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来自www.wshlou.com 《小丫》全集 作者:浅纹杏仁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第一章:我的身份和职业介绍 我叫小丫,父亲原姓何,我原应叫何小丫,但由于我的父亲大人是卖身入王家为奴,干了几十年深得老爷的欢心,在我八岁那年被升为管家并赐主姓王,于是我便与那个鼎鼎大名的美女主持同名同姓了。自我从六岁莫名成了小丫后,这是唯一能令我高兴的一件事儿了。 我的父亲上文已交代是个奴才,虽然已是管家,但仍然是奴,我的母亲更是奴中奴!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她原本也是奴才和奴才结合生下的下一代奴才,压根儿连卖都不用,一生下来就终生是王家的奴才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奴才的奴才的奴才(这有点复杂了,不过还是得交待不是)。作为世袭的奴才,其实应该说是我的前身是世袭的奴才。我原本是个生在红旗下的好青年,平时大恶不会做,小恶偶尔有之(比如说把爱哭的小朋友拉到树丛后面小掐一下之类的),大善无能为力,小善偶尔为之(比如给灾区捐个百八十块的,过年过节给路边乞丐一两块钱),就这样平凡的人居然被折腾成一个世袭奴才的身份,当我得知自己是个世袭奴才后我就基本上不怎么想活了。 但我那个便宜娘亲是个虽然脑子不太好使,但母爱极泛滥的女人。她干什么事都不太成,所以虽然身为管家夫人,但其实她还是只能干些粗活,比如打水洗衣之类的,因为细点的活她一定会干得一团糟。究其原因好像是小时候烧坏了脑子,也不知道我的管家老爹为何会看上她,非得跟她生儿育女(儿没有,只我一个)。但很显然我占了她女儿的身后偷偷的想自我了断无数次都被她撞破(我甚至曾经一度认为她有超能力)。但由于她那心碎的不能再碎的眼神让我内疚了一次又一次后,我再也没有办法自杀了,于是只好顶着这个小皮囊行使作为世袭奴才的一生。 虽然我无奈的接受了这个身体和身份,但由于我是无奈的接受的,所以积极性那是没有的。我从六岁到八岁之间是忙于自杀(但没成功)。八岁后放弃了,原因有两个,一是知道有那个可怕的便宜娘亲在肯定死不了,二是便宜老爹当了管家后我成了王小丫。那么既然是王小丫了,我就开始经常自我YY,临水自照的,觉得将来说不定真能长成新一代美女呢(主持是不指望了,这时代没那工种)。不过话说回来,我的长相并不差,长得比较像我那脑子不太好使的娘(这也许是我那精明的爹娶她的主因)。所以我更加的YY的厉害,自从我没事就自我陶醉一番的情形出现不久,我的便宜老爹就觉得我很有成为新一代妖姬的潜质。他是没能耐把我这世袭奴才送入宫去当个祸国殃民的主,但他还是通过他刚到手的管家的权利给我安排了一个肥缺——做三少爷王瑞芝的贴身丫环。 王家的家奴除管家外分为三个等级,管家相当于半个主人了,因为赐姓王了,其它的奴才是没有姓的,就算原有姓,但平时也不能用的。主子(包括老爷、夫人、少爷、小姐和少奶奶)的贴身仆从也叫大丫环或者书僮之类的属于一等,老爷和夫人各四个,少爷和小姐每人两个,少奶奶自带的如果有就不安排,没有也会安排两人。二等的就很多,主要是各房侍候妾室的房内仆人和厨房的主厨之类,三等只是粗使的啦,就不一一细说。我被便宜老爹安排成了三少爷的贴身丫环是一等的,这是肥缺的一个表面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少爷的贴身丫环潜规则为少爷的性启蒙者。也就是那丫的小屁孩(比我这个身子还要小一岁)哪天要成人了,需要在我跟另一个叫春香的小姑娘的身上验证验证(王家的丫环也是春夏秋冬香之类的,但我的名字由于我的极强烈要求下得到了保留)。当然啦,一般人会认为这确实是个肥缺呀,说不定被少爷验证后就成了妾室呢,以后就是半个主子,还能坐吃等死,多美好的生活前景呀。而且这个三少爷还是个美艳无匹的主,否则怎么当得起瑞芝之名呢,其瑞芝之意即是:比仙草灵芝更光彩更祥瑞。所以对于这么一个虽然仍然未长成的少爷,能做他的未来通房丫头仍然是需要打破头去抢的事。但我对这个职业非常的反感,原因很简单,新时代的女性哪个能接受妾?更何况是做个连妾都不是的通房丫头,所以我原本因为有个美女名字而提起来的兴头又被压下去了,做人变得毫无积极性可言。为此我曾经直接或间接的让老爹给更换工种,但在他眼里我还是小孩子,不知好歹,所以我的要求被直接无视掉,这让我的人生再次步入没有希望的深渊。 第二章:王家及王三少爷 王家所在的王朝名曰嘉麟王朝,开国至今已有三百多年,而王家也存在了三百多年。王家所在的位置是嘉麟王朝的都城庆都。但并不在城内,而是在外城。庄园建在一个山谷里,庄前有一条大道一直通到官道。从庄园到庆都城中心大概需要骑半个时辰的马。王家的祖先是嘉麟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曾被封为王朝第一世家。有人就要奇怪了,从历史上来看极少有世家可以存活到三百年之久的,因为大部分世家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对皇帝的权威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被当权者扫荡得一个不留的。那为何王家就例外呢?这是由于王家的血脉一直不旺,好几代甚至是单传。而且单传也就罢了,这王家的子孙还非常的有个性,并非父辈当官儿也当官,说不定儿子对当官没有兴趣,而去经商去了,或者行医去了。而王家的父辈也都比较开明,不愿意当官就不当好了,反正没有人对子孙有什么约束。久而久之王家也许要好几代以后才会有一两个入朝为官的,这便使得王家一直成不了那种对朝廷势力有威胁的世家大族。王家人虽然少,但上至朝廷下至平民百姓仍然没有人会质疑王家是第一世家。因为王家的人要么不入朝为官,入朝的的则个个都是惊才艳艳,文能拜相,武能安邦。 三少爷的爷爷是曾经入朝的王家人,四十岁不到就拜了相。而这位宰相爷爷也只生了三少爷的爹一个。而小三爹对当官没兴趣,反而极喜欢打磨珠宝,因为他觉得把一块璞玉经自己的手打磨成光茫四射,让人见了就产生幸福感的美玉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于是他顺理成章的成了珠宝商人。而这位小三爹却是个有能耐的,他也就取了小三娘一个女人,但却生下了三子二女。这种生育能力在王家的历史上那也是排得上号的。王老爷我见面的次数有限,只知道是个长相儒雅的中年男子。王夫人应该是个大家闺秀,至于哪儿人,以我消极的人生态度是没有兴趣去关心的。这俩人一起经过若干年生了三子两女,大儿子名为王瑞风,时年十六,二儿子名为王屹风,十四岁,大女儿年纪是排在二子后面,名为王玉儿,十三岁,二女儿是排大女儿后面,名为王宝儿,十岁,然后就是七岁的小三王瑞芝了。 王小三就是我的主子了,这个小屁孩在我不知道他将来要XXOO我的时候我是很喜欢他的,因为他长得像个小天使,唇红齿白,俩眼水汪汪,睫毛就像外面卖的小姐狗上绣的那样又亮又浓又密还长,让人看了恨不得上去剪下来粘自己眼皮儿上。可惜自从知道他将来的禽兽行为,我对他再也不感兴趣了,恨不得能躲多远躲多远。对他的称呼也从王三少改为王小三或者王阿三(来源于印度阿三),当然只能背后这么叫。 而我们的小三同志他对于我这个好吃懒做整天除了站水边不知道高兴什么,平时就一副要死不活样的小丫头那是非常之不理解的,但他出于一个主人的尊严是不会主动去问的。但作为一个小孩子,他的忍耐力又是有限的。所以终于有一天他在又一次看到我站在水边傻笑的时候过来往水里看,然后问:“水里有什么那么好看?”我当时正在YY自己变成了美人鱼,所以脱出而出:“美人鱼。”回答后才惊醒好像有人在旁边,回头看到他一脸吃惊的样子在水里面拼命找。但很显然的他没有找到我所说的物种。然后很疑惑的问我:“美人鱼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没看到?”我也不好意思承认自己认为自己是美人鱼,我顶多承认自己是美人而已。所以就回答他:“美人在这里,鱼在水里,自己慢慢研究吧,我去竹林睡午觉了。”然后就施施然的走了。 自从美人鱼事件后不久他就问我要不要学识字,被我四个字“死都不学”给反弹回去后,从此不再跟我说话。甚至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也当空气,好像看不见一样,眼睛余光都不往我身上看,我也乐得这样。至少越是这样我将来被他那个掉的机率就越小。当然他这样的行为高兴的不只我一个,春香更高兴。 第三章:我的同事春香 绍一下我的同事春香同志。春香同志比我大两岁,也就是在我八岁的时候她十岁。比我高,当然也比我美,虽然我不承认,总觉得再过两年我也能长这么美,但其实不可能,因为再过两年她又长得更高更美了,要想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比必须得都过了青春期,身体不再变的情况下才能比较出来到底谁更美。 春香不只是美,还像春天,不然也不会叫春香了。像春天是什么样的呢?像春天就是眉目含春,又爱穿柳绿色的衣服,走起路来跟风摆柳似的。也不知道在哪儿学的,反正就是小小年纪就很有点风骚味道出来。从以上我形容她的词句里大家可以看得出来她很春吧,而且不只如此,她才十岁就已经会对着才七岁的小三发春了,见个面就羞答答的两眼直放电。我也不知道小三能不能接收到哦,不过从她这春样就可以知道她是非常期待被小三拿来做成人验证品的。 不过大家也不要以为她很春就不是好人,恰恰相反,她春归春但她却真真正正的是个好人,而且是个很有上进心,又勤劳的好人。 有人可能又要说了,一般很骚的女人都不是好人,你怎么说她是好人呢?其原因很简单,我跟她同属小三的贴身丫环,而我呢因为对前途不看好,所以消极怠工,任何跟小三有关的事项我都不想做,而她都抢着做,而我们做的任何事都跟小三有关,所以我基本上每天处于游手好闲状态,还是可以过着我临水照影加自我YY的休闲生活,而她每天忙前忙后,马不停蹄,所以她在我心目中是非常勤劳而伟大的好人。 她不单只勤劳,还好学,有一次我看她在小三面前哭得梨花带雨的说自己不认识字好自卑,如果三少爷能教我识字写字的话该多好。而小三同志觉得自己非常的博学,形象很高大,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从此以后小三下了学堂后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教她写字,我看小三扶着她的手教的时候,她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我真的很担心一不小心她要真飘起来会不会飘得太高把屋顶给顶个大洞出来。不过洞是没有出来,倒是更衬得我特蠢特村,因为我不只是不干活还对学习毫无兴趣。从来不摸笔墨,其实我哪里不认识那些个字,这个地方的字跟我们繁体字差不多,而繁体字以前也没少看,只有少数字有点点差别,也很容易记住。虽然不会用毛笔,但我为了能少跟小三接触,以求他能将我遗忘,所以也不能学写字了。以后如果真要写字就自制一支鹅毛笔,沾着墨水写,总比软软的毛笔好用。 在我本身的懒蛇本质和好同事春香对我的努力培养下,我的人生基本上还是不错的,跟没有职业前一样,甚至更好,因为还有两钱银子的月钱领。唯一让我气愤的就是前途实在黯淡。 说实在的我在放弃自杀后其实是有想过虽然作为世袭奴才,但也说不定会有幸福的,毕竟王家家奴那么多,特别是护院,一个个长得又帅又壮,等过几年长大了让老爹给配个护院,然后两夫妻过着甜蜜的小日子。 但自从知道被安排成死小三的贴身丫环后我就知道连这样的生活我都无法得到了,因为我注定是被牺牲的,因为从王家的历史上看,王家男人都不爱娶妾。而我相信虽然极大部分是没有妾的,但我不相信他们是没有通房丫环的,因为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比较早熟,一般十三岁就会性成熟了,而娶亲却一定要二十岁行了冠礼后才可以娶亲。那这中间的几年时间他们必然会找个解决的途径。那王家作为世家大族,他们也不太可能堂而皇之的出入妓院,所以我非常明确的知道我如果不能改变工种,那在未来的某一天被他XXOO是必然的,而且不会有名份。所以我在为自己悲惨的前途悲叹的时候就更加不能理解春香同志为何这么大无谓,也许还是被美色给害的吧。有时候我也很想劝劝她别傻了,但又怕说了她真听进去了,然后也不干活了,我就再没法偷懒了。所以还是决定不说。 第四章:我的工作场所和我的? 主人都有自己独立的园子。每个院子里风景各不相同, 小三的园子叫紫竹园,因为园子后面有一片林海,这个园子就是傍着竹林建的。我是很喜欢这个竹林的,春天可以去挖竹笋,夏天则搬个小躺椅在小竹林睡个午觉,听听竹叶被风吹的沙沙声就会觉得自己也成了神仙。到了冬天看竹林雪景又是另一种享受。 除了竹林,园子里还有个池塘,里面种了荷花。池塘的水很凉很清甜,我想应该是池塘下面有天然的泉眼。 我也很喜欢荷花,所以在荷花开的时候我总会在早晨或者太阳下山的时候围着池塘一圈一圈的转悠。当然荷花不开的季节,只要不是太晒或者太冷我晃悠的主要场地都是这个池塘,毕竟要对着自己的倒影YY只能在池塘边,而看鱼和飞鸟的倒影也要在池塘边。有时候我甚至担心池塘光上的小青草会不会被我踩秃了变成路。不过还好我人小力弱,这种可怕的现象并没有发生。 紫竹园里有五间房子,一间书房,书房比较大,同时兼具了会客室的作用,书柜都摆在最里面,房子中间用屏风隔开,外间靠门右边摆一张书桌和椅子,平时小三学习和读书的时候在这里,靠门右边是两张红木躲椅,中间放一个小几,用于会客用,小三还太小,一般不会有客人。而平时先生给小三讲课也是在这间书房的,一般小三做功课的时候,先生就会坐在红木躺骑上喝喝茶吃点小点心,再翻翻书。先生是府外有家的。并不住王府。另外是四间卧室,现在只有一间是小三住,另外三间空着。另带三间耳房给我们仆人住,我跟春香住一间,另外一间住了两个人,一个书僮一个厨师。还有一间是洗衣和洒扫以及烧火的仆妇住的。平时各园子的少爷小姐中饭都是在自己园子里解决,只有晚餐才会全家聚一起吃,所以每个园子都配一名厨师。 由于小三每天大部分的时候都要用来学习知识和练武,剩下的时间就非常少,还要抽点空教一下春香识字,而照顾他的工作全都是春香在做,我这个领工钱的闲人就很难碰上他。我自从入紫竹园后见到他的次数就有限,再加上我上次断然拒绝他教我认字的好意。我们俩就更加刻意的不见面,有时候就算不小心碰上了,也会装着没看见。我经常会想这样下去,我们会不会重新变成陌生人,谁也不认识谁。这样想以后,我的心情开始慢慢的晴朗起来,只要我们不认识对方,说不定他到时候就没兴趣XX我了,我也就可以嫁个高大英俊的护院了。而且护院也不可能有娶妾的能力的。所以我感觉我的人生也许还有一点点希望。 紫竹园的景美是肯定的,可以说整个庄园的景都美,但我因为生活比较消极,一直都不愿意走出园子到处逛逛。只在园子里团团转。春天的时候池塘边会长出嫩嫩的小草,我就盯着一棵可以看很久,甚至比看自己的倒影时间还长,因为我经常想起以前有个电视台做的公益广告,是用摄相机一直对着一棵草,拍摄从破土而出到长成一棵大草的过程,然后拉快速度播放出来,达到的效果就像人看着那棵草迅速长大一样,让人感觉生命是如此的神奇和令人欣喜。所以我每看到有新的小草要破土而出了就会紧盯着不放,一直看一看看,看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但就是这样我仍然没法看见他的成长,虽然他是在一直长着的,但我就是看不出来。直到第二天起床再去看已经找不到昨天那棵了,也许是长大好多我不认得了,也许是草太多我无法记清。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另选一棵重新看。 当然这是春天。 夏天到来后,我会用蜘蛛网网知了,然后研究他们的翅膀。见过蝉的人都知道蝉的翅膀是很美丽的,透明还带着迷幻的可变幻的色彩,感觉像小天使的光翼。当然研究到最后那翅膀是不能再用了,他们也不能再飞上树去向世人宣告他们短暂,却无人不知的热烈生命。其实有时候也不忍的,毕竟知了真的是了不起的昆虫。他们只有一夏的生命,但却如此热爱阳光和生命,总是飞到最高的树顶去热闹的叫。叫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有时候我经常会想其实大部分的人是不如知了的,因为我们甚至活了一辈子,可能都没有这样热爱过生命,也没有这样张扬的向世人宣告过自己来过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只能像流沙一样默默的消失在时间长河中。而知了却不是,他们甚至没有思想,可他们却利用自己最短暂的生命只做一件事:高声鸣叫。然后世界上只要听得见声音的人都不会说自己不知道知了是什么。虽然说有时候会不忍,但我仍然会网了一个又一个。也许我是想从这个了不起的生命体里去体会生命的可贵吧,甚至很多时候我觉得它能给我带来力量。 当然夏天除了研究蝉翅膀,其它的时间有时候看荷花有时候在竹林里睡个小觉。这个时代的环境还是纯天然的,一点都没有破坏,夏天也没有以前那么热,对于原本极怕热的我是个极大的福音。所以夏天过得就由其的快,甚至快过我最爱的春天。 夏天又在蝉的鸣叫声不见的时候过去了。 秋天来了后我的心情就会开始抑郁,这是从前世就有的毛病。因为我看到树叶开始落就会觉得生命在消逝,然后就觉得生命好脆弱。这种情绪会一直持续到冬天下雪的时候。 开始下雪后我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竹林,因为竹子是四季常青的。下了雪后虽然有的会被压倒,但大部分还是挺立的,看起来特别的美。好在王三少的院子是依着竹林建的。下雪的时候我就偷偷呆在屋檐下看雪中的竹林。但下雪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一开始化雪我就会更加抑郁。因为化雪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化显得无比的丑陋,到处黑黑的,脏脏的,湿冷湿冷的。化完雪后我的抑郁会有所回转,但还是没有什么精神,直到春天再次来临我的生命力才会回转。 因为春香的勤劳造成我基本上无事可做,但人一整年都光晃悠也是有点无聊的,所以我捡起了我以前的一样爱好——木工。我是个很喜欢用木头雕点小东西的人,当我拿着小刻刀把一块平凡无奇的木头雕成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可爱小动物时,那种成就感和欢乐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这跟王家老爷的爱好有点相似,只不过我前世是个平民,没有接触过什么珠宝,更别说打磨了。所以我不能成为珠宝商人,一个女孩子做工木也不现实,所以我的爱好也只是爱好而已。到了这里,我变得这么小,手也好小,也没有什么劲,但既然打算捡起来,那就要慢慢练习,熟练了就好。于是每天都拿一个小刀,一小片木头,想到什么就雕什么,经过大半年的时间基本上可以达到前世的水准了。而在这里因为有足够多的空余时间,我相信再过不久我的技艺会有提高的。 第五章:风语园和它的主人 春夏秋冬的轮流转,我也来到这个世界三个年头了,我长到九岁。而春香则是十一岁,小三还只有八岁(可怜的孩子,总没我大,骄傲ing)。我因为不是对生活提不起精神就是呆着研究大自然的神奇物种(小草和知了之类的)。基本上对除了我生活那一块以外的地方都没有怎么去过。就算整天不做事光晃悠,也只是在三少园子里转,而不曾去过其它人的园子。 可能因为刻意的忽视小三的存在,所以我感觉自己好久没有见过他了。 直到有一天我又在看着一棵草发呆的时候,春香找到我说有事要做。我很奇怪的看着她,没明白她的意思。她可能看明白了我的眼神在问她:有事你去做就好了,为什么找我?于是她回答我:“大少爷举办诗会,邀请全家的少爷小姐一起参加。一般参加这种活动各位主子少爷们都是要带上两个贴身仆从的。” 所以说经过了一年的时间我突然要真的工作了。 于是我又见到很久不见的三少爷了,他长高了不少。 我和春香一起跟在他身后到了诗会的所在地——大少爷的风语园(听起来有点像疯语园)。 在王家呆了三年了,这风语园我还是第一次进。心里还是有点好奇的,左右看了一下,格局跟紫竹园差不多,只是紫竹园是依着竹海建的,而这个风语园是依着松林建的。要说王家这个庄园依山而建,这个山名为清平山。由一组海拨大概六百米左右的小山组成。最高位置应该不会超过八百米,可以说是很小的山了,但山虽小该有的都有,比如山崖,松海之类的。风语园的后园没有围墙的,直接就是断崖,断崖下面一整片的全是松树,而且都很高大,应该也有上百年的树龄了吧,但相对于王家三百年的历史来说,这些树也就小儿科啦,可能以前有更长树龄的,只不过偶尔会伐一些,然后再种一些吧,否则这里的松树怕是要更加的高大了。而风语园前身叫听涛阁,原因不只是听松涛,还因为断崖的那一边有一处小小的瀑布,会有一点水声传过来的。不过这个小瀑布是掩藏在松海之后的,所以虽然会有一点点瀑布的涛声,但并不会很吵,关上门窗后屋里还是很静的,不然大少爷就天天听风听涛不用睡觉了。可见设计这个庄园的前辈还是很花了些心思的。庄里的几个园子都是依景而建,而且每个景都好像是自然的天景,磅礴而大气。而园内设计却很简单而雅致,简简单单的几间房子,一两处小景,好像根本没有人为的痕迹,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自然。 风语园里也有一个池塘,但这里的池塘用的是活水,水是取自松林后面那个瀑布,由那边引了一条水道过来,从池塘流转后再流出园子。因为水是流动的,所以里面的鱼不会像紫竹园里那样慢悠悠的游,都是很有激情的样子,窜来窜去有点像河里的鱼。当然人家也许原本就是河里的鱼游进来的也不一定。 举行诗会的地方就在松林里的一块空地,空地上有很多大的树桩,应该是伐木的时候故意设计出这么一块地方出来的,木桩这么大,可以当桌子,也可以当凳子坐,既舒服又美观。 而现在有的木桩上已经摆上了各种酒水和点心,而有的则只铺了毛皮软垫,上面坐了一些年轻男女。看样子他不单只邀请了自己的弟弟和妹妹,还邀请了一些外面的才子才女。诗会还没有开始就可以看出气氛很好,我们进入场地的时候正好看到王瑞风正跟一个高个子美女窃窃私语,时而的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我们到场是比较晚的,已经来了有二十多位了,大部分都是十三四到十七八岁年纪,应该都是二十岁以下的单身男女。当王瑞风注意到我们时,我们已经离他很近了。他赶紧过来招呼他的三弟。 虽然他的三弟只有八岁,但也是不能乎视的。虽然我整天在背后小三小三的称呼王瑞芝,好像很看不起他的样子,但其实这只是我个人的偏见问题。王瑞芝本人可以说是人中龙凤,不但生的美艳,还颇有才学,小小年纪四书五经已经学完,还可以自己写出诗来,武功也练得很扎实,用他师傅的话说就是根骨极佳又肯苦练。所以虽然说他年纪尚小,但他大哥还是邀请他参加,可见他是有参加的资格的。按说这么优秀的人才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将来可能会有比较尴尬的交际,我是会当他是偶像明星一样崇拜的。可惜世事总不尽如人意。 这里说到王瑞芝如何优质,但并不代表王瑞风就不优质。王瑞风同样是一极品优质美男。唇红齿白,鼻梁高挺,这些跟王瑞芝有些相似,都像他父亲,所不同的是他们的眉眼不像,王瑞芝的眉眼像母亲,凤目含情的,很媚。而王瑞风则是虎目含威,一看就很有精神,像个猛将。当然听说王瑞风本人也对军事比较感兴趣,家里有请专门的这军事人才来给他讲解各种阵法和带兵知识,他应该是想当将军的。而且他已经十七岁了,比才八岁的王瑞芝对我的吸引力更强得多。因为我内心毕竟是一个正常的青年,对挺拔而又高大的王瑞风流口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而如果能对王瑞芝这小正太流口水那就太奇怪了,除非我有恋童癖。所以小三不管有多优秀,我还是能无视之。王瑞风就不同了,他整个人就如同散发着诱惑酒香的红酒一样让我远远闻着都不能自已。 第六章:诗会 流着口水看王瑞风跟小三寒喧了一会儿就领着我们到一个树桩上。小三坐下后,我跟春香立在他后面,我的眼睛跟着王瑞风转,春香刚体贴的问少爷要不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小三告诉她后,她去放食物的桩上端来一些食物。而我闻到食物的香味后眼睛自动放弃对王瑞风的追寻。进而对着盆里的食物努力,很快就搞定一盆,还喝了一杯美酒。小三看着我这又能吃又能喝的样子,只是说别喝太多酒,喝醉就不好了。我含糊应一声,没太理他。 诗会很快就开始了,这里的诗会有点像我们以前春游,就是坐着吃吃喝喝,然后各人出点小节目热闹一下。而这里就把小游戏改成作诗了,当然作诗是一件极艰巨的脑力劳动,不是说作就能作得出来的。所以在作诗期间会有美女自发的表演才艺,弹琴,吹箫都有。先上场的是进场时跟王瑞风站一起很聊得来的那个高个美女。 她是在弹琴,弹的什么曲子我是听不出来,只觉得听着还算悦耳。有美人欣赏,有美食吃,又有美酒喝,真是美好啊!心情一好就多喝了几杯,感觉春香一拿酒来我就干了,反而小三至今没有碰到酒的边。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琴声太催眠,我眼皮直打架。看着木桩上软软的熊皮,直想倒头就睡。但看看周围这么多人又有点不好意思。可实在太困了,而且好像午睡时间也到了。我忍不了了,只好戳了戳小三:“我要睡觉,你挡着点儿。”说完就倒在他后面睡了过去。 小睡了一觉,醒来后发现诗会居然还没有结束!小三和春秋都站在我前面,我觉得奇怪,怎么小三也站着?他好像感觉我有动静了,回头望了一眼,然后坐下了。我一看,他手里正拿着张纸呢,原来刚刚他是站起来读自己写的诗了,可惜我没有听到他的大作。应该是写的不错,大家反应都很热烈,纷纷赞扬瑞芝公子真乃神童也。 赞扬完小三后,其它没有念的人接着念。一个个都念的那个声情并茂啊。因为是春天,所以写的都咏春或者伤春的。以我的欣赏水平来看写得都还不错,词藻比较华丽。把春描写的比我看到的还美。其实一年中春天确实是最值得歌颂和赞美的,也是最容易赞美的,到处都是美丽的事物。随便找一样都能写一首赞美诗出来,当然这也许只是我嫉妒人家才华所以腹绯吧,其实让我写我肯定就写不出来。毕竟古体诗讲究还挺多,让我写赞美的话我可以写,但写诗确实非我所长。所以虽然我嫉妒他们的才华,但还是认真的听起来。 大家的大作都欣赏完后,居然还有一个节目,你认为谁诗写的好,可以赠送礼物给他(她)。这个情节就有意思了!恐怕不只是觉得诗好才送礼物吧,如果人靓,就算诗写得狗屁不通,我想一样可以收到礼物的。这基本上就是变相的相亲了,看对了眼的就赠送个定情信物之类的。一般女孩子就是送香囊啊,香帕之类的。男孩子则送一些珠宝首饰之类的。眼看着这个节目一宣布,大家眼放精光的样子就知道,很多人来参加这个诗会都是冲这个来的! 也不知谁带了个头,所有人都开始奔忙起来,生怕让别人抢到前头了。总希望自己看上的人第一个收到自己的礼物,以表示诚意嘛。经过一翻忙碌后,我发现王瑞风收到的香囊和香帕最多。而我们的小神童王瑞芝同志则什么都没收到。 刚刚还那么多人夸他的诗写得好呢,现在却没有人送礼物给他。这个诗会的意义在哪就一目了然了,我们小三再怎么优秀也是一八岁小童而已。不过春香的表情,有点复杂,气愤中又有点庆幸。我看她掏出自己的香帕好像有想送给小三的意思,不过这场子里互赠礼物都是小姐和少爷们之间的事,好像没有说丫环也可以参与的。所以她也不敢冒冒然的开先例,怕被人笑话。不过我就比较省事了,虽然也有点同情小三,但我从不带手帕,更没有香囊,所以想送也没得送。当然就是想送也只会送给王瑞风的,毕竟只有他才让我觉得像红酒一样诱人。而王瑞芝充其量也就是还没长熟的葡萄,离酒还远得很!不过我看小三的样子好像对没收到礼物一点也不介意,一副悠然的样子。看来这小子还挺自信,就算收不到礼物仍然不会产生自我否定。心理素质还是很过关的。 第七章:轻功 从诗会回来后,我又不用工作了。仍然过着悠闲的生活,无聊的时候就拿出小刀削木头。这样一晃到了夏天。 有一天早上醒得很早,想想不如去池塘边收集点荷木上的露水,回头煮茶喝。于是拿上小罐子往池塘边走。走到池塘边的时候居然远远的看到小三在那上窜下跳的。我大吃一惊!小三一直在练武我是知道的,但我并没往心里去,反而觉得学武是很丑陋的事情,每天挥着臭汗伸胳膊伸腿的,跟蛤蟆似的。又死辛苦,像我这种懒人怎么可能去学!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随着小三学那么一招两式的。 但今天我却因为他在上窜下跳而差点掉下巴,因为他窜一下就窜出去好远,跳一下就跳好高!这不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我第一次以一种看超级明星的崇拜眼神盯着小三死看。小三跳了一阵子后中场休息,终于发现了我两眼瞪得跟个金鱼眼似的,流着口水的白痴样。他倒吓得不轻,走上来问我:“你怎么了?”我好不容易合上下巴。抱着罐子屁颠屁颠的跑到他跟前,以一种非常谗媚的表情问他:“你刚刚练的功夫是不是轻功?”他愣了一下,好像很不适应我突然对他态度这么好。脸红着点了点头。我的表情更加谗媚了。围着他团团转了几圈,转得他汗毛都要竖起来了,才开口问他:“可以教我吗?”他很吃惊的看着我。因为我平时实在是太懒了,他想教我认字我都以死谢绝,今天居然要学功夫!这让他怎么都没法相信,所以我问了后,他半天也没有反应。当我腰都快弯断了的时候,我实在等不下去了,再一看自己手里还抱个罐子呢。心生一计,于是献宝似的罐子捧到他面前说:“你知道我拿罐子干什么不?”他机械的摇摇头。我便很神秘的说:“我这是用来接荷叶上的露珠的,如果你教我轻功,我就每天早早的起来接了露珠煮很香很香的茶给你喝。”他又脸红了。但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我看到他点头,一兴奋就把罐子甩出去老远,冲过去给他一个大大的熊抱。结果刚抱上就听到一声脆响。回头一看,那个罐子已经摔成陶片了。这才反应过来好像高兴过头了,赶紧放开小三,刚还答应人家接露水煮茶给他喝,结果先把罐子摔没了,还用什么接?看来只好再去寻个罐子了。眼看时候也不早了,小三也要去上课了,于是跟他约好明天卯时初在荷塘边见,他教我学轻功。 轻功可是非常经典的武功之一,是行走江湖,居家旅行之必备。但别以为叫轻功,就学得轻松。不但不轻松,甚至可以说比其它的功夫更辛苦。一点也偷不得懒,取不得巧。每天都要在腿上挂上沙袋跑步。还要配合特殊的呼吸方法,再配上小三师傅的内功心法。小三的师傅是老爷请来的一个江湖上颇有名望的武林大家,他退出江湖前听说曾经打遍武林无敌手,几乎可以称之为独狐求败了。退出武林后又一直自己研究新的剑术,听说已经创造出一种百年内无人可破的超级剑招。听小三说他已经打算在小三轻功有所小成后就开始教他这种BH剑法了。因为这种剑法是要配合轻功运用的。 要说既然这么辛苦,我该坚持不下去吧,但我恰恰相反,不以为苦,反以为乐!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我前世很小的时候就对于电视上那种可以飞来飞去的大侠心向往之,虽然后来知道那是假的。但会轻功对我来说仍然是自由的象征,远的不说,就拿我那潜规则的工作来说,将来如果小三同志非要跟我贴身一下,肉搏一下,我如果会轻功,就可以一下子飞到外面去。这样就算他轻功好过我也没有关系,他总不好意思追到外面去XXOO我吧。 有了这么多的好处我学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不以为苦,这倒让小三对我刮目相看。就是不知道他如果知道我学轻功是为了那样的理由,会有什么想法。 从小三答应我学轻功的第二天开始,我每天天麻麻亮就起床,穿好衣服,绑好沙袋,拿着新罐子去荷叶上接好露水,然后再围着池塘跑步,从五圈到后来的十圈、二十圈,沙袋也由开始的一边五斤,到一年后的一边十斤铁块。我跑完步后,小三早就去上课了,我则拿着罐子去厨房要个小炉子,到后面的竹林里把小炉子引燃,等碳烧得很旺时再把罐子放在上面煮开露水,最后扔一把新茶进去滚三滚,浓浓的茶香就飞得到处都是了。这时候差不多就到了小三第一节下课的时候了。我拿着茶进去给他和先生一人倒一杯。然后就没我什么事儿了,春香会侍候他们吃喝。 经过一年的艰苦煅炼,我的轻功终于也算有点小成,解下铁块,也可以一窜就窜到一棵三四米高的树上,不过只能站树干上,不然也是会摔下来的。当然还不能像卧虎藏龙里那样站在竹子尖上飘。更不能踏雪无痕了。不过站在竹子上飘却是我学轻功的终极目标,因为那样实在是已经达到一种境界了。在心目中那是离神不远的境界,实在是帅呆了,而为了我的目标我也会一直坚持不懈下去的。 第八章:瀑布 我的轻功自从能窜上树后,就突然想起上年前参加的那个诗会所在地的松树林。于是便晚晚偷偷的溜到松树林里上窜下跳的,开始的时候只能窜上小松树,连续煅炼了两个月基本上可以轻松的在每棵树之间穿梭了,不过搞得动静比较大,每次跳过去都是得手脚半用的扒在树杈上。不过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让我欣喜了。当能顺利的在树与树之间窜行后,我白天也会去松树林练习了,毕竟那里人迹罕见,又是那么好的训练场地,不用可惜了。 在松树林里又窜了三个月,这期间发现松树林里有很多的小动物。松鼠由其的多,也不怕人,有时候还跟我一起跳。跳到树上后还学我的样子,四肢趴着抱树,像树熊一样,再加上这种小动物有着那么可爱的外型和毛茸茸的大尾巴,让人看得忍俊不禁,有时候看得我甚至喷笑出声。 有一日窜了一阵子,居然窜到了松树林的尽头,也就是那个小瀑布的所在地。 说是小瀑布还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小,整个瀑布的幅宽只有三米左右,落幅应该不足五十米左右,满面两边有很多的树,虽然远远的就能听到水声,但如果不是我窜到树顶,几乎很难发现瀑布所在的位置。整个瀑布呈现的姿态让人感觉很像个小家碧玉,庄园所在地的山虽然不算高,但树木却是很苍郁的,所以有了这么一条瀑布挂在这里,一下子就冲淡了大树所带来的雄伟苍范的感觉,让人感觉心里突然柔和了很多,真的有点像是美女的腰带。于是我就给这条温柔的瀑布命名为细腰瀑布。 从找到瀑布的那天开始,我就成了这里的常客了,几乎天天都会来这里玩。瀑布下面有个水潭,水清澈见底,水面看起来平静,但我知道下面肯定有很多的旋涡,虽然我很想下去游泳,却一直不敢,只是痴痴的望着细腰,又是一望就能望上几个时辰,有时候甚至不记得吃饭。 这一天,我又早早的起来吃过早餐后就直接穿过松林去看细腰。到了细腰边边上的时候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一样。我找了一圈却一无所获,可这种感觉却一直没有消失。这种感觉让我很是烦燥,突然觉得要做点什么,于是突发奇想的想爬到细腰上面去看看细腰的源头。 前世的时候我也曾是个攀岩爱好者,现在又学得轻功,要攀上五十米的山崖并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就做,于是我把头发编成两条麻花,放在脑袋两侧,再把裙子撩起,把裙脚塞到腰上,这样整个人都麻利了。于是开始徒手攀岩。 费了一个时辰左右终于攀到了细腰的最点,原来上面有个湖,湖水应该是从山缝里流出的泉水汇聚而成,湖水清可见底,湖里面还有很多的小鱼游来游去。看得我心痒不已。再加上刚刚运动完混身是汗,于是便脱得光光的跳到水里裸泳了一番。入水后水里的鱼不但不躲开反而都围了过来,好像对我的身体非常的好奇,甚至有几条小鱼在我身上轻轻的咬。咬得我痒得不行,一边游一边笑,突然之间感觉自己穿越来这个时代总算是不亏了。虽然地位极低下,身份很尴尬,但总算是能享受这么美妙的感觉。这可是前世连想都不敢想的。 游累了回到岸边穿上衣服,然后又开始坐在池边看着小鱼发呆。直到太阳西下,肚子咕咕叫才意识到,一天要过完了,而我中午饭又忘记吃了。看来以后要来这里的话得带上干粮才行。 第九章:三少的生日 三少十岁了,他是冬天生的,属猪。 自从去年他做了我师傅以后,我对他不再像以前那么唯恐避之不及了。因为我认为学好了轻功,他就上不了我了,所以我不必再跟他搞遗忘。平时有空的时候我还会主动上去套套近乎,拉拉家常。而他一般情况下都只出耳朵听,话很少。而且很容易脸红,有时候我扯一些带色儿的笑话,他就会低着头,连眼都不敢抬,脸颊上两朵红云,让人看着好想上去蹂躏一番。可惜我知道,我跟他虽然不用像以前那么生份了,但也不能太随便,太随便了会给他误解,以为我对他有意思。而我内心是非常明白我是不希望跟他有瓜葛的。我们的身份相差太悬殊,而我又是个非常固执的拥戴婚姻要门当户对原则的人。 虽然我知道恋爱是恋爱,婚姻是婚姻,婚姻只是恋爱的其中一种结果而已。但我仍然不想跟他发生任何恋情,原因很简单,我不能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如果哪天擦枪走火,我很可能就完了。虽然他现在还很小,考虑这些好像太早,但他会长大的。如果不把问题想在前头,在这个没有避孕套的古代,我很可能就要轮为可怕的替别人生孩子的工具了。没有名份的女人生的孩子都要归主母。所以为了我将来的婚姻、家庭和孩子的幸福,我一定不能当他的通房丫头。 不管怎么说三少跟我肯定是无法亲密无间的,但也可以算是谈的来的朋友,可以说是亦师亦友。所以在他十岁生日的时候我决定送他一件生日礼物。 好的东西我是买不起的,便宜的我也不太舍得钱买,那就唯有自己动手做了。而我又不会绣花,织毛衣倒是会,但这里一时也找不到羊毛,没有办法弄毛线,只能放弃放毛衣的打算。而我另一项比较拿手的技艺就是雕木头。于是我选了一块黑色的木头开始着手给他雕生日礼物。他是属猪的,雕猪是最合适的了。黑猪雕好后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就这样送过去显得有点寒惨。便又决定给这头猪缝件袍子。于是偷偷的剪下了一块毛皮坐垫的一角,这块毛皮是白色的小羊皮,薄薄的,软软的,上面的毛也比较短,剪下来后,我就按照猪的体型裁好后,再缝到猪的身上,于是这头黑猪就穿上了一件白色的皮装。看起来有点像穿上衣服的宠物狗,显得很神气。 生日宴在庄园的主厅举行,来庆祝的人非常多,我跟春香当天就跟着小三后面收礼物。各种礼物收了好几筐。听说年年生日都这样,不过由于以往我总是晃得不见人影,这些事都是另外指派人来做,所以我还是第一次参加小三的生日会。等客人们都送完礼物后,春香也羞答答的送上了自己绣的香囊。小三接了,没说什么,放进了筐里。我也送上了那头穿白羊皮袍的黑猪。小三拿在手里半天后不知道放哪儿了。后来我跟春香清点礼物的时候没有看到那头猪。 在小三的生日宴上我又见到了大少爷王瑞风。自那次诗会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听说他去边关参军历练去了。历经两年的历练,让他整个人显得更加有男人味,黑了不少,但还是那么精神。人也壮了很多,感觉真的是个男人了。我对他仍然流口水,但他好像并没有看到我,反而对着春香很看了几眼。春香已经十三了,已经发育得很成熟了,成为真正的窈窕淑女了。而我才十一,虽然十岁就开始发育了,而且因为这两年练功,经常煅炼,所以身高倒是窜了不少,腿很长,但毕竟还只有十一岁。在春香跟前还是显得很幼齿啊。这让我感觉到了挫败,看来不管我怎么自恋都好,我还是不如春香美。 而他今年回来参加小三的生日会后就暂时不回边关,等过了年他就进入二十岁了。二十岁这一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满了二十岁就代表你已经成年了,要行成人礼。可以成亲(当然如果你不想成亲,也可以推后),但这个时代的男人百分之八十都在二十岁成人礼后就正式婚配。 二十岁行完成人礼后如果想当官就可以正式的入朝为官了。以王家的地位和王瑞风的学识再加上这两年的实践经验加起来,他只要一入朝,起码就会封个三品的参将。再历练几年,打上几个小仗,就可以升将军了。 第十章:裸泳风波 王瑞风回来后,我就不敢再去松林,也就不能再看细腰和游水了,当然冬天和春天都很冷,就算他没回来我也不敢去游的。 空闲的时候也只能呆在紫竹园,顺便在竹林里练轻功,我现在已经敢站竹子上了,但会压得竹子歪到一边,还是身体力量控制不好,尚需好好努力。 夏天来到的时候,我开始怀念细腰和那个被我称之为快乐之源的湖。 有一天我听小三的书僮说大少爷最近几天就要行冠礼了,因为皇上的二皇子也是今年行冠礼,所以皇上决定让二皇子和王瑞风一起行冠礼。由皇上亲自主持。 这种殊荣可不是平常人能有的,也预示皇上非常期待王家这一代又能有人入朝为官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因为我知道王瑞风要忙着准备去皇宫的东西,去了皇宫后又有好一阵才能回来庄园。那我就可以偷偷的跑去看细腰和去快乐源泉游泳了。 再次见到细腰的时候,我简直要热泪盈眶了,感觉自己就像个饥渴的旅人见到了生命之泉一样。 从此后我又恢复了天天去看细腰,攀山,然后去湖里游泳,顺便和鱼儿玩耍。 这天我又如常的在水里仰泳,任那些小鱼咬得我咯咯笑个不停。突然听到有人“咦”了一声。 我吓了一跳,这个地方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人,而且王瑞风已经离开庄园了,怎么会有人呢? 我有点慌了,要知道我现在可以在裸游。把身体潜进水里,只露个脑袋出来四处寻找发出声音的个体。 终于让我发现细腰的东边有个穿白袍的男子刚从下面攀上来,看来也是跟我一样喜欢探索大自然的人。他应该也是发现了我,所以才发出声音。 这人走近了一些,我一看,吓一跳,原来是王瑞风。他不是去了皇宫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有人在游泳,而且显然是个女子,却一点也不以为憟。走到池边,居然开始宽衣解带。 这人,想干什么? 难道也想游泳? 当然如果他想游泳的话,也是无非厚非的,这个快乐源泉湖可是个好所在。 可是他为什么还脱起来没完? 眼看就要脱光了! 这可把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了。虽然说前世我也曾经和一帮朋友一起去海里裸游过,大家都很自然,只当自己是要回归大自然的鱼,并不会有什么淫秽的想法。 但这个时代并不一样,虽然表面上大家都男女大防的,但我知道其实内在可能更淫荡,男人在性方面可能花样百出,妓院到处都是,平常人家三妻四妾也是正常。王家这样的实属异类。 但我仍然没有想到他会开会到,在一个陌生女人面前脱得精光然后一起裸泳(我相信他并没有认出我,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根本谈不上认识,所以也就没有认不认出的了)。 但不管我相不相信都好,他真的这么做了。 当他进了水后,发出幸福的哼声时,我有点头皮发麻。 但当显然并没有过来和我打招呼的意思,所以过了一阵,我就不再紧张了,只要他不过来搔扰我,我当他是水里小鱼中的一条就行了。 但不管我怎么当他是小鱼,我始终还是不敢当着他的面上岸穿衣服。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水里已经有点凉了,他却一点起来的意思都没有,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 我只好出声喊了一声:“你先走吧,你起来了我才能起来穿衣服。”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问:“为什么?” “这还用问,你在这里,我一出水,你不把我看光了?” “你刚刚没有把我看光吗?”他回答 我一口气岔在喉咙里出不来。 好半天才顺了气,几乎是用吼的了“你的身体已经被我看光了,再看一次也无所谓了吧,我的还没被看呢,也不打算给你看。你赶紧上岸走人!” 他没再说什么,回头上了岸,但却没有直接穿上衣服,而是转过头来看着我,而我这会儿正两眼放光的观赏他充满雄性气息的胴体呢,真是太美了。 他笑出了声,问“很美吗?” 刚刚有说出声吗? 脸红。 第十一章:春梦 王瑞风施施然的穿好衣服离开后,我一个箭步窜上岸,三下五除二的套好衣服飞奔回紫竹园。 晚上吃饭的时候也不知道到底吃的是什么,只知道自己状态很诡异,一直在傻乐,嘴巴都合不拢了。自然也没有发现小三脸色很不好,几乎可以用铁青来形容。 当晚不出意料的,我做了个春梦。 梦里边我含羞答答的望着王瑞风(我居然还会这样的表情,这是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他含情脉脉的望着我。我们就这样相互放着电,整个空气里都弥漫着粉红色的泡泡。突然他走了过来,用手指在我的脸侧轻轻的划,感觉他的手指都能带电的,我都要忍不住哼出声了。整个人都在发软,眼看就站不住了,他轻轻的把我拉进怀里,然后开始吻我。我激烈的回应着,整个人直往上怀里钻。他的身体越来越僵硬,而我却越来越软,要不是他抱着我,我想我早就瘫在地上了。正当我们吻得不能自已,相互拉扯对方衣服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巨响。把我从美梦中惊醒。 “发生什么事了?”我恼怒的大叫一声。 春香已经迅速的穿好衣服冲出去。 听声音应该是三少房里传出来的。 我在考虑是接着睡把那个甜蜜的春梦做完,还是也过去看看。 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觉得接着做梦,因为我就算过去也没有什么用,反正还有春香呢。 于是倒头接着睡。 可是我这边眼皮刚合上,又一声大响,这次是我的房门被踢开了。 我这次是彻底的醒了。 “谁?谁乱踢门?门踢坏了可是要赔的?” 等我乱喊完,就发现踢门的人已经站我床前了,这个人是小三。 我愣愣的看着他,发现他脸色特别差,眼里冒着火光,好像要吃人一样。 就算我再迟钝,也知道他是来找我茬的。 可是我什么时候得罪了他吗? 没有吧。 我平时很尊师重教的。 虽然自从我迷上了上松林后就没再给他接露水煮茶(这活儿又被春香非常高兴的接手了),但我平时见了他还是对他嘘寒问暖的。 见了面我一定会说:“今天天气很冷(暖),有没有多(少)穿件衣服啊。”或者“你最近长得好快,要多吃点饭才行哪。” 虽然这些话听起来很没营养,但至少我没跟他吵过架,也没有任何过结才对呀。 那他为什么像要杀了我一样的看着我? 我茫然的看着他,他则继续用眼光杀我。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试图转移一下他的视线。 “那个,三少爷,我睡觉不穿衣服的。你把我的门踢坏了,晚上着凉了怎么办?” 他的眼神一下子就软下来了。 可是还想继续放火光,只是再怎么弊劲,脸都弊红了,还是不能恢复刚才的杀人眼光。 他烦燥的在我的床前转了两圈后就恼怒的离开了。 真是莫明其妙! 他走了后,我继续睡我的觉,至于门的问题我没再关心。可惜那个甜蜜的春梦没有再继续。早上醒来的时候,精神很好,可是还是有点怪死王瑞芝打断我的好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作类似的梦啊,真是期待。 起了床,准备出门梳洗的时候才发现,那两扇被踢坏的门居然又安然的合在门上。真是怪事! 由于心情好,我早早去竹林练功。练功的同时我打算高歌一曲。 唱什么好呢?什么才能表达我少女怀春的心?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玫瑰玫瑰情意重,玫瑰玫瑰情意浓长夏开在荆棘里,玫瑰玫瑰我爱你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玫瑰玫瑰枝儿细,玫瑰玫瑰刺儿锐今朝风雨来摧残,伤了嫩枝和娇蕊玫瑰玫瑰心儿坚,玫瑰玫瑰刺儿尖来日风雨来摧毁,毁不了并蒂连理玫瑰玫瑰我爱你” 唉,虽然是首老歌,但最能表达我现在的心情。所以我一边在竹子上飞来飞去,一边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 结果歌儿没唱完就听到一声重重的“哼!” 听起来像是小三的声音。不过我现在心情超靓,不去同他计较。 第十二章:被逼读书 练完功回到住处准备吃早餐,结果春香过来传唤,说三少找我。 我赶紧过去,毕竟他还是我的上司。 我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书房上课了。 小等了一阵。 下第一堂课后我正式进去晋见王三少。 他们正在喝茶,我进去后他半天没搭理我。 正当我准备走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来说:“从今天开始,你来书房读书识字。” “我不要!” “不行,这事我跟管家打过招呼了。你如果还想呆在紫竹园,就得一切听我的。” “对不起,我就是不想呆紫竹园,如果你能放我离开,我会记住您的大恩大德的。” “……”消音半天。 “你为什么不想呆紫竹园?我刻薄过你吗?我看你每天呆着挺高兴啊,东窜西跳的?” 我有点心虚。 “那个,我不是对你不满意,我是对我的工作不满意……” “你的工作?什么工作?你工作过吗?还是说你的工作就是看草玩虫?” 目瞪口呆中…… 原来他都知道!(拜托!有眼睛的都看得到好不好) “那个,我也不是故意不工作,是春香姐比较勤劳,我便抽空偷会儿懒,那个……” 我其实想说的是对潜规则的那种工作不满意,并不是对端茶倒水的工作不满意。但为什么讲着讲着就讲到这儿了呢?还搞得我好像挺心虚的样子。 “那你从今儿开始就不要偷懒了。你的工作就是来书房识字。我没说休息就不举休息。” 这是什么霸权条款?我还想抽空再去偷看美男出浴呢,这样不是没有时间了? 唉,我的春梦注定是无法重续了。默哀三分钟…… “好吧,识字可以,我不要写。” 他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不写怎么识。” “那是我的事,你别管。” “好吧。每天可是有量的,指定你要识的字,你如果没有识全就不准离开书房!” 还挺会为人师表的样子。 谁怕谁呀! 要让你知道我识的字不比你少,看你还敢这么嚣张! 我都不知道自己都跟他谈了个什么判,最终是他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全都要执行。而我好像什么也没说一样。 他随手写了几个字扔给我。 我一看“天”“人”“大”“小”,这也太、太当我是文盲了吧。 不过确实是,我从来没有学过,他当我是文盲是应该的。 他又开始上课了,我就坐一边拿着那四个字装模作样的看。 左看了三遍,右看了三遍,再上看三遍,下看三遍,看得我俩眼都快成斗鸡眼了。 这也太没意思了!不行,我得找点事做才行。 出去看美男是没戏了,那就在书房找点事做吧。 左右看了看,有点心,有茶。 再看了看,三面墙上都是书柜,里面塞满了书。 要说我前世假假的也读了那么多书,曾经还一度想成为畅销书作家。看过的书用牛拉,牛应该也是会出汗的。 谁知道这辈子入了这个小姑娘的身,居然从来没有想过再摸书的边。 这也算是件奇怪的事了,有可能是身体变小后,人也就幼稚了,不然我怎么整天干儿童干的事呢? 这么久没有读书了,现在看着这么多珍贵的精神粮食在面前,我还真的是两眼放绿光啊。 书籍都整理得很整齐,分门别类的,从天文地理到军事经济,还有各种工具制造,医学典籍,当然闲书也是有的,比如有一本叫浮生偶寄的,居然跟清朝的那个李渔写的书一个名字。让我怀疑李渔是不是也穿到这边来了。于是我拿下这本书仔细研究。 这本书居然也是写怎么生活的,养花种草,吃喝玩乐样样不缺,没有李渔写的那么杂,但对于生活的感悟却跟我颇为相似,让我顿生相知之感。如果这位作者还健在的话,我一定要去结识一翻。只是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嫌我的身份低微呢?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觉得眼前黑了下来。天这么快就黑了?我还没吃中饭呢。 抬头望天,没望到,望到一张放大的脸。 我们的三少同志那张俊脸放大在我眼前。 我吓了一跳“干什么?” “你在看什么?” “看书啊,你白痴啊。” 他不答,盯着我不放。 我被他看得发毛,半天才反应过来,我是不识字的。 “哦,那个,我看你这儿这么多书,想找本有插画的看看,结果就找到了这本,嘿嘿,嘿嘿”我真是有才啊,居然急中生智想出这么条点子,这本书确实是图文并茂的。 他怀疑的看着我,把我手中的书拿过去看看。然后又递给我。 “呆会再看吧,你已经看很久了,该吃午饭了。” 于是我们一起用完午饭。下午他练武,我也要跟着,虽然我坚决的表示了我不练武,只会轻功就行了,他还是要我陪着,不管怎么讲都不同意我自由活动。 被逼无奈之下,我只好在他附近找了个能坐的地方坐下,拿出小刀和木头开始雕东西玩。 雕着雕着居然雕出个飞机来。 看着这个小小的飞机,我心里突然又伤感起来。虽然我这几年活得倒也滋润,看来还是忘不了那个世界呀。尽管我就是坐这玩意儿出的事。 这一天余下来的时间都是在浠嘘感叹中度过。 第十三章:螃蟹 第二天,继续学字,看书。 继续研究浮生偶寄。 看到其中讲到怎么吃螃蟹,过程极其的复杂。我对这个吃法倒是没有什么兴趣,但我跟这个写书的一样也是个超爱吃螃蟹的。 每当大闸蟹上市的季节,我每天不吃就觉得自己活着没有意义。虽然知道蟹属寒凉之物,吃多不好,但仍然舍不得这一口。这就像爱吃河豚的人一样,明明知道有毒,但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也还是要吃的。这应该是好吃之人的通病吧。 看着看着口水就要出来了,一边看一边吞口水,还不忘在心中感慨一句:“没必要这么复杂,放水里一煮,或者直接清蒸,抓手里啃最爽。” 感慨完后就看不下去了。 脑袋里全是回忆前世大吃螃蟹的美好时光。 要说这世还没吃过呢。虽然日子过得很悠闲,但毕竟身份在那儿摆着,谁没事请你吃这些美味呀。虽然偶尔也能跟着三少吃上一顿好的,但可惜从来没有吃到螃蟹。真是遗憾哪。 下午陪练的时候继续雕木头,这次雕出个大螃蟹来! 看着又吞了好一阵口水,心情不太好。 太阳都显得很灰暗。也没心情再雕什么了。 好不容易挨到小三练完功。打算早早的回去吃了洗洗睡。说不定晚上能梦见吃蟹呢。 既然现实里无法满足,能发发梦也好啊。 “春香,晚上我们仨一起吃吧。” 春香喜得眉毛都要飞天上了。很柔弱的回答:“是,少爷~~” 我有气无力的“哦”了一声。也很柔弱啊啊 晚餐很丰盛,可惜我还是味同嚼蜡。人如果心里装满了对某样物或人的爱。那么其它的物或人都成为黑白背景了。 就像我现在心里装满了对螃蟹的爱。其它的食物就算是鱼翅都吃得跟粉丝一个味。 吃了几口就搁下了。 “我吃完了,回去睡了。” “还有菜没上完呢,你不等等?” “吃饱了,你们吃吧。” 转身走人。走到门口,闻到一股很亲切的味道。 咋这么亲切呢? 回头看看,眼睛大亮。 厨房的大师傅居然端了一大盘我的最爱大闸蟹上来! 我那个激动啊。 谁这么可恶,有这东西居然最后才上! 回头恶狠狠的用杀人的眼光狂瞪厨师。 他莫明其妙的看着我。还打了个寒噤。 “是我让他最后上的,这东西寒凉,最后吃可以少吃一点,免得你好不容易吃上一次却吃坏身子。” 一股暖流流遍我的全身。 我热泪那个盈眶啊。 用比看大闸蟹还痴情的目光看着那个嘴巴一张一合说出如此美妙语言的美人三少爷(从小三变成美三少了)。 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起来。粗声粗气的说:“你不打算吃吗?那我不客气了。” 我一个箭步冲过去从大师傅手里抢回那盘蟹。居然用上了轻功!学轻功果然是我这一生最英明的决定了。 我大块朵颐到肚子快爆了才认命的放下装蟹的盘子。 心疼的看着那两只还没有吃的蟹,眼泪再一次的盈满了我的眼眶。 “蟹兄,不是我不愿意吃你呀,是实在吃不下了,你不要自卑啊。” 抬起来看着目瞪口呆的那两个人,非常肉痛的把那两只蟹兄一人分了一只。 “请你们吃蟹。”然后作壮士断腕状,头也不回的冲出了饭厅。 我要去煅炼一下,否则晚上别想睡了。 吃得太饱已经没法跳上竹枝了,只好围着池塘散散步,顺便感受一下荷塘夜色。 心里满满的装的都是幸福和感动。 从此将三少列入亲人的行列。 我决定了,他以后就是我最亲最亲的亲人了。便宜老爹和便宜老娘并排第二。 好不容易消完食,回去睡觉。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冒出个问号:三少是怎么知道我今天想吃蟹的呢? 想了半天不得其解,要不明天问问? 第十四章:弩 接连几天的上书房读书,然后陪着三少练武。日子倒也过得很有规律,只是开始天天念念不忘的美男出浴,渐渐被我淡忘。 毕竟我现在物质和精神都极为丰富,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还有那么多好书可看,美男有得看当然好,没有也是没办法的事。想通了这层后,我的精神也越来越好了。 三少虽然只有十一岁,但武功已经相当了得了,虽然离大成还有一段距离,但等闲三五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边,那还是他没有杀意,没尽全力。我在想如果他是立意杀人的话应该更厉害。 这让我是又羡又妒。想当初他让我跟他学武,我还嫌学武不文明,不美观,搞得臭汗一把一把的,样子也不好看。可现在却是多么的后悔当初没有学武啊。 我现在都十二了,再开始从蹲马步开始学,再学个十年也赶不上三少啊。一想到这我就更放弃了学武的念头。 但看三少这么厉害,我又着实的羡慕。 毕竟人有武力保护自己甚至保护身边的人,是非常自豪的事情。 当初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我想了很久才得出一个结论:应该是在现代没有什么人学武,因为有那么先进的枪支弹药,还有谁愿意去练武,练上几十年,练得再高深的武功,对上一支冲锋枪,照样秒杀你。作为现代人自然而然的是不把会武功当回事的。我当初如果不是为了自由而选修轻功,可能连轻功都不会学的。 但现在看着三少一天比一天厉害,我深深的感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有武力防身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事。 可我又过了学武的最佳年纪怎么办呢?难道要像其它那些万能穿越女主一样造火药造大炮?可就是我想造,也得知道怎么造才成啊。我的穿越又不是自愿的,事前一点准备也没有,叫我拿什么去造! 此路不通,那还有没有其它办法呢?我突然想起以前打游戏的时候,有一种武器叫驽,是一种冷冰器。游戏里只要是杀人的武器都有,连锯子都有,有弩就更不奇怪了。当时是觉得那个弩的造型很酷,便选来作武器。操作熟练后可以连发,感觉跟用枪有得一拼。虽然现实里不知道是不是真有这种杀伤力,但游戏里我拿着弩杀怪确实也是相当彪悍的。 回想了一下弩的造型,再翻出三少的造器书籍,书里没有对弩的记载。 有可能这个世界还没有这种武器的存在。倒是有种大型的发射武器,叫做射日的巨型带座弓箭,算是弩的前身了。这种弓有专门的架子支座,几个人合力拉开,所用的箭也非常巨型,当然相对的力量也很大,射程远。用来攻城的,但一次只能发射一支箭。这种巨弓射日与大弓有所不同的是它有自己的箭槽,也就是箭不是由人手固定的,而是专门制造了专门的箭槽,放进去后固定好,然后瞄准方向发射就行了。不然这么大支的剪,怎么用手固定?算是已经把机械的原理应用上了,但还是很原始。 我要的弩是那种小巧的,中间有箭匣,可以藏十支以上小箭,并有手把,以便握在手里使用的小巧的弩。当时玩游戏时用得很顺手,曾经想自己拥有一个真的弩,但家里人极力的反对,说这个东西太危险了,如果被亲戚家的小孩子拿出去搞出人命来就完了。所以最终都没能真的拥有一支自己的弩。但因为喜欢,所以对它的结构原理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现代制造出来的那种精密的机械弩我肯定是无法造出来的。因为这个时代没有那样的造器工具。但造个简单点的应该能做到。 于是我便按照回忆画了一个简单的草图。 弩是由弓、弩臂弩机三部分组成,弩机装在弩臂末段。弓和弩臂我自己可以制作出来,主要的难度在于弩机的制造。弩机可以选用精铜或者铁来制造,不过这不是我能完成的。只有画好图纸和尺寸让三少帮我找人订制了。 弩机有三个零件,上有悬牙,就是相当与枪支的扳机,有望山,就是弩的瞄准装置,并是扣住弓弦的部分,还有一个零件是把弓弦传来的拉力转换成向下的压力作用在悬牙上,并在这些零件上装上两根复位簧,一根是复位悬牙,一根复位望山。 画好图纸交给三少后,我便着手搜寻用来作弩弓和弩臂的材料。因为我想造的弩是自用,也可以说是我以后赖以保命的宝贝,所以选材自然要精细一点,尽量选最好的。以前看资料说最适合做弩弓的材料是七里香(学名月橘,芸香科),而弩身则以金钢木为佳。山庄所处的清平山因为是王家世袭的,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敢随便来破坏,几百年下来,这里有很多的好木材。这两种木材在我细密的搜寻了两个月后终于让我找齐了适合用于制作弩的木材。但这两种木料都要在冬季(农历九月或十月)取材,所以我又等了两个月才取了材料做了坯料放在家里阴干备用。 第十五章:黑衣人 在我忙着选材备料的这段时间那个出浴美男王瑞风已经正式封了参将。 由于他主动要求继续前往边关历练。所以在封了参将一个月后就顺便压带一批粮草走马上任了。 按说他走了后我就可以去快乐源泉湖游水了,可惜那时我正在山里忙着选材,没有时间去,等选好料后,天气已经转凉了。水是游不成了,但我还是放不下那个湖,所以当准备好材料后,在阴干的那段时间,我除了陪着三少读书外,练武的时候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不再去了。这个时间我继续去看细腰,攀山和呆在快乐源泉湖边看鱼。 在等待中过了半年,弩弓和弩臂已经制作完成了,交给三少打造的弩机部分也完成了,装配一起还不太合,于是又给他拿回去修改了十几次,才总算令我满意了。我自己雕制的弩弓和弩臂也修改了N多次总算打磨得让自己满意了。当三者合一后,再装上我一早就准备好的牛筋线做的弦。整个弩算是大功告成了。弩长三十厘米左右,中间的箭匣可装长十厘米的小箭十二支。扣动扳机可连续发射,扳机是我找的Y型树叉经过无数次反复试手和打磨而成,用起来感觉还是不错的。 弩真正制成后又是一年的夏天。这一年我已经十三,而三少也十二了。三少的武功当然又精进了不少,可以算是一流的武林高手了,当然跟他师傅还是相差很远的。要想成为他师傅那个级别的,还需要不断的出去打架积累对敌经验才行。所以像他现在这样只是自己和一些陪练对练,成长其实并不快,只能学会招试而没有经验。但对敌时经验往往是能否保命的并健。 所以这一年三少的师傅决定等三少满十二岁后就让他出去历练。三少是冬天生日,过了生日没多久就是年关,所以来年一开年他就要去江湖上历练了。 我对于这件事很是关注,非常希望三少到时候会带上我。 虽然知道希望比较渺茫,毕竟我只会轻功,根本没法跟人动手。当然这是三少眼里的形象,但其实我现在有了自己的秘密武器,自然也有对敌之力的。但也只局限于暗杀,如果我明目张胆的拿着弩去杀人,那些武林高手直接上来抢,那不什么都完了。所以三少根本不可能带上我这个弱者去打打杀杀的。 这让我心里很难过,我的江湖梦看来是很难实现了。 这天我又如常泡在快乐源泉里感受小鱼的亲吻。 突然听到有打斗声传来。我赶紧上岸穿上衣服,背上弩袋。为了不暴露我的密秘武器,也为了不让小三追问,自从弩制作成功后我就作了一个袋子将他装了起来。平时都背在背上。春香问起,我告诉她里面装的是书,因为我现在发现识字是很有必要的,所以随时装着一袋书,走到哪儿都学习。春香对此有所怀疑,但也没有再问。而三少则是自始至终都没有过问。 我寻着声音找到了打斗的场所,是在快乐源泉对面的山腰位置,望着不远,但其实是两座山,我用轻功飞快的赶过去也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等我赶到的时候,双方差不多已快打完了。 是两群人打群架,一群穿着绛色衣服,另一群穿黑衣。而穿绛色衣服的人这会儿处于上风,黑衣人本来就少,已经死伤了一半以上,只剩下三个人还要死撑,身上也是到处挂彩,眼看也支撑不了多久。而那此绛衣人却还有七八个,而且个个都身材高大,从没有被面巾包住的头发看起来,好像是卷的,不像中原人是直发。不知道是不是关外草原上的少数民族人群。称关外之人为少数名族,那是基于在现代民族大同的说法。其实在这个时代,关外草原上的人还是被称为夷人的,跟我们不是一个国家,相互经常有战争发生。近几年虽然大战没有,但小抢小夺还是经常发生的。 在我思考的这个时间段,那三个人眼看就要死于非命了,我当机立断决定支援他们。 从包里拿出弩机,对着那群绛衣人一阵发射。可以说是招招秒杀。一匣箭发完后场里已经只有那三个混身是血的黑衣人了。 我藏好弩机后,走出藏身处。那三个黑衣人显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愣在当场。 我出声提醒他们:“检查一下还有没有活口吧。”他们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走过去在每个尸体的脖子上再抹了一刀,还真是谨慎。 当一切料理完后,他们也累瘫在地上了。 我也不想跟他们多打交道。收回散落在那些尸体上的箭,便离开了,而那些人显然也不想我知道他们的身份,并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这可是我第一次杀人,跟玩游戏杀人可完全是两码事。当时没什么感觉,可现在却是一身的冷汗,人也很慌,感觉自己做了可怕的事,心里非常不安。 回到住所后,我倒在床上用被子把头蒙住,强迫自己睡觉。结果恶梦连连,直到春香喊我吃晚饭才把我从噩梦中解救出来。 第十六章:大少回乡 自从我杀了人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的情绪都非常的低迷,在书房也看不进去书。三少也发现了我的状况不对,问了一两句,我也答非所问,他也就不再问了。 只是我下午不再去游水了,因为我怕那些人找上我,选择留在紫竹园看三少练剑。 这样一晃就到了年底,三少的生日到了。大少王瑞风没有回来给他过生日,不过他写信回来说会回来过年。家里许多的丫环都非常的兴奋,可见这个大少还真是个风流种,搞得全屋的女人都为他痴迷。 要说对于他的这次回家,我还是有点期待的。 毕竟看到他的裸体这件事在我心里还是有点不同的。感觉好像和他亲近了很多一样,其实他应该不记得我的样子的。当然我也没蠢到会以为看过他,就想怎么样他。发发春梦是无伤大雅的,但实际上是不会对他产生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就像对三少一样,大家身份不一样,就像猫就是猫,豹就是豹,虽然同属猫科,而且都是花皮,但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任何试图混淆自己视听的形为最终都只会招致自己的悲惨结局。而我却是个很胆小怕死的人,我至今仍然清楚记得当时知道自己要死了的时候那种极端的不甘和绝望。 但相对于死亡我又更怕生活没有希望。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明明好怕死,好想活,但当得知自己是个世袭奴才,以后可能自己的孩子也会成为世袭奴才后,我会不停的自杀。因为没有希望的活着比死更可怕。但没有办法,我又没有办法回去,我想我的身体应该早就在空中炸得粉碎了吧。而来到这个世界后,身份已定,又没有了刚来那两年的自我了断的勇气。这几年日子过得舒坦,人也没有锐气了,反而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正因为这样,我才不敢越雷池半步,去想些有的没的,让一些无谓的贪念毁了我如今还算幸福的生活。 大少爷要回来的消息很快就散播了出去。他回来的当天就有很多以前的朋友和情人来家中等他。 所以当他一到家,就全家都沸腾了。到处洋溢着欢乐的气氛。从上文王瑞风喜欢开诗会,大家应该知道他是个非常喜欢交际的人。他本人的爱好是军事,理想是做大将军,但却又喜欢举行诗会。可见他是个能文能武的人,而且也特别喜欢交际,乐于成为一群人的中心。这样的人天生就散发着光芒,总让人移不开眼,自然会有很多朋友。 三少爷带着我跟春香也出门迎接了他,他坐在高头大马上,身上只穿着便服,并没有穿盔甲,应该是在路上就换下来了吧。毕竟从边关到家要赶半个多月的路,这期间如果一直穿盔甲也是非常辛苦的事情。那玩意儿重得要命,为了威风不怕累的人毕竟还是少数的。 他离家一年多,变化并不大。虽然听说他今年有参加一场战事,但看他现在的样子,应该也没有受伤,还是那么张扬。 迎他进了门后我们就回紫竹园,只等着晚上为他接风的晚宴,当然宴会是三少参加,我跟春香是丫头,只能站在他身后给他布菜,吞口水的份。 在宴会上我又认认真真的对他进行了非常精密的观察。皮肤比以前黑了一点,不过更加有男人味了。脸上有点疲惫之色,可能是赶路赶得急吧,有点累了。眼神还是如以前一样的神采飞扬。对着身边的每个女性微笑着飞媚眼,包括他的老娘。不过大家都是非常高兴的接收他的电波,都有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他不在家的这段时间,这些妇女同胞看样子是久没有过电,现在好不容易盼回了这个发电机,还不得好好的过过电,一个个的争着给他夹菜,表达关心,吸引他的注意,一个个满面含春,眼里水波荡漾的。 我看得有趣,突然感觉有两道严厉的眼神向我扫来。寻找了半天才发现是我身前的这位三少同志。他正回头盯着我看,我赶紧狗腿的低下头问:“三少爷,你想吃什么?我夹给你。”他嘴色弯了弯说:“不用,你如果累了就回去休息吧。有春香在这里就够了。”我受宠若惊,赶紧行礼撤退。要说虽然在这里看着俊男美女大放电是很有趣,但看着满桌美食却吃不到口,却是非常受罪的。最重要的是我晚上的饭还没吃呢。赶紧着回去找大厨给我整两样好吃的慰劳一下我可怜的胃。 第十七章:离思 一夜无话。 天亮后去书房侍候,发现三少居然不在书房,春香也不在。 问那个书僮侍书,他说大少爷派人来传三少过去风语园。春香当然是跟三少一起去的。等春节一过,大少也该返回边关了,等送他走后,三少也要离家出去历练了。到时候家里又要冷清了。想到这儿我心里还是有点难过的。这么长时间跟三少在一起,突然要离开了,还真有点舍不得。不说其它的,就平时他总弄些好吃的来让我们跟着一起吃,把我的胃都养刁了。这一走,谁还记得我们,到时候虽然不说吃糠咽菜,但肯定只能吃下人的食物了。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哪,到时候还怎么吃得下呢! 我呆在书房里,手里拿本地理方面的书,看着里面的地图,一边想着三少会去哪儿历练呢?一会儿就想些有的没的。这样下去心情越来越不好。干脆不看了,出去看看风景吧。来到池塘边,现在是大冬天,池塘里什么都没有,连鱼都不知道躲哪儿去了。只好转到屋后的竹林里散心。竹林倒是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的青翠。可我怎么看心情还是好不起来。难道这就是思念?要说人还没走呢,我怎么就思念起来了。 不想再想这些烦人的事,只好又回到园子里找了棵高大的树,跳到上面蹲着,树叶已经都掉了,都是光杈杈,我呆在上面显得很奇怪,但我现在也没有这个心思去想这个了。呆在上面半天,只是郁闷怎么也无法排解,只好又回到池塘边,池塘里是还是什么都没有,但我可以看看自己的影子吧。自从开始学轻功开始,我的生活比以前是忙多了,所以也很少有时间再对着水顾影自怜了。既然今天没事做,心情又不好,不如看看自己的如花美貌吧。这样也许心情会好转也不一定。 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当我看着水中那个眉清目秀的美女时,很是惊喜了一番。这两年学轻功,整天练腿,练出一双长腿,这是一早就知道的。另外因为不时的去看细腰,顺便攀山,所以倒是很好的煅炼了胳膊,顺带着胸肌也得到了很好的煅炼,从十岁开始发育,现在我已十三,这几年的攀山煅炼,让我拥有了非常丰满的胸脯,而且身型很健美。看起来很挺拨,很有精神。虽然这个时代流行像春香那样弱柳扶风的美女,但我仍然为自己的美心折。我是认为自己这样的健康美是比春香更上档次的。毕竟人只有健康了才能再谈美。美应该是由内至外散发出来的。有着健康的身体,不美也美了。再加上我先天遗传也不错,不美倒难了。 正顾影自怜,沾沾自喜呢。突然听到几声咳嗽声。回头就看到了三少和春香站我身后。他很显然的在弊着笑。但眼神里又有点不安和不舍的神色,这让我很奇怪。 弊笑我能理解,无非是笑我太自恋。不舍我也理解,他应该也跟我一样有点舍不得我跟春香吧,毕竟相处这么多年了,就算没有特别的感情,人和人只要习惯了对方的存在,突然离开就会不舍的。但不安是为什么呢? 谜团很快就解开了。 原来大少找他去,是问他要我。 我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嘴巴张了半天才合拢,他问我的意思。我当然是立刻,马上,非常坚决的回绝了。 他听了我的回答,眼里一道光一闪而过。我还以为我眼花呢。不过看他唇边隐约的笑意应该不是看错吧。 看来他对我的回答很满意。这小子还是不想把我送给大少的。只是他奇怪的问我为什么这么坚决的不去? 原因我是不会说的,说了就是说主人的坏话。不过我心里是明白的,大少看着好好人的样子,但他的风流却也是众所周知的。以前他见到春香的时候就是眼睛总在她身上转来转去。现在我也长成大美女了,而且还是大胸长腿的。我要是去了他那儿,不得立马被他生吞活剥了。我虽然没事YY他,但也只限YY。真要去了他那里,也许他还没剥我,他房里的那几个贴身丫环就得先把我的皮剥了,人家那是早八百年就真的贴身了,我一后来的,还敢去跟她们抢肉吃,不想活就直说。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我是不会去的。 三少看问不出什么,也就作罢。让侍书去回了大少爷。 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下午三少也没有练武,他很快就要离家了,最近这段时间得多多的跟家里的亲人相聚。而且还有一些朋友需要辞别,自然的他们都要搞些送别宴,于是每天都是不怎么有时间呆在紫竹园。他出门一般带着侍书,我和春香就清闲下来了。春香这几天看着都消瘦了,眼底也有了黑眼圈,可见她是多么的舍不得三少。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孩子长大了,总不能天天守在身边吧。至于我,虽然也舍不得他,但自己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也十三了,得考虑一下自己的恋爱婚姻了,等三少走后,我就赶紧的在府内给自己物色一个合适的恋爱对象谈一场恋爱好了,不管到时候能不能结婚,至少也算是向着婚姻努力不是。 不过我的这个愿望最终没能实现。因为我被王瑞风诱拐了。 王瑞芝的心事 明日就要离家了,我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多么不舍,毕竟早就想离开家出去历练一番。好男儿志在四方,整天窝在家里像什么话。 大哥是从小就想当将军的,如今他离自己的目标已是不远。 二哥少小身体就弱,两岁不到就送到一个行医的伯父家去了。听说那个伯父家也是住在山里,但那个山同我家这个山却是不同,他那里可是真正的大山,想进山还得找到专门的路才进得去,否则在山里转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进得去。有一年伯父带着二哥回来了一趟,听二哥说那山里长年的云绕雾罩的,像住在仙宫一样,而且山里毒草毒虫极多,如果不熟是不能乱跑的。不过二哥因为自己身子不好,倒是久病成医。再加上伯父的悉心教导,已是个小小神医了。听父亲说前不久他也寄信过来说,他已学成,但暂时不回家,要去外面悬壶济世,到处走走,多给穷苦的百姓看病,这样才是一个真真的医者。我对他的决定很是佩服。他们俩都有明确的道路。而我至今还没有确立人生目标。 我既爱文也爱武,对权力也有一定的向往,但如果让我入朝为官,整天的要上朝,又非我所愿。我还是喜欢自由的生活。说到自由的生活又让我想到那个小丫头。 七岁的时候家里的老管家告老归田,父亲选了新的管家。我对这些从来也不关心,只知道以前都叫他保叔,现在被父亲赐姓王,不过大家都叫习惯了,还是很多人叫他保叔,也有叫保管家的。原本觉得自己跟他不会扯上什么关系的。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他居然领着个小丫头过来,说是分给我的贴身丫环。是他的女儿,让我多多关照。 我心里暗自鄙视了一下,贴身丫环我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无非是将来会爬上我的床成为我通房丫头的女人罢了。这些人整天就想着爬上主人的床,然后拿个名份,作威作福。我的好朋友常青家就被这样一群女人搞得污烟漳气,整天的争风吃醋,鸡飞狗跳的。还好我父亲比较明智,一辈子没有纳妾,家里才这么的和谐幸福。我是从小就决定不会纳妾的,所以他们打的主意注定要落空。 用眼角瞟了一眼那个丫头,这一瞟不要紧,差点把我闪到。这是什么眼神? 她居然用非常鄙视和仇视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欠她什么一样。真是怪事。不过我也懒得理她,无非又是一个想攀高枝儿的。 她从上工第一天开始就无精打彩。整天要睡着的样子。正眼也不瞧我一下。这让我心里很不服气,我可是全府人都称赞的金童,生得美是谁都知道的事,她用那种看狗屎的眼神看我,还这么不好好工作,好像非常不屑侍候我。这让我心里很不甘,但又放不下面子去呵斥她,毕竟她看起来还是很可爱的,虽然没有春香美,但那翘翘的小鼻子,鼓鼓的嘴唇,看起来就让人想亲一下。呃,我在想什么呢……赶紧打住。 上午的课上到一半,中场休息的时候到园子里透透气,又见到那个小丫头站在池塘边看什么。她自从进了紫竹园,不是无精打采,就是对着池塘发呆,一会儿笑一会儿严肃的。我实在忍不住了,过去问她在看什么,她居然说:“美人鱼”,害我大吃一惊,后来才知道她根本就是在耍我。这让我更加不爽,不过有时候回想起来倒是觉得她是可爱的。我越来越矛盾了。 春香早就央我教她认字了,我是非常乐意的,我认为女人也应该识文断字,力求上进的。毕竟人只有积极向上才显得有朝气,有朝气才吸引人。 这天心血来潮便问小丫头要不要跟春香一起学字(我总这么称呼她,虽然她说她比我大一岁,但我仍然这么叫她,谁叫她本来就叫小丫的,叫小丫头也没有错呀,偷笑中)。谁知道她居然一口回绝。把我气得够呛,忍不住骂了她一顿,她倒振振有词的说什么“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本好过年”。意思是一年四季都不适合读书,她已经够可怜了,要做下人,还要让她受那个罪,她不要活了。听得我目瞪口呆,只好作罢。 正当我对她的懒深有体会后,她却突然要求跟我学轻功。她平时是躲我都躲不及,现在居然这么谗媚的围着我转,这让我简直要受宠若惊了,所以非常爽快的答应了她。自从她开始学轻功开始,她的懒筋好像被抽走了一样,一下子变得正常了。而且为了表示尊师重道,还接露水泡茶给我喝,这让我心里甜滋滋的,有种很幸福的感觉。 时间过得真快,她真的很有学武的天份,才一年多点的时候她已经可以飞上树了,我对这个徒弟是非常满意的。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只学轻功,其它的武功一点兴趣也没有。总之她什么都与众不同,我也不再为这些奇怪了。只是为她感到可惜而已。 会上树后,她就天天的往园外跑,有一天我终于好奇,她上哪儿去了,居然发现她前往那片松树林练功,还搞得松鼠都学她的样子跳来跳去,真是可爱。从那以后我就隔三差五的跟踪她,看看她又干了什么。不过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瀑布下面发呆。有一天她突然开始攀山,可能是想上去看看源头吧,我其实是知道那里有个湖的,只是少去那里玩,平时学业很重,没有时间。 她上去后居然脱得光光的跳到水里去游水,还和鱼一起玩。真是个快乐的天使啊,平时看着她呆着草也能看半天,现在又和鱼相处的这么好,她真的是大自然的精灵,跟什么生物都处得来。 虽然偷看她游水是不应该的,但我就是忍不住,偷偷的跟踪去看,当然也不是天天,毕竟我还要练武,只是偶尔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跑去偷看。这天去的时候居然撞见了大哥,他明明看到小丫在水里泡着,他还脱光了进水。而且走时还故意勾引她,她居然还说他美。真是不知羞耻的一对狗男女。我都快被自己的怒火烧成了灰。晚上吃饭的时候一直怒瞪着她,她居然完全没有反应,还一脸花痴样,眼睛色眯眯的,很显然在想刚才看到的大哥的裸体,这让我更加的妒火中烧。晚上实在睡不着,偷偷的去她房顶偷看,居然听见她在里面发出很可疑的呻吟声,看样子在发春梦。我气得要命,回到自己房里大发一顿火,摔了好多东西,我恨她这么不知廉耻,同时又恨自己为什么还不长大,如果我现在有大哥那么大,她应该不会只看得到大哥吧。 我在这边发火,这么大动静,春香早就过来了,她居然一直都没有过来。还在做那恶心的梦吧。我冲了过去,一下子踢破了门,直接冲到她的床头,她茫然的看着我,好像很生气我居然打扰了她的美梦。真想直接把她拖出来打一顿才好。结果她来一句:我睡觉不穿衣服,你把门踢坏了,我会着凉。我一下子就焉了。我是不能把她拖出来打了。只好回房睡觉。但一想到她睡觉不穿衣服,身体里就有火在烧,又想到她游水的样子,就更加热。虽然她现在身体还没有完全长开,但已经可以看出长大了一定很美。晚上发了春梦,主角是我们俩,很可惜她的春梦里的男主角不是我。 为了避免她再跟大哥接触,我决定让她上书房学习,就算她不愿也要去。 这件事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她终于答应了,但她倒是透露了一个信息,她不愿意呆在紫竹园。更确切的意思是她不愿意做我的贴身丫环。其实我在见到她第一眼就感觉到她的不愿了,但我一直选择不相信。我这么优秀,该是女人向往的床伴才对,她为什么会这么不愿意呢?还是她心里只喜欢大哥那样的,嫌我还是个孩子?可我总会长大的,我一定要多多煅炼,尽快长得比大哥还强壮。到时候她应该就会愿意了吧。 心里这样想着,课也听不进去,好不容易到午饭时间了,发现身边一点动静都没有。回头一看,大吃一惊! 她居然拿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的。这是什么事儿,她今天才开始学识字,就能看得懂书?不太可能吧!难道是她以前就识字,只不过不愿意说出来,才造成我一直以为她不识字的假相。我盯着她死瞧,她终于发现了我,看样子也吓了一跳,然后就解释说是看图画,我半信不信的。再观察观察。 第二天她仍然继续研究那本书。看到得意处,口水都下来了,居然还喃喃自语:哪有这么复杂,这样那样吃就很爽啦。听到这话我已经百分百的肯定她是识字的。她一天到晚的玩,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的。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知道她识字后我很高兴,决定晚上奖赏她,请她吃螃蟹。 她陪我练武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一个人呆在某个阴凉的地方拿块木头雕来雕去的。雕的全是些奇怪的,没有见过的东西。但今天雕的是我认识的,是一只螃蟹。看样子她是太想吃这个了,也怪我粗心,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有这个喜好呢? 过了几天,她开始认真的看我练武,我也非常卖力的练给她看,看到她羡慕的眼神,我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了,形象一下子显得非常的高大。 又过了几天,她开始研究造器的书,我想她是想造个什么东西吧。然后她就交给我一些图纸,让我去找比较好的铁匠给她打造出来。我看着那些图纸,看不懂是什么东西,拿给庆都最好的造剑师看,他看得满眼放光。说这些东西真是奇思妙想啊,只是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但看着图纸就知道精妙非常。我感到很惊讶,她怎么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往后的几个月,她连书房都不上了,整天的往外跑。大哥已经去边关了,我也不担心他们会遇上,所以半推半就的由着她到处转。看样子她是想找什么东西。 半年后她需要的东西终于打制完成,交给她后,她又提出了不少的修改意见,这样改来改去又折腾了半年。后来终于没有再提出要改了。她也没再往外跑了,看样子她的东西造好了,应该就是背在身上袋子里的东西,不过她不跟我说是什么,我让春香去问问,她居然说是书。真是睁眼说瞎话,我看袋子外面的形状感觉应该是个小弓。 我的生日又到了,她今年仍然送我一头小猪,这次的猪头上还戴了一朵大红花。看起来好蠢,不过我还是极喜爱的。 大哥回来了,我带着她去参加家宴,想看看她是不是还惦记着大哥,结果发现她确实很兴奋,两只眼盯着大哥发光,当然也盯着那些女人发光。我盯着她不放,结果她回头很温柔的问我要不要吃什么?我心情一下子就大好,放她回去吃饭睡觉了。 第二天正准备去给爹娘请安,大哥的书僮却来找我来了,说是大哥请我过去一趟。 没想到大哥居然问我要她!我心里气苦,但也不好表现出来,只好推脱说要问问她的意思。 心神不宁的回到紫竹园,结果又发现她在对着池塘里的水顾影自怜,也许又觉得自己像美人鱼了吧。关于美人鱼,后来我问了她,她告诉我说是海里一种极美的上身是美女,下身是鱼尾的一种精灵,会唱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我听了吓得头发都快竖起来了,还有这种怪物?要是她真是那样,我还怎么跟她那个。想到这一点我微微有点脸红。 我很紧张,怕问了她后,她会高高兴兴的答应去大哥那里,但也不能不问。只好硬着头皮问了,结果她居然想都不想一口就回绝了。唉,她果然是特别的,想法永远是别人无法琢磨的。还害我一直以为她喜欢大哥呢,没想到不是这么回事。还好,还好。 只是我不知道的是,这事并没有完,大哥后来还是带走了她,只是这时我已经离开了家,并不知道。是很久以后写信回家,爹爹偶尔提起才知道的。当时我什么也顾不上了,就杀到边关。不过这是后事。 第十八章:魅力不够 我叫王瑞风,是王家的大少爷。 这次本来是不打算回家过年的,从边关所在地威城到庆都骑马也要走半个月,来回就是一个多月,而且在家过年又要耗费一些时日。我离家原本时间就不长,所以并不想这么早就回去。但好友吴云岚给我的信中提到的事却让我起了好奇之心。 吴云岚是皇室暗卫中的一员,这个身份原本是不能公开的,只不过他有一次执行任务,不巧被我所救。而我又从小跟他熟识,他才告知我他的另一个身份是皇室的暗卫。 如今他给我的信中提到,他在今年夏天的时候追踪蒙那国奸细的时候被蒙那国的飞鹰组织追杀,跟他一起的暗卫们誓死抵抗,一直跑到庆都附近的清平山,还是被飞鹰们追上了,大战了几个时辰后暗卫们死的也差不多的,只剩下吴云岚和另外两个暗卫还在拼死挣扎。这个时候突然有人用一种小箭样的暗器一瞬间就把七八个飞鹰杀死。救了他们三个暗卫。 他们当时过于震惊,也没有问对方的来路。而那个女孩也没有过问他们的事,收起尸体上的箭就走了。据他所写,此女面貌姣好,身段也好,轻功一流。后来他想清平山是王家封地,他们逃到这里也是抱着万一获救的心理。现在果然被此女所救。只是他知道王家的两位小姐都是不学武的。而平时也没听说王家有哪位女子是个练家子,而且暗器水平如此的高,简直是生平未见。而她出现在清平山一定不简单,如果不是王家之人,则有可能是对王家心怀不轨之人。所以他才决定将此事告知好友王家大少王瑞风。 一是希望他能帮忙约见此女,以便谢过她的救命之恩。二是如果对方不是王家人而是想对王家不利,就算她于已有恩,也要让王家有个准备。毕竟王家人世代忠良,不能让有心之人伤害国之忠臣。 收到他的这封信后,我便立即跟大将军提出需回乡过年的请求。这段时间边关还算平静,大将军准了。我便着手准备起程回家。 回到家后当晚家宴的时候各房的人都到了,还有一些平时玩得好的亲戚朋友也到了场。我像平时一样对着那些女人们放着电,其实是想观察到底那个高手隐藏在哪里?因为吴云岚提到此女面貌姣好,身段亦好。那选择范围就大幅的缩减了。我的两个妹妹是我看着长大的,确实不曾学武,而家里除了她们两个美貌,其它的美貌女就数我和三弟的贴身丫环了。我的贴身丫环原本是两个的,后来我在外面又带了两个回来,现有四个。三弟只有两个,那个春香我比较熟悉,以前还动过把她拐上床的打算。她好像对三弟非常痴迷,一直没有成功。从她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她应该也不会武。而另一个,我好像今天才发现,居然也是个大美女,虽然跟春香不同类型,但看起来胸大腿长,而且嘴唇肉肉的很性感,整个人透着股活力。奇怪,这样的女孩子我居然以前都没有注意过,三弟还真是艳福不浅啊。只是这女孩子怎么看起来很眼熟,有可能是以前也看过,只是当时她应该还小,所以没有留意吧。 看她很兴奋的盯着那群女人左顾右盼的。有时候也往我这边看,不过跟看那群女人一样,好像看戏的。我很像戏子吗?怎么会!才开宴没多久,三弟好像就跟她说什么,然后她就离开了,她离开的时候我好好观察了一下,发现她脚步轻盈,一看就知道是个有轻功的人。 看样子目标人物有可能就是她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叫来三弟,问他讨要这个使女,他居然一副见了鬼的样子,看他眼里居然有怒火。难道他舍不得?三弟也十二了,开了年就进十三了,也该有女人了。还是她已经是三弟的女人了?就算是这样,三弟也不该反应这么大吧,一个使女而已。他半天没吱声,后来说回去问下她的意见。我也没有强求,让他回去了。 过了一刻钟,书僮便回来回话,说是那个叫小丫的使女一口就回绝了。三弟问她原因,她也不说,只是说死也不会去大少那的。 这就怪了。我有这么可怕吗?让她当洪水猛兽了。而三弟真有那么好?让春香和她都誓死追随,要说三弟现在虽然长成了,个子只比我矮一点点,但身体还很单薄,这样的三弟怎么可能比我有男性魅力。看家里其它女人的反应就该知道,我才是最有魅力的吧。但为什么这个女人对我如此不屑? 就算她是个高手,也是个美女,眼高于顶,那我也是文武全材,而且长得帅,身材也好,怎么会让她这么看不上?第一次我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不过不要紧,她不愿意来,我也会有其它办法让她乖乖跟着我的。 第十九章:三少离家,准备谈恋 本来过完年我就要回边关的,但我没有把事情办妥,只好说舍不得三弟,要跟他送完别才走。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么狗血的送别场面。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比我离家去边关的时候还要夸张。娘亲哭得眼睛都要肿得没缝了,看来父母爱幺儿真是一点也没有错啊。这让我又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最近怎么老是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呢?这可不是好现象,不能再这样了。我还是那么玉树临风不是。 送别三弟后,剩下的事情就好办了。直接上紫竹园。 问紫竹园的护院小丫在不在? 护院告诉我她在园里没有出去。 我进园找了一圈也没有见到人,怀疑是那个护院在骗我,今天三弟远行,她看起来跟他关系不错,很有可能搞个长相送的,怎么会没有出园?出园的时候瞪了那个护园一眼。 找不到就算了,回头让人带话让她上我那报到就行了。找人下人也用不着我自己找不是。我怎么这么心急呢? 事实证明王瑞风大少确实是冤枉我们的护园了。 这会儿王小丫女士我确实没有出园的,我正呆在那棵掉光树叶只有光杈杈的大树上呢。 我是一开始就打算不去送别的,就算去了,那么多的人送别,还都是他至亲的人,我算哪根葱呀,到时候被挤到一边,还更伤感,不如不送。 但不送吧,这心里又很伤感。只好呆在树上自己安抚自己孤寂的心了。 王瑞风进来的事,我是全程都看在眼里的,也知道他在找我,不过我不打算搭理他,至少现在不搭理。这三少才走,他就找上门来了,能有什么好事。而且前几天还问三少讨自己呢。被三少拒绝了,可等三少一走他就找来了,不会是想用武力强抢吧?如果他敢,我就给他一顿老拳,打得他鼻青脸肿。当然也只能自己YY一下,我虽然会轻功,但武力方面是绝对比不过大少的,人家可是从小专业训练的。虽然我现在有武器,但也不能拿出来杀他呀,他怎么说也是三少的哥,又没有深仇大恨,哪能随便的就杀了。 大少一走,我就从树上下来了,现在天还很冷,老呆在光树上是很冷的,被风吹得鼻涕直流,太失美女的风范了。人走都走了,伤感也没有用啊。还是干点正经的吧,跟很久没联络的老爹联系一下,让他给物色一美男护院开始交往吧。青春是如此美好,浪费了可惜,还是应该多谈恋爱的。不是有句老话叫:不谈恋爱的青春是有罪的。我可不能做有罪的人哪。 见到便宜老爹的时候,他一脸我理解你,我关怀你的白痴表情。还安慰我:“不要为三少的离家而伤心,他很快会回来的,到时候你就好了。”什么跟什么呀!人家又不是出门办事,是出门历练。怎么可能会很快回来,少则一两年,多则几年不等。怎么也要历练到自己满意为止吧。而且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出去了的小鹰还哪有想往回飞的。就算他以后偶尔回来也是回来看看爹娘罢了。跟我也没什么相干了。而且他回来我有什么好的,他这么风骚的样子,到了外面还不得迷倒一大片一大片的江湖女侠,名门闺秀啥的。他回来还指不定带多少女人回来呢。就像大少,就听说他一到边关威城就在那买了个院子,里面养的侍妾起码要用一只手数,这才去多长时间哪,就这么多了,他在家是有长辈盯着,不太好意思总往家带女人,出去了还不得由着自已爽。反正又有钱又有貌,还是个官,就是不花钱,也有大把女人上赶着往身上贴吧。 跟老爹把我的想法说了,他一脸的呆滞样。虽然很不理解,但还是说会为我留意的,毕竟我的青春也是耽误不起的,我还大三少一年,如果他三五年也不回来,我还一直这么耽误着,到时候他要不收我,我不得人老珠黄等着变老处女了。所以从关心自己闺女的角度出发,勉强答应了为我物色精壮美男护院的任务。 这里还要交待一下春香同志,她对三少的离家是非常非常的难过,还曾经在无人的时候在书房里抱着三少大哭了一场。表示自己要跟着去,被三少拒绝了。 我怎么知道呢?我不是老喜欢呆那棵树上吗,那树正对着书房的窗,所以里面发生了什么我总是一清二楚的。三少应该也知道吧。我看春香抱着他的时候,他眼睛往树这边瞄了一眼。不过你瞄也没用,我该看还是得看,这么美艳的戏份不看,那我就太对不起我自己了。 要说这个春香同志也是个可怜的痴情女啊。她大三少三岁,现在已经十五了,到了出嫁的年纪,但三少不知道是不是身体还没长成的原故,看着不太像,也够高大了,但至今没有让她爬床。虽然她也算使出了混身的解数去勾引,看着三少的眼神都能冒绿光了。但三少好像总没看见一样,也许真是身体还没长好吧,想吃肉不是得有刀子嘛,能力还不够啊。 不过这可就耽误了春香了,人家姑娘都这么大了,你三少再出去历练个三年五载的,叫她独守空闺也真是够可怜见的。不过这也是我同情不来的,毕竟各人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你可以选择不过这种生活嘛。就像我一样,三少一走,就赶紧着找男人,你愿意等就等吧。反正是你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第二十章:决定去边关 第二日,很无聊。 于是打算上快乐源泉湖看下小鱼。 上到湖边,没有人,不过担心那个骚包的大少会来,也不敢下水。只是坐在湖边发呆。没过多久,王瑞风果然来了。看到我,明显的吃了一惊,然后作恍然状说:“你是上次在湖里游水的那个姑娘吧?你叫小丫?”我没有答是也没有答不是。继续看鱼。 他施施然的走到我身边:“你的功夫是跟三弟学的吗?” “我不会武功。” “那你怎么爬得上来?” “而且你还用暗器一下子就杀了七八个人。” 我大吃一惊。他怎么知道的? 我瞪着他,从他的脸上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但是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讲过。难道他是那三个人中的一个?也不可能啊,那个时候他应该在边关才是。 他看到我疑神疑鬼的神情,很快就自动解开了谜底。原来那三个人里面有一个是他认识的。他就是听说了这件事才赶回家过年的。 王瑞风说那个人叫吴云岚,他想约见我当面道谢。 我心想: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跟外面的人接触的好少,见个面也无妨的。于是便答应下来。 约见的事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定的,又没有手机电话之类的通讯设备。要约最快也要到明天才能见面。今天还是继续看鱼吧。 王瑞风认真的看着面前这个女子,上次见到她是在湖里面,那时候离得远,也没有看清楚。现在仔细的端详起来,才发现,这还真是个性感美女,虽然查过她的资料,知道她只有十三岁,但看她的身材却完全可以跟十五岁的女子相比,而且胸部更加丰满。腿也很长,显得腰很细,臀很翘。身材的比例好完美。五官虽然不算特别突出,但显得很娇俏,小嘴微微的往上撅着,好像随时随地都在撒娇一样。嘴唇粉粉嫩嫩,很有肉感,下唇上有两个小小的肉垫。如果含在嘴里一定很销魂吧。眼睛不算很大,但很有神,散发着青春无敌的光芒,瞳仁很大,很黑,看起来显得很纯的样子,就像刚出世的婴儿一样。鼻子翘翘的,鼻梁的两侧还有点小雀斑,显得整张脸更加的生动。在阳光下可以看到两侧脸上有一层浅浅的茸毛,在阳光下茸毛好像还散发着浅浅的光。整张脸干干净净,没有上一点妆,但就是让人看着身心都是舒坦的。好像在清晨的深山里呼吸到的空气一样,让人每个毛孔都是舒服的。这样的女子怎么到今天才注意到呢?如果当初在湖里就走到她身边,抱住她,轻轻的哄她,那现在她是不是早就是我的女人了?王瑞风越想就越是不甘。 感觉到王瑞风在看我,我也回过头观察他。 王瑞风看我回过头了,也不好意思一直盯着看。便把眼调转去看水里的鱼。而我则正好可以认真的打量他。 眼前的男子跟上次在宴会上看到的差不多,只是精神更饱满,阳光照在他小麦色的肌肤上显得整个脸庞都在闪闪发光。眼睛还是那么有神,微微抿起的嘴好像在挑逗她一样,带着一种轻佻的,类似玩笑的神情。感觉到我在观察他。王瑞风又把眼神调回来。 于是两个人呈面对面的状态。两个人都不是害羞的人,对望了片刻。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兴味的感觉。这时候王瑞风说:“要下水吗?水有点凉了,不过我身体好,冬泳也是可以的。”我听他这话就知道他是想提起上次他们裸呈相对的事了。脸不由得还是有点微微泛红。毕竟那次可是把他看光了的,而且晚上回去还发了春梦。再看他的时候,眼神里有就有点不同的东西。 王瑞风好像也想起来那时候光着身子大大方方给她看,而她居然还张着嘴说他美。 他一下子感觉自己又意气风发起来。于是便更想了解,既然她被自己的美色所迷,又如何会拒绝他的招纳呢? 我知道他会问这个。也想好了答案“你应该有了解到我是个很懒的人吧。我在紫竹园有三少这样的好上司,又有春香这样的好同事,没有必要跳槽去你那儿的。” “只是这样?跟了我也可以不用做事呀,我会对你很好的。” “我也不喜欢复杂的同事关系。” “怎么会复杂呢?” “你应该清楚,你的丫环都是你的女人吧,我去了她们难免会误会,到时候争风吃醋的,会让人感觉很烦的。” “原来你是这样想的,那我如果带你去边关,你会不会想去?”“边关?你愿意带我去?” 我一听王瑞风这话就兴奋起来。自己一直想出去转转的,这个时代,这个王朝,除了王家和庆都,其它地方都是陌生的。如果真能跟着王瑞风去边关,这中间要经过半个国家呢。还真是个好机会。 “当然,你既然有这么高的武功,跟着我去边关也有自保之力,说不定还能帮得上我的忙。” “那你如果答应我的条件,我就跟你去。” “什么条件?”王瑞风眉毛一扬,望着我问道。 “我跟着你,但未经我同意,你不可以强迫我做你的女人。另外我有自己的自由,不能将我关在你的别院里。” “就这些?我王瑞风可是真正的谦谦君子,怎么会强迫女人呢?除非是两情相悦,否则我绝不勉强你。当然如果你有身体上的需要,可以随时找我,我是随传随到的。哈哈” 看把他高兴的,我有身体上的需要也不找你,你有那么多女人,谁知道有没有性病,哼! 当然这些只是腹悱,如果真说出来了,说不定他一翻脸就不带我出去了。 于是去边关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第二日王瑞风安排我去见了吴云岚,吴对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当下就拜入我的门下学习那神乎其技的暗器功夫。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我不会什么暗器功夫,只不过有一个好武器叫弩而已。这是绝不能让他知道的,他要是知道了要我给他也做一个,那不是很费时费事,而且会让我失去武器的优越性。 第二十一章:到达目的地 见完吴云岚后,我们就启程了。 王家的人很不理解大少爷王瑞风为何要带着三少爷的丫环去边关。但大家也没有多问。毕竟一个丫头而已。也许是大少问三少讨了过去做侍妾的呢。 我没有学过骑马,但这一路上都得骑马。可把我难倒了。 王瑞风让我跟他同乘一骑,顺便教我。 我很紧张。坐在他前面,不只是紧张骑马,还紧张他。 他的呼吸在我耳边吹得我耳边的碎发一动一动的,在我脸上擦来擦去,痒痒的。 而他两手要拉缰绳,相当于就是把我环在中间。我把背挺得直直的,以免会靠进他的怀里。他感觉到我的紧张,于是很得意的笑,胸腔轻轻的震动。 说实话坐在马上很不舒服,马鞍太硬,坐得屁股生疼生疼的。马跑动起来的时候又很颠,很快我屁股和大腿就坚持不住了。回头求救的望着王瑞风。他看着我的神情一阵发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轻轻的把我抱起,让我侧坐着,抱着他的腰。我原本是不想这样亲近他,但没有办法,如果不这样,我的大腿内侧就真要磨破了。只好依了他。这样一来,我就像小鸟依人一样的,依在他怀里,他身体有点僵硬,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居然很快就睡着了。差点从马上掉下去。唉,这马真不是人骑的。多怀念汽车飞机啊。这个破时代。 马骑不成了,只好买了一辆马车给我,我坐车里,他们骑马,慢慢的赶。虽然马车坐起来也很难受,但比骑马要舒服多了,至少想睡就可以睡会儿。 原本想着沿途玩一玩的,但由于马车速度很慢,路上行程一下子就很紧了,没有时间玩。于是只能昼行夜宿。一直在路上赶,风景也是走马观花。看来只能下次找机会再看了。 赶到威城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多天后了,我已经被颠得全身都散了架。 王瑞风把我安顿在他在威城买的别院里,自己便去跟上司销假了。 我一到目的地,连眼睛都睁不开,但还是洗了个澡,然后便倒在床上昏睡过去。睡梦里仍然感觉整个人都在颠。神经崩得紧紧的。第二天被王瑞风叫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他是怕我睡得太久,会饿到。所以叫我起来吃了再睡。 我混身酸痛,手软脚软,根本坐不起来。王瑞风走过来两手一操就把我抱了起来。 我也没有扭捏,任他抱着,顺便指挥他抱去茅房,要解手。 他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稳住了我,却不走,两只眼不可思议的瞄着我。 我没好气的看他:“磨什么,内急,快点。” 他被逼无奈,只好抱着我往茅房走,一路上遇到仆妇之类的都瞪着眼,目不转睛,好像死鱼眼一样。看什么看,没看到人上厕所啊。真是没见识。 他把我抱到茅房外面,招来一个小丫头让她扶我进去。我进去解决了问题,她再扶我出来,然后王瑞风也不嫌臭,居然又抱起我一起进了饭厅。 饭厅里已经摆了满满一桌好吃的。远远的就闻到香味了。当然不只饭香味,还有脂粉香味。远远的就听见叽叽喳喳的热闹非凡,就像春天的竹林一样,里面鸟儿多得吵得人睡不着觉。 当王瑞风抱着我进了饭厅后,饭厅里突然静得落针可闻。 我也知道这样太招摇,但我确实是手脚不像是自己的,根本没法由大脑指挥着为我服务,刚刚还差点掉茅坑里去。 饭厅里一张大大的八仙桌,八个席位,坐了五位仙女,再加上我跟王瑞风进来,八个位置坐满了七个。王瑞风把我放在空着的那边,他自己想顺便坐我旁边。旁边一个美女赶紧起身靠过来拉着王瑞风说:“大少爷,你要坐主位。坐我身边吧。”王瑞风只好坐去了主位。于是我便一人霸着一边桌面。开始大吃大喝。 我可怜的胃呀,在这二十多天的赶路中根本没有好好吃过饭,总是随便就凑和过去了,今天总算可以好好吃一顿了。也不是没有看到那些女人鄙夷的目光,不过我是会在乎这些虚头虚脑东西的人吗?实际的东西才重要。所以我认真的发展三光政策。菜光,汤光,饭光。当一切都光的时候,我算是浑身有劲了,手脚也利索了。瞌睡又来了,于是也懒得理这一桌大眼瞪小眼的人,直接打着嗝继续睡觉去也。 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不再颠了。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了。我静静的躺在床上发呆。回忆起来这个世界这些年的经历,感觉真的像做梦。而现在又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了,前几年如果算是在梦中过去的话,那么现在应该清醒了,一切从新开始吧。忘记前世,忘记那些曾经拥有的和曾经失去的。昨日譬如昨日死,今天譬如今日生。由我在床上醒的这一刻开始新生吧。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对着一群陌生的人,甚至连便宜老爹和便宜娘亲都不用面对。这样也好。 想好后心里很是平静,连以前的迷茫都不再有了。很平和很安详。看来这次边关之行是来对了。虽然是辛苦了点,能换来现在这样的心境也是值了。 躺了太久,身体发软,于是坐起来,拿出我的弩仔细的摸了摸,这个弩造成后,就用了那么一次,杀了八个人。然后就一直封了起来。因为我怕见到它就会想起那些被我杀了的人。现在既然想着真的要重新生活了,那就要正面面对一切。而我的武器将会是我的第二生命,我要珍爱它如珍爱我的生命一样。摸了一遍后,突然觉得少了什么,想了想,决定给它刻上名字。叫什么好呢?取名不是我所长,它既然是我的第二生命就叫新生吧。于是我的弩被命名为新生,下面再签上我的名:小丫制造。刻完名字后,还在旁边刻了个小小的麻辫女孩子的脑袋。大功告成!从此我将带着我的新生弩开始在这个异世真正的新生了。 第二十二章:到达后的第二天 第二天我跟王瑞风说要出去遛遛。他说等他上军队点个卯,然后带我去转,免得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遇到什么误会就不好了。 我觉得也有理,便依了他,呆在院子里的树上等他。 在等他的这段时间,院子里前后来了三拔人。一拔是个胖妇人,好像说是这个别院的管家,过来问我有什么需要。我没有下树,我没什么需要的,不用搭理她。 第二拔来的是昨儿拉着王瑞风坐到她身边的那个女人,我就跟她照了一个面,然后就光顾着吃去了。所以看她有点脸熟就知道是那个人了。她带着一群仆人耀武扬威的冲进院子,然后大呼小叫的找我。我当然也不会下树,她们没有找到只好作罢。悻悻的走了。 第三拔居然是一个军人模样的人,长得很是孔武有力,身高八尺的(一八四左右),纯种肌肉男。他在门口喊说是奉参将大人的命令前来护卫我的。我需要有人护卫吗?好像不需要吧。看样子是来监视,顺便带个路的,王瑞风应该是怕我自己乱跑走丢了吧。 这次我也没有下树,只是懒懒的招呼了一声,让他自我介绍一下。他看我在树上呆着,呆了一下,然后就先恭敬的向我行了礼,然后说自己叫林冲,晕,这名字猛。林冲就林冲吧,反正也就一带路的。 他看我没有下来招呼他的意思,呆在原地站着不动。我有点过意不去,只好下了地,招呼他跟我在园子里转个圈。有这么显眼的保镖跟着当然得显摆显摆,权利不用,过期作废。没他我当然也不会怕了这园子里的这群女人,不过有他的话就更方便了。走到哪儿,如果有人敢不恭敬,就咳两声,他眼一瞪,那效果是没的说的。 在园子里转完圈,看着那群女人脸都绿了,收到满意的立威效果后,再找那个胖管家娘子,问她找我啥事?管家娘子也看到了我刚刚的表演,表情非常恭敬的问我要不要添置胭脂水粉,要多少套衣裳之类的。 这些我都不需要,胭脂水粉我用不着,我这张青春扬溢的脸还需要那些么?当然不需要。 衣服之类的更不需要,这些年三少没少给我添置,多得都穿不完。而且三少的眼光也是没的说的,庆都的料子也比这个小威城强多了。所以我的穿着那肯定是这整个园子除了王瑞风外最拉风的。 不过人家要表忠心,也不能不给机会不是。于是便让她给我买两只仙鹤回来养园子里,她对我的要求非常不解,但我没有多做解释,她也只好照办了。 我什么时候有养鸟的习惯了?不用奇怪,我就是要从它们身上取毛的,用来作鹅毛笔。要说做鹅毛笔养两只鹅不就成了,养什么仙鹤呀,这不是要显摆吗。 不搞得高深一点,那些女人不是要天天往我院里跑,指着我掐架呢。 这女人呢,要么就是被人鄙视到没有跟你掐架的兴趣,要么就是高深到人家不敢对你下手。处于这两者之间的,她们都会拿来当假想敌,动为动就挖苦几句,甚至陷害陷害。所以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我又不能让她们鄙视,只好搞高深了。 仙鹤买回来之后,我让林冲上去拔毛,他很无措的样子,真是善良的孩子,最后还是胖管家娘子给拔了两根,拔得仙鹤那个叫啊,整个院子都听得见,从此后我就得了个狠毒的恶名。这更好,她们更不敢没事往我园子跑了。 所以当王瑞风报完道回来后,发现家里很安静。特别是我的院子门口,那简直是一个人影儿也没有。 他就奇怪了,问林冲怎么回事,林冲含含糊糊的也解释不清楚,问我,我当然是不会说的。只嚷嚷着让他快点带我出去见识一下威城的风土人情。 王瑞风被我吵不过,只好带着我跟林冲出门了。 威城的风貌跟庆都完全不一样。庆都是国都,商业发展是很发达的,吃穿用的东西都很丰富,各种经济能力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穷人吃穷用的也有卖,富人的奢侈品也到处都是。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可以安然而自在的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 可以说从庆都人民的脸部表情和精神面貌就可以看出嘉麟王朝现任的君主还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他不只是让国民富足,就算不富足的人,也同样的安贫乐道。能做到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是值得骄傲的。 威城跟庆都完全不一样,并不是说这里的人多么不好,恰恰相反,这里的人精神面貌也是相当的不错。所不同的是威城完全像个军城,大街上到处是三三两两的军人。大家缓慢的行走着,有的边走边说笑,气氛很融洽。不只是这样,城里还很多外族人,高鼻卷发的到处都是,也没有人以此为异。街上摆的商品也是琳琅满目,花样百出。我甚至还看到有人在卖大蜥蜴!真的是个开放的城市啊,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交易。 我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城市了,相比起庆都的富丽繁华,威城就显得海纳百川了。而我感觉我这个穿越人本来就是个怪物,现在处在这样一个包容万物的城市里,也不觉得自己怪了,至少怪不过那条晰蜴。所以我昨晚上所想,自己真的要从精神上认同自己重生了。而现在站在大街上我再一次确定了我真的重生了。而且被这个世界,这个城市毫不犹豫的接纳了。这种感觉应该就是称之为激动吧。感觉眼里有泪要流下来。 王瑞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怔怔的看着我。我抬头对着他献出了我最灿烂的笑容。这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他带我来了这个城市——威城。 我们沿着街道慢慢的往前踱步,一路上很多军人都向王瑞风打招呼,他也一一回礼,当有别人向我行注目礼的时候,我也会很开心很礼貌的回一个灿烂的微笑。而对方往往都会被我电到,站在那里行半天注目礼。王瑞风看我这么开心,也是很开心的。于是带我去了城里最好的一家酒楼,说是要正式欢迎我来到威城。 第二十三章:天下无敌 王瑞风为我接风的酒楼名为:桃花庵。 听起来很有点诗情画意吧。 也确实很有点诗情画意的,因为经营酒家的是一个女子。这个女老板是个三十岁的小寡妇。风情万种的,我想她在这么个以雄性为主的城市里能做成威城首屈一指酒楼的老板,确实是有两把刷子的。当然她自己本身这么年轻,而不结婚,很可能是自己选择不结婚的,那她具体有多少面首,那就只能我自己去YY了,就算问了,她也不会告诉我的。 由于看到了她,我更加坚定我也要在威城开创一番事业的决心。 在前世我也算是个小小的老板,虽然只是经营一家小画廊,卖一些穷画家的临摹画。平时收到画后,自己装裱,装框(我本来就喜欢雕木头,对木工是熟悉的),然后以比较便宜的价格卖出去。生意比起其它几家同行是要好上许多的。毕竟我自己动手做的框总是又美观又大方,还接受别人的定做。假假的也染了一点小高雅,偶尔描上几笔还是可以的。而对于经商也很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所以如果我也在威城开个小商铺,做点生意,也是大有可为的。 一边坐在酒楼里望着外面的街景,一边畅想美好的未来。这感觉真的像马上就能长出一对翅膀飞起来似的。感觉真好,由于感觉太好,所以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醉倒了。是被王瑞风扛回去的。 回去后又是大睡,然后第二天日上三杆的时候起来。开始构思做什么生意。 昨天在街上转了一圈,大致上对市场有个粗略的了解,这里什么都有的卖,妓院由其的大,因为男人多,市场需求大。 既然做的都是男人的生意,那我不如也把眼睛盯在这块肥肉上。 开妓院花费比较巨大,我没有那么多钱,王瑞风也不会支持我的,毕竟王家是世家,他又是个参将,怎么会去做这么没品的事。 但不开妓院又要赚男人的钱,那男人有了钱除了上妓院还上哪儿?酒馆。除了上酒馆呢?赌场。妓院我是没那能耐开,酒馆吧,我又怕酒疯子。那只能开赌场了,但威城原本就有好几家大规模的赌场了,而且军人有军纪约束是不能光明正大的去赌的,因为怕他们染上赌后出什么事,会降低整个军队的战斗力。 除了吃喝嫖赌,男人还爱什么? 很简单:打架斗殴! 好勇斗狠是所有雄性动物的特征。大到争地盘,争女人,小到大街上不小心磕了一下碰了一下的,都想干上一架。 但威城比较特殊,是有大军长期驻在这儿的,军队明令不可以随便打架。那手痒就是想打怎么办呢? 王小丫没来之前,那就只能忍着弊着。 王小丫来了后呢?无需再忍! 我打算开个武士道馆,道馆名就叫:天下无敌! 这个道馆用来干嘛,大家应该明白了吧。就是用来比武的。 大家不管有什么意见,想抽对方,没问题! 每人交五两银子的场地费给“天下无敌”道馆,然后道馆给你提供比武台。你们去打吧,但不能用真刀枪,可以用自己的四肢,甚至牙齿,也可以用道馆提供的木制武器。你们爱怎么打怎么打,但如果胜负已分就不可以再纠缠不休。 同时道馆还开设观众席,每个观众进场只需一文钱。可以投注,买甲乙双方哪方赢,每一注也是一文钱。有钱的可以多买,没有钱的小兵可以只是观看,也可以过把小瘾。因为这种打斗最多就是个把时辰的事,也不存在让人深陷进去的可能。你就算转场到另一个场地看另一场比赛,再赌一把,也就多出一文钱,一天你赌好几把,也可能就是几文钱的事。而且赌场不提供借贷服务,任何想放高利贷的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你输光了,也只好回营了,而且军营是管吃的,也不至于会输到没吃没喝。 于是我便把我的想法跟王瑞风说了,王瑞风听得两眼放出异彩。 他说没想到你不只是身怀绝技,还胸中有丘壑啊。这样的好点子都能让你想得出来,真是个人才呀!我把你带出来真是太对了,你真是一块美玉,可惜以前一直被埋没了,现在跟了我就不会了,我一定会让你变成最美最闪亮的那块玉。 我听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搞得他跟星探似的,还让我闪亮呢,我都成金钢钻了。 他答应帮我找合适的场馆,场馆一定要大,还要分起码五个分会场。这些对王瑞风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他有官方基础,把这事跟大将军一提,大将军就觉得有可为,于其让那些想打架的人私下里找地方解决,不如光明正大的让他们过足瘾,这样也有利于疏解士兵的情绪。同时也解决了大部分没有什么特殊爱好,平时休息就没地方去的士兵的休闲问题。以后他们完全可以进道馆看比赛。但这个老奸巨滑的将军却提出道馆可以由官方出面支持,这样别的赌场就不以再做同样的生意,但道馆的盈利要交纳百分之三十给军方。也是个人精哪。不过这也是双赢的事,我们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场地找好,台子搭好,观众席安排好后,“天下无敌”道馆就正式开业了。开业那天还请了大将军过来剪彩,搞得全城都轰动了。当天预约比斗的就有一百多号人,从早上比到晚上,都还没有比完,只好第二天再来。 而进场看比武的除了军人,还有很多本地的人,我甚至怀疑还有敌方的人,进来刺探的。 除了看比武的有本地人,到后来连上场比武的都有很多是本地人。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我们的“天下无敌”道馆抓住了男性同胞的心理。首先道馆名叫“天下无敌”,那你如果比赢了,是不是就可以认为自己是天下无敌了呢?当然在外人眼里不一定,但自己心里可以无限YY不是。而且说出去多拉风啊:“我今天在‘天下无敌’进行了一场比武,赢了!”这话听得多么的舒心啊。至于输了的也没有关系,回家再练练下次再接再厉。而且因为天下无敌道馆比武是有观众的,这也是很能满足男性虚荣心的事。自认为很能打的,平时在大街上跟人打一架也就是几个人围观一下而已,甚至还有可能扯上官司。而上“天下无敌”道馆打架就是合法的,还有那么多的观众摇旗呐喊。此打架和彼打架那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我的“天下无敌”道馆的生意想不好都难哪。 几乎是场场爆满,数钱都数得我手抽筋。 道馆开张后敷生出很多其它的附属行业,比如卖一些吃的喝的,还有一些跌打损伤药膏,这些我们当然不能自己去做,只能招商啦。招来的商人进我们的场地做了生意,也一样给我们抽成就行了。到后来甚至连卖担架的都进驻了我们道馆。看来会做生意的也不只是现代人哪,古代人也一样见缝插针哪。 第二十四章:钱要赚,人也要杀 正当我沉浸在赚钱的乐趣中的时候,王瑞风有天突然很严肃的把我叫到他的书房里。 我看他那么严肃,心知恐怕是有大事。接下来王瑞风所说的事确实是件大事。 王瑞风拿出一份单子,里面全是一些人名。我心想不会是间谍名单吧。真是乌鸦嘴,还没说出来就成了真。 这张单子里记录的是最近军方的情报部门查出来的一批蒙那国混入威城的奸细名单,据情报上透露,这些人平时都扮成商人模样出入各种场所。但本月十五会在城外某个叫积云寺的寺庙里集合。至于集合干什么,单子上没有描述。我心想也许是收集情报的人自己也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但不必给底下执行任务的人讲。那么这份情报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不是去抓捕就是全歼。 而王瑞风的上司所下的命令是全歼。因为这些人都不是核人心物,是最底层的奸细,平时就是收集一些城里的情况,并没有深入到官府或者军队内部。所以就算抓捕回来,也审不出什么东西来。不如直接杀光,让他们损失一笔人脉。而我们也不用花那个时间来审。还真是干净又利落。 当然,王瑞风把这种机密透露给我,肯定是想拉我入伙的。 而我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也确实感觉有点枯燥了,正想找点事情玩一下。那么就当这是网络杀人游戏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杀人了。王瑞风之所以要带我出来,还这么器重我,无非也是想利用我。那我如果不好好表现,以后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日子过了。这样一想,我就爽快的答应下来。 参加此次任务的人员共有六个,听说对方集会的人在十个左右。那么说明我方人员都是精锐,否则怎么敢以六个人去对人家十个呢。 六个人里王瑞风是头,我是他的助手,剩下的四个人也是武艺高强的人。至于姓名,王瑞风没有跟我透露,毕竟我还不是军方人员,能少知道就少知道。 既然要出任务,也得给任务取个名吧,经六人投票决定此次任务取名为:猛狮行动。意思是像狮子捕食一样勇猛的冲过去把对方撕碎。真是想吐啊,要知道只有雌狮才集体捕食的,而很显然,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我一个是雌性的。这群没有常识的人。我也懒得跟他们讲道理。猛狮就猛狮吧。 按照行动的步署,我是负责捞鱼的,何为捞鱼?就是有漏网的小鱼,我就负责截杀。这个适合我,我本来就只能蹲在固定的地点放冷箭,他们如果让我上前肉搏,我还不如直接自杀来得爽快。 行动当晚,明月高悬,积云寺在月光下像庄严的圣域,可惜这个地方很快就要被我们变成修罗的血池了。 午夜时分,目标人物三三两两的出现了,他们可能没有料到会有人等着杀他们呢,三三两两的还挺轻松的,甚至有的还小声的交谈。我看他们这种状态,心里开始不忍,毕竟他们跟我并没有什么仇恨,只是各为其主而已,但过一会儿我就要毫不留情的夺取他们现在还鲜活的生命。我真的成了一个可怕的恶魔了。 当我们确定所有的人都到齐后,行动就开始了。 以王瑞风为首的五个人像闪电一样冲进了庙里,很快里面就传出了打斗声,和惨叫声。 偶尔有一两个冲出庙门想逃跑的,我就一按扳机,直接秒杀。前后冲出了四个,都被我杀掉了。里面的六个不到一刻钟就被王瑞风他们解决了。可见双方的力量还是很悬殊的。 他们清点了人数后,我让王瑞风把尸体上的箭取下来。然后他们把尸体集中在一处一把火烧掉了。这整个过程我都一个人呆在树上。心里瓦凉瓦凉的。 回家的路上我很沉默,王瑞风一直夸我,说亲眼见了才知道我的暗器功夫真的跟吴云岚说的一样高明。我没有什么情绪理他。虽然一开始就做好了心理建设,但现在仍然想吐。 王瑞风终于感觉到我的不对劲了,他不再罗嗦,而是静静的陪我走了一段路。回家后让仆人给我烧了一桶热水,他知道我现在需要这个,我从身体到心灵都冷得打战,当我泡进热水的时候才终于缓过劲来。 是人类天生就有杀戳的欲望,还是只是我是这样的魔鬼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当晚睡在床上,翻来翻去就是没法入睡。 后来想想这不是我自己选择的人生吗?如果当初坚决不跟王瑞风来,那也不会要继续杀人了吧。但自由是如此的可贵,我只要看到一点点自由的影子,就毫不犹豫的抓住了,明知道也许是要用别人的生命作为交换。 后悔吗?也许并不会,毕竟我是那么的自私,只为自己活着。而且潜意识里把这个时代的人当成游戏里的人,并不真实,所以认为杀了也就杀了。 但我今天是第二次杀人了,仍然那么的惊悚。可见我并不完全当这里的人不是人。原来我已经融入这个世界了。这里的人也是跟我一样有血有肉的。 那我以后怎么办呢?以后可能还要执行很多次这样的任务,我如果不能尽快适应,可能真的会疯掉。我没有太重的国家观念,也不会认为这样是为国为民什么的。所以我除了为自己以外,找不到其它的理由说服自己。那么就为自己吧,如果我有机会不用杀人就可以自由而有尊严的活着我想我也不会杀人吧。 勉强说服自己后,终于沉入了梦乡,这时候外面天已经快亮了,而疲惫的我当然也没有发现窗下有一个人一直在看着床上不得安宁的我。 王瑞风在她窗下站了一夜,看着她在床上翻了一夜。他能明白她的痛苦,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痛苦过,不过他知道自己要选择的是什么样的路,所以他并不后悔。而且很快就没有感觉了。但王小丫不同,她只是个小姑娘,从小在王家过着安静平和的生活。突然让她走入这个修罗的战场,确实太残忍了。但是她既然学了武艺,很显然也是向往江湖上“杀人不过头点地”的痛快生活。我就给她这个机会和空间让她发展。她现在的痛苦只是刚开始不适应和不忍心罢了,很快会好的。而且他也无法放开她了,不只是需要她的武艺,还需要她本身站在他的身边。他有许多的女人,但是却还是很孤独,想要一个他认为可以跟他并肩站在一起的女人来跟他共同忧愁共同欢笑。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吧! 第二十五章:泽水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来到威城的春天就过完了。这一个春季我忙着赚钱,忙着参加一次又一次的围剿。没有时间去观察破土的小草,也没有时间去留意新开的路边小花。感觉那悠闲的日子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一样。其实在去年的春天,我还做着这些事。今年身边陪伴着我的不再是王瑞芝,而是王瑞风。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于生活的改变,我已经完全接受了,人生若总是一成不变,就活不出激情来。 我这一世既然是赚回来的,更应该活得精彩才对。 我走在威城郊外的一个小树林里,刚刚完成了一个任务,正赶回家。 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的照射在地上,也照射在我们的身上。身上穿的衣服被这种碎碎的阳光一照,变得花花的,看起来像穿了一件光怪陆离的盔甲。我伸出手接住一束圆圆的光斑,然后轻轻的握住。感觉像握住了整个太阳,心里满满的装着这一束温暖。 王瑞风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看着我,不知道他今天怎么这么沉默。 我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 眼看着夏天就来了,天气越来越热,衣服也穿得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怀念细腰和快乐源泉湖。如果现在能有个地方有水可以让我畅游一番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啊。 感觉有人靠了过来,是王瑞风。他又想过来吃我豆腐,这人总是油头滑脑的样子,见到美女就恨不得贴到人家身上去。我对他的行为已经是无语了。 王瑞风走到我身侧,伸出手臂轻轻的抱着我的肩膀问:“在想什么?” “在想如果有水可以游泳就好了。” “这有何难,威城东面有泽水,是一条很大的河。你想怎么游都可以。” “真的?”我两眼发光的望着他。我来威城这几个月,每天都忙得脚跟不着地的,连威城附近有河都不知道。 他没有答话,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跑。我们把轻功发挥到极致。直奔泽水而去。 远远的就望见一条白晃晃的似玉带一样的河流,沿着威城东面城墙流过。我的心情随着越来越近这条玉带,而激荡起来。 我是极爱水的,水不但是万物之源,也是万物之灵,水灵水灵,没有水什么东西都会失了灵气。 当我脱光衣服泡进水里的时候,感觉就像久渴的鱼进了大海。浑身的毛孔都张开来吸收着河水的凉意。我把头也埋进水中,让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感觉到流水带来的温柔的抚触。 河水极清,几乎可以看得到水中的细沙和鹅卵石。我顺着水往上游游。游了大约一千米,终于力竭,于是停下来靠在岸边伸出来的石头上休息,这应该是平时村妇们洗衣服用的吧。石头两边还有许多柳树伸出来,把这一块地方掩在中间,如果不是从对面看,根本看不到这里有人。我舒服得都要哼出声了,真想就这么睡上一觉。 听到水声,回头看到王瑞风也下了水,头上还顶着我们俩的衣服。轻轻的划了过来。 我看着他傻笑。 他游到我身边,把衣服放在石头上,然后靠在我旁边休息。 我们俩都不说话,静悄悄的听着水拍在岸上的声音,叭叭的,带着让人温暖的韵律。婴儿泡在母亲子宫里,羊水发出的声音是否也是如此? 我听着这柔美的声音发着呆,感觉又回到了清平山上的快乐源泉湖。幸福一波波的把我包围在中间。感觉身体里有水想从眼睛里流出来,这是生命的感动还是毛孔吸收了太多的水想排出来? 王瑞风轻轻的拥住我,嘴唇轻轻的落在我的额头,然后眼角,吻去了我的泪水,再往下慢慢的沿着脸颊滑到唇边,他伸出舌尖轻轻的舔着我的嘴角,痒痒的,好像毛毛虫一样。我咯咯的笑,轻轻推开他,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然后从他后面钻出来,他还在那儿发愣,我不想打扰他思考某些伟大的人生哲理。上岸穿上衣服,跳上一棵歪脖子柳树,躺在树上睡午觉。刚游了泳,浑身都运动到了,很舒服,现在身体有点微微的酸麻感。一靠在树上就睡着了。迷迷糊糊的好像王瑞风坐在我旁边摸着我的嘴唇。我把头偏到一边,继续睡。隐约的听到他的一声轻轻的叹息。 梦中我变成了一只蝉,挥舞着那对天使的光翼在空中飞来飞去。飞得累了就坐在最高的树枝上拼命的唱歌。唱的是什么?唱的是一种叫做爱的歌曲。什么是爱呢?蝉的脑容量有限,想不明白,只知道用自己的生命去唱,那就不会错了吧。 太阳真美啊,落在我的光翼上折射出五彩的光芒,是否有彩虹落在上面了呢?我想不明白。也许这对美丽的翅膀原本就是天上的彩虹幻化而成的。 当我感觉身上有点凉意的时候,便悠悠的醒了过来。原来太阳已经快下山了,远处传来母亲呼儿唤女的声音,两岸放牛的孩童都坐在牛背上赶着自家的牛回家吃晚饭。 我坐起来揉揉睡得酸痛的背。和王瑞风一起赶回威城的别院。 第二十六章:五宝 回到家后,天已经黑了,那群女人在门口等王瑞风吃饭。 当她们看到我们一起回来后,便迅速的冲上来拉的,拽的,抱的,总之是用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挂在王瑞风身上。 要说这个王瑞风还真是个标准的大众情人,他几乎从来没有拉下脸来跟任何女人说过狠话。只要对着女人,他都是笑眯眯的。就算是大街上卖鸡的大妈,他也一样是笑脸相迎的。 他对外人都这样好了,更别说对自家的这几朵花,那更是有求必应,嘘寒问暖,让这些女人都觉得自己是他心里的宝。而且是最特别最受重视的那个宝。 也正因为这样,他总是艳福很深哪。且不说现在被这几个宝挂在身上,根本移不动步子。就是在饭桌上,这五宝也是这个给挟菜,那个给喂饭的,一顿饭吃得我这个旁观者简直是寒毛倒竖。不过竖着竖着就习惯了。现在完全可以做到无视之。看到王瑞芝被五宝定在原地。我以最快的速度杀入饭厅。再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将桌上的精华倒入我的胃中,然后走人。虽然说看“五宝瑞风吃饭记”已经习以为常,但毕竟这种肉麻当有趣的戏种还是能少看就少看的好,免得影响吸收。 当我吃饱喝足闪出饭厅的时候,那六个人才走到饭厅门口。王瑞风看到我一副吃饱喝足的满足样,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瞪什么瞪,我瞪回去,有种你比我快呀! 要说这王瑞风家的五宝还真的是不错的,虽然有时候有点相互掐架,但总体来说没有一个是心机深心肠毒的人。都有点傻呵呵的,可能王瑞风就好这一口吧。这五个宝吧,以前我没来这个别院前,是什么样的我不是很清楚,我来了以后,还是很安静的。王瑞风不在的时候呢,她们就聚在一起说我的坏话,王瑞风在的时候呢就全挂在王瑞风身上,好像怕我抢了他似的。我犯得着吗?王瑞风是很帅没错,可我也只是过过眼瘾罢了,还真没要把公物占来私用的想法。而且我这人一向是爱护公共设施的,也从不把公家的东西往家里拿。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吧。所以我觉得她们实在是想太多了。 说起这五宝,她们的头就是那个前文提到在第二天来我院里找我的那个红玉。在五个人里面以她姿色最为出众。皮肤很白,个子不高,但身材倒是很不错,该大的大,该小的小。不得不让我感叹真是小身材大味道啊。 可能王瑞风也是最喜欢她的吧,至少她每次吃饭都是坐在他身边的。而另外四宝对这个待遇也是持默认态度,从来没见她们提出异议过。 而红玉可能也是觉得自己地位比较超然吧,我来的第二天她就想上门来给个下马威。当然了后来倒是我给她们来了个下马威。这事让她心里一直气不顺。后来又来我院里找了我几次,不过次次我都不在屋,我每天工作量那么大,在屋里的时间实在是不多,而且就算晚上回来了,往往王瑞风也回来了,她得忙着准备侍寝。也没有那个找我麻烦的时间。 所以至今,她还没能教育到我这个新人。刚开始她看我这么嚣张,还是有点担心自己的地位会被新人抢了的。毕竟由来都是只听新人笑,哪管旧人哭。但这么长时间的观察下来,她发现王瑞风根本不上我的床,而我每天又都是自己出去工作,累得像条狗似的。她便解除了对我的红色警戒。不过我想她内心还是放不下的,迟早还是会找我发难的。 这个迟早来的也很快。某天深夜执行完一个任务后,第二天不打算去道馆,便跟王瑞风说了一声,呆家里睡觉了。结果就被红玉给逮住了。 红玉进来后,对我的房间进行了一番深入的研究。看到我房里没有什么值钱的摆设,心里暗爽。心想看来大少爷确实不含糊她。别看她长得不错,却不讨大少爷的喜欢,真是可怜。以上是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的。她用这种悲悯的眼神看了我足有三分钟,我还没睡醒,再加上努力研究她眼神的内容,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呆滞的状态。这更让她认定我一定是脑子不太灵光才招至被打入冷宫的悲惨境地。 得出这个结论后,她原本打算来发难的心思彻底没有了,反而开始拉着我的手,妹妹长,妹妹短的。把我给吓得毛孔里的小毛毛全都站得跟刺猬身上的刺似的。 我张着嘴巴,痴呆的望着她那丰满的嘴唇里吐出的那一声声肉麻的“妹妹”,我简直有吐的欲望。但我还是强忍住了。倒要看看她还有啥妖蛾子。 结果后面的谈话内容简直能让我吐血三升。她由将我设想为假想敌变成了,可怜我,同情我,誓要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中。 天哪!地呀!你们能不能让她闭嘴,或者变回原来对我敌视的态度? 她现在这个热情的样子实在是太太太肉麻了! 她看我迟迟不出声,更加坚定了:“这个女子是个弱者,是个可怜的不得男人喜欢的整天要以泪洗面的悲惨女人”的结论。 然后她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向我剖息了,我为什么至今仍然得不到王瑞风哪怕一夜的恩泽的原因。 首先从我饭桌上的仪态说起,那是最要不得的。要如何如何如何…… 然后是我平时走路的姿势也不好看,不够弱柳扶风,她还现场扭啊扭的走给我看,让我现场学。我还是那个目不转睛的痴傻样。 她更同情了。 我看着她嘴巴不停的在那布啦布啦布啦…… 然后就觉得眼睛睁不开了,倒头睡了过去。 后来她有没有继续教育下去我不知道了,我会周公去了。 不过这还没完,从此后只要我呆在屋里,她就会带着她的娘子军——另外四宝杀过来,五个人对我全头到脚的那个教育啊。而我永远是那副痴呆样。因为我没有睡饱,也完全不了解她们的头脑构造。要说女人应该只会排斥同性,总想自己的男人只爱自己一个吧。要不那么多宫斗文怎么来的?为什么她们却完全不一样,深怕别的女人得不到她们男人的关爱。像拉皮条一样非得把我拉入她们的团伙呢? 难道是她们五个还搞不定那个王瑞风,想拉我入伙减轻负担?这也太扯了吧!我死都不信有这回事。 从此以后我是有家归不得啊。连睡个觉都不容易,要不就乘王瑞风在家的时候,要不就只能在树上睡了。 五宝啊五宝,你们能不能行行好,稍微放松一点对我的教育进程啊。也让我至少能睡上一个好觉啊! 第二十七章:猪猪 自从我成了五宝立意要改造的对象后,就不敢回家了,在外面晃的时间长了,居然让我捡了个小女孩。 这小姑娘长得眼大大,鼻高高,嘴小小,皮肤白白,看起来很招人疼,可怜是个苦命的娃。听周围围观的人说她是她妈未婚先育的。这个时代虽然风气也很开放,但未婚就生子还是不被社会接受的。她妈妈生下她后就把她寄养在她自己的父母那里。也就是这个小朋友的外公外婆家。她自己上另一个城镇谋生去了,但那个城镇前不久发了生大地震,她至今音讯全无,可能已经在灾难中丧生了。而小朋友的外婆前不久得了重病去世,而外公一个大男人也照顾不好小孩子,对她是不太过问,她整天在外面到处抢别的小朋友的东西吃和玩。个性非常的倔犟,抢别人东西还抢得理所当然,别人跟她抢,她就大骂人家,有时候还打人。这种个性更加不讨周围邻居的喜欢,大家都很讨厌她。 这天我又一个人在大街上压马路。而她正好因为抢别人东西而被一群小男孩打得鼻血直流。我心里不忍,就出手救下她。然后她就不走了,我走到哪她跟到哪。我问周围的人找到她外公家,他外公表示如果我愿意收养这个孩子,他会非常感谢的。因为他也没有几年好活头了,到时候孩子也会成为孤儿。他给了我小姑娘的生辰八字,我放进怀里。看了生辰才知道小姑娘已经四岁了。 我正式收养了她,把她带回了别院。五宝们见到她都很喜欢,红玉还当场取下了头上的一朵大红的绢花戴到她的头上。 因为她从小也没有父亲,所以没有姓,而以前名字也是随便乱叫的,太难听,我弃用了。我看到红玉给她插在头上的大红花,想起了给三少瑞芝雕的那个戴红花的小猪。便决定给她取名叫猪猪。暂时没有姓,等以后给她找个完整家庭的时候再取姓吧。 猪猪来到别院后,人很沉默,眼里满满的都是戒备。 五宝们见到猪猪后倒是转移了对我的注意力,也有可能是觉得我朽木不可雕吧。反而把注意力全都转到猪猪身上去了。 整天围着猪猪转,不是给她拿吃的就是拿穿的,还给她梳头,洗澡,打扮。每天换着花样儿的给她整造型。恨不得让她一天换上五次衣服,以满足她们五个各不相同的品位。 简直成了猪猪的五个妈了。 也不怪五宝如此喜欢猪猪。因为她们暂时都是不能有孩子的。因为王瑞风还没有大婚。在王瑞风正妻没有进门前,侍妾是不能生育的,必须避孕,这是这个时代的规则。没有人敢公然的对抗。 现在猪猪的到来一下子让她们做母亲的愿望得以实现,她们能不高兴吗。 于是我的生活终于走回正轨。 自从猪猪来了别院后,我的后面就经常的跟着这个尾巴了。 我回到家,五宝会接管猪猪。我出门去道馆上班的时候猪猪就会跟在我身后。开始我还很不习惯。但想到这个孩子的可怜身世,就由着她做我的小跟班了。 而且她变得很懂事,不知道是原本就懂事还是来别院后才强迫自己变得懂事了。总之这一点让我心酸,我宁可她还是原来那个倔犟的小姑娘。 但她说变就变了,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就已经成了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孩子了,我也不能让她变回去吧。毕竟她现在的模样比以前可是讨人喜欢得多。这样也好,至少她能更快的融入到人群里去。而不会像以前一样被人打,被人唾弃。 王瑞风对于我这个小尾巴的出现其实是无奈的,他总是动不动想占点我的便宜,但自从有了猪猪后,他也不太好当着孩子的面口花花。只好装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这倒又为我解决了一大难题了。看来猪猪真是我的幸运星啊。 为了对猪猪负责,我决定正式给她找先生教她读书识字,还要让五宝们轮流教会她女红,刺绣之类的,能学点琴棋书画当然更好,但如果她没有那方面的兴趣我也不会强迫的。 猪猪对读书识字和做女红很认可,但对棋琴书画和我一样没有什么天赋。我虽然能画上几笔,但也是自认为很有艺术气息,在别人看来也就是涂鸦。我也知道学这些如果没有天赋,简直难比登天,所以也就放弃了才女养成计划了。她对这些不感兴趣,倒是对做生意和算账很有兴趣。于是我就因材施教,偶尔带她到道馆走一趟,给她讲解一些生意场上的事,她总是默默的听。也不发表什么感想,可能还太小,不理解吧。 我经常教育猪猪女人要自强自立,不能光依靠男人。而且我会时不时的给她一点钱,她也很懂事,从不乱花,总是攒起来。我对这一点由其的满意,慢慢的加大给她钱的数量和次数。并且告诉她,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钱,这样就算将来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生存下去,而不会像那些依靠别人的女人一样,一失去依靠就只能出卖肉体才能活下去。 跟她说这些其实还太早了,但我不能不说。我有个那么高风险的职业,如果哪天出任务失败,我自己都把命丢了,到时候猪猪无依无靠又要过回原来的生活了。所以我总是尽我所能的给予她多一些东西,不管是经济上还是思想上。 生活过得充实而平静。 差点忘了说,猪猪一直称呼我为姐姐,但叫五宝们为大姨、二姨、三姨、四姨、五姨。这让五宝们脸黑黑了好长时间,多番教导她改口叫我六姨,但她很有骨气的咬紧了牙关,死也不改口。这让我非常的欣慰,果然孩子还是自己的好啊(当然我是当猪猪是自家娃的)。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她不叫王瑞风为姨夫,而只称呼他为大少爷。这点倒是让王瑞风非常的诧异。 第二十八章:持鞭人 带着猪猪幸福的过了一个夏天,这个夏天比较平静,也没有怎么出任务。平时除了忙着赚钱和教育猪猪外就是去泽水游泳。 王瑞风这人夏季特别的忙,好像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没有时间再陪我去了,他对此非常遗憾。 当王瑞风面色凝重的再一次叫我去书房的时候,我意识到平静的夏天算是过去了。多事之秋来了。 这次的任务地点在城外十里外的一处私人庄园。人数是六人。 我们出动七人。还是同以往一样,其中六人对敌,我负责收网。 到达目的地埋伏好后,等目标人物出现。 当目标人物出现后,我心里就有种隐约的不安。 因为从这六个人的气势和行动的速度来看,都是有相当级数的高手。而我们这次出去的人员虽然也算高手,但除了王瑞风是级别比较高的,其它五人都只能算是一般的高手。能不能拿下这六个人还真是难说。 可是行动的总指挥是王瑞风,但没有说撤退,我是不能先撤退的,就算知道有危险,也要硬着头皮呆着。只能寄希望于情况并不如我估计的这么糟吧。 但事实证明,人是不能寄希望于运气的。 当双方战到一起后,我就明显的感觉到这次一定要糟,我方的六个人几乎全部处于下风状态。我现在的选择有两个,一是现在就出手,连着已方的人一起射杀。二是等对方把我方的人员都杀了,我再杀他们。我明明知道第一种方式更保险,但我做不出来。杀不认识的敌人我会内疚,但能自我麻醉。但如果杀的是自己人,我想我下半辈子不用活了。所以我只能呆等着。等着我们的人被他们杀死,甚至连王瑞风一起。 我呆在树上看着他们在拼命,却完全没有办法。 与王瑞风对战的是一个执长鞭的男人。这个人有着一双比鹰还亮的眼,眼睛里闪着野兽的光芒。身材极高大,行动非常灵活,他的鞭子比蛇还阴毒。鞭影织成一面密不透风的墙圈住王瑞风。 我知道我必须想办法救王瑞风,他死了,我也不用活。 我虽然是编外人员,但在他上司那里也是有备案的。作为他的助手,没有道理他死了,我还活着。所以我们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活。 我不再看战局,只瞄准那个执鞭者。 王瑞风也是有相当实力的,一开始处于下风是没有料到对方居然如此辣手。情况一明了,他马上冷静下来,开始稳定发挥。双方战了个旗鼓相当。 王瑞风很显然也意识到,我们这次怕是要糟。他要脱身就必须要我帮忙,他渐渐的把执鞭人往我这边引,尽量让对方背对着我的方向。当执鞭者整个背都对着我的时候,我毫不犹预扣动扳机,连发! 可就是这样,也只有一支箭射中了对方的肩膀。其它的箭都被他用鞭子卷走了。但我为王瑞风争取了时间,他准备下杀手的时候,另外五个跟我方人员缠斗的人却放弃对手,直扑过来救这个执鞭者,看样子他还是个头目。王瑞风只好回头对付其它的人。执鞭人却往我所在的大树方向扑来。 我来不及重新装箭,只能逃。 我以最快的速度往反方向飞遁。 还是慢了一步,当我冲出去的时候,对方的鞭子如影随形的在我背上狠狠的抽了一记。抽得我差点当场扑倒。但我知道这个时候如果摔倒就等于死。所以拼着一口气继续逃窜。而这个执鞭人完全不理后面的同伴,对我紧追不舍。 我没命的往前跑,完全不想去看后面。我非常清楚的意识到他还在后面离我不远的地方。 这个时候我的头脑反而非常的清醒,人如果紧张到极致应该就会这样吧。 而在这种随时会死于非命的时候,我居然会想些有的没的,我头脑里出现的居然是一只浑身披着闪闪发亮黑皮的黑豹全力的追捕着一只可怜的羚羊。 很显然我后面那个执鞭者是那个黑豹,而我是那只可怜的羚羊。 我全身都只剩下一个意识了,那就是快跑。如果不比豹子跑得快,我就只能死! 这个时候我反而不后悔当初只学轻功了。如果我杂七杂八的学一堆武功,可能轻功就不能学得这么精了,也一定不可能逃到现在还能不被那只豹子杀死。看来羚羊从出生开始就朝着太阳奔跑是正确的。至少跑过豹子捡回自己的命,比学习打架技能去跟豹子拼命赢回命要简单、直接、有效得多。 我就这样一直跑一直跑。 当再也跑不动一步的时候,不得不停下来,这时候我才有精力回头看一眼。 我不指望他不杀我,我是要看清楚杀死我的人到底长着什么样的脸,刚刚观战的时候虽然有感觉到他有一双散发野兽光芒的眼睛。但当时太紧张,根本没有精力去看他具体长什么样。现在就要死了,不看清楚就永远没有机会看清了。我是如此挚着于记住杀死我的这只豹子的长相。 当我回头后却发现:我居然甩脱了他!我成了那个跑过豹子的羚羊! 这一刻我是如此的自豪,眼泪哗哗的往外流。 我要感谢上苍,感谢如来佛祖,观音菩萨,还有漫天神佛,还有教我轻功的三少。你们都是如此的可爱啊! 我跪在地上向着四个方位都磕了三个头,然后开始找山洞。 我必须要我昏倒前找到地方安置我自己。因为我受了重伤,后面整个背都在火辣辣的痛。如果现在倒在路边,只能被野兽吃掉的份。 当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洞,把我的弩用油布包包好,藏了起来。 因为如果在我昏迷其间有人不小心也进了洞,他会拿走我的武器。这是非常危险的。 我藏好弩后,再拖着疲惫的双腿两眼发花的出洞继续找一个洞安置我自己。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安身的地方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进去了,扑倒在地昏了过去。 第二十九章:养伤 不知道是不是我对着漫天神佛磕的那几个头起了作用,我醒来后发现我并没有躺在山洞旁边,而是躺在自己的床上。如果不是背后火辣辣的痛提醒我,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还在发梦。 醒来后就听到一片的哭泣声。为什么是一片呢?当然是五宝和猪猪。这几个女人看到我背上狰狞的伤口的时候听说差点昏过去。在我昏迷期间她们就没停过的哭哭啼啼,好像我真的去见阎王了一样。 第一个发现我醒来的是王瑞风。他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我的眼睛,发现我是真的醒了,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然后就满脸欣喜告诉身边那群女人:“小丫已经醒了,你们再别哭了,吵到她休息。”哭声嘎然而止。然后就是一片欢呼声。真是服了,不哭就笑。笑也很吵好不好。不过我现在痛得根本没有精神去理睬她们到底是哭还是笑了。不是我不体谅她们,而是实在太痛了。我自己的情绪都急需发泄,但现在不是发泄的时候。我很想知道到底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王瑞风见我问起,便讲给我听。 原来当对方看到他们的同伙追着我就跑了,他们好像是放心不下,所以也不恋战,追了出去。于是我方的人员也跟着追了出去,我们就这是,我在最前,然后后面是豹子,再是豹子的同伙,再就是王瑞风他们一拨。就这样四拨人你追我赶的,赶了一个多时辰以后,豹同伙终于发现了那只追我的豹子。他昏倒在路上。而王瑞风他们则继续追我。我当时一直在夺命狂奔,根本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 我想那只豹子受的伤还没我重,只是肩膀上插了只小箭,怎么会在我前面昏倒呢?后来想想可能是我箭上的那点麻药起了作用了。麻药本来没有那么大效果,但他拼命追我,血液流动加快,所以才导致昏迷吧。不过也有可能是其它原因,总之是昏得好啊。 有人就说你为什么只在箭上下点麻药,而不直接下毒药呢?我毕竟不是百发百中吧,如果一百发中有一支不中,射中了自己人怎么办?所以是不适合下毒药的。 听完这么多话后,我再一次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又过了一天了。背上的伤还是痛彻入骨。而且红玉跟我说,我整个背都烂乎乎的,我看她是说得太夸张了。毕竟就中了一鞭,再烂也只是烂那一道,又怎么会整个背都烂乎乎呢?她是太紧张了,她可能是觉得本来我就不受男人待见,现在还连身子都烂得不成样子,这样更不可能有男人会碰了,这辈子怕是注定要孤独终老了。所以她相当地悲伤,一直在责怪我为什么不能好好的呆在家里绣绣花,而是像个男人样的跑出去跟人打打杀杀。 唉,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呀,如果我不是想摆脱自己卑微的命运,也不用这么拼命不是。我做这一切无非是想换得某些人的重用,进而得到一些我自己向往的东西。当然我跟她说这些她也是不会明白的。脑电波不在一个频道是没法正常沟通的。 但我还是很感动于她对我的关心。毕竟我跟她真的是无亲无故,甚至算不上交好,只是她好为人师给我上过几次女训之类的课程而已,而且我甚至都没有听进去。就这样一点浅浅的交情,她都能这么关怀我,还为我哭得死去活来。可见这个人世间还是有温情在呀。而像她这么善良美好的人也理当被男人疼着宠着捧在手心当宝的。而我这样整天像个恶鬼一样到处打打杀杀,又对生活和男人要求多多,动不动就嫌这嫌那的人,恐怕是得不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想着想着就悲观了起来。可能是身体的不适造成精神上的萎靡不振吧。不能再想了,明天太阳还会升起的。我既然选择了这样的生活就不能后悔。 醒来后就过了将近一个月的养伤生活。每天除了睡就是吃药,然后就是喝一些滋补的粥。王瑞风严令五宝不可以进去打扰我,让我静养,只能每天约一个时间让她们进去探望我一次。而且时间不能太长。她们也很听话,每天都静悄悄的来,然后看我状况还可以就又静悄悄的走了。只是红玉还是动不动就抹眼泪。真是不但好为人师还好为人母啊。我自己都不操心嫁不嫁得出的事,她倒先操心上了。真是无语啊。 王瑞风请了长假陪着我,每天我醒的时候他就给我读读书,讲讲笑话,别说他还是很有幽默感的。我有时候也会跟他八卦八卦,问问他的那些风流史。 有一次说起第一次见到他的事,我问他记不记得,他问是不是在湖里那次?我说不是,是我更小的时候,在一个诗会上。他完全没有印象。我说那会儿你正跟一个高个子的美女谈笑。后来那个美女还谈琴来着。不过我喝多了,她一谈琴我就睡过去了。他听了大笑不止,问是什么时候的事儿,我告诉他是我九岁,三少八岁的时候。他回忆了一下,还是想不起来有这回事。不过高个子美女他还是记得的,那个女孩子最终没有等到王瑞风娶她,已经嫁了。这又让我好奇起王瑞风至今没有娶正妻的事,他行了冠礼后理当可以婚配的,但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成亲的意思,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看了我一会儿说:“以前是没有碰到特别想娶的,现在碰到了,但有点问题没有解决,不过快了,我很快就会处理好,然后向她提亲的。”原来是这样。看来是好事近了。我先恭喜了他。然后就睡着了。 我因为是面朝下躺着的,感觉很不舒服。如果不是他每天跟我插科打诨的,我的日子可能非常难熬,当伤口开始结疤时得每天出去晒太阳,这又成了他的事儿了,每天早上太阳出来,外面寒气散尽后他就抱我出去放在外面的太妃椅上晒上半个时辰,等太阳有点烈了又抱回来,到下午太阳不那么烈的时候又再抱出去晒一个时辰。然后再抱回来。难为他这么尽心尽力。有时候觉得哪个女人嫁给他都是有福的。可惜我不是那个有福的人,我如果不是一夫一妻制教育出来的,我可能会觉得嫁给他就算是做个小妾也是幸福的吧。而且红玉她们又那么友善,跟自己的亲人一样。可惜有些观念是深刻在骨髓里的,也许一辈子也改变不了。所以我注定成不了第六宝。 第三十章:削除奴籍 养了一个月的伤,伤口已经开始掉痂了,新长出来的嫩肉痒得不得了。好在王瑞风不知哪里弄来的一种绿色的药膏擦上后既清凉又解痒。只要不让伤口干了就不会特别的痒。 这一日红玉正帮我摸药膏呢,就见王瑞风兴冲冲的从外面冲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封信一样的东西。见到我们在里面擦药,也不避,反正这段时间他也没少帮我擦。 走到我跟前的时候,他很开心的看着我,嘴笑得都快咧到耳根的。什么事这么开心哪。我狐疑的看着他,他把信伸到我的面前给我看。我伸手接过信放在枕头上展开。 信是用文言文写的,文绉绉的。是王瑞风的父亲写给王瑞风的回信。 信中的意思是说,收到了王瑞风的信和将军的印信和证明。已将其转交给皇上,皇上已恩准了王瑞风的请求。将王瑞风请求的事交付庆都府衙办理。再有一个月时间核实一切资料后便可办妥。让王瑞风放心。我看得一头雾水,这是他的家信,他拿来给我看什么劲呀?而且到底说的什么事也没有讲。 王瑞风看我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傻呼呼的看着他。他问我:“你不开心吗?” “开心什么?” “信里的事呀。” “信里没有提是什么事情呀。” “啊?就是替你削除奴籍的事呀。” 好像平地一颗炸雷当头炸开。把我一下子由内至外炸得酥脆娇嫩。 我为什么反应这么大呢?因为这个时代非常的奇怪,卖身为奴的人,如果是第一代,那么你还有机会自赎自身。如果你在第一代也就是被卖的那一生没有赎出自己的身,那么你的下一代,也就是你的孩子出生后就会自动的在政府的户籍登记里登记为奴,而且从此后的后代世代为奴,不得赎身。跟历史上有些时代的官妓有点相似。而且更加严厉。这也是我当初得知自己身份的同时无比绝望的原因。而且作为世奴你生下的孩子要么跟着你为奴,要么只能交给别人养育,而不能得知跟你的关系。意思就是说你要么攀个高枝儿生个孩子,但相当于不是你的。要么生下的孩子世代为奴。 我当初跟着王瑞风杀来边关,其实是打了想摆脱这重身份枷锁的主意。且不说我跟着王瑞风为国家卖命,再加上王家在这个国家的地位,说不定到时候可以有个转机。如果始终不能如愿,我也可以在战乱的时候逃往其它国家。再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那样我的孩子就不用顶着世奴的帽子卑微的生存了。 而现在王瑞风话里的意思是,他和大将军已经把我的功绩上报给朝廷,并由王瑞风的父亲出面求情(王父虽然是个珠宝商,但由于王家和皇室一直交好,他爹又是以前的宰相,所以他小时候也是皇帝的伴读,虽然后来从了商,但跟皇室并没有断过来往,还是有几份面子的)。皇上已恩准为我这个世奴削除奴籍,恢复自由平民的身份。 你说这么激动人心的事,能不让我感觉如雷轰顶一样的震憾吗? 而红玉这个时候才知道我原来是奴籍。我看得出来她的震惊,因为我不管从哪儿看都不像个奴才,我又好吃又懒做,还整天跑出去打架。虽然不像大家小姐,但要说有这样的奴才也是让人理解不来的。但她得知我可以恢复身份后,也跟我一样的高兴,连说要好好庆祝一下。我让她先别忙,等事情真的办下来了再庆祝不迟。她不听我的,直接冲出去准备酒宴去了。 留下王瑞风和我面面相觑。王瑞风走过来拿起药瓶子继续红玉未完的工作。 我重新扒下让他抹药。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什么滋味都有。 要说我总是表现的很自由自在,很开心乐观的样子,但其实心里一直被这个奴隶身份压得透不过气,相当自卑的。只是人的身份是由不得自己的,既然已经定了,不开心也是活,开心也是活,我自然会选择开心的活。但我还是时时刻刻的希望能有机会改变了这个身份。而现在我的希望真的实现了。而帮助我的人就是这个正温柔的帮我上药的王瑞风。 “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对你的感激之情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我有的,我都会给你,没有的我也会想办法为你达成。” 王瑞风停下了抹药的动作。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还不到说的时候。他的想法是:“娶你为妻。”但这段时间边关很不安稳,各种情报都显示战事不远了。这么动荡的时期实在不适合谈这些儿女私事。等战事平息后,他会正式向她求婚,然后回到庆都让双方父母帮他们举行婚礼。 我见他没有答话,感到很奇怪,回头望着他,他温柔的看着她说:“我有要求的,而且你也有办法报答我,不过还不到提的时候。时候到了我自然会告诉你的。” 还这么神神秘秘的,看样子有点难度啊。不过我也不怕啦,既然答应人家要尽全力报恩,那就一定要做到。 第三十一章:战事起 如王瑞风所料,战争终于又一次来临了。 蒙那国这次派出了五万大军,誓要报上次战败之仇。我想报仇啥的都是借口吧,无非是想搞侵略。上次打了败仗,也是你们自己先攻击我们,败了还说什么报仇,真是有够无聊的。侵略者永远认为自己是有道理的,而且还要拿出一副我打你是你的荣幸的样子来。 我的伤是养好了,但弩被我藏在那个小山洞后一直没有机会取回来。而且就算取了回来也帮不上什么忙。在整个战争机器面前,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小到可以不计。所以我到是暂时没有去拿回弩的打算。因为现在战争一触即发,冒冒然的跑到那么远的深山老林里去是非常危险的事。等战事停歇后再去取吧。我是不怎么担心这场仗的,大将军的军队质素是相当高的,这从平时那群上我们道馆打架的军人就可以看得出来。 蒙那国每年都会小打小闹的搞搞侵略,他们总有仗打,不管是从身体的煅炼还是思维的沉稳敏捷都是相当高的。所以我认为这次的仗也没有什么悬念,多则半年,少则一两个月就把他们打回老家。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战争远远没有我想的那样简单,而且我也因为这场战争,命运又发生了改变。 我本来以为红玉她们会非常害怕,想过去安慰一下这几个弱女子,结果到了她们的院子才发现她们都在那悠闲的聊八卦。我问她们:“你们不怕打仗吗?打仗可是很可怕的哦。”红玉横了我一眼:“这话该我们说出来吓唬你吧。”“你今年才来,我们长年生活在威城的人见过的战争不知道有多少,还会怕打仗?”汗哪。果然是战争儿女呀!一个个的很有铿锵玫瑰的架式。只是平时看她们一个个的弱柳扶风的样,一点也看不出来是战乱中生存下来的人。 我用很狗腿,很崇拜的眼神望着她们:“姐姐们,你们给我讲讲战争的事吧。小妹我可是从和平的庆都来的,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你们临时给我补补课吧。到时真的开战了,我也不用慌不是。” 我的崇拜眼神让她们相当的受用。于是开始跟我大侃在战争中的生存之道。 五宝里的老三,叫蓝莓的,曾经在六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逃过一次战难。在逃难的途中父母亲都去世了,她自己一个人靠着在死人身上翻东西吃,一路活到了另一个城市的亲戚家。她一个六岁的孩子居然能在路上靠翻死人东西吃,走了两个多月。这是什么样的毅力呀! 我听完她的故事,简直是对她们刮目相看哪。平时我还只当她们是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事就绣个小花的小媳妇,一个个的柔弱不堪,只是缠着男人的藤。内心里是对她们不太以为然的。这会儿却发现自己才是那个井底之蛙,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都是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来到威城后干过一些恶鬼勾当,但也并不代表我就多么有见识。现在看到眼前这五个表面柔弱,其实内心无比强悍的所谓弱女子。更加的意识到自己的不足。 听着外面军士们操练的脚步声,和整齐的纳喊声,我内心又是激动又是紧张。红玉看我那小样儿,走过来轻轻抱着我安慰我:“不用紧张,还有几天才能打得起来。”“真正开打的时候会战鼓擂得震天响,到时候我们把门关得严严实实的就行了。男人在外面打他们的,我们该咋过还咋过。” 大姐呀,你说不紧张就能不紧张吗?我可是第一次离战争这么近呢。恐怕由现在开始晚上我就不用睡了,兴奋得根本睡不着。红玉可能也看出来了,不过她也知道劝也没有用,只有真的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以后才能遇事不惊吧。 果然,战争在三天后正式打响了,整个威城的天空都被战鼓的响声填满。全城都戒严了,在这之前的半个月内府衙就发了告示让大家储足粮菜,战争就要暴发了,战争期间要清市,市面上不许经商。住在城里想去乡下或者其它地方避难的人五内日赶紧离开,五日后各城门关闭。呆在城里的要全部门窗闭好,不可随意出入,否则被当奸细抓住不但对自己生命有威胁,也浪费兵力。而威城的百姓早就习惯了这些,根本不用看告示的,一眨眼的功夫就各家都关门闭户的。街上清得干干净净,到处都是一队队的军人。大家都有条不紊的按照统一的指令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整个威城真的变成了一个大军营了。 而我是紧张兴奋到了极点。让我呆在屋子里不出去看个热闹,我可能会被弊死。所以我乘着夜黑风高偷偷的溜了出去。 这次为了长见识,满足好奇心而开溜却实实在在的害了自己。 第三十二章:遭绑 大街上和我想像中不一样。照我想,对方在攻城,理应全部兵力都在城墙上才是。可实际并非如此。 大街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火把照得到处都亮堂堂的。偶尔一群抬着担架的士兵匆匆经过。换岗和运送军需物品的士兵也是忙而有序的在大街上穿梭。站岗的士兵也是打起十二分精神,随时注意身边有没有不穿军服或者神情有异样的人。一经发现立马逮捕。 这样严密而有序的环境,我想从大街上大摇大摆的去城头看古人打仗的想法太不现实。只能走另一条路了。以前晚上出动执行任务,回来时经常城门已关,当时王瑞风带我走的是一条密道。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可能只有四个城门通行的。总会有一两条密道,一般都只有当权者知道。当然当地的地痞流氓之流挖的一些小地道之类不算在其中。 于是我从那条隐密的出口出了城,找了棵大树观察两军对战。 蒙那国是天刚黑时就开始攻城的,而现在已经午夜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选在晚上攻城,又不是打埋伏,你大张旗鼓的攻城,白天不是一样的攻,非得选在晚上。难不成还能指望城里的守军睡觉睡得特别死,听不见你攻打,都不出来应战? 双方还在僵持不下。不时有伤亡,城下堆的尸体都快有两米高了,而城下的士兵也不搬走这些尸体,反而踩在尸体上往上爬。我想有士兵可能还没有死,只是受伤掉到尸体堆里了,而他们的战友却并不去救他,一直从他们身上踩过去,这样踩死的应该也不在少数。 这也不能怪那些攻城的士兵心狠,他们自己很快也会成为这堆尸体中的一个的。 作为站在最前面攻城的士兵也就是当炮灰用的,死是迟早的事,不死才奇怪。如果幸运的真的上了城墙也是被人一刀把头削下,再掉入伙伴的尸体中去团聚。 当然也有真的攻下一个城池的,但到那时候进了城的已经不是先锋部队了。 这个时代的攻防战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冷兵器时代攻城都差不多,无非是用火箭,用巨木撞城门之类的。这里不细述。 我这边看了一阵,感觉没什么意思。除了死人还是死人,不知道那些男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战争。我自己也杀过人,但看到这种尸积如山的情境还是心寒又无奈。 下了树,回家。 半路上,突然脑后一痛,眼前一黑。 这次醒来已经不是在自己的床上了。 出门前没有拜过佛是不对的,以后要吸取教训。 感觉了一下,头还是痛,手和脚都被绑得酸痛不已。身体其它部件都正常。 眼前很黑,窗倒是没有关,外面已露出隐约的晨曦。 借着微弱的光线观察了一下身处的环境。 一间柴房。 两个跟我一样绑手绑脚的小姑娘。一脸的惊慌。 那两个小姑娘的存在让我放下了一半的心。 被绑了是肯定的。但和另外的女孩子都被绑说明应该不是针对我一个人,更确切的是并非针对我的那个见不得光的身份。 只要不是针对我,那我生的机率在百分之九十九。如果只是争对我,那我的下场应该就是被严刑逼供,招出杀了多少人后,再被剥皮,清蒸or凌迟处死。 既然情况不是最坏的,那我就安心的呆着吧。最坏的可能就是被人贩子卖入妓院吧。总比蒸了要好百倍。 没有跟另两个招呼的打算,虽然很平静,但也没有聊八卦的兴致。努力的想了想自己有什么才艺可以在妓院谋生。 身材和脸蛋生得不错,进了妓院应该也会归入比较高档的货色。不致于会被逼接一些老得掉牙或者病得半死不活又口臭、脚臭、混身臭的货色。这是优势。 琴棋两样完全不会,怕是不可能成为花魁了。劣势。 书吧,不会用毛笔,更不用说书法了。字会写,但只限于传递信息,不能用于观赏和卖。劣势。 画,前世做假画生意,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多少会一点。不过也只局限于一点。不过在我的包装和宣传下应该还是会有人欣赏的。勉强算优势吧。 会轻功,武器弩还在山洞里没取出来,等于没有。这个最好不要让老鸨知道,被她知道了我有可能被严加看管,到时候如果想逃都没有机会了。还好我没有练武,手是嫩的,不容易被看出来。否则一看就是个会家子,那肯定得先挑了手脚筋。然后再卖了又卖,谁也不想留个危险份子在身边。再一次庆幸没有练武。既然不能说出来那就不能算进去,不优也不劣。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见,如果我真被卖入妓院,优劣各占一半。前途不明啊。 静静的思考了一刻钟,分析完前景后。尿急。 “外面有人吗?我尿急。” 半天没动静,然后听到开门声,走进来一个中年汉子,看着像个教书先生。真正是人不可貌相啊,这样长相的人居然是个绑匪或人贩子。 “刚刚谁喊的?”还挺斯文,没问‘谁喊尿急’。可见真是读过几年书的。果然是书读得越多越反动!毛主席永远是正确的。 “我!”想举手,可惜手绑住了。 “跟我来。”先解开了我的脚。 到了茅房门口,再解开了我的手。我心里窃喜,以我的轻功想逃应该不难。 小九九还没打完才发现,他居然跟我一起进了茅房。 “你怎么能进来?” “为什么不能?” “你盯着我拉不出来。” “那就别拉了。”说完又准备给我绑手绑脚。 无法,当着他的面解决了生理问题。 “不是说拉不出来?” “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此坏人居然干笑了两声。 别以为你笑我就当你是好人。我用眼神告诉他。 很显然他也看懂了,重新绑好我的手,牵着进了柴房。没有再绑我的脚。不过房门仍然锁了起来,逃跑不用指望了。 脚可以活动后,我也不想在屋里走动,保存体力是非常重要的,无谓的浪费体力,等有机会跑的时候发现跑不动了那才麻烦。 第三十三章:前往蒙那国国都它 在那个柴房关了十天左右,前后又进来十几个小姑娘,还有两个小美男。看样子这个人口贩卖集团是男女通杀。 每天耳边听到的都是哭哭啼啼或者惊叫声,我已经没有开始几天的平静了。心情极差,很想让她们不要吵了,但又怕被人群起而抠之。 算了,人家落难惊谎也是正常现象,像我这样一声不吭的才奇怪。已经有好几个人怀疑我原本就是这个集团的人,呆在里面是为了监视她们的。 我倒,真是太有想像力了。咋不去写小说呢? 昨天还有个小姑娘听信了那几个大神的话,跑来跪我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的裤子让我放了她。我真怕我的裤子会被她扯下来。 我听到门外有压抑的笑声。我想肯定是那个死变态色狼教书先生。 这家伙好像是故意的误导这群人,整天对我非常客气,动不动进来嘘寒问暖的,给我吃的伙食也明显的好过其它人。我被人误会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到他身上。死坏人!别落我手上,落我手上我可有法子泡制你! 不过这也就是想想,我原本也没啥地位,现在更是还落难,怕是没机会翻身了。他送我手边我也不敢打,送我口边我也不敢咬啊。算了,不跟他计较了,本姑娘心胸宽广,肚子里能撑游艇。 先解决这个把我裤子弄脏的。 “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小南。”小南抽抽答答的回答。 “哦,小南哪,你也看到了,他们还捆着我呢,我也是被绑来的。如果你不信你大可以一直跟着我,我哪天真能被放出去了,我一定带着你好不好?不过你跟着归跟着,但如果哪天他们把我卖进妓院了,而你也跟进了妓院,你可不要怪我啊。” 小南听了我的话,悄悄的放开了我的裤子,不再哭了。可能是相信了。一般当对方认为可以卖得好价钱的货色,也会好好对待的。 但小南还是不死心的问:“你不怕被卖进妓院吗?” “怕,难道我怕得像你们一样,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们就会良心发现而不卖我了吗?” 小南不再说话。那些偷听的好几个已经不哭了。 今天院子里来了好多人,我看不到,但听动静应该是集团内部的人。 我默数了一下,柴屋里已经关了二十四个人,女二十二人,男二人。 看来是人数够了,要拖出去卖了。 吃过早饭后,进来四个大汉,把我们按姿色分成两拨。我所在的这一拨只有八个人,都是姿色不错的。小南也在我们这一拨里,那两个小美男也在里面。 剩下的属于另一拨。那一拨人看到自己没有跟我在一起,都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可能是为不用卖入妓院而庆幸吧。好像只要不跟我在一起就不用被卖入妓院一样。真是奇怪的逻辑。 小南则吓得腿软,站都站不稳。可怜的孩子。要怪就怪你父母把你生得如花似玉吧。 分开队伍后,其中两个大汉过来带我们出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有点苍老的男人声音说:“这八个送去候爷府,让绵忆姐看看有没有中用的。剩下的这一批姿色普通的直接入红帐吧。” 我听得头皮发麻,看来小南不该怪她父母,而该感谢她们了,如果不是生得她够美,她这次也一样要进红帐做军妓了。 小南很显然还不明白红帐的意思,但明显的听到屋里有人开始哭,然后哭声连成一片,基本上已经明白那不是什么好地方,也不再哭了。人就是这么奇怪,不管在什么境况下只要还有人比自己惨,比自己差,那么就不会慌了。后来她向旁边的人问明白红帐的意思后,更加沉默了。一路上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哭泣声,也好,人总要学会长大。我也耳根清静些。 总算知道自己有着落了。既然是进那个什么候爷府,那多半不用做妓女了,虽然也有可能去了也是当歌舞妓之类的,跟妓女差不多,但条件应该要比妓院优越。再怎么说也顶着候爷的名号,那些玩弄歌舞妓的人也不敢太过放肆,至少不敢搞虐恋之类的东东。看来我的前途还是一片光明的啊。 只是那个老男人说的是:让绵忆姐看看有没有中用的。那说明我们还要经过一轮淘汰,如果那个绵忆姐看不上眼,说不定又要被卖入妓院或者直接入红帐了。所以我一定要努力让她把我留下才行。绵忆绵忆听着像棉衣,这眼看就入冬了,这名字听起来多温暖哪!这人还没见到,先在心里开始排她马屁了。 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太上老君,漫天神佛,弟子给你们磕头磕头,让那个绵忆一见到我就喜欢我,把我留下吧。 一路向北,走了差不多一个月,天气越来越寒冷了,我们这几个人待遇还可以,他们给分发了御寒的衣物和棉被。 也是,如果冻坏了还得请大夫看病,还得照顾,多费事啊。还不如一开始就好好对待,能少不少麻烦。看来这些押送人员智商还不低的说。 四十多天后,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蒙那国的首都它它尔城。 这个地名还是沿途听押送的人提起的,我知道它它尔是蒙那国的都城。 看来那个候爷也住在京城,应该是个权臣。毕竟一般封了候的都要去封地居住,而他还在京城居住,说明很受蒙那国皇帝的器重。而这些绑我的坏人,大老远的还给他送美女美男,可见对他是多么的尊敬喜爱。这也间接的说明了他应该是权倾朝野的。没有权利,谁会没事巴结你呀。 到达它它尔城后,先把我们安排在一个小别院里住下,说是过几天跟候爷府的人接洽上了,再带我们过去。 我这个粗神经的,这会儿倒是开始有点紧张了。 毕竟知道对方有可能是招收歌舞妓,我那歌吧,唱得荒腔走板的,而且在这个流行古文化的地方唱流行歌曲,那纯是没事找抽型,人家说不定以为我是神经病呢。 舞更不用提,我前世倒是喜欢蹦的,跟着群魔乱舞来着,但我如果在那个绵忆姐面前像抽筋一样的狂舞一翻,不知道她会不会直接扔我进妓院。 唉,真是歌不成,舞不就啊。 怎么办呢?愁死我也。 第三十四章:与绵忆初相见 在小别院住了一个星期,送我们来的人通知我们收拾一下,要去候爷府见绵忆姐了。 这期间那个小南又开始跟着我了。我想她应该是知道我并非霉星,而我算是这群人里面姿色最佳的,她想着巴结上我,应该留下的几率会高些吧。其实这纯粹是她自我YY,我自己都是摆在那任人挑的货物,哪有左右别人的能力。真是傻的可爱。 她爱跟就让她跟吧,反正她心里慌的,有个寄托和念想总是好的。 我这人别的优点没有,神经够粗够镇静倒是真的。虽然为自己没有才艺很是紧张了一阵,但也没有在脸面上表现出来。毕竟这群小朋友还是很依赖我的,我算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了,如果我也倒下了,她们肯定活不下去了。(呵呵,我这是无限放大自己的重要性。这个地球没我还不转了!嘿嘿,末办法,我就是这么的自大啊。) 我好好的收拾干净自己的脸,把头发梳顺了,绑了一个麻花,歪放在胸前,在麻花里加上了蓝色的丝带一起编。然后在尾部还系了一段同色系的纱,纱很长,垂到了腰部。走起路来,轻纱在腰前轻轻的晃,整个人就平添了几分妩媚。编出来的麻花辫虽说比不上那些梳得花样百出的发型,但我只会梳这个,也末有办法呀。就这样吧。再在我的小嘴唇上抹一点点粉红的胭脂,整个人要多水灵有多水灵了。外型上我倒是不怕,主要还是怕才艺上出问题,不过我已经想到解决办法了,只是不知道灵不灵了。 见到绵忆姐,我只看了她一眼就知道,她会喜欢我的,因为我很喜欢她。 这是很奇怪的想法对不对,但人和人之间其实就是这样,有的人只用一眼就可以知道对方是不是会和自己成为好朋友。这就叫合眼缘。 绵忆是个美人。眼睛大大,睫毛长长。眉毛是那种浓眉,不过经过修饰,看起来精神但不显英气。有着光洁的额头和浓密而柔软的长发。还有着粉红的脸颊,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粉面桃腮吧。皮肤很细腻,嘴唇也很性感。身材好,纤细而不见骨,而且可以看得出应该是跳舞出身的,腰肢柔而有力,不像春香那样只显柔,但没有力量感。不是很高,但整个身材玲珑有致,让我想起前世的一个叫滨琪步的女明星,感觉就像她那样,有着猫一样柔软和冷艳的美人。 要说候爷府肯定不缺美人,府内肯定还有比她更美艳的,但她能在这里做到主管(我自己猜的,并不清楚她的职位,但人家都知道她,说明她肯定能管事),肯定很有本事,而且一定深受候爷器重。 我们排好队,站在她的面前,她从左到右开始仔细打量。打量完后就问我们有什么才艺没有。 我们一行人,其中六个女孩子有三个会跳舞,另外两个多多少少也会唱些小曲。那两个男的表示什么都不会。 绵艺首先让那两个男的留下,这让我很诧异。难道那个候爷还是个玻璃? 我的眼神接触到绵忆的眼神,很显然她看懂了我的眼神,回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给我。她这个眼神给我的感觉虽然意味深长,但我从她的眼神里还是看明白了,她没有否认。那么这是真的啦!天哪,我运气真是太好了! 绵忆看到了我的兴奋,走了过来。 “你会什么呀?” “我会作画!” “哦,这么有才华呀,当场画给我看看吧。” 然后立马有人开始摆桌椅,铺画纸。 我拿起毛笔,当它是画笔,虽然很难,但我也不画复杂的,还是勉强可以用的。 绵忆在那边考那几个唱歌跳舞的。 我在努力作画。 等那边消停后,我的大作也完成了。 那边留下了两个跳舞,一个唱曲的,小南是那个留下来的唱曲的。另外两个被淘汰的好像也没有被卖入妓院,但不知道是作了什么安排。走的时候没听到她们哭。这就好,毕竟我们相处了这么久,还是有点感情的。 绵忆回来看我的大作。 她看了一眼就笑喷了。 我就画了一棵树,还画了一个西瓜。 树下画了两个李子,西瓜是画在一个田字里面的。 然后标题是:瓜田李下。 这是我想了好几天才想到的才艺表演。 没有办法,我实在是没有才艺,让我怎么表演? 只好发挥我搞笑的天份,求漫天神佛保佑招人的绵忆是个懂幽默的人吧。 看到她笑,我松了一口大气。看来是没有什么悬念了。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我被留下了。不过那幅画被绵忆私下留起来了。不过这样更好,这样其它几个人就不知道我到底有几斤几两,自然不会有异议。其实我选择作画不只是自己会那么一点点,最主要的也是因为不用当众表演,像唱歌跳舞一定是当众的,如果表演的太差强人意,招人的人肯定只能按优录取,不可能专门为一个不认识的人破了规矩的,就算你跟她很有眼缘也不行。她以后还得管人不是。 所以绵忆收起了我的画,可以说是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小秘密了。这种感觉就是我们友谊已经更进了一步。 第三十五章:候爷府的生活 通过了绵忆的面试,我正式成为候爷府的一名女侍。 这里介绍一下这个候爷府的候爷。蒙那国在位的皇帝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而这三个哥哥在现任皇帝登基为帝后被分封为王候。而我所在的这个候府是皇帝的大哥的府衙。这位大哥名为蒙勉,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他的本名是用蒙那国皇族的文字取的一长串一长串的,我也不太清楚是什么。 蒙那国的平民百姓所用的文字和说的话都与嘉麟国无异,但他们皇族却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皇族的人从小就要学习这种语言和文字,平时也是以此交流的,而每一名皇族人身边都会跟着数名翻译,把他们需要下面的人听的话翻译给下面的人听。这个蒙勉的名字是我以前看蒙那国的历史时书里的记载,不知道是他自己取的,还是嘉麟国的史书者给他取的。这无从查考。当然关于蒙那国的皇族为什么这么奇怪,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却不发扬出去让全民都学习也不是我能了解的。 这个蒙勉现年应该有五十一二岁,蒙那国的皇帝现年是三十五岁左右,正当壮年,而他的弟弟则只有二十五岁。听说是上任皇帝最小的儿子。不过奇怪的是皇帝的三个哥哥都封了王候,并且都有封地需要管理。但这个弟弟却不愿意被封候,而是整天在外游荡,做个江湖闲人。当然是不是真的闲人我们也是不清楚的。也许这只是对外的说法,皇家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而我所在的蒙勉候爷被封的是信南候。这个信南是封地的名字,在蒙那国南方跟嘉麟国相临的地方,我应该是有经过那边的,只是当时也没有人提醒我,我并未留意。 这个信南候在打仗期间却不在自己的封地,却在京城,由此可见他平时也肯定不在封地居住的。有可能是他觉得他的封地总是有军队在那里打仗,也不想去受那兵灾之苦,所以干脆也不回去了。 而我所在的京城候府占地面积是它它耳城除了皇宫以外,占地面积最大的府邸。具体有多大也没有人能告诉我,只知道从前厅走到最后面的后花园起码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我以前的工作场所清平山的王府是大,但他并不是建筑大,而是占地面积大(整座山)。其建筑反而很小巧,只是闲散的布在山间各处景点。而这个蒙勉候府却是府建筑本身大。到处是房子,景反而都是人造景,没有什么借景。相比来说清平山的王府应该算是神仙洞府了,而这个候府则是正常的王候居住地。虽然极尽奢华,但我并不看在眼内,在我眼里还是清平山的王府档次更高。 介绍完我现在工作的场所和相关资料后,再说一下我的职位问题。 我被录取为女侍,女侍是候爷府里所有三陪的统称,三陪大家都明白,就是候爷招待客人的时候用来招待客人用的女人。其中分门别类,又分别有歌侍和舞侍还有酒侍之类的,当然还有什么类也不归的就只叫女侍的。 绵忆以前是舞侍行列的,现在是什么也不归,因为她要统管所有的女侍,我也是什么都不归,因为我什么都不会,也没法归,是绵忆直接领导的。 而这个蒙勉候爷本身确实是喜欢男人的,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妻妾,他不但有妻妾,而且还数量相当庞大。但那些女人是用来打掩护的,他本身是个先天的同性恋者。府内养的男宠才是他的性伴侣。 当然这些事情外界也是不公开的,虽然有个别人是知道内情的,但也不敢随便谈论。所以外界知道这一点的也非常少。 而作为女侍的我,歌不成舞不就,就被绵忆安排在蒙勉的身边。也就是每次需要宴会的时候,我就坐在他旁边,做他的女侍,但其实也是装样子的。当然我对于这个安排是十二万分的感激的。这个位置原本是绵忆自己在做的,我来后,她就退居幕后,虽然偶尔也会坐在另一侧服侍候爷,但这种时候非常少,除非来了非常重要的客人,或者她自己感兴趣的客人,她才露个面。平时她还有一个工作就是编舞,需要相当多的时间去训练那群舞侍。所以我接了他侍候候爷的工作,她也轻松不少。 首先,蒙勉既然是个玻璃,那我是非常安全的,不用担心他会碰我。而另外,他是个皇族,他说的话我根本听不懂,所以压根儿不用理他,他就是有什么指令了,也不会直接发给我的。所以我是很轻闲的。每天晚上有宴会的时候就盛装坐在他旁边,给他倒倒酒,夹夹菜,然后观看下面的人肉大战。 要说看多了这种戏肉的戏眼睛也确实受不了,不过没有办法,做了女侍还能不用参与到戏中去,而是个看戏的,那运气不是一般的好,知足了。 为了表达对绵忆的感激之情。我是除了当值的时间,其它时候都做她的跟屁虫,随时随地的拍她马屁。她显然也很受用。我们一直都相处相当的愉快。 再介绍一下我的这个好上司绵忆。 从上文可以看到绵忆是个像猫一样妖媚的美女,但这只是表面的现象,其实内里她是个很男孩子性格的女孩子。这可能也是候爷在众女中最喜欢她的原因吧(他本来就喜欢男人呀)。 绵忆本身有个绝技是跳鼓舞。就是站在大鼓上面跳舞。 这种舞有点类似于肚皮舞,又有点像印度舞。 跳起来的时候,不用伴奏,只用自己的脚踏着点子在鼓上踏出鼓声就是最好的伴奏了。而舞是踩着鼓点的,显得既妖媚又雄浑,整个感觉就像将男人和女人的灵魂都融合到一起了一样。直看得人热血沸腾。 当然绵忆她是不会随便跳的,除了非常有必要的宴会她会献艺,其它时候她都不会轻易的跳。我来候府后还没有在任何一场宴会上看过她献鼓舞。不过她有一次跟我拼酒打赌,喝得有点高了,又赌输了,被我说动现场表演了一下给我看。我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可见绵忆的舞艺是多么的登峰造极。 第三十六章:豹子再现 在候府呆了一个冬天,期间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只有一件要交待一下,那个留下的小南不再跟着我了,她好像恨上我了。可能人在境遇不顺的时候就会特别的恨比自己幸运的人吧。 很快就要过年了,过年的时候候爷需要去皇宫参加宫内举办的国宴。参加完国宴后再回来参加家宴,当然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是没有资格参加他的家宴的。但也有自己的宴席可以热闹热闹。春节第一天又是先进宫参加仪式,第二天候爷会在府内大宴宾客。这时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到场。我当然也在其列。 这场新春的大宴我听绵忆说有好几次皇上都亲自到访的,可见其隆重程度。 而且这天绵忆也要亲自上场表演。还会有大型的歌舞汇演。到场的宾客不会像平时一样随便玩弄身边的女侍,反而会很客气,还会给女侍封红包。 这让我很是期待,不过我是候爷的专用女侍,应该收不到红包了,除非是候爷也有封红包的习惯。不过最令我兴奋的还是可以看到大型歌舞晚会啦。 因为春节的缘故整个候府本来就是张灯结彩的,为了这个大型的晚会,府内更加的是到处都扬溢着紧张而喜庆的气氛。 我是由始致终跟着候爷,这个候爷跟我因为语言不通,也从来没有正面交流过。不过他倒也是个不错的人,平时对我也不赖,虽然比不上三少,但也算得上是个好老板了。 今天他穿得也很喜庆,全身都红得发亮,我这个跟班自然也是喜庆的,也红得发亮。我看得有趣,便说了一句:“知道的会说是过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要拜堂呢。”反正他也听不懂。我一向在他面前从来有什么意见说什么意见,从来不搞腹绯之类的事情。 先不表候爷的穿着,说说我自己的吧,我从头发丝到脚底板几乎都是红的。 头上由绵忆帮我整了个复杂的发髻,插朵大红的由红宝石制成的花。感觉怎么跟红玉的造型那么像?脸上也抹了红红的胭脂,小嘴红得跟吃人似的,我本来是死也不要搞这样的造型的。但绵忆恐吓我,说不按照她说的做,她就让我表演才艺。在她的高压下我只好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让她随便捏圆搓扁了。 身上也是一身大红的锦缎小袄袍,胸前也是配戴红宝石嵌的挂饰,好大一块,像小孩子带的长命锁一样。我对绵忆的恶趣味真是无语了,首先申明这些大红的首饰玩意都是她的,她自己从来不用,总把自己搞得高贵淡雅的。轮到我了,就给整这样恶俗的造型。而且我还没有反抗的余地,一表现出不满,她就满脸恶相,像要吃了我一样。我只好忍着眼泪往心里流啊。 下面是大红的百褶纱裙,还好裙上有点暗黑的花纹,看着还稳重点。脚下的鞋也是大红的绣花鞋,而且,并且,居然还绣了鸳鸯这样的鸭子鸟!我看到这双鞋差点吐在里面。 “绵忆!你是不是恨嫁恨到梦里了!这种古怪鸭子的鞋你都准备了!” “这是鸳鸯,这不是鸭子。” “鸭子就是鸭子,水鸭子而已,你看它们哪里不像鸭子,在水里游的,而且还扁嘴,一定是鸭子,肯定不是鸡。” 绵忆这丫的不理我,强逼我穿上这样的恶搞鞋。然后就让我有了我是去拜堂的想法了。 我们俩这样红彤彤的往主位上一坐一站。果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平时虽然大家也会看候爷,却没有多少人看我。就算看也只是瞄一眼,毕竟在他们眼里我是候爷的女人,还是少看少惹事。今天大家却完全没有这种顾忌似的,全都两眼发直的盯着我。 盯个屁呀,没见过新娘子呀!这次我只能腹绯了。 这些眼光中有一道特别的扎人,让我感觉如芒在背一样的。我凭着感觉四处搜寻是谁在扎我。 这一看不打紧,结果让我看以了一双让我做了许久恶梦的眼睛。 绝对不会错,就是他,那只豹子! 我的冷汗哪,以喷泉的速度在后背狂飙。 不行了,我必须离开这里,这是小动物对上位动物的本能反应。如果再不离开,我会被这种高压气流压昏过去。 我跟候爷的翻译说了一声我不太舒服要出去透透气,在得到首肯后便逃也似的离开了。 背后那道利芒样的目光一直追着我,我甚至觉得它们会把我刺穿。变成个全身都是血窟窿的怪尸体。 再看看自己穿的这一身红,突然就觉得这红色咋这么像鲜血呢?真是太不吉利了,我得赶紧换下来。 出了前厅到后面绵忆准备登台的地方找她。 她正在跟一群穿着露肚子装的舞侍交待注意事项。见我脸色苍白,大汗淋漓的来了,非常吃惊。问我怎么了,我双手抓紧她,感觉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 “绵忆,我好难受,我不舒服,头好晕,你代我去服侍候爷好不好?实在不行就换个人也可以。我不能参加宴会了。” 绵忆可能是第一次看到我这么害怕,这么无助的样子。她知道我情况肯定非常糟糕,但现在也没有时间理会我的事,她得赶紧赶到候爷那边去。她简单安慰了我一下,便冲了出去。 我则拖着软得站不住的双腿回到了休息的地方。脱掉这一身像血一样的衣服,把自己深深的埋进被窝里。浑身抖个不停。 这一晚的晚会当然也是非常成功的。绵忆已经主持过好几次了,所以不会有什么差错。而我期待看绵忆正式的鼓舞很久了,可惜也因为豹子的出现而没有看成。 不过再次遇到豹子还能活着已经够我庆幸的了。但豹子出现在这里无疑是个隐患,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认出我?按理说应该是没有认出的,毕竟我当天的造型实在是够奇特,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他要能认出,我也无话可说了,只能说我命休矣。 第三十七章:死里逃生 过年的这几天我都精神极差,混身无力。没有办法工作,听绵忆说她让小南接替了我侍候候爷。 好不容易等我身体好转了,绵忆知道我可以工作后,安排我继续回原工作岗位。当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候爷身边的时候,小南却并没有让出位置的意思。我有点尴尬,也不好意思说。最后还是候爷让小南下去,她才不情不愿的走了。走之前还怨毒的看我一眼。我没理她,不用怨我了,我怕是也活不长了。到时候你爱在这儿怎么呆都成。 豹子的阴影在我心里无限的扩大,就算他没有认出我,只要他还有机会出现在候府,那我们迟早还会再见面。总有被他认出来的一天,到那时不用说我也不可能再安稳的过着现在这样的生活了。死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我的预感总是那么的准,哪怕我再不愿意,我们还是又见面了。 我恢复上班后第三天晚上的宴会上又见到他了。 他坐在最靠近候爷的地方。慵懒的歪在那里。眼睛时不时的往我身上扫一眼。他一扫我,我就抖上一抖,到后来连候爷都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往我这边投来关注的目光。我勉强扯起一个笑脸给他,算是让他放心的意思。 见到豹子是我预料中的,但最让我意料不到的是陪伴他的不是一般的女侍,居然是绵忆! 这是让我感觉非常奇怪的。绵忆在我记忆中还从来没有陪过客,如果有非常重要的客人,她顶多也就是出来表演一下,然后敬个酒啥的,她在候府的地位是外面的人都知道的。所以并不会有客人指名要她陪侍。但她今天出现在豹子身边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豹子身份特别高还是绵忆她自己对豹子感兴趣? 我因为害怕也不敢往豹子那边看,自然也不敢看绵忆。所以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原因造成她出来陪酒。 我混身发冷的站在那里,都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偶尔听到他跟候爷交谈,他们居然都是用皇族的那种古怪腔调在说话!难道他也是皇族的人?是皇子吗?我奇怪的想着。 中间绵忆起来了一次,应该是去准备表演,我打了招呼跟着她出去了。 “绵忆,你今天怎么出来陪客人了?” “他是不是很帅?”绵忆一脸花痴的问我。 “我没看清,你不会是喜欢他吧?他那么危险!” “危险?怎么会,他对我那么温柔,而且他可是候爷和皇上都最疼爱的皇弟呢。也就是我们蒙那国的天启小王爷,不过他还没有封地,是他自己拒绝的。真是风一样的男人啊。好迷人哦……”她继续两眼冒桃心的花痴着。而我的冷汗流得更多了。 “绵忆,如果他要我陪他,你能不能想办法帮我拦住?” “你怎么知道他想你陪?”她戒备的看着我。 “你没看到他动不动扫我一眼吗?你放心,大小姐,我对他一丁点的兴趣都没有。巴不得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如果他要我陪他,我可能会昏过去。” “为什么?你这么怕他?” “是的,我怕他,非常非常的怕!姐呀,我可是当你亲姐呀,你可要救我啊!我在这里只有你一个亲人了。”我拉着她的小手眼泪汪汪做小狗状。这一招以前是无往而不利的。 她果然投降了。 “可你要我怎么帮你呢?” “你这么喜欢他,应该跟他上过床吧?” “你这个口没遮拦的,这种事也好张嘴就来的!” “那就是上过啦,那就好办了,你呆会儿表演完就去自荐枕席吧。”这样他就没有心情找我麻烦了。 “啊……你为了自己把姐姐往别人的床上推啊!” “拜托!你自己也想的好不好?看你口水都流出来了。” 她用手摸了摸下巴,确认没有后,瞪我一眼,然后摆着柳腰作高姿态“好吧,我试试。” 转身扭着细腰去准备登台了,我的一颗小心肝算是落进肚子里了。 希望这招管用。 接下来就是看绵忆的表演,她的舞跳得那个好啊。我处于这么紧张的状态中居然都被她迷得找不着南北。不知道她平时就这么高水平还是在情人面前特别卖力的发挥。 我好不容易回了魂,偷偷瞟了一眼那只豹子,看到他也有点呆滞。看样子他对绵忆也是很有感觉地。这就好,我今天能逃过此劫的可能性非常大。 绵忆跳完舞,脸上红粉绯绯的回来了。额头还隐约可以看到汗渍,真是美艳哪!哪个男人能挡得住她的诱惑啊(除了这个玻璃候爷),更别说自荐枕席了。今晚我一定可以安全着陆! 听着绵忆那嗲得让人掉鸡皮的声音轻轻的在豹子面前说着什么,看样子是在自荐了。豹子显然愣了一下,然后呵呵轻笑了起来。没有说话,往我这边瞟了过来。我吓得背抽筋。很僵硬的可怜巴巴的望了一眼绵忆。 “大姐,你再加把力啊,我不要死啊!”绵忆很显然也接收到了我的秋波。更加卖力的贴着豹子,大力发挥她的嗲功。 终于豹子破功,轻轻的点了点他高贵头颅。 我一下子放松下来,感觉浑身酸痛,真有劫后余生之感哪。 第三十八章:暴露,被关进地牢 原以为由绵忆帮我挡了这一晚,下次见他应该要过一段时间了,而这段时间内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到时候我能逃出去也不一定(当然只是想想,实际上如果有这种可能性的话我早就逃了)。 结果证明我把豹子想得太简单了。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传我,说是候爷招见。 我穿戴好跟着传唤的人来到候爷的书房。书房里不只有候爷还有那只豹子蒙天启和绵忆。 绵忆脸色很难看,好像是受了责备。 我进去的时候她也不看我。只是盯着自己的脚尖发呆。 看样子事情不能善了了。 “你是嘉麟王朝派过来的奸细?”候爷一脸冷酷的问。 我吃了一惊,才知道原来候爷也会说我们的话,只是他平时从来不用,我还以为他不懂。还经常在他面前大放厥词。汗 不过现在不是惊讶的时候,我的处境不允许我有丝毫的闪神。 “不是,我是被人掳了,然后卖进来的。卖进来之前并不知道会被送进候府,与我们一起被掳的人大部分都被送进红帐了。” “你为什么会被掳?” “我原本是个奴隶,想称战乱的时候逃跑。”这是我这几天想好的,如果他们严刑逼供的话我就这样招供。 “我看你身上没有一点像奴隶的地方。”蒙天启讽刺的话插进来。 这一点我还真不好解释。也只好保持沉默。 “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样武功又高,模样又俊,而且还皮光肉滑的奴隶!”蒙天启再次讥讽我。 “我没有武功!要是有武功也不至于被掳了。” “你没有武功?哈哈,你当我是白痴吗?”蒙天启用手夹着我的下巴,痛得我眼泪直流。“你的轻功高到连我都追不上,我还被你的暗器所伤,你还敢说你不会武功?” “我会轻功,但我真的不会武功!不信你可以查!” 蒙天启狐疑的看着我,伸手探我的脉,往里输入一股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的东西,应该是某种探测的内力吧。 他探了半天,最终放弃,满脸不可置信。 候爷也试了一次,结果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我确实不会武功。 “你明明射伤了我,怎么可能不会武功?”蒙天启还是不放过我。 “不是我射伤你的,是另有其人,我只是他的兔子。”这又是我想出来的说词。 “兔子?” “对,因为他是比较重要的人,不能有危险。但带上了我,一旦遇到危险的敌人,就放我快跑,引着敌人去追杀我,他称机逃脱。” “他是什么人?” “他们没有告诉我,我只是被他们训练出来用来牺牲的,他们不会把这么机密的事情告诉我的。” “你还嘴硬!说!你参加了几次围杀飞鹰的行动?杀了多少人?”蒙天启失去耐性了。 我不敢再说,偷偷的看了一眼绵忆,我很愧疚,我这次怕是要连累她了。可我也没有想到会再碰上豹子,而且他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大哥,这个人我要带走,我不相信审不出来!” 候爷点了点头。绵忆这时候看了我一眼,眼神很空洞。我很难过的用眼神告诉她我很抱歉。 她应该也看懂了,没有说什么,只是回过头不再看我。我心如刀割,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在进候府认识她前就被豹子抓到。而不是现在这个时候,不但保不了自己还拖累她。 我被豹子的两个手下像拎小鸡一样拎出了候府。像死狗一样丢在一辆马车里。 马车行了两条街的样子便停了下来。车停后他们又把我拎了起来,这次把眼睛蒙上了。穿屋过院的,过了片刻便把我往地上一扔。我感觉地上很潮湿,到处散发着霉味和臭味还有血腥味。心里大致明白了我身处的地方。我被他们关进了地牢。 地牢里很黑,很浓的血腥味。可见这个地方经常用刑。这次我恐怕要像江姐一样了。还好我对王瑞风他们内部的事情确实是一点都不知道。否则我肯定架不住刑具的拷打而有多少就招多少。看来这次是逼上梁山了,我自己的事肯定不能招,否则只有死得更难看。王瑞风的事情没得招。但他们肯定不会轻易放过我,不知道要折磨多长时间呢。可我又不想死。那只能逼着自己做刘胡兰了。没想到我一个小小的商人居然还能有这么一天。真是可悲又可叹! 在地牢里关了三天三夜,期间除了给我吃了几顿冷饭菜再没有人理我,也没有人说话。整个地牢都静悄悄的。又黑又冷又臭。我感觉自己的精神在慢慢的崩溃。我开始自言自语。自己跟自己说一些笑话。 “从前,有只蚂蚁爱上了一头大象,哈哈……于是跑去向大象求婚,哈哈……大象不搭理她,蚂蚁感到很伤自尊……于是决定逼婚,哈哈……它把米饭粘在肚子上装大肚子去找大象谈判,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娶我’。哈哈……” 从第三天开始我就这样每天想着法子的编故事逗自己说话。可能这就是以前听说过的关禁闭吧。听说关禁闭是对付不听话的囚犯的惩罚,再坏的囚犯被这样静悄悄的关上几天都老实了。我现在是切实的体会到关禁闭的威力了。我甚至希望他们能来个人拷打我,逼问我。这样至少能让我觉得还活在人间,而不是拼命的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 第三十九章:用刑 我已完全不知道被关了多久了。久到我连最高深的人生哲学都想遍了,才有人过来提审我。 我被人提出后很快的洗剥干净,送到了一间普通的刑房。 刑房中间坐着蒙天启,我不再称呼他为豹子,因为我不再怕他。 在地牢关禁闭的起初几天,我很害怕,怕死。觉得这世才刚刚活着滋味就要结束,不甘。 过了几天忍受不了那种无边的孤寂和黑暗。开始绝望,希望早死,早死了说不定还能再穿越一次再活一次。 到最后几天既不想活也不想死。麻木了。 开始觉得如果不死当然好,我会贪看这个世间一切的美好。就算只看一眼新出的小草或者绿柳,下一秒就死也值了。如果连这种微小的愿望也无法达成就死了也无所谓。反正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早超生吧。生与死已经不再困扰我了。我既然已经超脱了,连生和死都无所谓了,那我还怕什么?怕他?怎么可能。 我静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目光穿过他看着他后面的墙。 “关了你十五天,你想通了吗?” 我没有理他。 原来关了我半个月啊,原来关一个人十五天就可以让他变得无畏了。真是个不错的数据。如果有机会的话,告诉王瑞风,让他把胆小的人都抓来关上十五天,一个个全变成无畏的英雄。省了多少做思想工作的时间哪。 他走近我,又一次用手夹着我的下巴左看右看。 “可惜了一张好脸蛋。如果用刑具的话实在是牛嚼牡丹,太不文雅了。” “但你又不招,我又舍不得你这个好皮囊,用什么方法既能让你招供又显得我是怜花惜玉的人呢?”他继续自言自语。 “不如直接送你去红帐吧。” “让你的好皮囊物尽其用。” 我仍然不出声。送便送吧,受得了就受,受不了大不了一死。 他看我这么安静,反而不知道该怎么接着说下去。 “你不怕去红帐?” 我连眼皮都不带抬一下。 “那你今晚先实验一下红帐的感觉吧。”他转身吩咐门口的随从:“洗干净点,晚上送到我的房中。” 晚上她们把我再洗了一遍,浑身整得香香的,用个纱一包扔到他的床上。 我很久没有沾过床了,一沾床就睡着了。 有句老话不是说:人生就像强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 我今晚就要被人奸了,我肯定学不会去享受,但也没有什么值得反抗的,反抗也是做无用功,说不定还会让他更有快感。那既然我什么也不用做,那就该干吗干吗吧。有饭就吃有床就睡。 做了一个甜蜜的梦,梦见回到了我以前那个小画廊,和最好的损友坐在台子前喝功夫茶。这样的人生真是叹哪。 正美着呢,被人一巴掌打醒。 明白是正主儿来了。 眼睛都懒得睁开。要奸就上吧,还能指望我配合你不成。又不见你给钱,我干吗要配合。 他见我没有反应,一把拉开我身上的纱,就骑了上来。 嘴里嘀咕着一些诸如:‘好美呀’,‘胸好大,皮肤好白’之类的强奸犯用语。 我仍然如死鱼一般躺着不动。他不断的刺激我身体上的敏感点,我除了屈辱没有其它任何感觉。不给他任何反应。 他努力了半天我还是条死鱼。他不耐烦再折腾了,直接进入我的身体。剧烈的痛楚让我浑身痉挛样的抖个不停。他看到我终于有了反应,非常兴奋,加快速度和频率的进出。我痛得头一阵阵的昏晕,但就是昏不过去。我就这样在清醒与迷糊中反反复复。冷汗早就将头发全部湿透。 他终于发泄完了,喊人过来吩咐:“将她交给如夫人,告诉如夫人这个女人是绵忆最好的朋友。再告诉她我刚刚要了她。让她不要坏了这个皮囊就行了。” 这个人不只是毒,还很有创意呢。 从他的话里可以听出以下信息:这个如夫人是他的一个妻室,而且是个河东狮类型的毒妇。还知道他跟绵忆有一腿而嫉恨绵忆。他也非常清楚女人对付情敌是毫不会手软的。他为了报复我刚刚的不反应,不直接将我扔进红帐,而是让我先受尽苦头再扔。 我被带进如夫人的房间,送我的人按他说的话交待了,当然没有说这话是她丈夫交待的。而只是像告密一样的告诉她。 如夫人果然满眼怨毒的看着我。抓着我的头发拖到床边,一阵拳打脚踢后,拿起一根绣花针,开始往我胸上扎。我静静的一声不吭。刚刚的痛都过去了,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她扎了半天,见我一点反应也没有,开始觉得无趣。扯着我的头发让我对着她。 “贱人,你为什么不喊?” “你太没有创意了。” “你说什么?” “我说你太没有创意了,骂人没有创意,整人也没有创意。” “你这个不要脸的,你、你、你说什么?”她气得脸色铁青。 过了半天她反应过来,呵呵的笑着说:“我知道你恨我这样对你,所以气我。你别恨错了对象,谁叫你是那个贱人最好的朋友?而且跟那个贱人一个德行,都跑来勾引我的男人。你要恨也该恨那个贱人。” “你说的是绵忆吗?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我为什么要恨她?我只恨你。” “我都说了是因为她我才这样对你,你该恨她。” “不,你恨她是你的事,这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现在这样对我也是你我之间的事,所以我只会恨你。” “而且我还鄙视你,你这么没有创意的刑罚让我觉得无聊死了,真不知道跟你这么没有创意的人一起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多么的生不如死啊。” “你……”她仍然‘你’不出来。 “你知道古时候有个皇后吗?她在丈夫死后把自己的情敌挖去双眼,烧掉耳朵,再毒哑她,断其手足,然后扔进厕所里喂蛆。还自豪的称自己的杰作为‘人彘’。她是多么的有创意啊。你为什么不向她学习呢?” “来吧,来挖了我的眼睛,烧了我的耳朵,断了我的手脚,扔进厕所去喂蛆吧!” 如夫人开始干呕,然后就嚎叫着冲了出去。 没有错,我原以为自己进红帐也无所谓,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但我刚刚被那个禽兽洗礼后不再这样想了。我还是觉得死比较好。但我又不想自杀,因为这次的生命来之不易,自杀有点对不住老天爷的安排。那就刺激他们,让他们杀我吧。这样大家都好。 要说我被蒙天启强奸了,可我并不恨他。从我被他抓住那一刻起,我就觉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杀了那么多的飞鹰,现在他们的头再怎么对我都是应该的。我付出再多都还不了那些人的人命。所以我没有办法对蒙天启产生恨意,但我可以恨这个女人,我跟她无怨无仇,但她却可以对我用刑。但回头想想,那些飞鹰不是跟我也无怨无仇,我还秒杀他们呢。可见我比这个女人狠毒百倍千倍。还有什么理由恨她?最后也就释然了。 第四十章:死鱼 如夫人出去后不久就有人再次将我拎了起来。放进一个浴桶里开始洗。洗干净后穿上衣服架着我放到一张床上。后来还进来一个大夫模样的人给我验伤,还擦了药。我任由他们摆布,很快又睡着了。身体是很痛,但人太疲惫了,只想睡。 睡到一半的时候有人进来灌了一碗药进去。然后屋里又安静了。 我继续睡,又做了很多的梦,都是在画廊里跟那些穷画家吹牛打屁。那时的阳光是多么的灿烂啊。 期间感觉又有人进来灌了几次药。我一直没有离开画廊,一会儿是吹着口哨作画框,一会儿又自己拿着画笔涂鸦,画一些奇怪的小动物,总是明明画的是虎,看的人总说是加啡猫。我跟他们据理力争,告诉他们是猛虎下山。他们总是翻着白眼,自己去拿我藏得很好的点心吃。真是太没有礼貌了,我才是主人好不好! 后来突然又梦见绵忆了,看见她被那个恶妇用针扎得全身都是孔,凄惨的叫着我的名字。我好后悔,是我连累了她,于是我大哭,不停的跟她说“对不起”“对不起”。然后就醒了过来。 醒来后真的看到绵忆了,她坐在我的床头哭。看到我醒了,就怔怔的看着我。我跟她说:“对不起。” 她摇了摇头,回头擦眼泪。 我这一觉睡得可真长,听绵忆说睡了十天,一直不醒,后来蒙天启派人把她要了过来,让她照顾我。她每天都不停的叫我,我就是不醒,今天终于醒了。 她不再呆在候爷府了,可能他们对她也不完全信任了吧。蒙天启把她要了过来,随便封了个玉夫人的名头给她。她终于嫁给了自己喜欢的男人了,可惜是个妾,不知道她心里是高兴呢还是失望。 我醒来后就一直陪在绵忆的身边,这期间蒙天启没有再来找我,也没有把我丢进红帐。 蒙府也有一个池塘,池塘里一样养了鱼。我每天又开始看鱼。 可惜心镜与在王府时已完全不同。我看着那些自由自在的鱼就觉得刺眼。真想看看死鱼的样子。不知道比起死鱼样的我怎么样呢? 于是我开始拿树枝丢鱼。 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影,里面汤姆汉克斯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为了生存就学习叉鱼,开始怎么也叉不到,后来轻轻一扔就叉中一条。 我的手眼协调能力一向很强,我相信我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叉到的。 我每天不停的练习,一个月后我终于叉到了一条鱼,看着叉上扭动的鱼,我想像着自己躺在床上的样子,应该差不多吧。果然死鱼就是死鱼,毫无美感啊。 于是我每天都拿着树叉让池塘里的鱼由活的变成死的。这样又过了一个月,池塘里再也找不到鱼了。 我开始觉得无聊。 不过这时已经到晚春了,到处都是草长莺飞的景象。 我想起在地牢的时候想着就算能看到一次春色死了也值。便开始忏悔这段时间浪费的时间。于是便又开始看草看花。只是同样回不到当初在三少的紫竹园的时候的心境了。 我开始想念三少,还想念红玉和猪猪,还有王瑞风。 猪猪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战事并没有持续多久,蒙那国强攻了一个月不果后,就停战修整了。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攻了。猪猪应该没有什么事的吧。红玉她们都那么疼爱她,应该会好好照顾她的。我作为收养人,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真是失职啊。如果还能有机会再见到她,我一定好好补偿她。 我常常在盯着花草的时候想着她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为了感受生命而看花草。 我想我再也回不去了。 这期间绵忆一直陪着我,我偶尔会跟她聊聊天,说说猪猪。她总是惊讶于我小小年纪居然会去领养小孩子。 有时候也会说说三少,想起他,我就感觉心里软软的,我想起曾经因为一顿螃蟹就封他为我最亲的亲人。现在想想也没有错啦,他一直是对我最好的,这个封号当之无愧。可惜我向往着外面的自由空气,结果离自由越来越远,反而断送了原本安宁的生活。 我也曾想过蒙天启让绵忆过来跟着我,还是想从我之里套出一些资料吧。不过我也不在意。 我也是当绵忆是亲人的,所以我并不打算隐瞒她什么,除了我确实杀过人的事。这事告诉了她只能让她再次陷入险境。 我想起什么就跟她说,说一切美好的事情。我感觉自己好像失去了什么,我并不是多么重视那一层膜。我失去的不只是这个,我失去了某样很重要的东西。但具体是什么我一时表达不出来。我想借着跟她聊那些美好的事情找回我失去的那些。聊着聊着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真的在某个瞬间回到了原来那个小丫身上,但清醒后又回到现状。 第四十一章:走出阴影 很快夏天就到了,知了开始叫,我的心里某一种寒冷的地方开始慢慢暖了起来。我总是一个人痴痴的听着蝉鸣。想着以前研究知了翅膀的时候幸福的时光,然后就开始流泪。这是我出事以事第一次流泪。 绵忆总是同情的看着我,问我为什么流泪。 我便告诉她,我曾经梦见过自己变成了一只蝉,挥舞着光翼一样的翅膀唱着爱的歌。 绵忆又转头偷偷擦泪。 我又感觉对不起她了。 蝉鸣给我带来了内心的平静。我每天都呆在树下贪婪的听着蝉鸣。 当夏天过去的时候,我的心又开始柔软了,我想我走出了阴影。虽然失去的某些东西已经回不来了,但过去的算是过去了,我开始期待未来。 想想这个夏天都要过去了,我却没有游过水,便问绵忆会不会游水? 她说不会,于是我便提议要教她。她很爽快的答应了。 于是我便在那个没有鱼的池塘里教绵忆游泳。她本来就是跳舞出身的,学游泳是小事,很快就学会了。于是我们便在池塘里你追我赶的游水。游着游着我又潜到水底流眼泪,不知道我将来还会不会幸福呢? 这年的秋天蒙天启来看过我几次,我已经平常心对待他。他问我一些生活上的事情,我也如常回答他。 走出阴影后我已经不再恨他,甚至会觉得从来没有恨过他,我杀了他那么多的手下,他只不过强奸了我,远远不够抵偿那些人命的。所以我根本没有立场恨他。 他开始来的时候一般都是带着绵忆一起的,慢慢的开始一个人来。 他对我的生活和习惯都极清楚,很显然绵忆确实担当了套话角色,不过她也不用把什么都告诉他吧。不过我也无所谓,知道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还会问起王瑞风。我说对他不了解,他原本就不是我的主人,我是他弟弟的丫环,跟他在一起时间不长。他便不再提起王瑞风,反而问起三少的事。 我不想跟他谈三少,三少是我心里一个美好的珍藏。这辈子也许都见不到了,那就一直珍藏着吧,虽然偶尔跟绵忆谈起,但并不代表我需要跟蒙天启交代什么。我干的那些坏事跟三少没有任何关系,他没有资格问起三少。 但他还是时不时的提起,我仍然不回答。 很久以后才知道三少那时在江湖上已经相当有名了,而且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也来了蒙那国,还干了好几件极具破坏力的大事。在蒙天启的眼中三少几乎比王瑞风更具破坏力,所以他想从我这里了解三少的一切。 他从我这里得不到想要的又让绵忆来问了。我以前也跟绵忆说过一些三少的事,所以她再问起,我也不好说不知道,只好避重就轻的说我整天顾着玩,其实跟三少接触的也很少。 后来蒙天启还质问过我一次:“既然你日子过得这么舒服,又怎么可能逃跑呢?” “我如果告诉你我不是逃跑,而是因为想长长见识跑去战争观战,你会信吗?” 他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我就知道真话永远都是最少人相信的。 当然以他的精明,他既然不相信我的逃跑言论,当然也不相信人不是我杀的。他坚定的相信人是我杀的,但我是怎么办到的,他无从得知。以他对我的仇恨我不清楚他为什么还要留我在身边好饭好菜的养着。也许是三少闹的动静太大了,而他以为我是三少身边的人,听我的意思三少还对我不赖,那么也许我还是一颗可以用得上的棋子吧。 他往我这边来的越来越频繁了,有时候还晚上来,不想走的样子。我也懒得理他,该吃吃,该睡睡。 他感到无趣了就自己走了。 后来绵忆居然开始劝说我,说蒙天启如何如何好之类的。我感觉又一个红玉出现了。绵忆跟红玉是不同性格的人,她平时跟那个如夫人斗得热火朝天,由此可知她是不想跟别人分享男人的女人,可她现在却向我推销蒙天启。我很愤怒,对蒙天启更不屑,做男人怎么可以这样?我几乎可以想象蒙天启让绵忆来劝说我做他的女人的时候绵忆内心的伤是多么的痛。 当然我也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真的有多么的吸引蒙天启。如果绵忆的魅力是一百瓦电灯的光,我的魅力顶多就是一根蜡烛的光而已。有绵忆这样的美女在身边居然还打我的主意,只能说明他想针对我实行什么阴谋。 绵忆劝说我的时候,我都悲伤的看着她,看得她受不了,只好不说。时间一长她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也就放弃了。当然她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是不理解为什么我这么的不喜欢蒙天启。在她眼里蒙天启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不喜欢呢?她很坚定的相信一定是我的眼睛有问题。 我的精神状态开始恢复的时候我便开始读书,偶尔也会雕点小东西。 去年冬天是在候府过的,三少生日的时候我也给他雕了个小猪仔,不过也没有机会送他就是了。后来被蒙天启带到这边后,那个小猪也没来得及带过来,应该已经不知所终了。 想想三少已经过了十三岁,用这个时代的话说就算成年。我也十四了,已经不是少女。 第四十二章:郊游 早上还没睡醒就听绵忆在外面喊声震天。 “猪(这是她对我的爱称,我声明我不是,无效),快起来,今天出去郊游!”听着她兴奋的声音,我头痛不已。 秋天游什么游!春天才有春游一说,春天不游秋天游。真是有病! “我不去!” “不行,王爷让我来通知你一定要去。全家都去。” 我就知道是那个变态整的事,一点都没创意,难怪喜欢如夫人那样的女人(绵忆不算)。 “我不是你家的人,不用惦记我了。我宁可睡觉。” 门被拍得山响,想睡也睡不成了。起身。 顶着满头乱发给她开了门。她完全不顾我愤怒的眼神,直接冲进来把我拉住一通乱整,然后我发现自己的头发顺了,眼屎没有了,衣服也穿整齐了。 真是太佩服了!为什么我每次要整好久的事情,她总是能以闪电的速度完成呢?难道绵忆有做魔术师的潜力?可惜了一个伟大的魔术师就这样被埋没在这个万恶的旧社会。 我一边想着让绵忆向着大卫高柏菲之路前进,一边被她拖出了好远。等我把脑袋里面的大卫高柏菲拿着玫瑰的高大形象摇碎后才发现已经出了府门,站在一辆好大的马车前面。好多人都在看着我们俩,她在扯我上车,我站在那里跟个木桩一样出神。 看着那一群女人和那个变态男人,我真是倒胃口到家,还出游。哪来的心情! 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低头,上车。 车上一股脂粉味,呛得人鼻子受不了,我掀开车帘看外面。 通往郊区的路上倒是有着不错的风景。沿途的树叶都黄灿灿的,虽然我看到落叶就会伤感,但出都出来了,不看也得看。只好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情,尽量把这些黄叶子硬想成是被阳光晒黑的吧。 我怀着不怎么好的心情想着,到了目的地我就找棵树睡觉。他们爱怎么玩怎么玩,我不参与就是了。 到了目的地,倒是让我小小的吃了一惊。看来秋天并不是只有落叶,还有丰收的景象。只是我以前总是只看到落叶,而看不到其它。 车停在一个小山坡下面,我们徒步上了山坡顶。 放眼一望,一望无际金黄的麦穗迎风摇摆,一层层的麦浪像海洋的波涛一般轻轻的摇晃。让我想起某洗发水广告,以前以为是动画制造的效果,现在才知道原来是真有这样的美景。心情为之一畅。 那群女人围着变态男叽叽喳喳,我不想被影响好不容易才有的好心情,便自己另外寻找山坡。那个变态男好像怕我会逃跑,让一个侍卫跟着我。 我当他不存在,继续爬山。好不容易爬到最高的地方,看到的景色更加宏伟。天空很高,一丝丝的白云像棉絮一样轻轻的摆在上面。不太动,感觉好懒的样子,跟我真像。下辈子我也要做这一片无心的云,随风来去,飘游万里。心情不好就变成雨淋得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变成落汤鸡,想想就觉得好威风。 心情好起来后又不得不感叹还好还活着,当初如果真的死了又怎么能看到如此美景,又怎么能再次感受如此喜悦幸福的感觉? 我跳上一棵树,听着麦浪沙沙的歌声,轻哼着无名的小调沉沉睡去。 这次在梦里我不再是蝉,而是一只苍鹰,每天迎着太阳穿过云层俯视着大地和麦浪。心是那么的空旷,感觉能将整个天空都装下。后来又变成了一只苍狼,在一片一望无限的草原上激情的狂奔。一边奔跑还边唱着:“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正当我感叹居然有会唱歌的狼的时候,突然被一阵打斗声吵醒。是谁这么不长眼在本小丫睡觉的时候打架?睁开眼睛发现是变态男和另一个持剑的男人斗在了一处。 那个持剑的男人背对着我,看不清脸。那个跟着我的侍卫没有参战,还是站在我附近,随时防止我逃跑,还真是敬业啊。 “大侠,你真是帅呆了,打倒这个拿鞭子的变态佬!加油,加油!”我站在树上举着一根树枝为那个背对着我的大侠摇旗呐喊。 那个大侠的背影明显一僵,而后如吃了兴奋剂一样剑光大盛。看来只要是男人都喜欢听到女人在旁边为他加油啊,以前还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蓝球宝贝在中场的时候穿着一点点小布在场上跳着风骚舞,现在算是完全明白了。女人永远都是男人的兴奋剂啊。 于是我喊得更卖力了。 “大侠啊,你真是世界上最美丽无敌的大侠!你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侠!你的英勇行为扫尽了这个世界的灰暗,给我带来了光明!你是我的指路明灯!” “我永远敬仰你!崇拜你!就像爱护自己的心脏一样爱你!啊,大侠!你真是我的心肝!我的宝贝!Ineedyou!Iloveyou!Mybaby,myhoney!" 我在这边深情为那位大侠唱着颂歌。那边的打斗也进入了白热化。 我还是看不到那个大侠的脸,但明显的他更勇猛了,而那个被我骂成变态佬的蒙天启居然也更勇猛,只是脸色青得像中了毒一样。 我不敢再骂那个变态佬了,刚刚骂他是还没睡醒。现在清醒的时候才想起,如果大侠打不赢他,我还得被他带回他的窝。我骂了他,他回去后还不知道又要怎么折磨我呢。还是不要骂的好,反正我不断的歌颂大侠,给大侠加油就行了。 我正准备唱一首教堂里歌颂神的赞歌给大侠听,他们打着打着就转了方向,我可以正面看到我的大侠了。真是好帅啊!我口水直流。 “大侠,你好帅啊,你看你那多情的眼让我看了直过电,你看你那性感的唇,让我午夜梦回无数次啊无数次……啊,大侠,你怎么那么眼熟呢?” “啊(音调四声,尖叫)……三少!!!” “咚”一声,我从树上掉了下来。 而这时远处已经传来了脚步声,很显然蒙天启的侍卫们赶过来了。 我对于没有认出三少,还对着他说那么多胡话感到很不好意思。 但再不好意思也要提醒他赶紧跑,不然呆会儿跟我一样被抓住,就完蛋了。 “瑞芝(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他,好肉麻,不过为了掩饰刚刚的胡话,只好肉麻一点),你快走,他的侍卫来了,你双拳难敌四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先走,下次准备充足点再来救我。我会等你的!”说完还举起右手做了个Ye的鼓励动作。 三少听了我的话,迟疑了一下,终于决定先走。舞起一片剑花挡住鞭子,纵身飘了出去。蒙天启再追赶已经迟了一步。 眼看着三少飘的远了,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一直当他是个小屁孩,没想到他还惦记着我,居然还只身仗剑来救我。真是浪漫的英雄救美啊!我感动得泪花闪闪。 第四十三章:回府 三少飘走后,脸色铁青的蒙天启一把拎起我后背的衣服,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着我冲了出去。回到来时的山脚下,把我远远的扔进车厢里,里面响起一阵惊呼。看来那群侍卫发现蒙天启遇敌后,先把那群女人安置进了车厢里,才去接应他的,真是很有侍卫精神啊。 我摔得浑身散了架,绵忆扶起我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哼哼叽叽的只叫痛。叫我怎么告诉她,告诉她我心爱的三少为了救我,跟她男人打起来了?那她一定会站在蒙天启那边骂三少的,到时候我们还不得各为其主的对骂起来,让这群女人笑话。所以我选择不说,只是呼痛。绵忆只好把问题憋了回去。 其实刚刚看到三少的那一刻,我是非常想跟他逃的,我的轻功不比三少差,他能逃出去我也能。但问题是蒙天启又怎么能这么轻易罢手?他手里有飞鹰,而且又是蒙那国的王爷,可以说只要他的逮捕令一下,整个政府集团都会为他效命的。到时候怕是连只鸟都逃不了,更何况我们两个大活人。所以我最终只能又跟着他们回蒙府了。 蒙天启没有上车,他骑马。一群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蒙府。 回了蒙府后绵忆要扶我进房,被蒙天启阻止了“让她自已走,走不了用爬的。不许再跟她一起,也不许踏进她房间半步。”摞完狠话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只好自己一步一磨的磨进了自己的房间,好不容易爬上床躺平后,感觉浑身都舒坦了。心里更加的舒坦,一想起三少刚刚那英姿就小心肝卟通卟通的跳个不停。 一年不见他长高了好多,也壮了,真的成了个小男子汉。他一定会怪我没有认出他吧?不过这也不能怪我啊,谁叫他长高那么多!而且他也没有出声自我介绍一下呀。唉,我想了他那么久,好不容易见到了,他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太可惜了。 回府后,我就被严禁在自己的房间不许出去半步,关多久没有说。我对此一点异议也没有,这已经是很轻的处罚了,我还以为又会关我半个月的禁闭呢。 这天,我正躺着看书,蒙天启来了。他一把抢过书扔了出去。然后双手掐着我的脖子,使劲掐,我感觉肺都快炸了,以为自己这次必死无疑的时候,他松手了。然后眼睛赤红的看着我。 “你男人来救你了,你很得意吧!” “你别得意的太早,我迟早会杀了他的。你以为你这辈子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吗?” “我劝你称早死了这条心,安心的呆在这里,努力想办法哄我开心,我开心了说不定给你个名份,让你呆在我的羽翼下享清福。” 这个男人怕是得了失心疯吧。还指望我哄一个强奸我的仇人开心。真是太会异想天开了。 我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他更加生气了,抓着我的衣服胡乱的扯着,我想他的强奸瘾可能又犯了。我再次感觉到恐惧,甚至比上次还要恐惧。上次因为心里没有装着别人,所以觉得无所谓,虽然事实证明我是有所谓的。这次是原本就害怕,再加上我刚刚知道自己心里居然装着三少。那我更加不能让他得逞。我开始剧烈的反抗,用指甲扯他的头发,挖他的眼睛,用牙咬他的胳膊,肩膀。 他完全不理,三两下就把我的手用衣带绑了起来,然后用手夹着我的下巴,不知道使了什么力,居然让我的嘴合不拢,然后疯狂的吻吸。另一只手早就把我身上的衣服扯了个干净。开始在我身上游走。我泪不停的留,喉咙里发出不甘的嗬嗬声,本能的反抗着。 他却越来越兴奋,吻得我嘴唇都破了,痛得要命。好不容易不再吻了,开始往下舔,他舌头所到的地方立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让他更加兴奋,喉咙里发出兴奋的咆哮声,哼哼的说:“这么敏感啊,让我怎么舍得让给别的男人?” 我夹紧双腿奋力反抗,他将手使劲的往两腿之间插,插进去后,还调笑说:“这么热情啊,夹得我的手这么紧。”我被他气得差点昏过去。 后面的情节不用再描述了,我再一次屈辱的被他强奸了。 自从那晚以后,他好像热爱上强奸这项活动。几乎天天都来,我被他折磨得遍体鳞伤,瘦得只剩一张皮。后来已经完全放弃了挣扎,又变回了死鱼造型,而且是死鱼干。但他仍然不放过我,一个人做得热火朝天。 有时候我就想是不是我的反抗激发了他的征服欲,让他对我特别感兴趣呢?还是他觉得自己干着别的男人的女人特别有成就感?如果是前者的话我可以假装臣服于他,这样他就不会再觉得我稀罕了吧?如果是后者,我会提醒他,我并不是谁的女人,我的第一次是他强要了去的,这一点他再清楚不过了。 我想通后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执行。 我向他俯首,开始配合他,他很吃惊,但也很高兴。 天知道我的叫声有多假,我的身体除了痛楚,根本一点愉悦都没有。我想我这一生也许都体会不到性的愉悦了。 自从我屈服后,他就兴高采烈的大办宴席,封我为什么虞夫人,听起来跟玉特别像,搞得我好像跟绵忆同用一个封号一样。这让我更加的恨他。他明摆着是挑得绵忆恨我。 我做了他的女人后,不敢再见绵忆了,我不能告诉她我没有背叛她,不管我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成了蒙天启的女人,都是对绵忆的背叛。我想她不会再原谅我了。 第四十四章:虐恋情深? 我做了蒙天启的小妾后,原本以为他从此会像对其它的女人一样,慢慢的冷落我。那是我求之不得的。可惜事实相反,他来得越来越勤了,勤到其它的女人都团结起来当我是公敌。 我实在受不了了,有次问他,你为什么总到我这里来?你去去其它夫人那边吧。 他呵呵的笑着说:“我的虞夫人还真贤惠呢,其它女人都只知道争宠,你倒是把我往外赶。” 他捏捏我的脸,接着说:“你不知道,你有多迷人,我有你就够了,再也不想去其它女人那里了。” 我如被五雷轰顶! “那你至少要去绵忆那里,她是那么的迷人,你怎么会觉得我迷人呢?你快去吧,她是那么的爱你。” 他为难的皱着眉答应了。当晚没有来。不知道是不是去了绵忆那里。 第二天又来了。我已经很久没有睡好过了,晚晚作恶梦。眼前开始出现幻觉,有时候会突然的看到一些明明死去的人出现在我面前。我想我是不是快死了。 他也发现我好像快不行了。于是找了大夫来看。 但怎么看都没有用,我越来越瘦,精神越来越差,几乎不能入睡。睡着也是恶梦不断。他开始慌了,又找绵忆过来照顾我。 绵忆面无表情的进来看我,看到我的样子后吓得尖叫起来。 她可能以为我这段时间一直霸着蒙天启享受他的宠爱吧。结果看到的是个快死的可怜虫。 绵忆不敢相信的摸着我的脸和手,摸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开始哭。 我想她应该终于相信了我没有背叛她,我是真的不爱蒙天启。 绵忆来后我的情况仍然得不到好转,反而她也开始瘦了。 蒙天启到处找名医。后来终于来了一个听说是某某神医的嫡传弟子的。 他要求单独给我诊断,把其它人都赶了出去。 我还是出气多进气少的躺着,随时准备见阎王。 他摸着我的脉诊了一会儿,然后轻轻的叹了口气,拿着我的手开始在上面写字。 我吃了一惊,抬起眼看了他一眼,这一看让我吃惊不小。这人长是实在太像王瑞风了。只是贴了胡子而已,整个样子都改变了,但我长期跟王家人在一起,对他们的长相了如指常,一眼就看出他应该是王家的人。 他轻轻的在我手里写着了个“二”。 我疑惑的看着他,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看来他是二少!我记得二少王屹风是学医的。我用唇语问他:“你是二少吗?” 他点了点头。再用手指在我手上画着:“你保重身体,大哥和三弟都在想办法救你。” 我顿时泪流满面。 他们还记着我,我也想保重啊!可是蒙天启不放过我,我没有办法摆脱他不说,还成了他明正言顺的妾。 他轻轻的帮我擦眼泪,用眼神安慰着我。 我的心开始慢慢安定下来,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睡睡了两天一夜。醒来后精神好了很多。 蒙天启大喜,留下了那个神医嫡传弟子。也就是二少。 从此以后二少就天天来陪伴我,有时候绵忆也一起陪着,他只是坐在那里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我就觉得心安不已。精神也慢慢好起来。可以吃得下一点东西了。 蒙天启看他治好了我,非常高兴,但二少严厉的告诉他,我的身体非常差,如果不想我死就要严禁房事。起码要好好调养半年以上身体才会有所好转。 蒙天启讪讪的答应了。但自从我能吃东西后,他就非得自己来喂。二少也没有办法,只好无奈的让他来。 我就非常奇怪了,我明明是他的仇人,他为什么对我这么热情呢?我原本以为他是征服欲,而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么简单。 有一次只有我跟他一起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他。 他眼神朦胧的说:“我那晚见你穿着一身红衣俏生生站在那里,心里就非常的温暖,觉得你就是我的新娘。” “虽然你转身的时候我认出了你就是那个射伤我的人,我还是舍不下。” “你不用担心,我虽然现在只能让你做妾,但我会想办法给你安个合适的身份,过两年就扶你做正。” 我完全搞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就因为我穿红衣服就喜欢我?那你可以让你的女人都穿红衣呀。而且那身红衣是绵忆给我穿的,真正喜欢红衣的是她。” 他怔了怔说:“当然不是这样简单,喜欢就是喜欢啊,后来我把你抓回来后,你那么冷静,关在地牢里也不放弃,不像其它人那样害怕得又哭又叫,而是不停的给自己说笑话。这让我更加认定我没有看错人。虽然我很想将你早点放出来,但又很想听你天天胡说八道。所以一关就关了那么长时间。对不起了,我该早点娶了你的。” 我已经无语到问苍天…… 要是绵忆知道是她的那套红衣让自己的爱人爱上了别的女人,她会不会悔不当初? “我其实不想用强,但我实在太想要你了,可你却那么冷淡,让我觉得自己永远也得不到你。所以想得不到,不如毁了算了。当时也是一时气愤,我让人把你交给小如后,立马就后悔了,赶过去救你的时候,你已经三言两语就把小如吓跑了。” “你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的高兴,我一向看不惯小如的嚣张跋扈,只有你才能让她那么害怕,你真的是个特别的女人。” “我知道我第一次对你用强让你受了伤害,一直想补偿你,但你却对我不理不睬。我遇到你之前都不把女人当一回事,从来都只是玩玩就算了,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人,却不正眼瞧我。” “我原本以为我可以一直等到你对我动心的,但那次出游让我彻底的失控了,我发现你居然爱着别的男人。所以我必须要得到你,哪怕只是身体,我也要留下你。我不要把你让给别的男人!”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听天书,还是幻觉加重,出现了幻听? 搞了半天,怎么成了虐恋情深了? 我一直当他是想利用我,或者想征服我,或者想以此羞辱三少,但全都猜错了。他居然在演虐恋。 导演啊,你怎么能不告诉我戏路就让我演女主角啊? 谁来告诉我,我该怎么演下去吧! 第四十五章:修养的日子 蒙天启自从跟我表白后,越来越痴缠。 每天恨不得什么事都不做,天天粘着我撒娇才好。 你们见过一只大豹子撒娇的样子吗?没有吧。 小豹子撒娇那叫可爱,大豹子撒娇那叫恶寒。 可我又拿他没有办法,只好一边寒毛倒竖,一边由着他用头蹭我。 在我修养的这段时间基本上就是二少和蒙天启轮班照顾我。 蒙天启有事的时候就是二少陪我,二少是人好温柔好温柔的男人,一双温柔的眼睛就像一汪温泉,望着就能感觉到暖气氤氲。特别是当他浅浅笑着的时候更加让人如沐春风。就算他有时候生气的看着我,我也会觉得就像是在下雪天泡温泉,他越生气,我反而越享受。时常搞到他啼笑皆非。 蒙天启在家的时候就会把二少赶出去,他自己留下来陪我说话,大部分都是说他今天干了什么事情,有时候我也会搭一两句,问他路上都遇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他总是答不上来。看来这是一个生活得好不细致的人,这样的人该错过多少生命中的美好啊。 就像绵忆之于他,绵忆是如此的美好,可他却看不见。有时候我就感叹,命运真的就像一条河流,当没有任何其它的因素存在的时候,他就一直顺着既定的路线一直流一直流,直到干涸或者流入海洋。而当有外因的时候,比如说河堤不小心被某样外物破坏了,于是他便突然改了流向,再不回头,沿着另一条完全不同的方向流去。而我就是那个意外,造成原本有可能是蒙天启和绵忆的爱河突然改了方向。 对此我深深的愧疚,二少知道我的想法。每当我觉得愧疚的时候,他就会用他的温泉眼柔柔的看着我,我很快就会从不良的情绪中走出,并被他吸入那双眼中,久久回不过神来。真是神奇的人啊。 老天爷是公平的,让人失去一些珍贵的又会给他另一些作为补偿。这就是所谓的上帝关上一扇门的时候总会给你留扇窗的意思吧。 二少长了这么一双天使的眼睛,却天生体弱,几乎是泡在药罐子里的。这几年稍微好了一点,但还是不能累着。一累就会长睡,他的师傅说他很可能就会这样长睡不醒。 他陪着我的时候我总是很自在,感觉他就像空气一样,我有时候想着某件事,想着想着就出了神。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都会被他吓一跳。我压根儿没想到有个大活人坐在跟前。他就是这样的存在,像个透明人一样,但又总是给人温暖。所以我说他像温泉,水一样透明,但是是暖的。而他的眼睛就是冒出温泉的泉眼。 当然他陪着我的时候也不是什么都不做的,经常会给我削个水果之类的,有时候会读些我选出来的杂记给我听。然后我们互相发表一些感想,往往我们的想法总是特别相似。这时候互相看着对方都可以从对方的眼中看到“知已”两个字。 我同二少就在我生病休养这段时间成了知已。我是他的红粉知已,他是我的蓝颜知已。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一个没有兄弟姐妹的人,突然找到一个人,这个人给自己兄弟妹姐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就像冷天饮下温热的牛奶,温暖而甜蜜。这种淡淡的甜不同于恋人那种如胶似漆的巧克力般的甜,这种甜就像不停的咀嚼一棵草根,嚼着嚼着就能嚼出甘甜来。 有人说天底下幸福的人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却觉得他说错了,不幸的人确实各有各的不幸,但幸福也是各有不同的。只有用心去细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的曲折绵延。 蒙天启其实有点妒忌我跟二少的,但他知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虽然我对于蒙天启的表白非常受不了,但不可否认,我和他的关系有所改善。他是一直很热情,而我对他不再那么排斥,当然并不代表我爱他。我这辈子怕是都不可能爱上他,毕竟有些伤害造成了是永远也补不回来的。他却是相信有志者事竞成的典型代表,总是变着法子的哄我开心。 我总是心心念念的想逃离。我们的相遇也许注定就是个错误,既然错了就要有勇气去改正。否则痛苦的不只是我一个,他一样会痛苦。他是那么骄傲的人,他的爱也是那么纯粹,他的爱人如果不是全心全意的去爱他,哪怕有一丝的同情或者牵强都是对他的亵渎。刚开始他可能可以忍受,时间一长是会崩溃的。而那个深爱着他的绵忆就更加会伤得痛彻心肺。所以我必须离开,我离开他们不一定就会相爱,但我不走他们就更加没有机会相爱。 第四十六章:逃离 冬天快过完的时候,我的身体也养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是瘦,但精神却是不错的。 在春节快要来临的时候,二少给我带来了王瑞风的消息。他已经潜入了它它耳,计划等春节的时候将我偷出去。 选择春节是有道理的,春节的时候总是很多宴会,就像我跟蒙天启就是大年初二在候爷府重遇的。那不如也选在这一天离开吧。 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二少,他也同意了,于是我们约定年初二晚上出逃。 而走之前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绵忆。她最近一直郁郁寡欢。我离开前应该要跟她说声再见的,她照顾我那么多,而我带给她的全是伤害。 我选了一块紫檀,开始雕像,雕我和绵忆的合影。我们手拉着手站在一起。我给她雕的衣服是她送给我穿的那套红裙,而自己身上穿的是第一次见她的时候穿的那套衣服,甚至连发型都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 我要离开她了,虽然会跟她说再见,但我知道我们这辈子怕是永远也不会再见了。那就给她留个礼物,这个时代没有照片,没有办法让她用相片记住我,那就送个小雕像吧。告诉她我永远都爱她,她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除夕晚上团聚的时候我见到她了,吃完饭,我拉她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告诉她我的决定。她一脸的不敢置信,我坚定的看着她,用眼神告诉她我是认真的,请不要阻止我。然后就将那个人偶送了给她。同她讲完再见就回房去睡在蒙府的最后一觉。 第二天晚上蒙天启果然去了候府参加晚宴。因为候爷想念绵忆,所以他也带着她去了。走之前跟我说抱歉,他会早点回来的。我微笑着说没关系,你玩得开心点,过年应该开开心心的。 其实我真是个残忍的人,但我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于其像凌迟一样的慢慢割他的心,不如一次切断来个痛快。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中间地带。 他走后不久王瑞风就潜进来带着我和二少离开了。 我们一路狂奔着出了城,在城外一个小院落落了脚。这个小院落里居然有个很大的地下室。原来这是王瑞风他们在这边设立的一个据点。我们迅速的躲进地下室。里面生活用品早就准备好了,足够我们在里面生活十天半个月的。王瑞风还真是想得周到,看来他为了这次的行动作了很长时间的准备。我又欠下他恩情了,上次的还没有还,这次又欠下。真是怎么也还不清了。 原本以为再次见到王瑞风,他会责怪我。结果他却轻轻的揽着我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我原本就不该将你一人丢在家里。你同其它女人是不同的,你就像风一样,根本不可能呆着不动,我应该带你在身边才是。”我听了他的话第一次对自己做下的决定有了一丝悔意。我自己自找苦吃倒没有关系,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但令到身边的人担心就是我的不对了。 我们在地下室住了十几天,外面不再有士兵找人,蒙天启应该是放弃了。 我们选了一个有好明亮月光的晚上出了地下室,赶了半个时辰的路,在一个山脚下取了马匹。策马又走了两个时辰,二少的身体不允许我们日夜兼程的赶路,所以我们找地方休息到天亮,再骑了一阵马到了另一个城池。而这个地方照样有王瑞风他们的窝点。我们又在这里住了几天。然后再前往下一个落脚点。 如此小心谨慎的走了三个多月,夏天来了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一座大山前。听二少说我们先去他师傅那里,因为那个地方很偏僻,常年都没有人,蒙天启就算眼线再多也找不到的。 等过了一两年,他淡忘了我,我们再出去。 我们三人弃了马,由二少做向导,沿着一条根本不叫路的路一直往山里走。越往里走林越密,到后来我甚至觉得是到了亚马逊丛林了。林里各种飞鸟走兽都有,有些低洼的地方甚至有雾萦绕不散。树上经常都可以看到食足的蛇懒洋洋的盘着睡觉。我们经过的时候它们甚至连头都懒得抬一下。有些小猴子甚至顽皮的拿果子扔我们。听到我叫痛,它们就咯吱咯吱的大笑。还一边笑一边拍肚皮,真是可爱的生灵! 真是神奇的地方啊,我立刻就喜欢上了这里,也很期待呆在山里的生活。甚至希望永远隐居在这里也不错。可惜我在山中只住了很短的时间就离开了。 王瑞风送我和二少上了山后,就离开了。他有公职在身,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这次潜入蒙那国救我已经花费了太长的时间。他必须立刻赶回去述职。走之前他跟我讲,他三个月后会再来找我们。到时候会带礼物给我。 我们站在高高的山上望着他离开。原本以为三个月后就会见,结果我们见面却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第四十七章:离山 二少和他师傅的药庐并不是建在山顶上的,而是建在半山腰。用二少的话说就是这样既方便上山采药,也方便下山采购生活用品和为人看诊。 我们从药庐所在的山脚下出发,爬了一个时辰的山才到达山腰的药庐所在地。 药庐建得很简单,就是五间木屋,而且其中两间放药材,一间放医用的工具,这间放工具的房间也充当实验室。剩下的两间就是他们师徒两个住了,然后再在旁边整个小棚棚作厨房。 由于二少的师傅也出去游历去了,正好我就住他的房间。我没见过这位师傅,但他屋里面的摆设就让我对他心生好感。这是个很整洁而且有条理的人,东西摆放都分门别类。屋里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只有简单的桌椅床铺,然后就全是医书。可见此人也是个医痴,不过也只有痴迷医学并有天赋从事此行的人才能超越前人,而二少的师傅就是这样了不起的医学杰出人士。 我在山上休息了两天,本打算第三天就下山,去来时的森林里转转。结果还没有下山就听到下面有打斗声传来。 这么隐密的地方怎么会有人打斗? 我和二少同时走出去查看,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几个身穿绛衣的人正和三少王瑞芝打得难分难解。 绛衣人,不用说是蒙天启的人,那他们是怎么来这里的呢? 事后问起三少才知道,他在营救我的计划中是负责盯紧蒙天启的。他跟着蒙天启到了候爷府后,躲在暗处留意他的动向。原以为他会很晚才出来,结果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进去只一会儿时间就急匆匆的往家赶。为了给王瑞风他们制造营救时间,他便对蒙天启发动攻击。于是追追打打的折腾了好长时间。直到他觉得我们应该已经安全离开,才撤退。可是蒙天启的飞鹰们却一直追着他不放。他怕暴露我们的落脚点,所以没有去跟我们汇合。难怪我们在那个小院子里住了那么多天,原来是在等他。他按照二少留给他的记号一路追踪,在中途的时候已经甩掉了那些跟踪的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到了这附近正准备上山的时候才发现居然还有人跟踪,于是打了起来,一路打到这边。 当时情况很不乐观,那些绛衣人虽然武功比不上三少,但人多。三少身上已经有两处受了伤。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败,而我只会轻功,二少连轻功都不会,完全是个手无缚衣之力的大夫。 这样的情况下只要三少一输,我们就得一起完蛋! 我焦急的回头望二少,才发现他已经转身进了药庐。片刻又出来了,出来后手上拿着一包什么东西。然后我就看着他往上风头一站,将那包东西往外一撒。于是“扑通”声不断。 那群人,包括三少都倒下了。 二少再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子,往三少鼻子下面一放,他就醒了过来。 原来二少这里居然备了迷药!实在是太腹黑了! 二少解释说他们并不担心有人来,因为很少有人在没有指引的情况下通过外面的森林。准备迷药是为了对付猛兽,有时候到了冬季野兽找不到食物会攻击人,而他师傅又是个宅心仁厚的人,不愿意伤害动物。只是备了迷药,将这些动物迷倒,然后扔得远远的,让他们自生自灭。如果他们不被其它动物吃掉,醒来后也不会再来药庐打主意。野兽的直觉都是很敏锐的,对于自己不理解的事物向来是持警惕态度。 给三少简单的包扎了一下,我们便带着一些必需品下山。 下了山后我便向他们辞行。道别后,我便一个人一边走一边想以后的生活。 自从我被蒙天启虐得只剩一口气又被二少捡回这条命后,我对生活又有了新的感悟。 我空前的热爱生活,但我更空前的害怕男人! 我想我这一生恐怕都没有办法跟一个男人结为夫妻一起生活了。 这是种心理障碍,或者称心理疾病。而这个时代也没有心理医生可以看。身体上的创伤可以很快痊愈,但心理上的疾病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的帮助想痊愈极其困难。 但我的生活不能因为男人而停止不前,我必须珍惜捡回来的这条命,好好的享受余生。 而且蒙天启追杀的只有我一人,跟二少和三少没有关系,他们帮助王瑞风把我救出就已经够让我感激了,再跟我一起出去飘泊躲难完全说不过去。只要他们不跟我一起,蒙天启也不可能主动去找他们麻烦,毕竟王家可不是好惹的。 我决定先找个地方安定下来,然后去将猪猪接过来跟我相依为命, 什么地方才安全呢?我原以为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蒙天启应该早就死心了。没有想到他是这么执拗的人,真是为难别人又为难自己。何苦来哉! 人说“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超隐隐于网”。我们已经隐于这么隐密的山里都被搜到,那么再找其它山也是无用。隐于野淘汰。 隐于市呢?蒙天启如此执着,他的飞鹰组织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潜入嘉麟国各个城镇。从王瑞风的组织可以潜入到它它耳城,并将我从蒙天启的王府救出,就可以知道这些间谍机构是多么的无孔不入。隐于市继续淘汰。 隐于朝呢?我一个女人既当不了官,又不可能去做皇帝的妃子(你想做,人家还不乐意呢),怎么隐?所以隐于朝也淘汰。 隐于网?也得有网不是。鱼网和蜘蛛网可是不包括在内的。 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我现在就是被贼惦记上了啊啊啊! 真是愁死我了! 一发愁吧,这脑袋瓜就飞速运转。这一飞速运转还真让我想到了一个点子。 “我找个不野也不市的地方呆着不就行了!” “有这样的地方吗?”一把低沉的男中音飘了过来。 “当然有!找个远离城镇,也远离山野的小乡村,扮成农家人生活。这样既不是隐于野,也不是隐于市。那些谍报机构不至于人手多到连小小普通乡村也安插人手进去吧?” 回答完后才反应过来,我在跟谁说话呢? 慌张的四处望,这一望才发现那两只摔锅居然还跟在后面?! 第四十八章:定居 “我们不是分道扬镳了吗?” “是啊,我们只是正好跟你同路而已。”二少笑微微的回答。怎么看怎么像只腹黑熊。有阴谋! 这一同路就同了两个多月。 直到我找到了一个临河的,叫做牛家村的地方准备定居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走。 我说:“我不能再跟你们同路了,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在这里定居。” 三少说:“这里风水好,村民淳朴又善良,确实是个居家的好地方。在这里定居肯定没错。二哥,我们是否也择这块风水宝地定居?” 真是有够了,哪里的风水能好过清平山? 算是整明白了,这俩人是打算跟定我了。 牛家村不靠山,但离山也不算太远,离最近的山大约一个时辰的路程。离城镇比较远,要进城得走两个多时辰的路,打个来回一天就过去了。所以进城的人极少,除非是过年过节赶集,平时一个月也就一两个人会进城拿手里的农作物换一些生活必须品,比如药品之类的。 村子靠着一条河,这是我最喜欢的。河两边都是良田,因为有水灌溉,这里的庄稼都长得不错。村民的生活过得也不错,小小的村庄居然还有个肉铺。可见这个村的人生活过得很不错。 离村子三百米的地方有一条官道通过。交通便利,官道边上还有个客栈,上面住人,下面是饭庄。做官道上来往客商的生意。有这个地方在,就算住在这个远离城镇的地方,信息也不至于会太闭锁。 而且这个地方也满足二少的喜好。他是大夫,难免需要去山里采些草药。这里离山也不算太远。 选定牛家村后,就向路边农人打听了村长家的位置,前往村长家打招呼。 他们表示既然大家都要住在牛家村,不如把房子建在一处,这样也省不少钱。我还能说什么?我本来就钱不多,有这么省钱的好事,怎么能不支持呢?再说不支持能行吗?我不是还跟他们道别了吗,他们不一样跟得那么紧。房子建一起,那就要经济统一管理才行,我们三人把身上值钱的全都拿了出来,凑起来共有五百多两银票。他们一致决定由我来管理这笔钱财。于是我荣升为三人小团伙的财政大臣。 村长是个很和蔼的中年人。见到我们三个的时候很是盯着我们瞧了一阵。这是正常的,我们男的俊女的俏,还是很养眼的。村长盯完人后,很热情的招呼我们喝水。并告诉我们他姓牛,叫牛大福。 我们坐下喝完水后就把想在牛家村落户的想法跟牛村长讲了。 “我们是三兄妹,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我们本是汉城人士,因二哥身体不好,我跟三哥带着二哥四处求医。病治好后,回乡时才得知家乡发生了瘟疫,亲人不是已死就是逃难离了家乡,我们也不敢再回去……”。 当初为了是不是装成兄妹,还很是争执了一番。 二少当然不发表意见,争执的是我跟三少。 他硬要跟我装夫妻!我坚决反对! 我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假的都不要! 在我的坚决反对下,最终决定以兄妹相称。要说我原本就比三少大一岁,要以兄妹相称,也该他叫我姐才是,可他死也不肯。最终只能我委曲求全叫他哥,气死我也! “走到你们牛家村,感觉你们村有良田又有河流,可以说是块风水宝地,很适合居住,便有心在此安家落户。我们想问问村长可有心收留我们?” 牛村长同情的看着我们仨,我们仨也一副很黯然的样子。 “我们村原本人口就单薄,你们愿意来此落户我当然欢喜。但村里没有多余的屋舍提供给你们住,你们需要自己重新盖房才行。” “我们身上还有些银两,盖房的事我们自己解决。但是我们新入户没有田地,不知村里可有人愿意卖几亩地给我们赖以为生?”既然要装农人,就要装得像。要装得像就只能真的做农人。否则做了农人却不种地,这样不用说很快就穿帮,周围的人也会觉得奇怪而不接纳我们。 村长想了想,点了点头,说村尾还有一大块空置土地,平时因为村里劳力不够,不曾耕种。就以每亩四两的便宜价格卖给了我们。这块地差不多有八九亩的样子,另外村长还按村民的份例分了我们四亩水田。有这些田地,我们仨好好种的话是可以够口粮的。 田的事情决定下来后,就是盖房的事了。我们向村长了解了一下盖五间房,再配备厨房,茅房,牲口房,柴房,还有谷仓,再加一个大院子,大概需要两百两银子。村里人大部分是住祖屋,就是有新盖房的也是盖几间土木结构的民房居住,而且盖的时候也是本村的村民帮忙,一般都不需要多少钱。我们因为急着要住,又搞这么一大片,所以花费的银两多一些。村长怕我们钱不够,还不好意思说的样子。后来得知我们带的钱够用,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于是我们仨先在路口的客栈住下,由村长带着村里的壮劳力帮我们拉盖屋的材料。料备齐后就找工匠来盖。因为钱是现付,所以大家都很卖力,只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把院子置备齐整了。 房子盖得很结实,典型的民居。实用型,不美观。我们是在这里做农民,当然不能要求住得很豪华,也没那个钱。有这样的房子住已经很满足了,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另一间隔成两个半间,一半做书房一半做药房。虽然还没有药,但二少强烈要求要半间药房,我们满足了他的要求。 院子很大,可以养很多鸡鸭。没错,我打算养多些家禽,既可以取蛋吃,又可以吃肉。而且家里会显得很热闹。 房子盖好后,我们再添置了一些家具和种田的农具。这些花费都很小,只用了二十两不到。 其次就是购置粮食和菜种。这些更便宜,因为是村里人自己种的,有余粮的都乐意拿出来卖给我们,我们只花了三十两银子就买了足够吃到来年秋天的粮食。村民还附送了很多菜种,让我直接在院子里开块空地种上,很快就有得吃了。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在我的要求下向村里生了小牛和小羊的人家买了一头小牛,两头小羊。鸡和鸭要到来年春天人家孵了小鸡小鸭才能买到。 养牛当然是为了耕地。养羊有很多用处,我想喝牛奶,但这边没有奶牛,只好喝羊奶,还要用羊奶洗脸做面膜之类的,还想剪羊毛以备冬天搓毛线织毛衣。所以养羊是非常有必要的。 安排好这一切只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们跟客栈的老板结算清房钱后就搬进了新居。 这个时候我们手上的钱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些钱不能再动用,得用来做点小生意谋生,否则坐吃山空的,说不定来年粮食还没熟我们就没钱了。到时候青黄不接的可不好办。 第四十九章:肉铺 前文提到村里有个肉铺,没错,是有个肉铺。 这个肉铺是由一个屠户开的,而这个屠户是个孤寡老人,现在年纪已经大了,再没有力气杀猪。所以有心将肉铺转让,但转让价不低,要二十两。村里的年轻人又要种地,没有愿意守着肉铺卖肉的,毕竟村里人十天半个月能吃一次肉就不错了,肉铺的肉大半是供应给客栈。客栈有客人来的时候就会来买肉,没有客人的时候肉铺就没有什么生意。 年轻人不愿意接手,年纪大的也一样杀不了猪,所以这个老屠夫只好自己勉强支撑。眼看就撑不住了,正好我们来了,而我为了能有肉吃,对这个肉铺是很垂涎的。 我跟他们两个说要把肉铺盘下来。他们俩都很害怕的样子看着我,然后口吃的问;“你、你想让谁、谁去杀猪,卖、卖肉?” “你们俩谁比较有力气?谁比较会用刀?” 二少毫不犹豫的伸出两只手指着三少。 三少一脸猪肝色,死盯着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不、要、杀、猪!” “杀猪怎么了?你想想猪是多么可爱的动物啊,又聪明又会享受生活。而且外表纯朴,体型可爱。要不是它们的天职就是做餐桌上的菜,谁忍心杀它们呀。还不得养在家里当宠物宝贝着。你能做个杀猪的要感到自豪才是!比起做杀人的杀手,杀猪卖肉是多么有前途的事业啊!”我不遗余力的劝说三少做屠夫。 “猪又脏又臭,哪里可爱了?” “那你还收起我送你的小猪?” “……”三少默,头顶一只乌鸦飞过。 “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啊”,我迅速的拿起钱拉着憋笑憋到内伤的二少冲出去盘那个肉铺。 那个肉铺连铺子带一系列杀猪用品在交足二十两后就都是我们的了。 杀猪是不是很有前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杀猪的话不但能有肉卖,也能有肉吃。所以为了我们的营养着想,我们必须得有个人去杀猪,而最适合的人选就是三少。 我们盘下肉铺后,兴高采烈的回家。 三少还是很沮丧的在院子里踱步。 “你别沮丧,我这也是为了我们三个能安全的躲避飞鹰的追杀。”我迅速将杀猪卖肉与飞鹰挂上钩。 “这跟躲飞鹰有什么关系?” “这关系可就大了,你看吧,你长得这么俊,别说这方圆百里的农村找不到你这样的,就是百里外的城镇也一样找不到你这么帅的小伙,对吧?” “如果别人说出去,那飞鹰的人一听就觉得不对,肯定会找上门来。但如果飞鹰再一打听,那个帅得掉渣的小伙居然是一杀猪卖肉的屠夫!那他们肯定会放弃,因为他们不可能想象力丰富到认为王家的少爷会去当个杀猪的屠夫。” 三少在我的一阵俊啊,帅啊的夸奖下,飘飘然起来。再加上我分析得也确实有理,于是万难之下终于接受了这个很有前途的新职业。 盘下肉铺后,要杀猪就得找到猪杀才行,我们跟着原肉铺老板牛屠户,把方圆百里内的村庄都转了一圈,把猪源摸了个清楚。 基本上一个月能杀一次猪就可以了。村里人最穷的一个月也会吃一次肉的,所以一个月杀一次。杀猪之前的一天需要去跟提供活猪的人家联系好,让他们当天把猪送到我们肉铺。说好后,还得到各个小村庄去通知一声,明天某某肉铺杀猪,有肉卖。想吃肉的明天上牛家村。这样这边猪一杀,那边村人们已经排好队买肉了。除了要吃肉的村民买肉,卖猪的人家还要留一条后腿给他们,我们自己再消化掉一部分。剩下的批发给客栈,如果还有剩的就用盐腌起来,留着自己慢慢吃。基本上对于盘下肉铺的决定我是越来越满意的。 所以说三少这个杀猪佬并不是天天有猪杀的,充其量也只是个兼职的。只有月尾的时候跟人家说定了的猪送过来后,他才动刀子。当天肉就会处理完。 因为三少比较腼腆,每次去外面村庄搜猪源,他都不愿意去,总要我死拉活拽的拉着一起去。而且都是站我后面,由我跟人家洽谈。整个过程他往往是一语不发。真是看着长大了,其实还是个别扭的小孩子。 离我们牛家村十里地左右有个叫杨家坝的小村子,这里村子虽小,却有一对杨姓夫妻是很专业的养猪户,家里养了一头母猪,母猪生的小猪一般卖上一半,自己养一半,他一家一年就要养五头猪,加母猪六头。算是养猪大户,你想我们一年也就杀十来头猪,他一家就养五头,虽然不只供应我们一家肉铺的肉,但也算是很大的供应商了。 我们必须跟他们搞好关系,于是我三天两头的拖着三少前往杨姓夫妻家拜望她们,同时看望她家猪的长势。长势喜人的,我就极力跟她约定哪个月送给我们杀。 有一次我们又去做回访,正好杨姓夫妻给那五头猪和一头母猪放风。六头猪一股脑的冲了出来,三少吓了一跳,差点就用轻功跑了,我忙拉住他。我们为了隐藏自己,早就说定不能在外人面前露出功夫的。所以眼看着那些猪就要过来了,又不能用轻功跑,把个俊俏的三少吓得拉着我的衣服尖叫! 那杨姓夫妇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们,这恐怕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杀猪的怕猪怕成这样吧。 自那以后三少又好长时间不愿意去找猪源和对供猪人家进行回访了。 我使尽十八般手段,甜言蜜语的灌了几大缸,他终于又不情不愿的跟着我去了,其实他每次都不说话,跟个陪衬似的,还不如我自己去。但我说要自己去吧,他又不让,他不去我也不能去,死拉着不放,说外面危险。 没有办法,明明起不了什么作用,还是要带着他到处做回访。 第五十章:加餐 家安下后,我除了陪三少出去找猪源和做回访以外的时间都在整理院子。 圈院子的时候圈得比较大,甚至还圈进了一棵梨树和两棵桃树。牛大福村长说那三棵果树是他的侄子牛小宝前年从山那边移过来的。既然我喜欢,就圈到院子里去算了,他作主把三棵果树送给我们,算是欢迎我们落户牛家村的礼物。我欣然接受了。按时间算,明年就该结果了。 院子东边我打算种些白菜萝卜,西边则种些瓜果类。但我们安完家已经秋天了,已经过了种瓜豆的季节,种白菜萝卜刚好,还可以种下紫菜苔和窝笋。于是我们三人投票决定由最有力气的三少翻地。我撒种子,二少浇水。用了两天的时间总算种下了一陇白菜,一陇萝卜,还有半陇紫菜苔,半陇窝笋。 种子扔下去后,接下来每天的浇水施肥任务经投票决定由二少负责。 我们三人组成的奇怪家庭是实行民主制的。无论什么事情都会由三个人投票决定。一般累活都是投给三少,而不太累但比较要持之以衡的活就投给二少,而像煮饭洗衣之类的,他们自然都会投给我。 我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三少一般都会陪同。 前两天已经确定了这个月的用猪,不用出去找猪源了,而回访的时间还没有到。我跟三少就闲了下来。早上起床后打扫完屋舍和院子,就喊三少牵上那头还有点小的牛‘旺财’(这个名字一般是狗用的,但我们希望明年这头牛能下地干活,给我们创造财富。所以一致投票决定取名叫旺财)一起去河边。我洗衣服的时候,他可以放牛。 我洗完衣服后,发现不见了三少,往上游找了一圈,发现他把旺财放在河滩上让它自己吃草,他自己则在河里面摸着什么。 “你在摸什么?” 他不答我,继续摸。 我走过去想看看他是不是在寻宝。 走近了才发现他所在的河岸边用草绳窜着几只螃蟹! 这小子还记得我喜欢吃螃蟹呀,算你有心!我心情不错,突然看到河里有一条大鱼窜了过来。我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就扔了过去。叉中了。我那时为了发泄而不断的叉鱼,现在都条件反射了,见到鱼就叉。 叉都叉了,拿回去加餐吧。 我下水捞起那条还在叉上挣扎的鱼。举到眼前呆呆的看了一阵,心里百感交集。等我不是滋味的回过神来,才发现三少已经上了岸正站在我面前。 “我摸了你喜欢吃的螃蟹,你把鱼送给我吧。” 我木木的将叉着鱼的树枝递给他。他非常虔诚的接过,好像是接情人送的玫瑰一样。 三少左手拎着我的洗衣桶,右手举着那个已经死在叉上的鱼走在前面。我左手牵着旺财,右手拎着一串河蟹。 二少见我们回来了,一个人手里举着鱼,一个手里拎着蟹。很高兴的说:“看来今天要加餐了。小丫,快,我给你烧火。” “今天我下厨。”三少认真的说。 我跟二少都惊了一下。因为三少是家里现在唯一有职业挣钱养家的人,所以平时从来不让他下厨的,虽然重活累活我们总让他干,但家里的家务从来不让他插手,而且他看起来也不像个会干家务的人。二少是从小就跟着师傅独立生活,做家务没有什么问题,我当然也会做。所以家里的家务都是我们俩分工合作的。煮饭是我煮,他帮我烧火。 今天才知道三少居然也会下厨,而且厨艺很不错!真是天要下红雨了。我跟这小子认识这么多年,从未见他下过厨的,他是什么时候学的?难道是独自在外历练的时候?他不是去江湖历练去了吗?怎么学了手好厨艺?难不成他是去大酒楼历练去了?我们摆着满脸的问号看着桌子上的三菜一汤。一个清蒸河蟹,一个红烧鱼,还有一个炒青菜,再加一个蘑菇汤。虽然是很简单的做法,但一看就知道不是生手做出来的,不管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是相当让人垂涎的。 二少口水直流的举起筷子准备夹鱼。一双筷子挡住了他。 “这条鱼是我一个人的。”三少面无表情的说。 二少愣了一下,不明所以,但看他认真的表情。只好放弃抢鱼的打算。改夹螃蟹,那双筷子又挡了过去。 “螃蟹是我送给小丫的。” 二少的脸绿得跟那盘青菜一样。看看三少又看看我,最后发现三少一点也不像开玩笑,而我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他只好去夹那盘青菜。这青菜还是邻居送的呢。 我自从听三少说鱼是他一个人的,心里就有一丝酸酸的味道丝丝绕绕的缠,缠着绕着又绕出一丝丝的甜,感觉像吃下一个热乎乎的苹果派。 我拿起一个螃蟹放进满脸幽怨的二少碗里。对他笑笑,“吃吧。” 他这才开心起来。 三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对付那条鱼。转眼就风卷残云的吃得只剩一个骨架了。二少看得眼睛冒绿光。可也没有办法,人家那一脸认真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指望他养家呢,他现在可是一家之主,不能得罪啊。 这顿饭吃得三个人三种滋味。我是没吃出螃蟹的味道,满嘴是苹果派味。三少不用说是满嘴鱼味,二少则多半是青菜味。 饭后我没有心情洗碗,只想早早的去河里泡着清醒清醒,三少当然还是跟着我。碗只好又是二少洗了。他又是一脸幽怨。我看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彻彻底底的怨夫的。 第五十一章:驴美人 王屹风已经翘着嘴巴当怨夫好几天了,为了补偿他,我决定给他买一头驴。 王屹风身体不太好,但他对医学的痴迷让他只要一有时间就想去山里面找草药。而我们的居住地离最近的山也有一个时辰的路,等他走到了,再上山下山的折腾就很辛苦了。 一匹好一点的马起码要上百两银子,而一头好驴顶多也只要二十两。所以我决定买头驴给他代步。而且以后我们自己种出粮食也可以用驴来拉磨。 决定下来以后,我就瞒着他们俩,偷偷的联系了客栈里作驴马生意的商贩。他给我推荐了一头。 这头驴是头雌驴,生得很美。骨肉匀称,毛皮有光泽,而且眼睛带着水光,看起来很温柔,睫毛很长(当然大部分驴马的睫毛都长)。我一眼就看中了,对方要了驴子的最高价,我跟他砍了半天价,才砍下来二两,最后以十八两的价买下了这头驴。我给她取名为驴美人(跟虞美人有点像)。 当我把驴美人牵到王屹风的面前,告诉他这是买给他代步用的。他嘴再也不翘了,快咧到耳朵根了。 第二天他早早的起来,给新长出的小菜苗浇完水后,就决定骑着驴美人去山里采药了。我正准备出去洗衣服,三少牵着牛在门口等我,我拎着桶向三少走过去。经过王屹风和驴美人的时候,他嘴巴又翘起来了。 “你昨儿到刚才都很高兴啊,怎么又翘嘴了?” “瑞芝每次出去找猪的时候,你都陪着他。我出去找药你从来不陪。” 一滴汗从我头上滚下。乌鸦在飞,嘠、嘠、嘠…… “我怕飞鹰啊,不敢进山。”我辩解。 “那你可以送下我吧。” “好吧!” 我把衣桶交给目瞪口呆的三少,然后牵着驴美人送王屹风去采药。 出了村后我让王屹风上驴,他很开心的就上去了。 于是我徒步牵着驴,他坐在驴上快乐的哼着歌,就这样送了他好几里路。然后道别,然后回家。 这一送一回花掉我半个时辰,等我回到家的时候三少还牵着牛拿着桶站在门口发呆。 我从他手里拿桶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然后眼神复杂的看着我。 太阳都出来了,呆会儿洗衣服一定晒,得赶紧。 我在前面走得飞快,他默默的牵着那头饿坏了的牛旺财跟在后面。 沿途遇到几个下地的村民跟我们打招呼,我都很热情的跟他们聊聊,顺便告诉他们两天后我们肉铺要杀猪。 我以最快的速度洗完衣服,沿着河找到王瑞芝,他还是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 “回魂回魂,我衣服洗完了,先回去,今天牛饿了,你多放一会儿吧。” 他不理我。 我拎着桶往回走,走了几步桶就被他抢走,才发现他已经牵着牛旺财跟上了,刚刚跟他说的话他肯定是没有听进去。看样子今天牛旺财要饿肚子。 回家晾好衣服后,我决定给肉铺做个牌子。开铺子就要有开铺子的样子对不对。哪怕是个小小的肉铺。招牌是很重要的。 木板是前几天问隔壁的牛大叔讨的。只需要再打磨一下,雕个名字上去,然后拿墨沿着字迹染一下就行了。 我一边吹口哨一边加工招牌。招牌的名字早就想好了,就叫“有口福肉铺”。意思很明显,就是来我们肉铺买肉的人都是有口福的人。既奉承了买肉的,也让没有买肉的人想去买。和当初取“天下无敌”道馆所采取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看准人类的心理取名。 我好不容易把招牌做好,招呼一边蹲着的三少,“瑞芝,你来染墨吧,你毛笔用的好。”我需要他做事的时候都是喊瑞芝的。 “我不是你哥吗?”王瑞芝还蹲着不动。 这家伙,存心找茬。 我咬着牙说:“我明明比你大,你哪是我哥了?” “你想全村人都知道吗?以后喊我哥。” 气死我也! 喊就喊,我还怕了你不成! 我走到他跟前“哥……(拖长音)” 他打了个寒战。很明显的头发有竖起来的趋势。慌慌张张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然后脸红了,没应声。 眼神左右的晃。 “你不是要我描字吗?笔、笔呢?” 我把招牌和笔递给他。然后站一边死盯着他。 小样!跟我耍大牌,还“哥”呢,我“哥”得你胃抽筋! 他好不容易描好了招牌,我将招牌放屋檐下晾干墨迹。 “哥哥……,我好想猪猪,你看哪天找个时间偷偷去一趟威城,帮我把猪猪带来好不好?” 他反应了半天才知道我说的猪猪是那个我在威城收养的小姑娘。 “不行!飞鹰还盯着呢,到时候跟着我又找过来怎么办!” 一提飞鹰我就焉了。 “你不用担心她,上次去那边看她过得不错。大哥正式收她做了义女,会照顾好她的。” 这事上次王瑞风怎么没告诉我?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就放心了。王瑞风是个很有家庭责任感的人,看他对五宝们那样好就知道了。他既然收了猪猪做义女,那猪猪一定不会过得差。 “那我们定居在这里也有几个月了,你有没有写封信跟王瑞风报个平安啊?” “不写!”眼望向别处。 “咋啦?” “飞鹰劫了信咋办?” 又是飞鹰! 这个该死的蒙天启,该死的飞鹰! 看来短期内想和猪猪相依为命是做不到了。 第五十二章:制冬衣 当天采药回来的王屹风发现我叫三少“哥”后,强烈要求我也要叫他“哥”。 于是我正式称呼王屹风为二哥,王瑞芝为三哥。 这里王瑞芝又别扭上了,说他比我小,还是叫瑞芝好。 要叫“哥”也是他,不要也是他。磨牙中! 王屹风听他这样说,也不要求了,于是称呼还是按原来的办,在家就称呼名字,或者二少三少的乱叫,在外人面前还是叫二哥和三哥。 秋天很快就要过完,我们出来时没有准备过冬的衣物。我作为家里的财政大臣得考虑一下给三人添置过冬的衣物。 王瑞芝武功很高,有内力,不怕冷。以前在紫竹园过冬的时候他都只着两件单衣。所以我不打算为他准备,省一点是一点。 王屹风则是个身体不好的,那得早点给他准备冬衣了。 我家买的两头小羊还是太小,没有办法剪羊毛。我便去村里花了几串铜钱收了几斤羊毛。村里人还没有人知道羊毛有用的,从来不剪羊毛,听说我要买羊毛都很奇怪。但是有钱赚谁不乐意?于是都纷纷的把家里的羊身上的毛都剪下来给我,换得几个铜板就兴高采烈的。真是纯朴的村民啊,要说这羊毛在我那个时候可是个贵玩意儿。古代就是好啊,可以买到这么便宜的羊毛。 买回羊毛后我就开始搓毛线,家务就都交给王屹风了,他问我在干什么?我告诉他是在搓毛线,给他织冬衣。他很开心的接下了我除了洗衣服外的所有家务。 三少闲的时候我也让他打下手。但他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花了五天的时间把几斤羊毛搓成了毛线,找了根竹子削出一把签子,开始织毛衣。 二少和三少每天有空就眼巴巴的看我织,觉得很神奇。 当毛衣渐渐成型的时候,三少没有什么表示,王屹风是一天比一天的兴奋了,像个波斯猫似的,围着我和毛衣转呀转的。 一个月后毛衣终于织成功了,我让王屹风试穿了一下,我是按他的身材织的贴身的,这种毛衣这边没有人会织,也没有穿的,穿外面会让人奇怪,所以只能织贴身的穿在里面。我告诉他该怎么穿,然后就把衣服给他,让他进去试穿了。他试穿完,兴奋得满脸通红,一个劲的说好。 我让他先脱下来,我还要拿去洗洗晒干,等天冷了再拿出来穿,现在还用不上,穿了会热。 他不情愿的答应了。 “我的呢?” 三少冷不丁的来了一句。 “你不是不怕冷吗?我没打算给你准备冬衣。” “谁说我不怕冷?”他扯着嗓门喊。 “你在紫竹园的时候冬天都只穿单衣。” 他噎了一下。“那我们现在在这里,人家冬天看我只穿单衣多奇怪呀!” 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到。看来还是要给他准备冬衣了,不过没事,家里的羊毛再织两件都够用。我给他织一件,然后自己织一件吧。 于是在冬天到来之前我的主要工作就是搓毛线,织毛衣了。 织王屹风那件时是因为好长时间没有织过,所以花的时候比较长,到后面就容易多了,只花了一个月时间已经把两件都织好了,王瑞芝再不哼哼了。 光准备毛衣还是不够的,冬天下雪还是要有棉衣才行。 于是我又用几斤肉跟村民换了一些棉花和棉布。但我不会裁制衣服。只好跟隔壁的牛大婶请教。 牛大婶很热情的教我,这个时代的衣服都比较简单,式样都差不多,我只学了一个星期就会裁了,只是用不惯那细细的针,缝起来很有难度,总是把手扎得出血。 王瑞芝总是心疼的说:“不要做了,我上镇里买几件就完了。” “能省点就省点吧,反正也没有什么事做,离下雪还有段时间呢。” 于是我继续为我们三个人制作冬衣。 在牛大婶和她女儿牛兰兰的帮助下我终于在冬天到来的时候把冬衣都准备齐全了。剩下的只有鞋了,做鞋我是不可能会的,那可不是简单的活,那是很有技术含量,很要经验值的活儿。所以我把这活儿又以一些猪内脏为交换条件,托给了村里一个大婶。她答应过年之前一定给我们三个人一人做两双新鞋。真是又勤劳又有智慧的女性啊! 王屹风采了几个月的药后,他的那半间小药房里已经有很多存货了。于是我便对外宣称王屹风是个了不起的大夫,村里如果有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就可以来我家看看,看不好不收钱,看好了,也不收钱,大家给点蔬菜我们作谢仪就行了。我们自己种的菜也长起来了,但毕竟只有这几样,而且种的白菜也要作一些咸菜或晒一些菜干留着过冬。其它的菜长大了就吃,还是不够我们过冬的。所以把王屹风推出去换菜。我是想着等王屹风的招牌打响了,我们也不缺菜吃的时候再拿去卖钱。 开始大家还抱着怀疑态度,但毕竟我们不收钱,渐渐的来看诊的人也就多起来。很快大家就肯定了二少的医术。他的名声在十里八乡都传开了。于是我们这个奇怪的家庭又多了一个挣钱养家的。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 第五十三章:准备年货 第一场雪已经下过了,眼看离春节只有二十天不到。 进入冬季后我们“有口福肉铺”的生意真是好得不得了,几乎隔天就要杀一头错,卖猪的多,买肉的也多。刚开始盘下肉铺的时候还以为只是一个月杀一次,一年杀个十来头,现在看来光冬季就要杀几十头了,真是出乎意料之外呀。 入冬后各家各户手里有多少钱都有数,多出来的余钱就会拿出来买些肉制作腊肉和灌制腊肠。 我和三少忙得团团转,三少已经最开始的不接受做个杀猪卖肉的到现在欣然接受,并且很积极的工作。他的这个转变让我很开心,人要懂得灵活变通,并且能随遇而安才是生活的最高境界。他小小年纪能做到这一点,确实很令人佩服。 每天晚上我们会把猪杀好,肉分好,天一亮就开门做生意。往往门口早就有人排队等候了。 我们“有口福肉铺”可不是一般的乡村肉铺,我们不但清洁卫生,而且服务周到,三少手艺又好(废话,人家练刀剑多少年了,杀个猪不是小意思),服务又好,总是替有需要的客户把肉和骨分开,有需要剥皮的,也会剥下来。如果没有钱又想买点肉的,我小范围的也允许赊账,条件是两个月内还清,还附带送点土特产给我们。村民们也是很好说话的,因为过年的时候各家在外打工的儿女都会回来过年,到时候自然就有钱还了,土特产还不是自家的事,不值钱。但不能等儿女回来了才准备年货。所以提前来我们这边赊肉的也不少,我们一样热情的接待。而其它村庄的肉铺却是从不赊欠的,所以我们“有口福肉铺”是出了名的金字招牌。 这边我和三少忙着杀猪卖肉,那边王屹风同志也是到处跑着给人看诊,有时候还在顺带做一下兽医,给牛啊马啊之类的看看小毛病。 由于肉铺太忙,我们没有太多时间呆在家里,所以我们家还没有腌制腊肉和灌腊肠,这可把我愁坏了。不只是愁没有时间备年货,更愁没有肉。 大家不要奇怪,我们自己开肉铺的会没有肉?是真的没有,你打开门做生意,外面有人排队买,你不卖光,反而自己留私,外面排队的人会有意见。所以我们杀了那么多猪,却一直没有留到给自己灌腊肠的肉。 而我又是个极喜欢吃腊肠的人,如果不灌上一堆,等来年看人家吃,我会馋得涕泪横流的。 有一天下午我们收工回到家后,我就开始叹气“没有腊肠吃的人都是可怜人!” 然后幽怨的看一眼三少,再来一句“没有腊肠吃的人都是可怜人!” 在我连续叹了三次后,王瑞芝受不了了,冲了出去。 当晚他带回来一头野山猪! 已经杀死了,静悄悄扛回来的。 我是大喜过望! 当时我们三人放下手头一切的工作,紧紧关上院门,把这头野山猪料理干净,骨头当晚就放罐子里熬上了。 肉都分出来准备第二天腌制腊月和灌腊肠。内脏和其它我们用不着的部分依然拿到肉铺去出售。 当晚三少是忙了个通宵。先把自己家的山猪处理好,然后又要杀第二天准备出售的猪。 第二天我没有去肉铺帮三少的忙,而是把二少留在家里和我一起腌肉和灌腊肠。从早上忙到傍晚才终于把一头猪的肉给解决掉了。 看着挂得满院都是的腊肠和腊肉,我内心的满足是不能用言语形容的。虽然已经累得要死,但还是乐得直傻笑。 三少回来后就看到我搬个小板登坐在院子里对着肉傻笑。他实在受不了,让我赶紧煮饭,吃了大家休息。 于是我把拿出一些面粉,揉了面,擀成薄片,然后切得细细的,用熬了一天一夜的猪骨汤下了。再加了一些白菜和肉片。撒一把葱花,放点香油。香味把人馋得直流口水,那两只蟀哥以最快的速度抢面吃。 我这边才下出一碗,那边已经吃完抱着碗等着了。这两只真是越来越能吃了。不过也是辛苦的,能吃也正常。 我静悄悄的把腊制品作好后,又开始天天到肉铺帮忙了。因为我们也想过个开心年,所以提前就跟村民打好招呼了,到了腊月二十五我们就关铺门,回家过年了。要到过完大年初十才开铺。之所以大年初十就开铺,是因为元宵的时候也是个需肉量很大的节日。我们打算年前就收两头猪在家里养着,到元宵的时候杀了也可以赚一笔的。 其它几家肉铺过了年正月基本上是没有生意的。因为没有人正月卖猪,所以他们想做生意除非像我们一样自己家里养猪杀。当然也有一两家是留着自己的猪不杀,到元宵前杀的。不然元宵节的时候岂不是买不到肉了?但这样会做生意的肉铺还是比较少。 家里盖院子的时候本来就准备有牲口棚的,家里的牛旺材驴美人,还有那两头叫大毛和小毛的羊都住在里面。因为都是比较干爽的动物,棚里倒也很干净。只要隔几天打扫一下就行了。现在又多了两头猪出来,就不太好办了,猪比较脏,得另外给他隔出空间来。不过我们了就养半个多月,所以为了不让驴美人它们难过,便决定不占用他们的房间,另外在院子里找了块空地起了个小草棚给这两头猪住。 腊月二十五这天我们把最后一块肉卖出去之后,三个人一起把肉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然后关铺门。收工回家。 家里的肉制品是都晾制好了。 我们关肉铺那天又留了几块自己过年吃的肉和几斤骨头用来熬汤。 我们本来打算自己打豆腐的,但一是技术不是很过关,二是我们自己也没有豆子,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以一个猪肚和隔壁的牛大叔换豆腐,牛大叔很是高兴,说我家过年用的豆腐豆干和炸豆腐都由他家包了。我们也很高兴。 村里帮我们做鞋的大婶已经把做好的鞋都拿过来了,既美观又舒服,真是好手艺,不知道我有没有可能学得会呢?我拿着鞋子看来看去。回头看到三少在对着我笑,“你别学这个了,鞋底很难做,会伤到手。”我没好意思再看。把他的鞋给他,然后再去药房把王屹风的鞋也给了他。 第五十四章:过年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过了好几个年了,但今年过年才真的像过年。 因为今年我是作为主人在自己的家过年,虽然这个家的家庭成员有些奇怪,但毕竟还是一个家。 所以今年过年我的心情是非常激动的。 大年三十那天该准备的菜都准备好了,声明一下,菜都是三少做的。我只帮忙打下手,二少还是老本行:烧火。 我们一大早就生了炭炉子熬汤作为晚上打边炉作汤底。自从我告诉他们怎么打边炉后,他们就喜欢上了这种吃法。我放了一只鸡,五块肉骨头,还有块火腿(问客栈的老板买的)一块熬。 而今晚我们过年也是准备打边炉的,当然还有其它的菜,但不是主打,都是三少做的,他做得比较少,也比较精致。 我还洗了一盆白菜,切了盘萝卜(都是自己家种的),还有豆腐和蘑菇(晒了存起来的,泡一下就可以用)。然后还有牛肉和猪肉丸,还是很丰富的。虽然比起王家过年那种大摆宴席是不能比,但我们才三个人,也犯不着吃什么宴席。有这么多东西打边炉,再加上还有三少炒的几个小菜。够我们饱餐一顿了。 到天快黑的时候,外面已经有鞭炮声了,各家各户都关门闭户吃团圆饭了,我让三少洗干净手,拿出红纸和毛笔,让他写幅春联。 写对联对他来说是小儿科啦。拿起笔一挥而就。 不过对联的词是我想的,我不建议他写那种高深的,免得难倒了那些过来拜年的人。挂院子门上的对联横批是:洞天福地;上联:今年来此做神仙;下联:明年更比今年好。可谓狗屁不通。不过二少和三少都说好,后来来家拜年的村民也都夸我们有文化。那基本上就是我文化水平很高了。 写完对联后还写了些小福批,比如“六畜兴旺”贴驴美人他们棚子门上面,“五谷丰登”则贴那放着买来的粮食的谷仓上。还在那两头猪的临时猪棚上贴了个“此处有宝”,这也是我想出来的。猪是宝啊,全身都是宝。所以这也没有错。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小贼会真的在这个棚里挖宝呢?如果真有,那就对不起这个小贼了,他注定要空手而回了。 贴完春联和小福批后,我们也关起门吃团圆饭了。 我对二少和三少是有些愧疚的,他们为了陪我,都没有回家去跟父母团圆。二少还好说,他从去山上后就没有回家吃过团圆饭。而三少除了在外历练那一年没有回家过年,其它时候都是在家过年团圆。今年我也问他要不要回家过,他摇摇头拒绝了。我心里是希望他留下,虽然觉得这样对不起他和他的父母,但我安慰自己说这是他自己的决定。然后就心安理得的一起过年吃团圆饭了。 吃饭前我们互相祝福了一下,我祝二少明年能够抱回个美娇娘。因为二少已经到了娶妻年纪。祝三少一年更比一年帅。而他们俩都祝来年更美丽。我很高兴他们说到我心坎上了。所以多喝了几杯。 于是这一晚怎么上的床又拎不清了,只记得有个人一直抱着我,我在梦里想起那一阵痛苦的日子,然后就在这个温暖的怀里一直哭一直哭。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对昨晚的事基本上不记得了,虽然有一点点印象,但很模糊,但不再想了。只是眼睛是肿的。 早上起来的时候,首先是我们三个相互拜年,拜来拜去的,搞得团团转。然后就打开门,把门口收拾干净,摆上一桌前几天准备好的小零食,等村民过来拜年,然后家里的两个男人再跟着他们一起走家串户的拜年。我则留在家里招呼来串门要糖吃的小朋友。 春节期间除了吃就是玩,玩主要是放鞭炮和打牌。村里有几个从镇里打工回来的小伙子拉着大家一起赌钱。二少和三少都去玩去了。我在家陪着隔壁的牛兰兰闲话八卦。 牛兰兰问我三哥多大了?我说十四。 她奇怪的看着我“那你多大?” “十三。”吐血啊,我明明比他大,搞到现在越活越回去了。 牛兰兰觉得我真会长,十三就长得这么高大美丽了。 然后她又问了些三少的事,看样子她是看上三少了。不过她希望不大,她还没有春香一半美,三少要女人也会先要春香的。不过这个时代的男人是可以多娶妾的,就像王瑞风不就是家里养一堆吗,牛兰兰如果自愿做妾侍,只要三少愿意接纳她,那也是可以的。 看样子我得找个时间问问三少的意思,他也到了要女人的年纪了,我就是个摆设,已经不能称之为女人了,只能看不能用。春香不在身边,这附近也没有妓院,他要解决生理问题得向外发展才行。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就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三少像看白痴一样看着我。然后埋头吃他的饭。吃完饭后他抬头问了我一句:“二哥比我大,你怎么不关心关心他这个问题?” 是哦,我怎么没有问过二少呢?他更需要女人吧! “这不是牛兰兰看上你了吗,要是有女人问我二少的事,我也会问他的。”我只能这样回答。 他横了我一眼,“以后不要再提这种无聊的事情了。”说完拉着二少接着出去赌钱了。 小样!开个肉铺赚了俩小钱就抖起来了。要不是我当初英明的决定,你能当老板吗?(又开始无限夸大自己的重要性了,也不想想如果不是你,人家可还是世家大少,会稀罕当个杀猪的?) 第五十五章:春耕 过了年,然后又是元宵。元宵过后就该整地了。 牛旺财已经长得很像成年牛了,看样子下地是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三个都没有学过怎么用牛耕地。所以这个任务再次投票后又归三少了。 三少牵着牛找到那个去年还在镇里打工的牛小宝(村长的侄子),他们俩是过年赌钱的时候认识的,然后就开始臭味相投起来。我看牛小宝是每天不来我家串串门就没法吃下饭。有时候甚至吃着饭的时候也端个碗过来我家院子里蹲着吃,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也看上三少了?真是男女通吃啊!(思想太邪恶鸟) 牛小宝是个干农活的高手,所以他就开始手把手的教三少犁地。三少也是个聪明人,当家里的地和田,还有牛小宝家的地都被他试验完了后,他也学会了用牛犁地了,而且还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为此牛小宝夸了他好多天,更加崇拜他了。 到了谷种的时候,就该下种子了,这个时候种地比较简单,把种子播进去就行了,然后就是灌溉和施肥,等着他长就行了,中间最了不起就是除次草。 耕地的事由三少包了,播种就轮到二少了。说实在的,种田是很辛苦的。我很担心二少会累到,所以他出去播种后,我就准备了一些茶水,要说这乡村也买不到好茶,苦得很,放点糖吧。搞好后,拎了壶和杯准备送过去给他喝。 三少见我拿着茶出去,问我:“去哪儿?” “去看看二少,他身体不好,可别累到了。送点茶给他喝。” “我干活的时候,咋没见你送茶给我喝?” “你不是跟牛小宝一起吗?那个……”好像是我理亏哦。 我低下头装看不到他,想偷偷的从他身边溜过去。 溜了半天,前面还是可以看到一双脚。这脚挺大,这腿也很修长。不过总站在面前也不太好吧? 我不得不抬起头面对眼前脸色不善的人。 “嘿嘿,嘿嘿,那个,我错了,我下次一定给你送更好喝的,蜂蜜水怎么样?或者你有什么特别想喝的?我都送给你喝。” 他面色稍霁“我跟你一起去吧。” 然后我们一起去给二少送茶水。 把二少从田里叫起后,我们坐在树荫下喝着茶,随便吹了会儿牛。他还要干活,我们也要去给养猪户做回访。所以分别忙去了。 “瑞芝,你说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粮食和猪肉的价格涨那么多。我怕以后村民们吃不起猪肉了。” “嗯。” “不如我们也养几头猪吧,以便宜点的价格供应给村民,这样大家都有肉吃了。” “元宵节前为了杀家里那两头猪,你都难过得不让杀。要是真自己养大的,那你更不舍得杀了。到时候家里养出一群猪精来。” “……” 想成为养猪专业户的想法破灭了。 沿着河继续往前走,河两岸的水田里还有很多没有整出来播种的,我们播得算早的了。那些没有整出来的田里还种着苜蓿,紫色的苜蓿花美得不像凡间之物。风轻轻吹过,一整片的紫色小花仿佛散发着神秘的紫色雾气一般,看得人目炫神迷。这种植物没有其它的用处,只用作绿肥,在春季长成然后开花,再被犁进田里烂成肥料。是生命极短暂的植物,可是它的花每次都能带给我极幸福极满足的感觉。生命的存在如果拿出参照物来比照的话,都是短暂的。拿人的寿命来比对苜蓿花,自然苜蓿花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拿其它寿命比较长的生命来比对人的生命的话,人的生命也是短暂的。所以说所有的生命都是短暂的,而活着的时候能让经过、看过、感受过的人感觉到幸福,这个生命也算是不白来人世一趟了。 “瑞芝,我是不是一个不能带给人幸福的人?” “不是,正好相反。” “你觉得跟我一起幸福吗?我让你杀猪哦。” “幸福。” “我怕耽误了你,屹风年纪大些,他知道我的情况还继续留在我身边,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而你则不同,你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你这样陪着我在这个小乡村干农活,杀猪卖肉的。你不会觉得是在浪费生命和青春吗?” “不会。” “你会后悔的。” “我的决定没有像二哥那样经过深思熟虑,但我是跟着我的心走的。父亲说过,人一生是否能过得不悔,最主要的就是要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就立刻去做,不要为难自己。我们王家的子孙都是遵守这个准则在生活的。所以我的决定并不是浪费生命而是尊重生命。” “你喜欢我是吗?” “是。” “可我的情况你知道,我已经不能算是个女人了。” “我知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有泪悄悄的在眼睛里转,想流下,拼命忍住。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我也不知道,也许从第一次见到开始就喜欢了吧。具体时间不太清楚,那时候还小,不懂。”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对我有敌对情绪?我以前有得罪过你吗?” “没有,我只是不想做丫环。”我没有说实话,我不想告诉他我是不想和他有肉体关系。因为我现在经常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是做他的性启蒙者还是让蒙天启强奸,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可见人生就是这样奇怪,当你觉得现在的生活真是太糟了,太不幸的时候,过一阵你再看会发现还有更不幸的事等着你。那么回想起前面的不幸就会变成幸福了。所以永远不要觉得自己不幸,用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不愉快也许一切都会变成另一个样子。也许是前世太过幸福没有经历过灾难,不明白这一点,可惜我活了两世至今才悟出这个道理。 第五十六章:那一树桃花啊 春天真的来了,在紫竹园的时候也能很明显的感觉春的到来,在乡村更容易感觉得到。 院子里的那两棵桃花的花开得艳丽非凡,看颜色就知道是野桃花,花很红很红,看来以后结出来的桃子不够甜。可是有这一树的花装点整个春天已经完成她的使命了。 第一枝桃花开的时候,三少悄悄摘下来放在我的床头。我起床看到的桃花的时候激动莫明。 桃花开的时候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搬个板凳坐在桃树下仰着头看桃花。 三少总是说别坐下面,有蜜蜂,会蛰到的。我不听。 二少则拿出笔墨画桃花,画我。 后来三少看说了我也不听,就跑到村里找木匠打了个躺椅给我。我每天都懒懒的躺在桃树下发着粉红色的梦。 不管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我对春天的爱始终都没有变。而我对生命的感动则更加的深刻。有时候某个桃花下的午后梦回,我都会感动得泪盈双睫。有春天,活着是如此的美好。 因为刚过年,又因为猪肉涨价,所以吃肉的人也锐减,我们打算春天过完前都不杀猪了。光去年年底肉铺的收入就够我们在这个乡村好好的过上半年,而且现在不杀猪我们也有肉吃,过年前做了那么多的腊肉腊肠,现在就可以拿出来吃了。所以整个春天我们除了播种前后比较忙,然后就一直都比较轻闲。偶尔和他们俩去踏踏青,放放风筝。有时候二少还会拿出我帮他削的短笛出来吹奏一曲,这时我就教三少跳华尔滋。我们就这样享受着春天带来的美好,感受着生命的脉动。 春天是个容易犯困的季节,除了出去玩,其它时间我都躺在桃树下睡我的美容觉。这种时候二少三少多半会一起泡壶茶开始下棋。如果这样的生活永远这样过下去该多好。 可是美好的画面总是会有怪异的声音来破坏的。比如说现在。 院门被拍得山响,看样子又是那个牛小宝来找三少了。 这个牛小宝今年没有出去打工,因为他父亲年纪大了,种地种不动,让他留在家里种地。他开始还很不愿意,自从和三少臭味相投后,就不再提去城里的事,自动自觉留家里种田种地。 可能因为天天往我家院里跑,所以跟我也是相当的熟了。一熟了就什么事都来了。三天两头的摘把野花放我窗台上,或者站在院子外唱那种酸提牙的情歌。每当这个时候如果三少在家准冲出去把他一顿好打。但他从来不怕一样,打过了还来。 今天不知道又有什么名堂。 “三哥,我有事跟你商量。” “说。” “呵呵,二哥和丫妹子你们都在啊。” “谁是你丫妹子?再乱叫打得你满地找牙!”三少一声霹雳吼,吓得牛小宝差点落荒而逃。 “三哥,我真有正事跟你说。既然你们都在也好。这可是大事。” “隔壁的牛兰兰你们都知道吧,那可也俺们牛家村的一朵花。她看上三哥你了,那丫头眼光倒是挺好的。不过三哥,你至今还没有女人吧,不如就娶了她吧。” 我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就说嘛,这事我不说自然还是有人会来说的。春天来了,这万物都发春,人作为万物之灵那肯定是不能例外地。 一个竹筐直向牛小宝飞去。牛小宝抱头鼠窜。 “三哥,你不能这样!你自己不要女人,不代表我牛小宝也不要女人吧,我可是正常的男人!我就是看上你妹子了,你拦着也没用!我一准儿让我爹来提亲……”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 “我一开始就说扮夫妻吧,你看看你非得要扮兄妹。现在麻烦来了吧!” 我不兹声,好像是这么回事。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不是?赶紧想办法补救才是正事。 “不如就说我在家乡早就定了娃娃亲,虽然家乡的人死的死逃的逃。但还没有确定我的未婚夫是否在生,如果他还在生,哪天寻来了,我还是要嫁他的。这样他该断了娶我的念头。”这个时代可是很重婚约的。 “也好,就这么定吧。”二少一槌定音。 再看看那满树的桃花,不由感叹一句:这都什么烂桃花呀…… 自从那次对着田里的苜蓿花跟三少挑开了双方那层纸后,我们之间就开始越来越暧昧了。 他越来越明目装胆的当着二少的面对我眉目含情,或者说些甜言蜜语。 二少也看出了一些端倪,只是他仍然不动声色,该干吗干吗。对我还是那么温和如春风,该嘘寒的时候嘘寒,该问暖的时候问暖。而且由于我们在很多方面观点都很一致,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他跟我原本就是一个人,他简直就是雄版的我。 我们虽然如此相似,唯独在我们之间的关系这件事上不太明白他的想法。他虽然身体不太好,但其它方面条件都极好,至今也没有个女人,而且也是整天跟我混在一起,我最落泊最难看的时候他都看在眼里。这也是我对他很亲近的原因之一,我在他眼里是没有任何秘密可言的。这样让我们显得更加的亲密。但我始终当他就是知已,我感觉他对我也是一样。但由于他动不动就搞点怪,撒个娇之类的。这让三少恨得牙都要咬碎了。有时候当着我们的面恨恨的感叹“人家家里兄弟都是互相帮助的,我家的兄弟尽会挖兄弟墙脚!”瞧这话说的…… 第五十七章:梨 桃是野桃,我对它们不期待。反而期待那棵梨树了,野梨可是很甜的。 那棵树自从梨花落了后我就开始天天盼着能结出个梨来。 这棵梨树也不负我所望,真的结出了一个梨,也真的只有一个。 早知道我就在许愿的时候多许几个。 我每天都流着口水去梨树下看那个梨好几次,又怕被鸟偷吃了,又怕被虫偷吃了。 如此几次三番的,那两个少都看不过眼了,可也没有办法,谁也没有办法阻止我看住我的梨。 终于眼看着这梨就长了个半大,可是天公不做美,如果下起了了暴雨。下暴雨也就罢了,居然还夹带着冰雹子。 “我的梨啊!”我就差没有号淘大哭了。 三少一个电闪,冲进雨里将那个才半大的梨摘了下来,送到我手里。终于心安了。 也不用洗了,刚淋过雨。用袖子擦擦就放嘴里了。有点苦涩,不过没关系。吃到嘴就行了。再苦也甜哪! 那两个看着我酸得呲牙裂嘴的,都捂着嘴喊酸。 “我都没喊酸,你们酸个什么劲?” “我们不吃光看着都酸哪。真不明白你们女人怎么回事,整天跟虫子和鸟抢梨吃。” 翻翻白眼,懒得理这个杀猪的。 梨子吃下肚后,我也终于安了心了,也不用整天去梨树下盯梢,生活也恢复了正常。 “丫,天气也热了,我们去河里游水吧。”三少发出邀请。 我很心动,但是和他?有点犹豫,这人很显然不只是想游水。可我怕男人的裸体呀。 我犹豫不决。“一起去吧。”二少开口。 三少瞪他,他当没看见。 “好。”有他在我就不怕了。他最明白我,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他如果经过正规的心理学教育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心理医生。我能保持良好的心态面对新生活,跟他在我最痛苦的那段时间陪伴在我身边不无关系。 在春天闲的时候我给自己准备了一套游泳穿的衣服,这个地方穿的衣服都又长又大,穿游水说不定会兜一大堆的草啊泥的回家。没有游泳衣就自己造一套。也很简单就是按七八裤和无袖T恤的样式自己拿棉布裁了,然后缝起来就行了。 我在里面穿好游泳服后,外面再套上外套。然后我们三个便出发前往村边的河。要说这条河,我也问过村长和村民叫什么名字,他们都说不清,只是说有的叫它大河,有的叫小河。真是狂汗哪。到底是大河还是小河也没有一个人说得定,所以我直接叫它‘河’或者‘那条河’。 到了河边我脱下外衣,下了水,那两只脱得只剩下一条裤子,也都下了水,然后我们开始比寒游水。 我游得算是很快了,可是三少比我还游得快。这个非人类! 不服气,“我会游其它的花式哦。你不会吧?” “什么花式?” 我现场示范了一个仰泳。躺水面上轻轻的飘。哼,潇洒吧!叫你赢我,气死你! 看着他们俩满眼的惊艳,我那个得意呀。 然后将我会的姿势全拿出来现了一次。 他们俩于是便缠着我教他们学花式游泳。 我一向是好为人师的,当然是有救无类啦。很快乐的接受了这两个好学的好学生。 一个个的教,教到后来才发现,我在教的过程中不知道接触了多少次他们的身体。但为什么我并不会打战也没有反胃呢?难道我的病有好转的迹象?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两行清泪顺着脸颊狂泄。 “你怎么啦?为什么哭?”他们俩一人拉着我的一只手。 “你没有觉得我有什么不同了吗?”我问二少。 他茫然的看了我一会,突然眼中精光一闪,然后眼睛里闪过惊喜。开心的看着我笑。 我哭得更狠了。 三少焦急的看看我又看看二少。 “上岸吧,让她好好哭一场。” 我们上了岸,我套上外衣,然后一路往家走,一路飙泪。 这场哭直哭得天昏地暗,哭到晚饭的时候三少喊我吃饭,我才抽抽答答的停了哭。 “现在只是有所好转,但是算是好现象了,慢慢会越来越好的。”二少安慰我。我点点头,开始扒饭,可以怎么也扒不进嘴。最后只好放弃了。 “能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吗?” “没什么啦,是吃梨酸的啦。” “你中午吃的梨,下午才开始酸得掉眼泪?” “我神经迟钝不行呀!” “……” “明天把梨树砍了,再不用吃了,吃得掉那么多眼泪,多不值!” “别!别怪梨子,我是喜极而泣。” 三少听了,回头忘二少希望他能解惑。 “丫的病有好转的迹象。” “什么病?”那小子还傻傻的问。 我们同时番个白眼,回房睡觉。 睡到听到隔壁一声嚎叫。这小子总算明白过来了。真是比我还迟钝! 第五十八章:灌溉 院子外面的村民不知道在干什么,拿着农具跑得飞快。我们三人面面相觑的看着这一群群的人好像是要打仗一样的阵仗,有点惊。 “难道蒙那国入侵?” “入侵怎么可能都到这里了,我们才看到动静?” 有个熟人——牛小宝! “牛小宝,过来!发生什么事了?”三少喊住他。 “抢水!” 我们三个互看一眼,更加一头雾水。 “河里面那么多水,为什么要抢?” “唉,你们三个还站在这里,再不去抢,到时候自己家田里的苗枯死了可不要怨我没有告诉你们。”说完他又飞快的跟着前面的大部队跑了。 “为什么苗会枯死?”这个情况好诡异。不过情况不明的时候跟着大伙儿走总是不太错得太离谱的。 “三少,你跟着去看看,回头跟我们汇报。” “好。”观察员三少出发。 过了半个时辰左右,三少一脸不可思议神情回来了。同回的还有头破血流的牛小宝。 “出了什么事?”二少拿起包扎的布带和止血药先给牛小宝止血包扎。 “为了抢水和杨家坝的人打起来了。打群架!” 我们还是不懂为什么要抢水?三少接着给我们解释,“这两个村共用一条水渠,虽然河里的水是很多,但都要通过渠流进田,而现在杨家坝在上游将渠霸住,下流的田自然就没有水流过了。于是便打起来了。” 原来如此,靠着河居然都要抢水,那没有靠着河的人怎么过?多挖几条渠不就解决了问题?而且渠挖得多也可以解决洪涝的问题。水多了可以通过渠引流出去,不至于冲坏河堤。为什么没有人去组织大家挖渠呢?非要共用一条渠,然后搞到像打仗一样? 我从另外两个人的眼里都看到了同样的问号。 而且多挖点渠,好多地方都可以开垦出来,多开点地出来,可以多种粮,多种粮就可以多养猪。这样粮食和猪肉涨价的问题不是就得到了解决。 当我把这个结论讲给那两位听的时候,他们也若有所思。 “没有河的地方开了渠也没有水啊。” “可以兴建水库啊,有山的地方还可以从山上引泉水。山有多高水就有多高。还怕没有水。” “水库?” 原来这个时代还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就算挖渠也是很原始那种,没有政府的统一规划。还是太落后了。 “水库就是用来储水的,就像小型的湖,平时储上水,到用水的时候就放开闸,引水出来灌溉……”好像讲了一些不该讲的。这个时代怕是还没有自己兴建水库的能力,首先没有水泥,用什么来做闸口? “你怎么知道这些?”那两个人满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我。 完了,露馅了。 “这不是很简单吗?怎么你们会想不到?真奇怪,呵呵……”悄悄溜走。 “那个牛小宝,架打得怎么样了?哪个村赢了?”赶紧转移话题。 “双方各有人员损伤,没有结果,晚上再去干一架!”这小子怎么这么好斗啊。 “那我家的苗怎么办?”我望着那两位很关心的问。其实还是想转移话题。 三少还处于沉思状态,二少则回过神来看着牛小宝。“我们去见村长吧,看看能不能不打架,派个代表去谈判。”还是二少英明啊。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我满眼冒红心的看着温文尔雅的二少。旁边一个巴掌拍过来,打醒一只花痴。 “轻点,痛!” “看什么呢?哪有你这么看人的?要矜持!矜持,懂不懂?”三少唾沫横飞的。 将花痴眼神转向这位少侠。 “呃,那个矜持有时候也不用的。要看对象,看对象……”一副很享受的表情。 一巴掌拍过去。叫你嗡嗡叫! 灌溉的问题以村长派二少和三少出马同杨家坝的代表谈判告终,最终结果当然是和平解决。我家这两只帅哥的能力那不是一般二般,而是非一般。所以村长对我的这两位“兄长”是非常的满意,有心将村里面另一块空地也低价转让给我们种,不过我们拒绝了。我们又不是专业农民,种那么多地还不得累死。我们种的粮够自己吃就行了。 自从三少知道我的病有所好转以后,就整天处于很兴奋的状态。好像看到鱼的猫一样,两眼贼亮。我看到那么亮的眼就害怕,这让我想起另一双更亮的眼。二少看出我的紧张,于是单独找三少谈了一次话,从此后他有所收敛。 说实在,我一直没有想过我的病在这个落后的古代会有好的可能。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不信都不行。看来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对病人的作用是巨大的。这应该就是二少一直要陪伴在我身边的原因吧。他真是个了不起的医疗工作者,只要见到疑难杂症,就舍不下。平时他也没有少给我吃一些安神定惊补养身体的药,还有他跟三少对我无微不致的关怀和爱护,这些都是让我病情好转的主因吧。能碰到他这么好的人,还真是我福缘深厚啊。先拜下各路神仙,感谢他们将二少赐来渡我的苦难。至于三少,现在还难讲,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呢。 他们两个谈判回来后,我特别整治了一桌酒菜,决定发表一篇长达一千字左右的激情扬溢的赞美词来表达我对他们崇高的敬意。 “伟大的神啊,你们真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为了解救我们牛家村村民于水深火热,特地派了两位如此英明神武、俊伟不凡、仪表堂堂、玉树临风、双目如星、鼻若悬胆、身高八尺、顶天立地、虎背熊腰……”有人按住我的嘴。“我还没说完呢!为什么按我的嘴?” “你再说下去,我们还能吃得下去饭吗?”二少一副吞了苍蝇的样子。三少则看起来很享受。 “好吧,四个字的形容词就说到这里,剩下的留着下次再说。后面的话你得让我说完。”我站在板凳上义正词严的声明。 他们俩对望了一眼,看样子不让我说完,是没法吃饭了。只好无奈的点头答应了。“不过你尽量从简,不要太长篇了。”他们俩已经不是一次领教我的长篇大论的歌功颂德了。非常了解如果不让我说完,那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哀怨的长叹三天,重则念念有词,魂不守舍,甚至衣服都会穿错。 “……虎背熊腰的天神下凡,此二人以无比高涨的热情,无比崇高的品德,无比英勇的大无畏精神,无比智慧的头脑说服了杨家坝的谈判代表,为我牛家村村民迎来宝贵的水源。从而解救了我们的秧苗,让我们今年不至于没有粮食收,没有饭吃。所以长话短说,综上所述,为了表示对伟大的神的感谢,我今天在此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请你享用,特别是请你派下来的这两位天神代表享用。以上,完结。开动!” 那两只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吃了。 吃完饭后三少问我:“大无畏的精神是什么意思?” “这个不太好解释,应该就是什么都不害怕的意思吧。”我含糊的解释着,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以前看一些人给革命先烈的颂词里都有这样的词,所以顺便拿来用用。 第五十九章:小鹌鹑 田里的稻苗已经长到一尺来高了,长势很是喜人。我们三个很有成就感。经常结伴前往田边视察。 这一日,我们又前往视察,发现田埂边居然有一只小小的鹌鹑,左右的摇摆着,又柔又弱,看得我母性大发。决定捡回去自己喂养。 可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都喂东西给它吃,它都不吃。我甚至还对着它唱儿歌,跳小鸭子舞,它都不理我。 我感到很沮丧,如果继续留着它,它很快就会饿死,最后只好又把它放回了捡到它的地方。 放了小鹌鹑后,我的心情就一直不好。三少看我这样,于是说要再去山里抓一只漂亮的鸟给我玩。我不想要,我怕到时候被我玩死。我已经不像以前一样对生命那么漠视了。就算是鸟也是生命,所以不能允许自己随便玩弄。 一张俊脸放大在眼前,一脸的哀怨。 “你怎么了?” “我觉得我在你眼里还不如那只鹌鹑。”某三少哀怨的说。 “怎么会,你重要很多好不好。”我继续有气无力。 “可你从来没有对着我唱歌,也没有喂我吃东西。” 瀑布汗! “你会自己吃东西呀,为什么要我喂呢?” “那你可以唱歌给我听哪。” “我唱得全的歌不多,每一首里都只会一两句比较经典的。记得最全的也只有几首儿歌了。” “那你就唱儿歌吧。” “可你明明不是儿童了好不好,你比我都高这么多了,我对着你唱儿歌好奇怪吧。”继续飙汗中! “我还是不如鹌鹑!” “好吧,我唱就是了!”真受不了,他平时不是这个样子啊,一直都挺大男人的,今天怎么突然改变戏路?哪根筋答错了吧。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我无奈的,有气无力的唱着。 才唱了几句,发现某人满脸通红,再一观察发现是憋笑憋的! 居然敢玩我!打死你! 某只刚刚还说自己不如鹌鹑的坏鸟人居然被我打,还笑得很大声。然后轻轻的抓住我的手。一脸脉脉含情的看着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眼中的深情淹没了。 然后感觉有温热的东西在舔我的唇。轻轻的磨。然后是两只手轻轻的抚摸我的脸。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躲得不知去向了。这个死东西,居然敢吃老娘豆腐!看我不打死他! 可是刚刚为什么我没有害怕?而且还有一点点享受!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去找二少,可是他不知道又去了哪里出诊。算了,找到了他怎么说?告诉他三少吻了我?他会有什么反应?还是告诉他我的病又好了一点点?算了,都别说了吧,这种事怎么说得出口。 自从桃色事件发生后,某三少就如偷了腥的猫一样,经常一个人偷偷的笑,他以为他很隐密,但其实我跟二少经常一边观察他,一边用眼神交流:这人疯了! 而且他算是彻底的决定改变戏路了,以前那个少侠型的帅男一去不复返。完全以小白兔或者小鹌鹑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 动不动就扭一下小腰,嘴里发出奇怪的撒娇声,好像要奶吃的孩子。真是太恶寒了。 可我就是拒绝不了这种人,是不是我母爱太泛滥了? 只要他一“嗯~~”我就什么事都依他了。 他尝到甜头后更加的变本加厉,整天就差牵着我的裙脚叫妈妈了。 二少早就受不了他这个样子了,一见到他出现就窜得比兔子还快,坚决表示不要跟他同时出现。 对此我也很无奈,曾经无数次的教育某三少:“你已经长大了,怎么能这个样子呢?这样会找不到老婆的。” “我明明比你小嘛!”超恶寒!可他说的也确实是事实。 “可你以前明明还要我叫你哥啊。” “那是以前,现在不要。”某三少非常坚决的表示自己的立场。 太可怕了,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我和二少经过多番的排查原因,都没有找到具体是什么刺激了他,让他变得娘成这样! 二少问他吧,他就恶狠狠的瞪他。他一瞪吧,二少还挺高兴,意思是他其实是正常的,只有对着我的时候才不正常。 那原因是出在我身上了?我什么时候刺激他了? 想来想去只有那个算不得吻的吻了。 我某天找个机会偷偷的跟二少说了这事。二少神情很复杂,但是明显的有欣喜。而且他好像一副明了的样子,但也不跟我说。只是从此再不过问三少‘娘’我的事了。我由原来还有二少可以倾诉变成了只能单人作战。越来越拿某三少没有办法。 而且越跟他相处,我就越是觉得想要掐他,打他,甚至虐待他。这可不是个好现象,我什么时候变成御女和虐待狂了? 我很恐慌的把这种可怕的想法告诉二少,可二少只是红着脸把头转向一边,不看我。 是这两个人都不正常了,还是我不正常? 某天,那只大鹌鹑又在我面前扭着我的手,奶声奶气的要我给他洗脸。我真是要疯了! 抓住他的脸,左右的一阵乱掐。掐得他狂叫,可是我听着怎么像是很享受,像叫床似的?!这个淫荡的家伙!我受不了了,败下阵来。可是不给他洗,他就还是老样子在那扭,只好给他赶紧洗完。打发他出去。他出去后,我一个坐在屋里,心还是砰砰的狂跳,脸红的不像样子。天哪!这是怎么啦?天气太热了吗?为什么我血液流动得这么快? 第六十章:痊愈 自从我扯他脸以后,这种轻微虐待他的事情是时有发生,有时候是掐他的胳膊,有时候掐背,甚至用牙咬他。而他从来都是老样子,叫得特别淫荡!每次他一叫吧,我就脸红耳赤,败下阵来。可每次还是忍不住的想掐他,咬他。我想我是越来越变态了。向二少求救,可他总是避而不答。有时候甚至很大声的笑我,我被他笑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后来也不敢再去找他求救了。亏我还封他为了不起的医学工作者,没想到这么不负责任。眼看着病人往歪路上走,却不伸手救一救! 我们以这样奇怪的方式相处了一个月左右,天气已经越来越热了。我几乎是天天天黑后就上河里去洗澡。一般他们俩都会陪我一起去的。一是怕不安全,二是他们也热得受不了。也要去游水。 这天我继续出去游水,以为那两只都跟在后面呢。下水后也确实听到有人下水了,可是我喊二少的时候没有人应声,我有点慌了,是不是他们没有来,而是陌生人下了水? “二少,屹风!”我害怕的叫着。 “为什么不喊我呢?我没有二哥有安全感吗?”三少的声音响起。 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来他在。 “嗯,我可能内心里依赖屹风多一点。他比较成熟稳重有安全感一点。” “可是我也可以保护你的啊,你知道的,我已经长大了。”他靠得我很近。 我心跳又开始快了起来,“我知道,可你总是像个小朋友,我总觉得你长不大。” “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我知道你喜欢小东西,所以在你面前当个小孩子。”原来他是这么想的。我心里某处地方开始发软。身体也有点软了。有双强壮有力的手臂从后面环了上来。 有点期待,又有点恐慌。 我用手推他,“你知道我的情况,我已经不是完璧,而且还做过别人的妾室。我配不上你。” “那不是你的错,以后不要刻意提起。我是在乎的,但我更想你幸福的呆在我身边。” 有泪在流。 温热的唇在脸上游走,寻找我的唇。 我主动吻住了他,然后开始咬他,咬得他哼哼的叫痛又叫不出。身体里面那种兴奋的感觉又出现了。开始喘息,他感觉到我身体的变化,开始从被动转回主动,双手在我身体上游走,四处点火。而我的身体就像个汽油桶一样,感觉就快要爆炸了。 我受不了了,不停的扭动身躯向他靠近。恨不得钻到他身体里面去。手不停的抓、掐、扭攻击他。他明显的也受不了,喉咙里压抑不住的溢出喘息声。 他抱起我飞到一棵离村比较远的大树上,把我轻轻的放在上面后开始脱掉我身上仅有的衣服。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冷风的缘故,我轻轻的颤抖,从内心深处有种胆怯又紧张的情绪升了上来。刚刚明明很渴望,这会儿裸呈相对了,反而又紧张得不知所措。 他感觉到我的紧张,开始轻轻的吻我,用手抚摸我的身体,试图让我放松。 我不敢看他,从树缝里偷偷的看天上的月亮,看起来真像乳白色的牛奶果冻啊! 在这种情境下我居然想起吃的,真是好笑。于是真的吃吃笑起来,这一笑,就真的放松了下来。 身体在他的努力下开始变软,我也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月光透过树叶照射在他身上,他身上不知道是河里的水还是汗,亮亮的一层,散发着淫靡的气息,头发温答答的粘在胸前,整个人看起来像只原始的兽。 这种形象让我看得血脉喷张,女人果然还是更重视觉效果啊。身体反应越来越强烈,又开始有欲火在身体里乱窜。我喘息着叫他的名字,升出两只手插进他的湿发里,扯过他的头,按在胸前,他轻轻的用牙细细的咬我胸前的皮肤和最敏感的地方。 我的手抱着他的头,腾不出来,只好用脚在他身上磨蹭,他被我蹭得喘息声越来越粗,已经都快不行了,接下来人类最原始的工作水到渠成的完美进行。 熄了身体里的火后,我们都有点不好意思看对方,在河里再洗了一次,才一起回了家。回到家后二少已经睡了。我们悄悄的各自回房,晚上我一个人躺在背窝里偷偷的笑着流泪。 当他准备进入我身体的时候,我还是非常紧张的,毕竟我不知道自己的病到底是不是完全好了,思想上是做好了会非常痛的准备。但是一点也不,反而感觉像是终于找到了身体上缺失的那一块,是那样的满足和美好。 我得到了上天的赦免! 第六十一章:再见大少 来到牛家村也快一年了,这个夏天因为爱情的滋润,我整个人都显得水灵不少。二少应该早就查觉了我跟三少之间的事情。不过他从来不过问,有时候看到我们亲密的样子也只是一笑而过。我感觉他就像一个超脱于世间的智者,总是无形中给我的心灵带来力量。 夏天过完后很快就要秋收了,我们紧张的准备秋收的时候村里面来了个不速之客。是牛小宝领过来的。因为牛小宝正好到客栈去找他在那儿打工的妹妹,见到一个进来喝水的客人,来了一句:“你怎么长得这么像我二哥和三哥?” 这个长得像二少和三少的人自然就好巧不巧的是我们的大少王瑞风。 他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个村庄落脚生活,他只是执行任务的时候在官道上口渴了进客栈喝水顺便休息。结果就这样巧合的跟我们重逢了,见到他我是非常开心的,毕竟我们相处了那么长时间,关系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也可以知道猪猪的消息了。 王瑞风见到我们三个的时候很吃惊,脸色很复杂。 我是一脸的惊喜,二少还是那副超脱样,而三少则表情有点僵硬。 “你们一年多都没有消息,我还以为你们出事了,怎么不给我捎个信?” “瑞芝说怕飞鹰劫了我们的消息,会找上门来。”我赶紧拿三少以前说给我听的理由讲给他听,怕他误会。 但是王瑞风好像并没有听进去,只是回头看着三少。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 “你们有什么打算?不会想在这里过一辈子吧?屹风和瑞芝好久没有回过家了,该回去看看父亲和母亲。小丫跟我去一趟威城,猪猪很想你,而且你那边的生意也该去看看。”王瑞风三言两语就安排了我们各自的去处。 “我们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王瑞芝代我们三人回答。 “我和小丫已经定下了终身之盟,年底我们会回清平山一趟,先把亲定下来,等成年后完婚。”王瑞继续代我回答。 我们定下终身之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只记得我答应了做他女朋友啊。我还记得我曾经跟他说过要娶我就不许娶妾的。他当时还不置可否呢,怎么现在就要定亲啦?难道他想通了,弱水三千只取我一瓢饮?有没有这么好的事啊?我一脸问号的看着他,看到的是他一脸的坚定。 王瑞风一脸的铁青“我已经让父亲代我向管家提亲了,什么时候轮到你和小丫定亲?” “啊?”我下巴掉了。 “小丫是不会嫁你的,她接受不了众女共侍一夫,很显然你不符合这个条件。”三少继续打击王瑞风。 王瑞风回头吃惊的看着我。“你不喜欢红玉她们?” “没有,没有不喜欢,只是再喜欢,我也不能跟其它女人共用丈夫,我接受不了这样的婚姻模式。”我实话实说。 王瑞风愣在那里动弹不得。 好半天王瑞风才开始继续发言:“你年纪还小,不会一辈子就这样当个农夫吧?”他还不知道三少不只是农夫,还是屠夫呢。 “当然不会,我成年之前会带着小丫去全国各地走走,了解一下各地的农耕和水利建设情况。成年后,可以入朝的时候我会向皇上申请上工部任职,专司为民兴修水利的工作。这是我为自己定下的理想。”他什么时候有这个理想的?难道是我上次跟他提起修水库的事让他留了心?没想到我还是他的引路明灯呢。真有成就感! 王瑞风听他这样讲,再没有问题问他了。转而问二少“屹风,你也几年没有回家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我跟瑞风他们一起,我以前一个人惯了,现在跟他们一起感觉挺开心。暂时还没打算分开,他们出去视察民情的时候,我也可以沿途行医。”看样子二少还想跟我们一起呢,真是好。生命中有个深爱的人相陪,还有一知已相伴,此生再无所求! “大少,我们回家过年前会去一趟威城,我会将猪猪接来跟我们一起住。” “我已经将猪猪收入义女,怎么还能让她跟你们生活。而且你们以后在外奔波,对小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都不利。还是让她跟我吧,我不会亏待她。”王瑞风神情沮丧的说。 我看看三少,他好像也赞同这个安排。看样子我收养猪猪最后搞成了王瑞风收养了。不过王瑞风是个家庭观念很强的人,猪猪跟着他是个好的归宿,我会定时去探望她,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再接回来就是了。 “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们,我的情况你们也都知道,你们是世家大族,家里会允许我这样的女人进门为媳吗?” “你的事情我已同父亲说过,他并不介意,只是他要求我们瞒着母亲,我想他是怕母亲会用世俗人的眼光看你吧。这事我会处理好,不用太过担心。”王瑞风还真是个好人啊,什么事情都替我想到了。 不过我也没有想着一定要入王家的门,我并不认为婚姻是爱情的终点,婚姻只是对爱情的一种印证。如果我的事情最终被他母亲知道了而由此不让我进门,那时如果我们爱情还在,我就做他的情人好了。如果爱情已不在,我就算嫁了给他,他也会三妻四妾的往家娶,那样还不如不嫁。 不过我还是非常感激王瑞风为我做的一切。 “我们会经常去看你的。”我跟王瑞风保证。他微微笑着点头。我想他失恋了,不过他是有尊严的人,就算失恋了也会保持自己的完美形象。 我们三人望着王瑞风的马扬尘而去。 “好了,我们该收稻子了!” Theend! 小丫 当星星遇见月亮 我叫王屹风,是王家的二少爷。虽然说是王家的二少爷,其实跟王家人的关系很一般,因为我从小体弱,五岁就被师傅带到山上一边调养身体,一边学医。 山中的岁月是孤寂的,但我并不以此为苦,原因很简单,小时候我的天空就只有那间卧室,和窗外的一小块天空。现在在山中虽然只有我和师傅两个人,但至少我可以看到大片的蓝天白云,还有郁郁葱葱的森林。当然还有到处乱跑的猴子和各种猛兽,我并不孤单。 师傅姓谷,他说已经不记得自己叫谷什么了,记得这个谷还是因为那是父亲的姓,不敢或忘。其实他不讲我也知道的,他叫谷粒子,呵呵,好奇怪吧。这是父亲告诉我的,只是我不敢告诉他我知道,他不想再说自己的名字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曾经的情人叫离儿,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过往,已不可追,只知道他终身未娶。而他不告诉别人他的名,应该是因为那两个字音太相似吧,又是一段难解的情缘啊。 这一年,师傅说他是时候去了结一段孽缘,不能再这样封闭自己了。于是他准备下山,下山之前他收拾了一个包袱给我,让我也自行下山去历炼。我当时好惊,我说我未同人打过交道,好怕。师傅说:不用怕,平常心对待就行了,实在辛苦了就回山。这一次下山没有想到会遇到她,那个外表温柔可爱,内在却坚强柔韧的好女子。 我是在它它耳城巧遇大哥的,我们很多年没有见了,但看到相互的脸就都知道对方是谁。因为我们都有一张王家人特有的脸,只是我比他瘦些而已,而且我在山上不太修边幅,平时留了一点须,外人倒不容易看出我们相似,但我们自己一看就知道对方是兄弟。 大哥说他来救一个人,那是他认定的妻子。我听了很惊讶,一个男人心中有自己认定的人是一种很幸福又很幸运的事吧。可惜我这辈子怕是都不会有这种幸运了,我的身体不行,随时会死去,我不想拖累人家,所以我是从小就打定主意终身不娶的。 我决定配合大哥,毕竟如果能帮到他们这对小夫妻,我也会沾一点小小的幸福感。(杏仁注:这叫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蒙天启的王府招医官,好像有个很重要的人得了重病,我为了混进去只好去应征。报上师门后很快就被他亲自带到病人住的地方。 看着床上已经脱了形的女子,我的感觉非常奇怪。感觉这个身体根本装不下她的灵魂,这个女人有着非常强大的灵魂,凭感觉就知道她可以令周围的人好幸福。因为她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可是她的表情是如此的恬静,没有一丝的哀伤幽怨,这不是将死之人该有的表情。我想这会不会是大哥要找的人呢? 我决定试探一下,我轻轻的握着她的手,然后在她手上划字。她感觉到了,震惊的望着我,真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啊。 她的眼睛好亮,甚至亮过天上的星星,而我从她眼中看到的自己就像星星上的湖。真是奇怪,我怎么会是湖?可是我明明从她的眼中看出,她当我是湖,或者温泉。而且我让她安定下来,这让我感很开心,原来我也能令人这么幸福。 以后相处的日子,我们都是愉快的,感觉有种心心相印的知已感,有时候相视而笑的时候甚至感觉像老夫老妻。这种感觉让我羞愧,因为我知道她是大哥心目中的妻子,我根本不该这样想,而且我是打算终身不娶的,现在怎么能随便动绮念。摒弃这种不该有的想法,我决定我要维持这种距离感,用我有限的身命去守护她,让她不论将来走到哪里都知道有我在后面支持她,守护她,就像她的血缘亲人。 终于将她救了出来,后来三弟也找来了,三弟的到来让我感觉到原来三弟也爱着她,呵呵,没想到我们三兄弟还真是相似,都爱上同一个人,不过这应该不只是我们三兄弟,只要跟她接触过的人都会忍不住想要爱她,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们找了个小小的村庄住了下来,这段时光幸福得不真实,我看着他们一天天的走近,心里面没有一点不舒服,我希望她幸福,她的脸越发光,我就也感觉自己越幸福。总觉得这种幸福是我带给她的一样,多么不可思议啊,原来爱一个人也可以这样去爱。 有一次三弟跟我讲:“二哥,有时候我觉得你比我更爱小丫,我和她的爱是男女情爱,而你对她已经超越了男女情爱,到达了我永远也无法企及的高度。”我笑笑,默认了。我对她的爱就像星星望着月亮一样,人说月朗则星稀,其实月朗的日子,星星也是更亮,如果月亮被云遮住,星星一定见不到影子。(某杏注:是否就是月亮其实是借太阳光这样的道理?) 大哥最后还是找来了,不过三弟和她已经早就焦不离梦,梦不离焦了,我想他们原本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可能是从小青梅竹马吧。大哥虽然爱她,但我看她对大哥无心。所以这事注定大哥会是退出的那一个。事实确实也是如此,我向大哥表达了我会一直留下来陪他们的心思,她很开心,我看到她开心,我更开心,其实我心里是忐忑的,怕她会拒绝,但她没有,也许她也需要我这个星星的守护吧。 我以我的生命发誓,只要她需要我的守护,我必将一生守护她——我的月亮。 从我记起事,我就知道我是个特别的存在。因为我的母妃是父皇最爱的女人,父皇总是说要将最好的给我,然后母妃就会说:“那你不要把皇位给他。因为给了他皇位,他将得不到最好的东西。”母妃这样说的时候是幽怨的,父皇总是歉疚的看着她。 那时候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以说很多年以来我都不明白。直到我遇到那个特别的女子,我才明白母妃为什么不让父皇传位给我。我很庆幸父皇和母妃的决定,因为如果我真的当了皇帝,那么我就遇不到她了,就算遇到了,也不可能娶她进门,因为她身份的特殊性。但是我不是皇帝则可以为所欲为,我想娶她只不过是小事,我可以先要了她,然后再给皇兄施压,最终可以娶她为妻的。 我从小就要什么有什么,除了不能登上皇位,其它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既使父皇和母妃相继去世后,皇兄仍然宠爱着我。我不想上朝就可以不用去,我想快意江湖,皇兄就支持我,让我组织飞鹰。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皇兄第一时间就会给我送到府上,甚至是她的妃子。我这一生没有一样东西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除了皇位。其实皇位我也不是很想要,每天看着皇兄累得腰酸背痛,我就庆幸母妃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不做皇帝确实更痛快。 见到她的时候,感觉很奇怪,就像望着远方一颗遥远而明亮的星。而且这颗星是燃着火光的,是那么炽热,热得我恨不得一头撞过去,就这样撞死在她身上都是无比刺激而满足的事情。而我真的这么做了,我掳回她,并且虐待她,强要了她,直到她快要死了。我才明白我做得太过,但我仍然觉得她离我好遥远,还是悬在那遥远的星空上,丝毫也没有因为我的撞击而接近我。这种感觉让我好挫败,浑身都涌起一种无力感,但我不会放弃。 可是她还是离开了,我每次睡在她身边的时候就会梦见她走了,弃我而去,然后被噩梦惊醒。这次不是梦,她是真的离开了,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我恨得四肢冰冷,我讨厌事情不顺着我的心意发展,所以我一定要将她追回来。 我派出了几乎所有的飞鹰,千里追杀那个奸夫。可是却失败了。 只要跟她有关的事,我几乎都是失败的,第一次追击她,被她逃脱。爱上她,她又不爱我。关住她,要娶她为妻,她又跟其它男人跑。我几乎从来没有真正抓住她,我明明如此爱她,她为什么一定要这么伤害我呢?我这么问绵忆,这个我一直都喜欢但不爱的女人。她跟我回大哥府中,吃着饭就开始流泪。我感觉有不好的事发生,逼问之下,她才告诉我,那个女人昨天就跟她道了别。她要逃走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赶,被那个上次来劫她的男人拦住,她不是跟这个人走的,那是跟谁?看样子这是有组织的营救,怕是跟那个王瑞风有关。我派人跟踪这个拦我的人,可惜最后没有找到她,我在派人跟踪他的同时也派人紧盯着威城的王瑞风别院。但是以后的几年王瑞风这边都没有她的消息,从飞鹰收集到的消息我可以肯定连王瑞风都没有找到她。她去哪里了呢? 我每天都在不甘中度过,到后来对她的恨变成了一种怨念,如果我今生找不到她,我可能就会在这种不甘中死去,从此得不到解脱。 我努力的寻找,都没有音讯,却在一次执行任务途中无意中看到她的身影,她同那个拦我的男人站在一起指挥一群农人开渠。她已经身怀六甲,整个人甜蜜得就像春天刚开的花蕊中间那一滴花蜜一样。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的怨念突然烟消云散,我好想保留那怨念,冲过去杀了他们两个,毕竟是他们让我这几年过得生不如死。但我的怨念却不顺从我的意志,静悄悄的顺着四肢百骇往外流失,被心中涌起的一种心酸代替,心酸得眼中开始有泪意。我从小就不爱流泪,然而现在却想流泪,我爱过她,恨过她,怨过,不甘过,而现在唯一剩下的只有心酸。这怎么会是我呢?我怎么像个娘们一样?可是我就是站着,盯着她,挪不动步。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原来她可以这么幸福!这么美!她原本就是美的,只是现在最美。而这种美是我不能带给她的,她跟我在一起时是一天天枯萎,而跟那个人在一起时是一天比一天娇艳。 我的怨念四散是因为那些被我掩埋在心中不想承认的爱吧。那些爱让我无法做出继续伤害她的事。 某个午后,她在池塘边给绵忆讲故事。 “遥远的星空中有两颗美丽的星星。一颗是水系星叫地球,这颗星很漂亮,整个星有好多水,所以是蓝色的,美丽而梦幻。还有另一颗星叫火星,上面并没有火,只是因为远远看起来颜色像火,所以叫火星。这两颗星相隔很远,但人们总是说,如果男人是地球上的生物,那么女人就是火星上的生物。以此来形容男女其实区别好大,如果男女发生矛盾,大打出手,就会用‘火星撞地球’来形容。因为这两颗星如果撞在一起就是相互毁灭对方。” 我不明白什么是生物,但她那时是否就是在说我和她的关系是火星撞地球?相互毁灭!我毁了她,她又站起来了。而我呢?有站起来的那一天吗?我想应该会有的,毕竟我爱上这么坚强的一个女人,我自己又怎么能太差呢?我太差了,就更配不起她。我不能这样,所以我一定会站起来,过好未来的每一天。 (话说,你也没有那么差啦,只不过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而已,不是你的错,么么小蒙。偶这个后妈还是爱你的。) 六年后,我已二十一岁,三少也二十岁了,再有一个多月就要行冠礼。 依然是牛家村。 这六年来我们四个四处奔波,但到了年关,我们还是会回到牛家村过年。不错,不再是三个人,而是四个。那多出的一个是我和三少的宝贝王甜心。 今年我们是一入冬就回到牛家村了。要提前收拾一下,准备回清平山。这几年三少和二少一直没有回过家,回家行冠礼是王家老爷子对他的唯一要求。 二少由于从小就体弱,行冠礼的时候本来也是要回王家去办,但他从小就离家在外,也不恋家,压根儿没有当回事。我想他不是轻视冠礼,而是不想提起婚事,用他的意思说,就是想独身,所以任何涉及到婚姻的事都能免就免,以至于他连冠礼都免了。这次回去不知道会不会给他也补一个冠礼? “妈,我要吃饺子。”王甜心站在门口提要求。 “我们要准备回清平山,哪有时间包饺子啊,回清平山再做给你吃。” 王甜心已经三岁了,我十八岁生的他,十七就怀了他。这之前的两年可能是年纪太小,一直没有怀上。说实在的我也很怕太早怀孕对孩子不好,且不说三少年纪太小,精子质量不一定过关,我自己也是年纪太小正在长身体,如果怀孕就会跟孩子抢营养,这样对孩子的身体更不好。 十七岁时知道怀上孩子了,心里非常忐忑。他们都不理解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们。他们觉得我是杞人忧天,这个时代的女人十五岁就可以嫁了,哪有十七八怀孩子还担心不健康的?只是他们的话并不能打消我的疑虑,我坚定的相信晚婚晚育对孩子才好。可是现在已经怀上了,只能想办法弥补了,于是我天天喝骨头汤,吃鱼吃虾,尽量多的补充钙和蛋白质,还吃了很多野果。由于我突然非常能吃,又天天喊着要吃野鸡野猪的,三少只好隔三差五的上一次山给我打猎。怀孕的这一年我们没有出去开渠,一直安静的呆在牛家村。 当然怀孕期间我也并没有闲着,前两年我们已经开始着手开渠引水了,但由于无官职在身,朝廷也没有银两拨给,我们只能拿自己的钱出来付工钱。王瑞风回威城后将我在道馆的分红按时寄给我,我们手头一下子有了一大笔钱,用这些钱请人开渠只多不少。到我怀孕在家待产时手头还有些存款,于是静极思动又想着再投资搞点生意做,以免坐吃山空,钱生钱才是硬道理呀。 想来想去最后居然又让我想到一条主意,效仿彩弹射击游戏开了个游戏厅。当然这个游戏厅仍然是同王瑞风合伙,我去信跟他讲了构思,并将所需工具都设计成附图给他。他负责具体实施,我还是占百分之三十股份,其它的股份他自己安排。这个游戏厅开了后,果然又是像道馆一样红火不已,后来王瑞风回京城后又在京城开了分店,生意更是火爆得不行。这两项生意让我们又赚了个盆满钵满,加上道馆的分红,除掉用于开渠和生活所需,余下的银子也有上万两。我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富婆啊! 这个游戏厅的具体安排压后再说,先说说我们这次准备回清平山的事。 我和三少其实一直算是未婚同居,而且孩子也是未婚先育,要说我是不在乎这些的,只是担心婚前就生了孩子会不会让三少的妈无法接受。还有就是我能否顺利嫁给三少也是个问题,虽然大家都说不会有事,但我心里一直不太相信,毕竟三少的妈也不是什么孬货,她可是当朝兵部尚书的千金,精明又能干。官家的千金哦,那可是经过传统礼仪教导出的大家闺秀,能接受我这种完全反传统的人为儿媳吗? 不过听三少说他妈也不是个古板的人。据说她当年和三少的爹是在珠宝店认识的,她极为欣赏三少爹的手艺,三天两头的往店里跑,这三跑两跑的就看对眼了。然后就私定了终生,开始也不知道三少爹的身份,还跟人家约定私奔呢。结果三少爹上门提亲时她才知道原来人家是王家的嫡子,真可谓惊喜交加。 当然以她这样敢做敢为的性格进了王家后自然和王老爷子是夫妻恩爱,婚姻生活甜蜜无比了,而且生育能力也是相当的强,王家的男人要说精子都比较奇怪,总是单传,唯独她连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在王家的历史上,那可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说到后无来者是讲我跟红玉的,我是有了王甜心后,已经三年没有再孕了。而另一个王瑞风至今仍然未婚,不过他自作主张让五宝怀孕,不过只有红玉一个人怀上孩子,生了个漂亮的姑娘,然后又是再没有听说谁有再孕的。 我因为知道王瑞风有了自己的孩子,怕猪猪会得不到爱,多次去信要求他将猪猪送还给我,结果他不予理睬。后来猪猪居然自己写信给我,说她过得很好,小妹妹很可爱,她非常喜欢,不想离开妹妹,义父和五个姨都对她非常好,让我不要操心她,我才将心放下,想想五宝都是心地纯善之人,应该也不至于为难猪猪。 红玉的孩子叫王蕊蕊,一看这么多心叠在一起就该知道这个孩子是她们一家六个人的心头肉啊。王蕊蕊比我家王甜心早一年出世,是姐姐,我生王甜心的时候为了将王蕊蕊比下去,坚持取名叫甜心。哈哈,一是想起那个叫“甜心先生”的电影,另一个原因是你那么多心还不如我一个心的甜,也暗示了我家王瑞芝可是一心一意的人,而王瑞风就心特别多,哈哈,又恶搞一次。 我说要给孩子取名叫甜心,着实把二少和三少给愁坏了,说男孩子叫这个名字太难听了。我争不过他们,只好说这是小名,等他哪天祭了祖归了宗,再由老爷子给取吧。他们才不再争论这个名字,只是我每次喊“甜心”“甜心”的,他们还是会装着在打冷战的样子。 交待了一堆,肚子有点饿了,话说,刚刚王甜心说想吃饺子来的。我是怎么交待的?好像是没有时间包哦?可是我现在自己也想吃了,怎么办? 出去寻人,看有没有人还想吃的,如果有,我就赖上。 “二哥,你在忙啊。” 二少也不收拾东西,居然拿本医书在摇头晃脑的看。 “不忙,有事?”头不动,眼睛往上翻着看我。 “嘿嘿,也没啥事,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可有啥特别想吃的?” “有啊,饺子嘛。”(某二腹诽:这还用问,刚刚就听王甜心在外面喊得山响,你这会儿来问肯定是自己想吃了) “唉呀,二哥,可饺子难包嘛,你真那么想吃?”继续诱导。 “嗯,那是非常非常的想吃。” 看表情就觉得他特别的想吃。 “那,我们一起包吗?” “好啊。” 好,拉到一个帮手,要说这几年做饭也轮到我头上了。自从生下王甜心后,我一下子母爱泛滥起来,非得弄什么营养餐,所以整天价的在厨房泡着,后来还真给我练出一手的好菜来,于是真的成煮饭婆了。成了真的煮饭婆后,想那两位爷帮个忙可就难了,王屹风是一直帮我烧火的,可是让他做饭,他就装耳背,总是听不见。所以我想吃个饺子还非得搞这么婉转不可,唉,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啊,难道我已经成了黄脸婆了?不复往日青春无敌美少女的无穷魅力? 摸摸脸,有点心虚,有点郁闷,要说我才二十一呀,如果在前世那是正是花骨朵儿般的年纪呀,怎么现在就成了黄脸婆了呢?儿子都这大了,不甘心也没用啊。 唉声叹气中。 某人看着眼前这位比几年前更丰满更迷人的少妇在那里摸着脸叹气,就知道她又是想些无聊事了。 “咳咳,有的人越成熟越美丽啊,我还是觉得成熟的女人是最美的。” “真的吗?”我一下子就来精神了。 “你们聊什么呀?还真不真都来了。”三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哦,二哥说想吃饺子,你想吃吗?” “想,一起包吧。” 呃,今天大家咋都这好说话呢? 话说,女人只要一生了孩子,那基本上是开口闭口都是“我们家谁谁谁多么乖巧,多么可爱,多么……”。 我好像也有这毛病,虽然三少一直不让我过多的跟孩子在一起,睡的时候也把甜心扔给二少带。但我仍然想说说我的甜心,因为他实在太可爱了(呃,其实在每个母亲眼里孩子都是最可爱的吧)。 当然如果有人觉得我是那种恋子狂,随便大街上就拉人,然后唾沫横飞的开始说自己家孩子多么好,多么优秀,说得嗓子都哑了也不想撒手的那种人,我也没有办法。实在是我也没有人可以说,平时想拉个乡亲显摆,三少的眼立马变成刀子割我,我被他这样一割,赶紧闭嘴。在家里更不能说,我一开口说:“我们家甜心就是好,就是聪明,就是漂亮,就是……”那两只就跑得鬼影子也没有一条,只有我抱着甜心坐在那里发呆,听众没有了,那只好闭嘴不说了。 话说,我们家甜心,自从出世以来,我就非常喜欢他(废话,哪有娘不喜欢儿的)。 话说,我们家甜心,不只是我喜欢他,大家都喜欢,因为他确实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信我描述给你们听。 甜心长得很像三少,眉毛,眼睛,鼻子都像,不过嘴巴像我,很性感。 他出世的时候还是个红皮的小婴儿,看不出来,到一个多月后就已经可以看出将来必定是超级美男了。 “三少,你看我的甜心,长得多帅啊,真是眉若远山,鼻若悬胆,眼神朦胧……” “可是我明明发现他的眉毛、鼻子和眼睛都像我啊,你怎么没有这样夸过我?” “呃,是挺像的,不过他眼神更朦胧。” “那是他视力还在长,眼神不好。” “哪能这么说,虽然孩子只喜欢对比强烈的颜色,但也不能说他看不见哪。” “他眼睛没我的好看。” “谁说的,哪里不好看了。” “我睫毛比较长。” “他这是还没长出来好不好!” “谁叫他不长出来的,反正没我好看,二哥,二哥,快来抱走你侄子。”某三扯着嗓子喊。 “我的甜心皮肤吹弹可破。” “婴儿的皮肤如果跟成人一样,那是什么了?” “……” 由于某个无聊人嫉妒自己的孩子,所以我被迫每天除了喂奶和一些偷偷摸摸的时间可以跟甜心相处,其它时间都被他看得死紧,还以带孩子太辛苦为由,不让我们在一起。 “二哥身体不好,你让他带不是会累倒他?” “又不是他一个人带,牛大嫂才是带孩子的,他只是帮忙看着就行了。”我生下甜心后一直是牛大嫂帮我们带,我们付工钱给她。 经过一段时间的隔离,我发现我不再那么迫切的想跟孩子在一起了,感觉他成了家里一员,但并不是非得整天楼在怀里才行。到这个阶段,某人才不再盯梢。 不知道是他觉得我文化不如他,还是不想让我们太长时间在一起,文化教育方面的事都是他跟二少在搞。学语言也是他们在教,我第一次听孩子叫“娘”时那个眼泪巴嗒呀,不过我强烈要求不要叫“娘”,改叫“妈”。他们不解,我说叫“娘”不好听,叫“妈”好听,他们更不解。我气得不行,于是威胁他:“如果你不让孩子改口,我以后就让他叫你怪大叔!”某人翻翻白眼,只好听从指示。 孩子最终是叫我“妈”了,不过叫他就比较多样化。 “爸,爹,父亲,父上,老爷子,老头儿,家严,家翁,老豆……” 诸如此类,我能想到用来称呼老爹的词都想出来偷偷教会甜心,让他去叫他爹。 于是“老头儿,我要尿尿。” 某三满头黑线。 为这事,他指责我不该乱教坏孩子,我翻白眼:“我哪有教错?还有人称呼父亲叔,或者伯呢。那我是不是要让甜心叫你叔啊?改叫二少老头吧,二少愿意不?”某二少点头跟鸡啄米似的。 某三头上的黑线更长了。 自从我们家吃完那顿肥美的饺子后,第二天就真的动身往清平山赶了。从牛家村到清平山也不算太远,大概半个多月的路程吧,不知道他们平时是基于什么原因,这么多年都不回去一趟。有时候我其实也怀疑是因为我,极有可能是他母亲不愿意接受我,所以他们不得不在外面长期逗留。一想起这个,我心里就有点堵,但有什么办法呢,婆媳原本就是天敌,而我还没成人家儿媳呢,就拐跑人家的儿子,那我们简直是天敌的天敌。唉,想这些也没有用,不想了,要面对的迟早都要面对,到时再说吧。 这会儿是在回清平山的马车上。 二少和三少骑着驴在旁边跟着,我们的驴美人在几年前就借了种,生下了另一个美人驴,我取名叫驴小美,驴小美也甚得其母之风,长得水灵灵,极可爱,为此我很是嫉妒三少骑她。但每次提起的时候,三少就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不过我感觉他虽然觉得我是白痴,可心里肯定挺美的,君不见他嘴角往上挂吗? “甜心,老妈跟你说说清平山吧。” “嗯哪。”唉呀,多甜美的童音哪,一阵陶醉,外面某三一声咳嗽,还伴着某二的偷笑。 “啊,开讲了,我们这次讲解的主题是:清平山。” “妈,为什么你每次说一件事,都有说‘这次讲解的主题是’这样的话呢?” “你还要不要听了?小孩子不要问太多为什么!” “哦,我每次问,你都这样说。老豆说小孩子就是要多问才会长学问。”某小屁孩居然顶嘴。 “小孩子问太多会不可爱。” “可老妈你不是天天说我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孩子吗?” “……你到底要不要听了?”我发彪了,这孩子被他们教育得太失败了! 那两个罪魁祸首居然在外面偷笑,偷笑就偷笑吧,还非得笑得能让我听到,好像深怕我不知道他们腹黑似的。 “听。”这声音怎么伴着无奈呢?小小孩子怎么可能这么老成?肯定是我的错觉,一定是。 “话说,清平山就是一座山。” “妈,我知道是山。” “呃,那不说山,我们说说王家吧。”看来这孩子见的山多了,对山不感兴趣。 “嗯,你说。” “清平山下建了几间屋,就是王家。” 我怎么感觉甜心头上有黑线?不能吧,这孩子这么小,怎么会有这样复杂的表情? 外面的两个人已经哈哈大笑了。 我一把掀开车帘狂吼:“你们两个笑什么笑?难道我说的不对吗?都别骑驴了,骑什么驴呀,丑死了,进来听我讲话!” 于是那两个骑不成驴,进了车听我讲清平山系列。 这一讲吧,就讲了好几天,从紫竹园里的池塘,里面的水和鱼,还有池塘边的清草,小花,再到园子里的树,树上的知了,还有屋后的竹林,竹林里的风,等等等等…… 开始他们两大一小还一副欠扁的表情,好像要听我说书,是非常无奈,非常痛苦的事。可后来我越讲吧,他们还越入神。三少看我的表情更是温柔得要滴出水来,搞得我都不敢看他,怕一个冲动,冲上去吃掉。 后来是那两头驴基本歇业,我们一家子全都坐在车里听我说书。 我说的是精神抖擞,他们听的是津津有味,三个人还不时的发出“啊”、“哦”的惊叹声。甜心也就罢了,他没去过,那两个少根本是从那儿出来的,二少虽然呆的时间不长,但不至于对那里的环境不熟吧?三少更是生活了那么多年,听我讲解的时候居然也听得两眼放光,好像真没去过清平山的王家一样。 “你们的表情太假了,假到可以乱真。注意一下脸部表情啊,我虽然非常希望听众给予配合的表情,但你们是从清平山出来的,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表情出现。” 那两人对望一眼,“你讲的是清平山吗?我怎么觉得这地方不在人间呢?是天宫吧。”二少慢条斯理的说。 “……” “好了,你们如果想保留任意使用表情的自由,我也不反对,不要再质疑我故事的真实性。” 三人一起点头。 于是我继续说书。 坐了几天的车,说书的兴致也下来了,于是打算骑驴,让三少去坐车。王甜心也要骑,于是他跟二少骑驴美人,我骑驴小美。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一边哼着毛驴歌一边胡思乱想。 这次回清平山要面对的事情还真不少,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婆婆,然后还有个春香。真是头痛啊,不知道这个想搞美少年养成计划的春妞是不是还在惦记着我家三少。要知道三少已经归我私人所有,我是怎么也不会让给她一分一毫的,连照顾三少这种事我都不会让她插一根手指头,所以她如果还在等,我回去首先要把她给解决了。任何危险的事物一定要先让它消失在盟芽状态,我现在是多么后悔当初那么的懒,让她搞美少年养成啊,要是当初我比她还勤劳,把她给逼失业,现在也没这么些事了,悔不当初! 三少当然不愿意一个人呆在气闷的车厢里,坐在御人的位置赶车,把牛小宝赶进车厢里去了。是的,牛小宝。这小子这几年一直跟着三少混,这次三少要回乡,他也坚持跟随,被他缠不过,只好带上这个超级跟屁虫,让他给我们赶车。话说他也快到结婚生子的年纪了,我咋看他一点也没有想结婚的意思呢?不会是看上我家三少了吧?想当小受? “哼,有我在,想都别想?想弯我给你烫直!”我两眼恶毒的盯着车厢自言自语。 “你又在想什么古怪事情?”三少又是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看我,不理他。反正我是不会让他纳妾的,男的也不行。 还是不放心哪,先试探一下。 “牛小宝,你怎么还不娶亲呢?” “娶亲?我倒是想娶你来着,哪知道你跟三少居然搞兄妹恋呢?”牛小宝不怕死的诽谤我们。 现世报,被三少冲进去一阵踢,踢得他杀猪般叫。 “我哪有说错,你们当初明明说是兄妹啊,可最后居然说是情侣,是为了方便才称为兄妹。情侣哪不方便了?明明就是专门来让我心碎的!” “你再说,我让你不只是心碎,心、肝、脾、肺、肾全碎!”三少恶狠狠的威胁他。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的是我?那你是喜欢女人的罗?” “这是什么话?我当然是喜欢女人的!”我知道牛小宝现在一定也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不怕,白痴就白痴吧,反正我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将一切不有爱的小芽掐灭在盟芽状态,哇哈哈哈! “你说实话,有没有喜欢过男人?比如我家三少。”三少一记眼刀杀过来,好寒,有点害怕。 “小丫,你可别这样害我啊,你这样说,三少以后还敢带我吗?我的前途啊!你不愿意嫁我,也不用这么害我吧!”牛小宝在车厢里干嚎。 我其实还想接着审“奸夫”的,不过鉴于某人的眼刀这次是由其的厉害,还是先闭嘴吧,以后再说。好冷,往驴美人那边靠靠。 “过来,跟我坐一起,小宝去骑驴。” “哦。”我承认,他一严肃,我就很害怕。 于是停驴,停车,换人。 某人脸还是那么臭。 往他身上靠靠,不理我,再靠靠。有胳膊搂住我了,成功。 “以后别说这些怪话。”头顶好听的男中音轻轻的飘进耳朵,好迷人哪,陶醉。 “听到没有?” “嗯,听到了,真好听。”胳膊紧了一下。 “三少,你记得春香吧。” 不出声。 “她垂涎你,这你知道吧,不知道她还等着没?” “她等不等是她的事,你操这个心干吗?” “我不能让她染指你。” “你就会瞎操心。” “我没有,我不准她再在紫竹园,照顾你的事只能我一个人做。” “呵呵,你想怎样都行。”有吻轻轻的落在我额头。 “咳咳,你们两个一天不腻歪一下都不行吗?”二少的声音。 脸红。 “眼看着离清平山越来越近了,有些事还是要让小丫知道一下。”二少继续发言。 “二哥,先别说,回家再说。” “这对小丫不公平。” “你说了只会让她不开心。” “你们到底瞒着我什么事?”我的心开始往下掉。 “娘坚持给三弟定了一门亲,是她娘家的侄女。” 天雷在轰。 “什么时候的事?你们就这样一直瞒着我?” “我们也是出行前才接到大哥的信,这事有好几年了,不过大哥一直没有说,他想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但娘一直咬着不松口。”二少继续陈述。 “你要娶别人吗?”我虽然心里知道那不可能,但还是要再确认一次。 “当然不会。” “你妈不知道我们的事?” 沉默了很久,“知道。” “那她是什么意思?不打算让我进门,还是打着只纳我为妾的主意?” “应该是后者。” “那你打算怎么办?” “回去再说,她如果不松口,我们大不了再离开就是了,父亲不会让她乱来的。” 心回到原位,只要我们一条心,没什么好怕的了。 “你娘知道我多少事?” “应该都知道了,大哥说他全都跟娘说了,他的意思是任何事情都不需要瞒,瞒也只能瞒一时,还不如一开始就让她知情,然后有什么问题早点解决的好。” “嗯,我赞同他的做法。”我虽然并不想她知道我以前的遭遇,但这种事确实是瞒不住的,总会有有心人会去告诉她。 王瑞风和五宝早就回清平山了,王瑞风如愿以偿的做了将军,不过这几年边关很安静,也没有仗打,皇上就把他调回身边了。 虽然我总是说不在乎他家人承不承认,结不结婚也无所谓。但那是生王甜心之前的事,生了王甜心之后,我是非常迫切的希望得到他家人的认同。毕竟甜心要有个光明正大的身份,不能因为我的身份给他带来困扰。虽然他不一定会因此记恨我,也有可能更想跟我们一起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作为母亲的我,总是想给他最好的,王家子孙的身份是一种荣耀,如果因为我不被承认,连带他也不被承认,那我会觉得自己对不住他。就算承认了他,不承认我,那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污点,一种遗憾,我心里也会觉得这是我对他造成的伤害。 人无欲则刚,我现在是有欲了,所以怎么也刚不起来。如果求她,能让她对我放下成见,我愿意。可是我知道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我这次回清平山肩头担子不是一般的重。 “你别心情这么沉重,我们会处理好的。” “我们不买点礼物回去吗?”送礼一般是最简单的贿赂方法。 “父亲叮嘱说,什么都不要买,家里不缺。” “但我什么都不买给你母亲,她不是对我更看不惯?” “小丫说的也在理,我们怎么开始没考虑到呢?”二少发言。 “那买什么好?娘一直只戴父亲做的首饰,买首饰肯定行不通,其它的东西也不方便送。”三少发言。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因为这个消息,一家人包括驴子都没有生气了,走起路来慢吞吞的。只有王甜心什么也不懂,在二少怀里睡着了,二少把他安置进车厢里睡觉。 “我不想让甜心受一丁点的委屈。要不,到了清平山我们先去见你父母,如果她不愿意承认甜心,我就不让她见。” “娘怎么可能不承认甜心呢?王家子孙一直得来不易,有了孙子,她不知道多么高兴,一直吵着要我们带孩子回去呢。” “哦,那就是会承认了。那就好,看样子她只是对我有意见。”我放下一半的心,我自己这边好好努力吧,我下定八年抗战的心理,准备跟她软磨硬泡,为了甜心,我拼了! “我们是一起回你家,还是你们先回?”我必须把一切都考虑清楚,毕竟我现在的身份比较尴尬,以前有奴籍时是王家的家奴,三少的通房丫头。削了奴籍后就连这个身份都没有了,在王大娘的眼里我只是个讨厌的外人,或者讨厌的坏女人。 “当然是跟我们一起回,你一个人不回算什么事?”三少不满的说。 “可是王大娘肯定准备了十八般武器打算拿我开刀呢,我这样如她预期的冲上枪口,不是会死得很惨?” “王大娘?你怎么这样称呼?我娘就是你娘呀!”三少又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 “你别有意见,我打算在她没有主动承认我是你媳妇前,我不叫她娘,只叫王大娘。要知道,我可是一直认为自己高贵无比的,让我用热脸去贴她冷屁股那是不可能的。就算为了孩子要低三下四去求她,但不代表可以一回去就让她给我下马威,要知道打仗也是讲究迂回的,我要尽量避其锋芒才行。” “你这样,你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更没法调解?” “我服软装孬就有用吗?要知道你娘可是心高气傲的人,她会让个孬种做儿媳妇?” 没有人再出声,于是我敲定了第一个对敌方针,就是避其锋芒,让她的十八般武器落空。我不去见她,等他们都见过了,她心情大好了,再找机会去见。 可是我如果不跟三少一起,那春香的事怎么办?我满脸问号的看着三少。 “春香的事我一回去就解决,如果她还在等,你是想把她调走还是直接卖掉?” 这人心真狠,卖掉?那人家不得去寻死啊。 “调开就行了,不让她近你身,如果让我发现你敢跟她站在一丈之内,我决不原谅你。”要知道一丈之内的夫叫丈夫,我怎么能让心怀不轨的女人跟他处于一丈之内?当然不能,绝对不能! 虽然慢吞吞的走,可目的地清平山还是到了眼前。 在离王家还有一里路左右我们就分道扬镳了,他们一行人外加驴和马车先行。我打算进庆都去找个客栈住,安顿下来后再偷偷回王家见见我的便宜娘亲和管家爹爹,还有王瑞风和五宝。 以前学会轻功后偶尔也会进庆都逛逛,现在再回到这个地方,还是蛮有感觉的,毕竟是一国之都,繁华的气象十年如一日。老字号也只是招牌稍微旧一点而已,眼熟的几家店的老板也只是面相显得老一点,皱纹长得多几条罢了,而我也由当年的小小姑娘长成现在的风韵少妇了。岁月的流逝总是让人不由得感叹,还好我这几年也算过得充实,不然真是对不住大好时光。 一边感叹一边在一家叫庆余年的客栈订了一间上房,洗了个热水澡,先躺倒大睡一觉,坐马车睡觉那完全是受罪,实在太颠了。 一觉睡醒已是午夜时分,换上夜行衣,前往王家探我的双亲。 熟门熟路的寻到王家侧门,这个侧门是供仆人进出的,我以前要出门就必须从这里出进,所以为了避免走这个门,我基本上不出门,直到学会轻功才高来高去的从树上走。现在要去见双亲,到底要不要从门里进呢?还是算了吧,走什么走,既然以前不走,现在更不应该走。 先窜到离门最近的一棵树上。 “你才来呀。”一个男人的声音,好熟悉。 “你?王瑞风?你怎么在这里?”我听到声音本能的想逃,但对方抓住了我的衣服,逃不掉。再一回味,才反应过来是王瑞风。 “等你。” “等我干吗在树上等?” “知道你会上树。” “哦。等我干吗?” “叙旧。” “我本来也要去找你的,你倒先等上了,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吗?” “嗯,家里的事我必须先跟你交个底,我不想你吃亏。” “哦,你真好。” “我本来以为你会跟他们一起回来的,想提前通知你让你晚一点再回来,奈何娘看得太紧了,根本脱不了身,还好你够机灵。” “哦,看样子这位王大娘还真的是准备了陷阱等着我往里跳呢。” “呵呵,现在家里不只是我们一家人,娘亲给三弟定亲的那个侄女和她的姐姐都住在这里。” “啥?还带这样的?都住进来了?不会是住进紫竹园了吧?”我生气了,怒发冲冠,我要去打死这个狐狸精和狐狸精的姐。 王瑞风还扯着我的衣服。 “你别扯我,我要去打架。” “你别冲动,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我告诉你这些就是让你先搞清楚敌情,然后再想办法解决问题。” “说的也是,还是要智取啊。但她们住进来是要怎样?你娘想让她跟三少先陪养感情吗?” “可能是吧,不过我会站你这边的。” “哦,那现在要怎么做?” “先什么都别做,静静观察一下吧。” “哦。” “我带你进去转转,搞清楚她们住的地方。” “好。” 于是,我跟着王瑞风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后来跳到主院那边,看样子是住在主院的客房了,还好不是紫竹园,要是敢住进紫竹园,我一定晚上放把迷香,把她迷晕了扔妓院去。不要脸敢勾引我男人,我让她卖笑去,哪怕她爷爷是兵部尚书,就是天上的雷公,我也一样照收拾。怕个屁,大不了一拍两散再穿越一次(穿越真的这么容易吗?汗之)。 “就是这两间。”王瑞风指给我看。 两间房有一间是黑的,有一间还亮着灯。里面好像有人在讲话,偷听。 我们俩爬到屋顶,揭开一片瓦,他装斯文不揭,只在我旁边听,不往里看。真是个君子啊,感叹一把。 里面有两个女人,坐在床边说私密话儿。 从我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其中一个的面容,怎么这么眼熟呢? “那个个子高高的看起来好眼熟。” “你记忆力挺好,应该是那次诗会上见过吧。”以前有一次我跟王瑞风说起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诗会上,没想到他倒是还记得。 “哦,难怪眼熟呢,就是那个对着你笑得花枝招展的高个女孩子。” “咳咳,她也是我表妹,是你情敌的亲姐姐。” “哦,听听她们说什么。” ~~~~~~~ “姐姐,我今天看到三哥了,他好帅啊!”我严重怀疑这个说话的嘴边流着口水,眼里冒着桃心。 “是啊,好帅,大哥哥也很帅呀,可惜他迟迟不娶亲,害我等那么多年,后来不得不随便找个人嫁了。听说都是因为那个贱女人!” ~~~~~~~ “说你呢。”我偷偷跟王瑞风咬耳朵。 “也有你。”他咬回来。 “哪有?不会她指的那个贱女人就是我吧?” “不相信就继续听下去。” ~~~~~~~ “姐姐,你说那个贱女人今天怎么没有跟着三哥他们一起回来呢?她居然还给三哥生了这么大的孩子。”口气很酸。 “是啊,都没有成亲,就敢跟男人住一起生孩子,真不要脸。” ~~~~~~~ 我气得恨不得下去打得她们四肢不全。王瑞风死死拉住我,扯着我,让我跟他走。 我气呼呼的被他拉到了风语园,进了房才发现是红玉的房间。红玉见我们一起进来也是吓一跳,不过很快就冲过来抱住我,一堆眼泪鼻涕抹在我身上。 我眼泪也来了,刚刚胸口的气,看到她哭成这样,也一下就散得无影无踪了。 “红玉,别哭了,以后在一起时间还长呢。” “我以为你死了,再也见不到了。” “呵呵,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我这样的哪那么容易死。” “别瞎说,快坐吧,我去把蕊蕊抱来你看。” “别忙着抱孩子,以后再看吧,今天小丫先住你这里,你看着她,别让她跑出去。”王瑞风交待完就退出去了。 “你这几年过得好吗?”红玉还在抹泪,唉,要说我跟她们感情虽然是好,但没想到她对我这么思念,真是好人哪。 “很好,这几年算是我活到现在,过得最幸福的时光。” “那就好,我见到你儿子甜心了,长得真好,又漂亮又可爱,我家蕊蕊一见到他还冲他叫哥哥呢。哈哈,真傻,明明她是姐姐。”说到孩子,她就满脸幸福的笑容,眼角还挂着泪的笑,真美啊。 “晚了,我们睡吧。” “嗯。”其实我还想去看看我双亲的,不过这么晚了,他们应该睡了,等天亮再说吧。 睡在红玉身边,她刚哭过,还没完全平静下来,一会儿抽一下的,我也睡不着,便和她说起这几年的经历,听得她又是惊讶又是羡慕。 最后感叹说:“我们五姐妹都说,我们是传统的女人,但心里也非常向往外面的世界,可惜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和机会了,这样的人生只能让小丫来替我们实现,果然没有说错。你真是好样的!” 这一晚红玉抱着我说了一堆关于男人关于孩子的话题,我基本上没有睡,一是太激动,二是下午在客栈睡过了,也不困。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撑不住睡着了,我轻轻的掰开她抱着我的手,静悄悄的起身前去寻我老娘。 熟门熟路的找到老爹和老娘住的地方,远远的就看到门口好像有个人影站在那里。 走近一看,是那个头脑不太好使但母爱泛滥的娘亲,头发都有点花白了。就那样定定的站在门口张望,额前的头发上全是露水,衣服上也被露水打湿了少许,看样子她从昨天就一直站这儿等我来见她。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扑啦啦的往下掉,这一刻我是多么深刻的感觉到她真的是我的娘亲。 和老娘相处一阵子,她明显想问我什么,但半天组织不起语言,最后什么也没问,只是不停叫我吃东西,很显然她早就藏好一堆东西等着我回来了。 我的事还不知道有谱没谱呢,如果王大娘一直咬死不让我入门,那我很可能要一辈子跟着三少没名没份了,所以现在也不能在老娘面前夸海口。最终她什么也没问,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相顾无言泪千行啊。 和老娘呆了一上午,老爹也没有回来,可能王家一下子回来这么多人,就数他最忙了,只能下次见过王家的主人后再见他吧。老娘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不能一直陪着我,所以我吃了一些东西就跟她告别了,告诉她我就住在附近,会不时来看她,她才依依不舍的放我走了。 告别老娘再去找猪猪,那小姑娘应该长很高了吧,都十岁了,算是少年了,我想起春香十岁的时候已经在搔首弄姿了,不知道猪猪现在什么样子? 东拐西拐的避着人进了风语园,一园子的人都在,很显然她们知道我还会再回来。 一个个子快到我肩膀的小姑娘慢吞吞的走到我跟前叫一声“姐”,不用说这就是猪猪了。样子还真变得不敢认,居然长得浓眉大眼,英气十足。我地个妈呀,这是想跟着他义父当将军不成? “王瑞风,你不会想让猪猪去打仗吧?” “呃,我没这想法,如果她自己想去,我也不会拦着。”王瑞风还是一惯的纵着身边所有的人。 “我没有想去打仗,不过有练武。”猪猪脸有点红,低着头小小声回话。 “女孩子练武练得不漂亮了,练点轻功就好了。”我还是老调常弹。 “不行,那样以后你出事,我会帮不了你。”她坚定的抬起头看着我回话。 “哦,呵呵,我不会再出事的,呵呵……”我干笑几声,心里又有一处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唉,最近咋这么多让人感动的事呢?再这样我要变成林黛玉了,整天哭得能把地球上的陆地全变成海洋。 见过猪猪,然后见了一下红玉的女儿王蕊蕊,果然有好的遗传就是占优势,我家甜心是此列,王蕊蕊也是,她长得更像红玉,但嘴巴像王瑞风,长大了肯定也是超级迷人的微笑型杀手。唉,希望不要太多美男死在她的石榴裙下啊。(你操的什么心呀,死了就死了,你到时都成老太婆了,是嫉妒人家吧。) 在风语园逗留了一下午,就准备打道回客栈了,这一天挺感动,但也挺累,倒是让我不再惦记着那对姐妹了,虽然说我开始听她们说我坏话很激动,现在已经平静下来。我跟她根本没有什么可交集的,三少不可能娶她,我有什么好跟她争的?她真有本事把三少抢走,我也服她,自动退散就是。没的跟个泼妇一样为个男人打架骂街实在有失风度,所以只要她不主动跟我叫嚣,我是不打算跟她冲突的,我那么一高贵人儿,咋能跟她一小LOLI一般见识? 回到客栈,发现有人在等,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屠夫老公三少是也。 此帅哥歪歪的躺我床上,腿架着一晃一晃的,见我进门也不起身,连个眼神都不带给我的。 “咦,你咋知道我住这间呢?” “你这一整天忙的跟陀螺似的,就是不想我?连大哥那都去了,紫竹园的门就不进一下?我就那么不受你待见?”这“待见”这么新鲜的词儿都用上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 “唉,我这不是太忙吗,想事儿呢。” “想啥想得这么带劲?”斜着眼瞟我。 “想跟你有关的事,不就是见你妈的事嘛,她没说什么时候见我吗?”赶紧岔开话题吧。 “她让你明天去见她。”终于用正常语气说话了。 “哦。”走过去帮他捏捏。 一只有力的胳膊一下子把我拉到怀里,然后被压在身下,一阵啃,口水糊满脸,这人亲个人还是跟小孩子似的。 “想我不?” “想。” “那还不帮我脱衣服?” “哦。” 脱衣服中,下面的情节少儿不宜,省略五百字。 也许是这一阵都在赶路,我们俩都比较饥渴,所以这次的灭火行动从傍晚一直进行到深夜。好不容易两人都满意了,才感觉饿得前心贴后背,于是决定一起去逛夜市。要说我这几年农妇当的还真是把身体练得忒强壮,都干这么久的体力活了,还能一翻身起床穿衣跟他去逛夜市。 “你就不能让我帮你穿?” “呃,那你穿吧。”好像很没有情趣的样子哦,下次要装柔弱一点,显得他比较厉害,对吧。 他慢吞吞的帮我穿衣服,期间又吃了一餐豆腐宴,好不容易搞定两人身上的衣服,已经饿得走不动了,这下子不用装,是真的柔弱了。 “三,我走不动。” “哦,真的?”果然喜欢看我柔弱的样子,男人啊。 “嗯,真的。”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将柔弱进行到底。 一把将我抱起,往肩上一扛就下楼了,这姿势怎么看怎么像背猪肉啊,汗之! “这样好难看,放我下来吧,你扶着我一点就好了。” “哦。”他将我放下,我轻轻靠他身上,他再搂着我,我们就这样一副奸夫淫妇样的楼着抱着就上街去了。话说,我不是故意的啊,我是想装高贵的,可惜肚子不争气,饿得腿软。 来到大街上,我更加软了,被来往的人看得腿更软。 他更起劲了,还动不动亲一下我脸颊、额头之类的。 “你不怕被熟人看见啊?” “怕什么,你是我老婆,天经地义的。” “我还不是吧,你妈还没承认呢,而且你家里还住着个未婚妻呢,我们这样明摆着是奸夫淫妇吧。” “又乱说话了。”一个栗子敲在头上。 “痛,别敲了,再敲我更走不动了。” “那才好,我就可以抱着你走。”说着还把手搂得更紧了,这样怎么走路啊? 我们吃饱喝足顶着肚子回到客栈,居然又有人在等,好像是个护院。 “三少爷,老夫人让您回清平山。”原来还有盯梢的,这当婆婆的果然就是见不得儿子跟媳妇XXOO啊,好像爽到别的女人是占她便宜一样,真不可理喻。 “我不回,我今天睡这儿。”三少看样子不想回去。 “夫人交待了,如果您不回去睡,让这位跟你一起的小姐永远也不用踏进王家大门。” 呵呵,好大的口气啊,要不是为了儿子,谁希罕进你大门呀,我在牛家村有自己的大门。切!在心中比中指教训这个未见面就给我下马威的女人。 “你回去吧,反正明天就要见面了。”潜台词是,明天一切就见真章了,合眼缘,谈得来则皆大欢喜,谈不来,一拍两散,我带着我老公儿子还有二伯一起继续当农夫,你还能追杀我不成。 三少依依不舍的走了。 我则倒头就睡,心里打定了主意,所以也不再像在路上那样忐忑,看样子她是没打算让我进门了,我再想也没用。 第二天一早起来,来接我的居然是王瑞风,唉,这什么跟什么呀。不过这倒是个称职的保镖,又懂女人,超能等人。我磨磨蹭蹭的打扮了一个时辰,他还在那嘴角挂笑的等,一点也没有不耐烦,话说我家那位农夫好像没有这么好的个性啊,从来不等的说。唉,真是羡慕五宝啊,同人不同命(又在那瞎想些有的没的,你家农夫不知道多少人眼馋呢)。 我虽然觉得进门的机会等于零,但输人不输阵,所以打扮得艳丽夺目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原本也想搞得端庄得像公主似的,但一想自己就一家奴出身,再怎么端也端不出什么架势来,还不如走自己的路线,打扮得尽量华丽妩媚吧。 我在威城赚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就为自己打造了几套超级华丽的新装,后来大少都打包寄给我了,可惜我一直当农妇没有机会穿,今天终于有机会秀一把了。 每一套都是层层叠叠的纱,每一层颜色不一样,由浅入深,外面是一层透明的纱,上面绣满玫瑰。我今天要穿的是紫色系的,里面紫色最深,外面一层层的浅,到最外面是白色的,然后再套一层绣了紫红色开放玫瑰的纱,一朵朵的紫红玫瑰错落有致的散在我身上,显得整个人飘逸又性感,华丽又妩媚,头上也不用插什么了,直接盘个最简单的髻在脑后,插根碧玉簪即可,然后脸上略施一点粉黛。要说妆是最容易的,就是穿那一层层的纱很费时间。 搞定后走出来,明显的感觉王瑞风处于呆滞状态,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我穿着是华丽,但打分是清新的,这有别于青楼的作风,但也比那些端庄的千金小姐更出挑。 要说我还有一套大红色系的,上面绣的是一片片的玫瑰花瓣,穿着才华丽,感觉像在撒满了花瓣的浴缸里泡澡,不过那个太艳了,不适合今天的场合。 “你越来越美了,我一天比一天嫉妒三弟。”王瑞风酸酸的说。 “你少不知足了,家里那么多美人还不够啊。”丢个卫生眼给他。 “时辰不早了,我们走吧。” 准备给王大娘的礼物也不想带,没的送到黑地里去了。 他骑马,我坐轿。到了清平山附近就停了轿,我决定步行过去,又不是真的千金小姐,走过去顺便看看风景,也有助于缓解情绪。虽然说是不紧张,真到要面对了,还是紧张,真没出息。 还没走到王家大门,就远远的看到一个高个子女人站在那里张望,穿着一身绛紫色的衣裙,看着华丽,但不张扬,适合已婚妇女穿,不过穿她身上显得很老气。 我一眼就看出来她是那个前天晚上说我坏话的女人,那个三少未婚妻的姐姐。站在那里怕是想给我使绊子吧,我本想让你们一马,你还不消停,我就那么好欺侮? “你要不要进轿里?”王瑞风很显然也意识到她来者不善,不想我进门前就先吵架,坏了情绪,所以想让我避避。 “不用,我去会会她,等把她气得半死的时候,你过来当和事佬,如果发现我吃亏,就早点过来救我。”要让他充分发挥保镖的功能。 “嗯。”他牵着马,慢吞吞的走,装没有看见那个女人。 我快步走过去。 “这位大婶,请问前面是王家吗?” “大、大婶?” “哦,难道不是?是大娘?” “谁说的,你别乱叫!”她反应可不慢哪,让我有点兴致。 “哦,原来是姥姥,请问您站这儿等相公吗?”开玩笑,知道你嫁不成王瑞风,就往你伤口上撒盐,谁叫你骂我,还敢站这儿等着给我小鞋穿? “你、你……”你了半天你不出来。王瑞风怕我们干上了,赶紧过来装出才见到她的样子,说:“表妹,你怎么站这儿呢,大太阳的,会晒坏皮肤。”然后很可惜的看着她的脸,她赶紧拿手帕遮着太阳往回跑。 我们自然不急,接着慢吞吞的一边看风景一边往大门那儿走。 眼看快到了,从大门里飞跑出一个小仆,上气不接下气的跟王瑞风说:“大少爷,慢点,慢点进,夫人突然要更衣,所以老爷让我来通知你不用急。” “啊?都什么时候了,才更衣?”我们都一头雾水。 好不容易用比蜗牛还慢的速度磨进了王家大门。 一进门我真想直接趴倒,这还是王家吗? 王家不是那个像天上人间的神仙居所吗?现在怎么搞得富丽堂皇,到处装饰得金碧辉煌,好像个暴发户一样! “王瑞风,你确定没有走错门?这是个暴发户的家吧!” “我,我也希望我是走错了。”王瑞风一头的黑线。 那个小仆飞快的跑进主厅,然后过了一阵,又上气不接下气的带着一群仆人到处窜,好像在收东西,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啊啊啊啊? 终于要三堂会审了,进主客厅。 正面坐着和蔼可亲的王老爷和王夫人。王、王夫人?这位大姐真的是王夫人吗? 只见主位左边坐着一位穿着粉红色纱衣,头戴粉红牡丹的“大姐”,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端着碗喝茶。 我眼珠子快掉下来了,右手边坐着王老爷,我明显感觉他头上在冒汗,而再看看周围的各位少爷,一个个不是头上冒汗就是挂黑线。 看样子他们也觉得这个“大姐”的装束实在是太过“时尚”了,我也黑线一把。 “民女王小丫拜见王老爷,王夫人。”因为王老爷没有官职,所以只能称老爷,而不用加官衔。 “嗯,起来吧,过来这边坐。”王老爷很和蔼的一边说,一边指着三少左边的位置让我坐。 我感激的谢了一礼,就往三少那边走。 各位观众,正在这时,那位未婚妻LOLI飞快的跳出来! “你不配坐那个位置!你不要脸,昨天还跟三哥在大街上搂搂抱抱,满大街的人都看见了。” “你这是诬蔑,谣言。”我淡淡的回她,是真的又怎么样,我什么时候要向你交待了。 “明明很多人看到,你还敢抵赖!”站我面前不让开。 “当事人不承认的,就是谣言,看没看见关我什么事?” “你,你不要脸!”还是这句,一点创意也没有,鄙视之。 “你不会认为我跟三少就远远的望几眼就能生下王甜心吧!”小样儿,我们孩子都多大了,你还在那儿指责我们不该搂抱。神志不清! “你,你,这种话都说的出口,你太不要脸了。”还是这句,我真服了她了。 “你这么要脸,跑来跟我抢男人?你有脸别生孩子就行了。”绕过去,坐下。 就这水平,还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跳出来骂人,真是自己找死啊。我本来为了表现自己高风亮节,不想跟这两个说我坏话的坏女人计较的(你确定真的不计较?那为什么总在前面加上“说我坏话”这几个字?),不过既然你自己想吵架,我自然要奉陪的,我用眼神无辜的看着三少,表达我是多么的热爱和平。他轻笑一声,把茶递给我。 大厅里静悄悄的,只剩她呼呼的喘气声。气不死你,我还就真对不起名嘴王小丫了。别哪天真穿回去,她老人家知道我顶着她的马甲居然吵嘴吵不过古代的小LOLI,不得冲过来直接几板砖拍扁我啊?! 大厅里还是很静,然后王老爷出声了。 “咳、咳。” “那个,花园里的花开得正艳,你们女眷要前往赏花吗?” “嗯,要的,要的。”旁边那位粉衣大姐答腔。 于是一行人前往花厅赏花。那俩被气得不清的姐妹,一左一右夹着粉衣姐姐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 “咳、咳,小雅,小风,你们俩怎么这么大胆,昨天居然敢假传我的命令把芝儿叫回家?”那两人嘴巴张得大大的,看着她们的姑姑。 “咳、咳,那个今天是好日子啊,大家玩得开心点。我还有点事,回头大家一起吃饭。”然后粉衣姐姐撇下这两位还在愣神的姐妹和我,自己溜了。 “姐,姐,姑姑在说什么?”小LOLI疑惑的问姐姐,姐姐则一脸的铁青,狠狠的剐我一眼,带着妹妹追粉衣姐姐去了。 什么意思?粉衣姐姐是想表达她很宽容,她没有打击陷害我的意思吗?呵呵,情况好像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悲观嘛。 当天吃饭时,大家济济一堂,那位粉红大姐不知道是听谁的劝告,把纱衣换下来了,重新穿着正常化。 而那位LOLI风妹妹哭得眼睛都肿了,看样子是挨训了。而雅姐姐则两眼不断向我射飞镖,哈哈,你那眼神不够功力。我可是杀过人的,用眼神放点杀气出来是容易事,随便飞了一个刀过去,她机灵灵的打个寒颤,不敢再射飞镖了。开玩笑,我虽然不能说多么厉害,但在江湖上也混了这么久,能怕你几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 餐桌上,我被安排在三少旁边坐,然后王甜心坐在王大娘和王老爷中间。看样子这小子小日子过得不错,见到我来了后只轻飘飘的跟我打了声招呼就坐到那两人中间去大吃大喝去了。 我旁边坐的是二少,二少旁边坐着LOLI,LOLI旁边坐着大少,大少旁边是王蕊蕊和红玉,红玉旁边是那个雅小姐。一桌就坐这么多人,其它的四宝不列席,猪猪也不在。我问王瑞风,他说猪猪一向不喜欢上桌吃饭,总是跟蓝莓在一起吃。我也就不再过问,毕竟对小孩子来讲,跟大人在一起是比较拘束的,虽然说他们不一定就会给她脸色看,但猪猪是记事的,她知道自己并不是这家的血亲,所以能躲着就躲着,不太愿意跟家里人来往,这让我坚定的想接她跟我一起住。 不得不说的是,给我们上菜的居然是春香,她看起来很憔悴。她在这里出现,那说明三少把她调出了紫竹园,而从她的情态来看,这几年她应该是还在等三少,她还真是有恒心和毅力啊。 我看她一眼,她不理我。我能理解她的心情,我们是同一起点的人,但我现在坐在桌上吃饭,她只能站旁边侍候,这种落差是谁都受不了。而且她还因为我的缘故不能靠近自己喜欢的男人。听三少讲他把春香的事布置给牛小宝了,让牛小宝盯着,不能让她在自己一丈内出现,否则就让牛小宝回牛家村。牛小宝盯得可紧了,只要春香往紫竹园一靠近,他立马过去死拖活拽也要把她搞开。这事让春香很不好受,现在好不容易能在餐桌上见到,可是旁边却坐了一个我。 三少不停的给我夹菜,恨不得喂我吃。要知道我们平时在家里是经常他我喂,我喂他的,现在这么多人,当然不方便这样做,夹点菜给对方已经是极限了。我们这么恩爱,看在不同的人眼里就有不同的感受,而伤心的很显然不只一位。唉,爱情这游戏,从来就是有人欢笑有人愁,不可能大家皆大欢喜的。各位姐妹,你们还是想开点吧,不然能怎样?下毒毒杀我?当然,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所以下次还是不要让春香给我布菜比较好,她看我不顺眼,我看她又何尝就顺眼呢?我对于情场上的弱者可是没有什么同情心的,爱情这种游戏可不能同情弱者,否则很容易被人翻盘,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这句老话我是谨记的。 吃完饭后,我们大家坐在小花园里喝茶。那三个少当然是聚在父亲身边说他们的国家大事。我和红玉逗王蕊蕊玩,王甜心不愿意跟我们女人玩,硬要挤到那四个男人堆里去。那两个千金小姐自然是陪着王大娘。我们就这样分成三群,各自聊自己的。 我没有什么意愿去找王大娘搭话,虽然我觉得她对我好像没有什么敌意,但并没有听到她宣布三少的婚约取消,这种不明朗的情况让我不想跟她多讲。但我不想讲,不代表她不想讲,这不,带着那两位千金过来了。 “红玉,你跟小丫很熟吗?”她走过来亲切的摸摸王蕊蕊的头,问红玉。 “是,娘亲。我们在威城的时候就很要好。” “哦,小丫在府里的时候还太小,又不爱出来玩,我都不记得长什么样了,这次一见,发现居然长得这么漂亮了,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她开始跟我答话。 “呵呵,是啊,我是变化挺大。不过夫人倒没怎么变,以前看你像仙女,现在还是像仙女。”恭维总是不会错的,哪怕天天有人恭维你,你一样听不腻。 “切,真虚伪,人哪里会不变。”小LOLI不太给面子。呵呵,没事,我装没听到。 王大娘很显然的也装没听到,还问:“是吗?你觉得我没有变?”说着还用手摸摸自己的脸。 我看她这样,反而觉得亲切了,女人爱美是天性,谈起美丽这件事,那话题就多了去了。而且能承认别人美,又善于显示自己美的女人性格一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女人分为三类,一类是总觉得别人美,自己不美,这类是严重缺乏自信型的,这种人看起来好像挺谦虚,挺好相处,但其实内心挺尖锐,她觉得自己不美并不代表她就不嫉妒其它人美。另一类是觉得自己特别美,其它人都不如她美,就算她明明心里面承认一个很美的人比她美,但她也不愿意夸奖对方,只会找出对方的不足去抵毁中伤她。这种人就不用说了,性格存在缺陷。而第三种就是认为自己美(就算不美,也能找到自己本身的优点,进行扬长避短,尽量美化),然后也能发现别人的美,并加以赞扬。这种人是最容易相处,性格和人格都很完善的人。 而据我这么短时间对王大娘的观察,她应该是属于第三种类型的。从我进门前,她突然要更衣,就知道她肯定是怕我觉得她老,不够美,所以去对自己进行加强了,当然效果如何,就见仁见智了。而现在她也会赞美我长得美了,并且轻易就接受我的赞美,说明她是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只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排斥我,硬要给儿子定亲呢?这是我比较不理解的地方。 “我最近觉得没有以前漂亮了,你说呢?”她还是想从我这里得到肯定的答案。 “不会呀,我觉得你更有风韵,女人随着年纪的增长,见识也会增长,接人待物就会更从容,心灵自然会更加沉静自在,而美是由内向外发散的。内心沉静而自信,表现在外在就会使体态轻盈,面部表情温和可亲。笑容会更加轻松灿烂,这样当然会更加美了。” “对呀,对呀,我一直觉得自己挺美的!只是那些太太们总是说老了老了,没有魅力了,我也感到很害怕。现在听你这样一讲,我就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她两眼放光的盯着我,很有一副相见恨晚的感觉。 “呵呵,你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就算老到满头白发,老爷还是一样会当你是手心里的宝。”这不是假话,他们的感情确实几十年如一日,至今还是见面后眉目传情的,动不动丢给对方一个眼神,对方就回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过来。这让我无比羡慕,要说我跟三少是少年夫妻,感情好也常见,而他们是有孙子的人了,感情还这么好就比较少见了。 “你别这么说嘛。”她居然脸红红的用手推我,好像个小姑娘谈起情郎一样,含羞带怯的。我寒了一下,抬头跟红玉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笑意。 “我是说的实话呀,看老爷对你那是拿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你就算老得牙掉光了,他一样会说这样好,不会咬到舌头。”哈哈,再加把火。 “切,你怎么能这样打趣我们两个老人家呀。”挂不住了,开始知道是长辈了。 “呵呵,红玉也是啊,平时跟大少那感情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了。”转移话题,拿另一个开涮。 “去,你又拿我开玩笑,你这人最坏了,总说一些让人羞的话。”呵呵,红玉在孩子面前还是要装正经的,她怕是不记得当初怎么挂在王瑞风身上了。 “感情好是好事嘛,有什么好羞的。” “这倒也是,你跟三少不是更好,我看三少吃饭都恨不得喂你吃。”红玉也打趣我。 “是啊,我们平时都是你喂我,我喂你,喂来喂去的。”说给那两位姐们听的。 大家都静下来,冷场了,哈哈,果然不能提三少啊,他现在成了禁忌话题了。 “哈、哈,你们先聊着,我还有点事要交待雅儿和风儿,先走了啊。”王大娘看她两个侄女脸色巨难看,只好救场。 “恭送娘亲(王大娘)。”红玉和我一起行礼送她离开。 从王家吃完饭后,我再去见见爹爹和娘亲,把给她们织的毛衣毛裤送给他们。爹爹见到我也是老泪纵横,我由于有了昨天见娘亲的事在前,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了,总之,我会尽我所能的尽孝道的。 “丫儿,你这几年过得好吗?三少对你好不?”爹爹问我。 “好,你看我身体和精神都很饱满吧。” 爹爹从上至下的好好打量我一番,确定了我说的话不假,然后很欣慰的叹了口气。看样子他也是一直操心我呢,而我这几年在外面居然从来没有想过他们,只在知道要回来的时候想着要给他们带点礼物,就给他们每人织了一套毛衣毛裤,真是愧对这个身体呀。 “丫儿,今天早上,吃饭前,夫人把我叫去问话,听她说你只做正室,不愿做妾,可有这事?” “嗯。” “丫儿,你是不是糊涂了?”娘亲着急的看着我,我看她又想掉泪了,在她的眼里,我做妾都是高攀了人家,怎么还能想做妻呢? “夫人问我的意见。”爹爹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我说一切依你,你如果不愿意做妾,我会给你另配夫君。” “爹爹……”我冲过去抱住他,眼泪再次汹涌而出。要知道他可是当了一辈子奴才的人,在主人面前,不但维持我的尊严,还无条件的支持我。这怎么能不让我感动?如果他在夫人面前骂我多么不懂事,多么痴心妄想之类的,我也不会怪他,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有时代的局限性。而现在我的感觉是比昨天见到娘站在门口的时候还让我感动。他们是真的真的很爱小丫,从此后我也会很爱很爱他们的。 “夫人刚刚传我过去说,她觉得你不错,她会考虑把三少的亲事退掉。” “啊?”娘亲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然后就开始笑,笑得很痴呆的样子,不认识的人还以为她是戴了个假面具,但其实她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脸自然往上扯,表达自己的喜悦。 我也松了一口气。看来我们今天的那场谈话,还是起了作用,人和人的沟通和交往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几句话就能知道跟对方投不投缘,而很显然我和王夫人是投缘的,应该说我们是同一类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想过几天写,先写树文那边,结果这几天对这个文特别有感觉,还是接着写了,写完就更吧,不存稿了,存着就想偷懒,树文那边也要V了,V后不知道能不能日更哦,要是按现在这个状态,肯定被人催文催死,唉,都构思好了,就是不想写,那个文真是写到疲惫点了,就像这个文写到十二万就想完结一样,那边还不能完结,只能坚持写下去,累。 和三少的父母见过面,吃过饭后,三少就去客栈将我的东西都搬回紫竹园,于是我们继续住在一起,做着未婚同居的非法勾当。(哈哈,这里也说未婚同居是非法的,但又允许使用通房丫环,多么奇怪的律法啊,可能是传统太根深蒂固了,不是律法可以撼动的。) 再次回到紫竹园,我是很感动的,毕竟这个地方留下我太多的回忆了,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如果说牛家村是我的家,那紫竹园就像是娘家一样。太熟悉,太亲切了。 住进紫竹园后,每天还要和三少一起去给王老爷和王大娘请安,按理说,我还没有名份,实在不用这样做,但王大娘明文规定,说是非常有此必要。所以我只好顶着睡不醒的脑袋被三少扯着前往请客问好,然后再顶着同样的脑袋被她抓住东家长西家短的侃八卦。话说我这个脑袋早上一向睡不醒,但一听到八卦就特别灵敏,立刻精神抖擞。 比如说,这时候我又被王大娘说的八卦给整精神了。 “小丫,听秋菊说,春香昨晚和你们带回来的那个牛小宝秘密私会呢。” “啥?”这也太震撼了吧! “真的,听说春香被那个牛小宝抱在怀里哭呢。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给那啥了。” “不会,牛小宝虽然是俗人一个,但他顶多就是隔墙喊几句‘妹妹我爱你’,真让他上手,他还没那胆,而且还是在咱们这里。”我不太相信春香和牛小宝有什么状况,毕竟春香对三少那么痴,能这么快就喜欢上牛小宝吗? “你不相信?你不是会功夫吗?找机会跟踪一下不就知道了,记得要及时跟我汇报。”王大娘真是有八卦精神哪,连我都派上用场了。 “好。” 我“嗖”的一声就飘了出去。既然你知道我有轻功,我不显摆一下怎么成? 从此后,我开始明查暗访,发挥侦探精神,不是跳树就是蹲墙角的,总算让我搞到了几手资料。 首先,春香还是对三少不死心,老想往紫竹园溜,而牛小宝则特别负责,只要她往这边溜,他肯定冲上去一把抱住(这小子,真看不出来啊,你那不是执行任务,纯是想吃豆腐吧!)。奇就奇在,这牛小宝抱住春香,这春香也没见怎么挣扎,就这么任他抱着! 有情况!绝对有情况! 我觉得这事有可疑,于是先去跟王大娘汇报最新观测成果,然后继续跟踪。 有一天夜黑风高的时候,我终于顶着一根树枝在某个隐藏点等到了男主女角。 果然又是一个想往紫竹园冲,一个往她身上冲。然后抱在一起,一刻钟左右,男的说:“你真香,抱着真软。” 女的不做声,装模作样的挣了一下,然后又静下来了。很显然男的受到了某种不知名的鼓励,‘巴’的在她小嘴上亲了一口。 然后就听春香腻着声音骂他“你,你流氓……”这绝对不是骂流氓的口气,倒像在调情,好像在说,你怎么不接着流氓了呢? 然后牛小宝果然听懂了,再接下来一个深吻,再加上手在她身上不该摸的地上摸来摸去。于是喘息声此起彼伏,我在一边顶着树枝看得大呼过瘾,这时突然感觉身边有什么东西在磨蹭。 “唉,别动,影响我看戏。”打一下对方。 “别看了,我们自己亲热去。”居然是三少,他什么时候也跟着来了?看样子我是太专注看吻戏,警惕性大大下降啊。 “看戏比较过瘾。” “叫你别看了。”他想蒙我眼睛,我怎么可能让他得逞,正拉扯着,那边的一对人已经快到临界点了,这时春香突然想起来,这还在外面呢,羞得不行。 “小宝哥,我们这是在外面呢,不行……(音调带拐弯的)” “怎么不行了,在哪儿都行,谁规定非得在家里呀?”牛小宝还想野战了,厉害啊。 “会被人发现的。” “不会。”你让他半中间停下来,他怎么可能愿意。 “那边好像有声音。”这春香咋这么精明呢?我跟三少赶紧猫下,不敢再扯了。 牛小宝听她这样讲,有点紧张了,只好无奈的说:“那我们改天约个地方把没做完的接着做完?”口气极期待的样子。 “你坏啦……”转头想跑。 “晚上不安全,我送你回去。”于是两人搂抱着离开了。 我跟三少好一阵面面相觑,这事看样子是大团圆结局啊,看不出来那春香好像挺痴迷三少的,这么快就被牛小宝给三抱两抱的抱上瘾了。这样也好,我最看不得爱情悲剧了,既然他们对上了眼,我明天就跟王大娘说说,让她成全这一对就成了。要说牛小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首先他人挺聪明,也比较可爱,再加上是自由身,并非奴才,春香嫁给他并不屈了她,我跟着个杀猪的都一样幸福,她嫁农夫也没什么不对吧,男耕女织的生活比侍候人可是强了去了。 关于三少的婚事,大家都违莫如深,闭口不提。搞得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给他退掉那个LOLI,这天我们去给王老爷和王大娘请安,我如常被王大娘留下来八卦。我向她事无巨细的汇报了我这些天跟踪的全过程(包括我顶树枝装树,顶瓦片装墙),以及跟踪得来的巨大成果。听得她两眼直冒精光,八卦的力量是何其巨大,人类如果没有八卦简直就是精神上没有食粮啊。 我们很八了一阵,然后我当面锣对面鼓的直接问起三少的婚事。 这位大娘居然说:“唉,这事你就别操心了,我们大人会有决定的。” “哦,那我回去睡回笼觉了。”刚刚八卦的时候还挺精神,现在一听婚事一点眉目都没有,精神立刻打回原点,还是去睡觉比较实惠。 我们的婚事没有眉目,但三少的生日一日近过一日,大家都紧张的为他准备冠礼,要准备器物,还有礼服。这些是从很早就开始准备了,不只是准备他一人的,还有所有参加冠礼的来宾都要穿着特殊的服装,念规定的颂词,行规定的行仪。总之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古礼,有点类似祭神。要说东西老早就开始准备,那应该是早准备齐全了,现在还忙什么呀?忙的是给我准备,因为他们一开始压根儿没有想让我参礼,而现在看样子是接受我的身份,我和王甜心也要一起给参礼,这其实是不合礼制的,因为法律规定男子只有成年行了冠礼才可娶亲生子,而三少是哪一样都不按规矩办。但是让我们一起冠礼听说是前几天由皇上下旨允准的,而且行完冠礼后,我和三少要一起前往皇宫叩谢皇恩。这也太扯了吧,我压根儿对皇宫那个地方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兴趣。在我印象里面那里住的人是男人累,女人苦,根本不会有一个幸福的人会住在里面。那样的地方跑去不会沾上晦气吗?如果真要让我跟皇宫扯上点关系,那我宁可是做个往御厨房送菜的,其它的关系都不要沾上才好。(当然,这个想法我只会自己想,如果让皇帝老儿知道了,我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人家要你去谢恩,你就乖乖去谢就是了,哪那么多想法?)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三少的生日就到了。生日当天行冠礼,这次冠礼是在王家的祠堂举行,王家有祠堂这事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上次王瑞风行冠礼是在皇宫进行的。 王家的祠堂也在清平山,而且就在快乐源泉湖对面的山上,更确切的说就是我第一次杀人的那个平台往里一点。 一个掩饰很好的山洞,从外面看,连洞口都看不到,被山石和一些藤蔓挡住了入口。绕过一些机关布置,还要走五十米左右,才能到正式的入口处。这个入口正面竖着一块极高大的天然石碑,整块石碑好像就是天然长在这里一样,尖尖的一块大石,也没有怎么打磨,只在最底下的地方有四个刻上去的字:王家祠堂。 王老爷带着全家人,这全家人包括:王老爷,王大娘,王瑞风,王屹风,王瑞芝,我,王甜心,王蕊蕊,还有五宝,另外居然还有我爹娘,王家两个已出嫁的女儿和女婿都有列席。最意外的是,还有王大娘的娘家代表,她的弟弟(雅的父亲)。 按理说这种宗祠是不准女人入内的,为什么王家会带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人进去呢? 到达石碑所在地,王老爷带领我们大家集体行跪礼,由他念入门的祭文。祭文好长一段,无非是王家有儿成年,需向祖宗报告,希望祖宗保佑他能生活如意,婚姻美满,子孙满堂之类的祝祷词句。念完这些繁文后,我们又在他的带领下绕到石壁后方,石壁后方有满壁的文字,王老爷让我们仔细阅读那壁上的字。 壁上的字简单理解意思是:王家自开国以来,受神的指引,帮助太祖赢得天下。太祖登位后,下铁书封帮他打江山的将军王衍文为半壁王,意思是跟皇家共享江山。王衍文坚拒不受,要求只封个世家就行。并交待自他以下的王家子孙,可入朝为官,但不得接受封候。 当时太祖又想招王衍文为附马,将自己最宠爱的公主下嫁给他。又被王衍文拒绝,据王衍文所讲,他帮助太祖是受神的指示(具体什么神,没有交待,好像还挺厉害的样子),由于他要出外征战,家中爱妻整日忧泣,既担心他在外有性命之忧,又担心他将来真的飞黄腾达,会弃她如敝履。王衍文也是一条重情重义的汉子,当时就在神前许下重誓,如果以后飞黄腾达,也一定不会见异思迁,否则让王家绝子绝孙。这种可怕的誓言,在别人看来可能就是随口说说,但王家所信的那个神不知道咋就这么灵验,自王衍文以后,王家子孙如果不是跟自己相爱的女子结合,则子息极为艰难(这是什么神哪?这么厉害?为什么现代没有这种神的记录?如果有,怕是所有女人都会去求的)。 由于此神,此誓的存在,王家子息一直不旺,但也不至于灭族。相反,也由于此神、此誓存在,王家子孙都过得非常逍遥自在,极少有不幸福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神是一直在保佑王家,如果不是因为有他的存在震住了某些人的贪念,王家说不定早就亡得不能再亡了。所以我对这个不知名的神产生了非常崇高的敬意。 看完这一段文字后,我相信在场的人都会非常感慨。我们一声不吭的跟着王老爷进了祠堂,也就是那个山洞。 洞里空间很大,相当于一个大的礼堂,布置得很古朴,跟王家的建筑一样,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正面就是摆着王家历代祖先的牌位,左右两边摆满了石椅。 “这个祠堂是清平山被赐给王家后,王家祖先王衍文最先兴建起来的建筑物。先祖当年曾在这里和自己的妻子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婚礼,婚礼还是由太祖皇帝亲自主持。这些石椅是供宾客们观礼时坐的。” 他们既然已是夫妻,为什么还要重行举行婚礼?这点让我不得其解,但现在在这么庄严的场合,我也不方便问出来。后来找三少求证才知道,原来这个王衍文当年是个小兵,跟着还是将军的太祖皇帝在某地守城,而那个先祖奶奶其实是位风尘女子,某日,小兵王衍文成人了,想去妓院开个苞,结果就遇见这个先祖奶奶了。这位奶奶当年可谓风流妩媚,人比花娇,还是妓院的花魁。也是怪了,她偏偏就相中王衍文,要给他这个小兵开苞。唉,于是这俩人一度春风,便如磁铁的南极遇到了北极一样,再也分不开了。王衍文也没有钱,就找将军贷了一笔巨款(基本上跟卖身似的,这辈子注定因为欠将军这一大笔钱,必须要上刀山下火海的跟着他干革命了),将此花魁奶奶赎了回去做老婆。可惜他们整天忙着XXOO,还没来得及找人来主持个婚礼啥的,将军就决定造反干革命了,于是就有了王衍文发誓后才去干革命的事。 这些是后话啦,镜头再回到王老爷身上,他还在讲话。 “今天,我们要在这里为王家子孙王屹风,王瑞芝行冠礼,同时也要在此祠堂举行自王衍文先祖以来第二次婚礼。” 婚、婚礼! 难怪我父母也在,还请了一个外人进来(王夫人的弟弟),怕是做证婚人的。 在我发呆的时候,已经被五宝扯到左边的椅子上坐着了,男人全坐在右边的椅子那儿,而王老爷带着二少和三少在给祖宗牌位上香,磕头,再接着念非常长的祭文。然后是王老爷亲自给二少和三少头上加冠。 加冠完成后,就等于宣布这两个人已经成年,可以娶妻生子了。 今天就有个要现在娶妻的,而且子早就生了。 我被五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套上大红色,绣满红牡丹的嫁衣,扯一红盖头盖在头上,就过去跟三少拜起堂来。 天哪!这是成亲吗?之前没有一个有告诉我,待嫁的那种幸福而期待的心情都没有体会过,就这样成亲?这怎么可以呀,我听说结婚之前的新娘子是最幸福的,那种雀跃而期待的兴奋心情,会让准新娘容光焕发,像刷了蜡的车一样,闪闪发光。可是,我结婚却直接省略掉了这个幸福的过程。啊啊啊,我好不甘心哪! 昏昏噩噩的被扯着行完了礼,然后就当场被三少扯下了盖头,算是礼毕了。这什么怪礼仪呀,不是应该羞答答的送入洞房啥的吗?然后还有一唱三和的搞个挑盖头啊,交杯酒之类的吧。为什么我什么也没有?我用杀人的眼光瞪着三少,这个婚礼我太不满意了!!! 回到紫竹园后,我们坐在新房里,我对三少表达了我对这个婚礼的不满,他跟我解释说:“那些都省了,因为我们孩子都生了,这些繁文缛节能省就省了吧。爹会在祠堂为我们举行婚礼,已经是给你最高的尊荣了。我娘亲不知道多羡慕呢,一直抱怨我爹当年不这样迎娶她,你还抱怨啥?” “那交杯酒总要喝吧。”盖头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再盖上让他挑,我想不但他会笑场,我自己也会因为憋笑而内伤吧。 “嗯,喝吧,东西都有。” 于是,我们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两杯酒,喝了个交杯酒,甜蜜蜜的洞房了。 就这样,我名符其实成了三少的妻。 成婚第二天我们需要去皇宫叩谢皇恩。王瑞风会陪同我们一起去,王老爷不去,虽然他是王家的家主,但他是个珠宝商人,跟朝廷完全沾不上边,朝中的事都是由王瑞风带消息回来。所以这次我们去皇宫答谢皇上的赐婚也由王瑞风带着去,同时三少已行冠礼,他自己也想入朝,自然也是要去接受封官的。 我对三少表示了我百般不愿去皇宫的想法,他的意思是,我们能顺利结合,皇上帮了大忙。首先是帮我削了奴籍,然后又赐婚,我作为受益者,不去谢个恩说不过去。于是,我再没什么可说的了,硬着头皮也要去,只是出门前给漫天神佛都拜了一拜,让神佛保佑我千万不要沾上什么晦气才好。 我们三人这次都是骑马去,我为了配合骑马也穿的骑装,没有穿裙。 嘉麟国的皇宫在庆都,这是早就知道的。可我从来没有去看过,一是没有兴趣,二是怕跟其它穿越女一样稍不留神就沾上某个皇子,然后来一出狗血爱情剧。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些年,虽然大部分时间不在庆都,但整体来说像我这样连皇宫的宫墙长什么样的,还真是不多见。 第一眼见到这皇宫的宫墙时,你别说,还真有点兴奋。感觉不像想像中那么的恐怖,一点也不像牢房。(这纯属废话,皇宫能像牢房?)墙是普通的青砖墙,只是比普通人家的院子要高点,范围大点,墙角也会长些小小的青苔。 进了皇宫内院,里面就是一群屋子,中间一个特别大,应该是皇上和群臣上朝议政的地方,旁边还有一些建的比较气派,但也比较死板的大房子,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后面当然还有后宫,御花园之类的,但那些我们是看不到的,有另外的院子圈起来。 我们是进最大的那个房子去面圣,走近一看,一块很漂亮的红木匾,上书“万昌殿”。这殿名谁取的呀?八成是那个第一代的太祖先生,想自己的子孙世世代代当皇帝,万世昌隆呢,怎么听怎么像做生意的。 为什么猜是太祖他老人家取的呢?原因是他老人家是武将出身,应该算是这些皇子皇孙里最没文化的。如果是后代的皇帝,那是从小就接受非常严格的文化教育,肯定不会取这样的名,再没文化也要取个“太和殿”“永和殿”啥的,表示一下自己热爱和平的愿望,然后再不断的去打这个打那个。呵呵,扯远了,管他什么殿,反正我进去谢个恩就回去了,跟我也没啥关系。 进了皇宫,也是三跪九叩,三呼万岁,叩谢皇恩之类的。皇上喊了“平身”我们才站起来,站起来后,我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是个跟王老爷差不多年纪的中年人,长得还不错,暂时就用龙睛凤目来形容一下吧,龙睛什么样子的我是不太清楚,凤目就是指丹凤眼,他就长了一双斜挑的丹凤眼,还挺媚的,回头看看我家三少,对比一下,好像各有千秋。三少扯了我一下,我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大殿上,我又走神了。 “皇上问你话呢。”三少小声说。 “啊,问啥?”刚刚光贪看中年美大叔去了。 “皇上问你,是否愿意为朝廷效力。”三少接着指点我。 “哦,不愿意。”我很大声的回答,开国际玩笑,我好不容易搞了个贵妇身份,再让我当宫女,我才不干。 三少僵了一下,没有说什么。我想大少在一边可能急得狂飙汗吧。 “这是为何?”皇上愣了一阵子,然后和气的问我。 “回皇上,民妇生性懒惰,做宫女恐怕不能胜任。” “寡人并未让你做宫女,寡人是想聘爱卿担任皇家学院的讲师。” “讲、讲师?”不会吧,这是什么东东? “老师?我?”我拿指头指着自己,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真接‘我’上了,民妇都忘用了。 “是的,寡人看了王爱卿呈上来的弩弓图纸,发现非不世出的大才不能为也。问其所画者何人?才知世间居然有此等惊才艳艳的女子。寡人决定不顾世俗,聘用爱卿为我皇家学院武器学讲师,不知爱卿愿否?” 原来是王瑞风惹的祸,我狠狠剐了他一眼。我想着反正也不想再当大侠了,弩弓用不上,那就用这个赚点钱吧,所以就想着开一家彩弹游戏中心,用弩当枪使,然后里面装上没有箭头的小箭,拿来互相射击玩。我为了开彩弹中心,将自己的弩弓设计资料寄给王瑞风,让他按样子打造,看样子,他直接把图纸上交了。那彩弹中心肯定是没有采用弩弓,那是用什么开的呢?我回来后一直太忙,也没有心思去过问,看样子得找个时间去看看才行。现在不是算帐的时候,先解决皇上这边。这皇上想让我当老师,教武术还是武器? “请问皇上,民妇主要是教什么?” “以往并未开此科目,我考虑增设一项武器原理科目。” “武器原理?”这话怎么这么现代啊。 “是讲解武器的功能,制造原理,功用之类的吗?” “爱卿果然聪慧,正是此意。” “这些应该普通的武师就会吧,为什么一定要聘用民妇呢?” “非也非也,普通武师只会按步就班讲解,我相信爱卿会更好的讲解,并对现有武器有所改进。” 呵呵,狡猾的大叔啊,搞了半天是想利用我去给他们改造武器,真接让我去,我可能不一定愿意,还搞什么让我当老师,然后学生问我,我不得不解答吧,肚子里有什么料,最终还不得都倒给这位美大叔了。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知道是被他摆了一道,但我这人确实挺好为人师的,这个职位还挺有诱惑力的,教一班小朋友上课,也会很有成就感。再说在前世,当老师一直是我的梦想,只是因为自己学习成绩一直中不溜,又不是学教师这项专业,所以跟教师这项伟大的事业一直沾不上边。 说到专业,这里得交待一下,我学的是工业设计,所谓工业设计就是设计一些用具,比如手机的外壳啊之类的,然后倒模具,到最后生产制造。平时学习的时候我学的就很一般,每次都是勉强及格,老师布置的各种模型作业,也是能抄就抄,创意实在是没有,汗颜。 参加工作后一直也没有什么出息,总是被安排成别的设计师的助手,被人呼来唤去的。搞到后来实在受不了那窝囊气,只好自己去做生意,于是改行去卖假画,由于自己怎么着也是学过设计的,又会一点素描,虽然画得不怎么好,但会还是会的。也会手工雕东西,所以觉得做个假画商还是非常学以致用的。 哪知道一不小心穿越了,穿越过来后做了这么多种职业,从通房丫环到武林杀手,再到农妇,然后现在又成了贵妇。这些职业说实在的我都挺喜欢,不过老师这个职业仍然是我心中的最爱。 “那民妇恭敬不如从命。”应下吧,古代女人是不可能做老师的,现在有这么个特例我是千年难遇,被我遇上了,哪有拒之门外之理。 后来的内容就是三少提出想以兴修水利为已任,皇上安排他去户部报道。要说户部不是管户口的吗?水利也管?这些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了,我现在是想以我那三脚猫的水平怎么教这帮小朋友。 话说我当年成绩明明不好,创意也没有,怎么就选了工业设计这样的课程去修呢?原因只有我一人知道,那就是我觉得变形金刚实在是很有型,想通过自己的手造出变形金刚。于是整个大学阶段,都是为此目标而努力,后来真的用塑型泥捏了出来,但左看右看,还不如我雕的好看,学了几年真的不如从小的爱好来的管用。最终自己也明白自己不是那块料,也就不再强求了,有的人天份高,那我就是天份低,没有办法比较的,要比起来,不是得吐血身亡。 现在我这样的水平在这个古代当老师,不会误人子弟吗?而且具体教什么我真的是一头雾水。武器,这个朝代全是冷冰器,有什么好介绍的。我也不可能会造枪支弹药之类的,连个个穿越女都会的黑火药我也不记得,让我去讲解武器,并进行改造之,好像确实挺有难度啊,但答应都答应下来了,再反悔已经迟了。先试试看吧,不行我就辞职。(皇命真那么好辞?抬头望天中) 从皇宫谢完恩回来,我们三人要先去三少父母那请安,要说我今天一早应该先给公婆请安的,因为是新媳妇,还要搞敬茶之类的事。这是个蛮耗时的程序,因为要去皇宫而被迫延后。在皇宫里耽误了这么一阵子,中饭如果回去吃,有点晚了,所以我们在庆都找了家酒楼解决了中饭,才赶回家。 回到家,公婆才午休起来,于是我们接着进行新媳妇见面会。我重新换上了鲜艳的衣裙,这次我把那套大红的玫瑰花瓣的衣服穿上了,新婚嘛,大红这时候穿最合适了,现在不骚包什么时候骚包?再辫了个漂亮的辫子,在头上挂了一串细小的珍珠,有点像额饰一样,半挂在额头上,发辫也是和着米粒珠一起编的,虽然有点重,但为了臭美,我也认了,大不了搞完这个仪式再拆下来。话说,我至今也只会辫个辫子,挽个头发之类的,复杂的梳不来,也不愿意找丫环来帮忙。毕竟我不只是不会梳,也不喜欢那些个复杂而不实用的发型,头发容易乱,不能乱动,而且还要打厚重的头油才能梳得拢,头油那玩意儿我是敬谢不敏的。 三少也穿上了一套隆重的新衣,也是大红色的,可能是婆婆给他准备的吧,昨天因为要在冠礼当天就成亲,穿的是冠礼时的衣服,现在穿的更像是新郎官穿的衣服。我问他会不会别扭,他脸红了一下,跑来捏我脸。 “别捏,我化了妆,捏花了怎么办。” “捏花了再化。”他继续追着我满屋子跑,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终于还是被他逮到了,把我的脸当面团一样一阵揉捏,然后又满脸的亲了一阵,糊得满脸的口水。 “唉,我的轻功还是学得不到位啊,当年为了避免被扑倒,才学轻功,以为学会了轻功就可以逃出被XXOO的命运。结果直到现在,被XXOO了无数次,仍然还是逃不掉。人生果然寂寞如烟花啊……”我一边重新洗脸,一边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你是为了不想跟我XXOO才学轻功?”三少如寒冰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呃,被他听到了。 “是啊。”实话实说,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那还是伸头好了,至少假假的也算个英雄。 “我有那么可怕吗?让你这么不想接近。”三少不满到极点的声音。 “可怕的不是你,是我对做通房丫环这种没有前途的职业毫无兴趣。” “可要跟你通房的是我,你怎么可以这么无动于衷?”某三因为自己的魅力被忽视而恼羞成怒,在我身上左掐右掐。 “痛啦,你那时候还是小屁孩,我怎么会对一个小孩子动歪念呢?我又不是禽兽。” “那你就对大哥起邪念是吧,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你还跟大哥跑到山上那个湖里裸泳,居然还看了他的身体回来发春梦,第二天还唱酸酸的情歌。哼……”某三回忆起辛酸的往事,真的生气了,转过身不理我。 “唉呀,那时候年少轻狂嘛,现在我还是对嫩牛比较有兴趣。” “什么嫩牛?” “呵呵,我比你大嘛,你不就是嫩牛吃老草,我是老草吃嫩牛嘛(不好意思,恶搞一下某大神)。” “你就会瞎扯,我不理你了。” “哦,不理我了,这样理不理。”我用手指轻轻戳他胸口某个敏感的点点,他吓了一跳,跳开,继续不理我。 “哦,那这样呢?”抱住亲脖子。他继续装,只是明显的有点勉强。 “哦,这样也不行哪,那这样如何?”舔耳朵,往里吹气,细细的咬。 “啊,你再闹,我吃了你。”他咬牙切齿的说。 “那我们吃完再去请安吧,恐怕要到明天早上才行哦。” “唉,先去请安吧,回来再继续。”某三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气哼哼的。 “以后不准你跟大哥走太近。”还在吃醋。 “知道啦,我是好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一边说一边把妆补好,反正本人天生丽质,淡淡的补一点,意思一下就行了。 “那你是说不是窝边的草就会吃!”某三火气更大了。 “呵呵,也不是这意思了,我的意思是窝边的草一定不吃。” “那不是窝边的草呢?” “……” 在前往请安的路上,我们就一直这样草啊草的,吃啊吃的,最终当然也是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 “儿子(儿媳)给爹爹(公公)敬茶。” “呵呵,好,好,这是给你们的红包。” 好大的一包啊,怕是一大包的珠宝吧,我要流口水了,拼命忍住。 “儿子(儿媳)给娘亲(婆婆)敬茶。” “嗯,好,好,这是给你们的红包。”这一包更大,好有财呀,果然嫁人还是要嫁富人哪,收红包的时候原来是这么的幸福。 “给大哥敬茶。” “嗯,红包。”王瑞风还是那么绅士,我不知道绅士是不是特别辛苦,我感觉如果让我总保持他那一派温文样肯定是不可能的。 “给二哥敬茶。”王甜心那小子怎么也站在旁边,搞得我好像在给他敬茶一样,这小子,回头要好好蹂躏一下他的小脸,我用委琐的目光在他的小脸上转了两圈,他吓得赶紧躺到二少身后去了。 “嗯,给你们的新婚礼物。”二少也客气的给我们每人一个荷包,也不知道放的什么好东西,不过一定不会差啦,二少对我最好了。 这一轮的仪式完成后,我们又男的跟男的一起,女的跟女的一起聊起来。 “你这衣服真好看。”婆婆出声(说实在的我更想称呼她为王大娘,但现在确实不能叫了,还挺不习惯的)。 “那是,我这叫美人出浴。” “美从出浴?何解?” “你平时有用玫瑰花瓣洗澡吧,这衣服像不像洗澡时候那副香艳的情景。” “确实像。你怎么想到这样穿呢?” “我这是时尚,要不哪天我给你也设计一套。” “好啊,好啊。”看样子她就是想这出,只等着我自己说出来呢。 “你喜欢粉红吧,我给你和老爷设计一套情侣装怎么样?” “情侣装?那是什么东西?” “就是把男女的衣服设计成一个颜色,但款式不同,只是细节上有些呼应,走在一起,别人一看就知道你们是情侣。” “还有这样穿衣的?男女的衣着相差很远啊,怎么才能做成那样的?” “这就是我的事情了,你不用操心了。” “哦,我前一阵就听老爷说起皇上想聘你为讲师呢,让我好生羡慕。”婆婆一脸的心向往之,看来任何时代的女性都想拥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一片天空啊,就连过得无比幸福的婆婆也会向往。 “我的事业就是你的事业,我会经常来跟你讲讲我们学校的事情。” “嗯,那就好,我还真担心你们会又跑到远远的地方去当农夫呢,这下子你们都在京城有事做,就不会丢下我们了。” 听了她这话,我突然一阵心虚,说实在的我们这些小辈都太自私了,把老人丢在家里寂寞的守着院子,我们在外面胡天胡地的逍遥。如果不是皇上要留我任教,我可能还是会跟着三少到处去视察水利之类的,根本不着家。现在看来还是不能这样,不说公婆,就是我自己的父母,也年纪大了,要多陪陪他们才是。我跟三少结婚就把我老娘接到紫竹园了,她想干啥就干啥,不想干就歇着,反正不会再有人敢随便指使她了,只是她一生都勤劳,让她闲她也闲不下来,所以又在我们园子里开了一小片空地,种一点小菜,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种出来,但她有这兴趣就由她倒腾吧。老爹还是当管家,他说他做惯了,让他闲极无聊,他会觉得慌,我们也由得他。 成婚后不久就要过年了,所以这几天一直都在为过年做准备。我想起在牛家村过年的热闹劲,还是想自己倒腾一下,腊肠婆婆是死活不让我动手灌,只好把缝制新衣的事揽了下来。 这次可不只是四口人,还有公婆,我的父母,还有王瑞风和五宝,猪猪。说起猪猪,我让她过来我们紫竹园过,她还死活不肯,说自己有自己的事要做,不想总跟妇女儿童一起。让我无语了好一阵,什么是妇女儿童?我和王甜心吗?不过话说回来,她确实很少在家,听王瑞风说她跟着彩箭中心的掌柜的学做生意呢,忙得很,而且还要学武,没时间整天跟着我聊八卦。听得我一愣一愣的,我就那么老太婆吗?只会整天聊八卦!她才十岁吧,用得着这么搏吗?又一个早熟儿童啊。 因为要做的衣服太多,这样我就不可能自己一人做。只好找了两个裁缝来帮手,衣服样式由我来设计,协助她们裁出来,然后一起缝,再找一群绣花绣得好的侍女来绣花。 总算在年前把所有人的新衣缝制成功。 公婆的当然是按婆婆的心愿设计成了情侣装,粉红色的,汗吧,哈哈。 其实没有那么恐怖的,婆婆的里面是长裙,取的藕荷色系,外面加一件马甲似的长披褂,前后都垂挂下来,到膝盖,这个披褂才是粉红色的,然后所有的功夫都是在披褂上做,从披褂的胸前到膝上都绣上深浅不同的粉牡丹,深一些的可以远远的看出,浅一些的要仔细瞧才能看到,还有一些小小的白色的点缀其中,再在腰中系一条粉纱的丝带。整套衣服既浪漫,又端庄,而且颜色也并不艳俗。而公公的衣服也以藕荷色系为主,只是前襟领口交叉处用了一点粉色系,而且在这粉色交叉处又用藕荷色的丝线绣了很多暗叶,当然绣的是牡丹的枝叶。这样那些粉就被挡住一点,虽然给老人穿这样的衣服有点装嫩的嫌疑,但我家这个爱俏的婆婆喜欢粉色,而公公又是极疼婆婆的,我想他应该不会太反对穿这件衣服。 其它人的衣服也都取的同一色系,全是藕荷色,只是穿插了一些其它细节以示区别,给王瑞风胸口交叉处绣的是莲藕,王宝则是莲花。我和三少还有二少是荷叶,小朋友们是莲篷。 这样全家的衣服制作完成后,拿出来给大家看,居然都表示很满意,看来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创意的嘛。婆婆是极喜爱这件衣服的,不只因为粉色,还因为我知道她喜欢牡丹,给她绣了这么多牡丹上去。公公果然对要穿得这样鲜嫩没有任何意见,疼老婆可见一斑,果然是极品男哪,不知道三少老了以后会不会跟他爹一样好呢? 过完年不久又轮到过元宵节了,元宵节的时候全家要去庆城看花灯,这是一早就订下来的娱乐方针。 过年的时候大家都是穿着大红大紫的衣服,以示吉庆,我设计的那一整套,跟工作服一样的衣服于是派在了元宵节使用。穿上后再配一些喜庆的首饰围巾之类的,既突显喜庆又显得清爽,很有感觉。 元宵节下午,大家穿戴一新,女人和小孩子坐轿,男人骑马,再跟着一大群的护院仆人之类的,终于浩浩荡荡,非常之夸张的出行了。 进了城,我们就下了轿跟着自家男人走。街上人流涌涌,为了不至于走散,又不至于搞出恶仆伤人之类的恶性事件,我们还是决定不要一大群聚在一起行动,各自看各自的,看一两个时辰就在停轿的地方会和了一起回家。 大家本来想分成一小撮一小撮的玩,但最终还是变成一大撮了。情况如下:我牵着三少,然后再三少牵王甜心,王甜心是一定要牵二少的,而我另一边还要牵着猪猪,而猪猪又要牵着蓝莓,那蓝莓是王瑞风那边的,王瑞风自然也跟到这串里来,于是又带来红玉她们一大串,最后总不能丢下两位老人吧。于是乎分流是分不成了,整个一堆富人健仆穿街过市,搞得道路两旁行人纷纷侧目。过了一会儿,就有人认出王老爷或者王瑞风了,纷纷过来行礼拜见。这样一来,走得比爬还慢,看灯是基本上看不见,只看见人了,急得我鼻头都是汗。 “我们想个办法偷溜出去玩吧。”我偷偷的建议三少,三少不置可否。 “妈,我就知道你又想自己跟老爹一起去玩,每次都丢下我跟二叔。”王甜心耳朵咋这么尖呢? “呃,没有的事,我怎么会丢下甜心呢?甜心是我心尖尖上的肉,我最疼甜心了。”安抚一下这小子,这话让别人听去可不好。 “哦,这样啊,那妈妈今天不能只跟爹爹玩啊。”两滴汗从额头滑下,看来想偷溜是没戏了。 推推挤挤的在大街上行进了一小段,王甜心早就坐到二少的肩膀上去了,看着街两边的花灯大呼小叫,我羡慕的口水狂流,恨不得立刻也坐到三少肩膀上去看灯,可是现在是在大街上,这想法根本无法实施。 “三少,我好想去看灯啊。”我神情萎靡的哀叹。 “那你自己溜出去玩一会儿吧,记得一会儿就行了,别太久,我照顾孩子和二哥。” “好。”我称王甜心一个不注意,飞快的闪人。 灯市我们是每年都会去的,不过牛家村是小地方,看不灯不容易,最近的集市也老远呢,而且灯也很少,没有什么花样。庆都就完全不一样,国都哦,那繁华气象可想而知。我被各种美丽的花灯耀得眼都花了。在人群中上窜下跳的转了几圈,其间还遇了两次小偷,都被我给抓住,也没把他们怎么样,只是让他把眼睛放亮点,下次再抓住就送官,他们也就灰溜溜的跑了。 看了一圈花灯,转到一个小铺子里,这里在猜灯谜,桌上居然摆着一大束鲜艳的桃花,颜色娇艳欲滴,甚是喜人,看来这老板也是个风雅之人,卖东西还不忘把自己的铺子用鲜花点缀上。 “老板,这束桃花卖吗?我出高价买。” “这,我是用来装饰的,这桃花好多地方都有得摘,怎可拿来卖钱,姑娘想要,我送给你就是。”老板倒是个厚道人哦。 “老板人真好,祝你财源广进,你送我桃花,我买你一盏花灯,挑最漂亮最贵的那盏给我。 “好咧。”老板开开心心的跟我交易了。 我拿着花和灯跳到高一点的地方找三少他们。他们太显眼,一眼就看到了,还在原来的地方转圈圈呢。 我偷偷的跑到一个成衣铺买了一套男装青衣套在外面,再买个头巾,把头包上,然后偷偷溜回三少身边,把灯给他。他看我搞成这个样子,吓了一跳,我让他别声张,然后跑到婆婆那边,我决定拿这花去调戏一下我那骚包的婆婆。 “嗯、嗯……”先引起这位美女的注意。 “你……”她指着我目瞪口呆。 “这位美人,你真是生得目如秋水,脸如芙蓉,小生一见之下倾心无比,请问可否接受小生的一片爱慕之情?以此花为信物,明日子时在城中庆余年客栈春风一度可好?”说着潇洒的从身后把那株桃花拿出来献上。 婆婆在短暂的惊诧后便很快进入角色,“你是哪里来的狂徒,居然敢调戏于我,我如此高贵典雅,怎会答应你这登徒子的邀约。”样子还装得挺像。 “不过这花嘛,还是要收下的。毕竟摘都摘了,要是鲜花不能配美人,花儿也会难过的。”于是假装不在意的一把把花夺了去。 “你这样不怕被人非议呀。”三少在旁边轻轻的说。 “要非议也是非议你妈吧,哪会非议到我,又没几个人认识我。” “你这坏家伙,娘亲名声要被你毁了。” “不会,女人都喜欢被人追的,别人要是传言有年轻公子爱慕她,她心里肯定乐翻了天。” “你也是这样想的?” “是啊。”说完才发现,我好像又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你还想被人追求?”声音好冷,带着碎冰扑面而来。 “我,我没那意思,我有你非常非常够了,你知道的,我很满足,对吧,呵呵,呵呵。”情况好像很严峻。 “我要去把你那份工作辞掉,好好给我呆在家里,不准出去招蜂引蝶。”某人口气不善的说。 “这不可以,你不让我出去工作,我就跟着你四处跑,到时候娘亲又寂寞了,你舍得你娘亲寂寞吗?” “我宁可娘亲寂寞,也不希望你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你怎么可以这么没有自信?这世上还有比你更好的男人吗?我从来不相信有这种事。我的男人那肯定是最好的。”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硬道理。 “三少,我保证,我绝对绝对,对别的男人不假辞色,而且我教的应该都是小朋友,也没有什么机会跟大男人打交道。就算有,也是些年纪大的学究之类的,我哪会对这样的人有兴趣。”我要跟他摆事实讲道理,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贪玩把工作都玩没了。 “你保证你能恪守妇道?” “妇、妇道?”靠之,想死啊,我哪儿不遵守妇道了?我是潘金莲吗?死小鬼,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我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 “你干吗打我。” “我就打你了,怎么样?我还打,还打。”我追着他一顿胖揍。 “你、你不能这样,这是大街上,你在家怎么欺侮我都可以,在外面至少要给我留点面子吧。”开始哀求。 “那你还敢说我不守妇道不?” “不敢,但怕。”还敢提!继续追打中。 “爹爹和娘亲又耍花枪了,这两人怎么就不知道累呢?”王甜心脆脆的声音清晰的传入耳中。 尴尬,万分! 过完元宵节,我就该上班了。 前面已经讲过,我对老师这份工作是无限向往的,所以在知道自己要当老师后,心里无数次的幻想过跟同学们见面的情形。 皇家学院,肯定都是皇室子弟和一些伴读的大臣家的贵公子就读的学院。那我去教的肯定是一群可爱、漂亮又聪明的小男孩。一想到自己要教这么一群无比可爱的小正太,我的心就热呼呼的,像刚蒸出来的馒头一样冒热气儿。 想像中的老师见小朋友们,那肯定是要和蔼可亲的,但又不能太随意,太随意他们会欺到头上来。我记得以前班主任接手某个班级时,一进门会先“咳、咳”两声,引起大家的注意,当大家都安静下来,望着他的时候,他就会说:“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我从你们原来的班主任那里了解过你们,得知你们都很棒。我能当你们的班主任,我感到很荣幸,希望大家在未来的一年内相处愉快。我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你们,希望你们也能一样爱我,有什么事就来我办公室找我……”诸如此类的话。那我要不要也这样讲一个开场白呢?可是他们这里没有班主任一说吧,而且他们以前是谁在教我也不知道,在我之前根本没有武器学这一个科目,我从哪里去了解他们?惨了,万事开头难,连可以借鉴的都没有,叫我怎么压住这群小家伙,难道就等着被他们骑到头上拉屎拉尿?一想到这个,我就开始紧张了。 怎么办?凉拌,都答应下来了,再怎么害怕也要顶着头皮上啊。先把课备好吧,要教些什么呢? 首先,我对于帮他们改造武器,兴趣缺缺。我对于以前杀人的事非常后悔,我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那我如果给他们改造了武器(先不论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他们拿着利器到处去杀人,那就是我的大罪过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要受什么样的孽报呢。所以改造武器的事免谈,但我可以教一些理念给他们,比如要熟悉自己的武器,就像我们的兵哥哥每天不停的擦枪,拆了装,装了拆,熟悉到跟自己的左右手一样。还有武器的制造,材料之类的,也可以教。这个时代武器都有专门的作坊造,这些贵族或者皇家子弟肯定不会有兴趣,但没兴趣我也要教。这跟学驾驶的人,一般不只学开车,还要学修车,是一个道理。对自己的武器不熟悉,不会修,真到了以命相搏的时候吃的亏就大了。基于以上原因,我觉得我还是有东西可以教他们的。 第一堂课至关重要,我打算先从弓箭入手,带上几把弓,让他们拆装,然后再布置下作业让他们寻找出可以替代的材料自己造出一把弓。 备好课后,我就要正式上任了。 第一天上班,不能穿得太招摇,也不想穿太灰暗,跟祖国的花朵们呆一起,太灰暗会让他们产生心理阴影。所以我挑了一件草绿色的长裙,全身上下都是绿的,领口绣一枝粉红的桃花,既美丽又不轻佻,我自己是非常满意的。头上也不插东西,只简单的梳个辫子,在辫梢绑了同样色系的纱。我想这个样子应该很亲切很有爱吧,希望那帮小朋友会喜欢我。 另外我还准备了一块白石板,作为白板,找了一堆的炭条稍加工一下,把一端用布缠住作为粉笔用,还有一块充当黑板擦的抹布。另外还自制了一个沙盘。和了一些泥,里面加了棉花捶打(捏泥人的就是用这样的泥),做成泥胎,打算拿来捏一些环境出来,跟他们讨论在哪种情况下用哪种武器对自已最有利。 一切准备就绪,剩下的就是跟孩子们见面了。 正月二十开学,二少送我去上学。三少已经走马上任了,十八那天就去搞我们去年没有搞完的那个渠,现在他是以官员的身份去,工程应该更容易完成。牛小宝和春香已经结婚了,他们俩现在都跟着三少,春香既然已经嫁了牛小宝,我也不再强调她和三少之间一定要隔开一丈远了,跟着就跟着吧,我还是信任我家老公的(信任你还让人家隔一丈远?)。 话说,我是要去皇家学院上班,当然要先了解一下工作场所了。这个皇家学院算是皇帝给自己的孩子们专门设的学院,学院的孩子主要是皇上的孩子和王爷们的孩子,每个皇子或者王子又都各配两个伴读,这伴读就是从在京的各位三品以上官员的孩子中择优录取。可以说这些孩子的基因都很优良,我猜他们是可爱、美丽又聪明的小正太并不为过。这个学校的教学环境当然也是全国首屈一指的,不单教文教武,还教谋略,音律,以及一切上流社会需要学习的东西。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注重素质教育的学校,这一点让我非常满意,我个人是觉得素质教育非常重要,光会读死书是对孩子不负责任,浪费大好时光,让孩子没有一个幸福的青春时光。试想想整个青春都是埋在课本里,这样的生活是多么的无趣啊(好像自己当年就差不多是这样,所以深恶痛绝)。而皇家学院的孩子们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用受这种苦,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师资力量雄厚,只要你想学的,都会安排老师教。这也使得这个学院非常受欢迎,达官贵人们都挤破头想把孩子送进去做伴读。 到了学校,递上名牌,门房的人放我们入内,二少把我的教具先放去教室,我帮他整理他的医疗用品。没错,二少也来这个学院任职,做校医。这个工作还是我建议给他的,因为我怕自己一个女子在这样大一个男性的学院里会很孤单,所以极力怂恿二少去当校医。二少身体不太好,不能开医馆,开了医馆就要准备随时应急诊,人家找来了,你不能以自己休息为由不去。他又不想总呆着什么事都不做,所以我觉得校医这个工作还是蛮适合他的,既轻闲,又是个“医”。他听我讲得这么好,也就欣然同意前往担任校医一职,于是这个皇家学院今年不只是增加了“武器学科”还增加了校医一职。 帮他把东西都整好,他也回来了,回来后看他脸色很古怪,问他,他也不滋声,坐在那里发呆。我的上课时间到了,回头再问他怎么回事吧。 领路的小童领着前往课堂,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紧张得不行。 到了门口,小童说:“王先生,就是这间课室。我在外面,你有什么需要就喊我。” “好。”我应了一声,就抬脚跨过门槛。我一般是先出右脚,这次也是。右脚跨进门槛,门里的情形已经可以看见了,我算是明白了二少为什么脸色古怪。因为屋里坐着的全是大人,只有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孩子。 为什么会是大人?这小童领错路了?我把跨出去的右脚又退回来。转头问:“你领错地方了吗?” “没有啊,这就是武器科的学堂。”小童紧张的说。 “那为什么不是一帮小朋友,而是大人?” “小朋友?我们学院小朋友很少,都是大人,而且我们学院学习是选修的,想上哪门课由自己决定,其它人不得干涉。” “原来以为是教小学生,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教大学生。”我的汗叭嗒叭嗒的往下掉。 这个皇上是想整我吧!就我这三脚猫的水平还能教大学生?让他们教我还差不多。 我站在门口发呆,小童催我:“王先生,你快进去吧,让皇子们等,不太妥当。” 我艰难的迈开灌了铅的腿,一步步挪到放讲具的位置。二少已经帮我把白板用桌子摆放好了,沙盘也都放好了,一应用具全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可是我现在看着它们一点也没有兴奋感,只感到悲哀。且不说我能不能教大学生,要是让三少知道我教的全是成年男子,他肯定第一时间去给我辞掉工作。我的教师生涯恐怕也就今天一堂课了,既然这样也就没有什么好怕的,课已经备了,把想讲的讲完就是了。然后这些我花了无数热情制作出来的教具,以后要就扔到旮旯里接灰,然后再当垃圾扔掉了。 讲台上还放着一本名册,番开一看,里面是今天来上课的学生自己登记的姓名。 先点个名吧,虽然只能上一堂课,也要知道自己的学生叫什么吧。 “我是新来的讲师,名叫王小丫。现在上课,先点下名。我喊到的名字,麻烦答一声‘到’。” 没想到我上课的开场白是这样,本来想了很多的开场白,有的是想立威,有的是想搞活气氛。现在一切都用不上了,只求能安安静静上完这堂课就成。 “骆林诗。” “到。” “杨知雅。” “到。” “徐子豪。” “到。” “岑浩俊。” “到。” “水思汝。” “……” “水思汝。” 还是消音,难道没有来?那名册上怎么有名字? “水思汝没有到吗?” “水思汝也是你能喊的吗?要称呼二皇子。”那个刚刚点了名,好像叫徐子豪的接话。 对了,水确实是皇上的姓,这本子上除了这个水思汝,还有三个姓水的,只怕不是皇子就是王爷的孩子了。 “二皇子是叫水思汝吗?” “你才知道?”那个叫徐子豪的继续代答。 “哦,这个名字可是皇上所赐?” “那是当然。”徐子豪继续代答。 “既然是皇上所赐,为何会羞于答应?” “你说什么?什么叫羞于答应?你不要乱说话!”徐子豪急了。 “不是羞于答应是什么?名字就是个代号,取了就是给人叫的,不叫名字难道称呼路人甲、路人乙?” 想跟我叫板,老娘心情正不好呢。 “好了,别吵了,她说的也有道理。水思汝到。” “水思星。” “到。” “……”一一点名完毕,来上堂的有八个人,从姓氏看来,四个皇家的,四个伴读。 “今天这堂课是皇上增开的新科目,叫武器学。所谓武器,大家都非常熟悉,就是用来杀人的玩意儿,既攻敌又护已,对一个军人来说非常重要。” “那大家对自己的武器又熟不熟悉呢?” “你这是废话,哪有对自己武器不熟悉的人。”又是这个徐子豪,整一个刺儿头,我真想把他一巴掌拍散了,扔出去喂狗。 “哦,徐同学看样子是个中行家,那你平时有射箭吗?” “当然,我箭术很高明的。”趾高气扬的样子。 “那你说说这把弓的弓背是用什么木料制造,弓弦又是用什么材料制造的吧。” “这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造弓的工匠。” “那你又说你熟悉自己的武器?” 徐子豪被噎住了,不再滋声。 “很多人可能会想,我是要当将军的,又不是造弓的,对这个熟不熟有什么关系。”底下有人点头。 “那我要说的是,细节决定成败,作为一个将军,最重要的确实是谋略,但谋略跟我的课程看似无关,其实也有点关系。只是我负责的科目不是谋略,所以略过不谈,只说武器。我们越熟悉自己的武器,得到的胜算就越大。比如,我们如果知道怎么造弓箭,在游击战中如果弦断了,我们可以找到适合的替代弦先续起来用,总比手无寸铁的任人宰割强。” 底下没有人出声。 “大家每人领一支弓下去,拆了重装,然后再拆再重装,直到一拿到材料就能装成一支弓为止。” 我把带来的弓分发给他们,不想再说话了。反正这堂课就备了这个,讲完就完事了。下一堂课遥遥无期,也没必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所以我对谁也不客气,反正以后也见不着,你们有意见也只能腹诽了,想造谣也可以,我一向对谣言这玩意儿不感冒。 他们在干什么我也没留意,我自己一人坐在椅子上看窗外发呆。想着我盼了两世才盼来的教师工作就这样终结了,心里郁结成一团。直到下堂的铃声响走,他们纷纷过来跟我道别,我才浑浑噩噩的跟他们拜拜了一下,然后浑浑噩噩的走出课室,再次坐下时才发现是来到了二少的医务室,他正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 “我教不成了,三少不可能同意让我教成年男子的,我一直以为是来教小朋友。”我苦笑着说。 “先别想这么多,先教着吧,三弟还有一阵才回来,他回来后再说。”二少安慰我。 “今天的课程完了,我想回紫竹园,你还要当班吧,那我一人回去了。”我站起来跟他辞行,他眼里满是担忧,我冲他安抚的笑了笑,挥挥手一人走出校园。也不想坐轿,也不想骑马,就这样一个人走啊走,走到半路上,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人,是王瑞风。 “怎么这么不开心?”他的声音总是这么安定人心。 心下稍安,“我以为是教小孩子呢,没想到是大人,看样子三少是不可能让我继续教下去了。” “你别担心,我会说服三弟的。”他温和的说。 “呵呵,恐怕不容易。”我继续埋头走路。 他亦步亦趋的跟着我,我走得快一点,他步子就放大一点,我走慢一点,他步子就放小一点,我们就这么一直平行着往清平山走去。 回到紫竹园,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写封信给三少。告知他,我现在教的是大人,让他表态。如果他不想让我继续教,我就不教,虽然我很喜欢出去工作,但让我以婚姻为代价,我觉得划不来,我不想因为这件事令三少不开心。老师这个职业是我的最爱,三少也是我的最爱,我可以选其它的事做,但三少是唯一的。所以相较之下,我还是想先征求他的同意。 信寄出后,我整个人都轻松了。在他回信之前,我还是继续去吧,毕竟这是皇命,而且我也想多干一天是一天,虽然是对着几个大老爷们,可也是老师啊。 想起上一堂课布置给他们的作业,我想应该只有那个小朋友水思益有可能会做(好像是皇上最小的儿子),其它人应该不会理睬的。为了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我决定以后完成作业的人,就奖励一样小礼品给他。东西我已经想好了,自己雕那种大兵,拿着各种武器。就是那种QQ图标里面戴个大头帽的那种小孩子的样子,只是给他穿上衣服,衣服就造成美国大兵那种样子的,还包上绑腿,挂上生死牌,只是把枪换成鞭子,或者弓箭、刀、矛之类的。我个人是非常喜欢这种小东西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把小礼品准备好后,我带着一件藤甲衣去上班。没错,这个藤甲衣就是三国时那个诸葛亮火烧藤甲兵里面的那玩意儿。当然我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做的,我只是拿藤编成甲,然后浸油再晒干而已,不过达到的效果好像也差不多,蛮坚韧,不仅刀砍不进,箭射不透,而且极为轻便。而经过油浸的藤条还不吸水,过河时就像是皮划艇和救生衣。 这个武器课并不是天天开,基本上是十天上一堂。这次去上课,我比上次还紧张,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选修课,很有可能这次一个上课的人都没有,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囧死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步入课堂。情况刚好相反,几乎可以说是人满为患,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全校的师生都来了。看样子上次我来上堂时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次怕是都听说了,所以全跑来看美女,看热闹。美女教授在大学一向是受欢迎的,看来在古代也一样啊。 翻开课堂上的登记本,居然没有人登记名字,还是想欺压我啊。没有名字就没有吧,我忍! “今天上课前先说说上次的作业吧,已经会自己造弓的请举手。” 果然只有那个小朋友举起了手。 “水思益,你做给我看看。” 他手忙脚乱的开始拆弓,然后又重新装起来。 装完后,他脸红红的说:“这个我会了,但我没有找到可以替代的材料。” “你做得很好,没有找到没关系,可以多翻资料,多问工匠,总能找到的。我准备了小礼物给你,这是作为你完成作业的奖品。”我把小兵递给他。 他拿着小兵好一阵发呆,底下那群人开始窃窃私语。 “请问先生,他手上拿的是什么鞭?” “鞭哪,你可以叫他毒龙鞭。”鞭就是鞭啊,还问什么鞭,这小孩子太爱问问题确实会不可爱的,下次要偷偷教育一下他。 “毒龙鞭?好厉害的名字,是谁取的?又是谁最先使用的?”我有瀑布汗的趋势,这小孩子看着乖巧,可我怎么觉得他挺腹黑呢?是我的错觉吗?我感觉底下有人在憋笑。 “名字啊,是一位叫金庸的大师取的,最先使用的人叫梅超风。”梅超风好像是使掌吧,我也不记得了,只是这个名字比较拉风,拿来主义一向是我的优良作风。 “哦,那这个人为什么挂个牌牌?”他问题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我家王甜心,我一定会教育一顿。 “这个牌叫生死牌。上了战场,随时没命,有时候会血肉模糊,看不清长相,无法得知死的是谁。这个牌子可以记录下他的姓名,编号,人死后,战友可以把牌子取下来交给上级,以便发放抚恤金。” 这孩子还是皇家的呢,怎么这么没见识?底下憋笑的声音好像没有了,只是为什么安静得这么诡异呢? 我抬头扫了一眼,发现大家都一副见了鬼的样子。神经病,干吗这副鬼样子,吓唬我呀? “上常课讲的是要熟悉自己的兵器,并提到要尽量就地取材的修理自己的兵器。这堂课接着讲,不只是要就地取材的修理兵器,还要就地取材的制造兵器。” “我今天带来的这个东西叫藤甲,是用藤编的。我现在穿上,上来一个人,拿刀往上面砍,试试看能不能砍动。” 开始没有人动,后来那个刺儿头徐子豪上来了,拿了把刀,挥得呼呼的响,叭叭砍了两刀,只是有一点点印子而已,这藤是我在山上取的老藤浸油晒干的,不是那么容易砍的,就是生藤用刀砍也很难断,更别说这种经过处理的。 有人发出咤异的感叹声。 “我来。”二皇子水思汝不服气的站起来说。 “啊,免了,武林高手不在此列。战场上不可能全用武林高手,普通人砍不断就说明这个东西够坚韧了。这个藤甲不仅刀砍不进,箭射不透,而且极为轻便。经过油浸的藤条还不吸水,过河时可以当小船坐在上面划过去,穿上后不会沉,连不会水的也不会被淹死。你们不信下课后可以自己拿去试验。” 水思汝闷闷不乐的坐下了,大家还是静悄悄的,呵呵,这下知道我有真才实料了吧。嘿嘿! “兵器不只是可以随地取材的制造,而且不管什么兵器都是有其克制物的,就像我们骑兵克步兵,长矛兵又克骑兵一样。下一堂课我们就讲兵器的相克原理。好了,今天就讲这么多,大家自己消化一下。这次再布置一个作业,大家找出克制这个藤甲的方法。下次认真完成作业的一样有礼物收,没有完成作业的我也不会追究,反正教在我,学在你们,你们不学也怪不到我头上。下课。”一下子说这么一大篇,口水都干了,而且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能坚持这么久,真是天才啊,我果然有当老师的潜质,要是能一直当下去多好啊。 丢下一屋子人,我去找二少要水喝,走着走着,突然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世界有生死牌这种东西吗?难道没有?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头痛,可能是感冒了,请假。有可能要周末才能更了,树文那边我看情况,如果今天能坚持码一章就更掉,码不了,也要等周末了,亲们,我对不住你们哪,大家原谅我吧 第二次上课的时间好短。其实我还想讲些其它的,但屋里太多人,而且一个个神情诡异,我怕我会不知不觉冒大汗,到时候不停擦汗会好丢脸,所以早早就结束了课程。 不过这次的课对于他们来说应该还是非常震憾的,毕竟听到了很多以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事。特别是关于生死牌,我觉得自己有点太大意了,在这个没有什么人权的时代讲什么生死牌、抚恤金,无异于跟皇权叫板,下次一定要小心点才行。 我来到二少的住处,发现他不在。问了上次给我带路的小童,他把我领到一块空地上,我发现二少居然在空地上开了一小片地,好像要种什么。 “二哥,你要种菜吗?” “呵呵,你来了。不是种菜,是想种点常用的药材。” 也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想种点什么都要下种了。 “哦,那你一个人种太累了,我来帮你。” 我把裙子前摆往腰上一塞,就下去帮他浇水。 忙了一阵,出了一身臭汗,心里也不再紧张了,感觉非常舒爽。 “二哥,你一个人住在这里,甜心会想你,我把甜心接过来跟你一起住吧。我也搬过来。等三少的信回来,我们再一起辞职回清平山去,不然你一个人呆着太寂寞了。”(顺带说一下,王甜心回来后就入了宗祠,公公给他取的名叫王飞鸿,虽然不是姓黄,但我仍然觉得这个名太彪悍了,平时还是喊他甜心) “也可,只是甜心来了这里,娘亲又孤单了。” “娘亲那边我会跟她说,我们过一阵就回去了,她如果实在无聊可以来找我玩啊。你要驻校,不能往回跑,再加上身体又不好,让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也不放心。” “嗯。”他闷闷的答应一声,接过我的空桶去打水。 我继续整理他放在一边的种子,有几样我是认得的,在牛家村他也种了一些。毕竟进次山也不容易,如果为了一点点普通的草药就往山里跑也太辛苦了,所以后来我们就自家院子里种一些。像田七、薄荷之类的常见药草,种出来后,乡亲们来讨,我们也会免费送给他们。 二少把水打来,我接过桶放在一边,让他回去给我整理一间房,我今天就住下了,呆会儿王瑞风过来接我下班时,我就让他去帮我把王甜心和行李送过来,免得我来回的跑。 这家皇家学院是给每个先生都准备了住房,以便非京城人士也可以来任教,可以说是网罗了全国最精英的教师队伍,教师的待遇非常好。再加上我是王家的儿媳,又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女先生,还是皇上钦点的,所以给我分配的房间更舒服,是一个两进的套房,我把其中一间让给二少住,其它的一直空着。上次恍恍惚惚的走回紫竹园才发现把二少一个人丢在学校了,很是担心他。后来想通了就决定搬来学校住,如果我做不成了,就跟他一起辞职回清平山,不然我让他陪我,所以他才来学校,结果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算怎么回事? 把水都浇完,已经到了午饭时间。 我拎着空桶往回走,走到半路撞上来接我的王瑞风。我跟他说了我要住校的决定,他什么也没有说,就答应我去把王甜心和行李送来。 我的宿舍在校舍的后面,中间隔着个竹林,去宿舍要经过校舍,我拎着桶从校舍边走过的时候,有几个学生在门口张望,看到我经过,还有一两个过来跟我打招呼。这让我觉得很亲切,说明他们从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他们的先生了。 “王先生,你拎着桶干什么?” “哦,我二哥在种草药,我帮他浇水。” “先生这种弱质纤纤的女子怎可干这等粗活,以后有什么事找我们帮你干就好了。”一个斯斯文文的大男孩非常热情的说。 “呵呵,我不是弱质女流啦,以前在农村的时候什么都是自己动手的,这些不算什么累活。反而你们都是天之骄子,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能让你们干这些呢?你们只要认真学习就好了。” “呵呵,先生客气了,先生今天的课讲得特别而生动,让我们长了不少见识,以后还要多多向先生请教。” “客气客气,我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们就这样你客气来,我客气去,表达了半天互相敬重之意,然后我终于可以脱身回宿舍了。 回到宿舍,二少已经打来了饭菜,坐在桌边等我吃饭。 二菜一汤,一个辣椒炒蛋,一个蒸茄子,还有一个青菜鸡蛋汤,很素淡,比我们以前在乡下的伙食还素。我们以前还会经常搞搞加餐,又几乎天天有骨头汤喝,还会自己抓鱼抓虾吃,倒是比这里还丰盛。 “这里的伙食一直这样清淡吗?” “嗯。” “那些学生都是皇家子弟,吃得惯吗?” “他们自家会送中饭过来,晚上一般回去吃,如果不回也是去城里的饭庄吃。” “这些是给工作人员吃的吧?” “嗯。” “以后我们自己煮吧。” “好。” “你想吃什么,晚上我煮给你吃。” “粉蒸肉。” “嗯,呆会我去找厨房要些米回来炒,晚点我们出去割些肉回来,晚上就蒸给你吃。” “嗯。” 我们解决完中饭,午休了一下,王瑞风已经把王甜心接过来了。王甜心见到二少就扑过来抱住他不放。说实在的,我觉得王甜心跟二少的感情比跟我和三少还亲,他们俩才像真正的父子。有时候我就想,如果以后我再生孩子,就把王甜心过继给二少算了。每次跟他提娶亲的事,他总是以自己身体不好,不愿意提这事,我想他很可能打算独身,如果独身的话没有一个孩子陪着该是多么独单的事。 下午我把自己的行李整理完就和王瑞风、二少、王甜心一起出去逛街市,顺便采买生活必须品。 我们慢悠悠走在大街上,看着街边摆摊的人一脸安详的守着自己的摊档和旁边的人聊着天。也有妇女在卖个鸡蛋呀,绿豆之类的东西,一边和旁边的熟人唠嗑,一边纳着手里的鞋底,整个一幅国富民安的好气象。这让我打心底里感觉自己穿来了一个好时代,前几年边关还偶有战乱,人们还是有些紧张的。这几年边关一直安安静静,蒙那国甚至有想跟我们这边和亲的意思,难道他们还想搞个友好邻邦之类的?这时候的国家之间有外交部吗?如果没有,这关系咋就突然好得要穿一条裤子似的呢? 买了一只鸡,一斤五花肉,一斤骨头,外加几样绿菜和一些鸡蛋,还买了一些杂粮,人要多吃五谷杂粮身体才会健康。 晚上王瑞风要在这边吃饭,所以我煮了一顿丰盛的,熬了骨头汤,蒸了粉蒸肉,又蒸了鸡蛋羹给王甜心,再炒了个青菜,还熬了一锅绿豆汤打算晚上宵夜。 煮饭时当然还是我煮,二少烧火,王甜心窝在草窝里跟他带来的小狗狗打滚。 王瑞风站在门口看着我们煮饭,偶尔搭上两句话。 “你晚上别回去了吧,太晚了,会不安全,而且黑乎乎的赶路,马也看不见。” “呆会再说吧。” 晚上吃完饭后,我烧了水先把王甜心的澡洗了,然后自己也洗清爽了。 出去厅里一看,发现那两个少爷正在下棋,而王甜心已经香甜的搂着他的狗儿睡着了。 “唉呀,王甜心又把狗抱到床上去睡了,别到时候长虫子。” “没事的,你都说他多少次了,也没见他改,以后别唠叨了。”二少嫌我烦。 “哦。”我是一看棋就会想睡,看了几眼就眼皮打架。 “大哥晚上不要走了,水热在锅里,你们不要太晚睡,我先睡了。” “还有,绿豆汤快好了,你们晚上饿了就喝一点。” 我交待完就回房倒头大睡。 作者有话要说:月底了工作好忙,下个星期两天一更吧,到八月份恢复正常更新. 在学校住下后,我的空余时间除了帮二少照顾药圃,就是出去找教学用具。 上次说下一堂课要讲武器的相克之道,这跟要理清矛和盾谁更厉害一样,没有个定论的,我只是扯出这个理论大家加以辩论而已。毕竟学习的事还是要靠学生的悟性,如果老师不停的教导自己的见解,像填鸭一样灌输给学生,那教出的最优秀的学生也只能跟老师一样了,而实际上学生是必须超越老师才会有所成就,这就是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的道理吧。 我是比较喜欢矛这样的武器的,因为够长,所以很占便宜,对方还没靠近,我拿一长矛就那么捅一下,就捅个大窟窿,连打都不用打了,这就是所谓的一寸长一寸强吧。讲武器的相克,当然用矛和盾的例子最实用,所以我准备了一根长矛和一个盾牌作教具。 在第三堂课开课的前一天,收到了三少的回信,他让我先教着,等他回来再说。看样子他可能近期就会回来了,这样也好,如果他只是让我不能去教,那我怎么去找皇上辞职也是个问题,他既然要回来,到时候就交给他处理好了。 上课之前我又雕了一个大头兵,这次是拿着大刀的,大刀我也很喜欢,可以说所有大型的兵器我都喜欢,大刀犹胜,原因无它,够威风。 上课前二少给我泡了一壶冰红茶(这玩意儿我前世极爱喝,来到这里后也自己用冰糖和红茶泡到一起喝,称其为冰红茶)。二少因我极喜爱这冰红茶,所以夏天经常泡一点拿个羊皮袋装上封紧然后再用竹篓装上吊到井里冻着。只是二少总说我老喝凉的对身体不好,劝我尽量饮热饮,我不理他。我觉得自己还是挺自律的一个人,只是这饮食方面总还是有些个人难以割舍的嗜好,我想他应该也能理解吧,所以他嘴巴上说这样不好,实际上还是天天给我泡。现在还是初春,冻饮会喝伤胃,所以我还是按他的要求喝热的。 因为没有心理负担,所以我带着准备好的矛和盾,再拎着个茶壶和杯子进了教室。 今天上课的人仍然很多,我也不想再搞点名了,点了也不起什么作用。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又没有规定说谁一定要来,来和去都自由无比,如果一个都不来,我也就不用讲了。 “上次已经说了,这次讲课要讲兵器的相克原理。先说说上堂课交代的作业,藤甲有什么克制?” “用火。”二皇子水思汝站起来回答。 咦,这人好聪明啊!要知道当年号称聪明得天下无敌的诸葛亮,可也是想了很久才想起要用火烧的。他难道智商可比诸葛亮?那他还来上什么课呀,都天下无敌了,我哪教得来,而且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上学?这时代难道也时兴考研?要知道二皇子可是跟王瑞风同年的,上文有提过他跟王瑞风同时行冠礼吧,那他也快三十的人了,还跟自己最小的皇弟一起来上课听讲,这事本身就不太合理,我下课后得好好问问王瑞风才行。 “嗯,回答非常正确,这看似很强悍的藤甲,其实用火箭一射就会连人带甲烧得尸骨无存。你很有智谋,这是给你的奖品。”我把大头兵拿出来交给他,他脸上好像有两团可疑的红晕一闪而过。 “请问他拿的是什么刀?”他居然跟他弟弟一样爱问问题。 “什么刀啊,罗汉伏魔刀怎么样?” “为什么要叫罗汉伏魔刀呢?”还问。 “嗯,刀用来杀牛就叫牛刀,用来上阵杀敌就叫军刀。我觉得罗汉伏魔刀很威风,所以给它取这个名,这个大头兵已经是你的了,你如果觉得不好,可以自己命名的。” 你想叫什么不就是个叫法,你知道是刀就行了,我都取了这么威风的名给你了,你还问……这人真不可爱。 “下面接着讲今天的课题……” “先生,你还没有问上次的问题呢。”小朋友王思星急急的打断我。 “上次的问题?” “就是弓的制造材料问题啊。”小朋友委屈的说。 “哦,我倒把这事忘了,你是不是有答案了?”我温和的问他,小朋友就是学习认真,我交待的事,他都记得这么牢。 “弓的干材以柘木为上,次有檍木、柞树等,竹为下。角,用牛角,以本白、中青、未丰之角为佳;筋,选筋要小者成条而长,大者圆匀润泽。”小朋友像背书一样认真的背完这段标准答案。 “嗯,你答得太对了,另外还有胶,胶选用鱼胶和猪皮胶为上。当然还有其它的选择,只是平时大家没有发现和选用而已,以后的生活中如果有这方面的兴趣可以多做些试验。” “嗯,我们接着讲今天的课题……” “先生……”小朋友又打断了我的话。 “嗯,请讲。” “先生……”王思星的脸涨得红红的,只是先生先生的叫,就是不说有什么事。 “王思星,有什么事就说出来,我不会责怪你的。”课堂上勇于提问是好事,只要不是问无聊的问题就行了,特别是刀名鞭名之类的,要不是金大侠取了那么多威风的武器名,我不得被难住了。 “我答对了,可是你没有给我礼物。”王思星终于鼓足勇气说了出来。 我石化中。 “哦,对不起,我下次补给你好吗?你比较喜欢什么样的武器?” “弓箭可以吗?”王思星听我说下次会补给他,很高兴,非常认真的提出要求。 “可以,有其它要求的话可以下课后跟我提,现在我们开始上课。”我温和的安抚下这位冲着礼物来学习的小朋友。 讲了半天话,先喝口茶,喝完茶,接着讲。 “今天大家也看到了,我带了一枝长矛和一个盾过来课堂。就像盾可以克矛一样,任何武器都有其相克的另一样武器。但也不是绝对的,强的矛一样可以扎穿弱的盾。情况在变化,人也要灵活变通,现在大家讨论一下各自使用的武器都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又如何在对敌的过程中取长补短,趋吉避凶……” 接下来的讨论场面是非常热烈的,从刀枪棍棒到暗器飞镖,甚至连双节棍都出来了,我讲到兴起,恨不得当场“哼哼哈哈”的来一曲周杰伦的“双节棍”。好在我还存有最后一丝理智,再加上自己原本也不是善唱之人,所以避免了此次出丑事件。 其实说起来很正常,一大帮男人聚一起不是讲女人就是谈好勇斗狠,阴谋诡计。当然有人要说了,也会讲文论道,诗词歌赋。我个人认为,说酸词儿还是要有女人在场,特别是美女在场才有激情,一大帮大老爷们一起说酸词儿还蛮奇怪的(此人没当自己是女人)。 这一场讨论一直讨论了一整个上午,如果不是有人来叫吃饭,可能还要继续讨论下去。这其实是我的诡计,这种讨论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就跟鸡和蛋的问题一样,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也没有哪种武器会一个缺点都没有,所以不管怎么讨论都不会有结果,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气氛和大家的参与。我又不是武器研究专家,哪有那么多专业知识给他们讲啊,我总不能拿着把刀然后说:“这是把刀,是用铁打的,其中铁的成份是多少多少,又加了哪种合金多少多少一起打,用多少温度的火,打了多少下,期间要注意哪里要重打,哪里要轻打……”这些别说我不知道,就算真的知道也不敢说,要是说了,人家不得问:什么是合金哪?你怎么知道那火是多少度啊?诸如此类。所以我所要做的就是不断的拿出各种奇怪的,不会有答案的问题去启发他们,让他们思考,仅此而已。 下课后,我拎着壶出门,发现王瑞风和二少都在门口等我。可能我刚刚上课他们也都听到了,不知道他们对我的教学方式有没有什么意见?而且关于二皇子水思汝为什么这么大岁数还要上课的问题我也要请教王瑞风,所以我决定掏点小银子请这两位大侠外加一位小侠出去外面酒楼撮一顿。 因为要出去吃,所以我决定脱下身上这身专为上课打造的职业装(就是我为大家设计的过年衣服,后来越看越像工作服,所以拿来上班用),换上我的玫瑰装,跟着三个帅哥去酒楼吃饭。 我对庆都的酒楼不是很清楚,二少更不清楚,所以一切就交给王瑞风了。结果这个不厚道的家伙居然直接把我们带进了庆都最高档的酒楼瑞午楼,刚开始还以为是端午楼,再一看原来是个瑞字。最高档的酒楼,当然都是达官贵人出没,然后价格也是贵得离谱啦。我做惯了农妇,对小钱看得特别重,从来也不会意识到自己是个富婆。所以从进了酒楼就一直叨叨念:“你这个不厚道的,为什么要来这么贵的地方啊,一盆青菜的钱能买几大筐青菜。唉呀,实在太浪费了,我们换个地方吧,能吃饭就行了……” “你穿这么漂亮,带你去小摊上吃,弄脏了怎么办?”王瑞风可能是实在受不了我的唠叨劲,反问我。 “嗯,早知道不穿这么漂亮。” “你那么有钱,请个客,用不用得着这么抠啊?”王瑞风开始鄙视我了。 “我哪有钱哪,我种一年地才得几个小钱哪,你三弟可怜的杀一年猪也才顾个全家的肉钱。” 来点菜的小厮一脸害怕的表情看着我们,可能以为我们是来吃白食的吧,不然杀猪种地的人哪能吃得起他们酒楼的饭菜? “你少跟我装穷,你那个道馆和彩箭中心赚的钱少说也有几万两了吧,就算你这几年花用一些,也不可能全用光了吧。”王瑞风继续鄙视我。 “咦,对哦,我好像还蛮有钱的。”我这才想起来我确实是个富婆,而且是富得流油那种,也不用自己操心,直接可以数钱数到手抽筋那种。 想通这一点,我就不再为上这么高档的酒楼难过了,既然我有钱,那就该花呀。 叫来小厮一顿狂点,直到王瑞风和二少一脸黑线的叫停我才停下来。 “你也不用点这么多吧,跟暴发户似的,你再点得开两三台才能放下了。”二少非常不满的指责我。 “我哪有你妈像暴发户。”我最讨厌别人说我是暴发户了,我以前做小生意,赚点小钱,过年过节给老家的人买一堆礼物回去,明明是想讨好他们,结果他们一个个的眼红我,说我我是暴发户的嘴脸,把我气了个嘴歪鼻子斜,从此后再也不给他们带礼物了,结果他们又说我这是小市民的市侩嘴脸,总而言之,我就是怎么也脱不了小奸商的嘴脸就对了。 “我妈咋像暴发户了?”二少还不服气。 “你看我第一次见她时,她在门口摆那么多的金啊玉啊的,搞得金光闪闪,还不暴发户啊。”我其实挺喜欢这个婆婆,不过谁叫她儿子骂我暴发户呢?只能委屈你老人家了,拿出来当靶打。 “她那是觉得你太优秀,有压力,所以想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摆出来充场面,哪是暴发户。” “那我也不是暴发户,我也充场面行不行?”生气,非常生气! “你充什么场面哪,在我面前还用充场面?”这人怎么这么冲啊,今天专跟我过不去,气死我了。 “你!为什么跟我吵架!”我指着二少气愤的说。 “吃饭。”他居然不回答我,看到上了一个菜,就埋头吃了起来,连礼让一下都不礼让,以往他可是会选夹给我的。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今天真的不对劲,而且是对我有气,我哪儿惹他了? 我被他气得一点胃口也没有,只对着一桌子菜发呆。 王瑞风劝我,我也只是不听,一个劲的生闷气。 “你干嘛不吃啊。”他终于抬起头了。 “你不说清楚,我就不吃。” “说什么说清楚。” “我哪惹你了?” “你没惹我。” “你明明就在生我的气。” “……” 他继续闷头吃饭,我继续不吃。 王瑞风和王甜心都乖乖的一声不出。 “吃吧,回去再说。”他给我夹了一筷子菜。 我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对我过,我心里无比的憋屈,哪还有心情吃饭哪。 “你看吧,把她惹哭了。”王瑞风指责二少。 “我吃饱了,先回去了。”他说完居然甩甩衣袖抱着王甜心就这么走了。 我更伤心了,哇哇大哭起来。 王瑞风紧哄慢哄的总算把我的眼泪哄住了,然后又抽抽答答的吃了一点点东西,后来又被王瑞风拖着去看我名下的那个彩箭中心。这才慢慢把刚刚的不愉快赶走了一点,但心情还是不好。 彩箭中心果然不是用弩箭,而是普通的弓箭,只是没有箭头,在箭头绑一彩色的布,布上沾同色的颜料,搞一群伙计,满地跑,然后一帮贵族子弟就这样射着玩,或者相互之间互射,比谁的箭法好。玩的人倒不少,经常要提前预约场地,可见不管在哪个时代娱乐始终都是王道啊。 我在里面转了一圈,认识了一下掌柜的和几个管理人员,也让他们知道有我这么个老板,然后就想回家。我实在是挂心二少,我到底哪儿得罪他了呢?早上上课前还好好的,还给我泡茶来的,为什么一转身就变脸了呢? 回到学校,在门口还碰到几个学生,他们看到我穿得这么花,一个个很惊艳的样子。我发现我好像有点明白二少为什么生我气了,是不是我讲课时太得意忘形,放浪行赅了? 我匆匆回到宿舍,小甜心抱着狗闷闷的坐在门槛上。 “甜心,你二伯呢?” “在房里睡觉呢。”甜心忧心忡忡的望着二少的房门说。 唉,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这父母吵架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可是很不好的,虽然他不是甜心的父亲,但对甜心来说,他跟自己的父亲并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我们俩吵架,甜心肯定很害怕,可怜的孩子。 “二哥,我可以进来吗?”我敲门,里面没有声音。 “你不拒绝,我就当你答应了啊,我要进了。”我要先申明,不然要是看到什么不该看的,那可就麻烦了。 进了房,发现他连衣服都没脱,就那样面朝里躺着呢。 “二哥,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我小小声问,其实这是很明显的,只是还存了点侥幸心理,希望他不是在生我的气,而是自己内分泌失调。 呃,对了,内分泌失调,也有可能哦,他这么大个男人,一直没有女人,这不内分泌失调才奇怪了。嗯,很可能是这个原因。 “二哥,你不说,那就不是生我的气了哦?你是不是内分泌失调啊?”问完后才发现这好像太直接了点,只是我们平时也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从没拐弯抹角过,现在让我拐弯抹角的说话,我还真不会说了。 “什么叫内分泌失调?”他腾的一下坐了起来,吓我一跳。 “那个,那个,就是太久没有碰女人,然后会那个……”那个了半天也那个不出来,叫什么来的?古代是叫阴阳失衡是吗?想不出来,抬头想问他是不是,结果发现他的脸黑得跟关公似的。 “二哥,你,你的脸怎么这么黑?” “你说什么!”他大吼。 天哪!天哪!这人平时温吞得跟小绵羊似的,突然发火太吓人了! “啊,好吓人哪,二哥,你,你干吗?吓死我了!”我吓得一边拍胸口一边狂跳。 “你是存心想气死我是不是?”他继续黑着脸问我,只是再没有刚刚那么凶了。 “我、我哪儿气你了?”我用小得不能再小的声音反问。 “你为什么要跟他们搞得那么亲热?你不知道你这样太招蜂引蝶了吗?” “我没有招惹他们,我是他们的老师。” “哪有你这样的老师,站在一大堆男人里巧笑倩兮的,你没看见那么多人都两眼放光的盯着你吗?你真不怕惹祸上身?” “我哪有?谁这么不要脸两眼放光盯我?说出来!下次不让他听课!”这是谁呀,这么无聊,想搞师生恋?我没兴趣! “你这个样子,要是被三弟看到,他铁定不让你再教书了,你又这么热爱这个工作,你自己好好想想,如果不小心一点,就只能回家呆着做个家庭主妇了。”他忧心忡忡的说。 原来还是在为我操心哪,我没那么害怕了。 “哦,对不起啦,我下次注意一点。”我两眼盯着脚尖,鼓足勇气认错。 他则不再理我,继续面朝里躺在床上生闷气。 看样子被我气得不轻,我悄悄溜出去,先安慰了一下王甜心,告诉他我们没事,不会再吵架了,他也就放下心牵着狗狗出去玩了。我则去厨房琢磨着怎么做点好吃的哄哄那个被我气得脸色铁青的二少。 当晚,我花心思给他钝了最爱吃的红枣猪脚。然后偷偷放下,装着不经意踢到椅子,弄点响动出来让他知道。然后就溜了,非常低调的和王甜心吃了饭,然后给他洗澡,安顿他睡觉,他也知道二少在生气,所以跟我一起睡,我不让他抱狗上床,他就瞪着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受不了,感觉我好像是天下最残忍的后妈一样,只好同意让他带着狗狗跟我一起睡了。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的感觉了像身边挺空的,一摸,发现孩子和狗都没了。吓一跳,以为他们掉地上去了,明明是我睡在外面啊,他们怎么掉下去的。摸黑点了灯,发现他们连地上都不在,吓得我不轻。 跑到二少那边去喊他,他开门看我慌里慌张的样子,叹了口气说:“我抱过来了,你别这么大声,把孩子吓醒了。” 一颗心总算落了地,哈欠连天的回到床上继续睡。 第二天,大家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过着平凡的日子,二少继续对我嘘寒问暖,我继续唠唠叨叨,甜心继续追着狗上窜下跳。只是我心里总有个地方感觉好像不一样了,这种感觉可能就是我昨天提及了一个我们一直避开不谈的敏感问题——二少会不会内分泌失调。 这个问题我肯定不方便再跟他谈论了,看他昨天那幅要吃人的模样,很显然就算我主动找他谈,他也不会说的,而且很可能再次生气,我可不敢惹他,他生气太可怕了。 下一次上课,二少开始管我了,要求我穿青布印花裙,就是那种蜡染的一点白花的那种。然后还要用布包起头发,不插花,不插钗,搞得比在农村当农妇更朴素。我想化点妆,他也不许我化,总之是跟要去下地似的。我自从上次被他吼,现在很害怕,本能的顺从他。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当我穿成这样进了教室后,感觉大家的眼睛像箭一样射在我身上。这就跟穿着T恤短裤去参加明星颁奖典礼一样让我不自在。可是没有办法,一是怕二少,二是也想保住这份工作,装乖吧。只是这些上学的人可能会非常郁闷了,对着这样的农妇,哪有心情听课啊。 只是没办法,你们有意见去找二少提,我也是被压迫者。 本来还想讲些生动有趣,可是看到自己这身穿着,一点精神都没有了。看着外面越来越美丽的春色,整颗心都飞到野外去了,要是能去春游该多好啊…… “先生,你怎么不出声呢?”小朋友水思星问。 “哦,来,这是上次欠你的礼物。”我把背着一张比自己还长的大弓的大头娃娃交给水思星。 “先生,这弓这么大,人这么小,背着多累啊。”水思星小朋友居然心痛起木头娃娃来,真是有爱心的小朋友啊。 “呵呵,人类所要背负的东西永远超过人类的体积的,你长大就会明白了,一张小小的弓算什么。”我怎么这么哲学呢?我一向不是能玩深沉的人啊,难道是被二少给吼傻了? “先生,今天要教什么?你为什么一直走神?”水思星还真关心我啊。 “呵呵,春天不是读书天哪,刚刚想着出去春游呢。好了,扯远了,这次给大家讲讲弩弓吧。想必在坐的有些人已经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皇上亲聘为武器讲师了,也一直就是冲着这个来的,我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吧。皇上点名让过来听课的请围到这个桌子旁边来,其它人这堂课请先退避一下,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这涉及到军事机密。” 上次吃完饭后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问了王瑞风关于二皇子上学的事。他说是皇上指名要他的四个儿子来上我的课,二皇子是百般不愿来的,后来皇上给他看了我的弩弓图,他才同意来上课的,看样子是冲着弩弓来的。 第一天来上课的那八个人围了过来。 我拿起炭笔在白板上素描了一幅弩弓图,然后再一一的向他们解释各个机关部件的组成和用处。有不理解的地方,我还现场用泥给他们捏出类似的模型。让我临时造一个弩出来当教具是不太可能啦,造一个弩最短也要半年时间,又要取材又要晾的,我的小丫牌弩弓一直放在威城那个山洞里没有取回来,这辈子有没有机会取回都难说。现在要讲给他们听,也只能画画图,捏个造型而已。 “今天讲的大家有不明白的地方吗?” “你能不能造一个出来给我们看看,没有见到实物很难理解。”水思汝说。 “动手能力是陪养一个人创造能力的关健,这次的作业就是造弩,你们可以分工合作,也可以自己造,时间不定,有问题我随时欢迎你们来问。”(不排除我自己太懒,不想为他们造这么复杂的教具)。 他们互相眼神交流了一番,最后还是以水思汝马首是瞻。 “能否把每个零件都画成图纸发给我们?”这家伙总能提出关健问题,果然老谋深算。 “嗯。” 我掏出一叠纸,就用炭笔在上面勾画了一通,在画的中间,小休了一下,喝了点茶。 水思星小朋友拿着我已经画好的图左瞄瞄,右瞄瞄,然后一脸好奇的问我:“先生,你怎么会造这种神奇的武器呢?” “呵呵,神奇吗?还有更神奇的呢?你想不想见识一下?”我一是想避开这个敏感的话题,二是也有心逗逗这个可爱的小朋友。 “还有更神奇的!那我要见识!”他都快扑我身上了,让我感觉特别像我家小甜心。 我喝完水,先不急着画图,拿起泥胚开始给他捏变型金钢,虽然捏得不是特别像,但总体形象还是有的。捏完后交给他,他拿着怎么看也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一直追着我问。我只是笑笑,不答,这是没法解释的,捏给他玩一是觉得他可爱,二是我自己喜欢这玩意儿,也想在这异世找到一个除了我家甜心以外的小朋友能跟我有共同的爱好(某人还以为自己是小朋友呢)。 “呵呵,这就是一个小孩子的玩具,没有什么名堂的,我刚刚说着玩的,没有什么神奇之处。你去玩吧,我继续画图。”打发走水思星,我继续把图纸画完。 画完后交给水思汝,我们也就下课了。 下了课,我就去找二少和甜心,准备出去春游。这大好时光的,怎么能浪费! 回到宿舍,换上一身轻爽的衣裳,带上床单和蓝子,呆会儿到市集上买点吃的喝的,然后去野外踏青野餐是个不错的选择。 二少又在药圃照料药材,我喊了一嗓子,他起来提点水把脚冲一下,便跟着来了。问学校的仆童,他们说看见王甜心好像跟四皇子水思星去课室玩去了。我一间间的找,终于在一间练字的房间里找到了他们俩。水思星居然在教甜心写毛笔字,甜心才三岁多点,现在学这个是不是太早了?我一直觉得那些从小被父母要求学这学那的小孩子非常的可怜,所以一直没有找算让王甜心提前学艺。不过现在看他那认真的样子,我在想我是否忽视了什么东西?孩子还是希望跟孩子在一起的,我整天把他栓在身边,是不是变相的减少了他的快乐? “水思星,你喜欢王甜心吗?”我走过去问他。 “喜欢。” “为什么呢?” “就是喜欢啊,他长得很可爱,而且有很多好玩的玩具。” “那以后他就交给你带,你愿意好好教导他吗?”让王甜心先适应一下,如果他求知若渴,我再给他正式请先生系统的教弃。 “好啊,不过先生会不会奖励我?”这小子小小年纪就挺精明的,明明自己就想带个小跟班,但能坐地起价就坐地起价,皇家果然没有傻人(天生白痴者除外)。 “你想要什么奖励呢?”我蹲下问他。 “以后先生要造玩具给王甜心,也给我造一份好吗?”原来还是想要玩具。不过王甜心的玩具确实多,这几年因为三少总缠着我,我感觉自己对王甜心的母爱有所亏欠,所以把心思都用在给他造玩具上了。我不断的给他雕各种各样的东西,光城堡积木就给他雕了不下十套,而且找的不同的木料,这样颜色和纹理不一样,不容易搞混。不只是雕大型的城堡,连城墙上的兵都有好几队了,各种兵种都有,马也是可以活动腿脚的。说实在的就算是在我前世,也极少有孩子能拥有这么好的玩具,这些可是纯手工,无污染,无油漆的纯自然玩具,也难怪水思星会羡慕他。 “好!王甜心现在有的玩具,你喜欢哪个可以征得他的同意后拿走,以后如果我想到什么好玩具,会一样造两份,你们俩一人一份。” 水思星立刻眉开眼笑。 “王甜心,我现在要跟你二叔出去春游,你想不想一起去啊?” 王甜心点点头。 “我也想去,可以吗?”水思星看样子也不想上课,小孩子都喜欢出去玩的。 “我不知道你归谁管,是否要请示一下?”毕竟他是正规的学生了,要离开至少要找个主管之类的签个字吧。 “我二哥还没有离开,我去找他。”水思星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结果这次春游不只是我一家了,直接变成了全校师生集团春游活动,我那个汗哪。 继然是这么多人出游,那还玩什么?就跟跟着旅游团出行一样,无自由,无乐趣,整个就是走马观花嘛。我的春游兴致一下子就降到了零下。 而且还不只是旅游团的问题,春游的地点居然被他们定在了清平山。听水思汝说他已经派人去通知王瑞风回家准备了,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回到家,我们一家子肯定是要先去拜见婆婆大人的,公公这会儿应该去珠宝铺了。 “婆婆,我回来了。”我在她门外先喊一声,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她肯定对我怨气颇重。我也感觉挺对不住她的,只是最近二少生了我的气,我除了要想上课的事,还要小心翼翼的每天陪着小心的想法子哄他开心,哪还想得到家里还有位老人需要孝敬啊,所以这次回来我是预备着要被PIA的。 我喊了以后,半天时间里面没有回应。 “婆婆,我上课可辛苦了,你是不知道那结人都一个个的为难我呢。”装可怜。 “啊?有这事?谁?是谁敢欺侮你的。”婆婆飞快的冲出来拉着我看。 “唉呀,好像真的瘦了呢!是谁这么可恶居然敢欺侮我王家的人?”婆婆怒气冲冲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冲去学校教训那个欺侮我的人,我非常感动。只是这个莫须有的人,你就原谅我吧,无缘无故拿你当了挡箭牌了。 “你在学校没吃好吗?如果吃不好就搬回来住吧。” “不是,吃的挺好的,都是自己去买自己做,想吃什么都行的。只是最近惹二哥生气了,所以晚上总睡不着,怕他不原谅我。”继续装可怜,其实二少早原谅我了。 “啊,你们因为什么事不愉快啊?” “二哥认为我穿着不够朴素。”这也是实话,不过好像有那么点歪曲的意思在里面。 “你已经很朴素了?还要怎么朴素?”婆婆听这话不乐意了,她自己就是爱美之人,我也是她的同道中人,所以找她来解决这个穿衣问题是一定不会错的,我可不想天天穿着蓝布褂去上课,那样会影响上课的心情,进而影响到授课的质量,可是关系到国家的栋梁是否能如期成为栋梁的事,也就是关系到国家未来的事(无限夸大自己的重要性)。 “婆婆,你是不知道,二哥要我穿我妈爱穿的那种蓝布褂去上班呢。” “啊?这怎么可以?这样别人还以为我王家多么穷呢,这样克薄儿媳妇。”看来衣服问题是解决了,婆婆肯定要念得二少头晕眼花。 我达到目标后,便扯着婆婆说起学校上课的事,说得她一会儿喜一会儿忧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我说完后,她好长一段时间都一声不吭。 “婆婆,你怎么啦?” “我在感叹,你真是活得精彩啊。像我整天呆在府里,虽然生活无忧,夫妻和睦,子女孝顺,可总觉得缺点什么。我缺的可能就是你的那种自在和充实吧。”婆婆无限感叹的说。 “那你可以找点自己感兴趣的事做做啊。”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能做什么?” “你哪有年纪大,人只要想开始,什么年纪都不会嫌老。”我记得以前在某本书上看到有个七十多岁的外国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了无法务农,所以去画画,也就是因为自己喜欢,结果几年时间就画了很多,还自己开画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那你觉得我做点什么好呢?” “你自己最爱好的是什么?” “我爱好的可就多了,琴棋书画,针织女红,穿衣打扮我都喜好。” 汗之,这个婆婆还真是全能的才女啊。 “天个鲜花店吧。”家里又不缺钱,开衣店或者脂粉店又费力,也不可能让她一个女人出面打理,等于她还是赋闲在家。 “鲜花店?” “嗯,你派家里的仆人去山上采一些时鲜的花儿,要连枝的,再加上自家栽种的一些花,然后在城里开家小铺头,装饰得美伦美奂一点,以比较便宜的价格售卖。鲜花这东西是极美的,热爱生活的人都喜爱,我相信会有人买的。” “会有人买花?要买也是买一盆一盆的吧?怎么会有人买摘下来的?”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鲜花可以送情人,送爱侣,送朋友都行。”就算卖不出去,家里也不缺这个钱,也不怕亏钱,你只要觉得自己做起来幸福就可以试试的。 “嗯,你说的未尝没有道理,我要好好考虑一下,晚上哪老爷商量一下。” “嗯,这样你还可以跟公公一起去庆都上工,然后晚上又一起回家。真真的是夫唱妇随,羡煞旁人了。” “呵呵,哪里啊,你又笑话我。”说着又娇羞的来推我。 春游的事因为是游到家里去了,所以最终还是办成了诗会。就跟我第一次陪三少去参加的那个诗会差不多,只是这次因为是临时的,没有办法通知到各家的大家闺秀,王瑞风为了凑兴,回来的时候直接从庆都抬了几位青楼的歌妓们回来弹琴唱曲。 我开始要哄婆婆,没有去参与。后来婆婆知道我的同学和同事们都在王瑞风的风语园开诗会,但让我也一起去参加,好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这样也不会有人敢欺侮我了。我对于诗会一向无爱,所以也没打算去,一大帮大老爷们跟着歌妓在那里唱淫诗艳曲,我要跑过去才太不识趣了。 陪完婆婆又回紫竹园去看望老娘和老爹,陪她给她种的那几棵菜夹虫子。夹到一半,有个仆童来紫竹园喊我,说是大少爷让我去他园子里。 我看是躲不过了,就回房换了一身看起来比较有文化的衣服,也去装下斯文人。 到了风语园,这里还是松涛依旧,只是松树桩旁边可能因为最近下了几场雨,长出了一丛丛的小菇,我记得以前在什么地方看过说松树下长的菇是非常美味的,也不知道真不真,改天一定要采一点回去吃吃看。 “先生,你怎么才来呀?”那个上次拦住我一个劲道仰慕的斯文同学过来招呼我。 “呃,刚刚去给长辈请安了,耽误了一点时间。你们玩得还开心吧?”看着一个个的红光满面的,应该也不会不开心,要知道可是请了好多歌妓呢,哪有不开心的道理呀。 “先生,想必你的诗词歌赋都很有造诣吧?”我这个粉丝可能是想拍我马屁,不过很显然是拍马腿上了,他们中间很大一部分人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底细,只知道我是王家的儿媳,至于我的出身来历,王家也不会到处去说,只说是皇上赐婚,那么大家族里的长辈就算知道,也不会乱说的,所以小辈的知道的并不太多。 “呵呵,我对诗词歌赋一窍不通。”我实话实说。 “怎么会!”他一脸的受打击模样。 “呵呵,我也就认得个字而已,对诗词歌赋知道一些,并不精通。”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副自己做错事了的样子。 我看他那么不知所措,只得赶紧转移话题,说起这些树下的蘑菇要是能拿来煮得吃就好了。 结果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王瑞风却立刻张罗人去拿来烧烤用具,在这样的大林子里搞起了烧烤!也不怕引起森林大火,这人实在是随心所欲啊,不过好在刚下过雨,地上还比较湿,他生火前还专门把周围的枯枝枯草都清掉了,不过我还是很担心,他看我这么担心,就让人找来很多水桶,担了水放在边上,一旦有火星蔓延可以立刻淹灭,我这才安心的跟着他们烧烤加煮蘑菇汤喝。 他们一边烧烤还要一边吟诗作赋,果然一个个才学非凡,我对他们的才学是由衷的佩服的,就像佩服写小说很厉害的大神一样。只是我自己不会就是不会,没必要非得拿出什么“白发三千丈”之类的名句来冒充才女,所以就安心的给各位才子们烤东西,谁赋出一首诗,我就赠鸡腿一只。 任何时候有奖品都是好的,就算自己吃不下,放着也显得自己能干嘛,所以最后诗会成了鸡腿争夺战了,到诗会结束,有的人居然得了五只鸡腿,还舍不得吃,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不知道是要带回家跟家人一起分享呢,还是保存起来做纪念品?不过保存的机率不大啦,放着不坏也要被猫刁去吃了。 王瑞风和二少是主家,所以要周旋在客人中间,不明的问他们可有什么需要。我也是主人家,但我不喜欢这些应酬的事,所以一直坐着烤吃的。坐在我旁边的是二皇子水思汝,水思星又和王甜心不知道疯到哪儿去了,听得树林子里一阵阵惊喜的尖叫声,有可能是上树掏鸟蛋去了。 “听父皇说你以前是王家的奴仆?”王思汝的嗓音很特别,有点低沉的暗哑,威严中又有一丝媚惑,属于男性中比较特别的一类,算是很有磁性吧。 “嗯,我父亲是王家的管家,母亲是粗使杂役。” “我从你身上看不到一点曾经做过奴仆的影子。” “呵呵,我是不合格的奴仆。”这不是我谦虚,事实就是如此,作为一个奴仆,我如果不是遇到了三少这样的好主人,可能早就被拖出去打死了。 “你是怎么想到那些奇怪的武器的?” 我想这是所有人的疑惑吧,不只是他,那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应该也是疑惑重重。 “人对一项事物热爱起来,潜力是无穷的。”我只能这么解释了,爱迪生还能发明出电灯呢,我就造几样武器,有什么这么了不起的(虽然是拿来主义,但事实上就算是在前世,也不会有人把发明弩弓的人名字记入史册,唯一可查的是诸葛亮骚包的造了个诸葛神弩,我也不相信是他自己造出来的,肯定是有前人按这个思路设计过,他再加工而已)。 “你很热爱武器?但我怎么觉得你很喜欢安逸的生活呢?” 我的汗开始往下冒了,这人真是太敏锐了。从我的角度出发并不奇怪,和平年代的人一样喜欢上热血论坛,但问题是我现在是在这个落后的时代,而且是一个曾经身为奴仆的女子去喜欢并制造武器,这不管从哪儿看,似乎都不合常理。 我喃喃的无言以对,坐在那里如坐针毡。 “你不用紧张,父皇既然要聘你为讲师,肯定有他的理由。只是你的爱好比较特别,我随口问问而已” 说完轻轻的伸出他修长的、保养得像玉一样完美的手端起木桩上的茶水轻啜一口。 “您如果觉得我不合适做讲师,请帮我向皇上讲明,替我辞掉这份工作如何?” 我到现在才后知后觉的感觉到自己做事多么的不经大脑,虽然王瑞风把弩弓的设计图纸交了上去,但我完全可以说是偶然拾得的。为什么要这么高调的出任什么讲师呢?难道是教师这个职业实在太诱惑,令我失去了思考能力?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我这样下去太危险了,必须得悬崖勒马才行。 “呵呵,你不必担忧,我也只是好奇而已。”他云淡风轻的一句带过,好像刚刚的对话不曾存在过一般。 说实在的,我感觉这个二皇子简直是深不可测,就如那幽蓝的深海一般,表面看着平静,其实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无数危险的暗涌。这样的人有着让我害怕的敏锐,我站在他面前会感觉完全是赤裸的,无所遁形。 诗会后没几天,三少的信又来了,他说他不日即回,我很高兴,感觉好像很久没见到他了一样,难道还真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说? 学校的事情已经理顺了,本来还有那么一些师生对我极不屑,但听过我上了几堂课后,便保持了缄默。而一直对我的到来有比较浓烈兴趣的人基本上已经转移成我的拥戴者了,我的课他们是每堂必到。而且还有人开始偷偷给我塞小纸条,写几句酸词,例如:“美眸轻转兮,倩影入梦兮”之类的。看样子是对着我发情呢,这种情况很正常,就跟我们的高中生或者大学生对着美女教授意淫一样。遇到这种情况我会装不知道这事,你要意淫请继续,我自过我的自在日子,反正你只要不付诸行动,对我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我以前也听某个男同学说过这种事情,比如只要一对对着波涛汹涌的波霸英文老师就会某个不良部位起反应,害得回答问题时不敢站起来。或者当老师走过时,猛盯着老师裙子的开叉部分紧瞧,寄希望于能看到内裤。我虽然也算波霸,可我并不穿低胸衣,他们也无从反应起吧,另外我也不可能穿短的包臀裙晃着美腿去他们面前转悠,所以他们基本上是不可能意淫到什么的。 只是我好像还是低估了雄性动物的控制能力,开始还只是塞些酸词挑逗一下,后来居然直接用大白话调戏,如:你真美,我天天梦见你,和你那个……(后面他自己省略,好像挺引人遐想的。甚至还有直接约我去某某地方吃饭呀,听戏呀,甚至还有约到某红楼妓院去看艳舞的。 这种情况好像王瑞风和二少都有所耳闻,王瑞风没什么表示,而二少则忧心忡忡。我知道他是担心三少回来看到这种情况,我的工作不保。他知道我喜欢这份工作,所以担心我失业后会伤心难过。我是很早以前就当二少是我极亲的亲人的,他也确实是这样,我还没有伤心他就先伤心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他真的像个老妈子,整天当我是孩子来管。 这天刚睡醒,居然在床头发现一张纸,上书:“今晚学校竹林见。”!靠之,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纸条送到我的床头来。我假假的也算个武林高手吧(算吗?),居然这么无视我,这算得上是强约吧?如果我不去呢?明天是否还会送更奇怪的东西到我床上?会否直接把他自己脱光了送来? 想一想我就一阵心惊肉跳,这情形好像已经失控了,我再假装视而不见很显然行不通。 我牙不刷,脸不洗,拿着这张纸就去找二少。二少看我这个鬼样子就出现在他面前,吓了一跳,本能的感觉我应该是出了什么事。 当他看到签子的时候,很明显跟我一样青筋直冒。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我。 “不如你和王瑞风一起陪我去吧。” 二少听我这样说,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就哄我去洗脸刷牙,我拖拖拉拉的去把自己处理清爽了,就去煮早饭。 刚吃完饭没多久王瑞风就来了,也不知道二少用什么途径通知他的,真是神速无比。 二少把那张纸递给王瑞风看,王瑞风说让他去赴约,我不用出面。 “我不去,他们怎么会罢休?我想很多人都在观望吧,很有可能还打赌看谁能跟我搞到手呢。” 王瑞风和二少对望一眼,都一副无语状。 我这样想并不奇怪,如果只是暗下里动作,我可能会觉得是自己魅力大,可是他们最近几乎都是明着来的,这情况就很难说不是在恶搞我了。毕竟我是已婚妇人,这是事实,他们做得这样明显,如果说只是小伙子情感盟动,也太说不过去了。最大的可能是相互打赌,看要多久能让我红杏出墙,又是谁最后胜利摘到红杏。 一般的女性遇到这种事,有心出墙的应该就会偷偷的赴约,来个一夜情啥的。如果无心出墙,应该也是把送来的纸啊啥的一把火烧掉,以免给婚姻中的另一半带来不愉快。所以他们会认为,这事就算他们做得再明显,我也不敢声张,就算我被占了便宜,也应该是打落牙齿和血吞才对。 可惜他们这次怕是要栽跟头了,我不但打算让大少和二少一起去,还打算带找些帮手,集体去抓奸夫,哈哈,淫妇抓奸夫,这戏码似乎有点不太靠谱啊。 大少和二少看我这样兴奋的要去抓奸夫,非常的无语。大少还劝我尽量低调,别把事情搞这么大,但我却不以为然,我要的就是搞大它,不然这些个狂蜂浪蝶什么时候是个完?先不说我到底还要不要干这份工作,我就算不干,也不能让这些人把我当猴耍。我顶着皇命来任教,肯定很多人都从内心里觉得我是个放荡,不安于室的女人。想方设法的想让我出糗的人大有人在,别看他们听课听的挺认真的,那也是因为我确实言之有物。听到知识的时候是会当我是先生的,一下课又会变成那个连诗词都不会的庸俗的,不安于室的,喜欢抛头露面、搔首弄姿的女人了。 二少倒是站我这边,觉得我说的好像也有理。 我们紧急从王家调过来一群武师和护院,从院墙比较低的地方翻过来,先在竹林附近找地方埋伏好。天黑后我和王瑞风先飘到最高的竹枝上去视察敌情。竹林里果然有人,而且不只一个,是一群,都高高的撅着屁股往一个方向观望呢。 林子中间隐约可以看见有个穿白色长衫的男人,手里好像还拿着一把折扇。呵呵,学楚留香扮潇洒是吧(他应该不知道楚留香是谁吧,您绝对误会他了),呆会儿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盗帅那么好的逃跑功夫!我不整死你这个公狐狸,我把王字倒着写(倒着写也是王啊,您这话一点狠劲儿也没有)!我最恨的倒不是这个约我的,而是那些个想看笑话的狗仔队。这会儿他们的心里肯定是小猫在挠一样吧,等着看呆会儿的奸夫淫妇戏呢。我虽然恨这群无良狗仔,但他们也是这出戏里的演员,虽然只是个跑龙套的,可龙套也很重要的。要是没有他们,怎么儆猴啊。 当大大的月亮被云层遮住的时候,女主角要上场了。怎么出场?当然是惊艳登场啦。 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王小丫是女主角,我首先声明,我不是女主角,我是路人甲。 女主角是我家的一个护院,护院当然是男的,由于此位仁兄长得实在像如花,所以立刻决定让他演女主角。首先让他穿着低胸透视装,然后再满头擦鲜花,再把他上打得香香的,另外还带上一包香粉当道具,就这样惊艳登场了。 我看着女主角一摇三晃我晃到了男主角身边,就听到我们的“盗帅”厉声呵道:“你是谁?为何深更半夜来这里?”这人还装得挺神圣的,不过那声音我熟悉,正是那刺儿头徐子豪。 我方的女主角不理他,直接把香粉飞快的往他身上一撒,就开始坐在地上干嚎,一边嚎一边控述这位哥哥凌辱了他。 这时候就该我这个路人甲登场了,我非常及时的大喊了一声:“抓奸夫啊!” 喊完后就和王瑞风飞快窜过去保护我们的如花护院。 把如花带到一边,四面八方早就埋伏好的武师和护院一拥而出,在这位假盗帅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就把他给五花大绑了起来。 看到男主角居然不幸的被绑了起来,那些躲着的翘臀兄们终于憋不住全跳出来了,高喊着:“你们干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欺压良民!” “靠之,你们这台词也太不应景了吧?天上挂的那玩意儿是太阳吗?欺压良民?谁是良民?这个奸夫吗?”我义正词严的站出来指出他们的错误。 “你,你,你……”他们很显然的没有想到我会来这一出,本来是想来看淫妇的,结果用来钓淫妇的奸夫先被绑了,这完全是剧情外情节,这帮看戏的全傻了。 “你怎么能这么污蔑我?我怎么会是奸夫?我要是奸夫,你就是淫妇!”这小子头脑不错,可惜就是总跟我做对。 “你别瞎扯啊,你是奸夫没错,我可不是淫妇,我明明看到淫妇在那儿呢!”我随手一指,指的是那个早就被我安排好了的淫妇,这会儿他正穿着透视装,头上插满了鲜花站在那里挥舞着香得不能再香的香帕了。一边挥舞,还一边说:“郎,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哪,约我到这么多人的地方来,人家会害羞啦啦啦……”啦半天也啦不完,害我鸡皮一层层的出,我感觉旁边的王瑞风也在打冷战。 徐子豪开始吐了,他不吐才怪,一个大男人对着他这样说话,他不吐我也要吐啊。 “好了,今天晚上的节目非常精彩,大家也都看到了,这个徐子豪身上的香粉味和这位娇切切的仁兄手帕上的香粉是一个味道的,很显然这对奸夫淫妇是被当场抓住现形的。在这堂堂的天子脚下,皇家书院,居然就能干出如此有伤风化的勾当,理当送官纠办。把这位娇兄也绑起来,明天一早送到府衙去吧。”我淡淡的吩咐武师们,他们立刻动手把娇兄也绑了起来。 徐子豪高叫着冤枉,可是他那群帮凶屁都不敢放,是他们先设计我的,能怪我阴他吗? 把这对“奸夫淫妇”先押到柴房关了起来,我们也累了,各自回房睡觉。 发生了这么刺激的事,我怎么睡得着呢?决定再去会会这个奸夫,好好羞辱他一翻也好。 可是当我到了柴房的时候才发现,柴房里只剩下“淫妇”一个了,我赶紧给他松了绑,问他“奸夫”哪儿去了,他说他被人敲昏了,不知道是谁放了那个“奸夫”。 这一边我是愤愤然,先放下不表。 镜头再对准另一边,徐子豪被救出后就直接被带到一个别院里,这个时候屋里的男人正跟他最心爱的美妾磨擦生电呢,淫靡的气息和娇喘声充斥着整个卧室。站在门外的徐子豪和一个蒙着面的黑衣人站在那里等,直到屋里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才轻轻的敲了敲门。 “进来吧。”一把低沉的性感声音懒洋洋的从鼻孔里哼出这三个字。 黑衣人带着沮丧无比的徐子豪进了房间,然后用简短的语句把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前前后后汇报了一遍。 听得床上那个累坏了的美妾发出一阵阵银铃般的娇笑声,而另一位可能是被身边的美人笑声给打扰了,非常不悦的哼了一声。很快就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两个人把床上那位用床单一裹带了出去。 屋里异样的安静,过了好一阵,大家都以为床上那位已经睡着了,可是他却突然出声了。 “看来她和王家三个男人之间的关系都不简单哪。” “是啊,一般女人如果收到这样的信,要么会偷偷出来见人,要么会偷偷烧掉了事。但她却拿出来交给那兄弟二人,并伙同两人一起设计这样的局让我陷进去,如果不是您救我出来,明天可能全庆都都要风传我是个兔儿爷了。”徐子豪平淡无波的叙述着事实,这时候的徐子豪一点也不像平时的没脑样,显得冷静而睿智。不过他站在那位面前仍然显得平凡得出奇,这不奇怪,那位身上天生就有一股皇家的尊贵气息,只是他平时隐藏得好而已。而现在他躺在床上,身无寸缕,只简单的用块丝缎在身上随便一搭,却仍然散发出咄咄的光芒,让其它人自然而然的显得平凡而藐小。 “果然有趣啊。我让你查的东西查了吗?” “她就是王瑞风在威城时的搭档,据跟她一起出任务的人说,她杀起人来心狠手辣,毫无妇人之仁。但只合作了一小段时间,而后一段时间居然就突然消失无踪。中间王瑞风离开了一阵,从他对部下的布局可以看出他是去救什么人。但救的人是谁却一直成谜,我动用了所有的人脉,居然都查不出来,只查出王瑞风是去了蒙那国都城,现在想来怕是去救她了。我无法查出她在蒙那国都城遇到了什么事,需要王瑞风亲自带大批人马经过长时间的配合去救她。更奇怪的是救出来后,她再没有回到王瑞风身边,而是跟他的两个弟弟在一起,并且跟老三生了孩子。” “照理说,她这样算是背弃了王瑞风,可是您看王瑞风对她却一直爱护有加,这个女人心机不是一般的深哪。”说完前面的资料,还不忘加一句攻击的话,可见他心中的恨意之深。 “她心机深不深跟我没关系。我是想搞明白父皇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违聘她为皇家学院的讲师,而且还不准我们质疑。他到底想干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明天的更新,明天我出外,周日要现码现更,所以应该会比较晚,等的亲们周日晚上再来看就行了。 奸夫淫妇事件发生后,不知道是谁下的禁口令,学校居然没有一个人敢谈论这件事,不过不谈论不代表不知道,大家看我的眼神明显的带着探究。 事情发生后的第一堂课,我打算就这事好好申明一下,因为我觉得自己特冤屈,特不平。怎么能就这样放过这个想陷害我的垃圾呢? “嗯,大家虽然不谈论那件事,但我想大家也知道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关于这件事呢,我发表一下意见。一般想钓多大的鱼就得用多大的饵,这是基本常识吧!你们用那种毫无内涵的二百五虾米角色来钓我这么大一条美人鱼,你们不觉得太污辱我了吗!啊?” “咳、咳……”水思汝很尴尬的先咳了两声,说:“这件事,我已经下了封口令,我知道先生感到委屈,但也请看在我的面子上,放徐子豪一马,他也是一时贪玩而已。” 深海鱼都冒头了,我这种号称美人鱼的也只有禁声的份了,不然他大口一张,我也只能给他塞个牙缝而已。 “从这件事,大家应该也看出来了,我绝不是你们以为的吃了亏还要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小娘们。下次想阴我,请设个更完美的局,别没的污辱我的智商!这件事就看在二皇子的面子上就此打住了,今天开始上课。” 我对这件事的狠辣处理方式可能让这群男人都寒了心,从此后再也没有敢给我递纸条,写情诗了。不只是如此,见了我跟见了母夜叉似的,个个退避三舍,只有水思星小朋友还是如以前一样崇拜我。我感觉自己有种被孤立的感觉,有点后悔自己做得太过了,可是如果我不这样严打一下,他们还当我是好欺的。 说到三少,自从他上次来信说不日即回,可是回到现在也没有回,也不知道是发生什么事了,让我很是担心。 直到后来再见三少时才知道,三少自从收到我的信后就心急如焚,把手头的事情安排下去后,就骑着马往家里飞奔。眼看再有两三天就能回到家里见到骄妻爱子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这大春天的居然因为雨水太多,搞得好多河段都破了堤。河水泛滥成灾,百姓转移得又不够及时,很多地方都尸横遍野。看到这种惨状的三少自然是要先放下家里的事,帮忙处理灾民和修理河道的事了。当然这是后话,他不回来我的生活也要继续。 话说自从我说不要用小虾吊美人鱼后,居然真有大鱼出来了,二皇子这条深海鱼亲自出动。 这个二皇子出场这么久,我都没有描述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说叫水思汝,面目如何一直不详述,尽其所能的把他的面容模糊成一团黑雾。这样忽视他究其原因也只是当他是个路人甲,可现在他居然跳出来要演刘德华的角儿,那没法子了,以下对二皇子其人进行详细描述。 二皇子水思汝是当今皇上与皇后的嫡子。他前面有个哥哥,也就是皇上的长子,是皇上与一个低级嫔妃生的,这个大皇子性子很面,才能也基本上算是没有。究其原因可能是她的母亲智商不太行吧,遗传学上说孩子的智力主要来自母亲。他跟二皇子是同一个父亲,但智力上相差这么远,很好的印证了遗传学说的没有错。这个大皇子没有什么能力,又没有强大的外戚,自然跟皇位没什么关系了。 这个二皇子先不说容貌,就说他的智力,那说他IQ200也不为过。我一直认为三少是神童,几岁的人就会武又会文,还长得美艳(美艳跟神童与否无关吧)。但这个二皇子听说比他更优,他五岁时就会做诗,七岁就能成赋,十岁之前基本上先生能教的都教给他了,皇上对他能生出这么聪明的儿子也是惊讶之极,一度的整个王国的人都认为这个二皇子一定是这个国家未来的国王。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这个二皇子九岁那年,皇上新纳一个贵妃,这个贵妃不知道是不是杨玉环穿来的,居然宠冠后宫,而且肚子也非常争气,入宫后一年就生下了三皇子。皇帝大叔本来对二皇子极宠爱,但现在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生了儿子,他的父爱基本上就转移到三皇子身上了。朝中也分为两派,一派继续支持旧爱老二,一派则改为支持新欢老三。这个老三可能由于他从小就被父母及周围的人小心的捧着养,所以为人极为良善,看到人摘花都会为这朵花难过很久。就他这样的性子,其实是不太适合当皇帝的,但他的支持者们却说这是仁善,将来一定会是位仁君。并以此攻击好武的二皇子将来一定会是个暴君。要说这好武跟暴君之间有联系吗?但我们的皇帝大叔硬是信了,可能是非常希望自己爱妃所生的孩子能当皇帝吧,所以处处打压老二。这老二从天堂一下子掉到地狱,性格不发生改变是不可能的,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他平时表现得很正常,他们四个兄弟来我这里听课,一向都是兄友弟恭,我对他们皇家的事也一向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从不去研究他们。但现在他自己不甘心做路人甲,我也不得不研究了,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嘛。 再来说说他的容貌,我自从意识到他要追求我后,我就天天一见面就死盯着他看。对他的脸和身形都研究得很透彻。他眉毛是剑眉,眼睛是狭长的,让人不容易看清他心里想什么,但瞳仁很黑很大,眼睛偶尔睁开时会让感觉很美。这种眼给人一种极内秀的感觉,很像水墨丹青上画的那种隐士的眼,智慧又内敛。鼻子蛮高,有点希腊人的感觉,嘴唇也是很有棱角的,唇峰高高,唇色很淡,属肉粉系。笑起来可以看到两排极亮极白极整齐的白牙。脸是典型的鹅蛋型,下巴还有点点弧度,从侧面看使整张脸显得很美型。他这个样子如果画成画像应该很有漫画感吧。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八几。肌肉如何没有研究,因为他平时是穿长衫,我看不见。但屁股比较翘,从侧面看身材很好,应该属于典型的流线型身型吧。我曾经很不厚道的看着他的身材想过让他去T台上穿着小裤裤走秀会是什么样让人喷血的场景呢?当然这纯属YY。 我把他的外型研究清楚后,才发现自己居然能把这样的美型男当成一团黑雾的忽视掉真是太了不起了!难道就因为我心有所属,所以就算外面的男人美得人神共愤我也能当狗屎?这境界实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回头我一定要跟三少讲讲,让他意识到我对他的爱已经狂热到这种耳聋眼盲的地步了,让他好好夸奖我一番。 说了半天美型男,现在要说他的戏份。 他最近频繁的跟我偶遇。 我去给药材浇水,偶遇他,他并赞美我勤劳。一定要一起浇,完全无视打水的二少。 我在竹林里乘凉,偶遇他,他赞美我静如处子。一定要一起研究一下竹子的品种(基本上是他说,我根本不懂)。 我山里上窜下跳的挑材料做教具,偶遇他,他赞美我动如脱兔。一定要帮我找,然后相携一起像神雕侠侣一样,从这棵树上飘到那棵树,有时候他跳到前面还要回头冲我温柔一笑,我明显的接受到他眼里的电流,有一次差点被他电得从树上掉下来。 就连我去市集上买鸡买肉买青菜都能偶遇他,这时候他倒是不靠近来赞美我,而是站在几尺开外对着我眯眯笑,那笑得跟粉芙蓉似的,让我感觉自己提着的鸡咋就这么呱噪呢?白白的破坏这美男放电图。 诸如此类的偶遇一天要遇无数次,我和二少都比较无语。但又不能说什么,因为他除了偶遇和赞美,然后就是放电,其它的实质性的动作全无。他不写情诗,也不唱情歌,更不表白,当然肢体接触更加没有。这让我们怎么去指责他?如果只是普通人,我可能直白的把手里的鸡往他身上一扔,然后来一句:“死一边骚去!”就完了。但他是皇子,我还真不敢这样做。 最近比较烦。不只是二皇子的见缝插针的偶遇和电眼,还有我家王甜心的童言最近很无忌,让我跟二少非常尴尬。 这天,我正在煮饭,水思星小朋友来找王甜心玩,王甜心正站在外面看二少劈柴,于是水思星也一起去看。 “王甜心,我好羡慕你啊。” “羡慕?”王甜心一脸不明白的神情看着水思星。 “我母后平时除了打扮自己就是骂三皇兄的母亲是狐狸精,就算还剩一点点时间也是在夸二皇兄。我有时候想跟她说说我在学堂的事,她总是没有时间听。你有先生这样的母亲真好啊。” “哪里会好啊,我妈妈很傻啊,你没觉得吗?”王甜心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怎么会,先生学识好渊博啊!” “才没有!”王甜心一副非常鄙视的神情。 我倒想听听他怎么会认为我傻呢?二少很显然也想听,所以连柴都不劈了,站在那儿听。 “你看,明明我二伯最爱她和我了,但她不跟我二伯拜堂,却跑去跟我老爹拜堂,你说她是不是特别傻?” …… 二皇子的奇怪言行还在继续中,我把他的这些行为统称为性搔扰。性搔扰在女权得到极大保障的时代都是难以举证、难以解决的大难题,更何况在这个连人权都无法保证的时代。避免性搔扰最方便快捷的方法就是远离搔扰源,而我在被他弄得烦不胜烦后,终于有了退却的念头。 我打算上完这节课,就跟他们说我不再来了,皇上那边本来是打算等三少回来后,我们一起去请辞,现在左等右等等不到他人,只好把这事交给王瑞风了。这事是他自己挑起来的,让他自己去解决吧,说我抗旨不遵什么的,我也认了吧。长痛不如短痛,皇帝大叔你想处罚我就来个痛快的,不然长时间这样被这个二皇子用温柔的眼神凌迟,真不是人能受得了的。 这节课我打算讲的是战车,当然不是攻城型的战车,毕竟嘉麟国这几代君王都是守成型的,除非别国(例如蒙那国)来攻,否则基本上不会有战争。不去侵略别国,攻城型战车就无用武之地。 上课之前我造了一个小小型的战车模型,只有抽屉大小。前面就像一扇门,后面有轮和支架(其实这种东西我也没有见过,只是以前看书时猜测应该是这种形状的,就自己按记忆乱造了一个)。这种东西其实非常的原始,但在城门被攻破的情况下还是很实用的,相当于另一扇城门,多准备几辆这种车,你们有能耐攻破城门,我就推一辆上去顶着,再攻破我再上一辆,特别是在缓兵未到的时候,可以拖延时间,而战时时间比生命还宝贵。 他们看我拿了这么个古怪的玩意儿来上课,都围着议论纷纷。我先不讲,让他们先议论,看他们能不能想到这个是战车。 “这是盾牌吗?怎么会有带轮子的盾牌?”所以说小朋友就是有想象力,一般在鱼身上画翅膀的都是小朋友,大人就没有这样的想象力了。 “水思星的想象力很好,跟盾有点类似,也是用来守的兵器。” “不过不叫盾,叫守城战车,专门用来守城门的。” “守城门?守城门不是应该用巨石和人顶住城门吗?” “嗯,顶住城门没有错,但城门毕竟还是一扇门,对方只要持之以衡总能把它撞烂。如果城门被撞烂了,光用人和石头去堵很显然是达不到效果的,造几辆跟城门差不多大小的这种战车备用,只要城门烂了就推过去挡着,这样会不会效果更好呢?” 他们又开始窃窃私语,可能在讨论这种车的可用性吧。 “为什么你不给我们讲攻击型的战车呢?” “不会。”废话不多说,教了你,你到时候到处去打别人,那我不是又平添罪孽。(弩的事情是没办法,王瑞风已经把我供了,我再不教会说不过去) “你是不会,还是不想教?”徐子豪冷冷的说。我和他从一开始就不对板,至今仍然没有任何和好的迹象。他这样说,无非是激我,但我无视之。我就是不想教,你能把我怎么着? “我上完这堂课,就会去跟皇上提交辞呈的。我能力有限,该讲的都讲了,我们的师生缘可能到此就要终结了。” 我把自己要离开的想法说出来后,底下鸦鹊无声。你们合起伙来欺侮我的时候应该就是打定主意要逼走我吧,现在愿望达成了,应该欢呼才对呀,干嘛不跳起来拥抱着欢呼呢? “下面讲一下这种战车的构造,我这里有画好的图纸,我先一人发一张,你们先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发下图纸后,他们也没有问我什么问题,我就开始讲战车的造型和打造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讲完课后,让门口的仆童帮我把平时用的教具整理起来,打算带回清平山,教师做不成了,这些东西还可以留着做个凭吊吧。 “站住!”搔扰源的声音。 “东西先放下,是否能顺利卸任还说不准吧。”水思汝的声音。 “皇上那边我会解释的,请您不要干涉我的生活。”我就差没有说:请您不要再搔扰我了。 二皇子的脸一阵青一阵白的,我相信他听懂了我的话。 仆童听他这样讲,不敢不从,东西又被放下了,我看拿不到就算了,以后再想办法来拿吧。人先走才是正经,不然下一步还不知道他会干出啥事来。 回到宿舍,二少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了,自从我说要辞职,他就早早的把自己那份校医的工作辞掉了,在宿舍等着我上完这堂课,一起回清平山。 我们拎着行李出校园,水思星跟在后面一直送,王甜心小朋友还搞不清楚状况,直到我们上了驴车,快看不到水思星了,他才“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我挺理解他,他一直都很难找到年纪相当的小朋友玩,现在终于找到一个大几岁,但比较合得来的玩伴,却又要分开了,不难过才怪。 我们这边回家不提,另一边奸计得逞的一帮人聚在一个有名的妓院喝花酒。 “恭喜主子这么快就逼退这个女人!我就说嘛,一个女人家就该洗干净了分开腿躺床上等男人回家,跑到外面来抛头露面已经很丢自家男人的脸了。居然还敢给一帮大老爷们当讲师,简直让我憋了一肚子的邪火,总算要扬眉吐气了!”趾高气扬的路人甲一边巴结的给他主子倒酒,一边发表高论。 不过他主子并没有接他倒的酒,而是一巴掌甩他脑门上,然后马上有两个孔武有力的人进来把他扔了出去。 “您,心情不好?”徐子豪小心翼翼的问。 “你这会儿是不是心软了?我们无法搞清楚上面那位的意思,但她的出现实在太不合常理,越不合常理的事物就越危险,这可是您当初下的定论。要挤走她也是我们一贯的策略。现在事情这么容易就达成了,您怎么会不高兴呢?” “我没想到她居然就这样退了。” “您希望她怎么退?” “她挺美的,这一点不用我说吧,我没有玩过怎么舍得丢弃?我花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钓,她居然怎么都不上钩,我难道没有魅力了吗?”某人说着说着,气不过,一把把案上的水果吃食扫到地上,唏哩哗啦摔得一地狼籍。 “您怎么能怀疑自己的魅力呢?您走到哪儿,哪儿的女人都会腿软得走不动路,是她比较奇怪而已。” “是奇特吧。” “你说我到底是哪儿比不上那个病秧子了?她能对病秧子那么好,对我怎么就这么不屑一顾呢?” “女人的心思总是很难捉摸的,我劝您别陷进去了。她虽然特别,但毕竟是臣妻,您如果钓到她,让她自己投怀送抱,那最好不过,既满足了你的心愿,又可以借此让她身败名裂的滚回家。但现在她还没上钩就自己逃了,这样很可能让上面那位的主意落空了,我们也远离了危险,这样的结果也不错啊。” “哼!” 我的激流勇退,让某人想演主角演不成,我对此感到非常抱歉。我在多次的战斗厮杀中养成的危机意识在发现大家集体恶搞我时就启动了,二皇子开始串戏时我的警报已经升到了橙色。他绝对不是蠢货,这一点是百分百可以确认的,那么只能说他做这么奇怪的事一定是有原因的,原因是什么我不可知,但一定跟皇上安排我来当教师有关,那么我退出这个战场应该不会错。不管我多么喜欢这个职业,也不希望自己卷入皇家的纷争中去。 当然失业是可怕的,这让我心情很糟。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那个失踪N久的老公总算是风尘仆仆的回来了。我们几乎是同时到家的,他比我早到那么一刻。明明一身的灰,知道我也到门口,就不进去了,直接站在大门口装帅摆POSE。我心情正不好,装没看到,从他身边绕过去,进门。王甜心因为跟水思星分别,心情也不好,也从他身边绕过去,进门。二少倒是很厚道的跟他打了招呼,他看我们一个二个的都跟没了魂似的,知道可能发生了不愉快,直接抓住二少一边咬耳朵去了。 我回到紫竹园,洗了个热水澡,就搬个小竹床躺竹林里睡觉觉。这时差不多到初夏了,天气有点闷热,竹林里还算清爽,可是我的心情这么低落,再美的景也没有心情看了。翻过来翻过去总也无法静下心来,有几只小鸟好奇的在我旁边的地上走来走去,我一盯着她们,她们就飞走了,好像我是洪水猛兽一样。 “我是洪水猛兽吗?啊?那帮禽兽欺侮我,你们也欺侮我,你们这些小鸟,再飞我把你们捉来烤了吃,或者炖汤补身子!”我翻起来恶狠狠的威胁这些不给面子的小鸟。 发泄了一下,心情略好,平躺下来,看着头顶从竹缝中泄下的阳光,感觉没那么刺眼了,太阳还是那个太阳,所谓太阳底下无新事,每个人都以为自己遇到的事是最奇怪,最不可理喻的,就像我现在这样。但其实有什么好奇怪的?无非是皇帝老儿想搞个奇特的美女去色诱他儿,结果被他儿给识穿,用下三滥的招术把此奇特美女给逼走了。就这么个破桥断而已,用得着把我郁闷成这样?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还真不信我这么优质的人才会一直失业!”对着那些不懂事的小鸟比个中指,诅咒她们没吃虫。然后趴倒,睡觉。 睡得迷迷糊糊的,感觉背上有人压着,气都喘不过来。 “死一边去,我烦着呢。” “很烦吗?不是说女人结婚后也希望有人追吗?” “追什么追,纯粹是性搔扰。” “你不觉得这是你魅力的印证吗?我记得你是这么告诉我的啊。”这个死猪居然还讽刺我。 “我的魅力还用得着别人去印证?某人现在身体的反应不就证明了一切吗?”敢讽刺我,我接住反弹回去。 “嗯,我承认你很有魅力,我一见你就会起反应。那你不动一下表示表示?” “不动。” “那我动好了。” 以下省略一千字。 少年夫妻,小别胜新婚,而且由于心中有郁结,更想借此发泄,所以干得太猛了,以至于惊得满林子的鸟儿惊谎失措的飞起又落下,落下又飞起。 晚上跟公公婆婆一起吃饭,王瑞风也回来了,他说还没有跟皇上提我离职的事,公公建议我们夫妻明天跟王瑞风一起去面圣,这是圣上下了旨的事,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至少要当面说明理由才行。 我闷闷的答应了,婆婆一直在念念有词,表示惋惜之意。我原本稍有好转的心情,一下子又郁闷了起来。一边扒着饭,一边眼泪就掉了下来。虽然心里一百遍的告诉自己,没什么,不就是失个业嘛,又不是没有遭遇过,可是还是忍不住的难过,毕竟这份工作是我最爱的,这辈子恐怕再也干不成老师了。 婆婆看我居然一边吃饭一边哭了起来,慌了神。 “丫,快别伤心了,我知道你肯定是被人欺侮,受了委屈了。你如果实在太喜欢当老师了,不如就在家里教我们吧,我们当你的学生可好?” “好。”我闷声闷气的回答她。 “嗯,你看我们家有这么多人,你可以教我,还可以教红玉她们,更可以教飞鸿和蕊蕊。比教一些外人那可是强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对吧?”这哪儿跟哪儿啊?跟肥水不流外人田有什么关系吗?我头上几架飞机纵横飞过,让我找不着北。 王瑞风说这几天皇上比较忙,蒙那国向我国皇上下书,为蒙那国太子求娶一位嘉麟国公主,以示愿意和嘉麟国永世修好之意。皇上龙颜大悦,这阵子天天上朝时都在讨论这件和亲的大事,我的事情是小事,等这事过了再提不迟。我自然是不会有异议,从我内心深处来说我不去学校和正式被罢免又稍稍有些不同。虽然都是当不成老师,但我没有收到正式的通碟前,心里有个地方总是有着小小的幻想:也许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呢?会吗?不敢想,其实知道不可能了,但心里就是有着小小的不甘心。 失业的日子总是特别难挨,即使有贴心又活泼的丈夫在身边哄着,又有天真可爱的孩子在身边逗着,还有窝心体贴的二少动不动送点美食过来试图转移我注意力,但我仍然不可避免的陷入了抑郁。 我一天天的消沉,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被迫从自己最爱的岗位上走下来是如此难以忍受的事。我好几次早上醒来还会去后山转悠,一边转一边想该造个什么样的新型武器来讲呢?可是走着走着一转身就看到满眼担忧的三少跟在附近。这让我立刻从假想状态中回到现实,如是抑郁一天天加重。 婆婆看我这样,组织起五宝和猪猪,还有王甜心和王蕊蕊成立了一个小小的家庭学习班,让我给她们上课。我很感动于她的关怀,也不想随便应付,于是努力的回忆了一下,找出自认为比较符合这个学习班的课程。 “今天要讲的课程主要内容是:妇女解放。” 在家跟着一群妇女讲妇女解放,她们听得一头雾水。一直搞不清何为解放? “解,就是解除;放,就是放开。解放就是解除束缚,得到自由或发展。” “妇女为什么要解放呢?有人绑架吗?”红玉满头雾水的问。 “……” “别打岔,小丫的意思可能不是讲绑架妇女,是不是有人囚禁妇女了?主要的应该还是失去自由这一条。是指人伢子买卖人口吗?”婆婆赶紧纠正红玉的错误回答,可是您的理解更错好不好! “应该都不是,发展才是重点。”猪猪跳起来发表意见,果然不愧是我家出产的,有见解,觉悟高。 “嗯,猪猪,你来说说什么发展吧。”还是小朋友比较能接受新事物啊。 “发展,应该说的是让女人都像姐姐一样出去工作,努力提高自己,对不对?”猪猪有点忐忑的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其实她一直在学做生意,所以这方面自然会有自己的见解,可以说这个家里跟我想法最接近的女性就要数猪猪了。 “嗯,猪猪说得很对,我说妇女解放,意思就是女人都不要局限在家里,而是应该走向社会,有自由的空间去发展自己的才能和爱好。” “嗯,你说的太对了,可是孩子怎么办?”红玉又发言。 “带孩子的时候还是要回归家庭的,没有孩子的时候和孩子长大后还是应该继续为社会创造价值。” “嗯,小丫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我也正准备继续创造价值呢,可是暂时还没想好做什么。”婆婆一边猛点头一边说。 关于妇女解放这个话题,最后又变成了一场讨论会,最后讨论得群情激昂,恨不得大家明天全都出去工作才行。但一说到出去工作,蓝莓又有意见了:“可是现在外面的女人都在家呆着啊,出去工作会被人笑话的。” 大家都不出声了。 “所以说要解放啊,有压迫才需要解,才需要放啊。” “可是外面的风气都是这样,我们怎么才能让大家认同呢?” 我默了,说起来是很容易,做起来不知道多难!别说在古代,就是在现代,喊妇女解放喊了上百年了吧,妇女真的解放了吗?恐怕未必,很多有钱人还是喜欢把自己高学历高智商的老婆养在家里,让她们在家相夫教子。美其名曰: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没必要那么累。 这个话题不适合再继续了,再讨论下去也不会有结果,我非常郁闷的结束了这堂妇女课。底下婆婆在轻声责怪蓝莓不懂事,我默默的转身走了。我想我在这个时代恐怕永远也解放不了了,没有去想的时候还不以为然,毕竟以前也干过其它的事,也做过生意,但这些都不是我最爱的工作。我现在是钻进牛角尖的想当老师,可是在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女人当老师,就算你自己开个小私塾去招生,也不会有人愿意把自已的孩子送给一个女人来教的。 我的理想好像陷入了死角,一点也看不到前途何在。 工作的事还是停滞,皇上那边还没有请辞,学校那边我也没有再去。没有工作了,只好整天跟一群妇女讲八卦,有一件事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听婆婆说这次代表蒙那国皇室来我国求亲的是蒙那国最小的皇叔,据我所知蒙那国最小的皇叔不就是蒙天启吗?这个人来庆都了?那王瑞风和三少肯定早就知道了,我怎么没从他们面上看出什么端倪来? 晚上睡觉前,我偷偷的去问了一下二少。 “二哥,听说这次来我国求亲的蒙那国使臣是蒙天启,这事你知道吗?” “知道。” “哦。” “他还带了他的夫人来,据大哥说他的夫人还要大哥带信给你,约你见面。但大哥拒绝了,我想他是不想让你跟他们扯上关系,这也是为你好。” “夫人?是绵忆吗?”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如果是绵忆来了,要见我,我一定得去见! “应该是吧。”二少忧心的看着我,眼神里有点警告的意味。 “二哥,你能帮我吧。”我扯着他的衣袖求他。 “你最好不要,你们之间太敏感了,如果再走近一点,三弟可能会想杀了他。这个时候引起任何的矛盾都会对两国的交好不利。” “可我真的很想绵忆。”我一想到我很可能就跟绵忆在同一个城市,同一片夜空下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我的心就跳得飞快。 “你这又何必呢?见了也不顶事呀,她迟早要走的。” “怎么会不顶事呢?二哥,如果是你和我被迫相隔两地,突然中间有一个机会可以见到对方了,你说我们会不会排除万难去见这一面呢?” 他怔在那里,久久出不了声。最后终于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我帮你想办法,但你不能主动去找他们,我想办法把她约出来,你们在外面偷偷见一面吧。” “我就知道二哥最好了!”我一把抱住他,他一阵“咳、咳”声提醒我太过份了。我赶紧一边傻笑,一边放开他。 自从知道自己有可能会见到绵忆后,我就开始一天到晚的傻笑,三少也发现了我的异常,非常警惕的看着我。我也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肌肉不受控制,总是忍不住的往两边扯。 最后看三少被我这个样子搞得快要神经衰弱了,实在不忍心,只好跟他说,我打算去见绵忆。我是有想过不告诉他,但我又觉得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坦诚,我又不是去见蒙天启,而是去见绵忆。虽然这些人都跟我惨痛的过往有关,但绵忆确实是我非常重要的人,我一定要去见的。 三少听我说了前因后果,他默默的不出声。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背对着我躺在床上,我还在回忆我跟绵忆在一起的时光,他突然问了一句:“你还恨他吗?” “谁?” 我问出口才想起来,他说的应该是蒙天启。 “哦,我没恨过他,我也没爱过他,我早把他忘了。”我并没有说谎,我被他折磨的时候是想着在赎罪,所以并不恨他。因为没有爱过,所以更加不会恨,有人说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遗忘。我不曾爱过他,更加会遗忘。 三少翻过来,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一夜无话。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收尾阶段了,本文很快就要完结了 二少很快便跟绵忆搭上线了,约定了见面地点,居然是庆都最大的妓院! 我问二少为什么要约在这么古怪的地方,他说妓院可以要单间,所以给我定了个房间,让我们易装去见面,这样比较稳妥。我想想这个时代的公众场所,除了饭庄就是妓院了,饭庄碰到熟人的机率很大,妓院虽然也有可能碰到熟人,但易一下装,要个小包间,想谈多久就可以谈多久,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换了男装,将胸绑住,再把头发高高绑起,看起来倒有三分像个大侠,不过只要是有心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女的,胸再怎么绑还是高,解释不了的。看出来就看出来吧,我给银子就行了,我相信他们不会跟银子过不去,去干那打假的事儿。 一切准备妥当后,三少说要陪我一起去。我让他远远跟着就行了,不要打扰我跟绵忆忆苦思甜,他点头答应了。 来到这家叫秦楼的妓院,丢了一个大元宝过去,领路的低眉顺眼,一句多话都没有,把我领到二少订的包间。 进了包间,跟我一样打扮得男不男女不女的绵忆已经在等了。她比以前显得老了一点,没有长皱纹,皮肤还是保养得那么好,身材也还是那么珠圆玉润,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老的是眼神,眼神给人感觉沧桑了很多。 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看着她。她一行清泪涌出眼眶,扑了过来。我也热泪盈眶,抱住她好一阵唏嘘。 分开后,又是相对着流泪,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天原本想了好多话要说,可是真的见到了,除了忘着对方掉泪,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们这样哭了很久,听到外面突然锣鼓宣天的,不知道在搞什么,我也实在受不了这种相看泪千行的场面,于是建议一起去看看热闹,绵忆也同意了。 我们站在门口看着下面大堂里正在表演舞蹈,好像是个花魁吧,居然是在跳鼓舞,周围的恩客叫好连天,银子一块块的往下丢。我看了一会儿,发现也不过如此,比起绵忆差太远了。 “绵忆,她跳得一点也不好看,好想看你跳舞啊,你跳起舞来跟瑶池仙子似的,耀得人睁不开眼。” “我跳给你看。”她居然这么说。 说完后就吩咐龟奴给我们房间抬一面大鼓来,龟奴非常惊讶,但看在我又塞了一大锭银子的份上,赶紧去办了。 绵忆进了房间又让龟奴找来一套楼里姑娘穿的舞台装换上,再化妆梳头,一切都准备好的时候,鼓也抬过来了。然后就看她如以前一样光着脚站到鼓上,开始起舞。她的舞姿还是如以前一样那么妖娆,那么风骚,看得我都会脸热心跳。我经常想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爱上她吧,她实在把女性的特征发挥到了极致。美丽、性感、可爱、妩媚、还拥有对生活和爱情的向往,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不被爱呢? 我静静的看她如火蝶一般在鼓上起舞,如看一团生命之火在燃烧,看着看着眼泪又开始流。那段生命中一直想忽视掉的岁月,又涌上我的心头,原来有些事自己一千遍,一万遍的告诉自己:我不恨,我忘了,可只要一个小小的诱因,它就会如此清晰的跑出来告诉我,这些是真实存在过的,请不要忽视,勇敢去面对吧。我哭得浑身战栗,直到发现房间里居然莫名其妙站了一堆人的时候已经晚了。 “你们怎么可以不经允许胡乱闯进来!”我看着站在那里看绵忆跳舞的一群人冷冷的说。 “听龟奴说,有人居然想跳鼓舞,所以来看看是什么人居然跟花魁斗舞,没想到居然看到这么惊艳的舞蹈,还看到这么令人意想不到的人。先生,原来你也有呷妓的爱好啊,早知道是同道中人就应该常约你来玩的。”二皇子淡淡的说。 “二皇子,她不是这里的姑娘,她是我的夫人。”蒙天启纠正他,他也显得沧桑了好多。 二皇子愣了一下,尴尬的笑了一下说:“哦,原来是误会,我还不知道我的先生居然跟贵夫人是旧识呢,打扰你们了。”说完还抱了下手,表示他的歉意,我装没看到,不打算理他。 他的狗腿子徐子豪给他打圆场:“难得遇到一起,不如大家坐一起聚一下吧。”说着就自行命令龟奴开始摆席。我气得直发抖,但这么多人都在场,也不好发作,只有僵硬的坐下。绵忆低着头坐在我身边,二皇子和蒙天启坐在我正对面。我好好的跟绵忆见个面,也能撞见瘟神,看来出门不拜神就是不行。 “蒙皇叔,贵夫人的舞跳得真好啊,您真是有福气。”二皇子奉承蒙天启。 “呵呵,呵呵……”蒙天启打着哈哈,明显在敷衍他。 “蒙皇叔以前认识先生吗?怎么一直盯着先生看?” “呵呵,呵呵……” “先生,你不打算讲点什么吗?这次二皇子受皇上所托接待蒙那国的王叔,在这里巧遇先生,先生是否也该拿出礼仪之邦的礼节出来接待一下蒙皇叔呢?”徐子豪说。 我冷冷的抬眼看他一眼:“有些人不要自作聪明,太过自作聪明的人总是难以善终的。” “你!”他气结的指着我,可是看我一副要杀人的模样,终于还是识趣的闭了嘴。 我说完这句话,又继续低头坐下,在桌子底下伸手握着绵忆的手。我很想走,但又舍不得她。 “呵呵,皇叔,我记得小时候有见过你一次的,那时我们有一次停战议和,你好像也是奉命来议和。我和父皇一起接见了你,我记得那时你用一种很特别的熏香,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只是这次你却不用薰香了,却是为何?”二皇子看场面太冷,赶紧扯开话题。 “有人说真水无香。”蒙天启闷闷的说。我控制不住的晃了晃,这话是我跟绵忆说过,我从来不喜欢薰香,就算实在要用,也只用很淡雅的。难道绵忆连这个都告诉他了?我偷偷抬眼瞟绵忆,她也在瞟我,眼神里有着那么多的眷恋,让我无法责怪她。 场中那些讨厌的人后来到底都说了什么,我再也听不到了,只是怔怔的看着绵忆,她也怔怔的看着我。直到三少杀气腾腾的走进来要带我走,我才醒过神来。我轻轻的跟绵忆说了声“再会。”但随三少走了,我们静静走在黑夜的马路上,月亮很大,照得周围一片朦胧,我被三少牵着手静静的走,如同走在某个一直不会醒的梦里。心里无悲亦无喜,刚刚的大悲大喜好像都静悄悄离我而去。 见过绵忆第二天,皇上就招见了我和三少,王瑞风继续陪同。 我上殿的时候,发现第一天去学堂的那八个人都在,也就是皇上的四个儿子和他们的四个陪读。 “民妇(微臣)拜见皇上。”我们跪下来行礼。 “免礼。” “听星儿说你不去学院上课了?”皇上闲闲的声音传来。 “回禀皇上,是的。我是打算正式跟皇上请罪,只是最近皇上事务繁忙,不敢打扰。” “你不是很热爱教书吗?听我几位皇儿说你很有才干,让他们受益匪浅,为何突然就不教了呢?” “回禀皇上,民妇觉得相夫教子,给夫君再生几个孩子才是女人的本份,所以不想再教书,请皇上收回成命。” 皇上好半天没出声。 “才不是,先生是想教我们的,王甜心跟我说,教书是先生最热爱的职业。” “哦,星儿说的可是实话?” 我开始冒汗,今天不会背上个欺君的罪名吧? “这……”我无言以对,说对,那就是欺君。说不对,那是对着水思星撒谎,他那么纯真,我作为他曾经的先生,怎么能这样教导他? “先生是被人逼走的。”全场都被水思星的话震住了! “哦?谁这么大胆?朕亲自下旨聘用的讲师,都有人敢跟她作对!”皇上装模作样的发威,这恐怕就是他一直想要的剧情吧。 “是徐子豪!他天天跟先生作对,从来不尊敬先生。”水思星继续扔炸弹。 二皇子,不是我对不住你,是你的人太沉不住气了,你们虽然知道我的到来可能是个陷阱,可是还是掉进坑里了,你智商是够高,可道行还是不够你老爹深哪。 “是吗,徐子豪,你可是思汝的陪读,你所作所为可是思汝的授意?”皇上开始谆谆善诱,二皇子则一脸铁青的僵在那里。 “启禀皇上,这事跟二皇子无关。全因草民心胸狭隘,认为女子不该抛头露面,所以对先生偶有顶撞,请皇上处罚草民。”徐子豪跪下认罪。 “哦,无关哪,那不错。你自己也知道自己有罪啊,那就削了你陪读一职,此生不得入朝为官。拖出去再领二十棍,让你长长记性,居然连朕的旨意都敢违逆。” 两边的侍卫冲上来把徐子豪叉了出去,二皇子自始至终都没敢吱一声。 “王小丫,听说你会公语?” “回皇上,是的。” “朕的三公主不日要去蒙那国和亲,但她不懂蒙那国的语言,也不懂公语,你能否教导于她?” 我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跪下谢恩。 所谓公语就跟我们现代的英语差不多,在各国间通用,以方便朝廷之间的来往和商旅之间的合作。一般只有需要的人才学,我去威城后,由于那里的商旅都是四面八方来的,多用公语。我便跟红玉学了一些,不然被绑去蒙那国怎么会跟绵忆她们沟通无碍呢?我们又不是一国人,如果各说各的话,那不得鸡同鸭讲了?跟绵忆在一起那段日子,又跟着她学了很多,普通的沟通根本不成问题,当然精深是不可能的,毕竟时日尚短。不过皇上这样说,我当然会立刻应下来。不太明白的再回去问红玉就是了,她们长期住威城,公语说得怕是比本国语言更好。 我突然发现我的事业有了转机,做不了皇家学院的武器讲师(皇上只是处罚了徐子豪,却不再提让我回去教书一事),但可以开公语学习班哪。就招一些大家闺秀,让婆婆出去宣扬,就说现在诸国都交好,以后用得上公语的地方多了,大家多学一门语言,会显更多才多艺,说不定哪天就用得上呢(谁能说得清会不会被选中拿去和亲?)。我相信一定能招到学生的,这样我的教师梦不是可以继续圆了? 人生果然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哪,对自己热爱的人、事、物,只要坚持不放弃,总有机会拥有。 ~~~~~~~~~~~~~~~~~~~~~~~~~~~~~~ 仲夏之夜,我顶着个大肚子,侧躺在院子里的竹塌上。 旁边的小塌上躺着王甜心,二少一边给他抓背,一边打扇。 周围蛙声此起彼伏,某些小虫这么夜了也不睡,吱吱歪歪叫个不停。 热腾腾的空气中有微凉的夜风偷偷吹过,三少托着半个西瓜,拿个铁勺挖了往我嘴里送,我抽空就吃一口。 我一边摇着蒲扇给自己和三少拍蚊子,一边给大家讲故事。 “从前,有个山上有座庙……”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到此完结了,希望大家对这个结局满意。另外非常感谢一直支持我的各位亲们,不嫌弃的话请继续支持我另一个坑:千年仙缘(以树之名),不要以为这个文是修仙文就觉得无爱,其实这个文一样有足够的爱情,而且时间跨度大,想像力丰富。当然觉得确实无爱的也不勉强,如果有去看的,请多留言支持我一下,谢谢。 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神童,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比一般人有天分,记忆力很好,学任何东西都快。而且我又是这个皇朝最尊贵的皇帝和皇后的儿子,虽然不是父皇的长子,但却是嫡子,而且我的那个哥哥呆呆的,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十岁之前父皇很爱我,有时候上朝也会带我一起去看,去听,他应该是想从小就培养我为君的感觉吧。因为不管从哪方面看,我都会是下一任国君。可惜的是,天不从人愿,我的人生从十岁时张贵妃生下三弟开始,就开始走下坡路。我感觉我的好运气好像终结了,好大一部分人都离我而去,连总是夸奖我的先生,也很少再夸奖我了。我没有变笨,还是那么聪明,可是他们不再天天夸我,有时候甚至教得心不在焉。 他们是父皇请来教我的,如果我以后当了皇帝,他们会顺理成章的封为太傅。如果我做不了皇帝,他们很可能连入朝都不可能。哪个皇帝会让自己竞争对手的老师入朝?而他们原本都是学富五车的人,大部分是经过几十年苦读才考中状元的,如果因为教错了皇子,而毁了终身的前途,那确实太可怕了。他们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我却不能原谅,我内心里觉得所有人都可以抛弃我,但母后和先生是不行的。一个是给我身体的人,一个是给我灵魂的人,其中任何一方抛弃我,我都绝不原谅。 我知道大家都见风使舵的靠向三弟,不过我不怕,我努力的练武,在背地里积攒自己的力量。我想如果父皇真的有一天会把皇位传给三弟,那我就带着自己的人马杀了他,夺回那原本属于我的皇位,让他去九泉之下跟他亲爱的父皇哭诉吧,哈哈。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一天天的强壮起来,不论是文治还是武功都极为出类拔萃。我看到了母后眼中骄傲的光芒,也看到了父皇眼里隐隐的忧虑。看来他是打定心思想传位给老三了,这让我的心彻底冰凉。 我的陪读有两个,一个是王家的长子瑞风,一个是工部尚书家的长子徐子豪。王家一直人丁不旺,但在整个王朝的影响力巨大,除了皇室,人们最尊敬的就数王家,连父皇都要让着王家三分。但王家却是靠不住的,因为他们太自由散漫了,从不涉入党争,而且绝对的忠于皇帝,如果父皇把皇位传给老三,他们绝对不会为了我去搞政变,而是会毫不犹豫的继续叫命于新帝。所以我跟王瑞风走得比较远,而跟徐子豪比较交好。 徐子豪其实是个才子,但他心胸比较狭窄,没有容人之量,而且非常好色。这些缺点我都看在眼里,却并不想让他去改正,人有弱点才好控制,没有弱点的人我一般会直接除掉,以防将来成为我的制肘。 我从小跟着徐子豪,性格方面越来越像他。可能阴暗的东西总是特别容易互相传染吧,我感觉自己的个性也开始阴暗起来。特别是女色方面,我跟他整天一起出去嫖妓,久而久之,开始觉得女人都是愚蠢而丑陋的,就算长得再美艳,你只要摆出身份,她们就会像狗一样去舔你的脚丫子。那些假清高的所谓名淑女,甚至名媛贵妇,只要我略微表示一下自己有性趣,她们就会摘下那虚伪的面具,争着投怀送抱。用徐子豪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没有引诱不到的女人,只看你出的价码高低而已。这句话直到现在我仍然深信,我一直不愿意相信自己一直的想法是错的,就算她用事实证明给我看了,我仍然觉得她只是个意外而已。 父皇强逼我们四个各带一名陪读去听一个女人讲课。 我和徐子豪是敢怒不敢言,老大和老三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接受皇命,只有我的同胞弟弟小四比较好奇,一直兴致勃勃的想见新的女先生。 第一眼见到她时,她一只脚放在门里,一只脚放上门外,一直那样站着,不进也不出。我怀疑这是个超级大白痴!不过她长得倒是挺美,一身纯净的绿裙,绑着清爽的麻花辫,让人看了感觉像春天的嫩草地。我心里开始痒痒了,不过她是王家老三的媳妇,想上手怕是有些麻烦。毕竟王家老三听说也长得很美艳,而且一直只有她一个女人,她应该被喂得挺饱,一般喂饱了的女人都不容易得手,好在王老三离开她去上任去了,等她饿了我再上吧,反正时间有的是。 她的课实在是让我非常震惊,我一开始对她的藐视之心几乎随着她的开讲而土崩瓦解。她是这个世界的人吗?为什么她会懂这么多我连想都没有想过的东西?我一直认为自己算是聪明人中的佼佼者了,但她所拿出来武器和理念都是我从来没有涉及过的!而且她完全没有等级观念,对我们皇子和陪读一视同仁,对我和对老四那个小毛孩也一视同仁,居然一样的送玩具,我收到玩具的时候脸有点红,心跳有点快。她不同于我以往的任何老师,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不同的世界。 不过不管她多优秀多好,她都不该站在那儿,因为她是个女人。这不合常理,任何不合常理的事物都该消灭,否则必成大患。而且这是父皇安排的,就更不合理了。抱着排除一切危险的想法,我也一定要让她自动离开这个职位。要逼她离开,想归想,可我发现我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天天晚上眼前都是她的影子在晃,再看身边的女人,一个个全成了庸脂俗粉,真是让人难耐。 徐子豪看我这样上火,说他可以先去试试,如果能钓到,就让给我,等我玩残了,最好是搞大她的肚子,再对外界声称她不守妇道,到时候她不离开也不行。我感觉他真是狠哪,这样对一个女人,比让她死更可怕。我问他如果钓不到呢?他说就算钓不到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反正女人碰到这种事也不敢声张。我默许了,只是我对他不报多大指望,如果连他都能钓得到,那这个女人就不值得我这么惦记了。 当我听暗卫带着徐子豪来报告事情的结果时,还是大吃了一惊,她实在是太张扬,太洒脱,太有个性了!我完了,我以后可能惦记得更深了。 第二天上课时,她居然说:想钓美人鱼,居然敢拿这么小的饵!简直是污辱我的智商!这话我让听着怎么像嫌徐子豪不够格,是不是钓她得下大点本钱呢?我算不算大饵? 于是我开始初步的接触她,引诱要由浅入深,虽然我对其它女人一向是直接上手,但并不代表我不懂女人。我知道有些极品女人还是需要花心思的,我现在不就遇到这么一个吗? 她好像发现了我的意图,开始一见到我就盯着我的脸和身子看,目不转睛。我经常被她盯得冷汗直冒,还好我长得够漂亮,不然非得被她盯得败下阵来不可。我感觉她的眼光像要把我的衣服扒下来,像挑猪肉那样细细的审视我的每一块肉,每一条肌理,甚至每一根毛。我心想,你不用这样盯着,你只要出个声,我立马用最快的速度脱得光光的站你面前,让你看个够。可是她一直只是看,不出声。 慢慢的,我发现她的眼神开始警惕,开始不耐,然后她就说要辞职离开了。我的心一下子空了一大块。 我一开始是抱着害她的念头去接近她的,但其实内心里真的这么想吗?没有一点是因为想追求而追求? 她的离开让父皇抓住理由把徐子豪给整治了,等于砍了我一条臂膀,原来这才是这个局的关键。父皇知道我们好色,所以一开始就打算牺牲她,让我们上套,然后一网打尽,给他最爱的三儿子扫清皇位前的阻碍,可惜他选的饵太精明,自动逃掉了。就这样,还是把徐子豪干掉了,我空有聪明劲,可惜比起父皇还是不够老到。这个时候我倒是有点感激她,如果不是她够坚定,不受我的引诱提前离开,我可能也一起入了套。 父皇的这个局已经设不下去了,自然不会让她再回皇家书院,也不提她的才能之类的话。我看她也早就明白了,一脸的淡定。只是父皇可能觉得亏欠她吧,让她给三妹教公语。她的眼睛一下子亮如星辰,原来她真的是这么热爱当先生,可惜没有生成男子,不然我一定将我的儿子交给她教,让她做未来的太傅。 她进宫后,母后试图找她麻烦,因为我是因为她而失去徐子豪的。我劝住了她,让母后不要为难她。她是不同的,不同于其它的女人,甚至于不同于其它的人。这也许就是王家三个少爷都喜欢上她的原因吧。真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对奴才会生出如此特别的女儿? 有一天在宫中撞到刚上完课的她,我站在那里盯着她看,她感觉到我的视线,回头冲我笑了一下,走了过来。 “二皇子吉祥。” “嗯,免礼。” “我们谈谈吧。” “哦?”我没想到她居然会主动跟我交谈。 “我们前一阵有点不愉快,徐子豪的事我感到很抱歉。我不是有心的,当我发现情况不对时已经迟了,请你不要记恨于我。” “你是在为自己辩解?” “算是吧,还有以前你追求我的事,我希望我们都当没有这回事。你是个非常优秀的男子,如果我没有心上人,可能会对你有所想法,但我心中已经装不下任何人了,所以不得不辜负你的心意了。” “如果你先遇到我,你会选择我吗?” “可能也只是心动,应该不会选择。我不喜欢复杂的生活,而跟皇家扯上关系的人和事都复杂无比。非常抱歉说得这么直白,我希望您能放下这个心结,毕竟我是一个已婚妇人,对您来说可能是特别的,但也只是个得不到的女人而已。您有雄图大志,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切不可因小而失大。” “一个碰不得的女人是吗?呵呵,还真是个意外。”我喃喃自语了一句,转身离开。 后来,听说她开班招女学员学习公语,说是要普及公语。 后来,她又怀孕了,而且怀了一胎又一胎,王家不是子嗣艰难吗?她怎么这么能生? 后来,我让母后给父皇下了暗药,终于在他没来得及下遗诏前干掉了他,顺便干掉老三和她的狐狸精母妃,登上了皇位。 后来,她开始教太太大婶们学公语,而这些人都带着自己的孩子来。 后来,她干脆办起了什么幼稚园,带着自己的孩子和一帮外面送过去的孩子整天疯玩,疯跑。 后来当我已头发花白的时候,再见到她,她依然如野外初春的那一片绿草地。 后来…… —