一口食物,根本不敢往下深想,就“哇”得一口吐了出来。 好半天后,吐得半死不活的钱陌, 颤巍巍拿起了手机。 跟孟衍结束电话后,史柯带着人刚要离开,有人接了个电话,听不到两句,急忙抬头冲走到门口的史柯喊了一句: “史队,有人报警,说知道凶手是谁。” “什么!” 史柯猛然顿住脚步,回头一副被震惊到了的表情。 本来只带两个人的史柯,这下点齐半个队人马,全副武装了准备出发。走到门口想起什么,回身冲被留下的许解喊道: “许解,你带个人,去织井街后巷71号走一趟。对了,如果看到庄博士,让他也赶紧过来。” 丢下这句话史柯便急匆匆地走了,许解挠了挠头,表情迷惑,小声嘀咕了句: “庄博士跑那去做什么?” —— 孟衍来到那栋居民楼时,用了二十分钟不到。或许是因为地理位置不好,加上楼太老旧,实则整栋楼的居住率不是很高,加上最近这片区域在拆迁,这栋老楼似乎也在拆迁范围,搬走的人就更多了。 所以孟衍围着整栋楼绕了一圈,也没看到半个人。 二楼靠左的房子,加了防盗窗,窗户也关得死死,看不到里面任何情形。正下方的房子也一样,甚至遮挡得更加严密,窗户里面似乎用木头钉死,一点光都不透。 孟衍放弃爬窗计划,登上二楼,他站在防盗门前沉默片刻——然后,掏出一根细长的东西三两下打开了门锁。 推门进去是客厅,里面没有人,孟衍很快将所有房间检查一遍,都没有人。孟衍的视线从沙发上那些风格各异的抱枕,以及鞋架上五双拖鞋掠过。 除了拖鞋外,还有些东西也是五份,比如睡衣,比如餐具。睡衣是叠好放在床上,餐具是洗干净摆放在餐桌,款式还非常不一样。衣柜里的衣服也有好几种风格,泾渭分明地各占一个角落。 看起来像是屋子里住了五个人似的,然而床只有一张。这套老式的三居式,面积有点小,也不像能住五个人的样子。 一个房间被装修成书房,里面摆着一架子书籍,全是些专业性很强的。比如医学解剖,人体构造,犯罪现场调查等等。除此之外,便是作者名为“伏草”的出版图书,整整齐齐地码在最中间的位置。 而在书房,除了这些书外,最显眼的便是一些装饰品,看起来像纯手工。 孟衍视线在那些手工艺品上一一扫过,眼神一点点沉下来。 当他打开厨房的冰箱,看清里面的情况时,身上的气势比冰箱散发的冷气更冷。 冰箱里,最上面摆着一颗人头,头盖骨被挖开,里面的脑髓被挖走一半。孟衍看到这颗人头,认出这是杀了一个人后便失踪的谢牧。 谢牧自那晚消失后,警方一面将他当杀人犯通缉,一面猜测他是否也遇害——而现在,他的人头在嫌犯的冰箱里被发现。 除了这颗人头,还有一些处理过的肉放保鲜盒里,有些能一眼看出来是人体的哪个部位,有些不能——但想来,应该全部取材于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身上。 孟衍搜索一遍,最后来到房间,隐约听到有音乐声传来。他转首四顾,慢慢将目光定在卧室的那张长方形地毯上。孟衍蹲下身将地毯掀开,果然看到这里的地板有暗格,小心掀开地板,露出通往下方的梯子。 一首悦耳的歌曲声从下面传来。 虽然是在一楼,却像地下室一样黑暗,只有墙上挂着一盏昏黄的油灯。一楼的房间格局跟二楼一样,但主卧和客厅被打通。中间是一张床,旁边着一些器具,刀斧子之类的,墙上还挂着一条铁链子,还有一张看起来像人皮的东西。 油灯下方有张工作台,上面放着一些未完成的手工制品。原材料被随意丢在那里,有头发,牙齿,各种小骨头,几块皮子,以及一个头骨。 旁边的木架子上,摆放的是成品,骨头餐具,头发手指骨做成的吊坠等。 音乐从厨房那边传来,优美动听,而又有些伤感。厨房里有亮光,淡淡歌声中,略显低沉说话声不时响起。 “动作小心点,不要割破了,我要拿这张皮做褥子。滑滑嫩嫩的,睡在上面最舒服了。” “不想我出错那就闭嘴,这种事我又不是第一次做,怎么可能犯那种低纸错误?倒是你一直说话会影响我注意力,失手弄坏皮我可不管,毕竟我要的是脑袋里面的东西。” “完事后尸体我来处理吧。虽然被弄得血淋淋的有些恶心,但总比没有的强,最近外头风声紧,想自己狩猎有点困难。” “不行,我看中了几个部位,等我切割下来再给你玩吧。” 明明一个人的声音,听起来却好像是几个人在对话。孟衍悄无声息靠近,转过墙角,厨房里的情形尽收眼底。 一名剃光头发的少女坐在椅子上,上半身被固定住,头圈在一个奇怪的框框里,转动不了。她脸上毫无血色,眼睛闭着,眼皮不时颤动,似乎在努力挣扎着醒来。 在她旁边,一名高个子男人身穿围裙,正拿刀子在头盖骨位置轻轻划开头皮,血一渗出立马拿湿毛巾擦掉,前额已经划出一条血线。 在男人身后的推车上,放着各种手术刀具和小凿子之类,还有一大瓶水银。 ——男人要对少女做什么,不言而喻。 孟衍没有贸然现身,将厨房里的情形看清后,他又悄无声息退到墙边的阴影里,站在黑暗中捡起一个小锤子往梯子方向丢去。 锤子砸在地上的声音惊醒厨房“工作”的男人,他抓着手术刀出来查看,刚走到拐角,便被隐在黑暗中孟衍放倒。 男人倒地同时一声惨叫——他被孟衍卸了两条胳膊。 “你是谁?闯到我家里来想干什么?” 质问的话一出口,让掏出手机正准备打电话的孟衍低头看了他一眼。随后便收回视线,一边打120,一边走进厨房仔细查看那名少女的状况。 她被打了大量麻醉剂,现在完全不清醒,情况有点危险。 将病人的情况和地址说清楚后,孟衍挂了电话。他随意地扫了眼厨房,目光淡然地从墙边一个特制池子掠过。 孟衍给少女做了简单处理,然后便来到不断呻吟的男人面前,居高临下看着他。 “主人格?”孟衍一脚踩在男人的胳膊上,在他的哀嚎声中掏出一张扑克牌递过去,“见过这个吗?” 男人痛得冷汗都下来的,看着那张红桃K,话都说不出来,只一个劲地摇着头。 孟衍眉头微蹙,也没觉得多失望。那人是下棋高手,棋子随手可得,甚至只要一句暗示便能给自己埋下一颗爱控的种子,所以不一定当面见过。 孟衍拨通史柯电话,正要问他找到些什么,史柯大嗓门在电话里先行吼了出来。 “孟组长,我们有凶手下落了,现在正要去逮捕他!”他这一激动。以前的称呼又冒了出来,忘记叫人家孟二哥了。 “……”孟衍默了默,声音平板地道,“我就在这里,让你做的事情呢?” 史柯一下没反应过来,“你在‘这里’?‘这里’是哪里?哦,你说找小庄,我让许解去了。” 孟衍再次一默,他开始往外走,用力打开一楼的大门,外面的阳光洒进来,驱散一室阴寒之气——但他的心,半点轻松不起来。 警笛声由远及近,夹在警笛声中的还有救护车的声音。 答应笙笙的他已经做到,现在,他要找回自己的笙笙。 孟衍向自己的车走去,他刚关上车门,数辆警车呼啸而来,停在了他周围。孟衍开车停到跑过来的史柯面前,伸手往后指了指,说了句:“人在里面。”然后便甩下一阵灰尘疾驰而去。 留下吃了一嘴灰满脸懵逼站在原地的史大队长。 第48章 梭哈 险被灌水银的正是林湘湘, 她除了差点被灌水银外,还有失血过多,营养不良,数处软组织挫伤等等症状。不过好歹救回一条命,好生修养几个月,身体也能恢复过来。 警车救护车都出动了,想不引起关注都不行。尤其进去一楼那个屋子, 进去的警员至少有一半吐着跑了出来。他们不是被屋子里奇奇怪怪的手工制品吓倒,也不是被冰箱里储存的另类食材给恶心到——而是生生被厨房里那个特制池子给惊傻了。 那是一个特制硫酸池,里面装的是强硫酸。后来不知又加进些什么, 现在看起来黑糊糊的,又黏又稠,烂泥一样,有的地方还能看见碳化了的骨头。 ——那是专门用来溶解尸体用的。 史柯认得楼上冰箱里那颗人头, 而现在他大概也知道谢牧的其他部分去了哪里——溶解于强酸,然后冲进下水道。 强酸的强腐蚀性给现场取证带来困难, 从整个屋子里搜出的零部件来看,受害者的数量至少超过两位数。而从那堆烂泥中,警方根本无法判断这里面有多少人——或许说,多少人的身体组织。 为了尽可能收集证据, 他们还检查了下水道,然后发现下水道似乎有些堵,再进而发现被堵住的下水道里塞着人的内脏。 这样的事情一出,本来就没多少住户的居民楼, 就更加没多少人愿意住了。 案子的事情跟孟衍已经没什么关系,他用最快的速度跟许解见面,拿到庄笙的手机。当他看到那张放在化妆盒上的扑克牌时,瞳孔微缩,神情变得严肃。 而当孟衍拿过庄笙的手机,发现里面的录音后,他脸上罩着的寒冰就再也没消退过半点。 庄笙完整录下了他与那个神秘人的对话,而在最后手机被要求丢掉时,意识已经有些不清楚的庄笙说了一句话,像是低声自语,又仿佛在跟谁说话。他说: “别担心,我会帮你,抓到他。” 那一刹那,孟衍生出一种想把自己肢解了的冲动。 在他还将庄笙当成一个孩子保护照顾的时候,原来他已经不知不觉成长到可以为他分担的地步。他以为自己在保护那个人的时候可以游刃有余,不管世界有多少黑暗,他都能为那个人保有一片净土。 ——可是现在,他却以孤勇之姿踏进了自己想给他隔离开的那片黑暗之地。 胸中翻滚着焦虑害怕时,却又有一种自豪中带着甜蜜的味道袭上心头。 笙笙还是那个笙笙,所有美好的特质都在,却又变得强大起来,试图给他,遮风挡雨。 —— 庄笙意识昏昏沉沉,仿佛被人架着走路,不知来到了哪里。他尽力集中的自己的注意力,想要观察周围环境,却被头顶亮白的灯刺得眼睛睁不开。 身边似乎有人,他分辨不出是谁,只有模糊的影子不断在眼前晃动,晃得他头晕。 终于停下,庄笙被放进一架椅子里,刺眼的白光被拿过来对着他照了照,有人掀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庄笙听到耳边的说话声——像是沉在水里听,不堪清楚。 “药开始发挥作用了吗?” “快了。” “药效能持续多久?” “一般人能挺过两三个小时。” “好,现在让他清醒一会儿。” 对话停止,庄笙感觉有人撸起自己胳膊,接着胳膊一痛,似乎有人给他扎了一针。随着那一痛,庄笙渐渐感到视线清明起来,混沌的思维也有了清晰的迹象。 一个戴着扑克面具的男人站在庄笙面前,俯身盯着他打量了一会儿,慢慢站直身体。 “你就是当年那个孩子?已经长这么大了啊。”男人的声音经过处理,语气听来有些感慨。 庄笙眼睛努力对准焦距,“藏头露尾、算什么。” 男人似乎笑了下,虽然无法读出藏在面具后脸上的表情,此时给人的感觉就仿佛他在看一个闹脾气不懂事的孩子。 “从我展示给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现在这副样子,所以,这可不算藏。就像你,我见你的第一眼,就是又软又乖的模样。现在十几年过去,你也还是这个样子,所以我很认得你哦。” 庄笙听了眼睛蓦然瞪大,想要站起来却浑身无力,“你、你、你是谁?” “你这孩子,这么快就忘记一块玩过游戏的伙伴,我可是会伤心的呢。”男人顿了顿,低下头来,用一种很奇特的语气缓缓吐出几个字: “Show hand .” 庄笙一下变很激动,他双手乱抓,似乎想要扶住什么站起来。男人挥开他扯住自己衣服的手,慢慢后退两步,望着拼命想保持清醒却一点点沉沦的庄笙,露在外面的嘴缓缓勾起一个怜悯弧度。 “真可怜呐,好不容易走出童年恶梦,再次陷进去的话,能不能再醒过来呢?有点期待哟。” 后来男人再说了什么,庄笙已经听不到了。他只觉得自己的意识在不断下沉,不断下沉,一直到沉入彻底的黑暗中。 —— 小小的庄笙坐在体育馆的长凳上把自己抱成一团,书包也紧紧抱在怀里。小小的眉头皱着,似乎有些不安和害怕却又强忍住不表现出来。 他坐着一动不动,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嗨,小朋友,是不是等的有些无聊了啊?” 小庄笙慢慢侧头望去,看到那个从学校把自己带来这个地方的大哥哥,他抿了抿嘴唇,小声问了句,“爸爸为什么还没来?” 穿了件印扑克花色夹克的年轻男人闻言挑了挑眉,坐没坐相地直接蹲椅子上,用一副一听就是胡说八道完全哄小孩子的语气说道:“啊,我也不知道耶,是不是来的路上被怪兽抓走啦?” 小庄笙看了他一眼,默默收回视线,“你骗人。” 夹克青年很好奇地凑到他面前,“哦,我怎么骗人了?” 小庄笙低着头没看他,“你根本不是爸爸的朋友。” 夹克青年:“可是我给你爸爸打电话说要接你走,他也没反对啊,他不是还对你说,要听我话么?” 这个问题小庄笙回答不出来。因为放学时这个大哥哥出现在学校门口,说是代替爸爸来接他。自从上小学后便没再让爸爸接过的庄笙,在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自然不肯跟他走。结果这人给爸爸打了个电话,不知说了些什么,把电话拿给庄笙听时,庄笙便听到爸爸让自己跟这个人走,并且让他乖乖听话,一定不要吵闹。 那人挂电话前,庄笙听到他说了一句: “庄队长还是这么的识实务,真是可敬呐。” 他说话时脸上的笑容,让小庄笙看了觉得不喜欢,所以一路上不管这人怎么逗他,小庄笙都没跟他说过几句话。 看着闷闷不乐的小庄笙,夹克青年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副扑克牌,欢喜地说道:“人生既然这么无聊,不如我们来玩牌吧。” 小庄笙下巴搭在膝盖上,闻言没动。 夹克青年手法娴熟地洗着牌,偏着头想了想,掀出诱饵,“如果你能赢我,我就告诉你你爸爸什么时候来。” “真的?”小庄笙转头怀疑地看着他,黑亮的眼睛盯着他眨也下眨。被盯着的人眼睛也没眨一下地说道: “当然是真的,我骗你你又不会给我糖吃。” 小庄笙抿了抿嘴巴没说话,过了会儿,从书包里摸出一颗牛奶糖慢慢递过去。 “那我给你糖吃,你不要骗我好不好?” 夹克青年的动作可疑地一顿,洗的牌差点洒出来,他若无其事地把洗好的牌放在凳子上。 “……好了好了,我们开始吧。” 小庄笙羞愧地低下头,小小声说了句,“可是我不会玩牌。” 夹克青年毫不在意,大手一挥道:“这有什么关系,九九乘法表会背吧?所以我们来玩二十四点吧。” 于是接下来,空荡荡的体育馆内不时会响起这样的对话。 “这四张牌有五种算法,我要全部说出来吗?” “……你给我说出来,我倒是要听听有哪五种。” “……你算错了,这两张牌相除除不断,按你刚才的算法,得不到二十四。” “我刚才是故意算错想考考你的,根本就没有认真,现在你看我认真算算算……算了,这局还是你来算吧。” “你不是说只要我赢了,就告诉我爸爸什么时候来吗?我都已经赢了三次了。” “谁说你赢三次就算赢的,起码要在我手里赢十次才算赢。” “哦。” “喂,你要不要这样拼?我牌都没看清你就算完了?之前也没见你这样啊。” “很、很简单啊,看一眼就知道了。要赢十次才能知道爸爸什么时候来,所以我想快点。” “……你一定上的是假小学,而我一定背的是假乘法表。” 越来越无力的声音,“不玩了不玩了,被小学生碾压什么的,说出去太丢人了。这是我当年数学老师的锅,是他让我背了一个假的乘法表。” 小庄笙看着完全蔫掉的对手,心里有些过意不去,顿了顿,小心翼翼地说道:“可是,我已经赢了十次了,所以你要告诉我爸爸什么时候来接我了吗?” “不可能!”前一刻还要死不活的人“刷”地坐直身体,瞪大眼睛望着面前的小孩,“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十次了,你别因为我数学不好就想欺骗我。” 小庄笙抿了抿唇,声音虽然低,却清晰而坚定,“一共五十二张牌,现在我们两个人手里各剩六张,也就是说我们已经用掉四十张,恰好十次。”顿了顿,他怯生生抬眼看了对面一眼,说完下面的话。 “玩牌开始,我一直在赢,所以到现在刚好有十次了。” 以为和小孩玩牌能赢的青年:“……” 垂头丧气时看到印在衣服上的扑克,夹克青年很快重新恢复活力。 “这样好不好,我追加赌注,我们来玩大一点?” 小庄笙眨眨眼,一点没明白他的意思,“什么是赌注?” 夹克青年笑得像只偷鸡成功的狐狸,他哥俩好地搂住小孩肩膀,“就是我不仅告诉你你爸爸什么时候来,还让你看着他是怎么来的,怎么样?” 小庄笙不是听得很明白,却没有多问,只问了一句:“那怎么玩大一点?” “当然是——”夹克青年缓缓张开手,把手里剩下的牌递到小庄笙面前,嘴角的弧度一点点扩大。 “show hand 。” 第49章 勇敢(二更) 三秒钟之内用剩下的十二张牌算出二十四点。 难度还在其次, 最大问题是这十二张牌有可能无论怎么用四则运算,都无法得出二十四的结果。那就是一道无解的题,不用算小庄笙都已经输了。 夹克青年虽然数学不怎么样,但他脑子其实转得很快——好吧,是非常快,虽然大多时候不是转在正轨上。 一个小学生再怎么牛逼,三秒钟内用十二个数字进行计算, 并要得出唯一结果,这就已经很为难了。更何况,这还很有可能是道无解题。 已经成年的夹克青年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地欺负一个小学生。而小小的庄笙此时还没有所谓被算计的概念, 听到对方的提议,想也不想便点头答应了。 ——能早点看到爸爸,算几个数又有什么要紧。 在出牌时夹克青年还取了个巧。他让小庄笙先出,等到小庄笙把手里的牌都出完, 他再飞快地一次性出完自己手里六张牌,然后开始倒计时。 算计一个小学生到这种程度, 也真是很不要脸的了。 夹克青年开始数: “3——” “2”刚要出口,小孩子有些软糯的声音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我算完了。” 说完生怕被认为故意拖延时间作弊,一口气不停歇地报出自己的算法,末了舔了舔嘴唇, 补充一句:“我只想出来两种算法,但你说过,只要能得出‘24’的结果就可以了,几种算法不重要。” 作梦般的声音, “——是的,不重要。” 哪怕是夹克青年这样的人,就算脸皮有无限厚,但耍赖的手段总有使尽的时候。所以他没有再接着忽悠小庄笙,而是打了个响指,空旷的体育馆突然就出现一个人拿着台笔记本电脑过来。 夹克青年打开电脑,将屏幕转过来对准小庄笙,指着屏幕对庄笙说道: “看到没,你爸爸是超级英雄,所以他要打倒拦在路上的所有坏蛋,这样才能冲进城堡把你救出去。” 这么坦荡地说自己是“坏蛋”的人,脑回路也是非常清奇的了。 —— 双眼紧闭的庄笙,身体不断挣动,脸上露出极度抗拒的表情,像是排斥梦里即将看到的。他用力挣扎,满头冷汗,头发早就被打湿。 可惜无论他怎么挣扎,似乎都不能从最深的梦境中醒来。 本来想让儿子看看老子狼狈样的夹克青年,脸慢慢黑下来,不高兴地骂了句“废物”。 屏幕中穿迷彩背心的男人身形矫捷如猎豹,几乎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那么多人去拦他,居然连让他迟缓速度都做不到。 面前小孩越来越亮的眼睛,让他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痛,只比刚才玩牌输掉轻那么一点点——但前者是愚蠢任打骂的属下造成,后者是自己造成,他当然不会骂自己。 所以在对着屏幕又骂了句“废物”后,夹克青年关掉了电脑。低头对上那双水晶般清澈含着控诉的大眼睛,夹克青年觉得自己那颗不知道被丢哪里去的良心可疑地痛了那么一下下。 “很快你爸爸就到这里了,看电脑不如看真人嘛。”把小孩的头转过去,他这样解释道。 那个男人来的速度比想像中还要快了那么一点点,于是夹克青年心里的不舒服就又更多了那么一点点。 “嗨,庄大队长,你好,我们又见面喽。”夹克青年一副亲密的姿势把下巴搁在小庄笙肩膀上,阻止小孩看到爸爸想要站起来的动作,伸手向来人打了个招呼。他抓起小孩的手举过肩头,像抓着小狗的手一样摆了摆,笑眯眯道: “来,小朋友,跟超级英雄的爸爸说声‘嗨’。” 男人的视线紧紧落在小孩身上,握紧的拳头青筋暴露,却因为投鼠忌器而不得不强制隐忍。 “笙笙,别怕,爸爸在这呢。” 小庄笙被后面成人体重压一半在肩上,觉得很不舒服,却乖乖地一动不动。他虽然不能理解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可也明白这个去学校接自己的大哥哥,恐怕也不是爸爸的什么朋友。 或许就真像他自己说的一样,是货真价实的坏蛋。 “嗯,爸爸,我不怕。”孩子大大的眼睛明亮而清澈,那么信任地看过来,任是铁石心肠的人心都能软化。 所以夹克青年搂着小孩的力道又紧了几分,眯眼蹭着他的脑袋说道:“哦,这么乖的儿子,我也想要有一个了。生不出来怎么办?要不就干脆抢一个好了。” 无论夹克青年看来怎么跳脱中二,说话有多脑残,男人紧绷的神情始终没放松,甚至还越来越凝重,望着孩子的眼神,偶尔掠过一丝不忍和悲伤。 “不管你想怎么报复我,冲我来我都接着。可孩子还不到八岁,他是无辜的,道上的规矩你也不顾了吗?”男人望着夹克青年沉声说道。 “嚯——”夹克青年露出一脸夸张的惊奇表情,“你个模范刑警,跟我个非典型坏蛋讲道上规矩,这么快就气糊涂了吗?我可还没发力呢。” 男人沉默着不说话,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人,虽然看着有些乱七八糟,但就这一个人,比他之前遇到的所有人都要可怕。 谁也没有想到,当初毁掉一个组织,结果放出的是一个大魔王。 “哎呀哎呀,那么丧着张脸干什么,好像我欺负了你似的——哦,我是在欺负你,不过这还没正式开始呢。放心吧放心吧,学校门口的炸弹已经收回来了,我也不是总做那样丧心病狂事情的人呐。更何况,欺负一群金鱼脑,哪有欺负一个毁我家园烧我故土残害我同胞的仇敌来得开心快乐,你说是不是?”夹克青年刚说完忽然转开头连“呸”几口,说道: “最近抗日神剧看的有点多,台词背太顺口了。我和那群单细胞生物不是一个物种,你替我清除了他们我还挺感激的——但这也并不妨碍我向你复仇的决心,对,就是这样。”夹克青年说完最后一句话握拳加重语气,还给自己加戏点了个头。 男人看着夹克青年东拉西扯,唱大戏一样,表情没一点变化。外面那些还能爬起来的打手,这时都走了进来,顶着鼻青脸肿的尊容将男人围住——却没有一个人敢稍微靠近脸上一直挂着笑容的夹克青年,连视线都不敢有所接触。 没人配合,夹克青年似乎感到有点寂寞。他站起身,背着手在庄笙面前来回走了几步,忽然一拍手,转身回头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向不远处的男人。 “既然人生这么无聊,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听到他这句话,那群打手似乎集体伤势发作,齐齐抖了抖,男人眸色则瞬间沉下去,而小庄笙抬头疑惑看了他一眼。 夹克青年说完那句话,脸上所有夸张表情顿时一收,只嘴角一点点勾起抹弧度。他将小庄笙拎起来放在自己面前,伸手慢慢卡住孩子细弱的脖子——小庄笙瞬间感到脖子上似乎套一圈铁箍,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将脖子拧断。 “这个游戏的名字叫作,‘爱你爱到爱死你’,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超劲爆的?” 男人在夹克青年手挨上孩子脖颈的瞬间,手指节攥得发白,眼中杀气有如实质——然而他却一步不敢迈出,使出全身的力气克制住自己扑过去的冲动,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而夹克青年看着他的表情,似乎越看越有趣,歪头看着他脸上的挣扎痛苦,嘴角的笑纹慢慢扩大。 “游戏的规则很简单,就是——要不,我当着你的面,杀掉你儿子;要不,你当自己儿子面,杀掉自己。怎么样,你选哪一个?儿子,还是自己?” 轻描淡写的声音说出残酷的字眼,那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像是雷声响在耳边。而当年不是很明白的内容,此时再听起来,却让陷入恶梦中的庄笙浑身发寒,肢体蜷缩成一团将自己紧紧抱住。 闭紧的双目,泪水不受控制地溢出眼眶。 “不——不要——” 尤如失群的雏雁,发出泣血般的哀鸣。 —— 选儿子,还是选自己。 对于男人来说,这从来不是什么选择题。 男人接过打手递来的刀,对准胸口就要扎下去,忽然夹克青年一声大喊: “等等,别那么着急嘛,你死的那么痛快我怎么有报复的快感呢。”夹克青年的手没有离开孩子脖颈,甚至还在一点点收紧。孩子的脸一点点涨红起来,眼中含了雾气,却拼命忍住没哭。 夹克青年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声音还在继续: “这样好不好,我仁慈些,给你一个机会。你往这儿捅——”夹克青年比着小庄笙的肚子,一脸真诚地说道,“捅个十来刀,如果没死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都放了。”他说话时掐着小孩的脖子,让孩子睁大了眼睛直直看着自己爸爸。 “哎呀哎呀,不要那么热情地看着我嘛,人家会害羞的,一害羞可就控制不好力道喽。”夹克青年不知从哪儿找摸出一把裁纸刀,在小庄笙脸上比划,“这么嫩的小脸蛋哟,好想拿来做标本什么的。哇,明亮又漂亮的眼睛,拿来做床头装饰怎么样?” “你住手!”男人一声怒吼,忍不住跨出一步。然后“咔嚓”一声,夹克青年脸上的笑容仿佛静止了似的,扭头看过来,手按住小庄笙一只胳膊。 “再往前一步,就不是扭折,而是直接扯断了哦。” 小庄笙痛得脸都白了,可为了不让爸爸担心,他坚强地忍住了,他甚至还冲男人努力地笑了一下。 “爸爸,我不疼。” 小小的孩子却不知道,他苍白的脸色和颤抖的话音,让男人听了更是心痛如绞。 “怎么样,想好了吧?其实我的建议,你如果真爱这个孩子,不如让他现在就死了算了,我会让他死得毫无痛苦,而你会活着离开——否则的话,本来没妈的孩子已经是根草了,现在又失去爸爸,你觉得他要怎么在这个灰暗的世间活下去呢?我真的是很真心的建议,一般人我都不会跟他说这些的。” 纵然那张脸上确定是再真诚不过的表情,却和恶魔的微笑又有什么区别? 男人看着孩子的眼睛,眼神温柔地仿佛包含了整个世界的温暖。 “笙笙,你要记得,爸爸是爱你的,你是这个世界上爸爸最爱的人,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话音落下,干净利落地一刀扎进肚子。 小庄笙再也控制不住,哭着喊了出来: “爸爸!” 仿佛从水里捞出来的人,手指痛苦地在地上抓挠,身体战栗着。一声一声绝望的喊声,从灵魂深处冲破喉咙而出。 “爸爸——不要——” 眼泪沾湿整张脸庞,眼珠不停颤动,然而闭着眼睛始终没能睁开。 血色在视线里弥漫,孩子拼命地挣扎,却被身后的人死死抱住。他哭着喊“爸爸”,声音逐渐嘶哑,而那个向来强大得仿佛什么都打不倒的男人,终于双膝一弯,跪倒在地上。 温热的血,流了满地。 “来,小朋友,不要眨眼,要看清楚。这是你的爸爸,他是为你而死的哦。多么伟大的父爱啊,爱到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哎,想想还真是有点小羡慕呢。”夹克青年按着孩子的脑袋,让他正对着满身鲜血的父亲,一下不准转开。 男人不知刺进多少刀,他跪在地上,已经无力把匕首拔出。而从始至终,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孩子,里面饱含不舍,歉疚,以及最深沉的爱意。 嘴唇噏动,男人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笙笙,不要怕,要勇敢。” 小庄笙哭得打嗝,泪水糊涂了双眼,他用力擦把眼睛擦得更红,哭喊着: “爸爸,爸爸,我不怕,我会勇敢的。” “还差一刀呢。” 夹克青年走过来,握住露在外面的把柄,他让开身体,回头冲哭得上下不接下气的孩子咧嘴一笑。 “来,小朋友,睁大眼睛。” 意识到他要做什么,本来奄奄一息的男人忽然挣动起来,然而他此时的力气根本连对方一只手都推不开。不等他真的动起来,肚皮忽然一凉,动作僵住,浑身的力气刹那间散得一干二净。 肚子被横向切开,肠子瞬间流了一地。 孩子的哭声猛然停止,瞪大眼睛一脸空白地望着前方。 “知道你死得不安心,他活得不幸福,我就痛快满足了。 夹克青年留下这句话,带着他一帮打手扬长而去。 直到所有人离开,男人还维持着跪地姿势,始终没有倒下。他没有去看自己破了大洞的身体,而是朝前方呆呆的孩子费力伸出手,脸上带着笑容。 “笙笙,来,到爸爸身边来。” 温柔的声音,熟悉的笑容,让身体仿佛有自主记忆似地移动起来。 男人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孩子抱进自己怀里——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精力去在乎,到底有多少自己的血会染到他的孩子身上。他只想,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时刻,他的孩子记住的不是鲜血,而是爱和温暖。 “笙笙,不要看,闭上眼睛,爸爸抱着你睡觉。你是男孩子,所以要勇敢,不能被坏人打倒,知道吗?”男人靠着孩子软软的身体,慢慢地一点一点向前倾倒,最后压着孩子躺在地上——他手从孩子脖子下伸出,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在睡觉。 “笙笙,我最爱的孩子,无论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只要你勇敢,就能不惧怕任何黑暗。爸爸爱你,你是爸爸最爱的孩子,一定要记住这点,记住这点……” 男人的手动了动,似乎想要抬起来搂住自己最心爱的孩子,最终只是动了下手指,眼睛彻底闭上,一滴泪水自眼角滑落。 孩子乖乖任自己的爸爸抱着,哪怕成人的体重压得他不舒服,哪怕粘稠的血浸湿身上衣服,他睁着大大的眼睛,不哭也不动。 直到熟悉的声音再也听不见,温暖的怀抱逐渐冰冷起来。表情呆呆的孩子抓起旁边爸爸的手,费力地搭在自己身上,假装爸爸抱着他。 孩子往爸爸怀里钻了钻,又轻又软的声音隔着衣服响起: “爸爸,我会勇敢的,我会,保护你。” 第50章 保护 孟衍冲进去看着倒在地上, 浑身汗湿,身体蜷缩成团痉挛不已的庄笙时,身体猛然顿住,一颗心瞬间痛如刀绞——仿佛回到多年前,他初见那个孩子时的情形。 那个时候,他也是这样拼尽全力,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可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光滑的地板上汇成血泊,映射着头顶炽白的灯光, 仿佛有星星坠落其间,浓烈而璀璨。一大一小两具身体静静相倚倒在地上,少年孟衍的脚步缓慢而迟疑,他神情不见波动, 心中却充满叹息。 他以为自己来晚了,虽然收到消息后用了最快的速度查到这个地方, 并甩开一众保镖和警察率先来到这里,他以为还是晚了。 当他走近,看清男人怀里的那个孩子时,瞳孔微缩, 眼睛倏忽睁大,一种前所未有的激荡情绪冲刷着他死寂的心田。 ——他以为已随父亲而去的孩子,还是活着的。 那个孩子虽然闭着双眼,但呼吸平稳, 安静而乖巧地躺在死去父亲的怀里,仿佛只是睡着了。 孟衍莫名觉得松口气,蹲下来刚要将孩子抱起,却受到阻力——孩子的手紧紧抓住父亲胸口的衣服,他攥得那么紧,像是用尽全身力气在抗拒这样的分离,小小的身子甚至止不住战栗起来。 孟衍的呼吸猛然一顿,动作停了下来。 这个孩子,他居然是醒着的,不过是闭着眼睛不愿睁开而已。 那一刻,孟衍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心疼。 而现在,孟衍则一遍遍尝着心如刀绞的滋味,克制不住,也不想克制。 他一步步走近,听清庄笙口中的呓语。 “我不怕,不怕,要保护、保护他……” 庄笙一边轻喊,一边用力挣扎,像是要摆脱泥淖却又越挣越深。他的头发早已打湿,额头上布满密密的汗珠,眉头始终皱着,脸上表情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痛苦。 孟衍弯腰将人轻轻抱进怀里,一摸脉博,先是触到满手湿汗被冰了一下,然后被脉博不正常的跳动频率吓到。 想起那段录音最后听到的内容,孟衍的神色一点点沉下来。 虽然现在无法确定注射的是什么药剂,但从怀里人的反应可以猜测——那应该是一种乱人神智的药,可以唤起人心底最可怕的梦魇,让其一次次重温过去那段最可怕的经历,直至彻底被击垮,心神崩溃。 毕竟在那个人看来,击垮一个人的心理,远比打倒他的肉体更来得好玩有趣。 怀里的人还在挣扎着,甚至因为被束缚住而挣扎得更厉害。孟衍怕他伤到自己,只能抱得更紧,一抱之下,摸到庄笙的后背也已经完全湿透。 记忆里不是乖乖巧巧就是淡然镇定的青年,此时哭得眼泪怎么都止不住,并且还是那种不哭出声的哭,更加揪得人心疼。 又是大哭又是出虚汗,如果不让人醒来,只怕很快就会脱水。 孟衍一手将庄笙圈住,一手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笙笙,醒醒,没事了,已经没事了。” “我不怕,我不怕,我要保护他……” “是,笙笙最勇敢了,什么都吓不倒你的,所以,快点醒来吧。”孟衍抱着闭眼不醒的庄笙,第一次感到这么无力。心底的惶恐不安在扩大,他怕,怕他还没有表明心迹,他的笙笙会再也醒不过来,再也听不到了。 “笙笙,我求你,醒过来,睁开眼睛看看我好不好?”孟衍的声音里带上一丝哀求,平时那个无坚不摧的他,这时候显露出从未有过的脆弱。 那个人对庄笙下手,一半是因为当年旧事,另一半原因,则是为了侧面击倒他。因为对他本人无可奈何,直接夺取性命又不是那人一贯风格,所以迂回从庄笙身上下手。 ——因为那人知道,如果庄笙被毁掉了,那么现在的这个孟衍,也将永远不复存在。 就样魔鬼般的手段,一如当年。 怀里的人还在不停呓语,声音因为喊太久加上脱水而变得极为嘶哑,几乎称得上难听。但孟衍听在耳里,却痛在心头。 亲眼目睹父亲惨烈的小庄笙,尚且懵懂之时,却将爸爸的话记在了骨子里。勇敢,坚强,不惧怕,几乎成他执念。 刚被带回去的小庄笙,住在孟宅的第一个月,每个晚上都会在梦里喊着这几句话。以至于到后来,连孟衍都分辨不清,他的小笙笙是真的疗好了伤变勇敢坚强,还是因为他一直对自己说那几句话,于是把自己活成了那个样子。 “……不怕,不能害怕,要保护、保护衍哥哥……” 孟衍的身体突然僵住,他以为自己听错,将耳朵贴在庄笙嘴边,然后听怀里的人轻喘着,清晰无比地说了一句。 “笙笙、很勇敢,可以保护、衍哥哥……” “……” 手臂蓦然收紧,男人把头埋进昏睡之人的脖颈中,紧紧抱住这具仿佛从水里捞出的躯体——轻微的颤意,不知是出于自身,还是因为抱着一个颤抖的人在怀。 孟衍没想到,他以为庄笙口里要保护的人,是多年前小庄笙从恶梦惊醒时喊的那个名字——却不想,竟然是自己。 从什么时候开始,庄笙努力表现出来的勇敢,是为了,他? 正当孟衍沉浸在自厌自憎自责等等负面情绪中时,忽然,怀里的人剧烈颤抖起来,冷汗瞬间流了满脸。 像濒死的小兽发出绝望的呜咽声,庄笙脖子拉长,仿佛喘气喘不过来,手死死抓住孟衍的胸前的衣服。 “我不怕,我不怕——”一声一声,犹如泣血,而他的嘴唇也真的被咬出血来。他四肢乱蹬,脸上表情,痛苦中夹着一丝狠厉,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咳血的喉咙里冲出。 “我不怕,不怕——” 孟衍按住他乱动的双手,再也按捺不住,低头吻上了他冰凉的唇。 “笙笙,不怕,不怕,我在这里,衍哥哥就在这里。” 那样的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更像撕咬。但他也只是咬了两下便舍不得,而是将舌头伸进庄笙嘴里,阻止他再咬破自己嘴唇。 嘴里多了条舌头,庄笙反而不咬了,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应到了熟悉的气息,他整个人顿时安静了许多。 孟衍见这样有效,不由吻得更深。 慢慢地,温柔的吻从嘴边移开,落到额头,眉心,眼睛,鼻子,脸颊——孟衍将庄笙的脸细细吻了一遍,吻干净上面的湿汗和泪水,再接着往下,从下巴移到脖颈和锁骨。 这个吻不带丝毫情欲,而仿佛是一头成年野兽舔舐一头受伤的幼兽,动作间充满珍视和疼惜。 孟衍将庄笙脖子处的湿汗舔干净,无意间一抬头,看到庄笙睁开了的眼睛。 “笙笙,你醒了?”孟衍惊喜地喊出声,怀着感恩的心情把人轻轻扰贴在自己胸口。看着那双被泪水洗涮过而显得格外清澈明净的眼睛,孟衍心头一软,忍不住低下头去又吻了吻青年柔软的嘴唇,面上露出欢喜的笑意。 刚睁开眼的庄笙显然还没有完全回神,眼神还是呆呆的,显得茫然而无辜。 庄笙的记忆,还停留在少年模样的孟衍把他从满是鲜血的怀抱里拖出,按在自己怀里抱住。而当他睁开眼,看到忽然长大了的孟衍时,产生了一种错乱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今夕是何夕。 “笙笙,我经不起你这样几次吓的。既然你的安全由我负责,再有这种情况,我就真的把你锁起来。”孟衍在庄笙唇边吻了吻,贴在他耳朵边,压低了嗓音说道。 庄笙根本没听他在说什么,连自己被孟衍亲吻这件事都没能察觉。他呆了好一会儿,神色里的错乱悲痛一点点淡去,眼神重新变清明起来。庄笙忽然想到什么,身子一挺想要坐起来,可惜被孟衍压制住半点没能动弹一下。 他抓住孟衍衣袖,急声道: “快,快让史柯安排人,我在那个人身上放了追踪器,现在追应该还来得及。” —— “好了,笙笙,史柯已经带人去追了,就算他追不到,还有一群国际刑警呢,你别再管子。”孟衍按着庄笙在病床上躺下,给他掖了掖了被子,见庄笙似乎还想要坐起来,遂霸道地压住他肩膀两侧被子,让庄笙动弹不得。 “别动,乖乖的,要好好休息知道了吗?” 不知是因为孟衍哄小孩的口吻,还是两人此时的动作,庄笙的脸一点点红起来,他不敢看孟衍的眼睛,偏开头小声说道:“我、我想上厕所。” 这句话说完,庄笙的脸更红了。 头顶传来男人低沉的笑声,让庄笙羞窘的几乎想整个人躲进被子——身体突然一轻,上半身被抱了起来。 “那笙笙,要不要我抱你去?”男人健臂箍着他,故意凑得很近,喷出的气息打在庄笙脸上,让本就很红的脸蛋瞬间暴红。 “不不、不用了,我自己去。” 庄笙几乎是落荒而逃,跑进卫生间把门关上,想了想似乎不放心,又把门给反锁了。庄笙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自己红红的脸蛋,心里激荡的情绪一时半会平静不下来。 在反应过来醒时孟衍对他做了什么后,庄笙便一直处于一种自己还没从幻觉中醒来的感觉。 他悄然抚上自己的嘴唇,抿着嘴唇似乎想笑,眼里却忽然涌现泪光。 “衍哥哥——” 在卫生间的门被关上那一瞬间,孟衍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转变成一种冰冷的凝定。他将手机上好几个未接电话回拨出去,声音冷沉的仿佛积年落入山巅的雪,清寒,孤冷,而又绝然傲视。 “大姐,笙笙没事了。” “不,不是孟家欠他,是我欠他。我欠他的,会用一辈子来偿还。”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我最想做的事,纠正八年前那个错误。” “是的,我一直爱他。” “庄叔叔的恩情,今生无以为报,如果他真要恨我,那就恨吧。” 无论电话那头语气如何激烈,措辞如何严厉,孟衍始终淡然如水,他表情分毫不变,缓缓吐出一句: “你觉得,我还会害怕下地狱吗?” 听到开门声,孟衍挂掉电话,若无其事转过身,面对卫生间门口那个看着有些踟蹰胆怯的青年,露出极其温柔的笑容。 —— 一个人影一瘸一拐地从树林里跑出来,看起来狼狈极了,不仅衣服被刮破,头发乱七八糟,连鞋都只剩一只。 他回头往林子看了看,如影随形的追踪者似乎还没跟上。 出道至今,从未有一日像今天这样,丧家之犬一样被撵着往林子里跑。而这,都是拜一个被他当猎物随意玩弄的年轻人所赐。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外套下摆,实在想不通,那种情况下,那个年轻人是怎么把一枚纽扣式的追踪器放他身上的。 药物是真实注射的,身体的反应也做不了假,那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身体与神智双双被药物所控的情况下,还坚持往他身上扔追踪器? 再次回头望了一眼,勾起唇角扬起一个偷偷做了坏事得逞的笑。 还好,不算输得太难看,他也给他们留下了点小小回礼。 各位,再见吧。 右手往额角一碰,做了个敬礼姿势,他转身回头,飘然离去。 我不在意你是否堕落,我只在意你是否崛起。 ——亚伯拉罕.林肯 第四卷 狼人杀 第51章 闹剧 孩子害怕黑暗, 情有可原,真正可悲的是,成人害怕光明。 ——柏拉图 “据知情人士透露,素有‘警界神探’之称的前特别行为分析组组长孟衍,隐退原因并非如外界传闻那样是心理出现问题,需要疗养。而是在他最后一起案件中出现渎职行为,不得不引咎辞职。” “孟衍的背景也非常值得令人深思, 据闻其为某大财团继承人,身价无以估量。那么,拥有巨额财富的他, 为什么会放弃家族产业,而投入到又苦又累还时常担负生命危险的警界呢?本报尝试联系孟氏财团,至今未有回应。” 铺天盖地的信息形成一种轰炸,将“孟衍”这个名字推到了风口浪尖。 各大报纸和网络媒体争相报道, 昔日警界神探竟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所谓“破案如神”原来全是暗箱操作? 顶级豪门空虚生活背后新的消遣方式, 警察与罪犯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多年“神探”人设的建立,原来竟是有这样的内幕? 一个个耸人听闻的标题,简直堪比年度大戏。原本英雄式的人物,如今人们提起, 更多的是他的身份背景。那些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案件,现在人们提起的兴趣更浓,但嘴里说的话却成了: “嗯果然不愧是有钱人,请的编剧就是好莱坞编剧也不及, 不仅脑洞大开,还逻辑严明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丝毫错处,不看到结果欲罢不能。” “我就说嘛,一个人怎么可能神到那种程度,想来其中是有几分真实的,再一包装就到神化地步了。” 有记者去孟氏财团的总部大楼蹲点,想要突击采访孟氏现任董事长孟烟女士,或者存着希望看能不能碰到舆论中心的当事人孟衍——可惜这些人往往还没靠近大门,便被穿着制服的保安礼貌地请开。 一名女记者想要赖着不走,还用自己身体往保安身上靠,打算人家一动手就喊非礼。结果人一米九的帅小伙还真没对她硬来,妥协地双手背在身后,退了两步。不等女记者得意,帅小伙身后走出位一米八的帅妞,大波浪长发,胸前巨无霸不挺都比女记者大。 帅妞也没动粗,只伸出纤纤玉指勾了下女记者的下巴,媚眼如丝地说了句: “粉擦太多,质量也不好,看,都掉粉了。” 女记者捂着下巴,一脸受辱模样,话筒掉了也不捡就那样跑走了。 记者走了,又有一些穿着各异的人来到大楼前,他们的神态比那些记者要激动得多。 “交出孟衍,严惩刽子手!” “把孟衍交出来,如果不是他,我儿子就不会死,他算什么人民警察。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爱怎么玩都可以,但也不能拿别人的命不当回事,把人命当儿戏啊。” “今天一定要讨回个公道,有钱又怎么了?有钱就可以草菅人命吗?!有钱就可以一手遮天吗?!有钱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吗?!” 除了骂的还有哭的,并不是装模作样的嚎哭,而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哭到站不起来而要旁人扶着才能走路。 孟氏的总部本就在繁华区,这么一闹附近的行人已经聚集很多,远远地站着指指点点。孟氏财团对普通人来说,是庞然大物,孟氏继承人更是远在天边的人物,现在突然与“杀人犯”“刽子手”等字眼联系在一起,那是相当触动广大人民群众敏感的神经了。 他们在这里又哭又闹,围观群众虽然越聚越多,传出窃窃私语声,却没有人将孟氏的名字挂在嘴边大声讨论——对这样的庞然大物敬畏从而害怕祸从口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这些年来孟氏的口碑也非常不错。从集团到管理者,并没有什么明显让人诟病的地方。 而此时,孟氏也任由这些人在大门口声讨自家Boss之一,之前赶走记者的保安这个时候全都没有出面。 甚至,那名波霸长发帅妞看不过眼想要出来制止,也被别人拦住了。 “就任由他们这样污蔑组长!”长发帅妞非常气愤,狭长的丹凤眼一挑,不见嗔怒,更像撒娇。 拦她的高个帅小伙眼皮都没抬一下,“孟家会处理。”说着淡淡瞥了眼女人,“你不要添乱。” 长发帅妞眉毛挑得简直要飞出去,见人家说完话后便看都不再看她一眼,独自生了会儿闷气,也只得作罢。 此时在孟氏总部大楼,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 穿着职业套裙的孟烟神色冷定,眼中隐隐带有凌厉之色。她站在落地玻璃窗前,俯瞰自家楼下车水马龙,人小如蚁的景况,神色淡然,默然不语。 对于那些人的闹剧,她视线淡淡扫过,没有停顿,也没有刻意不看——就那么自然地一扫而过,跟看到楼下那些车,那些树一样眼神不起丝毫波澜。 在她身后,还是一身西装却能明显看到胸口肌肉鼓出的管家,神态恭敬,视线落在前面站着的人身上暗沉隐忍。他稍稍踏前一步,微微躬身恭敬说道: “董事长,要不要我叫人来把他们清理了?省得他们吵到董事长办公。” 孟烟站着没动,淡淡道:“不必。” 安东尼微微皱了下眉,“可就这样放任他们在门口闹,不是有损孟氏形象吗?更会让有心人从中做文章,败坏集团和孟的声誉,说我们心虚所以才会不出面反驳,放任他们闹事。” 孟烟:“认识能因外力轻易改变的人,他们的好感,不要也罢;至于声誉,只要孟氏不倒,谁能动摇?” 最后一句话声音尤其轻淡,却让人有种大树面对蚍蜉不自量力的撼动时,那种云淡风轻在里头。 安东尼顿了顿,腰再躬下一点,试探着问:“那孟那里?” 孟烟神色未变,只说了一句: “交给他。” —— 时间回到一周前。 凶手被抓回去后,因为他本身的精神状态,并不适合常规的审讯。而从他屋子里搜出来的那些人体残骸,包括后来从下水道里面捡出来的碎末残渣,粗略估计受害者人数在十人以上。 所有受害者里,能够确认身份的,一个是被救下来的林湘湘,一个则是身体被强酸融解解只剩半个脑袋的谢牧。 给生者予以尊重,给死者予以真相。 那些被凶手杀掉的人,或许微不足道,或许甚至连生死都没人关心,他们生前或许得不到尊重,但至少死后,可以得到真相。 史柯自打把凶手抓住后,脸色便一直没有缓过来,不知是看到那间屋里的景象心生不适,还是压着什么事。尤其后来知道,这名多重人格的杀人犯,背后居然还有人操控,庄笙再次落入罪犯手里险些精神崩溃。 而他们调动几乎整个市的警力,居然还让那个魔鬼一样的男人跑了…… “史队,我们把那片区域搜遍了,没有找到人。”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史柯的脸色不免又黑沉了一些。 “那些人呢?”他没有指名道姓的问,但显然对方知道他说的是谁,顿了顿,语气有几分疑惑地回答道: “他们没和我们接触,在那人消失后,他们就走了,连照面都没打一个。”停了下,迟疑地问道,“史柯,国际刑警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丹藤市,我们是不是需要查一下?” 史柯沉默片刻,摇头拒绝,“不用,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来?”或许说,知道是谁把这些人召集到丹藤市的。电话里对面的人还想再多问些什么,史柯随便应了两句便挂断了。 “许解。”电话刚放下,史柯头也不抬的招了招手,正忙得不可开交的许解屁颠屁颠跑过来。 “史队,什么事?” 史柯看他这活蹦乱跳的样子,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小子因为他之前特批回去休息,反而逃过一劫,队里大多数人面如菜色时,就他每顿还能胡吃海塞看着特别招人恨。 忍了忍,史柯没一巴掌糊过去,只是问:“庄博士怎么样了?” 许解听到这个问题,耳朵可见地耷拉下去,“他被注射太多神经性药剂,需要在医院观察三天才能出院。我上午去了一趟,没见着人,被、被孟组长赶出来了。” 史柯听完后眉头不皱了,但脸色非常沉郁。他拧眉思索好一会儿,许解站在旁边不敢打扰,身后响起队员们压低了嗓音的窃窃私语。 “庄博士他不要紧吧?” “不知道,听说很严重的,救出来时人都昏迷了。” “哎,你说这庄博士是不是犯太岁啊,这才来我们局多长时间,已经是第几回了?” “也不能这么说,这次要不是他以身犯险去见幕后者,我们根本就不会知道背后还有这么一号人。你想想看,藏在幕后以杀人为乐的犯罪分子多可怕,那都不是简单的犯罪分子,那简直是恐怖分子了。” …… 史柯猛然抬起头,许解被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史长,怎么了?” 史柯也不说话,无声看了他一眼,让许解更加摸不着头脸。动作飞快地抓起扔椅子上的外套,史柯大步朝外走去。 “史队,去哪里?” “医院。” 第52章 往事 静谧的墓地, 因为昨晚下这雨,散发着泥土的芳香。 不是扫墓时节,所以整个墓园都很安静,看不到任何人——只除了其中一个,碑前放着一束白色菊花。整个人都瘦了一圈的庄笙静静站立在墓碑前,望着照片上帅气男人的笑脸,抿唇沉默着, 眼底浮现淡淡思念。 孟衍站在庄笙旁边,眼中隐含担忧,他替庄笙拢了拢披在肩膀上的大衣, 将人顺势往自己身边揽过来一点。 “笙笙,你身体还没完全康复,不要站太久。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可以再来看庄叔叔。” 庄笙看着那张照片, 视线没有挪动一下,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孟衍说话。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 开口说道: “这么多年没来看过爸爸,我其实已经有些记不得他的模样了,是不是很不孝啊?”他的声音很轻,并没有什么不好的情绪在里面, 似乎只是单纯的感慨。 孟衍眉头微拧,握在庄笙肩膀上的手稍稍加重了力道。 “笙笙,你不要这样想,当年你年纪还小——何况, 有些事情,忘记比记住更好,相信庄叔叔也是这么想的。” “可我记得啊。”轻轻的声音仿佛从嗓子里飘出来,听得孟衍微顿,眉毛微微拧起。 “你知道的,我从小记忆就很好,妈妈离开我记得,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也都记得——我只是,有些不太能想起爸爸的样子了。”庄笙说着仿佛怕冷似的缩了缩肩膀,孟衍直接将他搂进自己怀里,眼里的心疼浓得化不开。 怎么可能记得,怎么可以记得呢? 最后所看到的,那样惨烈的画面,如何能够成为一个敬爱崇拜自己父亲的孩子,被定格在记忆深处的那一刻呢? 如果真有能擦掉记忆的橡皮擦,孟衍最想擦去的,便是庄笙年幼时所经历的那段过往。 那孩子后来被他抱回孟家后,虽然不哭不闹,却也显得太安静了些。他醒着的时候,不会跟人提自己父亲,可每当晚上睡着后,总会深陷恶梦,哭着喊“爸爸”,还怎么都叫不醒。 孟衍抱着他睡了一个多月,开始时小庄笙也是抗拒他的,所以他只敢在孩子睡着后才将他抱进怀里。这个时候,已经睡熟的小庄笙便会下意识往他怀里钻,嘴里呢喃着“爸爸”两个字。 他抱着小庄笙,在这孩子发恶梦哭喊时一遍一遍安抚,几乎用尽他所有的温情和耐心,却一点不嫌烦,直到那个孩子能重新安详睡去。 还有,妈妈离开时? 笙笙的母亲在他两岁时抛下父子两人,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真爱,去国远去。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只言片语给自己的儿子。在庄父死后,孟家联系到这个女人,告诉她庄父殉职的消息,女人在沉默三秒后,只说了一句话: “像那样的男人,果然活不长久。” 说完便挂掉电话,对自己生下的儿子连问都没问一句,仿佛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生过一个孩子似的。 孟家之后再也没找过这个女人,孟衍也从来没告诉过庄笙关于他妈妈的事情。 不过,他本来以为庄笙早就忘掉了那个女人。没想到,庄笙让那个两岁不到的自己,一直住在自己心底,而那些本该腐烂化灰记忆画面,则被他妥善地安放在某个角落。 不刻意翻看,却也永难忘记。 —— 医院里,史柯扑了个空,他掏出手机打孟衍与庄笙的电话,谁的都没人接。史柯急得头上冒汗——他本来没这么急的,只是来医院看望下庄笙,顺便向孟衍询问些东西。 可在来的路上接到许解从局里打来的电话,那小子急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被他骂了好几下才终于磕磕巴巴把事情说明白,然后史柯也跟着急了起来。 现在最紧要的事情,是联系到孟衍,可他电话都快打爆了还没人接,气得史柯想摔手机。就在史柯急得热锅蚂蚁一样团团转,恨不能发布个全城通缉找人时,那两个自己回来了。 “孟二哥——”史柯激动地吼了一嗓子,顿时整个医院门口的人全朝他望了过来。 孟衍横过来一个眼神,打断史柯接下去要说的话。他弯腰将车里的庄笙扶出来,给他披好衣服,低头柔声说道:“笙笙,你先自己上去,我一会儿就来好不好?” 庄笙不大有精神的样子,看起来有几分木木的,闻言点了点头。他一抬头,看到前面站着个目光灼灼的史柯,愣了下,和他打了个招呼。 史柯张嘴想说什么,被孟衍用眼色阻止。 等到庄笙进入医院,身影再看不到,孟衍才收回视线淡淡扫了眼旁边站立不安的史柯,神情看起来有几分嫌弃。 “什么事,说吧。” 莫名被嫌弃的史柯感到委屈,但一想到自己要说的事情,那点子委屈便不翼而飞了。他正了正神色,严肃地看着孟衍,一字一字说道: “孟二哥,有人发出消息,说我们抓错了人。” 孟衍脚步一顿,斜睨他一眼,“抓错人?” 史柯神色严肃地点点头,“是,消息直接发在几大论坛,说我们警方办案无能,找不到真正的凶手,只会抓无辜者做替罪羔羊。现在网上闹成一片,很多记者已经跑到警局前蹲守。” “嗯,知道了。” 史柯等了等,见孟衍说完那句话便再无后话,一副准备上楼陪病人的架势,他不禁有点懵。 “那什么,孟二哥,你不说点什么吗?” 孟衍脚步一顿,回头看他一眼,应他所求果然“说了点什么”。 “不要让这些事情,打扰到笙笙休息。” 望着孟衍绝然离去的背影,被丢在原地的史柯身形看来有些凄凉。 孟衍走进病房时,坐在床边的庄笙抬头望过来——药物对他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失,庄笙现在看起来要比平时迟钝的多,还变得像小时候那样一生病不舒服就不自觉地有些粘人。当然粘的对象,仅限孟衍。 “怎么了,为什么不睡觉,哪里不舒服吗?”孟衍大踏步走过去,用手背贴着庄笙的额头试了试温度,并没有觉得烫。 庄笙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轻轻摇摇头,然后脱掉鞋子慢慢爬到床上去。等到孟衍以为他要睡觉时,庄笙却睁大着眼睛,突然轻声问了句: “人逃走了是吗?” 孟衍给他盖被子的手一顿,抬眼对上他睁开显得过于平静的黑亮眸子。 “是,让他给跑了。”孟衍继续给他把被子掖好,用一副平常语气说着,“因为笙笙你放的追踪器,他们发现了他的行踪,追了一天一夜,结果还是没追到。” 庄笙闻言露出稍微失落的表情,有些遗憾地轻叹:“要是我当时能自己追上去就好了。” 孟衍动作微顿,他抬起庄笙的下巴望进那双隐含愧责的眼睛,专注而认真,“笙笙,你很好,现在你要学会的是,什么叫‘分担’。” 庄笙眨巴了两下眼睛,下巴被那样捏着让他感觉有些不自在,但忍着没动,只小声辩解了一句:“我懂得分担啊。” “你是为别人‘分担’,现在,我要你学会的是,让我来替你‘分担’。” 孟衍的声音低沉,盯着庄笙的视线慢慢变幽深起来,头也越来越低。 庄笙垂下眼眸,不敢去看此时孟衍的眼睛。 不忍心将人逼得太过,又或者是怕继续下去会控制不住内心那股越来越躁动的欲望。孟衍抬起身体,揉了揉庄笙的头发,解释道:“以前抓不住他,是因为他行踪难觅,连面都没在人前露过。这次他露了面,日子不会再跟以前那样好过了,而这是你的功劳。”点了点庄笙鼻子,带着几分调侃意味含笑说道: “快睡吧,你尽快把身体养好,抓坏蛋的事情亲自来做,好不好?” 庄笙在他温柔浅笑的语调中,眼皮越来越重,本来记着还有什么事情要问的,可是怎么都想不起来了。最后在意识完全陷入黑暗中前,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为什么这个人不亲他了呢?从他睡醒过后,一次都没有亲过。难道当时的亲吻是他神智不清时产生的幻觉? 直到确定眼前的人彻底睡去,病房中响起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一个带着温暖气息的亲吻,轻轻落在那张熟睡了的容颜上,眉间,唇角。 —— 孟宅。 夜深人静,整个宅子的灯都已经熄灭,惟有吧台的两盏壁灯还亮着。 孟烟穿睡衣坐在沙发里,或许是有了夜色的掩饰,她整个人的姿态放得有些松,不像白天那样给人一种强悍到无坚不摧的感觉。 酒杯里的液体一点点减少,那双向来清冷的眼睛看来有些迷离。她坐在沙发里的姿态很随意,一边喝酒,一边漫不经心地望着看窗外的夜色。 一件加厚外套无声无息落在肩头,孟烟没有没有抬头去看,这种时候能出现在家里的人,靠她这么近的人只有一个。 孟烟没有说话,只拿酒杯示意,让对方坐下来陪自己喝点。 高大的男人站在孟烟身后,投下的阴影能将娇小的女人完全遮住。他没有听孟烟的坐下来陪他一起喝,而是把喝去小半的红酒瓶子拿走,在原来的位置放上一杯白开水。 “董事长,喝完这杯再喝点水,就去休息了吧。” 孟烟向来是个非常能克制自己的人,所以酒被拿走了她并没有生气,依旧望着窗外。背对光线所以看不清脸上表情,声音比起白天来多了分低沉,但依然是平静的。 “安东尼,你来贴身保护我多久了?” 身后男人的回答恭敬而温和,“回董事长,三年。” 孟烟仿佛叹息一声,“才三年啊,有时候真是觉得,时间特别漫长,有时候又过得特别快。”轻轻晃了晃酒杯,举起来喝了口,无声地叹了口气。 “董事长,是想起前董事长和夫人了?”男人顿了顿,小心措词,克制而恭谨地问道。 孟烟似乎没在意他的语气,视线望着窗外一直没有收回,依旧是漫不经心带着几分清冷的声音。 “自从母亲去逝后,父亲一直郁郁寡欢。我知道,或许即便没有那件事情发生,父亲可能也撑不了几年。与其说他身体垮掉病逝,不若说他是为了追随母亲而去——当年,有没有那件事情,父亲母亲的命运已经注定不可更改。只是,可怜了那个孩子。” “董事长是指那个叫庄笙的孩子?” 孟烟明显叹了口气,将喝完的酒杯往旁边一放,立马伸过来一只手将杯子接住。 “那时父亲刚将孟家从I国迁回,国内根基未稳,被人钻了空子再所难免。只是我们那个时候都没有想到,对方竟会向我姐弟二人下手,如果不是庄叔营救及时,现在也没有什么孟氏了。”孟烟说到这里停下,眼中终显一点黯然。站在身后的男人什么都没说,将那杯还未凉掉的温水递过去。 孟烟接过水抿了两口,把杯子拿开,男人默默接过放回到桌上。 “安东尼,你跟孟衍交过手吧,谁的身手更好一点?” 突然听到这个问题,男人愣了下,反应过来后似乎纠结了下,最后一咬牙豁出去般道:“平时差不多,但若孟认真起来,我可能打不过他。”说完后似乎怕对方以为自己水平不好,马上又接着补充了句: “我的身手可以列入国际一流水平,在顶级雇佣兵排行榜上,从来没有跌出过第十位。” 孟烟听后轻声笑了下,那笑声像羽毛般搔在男人心尖,耳朵动了动,耳朵尖红了起来。 “你们小时候基本见面就打架,没想到长大后多年不见,竟然还跟小时候一样吗。”这一句话勾起两人太多回忆,孟烟脸上的笑容很快淡下去,“孟衍小时候虽然极其聪明,可并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他的身手有一半是跟庄叔学的。那时庄叔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学破案,他当时是可有可无的态度。不久后,庄叔牺牲,孟衍抱着全身是血的庄笙回到孟家,看到我问了一个问题——” 孟烟抬头望向窗外,那一刻脸上终于浮现淡淡感伤。 “他问我,怎样才能免于自己在意的人受伤害。我告诉他,你可以让自己变得强大,然后把那些可能会危害到在意人的人都抓起来。 “我没有想到,当年那个看似儿戏的决定,他竟然坚持了这么多年,并且似乎还想要继续坚持下去。更没想到的是,他仿佛天生吃这碗饭的,对罪犯的了解就像对他自己一样——我有时候,是真的担心他会模糊了那条界线。” 安东尼看着今晚话仿佛格外多的女子,神色复杂难明。他顿了顿,略有些生疏地安慰道:“没有缰绳的野马,奔路的方向不受控制;但若给马套上缰绳,它未来的路,就掌握在那个握缰绳的人手里。孟他现在,已经不是野马了。” 孟烟闻言,眉头皱了下、皱,安东尼心里咯噔一下,正要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说错了,就听到孟烟叹息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只希望不管他奔跑的方向是哪边,只要别走得让别人走不下去就好。” 第53章 诛心 就在史柯为“抓错凶手”的闹剧而头痛时, 又一个消息从天而降,舆论哗然。 孟衍当年退隐,不是他档案上写明的,受到心理创伤需要治疗从而退出一线工作——而是,他在一起营救人质案件中,亲手杀害了其中七名人质。 这次的报料,比说警方抓错人更加劲爆, 并且有图有真相。 放出来的照片,先是一栋被炸飞,烈火熊熊的建筑物;第二张则是火灭后, 从烧成灰烬的废墟里抬出一具具枯炭般的尸体;最后一张,却是孟衍一身笔挺西装,面无表情地目视前方——而他手里,则握着一个遥控器样的东西。 从照片的背景来看, 孟衍当时站的地方,应该就在那栋爆炸建筑物的附近。 网上诡异地沉寂了一秒, 接着评论以井喷式爆发。 “那不是6.11事件?前面两张照片当时新闻上就有,最后那张照片是谁?那个男人拿着的不会是遥控器吧,难道是凶手?” “楼上别胡说,当年那件事根本就没有抓到凶手, 警方说是恐怖分子所为,这些来一直在追索,希望能抓到当时引发那起爆炸的凶手。” “你们别瞎猜了,照片上的男人可能只是Cosplay, 别人家拿个砖头样的东西就当引爆器了好不好?一个个那么会异想天开,怎么不去当编剧啊?” “楼上留言诡异,是真嘲讽还是真开脱,颇令人费解啊。” …… 种种言论,最后汇成一句话: 别只放三张图,有本事上能把人钉死的实锤啊。 报料者不负众望,果然在评论最激烈之时,又一个重磅炸弹放出——那是一段视频,有图像有声音的那种。虽然画面不甚清晰,可还是能轻易辨认出,视频里的男人,就是第三张照片里的男人。 “孟大组长,那两栋房子里的人命,可就交到你手里了啊。你要想清楚,按还是不按;按的话,又按哪一个好呢?” 话音刚落,画面转变,屏幕上分成两幅画面,分别是两个布置一样的房间。不同的是,其中一个房间是十几个孩子,全都四五岁的样子,有的似乎在睡觉,有的害怕的在哭泣;另外一个房间是七名成年人,有男有女,他们或坐或立,脸上满是焦躁和恐慌的表情。 “你有10秒钟时间思考,嗯,现在只有7秒了。别急呀,我一点没有催促你的意思。” 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视频里除了孟衍之外没有第二个人,但观众能清楚听到另外那个人的声音——声音虽然作过处理,但语调听着格外欢快。 而从视频一开始,孟衍却没有说半个字,如果不是下面进度条在走,简单要让人以为这是张照片。 倒计时数到“5”时,孟衍开口说话了,声音听起来很平常,没有丝毫紧张在里面。 “不用数了,我想好了。” 他一边说,一边按下遥控器绿色的按钮。 画面再次一转,先前七名成人的房间被热浪冲击,屋顶掀飞,瞬间陷入一片火海。 单看照片的冲击远没有现场直播来得大,虽然那也只是瞬间,可隔着屏幕似乎都感受到了那股扑面而来的巨浪——不仅能焚烧一切,威力大到甚至可以直接将人炸成碎片。 网上大部分观众沉默了。而不知道这是当年6.11事件实播的人,还打出字来感叹: “哇塞,这是什么电影特效,简直堪比好莱坞。” 画面最后定格在男人嘴唇抿成条直线,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上。 还有一段不知是幸灾乐祸还是感慨的话。 “哎呀呀,你动作这么快做什么,兴许最后一秒我改主意了呢。七条人命呐,在孟大组长这里居然连10秒种的思考犹豫都不值得——”语气陡然一转,兴奋地抬高尾音,“果然是做大事的人,我喜欢。” 视频到此结束,和前面的报料不同,这次除了放上视频,报料者没有附带任何文字说明。 显然这名报料者很了解网民们的特性,也非常相信他们的能力和决心——强大的脑补能力,和伸张正义的决心。 6.11事件的相关细节很快被扒出来,照片上男人的身份也随之扒出。得知他是特别行为分析组组长,网上一些人对着他的照片花痴,一些则更加言论刻薄起来。 稍微理智一点的还能保持基本怀疑。 “只听到声音的那个人是谁?莫非是当年爆炸案真正的幕后黑手?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10秒钟选择,是跟那个孟组长达成什么交易了吗?” “所以说爆炸是那个姓孟的男人引爆的?是幕后黑手逼他选择炸两个房间其中的一个吗?” 以上言论只占极少部分,绝大多数已经激愤难言,一副恨不能去刨人祖坟的架势了。 “我操,这也太特么丧心病狂了点,眼睛都不眨下,直接爆掉七条人命。” “这人是警察吧,有没有脑子,别人叫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那让他去死他去不去啊?居然真的听话地按下遥控器了,七条人命,眼睛都没眨一下。” “这样冷血的人怎么配做警察,天呐,6.11事件的真正凶手原来在警方,怪不得当年没有公报任何细节,被问到也只模糊过去。” “杀人偿命,难道因为他是警察就不用给受害者偿命了吗?这样的杀人凶手,竟然还让他好好地多活了两年,真是令人震惊。” …… 网上的言辞越来越激烈,连之前真假凶手的争辩都被抛到一边——后来传出那个多重人格凶手是孟衍抓到的,替罪羊的说辞就更显得理直气壮起来,对孟衍的攻击也更厉害了。 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的矛头都对准孟衍。 许解守着电脑跟进一个通宵,犹对事件发展始料不及,除了震惊茫然外,他找不出其他更适合的表情。 6.11事件许解是看过案卷的。 前年的时候,有歹徒劫持一辆幼儿园校车,他们把司机和老师赶下车,带着车上的十五名儿童一起失踪。 随后这十五名孩童的家长一一接到电话,让他们拿自己来换孩子,如果报警的话,就让他们见不到自己孩子。 当时有五个孩子家长报了警,另外十个孩子家长按电话所说到了指定地点。他们在那里没有看到自己孩子,只有一辆车,并十只注射器。这些家长被告知,如果想见孩子,就自己打一针,然后乖乖上车去。 最后有七名家长按歹徒说的做了。 值得一提的是,十个孩子家长去了十五名,有五对夫妻。最后决定上车的,分别是两对夫妻中的一名丈夫和一名妻子。 歹徒将七名家长和十五名儿童分别关在两栋房子里,并在里面装了足够炸飞屋子的炸药。警方找到歹徒关押人质的地点时,当场有两名警察被炸伤,其中一名送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原来歹徒还在屋子周围埋了炸药,把屋子弄成雷区。营救人员误踩炸伤自己还是小事,如果不小心引起连爆,两栋屋子都会被炸翻天。 警方无法,只得跟歹徒谈判。 传到网上的视线只有很小一部分,许解看过完整视频。 ——事件结束后,警方收到一封信,里面正是当时录制的完整视频。 当连通电话时,一个经过特殊处理的声音在所有人耳边响起。许解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仿佛孩子找到玩伴玩游戏时的欢快语调。 “既然人生这么无聊,不如我们来玩游戏吧。” “游戏的名字叫作——扫呀扫呀扫地雷。” 对于怎么玩这个游戏,歹徒给出两条选择。 第一条选择,让十名警员进雷区排雷,只要顺利走到两栋建筑前,就算营救人质成功; 第二条选择,给出一些信息让警方分析哪里有地雷,两栋建筑分别关着哪些人质,结构是怎样的,炸弹装在哪些地方等等。分析完之后,再作出选择——炸哪一栋的选择。 当然也可以不选,那样歹徒会自己按下引爆器,将两栋屋子全部炸飞天。 单看两条选择,好像只能选第一条,毕竟那最有可能解救所有人质。而第二条不仅不救人,还要让他们自己动手炸掉其中一栋,怎么看都像是疯子才会做出的事情。 可惜,那人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他劫持孩子,不为得到任何金钱物质方面的赎金,就单只是为了好玩高兴。 当时孟衍是特别行为分析组组长,也是那次营救行动的指挥,他几乎没有怎么考虑的选择了第二条。 两条路,歹徒给出的时间都只有十分钟。当孟衍拿起遥控器时,歹徒很热情地告诉他,可以多给十秒钟考虑。 孟衍没有多做理会,直接按下按钮,有大人的那栋房子被炸飞掉,孩子们被平安营救出来。 事后孟衍给上级交待的只有一句话: “那两个都不是他真正想玩的游戏,他真实的意图,是引诱我们做出错误选择,把包括营救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全都埋葬在那片雷区。” 炸弹专家对现场进行过分析,发现即便是专业人员也无法在十分钟内排除屋外那些炸弹。而一旦不小心引爆其中一枚,两栋建筑都会被涉及,届时不说那十名排雷人员,至少屋子里的所有人都不能幸免。 而如果引爆的是关孩子的那栋屋子,依然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现场化为一片火海。 也就是说,在当时那种情形下,孟衍做出的是风险最小的那个选择。 然而,事情已成定局,分析却只是分析。 万一有人能成功排雷,在不触发任何地雷的情况下将所有人质救出来呢? 万一凶手只是吓唬他们,就算到最后一秒不做选择,也不会真的按下两个按钮呢? 上面有种种疑问的不在少数,对孟衍的处理也分成两个极端,闹得很大。如果不是顾忌到孟衍背后的身份,他最后或许就不是以休养为名离职那么简单。 毕竟,因为他那轻轻一摁,被炸死七个人是既定事实。 而如果他不这样做,到底是会造成更大损害,还是有可能什么都不会发生——这个“如果”,只能永远存在于人们的推测和臆想当中。 信他的人,对他感恩戴德; 不信他的,认为他罪恶难消。 —— 网上的浪潮越演越烈,如果不是因为现实中实在找不到人,恐怕那些激动的人民群众早守在孟衍出没的地方向他投臭鸡蛋了。 孟衍的背景也被扒了出来,甚至连孟家回国前在国外有黑暗背景的底子都让人掀了。这下攻击孟衍的人更有理由,说他有“家学渊源”。而一些早对孟氏财团虎视眈眈的人,也瞅准机会,背地里使了不少手段。 当年6.11事件详细过程被扒出,除了孟衍这个“罪魁祸首”收到最多咒骂外,还有其他一些案件相关人也受到谩骂。 比如当年一起参与营救的警员,为什么没有选择第一条,主动站出来去排雷呢?因为自己怕死,所以任由孟衍最后炸掉其中一栋建筑,导致七人死亡。 甚至有人留言:怕死还当什么警察啊。 而类似言论不在少数。 再比如,当年的受害者,那些孩子的家长。 没有报警并上了歹徒车子的那几名家长死了,虽然他们的孩子平安救了回来;而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或者到了指定地点后没上车的家长,不仅自己活着,他们的孩子也没事。 前一种,有人赞他们大义,深爱自己的孩子;也有人骂他们愚蠢,做事没有脑子,死了也是白死。 尤其那两对夫妻中的一个丈夫和一个妻子。丈夫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而选择自己上车,而那名妻子却是因为丈夫临阵退缩只得自己上。出事后,做妻子的悔恨当时自己没有坚持,丈夫是为她和女儿死的;那个丈夫也在哭,边哭边骂孟衍害得他家破人亡。 而对于后一种家长,有人骂他们冷血,亲身骨肉也不去救;有人说他们运气好,幸亏没冲动行事,不然去了也是白死。 在各种言论甚嚣尘上时,庄笙在住院第二天便被接出医院,直接送到孟宅休养,几乎不接触任何外人。 以孟宅的安保等级,别说几个媒体记者,等闲混道上的人只怕刚露个头就把打趴下了。 庄笙发现不对劲还是因为孟家大姐每天在家陪他的时间减少了。有时候刚给他做着点心,管家先生接了个电话到厨房请示。孟家大姐没有停下手中活计,把最后一盘点心放进烤箱,洗干净手,接过管家递来的毛巾斯斯文文地擦干净,然后用平时跟庄笙聊天的随意语气说道: “笙笙,你自己吃啊,大姐出去一趟。” 等到晚上回来时,还不忘路上给庄笙带他爱吃的灌汤包。 庄笙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沉默思考半晌,最后打开平板电脑上网查看——孟衍没有收走他的电子设备,只是庄笙本身不太爱用这些东西,休养期间便一直没打开过。 上网浏览几分钟,庄笙便一切都知道了。 他对着平板电脑,沉默了很久。 于是第二天,当孟家大姐和孟家二哥相继离开孟宅后,庄笙这些天来第一次走出家门,来到市局——他差点没能进去,因为市局门口不仅围满各媒体记者,还有许多来讨说法的“受害者家属”。 好不容易走进去,便看到整栋刑侦大楼都处于鸡飞狗跳当中,怎一个“乱”字可形容。 “孟衍在哪儿老子怎么知道,他早就不是我们市局的人了!” “包庇杀人凶手?哦不,我们从来不包庇杀人凶手,我们只抓杀人凶手。” “你问我以前孟衍破的案子是不是警方配合他演的戏?被他抓的人还都在各大监狱关着呢,你如果也能抓到那么多罪犯,那我也愿意陪你演戏。您说是演‘飞越疯人院’呢,还是COS下名侦探柯南?” 庄笙来到一脸暴躁分分钟要摔电话的史柯面前站定,史柯唾沫横飞地又接了好几个电话才发现他。 “啊,小庄,你被放出来了?”史柯意外地喊了一声,然后“啪”地挂掉电话,长出一口气,恨恨道,“他娘的,这些人简直疯了,八百年前的事情要翻出来,芝麻大一个黑点要拿放大镜看。还特么‘为维护警方公众形象,务必亲切热情对待提意见的群众’——亲切个屁啊亲切,老子不耐烦伺候,爱谁谁吧。” 大大发泄一通,史柯才有闲情关心庄笙的来意。 “小庄,你来干什么?这个时候你最好别在外面晃,虽然事情目前还没牵扯到你,但以现在趋势来看,我觉得也是早晚问题。”说完还是忍不住咒骂了一声,“妈的,这些人如果抓罪犯要有这样的干劲,还要我们警察干什么。” 一片嘈杂中,庄笙仿佛未受任何影响,从表情到语气都平静得很,似乎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一切。他对史柯点了点头,道: “伏草在哪里?” 史柯呆了呆,愣是没想起庄笙嘴里的那个名字是谁,庄笙于是提醒道: “那名多重人格嫌犯。”想了想,似乎怕史柯还想不起来,又补充了句,“专门写悬疑探案的小说作者。” 史柯这下是想起来了,却觉得这和当下情况下不相干,不太能理解庄笙用意,不禁皱眉说道:“现在谁还有心思关心他?这家伙自被捕后一个屁都没放过,精神鉴定都做不了。当务之急是澄清孟二哥的嫌疑,不然不仅是孟二哥个人声誉有损,整个市局的威信都将荡然无存。” 庄笙垂下眼眸,还是很安静的样子,但说出的话莫名让人觉得心中一颤,有种想要信服的感觉。 “源头自此案而起,自然要从这个案子开始了结。” —— 就在网上对孟衍一片叫骂声诅咒他下地狱时,几乎是同一时间,各大媒体放出一个重磅消息。称即将直播审讯现场,并对6.11事件做全面技术性分析。 本来大家还以为这是网站搞的什么噱头,结果市局微博同步更新了一条消息,它艾特了几家网站,并配了这样一句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全民监督。 半个小时候后,直播开始。 一间干干净净只有两把椅子的房间里,身穿悠闲服的青年端正地坐着,面对镜头,表情平静而认真。 他的眼睛黑而通透,声音干净而平缓: “我是庄笙,接下来所做一切,皆代表本人立场,自负全责,可做呈堂证供。” 第54章 立场 画面中, 青年精致的脸庞略有苍白,他神情平静,衣着头发一丝不苟。虽然有好几个摄像头对着自己,动作却不见一丝不自然——或许在他眼里,那几个摄像头根本不存在。 青年抬了抬手,露出的手腕白晳而清瘦,甚至能看到上面的青筋。他向对面的人做了个请的姿势, 礼貌地说道: “伏草先生,我读过你所有的书,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庄笙接着说了几个书名。 一个低着头没有反应的男人, 或许是听到自己写的书的名字,慢慢抬起头来,露出一张满是胡须的憔悴面容。他的眼神有些呆滞,盯着庄笙的方向看了好一会儿, 然后才慢慢聚焦。 “伏草先生的书以大量真实细节取胜,能令读者身临其境。我看过伏草先生早年的著作, 虽然风格不同,但更有真情实感些。请问伏草先生,是因为什么做出如此转变的?” 男人抬头望着庄笙,直过了差不多有半分钟, 咧嘴笑了下,“你是警察吧,把我当作杀人犯,想要套我的话?” 守在视频前的有一部分伏草书迷, 本来见真人觉得与自己所想中的大神形象有差,正觉失望间,那一句反问顿时让他们激动起来。 “哇哦哦,不愧是我伏草大,就是这么犀利。” 也有路人留评: “这小警察行不行啊,看着跟大学生似的,会审案吗?别整成粉丝与作者的见面会才好。” 视频中的青年,面容毫无波动,平静地回望过去,“如果在看悬疑探案类小说中发出诸多漏洞,有机会向作者当面请教是套话的话。”他顿了顿,道,“那么,我确实是在套你的话。” 男人眼神骤然一变,上半身坐直起来,“你说有漏洞,什么漏洞,我写的小说里不可能存在那种东西!” 庄笙语气不变,“在《最后一名受害者中,第245页第二段,那个妻子留下书信用床单上吊自杀,你是这样写的:她慢慢停止挣扎,眼睛瞪得很大,嘴巴张开,垂下双手。在验尸时说‘颈下有白痕,还有几条手指抓过的印记’。”庄笙说到这里看向对面男人,认真道: “你所描写的与自缢症状不符,自缢而死的人,耳朵后呈深紫色,眼睛闭着,嘴唇张开,而手是握着的——你描述的,不是自缢,而是事先被人勒死,再伪装成上吊自杀。” 男人呆了呆,不知是想不起庄笙所说的这段描写,还是因为说不出反驳的话而无言以对。 庄笙的提问并未就此停下,他稍稍往前倾,盯着男人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道:“伏草先生,为什么你会在描写一个自缢而死的人时,所呈现出来的,却是一个先被勒死而后伪装成上吊的受害者形象呢?” 网上评论刷了满屏懵比表情,还有些人的评论是这样的: “握草,精确到第几页第几段,还有这种操作?那位小哥哥说看过伏草大大所有的书,难道还全部背下来了不成。” “有伏草大大全套书的人表示,已验证完毕,小哥哥至少记忆上没出错。” “有多年法医经验的人表示,漂亮小哥的判断完全正确,作者搞混了自缢和勒死后伪装成上吊两种死状。” “小哥哥最后那个问题,细思极恐啊。” 屏幕中,庄笙接连指出几个书中存在的漏洞问题,有些男人能回答,有些则不能。随着庄笙语速越来越快,男人额头慢慢浮现汗珠,他却没有功夫去擦,像个被老师检查作业的学生一样,紧张而又忐忑。 庄笙步步紧逼,毫不退让——这个时候,他呈现出难得的攻击性。而对面那个男人被他逼得濒临崩溃,像一头陷入困境的野兽,喘着粗气,红着双眼瞪视着庄笙。 如果不是手被铐在椅子上,他恐怕已经跳起来扑过去了。 “那又怎样,不这样写根本没人看我写的书!越血腥,越真实才有人看,因为那样刺激。可是后来,血腥都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猎奇,要看更加离奇的案件——写那些普通的凶杀案件,根本没人看!一本都卖不出去!” “那是因为你写得不好。”与男人狂躁的声音相比,庄笙始终淡定平和的嗓音,这时候听起来就像是一种赤裸裸的嘲讽——实际上庄笙只是在认真地陈述而已。 “所以你在迎合自己的读者,并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吗?” 庄笙这个问题一出,本来还有些狂躁的人肉眼可见地平静下来,他坐回自己椅子,用冷漠轻蔑的眼神看着庄笙。 “这种事情,只有那个蠢货才做得出来,你不要把我们混为一谈。” 庄笙放在膝盖的手微微握紧,他垂了垂眼眸,嘴唇轻轻抿了一下。 “虽然你不承认,但在外人看来,这都是一个人所为。” 男人勾起一抹蔑视的笑意,身体往后一靠,翘起一条腿,“你不是能看出来吗?至于那些连自诩聪明的蠢货,他们怎么看,你以为,我会在意。” 与之前躁动不安,时刻显得小心翼翼的人相比,现在这个浑身充满冷洌气息的男人,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评论中早就刷满了各种感叹,大家表示画风转变太快,完全看不懂。 “有没有哪个高手来解释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我没眨眼,为什么剧情一下变得完全看不懂了。” “哇哇哇,这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伏草大大,气场两米八!大大不要怕,正面刚,我支持你!” “之前不是说嫌犯有多重人格吗?莫不是此时此刻,我看到了活生生的多重人格?还是在我眼皮子底下转变的?顺便表白下审讯的小哥哥,感觉对面就算变成一只鬼他也能面不改色全程毫无违和感地把天聊下去。已被圈粉。” “楼上别走,圈粉加1。” “……两个都想粉,怎么办?” 庄笙不知道网上评论,他此时全副心神集中在对面那个人身上——或者准确点说,对面那个身体里的几个人格上。 “我有点不明白,既然那么看不上他,为什么还要帮他做事呢?” 男人靠着椅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你是指谁呢?你想要我承认什么呢?” 庄笙直视他的眼睛,语气淡定,“我不需要你承认什么,我想知道什么,我会自己去看。” “哦,那你看出什么来了?” 庄笙收回视线,顿了顿,淡声道:“很多,如果你非要我说的话,我可以说两点。” 男人脸上还是似笑非笑的表情,“哦,洗耳恭听。” “比如,你喜欢吃脑子和心脏,在家里出现的时候比较多,因为需要你出去狩猎的时候比较少。”庄笙说到这里停下,抬头看了对面一眼,男人脸上的笑容已经慢慢消失。“你吃着‘他们’为你打来的食材,或许是你本身不喜欢往外跑,又或者,条件不允许。” 当庄笙说完后,男人的脸色已经完全黑掉,他阴沉沉地盯着庄笙,“你以为是我想待在家里的么?一个是蠢货,两个三个还是蠢货,闯下的烂摊子根本自己收拾不了。如果没有我居中调度,这个蠢货的身体和精神早就全都已经垮了!” “是么?”庄笙神情淡淡,一副完全不为所动的样子,“但你也不是完全宅在家里吧?就我所了解到的,三个月前在‘回岸’酒吧后门失踪的女孩,就是你自己下的手吧?你吃掉的是她哪里,胸部还是大腿?” 男人听到最后一句,突然变激动起来,“那根本就是个假胸!看着很大,割开来里面全是硅胶,害我白高兴一场!” 庄笙还是一脸平静,“你吃了她几天?自己亲自狩猎回来的,味道总有些不同吧?” 男人笑了笑,看庄笙的眼神有点像看知己了,“你果然聪明,我要用的是你的身体就好了。那是我精打细选的猎物,虽然胸是假的,好在其他地方不错。”他说着伸出一根手指,笑得有几分得意,“一个礼拜,我吃了整整一个礼拜,要不是某个蠢货吵着要她的皮,我还可以再多吃几天。” 在两人对话时,屏幕上出现一组照片,视频被缩小放在下面角落。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人,笑容甜蜜,穿着职业套装,衣服都包不住某个浑圆的部位。下一张是一个透明小袋子,里面不知装着什么,在袋子上贴着的标签写着:硅胶残余。 评论再一次沉寂下来——而随着视频中两人对话继续,越到后面,留言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少。倒不是看的人少了,相反,观看人数随着时间推移,还在不断增加当中。 看着视频中那个叫庄笙的年轻人,不动声色掌控全局,让对面那人暴露得越来越多,画风连连转变,细说过往辉煌经历。其间再夹杂着一些作案现场照片,或是找到的残骸碎片等等。 之前抱着看热闹心情的众人,在看到那一张张鲜血淋淋的照片,又亲眼见证人格转变,纷纷沉寂下来,再不能用轻松的心情发表评论。 当然,有一种人的存在,是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就算是宇宙爆炸恐怕也阻止不了他们。 “太假了吧,多重人格随随便便就能转换的?两个人都在那儿演,偏有一大群傻逼信了。装有病的那人倒演得不错,审讯的小警察除了脸长得好看外,整个一面瘫。” “果然钱和权相加,产生的化学反应无穷大,连执法部门都要跪舔,但是不是太把人民群众当傻子了?” 对于这样的评论,下面的回复一般是: “傻逼,滚粗。” “楼上杆精不解释。” “人民群众表示不想被代表,谢谢。” 整整三个小时审讯,四个分人格都拎出来溜了一圈,说了一遍各自的犯罪史——有些警方有备案,许解很快能找到相关资料在网上同步发布。但有一些警方却没有记录,史柯让人记下立马派人着手调查。 之前指责警方抓错人,找替罪羊的舆论已经变了风向,说警察叔叔辛苦,说审讯的小哥哥既帅又聪明,简直新晋男神。 嫌犯被带走后,史柯进来问庄笙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再接着继续。庄笙撑着额头,脸色比进来时苍白许多,他接过史柯递来的矿泉水,仰起脖子喝了几大口,坐着缓了会儿后,摇了下头。 “不用了,马上开始吧,接下来的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史柯见他脸色确实不太好的样子,又劝了几遍,见他执意如此,只得摇着头出来了。一出门口,他赶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放在耳边说道: “孟二哥,小庄他不肯休息,他要继续。” 电话那头沉默片刻,男人低沉的嗓音响起,隐含叹息。 “那就听他的吧。” —— 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孟衍,结束通话后,整个人的气势又冷了许多,根本没人敢靠近他三尺之内。 个子高高的年轻人走过来,看了眼他的脸色,说道:“孟组,这里已经全部清理好了,剩下的人并不知道他逃去哪里。” 孟衍回头淡淡扫了一眼,十几个人抱头蹲在地上,有几个断胳膊断腿的被人扶住也照样蹲着。重要的文件资料全部找了出来,被放在一个纸箱子里。 “剩下的事交给国际刑警,你们继续盯着他可能出现的几个点。露过面的他,现在已经没办法坐飞机出境,只能在各个窝点流窜。这是他在华国的第五个藏身点,应该剩不下几个了,找到它们,清理掉。” “是。” 孟衍说完大踏步离开,边走边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安排最快的飞机返回。” 就在孟衍坐上返回丹藤市的直升机的时候,庄笙再一次出现在直播视频中,只是这一次,他是独自一人。 他先是放出一幅三维立体图——那是他昨晚连夜制作出来的,6.11事件案发点的全地形图,以及现场所有炸弹和地雷的排布。 在简单介绍6.11案件经过后,庄笙又放了一段经过剪辑的视频。比起网上放的那一段,这段虽然时间上没有增加很多,但基本上将所有重要点都剪辑了进去,而不是像网上那段样,故意截成那个样子,让人断章取义。 做完这些后,眉眼间有些疲惫的青年端正坐着,看向镜头,眼神里满是认真与坚定。 “我做这些,并没有想要所有人都相信于我,而只是不希望有人被片面的信息所误导。当你们知道所有事情经过后,如果依然要怪他,坚持他有罪——那么,我会继续为他辩护,直到你们所有人相信为止。 “我能理解那些死者家属,因为至亲之人的死亡而愤怒于世间一切。你们的指责,情有可原,却还是——有些不讲道理。当时的情况,嫌犯给出的选择其实只有两个:一个是牺牲小部分人,另一个是牺牲小部分人在内的所有人。这样的情况下,根本不会有第二个选择。 “有人说那二种情况只是猜测,实则还有可能存在第三种情况,就是嫌犯虚张声势,不会下手——这样想的人,那是因为你们没有见过真正的极恶之徒。而我见过,我知道像那样的人,心里是没有善恶标准的,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就如孟衍所知道的那样。 “孟衍是一个好人,至少从他多年来所做的事情评判,他可以称得上好人。他立过那么多功,救过那么多人,现在却因为一段旧事,一个本该有功却认为过的任务,而要遭受种种诛心言论。 “很多人说孟衍本身就反社会,所以才会在那样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按下按钮。认为当时的所谓选择只是借口,他其实早就想做些那样疯狂的事情——什么时候私心猜测,也能成为呈堂证供了吗? “我只知道,他的功有据可考,他的罪,你们谁能证明? “我承认我的言论有立场偏颇,也再次申明,只代表本人立场。你们尽可以对我所说的话进行反驳,我维护孟衍的立场,永远不会改变。” “我是庄笙,从小跟孟衍一起住了八年,他是,我最亲的人。” 第55章 同信(二更) 在庄笙直播过后, 霎时间,庄笙与孟衍两个名字上了热搜,并且有节节上升之势。几乎有一半的人将注意力转移到有关这两个人的八卦上,骂孟衍的人顿时少了很多——虽然不知为孟衍挽救声誉的举动是否成功,但光从这点来看,也算是有所收获了。 不管网上讨论如何激烈,庄笙在发表完那样的惊天之语后便回了孟宅。他本就还没有完全恢复, 这一趟耗费的精力几乎让他快要虚脱。 回到孟宅时,孟姐大姐已经在家等候。她看到庄笙时什么也没说,只将他搂进怀里抱了抱, 摸了摸他的头,便叮嘱他回房间好好休息。 庄笙几乎倒头就睡,在他睡得迷迷糊糊时,感到四肢给禁锢住无法动弹, 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热,最后他被热醒了。 眼睛还未完全睁开, 一个滚烫的吻落在眼皮上。有人与他四肢相缠,吻从眼睛一路往下,最后埋在他的脖颈,男人低沉的叹息声响起: “笙笙, 我该拿你怎么办。” 感受到此时的孟衍似乎与往常有些不同,庄笙有点被吓到,缩着不敢动。 感受到手下略显僵硬的身体,孟衍知道庄笙醒了, 他也没有放开庄笙,反而搂得更紧了些。抬起头,望进一双水润的眼眸,睫毛颤啊颤的,像被猎人圈住不安的小兽。 真的是,没办法再忍下去了。 男人眸子黑沉无比,微拧眉头,凝视着怀里的人,就像盯住此生唯一心仪的猎物,圈住了就再不放手。 “笙笙,你这样做,就没想过,有什么后果吗?” 低沉的声音听不出情绪,庄笙眨了眨眼睛,眸中浮现瞬间迷茫,然后又变成担忧。他怯怯地伸出手,抚向男人的眉头,小小声道:“衍、衍哥哥,你别生气,我既然敢那样做,就不怕有人来找我麻烦。”他抿了抿唇,声音虽然更轻了,却清晰而坚定,“就算有,我也能应付,我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庄笙了。” 孟衍心脏瞬间受到猛击,他紧紧盯着怀里这个人,想要把他揉进自己骨血,却又生怕力道稍大点弄痛他。放在腰侧的手握紧成拳,闭了闭眼睛,将激烈的心绪生生压抑下去,再睁开眼,还是那个沉稳可靠的衍哥哥。 “笙笙,你为什么这样做?”大手抚上青年微热的脸颊,温情地摩挲不去。 庄笙脸更红了,却不舍移开,只好垂下眼睛,“我、我不想看到他们骂衍哥哥。” “我不在乎。”男人的语气轻柔,眼神却睥睨冷漠,除了仅有的两人,世人于他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可我在乎。”怀里的青年抬起了头,脸红扑扑的看着那么温软,眼神却执拗得很,“你那么好,我不要任何人辱你、轻你、恶你,他们就算不敬你,不感激你,至少也不要口出恶言。” 男人的眼神亮得可怕,他盯着怀里的人,一刻也不移开,“笙笙,你既然见不得我被人人欺负,但难道不知,看到你被人骂,我也是会心疼的吗?” 怀里的青年呆了呆,似乎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男人宽厚的掌轻轻摩挲他的脸颊,一点点往下,抚至脖颈。修长的脖子显得那么脆弱,青色的血管在掌下跳动,拇指抚过喉结,要害暴露在男人掌下,青年身体微僵,却没有丝毫挣动,满眼信赖地望着男人。 “笙笙,别这样看我。”男人的大手盖住他的眼睛,声音低哑的不像样子,“我已经,快要忍不下去了。” 两人的身体挨得极近,明显感受到男人身体的变化,庄笙怔愣了下才反应过来那是什么,然后脸彻底爆红。 但他没有动,眨动睫毛,几乎是用气音在说:“那、就不要忍啊。” 卷翘的睫毛搔动掌心,也搔到心尖,男人屏住呼吸,慢慢移开手掌,眼睛瞬也不瞬地盯住青年的眼睛,“笙笙,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青年连耳朵和脖子都红了,却没有挪开视线,他抿着唇,直视男人的眼睛,轻轻点了下头。 再没有废话半个字,男人捏住青年下巴,低头吻了下去。 隐忍太久,一旦点燃,便成燎原之势。 男人撬开庄笙的唇齿,强有力的舌头伸进去,温热的口腔柔软得不可思议,也甜蜜得不可思议。让他流连忘返,一点不舍得放开。 这个吻不知持续多久,一道银丝从两人相粘的唇瓣滑落,庄笙气喘吁吁,快要呼吸不过来,忍不住呻吟出来。搂在腰间的手瞬间又收紧了些,从衣摆探进去抚摸腰间细腻的肌肤。 庄笙被吻得全身发软,意识模糊,他用手紧攥着孟衍胸口衣服,被动承受着,却没有半丝抗拒,把自己全副交付出去的依赖姿态。 最后,男人以极大的意志力生生停下。他抬起点头,凝视怀里被吻得嘴唇红肿,眼泛水光的青年,忍不住在那红肿唇瓣又亲了下。 “笙笙,你知道我想这样做,想了多久吗?” 脸上红晕刚退下些去的庄笙,一听到这句话,瞬间又是爆红。然而像解开什么封印似的孟衍还不放过他,压下来贴在他耳朵低声道: “可是我只能想想,最多在梦里解解馋,算一算,你欠了我多少?嗯?现在你给的这点,可是连利息的零头都没到了。” 在明白过来他话里含义后,庄笙说话都磕巴了,“你、你,这、这不能怪我呀。” “嗯,是不怪笙笙,怪我自己思想龌龊。但是,笙笙——”孟衍轻咬住庄笙耳朵尖,一边舔吻一边轻声说道,“你愿不愿意陪我,把我梦里梦到的,都做一遍?” 庄笙忍着强烈的羞耻点了下头。本只是调戏他开玩笑的孟衍,见他这副明明羞得全身皮肤都红起来却还是依着他点头的乖软模样,心化作一滩水,恨不能将他的骨血与自己的骨血揉在一起,一时一刻都不要分离才好。 将人紧紧搂住,下巴枕在庄笙头顶,让两人之间没有一丝缝隙。靠在他怀里的人,忽然小声问了句: “衍哥哥,你真的想很久了吗?”或许是因为这个问题太过于羞耻,他问的声音非常小,如果不是孟衍与他抱一起挨得近,可能都听不到。 反应了一下,才明白庄笙问的是之前自己说的那句话。这样害羞的庄笙让孟衍既觉新奇,又爱得不行,他在庄笙脸上吻了一下,道: “是,很久很久了。” 庄笙仰起头,眨巴着眼睛望向孟衍,“那你当初,为什么还要送我走啊?” 即便现在已经被这个人抱在怀里,想起当初那种被舍弃的心情,依然还是觉得有些委屈难过。 孟衍叹了口气,低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捧着他的脸直视眼睛道:“因为你还小,我不想因自己私心禁锢你一辈子,你还可以,有更多选择。” 庄笙的眼睛微微湿润,心里终于释然,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笑容,“那现在呢,是因为我长大了吗?” 孟衍凝视着他的眼睛好一会儿,轻叹着吻了下去,“是的,现在你长大了。” 因为你长大了,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更因为,我发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对你放手。 夜间孟衍趁着庄笙睡熟,下楼喝水时,看到坐在客厅沙发的孟家大姐。 他没有走过去坐下,孟家大姐也没有摆出一副要长谈的架势。 经过沙发区时,孟家大姐平静的声音响起。 “决定了?” 孟衍的声音同样平静,“决定了。” “这是笙笙自己的意愿?” “这是我们两人的意愿。” 客厅里安静片刻,孟家大姐用更加平静的声音说道: “我不会允许你辜负他。” “真巧,我也不会允许。” —— 在孟家大宅一片祥和宁静时,郊区的夜晚显得并不宁静。 交错的灯光与嘈杂的声音聚集在夜晚的林子,穿着制服的警员与医护人员来回忙碌,间或还有狗的叫声。 从林子里抬出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年纪较大的老警察掀开白布看了眼,本就凝重的神色又加重了几分。 一名年轻警员捏着手机走过来,看了看老警察的神色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用安慰我,我干了这行几十年,不会这点事都经不住。” 年轻警员顿了顿,犹豫地说道:“是隔壁松泉县,他们也收到过信,下午的时候找到两具尸体——就在今天晚上,又、又收到了一封。” 老警察闻言沉默良久,沉声说道: “上报市局吧。” 史柯觉得最近实在不大太平,于是对他热衷于去庙里拜菩萨的老母亲强制塞他手里的护身符,就没有拒绝。只是挂脖子上实在有些羞耻,他于是塞在了上衣的口袋里。 昨天经过庄笙那么一段直播,网上虽然还没有完全消停下去,但风向转变了许多,至少不再是全民审判的架势。也没有那么多人天天守在单位门口,每天有接不完的电话,还不能尽情怼回去。 叼着豆浆吸管的史柯走进办公区,没有惹人头痛的电话铃声,世界一片安宁,整个人都觉得神清气爽起来。 “早啊,史队。” “史队,早上好。” 来往的同事向他打招呼,不管是不是同部门,每个人脸上或多或少带着点笑容——棘手案件解决后,大家都会有这么一段放松期,心情会变好许多,史柯也不例外。 虽然是累了点,但同事之间气氛和谐,那还是非常不错的嘛,总比那些为个升职加薪而勾心斗角的要好很多。 抱着这样好心情踏入办公室的史柯,豆浆还没放下,办公桌上的电话催命般的响起。史柯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凝滞,盯着电话就像盯着什么妖魔鬼怪一样。 “看最近被这些屁事闹的,都神经过敏了,又不是电话一响就有什么命案凶案发生,或许是白局那个老头催我写报告呢。”咧开嘴笑了笑,小声嘀咕几句,史柯拿起话筒,镇定地“喂”了一声。 “喂,是市局史队吗?有个案子要跟您汇报一下。”电话那个的声音又急又快,等史柯听完,整个人的表情都是木的。 说好的能放松一下,根本是骗鬼! 手不小心一用力,豆浆杯被捏变形,没喝完的豆浆飙出来,顿时洒了大半张桌子。 一手电话一手豆浆的史柯:“……” 等庄笙来到局里时,便看到一屋子人坐在各自座位上,眼睛集中盯着某个方向,表情都有些奇异。 电话里史柯也没说清楚,庄笙还以为是自己直播的事情出了问题,现在看他们这个样子,又似乎不是。 走进去看到桌上摆着四封普通的信,庄笙用询问的眼神看向史柯。史柯抬头沧桑地看了他一眼,抬手往桌上指了指,语气有些沉重。 “小庄你来了啊,自己看看吧。” 庄笙心里“咯噔”了一下,难道是他昨天的行为被举报了? 等他走近看清那四封信上写着什么时,神情瞬间冷定下来。 我是杀手。 四封信全部是一样的内容,都只有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分别只是笔迹不同而已。 “前天的时候,三个县的派出所都接到一个白色信封,里面都只有一张写着同样几个字的信笺。当时都以为是什么人恶作剧,没有去管,但没想到隔天就发生了命案。其中松泉县在昨天傍晚,又收到一封信,还是同样的四个字。” 史柯沉声说道,神情疲惫中带着不解。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案子,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遇到。 不是发什么预告信,而是直接承认自己的凶手,然后仿佛要证明信上写的一样,跑去杀人。 两起命案,三名受害者,死法很普通,看起来像是随意而为。 两个是被刀捅死的,直击要害,没有多余一刀;一个却是被石头砸死的,那块染血的石头就被丢在附近,凶手一点掩饰凶器的想法都没有。 光从这两种作案手法来看,应该有两名凶手,一个看起来像老手,作案手法比较老练;而另一个则像是初次杀人,因为那名死者脑袋被砸了很多下,半边头都烂了。 史柯讲述案情时,让许解把传来的现场照片也放了出来。庄笙看完那些照片,然后戴上手套,拿起那几封信仔细观察。 等到史柯说完,他还没有观察完,史柯静静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出声问:“怎么样,能看出什么来?送去化验,只有一封信提取出了指纹,但在库里没有找到匹配的。” 庄笙一张一张仔细看完,检察完信笺又拿起信封看了看——信封都是一样的白色信封,信笺却有些不同,一张像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一张是普通A4纸,还有一张竟然是餐巾纸。 庄笙没有先回答史柯的问题,而是向他提问道:“你说三封信,两起命案?” “是,松泉县和衡县,现在另外一个收到信的岭北县已经加派警力,虽然不一定能阻止,能震慑到凶手让他不敢下手自然最好——至不济,也能增加作案难度,说不定一慌张就能留下什么线索。” “哎,不会又是什么多重人格作案吧?不然好好的,怎么同时出现三名罪犯,一同爱好杀人前给警局写信。”许解小声嘀咕了句,他觉得现在的罪犯真是越来越有创意了,他们警方破案如果还照老路子,思维不创新根本就跟不上时代了。别说破案,连罪犯一个小小举动都搞不清楚什么意思。 庄笙拿起送到松泉县的两封信对照着看了看。 “三个人,两名凶手。” 他的话说完,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转了过来。 “哎,三个人,两个凶手是什么意思?”史柯皱着眉头,“多重人格是不可能,三封信应该分别出自三个人之手。虽然目前只发生两起命案,但也不能据此判断,三人中只有两个是真正的凶手吧?” 庄笙把手中两封信示意给他看,“这两封信是送给松泉县的,但不是同一个所写。” 史柯点头,但眉毛依旧没有松开,“是,写信的纸和字迹都不一样,我知道是不同的人写的。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很可能这次是团伙作案,三个人互相认识,给警察写信的事都能做得出来,杀完换一个地方什么的,说不定是他们的一个乐趣。” 史柯说完后自己愣了愣,觉得能说出这样话的自己,有哪里怪怪的——难道最近遇到的变态太多,他的思维已经快要被同化了吗?居然可以说出换地杀人是种乐趣的话来。 “你有一点说对了。”在史柯发愣时,庄笙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道,“信是三个人写的,他们彼此之间就算不认识,也一定有一个共同的联系点。至于我说其中只有两名凶手,这还只是我的一个推测。” “推测,依据呢?”史柯也不是不相信庄笙,这不是什么都要讲求证据么?何况目前就算知道其中只有两个“杀手”是真的,好像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依据就是这几封信。”庄笙的声音很平静,他指着桌上那些信说道,“你说三个县几乎在同一时间收到信,两起命案的发生时间也差不多。但直到现在,岭北县还没有收到任何报警,反而松泉县又收到一封信——从用的信纸及字迹来看,与之前送去岭北县的是同一个人。”庄笙说到这里顿了顿,垂下眼眸,低声道: “如果我的推测不错,接下来,衡县与松泉县也还会收到同样的信,而真正有可能会再次发生命案的,也会是这两个县。” 庄笙的声音越来越低,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是与不是,我们都能很快知道。” 第56章 抓凶 岭北县的警察紧张了一天, 结果凶手的影子都没见着,倒是抓住好几个小偷。就在大部分人以为那封信只是恶作剧,邻县发生命案只是凑巧时,第二封信又出现了。 跟第一次一样,信是通过邮局寄来的,所以谁也不知道寄信的是什么人。打开信封,里面还是那个字: 我是杀手。 细心点的会发现不同, 写信的纸不是上次那样随便扯了张餐巾纸来替代,而是一张折叠好的A4纸;字迹也有些不同,上次的字歪歪扭扭, 餐巾纸被戳破好几个洞,而写在这张A4纸上的四个字,工整得像用尺子描出来似的。 史柯接到消息后,与庄笙一起离开市里, 一个带人去了衡县,一个带人去了岭北县。 许解与庄笙同车, 一路上,他的眼神不停瞄向驾驶座上的男人,想说什么又忍住的样子。庄笙与他一起坐在后排,正低头认真看资料, 根本没发现许解的满心疑问。 开着车的管家先生,通过后视镜看了眼屁股下仿佛有钉子的许解,很和气地开口问道:“这位警局的小兄弟,是有什么疑惑想要在下解答的吗?” 许解动作一滞, 脸上表情有点僵硬。 还“在下”?这位外国朋友,你不仅把金色的头发染黑,中文还说这么溜,是想彻底伪装成中国人吗?那怎么不把碧绿色的眼睛也遮一下。 许解在内心吐槽,面上却不敢表露分毫,非常尴尬地笑了两声,说道:“那个,就是有点好奇,怎么今天不是孟二哥来开车的。哦,我没有说你和孟二哥是司机的意思,只是平时看孟二哥那么关心庄博士,以为、以为——” 以为什么,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安东尼宽容地笑了笑,“孟有其他事情要办,所以就让我来当司机啦。”他说着,对许解眨了眨眼,稍稍压低了声音。 “小笙笙可是孟家的宝贝,半点损伤不得。不然有些人生起气来,那会是相当可怕的。” 许解面露茫然,他其实只想知道这人什么来头,和孟衍什么关系,并不想听到什么家族秘辛什么的。 之前局里的人看孟衍对庄笙的态度都觉得有些奇怪。自那天庄笙直播说出最后那句话,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与孟衍,或者说与孟家的关系——从小生活了那么久,关心一点也没什么吧? 等到了衡县,许解还是没有问出司机先生的身份。反倒是安东尼逗他说话,不仅了解到一些庄笙在局里的情况,还解了一路开车的泛闷。 等到下车时,庄笙奇怪地看了眼有些蔫了的许解,不太能理解上车时还很兴奋,一趟车坐下来就变成这副模样的脑回路。 庄笙抬头望向那位孟宅的管家,“安东尼先生,如果您有事的话,可以自己离开,不用一直跟着我的。” 安东尼笑着摇了摇头,“不,可爱的小家伙,今天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看好你。” 庄笙顿了顿,抿了下唇道:“你其实可以不用听孟衍的话,如果你觉得不好拒绝,我可以去和他说。” 安东尼是孟宅管家,被孟衍叫来保护自己,庄笙觉得有些不太好。 听了庄笙的话,安东尼脸上笑意更浓,他竖起一根手指轻轻晃了晃。 “No,小家伙,这跟孟没多大关系,主要是,董事长的命令,我不敢不听从啊。” 庄笙顿时不知该说什么了。 算了,既然是别人的好意,他就接受好了。一再拒绝的话,恐怕会伤了人的心。 庄笙不再纠结这点,全身心投入到新的案件当中。 接待庄笙一行人的是名中年警察,当他看到年纪轻轻的庄笙,以及比庄笙年纪更小的许解,还有一个外国人时,眼神闪了闪,本就不大的热情更是完全熄灭下去。 庄笙没有注意中年警察的神色,许解更是完全感受不到人家的嫌弃之意。只有安东尼这个外国人,视线在中年警察身上转了一圈,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当地邮局派人去守着了吗?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简单做过介绍后,得知衡县在他们来的路上也收到了第二封信,庄笙没有寒暄,直奔主题。 中年警察听到庄笙这样问,眉头皱了皱,眉间本就很深的折痕就更加明显了。 “衡县有两个邮局,每天那么多人来来往往,守在邮局有什么用?” 庄笙听了,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在市局讨论完后,庄笙建议这三个县专门派人将当地邮局监视起来。凶手既然是通过邮政投递把信送到警局,那么很有可能亲自去邮局寄信,警方守株待兔未尝不可。 ——可是,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按他所说的去做。 庄笙没有多说什么,在检查完那封新收到的信,又闻了闻后,要求去看看昨天的案发现场。 昨天衡县死了两个人,都是胸口被刺一刀致命。死的是一对情侣,两人晚上在外面吃完饭回来,在回家的路上被杀。 那条路并不算偏僻,两旁有路灯,八点钟之前还有不少路人。两名死者的遇害时间大概在九点左右,路的两边并没有遮挡物,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从对面走来,在挨近两名受害者时直接掏出刀来将人杀死。 他出手很快,先刺死情侣中的男性,然后在女性被吓呆没来得及跑之前,一刀将她也杀掉。从两名死者身上没有防卫性伤口这点来看,凶手老练沉着,出手迅速。得手之后,将刀往衣服里一藏,趁夜离开,即使有人看到他也不知道他刚才杀了人。 这是名真正的杀手。 庄笙在看完现场后得出结论。他与史柯通话,大概说了下自己这边的情况后,问他那里进展如何。 史柯叹了口气,“像傻逼一样满城乱晃,盯着谁都像凶手。哎,再这样下去,我觉得自己都要未老先衰了。” 庄笙没有理会他的吐槽,待史柯说完,他平静道:“你可以去邮局调查下,问问他们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身高大概在1米75到1米80之间,相貌普通,看起来比较强壮。衣服和头发都收拾得一丝不苟,脸上很干净,早上刚刮过胡子,以及是个左撇子。” 史柯听完有些懵圈,“你说的这些特征,不是会是其中一个凶手吧?” 庄笙语气没有任何波动,“是之前出现在衡县的杀手,现在应该去了岭北县。岭北县今天下午收到的信,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昨天傍晚去寄信的,或许有人看到了能留下印象。” 虽然大概知道侧写是怎么回事,可每次见到还是觉得很神奇。更多的史柯怕问了暴露智商,便捡了自己最好奇的那点提问:“你怎么判断的是左撇子?是看过尸体了吗?之前他们做过尸检也没发现这点啊。” 庄笙淡然回答,“不是尸体,是字迹。用左手写字和用右手写字,每笔的走向和力道会有所不同。” 同样看过笔迹,一点没察觉的史柯:“……” 所以在更早之前就知道,其中一个是左撇子了吗? 挂断电话之后,庄笙和许解来到衡县邮局,安东尼保镖一样一直跟在庄笙身后。衡县是个小县城,遇到庄笙这样高颜值的小哥哥都会多看几眼,更何况旁边还有个不仅颜值高血统还不一样的外国大帅哥,回头率更是百分百。 许解被那些好奇打探或纯花痴的视线盯得很不自在,不由有些埋怨地瞪了眼旁边人高马大的男人。要不是有这么个吸引视线的焦点在,他们至于查个案像明星逛街吗?这么高调,还怎么深入群众打探消息? 庄笙毫无所觉,一路走进邮局。柜台前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穿着一身绿色制服,看到庄笙一行三人进来,脸上挂上热情笑容。只是不等他开口说欢迎,庄笙拿出证件递过去,小伙子笑容一收,顿时变得严肃认真起来。 “警察同志,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庄笙问:“昨天和今天,都是你在这里值班吗?” 小伙子点头,“是,本来还有一个人,我们轮值。这两天她生病请假,所以就一直是我一个人。” “那这两天你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庄笙将对史柯说的话又说了一遍,小伙子认真听完,皱眉想了好一会儿,抱歉地看着庄笙摇了摇头。 “我应该没看到过,不然应该会有印象。” 庄笙并没露出什么失望表情,点点头,又问道:“那这样的人你有没有见过,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不到1米7,衣服看起来有些脏,像是沾了什么油。眼神不太跟人对视,整个人有些紧绷,神情看起来像是防备着什么一样——” “有有有——”庄笙还没说完,小伙子已经喊了起来,“昨天快下班的时候,我看到这样一个人站在外面的邮箱旁,手上拿着信像是要投递,却很犹豫的样子。我以为他遇到什么问题,就出去想问问他。结果他一看我走过去,飞快把信往里一塞就跑了。”小伙子说到这里顿住,望向庄笙,“您说的是这个人吗?” 庄笙与许解对视一眼,重新望向他问,“你有没有注意看他的信封,是什么样的?” 小伙子想都不用想,很肯定地道:“是个白色的信封,我看他捏在手里半天,手上汗都渗进去了。” 离开邮局前,庄笙递给小伙子一张名片,“下次再看到这个人,请打这个电话。” —— 当天没有发生任何凶杀案,不过松泉县却有了个大收获——抓到了其中一个寄信人。 那是个小混混,被当场抓到后还没怎么问,就自己全招了。说是有人跟他打赌,敢不敢捉弄下警察。小混混经不得激,又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三两句话下来便梗着脖子放了狠话。 不敢的是孙子。 “我就每隔一天给这几个县寄封信而已,因为看电视上那些大哥用餐巾纸写字感觉特别帅,所以我也想模仿下。虽然写的‘我是杀手’四个字,可我真没杀人啊。”招完之后小混混喊冤,当初放的狠话现在全部咽进肚子里,恨不得跪下来叫对面那位年老的警察“爷爷”。 “跟你打赌的是什么人?” “我、我不认识,就我们经常一群人聚在一起耍,可能你拉个人,我拉个人,也没个定数。那天也是喝了点酒,不知怎么就说到做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人觉得帅,然后就、就——”望着对面两位警察越来越冷的脸,小混混有些说不下去。 “写封信寄到警局,上面写着‘我是杀手’四个字,做这个觉得很帅?”年轻点的警察像看智障一样看着小混混,火大的冲他骂道,“我看你是脑子有坑,玩儿玩到警察身上来了,是不是外面呆太舒服,想进局子里坐坐?” 小混混被喷了满脸唾沫,坚强地忍住,没有用手去擦。他不敢反驳,只小声嘀咕道: “我现在不就在局子里坐着么?等下回出去跟人说,我也是进过局子的人了。”说到后面还隐约有些小得意。 把他嘀咕声听了个清楚的年轻警察,气得差点想跳起来揍他,被老警察拦住。那双经过岁月洗礼,看不出情绪的眼睛望过来,小混混瞬间觉得全身皮都绷紧了。 老警察却只是看了他一会儿什么都没说,收回视线看向旁边的年轻后辈。 “带他去找找那个人,虽然未必能找到,但至少也是一条线索。”顿了顿,看了小混混一眼,又补充了句,“不要摘掉手铐,就这样直接带走吧。” 等到老警察走了,小混混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不摘手铐,出去找人——这不就是游街的待遇么?坐过牢出去可以吹个牛皮,可被警察押着到处找人,那就很丢脸了啊。 小混混顿时欲哭无泪。 —— 晚上吃饭的时候,庄笙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他听了没两句,神情变得冷凝起来,一边说话一边站起往外走。安东尼在庄笙放下筷子时也跟着放下,此时见他起身,神色不变地跟上——只留许解扒饭扒到一半,半张着嘴,露出呆傻表情。 “你不要离太近,能跟着最好,不能跟也别勉强,注意自身安全。”他说着挂掉电话,回头朝许解看去。 “白天那个邮局工作人员发现疑似嫌犯的行踪,我们现在赶过去。” 一听是这么重要的线索,许解赶紧加速扒了两口饭然后放碗放下,急急忙忙起身追上去,“就我们去吗?不告诉县里的警察一声?” 庄笙一边往外走,一边回答他的问题,“还不能确定,人太多会打草惊蛇。” 还是安东尼开车,三人很快来到邮局小伙子说的地点。等到车子停下,那小伙子不知从哪个旮旯里蹿出来,指着前方黑漆漆角落里打电话的人,压低嗓音说道: “就是他,我出来吃烧烤时看到的,好像一直在打电话,我不敢离太近,怕他认出我来。”说完转向庄笙,带点不确定和隐隐的兴奋,问道: “警察同志,你们要抓的人是他吗?” 庄笙微眯起眼,那人站在墙下的阴影里,路边的灯照不到。只依稀看到个人的轮廓,微弓着背,一直在不停地说着什么。距离有点远,加上周边嘈杂的声音,也听不清说的什么。 忽然,男人爆发式地喊了一声: “我会拿钱回去的!” 男人挂掉电话,在阴影里站了一会儿才出来,暴露在灯光下似乎让他有些不自在,下意识地缩了缩。 庄笙看清男人的样子,脸上表情沉静下来。 “是他。” 许解是没看出那个男人哪里像杀人犯的样子,不过倒是跟庄笙的描述非常相像,他相信庄笙的判断。许解卷了卷袖子,一脸跃跃欲试表情地盯着那个男人,没有回头地问了句: “抓吗?” 等了半天没听到回应,许解回头看去,便见庄笙用一种略显复杂的表情看着他,安东尼则用怜爱的眼神望着他。许解莫名其妙,摸了摸头,问: “怎么了?哪里不对吗?” 庄笙看着他说道:“擒贼先擒王,捉贼要拿赃。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拿什么抓人?” 许解呆了呆,“你不是说——” 庄笙看着他的眼神也带上了一丝同情,“那只是我的推测,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签发的相关文件,就这样当街抓人,你想被查办吗?” 许解张了张嘴,半天吐不出一个字。安东尼拍拍他的肩,微笑着说了句: “做警察,也是要遵纪守法的呐。” 男人在街上游荡,目光不时盯着过往的行人看,他不去人多的地方,专挑偏僻小道走。终于,他似乎选定目标,那是个瘦小的姑娘。或许是上完晚班回家,一边走一边打着电话。 男人悄悄跟在女孩后面,慢慢来到一条无人的巷子,中间的一个路灯还坏了,所以看起来有些暗。女孩似乎有些害怕,电话已经挂了,不由加快脚步。 身后的脚步也加快,女孩顿时更加害怕,她不敢回头,只好走得更快,最后小跑了起来。快要跑出那条巷子时,忽然手被抓住,一股大力将她往后拉。 女孩顿时放声尖叫起来。 第57章 游戏(第二更) 许解揉了揉耳朵, 被高分贝伤害的耳朵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总觉得耳边一直有“翁翁”声在响。 明明个子那么小,却能发出那么尖利的声音,许解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再次有了清醒认识。 受到惊吓的姑娘被庄笙亲自送回家,并叮嘱了她以后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走夜路回家。 衡县警局的人将男人带走,杀人未遂,光是这个罪名就已经够他喝一壶的了。况且以此为引, 想要撬开男人的嘴也更容易些。 庄笙并不打算继续留下,将一些注意后续事情交待清楚后,他打算连夜赶去岭北县——毕竟怎么看, 这最后剩下的一个人才是最棘手的。 送庄笙走的还是那名中年警察,他的脸色比庄笙来时显得更加阴沉,许解已经看出这人不好打交道,于是远远躲开。 在庄笙要上车时, 中年警察终于开口说话。 “庄警官,是我有眼不识泰山, 您刚来的时候态度不好,我向您道歉。”他说完对庄笙弯腰鞠了个躬。 庄笙被他这个躬鞠得措手不及,反应慢了半拍,等他回神过来的时候, 中年警察已经鞠完躬了。庄笙抿了抿嘴唇,托住他的手臂抬起,看着那张因为不擅做这些事而显得表情有些僵硬的脸,认真说道: “李警官, 我大概能理解你的想法,你不必为此道歉。”顿了顿,庄笙声音平静地说道,“如果我确如你所想的那样,没有什么本事还要添乱,你没有必要道歉;而如果我解决了问题,证明了自己,也不需要你的道歉了。” 言外之意是,事实既然已经替我打了你的脸,就不需要多此一举的再道歉了。 这到底是安慰的话,还是讽刺的话? 中年警察望着远去的车子,陷入沉思。 —— 公园小径。 正是周末,一大早就有许多人出来散步放松。有些是老头扶着老太,有些是情侣挽着情侣的手,当然更多的,则是家长带着孩子。 一个挎着花篮的老太太,篮子里是新摘的杏花。家里有个残疾的儿子,老太太每天背着篮子出来卖花补贴家用。今天花不太好卖,因为周末出来玩的一般以家庭居多。 老太太挎着篮子往假山后边的小路走,她有些累了,想去那边的亭子歇息一下。 快到假山石拱门时,老太太停下捶了捶腿,刚抬头,便见迎面而来一个穿卫衣戴帽子的高大男人。老太太不等看清对方长什么模样,习惯性挂上笑容迎上前去。 “帅哥,要买花吗?” 对方似没听到她的话,微低着头,脚步毫无停顿地与她擦肩而过。 老太太感到有些失望,但也只是有些而已,毕竟这样的拒绝实在太习惯了。她一边整理了下篮中的花,一边想着刚才那一幕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想了下没想通,眼睛却在看向蓝子时顿住了。 ——在篮子里,用来盖着花枝的白布上,放着一张红票子。杏花似乎也被抽掉了一枝,因为白布被掀起来一枝。 哎呀,她一枝花最多卖三块钱,这一百块足够买下篮子里所有的花了。 老太太顿时大急,转身想要去追回刚才那个人,可是等她回头去找,哪里还有人的影子。 就在这时,前面响起一声尖叫,几乎整个公园的人都听到了。 在假山边的石板上,一个年轻女人侧身倒在上面,身下慢慢被血浸湿。鲜红的血一直流淌,将旁边的草地也染成了红色,汇成一个小小血泊。 警察很快到来,公园被封锁,两个发现尸体的人被留了下来,公园里的其他人也被挨个询问。 知道一直游玩的公园里死了人,还是被一刀捅进心脏而死,公园的游客心里都有些发慌。被问及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人物时,一下子看谁都可疑起来。 公园管理人员配合警察清园时,在公园厕所里又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名男性,同样被一刀刺入心脏毙命。 ——不同的是,在这名死者胸口,放着一枝新鲜的杏花。 “哎哟,那个小伙子是个好人呐,看我上了年纪卖花可怜,一声不啃地就在我篮子里放了一百块钱。我虽然老了,可手脚还能动,能够自己赚钱,可不能白要人家的钱。可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哪能追得上人家。你们如果看到他,能不能帮我把这一百块钱还给那个小伙子啊?” 卖花的老太太被警方询问,她天天在公园卖花,每天公园里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可不知道什么是可疑不可疑。不过今天收到一百块钱对她来说可是大事,毕竟那差不多是她一个礼拜的收入了,所以总忍不住拿出来说。 “买花?他买了您的花?”刚从公园厕所回来的庄笙,听到老太太的话,不由出声问道。 老太太正跟警察说话,听到声音抬头一看见是个挺好看的小伙子,语气便挺和蔼地道:“不是买,那些花哪里值一百块钱,是人家小伙子心好,给了我一百块。” 庄笙也没有和她争辩,又问道:“那您记不记得,他是从您左边走过,还是右边走过?” 老太太犯难了,“左边右边?我也分不清楚呐。” 庄笙想了想,让老太太挎着篮子站起来,他站在对面,演示一遍当时情形。 “他是从这边过去,还是这边过去的?” “哎这边这边,你这么做一遍我就明白了。” 庄笙站在老太太左手边,伸手从她篮子里拿起一枝花,“他在篮子里放了一百块钱,同时拿走一枝杏花,您当时有注意到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不一样?什么不一样?哦,好像有看到一点红色的东西闪了闪,我也不确定,可能是眼花看错,毕竟年纪大了。” 等庄笙结束与老太太的问话,史柯阴沉着张脸走过来和他站一起。 “就是他,对吧?” 庄笙无声地点头。 “这次还是两个人,但是分开杀的。是他每次作案都要杀两个人吗?” 庄笙沉默地摇了下头,淡声道:“恐怕不是,如果固定一次杀两人,以那人的身手,完全可以同时对两个人下手,没有必要分开作案。” 史柯有些烦躁,“那他这么做是什么用意?” 庄笙垂了垂眼眸,声音更淡,“恐怕这是规则之一。” “规则?什么规则?” “不记人数,而以作案次数为准。第一天,犯案一起;第二天,犯案两起。” 史柯听得瞪大眼睛,“那么第三天的时候,就连续作案三起吗?” 庄笙看向他,虽然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史柯总觉得那面上有种“你想太天真”的意思在里头。 “或许不是等差数列,而是等比数列。” 史柯眨眨眼,有听没有懂,数学他会四则运算就不错了,等差等比什么的,超出他能力范围。 庄笙没有继续解释,而是面色凝重地说道:“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或许,只是个开始。” —— 衡县那边传来消息,说抓到的那个男人招了。 他与妻子两人开了个家庭作坊榨油,有一个九岁的儿子,日子本来过得很幸福。不幸的是两年前儿子得白血病,家中存款花尽,榨油作坊也卖了,儿子的病却没有起色,继续恶化。 如果没有更多的钱治病,就只能看着儿子死去。男人四处借钱,给人跪下了,半个月只借来三千不到。绝望中,有人找到他,说可以给他钱,并且不是借,是让他自己“挣”。 “杀一个人给十万,无论什么人,只要我亲手杀掉,就能得到十万,为什么不去做?我死不足惜,但我儿子才不到十岁,他成绩那么好,将来一定比我有出息。拿我的命换他的未来,这样划算的买卖,我为什么不做?反正,也没有其他人能够帮我。” 男人在供述中丝毫没有悔意,虽然杀人让他感到不适,背负沉重的压力与心理负担,晚上睡不着恶梦连连,他也依旧不觉后悔。 男人最后这样说道: “我只恨自己没用,才杀一个人就被抓。如果能再多杀几个,儿子治病的钱就有了,那样的话,就是下地狱我也心甘情愿。” 三名寄信者中,一个是脑子有坑无聊中二的混混,一个是为病重儿子治病的父亲,还有一个是真正的杀手。其杀人动机,是受人指使还是为钱,目前还不能确定。 但以目前所知来推断,背后有人操控这点,是可以确认的。 “不会又是——那个人吧?” 史柯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毕竟他追踪而去,连人家一片衣角都没摸到。虽然听说那人一直在被追捕,四处逃窜,很是狼狈,但最后总能逃脱,以至中外警方,都成笑柄。 庄笙不知是想到什么,没有说话。 —— 由于有了前车之鉴,三个县都在各自邮局周边布下天罗地网。杀手的形象已经暴露,如果他再敢出现邮局寄信,密布在周围的警察就会冲出来,将他当场拿下。 按照之前作一次案换个地方的规律,杀手这次很有可能选择松泉县。于是史柯与庄笙双双赶到松泉县。 松泉县只有一个邮局,布控起来更加方便。只是—— “凶手真的还会再出现吗?傻子也知道警方会把邮局监控起来,再来寄信的话,不是自投罗网吗?” 许解坐在离邮局十多米的一辆面包车里,一边盯着邮局门口,一边小声嘀咕着。 邮局里的工作人员也早就换成警察,周边的几个店铺也有便衣假装的顾客——其实史柯是想把包括老板在内的所有人都换走的,但庄笙没有同意。 “那名杀手或许能猜到警方将邮局监控起来,但他不能确定,更不知道布控的范围有多大,撒下的罗网有多严密。不确定这些,他就不能做出有效防范。” 以杀手每次寄信都选择当地邮局投递信件这点来看,他或许有一定程度的强迫症。而以这名杀手的谨慎,即便是投递信件,也会事先侦察环境。如果他看到周围的店铺全都换了人,会不会再选择自投罗网就不一定了。 史柯赞同了庄笙的建议,并且为了显得自然,在明面蹲点的警察也会隔一段时间就换人——不然一碗面在那吃几个小时,傻子才看不出这有问题呢。 从上午到中午,又一直等到下午太阳快落山,那个杀手一直没有出现。有人认为是杀手知道这里被警方监控起来了,所以不会再出现了。 就在庄笙也有所动摇,不确定那个杀手会不会来时,一个穿黑色卫衣连帽的高大男人出现了。他看起来除了衣服比较干净,一个成年男人戴着卫衣帽子看起来有点奇怪外,其他的都非常普通,就像一个普通的路人。 男人双手插在兜里,略低着头走路,似乎一点不在意周边环境。他径直向邮局走去,离邮箱还有两三步远时,忽然停下,缓缓地转过身体,手似乎捏着什么从口袋里抽出。 史柯全神盯着,对讲机握在手里,眼睛看着男人的动作一眨不眨。 男人从口袋里抽出一个白色信封,他没有投进邮箱,而是向着史柯他们所在的方向抬手扬了扬。 “他知道我们在这儿。”史柯皱着眉头说道,顿了顿,现在也没有时间顾虑那么多,在对讲机里下达命令。 “行动!” 确定就是这个男人,这种时候,不管他有什么花招,他们这里百十号人,难道还能让他插翅飞走不成。 庄笙在看到男人出现后一直没说话,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个男人都符合那名杀手的侧写。庄笙也相信自己的判断,可总有些挥之不去的怪异感觉。 附近的车子,周边的店铺,纷纷涌出人来,将站在邮箱旁边的男人团团围住。 “不许动,举起手来!” 即便被警察拿枪围住,男人也没有显出丝毫慌张来。他抬起头,露出一张漠然的面孔,神色冷漠地在人群扫过,然后视线定在后方的庄笙身上。 “你是庄笙?”或许是因为长时间不说话,他的语调显得有些怪异,声音沙哑低沉。 “我是庄笙。”庄笙点点头,推开安东尼的手迈出两步,不知为何,他心里怪异的感觉越来越浓。 男人扯动下嘴角似乎想笑一下,但面部肌肉僵硬,让他那个笑变得有些难看。 “很好,不用把信寄给你了。” 男人说完将手上信封用力一甩,雪白的信封像纸飞机似的朝着庄笙飞来。 “你干什么,把手举起来!” “不许动!” “把他抓起来!” 男人的举动引起骚动,围着他的警察朝他靠近。他没有动,但也没有举起手,而他另外一只插在口袋里的手,一直没有拿出来。 庄笙脑中灵光一闪,猛然间想到什么,他用力推开安东尼,朝史柯大声喊道: “不要靠近他,快退开!” 话音未落,响起剧烈爆炸声,火光中,强烈的冲击波将旁边的邮箱炸飞,人体炸成碎片。 庄笙什么都看不到,因为第一时间,身边的人将他扑倒在地。 耳边到处是痛苦的哀嚎声,车子玻璃碎一地,警报声响个不停。在爆炸中心,炸成碎块的尸体还在燃着。 庄笙推开压着自己的人,安东尼顺势放开他站了起来。他后背受了点伤,但这种程度对他这样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反而很庆幸这些伤没有出现在庄笙身上。 望着满地哀嚎的狼藉现场,庄笙抿紧嘴巴,一言不发。视线在那些受伤的人身上扫过,看到史柯也倒在地上,额头上流了很多血,但好在人是清醒的。 刚要迈步,看到脚边的信封,白色信封不知沾上了谁的血。 庄笙弯腰捡起打开未封口的信封,抽出里面的——扑克牌。 特制的扑克牌,正面是红桃K花色图案,背面是血红底色,印着两行白色字体。 上面一行写的是: “既然人生这么无聊,不如我们来玩游戏吧。” 下面一行比较小的字,写的是: “天黑,请闭眼。” 第58章 众生 那一场爆炸, 除了杀手自己被炸得四分五裂外,当场还炸死两名警察,重伤一人,轻伤数名。包括史柯与许解在内,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史柯当时其实是离得最近的人之一,却只是额头受了点伤,顶多有点脑震荡。另外几个跟他一样离杀手最近的人, 两个死了,一个重伤。其中死了的一个,爆炸响起时正好扑向史柯, 差不多将他半个身体压在下面,这才让史柯免于重伤,甚至是死亡。 躺在地上的史柯半天没回过神来,他歪着头, 愣愣地看着前一刻还和自己说笑的同事此刻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艰难地从地上爬起,身上忽然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 史柯扫了眼顿住。 那是一枚护身符,离开前他的老母亲爬到山上庙里求回来的。 史柯怔怔看了一会儿,然后弯腰捡起来,拍掉上面的灰尘重新放进口袋里。 —— 与此同时, 在边境的某个小城市,一栋靠海的别墅仿佛飓风过境,内外一片狼藉。 地上躺着几具尸体,全都正中眉心, 血慢慢地流出来。 室内到处是被翻找过的痕迹,椅子沙发横躺在地,窗户玻璃被敲碎,人高的花瓶也被推倒地上,砸成碎片。 客厅里,一个黑人一个白人被枪指着抱头蹲在地上。客厅里唯一完好的沙发上,孟衍坐在上面一页一页地翻看资料。他面色淡淡,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两个黑白俘虏惴惴不安地时不时有眼角余光看他一眼。 穿着作战服的高挑长发美女提着台笔记本电脑从某个房间出来,她走到孟衍面前站定,撩了下长发,对头也不抬的孟衍说道:“组长,全都找遍了,只有这个。” 孟衍淡淡地“嗯”了一声,视线依旧落在那几张纸上。 旁边的几个房间也陆续出来几个人,全都跟长发美女一样装扮,手上提着枪。他们有志一同看了眼坐在沙发认真看资料的孟衍,彼此对视一眼,没去打扰,自己七嘴八舌讨论起来。 “那个人的势力基本已经被扫平,至少在这个国家这里应该已是最后一个。至于国外的,就看那些国际警察给不给力了。” “真是没想到,一个人居然能隐藏地这样深,发展出如此多外表看来毫无联系的势力。怪不得这么多年都没人奈何得了他。” “是啊,虽然孟组长近针对他做了近两年准备,如果不是这次他自己暴露了,恐怕也没这么容易迅速地捣毁掉他全部势力。” “自己暴露?不是说有个小警察给他身上装了追踪器没发现,这才在机场被国安那群人正面逮着的吗?” “哦,你说的那个小警察是不是在M国一路念到博士直接进入FBI的小可爱?他花两年时间修完本科期间是由我照看,半年一个学位看得我真是跪了,不愧是孟老大看上的人——孟老大。” 孟衍抬头视线扫过去,讨论得热火朝天的几人顿时停了下来,齐齐朝他喊了声。孟衍把那叠资料放到旁边,慢声开口说道: “你们的任务完全了,今天起可以不用跟着我,我会直接跟安东尼说的。” 那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推举出一个代表。 “孟老大,你的意思是从今天起,我们可以休假了?你会亲自向Boss说?” 孟衍抬眼看了看他们几个,“我只是说可以不用跟着我,至于要不要休假,你们自己决定。” 孟衍说完向那几人身后一直沉默的帅气小哥看去一眼,小哥脸上的表情比孟衍还少,接收到那个眼神走了出来站到孟衍面前。 “把这些传给另外那群人,告诉他们,抄人老窝的事情我就不参与了。”孟衍把资料递给小哥,小哥冷酷着一张脸点了点头,双手接过资料又退了回去。 长发美女看孟衍一副尘埃落定的样子,有些不解地问道:“组长,事情难道就这么结束了,我们不亲自把人抓到,灌了水泥沉海才算?” “当然不会就这样结束。”孟衍拿起手机看了下,神情变得更加冷凝,他慢慢站了起来,理了理袖子,声音不紧不慢却透着一丝冷厉,“已至末路穷途,狗急尚会跳墙,那样的人,谁知道会做出些什么事情来呢。” 看着一脸冷淡表情说出最后那句话的孟衍,长发美女总觉得在自己组长心里,他应该是知道点什么的。 孟衍毫不迟疑地从别墅走出去,他步子迈得很大,三两步就去远了。 身后传来呼喊声: “孟老大,这两个人怎么处理?” “沉海。” 孟衍走出别墅,掏出手机点开来看,上面是一张爆炸现场的照片,往后一滑,则是安然无恙的庄笙。孟衍盯着照片看了好一会儿,虽然知道庄笙没事,可心里的怒火还是怎么都压抑不住。 快步回到直升机,孟衍往里一坐,朝长发美女伸出手。、 “拿来。” 长发美女将一直抱在怀里的笔记本电脑递了过去。 孟衍一边开机,一边头也不抬地下达了个简短命令: “回去。” 电脑开机后,需要密码才能打开,孟衍不假思索输入一段密码,电脑成功开启。 坐在后排偷偷伸着脑袋看的长发美女,看到这一幕,缩回头去跟同样坐后排的帅气小哥咬耳朵。 “组长为什么会知道那种变态人的开机密码?” 帅气小哥掀开眼皮,毫无波动地看了她一眼,便又闭上眼睛,养神。 长发美女得不到同伴回应,她对此习以为常,只是翻了个白眼,嘴里嘟嚷着不知骂了句什么,然后便又扒着前面的椅背,继续正大光明地八卦偷窥。 电脑开启后,桌面只有一个视频文件,文件的形状是张扑克牌的样子,还是张红桃K。长发美女见此,忍不住小声吐槽: “这是有多爱打扑克哟,不是听说牌技超烂的吗?连八岁的小孩子都赢不过。” 孟衍点击文件的手一顿,他虽然没有回头,但长发美女也明白那一顿是个什么意思。于是赶紧闭上嘴巴,还给自己做了拉上拉链的动作。 耳朵重新恢复安宁,孟衍点开了那个视频文件。 “我有一个梦想,找到那个能陪我玩游戏的人。可惜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合适的,却不愿意陪我玩。如今回首回事想想,最让我满意的一次游戏,居然是跟一个小孩子玩的,而且我还输了。 “我设想过一个非常棒的游戏,因为缺少理想的玩伴,一直没有实施过。但现在,我想机会来了。 “一个好的玩伴,会让无聊的游戏也充满趣味;而一个糟糕的玩伴,再有趣的游戏也会变得无聊。我一直在等两者的合一,本以为有生之年都要无聊下去,没想到,这一天还是让我等到了。 “当年那个长大的孩子,他会是我最好的玩伴。我要跟他好好玩一次游戏,而你们,都是观众。 “你期待吗?我很期待。” 视频到此结束,屏幕画面定格在一张满是兴奋和期待的脸庞上。嘴角的弧度向一边扬起,形成一抹诡异的弧形。 —— 城市的夜,热闹而辉煌。 酒吧里,震天响的音乐,摇晃交织的彩色灯光。 兴奋的男男女女在舞池中摇摆,口哨声,猜拳声,大笑声,混乱地交织在一起,谁也听不清谁在说什么。 一幅群魔狂欢之景。 舞动最激烈的圈子,一名画着烟熏妆的女孩像忽然停摆的机器一样,摔倒在地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旁边的人被吓一大跳,还以为她是喝醉或吸食什么过量昏睡晕倒,结果推了好几下没推醒,手往鼻子处一探,才发现没有呼吸——竟然是死了。 混乱和尖叫像传染病一样,从这个圈子很快传遍整个酒吧。 卖煎饼果子的老板,刚送走一位下班顺路买煎饼的女孩,又迎来一位新的客人。老板一边铲干净摊饼的锅面,一边微笑地抬头问道: “加鸡蛋还是加香肠?要不要辣——” 最后一个字再没有机会问出口,笑容还挂在脸上,眉心一个血洞,缓缓向后倒去。 直到煎饼摊老板倒在地上,旁边的人才发现不对,探过来看到他额头上那个血洞时,顿时被吓得差点撞翻自己的摊子。 作业做到的一半的九岁男孩,被在厨房炒菜的妈妈支使出去买酱油,以一根棒棒糖做为跑腿的奖励。孩子一手拿着酱油瓶,一手举着棒棒糖塞在嘴里,蹦蹦跳跳地来到马路边。 对面正是红灯,孩子两头看了看,没有看到车子,于是迈出脚步横冲过马路。 一辆小货车疾驰而来,刺目的探照灯闪到孩子眼睛,他下意识抬手遮挡,小小的身子瞬间飞了起来。 小货车没有减速,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马路中央,酱油洒了一地,不远处,一只彩虹棒棒糖孤零零躺在地上。 —— 同一个晚上,不同的死法,三名死者。 意外?他杀?事故? 放在以往,或许还没有那么快将事情联系起来。然而就在案件接连发生,庄笙还收到那样一封挑衅似的信时,在知道三起事件后,他第一时间便想到那张扑克牌上的留言,以及三县收到的信。 天黑,请闭眼。 我是杀手。 再明显不过。 “你说这是有人在玩真实版的‘狼人杀’?” 听完庄笙的推论,经过一段时间训练以为可以接受任何程度怪事的史柯,还是抬高声音喊了出来。 之前三个县死的那几个人,以有昨天晚上丹藤市死的三人,竟然全是因为一个游戏?一个疯子以众生为牌的游戏? 谁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会认为对方是在说笑的吧? 但非常明显,庄笙是认真的。 “之前的那三个人,相当于拿到‘狼人牌’的玩家,他们是杀手,天黑之后杀人。狼人可以选择杀人,也可以不杀。白天村民们根据线索找出谁是杀手,而杀手在身份快要泄露时,可以选择自爆。” “自、自爆?”眼前闪过人体炸被得四处飞溅的画面,史柯觉得自己的脑袋又开始痛了。 “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人,拿人命来游戏——”许解狠狠骂出声,却突然顿住,“呃,好像确实有一个这么样变态的人,似乎特别爱玩游戏来着。” 庄笙垂着眼,默然片刻说道: “确实是他。” 等到孟衍从边境回来,带来那台电脑后,所有人对真实版狼人杀的说法已经不心存疑虑了。虽然无法理解幕后之人的变态心理,但却不得不打十二万分的精力来应付幕后者这别开生面的“兴趣”。 在三起案件发生后,幕后者通过孟衍拿回来的那台电脑跟警方联系——准确地说,是跟他选定的玩伴庄笙连线,好把游戏按他的想法玩下去。、 为了称呼方便,警方将那人称为“K先生”。 照K先生的说法,之前三县只是预热,现在丹藤市才是正式开始,而现在是第一局。 K先生拿到的是狼人牌,代表狼人阵营,由他派出杀手,杀手天黑后杀人。 庄笙代表村民阵营,根据线索寻找杀手。把所有杀手找出来便算赢,不然,杀手就会一直杀下去。 而整个丹藤市的市民,则全部算作“村民”,所以这是一场狼人阵营不可能胜利的对决(狼人阵营胜利方式之一,屠边局,即杀掉所有村民)。但,这样的胜利,没有一个正常人想要。 “游戏规则介绍清楚,那我们便开始吧——哦,已经开始了。”K先生咧嘴一笑,伸手关掉了视频对话。 史柯马上看向许解,“不能找出他在哪里吗?”既然联了网用视频对话,那么查IP地址什么的,不是可以顺藤摸瓜找到他,把人抓起来直接毙了,谁跟他玩什么破游戏! 许解苦着脸摇头,“如果是定位一台服务器还有可能,但想通过联网查到他人在哪里,这根本不可能。” 史柯又转头看向孟衍,“孟二哥,你们不是把他撵得无处可去了吗?为什么他还有闲心来玩什么游戏呢?”他一时烦躁过头,语气不免有些冲,实在是现在这样他觉得憋屈。 被一个犯罪分子逼着,拿人民群众的生命来玩游戏,还没办法不陪他玩——因为那根本就是个没有人性彻头彻尾的疯子,如果不陪玩,说不定就会一颗炸弹扔市中心。这样的事情,那个疯子绝对做得出来! 孟衍这次回来后,很少发表意见,大多数时候沉默着。现在被史柯这样几近质问的语气问到,也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他没有说什么,庄笙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站出来说道: “史队长,我理解你面对这样荒唐要求时的烦躁心情,但抓犯罪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 史柯被庄笙这样一说,气得有点糊涂的头脑稍稍清醒了些,他揉了一把脸向孟衍道歉,“对不起孟二哥,我不是要针对你,我——哎,你就当我脑袋摔坏了还没完全恢复正常。” 孟衍根本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他望着庄笙维护他的模样,眼中浮现暖意。孟衍抬头揉了揉青年柔软的头发,声音温柔地说道:“笙笙,你如果实在不想参与,我会解决的。不要勉强自己。” 他或许不能马上找到那个人,但逼他改变游戏对象还是能做到的。 庄笙抬头看向他,摇了摇头,眼神认真而坚定,“从我选择走上这条路那天起,对未来所有的期待,也正好包括今天。” 他的话,只有孟衍听懂了。 庄笙选择这条路,有他父亲的原因,有孟衍的原因——也有,为了有朝一日,再次站在那个人面前打倒他的原因在内。 于是孟衍不再多劝,再次揉了下他的头发,点头只说了一个字: “好。” —— 庄笙来到酒吧,酒吧已经清场。 死者是名二十三的女性,死因是氰化钾中毒。据在场目击者说,这个女孩是一个人来的酒吧,玩得很开,只要有人请她酒就喝,邀她跳舞就跳。所以谁也没注意,她到底和哪些人近距离接触过。尤其在那样的灯光环境下,如果不是面对面,只怕根本看不清其他人的脸。 “氰化钾有剧毒,通过皮肤伤口或吸食微量粉末即可中毒死亡。死者在死亡前一直在舞池跳舞,所以排除是之前休息喝酒时摄入毒药。她唇边有淡淡苦杏仁味,说明是从嘴巴摄入,这就很明显了,凶手在跳舞时接近她,想法让她吸入氰化钾。” 庄笙调查一圈,询问过当晚酒保后,慢慢有了推论。许解跟在他身边,闻言不解地问: “氰化钾不是附在皮肤上也会吸收吗?杀手总不会冒险直接接触,可如果他拿容器装着,一边跳舞一边喂别人东西吃,不是很奇怪吗?应该没人会吃吧?” “并不是装在容器里喂给死者的。”庄笙没有因为许解的提问而不耐烦,相反,不同的想法有时会给他提供新的思路,“凶手很谨慎,应该是在手指上有涂层,沾上少量氰化钾粉末,事先用透明的尼龙袋包好。等到选定下手猎物后,再撕开,或者无意,或者有意,将沾着粉末的手指放进受害者嘴巴。” 庄笙慢慢说着,一个颇具魅力有不错外形的男人形象渐渐在他脑海中生成。 “他很擅长跟女人调情,然后在她们沉迷于自己的多情时将人杀死。这是一个,自恋而又自负型的杀手。” 第59章 破案(二更) 要在一天之内破解三桩杀人案,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对方不允许他们找外援。不管是破案的刑警,还是协查的法医等,都只限定丹藤市的相关人员。 上面的领导很硬气地表示,不能听从杀人犯摆布,于是从邻市调来好几名刑侦骨干,还有其他经验丰富的协办人员——结果, 这些人刚走进市局大门没多久,某个快餐店就发生枪击案。 持枪歹徒对包括店员在内的七人进行射击,三人当场死亡, 其余四人也都中了一枪送医院抢救。 不等领导发怒,K先生宣布对此次枪击案负责。 “玩游戏嘛,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不然你破坏一点, 我破坏一点,还有什么意思呢?”男人微微倾身, 对着摄像头咧开嘴角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唇边,用讲悄悄话的语调轻声说道: “不要真逼我发飙哦。” ——没人敢再逼他发飙。 经此一事,此人的丧心病狂让上至市局领导, 下至普通警员,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他是,完全不在乎人命的。 光这一点,就没有人能比得过他。 经过弹道检测, 那名持枪在快餐店杀人的歹徒,和昨天晚上杀掉那个煎饼果子摊老板的是同一个人。 后来通过询问醒来后的受伤店员,知道用枪杀手不是一进门就射击,而是坐下来点了一份餐,吃完后才动的手。技术科的人在那家快餐店的一个纸杯上提取了一枚指纹,通过与数据库比对,发现这居然是一位潜逃多年的通缉犯。 警方马上发布全城通缉令。 虽然不知道那人是怎么将这些风格不同的杀手聚集在自己手下,并让他们听命行事的,但他们既然敢来作案,想来也应该做好落网的准备——毕竟,虽然被迫与犯罪分子玩这种荒诞游戏,全城警力也不是吃素的。 其实再换个思路一想,不要看做是什么游戏,就是正常的凶手作案,警方破案就可以了。这么一想,心气顿时通畅许多。 事实上,除了个别的人,其他办案人员根本不知道有关游戏的事。他们接到的通知是,丹藤市涌入一批杀手,开始无原则无底线地杀人。他们的任务,就是尽快将这些人抓起来。 ——至于背后是否有人操控,把整个丹藤市当成一个游乐场,那就并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 开车撞人的案子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因为是老区,附近的路也没有摄像头,那个时间点,连目击者都没有。史柯甚至一度怀疑,这或许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和那人所谓的游戏没有关系 ——毕竟,根据游戏规制,有几张狼人牌,即几名杀手,村民阵营是不可能知道的。 而发现孩子尸体的,还是等了许久不见自家孩子回来,出去寻人的妈妈。 看到孩子尸体的那一刻,那个母亲顿时就崩溃了。 庄笙在案发地走了一圈,没有发现紧急刹车的痕迹。而从孩子撞飞的距离来看,应该是辆中型车,司机当时开车的速度很快——甚至有可能在发现那个孩子时,不仅没减速,反而还加速了。 那孩子出门的时间大概是八点十分左右,孩子妈妈去找他是在八点四十分左右。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调取周边所有能找到的监控,找出在这个时间段出现的车子。 通过这种方式,或许可以找到那辆肇事车。 “可以发动群众,像这种撞了人就跑的肇事者,是非常招人恨的,尤其出事的还是一个孩子。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找出那辆车子。”许解看到过那个出事孩子的母亲,不仅自己被强烈悔意啃噬,还要遭受来自亲人的责难。 “他还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让他出去买东西?你自己没手没脚吗?” “白天都还算了,竟然晚上让个孩子单独出门,你是怎么做妈妈的?” “是不是没脑子,就那么一下,停火自己出去买又能怎么样?干嘛大晚上还让个孩子出门,在小区里也就算了,还要过马路——现在哭,哭死又有什么用!” 那个妈妈精神状态都已经恍惚了,抱着自己孩子的书包,双眼发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是我的错,都怪我,如果我不叫他去买东西就好了。” “怪我,是我的错……” 许解看在眼里,觉得心里堵着一口气,都不知道那口气该向谁发。死者不可复生,只能尽快找到凶手,也算还孩子一个公道——只是,车虽然是凶手开的,幕后却又另有其人,这复杂如一团乱麻,许解已经放弃理清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网上发布这起交通事故。他跟交通部门的同事合作,找了半天监控录相,排查出了三辆车子,可惜都因为夜晚天黑的原因看不清车牌号。 “我把几辆疑似车型也都放上去了,既然电子眼不够,那就只好借助下群众的眼睛了。” 如果撞人后从此逃逸,那找这辆车如同大海捞针或许就真找不到了。但因为某人的“游戏规则”,晚上这辆车将如幽灵般再次出现,就是抓住它的最好时机。 —— 所有人分工合作,高效运转一天,虽然有不错进展,但离找出所有杀手,却还差着很远。 在众人焦虑而忐忑的心情中,夜幕,再一次降临。 同样是酒吧,清水吧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少了那些闪烁的灯光和浮躁的音乐。来这里的人,一般都是点上杯清酒,坐在角落里细细品尝,观看浮生众相。 但其实,这是个gay吧。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寻找感官上的刺激和解放。他们或许是企业白领,或许是行业精英,又或者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生活温饱而挣扎的人。在承受太多心理压力的时候,想要有一个可以释放压力的地方——而清水吧,就成了最好选择。 艾伦今天晚上看中了一个男人,他已经注意对方很久了。 男人穿一件香槟色衬衣,扣子开到第三颗,带出半副胸膛。头发显得有些凌乱,斜躺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喝着酒,目光似有意似无意地往他这边瞟来,眼神迷离,带着几分慵懒。 ——实在是,太性感了。 艾伦觉得自己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好久没遇到过这么对味口的人,被那双眼睛一扫,仿佛全身的衣服都脱光了一样。 看来,“艾伦”果然是个能给他带来好运的名字。 “一个人喝酒是不是太闷了点,建议我坐下来吗?” 故意把头发抓乱,可惜穿的是T恤,没办法把领口开更低了。他举着酒杯走过来,故意扭了两下臀,和他一起过的那些男人,最喜欢的便是他挺翘的臀部,想来这个男人也不会例外。 果然,男人的视线在他臀部停了一瞬,然后慢慢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看了会儿,嘴角渐渐扬起一个迷人的弧度。男人的左手在玻璃桌面轻轻点了几下,右手举起杯子,向他晃了晃。 “荣幸之至。” 被压在墙上撞入身体时,艾伦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疯了。居然跟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打野战,在这样黑漆漆甚至还散发着垃圾臭味的小巷子里,肢体纠缠,做着最原始而狂野的运动。 被情欲席卷,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只剩身体本能的动作。想要去亲吻男人的嘴唇,头却一直被按着怎么都动不了,他不满地发出呜咽声,换来身下更凶猛的撞击。 冲上巅峰时,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嘴巴探进来一个东西,他下意识地吸吮住。 “见证天堂的荣幸。” 耳边响起低沉的嗓音,意识里最后一个念头是: ——这果然是真正的天堂啊。 —— 城市的夜总是灯光多于黑暗,一个微微佝偻的身影似有不适,双手抱着胳膊,低头在路上走着。 夜还未深,路上行人不少,偶尔投注过来的视线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只有完全隐于黑暗才能给他安全感。 慢慢地,走在他前面的只有一个人了。他加快脚步跟上去,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怀里的枪,对准后脑扣动扳机。一阵刺眼的白光射过来,他挡着眼睛抬头望过去,就见前面不知何时停了几辆警车,四面八方涌出人来全都举枪对着他。 再看之前选定的“猎物”,一边抹着冷汗,一边转过身也掏出枪来指着他。 他的游戏结束得这么快。 没有慌忙,没有反抗。 那个微弯的背影,慢慢直起来一点,把枪口塞进自己嘴巴。 干脆利落地扣动扳机。 在城市的另一边,路灯没有这么亮,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不见半个人影。 一辆半旧的货车,从城外驶入,速度很快,超过一辆又一辆车子,扬起路边灰尘。车上的司机并不知道,在他驶过去后,落在他身后的那些车子,有的只是咒骂超速的傻逼,有的则在看清楚那辆车型后,很激动地拨打了一个电话。 许解忙到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用,虽然有些打进来的电话纯属凑热闹,但还是有更多热心群众,是真的以为自己发现了肇事车辆。有的记住了车牌号,有的只是看了个大概,认得车型而已。 有车牌号的,直接从车管局调出车主资料,查明现状没有问题的,排除嫌疑;麻烦的是没记住车牌号的,要费一翻周折,然后才能判断出有没有问题。 虽然这个方法有点笨,却不是没有效果。 经过一翻紧张忙乱的工作,终于锁定一辆有嫌疑的车,待命的警车立马出动。 司机不知是被吓住了还是其他原因,尽管警车追在后来拿大喇叭喊停下,要求检查,他也没有停,反而速度还越来越快。 “就是他了!” 史柯一拍大腿,兴奋地差点跳了起来。 如果不是凶手,这个时候就该停下来接受检查。只有凶手才会做贼心虚,越喊停才会越开得快。 车子横冲直撞,上演一场公路追逐戏。 几辆警车相互配合,打算对这辆货车进行包抄。两辆在后面继续追,三辆绕到了前面,横在路中间拦住货车前路。 距离越来越近,货车依旧未减速,近到已经可以看清驾驶座司机的脸。 那是一张不把任何人命放在眼里——包括自己性命在内——的冷漠面孔。 警车里的人仓皇打开车门跳了出来。 一声巨响,车子相撞,翻滚了几圈才堪堪停住。 一夜之后,两名杀手毙命,剩下的最后一名杀手成功再杀死一个人后又隐藏了起来。 —— 巷子里的尸体直到凌晨才被发现,被发现的时候衣衫不整,没有穿裤子,被随意地丢在地上。 “这是、奸杀?”史柯看过现场后,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夜没睡的嗓音干涩地很厉害。 死者身上并没有什么明显伤痕——倒是有些其他痕迹,有些不好描述,而在死者下体,还有着不明液体,已经凝固了。 庄笙抿了抿唇,想要上前去检查尸体,被孟衍拉到身后。 “让我来。” 孟衍说着戴上手套,蹲在尸体面前仔细检查起来。不一会儿,他检查完毕,站起来把手套脱掉,随手扔旁边的垃圾箱里,淡淡说了三个字。 “氰化钾。” 史柯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死者是女性,在跳舞的时候中毒身亡;第二个死者是男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死亡。凶手如果只对男性感兴趣,为什么第一个会挑选女性下手呢?” “第一名死者没有发生关系,并不就能说明凶手对女性不感兴趣。要获得性满足,并不是只有通过交合一种方式,凶手或许在把毒药送入死者口中时,是他最能获得满足时,性交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吧。死者在这个酒吧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第60章 好人 时针走到九点, 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 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 当然, 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 孟衍当然不高兴, 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 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 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 能够看到酒吧大半情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点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热。 怕留下痕迹不好, 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下。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眼睛认真说道。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该出现在那里的人。” 庄笙愣了下,低头看了眼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看到青年眼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下,“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下手的,需要改变下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下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子用牙齿慢慢解开,舔了舔脖子皮肤,又咬开第二颗扣子,直到露出锁骨来才停下。 怀里的人气喘吁吁,眼角微红,眼里含着水汽。 孟衍硬生生停下,怕再继续下去两人今晚就都出不了车子了。 “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眼睛,非常虚心地问道。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 真是作孽。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本来是怕青年乖软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道?”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下去。 ——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出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男人一身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本是再正经不过的搭配,却被他穿出一种禁欲感来。男人显然是情场高手,相当懂得怎么展示自己魅力,坐在庄笙身边时候,选择的距离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过近给人以压迫和轻浮的感觉,也不显得过远无法表达亲近。 不过,他做这些却是相当于抛媚眼给瞎子看,因为庄笙此刻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 是他,就是他! 庄笙几乎是每一个细胞都戒备起来了,男人将他的反应当成对陌生人的正常防备,对他笑了笑,自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紧张,我就是看你一个人坐着,想和你聊聊。” 庄笙慢慢让自己放松下来,他怕孟衍察觉后立刻进来,便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男人看,不露声色地打量。目光在男人手指停留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手指有涂层,左手拇指的皮肤异样,明显戴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庄笙垂着眼眸,默然半晌,忽然抬头问了句,“你喜欢玩游戏吗?” 男人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笑着反问了句,“怎么,你喜欢玩游戏?喜欢什么样的游戏?” 庄笙直直盯着他的眼睛,“狼人杀。” 男人的眼神有刹那茫然,然而很快笑了起来,“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样类型的游戏啊。虽然我不玩,但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你能跟我说说吗?”男人一边说话,一边以非常自然的动作向庄笙靠近,手搭过去。 不等他那只手落在庄笙后面的沙发背,一条胳膊从旁横过来揪起男人的衣领,将他整个人提起来。手顺着胳膊捋下来,捏着手腕一反转,看清大拇指假皮似的薄膜沾着点白色结晶性粉末。 孟衍眸色微沉,扭着胳膊向后一转,听到清脆的一声响。那人也是硬气,硬扛着没有吭声,然后孟衍换到另外一只手,将他那只胳膊也一块卸了。 确定这人不会再有反抗之力,孟衍踢了他一脚,才退开将庄笙从沙发上拉了起来。 庄笙抿了抿嘴巴,这个时候聪明地保持了沉默。 另外两个在酒吧蹲守的便衣跑了过来,掏出证件将酒吧服务员打发走后,两人先是低头看了看地上痛出冷汗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眼挡着庄笙不让他露面并且脸色微沉的孟衍,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看起来像捉奸现场的画面,他们到底是出面干涉呢,还是不出面干涉呢? “……”庄笙虽然不知那两位便衣脑补了什么,但觉得大家都这样沉默着不说话有些奇怪,尤其地上还躺着一个刚抓到的杀手。他于是清咳一声,说道: “凶手既然已经抓到了,就把他带回去吧。” 两位便衣:“……” 原来竟然不是吃醋打架吗? 三名杀手全部解决掉,庄笙脸上却丝毫不见轻松表情。他坐在车上眉头微皱,低头思索,连孟衍给他系上安全带也完全没有察觉。 “他们好像都不知道自己是游戏中的一张牌,那个人是怎么做到的?他说这是第一轮,那现在结束了,是不是还有第二轮?” 不自觉将思考的话说出来,脸上忽然被轻轻碰了一下,庄笙回神,抬头看过去。孟衍正凝视着他,眼神似乎有些无奈。 “笙笙,你知道与这样的罪犯交手,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庄笙一听,立马坐直身体,摆出非常认真严肃的表情,“是什么?” “保持自己的步调。” 庄笙微愣,露出茫然表情,“自己的步调?为什么?” 孟衍捏了捏他的鼻子,“因为一旦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离你彻底落入他们的陷阱也就不远了。” 庄笙想了想,非常受教地点了下头,眼含崇拜和感激地看向孟衍,“衍哥哥,你说的对,所以我要回去好好研究下他的过往经历,在他出招前提前预测出他的下一步,这样就不会太被动了对不对?” 孟衍:“……” 只是想让他从案情中抽离出来,不要时刻绷得那么紧,否则迟早会吃不消。但是看着对方隐含的期待明亮眼神,否定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孟衍顿了顿,干脆俯身过去吻住了他的唇。 “对,比如像这样的时候,你其实也可以主动些。 —— 孟衍想要让庄笙今晚放松,好好休息一下的打算,很快就破灭了。因为就在他们刚回到局里的时候,那个玩游戏的人通过孟衍拿回的电脑,跟他们再次连线,发过来一段视频。 “居然在第三夜就全灭了,真是有点可惜。虽然你们不是那么地遵守规则,不过看在你们每个人都那么投入的情况下,我就不计较有些人偶尔的作弊行为了。 “第一轮是在下输了,那么我们接着开始第二轮吧。为了让游戏更加有趣味些,我决定变更我们双方的身份。也就是说,亲爱的朋友,这次拿到狼人牌的,是你哟。” 视频到这里结束,庄笙皱了皱眉头。 史柯听得有些茫然,“变更身份,是个什么意思?” 许解挠了挠头,不确定地猜测道:“他说这次狼人牌在我们手里,意思就是说,我们是杀手,他是村民吗?让我们去杀他?” 史柯:“我们一直都想解决掉他好不好,如果真是这样,还有必要弄成什么游戏吗?” “没有那么简单。”庄笙缓缓开口,他看向孟衍,在孟衍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凝重。 “那是什么意思?”史柯与许解异口同声问道。 庄笙顿了顿,不知是因为不确定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显得有些迟疑。倒是孟衍在最初的神情波动后,很快恢复平静,开口问了句。 “还记得6.11事件么?” 许解还在茫然,史柯慢慢反应过来,脸色一点点变了,“他不会是又想玩那种,选择牺牲少数还是牺牲多数的游戏吧?” 孟衍抬头向外看去,神情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他用同样淡然没有情绪的声音说了两个字。 “或许。” 到底那人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庄笙他们很快就得到了确定答案。 第二天一大早,全球最大的直播平台,首页挂出了一条广告: 为您直播最刺激的“狼人杀”。 这个平台有很多游戏主播,并且是粉丝堪比明星的那种,所以在这条广告挂出来后顿时吸引了许多人。网友点进链接,发现这名主播一条历史记录都没有,干干净净地像刚申请的新号。 ——而这确实是新申请的号。平台的负责人在发现主页莫名多了条广告后,立马让技术人员删掉,结果却发现,删不掉了。 庄笙收到一个链接,点进去发现是个直播网址。直播还没开始,画面定格在一张红桃K花色的扑克牌上。 “许解,立马联系这个平台的负责人,让他把这个直播撤掉。”史柯黑着脸命令道。 许解则一脸为难,“史队,这是国外的平台,我们的要求他们恐怕不会答应。” 史柯听后顿时脸更黑,不等他再说什么,从刚才开始就拿着手机不知在做什么的孟衍,这时放下手机,面无表情地说了句。 “撤不掉的。” 他的话音刚落,定格的画面出现了变化,红桃K的扑克牌变成了一张同样花色的扑克面具。 “第一次做直播,有点紧张。好了,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先介绍下游戏双方。我呢,这次拿到的是好人牌,看看这次我们有几位村民。”画面转换,变成四格,每一格中都有把椅子,椅子上各坐着一个人:男的,女的,老人,小孩。 这四个人都是被捆在椅子上,嘴巴用布条绑起来。他们身上都插着一张牌,一张村民牌,下面还标了各自的序号。 “这次是试玩局,因为拿到狼人牌的那位朋友,还是首次作杀手,可能业务不熟练。为了让他先熟悉一下,所以有了这个试玩局,算是简易教程吧。” “那位杀手朋友请注意看,现在我说‘天黑请闭眼’,‘杀手请睁眼’,你就睁开眼睛,然后指定四人中那一个会被你杀掉,也就是决定今晚谁会死。” 轻快散漫的语气,已经引起一片骂声,屏幕上滚动的评论全都是: “开什么玩笑,这也算游戏直播?” “什么乱七八糟的,主播可以去死了。” “这特么是哪家人傻钱多的儿子跑出来秀智商,狼人杀是这么玩的吗?别污辱这个经典的游戏好不好。” “主播还戴一个傻逼面具,唉哟妈呀,现在首页广告是什么人都可以上了的吗?富爸爸给捐了多少钱。” “只有我觉得,那四格视频看起来很真实吗?” 相比网上或谩骂或调侃的轻松氛围,丹藤市局的气氛显得有些凝重。因为只有他们知道,那个人,他的玩笑,从来不是真玩笑。 从视频背景看,那四个人是被关在同一个地方。根据每个人的精神状态判断,他们应该也不是刚被抓去的,至少关了一两天了。 所以,其实那个人早就在策划这个所谓的游戏,那么,他又准备了多少后招呢? 有一个不把人命当回事,且会拿任意一个人当人质来用的变态,真是谁遇上谁倒霉。而当那个变态盯上某个人不撒手时,那人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这是史柯等人此时看完视频后,一致的心声。 在说完那些话后,直播屏幕跳出个大大的数字“10”,开始了倒计时。史柯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大声骂了句脏话。 这时,所有的人视线都集中到了庄笙身上。 庄笙捏着手机,手机屏幕正显示着一条以短信形式发送过来的网址链接。 周围的人个个都脸色难看,义愤填膺,反倒显得庄笙这个当事人特别平静。同样平静的,还有孟衍,他伸出手抓住庄笙手机,就要拿过来替他发。 庄笙拒绝了。 看着数字已经跳到“3”,庄笙在手机屏幕上按了两下,显示发送成功。 倒计时数字跳到“2”再跳到“1”,然后只见那四个被捆在椅子上的人,身体猛然一振,各自身前都多了一枝箭——射入那个小孩子身上的箭,更是穿体而过。 看到这一幕时,评论出现刹那空白。 “不是已经选了吗?为什么还要杀人?!”史柯顿时暴跳如雷,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气得额头青筋都暴了出来。 庄笙的脑子也有瞬间空白,他下意识看了眼自己手机,以为是不是没有发送出去。手机还停在短信发送成功的界面,那个单独的序号,此时看来仿佛一种嘲讽。 直播上的评论在短暂的沉静后,瞬间爆发了。 “握草握草,主播666,刚刚那是特效吗?怎么做到的?看着好真实啊。” “不会是真的杀人吧?小孩子痛苦的表情和身上的血看起来都很真实啊。” “所以这是真正的杀人游戏吗?哈哈哈,主播好创意啊。” 在各种评论中,主播先生一听就毫无诚意的声音响起: “啊,不好意思,才刚看到。信号不好延迟了,所以,不能怪我啊。” 扑克面具动了动,那人似乎抬头看向镜头,声音里夹杂着一丝兴奋。 “今天的试玩局,就到这里结束了。马上正式开局,敬请期待哟。” “拿到好人牌,我有点小兴奋呢。因为啊——”他拉长语调,慢慢地说出来。 “我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回好人。” 第61章 小岛(二更) 直播视频关掉后, 庄笙又接收到一条短信,这次发来的是一个地址。根据这个地址,警方找到了那四具尸体,尸体已经变得冰凉。 在市局一片愁云惨淡时,网上再次掀起了一阵热潮。引发热议的是直播视频中的四个人,因为有人认出来,那是丹藤市的人。 怎么那么巧观看直播的人中有丹藤市的人, 又刚好认识被当用“村民”杀掉的四个人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原来那不是什么演的,而竟然是真的。 所谓的“最刺激的狼人杀”游戏, 竟然是真实的杀人游戏,还放到了网络上来直播。 这一点被扒出来后,瞬间引爆整个网络,而那个直播平台, 更是涌入大量丹藤市本地人。 丹藤市的各大论坛,更是刷屏似地将这则消息顶上首页。 ——日复一日的白开水般生活, 忽然发生这样不知道怎么形容的事情,不管是真义愤填膺也好,还是纯粹觉得有热闹可看也罢,这次的直播, 比起两年前的6.11事件更加引人关注。 毕竟那一次,是知情范围限在警方的刑事案件;而这一次,刨除拿人命当儿戏这样变态的创意外,算得上是全民娱乐了。 当然有些人还是怀疑事情的真实性的, 毕竟在国内这样严格的法制环境下,居然还能发生如此荒唐儿戏闹剧一样的事情,不是太不拿人民警察当回事了吗? 甚至有人专门跑到丹藤市局的官微下留言,问网上盛传的这件事是否有人造谣,还是真有其事。 舆论愈演愈烈,丹藤市局的刑侦大队简直是被架在火上烤,上面的人放了狠话: 不惜任何代价,务必让事情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务必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 “这正是他要的效果。” 在一群急得上火的人中,孟衍始终波澜不惊的态度简直称得上异类,毕竟连庄笙也镇日锁眉,不仅话变得更少,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孟衍站起来,走到那张贴满跟K先生有关资料的墙上,点了点加粗描红的“狼人杀”三个字,似乎是轻嗤一声,转过身来,望向一众愁眉不展的人。 “这是他最后的狂欢,他的疯狂你们是想像不到的。”顿了顿,他的视线定在抿唇沉默的庄笙身上。 “所以这一轮,我来跟他玩。” 孟衍话音落下,场面落针可闻。庄笙在怔愣片刻后回神,嘴一张刚要说话,孟衍抬手往下压了压,眼神温和地望向他。 “他本来最想要的玩伴,是我。因为我一直不接他的招,才转而盯上你。笙笙,之前的那些事,你辛苦了。现在,让我来吧。” 庄笙张了张嘴,却忘了自己要说什么,直愣愣地盯着神情仿佛发生什么变化的孟衍。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应该觉得是稳定人心的场面——就像史柯他们,在听到孟衍说完那些话后,不是一个一个既兴奋,又一副仿佛吃了定心丸的样子吗? 但庄笙却感到有些不安,甚至有种,要抓不住那个气势陡变的男人的感觉。 可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孟衍,不才是以前工作中那个真正的孟衍吗?他回归了工作状态,自己民难道不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吗? 为什么,会有这样莫名的担心呢? 孟宅。 网络上的事情,孟烟也悉数知道了,而在得知孟衍要接下庄笙的担子,跟对方玩第二轮时,她整个下午都没有开口说一个字,并且早早从集团离开回到了孟宅。 在二楼一个房间,平时门总是锁着,连打扫都不用家里阿姨,而是孟烟自己定期进去亲自打扫。 这次还没到打扫的时候,但孟烟还是打开那间房门走了进去。 里面挂满了照片,而在正中的墙上,则挂着一张黑白照,照片里两个人依偎在一起。 孟烟走过去,拿起布巾轻轻擦试摆在桌面的照片,那是一张全家福。一对笑容和蔼的夫妇,手牵手坐在沙发上,两人身边,各自站着一个孩子:一个是,表情冷静有如大人的七八岁男孩;一个是,气质端庄隐见日后风华的十几岁女孩。 这样的一幅相片,无论何时看,心里都会感到温暖。 “爸,妈,衍衍已经长大了,我即便不放手也早已拿他没办法。我知道你们一直不放心他,好在这么些年来,除了那一次,他一直没出什么大的问题——只是,这次他又要主动踏入那个世界,我知道阻止不了他,所以会忍不住担心——”她的动作慢慢停下来,望向墙上的照片,照片里的两个人,笑容依旧和蔼,凝视过来的目光仿佛带着安抚人心的温暖力量。 孟烟的声音轻如呢喃: “如果,他再次迷失了,还有人,能把他拉回来吗?” —— K先生再次连线过来的时候,看到屏幕前方坐着的人变成孟衍,似乎惊讶了一下。但他很快明白过来了什么,慢慢地笑了起来,边笑边拍掌。 “哎呀哎呀,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惊喜等着呀,真开心。” 孟衍一点跟他废话的意思都没有,冷淡地道:“不是说开始第二轮吗?你打算怎么玩?” “哦,这个嘛,既然是第二轮了,就要升级一下嘛。”K先生也没多说废话,或许是突然换了玩伴,让他有点小兴奋,声音里有显而易见的亢奋。 画面转换,又变成四格屏幕。只是这一次,每一格屏幕中出现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栋房子,在每栋房子门上,则贴着一张扑克牌。 “一个人一个人的消灭没意思,所以我决定以‘户’为单位,杀手每个晚上杀掉一户人,你觉得这个创意怎么样?” 身后听到这句话的人,既震惊又愤怒。 史柯想,果然这种人的疯狂是他们这些正常人所想像不到的。 拿人命当游戏还不算,竟然嫌“一个一个地死”没意思,而疯狂得想要杀掉一家人。杀人全家,真亏他提得出来! 庄笙也是瞳孔紧缩,脸色一下变得苍白起来。他站在孟衍身后,垂在身侧的双手紧紧捏住,嘴唇抿得唇色泛白。 这个人,这个人,竟然想要胁迫他们去杀掉一整个家庭!如果之前孟衍没有说出那些话,现在坐在屏幕前面的就是他,将要去做这些事情的也会是他。 如果真是那样——自己、会怎么做呢? “不怎么样。” 正当所有人被对方所谓的“创意”炸得神思混乱时,孟衍冷静的声音响起。他似乎一点没受这个升级游戏的影响,一条腿搭着另一条腿,背靠椅子坐着,双手十指相扣放在胸前,显得非常惬意。 “如果这就是你所谓升级后的游戏规则的话,那么你自诩的创意,也不过如此。” 孟衍身后的人听到他这句话都是一惊,屏幕上的人似乎也是愣了下,但并未如史柯他们所担心的那样发怒,而是非得有些诚恳地求教道: “哦,那你有什么好建议?” 孟衍漫不经心,“既然是游戏,就该有游戏的环境。像你这样把整个城市的人拌成锅粥来玩,也只有你才会觉得有意思。” 屏幕中的人听完孟衍的话,似乎陷入沉思,片刻后他轻轻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你是故意这样说,想让我放掉这些人,玩围魏救赵的把戏。” 孟衍轻嗤一声,眼神淡淡蔑视,“我会做这样的蠢事。” 史柯等人听到这句话呆了呆,一时之间竟分辨不出孟衍口中所谓的“蠢事”,是指救人这个本身的想法,还是这个救人的方式。 屏幕中的人在呆了一会,不知想到什么,很快意会过来,拉长语调慢慢说了句,“也是。”然后又问了句,“所以呢,你的建议是——” “一个封闭的环境,敌我难分的阵营,不死不休的规则,亲身下场的体验。” 孟衍慢慢坐正身体,眼睛盯着屏幕里的人,一字一句缓缓说下去。 “你不是想做好人吗?我给你这个机会。” 孟衍的那句话,最后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 K先生听完他的提议后显得非常兴奋,只是还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孟衍引他出来的陷阱。就比如他刚现身就被抓住,然后游戏就game over 了。 “你会怕?” 孟衍反问一句,他就非常开心地笑了起来。 “是啊是啊,担心的应该是他们啊。” 之后开始准备,以孟衍的执行力,加K先生留下的后手,在半天时间里准备好了所有一切。 封闭的环境,是一个未经开发的小岛。所有参加这场游戏的人,被用直升机拉到了小岛上。 小岛的坐标是K先生提出,最后经孟衍同意。 而敌我阵营的划分,稍稍有些麻烦,尤其是村民阵营。为了阻止孟衍做假,K先生坚持村民阵营要由他来决定,孟衍没有反对。 于是,最后K先生随机抽选了7个人,以参加生存体验的旅游项目的名义将人一起拉到了小岛上。 七个人分别是:一对年轻夫妻,两个大学生,一对父女,以及一个大学教授。 还有就是作为向导的K先生。 杀手阵营只有孟衍一个人,他的任务是,在不被察觉——或是没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杀掉所有人。为了让游戏能够进行下去,K先生必须是最后被杀掉的那个。 而村民阵营赢的条件是,揪出隐藏在人群中的杀手处决掉。而要处决杀手,必须经过所有村民认同,即七个人中但有一人不相信孟衍是杀手的,他便不算输。 在游戏没开始前,所有人,包括K先生在内,心中最大的疑问是——孟衍真的会杀人吗?为了保证这一点,K先生还另外提出了一个要求。 必须要有庄笙同行。 “我知道你不会在乎别人的命,但你不会不在乎他。如果你不动手,他就要替你弥补,如果他也不动手,那试玩局的情形就会再现——你觉得,他能经得起几次那样的情形?” 孟衍没有考虑多久,同意了他的提议——主要是他不同意,庄笙自己也会坚持去的。 在离开前,孟衍给史柯他们留下一句话: “什么都不要做,等游戏结束。”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便和庄笙登上直升机走了。 在孟衍与庄笙离开后,史柯是记着他那句话的,虽然心里既憋屈又不安,也没有打算多做什么——但有其他人不是。 本来他们就觉得孟衍的提议荒唐——当然罪犯之前提出的那个主意也没好到哪里去,可他们终究是代表国家保护人民的警察,怎么能够向犯罪分子妥协,做出这样胡闹荒唐的事呢? 在找出那四家地址后,上面立即派人前去营救——有了前车之鉴,虽然没看到房子里的人是否同样被捆着,他们也打算把人清出房子保护起来。 史柯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因为他想到了那人说的一句话。 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 加上孟衍离开前也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史柯在行动前便提出反对。只是,没有人理会他,连孔东宁都说: “史柯,我们是执法部门,不能被犯罪分子吓倒。人现在都去了封闭的小岛,我们却还被吓得人都不敢救,如果万一出了什么事,不是要被人戳脊梁吗?” 史柯有心想要反驳,却不知怎么说,光是在心里干着急。这时,他就无比想念庄笙在的时候,因为那个年青人总能从繁杂事务中抽理出清晰的头绪,给人分析明白。 等到三支行动队出发,史柯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虽然无法像孟衍庄笙那样,能走进那些变态的心里,猜透他们的想法,但以几次交手的经验判断——那个人,不像是什么后手都不留就离开的人。 当收到行动队即将到达某栋房子,那栋房子忽然之间爆炸的消息时,史柯心里在震怒悲痛之余,竟然奇异地感觉到一种平静——就好像是有另外一个人在心里叹了口气,说了句: 啊,果然是这样。 这次爆炸,屋子里的一家四口全部罹难,那是一对夫妻和他们上小学的儿女。或许唯一可以称得上幸运的是,行动队的人没有受伤。 对于最后这点,史柯却总觉得有些怪异感。 他的感觉很快得到应验。 在孟衍他们到达小岛后,K先生又开始了直播。他先放了一段房子被炸掉的视频,史柯一眼看出来,那就是之前营救人质时被炸掉的那所房子。 “啊,你们果然还是学不乖。本来我只是想向你们展示一下,虽然我跑来参加游戏了,但规则还是规则,不遵守的话,我想发飙,随时可以发飙——结果你们就真的去了。” “怎么就那么傻(sa)了,难道就想不明白,这事的主动权永远在我手里吗?到底是你们救人快,还是我杀人快,想要一直试下去吗?” 史柯在看到这段时,心里的怒火几乎能毁灭星球。 怎么能有这样坏的人呢?不,他那根本已经不是“坏”,而是超脱了人类的范畴,无法用人类的言语来描述了。 仅仅只为展示自己的权力,就能眼也不眨毁灭一个家庭。 如果说是因为先有营救而触怒了他,他才决定炸掉那栋房子的话,还能够用人类的思维逻辑去理顺一下——可是,他根本不管有没有人去营救,就炸掉了其中一栋。 这已经不是生而为人能做出来的事。 对于这点,包括史柯在内的很多人,其实早有体会,只是那个人,一次又一次地在刷底他们的下限而已。 没有人性的心理变态,可以拿任何一条人命做条件,逼迫别人按他的意愿行事;而一个有着基本良知的正常人,尤其是公职人员,却不得不顾惜他人性命。 这样的前提下,孟衍他们对上那个人,真的有胜算吗? 而身为“杀手”的孟衍,真的要在这个荒唐的游戏规则下,动手杀人吗? 史柯心中的忧虑,在这一刻达到顶点。 —— 小岛上,庄笙心中也有着同样的忧虑。 鸟上十个人,其中七个人将之当成一群野外生存体验之旅,根本不知道那个脸上经常挂着笑容,看起来专业又热情的向导,会是个拿人命来玩游戏的恶魔。 把自己投入到向导这个角色,他扮演得非常认真。从探路找水源,到扎营烹煮食物,都看不出丝毫破绽。短短几个小时,那七个人就已经非常信任依赖他这个向导。尤其是七人中唯一的那个小女孩,除了自己父亲外,最喜欢的就是他。 反倒是孟衍与庄笙两人,一个心中压着事,一个始终与人保持距离,因而与那个欢快的小团体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样的轻松欢快,只持续到夜晚。 一声尖叫划破岛上平静的夜,所有人从帐篷里钻出来,面色各异地望向营火旁边。 那里躺着一个人,是那名教授。他眼睛睁着,面色僵硬地躺在地上。 K先生看了眼孟衍与庄笙的方向,两人住一个帐篷,一同从里面出来。孟衍神情平静看不出什么,而庄笙脸上的表情,有种茫然的震惊。 K先生走过去蹲在地上,探了探那人的脉搏,已经停止跳动。似乎犹觉不够,他又探了探鼻息,摸了摸心脏,确定人真的是死了。 侧首看向表情一直没变的孟衍,他逆着火光,在其他人看不见的角度,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用一种奇异的语调轻声说了句: “啊,真死了。” 第62章 二死 露营第一晚就有人死去, 这实在让人心里觉得不安。而在检查完死者后,没有在身上发现任何伤痕,众人的思绪顿时便发散开来了。 “他是不是有什么病,比如心脏病之类会猝死的?” “看着也不像吧,如果真有心脏病,怎么还跑来参加这样的野外生存游戏。我看是这个小岛有问题,说不定存在什么有毒的植物, 他是不小心碰到后死了。” “那你看他哪里像中毒的样子,再说,就算这个小岛有问题, 直升机要五天后才来接我们。这里又没有信号,怎么离开啊,是不是向导?” 最后那句话落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向导先生。 包里背着卫星电话, 胸前的口袋戴着针形摄像头的向导先生,闻言挂起他招牌性的笑容。 “是呀, 不能离开呢。” 其他人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隐隐觉得有些奇怪。毕竟都死人了,还能笑得跟之前别无两样的,得多没心没肺啊。 因为不确定人是意外死还是突发什么疾症, 所以剩下的人虽然有些恐慌,但也没有太过。稍微冷血点的,可能还会产生好不容易能免费出来玩一趟,结果同行中有人死了不能好好玩了真是晦气这样的想法。 一直没有说话的孟衍朝营火堆走过去, “把尸体处理一下,大家继续休息吧。” 向导先生还蹲在地上没有站起来,闻言抬头用仰视的角度看着孟衍,语气中带着不易察觉的兴奋,“哦,处理尸体?怎么个处理法?” 孟衍用看白痴的眼神扫了他一眼,“当然是放进他自己的帐篷,等回去的时候带给他的家人。” 听到这个回答的向导先生似乎有些失望,完全没有热情参与搬尸体的活动,于是掩嘴打着哈欠回去睡觉了。 庄笙一直呆呆站着,看到孟衍搬尸体的时候似乎惊了一下,醒过神来,三两步跑过来,抓着尸体的一只手就要帮着抬起。 “我和你一起吧。” 孟衍伸手拿掉他的手,盯着他的眼睛说了句,“不用,你回去休息吧。” 庄笙又有些愣住,刚才触及到尸体时的冰凉触感,让他忍不住一哆嗦。而近距离看清尸体的死状后,庄笙脑海中第一个浮现出来的竟然是一具被毒死在黑夜巷子里的面孔。 氰化钾中毒。 等到孟衍将尸体放好后,回来看到庄笙还呆呆站在原地,走过来拉起他的手放掌心捂着,皱眉说道“怎么还不回去睡觉,手这么凉。” 庄笙转动视线看向孟衍,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问什么,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任孟衍牵着他的手回帐篷。 与此同时,在那个直播平台,一段视频被传了上去。从拍摄的角度和画面来看,摄像头是装在一个人身上,随着他的走动而拍摄范围内的画面。 摄像头从每一个人身上扫过,又拍了段扎帐篷和做饭时的视频,便直接跳到了天黑。一声惊叫后,镜头晃动,不多久,对准地上一具睁眼的尸体。 视频结束在一声轻叹似的话语里。 “啊,真死了。” 这一段视频,拍摄手法粗糙,之前的野外生存也没什么可看点。倒是入镜的几个人中,两个人的颜值引起网友尖叫,大喊什么“帅哥美少年组合”,求扒真实身份,求更多美男图。 当视频结束后,留下一圈懵逼的人,留言几乎一致复制粘贴最后那句话外音。 “真的死了吗?” “真的死人了吗?” “那人真死了?” …… 而等了半天没看到后续的人,开始大骂播主。放了这么一段视频后不见人,吊着众多之人的胃口,简直不是人干事! —— 画面再拉回小岛。 天亮之后,众人陆陆续续从各自帐篷爬起来。或许是昨天刚到小岛,加上死人事件基本没几个人睡好,全都一副哈欠连天睡眠不足的样子。 小女孩不明白气氛的转变,扯着父亲的袖子嘟嘴问:“爸爸,还有一个叔叔去哪里了?我们今天要正式开始探险了吗?” 小女孩的父亲闻言尴尬地看向其他人,不知道该怎么向年幼的女儿解释。向导先生走过来,笑眯眯地低头问: “小朋友,你想要玩探险游戏啊?” 小女孩一看他便笑了起来,“是啊,叔叔,你会跟我一起玩吗?” 向导先生点了点嘴角,似乎在思考她的话,末了笑容加深,做了个拥抱空气的姿势。 “好吧,既然人生这么无聊,不如我们来玩游戏。” 另外几人显得有些无所适从,毕竟死了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玩,除了不懂事的孩子,恐怕就只有神经粗大到一定程度的人才能做的出来吧。 可是如果不走之前的计划,干坐在这里陪一具尸体,想想似乎需要更粗的神经才能做到。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一致将目光落在队里颜值最高的两人身上——当然他们不是看脸,而是觉得两个话少的帅哥哥特别沉稳可靠。尤其高个子那个帅哥,昨天晚上还主动提出把尸体搬回帐篷。 向导先生也看向孟衍,似笑非笑地问道:“怎么样,要不要一起来呀?” 孟衍淡淡瞥他一眼,点头,“走吧。”说着抓起庄笙的手转身,往外头走去。 其他人彼此对视一眼,犹犹豫豫地跟上。 因为没有吃早餐,孟衍带着庄笙来到海边抓鱼。他有特殊的抓鱼技巧,别人看他站在水里,手一抓一个,一抓一个,仿佛他的手是磁,鱼是铁,自己就会往他手上撞。 两个大学生看得有趣,别也想跟着学,结果下到水里发现站都站不稳。那水也不如看起来浅,至少两个1米7多的大男生,站到跟孟衍一样的距离时,发现水都已经快到自己胸口了——两人默默对视一眼,腿长的男人,比不得。 小女孩在旁边看得“格格”笑,喊着让自己爸爸也去抓一个。 “爸爸,爸爸,你也去啊,你也去啊。” 小女孩的爸爸笑得很无奈,“爸爸没有叔叔厉害,找不到鱼哦。”小女孩顿时露出失望的表情,不过她也没有再吵着让自己爸爸去,而是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用衣服兜着鱼的庄笙。她只是那样看着,并不说话。 庄笙与小女孩默默对视一会儿,试探性将兜鱼的衣服往前递了递,“要想吗?给你。” 小女孩朝他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扭着身体躲到爸爸身后,只探出头来望着他。小女孩爸爸不好意思地朝庄笙道歉,“小孩子不懂事,别介意啊。” 庄笙朝还在抓鱼的孟衍看了眼,收回视线后,抿唇摇了摇头,“没关系,反正这么多我们也吃不完,大家可以一起分。” 小女孩脸上的笑容变得非常灿烂,她望着庄笙脆声道:“大哥哥,我可以帮你拾柴,我还会烧火哟。” 庄笙看着小女孩说完后一脸求夸奖的表情,顿了顿,点头“嗯”了声,说道: “很厉害。” 小女孩笑得更甜了。 有抓鱼和后来烤鱼的插曲,队伍中的气氛变得稍微没那么凝重了些。之后探索了小岛的地形,找到一些能吃的果子和植物根茎。晚上的时候,大家把白天没吃完的鱼一起煮了——因为是生存体验,除了少许零食基本没带食物,当然小女孩因为年纪小例外。 吃饱要睡觉,才想起营地还躺着具尸体,众人也没了聊天的兴致,早早钻进各自帐篷睡了。 睡了没过多久,大家被一阵闹声吵醒,是从两个大学生帐篷里传出来的。 “半夜三更发什么疯!你再动手我就还手了。” “怎么了怎么了?”小女孩的父亲抱着女儿没靠近,在外面大声问。烧在营地中间的火堆还没有熄灭,能看清营地的情况。两团人影扭打着从帐篷里滚出来,其他人也都爬起来了,看到这个情形有点懵。 “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打起来了?” “我怎么知道他发什么疯啊!”被压在下面的人大喊,“睡得好好的,突然发酒疯一样,乱冲乱撞的。” 大家看上面那人神情确实不大对劲,脸红红的,眼神有些狂乱。那对小夫妻看着有点害怕,丈夫护着妻子不太敢靠近的样子。这时,孟衍走过去将两人分开,他一手挡住那个发疯的人,一手想将地上的人拉起来。 庄笙看着正要过去帮忙,忽然那个发疯的人暴发出一股大力,推开孟衍的手跑出了营地。庄笙脸色一变就要去追,孟衍拉住他。 “我去,留在这里别动。” 说完这句话,孟衍便朝那人跑去的方向追了过去。 留下一众人在原地面面相觑,表情茫然,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庄笙想着孟衍身上有没有带电筒,更是满心担忧。 向导先生不吭声地从头看到尾,他也望着孟衍离去的方向,慢慢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直到天色将明,孟衍才一身疲惫地回到众人扎营的地方,表情有些冷。 剩下的那个大学生在帐篷外守了一夜,一看到孟衍便冲了过去,“他呢?我同学呢?” 孟衍看他一眼,语气平淡。 “摔下悬崖,死了。” 第63章 消失 接连死了两个人, 队伍中的气氛再也轻松不起来,父亲抱着女儿,丈夫抱着妻子,守在营地里,只想快点离开。 剩下的那名大学生根本不能相信,他抓着孟衍的手让他带自己去,没有亲眼看到, 他不相信自己的同学竟然已经死了。 孟衍没有说话,领着他去了,其他人左右看看, 也跟了上去。 孟衍一直走到昨天抓鱼的地方,侧边就是陡峭的悬崖,下面竖立着一块块黑色石头,被海水冲拍得溅起一圈圈浪花。 “就是这里。”孟衍指着悬崖下边淡声说道, “我追来的时候他已经掉下去,我跟着下去搜了很久, 没找到。” 那个大学生愣愣地望着悬崖底下,表情慢慢起了变化,忽然之间跪倒在地,放声大哭起来。 “先别忙着哭啊, 大家不觉得,连着死了两个人有些蹊跷吗?”向导先生收起脸上的笑容,严肃的表情顿时吸引众人的注意。 “什、什么意思啊?”小夫妻中的丈夫说道,他看着向导先生脸上慢慢露出那种别有意味的笑容, 顿时觉得身体有些发冷。 “第一天晚上那个,真是突发疾病而死吗?而昨天晚上那个,为什么会突然发疯?”他手指抵着下巴,做出认真推理的样子,看向已经停止哭泣表情有些呆愣的男生,“你们是同学,应该了解他,他之前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吗?” 男生愣愣地摇头,“没,他最多喝醉的时候有点发酒疯——可是,昨天又没有喝酒啊。” “那就是吃错什么东西!”向导先生一拳击在掌心,目光烔烔望向一直沉默的孟衍,“昨天的食物,好像大部分是这位先生找来的哟。” 庄笙条件反射般想站出来维护孟衍,忽然想起他们为什么来这个小岛,迈出的步子便顿住了。孟衍安抚地拍拍庄笙的手,目光沉稳地看着众人说道: “是我,大家都吃了。” 向导先生还未来得及继续说点什么,大学生看过来为孟衍说起话来,“是啊,鱼,植物根茎,煮在一起我们大家都吃了。如果有问题的话,我们大家应该都会出事才对。” 其他几个人也七嘴八舌加入讨论,认为食物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小,理由是大家都吃了。所以不排除男生本身精神存在什么问题,或者是他吃了什么岛上的其他东西。 两个人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而死亡,这个小岛在众人眼中的危险度直线上升——哦,准确来说,是在剩下的那对夫妻,大学生,和小女孩父亲眼中,这个小岛已经不能再待下去了。 他们开始想办法联系外界,却发现怎么弄都没有信号,于是缠着向导先生问他解决办法。 向导先生故做无奈地看向众人,两手一摊,“想要在直升机来之前离开是不可能的,或许,办法只有一个。” “什么办法?什么办法?快说!” 向导先生看向孟衍,勾起嘴角慢慢说道:“如果,我们中间,真的存在一个杀手的话,要想保命,把他找出来,不就行了。” 他的话音落下,那几人顿时愕然,愣了好半晌才明白过来他说的什么意思。 小女孩父亲抱紧自己女儿,僵硬地笑了两下,干巴巴说道:“杀、杀手?开、开玩笑的吧?” 夫妻中的妻子,目光在所有人身上来回扫视,表情有点崩溃,她盯着向导先生激动地大喊大叫起来,“这不就是个旅游项目吗?我们中奖抽到的,因为免费不要钱才来参加。如果知道会死人,我们根本不会来!你们这是欺骗!我要投诉!” 丈夫搂住妻子安慰,“没事的,没事的,这只是意外,还有两天直升机来了我们就能回去了,大不了这两天坐在帐篷里不出去。” 女人被他这一安慰,更加激动了,“都怪你!蜜月旅行舍不得花钱,偏要来参加什么免费生存体验游。现在好了,便宜是那么好赚的吗?等这次回去我就跟你离婚!” 男人委屈地小声嘀咕,“你当时不也挺高兴的吗?” 向导先生兴味盎然地看着眼前一切,等到那几人吵累了讨论累了,打算回营地休息去时,悬崖边就只剩下庄笙孟衍和向导先生三人。 “笙笙,你昨晚没休息好,现在回去补一觉吧。”孟衍拉住庄笙的手要走,却被庄笙轻轻一挣挣开了。孟衍脚步一顿,回首望过去。 “笙笙?” 庄笙低着头,没有去看他的眼睛,“你先走吧,我、等下再回去。” 孟衍幽深的目光在他身上凝视几秒,默然片刻,点了下头,“那好,别待太久。”说完这句话,他便自己走了,没有看向导先生一眼。 向导先生一脸兴味地看向独自留下的庄笙,“怎么,知道自己和杀人犯在一起,这么快就受不了了吗?” 庄笙抿了抿唇,淡漠的眼神没有泄露过多情绪,“你不是拿的‘好人牌’吗?为什么不阻止?” 向导先生笑得一脸无辜,“哎呀哎呀,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我虽然说过要做好人,但只做一回好人。可没说,要一直做好人呐。”庄笙的神情顿时变得更冷,向导先生却笑得更开心。 “这个游戏的规则,只要最后‘村民’数比‘狼人’数多,就是我赢。所以我只要保住一个就好,没必要那么辛苦救下所有人。”他顿了顿,笑容一点点加深,“更何况,我也提醒过了,是他们太蠢,不愿意去相信而已。” 庄笙慢慢攥紧拳头,脸上表情更冷,紧盯着那人一字一句问道:“如果这个游戏分出胜负,那么用来保证游戏顺利进行的机制,是不是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向导先生想也不想地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那是当然,我的目的,从来只是,玩好游戏啊。” “记住你说的话。”庄笙从他身边走过,向营地而去。 “你的存在是游戏bug,站哪方哪方就能提前获胜,不发挥下作用吗?” 庄笙脚步微顿,继而沉默不语地往营地走去。 —— 夜幕再次降临,这一夜,平静地过去了。 或许是前两天发生的事情让大家都感到疲累,加上一整夜都没听到什么惊叫声,这夜便睡得比较沉,醒来的也就晚了。 不等高兴终于平安过去一夜,马上便发现,营地里少了三个人! 那对夫妻和大学生都不见了。 发现这一事实的是小女孩父亲,他的帐篷就挨着向导先生的帐篷。确定那三个人真的不在自己帐篷后,已成惊弓之鸟的男人慌里慌张地冲进隔壁向导先生帐篷。 “不、不好了,其他人不见了。” 向导先生还没醒,被他推了两下睁开眼睛,直勾勾盯着他——女孩父亲的手顿时收了回来,感觉心头被一盆冰水浇下,全身止不住打了个颤。 男人还没弄清楚这一股突如其来的寒意来自哪里,向导先生已经坐了起来,微笑地看着他说了句: “你再说一遍。” 不知为何,明明还是笑着的人,女孩父亲却莫名觉得身上寒意更重,有种想要逃离出帐篷的冲动。 庄笙和孟衍也起来了。知道那三个人不在营地后,庄笙和小女孩父亲一样抱着侥幸的心情在岛上找了一圈,看他们是不是早起自己去了什么地方。 结果无人。 确定这三人从岛上消失了。 男人紧紧抱着自己的女儿,声音都是颤抖的,“是不是,他们自己想办法回去了?” 向导先生心情有些不好,看了眼脸上平静地找不出丝毫异样的孟衍,他嗤笑一声,“三更半夜,没飞机没船,乌龟把他们驮回陆地的吗?” 小女孩缩在父亲怀里,被凝重的气氛吓得变沉默许多。听到最后那句话,忍不住开口问道:“向导叔叔,是驮唐僧的那只乌龟吗?” 空气凝滞了那么一瞬。 女孩父亲把她往怀里拉了拉,小声哄着她。 向导先生沉着脸默了片刻,目光落到庄笙身上,“昨天晚上,你也睡得很熟,什么都没听到吗?” 庄笙自早上起来后变得异常沉默,连孟衍拿东西给他吃的时候也没抬头说话。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抬头,谁都没看,像是有点冷地抱住自己。 “我没有听到。” 向导先生冷笑一声,视线直直盯着孟衍,“那就奇怪了,大家都睡着,就他们三个不见了,难道真是被妖怪抓走了?” 正拍着女儿安慰着女孩父亲手一顿,不知是想到什么,脸色一白,声音更加颤抖,“这、这座岛,是不是真的有、有什么东西?” 向导先生目光一滞,缓缓从孟衍身上挪开,看傻子一样看向他。 网上这个时候已经闹翻天。 从那个直播开始,丹藤市的人找去,然后慢慢深扒,终于孟衍与庄笙的身份被扒了出来。而后也不知怎么弄的,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与代表警方的昔日警探玩真人版杀人游戏的消息流传到了网上。 第二个晚上的时候,直播平台终于将那个广告撤了下来,同时下架的也包括播主发的那些直播视频。 但,直播平台有没有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之前上传的那几个视频早已经在国内各大网站流传开来。大部分群众还抱着吃瓜看戏的心情,而知道并关注过前不久那场网上风波的网民则直接沸腾了。 打开的视频中,男人在晨曦的微光中缓步走来,灰蒙的背景下看不清面容,只听到一个毫无起伏的声音淡淡说道: “死了。” 视频标题末尾是加粗加黑的三个大字: 又是他! 第64章 谁像 网上沸反盈天, 安东尼拿着手机来到孟烟面前。 “董事长,网上的舆论,要控制一下吗?” 孟烟坐在孟氏集团总部大楼顶层的办公室里——自从孟衍与庄笙双双离开,她坐镇总部,几乎没有回家过。 听到安东尼的话,审阅文件的孟烟没有抬头,顿了顿, 只说了一句话。 “不必。” 孟烟没有插手网上的事情,任凭态势愈演愈烈,甚至出现民众抵制孟氏财团的情形。然而, 当人们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时,才发现他们除了空喊口号外,根本没办法实施——因为孟氏财团涉入的领域不在民用,而是军工。 也就是说, 民众想要抵制孟氏的产品,却发现那些产品他们根本接触不到。 因为孟烟的不干涉, 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此事的放任,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起这件事,纷纷猜测视频中的地方是哪里,那些人都是什么身份, 以及拍摄视频的是谁。 当然最关注的问题是,拿到狼人牌的杀手到底是谁。 等到第三个晚上的视频上传后,讨论再次掀起了一个高峰。 “天呐,那三个人真的是被杀掉了吗?一个晚上解决三个人?杀手是谁这么厉害?” “在那样的小岛, 杀人真是太容易了,其他人都睡死了吗?怎么一个都没发现?” “真的是其中一个人做的吗?尸体去了哪里?他是怎么一个人解决掉三个的?” “尸体很好解决,丢到海里去了吧。能从营地把尸体搬到海边去的人,体力一定不差,剩下的四个人中到底谁比较像呢?” 这是被带入游戏情境中的网民,他们关心杀手是谁,关心剩下几个人的命运,尤其关心那个小女孩的命运。 但还有一些人,他们评论的风格是: “警方无人了吗?拿了纳税人的钱,遇上真正的凶徒时,竟然还得用纳税人的命去填。” “这是假的吧,谁脑洞这么大,当是写小说呢。” “我就想知道,那个只听声音一直看不到脸的是谁。” 这个游戏视频火了,舆论爆了,想要控制时发现根本控制不住。这个时候,最焦虑的则要算史柯他们了。因为他们没办法联系孟衍,只得通过网上的视频来了解进展。而他们又比网民们多知道一些情况,比如,这次被抽出来做为杀手的,是孟衍。 所以,孟衍,他真的杀了吗? 这是史柯心中最忧虑的地方。 —— 不管外界热闹成什么样,身在小岛中的人是不知道的。 那三个人消失的太过诡异,唯一剩下的那对父女被吓坏了。而向导先生则对孟衍产生了怀疑,怀疑他做了手脚,那三个人根本没有死,只是不知被他弄到哪里去了。 “我说过的吧,如果有人作弊,我是会发飙的哦。”向导先生在之前搜寻小岛时没有发现哪里可以藏人,而这又是他自己选的地点,如果孟衍做了什么手脚他是会发现的。 孟衍毫不退让地与他对视,“没有证据,不要乱说。”顿了顿,补充道,“这是游戏规则。” “……”向导先生表情一滞,随心所欲惯了的他,第一次被自己定下的规则束缚住了。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在剩下的时间里指认出杀手并让那对父女相信,或者,至少保住父女中的一个。不然,就认输,别拿其他事情做借口。” “我找借口!”向导先生一下瞪大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副受到很大污辱的样子,“我像是那样的人吗?!” 孟衍一脸沉静地望着他不说话,而庄笙坐在离孟衍不远的地方,低头沉默不语。 在另外一头,小女孩的父亲抱着自己的女儿不撒手,紧张样子,似乎生怕突然哪里跑出个什么东西把女儿抢走。 向导先生视线在孟衍与那对父女身上来回转了两圈,勾唇笑了起来。他站起身,向那对父女走过去。 “你觉得,你们两个能平安渡过这最后一个夜晚吗?” 男人抬头看向他,“你、你什么意思?” 向导先生笑得更加温和,“到现在还没看出来吗?我们这些人当中,有个杀人犯啊,专门在夜间杀人,白天的时候又装作若无其事地跟其他人在一起。所以,你看啊——”他点了点自己和男人,又指了指不远处的孟衍与庄笙,继续笑着说道: “就剩我们几个了,凶手肯定就在我们四个人当中,我们把他找出来干掉,不就安全了吗?” 男人看着他脸上的笑容,身体不自觉往后缩了缩,把女儿抱得更紧,“怎、怎么找?” 向导先生一点没看出男人眼中的畏惧,拍了下手掌,很高兴地说了句:“你看着谁像啊,把他指出来。” 男人盯着他看,闭着嘴巴一个字不说。 向导先生等了等,没等到回答,顿时不高兴起来。他脸色一沉,正要再说什么,孟衍走了过来。 “不管杀手是不是在我们中间,想要平安渡过最后一个夜晚有个很简单的办法。” 小女孩的父亲这个时候似乎更信任孟衍一些,看到他来不自觉松了口气,眼睛一亮问道:“什么办法?” “今天晚上我们都不要睡,所有人待在一起。他总不至于在我们所有人面前暴露自己而杀人。” 孟衍话刚说完,向导先生狐疑地看向他,“你确定要用这个办法?” 不等孟衍回答,小女孩父亲猛点头道:“我觉得这个办法很好!” 多些人在一起,总能给人更多安全感。 孟衍任向导先生用怀疑的目光打量自己,表情平静极了。 几天过去,第一夜死去的人尸体已经有味道。其他几人不管是死是活都不见踪迹,唯有这具尸体还摆在营地的帐篷里。向导先生偶有猜疑,在看到那具死得不能更死的尸体时,心里的怀疑就会放下一些。 只要真的杀了人,那杀一个还是十个,其实都没有太大区别。 晚上的时候,剩下的四个大人加一个小女孩,果然都没有进各自的帐篷,而是围在篝火前坐着。 “笙笙,过来。” 孟衍在自己身边铺好毯子,朝坐他对面的庄笙抬手,语气表情,一如既往的温柔。庄笙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盖上盯着火堆发呆。听到孟衍唤他,抬眼看了过来,又垂下头,声音小得孟衍差点没听清。 “我坐在这里就好。” 孟衍的手顿在半空,他盯着庄笙的黑色脑袋看了会儿,眼神有些深沉,没有再说什么。向导先生有趣地看着这一幕,视线在两人之间转了一圈,慢慢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本来他还对身为“杀手”的孟衍提出这样的办法而感到狐疑,现在看来,倒不一定是要耍什么花招,而是因为这个游戏bug的存在啊。 黑夜变得尤其漫长,这样坐着干巴巴地熬过通宵,小孩子首先熬不住,躺在爸爸怀里睡着了。而因为心里存着事,一点风吹草动都要惊跳一下的小女孩父亲,想睡都睡不了。 向导先生觉得实在无聊,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说。 “天已经黑了,该动手的应该动手了吧。” “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渡过今天晚上呢,会是我们当中有人死去,还是杀手自爆而结束呢?” “话说隔壁帐篷那具尸体都快臭了吧,我们为什么要一直留着呢?跟其他几个人一样扔海里不好吗?哦,说是要运回去给家人。” 他说着说着,看向身体仿佛在抖的小女孩父亲,很关心地问道: “你怎么了?冷吗?冷的话就坐近点。”一边说一边拍拍自己身边,大方邀请道,“来坐我这里,两个人坐在一起会更暖和哟,我还可以帮你抱小孩。” 向导先生说完,觉得自己真是善良极了,非常完美地扮演了“好人”这个角色。 小女孩的父亲抖得更厉害,似乎极力想要缩得离他更远些,“不、不用了,我坐这里很、很好。” 向导先生有些失望,“唉,好不容易给你个机会,为什么不珍惜呢。” 那个父亲差点从地上跳起来,看起来更害怕了。 好不容易挨到天色微明,眼看这一夜就要过去,向导先生不知是失望还是满意地叹了口气。他起身伸了个懒腰,扭头朝一边的小女孩父亲看过去,咧嘴笑了笑。 “哦,看,天快要亮了呢。” 精神高度紧张一夜的男人,被那个笑激得肝都颤了两颤,昏沉的神智一下子清醒过来——然后发现,营地里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他们三个人了,另外两个青年不知去了哪里。 向导先生伸完懒腰,似乎也才发现孟衍与庄笙不在,奇怪地“咦”了一声,“这两个人跑哪里去了?不会是私奔了吧?”他笑着说了一句,扭头看到小女孩父亲忽然爬起来,抱着女儿慌不择路地跑了出去,顿时有些茫然,没反应过来。 刚方便回来的庄笙,以及不放心陪着去的孟衍,看着男人跌跌撞撞跑远的背影,一起扭头看向唯一还留在营地的人。 “你吓他做什么?”庄笙瞪他一眼,立刻追了过去。孟衍也用一言难尽的眼神看了看向导先生,没有说什么,跟着追了上去。 “不是,这怎么能怪我?”看着那两人往男人跑开的方向追去,他后知后觉地想到一点,“等等,这不会是你们设下的圈套,想故意把人引开好下手?” 觉得有很大可能的向导先生,拔腿也追了过去。 第65章 正文完结 晨曦微光, 只看得清前面不远的路,更远的地方还是一片灰蒙蒙。 庄笙一边跑一边喊,但前面的人似乎完全听不见,更像是有鬼在后面追一样,反而跑得更快。他怀里的小女孩已经醒了,被吓得紧紧搂住爸爸的脖子一动不敢动。 虽然抱着一个人——哪怕是小孩子,也有好几十斤的重量, 男人却像爆发似的,跑得庄笙都追不上。 忽然,庄笙眼神一变——如果他没记错, 前面有座断崖。 那个父亲因为怀里抱着女儿,被挡大半视线,况且以他此时的精神状态,哪怕看到了也未必会停下来。 庄笙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 他大声喊起来,前面的人却没有反应。 断崖已近在眼前, 离那对父女不过数步之遥,小女孩父亲丝毫没发现,速度不减直往前冲。 耳朵似乎有什么呼啸而过。 庄笙在那一刻,感到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 眼前的一切仿佛放缓速度,变成一帧帧画面闪过。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父亲往前扑倒在地,怀里的小女孩摔了出去。 等到眼前世界恢复正常时,庄笙便感到有两道人影风一般从自己身边卷过, 扑向那个滚向崖边的小女孩。 “那是我的,你别想跟我抢!” 一个声音大叫着扑向崖边,抱着小女孩一起往前滚了下去。 后面的孟衍慢了一步。 庄笙呆愣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有些不能相信。 男人倒在地上,鲜血从后背流出。断崖边孟衍背对他站着,沉默地看着崖下,手里拿着一把枪。 他都不知道,孟衍什么时候带了枪在身上! “你还要在下面趴多久?” 就在庄笙震惊伤痛迷茫等诸多情绪交杂在一起时,忽然听到孟衍朝崖下说了一句话。他恍然回过神来,赶紧跑了过去。等看清下面的情形时,庄笙愣住了,一时分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在崖下三尺左右的位置,有一棵从岩壁伸出来的松木,并怎么粗大,但承受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的重量还绰绰有余——此时,向导先生正抱着小女孩趴在那截木头上。 小女孩已经被吓懵,被人抱在怀里一动不动,也不哭闹。 “哼,还好我抢先一步,没想到你这么阴险,差点就被蒙蔽了。”向导先生舒舒服服地趴着,并不回孟衍的话。他正打算再讽刺两句孟衍时,视线忽然定住,整个人都僵住。 庄笙也看清了下面的情形,顿时觉得浑身的血都冷了。 黑色的眼镜蛇盘在松木上,头高高仰起,对侵入自己地盘的人类吐着舌信。 崖上崖下的人谁都没有动,安静极了。 “天亮了吗?” 崖下的人忽然问了一句,他眼睛盯着前方没动,声音很小。庄笙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那条黑色毒蛇上,闻言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只是下意识抬头向东方看了眼。 “差一点,太阳还没出来。” “哦,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淡淡地感叹一声,那人盯着前面的爬行生物,忽然快如闪电地伸出手去抓它的七寸。在庄笙还没有看清的情况下,他抓住了那条眼镜蛇用力甩了出去。 庄笙看到这里,心中一喜,蹲下去趴在崖边,向下伸出手,“快,我拉你们上来。” 向导先生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问了句,“天还要多久才亮?” 庄笙顿住,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过来这个人的意思,心中感受顿时复杂极了。 这个人,到了这样的时候,心心念念的,居然还是他的游戏。 庄笙心情复杂地望着那个等待答案的人,那人怀里还抱着小女孩。他甚至不敢肯定,是不是他回答“天亮了”,这人就会将方才还拼死救下的小女孩随手扔下断崖。 “你,要不要先上来?”最后,庄笙只是这样问道。 那人抬头往上看了眼,“那你来,让他走开点。” 庄笙有些无语,他看向旁边站着的孟衍。孟衍嘲弄地看向底下之人,“你以为这个时候,我还会再做什么吗?” 向导先生撇撇嘴,“谁知道呢,你刚才可是当着小朋友的面射杀了一个人。我怎么能相信,你不会趁拉我上去的时候,再动手脚。”庄笙听到这句话,身体僵了僵,抿着唇没有说话。 孟衍有些不耐烦,“废话那么多,到底还上不上来?我保证不动手就是。” 向导先生认真看了他一眼,确定他不是说谎,这才在两人的帮助下爬了上来,一下瘫倒在地。 庄笙抱过他怀里的小女孩,小女孩已经被吓得完全呆住,一点反应都没有,眼睛都不会转动了,被庄笙抱到怀里哄了几下也没有反应。庄笙看了眼躺倒在地上的男人,再看了看怀中过分安静的小女孩,抿嘴沉默了。 “哎呀哎呀,多么似曾相识的一幕啊,不过这个小朋友,好像比当年的你更勇敢点,你看她都没哭呢。” 气都没喘匀的向导先生,坐在地上指着小女孩咧嘴而笑,非常开心的样子。 庄笙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仿佛不为他的话所动,神情一片漠然。 “其实我有点好奇,从那个时候到上次见面,你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眨了眨眼,仿佛很苦恼的样子,“之前那些人,还没到你这种程度,就已经完全崩溃了。你看起来和他不同,也不是无坚不摧的样子啊。” 庄笙的唇抿得更紧,脸看起来有点白,他还是没有说话。 “你废话很多。”孟衍站在庄笙面前,盯着还赖在地上不起的人冷冷地说道,“游戏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吧。” “啊,说到游戏,现在应该天亮了吧?”那人一副刚想起来的样子看向庄笙,庄笙抬头向海上望去。 太阳自海平面升起,橘红色的光映得海水也变成金黄一片。美景如斯,此时却无欣赏的心情。 庄笙回头看过去,“是,天亮了。” 那人在旭日初升的光亮里,笑得很是满足,带点小得意的表情看向孟衍,“那,这个游戏,是我赢了?” 孟衍面无表情看他一眼,“是,你赢了。” 那人笑着,满足地叹了口气。 “既然游戏到这里已经结束,你之前说的话,是不是也该兑现了?”庄笙看他迟迟不提之前的承诺,忍不住出口提醒。 那人一脸恍然想起的样子,“哦,说的也是。”他说着,从怀里掏啊掏,掏出一只手机,“还好刚才没掉出去,呐,地址全在这里面。” 孟衍接过去,拿着手机转过身,一边翻看,一边拿出一只卫星手机打电话。 向导先生的视线从孟衍身上收回,看了眼倒在地上那个小女孩父亲,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他的目光转向庄笙,用讲悄悄话的语气轻声说道: “看,他和你想的,其实不一样哦。” 庄笙直直盯着他的眼睛,默然片刻后,语气平静地说道:“那又怎样。” 那人挑了挑眉,似乎有点意外的样子。 这时,孟衍打完电话回身,对上庄笙询问的眼神,他点了下头,表示没问题。 只是这人果然丧心病狂,他居然在十三所房子里埋下了炸弹。其中有两所不是独栋,而是在居民楼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那户人家的炸弹被引爆,炸掉的就不只一户人家。 事情总算解决,可不知为何,庄笙心里依旧存在不安。尤其他看到那人脸上自始至终挂着笑容,那股不安便越扩越大。 ——可是,孟衍如这人如愿地杀掉那些人,这已经是最坏的局面,还能再坏到哪里去呢。 想到那些或许已经被孟衍杀掉的人,庄笙的心情顿时更加沉重,成功解救十几户人质的好消息也没能让他好受一点。 —— 忽然,安静的小岛传来些响动,有人正向他们这边走来。向导先生脸上的得意,在看清那些人的面孔时,顿时僵住了。 过来的有好些个人,走在前面的,有的拿着武器,有的拿着医药箱,快速地向这边跑来。而落后一点的几个人看来有些眼熟,他努力睁大眼睛去看,认出那几个人竟然就是前两天“落崖”或“失踪”的人——尤其中间那个,竟是那个第一天就死了的大学教授! “!” 向导先生一下从地上蹦了起来,抖着手指着那些人愤然瞪向孟衍,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 庄笙的震惊不比他少,只有孟衍面色依旧平静。 拿医药箱的人跑到小女孩父亲面前蹲下,撕开了衣服进行急救。几翻动作下来,以为早就断气了的男人咳嗽了几下竟然醒转了过来! 向导先生的眼睛瞪得几乎要掉出来,终于悲愤地喊出了口: “你作弊!” “那又怎样?”孟衍轻飘飘的语气,让向导先生气得不住抚自己胸口。 这反转太急太快,让庄笙都有些反应不过来。有人上前抱走他怀里的小女孩时,他愣愣地松开手,视线不住往那几个“死而复生”之人身上看去。 尤其那个第一夜就被毒杀了的教授,那张脸他是不会认错的。可他见过的那个,现在尸体还摆在营地的帐篷里呢! 正是确认了第一个人是真实的死亡,庄笙才没有怀疑后面那些人,也是被孟衍动手杀掉了。 “营地里的尸体,是之前那个用毒作案的杀手。”孟衍歉意地看向庄笙,“笙笙,对不起瞒着你。只是一来事情紧急,二来也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他顿了顿,又补充了句,“尤其是你。” 庄笙没有太在意自己也被隐瞒的事实,他沉默了片刻,问道:“是那个用氰化钾杀人的凶手?他什么时候死的?” “被抓捕的当天晚上,他指甲里藏着毒,趁看守不注意时吸食,毒发身亡。之后发生这件事,我就把尸体带上了。” 庄笙听完,点点头了悟道:“原来是这样,他的体形跟那位教授最接近,所以你第一个晚上才会选择‘杀掉’那个教授。” “喂,我说你们两个,当我不存在吗?!”似乎已经接受因为对手作弊自己输掉游戏的这个打击,K先生不满地冲自顾说话的孟衍庄笙两人喊道。等到两人同时望向他,他盯着孟衍问道: “我是有点不明白,这个地点是我自己提出来的,你又是怎么提前做好这么多准备而没被我发现?” 孟衍看他一眼,脸上并无得意之情,而是很平静地陈述道:“因为最后留在你身边的,有我的人。” K先生睁大了眼睛瞪他,孟衍当没看见,继续道:“大概在一年前,我策反了一个你的追随者,并让他接着卧底。后来我把你的据点一个一个拔掉,留在你身边能用的人也就越来越少,那个卧底便越来越得重用,恰好被派来安排这座小岛的事情。”顿了顿,他补充一句,“我也是出发当天才跟他联系上。” 孟衍说完后,K先生好一会儿没说话。这些情况,庄笙也是第一次听说,安静地消化了一会儿。 —— “啊,果然是这样啊。”K先生在沉默过后,忽然用咏叹般的语调说了一句话。 庄笙心里咯噔一下,转头看过去,就见之前那种熟悉的笑容一点一点回到那人脸上,像慢动作播放一样,那人歪了歪头,盯着孟衍拉长语调缓缓地问: “是方块7吧?” 孟衍瞳孔微缩,神情在刹那凝肃起来。 K先生盯着他的表情,脸上笑容越来越大,嘴巴几乎咧到耳后根。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所以——”他笑了笑,手慢慢伸进口袋里,掏出一个遥控器,“我也不能让你失望。” 干脆一按,不远处传来“轰隆”巨响,仿佛地震一样,整个小岛都跟着摇晃了下。 那人举着遥控器缓缓后退,对数盯准他的枪视若无睹,只看着孟衍。 “只要我再按一下,整座小岛都会炸飞,你要不要试试哦?” 身后的人群起了骚动,那几个本来逃过一劫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顿时惊慌起来,像无头苍蝇似地想往外跑,被孟衍的人拦下后又哭又骂。 “我不玩了,不玩了,你们都是疯子,我不跟你们玩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新的旅游项目,我不要留下送死,我要回家,放我回家!” “我跟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你们把我骗来的,现在我命令你们立刻送我走!” …… K先生从那边收回视线,对孟衍说道:“看呐,这就是你大费周章保下来的人,还不如真的杀掉呢。这样一些长着金鱼脑子的人,怎么值得你花心思。哦,不对——”他自己否定掉自己,视线往庄笙一落。 “值得你花心思的,从来不是那些人,而只有眼前这一个。”他看着庄笙慢慢说道,“真是个可爱的小朋友,可爱到让人想把你藏起来,不给我看呢。” 庄笙心中一震,转头看向孟衍。孟衍却没有看他,而是一直盯着K先生,沉默的表情读不出任何情绪。 “所以说,只有我们才是同类,才是一样的人。”K先生的视线又回到孟衍身上,摇着头叹息道,“明明当初,我们配合得那么好,想怎么搞事情就怎么搞,想把哪个大佬拉下马就拉哪个,杀人也能杀得那么开心——你却偏要坚持去做什么公务员!我杀掉那段时间所有跟随你的人都没能让你回头,眼睛都没眨一下,比我还冷酷哟。难道你不知道,少了合心意的玩伴,所有的游戏趣味性都会减半吗?” 随着他的述说,孟衍表情未变,庄笙的脸色却一点点苍白起来。K先生看着庄笙苍白的脸色,笑得更开心了。 “哎呀哎呀,这样就受不了了吗?我还可以说更多,更详细哦。他是不是曾经离开过你一段时间去做卧底?那你知不知道,他这个卧底卧到什么程度?你看我现在玩的这个游戏怎么样?还算有趣吧?可这跟当初我们两人一起设计的游戏相比,就是小学生和教授的差别啊,所以我才——如此怀念。” K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庄笙,似乎非常期待看到他崩溃的样子。庄笙咬紧牙关,坚持与他对视,毫不退缩。 他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沉声问道。 “那又怎样?” K先生顿了顿,做了个夸张的表情,“嚯,真爱啊。” 然后他又笑了起来,慢慢说道:“所以那些普通人的生命,是制约你的开关;而你,是制约他的开关。” 他背对断崖站着,身后是呼啸的海浪,身前是严阵以待的对手。他向上伸张双手,做出一个拥抱天空的姿势,望着从刚才起就一直沉默的孟衍说道: “看在我们过去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帮你们两个私奔怎么样?”他晃了晃手中的遥控器,“在我的右手斜下方,有一条可供两人乘坐的小船,你们架着它逍遥去吧。至于我,就和这些勉勉强强的陪葬们,永远留在这座孤岛吧——” K先生最后一个字落下,庄笙彻底明白他的用意,脸上瞬间惨白到没有一丝血色。而始终沉默的孟衍踏前两步,终于开了口。 “不必。 他说着看向庄笙,眼中浮现一丝歉意。庄笙看得心头巨震,同样的神色,他在十五年前在自己父亲眼中见过。 “不——”思维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嘴巴已经下意识喊出声,只是那声音仿佛从全然干涩的喉咙挤出,几乎听不到。 孟衍的目光已经移开,转向举着遥控器的K先生。 “我或许是和你一样的人,不同的是,我身边有比自己更宝贵的人。所以重要的是,不是我是什么样的人,而是他想我是什么样的人——可惜对于这一点,你永远也无法明白。” 他说完这句话,纵身跳下了悬崖。 庄笙的大脑在那一刻变成空白,他的身体有自主意识般扑过去,只来得及看到水面溅起的浪花。 “孟衍——” 庄笙大喊一声就要自己跳下去找人,被反应过来的其他人拉住。 K先生对孟衍此举似乎也有些意外,举着遥控器脸上难得露出呆滞表情。 庄笙趴在悬崖边,在喊过那一声后就完全没了声音,只是呆呆地盯着海面看。那里,除了海水拍打着岩石,什么都没有。 “你满意了吗?” 庄笙依旧趴在地上,扭头看向K先生。他的脸上无悲无喜,然而泪水却控制不住地往下落。他眼神空洞,用死寂的声音又问了一遍。 “现在他死了,你满意了吗?” K先生认真品了品,然后摇了摇头,“说实话,不太满意,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 庄笙死死的看着他,眼泪止不住,神情却是冰凉。K先生望向他,不知想到什么,又慢慢地笑了起来。 “对现在的你来说,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吧?我真是有些可怜你了。”他张开手,往自己胸口拍了拍,“来吧,我最后发一点慈悲,让你亲自复仇怎么样?” 庄笙缓缓从地上站起来,从旁边人手里拿过枪,举起来瞄准。 “就算最后只剩下自己,我也会,活下去。” 枪响,胸口炸开血花。 那人脸上的笑容凝固住,他望向虚空,拉长调子叹息般念道: “人世如棋局,往来黑白分。” 身体缓缓向后倒去,坠下悬崖。 “遥控器!” 庄笙身后众人心惊胆战,抢过去将掉在地上的遥控器捡起来,好险没意外碰到开关按钮。庄笙在射出那一枪后,整个世界的事都仿佛与他无关了,他呆呆地站在悬崖边,不知站了多久,脸上的泪水已经风干,变得异常冰凉。 恍惚中,有人来劝他,有人跟他说话,庄笙都完全没有反应。 似乎所有人的都已经离开,只有他一个人留在这座海上孤岛,等着一个永远都等不到的人。 “笙笙。” 耳边似乎响起一声轻唤,分不清是梦中还是幻觉。 庄笙猛然回头,就见身后几步外站着一个人,头发和衣服还滴着水,正温柔含笑地向他望来。 不去分辨是真实还是幻觉,庄笙飞奔过去,扑倒在那人怀里。 —— 孟衍抱着这个比自己还冰冷的身体,心中的歉意和怜意几乎要冲破胸口跳出来。只是不等他开口道歉,便听到怀里的人用颤抖的语调一遍遍说着。 “对不起,对不起……” 孟衍浑身一震,更加抱紧怀里的人,低头吻着他的冰凉的额头。 “笙笙,该说‘对不起’的是我,让你这么担心。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 庄笙却仿佛听不到他说什么,用全身所有的力气抱紧他的腰,似乎害怕一放手,这个人就会消失不见。 “对不起,我总是这么没用,我会努力的,会勇敢,会成长到再也不需要保护——那样,就不会失去你了。” 孟衍的心在霎时间,痛得像是被撕成一片一片。他忍住将怀里人狠狠吻一通的冲动,抬起他的脸,凝视着那双哭到红肿的湿润眼睛。 “不,笙笙,这不是你的错。不管你需不需要保护,保护你,都将是我一生的责任所在。”孟衍对着那双湿润的眼睛轻轻印下一吻,声音低沉,温柔而深情。 “而你,只要存在于这个世间,就已经是我的救赎,你明白吗?” 就算我早就知道,明天世界即将毁灭,我还是,会种下我的苹果树。 ——马丁.路德 第66章 番外日常 “怎么还没好吗?时间快来不及了。” 一身旗袍, 精心打扮好的孟家大姐,站在客厅里,与平日高冷形象有点不同,此时的她像个担心孩子上课迟到的家长。 同样精心装扮过,一身黑色礼服的管家先生站在她身边,低声安慰道:“董事长不要急,时间来得及的。” 孟烟频频往楼上看, 不时回头看下挂在墙上的时钟。 这样,就在孟烟忍不住想叫身边的人上楼去看下时,两个同样高挑的白色身影从楼上出现。孟烟一看到那两人, 烦躁之意顿去,嘴角的笑意怎么都掩饰不住。 “还不快下来,误了时间可不好。” 孟衍握着庄笙的手从楼梯走下来,“大姐, 你这么着急,会让人以为要举行仪式的是你自己。” 孟烟笑着啐了他一口, “我这把年纪了,哪里还有人要。倒是你,今天之后,笙笙正式是我们老孟家的人了, 你可不能欺负他。” 孟衍牵起庄笙的手在手背吻了一下,“笙笙一直是我的人,我何曾欺负过他——哦,有时候是会欺负下。” 在场的人都听懂了他那句话, 庄笙的脸一下就红了,睁大眼睛看他,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孟家大姐拍了下自家弟弟的手臂,笑骂道:“你可注意着点,以为笙笙也跟你一样没脸没皮吗?好了,快走吧。”她抓过庄笙的手,带着他往外走去。 手里的人被抢走,孟衍好脾气的摇头笑笑,迈步跟上去。刚走一步,注意到旁边任务完成还赖着不走的管家先生,看到他眼中苦涩之意,回了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出了大门,孟烟并没有和庄笙坐同一辆车,而是笑眯眯把人送去了前面那辆装饰过的加长林肯,她自己坐到了后面那辆车子里去。 孟衍出来后,径直朝前面那辆车走去,长腿一收,坐了进去。再长臂一伸,将等在里面的人揽进了自己怀里抱住。 车队缓缓启动,庄笙靠在孟衍怀里没有动。 “怎么,还在不高兴?”孟衍在他额头吻了下,把人抱得更紧,庄笙基本是坐在他怀里了。 庄笙抬头看向他眨了眨眼睛,还是没有说话,看起来有点委屈的样子。 孟衍捞起他的手轻轻捏着,看他这个样子,轻轻叹息了一声。 “笙笙,网上那些人说什么,没有必要在意。我活到这么大,见过多少真刀真枪,也不曾惧怕过,何况是无关痛痒的言辞。” “可你不该被那样说。”庄笙抿了抿嘴唇,露出那种自己认为是最好的人,却被无端冒犯诋毁的不快神气,“你明明在背后做了那么多事,那些人什么都不了解,光只揪着自己看到的一点任意批评,还什么解释都听不进去。”他顿了顿,加重语气道。 “你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庄笙想起不久之前,从那个小岛回到丹藤市后,才知道那人虽然死了,却在网上掀起一股多大的浪潮。 虽然之后有了澄清的视频,说明孟衍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迷惑住凶徒,最终目的是救出下那些被凶徒挟持的家庭——可,就是有人揪着警方把无辜群众卷入,甚至故意出手伤害无辜者这点不放。 除了极少数赞孟衍有勇有谋,表示666给跪的网民外,绝大多数人站在了对立面。 他们攻击警方,攻击孟衍,后来更是挖出当年的6.11事件对孟衍再次进行抨击。 如果说有些言论确实是站在受害者立场,虽有些偏激,但还能找到理解的情由。那么,另外一些言论,则是完全的无脑黑,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纯粹恶意发泄罢了。 “身为警察,吃了纳税人的粮就保护纳税人的生命安全,可是警方无能,自己找不住罪犯,既然把无辜者卷入其中,里面更甚至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想过这件事后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吗?!” “再怎么说也不能否认他确实开枪打伤了那个孩子父亲的事实,运气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死了!没死在罪犯手中,竟然死在一个本该保护公民的警察手中,还不够讽刺吗?!” 那根本不是什么运气,而是孟衍瞄准了开的枪,故意射偏的。 当时那个情况,如果任由小女孩父亲跑下去,最大的可能是两个人一起掉下断崖。孟衍那一枪,其实是为了救人。只是因这一举动,让罪犯误以为他要抢在天亮前杀掉所有“村民”,反而冲出去救人,并最终兑现承诺,就是阴差阳错而又正中下怀的事情了。 庄笙在看到那些言论时,气得话都说不出来,半天时间躲房里就做了一件事——上网替孟衍说话。 他翻到那些言辞最激烈,语气最恶毒的评论,一条条在下面回复解释。可是不管他怎么有理有据地给人讲道理,却没有人愿意和他讲道理。有些是看都没仔细看,就直接怼,骂他是水军洗白,是孟氏请来的水军。 还有人说,就算孟氏财大气粗,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不会让他们拿几个臭钱就污辱了广大群众的高贵气节。 庄笙:“……” 庄笙气得早饭中饭都没有吃,等孟衍从外面处理完事情回来,就看到他躺在床上几乎没挪动过,跟那些人掐得连他近身了都不知道。 孟衍顿时又生气又心疼。 “理会这些做什么?他们说的再怎么冠冕堂皇,也不能爬过网线来定我的罪,还值得你为此连饭都不吃。” 庄笙本来被抓包有点小心虚,但一想到孟衍被人无理抨击的事,就什么都忘了,心中只剩气愤不平,还有一种心疼。 “那些人不了解事实真相乱说,还说你不好,我当然要站出来解释。” 孟衍往床上一坐,床顿时塌陷下来,他将气鼓鼓的庄笙往怀里一带,在嘟起的嘴角亲了一口,心情一点没受网上留言影响。 “这有什么,我根本不在乎,只要你觉得我好,就够了。”说着声音低下去,挨得更近,“难道说笙笙,你是想别人也发现我的好,来跟你来抢走我?” 庄笙无语地看他一眼,他好好的在烦恼,这人偏要把话题带歪。看庄笙心情还是有些低落,孟衍没有再逗他,抱着他晃了晃,说道: “笙笙,这样的计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面对的,不是理性思考的个体,而是一个能歪曲真相相互传染的群体,他们永远只能看到他们认为应该看到或是希望看到的东西。所以,并不是人们不了解真相才这样说,而是他们的‘真相’与你的‘真相’,永远不在一个频道上。” 庄笙:“难道就任由他们这样抹黑你?就如把你当初的离职,说的好像是负罪逃避一样。” 孟衍:“我们又不是为别人而活,他们喜欢那样说,就随他们说去好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公职人员,他们那些纳税人,已经管不到我头上。” 庄笙被他逗笑,心情稍微轻松一点,顿了顿,说道:“我选择这行是想好好破案,没想到除了应付罪犯,还要应付那么多不知所谓的人和事情。” 孟衍沉默片刻,“身在系统中,难免如此,除非跳出来。” 庄笙抬头看向他,“你是说辞职自己开事务所吗?” 孟衍点点他的鼻头,笑道:“也未尝不可。” 庄笙听了孟衍的话沉默许久,之后抱着他的腰闷闷不乐地说了句,“可是,我还是没办法像你一样,对那些言论毫不在乎。” 其实孟衍也不是对什么言论都不在乎,如果这些言辞针对的对象换个人,换成他怀里这个人,那么他反击的只会比庄笙更加强烈。 “我有办法,让你忘掉网上那些言论,心里只想着——”他身体慢慢压了上去,声音消失在两人贴合的唇齿间,“我。” 想到那之后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现在坐车里的庄笙脸微微有点热,略不自在地动了动,然后被孟衍抱得更紧。 “好了,别再不高兴了。”孟衍亲了亲他的脸颊柔声哄道,“今天是我们两人的好日子,不要为不相干的人破坏这样美好的一天,你说是不是?” 庄笙觉得孟衍说的有道理,轻轻“嗯”了一声,靠在他胸膛点了点头。 教堂里,身穿同样款式和颜色礼服的孟衍与庄笙,在周围人的祝福声中彼此交换戒指。孟衍神色温柔,视线片刻不离庄笙,他轻轻握住庄笙的手,将戒指套上无名指。 庄笙轻抿嘴唇,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同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孟衍,动作坚定地给他也套上戒指。 坐在下面观礼的孟烟,看着眼前这一幕,眼中微微湿润,脸上的笑容更是一刻都不曾消失过。 这次孟衍与庄笙的婚礼,邀请来的人并不多。倒不是避讳两个男人结婚,怕被别人说道什么的,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刻意大张旗鼓,有熟悉亲近的朋友和家人祝福就足够了。 史柯也是被邀请来的宾客之一,他坐在众宾客中间,看着孟衍庄笙两人一步步完成所有结婚的流程——两人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太过亲密举止,但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却传达着不尽的默契与情谊。 这似曾相识的画面让史柯许久不曾回神,平日在单位看多两人互动,只觉这两人关系真好孟二哥是真赏识提携庄笙这个后辈啊—— 现在想来,赏识提携个屁! “我真傻,真的,单只知道男人对女人有殷勤可献,却从没想过,男人对另外一个男人,其实也是可以献殷勤的。” 史柯一副痴傻了的模样,嘴里反复念叨着同样的话。惹得他旁边的人连看他几眼,还以为他失恋了,而失恋的对象正是今天的两个新人之一,不由对他大为同情。 最前方,仪式走到最后,主持人大声宣布: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 一片善意的哄笑声中,身穿白色礼服的高大男人,捧起同色系礼服的青年的脸,侧了侧身,低头吻了下去。 时光悠悠,岁月静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